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與法律》期刊投稿需要注意以下信息:
一、基本投稿方向
該刊是一本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仲裁研究所主辦的政法期刊,2002年創刊,本刊主要欄目有:實務探析、專論爭鳴、國際視野。旨在推動政法學科發展和政法教學實踐創新。
二、內容與格式規范
(一)稿件主題請圍繞仲裁法學、仲裁法律實踐或研究工作,亦包括仲裁案件中經常涉及的民商事法律問題。稿件字數通常為8000-15000字(含腳注),投稿者可自定文章選題。
(二)來稿請參照《法學引注手冊》做注,論文稿件一般須有三百字左右的“摘要”及3-5個關鍵詞,并應以腳注形式注明作者姓名、職務、職稱、所在單位名稱及詳細聯系方式等。
(三)稿件應未在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請嚴格遵守學術規范,嚴禁抄襲、剽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
(四)本刊所載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刊編輯部和主辦單位的觀點。
(五)引用資料非來自原始出處時,應注明“轉引自”。轉引文獻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 之相關信息,再注明轉引所據之文獻。
(六)本刊在尊重原稿的前提下,對來稿作必要的修改或刪節。所有文章一經發表,即有權提供給各合法電子媒體使用,作者若不同意,請在投稿時說明。
(七)來稿請附3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和3—5個中文關鍵詞。
(八)標題,序數后用實心黑點,如“1.”“2.”“3.”,左側空二字符。
(九)來稿文責自負,文章力求簡明嚴謹,資料數據正確可靠,必須包括:文題、作者、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十)圖表應少而精,避免與正文重復。表格采用三線表,插圖必須清晰,對比度好。
三、審稿周期
《仲裁與法律》期刊預計審稿時間:1個月內,發行周期為:季刊,期刊級別:部級期刊,建議投稿前仔細核對格式要求,避免因細節問題延誤發表。
《中世紀與文藝復興研究》創刊于2002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季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作為一本專注于中世紀與文藝復興時期歷史、文化、藝術等領域研究的權威學術期刊,近年來在保持其傳統研究優勢的同時,還不斷拓展研究視野,深入探討了仲裁理論與實踐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這一舉措不僅豐富了雜志的研究內容,也為中世紀與文藝復興時期的法律史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視角。
在中世紀與文藝復興時期,仲裁作為一種解決爭議和糾紛的重要手段,其理論與實踐的發展演變與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背景緊密相連。該雜志通過對這一歷史時期的仲裁制度、仲裁實踐以及仲裁理念的深入探討,揭示了仲裁在中世紀與文藝復興時期的重要作用和地位。這些研究不僅有助于人們理解仲裁制度的歷史淵源,還為人們認識現代仲裁制度的起源和發展提供了寶貴的歷史借鑒。
在仲裁理論方面,雜志關注了中世紀與文藝復興時期仲裁理論的形成與發展,分析了當時仲裁理論的主要特點、爭議焦點和理論貢獻。這些研究成果為人們呈現了一幅清晰的中世紀與文藝復興時期仲裁理論發展的歷史畫卷,有助于人們更深入地理解仲裁理論的歷史演變和內在邏輯。同時,雜志還探討了仲裁理論在現代社會的應用與影響,為人們認識仲裁制度的現實意義提供了有益的參考。
該刊被國內多個核心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這顯示了其在政法學界的學術影響力和權威性。
此外,《仲裁與法律》期刊還榮獲了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這些榮譽不僅證明了其學術質量得到了廣泛認可,也為其在政法學術界樹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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