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保安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以《市保安服務監督管理辦法》為抓手,以規范物業保安管理工作為重點,以健全保安監督管理機制和充實保安監督管理力量為保障,充分發揮物業保安隊伍在維護全市住宅小區治安穩定中的重要作用,積極推動全市物業保安服務業健康、快速、科學發展。
二、組織領導
在市綜治辦領導下,由市公安局牽頭成立全市物業保安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綜治辦、公安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相關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并在市公安局設立專項整治辦公室,各成員單位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推進、協調聯絡、督促檢查和總結考核等。各地也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班子,建立相應工作機制,有序推進此項工作的開展。
三、職責分工
(一)綜治部門
加強對市物業保安管理專項整治項目的檢查督導,協調解決此項工作中的疑難問題。促進各縣(市、區)、街道、社區、鄉鎮管理責任及各成員單位責任的落實。將規范物業保安管理工作納入我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協助制定細化考核標準,并做好相關考核工作。
(二)公安部門
1、切實加強物業保安教育培訓,完善物業保安報名考試工作機制,大力推進物業保安持證上崗制度,進一步提升物業保安隊伍綜合素質。
2、繼續完善保安服務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加強物業保安信息采集、錄入、比對、身份識別及動態監督管理,提高信息系統的安裝率、覆蓋率和使用率。
3、嚴格執行自行招用保安員單位備案管理制度,對物業保安服務企業依法頒發《保安從業單位備案管理證》,發揮公示效力,加強監督管理。
4、繼續加強保安服務業清理整頓工作,重點查處物業服務企業違法違規提供保安服務,規范物業保安服務市場。
(三)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
1、督促物業保安服務企業相關負責人進一步落實《保安服務管理條例》,把規范物業保安行為納入日常檢查和監督內容,與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和項目評優等工作掛鉤。
2、指導、督促物業保安服務企業依法向公安機關備案、撤銷備案,做好保安員信息采集工作。
3、配合公安部門督促物業保安參加保安員報名考試工作,實行物業保安持證上崗制度,提升物業保安履職能力。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物業保安服務企業在招聘保安員和維護保安員合法權益等工作的監督管理。
(四)工商部門
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處違法違規開展物業保安服務活動的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對違法經營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制定和完善保安員職業技能鑒定培訓補貼政策,指導保安培訓機構開展軟、硬件建設,加強對保安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考試的督導檢查,進一步提升物業保安隊伍理論、技能水平。
(六)各縣(市、區)、街道、社區、鄉鎮
明確分管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將規范物業保安管理納入“平安社區”評選創建工作。協助公安、房管部門對物業服務企業保安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探索開展物業保安聯勤聯防試點工作,建立相應考核獎勵機制,確保聯勤聯防試點工作有序推進。
四、工作步驟和措施
(一)動員部署(即日起至5月25日)。全面部署物業保安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對整治方案進行組織學習,提高對物業保安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并按照要求,迅速建立組織,落實各組織實施單位責任人、聯絡員,明確工作任務及目標,確立工作重點,確保此項目有序推進。
(二)摸底排查(2014年5月26至6月25日)。各相關單位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迅速部署物業保安服務市場摸底排查工作,進一步查清物業保安服務市場基本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明確清理整治工作重點和方向。
1、全面摸清掌握未經公安機關備案,擅自從事物業保安服務的組織相關情況;
2、全面摸清掌握物業保安企業內部經營管理和外省市物業保安服務企業跨區域經營備案等情況;
3、全面摸清掌握物業保安服務企業保安管理、備案和信息系統、視頻監控安裝情況;
4、全面摸清物業保安持證上崗、統一著裝等情況。
(三)全面整治(2014年6月26日至10月31日)。根據摸底排查掌握的情況,清理整治物業保安服務市場秩序,依法查處物業保安企業及保安員違法違規行為。
1、組織物業保安服務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保安管理人員培訓,切實提高物業保安服務企業管理人員的法制意識及責任意識。加強對物業商會的指導力度,組織物業保安參加保安員資格考試,大力推進物業保安持證上崗制度,提升物業保安職業技能和道德素養。對違法使用無證保安或者保安員未按規定換著2011式保安服裝的物業服務企業,依法予以處罰。
2、加快推動使用安全技術防范、信息化管理等科技手段,提高物業保安的管理效能。原則上10名保安員以上的物業保安服務企業應當安裝“省保安監管信息系統”,將保安員基本信息采集、錄入、更新,通過系統上報工作日志;安裝保安員身份識別設備,實行上下班系統考勤;在值班、值守、出入口等部位,安裝視頻監控,實現對物業保安服務企業與保安員動態監督管理,及時掌握保安員履職情況和就業軌跡等信息,加強物業保安的招錄、使用和清退工作的管理。對未按規定安裝使用系統的物業保安服務企業,要在10月底前限期整改完畢。
3、集中清理整治物業保安服務市場,嚴厲打擊物業服務企業違法違規提供保安服務活動,特別是跨區域、超范圍提供保安服務的行為,規范物業保安服務市場。對違法提供保安服務的,堅決予以取締,并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嚴厲查處物業保安員違法違紀行為。重點查處物業保安員以下行為:(1)違法充當執法主體;(2)阻礙依法執行公務;(3)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4)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5)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5、積極開展物業保安聯勤聯防試點工作,及時分析、協調解決難點問題,逐步完善工作機制。
(四)總結驗收(2014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要求,規范和加強物業保安監督管理工作,健全物業保安服務市場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機制,督促物業保安服務企業健全落實各項管理制度。要深化保安監管信息化建設,加強動態化管理,落實物業保安企業和保安員信息輸入、更新、比對工作,提高物業保安監管效率和水平。同時,要對專項行動成效進行總結評估、查漏補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物業保安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是貫徹《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重要舉措,是規范物業保安服務市場秩序,促進物業保安服務業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廣大群眾安居樂業的一項社會工程、民心工程。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扎實推進,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教育培訓。要通過舉辦培訓班等形式,組織保安監督管理民警、物業保安服務企業負責人及廣大保安員,認真學習貫徹《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加強法律法規和業務技能教育培訓,提升物業保安從業人員的宗旨意識、法律意識和服務意識。
各中心交通管理所和重點港口企業(油田黃玨原油外輸碼頭、運河港務有限公司、開發區京杭裝卸服務站、鴻盛勞動服務站添躍運業有限公司等沿江碼頭及儀揚河的裝卸碼頭)要按照上海世博會的安保工作要求部署和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省市港口局相關要求,結合我區港口設施保安工作的實際,突出危險貨物和沿江港口設施安保重點,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完善各項制度、落實保安計劃、強化訓練演習,確保世博會期間港口安保形勢的穩定,確保不因區港口管控不嚴發生影響世博會順利召開的安保事件。
二、組織領導機構
區交通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成員有等同志參加的“世博會期間區交通局港口安保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運輸管理處港口管理科,統一組織、協調世博會期間我區港口安保工作的開展和突發事件的應急。各中心交通管理所要成立本轄區港口安保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各港口設施保安單位要按照《保安計劃》的要求,進一步明確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的相關職責。特別是港口重點企業要成立安保組織,制定相關的保安措施的工作程序。
