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篇提升基層農機執法在執法改革能力水平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摘要:基層農機執法部門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農業機械進行管理的部門,《行政許可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道路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頒布都為基層農機執法提供了依據。隨著國家相應法律法規的頒布,基層農機執法部門的執法權力和地位得到提升,但是隨著綜合執法改革的到來,基層農機執法部門的能力水平也要與時俱進,努力提高。基層農機執法部門應該全面履行職責,科學準確對待綜合執法改革之后的新任務,把握好生產安全的規律和特點,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加強責任意識,緊跟綜合執法改革后的新變化,提升基層農機執法能力水平,構建和諧安全的農機生產環境。
關鍵詞:基層農機執法;綜合執法;改革;安全生產
0引言
基層農機執法部門應該將綜合執法的要求準確執行和落實,為基層農機執法工作營造良好的環境,各級基層農機執法管理部門應該堅持“以人為本,關愛生命”,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保證安全生產的有序進行。同時,要注重安全生產和國家經濟生產協調發展,改進和加強執法工作的合理性,基層農機生產是整個安全生產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農機生產實施質量影響著農村生產的經濟發展和秩序,應該引起基層農機執法部門的重視。在綜合執法改革變化的影響下,依法興農、執法護農等新理念、新思想展現在眼前,但隨著綜合執法政策的不斷推進和落實,也陸續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阻礙了執法工作的進行。可見,提升基層農機執法的能力是至關重要的。
1基層農機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1.1農機執法人員水平參差不齊
在基層農機執法中,團隊執法人員的素質水平是非常重要的,在執法過程中必須要求執法人員政治立場堅定、能力水平突出、聽從指揮、作風優良[1]。能夠切實隨著綜合執法改革轉變自己的思維和行動。但是目前少部分基層農機執法團隊中存在人員選拔較隨意,人員專業水平不夠,法律知識不完備,部分人員是輪換轉崗加入,沒有經過專業培訓,還有部分團隊存在“老齡化”明顯、年輕人員不足的情況。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水平參差不齊,執法意識淡薄,能力差距明顯等,都是基層農機執法團隊中存在的問題,亟需引起重視,得到解決。
1.2農機執法規章制度不健全
俗話說“大匠誨人,必以規矩,學者亦必以規矩”。意思就是說,有名的匠人教授其他人的時候會依照規矩進行,學者學習的時候也會依照規矩進行。作為基層執法人員,更應該明白有法可依、執法必嚴,依法落實相應法律法規,這是每個執法人員應遵循的規矩和制度。隨著綜合執法改革的完善,原有制度中農業執法欠缺的松散情況已經得到改善,基層農機執法在綜合執法中占據了更重要的地位,改革后,既避免了重復執法,又提高了執法效率,是非常值得推行的[2]。但是每個領域都有舊的制度和措施,在推行過程中,相應的規章制度和措施制度不夠完善等情況時有發生,健全基層相應執法規章制度迫在眉睫。
1.3法律程序執行和法律知識學習水平有待提高
在基層農機執法過程中,作為執法人員,除了證據充分、事實清楚外,最重要的是程序要符合法律規定,許多執法人員在辦案過程中,案件的真實性處置沒有任何問題和偏差,但是在法律程序的操作過程中,產生了疏漏,如鑒定結果未告知,文書制作不夠規范等,這影響了執法過程中證據的合理合法,弱化了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最終可能會影響到執法結果的判定[3]。同時,基層農機執法團隊對法律知識的學習也非常重要,部分一線執法人員在辦案過程中由于對“業績”的追求,大部分時間都留在一線,處理基層涉農案件,往往忽視了法律知識的持續學習,導致個別工作人員對于案件的性質把握不到位,處置不明確,因此,在執法工作實施的同時,工作人員必須持續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
2基層農機執法工作的優化措施
2.1提升基層農機執法人員整體水平
在綜合執法改革后,作為基層農機執法人員要提高整體素質水平,綜合執法改革要求在原有種子化肥、動物衛生監督、飼料、農機等執法的基礎上,實行部分人員轉組、整合調崗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工作調整導致部分基層執法人員經驗能力不足,要求各級基層執法人員加強專業技能的學習和知識技能的補充[4]。針對基層農機執法人員,對新的法律法規知識的掌握仍然需要完善,不斷提高其專業技能水平。同時,各級領導也應給予重視,組織培訓,不斷完善基層農機執法團隊建設,充實基層執法人員整體知識水平和執行能力,在綜合執法改革后,讓基層農機執法人員的整體能力水平有質的提高。
2.2完善基層農機相應執法規章制度
