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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
按照省國資委《關于對出資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情況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公司開展了2017年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情況的自查工作,自查過程中,結合國資委《通知》要求對各方面內容認真進行梳理,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內容
(一)年度預算及執行情況
2017年年初,結合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編制預算,并將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均納入年度預算管理,明確預算編制、審核、調整、動態監測及執行等規定和程序。年初預算車輛使用費為***萬元,業務招待費***萬元,差旅費***萬元,截止2017年*月,長城公司共發生車輛使用費**.*萬元,業務招待費**.*萬元,差旅費**.*萬元,沒有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等問題,沒有違反規定擅自設立項目、超標準超范圍發放津貼補貼等問題。
(二)公務用車
2017年*月起,長城公司負責人不配備公務用車,不存在超標準配備的情況。2017年公司自有車輛兩臺,租用車輛一臺,均為辦公用車。同時,公務用車使用情況及維修保養均有詳細記錄,不存在公車私用的問題。
2016年長城公司負責人交通補貼實際發生**.*萬元(經公司批準在中新食品區合資公司列支),16年長城公司主要負責人員主要負責人即總經理薪酬及補貼由集團列支,公司負責人即副總經理交通補貼預算金額**.*萬元(中新食品區合資公司列支),預計實際發生**.*萬元。
(三)辦公用房
公司主要領導的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40平米以內,副職領導的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32平米以內,均未超過辦公用房標準。
(四)培訓
2016年長城公司負責人實際發生培訓費用**.*萬元,2017年該項費用預算數為1萬元,尚未發生。公司負責人未參加在職教育和其他培訓,不存在負責人參加各種學歷教育以及為取得學位而參加的在職教育報銷費用的情況。沒有超范圍列支培訓費,沒有虛報和未按規定程序報銷培訓費等問題。
(五)業務招待
公司業務招待費一直堅持節儉的原則使用,招待標準、陪同人員數量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沒有超過公司的招待標準,不存在奢侈浪費、大吃大喝的情況。沒有存在轉嫁企業負責人招待費
用的情況,也不存在報銷因私招待費用、個人消費等費用的情況。
(六)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
2016年公司負責人國內差旅費實際發生**.*萬元,2017年該項費用預算數為3萬元,截止2017年*月末實際發生**.*萬元。國內差旅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出差費用開支標準,嚴格執行乘坐交通工具的類型和等級,以及住宿、就餐標準。公司負責人因公出差時,如火車出行一般是二等座,飛機出行為經濟艙,不存在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情況。沒有因公出國事項發生,此項費用不存在。
(七)通信
長城公司主要負責人通信補貼尚未在長城公司列支。公司副總經理通信補貼為**元/月,2017年預算數為**.*萬元,截止*月末已發生**.*萬元。該項費用嚴格按集團相關規定執行通,并且納入公司財務預算,沒有超標準補貼及通信費用報銷情況。
二、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公司負責人履職待遇及業務支出情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存在超標準現象,但存在著相關規章制度建立滯后的現象。下一步將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制度建設及約束。在實際工作中,嚴控各項指標,嚴格執行年度預算,進一步強化企業負責人的主體責任,促進了負責人廉潔從業、履職盡責。爭取達到堅持厲行節約的同時,合理確定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標準和行為,實現促進企業的業務發展和市場開拓的目的。
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自查報告
本人在信貸業務中主動把握好角色、明確職責和定位。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制度規定,組織好支行的經營管理、風險管控及隊伍建設等工作,確保完成各項任務目標,未發生任何信貸風險案件。在組織經營和管理中,提高執行力,抓好風險防控。
銀行已成立四年,要進一步拓展業務知識的廣度和深度,既要熟悉銀行開辦的各項業務、操作流程、崗位設置及風險防控措施,也要對其他商業銀行的性質、一般業務及操作流程進行廣泛了解。此外,還要了解國家對金融行業的法律、法規、政策及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的要求,只有全面、到位、深度熟悉銀行知識,才能正確、有效地開展好各項工作。其次,盡職盡責。本人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廉政勤政,保持敬業精神和工作激情。領會上級精神,定期召開工作通報會或經營分析會,不折不扣地落實上級的工作部署。熟悉當地的金融市場環境和客戶需求,帶領員工因地制宜、創造性地發展業務。深入一線,及時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和制度執行情況,加強對重點人員、關鍵崗位的教育、管理和考核。高度重視信貸資金安全,確保不發生風險案件,嚴肅紀律,保證各項業務合法、合理、合規。
本人在日常工作中能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不斷增強員工的忠誠度、凝聚力。知人善任,善于發現和使用人才,根據員工特點安排到合適的工作崗位。樹立了良好的風氣,敢于批評,發現苗頭問題及時制止。要認真執行等相關制度,按程序辦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要尊重、信任員工,關心員工生活,不斷密切干群關系,營造團隊和諧氛圍。
本人在工作中不斷強化各級業務人員素質、管理水平、風險識別和防范能力。同時,高度重視由于市場不穩定而導致的信貸風險,以優良作風營造“風清氣正”良好氛圍,確保一方平安。
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自查報告
根據教育局關于開展“履行崗位職責
規范從政行為”主題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精神,我校在第一階段學習動員的基礎上,對照崗位職責,認真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現將自查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確保組織工作和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為了認真抓好第二階段的工作,我校成立了由姚校長為組長的自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對照“五個方面”的自查要求,帶頭自查,帶頭征求意見,落實責任,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先從領導班子成員查起,然后到每一位教職工,分層分級組織進行。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逐項逐條展開自查,找出差距廣泛聽取意見,真誠采納意見和建議。
1、行政班子說職責
學校行政班子成員重點自查做的不足的方面并提出整改措施。隨后,討論明確各自的崗位職責,并對職責范圍進行了局部調整。會上,大家還一致認為,作為組織者、管理者,必須從傳統辦學觀念中解放出來,增強創新意識,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2、班主任說職責