三、工作安排
上海世博會自5月1日開始至10月31日結束,根據交通運輸部港口安保工作要求和省交通運輸廳港口局及市港口局的部署,我區港口安保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實施準備方案,時間為2014年3月1日至4月30日。
1、加強組織宣傳。各中心交通管理所、各港口經營人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成立領導機構,設立專門機構或明確專門部門負責港口保安工作,確定本地區、本單位港口保安工作重點、步驟和責任人,制定工作方案或計劃,在本轄區、本單位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動員活動。重點港口企業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部署,明確專人負責,告知業務相關單位,在碼頭等公共部位通過懸掛橫幅、擺放展板、播放宣傳片等形式,廣泛宣傳注意事項、防恐、應急知識以及世博會的有關規定。
2、落實保安計劃。各港口設施保安單位在《保安計劃》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世博會期間的港口安保措施,完善辦案設備設施,組織人員參加交通運輸部舉辦的保安培訓,并對本港口設施的相關人員開展培訓教育。內貿碼頭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內貿碼頭港口保安基本措施和程序》,明確職責分工、制定保安制度、完善設備設施。
3、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各港口保安設施單位要在近期對《保安計劃》進行一次回顧,完善應急預案,對二級保安措施和程序加以完善,確保各項措施能夠有效實施。重點港口企業要在近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港口保安訓練,提升相關人員的業務素質、預控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4、加大隱患查找整改力度。4月10日前,各港口保安設施和危險貨物碼頭要開展一次保安、安全工作全面自查,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迅速加以改進完善,我局要在4月30日前對轄區內重點港口企業世博會期間安保工作的準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找和督促整改安保隱患。區運輸管理處將對重點港口安保工作的準備情況進行督查。
第二階段:落實措施階段,時間為201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1、加大港口設施保安單位安保措施落實力度。在世博會期間,所有碼頭要加強《保安計劃》中各項措施的落實,危險貨物碼頭視情況按保安等級二級的要求,采取相應的保安措施。各單位要重點加強通道和出入口控制,加強周界的監控和巡查,加強物料交付活動的檢查,防止恐怖因素的輸入和輸出,維護港口安保形勢的穩定。
2、加大內貿碼頭安保措施落實力度。沿江及內河內貿碼頭,要嚴格按照《內貿碼頭港口設施保安基本程序和措施》落實好各項措施。直航上海港的內貿碼頭,在船舶靠泊期間要重點監管,加強對船舶上下船人員的管理,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港區。
3、加大危險貨物碼頭作業安全監管力度。區運輸管理處要加強港口危險貨物作業申報審批和監督管理。對不符合港口作業安全要求的,責令停止作業,限期整改;對未取得危險貨物港口作業資質的,要求其停止作業;對未制定危險貨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或未按預案要求配備應急器材的,要限期整改。對一、二類危險貨物港口作業要實施現場監管、加強源頭管理,確保港口危險貨物作業安全。
4、加大保安訓練力度。在世博會期間,危險貨物碼頭要每月開展一次保安訓練,內貿碼頭要每三個月開展一次保安訓練。訓練要有針對性,關鍵要突出保安應急反應程序的熟練掌握、各崗位人員的應急反應能力和各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能力。
5、加大港口安保工作監督檢查力度。各單位要加強世博會安保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安保工作責任是否落實、各項安保制度是否落實、各項應急預案是否落實。區運輸管理處要組織經常性的、專業性的、細節性的檢查,查找保安工作的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并落實整改措施。
第三階段:總結評比階段,時間為201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全面總結世博會區港口安保的成功經驗。省、市港口局將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表彰。
四、相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上海世博會持續時間長、人員流動大、監控范圍廣、安保任務重。港口是水陸運輸的節點,是保安鏈的關鍵環節,容易成為潛在的被攻擊目標,也可能成為不法分子和違禁物品的進出通道。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對世博會安保工作非常重視,作了專門部署。市港口管理局也于本月10日召開了全市世博安保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地處長三角的要道,是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上海港之間的船舶、貨物交流頻繁,是整個世博會安保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單位要深刻認識世博會期間港口安保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復雜性,以高度的責任感做好本地區、本單位港口安保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各中心交通管理所、各港口設施保安單位要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加強上海世博會期間港口安保工作的通知》的省交通運輸廳《上海世博會道路水路運輸安全保障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及文件精神,迅速制定本轄區、本單位世博會期間港口保安工作的具體方案,進一步細化內容、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建立和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和反應程序,切實提高區港口應對保安潛在威脅事件的能力。各中心交通管理所、各港口設施保安單位要將本轄區、本單位港口安保工作方案于4月1日前報區運輸管理處港口管理科。
方案一
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公司所在地區5~11月為臺風季節,平均每年有臺風影響3次,災害最大臺風為2015年8月8日,中心最大風力12級,2016年9月15日出現最大臺風暴潮,中心風力達12級以上。由于臺風期風暴可引起增水,臺風增水或汛期漲水;且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約為1150mm,上述情況可能會對生產造成較大影響。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應急搶險工作實行公司統一組織領導和分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2)參與救援行動的公司人員和機械設備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指揮,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救援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3)參與救援行動的全體公司人員要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務。
3、組織機構及職責1)應急組織體系公司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1)總指揮:彭志洪
(2)副總指揮:吳小烽
(3)成員:蔡治寰、張清和、高海同、雷冬明、郭明祥、徐水土、王黎明、戴堯城、何文峰、尹克明、何貞貞、雷峰、胡新華、王濤
(4)指揮部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等專業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理工作。
2)指揮機構職責
(1)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在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后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
(2)專業處理組的職責
綜合協調組:負責安全事故的報告,通知指揮部成員及相關單位組別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理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領導和公司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具體由王濤負責。
安全保衛組:由公司保安隊負責,具體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由張清和負責。
搶險救援組:公司保安組負責,進行搶險救援;由張清和負責。
醫療救護組:公司保健室負責,行政部其它組別配合,聯系XX醫院急救中心,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理;具體由蔡治寰負責。
后勤保障組:由行政部負責,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各種搶險救災物資和通訊保障工作;具體由蔡治寰負責。
