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作為一本政法領域的學術期刊,投稿難度一般,但仍需要作者具備一定的學術實力。具體詳情需結合期刊定位、審稿流程以及投稿者的研究質量綜合評估。以下是詳細分析:
了解期刊信息: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期刊創刊于1986年,是由河南省教育廳主管河南財經政法大學主辦的政法類雙月刊。該雜志以中文出版,擁有國內刊號:CN 41-1420/Z及國際刊號:ISSN 2095-3275。旨在成為政法領域的先鋒,及時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的最新成果,深入探索政法規律,助力政法事業的繁榮。通過高質量的論文和研究成果,為政法工作者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促進學術交流與合作,推動政法創新與進步。
期刊級別與定位: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 期刊被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數據庫收錄。獲得了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RCCSE學術期刊等榮譽。主要欄目:法治中國、民生法學、部門法學、司法制度研究、法治文化等,注重理論與實踐結合。該期刊的讀者群體主要是政法工作者、政法研究者、政法政策制定者以及對政法領域感興趣的讀者。
投稿須知:
(一)論文要明確地提出問題,論證嚴密,符合邏輯;對所研究問題的理論和現實背景有清楚的描述,對相關領域現有的研究有必要的說明;清晰說明已有文獻與所投稿件在學術貢獻方面的區別與承啟關系,并指出論文的創新之處。
(二)來稿要求文字精練、標題準確、層次清晰、觀點鮮明、圖文并茂。
(三)參考文獻是作者寫作論文時所參考或引用的文獻,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列在正文之后,并在正文對應處右上角用阿拉伯數字標注“[序號]”(上標形式)。
(四)標題層次標題層次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標題層次劃分一般不超過4級。一級標題為1,二級標題為1.1,三級標題為1.1.1,四級標題為1.1.1.1。
(五)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序號從引言開始編。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法,一般用一、(一),1,(1)。
(六)作者如對文章題名、責任者、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需做必要的解釋或說明,請在當頁用腳注表示;對于文章特定內容的解釋說明,請用“注釋”方式置于文后,序號用帶“[]”的阿拉伯數字表示,連續編號。
(七)論文組成: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所在省市及郵政編碼、摘要、關鍵詞、中圖分類號、第一作者簡介、正文、參考文獻等。
(八)來稿請附相關的內容摘要和關鍵詞。內容摘要在稿件正文之前,以100—300字為宜,簡介主題范圍、目的方法、內容梗概、創新之處、主要結論。
(九)獲得基金資助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志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并附項目證書復印件。
(十)圖要清晰、精確。坐標中的物理量及單位要使用規定符號標注。同一內容或同一組數據,如列成表,不再作圖;已用圖示的不必列表。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金相照片請提供原件并標明放大倍數。
發表周期:
采用三審制(初審、復審、終審),《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期刊預計審稿時間:1-3個月,如果超過預計的審稿時間仍未收到回復,可以主動聯系編輯部詢問進度,若想縮短周期,流程協助可咨詢在線客服。
投稿建議:
投稿《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期刊需注重選題創新性與格式規范性。建議投稿前充分研讀近期刊發文章,并嚴格遵循雜志社要求,對于具備一定學術實力的作者來說,是一個相對好投且發表周期較短的期刊選擇。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發表范例
-
文藝創作中的潛意識復制及其民事責任
作者:楊紅軍
-
電商平臺商標侵權中避風港規則適用研究
作者:張穎; 翟睿琦
-
論被害人錯誤同意的效力——對民法中意思表示瑕疵效力之借鑒
作者:徐久生; 康子豪
-
不能未遂與可能未遂的處罰根據
作者:克勞斯·羅克辛; 張志鋼(譯)
-
財產刑執行檢察監督的實踐探索與制度完善
作者:胡江; 張雷
-
法院開具“離婚證明書”:誤區與問題
作者:廖中洪
-
論中央銀行監管職能的分離與回歸——以英國中央銀行法制變遷為進路
作者:夏梓耀
-
“惡法非法”命題的澄清與辯護
作者:王志勇
-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注釋體例
作者:--
本文內容整理自網絡公開平臺,如遇信息錯誤,請及時通過在線客服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