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前期合同管理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筆者從事房地產合同及招標管理管理數年,對于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略有心得。本文試著從房地產企業的角度談一談對于合同總體策劃、招標策劃等主要合同策劃工作的一些體會,以期與業內同仁共商榷。
1.合同總體策劃
1.1 合同總體策劃的概念及意義
在項目的開始階段,為使項目合約工作有計劃地、高效地順利開展,從而使項目建安成本得到切實、有效地控制,業主須進行合同總體策劃,即對合同分判方式進行決策,確定將整個項目工作分解成多少個獨立的合同,合約管理架構(總包與分包和材料供應商的管理關系),各合同的工程范圍和界面、招標方式、招標時間等。
合同總體策劃決定合同各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劃分。合同總體策劃是起草各個招標文件和合同文件的依據,策劃的結果最終具體地通過合同文件體現出來。
合同的總體策劃是確定對整個工程項目有重大影響的,帶有根本性、方向的合同問題,是確定合同的戰略問題。其目標是通過合同保證項目總目標的實現,對整個項目的計劃、組織、控制有決定性的影響。
1.2 合同總體策劃的要求
1)業主要從確保項目成功和各方面的互利合作的角度,在項目實施前對整個項目合同方案預先做出科學合理的安排和設計,以確保整個項目不同階段、不同合同主體的眾多合同順利履行,從而實現項目的總體目標和效益。
2)業主應該理性權衡工期、質量、價格三者的關系,追求項目利益最大化。
3)各合同承包界面的劃分要明確清晰。若各合同承包界面劃分不清,不但會出現各承包商之間的推諉扯皮現象,而且不利于業主對投資和進度的控制。對需要交叉配合的界面及易混淆的工作內容,建議在相應招標文件中列出承包界面,特別是總承包工程。
4)合同責權利應明確,由于總、分包合同往往不在同一時間簽訂,所以在設定相應招標文件之時,就要強化合同生效前的審查,并對日后可能出現的缺陷和疏漏制定相應對策,防患于未然。針對大型工程總承包與專業指定分包商可能在質量、組織、資料、技術、安全、成品保護、現場平面布置等方面管理責任不明確的現狀,在編制招標文件時,增加相應的合同條款,從而讓總、分包商在投標時即明確其責任,避免以后可能出現的糾紛。
1.3 合同總體策劃的依據
合同總體策劃應考慮的因素包括:工程項目特點、業主和承包商情況及項目所處環境。
1)工程項目特點
工程的類型、規模、特點,技術復雜程度、工程技術設計準確程度、工程質量要求和工程范圍的確定性、計劃程度,招標時間和工期的限制,項目的盈利性,工程風險程度,工程資源(如資金、材料、設備等)供應及限制條件等。
2)業主情況
業主的資信、資金供應能力、管理風格、管理水平和管理力量,業主的目標以及目標的確定性,業主的實施策略,業主的融資模式和管理模式,業主期望對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業主對工程師和承包商的信任程度,業主對工程的質量和工期要求等。
3)承包商情況
承包商的能力、資信、企業規模、管理風格和水平、在本項目中的目標與動機、目前經營狀況、過去同類工程經驗、企業經營戰略、長期動機、承受和抗御風險的能力等。
4)項目所處環境
工程所處的法律環境,建筑市場競爭激烈程度,物價的穩定性,地質、氣候、自然、現場條件的確定性,資源供應的保證程度,獲得額外資源的可能性,工程的市場方式(即流行的工程承發包方式和交易習慣),工程慣例等。
1.4 合同總體策劃過程
1)研究企業戰略和項目戰略,確定企業和項目對合同的要求。項目總的管理模式對合同策劃有很大的影響。一個項目不同的組織形式,不同的項目管理體制,則有不同的項目任務的分解方式,需要不同的合同類型。
2)確定合同的總體原則和目標。
3)合同的一些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列出可能的各種選擇,按照上述策劃的依據,綜合分析各種選擇的利弊得失。
4)在項目過程中,開始準備每一個合同招標時,都應對其合同招標策劃再做一次評價及相應修訂招標策劃方案。
1.5 合同總體策劃需關注事項
工程分判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標人參與投標,以發揮各個承包商的專長,降低造價,保證質量,但分判也要考慮到便于施工管理、減少施工干擾,使工程能有條不紊地進行。業主不能希望通過簽訂對承包商單方面約束性的合同捆死承包商,或壓低合同價格,不給承包商利潤,否則最終不僅損害承包商的利益,最終也會損害項目總目標。
實踐中,總體策劃可能出現兩方面的問題,一是不進行總體策劃,合同分判方式、合同管理架構、合同招標時間等全無計劃,邊做邊看,無序簽約,這種作法必然導致各方問題和糾紛不斷、工程管理混亂。二是雖進行了總體策劃,但策劃卻脫離業主、承包商情況和項目及環境特點,導致自己處于不利的合同管理地位,工程管理困難。
2.合同招投標策劃
2.1 招標策劃的概念及意義
招標策劃,就是招標人(業主)在準備招標文件前,根據自身情況、項目特點、潛在投標人情況等,確定的招標方案。
對于項目已完成合同總體策劃但尚未簽訂的合同,由于實際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合同不能按照原先總體策劃的思路去簽訂,所以每個合同招標時都需要再一次對其招標方案進行重新評價、修訂。如將原先打包的大類或大范圍合同分解為數個小合同,或因后續合同的范圍將發生交叉,需要將多個合同范圍進行調整,重新明確每一個合同的范圍、金額及發生時間等。
招標時是否進行招標策劃,招標策劃的好與壞,直接關系到業主是否能按時、保質地完成招標,招標策劃在招標過程中起著關鍵性的作用。
2.2 招標策劃需確定的內容及建議
1)招標方式,常用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直接委托。
公開招標的優點是招標人可以在較廣泛的市場范圍選擇承包商,各投標人充分競爭,有體現公平和競爭的一方面,但由于建筑市場魚龍混雜,招標結果難以預料,對招標人風險較大,不建議采用,如必需要采用時可考慮采取進行投標資格預審、設置投標及履約保證條件、在合同違約及爭議條款中加強對業主的保護力度等措施,為工程招標及合同實施提供保障。
邀請招標可以在招標前考察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的業績、素質、管理水平等,保證受邀請的單位和項目經理比較可靠,建議優先采用,但這種招標方式應特別注意防止串標。
工程數額較小或地方壟斷性質工程可采用議標并直接委托方式。
2)招標范圍,招標范圍是編制招標清單和投標報價的前提,需在招標策劃時明確,如果不同合同招標范圍界面模糊的,應在招標策劃時認真梳理并在充分討論后切割清楚。
3)招標估算價或招標控制價,建議在招標策劃時確定招標控制價,避免招標結果出現重大偏差,設置招標控制價要求招標人對市場有較深入地調研,必要時可以借助咨詢公司的力量。
4)評標方式,通常采用經評審地最低投標價法和綜合評估法。一般項目建議采用經評審地最低投標價法,甚至可以不要求提供技術標。特殊項目和技術要求較高的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時,應合理設置技術標、商務標和資信標權重,且應提出詳細的技術標編制要求、技術標評分辦法、商務標評分辦法、資信標評分辦法等。
項目可以理解為管理對象在一定約束條件下完成的,具有明確目標的一次性任務。而作為以形成固定資產為目的的工程建設項目又具備與其他項目不同的特點。例如,一次性投資巨大,建設周期長,整體性強,協作要求高。上述特點說明,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是復雜的管理活動,管理要素和管理方法多種多樣,合同管理是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
工程建設項目所涉及的合同主要有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檢測等。本文將主要探討其中的施工合同。
一、資格預審
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在招標階段首先要做好資格預審。通過資格預審,保證參與投標的單位在資質和能力方面能夠滿足招標要求,同時優選出有實力的投標單位,為評標和定標作好準備工作。資格預審條件可分為強制性和一般性條件,前者主要包括投標申請單位的法人地位 、資質等級、注冊營業范圍、進期同類工程經歷等,后者一般包括:人員資質、設備情況、財務狀況、分包計劃等。對于強制性條件的預審應該盡量將潛在投標人控制在同一平臺上,使各潛在投標人具有可比性,但同時注意不要違反《招標投標法》第18條和第51條的規定,即不得以不和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對于一般性條件的預審應重點審查人員和財務狀況,對人員應重點看擬派項目的人員架構,因為現在各建筑企業多實行項目負責制,所以項目班子的能力高低尤其重要。對財務狀況的審查也不能忽視,尤其沒有工程預付款,按照實際施工進度對以完成的工程部分支付工程款,這就要求施工企業要有一定的資金承受能力,避免其資金鏈條過于脆弱而難以為繼并降低其抽調項目資金填補虧空的可能,保證項目順利實施。
二、招標文件編制
招標文件必須清晰闡明合同雙方責任、發包方對質量標準及工期的要求、日后合同分包的方法、各施工單位的工作界限、總承包單位與其他分包單位的工作配合以及其他各項合同條件要求等,已使各投標單位能夠按統一的合同條件執行投標,使投標總價與合同責任及投標風險相結合且可互相比較,以體現公平、公開和公正的原則。對合同變更情況及變更價格計算等要明確,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預付款擔保等保證條款要明確,不應僅以標準合同條款版本再加簡單的專用條款要求而形成招標文件及進行各類建筑施工合同招標,而待定標后再具體洽談合同條件。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簽約前發生糾紛通常對招標單位不利。有人認為合同未簽訂就對自己無約束。我國《合同法》對合同形式確立了以不要式為主的原則,即不以特定形式或手續為成立要件。但是,考慮到建設工程的重要性和復雜性,《合同法》第270條規定:建筑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合同法》第25、26條規定: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投標人投標提出了要約,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表明招標過程中的要約已經被承諾,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合同條件簽訂合同是法定義務。此時若雙方因合同內容的意見不一致而發生爭議,招標單位拒絕與投標單位簽約,就已經構成違約。