事故調查組: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及時介入,配合現場勘察取證,以及上級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工作;具體由吳小烽、高海同及有關專家成員組成。
善后處理組:由行政部和各單位等部門配合,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具體由蔡治寰負責。
4、預防與預警4.1 危險源監控(一)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
1、通過設置的監控錄像進行監控,監控錄像由消防控制中心負責進行監控。
2、通過現場工作人員監控,由現場工作人員通過巡檢方式進行監控。
3、通過日常氣象信息收集,應急指揮組成員應定制中國移動(聯通)天氣預報信息服務,隨時掌握天氣情況。公司任何部門收到政府機構發出的防臺風、防暴雨、防洪水緊急預防信息,必須馬上同時轉達到彭志洪、張清和、蔡治寰吳小烽處。
(二)防止臺風、洪水、暴雨災害的安全對策與措施
1、當氣象預報發出臺風、暴雨、特大洪水的紅色預警警報時,應急指揮組自然成立,總指揮召開會議部署應急響應工作。應急指揮組應至少提前6小時向全公司發出預報信息。
2、工務部、公共事務部、行政部必須安排應急值班人員,并將應急值班人員向全公司通報(包括姓名、聯系方式、值班地點)。
方案二
1 總則
1.1編制目的為提高應對暴雨、洪水災害事故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以及《 自然災害分類應急預案》編制。
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 及周邊區域發生的可能危及員工生命、建構筑物安全的暴雨、洪水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明確責任;預防為主,平戰結合;以人為本、全員參與”的原則。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結構圖見附錄1)成立暴雨、洪水災害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保部,作為應急管理工作辦事機構。指揮部下設搶險救災組、后勤保障、醫療救護、善后處置、治安警戒五個專業組。
2.1.1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主任副總指揮:副主任。指揮部成員:班子其他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2.2組織機構職責
2.2.1應急指揮部職責按《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中規定的職責履行。
2.2.2專業組職責
①搶險救災組:負責險情發生時迅速組織各方力量實施搶險救災,落實搶險救災措施;組織受災人員、物資的疏散。
②工程技術組:負責現場搶修。
③醫療救護組:負責傷員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及飲用水、食品衛生工作;及時向“120”求援。
一、提高認識,加強宣傳,積極做好實施工作
《辦法》的公布施行,是新形勢下我區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舉措。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和諧南明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辦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實增強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辦法》的各項規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依法做好煙花爆竹的管理工作。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宣傳貫徹《辦法》工作列入安全工作議事日程,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發動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居委會、物業小區等單位,以組織知識問答競賽、印發宣傳手冊等廣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辦法》的宣傳工作,引導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一要加強對規定的禁放區域、禁止燃放時間段的宣傳。讓市民自覺遵守,不在禁放區域和禁放時段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對重大危險源周邊地區、城市繁華鬧市區等重點區域,宣傳工作要深入細致,不留死角;二要加強對允許和禁止銷售燃放品種的宣傳。要讓市民充分了解我市允許和禁止銷售、燃放的品種,不購買和燃放非法、違規的產品,確保燃放安全;三要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讓市民充分了解煙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識,預防因燃放不當引發的火災和傷亡事故,特別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教學單位,要重點加強對中小學生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教育;四要加強燃放執法管理宣傳。調動市民參與依法管理煙花爆竹的積極性,使他們理解和支持對違法行為的查處打擊,在全社會形成煙花爆竹管理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區人民政府成立由區安監、公安、質監、工商、財政、城管、監察、環保、教育、衛生及各鄉、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組成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全區煙花爆竹運輸、銷售、儲存、燃放的安全管理。組長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常務副組長由分管副區長擔任,下設辦公室,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自身職責,制定符合實際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在煙花爆竹限放期間,應抽調人員集中辦公,統一組織開展全區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加強相關監管部門的聯合執法,落實各鄉、街道辦事處監管責任,強化對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個環節的安全監管,規范我區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安全管理秩序,有效預防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2008年我區煙花爆竹限放工作的順利實施。
各鄉、辦及有關部門要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制訂方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統一組織開展本轄區內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區工作,并建立健全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風險責任機制。
鄉、街道辦事處及社區、村民委員會應當按照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認真開展本轄區內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和相關責任追究的原則,各鄉、辦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行政區域、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區財政負責保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經費。凡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領導機構不健全,無工作方案和預案,措施、責任不落實,發生重大火災和人身傷亡事故的,將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制,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區安監局:負責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審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發放零售經營許可證。負責煙花爆竹儲存和經營的現場安全監管,查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各種違法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組織煙花爆竹經營企業相關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
區公安分局:負責我區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我區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的發放;依法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由公安機關管轄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沒收的非法煙花爆竹以及轄區內生產、經營企業棄置的廢舊煙花爆竹就地封存、組織銷毀;配合區安監局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等環節的違法、犯罪行為;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區監察局:負責煙花爆竹行政許可審批和《貴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的執法監察。