班主任首先分年級組,集中圍繞“帶好一個班,教好每一個學生,聯系好每一個家庭”來談體會,談師德,談職責。大家普遍認為,班主任職責在于調查研究學生情況,了解學生的家庭情況,思想品德情況,學習情況,身體情況,以及個性心理特點、興趣特長,做好家訪工作;組織管理班級集體,班主任要依據教育方針、教育任務和學生實際情況制定本班集體建設的目標,建立班級常規,培養良好的班風,搞好班主任如下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協調教育力量,溝通各種渠道,要負責聯系和組織科任教師商討本班的教育工作,協調各種活動和課業負擔,聯系本班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要訂好班主任計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做好總結工作。會后要求每一位班主任撰寫自查自糾報告。
3、科任教師說職責
科任教師分備課組開展了履職情況匯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活動,然后分科組圍繞“備好每一節課,上好每一節課,改好每一本作業”來談體會,談師德,談職責。大家一致認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突出特色,是每一位教師的歷史使命。
二、加強學習,為自查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礎。
我校把加強執行力的學習貫穿始終,召開由年級組長、教研組參加的會議,重溫教育局和學校下發的相關文件的精神,深入學習《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教育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多渠道收集并學習好的經驗和做法,牢固樹立依法行政、依法辦學、依法從教的觀念,為自查做好了充分的思想準備。
三、廣泛宣傳,發動教職工主動參與,消除教職工疑慮。
我校采取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向教職工講清開展這項活動的目的意義,是為了更好的為學校、為教師、為學生服務,講明我們改進工作、把各種責任落到實處的誠心和決心,取得教職工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以真心換真誠。
四、集中精力,梳理現有崗位職責、責任制度。
自查工作開展以后,我們在繼續完善現有崗位制度的基礎上,認真梳理現有的責任制度和崗位職責。梳理內容包括:下達給各年級組的工作任務指標;各處制定的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廉政建設、師德師風、績效考核、責任追究等一系列規章制度。
五、認真查找差距,切實做到“五對照”。
我校結合家長會中群眾反映的意見和建議,對照已梳理的責任制度和崗位職責,切實做到“五對照”,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學校領導班子主要在權責設定、依法行政、服務態度、辦事效率等方面對照檢查;全體教師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服務態度、敬業精神以及教育教學等方面對照檢查。通過自查,從而找準找出我校在權責設定、依法履職、依法治教、工作規范、辦事效率、責任機制、服務質量和教育教學、培訓機制建立、師德師風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
六、廣泛征求意見,促進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為了讓自查取得更大成效,營造工作作風和師德師風建設的良好氛圍。我校采取征求家長、教師、社會意見的方式,廣泛征求意見。*月*日下午,開展了“家校攜手,共創和諧”活動。向家長發放征求意見表,就依法辦學、校風校紀、教風學風、學校管理、教書育人、教學成績等方面對學校進行評價,滿意率為**%。家長一致認為學校領導班子創新務實,能夠高質量執行各項工作任務,創辦人民滿意的學校;教師隊伍敬業有活力,能夠高效益地落實教育教學任務。這次活動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十一假后,學校召開了各年級組長和部分教師座談會,就學校和
各部門學期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日常安排的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以及勤政廉政等方面征求他們的意見。一致認為,學校能嚴格執行上級的政策法規,積極認真完成上級組織的各項活動,執行效力高強,常做實事、大事,特色學校建設不斷出新。學校內部政令暢通,辦事效率非常高,各項工作落實到位。今年教師節,校長帶領部分行政人員慰問受傷教師,組織教師到秀水公園。讓教師在工作之余,充分享受生活的美好。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健全“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的制度。如何貫徹好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把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和監督權結合起來,防止在人事任免過程中出現“重任命、輕監督”,甚至“只任命不監督”的現象,是青浦區人大常委會一直在思考、探索的工作。今年年初,區人大常委會在廣泛征求意見、深入研究討論的基礎上,決定探索實施以“履職情況滿意度”測評的方式,加大對被任命干部的監督力度。經多方聽取意見、反復比較研究,主任會議決定對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旅游、體育部門的行政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進行履職評價,同時研究制定了《青浦區人大常委會關于聽取區旅游局、區體育局局長履職情況報告并開展滿意度測評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評議指導思想、報告內容、方法步驟等,成立了由常委會分管副主任為組長的滿意度測評工作小組,著重對被任命干部貫徹實施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落實區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辦理區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完成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工作等情況進行評價。
聽多方聲音 讓代表、群眾廣泛參與
在對區旅游局局長、區體育局局長履職情況開展的評議活動中,區人大常委會堅持走群眾路線、廣泛聽取群眾對被任命干部的意見建議。“旅游事業是否較以往有所發展,有無亮點呈現”;“小區體育健身配套設施是否齊全”,“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建設如何”;“兩位局長服務基層的群眾意識強不強”等問題,人大代表、人民群眾最有發言權。常委會組成人員結合分組走訪代表活動,通過座談、實地查看等方式,感受區旅游局、區體育局的工作情況;通過區人大各代表小組組織區人大代表在聯系村居和接待選民等活動中了解區旅游局、區體育局的工作情況;測評工作組通過聽取匯報、工作調研和督辦代表建議等方式,掌握區旅游局、區體育局的工作情況。代表、群眾的廣泛參與,使測評工作組比較全面掌握了被評議人員的工作情況,為常委會開展后續評議工作打下了扎實基礎。
有評議有詢問 使測評更加客觀真實
(一)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二)強化各級政府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切實履行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各鄉(鎮、街道)行政首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全面落實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履職報告、約談和點評等制度。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預警通報制度
1.預警通報制度。是指縣政府安委會為有效遏制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對達到預警通報情形之一的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及時發出預警通報,督促其認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有針對性地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吸取事故教訓,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
