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文論》創刊于2012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半年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雜志是當今國際文化背景下,專注于探討世界文化藝術、文藝理論問題的學術期刊。它以開闊學術研究的理論視野為目標,致力于推動中外文化藝術、文藝理論的雙向交流,促進我國中外文化藝術、文藝理論工作者的相互溝通。作為一家具有國際視野的學術期刊,雜志關注全球范圍內文化藝術、文藝理論的發展動態和趨勢。它通過刊登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為國內外學者提供了一個展示和交流的平臺。這些研究成果既包括對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文化藝術、文藝理論的深入研究,也涵蓋了對跨文化交流和比較文學研究的探討。
雜志倡導雙向交流,既鼓勵我國學者將研究成果推向國際學術舞臺,也積極引進和推介國外學者的研究成果。這種雙向交流有利于消除文化隔閡,促進不同國家和地區之間的相互理解和溝通。同時,雜志還注重培養和扶持年輕學者,為他們提供展示才華的機會,促進學術傳承和發展。為了實現開闊學術研究的理論視野的目標,雜志注重提高論文的質量和影響力。它要求作者在研究中具備深厚的理論基礎和寬廣的學術視野,提出具有創新性和前瞻性的觀點和見解。同時,雜志也關注跨學科研究和新興學科的發展,鼓勵作者在跨學科領域尋求突破,以推動學術研究的進步。
除了刊登研究論文,它雜志還注重舉辦學術論壇、研討會等活動,為學者們提供面對面的交流機會。這些活動旨在促進學術界的互動和合作,推動中外文化藝術、文藝理論研究的深入發展。通過與國內外知名學者和專家的合作與交流,雜志不斷提高自身的學術水平和國際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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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件應論點明確,論據充分,論證嚴謹,層次清晰,文字精練,數據準確,具有一定的先進性和實用性。
(二) 標題文字應簡明扼要,文中二級標題序號一般用“一、二、三……”形式標出,文中出現數字順序符號,要以“一”“(一)”“1.”“(1)”級別順序排列。阿拉伯數字表示序號時,數字后使用下圓點。
(三)參考文獻:參考文獻一般應多于10篇,按在文中引用的先后順序標注(加方括號),并在文末按順序列出。作者、譯者、編者不超過3人時全部寫出,超過3人時只寫前3人,后加“等”。
(四)文章請附作者簡介與課題項目(若為課題項目成果),作者簡介一般應包括姓名(含出生年份,出生年份請置于小括號內,后用連接號并后空一格,如:1970- )、籍貫、工作單位、職稱、學位等內容;課題項目請標明項目名稱與編號。作者簡介與課題項目兩項內容,請以自動腳注形式,腳注序號位于作者名右上角。
(五)數字用法請嚴格執行《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這一國家標準。數字作為名詞、形容詞或成語的組成部分時,一律用漢字,不用阿拉伯數字。整數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現在具體統計意義的一組數字中,可以用漢字,但要照顧到上下文,以保持局部體例上的一致。
(六)注釋是對論文中特定名詞或新名詞的注解。注釋可用頁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種。選擇頁末注的應在注釋與正文之間加細線分隔,線的長度不應超過紙張的三分之一寬度。
(七)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性別、籍貫、工作單位、職稱、學位、研究方向、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多個作者之間用分號隔開,同一作者的介紹之中不出現句號。如有通訊作者,請標明。
(八)提供400字左右的論文摘要和3—5個關鍵詞。摘要應包括:論文所研究的主要問題、得出的基本結論、所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及所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議等。
(九)引言作為論文的開場白,應以簡短的篇幅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對相關領域內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進行簡要的概括。
(十)稿件所引資料、數據應準確、權威,應以原始文獻和第一手資料為原則。凡引用他人觀點、數據、資料、數據等,無論是否發表,無論紙質、電子版、網絡資源或轉引文獻,均應詳細注釋。對已有學術成果的介紹、評論、引用,應力求客觀、公允、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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