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商法界論集》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本刊審稿周期為3個月,請勿一稿多投。論文責任者屬實,署名作者的人數和順序由作者自定,注意保守國家機密無政治差錯,文責由作者自負。
(二)文題應做到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不能使用籠統的、泛指性很強的詞語,避免使用簡稱,縮寫,化學結構式,藥品商品名等不規范的詞語,盡量不設副標題。
(三)引言:是正文前面的一段短文。引言是論文的開場白,目的是向讀者說明本研究的目的、背景,不宜過多介紹研究成果,字數要求200~250字。
(四)正文:一般應包括資料與方法、結果、討論三個部分,層次系統為1~3層,如:“1”,“1.1”,“1.1.1”,各級標序均左頂格,第2層后空1字距排標題。
(五)摘要:論著性文章需附600字(詞)左右的中、英文摘要。結構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要列出主要數據和具體統計學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六)圖表應有自明性,且先見文,后見圖、表。圖序、表序按在文中出現先后連續編號;應有具體的圖名、表名;圖、表中有效數字位數應符合有關要求,注意一致性。
(七)作者單位加圓括號排在作者署名下方,單位應寫全稱、所在省份、城市和郵政編碼。外國作者單位應注明國名。不同單位的作者應標注清楚。
(八)論文中的引文參考文獻采用腳注(頁下注)形式,在正文中引文或注釋的文字結束處,對應圓圈內加阿拉伯數字(①②③……)的序號(上標);每頁獨立順序編號。
(九)注釋:對文章中特定內容(引用數據、觀點和結論)加以說明,在行文的右上角采用①②③……順序標出,使用頁下注,每頁順序編碼。
(十)基金項目。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包括基金和項目兩類。論文若有此種背景,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列于作者單位之下列,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編號。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商法界論集》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18年創刊,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辦,為半年刊。
該刊設置了專題、論文、學位論文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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