三、質量標準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現在優良標準已取消,但有一些榮譽獎項,如建筑工程魯班獎。對于這些獎項是否應在招標文件中提出須慎重考慮。對于建設單位,獲得這些獎項的好處會給后期項目帶來無形資產及榮譽,但同時會增加投資。應考慮這筆錢花得值不值。
安全文明施工應在招標文件中提出詳細、經濟、切實可行的要求,以便后期工程管理協調順利進行,如忽視這些,會給后期工程管理帶來一些失控現象,還會給后期的合同調整帶來麻煩。
四、工期的要求
合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取得一致意見最終建立起合同關系的法律行為。《合同法》規定合同有三種形式:口頭、書面和其他形式。合同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強調全過程管理和全員管理,涉及各方面的問題,如何有效地管理合同,是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因素。下面我就從施工企業的角度,結合工作實踐,對近年來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實踐中出現的常見問題及其產生原因和如何加強合同管理,作以下幾個方面的初步探討:
一、合同管理中的常見問題
1. 起夜合同意識淡薄,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現在:不嚴格按合同辦事,即使是正當的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地提出。企業內不設立合同管理部門,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
2. 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完整。文字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條款不完整表現為常常漏掉違約責任,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找不到如何處理違約的條款。
3. 法規不健全,“陰陽合同”充斥市場。“陰陽合同”是指發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場通過公開招標與中標承包人簽訂施工合同后,在有形建筑市場外,又與承包人簽訂一份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的合同書或補充協議。
4. 合同索賠難。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者的權利,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建設市場的不規范行為過多,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首先,現在的企業大多數是從計劃經濟時期走過來的,不少企業管理人員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八十年代初期,由計劃經濟逐步向市場經濟轉型,出現了市場競爭,廣大從業人員開始接觸合同,引入合同意識和合同管理,但由于處于起步階段,合同還是很不規范的,內容過于簡單粗糙,甚至有漏洞,因此得到了不少教訓,現在企業的合同管理雖然完善得多了,但由于受原來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至今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大多數企業缺乏一套嚴謹的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管理未能體現規范化、法制化和科學化的要求。
其次,合同管理人員對合同與合同管理缺乏認識。合同與合同管理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系,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談、草擬、簽訂、履行、變更、中止或解除全過程的管理,合同的產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階段,在這一階段往往受重視,一旦合同簽訂了,施工任務到手了,合同就放置一邊了,忘記了合同履行過程是實現權利義務的過程,而僅僅把它看成是生產過程,又恢復到計劃經濟中去,因此,合同管理的問題往往出現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階段,其主要原因多數是因為合同早期階段簽訂的過于草率,對合同的簽訂認識不足。
再次,合同法律和我們的合同法律意識滯后。前期的計劃經濟年代,我國沒有合同法,因為計劃經濟不需要合同,也就不需要合同法,1993年修改了《經濟合同法》,但這次修改只是臨時性的,并沒有消除合同法諸法并存有和相關法規相互沖突的現象,直至1999年3月才制定了統一的合同法,由此可見,我國的合同法律是滯后的,合同法律環境是不完善的。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更為滯后,最明顯的表現是不認識合同和合同法律的關系,訂立和履行合同往往離開合同法律,想怎么寫就怎么寫,缺乏依法訂立和履行的意識。合同法律的作用,從宏觀角度來說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從微觀角度來說,是規范合同各方主體的行為,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任何違背合同法簽訂的合同都是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三、解決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1. 切實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提高業務水平。企業領導還可以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企業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也可以通過公開考評和競爭招聘方式選拔合同管理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的原則,把優秀人才放在這個崗位上,以保障公司的權益。
2. 轉變思想觀念,增強法律意識。
企業領導要學習《建筑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樹立良好的法律意識,依法經營,學會用法律手段來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項目經理也應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賠工作。要加深對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同管理的認識,進一步轉變觀念和更新思想。
3. 建立健全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體系。
(1)合同管理體系就是施工企業從上向下建立起一支專業管理隊伍,實行系統管理。作為獨立法人的施工企業,建立合同專門管理機構,各項目經理部也應設立專職合同管理人員,隸屬于企業合同專門管理機構。施工企業應制定施工合同管理辦法,將合同管理系統的職責、權利、分工,用內部管理規定的形式確定下來,將合同管理系統分級劃分,一般而言,大中型建筑施工企業,總部應設合同管理專職部門,分公司設合同管理專職或兼職部門,項目經理部應設合同管理崗位。有條件的企業還可設立法律室或聘請法律顧問。
(2)除了有專門的合同管理體系外,施工企業還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這些環節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交底、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而且各層次都應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總部要建立和健全總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則根據自身需要補充合同管理制度,除了加強合同的審查批準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及統計考察制度以外,還要加強合同的信息管理制度,施工企業的合同由于種類多,數量大,變更頻繁,人為管理效率低,必須借助先進的手段建立計算機信息系統來管理,才能達到檔案化、信息化,計算機信息系統能保證正確分析合同管理情況,適應中國經濟的發展趨勢。
4.加強合同履約過程的動態管理。
(1)合同分析是合同履約管理的依據,從執行的角度分析、補充、解釋合同,將合同目標和合同規定落實到合同實施的具體問題上和具體事件上,分析合同是否有漏洞,找出漏洞并加以補充,以減少雙方的爭執。分析合同條文的意思,就條文的理解達成一致,為索賠工作打開通道。
(2)加強合同交底工作,項目經理部對所有合同均進行全交底,以會議與書面相結合的形式向全體員工介紹各個合同的承包范圍,各方的責任和義務,合同的主要經濟指標,合同存在的風險,履約中應注意的問題,將合同責任進行分解,具體落實到職能部門與個人。同時設置專職合同管理,對項目各部門的履約情況進行管理、分析,協調各部門關系,加大合同管理力度,提高全員合同管理的意識。
(3)合同控制。企業根據合同約定,對施工過程進行全面監控,企業合同管理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要對準備實施的合同制定階段性的預警和監控計劃,按計劃對合同履約情況進行檢查。使項目的節點工期和總工期、分部工程質量和總體質量、安全和員工健康防護措施、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材料采購和管理、機械設備和人力資源配置、工程款和資金運作等環節都處于受控狀態。如果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合同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職能部門一起解決。
