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語言政策與語言教育》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編輯部取舍稿件重在學術水平,力求具有真知灼見,發明創新,要求論據可靠,論證周密,語言通順,文字簡練。
(二)來稿文責自負,嚴禁抄襲剽竊。本刊對錄用文稿有修改權。凡被本刊錄用的稿件,即視為作者同意授權本刊使用其作品,包括網絡出版權、新媒體增值服務權等。
(三)參考文獻著錄必要的、在正式出版物上發表的文獻。建議著錄本刊前期發表的相關成果。文獻按出現先后排序,并在文中相應處標出。參考文獻一般不得少于8篇。
(四)文題:力求簡明,能夠準確反映文章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盡量不設副標題、不用標點符號、不使用縮略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五)正文格式和結構學術論文、研究報告類分為:引言、材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4個部分。各層次的編號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
(六)來稿的注釋均為腳注形式,每頁單獨編碼。其他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項可參照本刊注釋體例,對于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字數要求可以適當放寬。
(七)主要作者的工作單位應寫明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作者簡介寫明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職稱、學位、簡歷及研究方向(任選)。
(八)來稿請附相關的內容摘要和關鍵詞。內容摘要在稿件正文之前,以100—300字為宜,簡介主題范圍、目的方法、內容梗概、創新之處、主要結論。
(九)來稿若有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請詳細列出基金或其他資金項目類型、名稱及編號,每篇來稿的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
(十)正文中不需重復表和(或)圖中的數據,但應對圖表的意義、特點和重大發現做必要的闡述,同時應有相應文字,如“見表1”、“如圖1 所示”等字樣指示圖表的位置。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語言政策與語言教育》是一本在文學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15年創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上海外國語大學主辦,為半年刊。
該刊設置了語言政策研究、語言教育規劃研究、語言教育研究等欄目,覆蓋文學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文學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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