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證券法律評論》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本刊崇尚學術創新,堅決抵制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一稿多投、重復發表等學術不端行為,并將在初審時和稿件刊登前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一旦發現有學術不端現象,將立即退稿。
(二)選題新穎,數據可靠,論點鮮明,層次清楚,文字簡練。
(三)每篇論文必須列出參考文獻。參考文獻只列公開出版物,按在文中首次出現的次序編號,在右上角用方括號注明,如[1,2,…]。
(四)文題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內容,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避免使用非公知的外文縮寫,盡董不出現結構式和數學式等;英文題名與中文題名要一致。
(五)標題:正文中標題用一、(一)、1. ……標明,內容應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并使用國際標準計量單位。
(六)注釋是對論文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文內注釋應按正文中的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序號標注。
(七)作者簡介在稿件首頁頁腳:姓名、工作單位全稱及職務(職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其下轄的市、縣)的地名、聯系電話(可放入稿件末尾)、郵政編碼。
(八)文稿須附中文摘要,中文須內容一致。中文摘要字數控制在100~150字,英文摘要字數少于100字。摘要中不得引用參考文獻。
(九)來稿如為各種基金項目資助文章,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正式規定的名稱填寫基金項目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十)文章中的圖表應具有代表性,表格使用三線表;圖片稿為TIF或JPG格式,像素不小于1M;計量單位請以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證券法律評論》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14年創刊,由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主管,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主辦,為年刊。
該刊設置了證券發行注冊制的解釋與實施、投資者保護與證券法實施、監管措施與法律責任制度的解釋與實施、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與證券法實施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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