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日本法研究》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對準備采用的稿件,本刊將根據版面情況,在不違背作者本意的情況下,適當壓縮修改。不同意者請在來稿時申明。
(二)提供作者簡介:姓名、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工作單位(寫到二級學院)、職稱或職務、主要研究方向或學科特長或從事何種專業技術工作、郵政編碼、電子郵箱地址、聯系電話。
(三)具體、確切概括文章要旨。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論文標題需同時翻譯成相應的英文題名。
(四)摘要: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五)正文應條理清晰,層次分明。文中插圖應比例適當、清楚美觀,標明圖序與圖題;表格應結構簡潔,盡量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添加輔助線,要有表序與表題。
(六)注釋是對論文中特定名詞或新名詞的注解。注釋可用頁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種。選擇頁末注的應在注釋與正文之間加細線分隔,線的長度不應超過紙張的三分之一寬度。
(七)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文稿中物理量及其單位、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必須區別明顯。
(八)資助課題的基金項目及編號(編號寫在網括號內),通訊作者姓名、辦公電話號碼及Email地址,第一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學位、職稱、職務、辦公電話號碼和Email地址等。
(九)建立回避制:如果審稿人與稿件任何一個作者之間存在合作關系,審稿人應該回避,并將評審的稿件及時退回編輯部,并告知編輯部不能評審的原因。存在實質性厲害沖突的,審稿人應遵守學術規范要求,客觀地以文章質量原則為依據給出評審意見,也可以采取主動回避。
(十)文中凡出現引用文獻處,均應采用腳注或尾注方式明確標注具體出處、作者、頁碼、出版社和出版地,引用文獻來源可信。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日本法研究》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15年創刊,由《日本法研究》編輯委員會主管,《日本法研究》編輯委員會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判例分析、立法動向、學術綜述、書評、調研報告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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