四、結語
總之,隨著改革開放,建筑市場不斷規范,建筑業不斷發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首先通過合同管理,可以使施工企業的生產經營與市場接軌,滿足市場的需要,提高企業適應市場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其次,可以使企業在履約過程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它的研究將會給我們帶來更多的啟示。
參考文獻:
合同風險是合同中不確定因素,是由工程的復雜性決定的,它是工程風險、業主資信風險、外界環境風險的集中反映和體現。合同風險防范從以下幾個階段解讀:
一、投標階段合同風險的防范
投標階段要審查合同的主體資格、資信狀況、履約能力、經營范圍、資質等級等主體信息;要對工程項目本身的合法性、真實性以及資金落實情況等標的物的狀況進行確認;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對對方合同簽約人的簽約權限確認。在投標過程中,對招標文件要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確理解招標文件,具體地逐條地確定合同內容,把握業主的意圖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標人須知,詳細勘察施工現場,實地了解情況,仔細研究審查圖紙,認真復核工程量,并與項目經理部認真確定各個子項的單價和各項技術措施費用并制定投標策略,以減少合同簽訂后的風險。
二、合同簽署階段的風險防范
1、選派高水平的管理人員參與合同談判。要對施工合同進行完整、全面、詳細的研究分析,切實了解自己和對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條款必須對等,合同條款的對等性是公平原則的重要內容。對于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這類一邊倒的合同,應謹慎與之簽訂合同。因為一旦出現糾紛,將會處于極為不利的境地。同樣,也不要簽訂權利多、義務少、責任輕的合同,否則另一方可能以該合同違背公平原則對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辯。
2、要對合同中基本條款進行審查。對合同的通用條款及專用條款表述的內容進行確認,包括工期、圖紙、進場要求、工程變更結算、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進行了解熟知。
3、固定總價合同或墊資合同。固定總價合同由于工程價格在工程實施期間不因價格變化而調整,承包人需承擔由于工程材料價格波動和工程量變化所帶來的風險。
例如:泰達現代服務產業區G2地塊項目機電供應安裝工程是一個總價包干合同,其中,工程單價項目第二條規定:所有工程項目的單價不應因永久或臨時工程的材料或消耗性儲存品價格、燃料或電力價格、運費或保險費、工資或津貼、貨幣兌換率升降、政府(不管是中央或地方)稅費或其它收費等變動而調整。第三條規定:所有工程項目的單價不應對任何法律、法規、規定或規章的更改或增訂而導致的價格升降而作出調整。這樣的條款把通貨膨脹的材料價格風險轉嫁給承包商。
4、業主指定分包單位或材料供應商
在簽訂正式合同前,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審核有無承擔該分包工程的資質和能力,對材料供應商的生產能力和質量保證能力進行考察,工藝流程、生產能力和質量保證能力能滿足要求,產品也經過了3C強制性認證,可簽訂合同,否則不能簽合同。
5、誠信守法,規范建設工程合同行為。
防控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關鍵是轉變觀念、提高法律風險意識和重視程度。項目部領導班子以及經營管理人員要加強相關法律知識的學習,同時,提高全體職工對法律的認知程度,增強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提高管理人員的談判水平。通過提高合同管理法律風險意識,為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控提供強大的思想保障。
三、合同履約過程中風險防范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制度的中心內容,是合同法及其他一切制度的最終歸宿或延伸。合同簽訂后,要根據合同的內容,將工期、質量安全職業健康、文明施工、付款條件、工程洽商變更結算、違約及賠付等等各方面對要進行施工的管理人員進行交底,這是合同履約的必要條件。
現場施工管理是防范風險的重要環節,對工程實施全過程管理,對工程質量、進度、成本嚴格控制,避免因工期延誤、質量問題、人員、材料、設備浪費帶來的風險。
1、分析合同中的漏洞,解釋有爭議的內容,包括:合同的法律基礎,承包人的主要任務,發包人的責任,合同價格,施工工期,違約責任,驗收,移交和保修,索賠程序和爭執的解決。
2、強化合同管理規章制度。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進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控的制度保障。公司制定嚴格的內部合同管理辦法,通過制定或完善合同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合同管理的工作內容及其職責,對合同的訂立、審批、會簽、登記等予以說明,并做好合同履行的動態監督。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體系。針對項目部現有工程特點,做好人員分工,明確各管理人員在合同履約過程中的管理職責,實現合同管理工作層層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局面。因此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體系,可以為防控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提供一定的組織保障。
4、加強索賠管理,用索賠和反索賠來彌補或減少已方損失。索賠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對索賠作出的解釋和強有力的證據。索賠證據有:會議紀要、施工日志、工程照片、設計變更、指令或通知、氣象資料、造價指數等等,注意和重視索賠資料的收集,及時合理地提出索賠,是使工程法律風險合理合法轉移的有效措施。作為承包人要增強市場意識、法律意識、合同意識、管理意識、經濟效益意識外,更關鍵的是要學會科學的索賠方法。科學的索賠方法在于承包人必須熟悉索賠業務,注意索賠策略和方法,嚴格要求按合同規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賠,努力促進索賠制度得到健康地開展,把開展索賠工作成為合理合法的轉移工程風險的主要手段。
5、業主違約,拖欠工程款。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一些不可預測風險的發生,業主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而使公司遭受合同價款以外的損失和影響了工期的,就要依法索賠,
6、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簽訂一定要以承包合同為依據,分攤項目風險。對分包付款,嚴格遵循合同條款及現場施工進度情況進行確認,在項目內部逐級進行審批,按照項目部收款情況支付分包工程款,做到以收定支,合理使用資金,規避項目風險集中化,分攤項目風險。對于分包合同外變更簽證要與承包合同結算情況一致,必須一一核對,分包合同內外的增項變更一定要有現場主管施工員和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并附必須的輔助說明及相關資料,杜絕后補情況發生。分包結算必須在承包結算完成之后進行,并依據分包合同及承包結算內容進行核實增減項。
綜上所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承包人要增強市場意識、法律意識、合同意識、管理意識、經濟效益意識,更關鍵的是要增強合同風險意識并學會科學的防范和控制方法。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提高經濟效益,避免和減少經濟損失
四、泰達現代服務產業區G2地塊項目機電供應安裝工程合同風險分析及其防控措施
1、工程量清單的風險。投標的工程量清單和實際拿到的施工圖工程量相差很大,按照合同價大約486萬元,這部分損失我方已經通過和設計院、業主做工作,轉變為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
2、合同內精裝修風口問題。合同內的精裝修區域風口非我方采購和安裝,實際合同中標價約為7000萬元,而非7139.5800萬元,我方經過多方努力,以固定總價合同為依據,認為即使我方不做這部分工作也不能扣除合同價。
目前已經取得初步成效,業主答應給我方風口材料款。
3、工程款的風險。G2項目開始,我方就墊資很多,資金壓力很大,但前期工作只是預埋和預留,按照合同基本很難拿到工程款,我方就和業主做工作,解決材料款的問題,按照合同規定材料款需要把采購合同、發票、專項證明給業主,實際上這些問題涉及商業秘密,所以我方商務人員進一步和業主商談,以工程進度為主,為了不影響工程順利開展,業主答應材料到現場就給材料款,在搶工期的2個月內,我方收到工程款3700萬元,解決了資金壓力問題。
【Abstract】This text around construction business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medium expose come out of familiar problem, carry on thorough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managing a counterplan, the purpose have already aim at sex ground contract which strength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business enterprise management, maintenance business enterprise of legal rights.
