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學》創刊于2003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半年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作為一本在金融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期刊,其內容之豐富、覆蓋面之廣,堪稱金融學術研究與業界實踐交流的橋梁與紐帶。該雜志不僅深入探討了金融理論的最新進展,還緊密關注金融市場的動態變化與監管政策的調整,為科研院校、金融監管部門以及金融業界從業人員提供了一個全方位、多層次的交流平臺。
在內容方面,它涵蓋了金融領域的各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風險管理、金融創新與金融科技、金融史與金融思想等。每一期雜志都精心策劃,邀請了國內外知名的金融學者與業界專家,就當前金融領域的熱點問題與前沿議題進行深入剖析與探討。這些文章不僅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還為金融從業者提供了寶貴的實踐指導與決策參考。
對于科研院校的師生而言,雜志是他們了解金融領域最新研究成果、拓寬學術視野的重要窗口。雜志中的學術論文與案例分析,不僅為他們提供了豐富的學術資源與靈感來源,還激發了他們深入探索金融理論與實踐的熱情與動力。對于金融監管部門而言,它則是他們把握金融市場脈搏、制定監管政策的重要參考。雜志中的政策解讀與市場分析,幫助他們更加準確地判斷金融市場的走勢與風險點,從而制定出更加科學、合理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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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書采取頁下注的方式(不是尾注),每頁的注重新編號。本刊注號為圓圈注號,即“①”,勿用其他注號
(二)稿件中的漢字一般使用簡化字形(因字形分析或有別義需要的繁體字、異體字除外)。
(三)關鍵詞是表述論文中心內容且具有實質意義的詞匯,一般為3~8個,以分號分隔.盡量采用《漢語牛題詞表》或各專業豐題詞表提供的規范詞。
(四)一級標題用一、二、三……;二級標題用(一)、(二)、(三)……;三級標題用阿拉伯數字編號1.、2.、3.……;四級標題用(1)、(2)、(3)……。
(五)作者姓名在題名下按序排列,排序應由全體作者共同討論確定,稿件受理后不應再作改動。確需改動時,必須出示單位證明以及所有作者親筆簽名表明對署名改動無異議的書面證明。
(六)計量單位以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統計學符號按國家標準《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規定書寫。
(七)參考文獻僅限作者親自閱讀過的最新文獻(最好引用近5年的),內部資料、鑒定會資料、待發表文章、說明書和CA(可引用原期刊)等不可列為參考文獻。
(八)基金項目論文: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基金或屬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九)創新:鼓勵作者在論述問題時提供獨特的觀點、深入的分析和新穎的創意,對政法職業教育提出有益的思考、經驗分享和創新性教學方法。
(十)數字用法:執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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