區質監局:負責我區煙花爆竹的產品監督工作,對生產、銷售領域中的煙花爆竹進行質量抽查。依法查處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煙花爆竹經營生產單位,嚴厲查處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對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區工商分局:負責我區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的管理和監督,負責我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營業執照登記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
區宣傳部: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貴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群眾,使之知法、懂法和守法,提高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
區教育局:負責在全區中小學校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的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相關規定,增加學生安全燃放的知識和樹立文明燃放的安全意識,防止發生燃放安全事故。
區城管局:負責打擊和取締流動、占道經營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區衛生局:負責我區煙花爆竹燃放期間的醫療救護準備工作,在區醫院及各衛生院設立相應的醫療救護小組。
區環保局:負責煙花爆竹限放期間的環境監測工作。
市交警支隊二大隊:負責我區煙花爆竹配送車輛保暢工作。
區公安消防大隊:做好限放期間的事故應急救援準備工作。
林業、文化、民政、城管、商務等部門要配合做好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工作,督促指導有關單位加強對山林、文物保護單位、車站、加油站、輸變電設施等禁放區域的看護,做到街道辦管片,居委會管段,社區管小區、樓院,切實加強重要建筑物、危險源、可燃物周邊的守護。
區公安、安監、質監、工商、城管、綜合執法部門須設立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
三、嚴格條件,依法審批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
申請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應當由當事人持有關材料向區安監部門提出申請,由區安監部門按有關規定審批發證。經許可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要嚴格按照許可的經營范圍和核定的經營場所進行經營。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的設置,由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小組下達的網點控制數量,按照“統一規劃、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總量控制”的原則開展工作。布點工作完成后,報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小組批準后實施。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在集貿市場、展覽(銷)會、商場、居住區及車站等公共聚場所設置;
(二)零售點店面積不得小于10平方米,并應符合防火要求;煙花爆竹零售點間距離,不得少于50米;
(三)零售點周邊100米范圍內無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質生產、儲存設施;30米范圍內無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
四、嚴格標準,強化監督,規范煙花爆竹安全管理
(一)建立健全煙花爆竹經營、燃放人員培訓制度
經營、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風險責任的相關制度,確保對煙花爆竹意外人身傷害事故的及時救助和妥善處理。同時,應當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煙花爆竹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儲存倉庫負責人、倉庫保管員、倉庫守護員和從事托運等危險工序的作業人員須經市級安監部門認可的三級以上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培訓;其他煙花爆竹經營從業人員,須經區安監部門認可的四級以上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培訓。經市級安監部門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二)嚴格煙花爆竹運輸的安全監管
運載煙花爆竹車輛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安全和運輸規定的安全要求,安裝火星熄滅器,配備相應的符合安全標準的消防器材,并標識危險品標志或信號。在公路上運輸煙花爆竹時,要用苫布蓋嚴、捆嚴,派專人押動。車輛必須限速行駛,前后車輛應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停車時應當有人看守,不準在人口稠密的地方停車。煙花爆竹包裝應安牢固、嚴密。與煙花爆竹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準混裝。裝載煙花爆竹的汽車,禁止同時載運旅客。運輸、裝卸、押運煙花爆竹人員必須掌握煙花爆竹安全常識,裝卸時嚴禁拖拉、擠壓、撞擊、拋摔。
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公安等部門在我區邊界入口、重要路口、高速公路入口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加強對車輛、車站的安全檢查,及時查處、打擊非法運輸和攜帶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依法經營,安全經營
批發企業負責零售網點的統一配送,零售網點在許可期滿后未銷售的煙花爆竹,不得繼續銷售和儲存,必須交由原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委托保存,原煙花爆竹批發企業不得拒絕。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必須向本區域內取得煙花爆竹批發許可的企業采購,不得采購和銷售其他非法煙花爆竹產品。同時,還應遵守如下規定:
1、單位負責人和銷售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年齡在60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身體健康,經過安監部門的考核,獲得安全資格證書,能夠正常從事煙花爆竹零售活動;
2、在《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核定的經營場所經營;
3、實行專店或專柜經營,專柜應當與其他柜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4、不得買賣、出租、轉讓、偽造經營許可證照;
5、不得從事二級批發經營活動;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吸煙或使用明火設施;
7、不得將煙花爆竹與其它易燃、助燃物品混放;
8、不得在生活和居住場所存放煙花爆竹;
9、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場所和異地設攤以及流動銷售煙花爆竹。
(四)加強制度建設,嚴格煙花爆竹儲存監管
煙花爆竹儲存倉庫零售經營點,要嚴格限制存放量,經營場所面積10——20平方米的,存放不超過50箱(件);經營場所面積20——40平方米的,存放不超過100箱(件);經營場所面積40平方米以上,周邊防火間距6米以上的,存放不超過150箱(件);每箱(件)凈重不得超過30公斤。
(五)嚴格執行攜帶和燃放的禁止性規定
要嚴格執行“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等規定。對禁放區域,各鄉、辦事處要督促區域內重點單位,采取“點對點定責任,人盯人抓落實”的措施,逐一落實禁放監管領導和守護值班責任人,設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標識;對允許燃放的區域,各鄉、辦事處及相關部門要明確燃放守護的組織領導責任,建立目標責任機制和網絡,把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落到實處。公安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和巡邏監控,對違反規定攜帶煙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的區域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燃放不符合我市規定的規格和品種的煙花爆竹等行為,要嚴厲查處。
五、工作步驟
(一)*年12月1日-20日為組織準備階段
1、各鄉、街道辦事處要制定符合實際的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限放管理工作方案,成立有關領導參加的煙花爆竹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協調本轄區的限放工作,并將工作方案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2、區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制定相應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部門工作方案,做好與其他部門之間的配合和銜接工作準備,并將工作方案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年12月20日-31日為零售網點申報階段
