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法制與社會發展》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法制與社會發展》為理論法學專業學術期刊,要求文章具有鮮明的理論性。本刊不刊發以下類型的投稿:單純介紹制度實踐或理論觀點的文章、書評、關于已經發表在國外(境外)學術刊物上的學術論文的譯文、會議綜述、學術綜述。
(二)本刊不接受兩名及兩名以上作者聯合署名的投稿,僅接受單一作者獨立署名的投稿。
(三)發表于本刊的文章的版權屬于《法制與社會發展》編輯部。對本刊發表的任何文章進行轉載、摘登、翻譯或集結出版,均須事先征得本刊編輯部的許可。
(四)發表于本刊的文章所體現的觀點均屬于作者個人,不代表本刊編輯部及刊物主辦、承辦單位的觀點。
(五)來稿必須是原創性學術作品,必須由署名作者實際完成,不違反國家法律和政策,嚴格遵守學術道德規范,不存在剽竊、抄襲現象,沒有版權爭議,未一稿多投。
(六)在線投稿后,勿再向編輯部郵寄書面稿。通過書面形式投稿的,稿件必須寄給編輯部,不可寄給編輯個人。
(七)稿件格式必須符合本刊匿名審稿制度的要求。作者在稿件中必須標明姓名、單位、職稱、學歷、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個人信息。上述信息必須全部被置于與正文內容相分離的稿件首頁,正文中不得透露作者任何個人信息。
(八)在系統中填入稿件信息時,“標題”項下只可填入論文題目,不得填入作者姓名等其他信息。
(九)稿件的作者信息(包括作者的單位等)以初稿上載明的作者信息為準,嗣后不得更改。
(十)請務必根據稿件特點選擇最為適宜的“所屬學科領域”(即投稿欄目)。稿件所屬學科領域(即投稿欄目)選擇不當,將對稿件評審結果產生不利影響。本刊各欄目介紹,請見本刊網站首頁“欄目設置”。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法制與社會發展》是一本在政治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1995年創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吉林大學主辦,為雙月刊,國內統一刊號為CN:22-1243/D,國際標準刊號為ISSN:1006-6128。
該刊設置了全面依法治國研究、法學范疇研究、部門法哲學研究、法律與科技研究 、法學·法律方法研究、理論縱橫等欄目,覆蓋政治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治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法制與社會發展發表范例
-
新時代法學實踐教學的性質及其實現方式
作者:蔡立東; 劉曉林
-
新時代復合型法治人才及其培養路徑探究
作者:楊春福
-
大數據時代偵查模式的變革及其法律問題研究
作者:王燃
-
守法義務與特殊性
作者:駱意中
-
刑罰研究中的社會理論:歷史演進與運用前景
作者:劉濤
-
比例原則在民法中適用的條件和路徑——以民事審判實踐為中心
作者:李海平
-
論司法裁判中的目的解釋
作者:錢煒江
-
新時代中國法理學的邏輯力量——在“法學范疇與法理研究”學術研討會上的學術總結
作者:公丕祥
-
堅持五個面向,推動法理學創新——在“法學范疇與法理研究”學術研討會閉幕式上的講話
作者:李林
-
追尋和感悟中國法學的歷史邏輯——“法學范疇與法理研究”學術研討會述評
作者:郭曄
本文內容整理自網絡公開平臺,如遇信息錯誤,請及時通過在線客服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