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作為一本文學領域的學術期刊,投稿難度一般,但仍需要作者具備一定的學術實力。具體詳情需結合期刊定位、審稿流程以及投稿者的研究質量綜合評估。以下是詳細分析:
了解期刊信息:
《作家》期刊創刊于1956年,是由吉林省作家協會主管并主辦的文學類月刊。該雜志以中文出版,擁有國內刊號:CN 22-1028/I及國際刊號:ISSN 1006-4044。旨在成為文學領域的先鋒,及時反映文學改革與發展的最新成果,深入探索文學規律,助力文學事業的繁榮。通過高質量的論文和研究成果,為文學工作者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促進學術交流與合作,推動文學創新與進步。
期刊級別與定位:
《作家》 期刊被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數據庫收錄。獲得了百種重點期刊、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社科雙效期刊、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等榮譽。主要欄目:作家走廊、記憶·故事、詩人空間_高凱小輯、詩人空間_吳少東小輯、詩人空間_十二月詩會、我說我在、王手短篇小輯、王可心小輯、金短篇、小中篇、長篇等,注重理論與實踐結合。該期刊的讀者群體主要是文學工作者、文學研究者、文學政策制定者以及對文學領域感興趣的讀者。
投稿須知:
(一)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一、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作者通訊地址、電話。
(二)文題:力求簡明,能夠準確反映文章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盡量不設副標題、不用標點符號、不使用縮略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三)參考文獻確系親自閱讀,核對無誤,并提供摘要便于核對。
(四)期刊論文的摘要采用報道-指示性摘要,對論文中價值最高部分內容采用報道性摘要,其余部分以指示性摘要報道,一般100~200字。
(五)本刊將在收稿后3個月內給作者答復是否錄用,對不采用的稿件不予退回,請自留底稿。
發表周期:
采用三審制(初審、復審、終審),《作家》期刊預計審稿時間:1-3個月,如果超過預計的審稿時間仍未收到回復,可以主動聯系編輯部詢問進度,若想縮短周期,流程協助可咨詢在線客服。
投稿建議:
投稿《作家》期刊需注重選題創新性與格式規范性。建議投稿前充分研讀近期刊發文章,并嚴格遵循雜志社要求,對于具備一定學術實力的作者來說,是一個相對好投且發表周期較短的期刊選擇。
作家發表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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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河北出了個“急先鋒”
作者:霍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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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兩則
作者:唐曉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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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冠中的“詩-畫”關系分合論
作者: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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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記
作者:葉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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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重現
作者:蔣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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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人
作者:楊映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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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器店
作者:王方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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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五篇
作者:臧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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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仁農莊里的女人
作者:張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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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人生——五星紅旗設計者曾聯松
作者:文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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