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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征地拆遷中的各類社會矛盾頻發,征遷對象的土地與房屋是群眾生活最原始、最基本的保障。然而現實中的征地拆遷所得的補償有限,且不具有持續性。然后通過征遷,征遷人、開發商卻從中獲得了相對巨額的收益,導致部分被征遷地人口心理失衡。由于征遷較多出現在城鄉結合部,或經濟水平較高的地區,區域內的農民維權意識強,征遷中的矛盾往往更容易激化。
1 現階段我國征地拆迂決策所帶來的社會穩定風險分析
1.1我國征地拆遷現狀分析
當前的征遷相關制度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缺陷,征遷中犯罪數量逐步上升正是其寫照之一。征遷補償、安置一直都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也是一項涉及到被征遷群眾切身利益民生工作。當前隨著征遷項目的增多,部分領導干部把征遷款項當成了“唐僧肉”,挖空心思尋找漏洞“咬一口”,征遷制度缺陷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補償結算程序不完善,監督機制缺位;二是征遷項目發包不規范,容易導致暗箱操作,誘發犯罪;三是政策不規范,導致補償標準不一、保障措施不配套、操作不規范。這些存在缺陷的政策在施行中往往就會引起被征遷人等各方的不滿,易導致社會事件的發生。
1.2我國征地拆遷過程中所帶來的社會穩定風險
1.2.1拆遷活動中利益沖突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利益沖突它也是現階段拆遷活動中利益沖突是最尖銳的,它是造成矛盾和糾紛的最主要的因素,也是目前拆遷難的主要原因。
1.2.2拆遷資金的使用
拆遷人與政府利益的沖突拆遷人與政府的利益沖突主要集中在拆遷資金的使用上,尤其是大規模基建項目所進行的拆遷工程。其表現就是拖欠、挪用拆遷資金。由于征地拆遷資金量大,占用時間也較長,不能直接提高利潤,因此回報率低,拆遷方必然會千方百計減少拆遷資金的投入,縮短資金占用時間。
1.2.3評估行為有差異
評估行為不規范:一是由于估價人員對拆遷評估價格內涵、估價目的、原則、時點、技術路線與方法等理解不一致,對參數確總可比案例的選取存在一定差異,造成不同估價機構對同一標的出具的估價報告結果相差較大;二是有些地方在選擇拆遷估價機構問題上,程序不夠公開,也沒有充分考慮被拆遷入的意愿,被拆遷人意見較大;三是缺乏有效的拆遷估價糾紛調處機制,被拆遷人對評估結果有疑義時缺乏必要的救濟渠道;
1.2.4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被拆遷人與政府利益沖突的表現在中國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制度,各級政府部門代表國家實施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因此,由于觀念和體制的原因,人們意識中常把政府等同于國家,各級政府及政府官員可以以國家的名義收回土地的使用權。
2 征地拆遷過程中提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用的對策分析
2.1提高對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與評估制度的思想認識
各級政府應充分認識建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的現實意義,高度重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將它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按照中央和地方的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分析評估工作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維穩工作機制。
2.2完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
可以考慮出臺全國性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指南或指導性文件,統一規定政府職能部門在重大事項決策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職責,使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成為重大事項和重大工程項目決策的前置環節,增強風險評估工作的權威性。
2.3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為決策的重要依據和必要環節
從決策與風險評估的時序來看,目前一般都是重大政策和建設項目的決策在前。然后再進行相關政策和建設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極少是先進行相關政策和建設項目_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然后再進行決策。也就是說,一般都是把風險評估當作決策以后補充進行的一個程序“走一走”。至多是“認認真真”,地“走程序”,而極少把風險評估當作相關政策和建設項目決策前的“依據”,遑論“重要依據”了。如此看來,試點中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充其量還只能算是“略占地位”,而非具有“戰略地位”。此外,如果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中的確發現有可能出現很大的風險,就應當明確提出改變或取消決策、終止或取消重大項目。
2.4完善風險評估的指標體系
了解民情民意、集中民間智慧是制定政策的基礎,也是實現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關鍵。從我市房屋拆遷(征收)工作實踐證明,充分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吸納民智,能夠最大限度地確保房屋拆遷(征收)決策科學,最大程度地凝聚社會力量,防止因決策不當帶來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這是實施房屋拆遷(征收)的重要基礎。
