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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工程項目結算的編制,盡量避免送審造價與審核、審計造價相差較大”的問題,眾所周知,結算的精準性直接影響著審核的結果,現就我曾經審核過的本公司一個項目來探討一下:
當時施工單位送審值1259萬元,監理審核值851萬元,業主審核值509萬元。審核依據是合同和現場核實工程量,套用99湖南建筑工程定額、95市政工程定額和2005房屋修繕定額,按合同規定計取相關費用。按婁底工程造價2007年第一期材料價格調整材料價差。審核金額相差為什么這么大呢,其真正原因:是調整了工程量、并多次到現場對工程量進行核實,發現現場實際工程量與簽證結算工程量相差太大、調整了一些不合理子目的定額、調整了部分材料價格、核減了因工程需要而未施工的項目,如鋁合金窗、土石方挖運、值班室天棚吊頂、砼道路、砼墊層、砼管、鋼筋,帶形基礎、地面瓷磚、石油瀝青卷材鋪貼等。
雖說審核時縮水是常事,但縮得太離譜了我們造價員就得好好與審核人員溝通找出真正的原因,使自己今后的結算能夠更精準。其實每個預結算工作人員責任還是比較重大的,只要大家工作認真一點,負責一點,如實反映現場工程量,隱蔽資料要做準確、套定額子目力求準確,不要太離譜,就能把預結算工作做得更好。對于四方已現場核實的工程量,做結算的時候不要在工程量表上擅自增加工作量,給設備部專工審量、計劃審計審價增加不必要的麻煩。
下面就幾個典型有爭議的案例,從中分析合同計價方式、工程量變更等對工程結算的影響。
1 計價方式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典型案例
1.1 案例概述 2005年5月31日,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過公開競標,承建了上海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能源公司”)3646.9m2的鍋爐房;1478.8m2一層鋼結構的煤棚;80m高矩形煙囪;475.6m2一層鋼結構的水處理間和 48.8m2的酸堿儲存罐區的施工任務。新建建筑四周用設混凝土消防環通道路。要求工程2005年6月20日開工,2005年12月20日竣工,工程質量達到優良等級。兩方通過合同約定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并以固定總價方式確定工程價款。
建筑公司按照合同內容完成了工程建設任務,并在計劃工期內按時交付,能源公司隨之全額支付進度款。但是建筑公司卻在竣工結算環節以材料漲價和工程變更為由發出律師函,要求能源公司支付材料漲價的工程價款和逾期付款產生的工程款利息,使雙方的合作陷入僵局。
1.2 案例分析
1.2.1 合同約定的工程款計價方式為固定價計價,因此建筑公司關于額外材料補差的要求無效。在工程建設中,固定價格合同包括兩種形式,一種是固定單價合同,即量與價之積的總價中,價不變,量按實計算;另一種是固定總價合同,即量與價之積的總價不變。嚴格來說,固定單價通常是固定不變的,它是締結合同的甲乙兩方以合同形式約定的單價;竣工結算價則是以合同單價乘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而得出的工程造價。項目在建期間,固定單價總會在市場單價的基礎上有一定的高低波動。以建筑公司的立場來分析,項目承建期間如果固定單價小于市場單價,則能源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少了一部分;如果固定單價大于市場單價,則相當于能源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多了一部分,多出的這部分就是建筑公司應得的超額利潤。在承包方與發包方共同約定好工程計價方式后,建筑公司承建工程項目的同時,有義務承擔因價格波動引起的利潤升值或貶值的經營風險。由此可見,建筑公司和能源公司因為在項目建設前已通過承包合同約定了固定價計價方式,因而建筑公司向能源公司所要額外材料補差完全不符合法律邏輯。只有當事先約定的合同價款違背了公平的市場規則,建筑公司才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依照《合同法》提出變更或撤銷的要求。
1.2.2 建筑公司與能源公司商定的固定價結算工程款是兩方以合同的形式做出的合法的約定,因此法院不會受理建筑公司單方面提出的造價鑒定的要求。在本案中,建筑公司與能源公司商定的以固定價結算工程款的計價方式已通過合同約定下來,整個承建過程與合同要求相符,未出現工程變更的事由,竣工結算時兩方就應該按部就班的執行合同約定的內容徹底清算工程款。建筑公司在此時提出差額補償的要求是完全沒有法律依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如果一方當事人提出對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申請,一般法院不予支持。
1.2.3 在竣工結算環節,工程款不能產生利息,能夠產生利息的是工程欠款。這里提到的工程價款,是能源公司用以支付建筑公司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并如期交付的物化勞動以及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合理對價。上文提及,能源公司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付了全額的工程款, 因此建筑公司事后差額補償的要求完全不合乎法律邏輯。
2 工程變更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典型案例
2.1 案例概述 2007年1月30日,本工程正式竣工驗收。隨后,建筑公司向能源公司提交了竣工結算報告,并以工程變更為由向對方索賠350萬元,遭到了對方的反對,能源公司與建筑公司各執一詞,因此工程價款結算便成為雙方爭執的焦點問題。能源公司不承認事先未辦理工程變更簽證的施工項目,部分已辦理簽證的變更項目因為沒有明確標定價格,因此應該以建筑公司所列工程量清單中相似的價格而定。而建筑公司認為,凡是能源公司要求或同意施工的項目必須全部計價;部分工程變更的簽證未明確如何計價的項目,應該參考當地定額計價。
350萬元的工程變更索賠中的一百萬元兩方意見一致,對于其他的部分合同兩方各執己見,一直未確定解決對策。于是,建筑公司于2007年7月20日將一紙訴文呈上法庭,向能源公司提出350萬元的工程款索賠。
2.2 案例分析 根據上文得知,建筑公司與能源公司在工程款結算環節的矛盾焦點是工程變更后工程量和工程價款的計價的問題。筆者的分析如下:
2.2.1 工程簽證是工程變更的證據。簽證中規定的計價標準是工程款結算的重要依據。辦理變更簽證時,甲乙兩方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可以參考當地的定額標準確定計價標準,不一定與合同約定的計價標準相一致。此類變更簽證最不易引發爭議,而且對建筑公司更有利。
