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江西警察學院學報》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任何來稿視為作者、譯者已經閱讀或知悉并同意本啟事的規定。編輯部將在接獲來稿一個月內向作者發出稿件處理通知,其間歡迎作者向編輯部查詢。
(二)文稿原則上必須原創,發表過的作品須在投稿時聲明,如有抄襲現象,文責自負。
(三)“參考文獻”請按論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連續編碼,并用代碼標識,且在文章引用處右上角順序標注。
(四)文中小標題一般分為三級,第一級標題用“一、”、“二、”、“三、”標示;第二級標題用“1.”、“2.”、“3.”標示,第三級標題用“(1)”、“(2)”、“(3)”標示,每級標題序號前均空兩格。
(五)正文:文內標題簡捷、層次分明。文字、標點及數字的運用應符合規范。
(六)腳注用宋體小五號字。中國年號、古籍卷數請用中文數字。其他如公歷年份、期刊卷期號、頁碼等,均請用阿拉伯數字。
(七)來稿請提供作者信息,包括姓名、職稱、工作單位、通訊地址、郵編、電話、電子信箱。
(八)文稿須附中文摘要,中文須內容一致。中文摘要字數控制在100~150字,英文摘要字數少于100字。摘要中不得引用參考文獻。
(九)文稿凡屬基金資助項目,應寫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名稱填寫,投稿時附基金項目證明復印件,本刊將優先錄用和發表。
(十)圖像要求足夠清晰,數量可達20~30幅,并貫穿文字說明和評析。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江西警察學院學報》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1986年創刊,由江西省公安廳主管,江西警察學院主辦,為雙月刊,國內統一刊號為CN:36-1316/D,國際標準刊號為ISSN:2095-2031。
該刊設置了治安管理、個罪研究、刑法理論、經濟犯罪偵查、刑事訴訟法學、刑事偵查、學人論苑、公安思政、攝影作品選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江西警察學院學報發表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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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實體賭場”——在網絡賭場與賭博機賭場之外
作者:周婭; 方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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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教唆犯的從屬性——兼及《刑法》第29條第二款的解析
作者:董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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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假想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與定罪量刑
作者:王新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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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法益視域下野生動物資源的刑法保護
作者:蘇雄華; 馮思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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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中“組織”的刑法解釋與邏輯清理
作者: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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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交叉案件處理程序機制研究
作者:曹云清; 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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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辯解對自首制度中“如實供述”的影響
作者:劉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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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電子數據的搜查、扣押程序研究——兼評“兩高一部”有關電子數據規定
作者:朱亞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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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公安刑事執法理念研究
作者:項金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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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競爭型行政行為及法律規制
作者:鐘升; 魏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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