【Key words】Construction business enterprise:Contract management
市場經濟在某種意義上說是法制經濟,是契約經濟、合同經濟。現代社會可以講是合同社會。一個企業的經營成敗和合同與合同管理有密切關系。因此,必須十分重視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全過程就是由洽談、草擬、簽訂、生效,直至合同失效為止。我們不僅要重視簽訂前的管理,更要重視簽訂后的管理。系統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條款內容的各部門都要一起來管理。動態性就是注重履約全過程的情況變化,特別要掌握對我方不利的變化,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或中止和終止。切不可以為簽了合同就萬事大吉,我們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懲罰。
1. 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1.1合同主體不當。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而合格的主體,首要條件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這里要防止兩種傾向:一是雖然具有上述兩種能力,但不是合同當事人,即當事人錯位,也是合同主體不當;二是雖然是合同當事人,但卻不具有上述兩種能力,同樣是合同主體不當。
1.1.2合同文字不嚴謹。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岐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說,合同講究咬文嚼字。
1.1.3合同條款掛一漏萬。就是說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見漏掉的往往是違約責任。有些合同只講好話,不講丑話;只講正面的,不講反面的,不懂得簽合同應當“先小人后君子”的訣竅,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1.1.4只有從合同而沒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如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等。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的合同,是“無源之水”,而“無源之水”是不存的。
1.1.5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合同法》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目前不少建筑施工企業所簽訂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實質也是無效合同。
1.2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1.2.1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在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正常的事情,問題在于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這種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合同變更包括合同內容變更和合同主體的變更兩種情形。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實現。作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業,更重要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關鍵在于變更要及時。
1.2.2應當發出的書面函沒有發。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面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建筑施工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可惜這一點往往遭到忽視,結果受到懲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因此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1.2.3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施工企業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1.2.4應當追究的卻過了訴訟時效。建筑行業被拖工程款的情況相當嚴重,有些拖欠沒有訴諸法律,但當起訴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超過了訴訟時效等于放棄債權主張,等于權利人放棄了勝訴權。
1.2.5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合同法》賦于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大多數建筑施工企業不會行使。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施工企業可以行使抗辯權停工,但卻沒有行使,怕單方面停工要承擔違約責任,結果客觀上造成了墊資施工,發包方的欠款數額愈來愈大,問題更難解決。
1.2.6應當重視證據法律效力的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只是廢紙一張。
2. 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2.1歷史根源。
當今的建筑施工企業,特別是老的國有企業,大多數人是從計劃經濟時期走過來的,不少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在計劃經濟年代,建筑施工任務是上級下達的,是按地域分工承擔施工任務的。一切都在上級計劃控制之內。建筑施工企業只管生產,無須講經營,更不講什么效益。發包方給任務只需一紙“委托書”,雙方根本不講什么合同不合同,只要有“委托書”就行,甚至委托書也沒有。同樣總分包之間不講什么合同。因此,在計劃經濟年代里,建筑施工企業基本上沒有合同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
隨著計劃經濟逐步轉向市場經濟,出現了市場競爭,施工任務的取得是通過招標投標,中標的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建筑業的廣大從業人員開始接觸合同,引入合同意識和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當初的起步階段是很不規范的,也沒有什么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過于簡單和粗糙,甚至有漏洞,并由此引出了不少教訓,交了不少學費。一項工程辛辛苦苦贏得的只是一點點利潤,到頭來由于合同的漏洞,一場官司就輸掉了,甚至賠上了老本。
目前,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進一步完善,可以說基本到位。但受計劃經濟體制的殘余影響,至今在合同與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2.2認識根源。主要是建筑業不少從業人員對市場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兩對關系缺乏認識。合同的成立必須以市場為前提,沒有市場談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場的產物,是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有些業內人士不了解市場與合同的必然聯系和相互依存的關系,只顧到市場承攬任務,卻不去簽訂合同或者草率簽訂,結果遇上糾紛就沒有協商與調解的依據,或者依據不足。其次,是對合同與合同管理的關系缺乏認識。這也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系。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談、草擬、簽訂、履行、變更、中止、終止或解除全過程的管理。合同產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階段,在這一階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視。一旦合同簽訂了,施工任務到手了,合同就束之高閣了,甚至忘記了,忘記了合同履行過程是實現權利義務的過程,而僅僅把它看成是生產過程,因此,合同管理的問題大多數產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階段。但這并不是說前期階段就沒有問題,前期階段所出現的問題,多數是由于急于簽成合同而過于草率或者對發包人的遷就。
2.3法律根源。
主要指的是合同的法律根源存在兩個滯后:合同法律滯后和我們的合同法律意識滯后。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我國的合同法律是滯后的。我們所處的合同法津環境是不完善的。由于合同法律滯后,再加上上述的歷史根源和認識根源,我們建筑企業的從業人員的合同法律意識更為滯后,最明顯的表現是不認識合同與合同法律的關系,訂立和履行合同往往離開合同法律,想怎么寫就怎么寫,想怎么簽就怎么簽,缺乏依法訂立和履行的意識,造成不少失誤和損失。
2.4制度根源。企業缺乏一套嚴謹的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管理未能體現規范化、法制化和科學化的要求。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滯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觀要求。建筑業改革開放初期,企業只有合同而沒有合同管理。由于吃虧交了學費,于是開始建立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但很不完善。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各項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才不斷補充完善,由合同的洽談、簽訂、履行、變更到中止或終止、解除全過程的各個環節,用制度規定下來。到目前為止,企業的合同管理,可以說基本上有章可循,但由于諸多原因,加上舊的習慣勢力的影響,有章不循的現象還不時出現。在實際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制訂制度很重要,執行制度更為重要。無章可循不行,有章不循也不行。而且,隨著市場的規范運作和市場形勢的發展變化,合同管理上也會不斷產生新的問題,提出新的要求,這就需要我們不斷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3. 解決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對策
3.1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可從下述幾個方面著手:
3.1.1選好人員。企業領導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企業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也可以通過公開考評和競爭招聘方式選拔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的原則,把優秀人才放在這個崗位上。
3.1.2組織好在職學習。可根據企業與市場的實際,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方式方法可以多種多樣:布置學習任務,定期檢查;進行短期培訓;結合實際進行正反兩方面的事例分析總結;聽電視講座,參加法律專業或經濟管理專業的考試。同時必須進行職業道德教育。通過以上努力,使其在崗位成才。
3.1.3選送骨干外出深造。每個企業都應培養較出類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員,所以應選擇熱愛本職工作、工作出色、有發展前途的骨干到有關院校深造。企業要舍得花錢進行智力投資。
3.1.4建立崗位責任制。對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他們的責、權、利,建立競爭機制,對有貢獻的合同管理人員給予獎勵。
3.2建立和健全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業合同管理的組織網絡和制度網絡。
組織網絡,是指企業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機構(包括專職機構和兼職機構),使企業合同管理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延伸到各個角落。一般地說,大中型的建筑施工企業,總部應當設合同管理專職部門,分公司設合同管理專職或兼職部門,項目經理部應設合同管理崗。如果設有法律工作部門的,那么這個部門應當配合合同管理部門,起到法律咨詢、合同評審、履約監督和組織仲裁、訴訟的作用。
制度網絡,一是指企業要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這些環節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二是指企業各層次都應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總部要建立和健全總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則根據自身的需要補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項目經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補充。
