歷史語言學研究是一本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主辦的文學期刊,2008年創刊,年刊。該刊嚴控學術質量,努力吸引高質量論文,為該行業領域發展建設與科研成果傳播做貢獻,歡迎大家踴躍投稿或訂閱。本刊主要欄目有: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
《歷史語言學研究》創刊于2008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年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該雜志由商務印書館出版發行,是一個系列學術集刊,每年出版一輯。其主要目的是為國內外歷史語言學領域的學者提供一個具有高水準的學術交流平臺。
該雜志的主要內容是發表原創性的歷史語言學及相關專業的學術論文。涵蓋廣泛的研究領域,包括歷史語言的起源和演變、語音學、語法學、語義學、詞匯學等。通過刊載高質量的學術論文,推動了歷史語言學領域的學術交流和研究成果的分享。它致力于提高學術研究水平和學術論文的質量。它鼓勵學者們提供獨立思考和獨到見解的研究成果,并對論文進行嚴格的評審和編輯。通過這種方式,該雜志確保發表的論文具有學術價值和學術可信度,為讀者提供了有深度、有廣度的歷史語言學研究成果。
作為一個學術集刊,該雜志享有較高的學術聲譽和影響力。它為廣大歷史語言學研究者提供了一個展示研究成果和學術觀點的平臺,促進學者之間的學術交流和合作。
預計審稿時間:1個月內
(一)文稿應具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層次清楚,文字精練,用字規范,文稿附圖量不限,提倡多附圖。
(二)為提升學術品格及貫徹學術標準,公正、嚴謹地對待每一篇來稿,本刊實行三審終審制。對于重要的或有爭議的稿件,編輯委員會將在與編輯部之外的專門研究人員協商討論后,最終決定是否錄用,但只以文章質量為依據。
(三)參考文獻著錄格式:執行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
(四)文題:力求簡明,能夠準確反映文章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盡量不設副標題、不用標點符號、不使用縮略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五)各級標題不得使用引文標示。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六)注釋:主要用于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須在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標明序號(例①、②表示),全部注釋按序次排在文末。
(七)論文應有中英作者署名、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稱和郵編。如有多位作者,其間以逗號分開,其工作單位不同,應按阿拉伯數字順序標注在右上角,單位與單位之間用分號。
(八)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九)論文為科研課題、項目成果的,需注明課題、項目名稱,并在同括號內填寫課題或項目編號,如為多項課題、項目成果應依次列卅,以分號分隔。
(十)若稿件中含有數學公式、表格、曲線圖及其它圖表,請用計算機制作相關內容,并務必保證其中的符號、數字、文字、圖線清晰、規范,以便本刊排錄時直接按原樣掃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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