2.2.2 工程變更簽證的計價標準需參考當地建設部門制定的定額標準而定,它是能夠證明工程變更事件的主要依據。工程簽證實際是合同的補充部分,甲乙兩方締結合同后為明確合同價款的,應參考《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價款或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示的,按規定履行。”在工程變更中,如果承包方與發包方未明確約定計價規則,則在竣工結算環節均按當地的定額計價標準來確定計價標準。變更簽證的計價標準也應按此標準執行,它只能作為證明變更事件的依據而存在。
2.2.3 沒有工程簽證,只有其他證據證明發包人同意施工,其計價原則上也按當地的定額標準進行計價。承包人有證據證明發包人同意或要求其施工的,并該證據經過舉證、質證后足以證明其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的,這類證據可視為工程簽證,可以作為計算工程量的依據。
3 結束語
工程造價管理是技術與經濟轉化的系統工作,要求技經人員必需具備施工管理知識、熟練的合同談判技巧和認真負責的敬業精神,堅持學習和與時俱進,達到在招標、投標和合同管理上具備相應的知識和能力,提高技經人員的專業素質,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據。
項目的工程造價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由項目立項到項目投產運營,均需要進行造價過程管理,因此要樹立全過程造價控制的理念,作好工程造價的事前控制,加強項目立項起、招標階段、施工合同簽訂、工程實施的事中控制,工程結算的事后控制等加大技經人員的過程參與力度,發揮技經專業的優勢,將控制工程造價的理念落實到前期規劃、初步設計、招標文件、施工合同范本施工全過程中去,從源頭起強化工程造價管理與控制。
參考文獻: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以市公司名義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以及市公司所屬各單位對外簽訂的標的額30萬元以上經濟合同的法律審核。
市公司所屬各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定制定本單位有關合同審核的規定,加強對本單位對外經濟合同的法律審核及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合同”是指買賣、借款、租賃、擔保、保險、建設工程、技術開發、咨詢、服務等方面的經濟合同。
第四條市公司法規處負責市公司經濟合同的法律審核。
第五條合同法律審核堅持依法、及時、準確的審核原則。
第二章審核內容
第六條合同審核部門對下列合同事項依法進行審核:
(一)合同形式。合同形式應采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形式。國家規定采用標準合同文本的,應采用標準合同文本。
(二)合同實質性條款。合同的實質性條款由合同當事人雙方約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合同實質性條款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標的;
3、數量;
4、質量;
5、價款或者報酬;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三)合同效力。簽訂合同應主體適格,意思真實,目的合法,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同時,合同中不得含有無效條款。
第七條業務部門對經審核的合同有實質性條款變動的,應將合同送交合同審核部門再審。
第三章審核程序
第八條合同的受理。業務部門應及時將擬簽合同送交合同審核部門進行審核。送交擬簽合同文本時,應附送下列材料:
(一)合同項目立項審批意見;
(二)財務部門關于項目預算審批意見;
(三)簽訂借貸合同的,附擔保物的有關說明;
(四)簽訂擔保合同的,附主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及有關情況說明;
(五)授權他人簽訂合同的,附授權委托書;
(六)欲變更、終止、解除合同的,附原合同文本及書面變更、終止、解除合同的說明材料。
(七)其他相關材料。
附送有關材料不全的,合同審核部門應要求業務部門及時補全。
合同審核部門應對送審的合同進行登記,送審人和受理人應在登記表上簽字。
第九條審核意見審批。合同審核部門確定專人負責審核工作并提出審核初步意見,經本部門負責人復核后,報市公司領導審批。
第十條審核意見反饋。經市公司領導批準后,合同審核部門應及時將審核意見書面反饋至業務部門,并將送審合同文本原件、相關材料退回業務部門。
審核重大經濟合同開合同審核部門專題會議,實行集體審核制度。
第十一條審核期限。合同審核部門原則上應在受理合同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送審合同的法律審核。對于重大復雜的合同可延長至五個工作日。
第四章檔案管理
第十二條合同審核部門應明確專人負責送審合同的接收、登記備案,并將送審合同及相關材料、審核意見的復制文本予以歸檔。
第十三條合同及檔案管理實行分類編號管理,按照合同名稱分類歸檔,并按照審核順序制定編號,做到管理規范。
一、前言
近年來,工程建設事業得到了繁榮的發展,在工程建設的整個過程中,包含很多的工作,這其中,工程設計所起的作用最為重要,只有合理、科學的工程設計完成之后,工程建設才能開展并順利進行。工程設計由專業的設計單位來進行,施工單位在委托設計單位設計工程方案時,先要簽訂工程設計合同,合同簽訂完成之后,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審核審查,為了保證審核審查結果的準確性,要重點對合同中的要點內容進行分析。
二、工程設計合同審核審查的重要性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人們在進行交易時都會簽訂相應的合同。對于簽訂合同的雙方來說,合同簽訂完成之后,雙方就建立了契約關系,都要履行相應的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享受相應的權利,一旦一方當事人出現違約時,依據合同內容,相關的仲裁及訴訟機構會給予另一方的權益合法的保護。