合同管理的組織網絡和制度網絡,構成企業合同管理體系。體系的運作,必須通過定期的檢查來保證。要檢查合同管理組織和制度是否適應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場需要。對不適應部分進行必要的調整。一句話,對合同管理體系也應進行動態控制,及時調整,不斷完善。
索賠概念很廣泛,概括而講,施工索賠是依據經濟合同的規定準則。作為經濟合同中合法的主體申請或要求他們認為本身應該得到的資格、權益或付款方式等等。歸根結底也就是成功進行索取賠償,而施工索賠的基礎也就是施工合同,因此,合同管理,合同條件是索賠能否成立或成功的重要條件。
但在施工實踐中,有的施工單位企業受社會不良風氣影響,總認為施工索賠是靠走關系,或希望業主良心發現對施工中發生的損失進行施舍,沒有重視對合同管理的工作,從而導致在施工中發生索賠事件時,根據不足,證據收集不全,喪失索賠機會,給施工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為此有必要闡述施工索賠同合同管理之間的關系及聯系,以正視聽,施工索賠工作同合同管理相結合, 使施工索賠有法可依。
1. 施工索賠
1.1施工索賠概念。
索賠是指在經濟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合同一方因對方不履行合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而受到的損失,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但在承包工程中,對承包商來講,索賠的范圍更為廣泛.一般只要不是承包商自身責任,而由于外界干擾造成工期延長和成本增加,都有可能提出索賠,這包含兩種情況:
(1)發包商違約。
(2)發包商未違反合同,而由于其他原因,如業主行使合同賦予的權利,指令變更工程、工程
環境出現事先未能預料的情況或變化;如惡劣的氣候條件、與勘探報告不同的地質情況、國家法令的修改,物價上漲、匯率變化等。
1.2索賠要求。
在承包工程中,索賠要求通常有兩個:
(1)合同工期的延長。
承包合同中都有工期(開始期和持續時間)和工程延緩的罰款條款.如果工程拖期是由承
包商管理不善造成的,則他必須承擔責任.接受合同規定的處罰.而對外界干撓引起的工期拖期,承包商可以通過索賠,取得業主對合同工期延長的認可,則在這個范圍內可免去他的合同處罰。
(2)費用補償。
由于非承包商自身責任造成工程成本增加,使承包商增加額外費用,蒙受經濟損失,他可
以根據合同規定提出費用索賠要求.如果該要求得到業主的認可,業主應向他追加支付這筆費用以補償損失,這樣,承包商通過索賠提高了合同的價格,常常不僅可以彌補損失,而且能增加工程利潤。
1.3索賠的起因。
在現代承包工程中,特別在國際承包工程中,索賠經常發生,而且索賠額很大,.這主要由于如下幾個方面原因:
(1)現代承包工程的特點是工程量大,投資多,結構復雜,技術和質量要求高,工期長,.工程本身和工程環境有許多不準確性,會有很大變化,.最常見的有;地質條件的變化、建筑市場和建材市場的變化、貨幣的貶值、城建、環保部門對工程新的建議、要求或干涉,自然條件的變化等。.它們形成對工程實施的內外部干擾,直接影響工程的設計和計劃,進而影響工期和成本。
(2)實施合同在工程開始前簽訂,對如此復雜的工程和環境,合同不可能對所有的問提做出預見和規定,對所有的工程做出準確的說明,工程施工合同條件越來越復雜,合同中難免有考慮不周的條款,缺陷和不足之處,如措詞不當,說明不清楚,有二義性,技術設計也可能有許多錯誤,這會導致在合同實施中雙方對責任,義務和權利的爭執,而這一切往往都與工期、成本、價格、經濟利益相聯系。
(3)業主要求的變化導致大量的工程變更;如建筑功能、形式、建筑質量標準、實施方式、工程量、工程質量的變化。
(4)工程參加單位多,各方面技術和經濟關系錯綜復雜,互相聯系又互相影響,各方面技術和經濟責任的界面很難明確分清,.在實際工作中,管理上的失誤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方失誤不僅會造成自己的損失而且會殃及其它合作者,影響整個工程的實施。
(5)合同雙方對合同理解的差異造成工程實施中行為的失調,造成工程管理失誤,由于合同文件十分復雜,數量多,分析困難,再加上雙方的立場角度不同,會造成對合同權利的和義務的范圍,界限的劃定理解不一致,造成合同爭執。
1.4索賠的作用。
索賠與工程承包合同同時存在.它的主要作用有:
(1)保證合同的實施。
(2)它是落實和調整合同雙方經濟責權利益關系的手段。
(3)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
索賠管理對工程承包成果的改善影響很大.在正常情況下,工程項目承包能取得的利潤為工程造價的3~5%.而在國外,許多承包工程,通過索賠能使工程收入的改善達工程造價的10~20%.甚至有些工程索賠要求超過工程合同額.如果索賠管理不好,不僅得不到應有的補償,而且可能被對方索賠,蒙受更大的損失.索賠管理本身花費不大,所以它有非常好的經濟效果。
1.5索賠的條件。
索賠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護自身利益,追回損失(報價低也是一種損失),避免虧本,不得已而用之.要取得索賠的成功,索賠要求必須符合如下基本條件:
(1)客觀性。
確實存在不符合合同或違反合同的干撓事件,它對承包商的工期和成本造成影響。
(2)合法合理性。
索賠要求合法合理,符合實際情況,真實反映由于干撓事件引起的施工實際損失.采用
合理的計算方法和計算基礎。
1.6施工索賠實際發生一般原因。
筆者在施工監理實踐中對施工索賠發生分析認為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現代建筑工程的特點是工程量大、結構復雜、技術含量和質量要求高、工期長、投資主體多元化等,這就使得工程本身和工程環境有許多不準確性,變化因素,如地質條件的變化,國家經濟政策的調控、市場價格的波動等,在鑒訂工程合同中不可能作出預見和規定。從而,直接影響工程的設計和計劃,進而影響施工工期和工程成本。
(2)業主融資渠道不暢,資金撥付不力,承包方墊資施工,形成工程款拖欠,導致了承包工程成本加大,工程利潤流失,引起與原合同所規定的實施方式的隱形變化。
(3)因設計文件的措辭不當、設計上的不完備或建設資金無法就位等原因,導致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設計不斷變化,引起工程量、技術要求、工程質量的工程變量,使原有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不得不隨之改變,工期建設超出了所規定的成本和時間。
(4)無法預見的自然災害和未預見到的外部人為因素的影響,如地震、洪災、突發急性傳染病、周邊環境對工程建設的嚴重干擾等,都將直接影響到工程的進度、質量和效益。
(5)承包方管理水平低下,未能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造成返工、工程質量事故或重大的安全事故等,形成人為的人力資源、物資資源的浪費,不能按期竣工交付使用,形成工程建設的投資周期過長,投資收益速度轉換過緩,給業主造成經濟上的損失。
誠然上述僅僅為一般因素,作為特殊原因在工程中也比比皆是,不勝枚舉。
2. 合同管理
當前,在經濟改革不斷深化,經濟運行機制轉換的過程中,培育完善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建立起符合國際慣例的工程承包管理機制,是經濟發展的趨勢。有效地運用索賠手段,通過利益驅動,提高合同的履約率,既可改善業主的投資效益,又可維護承包方的既得利益,也為提高索賠質量提供重要的依據。如何重視和加強合同管理,應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2.1堅持合同簽訂的基本原則。
為了使簽訂的合同,確實有效,使簽訂合同雙方合法權益受到法律的保護,訂立合同時必須遵守下列一般原則:
(1)守法原則。
(2)平等原則。
(3)自愿、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原則。
除了以上一般原則外,對于施工的承包商,還應注意以下具體原則;
孫子曰:“舍于利而動,不舍與利而止”.承包商的基本目標是取得工程利潤,所以合同的談判和簽訂應當映從企業的整體經營目標."不舍不利"即時喪失工程承包資格,失去合同,也不能接受責權利關系不平衡導致虧損合同.
國內一些承包商在這方面常犯錯誤.“不舍而動”,這樣的合同實施到頭很少有不虧損的.“利益原則”不僅是合同談判和簽訂的基本原則,而且是整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
2.2注重合同的法律性質:
從分析國內和國際承包工程的案例可以看出,許多施工合同失誤是由于承包商不了解或忽視合同的法律性質,沒有合同意識而造成的.要記住,合同談判和合同簽訂中,即不能用道德觀念和求指望對方,也不能用它們來束縛自己,則注意如下幾方面:
(1)一切事情必須"先小人,后君子".即對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和各個細節問題都要考慮到.并做明確的規定,不能有僥幸的心理。
(2)一切都應具體的,明確的,詳細的規定.例如針對對方"原則上同意""雙方有這個意向"之談是不能指望的.它對后續合同管理中的變數太大.合同文件中一般只有確認性,肯定性語言才有法律約束力,而商討性,意向性語言很難具有約束力,特別上。特別是在國際工程中有些國家工程,政府項目,合同授予前須經政府批準或認可.對此,業主先給可望中標的承包商意向書.這一意向書不產生合同效力,如果在合同正式授予前,承包商為工程所做前期準備工作,(如訂購材料和設備,調資隊伍,現場準備等),而由于各種原因合同最終沒有簽訂,承包商很難獲得業主的費用補償。
(3)合同簽訂和實施過程中,要堅信"一字千斤",不相信"一諾千金"。
2.3重顧合同的審查和風險分析:
在合同簽訂前,承包商應認真地,全面地進行合同審查和風險分析,弄清楚自己的權益和責任,合同談判則依賴于合同管理專業人員利用各自經驗對合同進行審查,風險分析,合同談判才能有的放矢,在競爭中爭取主動。
2.4盡可能使用標準的施工合同文本:
標準合同內容完整,條款齊全,雙方則權利關系明確,而且比較平衡,奉賢分擔較均衡,易于分析.標準合同對雙方都有好處。
2.5充分認識合同的嚴肅性。
(1)經濟合同是法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在經濟交往中,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的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是經濟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是一種信譽交易方式,合同鑒訂后,合同當事人雙方應按照合同的規定。
(2)其次,要擺正自己的位置,從法律意義上講,鑒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法人、自然人),無論其性質如何,級別的高低,規格的大小,他們在合同法律中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決不因一方的特殊地位,而發生改變,即雙方平等地享有經濟權利和平等地承擔經濟義務,并因此而獲得應得的利益。
2.6正確理解合同管理的內涵。
承包合同是承發包商在工程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一切活動都是為了履行合同責任。因此,承包工程項目中的實施和管理的全部都必須納入入合同管理的范圍。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實施全過程和各個方面,是提高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管理水平及經濟效益的關鍵。在這一點上,外國有經驗的承包商十分注重,在工作中天天“念合同經”天天分析和對照合同,雖然合同不利,而工程卻可盈利。而我們在簽約后疏于合同管理工作,常將合同打入“冷官”,不作分析和研究,經常失去索賠機會或反為對方索賠,造成合同有利,而工程卻虧本的現象。
2.7合同管理中應注意的幾個環節。
2.7.1合同管理的前期——簽約。
(1)建設工程所特有的屬性,決定了工程承包合同形成的嚴肅性,合同簽訂前發包方:要認真考察承包方的施工經歷、資質等級、技術力量、設備狀況及市場信譽,是否與發包的工程項目相適應,是否具有充分的履約能力。
(2)承包方:要了解發包商工程項目的真實性,如建設文件是否齊全,投資計劃的落實程度,細致了解工程項目的周邊環境條件、地質條件和資源條件,詳細閱讀工程設計文件及圖紙,做好預算書。搞好圖紙會審,做到簽約時心中有數。
2.7.2合同簽訂。
(1)使用標準的施工合同文本,以保證合同的完備性和準確性。
(2)結合合同條款,認真閱讀合同條件的內容,對合同的每一條款做到涵義清晰,內容明確。
(3)認真進行合同審查工作,工程承包合同各方要派專人對合同的內容逐一進行審查,以確保合同的完整性、嚴密性和準確性。
2.7.3合同管理中——履約。
合同簽訂后,并不是合同管理活動的終結,伴隨著項目工程的進度,圍繞履約的變量因素逐漸增多,合同管理的重心將移向合同全面履行和合同糾紛的處理,因此,在這個階段很重要,應做好以下工作:
(1)要注意建立收集和整理完整的合同檔案,建立施工合同檔案,既是合同管理的繼續,也是為索賠工作的開始提供資料和依據。
(2)要對合同進行充分的分析理解,準確掌握合同詞語涵義,重點掌握合同文本索賠有關的條款,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對不同的干擾事件和變量因素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分析,選擇側重點。合同分析對整個索賠工作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2.8掌握合同條件的分析和運用。
對合同條件的分析和充分運用,則必須針對合同條件進行,則必須熟悉和掌握合同條件,領會合同條件的實質精神,只有熟練應用合同條件中條款者,才能及時發現索賠機會,提出索賠要求,并寫出索賠所依據的合同條款,爭取索賠成功。這些案例在國內外承包工程項目中是有很多成功例子,如魯布革水電站施工的日本大成公司“輪胎索賠”案例等。筆者認為,承包商依據合同條款進行索賠,一般要以得到的利益有以下幾種。
(1)延長工期。即由于客觀原因或非承包商的主觀原因造成的工程進度受阻,使承包商有權獲得施工工期的延長,使工程竣工工期順延。
(2)工程費用的補償。由于額外的工作或工程量增加,使承包商的工程成本大大增加,承包商則有權依據合同條款,提出索賠要求,以獲得經濟上的補償,彌補其額外施工費用支出。
(3)工程利潤的索賠。當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指令工程變更,如新增工程量,進行額外的地質鉆探,對基礎形式改變等等,依據合同條款,承包商可及時整理資料,有權索賠到應得的利潤付款額。
