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內蒙古保險》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稿件自來稿之日起三個月內未接到本刊錄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本刊對決定采用的稿件有權進行刪改。
(二)接受保險市場分析、保險產品介紹、保險實務案例、保險法規解讀等不同類型的稿件。
(三)參考文獻:本刊要求所有參考文獻按照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做實引,在引用處用上角標的形式標注,如“[1]”、“[2]”等。
(四)中英文標題(含副標題)。文章標題應當準確體現文章內容,不宜過長或過簡,副標題和主標題之間的關系應當清晰明確。
(五)引言切忌與摘要雷同,也不是摘要的注釋;應與結語呼應,引言中提出的問題,結語中應有回答,但不能雷同。
(六)引征注釋以頁下腳注形式連續編排,翻譯文章中,譯者需要對專有名詞進行解釋說明,并以【*譯注】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如譯者對原文內容進行實質性補充論述或舉出相反例證的,應以【*譯按】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
(七)來稿需注明作者的真實姓名、單位、地址、郵編、職務、專業等信息,寫明電子郵箱及電話以便聯系。凡學生來稿請務必注明學校、專業和年級。
(八)文章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內容一般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及主要結果與結論,應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字數100-200字;提供3個以上關鍵詞。
(九)如果論文涉及的是有關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頒注明基金或資助機構的名稱、項目編號,交稿時需附交項目批準工件復印件或電子文檔。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內蒙古保險》是一本在經濟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1988年創刊,由內蒙古新華報業中心主管,內蒙古新華報業中心主辦,為雙月刊,國內統一刊號為CN:15-1178/F,國際標準刊號為ISSN:1006-5717。
該刊設置了簡報、研究報告、專題研究、文獻綜述等欄目,覆蓋經濟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經濟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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