在進行正式的工程施工之前,要進行工程設計,而工程設計的第一步便是簽訂工程設計合同。簽訂工程設計合同的目的是為了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所應承擔的責任,使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都能得到保證。工程設計合同的簽訂,使工程施工的質量得到了有效地保證,在擬定合同內容時,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來制定。合同簽訂完成之后,要對工程設計合同進行審核審查工作,開展此項工作的目的是為了檢驗合同內容是否合法,是否有侵犯一方當事人利益的合同條款出現,同時,通過合同可以規范雙方當時人的行為,保證設計方案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另外,通過工程設計合同,工程設計的各個環節都處于法律保護的范圍之內,從而有效地提高了設計環節的可操作性,使得整個工程建設的前期準備工作更具科學性,對整個工程建設來說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實際上,合同的審核審查工作就是為了規避合同中存在的風險,進而最大限度地保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審核合同的標準與擬定合同的標準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工作方式。通過審核審查工作,及時地發現合同中存在的風險隱患,進而采取措施消除風險,保證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工程設計與工程建設順利地進行。
三、工程設計合同審核審查要點
(一)合同主體的審核審查
在對合同主體進行審核審查時,主要從兩方面進行:第一,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和真實,有些企業由于各種因素的限制,導致其自身不具備簽訂合同的資格,而為了獲取經濟利益,企業會通過作假的手段來達到簽訂合同的目的,使市場的秩序受到干擾,盡管這種行為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但還是會給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帶來損失,所以,要對主體的合法及真實進行嚴格的審查,另外,對于負責簽訂合同的個人或單位,要審核其是否已經取得了相應的合法授權,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審核審查工作不僅僅是針對對方,還包括自身。第二,合同主體是否具備相關的資質或許可,對于工程建設行業來說,簽訂工程設計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要具備一定的資質或許可,現今資質或許可造價的現象也比較普遍。因此,要對合同主體的資質和許可進行嚴格的審查,避免因為資質和許可的問題導致合同糾紛的出現。
(二)合同條款的審核審查
在對工程設計合同中的條款進行審核審查時,要根據該種合同特有的性質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來審查,保證合同條款的全面性,同時保證條款的內容具體、明確,具有可行性。對于合同中的條款,如果存在著遺漏的現象或者條款內容設計過于簡潔、抽象,那么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很容易就產生糾紛。以標的為例,在工程設計合同中,描述標的時一定要非常清楚、準確、簡練,任何相關人員看到該標的內容之后都可以準確的理解。
(三)合同內容的審核審查
第一,審查合同權利義務條款是否具有完整性及可行性。首先審查己方的義務,在履行義務時是否存在阻礙,是否需要依賴外界來履行義務,如果需要對方配合是否已將程序列明。其次審查己方的權利,該審核主要是針對付款,付款的依據、方式是否已經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是否有附加的付款條件及期限,是否存在不合理的付款條件等。第二,設計期限約定的審查,合同內容中包含了計劃設計完成日期以及實際完成日期,在審查時根據實際的工程設計情況,審查設計期限約定是否合理,是否會出現不按期完成的情況,如果出現應該怎么解決。第三,工程設計合同變更內容審核,當工程設計圖紙需要修改、變更時,雙方當事人采取何種策略進行變更和修改,避免因為合同中內容規定的不明確而出現更改糾紛問題,影響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及形象。第四,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條件、確認和后續處理程序的審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當合同需要提前終止時,需要雙方當事人根據合同的相關規定來解除契約關系。因此,在進行審核時,要格外注意這個方面的問題,同時,在合同簽訂完成之后,還要充分地考慮可變更可能。第五,違約條款的審查,雙方依據合同建立契約關系的時間段內,一方當事人會出現違約的情況,當出現這種情況時,違約方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要做出明確的規定,而且規定要符合相關的法律,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數額在制定時也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第六,爭議解決途徑的審查,一旦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發生爭議時,要通過何種方法解決,在對合同中爭議條款的內容進行審查時,要保證審查的準確性及科學性。
(四)合同中重要詞匯的審查
筆者主要從Y醫院現行的相關管理制度及審批流程來展開闡述Y醫院目前經濟合同審核及管理的現狀。
(一)醫院相關制度
1.在合同審核方面,紀監審室于2012年擬定了Y醫院經濟合同管理制度(試行),制度里規定了審核經濟合同內容時的注意事項、合同履行、變更、解除,糾紛的處理,但沒有約定各個部門的職責及權限。
2.在合同簽署、歸檔管理方面,院辦于2012年擬定了Y醫院規范辦事程序,制度里規定了醫院所有協議、合同原件必須交院長辦公室統一歸檔;凡屬醫院公務范圍的各類合同協議必須由醫院法定代表人或醫院法定代表人書面委托副院長簽字并蓋章,否則一律視為無效合同。事實上,Y醫院的合同散落在各經辦部門,從沒有進行統一歸檔處理。同時,有些科研類的合同科室主任未經院長的授權自己就與對方單位簽署,其實這類合同是無效合同。
3.在物資采購方面,設備科于2013年擬定Y醫院進一步規范醫療設備采購及使用管理規定(暫行)制度里規定了無預算、無計劃原則上不予采購;逐級審批,10萬元以上的設備需論證,合同簽訂金額大于10萬元的預留質保金。Y醫院在物資采購方面,除了有該項制度外,再無其他采購制度,比如自行采購的制度就比較欠缺,這樣給合同審核帶來一定的難度,因為沒有制度可依。
(二)Y醫院的采購合同審批流程(以設備采購為例)