2.預警通報情形。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啟動預警通報制度,預警通報由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直接審定實施。
(1)轄區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2人的,或監管領域內發生除道路交通外其它生產安全事故3—5人重傷的;
(2)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財產損失或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
(3)未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重要工作部署,被市級以上督查組發現并通報的;
(4)監管領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掛牌督辦,或已掛牌督辦但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
(5)行政執法部門下達責令整改指令書,屢次未監督整改到位的;
(6)縣安委會辦公室認為需要預警通報的其它情形。
3.預警通報責任。生產安全事故預警通報納入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年終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范圍。凡受到安全生產預警通報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限到期后5日內,應由鄉(鎮、街道)或縣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發向縣政府安辦書面報送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逾期未報、未改或限期內整改不到位的,縣政府安委會將對鄉(鎮、街道)、縣直部門分管領導進行約談。
(四)健全完善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
1.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工作按照上級關于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的文件規定執行,縣安委會辦公室承擔事故掛牌督辦事項的綜合工作。縣安委辦應根據上級事故查處掛牌督辦的要求,將工作責任分解下達到事故發生屬地單位和縣直有關單位,事故發生屬地單位和縣直有關單位要按照縣安委辦的要求,按時辦結有關督辦事項,并向縣安委辦反饋。
2.掛牌督辦責任落實。承擔掛牌督辦具體事項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對掛牌督辦事項工作不落實、責任追究不到位、無故拖延、敷衍塞責,由縣政府安委會通報批評,并取消當年安全生產評先評優資格。對在辦理掛牌督辦事項過程中弄虛作假、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評優評先列入安全生產否決對象。
(五)完善安全生產約談制度
1.約談制度。是指縣政府或縣政府安委會對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未及時排除、治理較大以上安全隱患,未按時完成安全生產重要工作任務,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進行提醒、督促、警示、誡勉談話的制度。
2.約談組織。成立縣安全生產約談領導小組,約談領導小組由縣政府縣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及縣監察局、安監局主要領導組成。約談對象由縣政府安委會發出約談通知,約談會由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主持。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由縣政府縣長約談或委托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約談;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由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或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負責人進行約談。
3.約談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由縣政府安委會啟動約談制度:
(1)組織領導不力,未及時貫徹落實省、市、縣安全生產重大工作部署,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安全生產重大專項工作任務的;
(2)對所轄地區、所管行業存在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打擊不力,情節嚴重的;
(3)被上級部門預警通報或掛牌督辦的安全事故,逾期未報、未改或未按時限要求進行整改到位的;
(4)發生1起死亡1人安全責任事故,影響社會穩定的;
(5)隱瞞事故、事故查處不力或事故處理責任追究不落實的;
(6)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不達標,整改措施不到位的;
(7)不認真對待、不依法依規及時組織調查處理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舉報,造成群眾集體上訪或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
(8)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縣政府認為有必要約談的。
4.責任追究。被約談對象應準時參加約談,不得委托他人。對無故不參加約談或不認真落實約談要求的被約談單位和個人由縣政府安委會通報批評,取消當年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資格。因約談事項未落實或落實不到位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要按相關法律法規上限處理,依法依規追究被約談對象責任,并取消所在鄉(鎮、街道)或縣直有關部門當年評優評先安全生產資格。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履職報告制度
1.履職報告對象:各鄉(鎮、街道)、縣直單列考核單位主要負責人。
2.履職報告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情況。主要包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安全生產重大工作部署與落實情況,研究制定實施安全生產規劃、政策和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制機制,加強安全監管執法機構隊伍建設等情況。
(2)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主要包括落實政府及部門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體系,組織實施和落實安全生產年度控制目標責任情況,建立情況通報、事故查處、督查督辦、考核獎懲、責任追究等制度情況。
(3)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與落實情況。主要包括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情況,安全生產重大專項工作落實情況,安全監管執法、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安全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打非治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管理等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4)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及下步打算。