1、區安監部門開始接受零售許可證的申報,按有關規定審查零售點的安全條件,確定我區零售點的設置。
2、區安監局負責組織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負責人及從業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以上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3、區公安、安監、質監、工商和城管等部門聯合公布舉報電話。
4、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在中心城區從事煙花爆竹的批發企業進行綜合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批發企業進入我區開展批發經營活動。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向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煙花爆竹的購買、儲存和配送的準備情況。
(三)2008年1月1日-28日為銷售工作準備階段
1、區煙花爆竹限放工作領導小組要從相關部門至少抽調1—2人到辦公室,進行限放期間安全管理的準備,并配備專用檢查車輛。
2、區安監部門發放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
3、限放區域內的鄉、街道辦事處要抽調足夠的人員和設備,做好燃放期間的安全監管準備。
4、區安監部門對進入我區銷售的煙花爆竹加貼防偽標簽。
5、區文體局通過報刊等形式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安全燃放知識進行宣傳;區教育局在全區中小學校進行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教育。
6、區衛生局將醫療救護準備情況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公安消防大隊將應急救援準備情況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2008年1月28日-2月2日為配送階段
1、批發單位根據核定的零售點存放量進行配送工作,不允許超量配送。
2、批發單位要將配送車輛和人員資質、配送路線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和交警二大隊備案,由區公安分局發放道路運輸許可證,由交警二大隊確定運輸路線。
3、配送期間各批發單位和各零售網點要安排人員值班,加強巡查,確保安全。
4、各零售點不得在農歷十二月二十六日之前銷售煙花爆竹。
(五)2008年2月份(主要是農歷十二月二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為限放期間安全管理階段
1、區煙花爆竹限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相關部門要進行24小時值班和巡查,及時打擊和處罰各種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貴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的行為,確保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和燃放的安全、有序。
2、相關鄉、街道辦事處和村、社區要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加強監管,相關單位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齊煙花爆竹燃放期間的安全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物資。
3、督促批發企業及時處置零售點未售完的煙花爆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區各相關部門和各鄉、街道辦事處要充分認識做好煙花爆竹限放期間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認真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貴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各鄉、街道辦事處和區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此項工作要親自抓,成立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及時溝通信息,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把煙花爆竹限放期間各項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確保限放期間安全。
(二)落實責任,開展執法檢查。區領導小組要將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到鄉、街道辦事處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及時組織區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維護好煙花爆竹限放期間的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的秩序。對各種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要堅決予以取締和處罰,并要深入追查原料或產品來源。
以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消防法律法規為準則,深入開展“消除火災隱患、構建和諧社會”活動,實行標本兼治,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災隱患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各項消防安全措施防,防止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元旦”、“春節”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重點
(一)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面部署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確工作重點和目標,制訂具體的“元旦”、“春節”期間消防安全保衛工作方案。要研究解決重點火災隱患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重點消防工作進行督辦,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加強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切實整改火災隱患。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開展多角度、多層次的消防安全大檢查。重點檢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黨政機關以及供電、供水、供氣,交通、物資倉庫和通信樞紐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單位和場所。對“元旦”、“春節”期間的重大活動場所實施消防安全“定崗、定人、定責”制。全過程進行監控。
(三)加強執勤備戰,做好滅火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市消防大隊要根據冬季火災特點以及老兵退伍期間的特殊情況,組織部隊從嚴做好執勤備戰的各項工作,調整滅火救援力量部署,充實基層部隊的戰斗力;認真開展轄區消防水源、道路、建筑消防設施的調查和維護,加強執勤車輛和器材裝備的維護保養、保持通訊設備的暢通,修訂、完善重點單位、重點場所的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開展實地演練;認真指導專職、義務消防隊開展冬季崗位大練兵,進行實地實戰演練,提高滅火救援能力;加強隊伍管理教育,落實條令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嚴防事故,保持隊伍高度穩定。
(四)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發動群眾自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結合冬季火災規律,突出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基本常識,常見火災的撲救方法,以及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要領的宣傳。要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報刊雜志等新聞媒介,加大消防宣傳的力度,擴大消防宣傳教育面,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效果;利用橫幅標語、板報、墻報以及發放宣傳資報料、設點咨詢、巡回廣播、知識競賽等,做好防火宣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泰興市“元旦”、“春節”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組織部署、檢查指導“元旦”、“春節”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各鄉鎮和部門(單位)領導也要親自組織、親自部署、親自檢查督促當前消防工作,確保各項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高考時間:2012年6月7日至6月9日