Y醫院的采購合同審批流程如下頁圖1所示,科室提出申請后,經過一系列的論證及審批,通過后經辦組織招標采購,招標結束后中標方把合同送到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就把合同送到審計部門審核,審計部門審核通過后把合同反饋給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又把合同送到財務部門審核,財務部門審核通過后把合同反饋給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又把合同送給分管院長審核,分管院長審核通過后把合同反饋給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又把合同送給院長審核,院長審核通過后在合同上簽字,最后,經辦部門把合同拿到院辦去蓋章。
二、存在的問題
筆者在日常的合同審核中發現Y醫院的合同審核及管理存在如下問題:
第一,規章制度較籠統,沒有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及權限,可操作性較差,比如合同管理制度,制度里沒有明確經辦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的職責及權限,有制度跟沒制度一樣,實際工作中業務人員很難把控資金的職責及權限,所以推諉扯皮的事件時有發生。
第二,送審環節不嚴密,審核信息未共享。Y醫院所有的合同都是經辦人員拿著合同到各個部門簽字,其實各個相關部門都不知道最終經辦人員送給院長簽字的合同是不是曾審核過的合同,這樣的審批流程潛在很大的風險。同時,審計部門的審核信息財務不知道,財務部門的審核信息審計部門也不知道,這樣就形成了信息孤島,不利于多方的信息共享,風險控制。
第三,合同未歸口管理。Y醫院的合同分散在各個經辦部門,事實上各經辦部門也未對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進行統計管理,各經辦部門也搞不清楚自己一年中到底簽了多少分合同,更有甚者還會存在合同遺失的情況,由此可見Y醫院的合同管理很混亂。
第四,合同審批環節多、耗時長,管理方式落后。Y醫院的合同從開始審批到最終院長簽字蓋章最快需一個周,平均需兩個周,而Y醫院的合同都是手工簽署,分管院長及院長經常不在醫院,他們不在合同就簽署不了,所以這種落后的管理方式也造成了Y醫院合同審批耗時長。
第五,合同種類繁多,對專業性較強的合同審核人員無法進行全面深入的審核。Y醫院目前的合同涉及到物資、設備、耗材、基建、科研、勞務、租賃、信息等方面的內容,而審計部門加領導就3人,而且都是學會計、審計專業出身,人少且專業單一,遇到專業性較強的合同審核人員無法進行全面深入的審核。比如基建類的合同,僅僅能把握商務條款,其他的專業條款審計人員確實也不懂,所以審核起來就比較困難。
三、管理合同的規范措施
鑒于以上存在的這些問題,筆者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議,希望對醫院日后的合同審核及管理工作有所幫助。因合同管理信息化目前很多醫院都沒開展,因此筆者將重點介紹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第一,建立健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醫院經濟合同種類繁多,涉及領域廣泛,管理部門較多,醫院應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確相關管理部門職責、分工與權限,規范合同簽訂程序,加強合同簽訂歸口管理工作。
第二,建立經濟合同事前控制制度。醫院所有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由經辦部門擬定后,要經過相關業務部門的審核,重大經濟合同要經法律顧問把關,醫院應當設定一個范圍,比如100萬及以上的合同就算重大經濟合同,這類合同的話要法律顧問把關,重大經濟事項,應當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決定,比如重大的投資決策,就應該醫院領導班子共同決定。
第三,審核經濟合同的重點內容。制度里應明確規定審計人員在審核合同時應該重點關注哪些內容,比如資金保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權利與義務是否合理、平等;經濟合同標的的數量、質量、價款、履約方式、合同期限以及支付方式是否明確、恰當;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是否明確等。
第四,加強經濟合同執行過程的監管。對已簽訂的經濟合同,應當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工作,檢查有關部門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對合同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第五,完善經濟合同的歸口管理。應當明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由其負責對所有簽訂的合同統一編號,統一加蓋印章,并進行歸檔管理。合同執行部門對已經簽訂的合同要及時向歸口管理部門備案。
工作目標:
在堅持村級集體財產所有、使用權不變的前提下,通過兩級審核,從村、鎮合同審核中心兩個層面上分別對農村經濟活動合同簽定工作進行指導和審核。加強農村經濟合同管理,確保合同格式規范,內容程序合法。
工作范圍:合同審核中心工作范圍是:各行政村的經濟活動合同簽定審核;為農村基層群眾經濟活動提供合同范本、提供相關法律咨詢。
合同條款:合同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2、標的;3、數量;4、質量;5、價款或報酬;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方法。
中心的運作方法和運作程序
鎮合同審核中心對合同產生和履行的全過程實行全方位跟蹤服務和監督管理,規范合同行為,防止產生不必要的糾紛產生。同時防范農村基層腐敗行為的產生。
1、各村委會,在確定合同項目時,由村委會向鎮合同審核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鎮審核中心對合同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交由村委會執行。如發現合同簽定的內容、程序不符合要求,審核中心可決定暫緩合同的執行,擇日進行調查或舉行聽證會,并補充合同條款或撤銷、終止、變更該合同。
3、項目發包時,鎮審核中心會同招投標中心派工作人員到現場監督,確保招投標的公正。在項目投標后,審核中心現場辦理見證手續或協助辦理公正手續,確保合同規范,內容程序合法。
4、各村委會在合同簽定后,將合同、公示材料、責任書等有關材料復印件,交由審核中心整理建檔。