(5)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3.履職報告有關要求: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縣直單列考核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在次年的1月6日前書面向縣人民政府報告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履職情況,并抄送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備案;逾期未書面報告的,按考評獎懲規定予以扣分;經督促仍未按時限書面報告的,取消當年安全生產評先評優資格。縣政府安委會將履職報告情況作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評的重要內容。
二、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
(一)完善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1.“一票否決”情形。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由縣安監局提出初步意見報縣政府安委會審核,縣政府批準后執行。
(1)年度轄區內發生2起死亡1人的工礦商貿生產安全事故或發生3起死亡1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每月由縣交巡警大隊提供數據及初步意見報縣政府安委會核實后實施);
(2)在工作中,對安全生產重大問題不及時協調解決,導致發生致人死亡生產安全事故或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
(3)瞞報、謊報人員死亡生產安全事故的;
(4)縣政府認為需要一票否決的其它情形。
2.“一票否決”責任。被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單位,取消當年各類表彰評選獎勵資格。
(二)完善安全生產獎勵制度
通過述職評議,幫助代先倫找準差距,完善措施,克服不足,加大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經濟發展辦主任的履職能力,促進其他部門負責人的履職,密切人民群眾與人大政府的聯系,提高人大代表執行代表職務的能力。二、評議的時間:2005年4月至6月三、評議的內容:
范圍是在任職期間和今后的工作,主要是:
1、執行《農業法》等有關經濟發展法律法規,推進我鄉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民增收的情況;
2、人民群眾普遍關心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的辦理情況;
3、執行國家方針政策;
4、依法履職和勤政廉政的情況;
5、經濟發展辦主任的其他工作。四、評議的組織:
人大主席團決定成立由周耕玉任組長,駱澤敏為副組長,王世遠、李旭、張小芳、張召銀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具體組織領導評議工作。五、評議的階段工作:
1、4月5日前2、4月20日前
對代先倫的履職情況進行調查。鄉評議領導小組召開評議準備會,組織鄉人大代表和部分群眾學習《農業法》法律法規等。針對匯報材料,安排有關評議的調查研究工作。確定中心發言人。參評人要走訪群眾,召開座談會,收集整理評議素材。
3、4月25日前
召開評議會。代先倫要按時到會聽取意見,鄉部門負責人、各村支部書記等列席評議會議。代先倫應如實匯報情況,嚴肅認真聽取評議意見,認真回答提問,進行說明。中心發言人要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建議批評意見。
鄉人大主席團根據參評人的意見,擬出評議意見。
4、5月10日前
根據評議意見,制定整改方案或改進計劃,在一個月內將整改方案或改進計劃報送鄉人大主席團。經鄉人大主席團同意后,在5月20日前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5、5月30日前
1、共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13份;下發停工整改通知書1份;下發不良行為記錄告知書0份;約談檢測單位負責人1次。
2、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3個項目。監督地基與基礎驗收行為2次,主體驗收行為5次,竣工驗收行為6次(部分項目為分站成立前完工的項目)。
3、全區在建項目的質量監督相關信息都能及時錄入省監管信息平臺。
4、對管理區內在建項目巡查次數40次,保證每周對區內各在建項目巡查一次。
5、開展專項治理行動3次,其中包括:腳手架、支模架的專項治理,特種作業人員的專項治理;混凝土試塊留的專項治理。
6、6月7日組織全區內在建項目關鍵崗位人員觀摩學習沅江隧道項目及其他兩個標準化工地。
7、參與省質安總站組織的培訓兩次,到其他單位參觀學習兩次。
8、3月13日在全區內召開召開了二維碼見證取樣的培訓。
9、5月31日組織全區內在建項目關鍵崗位人員觀摩學習沅江隧道項目及其他兩個標準化工地。
10、于7月26日召開了《加強桃花源管理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宣貫會》。
二、取得的主要成績
1、質量監督制度創新
我站印發了《關于桃花源管理區建設工程唯一性標識見證取樣工作開展的通知》,在全區范圍內全面推行檢測樣品二維碼標識(實施檢測微信公眾號,試塊、試件通過植入二維碼或二維碼封樣,取樣、見證操作時,通過取樣地點 GPS定位、拍攝操作人員照片和試件照片,確保試件的真實性)。并邀請湖南建科研有限公司的講師為全區在建項目相關人員集中進行二維碼使用的培訓。
2、深化監督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
加強對各工程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單位項目負責人履職情況的檢查,要求項目負責人履職過程中形成的資料均應簽名并加蓋執業章,嚴厲查處代簽現象。
加大了對施工項目部、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不到崗、不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特別是嚴格質量檢查員、專業監理工程師到崗履職情況。
(3)組織培訓觀摩,助推全區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上水平提升。
為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我站于5月31日組織管理區的施工企業、監理企業相關人員赴常德市參加沅江隧道、德成水岸及北部新城實驗學校三個建設項目的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建設及盾構機械施工學習。
一、工作目標
城市公共綠地養護網格化管理實行目標責任管理,通過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強化養護管理措施,深入開展城市綠地養護管理工作,不斷鞏固城區綠化成果,達到“養護精細化、管理常態化、綠地精品化、成效示范化”,園林綠化植物正常生長,最終實現城市綠地養護管理工作的精細長效化。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的城市公共綠地范圍主要包括:
1、2011年、2012年度由縣林業局組織實施新建的城區道路綠地;
2、由縣園林所管理的蓮塘老城區的道路綠地、小游園綠地、公園綠地;
3、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接管的開發區、等地的道路綠地、小游園綠地、公園綠地;
4、其他城市公共綠地。
三、項目與標準
(一)養護管理項目。本方案養護管理項目主要包括澆水、施肥、修剪、病蟲害防治、松土、除草、補栽、扶正支撐、綠地容貌、安全施工等。
(二)日常管理標準
1、道路綠化養護作業要求
(1)道路綠化養護作業人員必須統一穿工作服上崗;
(2)綠化生產垃圾隨產隨清,不得將綠地修剪枝葉雜草掃入下水道、雨水井及果殼箱內;
(3)網格區域的行道樹池、綠地內無雜草、紙屑、塑料袋等廢棄物;
(4)網格區域綠化養護工人不得坐崗,不得擅自離崗或三五成群閑聊;
(5)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
(6)綠化養護工作質量符合規定標準。
2、道路綠化養護質量標準
(1)園林植物生長勢好,葉色在正常條件下不黃葉、不卷葉;葉上蟲網、病斑、被啃咬葉片每株在5%以下;枝干健壯,無枯枝,樹體無機械損傷;樹冠豐滿,主側枝分布均勻、數量適宜、通風透光。
(2)綠籬色塊無死株缺株斷壟現象;生長健壯;枝葉繁茂,葉色鮮綠;無病蟲害;修剪合理、整齊平滑。
