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公司法律評論》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參考文獻應按規范著錄齊全,在正文中被引用的文獻,一般不少于18篇,且大多應為近8年內的文獻和引自較高水平的中英文期刊。
(二)各級標題均左頂格,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一級標題通常為“1”,二、三級標題編號為“1. 1”,“1. 1. 1”……數字間用下圓點相隔,一般不采用四級標題。 標題末不用標點符號。
(三)注釋:本刊實行“參考文獻”與“注釋”分開排版,“注釋”是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緊接正文之后排版,注釋以①②③……的序號單獨排序,并注意注釋符在文中不用上標格式。
(四)請另頁附上作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單位、學歷、職稱、研究方向和通信地址 (包括電話號碼、E-mail地址等),以便及時聯系。
(五)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標準。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應區別明顯。
(六)摘要:論著性文章需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400字以內,英文摘要250個實詞左右。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摘要采用第三人稱撰寫。英文摘要還應包括文題、文中所有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及郵政編碼,其后加列國名。
(七)如果論文涉及的是有關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頒注明基金或資助機構的名稱、項目編號,交稿時需附交項目批準工件復印件或電子文檔。
(八)長度和格式:了解所需稿件的長度要求,包括所需的字數或頁面數量。此外,確保您的稿件符合雜志的排版要求和格式規范。
(九)引言:概述與本文立題相關的有關報道及當前存在的問題,重點說明本研究的理論依據、研究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闡述本文的目的,簡述立題調研、文獻分析,以及查閱方法、結論等。
(十)文章中凡出現有意或無意造成的不規范現象,該刊編輯均有督導審查之責,其審查過程應有作者及審稿人的參與。而編輯將遵循出版社的撤稿指南以及其他可接受的學術原則來選定處理問題的方案。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公司法律評論》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01年創刊,由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律研究院主管,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律研究院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公司法制、證券法制、破產法制、域外法制、理論綜述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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