5、合同履行過程中,鎮審核中心定期到村檢查走訪,督促當事人按合同履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一、面臨的現狀
某商業企業的合同大致分為兩部分,即行政類合同和商品購銷合同。行政類合同是指除經營類商品購銷合同以外的各種經濟活動所簽訂的合同。行政類合同按性質主要分為工程改造合同、媒體廣告合同、宣傳品制作合同、店堂布置合同、促銷及積分返禮禮品合同;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采買合同;設備維修合同;水電費、空調費、物業管理費合同;財產保險、審計、評估、咨詢費等十余類。
行政類合同主要附件包括:立項申請、資質證明、三方比價單、律師意見、價目表或項目清單及其他合同附件等,制作類合同還應附上效果圖。以上資料,按主次順序依次附在合同文本之后,并在會簽單上將附件名稱填寫齊全,防止資料丟失,無法查證原始資料。
某商業企業經營品牌三百多個,每年簽一次合同,合同期限大多數為一年,合同到期日分別為每年3月31日和8月31日。
二、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段時間以來,縱觀合同的審核及簽訂過程,存在一味強調抓結果,忽視中間管理環節和過程控制,主要表現在:先履行,后簽訂合同,事后補簽,缺少了價格審核、立項審批環節,造成管理漏洞,同時造成合同管理失控;合同簽訂前未辦理立項審批。目前存在以合同的簽訂代替立項的現象,使得控制環節脫節,管理環節疏漏,給企業帶來潛在的危害;簽批程序不規范。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會遇到企業總經理已簽批,合同才傳至財務部或其他部門補簽,價格審核失去了意義、簽字成了例行公事,使簽批程序形同虛設,違背了合同簽批程序;本應由下屬企業簽訂的采買合同,大多由上級企業大包大攬。為了確保一致性及有效降低費用,存在多個下屬企業采買相同的促銷禮品、工服及其他辦公用品等現象。此類業務大多由上級企業與供應商簽訂合同,貨款也由其代為支付,但發票由供應商直接開給下屬企業,各下屬企業需將貨款支付給上級企業的混亂現象;合同附件不全。合同簽批經多個環節,會出現附件不全、附件丟失現象,給日后查詢和審計帶來極大不便;三方比價存在虛假行為;合同簽訂的金額與實際付款金額不一致;商品類合同扣率、單產低于公司標準;合同費用的收取方式違背合同約定。
三、解決的措施與辦法
針對以上諸多問題,某商業企業經過反復調查和研究,認為加強合同審核是確保降低成本費用的關鍵。要抓好合同審核,必須關口前移,強化過程監督和管理,切實發揮財務部門審核監督作用,有效降低成本費用。為此,某商業企業制定并實施了《行政類合同簽訂與審核、評價管理辦法》,修訂了《商品類合同簽訂管理辦法》。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⑴先簽訂、后履行。任何行政類合同的簽訂,都必須由主辦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按照“先簽訂、后履行”的原則,嚴禁先執行后補簽合同的行為發生,更不能以實際履行代替簽訂合同。
⑵先立項、后簽訂。只有立項成立后,才能辦理合同匯簽。
⑶制定了合同簽批流程:
⑷為了確保企業形象、氛圍裝飾的一致性,為有效降低費用,各下屬企業應分別與供應商簽訂協議,注明采買數量、金額,分別開具發票支付貨款。避免造成下屬企業未簽約卻履行合同的不規范行為、同時在付款環節造成發票的取得單位與貨款的支付單位不一致現象,違背財務結算規定。
由上級企業統一發行的廣告、短信等不可分的合同,按照上級企業確定的分攤比例進行費用分攤。實物類采買數量可分的合同需由各下屬企業分別簽訂合同。避免在付款、驗收、提供發票等環節出現不一致的問題,造成不必要的糾紛。
⑸合同附件,尤其是招標會議紀要、三方比價、立項申請、企業資質、行業資質等重要信息的附件,必須妥善保管,按主次順序附在合同文本之后,裝訂成冊,便于傳遞,以防丟失。其他合同附件資料主要包括:a、基建、大修類合同必須提供項目申請報告(或檢修報告)、預算書等有關資料。b、 戶外廣告類合同需提供經營許可證證明、模擬效果圖、方位意識圖、價目表等有關資料。c、報刊雜志廣告類合同必須提供媒體資質證明、樣稿、類似版本、價目表等有關資料。d、電視廣播廣告類合同必須提供宣傳的主要內容、安排播放時段、價目表等有關資料。e、以上b - d類主題營銷、新聞等廣告宣傳類合同必須提供經企業領導批準的策劃方案、預算方案及其他相關手續。
⑹三方比價即應在同一內容、同一規格、同一標準、同一材質下進行比價。為確保三方比價的真實有效,三方比價單應提供報價單位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便于合同主辦單位進一步核實。
⑺合同簽訂的金額與實際付款金額不一致的解決辦法:
a、采購數量增加,因采購數量增加,使付款金額大于原合同金額,且不超過原合同金額的20%時,經辦部門需要提供情況說明(視為對原合同的追加),并經各級領導審批。增量后的價值超過原合同的20%時,需重新辦理合同匯簽。
b、采購品種增加, 在原采購品種的基礎上增加采購品種的,經辦部門完成立項后,再簽訂補充協議。
⑻商品類合同的審核
a、品牌續簽合同的審核品牌續簽合同是指品牌已經引進,因到期,需重新簽訂的合同。審核時抓住以下幾個因素:扣率與到期合同比較有無變化;該品牌保底單位面積產出(以下簡稱單產)與到期合同、與企業單產標準進行比較,分析指標的升降情況;簡述合同期內該品牌已經實現的月均銷售、月均毛利、月均單產情況,列舉相關數據,提出合理化建議。
b、新進品牌合同的審核,新進品牌合同是指商業企業之前沒有經營該品牌,與供應商協約在企業某區域內將要經營某品牌的約定。簽約時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審核:新進品牌的扣率與合同約定區域內企業經營上一品牌(以下簡稱前品牌)的扣率進行比較;新進品牌保底單產與前品牌、與企業單產標準比較,有無差異。
⑼商品類合同相關費用如何收取。審批商品類合同時還應關注相關費用(物業費、水電費、信用卡費、價簽費、貨架使用費、大型活動的贊助費等)的收取方式。費用收取方式一般分為現金(或銀行轉賬)、抵賬、帳扣,帳扣會減少企業增值稅進項稅額,因而優先選擇前兩種方式收取,并在合同中注明。
臨時場租合同、靜態展及燈箱廣告位租賃合同,屬于下屬企業收入,如合同傳遞不及時,不利于相關部門準確掌握租金收取情況,甚至造成漏收租金。因而要求經辦部門及時傳遞相關合同,確保合同的實施及監督管理。
為確保兩個管理辦法的有效實施,某商業企業及時舉辦了培訓班,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內勤、行政秘書、合同管理員等相關崗位人員參加。
四、取得良好效果
卡住源頭是根本,盯住審核是關鍵。只有控制源頭,卡住合同審核,才能有效降低成本費用。實施兩個辦法以來,某商業企業合同審核工作質量有所提升,檢查發現平均每周20多個問題(事后補簽合同、缺少立項、合同附件丟失、三方比價虛假等)降到了10多個問題,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降低了成本費用;商品類合同的扣率、單產不符合企業標準的現象大大減少,為實現企業目標提供了確實可靠的保證。
