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歷史論叢》創刊于2007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半年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是一份專注于探討語言演變及其歷史背景的學術期刊,它為語言學家、歷史學家以及對語言學與歷史交叉領域感興趣的研究者提供了一個重要的交流平臺。不僅關注語言本身的發展歷程,還深入研究語言在不同歷史時期和社會背景下的變化模式及其背后的原因。
該刊的內容涵蓋了廣泛的主題,包括但不限于古代語言的起源與發展、現代語言的歷史變遷、語言接觸與語言融合現象、方言史、書寫系統演變、語言政策的歷史考察等。此外,語言歷史論叢也重視跨學科研究,探討語言如何反映歷史事件和社會變遷,并且怎樣反過來影響人類社會的發展軌跡。主要面向的是語言學家、歷史學家、考古學家、文化研究者以及任何對語言和歷史之間關系感興趣的學術界人士和社會科學愛好者。無論是正在攻讀學位的學生還是經驗豐富的研究人員,語言歷史論叢都能為其提供寶貴的知識資源和靈感來源。
預計審稿時間:1個月內
(一)圖、表或照片應按正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并置于文中相應位置。圖中內容清晰,圖中文字建議使用小五號字。圖和照片的分辨率必須在600-900dpi之間,標題在插圖下居中。
(二)稿件自來稿之日起三個月內未接到本刊錄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本刊對決定采用的稿件有權進行刪改。
(三)正文標題層次一級標題1,2,…,二級標題用1.1,1.2,…,三級標題用1.1.1,1.1.2,…,以此類推。標題層次一般不超過4級。
(四)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列于當頁腳注,用①②……標注。(注意:注釋不是引文的參考文獻,引文引用文獻應放在文后參考文獻中)
(五)作者簡歷,包括工作單位、職務、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聯系方式(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等)、郵寄地址及郵政編碼。
(六)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準確地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分類號。
(七)摘要與關鍵詞論著類稿件要寫出100~200字的結構式摘要(由“目的、方法、結果、結論”四部分構成),其他類稿件要編寫50~100字的指示性摘要。
(八)論文如屬科研基金資助項目,應在稿件首頁地腳處注明“基金項目:××課題或項目 (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九)參考文獻: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2005-10-01實施),本刊采用著者一出版年制。
(十)請遵守學術規范和學術道德。引文注明出處,正文注釋采用腳注,參考文獻采用尾注。請勿抄襲、剽竊、一稿多投。文責自負。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成都市錦江區三色路238號新華之星A座36層,郵編:6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