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法律與倫理》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1、文稿方法科學,論述嚴謹。論點明確,數據可靠,重點強化實證性分析、對策性分析和理論性分析,突出論述深度。
2、參考文獻,在每一文獻后加注文獻類別標號,專著標號為[M],論文集為[C],論文集內文章為[A],期刊文章為[J],報告為[R],博士論文和碩士論文為[D]。
3、文中一級標題、二級標題、三級標題、四級標題的序號用“一、……”“1.……”“(1)……”標示。盡量不使用三級或三級以上的標題。
4、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釋義性注釋是對文章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引文注釋包括各種引用文獻的原文摘錄,要詳細注明節略原文。
5、作者應標明工作單位全稱,所在省、城市名及郵政編碼、電話、E-mail等,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6、摘要是對文章內容的簡短、客觀而精煉的表達,無需補充解釋或評論(不出現“本文”“該文章”“簡述”“提出”“指出”“介紹”“討論”“概括”“進行探討、研究”等字眼)。
7、基金或課題項目:若要標注獲得基金或課題贊助的論文,應注明基金或課題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8、引用資料非來自原始出處時,應注明“轉引自”。轉引文獻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 之相關信息,再注明轉引所據之文獻。
9、圖、表要少而精,應有足夠的信息,具有自明性。線條圖中點線要準確、清晰、美觀,不宜過粗或過細。表格編排采用三線表,不帶豎線。
10、評審與出版流程:了解學術期刊的評審流程、時間要求以及出版時間表是非常重要的。這會幫助您安排好稿件的提交時間,并了解可能的出版時間。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法律與倫理》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17年創刊,由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主管,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主辦,為半年刊。
該刊設置了實證主義法學專題、德沃金研究、法律方法與法治專題、人物訪談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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