農業生產領域執法過程中有相應的規章制度,國家實行農業綜合執法改革,目的是將較為松散和略微欠缺的基層執法力量進行有效和完善的整合,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成為更有力量性、更有組織性、更有制度性的團隊[5]。農機執法是國家農業執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需要完善以農機執法為主的執法體系。在遵循國家法律的基礎上,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如人員管理政策、財務管理制度等,嚴格審查執法人員水平,及時梳理改革后新的法律政策,使基層農機執法制度更合理,建立良好的規范制度。同時,農機執法在綜合執法中占據比例較大,隨著綜合執法改革的推進,基層農機執法的相應規章制度應做出合理改變,遵循新政策建立新的規章制度并起到推動和約束作用,增強執法人員素質建設,社會責任意識建設,一步一個腳印地踏好每一步,完善制度,提升基層農機執法的整體能力水平。
2.3重視法律程序的執行,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
在執法過程中,必須明確法律程序,只有重視執行和辦案程序,才能保證在處理違法違規過程中不會產生偏差,在事實清楚、證據充足、合法處置的情況下,重視法律法規的程序性,實現取證過程嚴格,詢問方式、地點合理化,鑒定結果及時告知等。由此可見,由于法律知識學習的不充分,會導致法律意識淡薄,執行案件程序不明確。所以,在提升基層農機執法團隊水平的過程中,法律知識學習是必需的。農業管理部門應組織農機執法人員培訓學習,或者加強宣傳,不要忽視法律知識的學習,只有法律知識學習到位,在處理相關案件時才有理論依據支撐。如果法律知識學習不充分,執法辦案過程中就會出現應用能力不足,不能順利展開調查等問題。所以在建設基層農機執法團隊的過程中,要積極組織講座、培訓,組織相關法律知識競賽、演講、晨會等,將法律知識潛移默化地融入到執法團隊中,提升基層農機執法團隊的能力水平。
2.4加強農機執法過程中的意識建設
基層農機執法是一個嚴肅的過程。作為基層農機執法隊伍和工作人員,思想意識的建設非常重要。首先,作為基層農機執法人員,要有對人民的責任感。在基層農機執法人員辦案過程中要對人民負責,做到按國家法律規范嚴格執法,不偏不袒,不玩忽職守,注重辦案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和證據,嚴格遵循辦案流程,不徇私舞弊,對每一個人民群眾負責,恪盡職守[6]。在我國,始終堅持“以民為本”“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農業的安全是國家富強和社會穩定的源泉。因此,具有以人為本的責任感非常重要。其次,作為基層農機執法部門要把安全意識教育貫穿安全執法過程中,農機執法人員要擁有安全生產意識,切實消除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將處理案件的全部過程放到大眾視野下運作,各環節各步驟平穩運行,各歸其位,培養基層農機執法人員的規范安全執法,讓安全執法的意識銘記于心。最后,農機執法人員要擁有證據信息意識,執法辦案過程中,證據是一切案件向前推進的基礎,沒有證據就沒有辦法證實違法犯罪行為。所以,作為基層執法人員要具備積極取證、主動研究意識,掌握熟練取證的過程和方法,運用技巧靈活取證。在取證成功后,應具有危機意識,保管好證據,也要注意證據和本案的關聯性及是否合乎法律法規,保證證據的有效性。
2.5提高執法過程中的服務質量
農機執法工作的核心是保障農機安全生產,并從執法和服務兩個方面來開展工作。但是在實際工作開展過程中,農機執法部門更多地強調執法監督,往往忽視了其應當履行的服務義務。按照執法目的性要求,從社會功能和社會價值兩方面,重點抓好農業機械設備的考核和檢查,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針對這些問題,需要強化農機執法人員服務的意識,改善執法環境,強調以人為本的理念恪盡職守。例如,農機駕駛員素質教育工作,要定期開展培訓,提高駕駛員的操作技能,幫助駕駛員在出現緊急狀況時能夠科學合理操作,應對危機。結合《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的要求,農機部門要通過良好的服務保障模式加強培訓,不斷提高技術培訓工作效率,創建農業機械社會化培訓機構,如果因為培訓和教育工作未落實到位而產生的事故與糾紛,也需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6加強農機安全技術監管體系的建設
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現代科技手段,創新農機安全執法方式,拓展安全監管空間,創建農機安全監控平臺,加快推進農機安全監控體系建設。首先,加強網絡平臺建設。通過建立農機安全綜合執法網絡系統,形成覆蓋農業生產區的高效、快捷、暢通的農機安全信息監管網絡,推進農機安全監管的現代化進程。其次,全面推進電子信息監控網絡建設。利用現代監管手段,對農業機械實行科學化管理,充分發揮技術監控作用,實現執法信息共享和違章處理自動化。為聯合收割機和大型拖拉機安裝GPS定位系統和監控裝置,把計算機遠程監控與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結合起來,提高農機安全監管工作水平和效率。
3結論
綜上所述,基層農機執法人員的服務意識和水平能力提升對綜合執法工作有重要的推動作用,要想建設農村富強的新局面,促進綜合執法改革實施,基層農機執法任重而道遠。但是,作為基層農機執法人員,應從自身做出改變,高標準,嚴要求,改變自身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效率,將人民群眾放在首位,切實解決涉農案件和問題,自覺接受百姓的建議和監督,不斷完善自身發展,充實自身知識的學習,為提升基層農機執法能力水平和促進農村迅速發展貢獻力量。
作者:黃佳名 單位:蘭西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