加強商業企業合同審核,從源頭降低成本費用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不斷地創新、發展、完善。某商業企業不斷總結經驗,進一步落實合同審核工作的各項管理制度,探求切實可行的激勵約束機制,實現合同審核有效管理,成本費用有序可控。
參考文獻:
[1]肖太壽.有效降低成本的策略與方法[M]昆明:云南大學出版社 ,2010年5月
房山區勞動局:
你局《關于審核未參加企業職工大病統籌的事業單位的集體合同問題的請示》及《關于增加審查集體合同報送材料的請示》(房勞字〔1997〕20、21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因事業單位不屬于勞動行政部門的管理范圍,所以勞動行政部門原則上不受理其申報的集體合同。
二、對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申報的集體合同,在該單位出據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營業執照及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后,方可受理其集體合同。
三、同意你局關于增加審查企業集體合同報送材料的意見,但需審驗其參加社會保險的原件,其復印件由區勞動局存檔備案。
在我國的市場當中,國企成為了市場當中的領隊,逐漸的加入市場當中,這讓我國經濟發展的腳步越來越快,讓我國的資金逐漸的增長。為了給彼此加強經濟和心理上的保障,書面協議就起到了一定性的作用,給大家帶來了方便。也避免了一些經濟和糾紛上的麻煩,所以書面協議的規范效果就越來越重要了,與此同時也體會書面協議在工作當中的重要性。
一、合同審計的重要性
合同審計主要是指審計的相關部門對簽訂合同、履行情況和結果進行監督、檢查等活動,合同審計對企業來說,具有很重要的作用,首先,對于合同的當事人來說,有利于維護其合法權益,使市場秩序穩定,經濟得到發展。其次,有利于合同的完善,防止經濟糾紛的發生,使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維護。第三,有利于企業內控的強化,防止風險的產生使企業的決策減少失誤。最后,有利于價格審計職能強化,使監督經濟的聯動效應得到強化。
二、擬草審計的過程
在擬草書面協議之前,我們要了解合作的伙伴是一個什么樣的公司,要對合作的項目有所了解,要溝通出彼此合作的方式,雙方需要達成相同的想法,按照項目的需要量身打造出合適的書面協議。保證了質量的同時也保證了彼此的信任度,也為了以后的合作打下了一個良好的基礎。當簽訂了書面協議的時候就起到了法律的效益,開始受法律保護。
(一)審計的確定
當我們開始設定書面協議的時候,我們要了解全面的問題,要符合規定經濟法,合法合理的去書寫合同。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要條理清晰,邏輯不混亂,每一條的規定都會讓人通俗易懂,讀起來簡單明了。也減少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起到了保障進度的作用。
(二)收集相關的資料
當我們擬草協議的時候。我們需要法人的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相對應的一些等級證書的復印資料。需要公司主人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法人的銀行賬號、介紹信、委托書、各個部門考察的實際報告、證明經濟實力的物件、雙方合作的一些應該注意的問題,還有貴公司的管理規模等等。
(三)檢查的過程
當準備簽署書面協議的時候,彼此雙方要認真仔細的閱讀書面協議,閱讀其中規定的每一條信息是否合乎法律條例,對方有沒有違法的行為,是否彼此達到了最大的利益,是否達到了自己單位心中想要的那份合理的計劃,和自己簽訂協議的人是否達到了簽署協議的資格和權利。在閱讀的過程當中,更要注意書面協議的完整程度、表達的清晰程度,檢查內容完整程度,也要注意雙方當中有一方要違反合同的時候應該怎么樣去解決處理其中的問題。
三、常見的問題
書面協議當中經常會遇到一些常見的問題,例如:條理不清晰,書面協議只有一份,沒有其他的備份,當合同丟失的時候無法及時補救,沒有專門管理書面協議的人。記錄書面協議見面商討的人沒有盡到相應的職責,漏記商討的時間和地點,導致彼此沒有按審計單位規定好的程序來辦理,甚至都沒有標明應該什么樣的人來簽署書面協議。
當與部分客戶簽署總的書面協議的時候,會漏掉分項的書面協議,對書面協議的要求沒有那么高,也會出現一些不必要的、不重要的條例。為了保證長期的合作,應要加強彼此的信任度,保證一定質量問題和一切所需要注重的問題,如果出于對彼此的信任,沒有經過商討就進行簽署書面協議會存在一定的風險。
四、出現常見問題的原因
有時工作量比較大,分布的范圍比較廣泛,過程比較復雜,有的需求量會比較小一點,擬草的時候就會疏忽大意,構寫的時候過于簡單,漏掉一些重要的內容。也有在撰寫的時候領導會突然會臨時、長期加一些重要的信息內容,這樣就會有些疏忽,忘記一些重要的東西,會導致思緒混亂,會出現書面協議需要重新擬定的情況。
五、審計處理部的意見
擬草好的書面協議,需要有相關的專業人事來管理,要按指定的標號進行編輯和擺放,整理完的書面協議需要備份一些,以備不急之需,然后進行分類、安全的儲存。在寫書面協議的時候也需要有專業的人員進行監督管理,然后互相仔細認真的檢查和修改。我們要按標準的規章制度來撰寫和要求彼此,例如:詳細的記錄見面商討的時間和地點,及時的與合作方取得聯系,及時的修改,認真的接受顧客的意見。在保證速度的同時也要保證質量,嚴格的遵守書面協議的要求并且要落實到實際行動上。在認真的執行當中盡量把風險、損失減小到最低。合同審計主要監督合同運行的整個過程,其首要的內容就是對合同項目的實際操作性進行審核,然后審核合同招標、投標等過程的公正公開性,然后審核合同各方面是否合法,之后審核合同各個內容是否規范,然后就是對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其中要重視合同履行過程中的跟蹤審計,確保在其履行過程中合理科學地履行合同的內容,確保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結束語: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書面協議在市場和工作當中出現越來越頻繁,為了增加合作伙伴之間的信任程度,書面協議逐漸進入到每一個項目當中,為工作項目增加了很大的保險,對彼此也有了安全的保障。在工作的很多方面地方也將達成一系列的共識。把彼此的利益提高到最大的程度,達成互利互贏的目的,在互相合作的基礎上共同體會理解書面協議的重要性和給大家帶來的方便。
參考文獻:
[1]馬龍.合同審計研究[J].商品與質量?學術觀察,2013(2).