二、組織領導:
為了切實抓好各項保衛工作的落實,組織協調各警種和保衛力量,縣局決定成立安全保衛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工作分工及力量安排
(一)高考
今年我縣高考考點設在磐中,考生集中入住城區8家賓館。各保衛力量分工及任務為:
1、考點秩序維護組
組長:
成員:
任務:
(2) 負責磐中考點的治安保衛工作,每天安排一名民警負責考點至保密室之間試卷的押運工作,(押運試卷的民警于每天上午7:30,下午1:30到達保密室接送試卷),其他民警在考試開始前提早一小時到崗。
(3)從6月3日下午考試試卷到磐后,縣武警中隊要安排一名武警進駐試卷保密室,直至考試結束送回試卷(6月3日至11日)。
2、駐地保衛組
組長:
成員:安文所民警6人。
任務:6月5日前,完成對花臺山賓館、江濱大酒店、磐城飯店、偉業賓館、和平飯店、假日賓館、亦美賓館、五指山賓館等8家賓館的專項安全檢查;高考期間江濱大酒店、偉業賓館、花臺山賓館、和平飯店、假日賓館等5家賓館要安排民警駐地保衛,組織賓館內部保衛人員做好保衛工作,其它住宿點由教育部門安排保衛人員值班,安文派出所要安排足夠警力應急,確保考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3、交通秩序維護組
組長:
成員:交警民警6人
任務:加強高考期間城區道路秩序管理,確保道路安全暢通。考試期間安排4名民警在進出路口執勤,疏導交通;要設立禁鳴標志,提醒來往車輛禁鳴喇叭,保持考試環境安靜。配合交通部門做好考生接送車輛的交通秩序維護。
4、網絡環境治理組
組長:
成員:網監大隊民警
任務:做好對網絡不良(有害)信息的監控,及時刪除、封堵互聯網上兜售試題、答案等涉嫌泄密或詐騙的信息,一旦發現或接觸,要立即查處;各相關業務部門要配合做好打擊盜竊、傳播、出售試卷案件以及考前以出賣試題為名進行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5、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后勤科民警職工
任務:安排接送試卷的警車一輛,安排考試期間試卷押運和保衛工作的警車兩輛。
(二)中考
今年我縣中考共設11個考點,各個派出所轄區均設有考點,縣局要求:
1、各派出所負責所在轄區各中考考點的保衛工作,要提前與考點做好聯系,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保衛方案;考試前做好每個考點的安全檢查;考試期間安排民警到考點保衛,維護好我縣中考點及其周邊治安秩序。
2、交警大隊要安排足夠數量的民警,做好城區考點周圍的交通秩序維護。考試期間要在南苑初中路段設立禁鳴標志,安文鎮中校門口路段禁止機動車通行,確保考場周圍環境安靜。
3、治安大隊要加強安保工作的指導檢查。
四、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各參戰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考試安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工作緊迫感,全力做好保衛工作,為廣大考生創造良好的考試環境。
2、明確責任、加強協作。
歲末年初,除雪防滑保暢工作是冬春季公路養護的首要任務,區公路運輸管理所、區公路養護站、各鄉鎮公路管理所、相關項目施工單位是第一責任單位,責任人要落實崗位責任,全面安排部署,組織實施好冬季鄉鎮公路除雪防滑保暢工作,為全區廣大農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條件,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學習工作做好踐行,區交運局成立了除雪防滑保暢領導小組,實行包片區工作機制,將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全力抓好工作落實。出現降雪冰凍天氣影響農村公路通行時,區公路運輸管理所、區公路養護站、各鄉鎮公路管理所、相關項目施工單位要及時處理,消除安全隱患。根據具體分工和具體農村公路路段特點,做好防范,制定應對措施,做好工作任務落實。
二、做好調查分析,制定保暢措施
各鄉鎮公路管理所,村組社各負其責,要結合交通事故頻次,歷年冰雪防滑保暢情況制定冬季養護保暢方案。各項目施工單位要結合實際情況做好冬季養護和保暢工作。S217線要增設規范道路臨時標識標牌,制定清理規范道路標線為重點的冬季養護安全保暢方案;G341線、S209線在保通保安全的前提下,注重便道與干線公路交叉口的整治,制定切實可行的冬季養護安全保暢方案;特別是水四公路臨崖、臨渠、急灣陡坡和長大下坡、冬季雨雪天氣極易結冰,安全隱患風險大,鎮農村公路管理所、鎮農村公路管理所要做好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記錄,在做好冬季雨雪天氣的安全保暢工作的同時,遇雨雪冰凍、特殊天氣要落實好應急報告制度,做好封路和協助交警開展道路交通疏導工作。
三、統籌協調,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冬季公路養護和安全保暢工作是近期道路交通重點工作,區公路運輸管理所、區公路養護站、各鄉鎮公路管理所、相關項目施工單位要全面做好除雪防滑保暢準備工作,對應急配備、設備、物資儲備進行安全摸底檢查,做好人員安排、設備調整配備和防滑料、融雪劑、冷補料儲備。要切實發揮好勸返站,交通警務室職責,做好冬季公路養護和安全保暢工作。一是要結合鄉鎮公路管理所,勸返站,交通警務室,選擇在距離保暢路段最近的地方,設置應急值守點。二是要優化應急隊伍建設,加強重點路段的巡查,值班值守工作,遇到特殊氣象預警,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做到全體動員,隨時準備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應急力量要做到集中和分散相結合。三是應急人員設備配備要充分。結合區農村公路特點施行普通干線公路以機械除雪為主,人工除雪為輔;要充分利用現有設備,通過對裝載機及運輸車輛加裝推雪板,對養護車輛加裝甩盤等方式解決除雪設備不足的問題;同時,要提前聯系當地社會力量,確保設備滿足應急需要。對鄉道、村組道路實行鄉道鄉管、村道村管的原則。四是要做好物資儲備工作,要選用環保型融雪劑,減少對路面、結構物和田地的損壞及污染;防滑料宜選爐渣及粗砂,粒直徑不得大于5毫米;同時儲備充分的冷補料,路面破損后及時修補,保障公路安全暢通。
四、服從指揮,全面做好除雪防滑保暢工作
出現雨雪冰凍天氣,區公路運輸管理所、區公路養護站、各鄉鎮公路管理所、相關項目施工單位要迅速向上級匯報,區交運局牽頭,區公路養護站要及時組織相關單位、人員開展打冰除雪、防滑保通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交通擁堵、封路等現象發生。一是對長下坡和結冰、積雪段應采用機械除雪、人工除雪、防滑料相結合的方式。二是做好防滑料儲存、堆放、回收、補充。防滑料宜集中儲存,要做好防雪防水,保持干燥,嚴禁以土代砂;易結冰路段宜選用爐渣,其他路段可選用中粗砂;外場堆放的防滑料要做好防雪覆蓋;積雪消融后要及時回收撒布的防滑料,恢復路容路貌、避免造成環境污染;防滑料使用后應及時補充。三是加強易結冰路段保暢。要加強冬灌路段特別是邊溝與農灌渠合一路段、易結暗冰路段巡查,發現結冰立即處置;要加強對沿線居民傾灑污水、傾倒積雪路段巡查,發現后及時告知予以制止;要提前對路基邊坡滲水、邊溝長流水路段采取可行的措施,防止路面結冰影響行車安全,要及時清除涎溜冰。四是要加強對在建項目和未完工責任期內公路項目的除雪防滑保暢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處置。出現極端天氣及嚴重車輛滯留時,要及時匯總上報,各鄉鎮公路管理所要及時進駐應急現場,組織應急處置工作,保障除雪防滑工作切實有效,確保公路暢通。
五、加強值班值守,確保信息報送及時準確
各鄉鎮公路管理所,相關項目施工單位要樹立落實巡查制度是義務,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是職責的理念,一是要進一步加強道路巡查和應急值班工作,做好管轄路面的巡查信息記錄、信息報送。二是要進一步加強氣象信息收集,遇到極端氣象預警后,及時轉發,并做好應對準備。同時要建立與上級應急部門及氣象機構的實時聯絡機制,確保及時掌握準確的預警信息。發生極端天氣后,要到崗到人,隨時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三是要充分利用公路沿線勸返站,交通警務室,及時氣象及路況信息,引導公眾及時調整出行計劃和行駛路線。四是各鄉鎮公路管理所要安排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在保證時限要求的基礎上,信息內容要保證全面、準確、簡潔、規范。盡職免責、失職追責。
六、樹牢安全意識,做好養護生產安全工作
冬季是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的關鍵時期,低溫、霧霾、冰凍雨雪、大風等極端天氣頻繁發生,各類安全風險隨之增大,區公路運輸管理所、區公路養護站、各鄉鎮公路管理所、相關項目施工單位要深刻認識抓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始終緊盯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環節、重點路段,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一是要切實履行好安全生產崗位職責,真正從思想上、行動上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切實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二是各鄉鎮管理所要查源頭、重預防,從根本上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正在開展的“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真正把隱患排查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實、做深、做細。三是要對危險管轄路段加大巡查頻率,嚴格施行動態監控,做到勤觀察、多檢查、早發現,及時增設必要安全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確保安全暢通。要對管養公路進行一次集中摸排,特別是對長大陡坡、危舊橋梁、隧道、臨水臨崖等路段進行詳細排查,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四是加強作業路段監控管理,實時監控并及時提醒,保證作業人員安全,行車安全;各種養護作業必須布設作業區,作業區要增加防撞桶等防撞隔離設施,提高養護作業現場安全防護等級;養護機械設備要統一標識,無警示燈的設備作業時前后要有移動標志車;人工撒防滑料時不得影響行車。要提高養護作業效率,縮短作業時間。在長大陡坡、急彎路段作業時一定要加強觀察和指揮引導。夜間作業必需要有照明設備,作業車輛要加掛防滑鏈。