(3)草坪及地被植物覆蓋率不低于90%;草坪雜草控制在10%以下;澆水施肥及時合理,生長茂盛,不斑禿,不枯黃;草坪修剪及時規范,高度小于10cm;無病蟲害。
(4)花灌木無死株缺株;生長健壯,葉色正常;修剪規范,花期內開花不斷,無枯枝敗葉;觀賞效果好,無病蟲害。
(5)攀緣植物生長旺盛;及時牽引,覆蓋效果好;修剪合理,地上無亂生枝條。
(6)綠地、樹池無堆物堆料、亂搭亂建;植物體上無釘、捆、掛、貼等現象;無隨意被侵占綠地、亂伐樹木現象。
四、組織領導與責任分工
1、強化組織領導。為有效組織城市公共綠地網格化管理工作,成立由局總工程師任組長,成員由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有關科室負責人組成的局城市公共綠地養護網格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督辦組,黨組成員任組長,為成員,負責日常督辦工作。
2、強化責任分工。為有效開展城市公共綠地網格化管理工作,將全縣城市公共綠地劃分三大片,每個片落實一個負責人和若干個責任人,片區負責人為該片區責任人,路段負責人為該路段責任人。督辦責任人、片區責任人、路段責任人(具體人員名單詳見《縣城市公共綠地養護網格化管理責任分解表》)。
五、工作要求
1、管護人員要認真履行好各自職責,落實好各項管護項目,確保園林綠化樹木良好生長、綠地整潔美觀。同時要嚴格遵守規章制度,不得擅自離崗、無故請假,請假半天要書面向路段責任人報告,,請假1天要書面向片區責任人報告,請假2-3天要書面向縣園林所主要領導報告。對在履約期內綠地的管護人員參照執行。
一、量化計分的意見
探索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以下簡稱履職審計)評價量化方法,對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履職審計工作,充分發揮履職審計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促進履職審計工作的規范化
履職審計評價是整個履職審計工作的重點、難點、焦點,如果能采用一種用分數“說話”的評價機制,必將有力地促進整個履職審計工作的規范化,具體體現為三個方面:一是量化計分能夠避免審計者的主觀隨意性,使不同的審計者對同一問題評價按照量化計分的方法得出的結論具有一致性。二是量化計分給被審計人用分數“說話”,人人平等的感受,減少被審計人與審計人之間磨擦。三是量化計分的評價統一了管理層、審計人和被審計人評價的標準,審計結論具有公允性。
(二)有效地為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直觀的決策參考依據
履職審計的最終目的,是考察被審計人在任期內履職情況,并以此給被審計人一個直觀的、明確的結論。這也是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最為關注的。如果通過履職審計,不能為黨委正確使用干部提供直觀明了的決策參考依據,就會降低黨委對履職審計的關注度,履職審計就難以充分發揮作用,甚至會“穿新鞋走老路”(相對于離任審計),失去其本來意義。
(三)有助于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
履職審計評價結論與被審計人的榮辱升遷密切相關,備受被審計人的關注,加上履職審計正處于探索之中,因此,存在較大的審計風險。只有尋找一種客觀的評價方法,客觀地進行審計評價,公正、公允地出具審計評價意見,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
(四)有助于領導干部勤政廉政、忠實履責
履職審計評價量化的方法來量化政績,使領導干部任期的履職情況直觀明了地反映出來,有助于領導干部全面、客觀地了解自己,從而有效地克服重形式、輕實質,虛作假為、飄浮的工作作風,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同時,能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自覺遵守財經法紀和規章制度。
二、量化計分的原則
實行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必須堅持以下幾項原則:
(一)重要性原則
任何事情都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履職審計也應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特別是設置審計評價指標和分值時,要重點突出,不能平均分配,對于一些重點問題、關鍵問題分值分配應適當傾斜。
(二)客觀性原則
客觀性原則要求審計人員進行履職審計評價時,摒棄個人好惡、杜絕感情用事,以審計的事實為依據,不附加任何主觀成份,不使自己的結論依附或屈從于持反對意見的人的影響和壓力,按照客觀事實的本來面貌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職責情況作出符合客觀實際的審計評價。
(三)謹慎性原則
履職審計評價應堅持:審計評價緊緊圍繞被審計人履職情況進行,與被審計人職責不相關的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應在審計范圍內進行,審計未涉及或者不屬于審計范圍的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應按照查明的事實進行,審計證據不充分的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應按照內部審計準則和法規制度進行,責任不清或者沒有評價依據的事項不評價。
(四)歷史性原則
履職審計實務需要針對已發生的情況,對被審計領導的履職責任進行責任認定和評價,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堅持歷史性原則,歷史性的問題應放在歷史的環境和條件下去考察。如果脫離當時、當地的經濟環境和歷史條件,就會導致審計結論失去客觀性、公正性。堅持歷史性原則,就要正確區別“四個責任”:現任領導責任和前任領導責任、主面責任和客觀責任、故意違紀責任和預違紀責任、個人責任和集體責任。
三、量化評價的基本要求
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根據履職審計辦法和內部審計準則進行審計和評價
《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是履職審計的行為規范,內部審計準則是衡量審計工作質量的基本尺度。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所依據數據和資料必須是真實、全面、可靠的,而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和內部審計準則進行審計,是確保審計質量和審計評價依據的數據資料真實可靠的關鍵。
(二)合理設置評價指標和分值
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的核心是科學、合理地確定履職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和各項指標的分值。各級行可根據審計對象和審計內容的不同,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評價指標和各項指標的分值,可以單位領導、部門負責人、所屬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情況分類別設置,毋需一概而論。
(三)綜合評分,確保評價結論客觀公正
為謹慎起見,在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進行打分時,開有分管行領導、內審部門負責人及審計組全體人員參加的審計評價會議,審計組匯報審計情況,提出對每項審計評價指標扣分、加分的初步意見,會議成員各自發表意見,集體打分,減少人為因素的影響。通過集體打分,綜合評定分值以保證審計評價結論的公正性、公允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地規避審計風險。
(四)按分值劃分檔次,進行綜合評價
綜合評價按百分制進行考核,根據評價內容分項確定分數,依據審計結果確定得分,按照得分多少分履行職責好、履行職責較好、基本履行職責、失職四個檔次進行綜合評價。
90分(含90分)以上的,為履行職責好;
80分(含80分)至89分的,為履行職責較好;
60分(含60分)至79分的,為基本履行職責;
60分以下的,為失職。