(一)高校合同審計審簽的內涵 高校合同指高等院校及其相關部門與其他平等主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高校的合同審計審簽實際是指學校審計處對涉及物資、服務等采購活動、基建維修工程及房屋租賃、資產處置等經濟活動,就合同簽訂與履行的全過程所進行的審計監督、檢查、評價和咨詢活動。
(二)高校合同審計審簽的作用 通過合同審計審簽工作,可以強化學校內部控制機制,明確合同簽訂程序,規范各級管理行為,對高校內控建設及發展有著深遠意義。一方面可以完善高校合同條款,避免潛在的經濟糾紛。高校內部審計部門對各職能部門或相關單位送來的各類經濟合同,通過對合同主體、內容和形式的合法性、合同文本格式的規范性、合同條款的完備性、合同實質性條款與招標文件、詢價信息的一致性等進行審查,可減少合同簽訂的失誤,防范風險。另一方面可以強化內部控制機制,增強職能部門的責任意識。高校的內審部門通過對各部門提供的合同訂立的依據及合同訂立的流程進行審計,審查合同所涉及的經濟活動是否經過授權批準、合同所涉及的經濟活動是否履行了學校規定的相關手續、招投標項目有無招標記錄、所簽合同與招投標的結果是否一致、詢價的項目有無用戶及職能部門的共同調研結果及結果的合理性等。這樣既可審查合同簽署的流程,又加強了各部門的責任意識,強化學校的內控機制,更好地避免風險。
二、高校合同審計審簽工作中的問題
(一)合同訂立的主體多元化,合同管理缺少專門機構 目前高校所簽訂的合同種類繁多,大致可分為各類資產、服務、設備、藥品采購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修繕工程合同、對外合作辦班合同、國外辦學合同、科技服務合同、資產租賃合同、捐贈合同等經濟類合同,另有人事管理、勞動用工合同等。合同簽訂的主體較復雜,既有基建處、后勤處、設備采購處、國有資產管理處、人事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又有教務處、外事管理處及各個二級學院。由于高校各部門平時均相對獨立地對外開展各項社會活動,因此在對外簽訂合同時往往是以部門或學院的名義對外簽訂,各自為政,所簽訂的合同通常分散在各部門及學院,缺乏統一的管理。高校內部無專門的管理機構對各類合同的全過程進行必要的監督,這種多頭管理多頭對外的管理體制使一些合同無法及時歸檔、統一管理,相關領導及財務部門也無法全面了解所簽合同的標的額,易形成潛在的經濟及法律風險,給學校造成損失。
(二)合同簽訂的文本格式多樣化,合同文本欠規范 由于高校對外合同內容多樣,既有工程項目的施工合同,又有購買設備資產的采購合同、還有對外辦學辦班的合作合同等類型,合同的文本格式各不相同。以物資采購合同為例:由于所購資產既有國內也有進口的設備及資產,供貨方有國內生產廠家、有商,還有負責進口設備的外貿公司,既有小公司也有大公司。在實際工作中有時采用高校自已擬訂的合同文本有時采用供貨單位的格式合同,造成合同簽訂的文本各式各樣,合同涉及條款也不一致,甚至大相徑庭。合同中所涉及的質量標準、違約責任條款、安全事故責任的約定、貨款支付方式的約定及糾紛解決的方式、管轄地等重要條款的約定不系統,增加了內部審計部門進行合同審計審簽工作的風險。
(三)合同管理內控制度及審計環境不夠完善目前高校的合同管理意識還不強,合同審計也沒有較為成熟的審計依據、審計程序及評價體系。高校內部尚未出臺系統的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與合同相關的規章制度。部分高校雖出臺相關文件要求對合同進行審計審簽,但對合同審計的操作性層面卻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對于合同審計程序、各職能部門在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的職責界定及未經審計的合同有何制度約束等,尚未有完整明確的制度規定。實際工作中各職能部門的合同雖大部分經審計處審簽,但也有部分工程項目已做完,工程決算需送交審計時才臨時補簽合同補審簽手續,各學院對外辦班及其他用工合同等卻未送審計處審簽,各種科研及技術服務等合同未經審簽但財務已付款等情況。由于缺少完善的制度約束,各職能部門無明確的責任邊界,學校的合同管理工作隨意性較大,學校的風險未能得到有效防范。
(四)合同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不夠全面高校合同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合同審計人員既需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還需具備一些專業技術的學習理解能力,目前高校的合同審計工作往往由原內部審計人員分工承擔,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通常為財務審計、工程審計,對法律知識一般不夠精通,高校內審部門的知識結構、人員配備無法滿足合同審計需要。 在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往往僅對招議標結果與送審合同進行審核,審核其程序是否按學校規定執行,從經濟及財務角度對合同進行審核,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技術服務合同一般審計人員較難把握其關鍵控制點,對合同涉及的重要條款、技術指標、法律責任等的審核欠全面,存在審計風險。
三、高校合同審計審簽工作的完善
(一)規范合同主體、完善合同文本 高校的合同管理工作可以規范學校的各項經濟行為,有效防范財務風險、法律風險,預防合同糾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減少“暗箱操作”。因此學校為加強合同管理,規范合同管理行為,應成立合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分管,紀委、財務、審計、設備采購、基建等職能部門共同參與,明確對外各部門的職責權限。鑒于學校才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學校內設各部門及院系均不能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學校對外簽訂合同時不應以內設部門或院系的名義對外簽訂,對外簽訂的合同主體需經學校授權,以學校名義對外簽訂合同,使用統一的合同專用章,各部門嚴格在授權范圍內簽訂各類合同,并由學校統一管理。合同的文本形式,凡是國家或相關行業有統一示范文本的,由于其合同條款較全面、完整、嚴謹,應使用示范文本;沒有統一示范文本的,學校應根據具體情況參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學校具體要求組織相關人員擬定、設計出適合學校的各類合同的高校示范文本,提高合同的規范性,降低審計風險。
(二)建立健全高校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各相關業務部門相互協作的一項系統工程,合同審計審簽是合同管理中的一個環節。為使合同的簽訂、審簽、履行及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學校應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的工作實際,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合同磋商、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的有關制度及規定。制度中應根據合同的內容、合同類型明確授權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歸口管理,明確各職能部門及審計部門在簽訂及履行合同過程中的責任和權限。對合同審計審簽的流程、規則、合同審計的重點及未經審計審簽的合同財務不得付款等作出明細規定,為合同審計審簽工作營造一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規范操作、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合同審計審簽工作環境,從而減少或避免法律風險,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及審計工作質量。
(三)加強高校合同審計人員的素質建設 合同審計是一項專業性強、知識全面、法律法規意識要求高,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工作,沒有一支高素質的審計隊伍就無法適應合同審計審簽工作的需要。因此審計部門一方面應優化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在人員配備時充分考慮合同審計工作需要,申請學校配備適量的合同審計專業人員;另一方面依照合同審計人員素質要求,選擇本單位的相關審計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加強對法律專業知識、專業技術知識、政策法規的學習及培訓,培養復合型合同審計人員,增強其風險意識,以進一步適應合同審計工作需要;另外對于技術性較強的合同,可尋求學校法律顧問、校內外專業人士的幫助,更好地完成合同審計審簽工作。
合同審計審簽工作是學校內控建設及風險管理的一個有效手段,對于完善學校內部控制、強化學校合同管理、規避合同風險、維護學校權益具有重要意義。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應把合同審計作為一項單獨的審計內容, 積極探索新方法、新思路,提高合同審計審簽水平, 進一步發揮為學校節約資金,減少風險,增加價值的作用。