七、加強道路養護,認真做好揚塵管控工作
揚塵污染管控重點對施工工地落實“六個百分百”、渣土拉運及運輸車輛落實遮擋覆蓋及輪胎清洗、城區道路落實機械化清掃清洗、城內及周邊企業廠區等用地落實防塵措施、采砂(石)場落實物料堆場抑塵措施等情況進行督查。區公路養護站,各鄉鎮公路管理所要加強督促檢查。項目施工單位要加強養護施工車輛遮擋覆蓋及輪胎清理、施工用地和砂石堆放場地防塵抑塵,養護道路清掃及灑水抑塵。特別是對G109線附近施工、217線、G341線及其他農村公路,要加強道路清掃、灑水抑塵措施,管控好路面揚塵污染及二次污染。
八、齊抓共管,加強協同聯動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按照“政府推動、政策引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充分利用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管理功能,加強事故預防和安全管理,在全縣建立責任保險與安全生產工作相結合的良性機制,健全完善安全發展保障制度,最大限度地防范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建立和完善事故預防及善后處理的資金保障,提高事故防控處置能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體系,完善相關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多層次的安全生產事故預防機制,切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二、實施范圍
鼓勵全縣范圍內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燃氣、交通運輸、公共聚集場所等危險性較大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自愿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
三、承保選擇
按照“實力強、信譽好、網絡全、服務佳、理賠快”的原則,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1家保險公司負責全縣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承保工作。公開招標方案由縣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縣招標采購中心負責實施,每3年招投標1次。生產經營單位也可自行選擇承保公司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
四、參保方式
參保工作本著廣覆蓋及滿足不同經營狀況的企業需求設定參保標準,按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參保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參保率不得低于75%,其中必須包括所有的安全管理和一線操作人員,且每人投保死亡責任賠償限額不低于50萬元的主險,并可自主選擇傷殘責任賠償等其他附加險。因生產安全事故傷殘的人員,按照國家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準執行,并在合同中約定賠償金額;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的費用在合同中按約定的金額支付。保險責任約定內容按照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條款執行。
五、費率標準
本著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原則確定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執行標準。具體的保險費率標準根據公開招標的方案和結果確定,費率按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實行一年一浮動。
六、防損減災費用
為加大對事故的預防力度,切實提供事故預防資金保障,承保單位每年需按照保費收入8%的比例提取防損減災費用,主要用于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整治、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安全生產宣傳與培訓、安全生產獎勵等。縣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在開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過程中,要規范提取和使用防損減災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管理規定管好用好防損減災費用。
七、保險方式
(一)實行浮動費率和獎勵機制,促進參保單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1.參保單位通過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當年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降低5%;通過規模以上企業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當年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降低10%。
2.參保單位上年度未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工亡事故的,當年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降低10%;連續2年未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工亡事事故的,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調20%;連續3年未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工亡事故的,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調30%。參保單位上年度發生工亡事故且屬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當年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提高10%;發生工亡事故且屬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當年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提高20%;發生工亡事故且屬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當年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提高30%。上調、下調總幅度均不超過30%。
(二)做好定期統計上報和督導工作。承保公司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專報制度,每季度末將參保情況報縣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縣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掌握好參保工作進度,搞好督導推動。
(三)做好保險服務工作。承保公司要切實加強保險服務工作,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1.改善服務質量,提高服務,建立事前預防機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咨詢、宣傳、檢查等活動,促進生產經營單位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2.建立安全生產專家庫,組織相關專家定期對參保企業進行安全評價,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預防重特大事故發生,降低安全風險。
3.及時做好出險理賠服務。在發生保險事故時積極參與搶險救援,主動、迅速、準確地核定賠款,及時、合理地履行保險賠償責任。承保公司制定具體服務工作方案,報縣安全生產監管局備案。
縣安監局負責對承保公司實行動態考核和監督,確保其履行職責,同時要積極引入競爭機制和優選機制。
八、保障措施
(一)參保單位的保費可從依法提取的安全費用中列支。
(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辦理生產經營行政許可(審批、審查)時,將企業是否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作為重要參考條件。
(三)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向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全面過渡,所有企業不再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全面實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已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企業,自本方案實施后按規定足額參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一律退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參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企業,不再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九、工作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標準,促進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盡快步入“工廠化、科技化、機械化、標準化、集約化”發展軌道,全面提高其本質安全條件和安全管理水平,實現產業升級,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部門與職責
