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財稅法論叢》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作者應保證對作品擁有合法的著作權。本刊不承擔由于作者的著作權糾紛所帶來的任何連帶責任。
(二)符合本刊編輯方針和出版宗旨,內容健康,學術性強,具有真實性、科學性、理論性、實用性,創新性,文字精煉,語句通順,主題明確,重點突出。
(三)引用、標注參考文獻≥15條以上近五年文獻,在正文中標注時,要按照在文章中引用的順序排列,請選用親自閱讀過的一次文獻,不能引用內部資料、待發表和二次文獻。
(四)題名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要便于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一般不用副題名,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五)正文中標題編排格式為:二級標題用“一”或“一、……”(居中、宋體四號);三級標題用“(一)”(首行縮進兩格、宋體五號加粗);四級標題用“1.……”(宋體五號)。
(六)帶圈數字與腳注內容之間空一個字符。對文章中所引用的資料第一次進行注釋時,必須將該文獻的作者姓名、文獻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時間、資料所屬頁碼一并注出。
(七)來稿請附作者真實姓名、工作/學習單位全稱、最后學歷/學位、職稱/職務、主要研究領域和詳細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電話和電子郵箱等),以便聯系。如有變動請及時通知。
(八)來稿請附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3至8個中文關鍵詞(摘要應使用第三人稱,對文章的研究對象、方法、觀點做概括陳述,而非導語、小結或評價)。
(九)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屬公關項目,應在首頁腳注中說明,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在投稿時上傳基金證書復印件。
(十)若文中涉及表格或圖片,原則上不跨頁,表須有置于表格上方的編號與表頭,圖須有置于圖片下方的編號與圖說,編號均以阿拉伯數字排序。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財稅法論叢》是一本在經濟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02年創刊,由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管,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財稅法熱點問題、稅法總論、稅收程序法、稅收實體法、財政法專欄、國際稅法和比較稅法、博士和碩士學位論文選登、案例分析、書評和學界動態等欄目,覆蓋經濟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經濟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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