參考文獻:
(一)降低醫院的經濟風險率
目前,我國對衛生事業的改革工作一步步深入,醫院是為患者提高醫療服務的事業性單位,在治療疾病的過程中將會通過經營行為來使醫院醫療設備、醫療技術達到最好的水平來滿足患者的就醫需求,另外還可以增加醫院的經濟效益。但是因為很多醫院是靠政府的財政投入來保障醫院政策的經營運行的,所以醫院的各方面管理方式和目前醫療市場競爭的大環境不相適應,隨著對醫院經濟合同的審計工作的開展,能夠最大程度上保障醫院的合法經營,維護合同雙方的正當權益,大大降低醫院的經濟風險概率。
(二)改善提高醫院的經濟收入
醫院作為一個事業性單位和一個經濟體,就必然要參與到市場經濟中的各項經濟活動中去,所以針對經濟合同中也不可避免的會有一些詐騙或者毀約的行為,這都會對醫院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對醫院經濟合同的審計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避免這種損失發生的概率,能夠對合同上存在的問題提出適當的解決方案以及對合同簽訂起的三個時期實行監督,維護醫院的合法權利以及醫院經濟活動的順利進行,進而改善和提高醫院的經濟效益和收入。
(三)有利于醫療市場秩序的平穩發展
隨著我國對衛生事業的改革以及各種民營醫院的興起,很多國有醫院,集團所有制醫院和民營醫院產生了一個共存的局面。因此,醫療市場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醫療市場的秩序也不太穩定,所以醫院加大對醫院經濟合同的審計工作開展,將有利于維護醫療市場秩序的穩定及平穩發展,還可以凈化醫療行業不良競爭的環境。
二、在對經濟合同審計時應注意事項
(一)對經濟合同內容的審計
醫院對經濟合同審計工作首先要審查合同對方的姓名及住所,來確保對方身份的真實有效性,審查法人代表簽字蓋章是否確為對方單位的有效公章;對合同標的、數量、質量進行嚴格地審核檢查,確保合同中簽訂的內容條款符合行業標準;其次,對經濟合同款項的審查,重點審查合同價款是否有明文規定,合同價款是否有合法依據,審查運輸、包裝、安裝等費用在合同中是否為對方所承擔,是否明確約定;最后就是對經濟合同履行情況的審計,這個環節尤為重要,主要對合同的內容、履行的期限以及分期付款的付款方式是否真是、有效、合理合規等進行審查;除此之外,還要對合同違約的行為審核,追究合同違約人的違約責任和違約處理事項。
(二)經濟合同審計過程的三個要點
1、經濟合同簽訂前的審計
醫院做好經濟合同簽訂前的審計工作能夠依法保護醫院的資產,避免因為不慎簽訂合同給國家和單位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在合同簽訂前審計要明確經濟合同的各項條款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是否符合招投標文件的相關規定;審核醫院現有的資金資源是否滿足該項目的需要,對該項目資金預算和落實情況進行審查。審核合同對方的資質是否合規、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合同內容是否合法以及合同的條款是否完整、準確、真實。在簽訂經濟合同前都要嚴格按照程序審計檢查,盡量規避可能的損失出現。
2、經濟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審計
在經濟合同執行中要不定期的進行審查,審查合同當事人有沒有依據合同約定內容進行,審查價款有沒有按照合同規定條款支付,是否按合同約定的進度付款,嚴防超付合同價款。審查合同變更情況,如果對方因為特殊情況要變更合同內容或者解除的時候是否按照合法的流程辦理,合同內容變更或解除的相關手續是否完備,相關程序是否到位;除此之外,審計人員要對合同執行過程進行跟蹤審核,以此確保經濟合同在執行過程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而維護醫院的合法權益。
3、經濟合同結束前的審計
醫院經濟合同在結束時的審計的關鍵包括對審計項目是否已經通過了驗收,工程結算是否通過了審核,檢查送來達到資料是否具有合法性。另外審計經濟合同里面項目工程量及價格是否真實有效,審計結算的清理工作是否徹底,還要對經濟合同中的項目預算是否合規審計,并對結余資金以及庫存的醫療物資進行審核,確保真實和準確性。
三、如何避免醫院經濟合同審計工作中出現問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結構類別:
預算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決算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業管理企業:
3、施工單位:
4、監理單位:
5、其他:
第二條 合同內容(取消的條款,在其編號前括號內標“×”)
( )1、甲方委托乙方編制該工程預算(或概算);
( )2、甲方委托乙方審核該工程預算(或概算);
( )3、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工程造價技術經濟鑒定;
( )4、其他。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與委托內容有關的技術經濟報告;
2、甲方可向局方詢問委托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內容(政府有規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書面闡述對工程及具體問題的意見;
4、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繕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圖紙及其他有關的書面資料;
5、甲方為乙方的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須按約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7、其他。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與委托內容有關的各類技術經濟資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對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補充有關資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進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委托內容的,應當加強維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蹤檢查;
5、乙方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及合法的原則,認真、細致、周到地進行服務工作;
6、其他。
第五條 合同費用
1、甲乙雙方按照市房地資源局和市物價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2、基本費: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取費基礎,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額費: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取費基礎,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確定,不另調整。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費用不得同時計取,如發生差異,應按其中金額最大一類收費。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畢時,一次結清。
第六條 合同時效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雙方確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內容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3、雙方完成工作,付清費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發生違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合同費用總額_________支付給乙方______%違約金;
2、乙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合同費用總額_________支付給甲方______%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下列途徑處理(取消的條款在其編號前括號內標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或簽訂補充協議,所達成的一致意見或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負責人或委托人: 負責人或委托人:
(簽字)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