(一)省安全生產監管局制定全省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工作方案,指導全省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負責組織安全標準化一級企業的考評工作。
(二)各市安全生產監管局負責組織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二級企業的考評工作。對安全標準化一級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三)縣(區)安全生產監管局督促企業積極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根據企業日常安全生產工作表現情況,提出初審意見,負責對本地區已取得安全標準化證書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
(四)煙花爆竹行業協會、評價機構和有關科研院所可為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
三、進程安排
2008年重點完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2009年底前完成批發經營企業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分四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08年4月-5月):宣傳發動。全面部署開展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安全標準化考評人員和煙花爆竹企業自評人員進行培訓,宣貫《規范》。
第二階段(2008年6月-7月):自評整改。首批申請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考評的企業對照《規范》進行自評,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據本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狀況形成自評報告。
第三階段(2008年8月-12月):組織考評。負責考評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企業的申報材料和現場進行考評,并形成考評報告。2008年底前開展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考評的生產企業不低于現在企業數量的95%,開展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考評的批發經營企業不低于現有企業數量的15%。
第四階段(2009年1月-12月):全面推廣。組織開展第二批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2009年底前完成全省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將這項工作作為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的重要舉措,加強聯系和協調,切實把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嚴格考評,加強監管
要將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與監管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和行政許可緊密結合起來,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嚴格按照《規范》以及《遼寧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細則》的規定做好考評工作。
(三)政策支持,積極引導
1.安全標準化一級企業可在許可證有效期滿時直接辦理換發許可證手續,不再進行安全評價和現場審查。
2.安全標準化二級企業可在許可證有效期滿換證時,不再進行安全評價。
3.達到安全標準化一級和二級的企業均可按規定的下限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2.加強與組委會以及各賽區之間的聯絡,認真做好賽場以及周邊的治安、交通和環境衛生工作。
3.進一步檢查落實學校消防、安全保衛有關文件精神,完善和健全有關章制度,并配合區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消防檢查工作,及時清除各種隱患。
4.體育館內外重要的器材、儀器設備設專人負責,排除隱患,對無法排除的隱患要提前報告。
5.提高警惕,做到四防(防火、防水、防盜、防損壞),杜絕一切事故發生。
6.做好賽場內外觀眾秩序的管理,引導各單位車輛按照指定的位置停放,保證賽場內外良好有序的環境。
7.每天賽后閉館前認真檢查,保證做到四關(關門窗、關機、關電、關水),如發現沒做到四關,按責論處。
8.賽場內嚴禁煙火,嚴禁使用存在火災隱患的電器,禁止在比賽場地內吸煙,禁止存放易燃物品等。
9.每天賽前,對全校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統一封門上鎖,嚴格執行檢查制度。
10.協助校保衛部門做好對消防設施的使用和管理。
11.如發現火災等各種隱患,要及時上報,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2.根據消防要求,館內各消防通道要有明確的標示。保證館內各消防通道暢通,該打開的門一定打開,預防緊急情況發生。
13.對到校比賽的運動員以警示牌的形式進行安全指導,如出現火災等各種不安全事故后,必須組織人力,疏散館內人員,把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14.對違反安全保衛制度的,應勸阻并進行批評教育;工作人員違反安全保衛制度的,除進行批評教育、責成本人改正外,并進行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參與社會治安巡邏,通過警民聯合巡邏、單位協同巡邏、看樓護院等形式,加強轄區“聯防、互防、自防”三防一體的防控網絡體系,全面維護社區正常治安秩序有一個良好環境,保障廣大居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建立“保穩定、創平安、促發展”的長效工作機制,真正達到“秩序好、發案少、群眾滿意、社會穩定”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社區治安義務巡邏隊在社區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領導下全面開展工作,領導班子成員如下:
組長: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副組長:社區民警
副組長:社區治保主任
成員:城物管經理
廠物管經理
小區聯合支部
鐘表生活司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社區民警室,辦公室主任由同志擔任,具體負責治安巡邏活動的各項工作、日常檢查、補貼發放、工作總結等。
三、巡邏防控安排
整個治安巡邏活動由領導小組具體安排部署,社區居委會負責指揮協調。以治安巡邏隊為主,以各單位治安力量和黨員義務巡邏隊為輔。實行24小時全天候、全方位巡邏。同時,要加強聯防聯動,與相鄰單位建立互聯互動的社會治安防范機制,做到與周邊社區無逢鏈接,并加強信息溝通交流,共同維護周邊的治安秩序,實現社會治安防控全面覆蓋。
四、工作措施
(一)、社區治安義務巡邏隊,接受社區居委會和公安民警的政治思想、巡邏技能指導,定期開展培訓、交流和總結。
(二)負責社區治安巡邏的主要領導將不定期檢查和督導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三)要加強信息報送。要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和掌握巡邏情況,做到每日有巡查、每周有講評、每月有小結,重大情況要及時上報社區領導小組。
(四)面對特殊時期,調動轄區保安力量和黨員義務巡邏隊共同參加協防,最大限度為維護社區安全與穩定做出積極貢獻。
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社區治安義務巡邏隊的成立,是構建“平安”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確保一方政治安定、社會穩定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要發動單位、居民和黨員積極參與群防群治,創新工作理念,克服治安巡邏工作中面臨的各種困難,堅決杜絕困難面前繞著走、巡邏不認真的做法。要實現社區每個角落24小時巡邏工作無縫銜接,確保無死角、無盲區,真正形成全民動員、警民團結共同防控的良好局面。
(二)巡邏隊巡邏時,應嚴密注意巡邏區域內可疑人、事、物,依法盤查可疑人員。預防、制止現行違法犯罪活動,及時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
(三)發現治安事件時,隊員要相互配合,一旦發現警情處理不了時,第一時間報110,依法保護現場,疏散周圍群眾。同時向主管領導匯報詳情并做好記錄。
(四)巡邏隊要結合工作實際,針對巡邏區域、巡邏路段,制定治安巡邏部署圖和重大問題處置預案。巡邏中當隊員正當防衛或意外受傷,應立即告知巡邏隊主管領導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人員趕來處理。
(五)充分發揮媒體輿論導向作用,做好宣傳工作。各單位要通過宣傳欄、公告等形式加強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