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玻璃鋼復合材料》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本刊稿件嚴格執行“三審”制,聘請同行專家進行客觀的評審,并根據審稿意見公平、公正地處理稿件。編輯部收到稿件一般在3個月內通知作者稿件處理結果。
(二)來稿要求論點明確、文字簡練、數據可靠,論文一般包括題目、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英文譯文、正文、符號說明和參考文獻等。
(三)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排列于正文后;參考文獻的序號左頂格個位對齊,并用加方括號表示,如[1],[2],…,以與正文中的指示序號格式一致。
(四)文中一級標題、二級標題、三級標題、四級標題的序號用“一、……”“1.……”“(1)……”標示。盡量不使用三級或三級以上的標題。
(五)引用資料非來自原始出處時,應注明“轉引自”。轉引文獻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 之相關信息,再注明轉引所據之文獻。
(六)按學術研究規范和編輯部的有關規定,認真核對引文、注釋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資料,確保引文、注釋和相關資料準確無誤。如使用轉引資料,應實事求是注明轉引出處。
(七)來稿注明作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出生地、學歷、學位、技術職稱、簡歷以及研究課題、單位全稱及所屬部門、地址、電話、傳真、電子信箱及郵編等。
(八)摘要不能有作者未來的研究計劃,不能出現圖、表、參考文獻序號和縮寫詞(相關專業讀者能清楚理解的除外),盡量不要出現數學公式。
(九)基金項目有則加。格式為“基金項目:基金名稱(編號)”。論文若系省部級以上基金項目,本刊將酌情優先發表。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玻璃鋼復合材料》是一本在化工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1974年創刊,由中國建材工業協會主管,北京玻璃鋼研究設計院主辦,為月刊,國內統一刊號為CN:11-2168/TU,國際標準刊號為ISSN:1003-0999。
該刊設置了材料研究、基礎研究、產品設計、工藝、模具、應用、綜述、信息等欄目,覆蓋化工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化工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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