綜合評價要特別關注一些特殊情況:對于領導干部履職審計中發現的領導干部本人失職、瀆職行為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均評價為不稱職,內審部門還應當按有關規定提出行政處分建議,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評價的內容和計分方法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的規定,被審計領導干部的履職責任認定為三類,按輕重依次為:一是領導責任;二是主管責任;三是直接責任。因此,在設置評價指標及其分值時,對每一項指標分值的設定應以領導干部所承擔的領導責任和主管責任為基礎進行設定,同時對其所承擔的直接責任事項進行加分和扣分。對特殊問題作出特別規定,如提供的資料或賬目不齊全,或提供虛假賬目和資料的,從其所得總分中酌情扣分。
領導干部履職審計評價具體內容和計分辦法
(一)金融法規、方針政策、上級行決定貫徹落實情況(20分)
1、未及時轉發或傳達上級行的有關文件,扣1-2分;
2、未嚴格執行上級行的有關決定,扣1-2分;
3、未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貫徹落實措施,扣1-2分;
4、所制定的措施、辦法有與法律法規和上級行的規定相沖突的情況,扣1-3分;
5、貫徹和落實上級行精神取得明顯成效,被上級行通報表揚的,加3-5分。
(二)組織參與決策的情況(30分)
1、重大事項未實行集體研究決策,扣1-5分;
2、未建立明確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扣1-3分;
3、決策過程有關記錄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真實,扣1-5分;
4、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后果的,扣5分。
(三)內部控制管理情況(30分)
1、本單位、部門崗位職責、工作制度、業務流程及應急處置預案等不健全,扣1-2分;
2、各項審核、審批權限不明確,扣1-2分;
3、崗位職責分工和不相容職責分離制度執行不嚴格,扣1-3分;
4、內控機制不健全,扣5分;
5、對發現的問題糾正和處理不及時,扣3分;
6、內部管理方法有創意,得到上級行肯定并在系統內推廣的,加3-5分。
(四)履行業務管理職責情況(20分)
1、未嚴格履行有關審核、審批職責,扣1-2分;
2、未按規定開展調查研究,扣1-5分;
3、對重大突發事件未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扣5分;
4、本單位、部門及所管理的單位各項主要業務出現重大業務差錯,扣5分;
5、對嚴重或突出的風險問題未及時處理或報告,扣5分。
以上四項總分100分,對負有領導責任和主管責任的按上述標準計分,對負有直接責任的按上述標準的2倍扣分。每個分項得分最少為0分,最多得該項滿分。
扶貧攻堅事關決勝全面小康社會,市人大常委會對此高度重視。2016年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常委會組織五級人大代表,對全市脫貧攻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集中視察。代表們深入扶貧項目專業合作社了解運行情況,實地查看扶貧點小聚居建設情況,走進貧困戶家中開展走訪調查。在集中視察的基礎上,常委會聽取審議了市政府關于扶貧開發工作情況的報告,提出要在鞏固成果的前提下,整合資源、精準施策,狠抓產業扶貧,壯大脫貧增收支柱,完善脫貧政策體系,匯聚脫貧強大合力。
凝聚發展共識,回應社會關切。常委會以問題為導向,深入一線開展調研。圍繞扶貧攻堅、落實民族政策、促進城市核心區民辦幼兒教育發展和全市校園足球發展等一系列民生問題,常委會主動強化監督,惠及民生。圍繞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全市文化旅游業發展、完善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煤化工科技創新示范基地等一系列問題,常委會主動聚焦中心工作,加快推動地區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圍繞推進司法公平正義,常委會組織對全市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等一批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聽取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行政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和市人民檢察院關于提起公益訴訟點工作情況的報告,為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完善監督方式 跟蹤督辦推動問題解決
連續跟蹤問效,維護監督剛性。常委會連續聽取和審議審計工作報告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指出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常委會審議意見,對存在問題加大問責力度,全面整改落實,切實維護人大監督和審計監督的嚴肅性。
督促整改落實,筑牢生態屏障。常委會結合貫徹落實新《環保法》,通過跟蹤督查,推動市政府制定出臺《鄂爾多斯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試點工作方案》,編制《全市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全市環境承載力規劃》,出臺“四個一律不批”政策規定。對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與建設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促進了審議意見的落實。
督辦工作中,常委會緊盯問題落實,要求政府相關部門及時書面報告落實情況,要求承擔監督任務的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常過問、常督促、常查看,及時了解辦理情況。對辦理中存在的實際難題,多方協調,幫助解決,促進審議意見更好地落實。通過跟蹤督辦,常委會基本上實現用“監督―落實―再監督―再落實”的方式解決問題,體現了人大監督剛性,凸顯了人大監督權威。
結合全面深化改革 實現監督工作有力更有效
聚焦財政預算監督,管緊政府錢袋子。常委會先后制定了市本級財政預算審查監督暫行辦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監督暫行辦法、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建議暫行辦法、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暫行辦法。常委會在預算審查前廣泛吸收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注重預算監督的超前性,預算審查中完善預算監督制度,增強預算監督的規范性,預算審查后加大預算執行監督力度,強化預算執行監督的約束力。
加強任后監督,推進依法行政。常委會審議通過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履職情況的實施辦法,對履職報告對象的確定、履職報告的主要內容、方式、具體程序、組織實施等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履職報告后,常委會組成人員按照“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檔次進行滿意度測評,對總體評價為“不滿意”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仍為“不滿意”的,將其列為下一年度重新報告履職情況的對象,并再次進行滿意度測評。黨委組織部門要把人大常委會對干部履職監督情況作為干部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據之一。辦法明確規定,經第二次測評仍為“不滿意”的,市人大常委會可以向市委建議調整該部門主要負責人的工作崗位。制定這一辦法,有利于加大干部任后監督力度,使“由人大任命、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的理念更加牢固,增強了依法履職、恪盡職守、銳意進取、清正廉潔的意識。
當前代表工作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重視。基于法律賦予人大代表的神圣職責,黨委和政府重視代表意見建議、通過發揮代表作用來推動區域發展,形勢發展對創新代表工作提出新要求等諸多因素,代表工作出現“頂被感”和“倒逼現象”。普陀區人大常委會重視代表工作、關心民生大計,專門制定了《關于加強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工作、進一步發揮代表作用的若干規定》,將“倒逼機制”轉化為推動代表工作的“正能量”。此次依據代表法探索性開展區人大代表向選民報告履職活動,是進一步加強人大代表與選民之間的溝通聯系、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增強代表履職意識,推動代表工作的一項積極舉措。通過活動,代表進一步認識到向選民報告履職情況、自覺接受選民監督,是增強代表履職意識、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國家監督體制的不斷完善,有利于發現履職實效與群眾意愿之間的差距,為有效履職起到助推作用。代表與選民零距離交流,拉近了代表與人民群眾之間的距離,選民加深了對人大代表和人大制度的了解。