3. 索賠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根據以上對施工索賠及合同管理的闡述可以看到,這兩者是直接聯系的。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就是針對不符合或違反合同的事件,并以合同條文作為最終判定的標準。索賠是合同管理的繼續,是解決雙方合同爭執的獨特方法。將兩者割裂開則是非常錯誤的,所以結合兩者關系應注意以下幾點:
3.1簽訂一個有利的合同是索賠成功的前提。
合同有利,則承包商在工程中處于有利地位,無論進行索賠反索賠都能得心應手,有理有利.合同不利,如責權利不平衡條款,單方面約束性條款太多,風險大,則形成了承包商的不利地位和敗勢,往往只能被動挨打,對損失防不勝防.這里的損失已產生于合同的簽訂過程中,而合同執行過程中利用索賠(反索賠)進行補救的余地已經很小.這常常連一些索賠專家和法律專家也無能為力.所以為了簽訂一個有利的合同而做出的各種努力是最得力的索賠管理開始。
3.2在合同分析,監督和跟蹤中發現索賠機會。
(1)在合同簽訂前和合同實施前,通過對合同的審查和分析可能預測和發現潛在的索賠機會.在其中,應對合同變更,價格補償,工期索賠等的條件,可能性,程序等條款予以特別注意和研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監督和跟蹤,首先保證承包商全面執合同,不違約.并且將每日的工程實施情況與合同分析的結果相對照,一經發現兩者之間不符合,或在合同事實中出現有爭議的問題,就應作進一步的分析,進行索賠處理.這些索賠機會是索賠的起點。
3.3合同變更的研究可作為索賠事件起因。
業主的變更指令,合同雙方對新的特殊問題的協議會談紀要,修正案等引起合同變更,調整合同實施計劃,修改原合同的責權利關系,而且要進一步分析合同變更造成的影響.合同變更如果引起工期拖延和費用增加就可能導致索賠。
3.4合同管理提供索賠需要的證據。
在合同管理中要處理大量的合同資料和工程資料,它們可作為索賠的證據。
3.5處理索賠事件。
日常單項索賠事件由合同管理人員負責處理.由他們進行干擾事件分析,影響證據,收集證據,準備索賠報告,參加索賠談判.對重大的一攬子索賠必須成立專門的索賠小組負責具體工作.合同小組人員在小組中起主導作用.在其中必須重新進行合同分析,詳細研究該工程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全部文件。
4. 結論
通過以上對合同的管理分析,可以看到,在實際施工工程中,索賠應該是看成一項正常的合同管理業務.索賠實質上又是對合同雙方責權利關系的重新分配和定義的要求.它的解決結果也是作為履行合同的繼續。它們之間相輔相成之關系應在施工合同工程中應引起足夠重視。因此對承包商而言,進行合同管理,不但具有熟悉合同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又具備懂得工程技術和經濟核算體系,在施工中增長索賠知識和經驗,才能慢慢地使索賠和合同管理形成有機結合,以增強履行合同能力,維護自己的應有權益。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合同是商品經濟的產物,是商品交換的法律表現形式。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說到底是契約經濟,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產品的買賣都是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的。企業經營成敗與合同及管理有著密切關系,因此,企業必須十分重視合同及合同管理。
一、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合同主體不合格
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而合格的主體,首要條件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合同主體不合格主要表現為:一種是雖然具有上述兩種能力,但不是合同當事人,即當事人錯位;一種是雖然是合同當事人,但卻不具有上述兩種能力。一些不法商人利用這種規則,故意制造合同主體不合格,進行欺騙,給當事人造成法律風險。
2、合同文字不嚴謹
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需要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載體。合同用詞要準確,講究咬文嚼字,特別應注意多音字的使用,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
3、合同條款不完善
合同條款是規定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具體條文。主要表現為:一是條款定性,不定量;二是責任條款不具體,過于籠統;三是漏掉違約處罰或處罰不明確;四是只講好話,不講丑話;只講正面的,不講反面的。
4、無效合同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些企業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簽定的合同,其實質是無效合同。《合同法》規定,無效合同自始至終不受法律保護。
(二)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1、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
合同在履約中,根據情形的變化,可依法進行變更。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因此對應當變更的合同一定要及時準確變更。
2、應當發出的書函(會議紀要)沒有發出
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也是履約的一種手段,同時也是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這一點往往被忽視。
3、應鑒證確認的沒有辦理鑒證確認
履約過程中的鑒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
4、不重視合同訴訟時效
如關于借貸的相關合同,法律規定主張債權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了訴訟時效等于放棄債權主張,等于權利人放棄了勝訴權。有的企業合同管理責任不明,對一些拖欠沒有及時訴諸法律,直到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
5、不重視應當行使權利
《合同法》賦予了合同當事人的在再現規定情形下可以行使抗辯權,但一些企業對合同管理不規范,對這一規定不知或者不會行使,不能主動避免客觀上可能給自身企業造成的損失,且發生問題也更難解決。
6、不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
證據(資料)是企業合同管理中必須高度重視的法律文件,,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是有效的證據。
總之,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無法用法律手段維權,給企業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
二、解決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設立合同管理機構,規范管理模式
合同本身的特征,決定了合同不同于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業自身的規范界限,而是一種受法律規范、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因此,企業應當有專門的法律管理機構,聘用專職企業法律顧問。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經營管理程序很多,一個合同的訂立和執行可能會牽涉到多個部門,這樣的情形決定了,企業的合同管理應采取企業法律顧問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和各業務部門、各單位分口管理的模式。
(二)建立合同管理新模式
1、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簽、審查、登記、備案;法人授權委托辦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專用章;合同履行與糾紛處理;合同定期統計與考核檢查等為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須根據我國的《合同法》和相關的法規,以及企業的實際情況來建立。企業通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
2、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
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合同管理的質量。定期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使合同管理人員掌握合同法律知識和簽約技巧,堅持持證上崗和年檢考核制度,這有利于增強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感,并持續提高其合同法律意識。
3、重大合同審查管理
企業重大合同主要有:企業購并合同、聯營合同,獨家協議、重大技術改進或技術引進合同、涉及擔保的合同等。把這些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經濟效益影響大的合同挑出來,做為合同的重點管理對象,從合同的項目論證、對方當事人資信調查、合同談判、文本起草、修改、簽約、履行或變更解除、糾紛處理的全過程,都必須有企業法律顧問部門參與,嚴格管理和控制,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有效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4、履行監督和結算管理
簽約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時有效履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所以,企業法律顧問對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是十分必要的。通過監督可以知道企業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及時發現影響履行的原因,以便隨時向各部門反饋,排除阻礙,防止違約的發生。
5、違約糾紛的及時處理
合同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違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要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或強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顧問部門審查合同時選擇合適的違約條款和糾紛處理條款顯得很重要,一旦發生違約情形,法律顧問要區別情況,及時采用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積極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減少企業的經濟損失。
參考文獻:
[1]國家工商行政市場規范管理司編,《合同法與合同管理》,工商出版社,1999年3月
[2]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編《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全書》,中國法律出版社, 2005年3月
(簽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章)
物業管理負責人:
聯系電話:
二、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物業座落:
物業總建筑面積: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業類型劃分,具體是:①住宅建筑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獨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多層住宅______ 幢______單元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8~9層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10~20層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21~30層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31層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②商務辦公用房______幢,層數______,套(間)數______,建筑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③商業用房______幢,層數______,套(間)數______,建筑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④工業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⑤機動車場(庫)建筑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停車位______個;地面停車庫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車位______個;⑥其他用房______處,建筑面積計______平方米。
三、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請分類填寫):?