(二)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實施房屋征收的重要依據
房屋拆遷(征收)的目的是加快城市建設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提高城市的綜合功能,增強城市的競爭力。這是推進我國城鎮住房制度市場化改革的必然結果,是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但在實施過程中,需要平衡和協調私有財產和公共利益及城市建設需要的關系,使合法私有財產得到更為有效的保護。因此,更多的傾聽民意、了解民情、掌握實施房屋拆遷(征收)之前可能面臨的問題和制定解決問題的方案是實施房屋征收的重要依據。
(三)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實施房屋征收的重要環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2011年590號)第12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二、我市房屋拆遷(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發展的兩個主要階段
(一)在房屋拆遷項目過程中實施風險評估階段(2011年前)
按照2005年《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建立穩定工作新體制、新機制、新制度的若干方案制度規則規定細則的通知》(沈委辦發[2008]7號)中《關于對重大建設、改革項目實施穩定風險評估的規定》文件精神,我市起草了《城市房屋拆遷風險評估實施辦法》,把穩定風險評估作為房屋拆遷審批重要程序,成為全國首創的新舉措。此階段也是我市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起步階段。雖然對保證拆遷工作順利開展,取得我市和諧拆遷、平安拆遷良好局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制度的制定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撐。我市房屋拆遷穩定風險評估起步較早,是在建立我市穩定工作新體制、新制度、新機制形勢下逐步摸索建立起來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05號令)以及《遼寧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省政府令[2002]年145號)以及《沈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004]31號)文件中并沒有在拆遷許可之前必須施行穩定風險評估的規定。而且也與《行政許可法》不得隨意設定、增加行政許可的審批程序和環節的規定相沖突。
二是制度的實施缺少有效的評估手段。我市起草的《城市房屋拆遷風險評估實施辦法》圍繞房屋拆遷事項可能存在的穩定風險,開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的評估工作,分析評估不穩定隱患和問題的風險程序和可控程度,并對房屋拆遷事項易引發穩定的關鍵點予以明確。但只停留在參與評估的專家的感性認識階段,對風險評估指標體系等的具體規定,缺少有效的評估手段。
三是制度的實施缺乏主動性。《城市房屋拆遷風險評估實施辦法》中規定了市聯席會議是全市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領導機構,市大廳是全市穩定風險評估的工作機構,各地區黨委、政府是本區域的風險評估責任主體,但由于房屋拆遷實施穩定風險評估是一項新規定,是一個新生事物,從接受的過程和實施過程來看,缺乏評估的主動性,存在“要我做”的心態。從評估的前期民調工作開展和評估相關資料的準備來看,還缺乏主動細致的工作程序和環節。
四是風險評估時點設定沒有更廣泛的被拆遷人的參與和建議權。《城市房屋拆遷風險評估實施辦法》規定房屋拆遷穩定風險評估是房屋拆遷許可的前置條件。就風險評估的內容,過多的考慮了項目的合法性,而就補償的合理性以及風險的可控性,由于拆遷許可之前,項目的實施主體并沒有和被拆遷人進行更多的溝通,就補償方案和補償計劃以及回遷安置方案等群眾關心的問題,被拆遷人也無法得到明確的意見和更多的參與,從而增加了被拆遷人的抵觸情緒。
(二)在房屋征收項目中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階段(2011年后)
2011年1月21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頒布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房屋征收決定前的必要程序和重要步驟,我市房屋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進入了規范化操作階段。此階段有如下特點。
第一,建立了相對完整的社會風險評估體系。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市房屋征收實行市、區兩級管理體制,各區政府為房屋征收主體,為了使風險評估工作更具操作性,我市制定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流程》,明確項目評估申報程序、項目評估民意調查程序、項目組織論證程序及項目審批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現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
建立和完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對于進一步提高各級黨委和政府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水平,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不穩定因素,把各種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1.河南省完善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成效