二、精心組織準備,發揮示范帶動效應
以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區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的有關精神,強化責任意識和奉獻意識,引導全處各級干部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解放思想,堅定信心,團結拼搏,迎難而上,以飽滿的政治熱情、良好的精神狀態、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進一步增強基層干部為民服務、廉潔自律,努力做群眾表率的自覺性,促進街道、社區(村)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2.堅持實績導向,推動發展的原則;3.堅持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4.堅持尊重創造、鼓勵探索的原則。
三、述職述廉對象
各社區(村)及機關各部門負責人
四、述職述廉方法
(一)內容
今年以來社區(村)各項工作及各部門工作完成情況,履職過程中的政治態度、思想品質、工作思路、組織協調、依法辦事、精神狀態、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情況,以及與現崗位要求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嚴格執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的執行情況;學習法律知識,依法行政及個人遵章守法的情況。
方式方法:1、各社區(村)負責人述職述廉:由社區(村)組織社區(村)干部、黨員代表、群眾代表等30人參加社區(村)負責人述職述廉大會,社區(村)負責人向與會人員作述職述廉報告。街道掛點領導和干部到各自掛點社區(村)參加并指導述職述廉。
2、機關各部門負責人述職述廉:由辦事處組織全處黨員干部、部分群眾代表參加述職述廉大會,各部門負責人在大會上向與會人員作述職述廉報告。
2.民主測評
在述職、述廉的基礎上,組織黨員、干部、群眾、服務對象代表對各社區(村)及機關各部門負責人進行民主測評。測評分為“德、能、勤、績、廉”等五個類別,主要了解各負責人道德品德、工作思路、勤奮敬業、組織協調、解決復雜問題、工作實績、依法行政、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同時,組織與會人員對社區(村)班子在完成上級中心任務,團結協作,勤政廉等方面進行民主測評。
五、時間安排
述職述廉從12月16日開始至12月31日左右結束,各社區(村)負責人具體述職述廉時間研究確定后報黨政辦。
六、述職述廉大會要求
(一)開展法人履職評估工作的動因
1、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存在盲區。海安縣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工作從2008年2月份開始,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機構編制責任審核主要是針對各區鎮、部門的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部門(區鎮)職能的執行情況。并未涵蓋到絕大部分事業單位的職能履行情況。
2、事業單位管理缺乏有效載體。目前對事業單位進行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設立審批階段,后續管理措施相對薄弱。不少事業單位依法登記后,拿到法人證書就萬事大吉,該變動的登記事項不主動申請變更,登記數據的準確性得不到保障。事業單位實際運行的狀況更是難以掌握,少數單位不能按照宗旨和業務范圍正常開展工作,單位之間職責交叉、推諉扯皮的情況時有發生。這些僅靠年檢報告根本不能準確了解情況。因此,機構編制部門迫切需要一個有效載體來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
3、懲處措施沒有威懾力。雖然對事業單位違反《條例》規定的處罰手段有“警告并通報其舉辦單位”、“暫扣《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撤銷登記并收繳《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等方式,但在實際中動真碰硬執行起來有難度,加之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更使處罰工作流于形式。
(二)開展履職評估的基本做法
1、確定評估對象和內容。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確定第一批評估對象,涵蓋各種不同單位類別和經費管理類型的事業單位,既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又與民生休戚相關。為引導事業單位正確履行職能,海安縣著重從按職能職責和核準的業務范圍開展活動情況、遵守機構編制管理相關規定情況、遵守事業單位法人相關規定情況三個方面對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2、實施履職評估的操作流程。一是宣傳發動。將《實施方案》和評估通知及時發給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二是單位自評。事業單位接到評估通知后,按要求準備好各類文件資料并形成自評報告。三是召開進點會。與會人員包括:評估組工作人員,舉辦單位的分管負責人,被評估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無內設機構的事業單位全體干部均應參加。會上先由評估組負責人作動員講話并通報履職評估實施方案,再由被評估單位法定代表人作履職自評報告。四是廣泛收集情況。開展履職測評。評估會議結束后,被評估單位與會人員按要求填寫《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測評表》,表格當場收回;對主管部門領導、單位班子成員、中層管理人員及相關服務對象代表進行個別座談;發放《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調查問卷》,了解各方面情況;查閱相關臺賬資料。五是形成報告并反饋。認真分析履職評估情況,形成事業單位法人評估報告。及時向被評估單位反饋評估情況,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3、評估結果的運用。綜合各方面情況,確定被評估單位履職等次,并合理運用評估結果。對被評為優秀等次的事業單位法人進行通報表彰。對不合格的單位發出書面整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對其進行機構編制調整,直至撤銷法人登記。
二、履職評估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開展的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情況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強了事業單位公共管理服務水平。開展履職評估,對事業單位履職情況進行了有效的監督,有利于引導事業單位自覺增強法治理念和履職意識,規范自身行為,不斷提高依法履職、高效服務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機構編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檢驗了事業單位是否有機整合了內部資源,是否最大程度激發了各要素的創造活力,是否有效產生了單位的綜合效能,為科學調整事業單位宗旨和業務范圍,切實管住、管好、管活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創造了有利條件。三是優化了經濟發展環境。開展履職評估,有效遏制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拉贊助的現象。一些單位減少了辦事審批環節,簡化了辦事程序。企業、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