四、物業管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
1、企業的營業執照,編號:
2、企業的物業管理資質證書,編號:
3、其他有關業績證明文件:
六、備案時間與備案機關:
備案機關:
(蓋章)
備案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說明:
1、乙方持本合同備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關證件到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
2、經備案機關備案的本合同備案表由乙方收執,在進行企業資質年審、企業資質換級時,應連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為復印件)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提交。
3、本合同備案表與合同文本的相關內容應保持一致。
4、業主可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查詢合同備案信息。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______區(市)縣______路(街道)______號
四 至:東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并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本物業交付使用后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承擔。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筑物防雷設施、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
第十三條 協助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托,但收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托事項: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代為保修的,費用由保修責任人承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務期限
第十七條 ?委托管理期限暫定為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止。合同期滿或業主委員會成立與業主大會所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臨時公約》,讓購房人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對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并在與購房人訂立的買賣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內容;或負責讓購房人與乙方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其附件《物業使用守則》和《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購房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并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并將管理情況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經濟效益。筆者分析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的種類,接著
針對這些合同風險提出了施工合同風險的防范手段和幾種具
體對策。
關鍵詞:合同管理;風險控制
中圖分類號:D923.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施工企業承包工程的目的是通過向業主交付設計要求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來獲取工程利潤,從而實現項目發展目標和企業的戰略發展目標。然而,隨著建筑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施工企業面臨工程任務緊張的問題日益嚴重,而目前建筑市場過于向買方傾斜,業主利用其有利的買主地位,使施工企業簽訂過于苛刻的合同條款,而大多數施工企業尚無相關的合同風險意識,因而加強合同風險控制對施工企業有效地規避風險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的種類
1.合同條文不完全,不完整,沒有將合同雙方的責權利關系全面表達清楚,沒預計到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這樣導致合同過程中的激烈爭執,最后導致承包企業的損失。例如缺少工期拖延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的條款或限額太高;缺工期提前的獎勵條款;缺少發包人拖欠工程款的處罰條款。
2.合同條文不清楚,不細致和不嚴密所致使承包方不能清楚的理解合同內容,造成失誤。
3.其他對承包方苛刻的要求,如要承包企業大量墊資承包;工期要求太緊,超過常規;過于苛刻的質量要求等。
4.業主履約能力差,無力支付工程款或惡意拖欠工程款;分包商(特別是發包人指定的分包商)違約,不能按質、按量、按時完工;由于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時解決問題,或者發出錯誤指令等。
5.違反法律法規簽訂合同。由于市場競爭激烈,有的承包方為了生存不得不與業主簽訂“黑白合同”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實質上這種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合同,在產生了合同糾紛后,造成的損失無法得到彌補。
二、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的防范
(一)施工合同風險的防范手段
施工合同風險控制的主要措施:
1.建立企業內部風險評估機制。風險評估是企業對即將面臨的各種風險加以分析和決策的過程。企業應該建立相應的風險評估小組,將項目的風險管理落實到相應管理部門或項目管理班子。
2.在合同正式簽訂前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3.轉移風險和開展索賠。工程索賠制度正是轉移風險的有效方法。還要注意向第三方轉移風險。主要通過履約保證、工程保險和工程分包等方式來實現風險轉移。
4.防止借資、墊資承接工程。沒有進行公開招投標前就簽訂協議或者企業間借貸是違反法律法規的,是無效民事行為。一旦發生糾紛,對施工企業極為不利,可能導致投入的資金不能及時收回或者無法收回。
5.在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中,不要輕易相信任口頭承諾和保證,一“字”干金,而非一“諾”千金。雙方商討的結果、做出的決定或對方的承諾,只有寫入合同,或雙方簽署文字意見才算確定。合同的簽訂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項活動存在的風險降到最低,才一能獲得最大收益。
(二)合同風險防范的幾種具體對策
1.在報價中考慮
(1)采取一些報價策略。如將工程中一些風險大、花錢多的分項工程或工作拋開,僅在報價單中注明,由雙方再度商討決定。
(2)在報價單中,建議將一些花費大、風險大的分項工程按成本加酬金的方式結算。
(3)在法律和招標文件允許的條件下,在投標書中使用保留條件、附加或補充說明,這樣可以給合同談判和索賠留下伏筆。
(4)重視合同談判,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
重視合同談判,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使合同能體現雙方責權利關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使業主方和承包方雙方合理分擔風險。這是在實際工作中使用最廣泛,也是最有效的對策,充分考慮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在合同中予以詳細地具體的規定,防止意外風險。通過合同談判爭取在合同條款中增加對承包人權益的保護性條款。使風險型條款合理化,力爭對責權利不平衡條款、單方面約束條款做修改或限定,防止獨立承擔風險。
(三)重視風險轉移
1.是向業主索賠,這是施工單位常用的,也是最有效的風險轉移的方法。通過索賠可以提高合同價格,增加工程收益,補償由風險造成的損失。
2.是向第三方轉移風險,包括進行保險和擔保。
3.是將分大的分項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轉移風險。
4.是與其他承包商組建聯營體,共同承擔風險。
5.購買保險。
工程保險是發包人和承包人轉移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購買工程保險后,當出現保險范圍內的風險,造成財務損失時,承包人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以獲得一定數額的賠償。通常承包工程保險有工程一切險,施工設備保險,第三方責任險,人身傷亡保險。承包人應充分了解這些保險所保的風險范圍、保險金計算、賠償方法、程序、賠償額等詳細情況,以作出正確的保險決策。
(1)組織得力的投標班子,進行詳細的招標文件分析,作詳細的環境調查,通過周密的計劃和組織,作精細的報價以降低投標風險。
(2)對風險大的工程派遣最得力的項目經理、技術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
組成精干的項目管理小組,在技術力量、機械設備、材料供應、資金供應、勞務安排等方面予以特殊對待,全力保證該合同實施,并將該風險大的工程作為施工企業的各職能部門管理工作的重點,從各個方面予以保證。同時作更周密的計劃,采取有效的檢查、監督和控制手段。
6.對技術復雜的工程,采用新的,同時又是成熟的工藝,設備和施工方法。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4309(2013)05-0080-2
目前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我國中小企業得到了長足的進步,在國家經濟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與大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存在的很多不足與劣勢:中小企業一般規模小、技術落后、抗風險能力不強,同時不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沒有長期戰略眼光,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管理水平普遍不高。中小企業在不斷的發展壯大中一方面要增強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另一方面要把管理列為重點,其中合同管理列為重中之重,通過有效的合同管理規避日常一些常見風險,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并不斷發展壯大。
一、中小企業合同管理概述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我國市場經濟中的企業競爭也日趨激烈,對于中小企業既是一次嚴峻的生存挑戰,也是一個難得的發展機遇。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綜合競爭實力和管理水平,尤其是合同管理水平,與國內現金的大型企業相比差距較大,與國外行業巨頭企業比較更是不可同日而語。
企業的經濟往來主要是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的,一個企業的經營成敗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關系。合同是企業業務操作的依據,是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保證。企業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其中訂立,履行,變更,接觸,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
合同管理全過程就是由洽談,擬草,簽訂,生效開始,直至合同失效為止。不僅要重視簽訂前管理,更要重視簽訂后的管理。系統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條款內容的各部門都要一起來管理。動態性就是注重履約全過程的情況變化,特別要掌握對自己不利的變化,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或終止和中止。
在中小企業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個較新的管理職能。在國外,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初開始,隨著經濟領域內各項項目管理理論研究和實驗經驗的積累,人們越來越重視對合同管理的研究。在發達國家,八十年代前人們較多地從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們較多地研究合同事務管理組織設置。合同管理的任務必須由一定的組織機構和人員來完成。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必須使合同管理工作專門化和專業化。
