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chuàng)新性不足、數(shù)據(jù)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qū)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chuàng)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nèi)容及依據(jù)。
2.核對期刊要求:
(一)本刊有權決定稿件是否刊用及刊用時間,并有權對稿件作適當處理。如有異議,請慎重投稿。一旦投稿,即視為認可本刊的上述權利,同時視為接受本啟事其他方面的約定。
(二)編輯部有權對來稿進行修改或刪節(jié),但對內(nèi)容的實質(zhì)性修改將征得作者同意。
(三)引用多作者文章合成之文集時,應首先注明特定文章作者,然后依次為文章名,文集編者名,收入該文之文集名,出版者,地點及版次,頁碼。
(四)稿件正文內(nèi)各級標題按“一”“(一)”“1.”“(1)”的層次設置,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層次標題不單占行,與正文連排。
(五)正文用五號字,行距為固定值,20磅,各一級標題居中,一級標題為小四號,加粗,二級標題居左,縮進兩個字符。其他正文用5號。
(六)帶圈數(shù)字與腳注內(nèi)容之間空一個字符。對文章中所引用的資料第一次進行注釋時,必須將該文獻的作者姓名、文獻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時間、資料所屬頁碼一并注出。
(七)來稿務必論點明確,文字精煉,數(shù)據(jù)可靠,(按順序):題目、作者姓名(英譯)、作者單位(英譯)及郵政編碼、中文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八)摘要應當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并且擁有與文章同等量的主要信息。摘要不要出現(xiàn)“本文”“作者認為”之類的用語,字數(shù)為300~500 字。
(九)基金項目:基金項目類別(項目編號)。本刊對基金資助項目,省(部)級以上重大攻關項目和開放實驗室研究項目等優(yōu)秀論文優(yōu)先發(fā)表。
(十)文中插圖應比例適當、清楚美觀,標明圖序與圖題;表格應結構簡潔,盡量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添加輔助線,要有表序與表題。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zhì)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是一本在政治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1999年創(chuàng)刊,由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員會主管,天津公安警官職業(yè)學院;天津市法學會主辦,為季刊,國內(nèi)統(tǒng)一刊號為CN:12-1416/D,國際標準刊號為ISSN:1674-828X。
該刊設置了律史學、法學研究、法治理論與實踐、學術熱點等欄目,覆蓋政治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治領域的最新動態(tài)和發(fā)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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