同時,因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業務性強,在具體的評估工作中,面臨著突出問題:
(一)少數事業單位無法依法運行。主管部門的牽制使部分事業單位不能獨立對外開展社會活動,主管部門長期習慣將下屬事業單位按其內設機構進行管理,擔心事業單位成為獨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控制權,一些事業單位長期依附于主管部門,人、財、物不獨立,根本不具備成為法人的資格;雖然目前市場經濟已經深入到各個階層,但是一些事業單位仍然存在著靠主管部門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計劃開展工作的不正常現象,造成這些事業單位參與市場競爭、走向社會化的意識十分淡薄;個別法人單位無視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規,無視機構編制部門界定的職責和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的宗旨和業務范圍,見利就上,無利就讓,不能嚴格按照職責范圍開展工作;有的單位成立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職能逐漸萎縮,長期“有崗無為”,不能發揮作用。
(二)兼職現象影響履職。部分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對機構編制及登記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職能的能力較低。對機構編制部門開展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準備,應付了事,影響了評估工作的有效開展。在評估工作中我們還發現,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職情況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兼職范圍廣,兼職時間長,兼職人數多,而且這種發展趨勢還有繼續蔓延擴大之勢。一些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員兼任,有的由舉辦單位領導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個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者由于工作多、精力有限,不可能全身心撲在事業上,這樣勢必會不能正常履職,影響事業單位健康、有序地發展。
(三)評估主體過于單一。當前履職評估工作,考慮到起步階段工作難度較大,故對自身力量倚重較多,其他力量在評估工作中總體而言分量不足、權重偏低。此舉固然有利于迅速打開工作局面,但長此以往,將導致舉辦單位、職能部門和社會公眾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實現評估主體多元化的目標。
(四)評估指標操作性不強。實踐中,我們發現:不論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還是參評的社會方方面面代表,均對所評估的事業單位了解不多,特別是對一些機構編制、登記管理方面的業務性較強的問題,更是一頭霧水。盡管我們采取了提供自評報告、詳細介紹情況等辦法,但憑印象打分、憑感覺打分的問題仍然存在,影響了評估的準確性。評估過程中,如何突出重點、抓住要害,精簡指標體系,這些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
(五)評估結果運用范圍有限。目前我們對評估結果的應用,形式還比較單一,局限性較大,運用范圍很有限。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的主導性和權威性不夠,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估工作的實效性。
三、提升履職評估效果的對策措施
(一)積極宣傳,增強對評估工作的重視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開展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營造有利于此項工作開展的濃厚氛圍。同時要積極向主要領導匯報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工作開展情況,爭取領導重視,把評估結果納入事業單位年終目標管理考核重要內容,做到開會不忘討論、下基層不忘檢查、平時不忘過問,使部門負責人和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在思想上時刻繃緊職能履行這根弦,變被動接受檢查為主動關注職能履行工作。
(二)科學設置,提升評估工作準確性。一是注重評估內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單純的機構編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來科學設置指標,準確反映事業單位規定職能的履行情況,綜合考慮履行職能的績效和社會滿意度。通過目標明確的評估內容,引導事業單位增強公共管理服務水平,不斷優化發展環境。二是注重評估過程的連貫性。要注意日常評估和年終評估相結合,特別要結合事業單位年檢工作,全面掌握相關情況。評估工作不僅要通過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職情況,而且要通過年終綜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時間內的履職績效。日常評估重在平時表現,并逐漸積累形成整體印象,為年底評估提供詳細的基礎資料,從而有效地克服了年度評估走過場的可能,更準確地評估法人履職情況。三是注重評估指標的可操作性。對不同層次或不同類型的評估對象的評價,指標應不同對待。在這個前提下,評價指標要細分為“個性指標”和“共同指標”、“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要根據不同機構的特點和職責,設置一些詳細的指標,每項指標應有具體和詳細的說明,以增強參評人員對評估指標的理解度。
(三)加強聯動,拓寬評估工作渠道。實施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評估,必須堅持多部門聯動。建立健全由編辦牽頭、財政、審計、人社等部門參與的工作責任機制。 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作出實效,各部門之間要主動溝通信息,健全工作網絡,整合相關資源,合理調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確、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運轉協調的整體聯動機制,進一步提高評估工作的水平。一是多層面邀請人員參加評估。在具體評估工作中,不應局限于被評估單位內部,應擴大到其管理或服務對象和關聯單位,聽取了解相關單位及群眾的反應和評價,同時,還要聘請社會各界人士,從各個層面反映事業單位的履職情況和社會反響,增強評估的真實性和說服力。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機制。為暢通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渠道,擴大社會監督范圍,強化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嚴肅性,要建立健全“簡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機制,擴大“12310”舉報電話和網上舉報信箱的知曉面,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群眾及輿論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職工作始終在有效的監督下正確行使。特別是推行政務公開活動,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三是構建履職評估工作信息網絡。從黨政群機關和社會各界熱心關注機構編制工作的監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聘任特約監督員,聘期一般為兩年,期滿后視情況續聘。對監督員要明確權利和義務,加強業務培訓,對工作成績突出,實績較為明顯的監督員,進行表彰獎勵;對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由機構編制部門及時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