二、中小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主要原因
如果說企業財務的一半來自于合同,那么企業的風險大部分也是來自于合同。經過改革開放三十年的發展,我國企業合同管理工作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合同是一種契約,是當事人之間依法確定、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作為中小企業取得經濟效益的橋梁和紐帶,合同是中小企業的“法典”,也是解決糾紛的依據。然而,有的中小企業由于簽約率不高、文本不規范、履約率較低等問題存在,經常導致合同欺詐行為時有發生;還有的中小企業運用法律手段自我保護的意識淡薄,更是嚴重擾亂了企業的生產經營秩序。可以說,沒有規范有序的合同行為,中小企業就沒有效益可言。
(一)中小企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合同管理機構、人員、制度不落實,不健全。主要是流于形式,應付檢查,并沒有把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實處,也沒有把合同管理作為一項重要的企業管理工作來抓,致使合同管理工作無法滲透到企業生產——銷售全過程中去。合同管理是高智力性,專業性,技術性,全局性強的管理工作,是企業管理中規避風險的一個重要環節。企業中業務開展都離不開合同的管理。如果公司合同管理沒有能獨立出來,而只是僅僅作為其他只能部門的附屬品來附帶管理的話,常此以往,合同管理將可能被淡忘和漠視,導致公司對合同管理的指導缺失。
2.合同簽約率不高。有的認為是老關系,礙于情面搞口頭的“君子協議”,而不簽訂書面經濟合同;有的怕麻煩,圖簡單或只簽內容條款不全的合同;有的則為偷逃國稅(如印花稅),故意不簽書面合同。
3.合同簽訂把關不嚴,簽約隨便,解約自由。視合同為兒戲,不依法簽訂合同,高興就履約,不高興就不履約。需要變更或解除的合同,不按法定條件、法定期限和法定形式辦理,打個電話或口頭打個招呼,簡單了事。合同管理制度及配套歸責不到位,沒有行程一套系統的管理,盡管部門公司指定了相關合同管理制度,但是制度形同虛設。合同糾紛的隱患很大。
4.不懂法,不依法辦事,違約不究,自我保護能力差。業務承辦人員的法律風險意識淡薄。諸如“重技術,輕合同”“重關系,輕法律”的現象在日常的業務承辦中大量存在。業務承辦人員不能很好地執行合同管理制度,認為簽訂合同只是簡單的形式,遇到合同問題又以法律知識欠缺為借口推脫。
5.合同管理僅停留表面上,未能深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部門之間未能及時的反饋合同履行的進展情況信息,合同管理只是單純的把合同存放,歸檔,錄入臺帳,而沒有對合同的整個履行情況進行全面了解。比如對方是否完全履行,履行是否出現違約情況等。
(二)中小企業合同管理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
1.企業領導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合同法律意識淡化。只關注企業經濟效益,忽視了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契約經濟、合同經濟,忽視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尤其對市場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合同與合同法律這三對關系缺乏認識。
2.外部經濟、法制環境不完善,影響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長期的計劃價格制度使得不少企業時至今日仍對市場銷勢、市場價格缺乏應有的敏感與準確判斷,不適應突然出現在經濟關系中的市場價格波動與變化,更難形成根據市價變動而及時調整經營計劃的能力。這就導致合同的訂立、履行受制于市場銷勢和價格,合同糾紛大量產生,合同管理難度大。
3.多層次的合同管理網絡尚未形成,使企業合同管理缺乏推動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業務主管部門、金融機構還沒有形成在各司其職的同時又相互配合的多層次合同管理網絡,使企業缺乏外部推動力。
4.企業合同管理缺乏激勵機制。現在除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大面積推行“重合同、守信用”活動以外,基本上沒有什么明確有力的獎懲措施。
三、中小企業加強合同管理對策和建議
加強合同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唯一方向,也是企業做大、做強的“命門”所在。合同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一部分,管理水平的提高對企業的效益有很大幫助,合同管理水平提高,降低了企業運營成本,必然會提高企業的效益。
1.企業領導應充分認識到企業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管理的一項核心內容。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都應圍繞著這個核心而開展,只有正確地處理好了市場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合同與合同法律這三對關系,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責任才能真正落實。
企業領導要熟悉合同法律知識。為此,要對在職的企業領導,有計劃,分期、分批進行培訓,要把合同管理列為企業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使企業樹立起依法簽約、依法履行為前導的依法經營思想,把抓合同管理放到企業抓質量管理和產品開發一樣的重要位置,把合同管理列入企業管理的議事日程。
全體員工重視,強化合同管理工作,要建章立制,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制度。對企業內部的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合同法》培訓,并自覺地運用到企業的經濟活動中,使企業從被動地應付和處理合同糾紛轉到主動地預防合同糾紛,從而增強企業的應變、發展和競爭能力。必須進一步加強合同管理工作,給予合同管理機構足夠的自和經費,真正在思想意識上及工作中,提到企業管理的重要位置上,將合同管理納入企業管理的歸到,建立起有效的合同管理機制,作為企業管理的一項長期工作,堅持不懈地抓。
2.要把好合同簽訂關。合同擬定要量身定制,規范嚴謹,充分考慮風險及約束措施。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和履約能力。對合同中重要條款如貨款轉移條款、付款及結算條款、責權條款、糾紛處理條款要認真推敲,防止發生歧義和誤解,對資金數額巨大、工程承包、產權交易等抵押合同和生產經營合同要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及時辦理抵押登記和簽證手續,以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完備性。要強化履約意識。合同一經承諾,即具有法律效力。企業的合同管理部門應及時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況,通過建立合同檔案和合同報表制度,及時總結合同管理中的經驗教訓,提高防騙反詐能力。根據合同履行情況,適時運用撤銷權、變更權和不安抗辯權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改進合同管理制度,金光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相關制度,但是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及新的情況出現,原來的制度需要適應新的變化。
3.加強合同管理的機制建設,要讓合同管理制度真正動起來,有條件的企業要加快企業局域網建設,創造良好的信息共享平臺,以努力推進管理手段現代化。一些合同,尤其是需要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合同,可以在局域網內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以監督合同的時效性和履約率。從合同的簽訂到合同的完畢,要有合同管理人員的參加,不斷更新合同履行的相關數據。
4.企業內部應該加強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要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內部環境。加強對《合同法》,《招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學習,近幾年頒布和修訂的一些重要的關于商品經濟與市場的立法,如《民法通則》、《經濟合同法》、《企業法》等法律盡管對于我國的改革開放、市場經濟發展起了極到重要的作用,讓全體員工能夠熟悉和使用這些法律法規,只有依照法律法規從事經營活動,才能收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在企業中,人才是最寶貴的財務,人才的培養是提高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徑,可以選拔以具有一定合同管理素質的管理人員進行管理,尊重合同管理人才,為合同管理人才提供良好環境。
總之,合同管理是中小企業管理中一項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簡單的要約,承諾,簽約等法律內容,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中小企業要形成完整的風險防控體系,合同管理應提到首要地位,從合同的擬定,合同的審批,合同的簽訂,合同的執行,到最后合同的跟蹤形成完整的合同管理流程。現代企業若能對合同實施有效管理,將會對市場風險,信譽風險,操作風險,業務風險,政策風險等日常主要風險形成有效的規避,將對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產生巨大推動力。
【參考文獻】
[1]錢衛清著.民營企業運作的法律風險與防范[M].中信出版社,2004.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_萬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_萬平方米
容積率:_________%
綠地占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小區總戶數: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付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板、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戶外墻面、樓梯間、直廊通道、門廳、樓內共用存車庫、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落水管、住宅區道路、綠地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車庫、游泳池、小區自管公廁、垃圾間、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公建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教育場所。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年_________次。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月_________元/m2;
2、代收代辦費:_________。
3、特約服務費:_________。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托事項。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托管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首屆業主委員會正式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時止。
首屆業主大會召開后,本合同自行終止,首屆業主大會可按照規定選聘或者續聘物業企業,并簽訂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產權單位)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并予以說明;在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要求物業買受人對遵守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
3、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4、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立案制度;
5、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6、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賬務預算及決算;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