通過近幾年的不斷探索,河南省基本建立了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各級各部門推行實施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局面基本打開,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在維護全省政治社會穩定上作用日漸凸顯。
2007年7月,河南省委、省政府研究出臺了關于對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進行評估的意見,對評估的原則、范圍、程序以及評估成果的運用都作了明確規定,要求各級黨委、政府把這項工作作為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關鍵環節,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凡對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不進行評估,或在評估中搞形式主義、弄虛作假,造成決策失誤,引發突出問題和,給改革發展穩定造成嚴重影響的,要嚴肅追究決策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河南省從2007年7月開始全面推廣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已在實際工作中顯現出強勁的生命力。2007年下半年,河南到省初訪的批次和人次分別比上半年下降4.4%、14.7%,到省集體上訪的批次和人次分別比上半年下降23.7%和38.5%。河南很多地方嚴格落實運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大量矛盾糾紛被化解在基層萌芽狀態。澠池縣對在建項目和新上項目全部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其中有的項目經評估未通過,被停建、緩建或被重新立項評估,使矛盾糾紛苗頭在基層提前得到化解。漯河市在開發拆遷沙澧河沿岸房屋工程中,長達30多公里的沿河兩岸涉及5699戶居民、27000余人、房屋面積136萬平方米的拆遷量,在短短兩個月的時間內順利拆遷完成,沒有發生一起上訪事件。其成功經驗,就是事前嚴格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根據評估意見采取切實有效的穩定工作措施。而在極少數地方,由于沒有落實評估機制,曾經引發影響社會穩定問題,河南各級黨政部門分別通過責任倒查,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誰惹事、追究誰”的原則,先后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了通報批評和責任追究。省委、省政府要求,要通過進行重要決策評估,把好涉及群眾利益的決策關,實現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實施重大項目評估,把好重要建設項目的論證關口,確保項目工程成為民心工程;進行動態評估,把好工作執行中的跟蹤關口,加強決策實施和項目建設過程的監督;進行重要人事任免評估,把好人事任免前的民意關,完善干部隊伍科學管理考評體系。
為從源頭上減少不穩定問題的產生,2010年4月30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于深入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對涉及重大工程建設、拆遷改造、土地征用、國企改革有關重大決策及涉及群眾利益方面的事項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重大事項決策的前置條件強力推進。目前,全省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進展順利,多數省轄市都出臺了配套制度,全省158個縣(市、區)中,已經有130個制定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意見。今年以來,全省共有1016件決策事項進行了風險評估,經評估不予實施的有105件,占風險評估總數的11%,從源頭上減少了一大批社會矛盾的發生。2001年9月20日河南省省政府公布出臺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提出將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民生政策的出臺關乎萬千家庭的切身利益,以后,我省出臺重大民生決策、項目時,都要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政府部門要把風險評估結果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對未經風險評估的事項,將不能作出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將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對未履行必經程序的重大事項不得作出決策。另外,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將進一步完善,并擴大聽證范圍,規范聽證程序,科學合理地遴選聽證代表,聽證意見將作為決策的重要參考,意見采納情況及其理由要以適當形式反饋或者公布。
2.河南省完善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存在的問題
一、引言
征地拆遷是做好公路建設項目施工前期準備的工作之一,征地拆遷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協調工作都非常艱巨的任務,并且是一項財務風險大的項目,因此在公路工程建設中,認真分析征地拆遷工作中的風險事項,對規范整體拆遷工作,降低征地拆遷補償支出推進公路建設項目的建設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公路建設征地拆遷工作中的財務風險分析
1、征地拆遷政策差異
公路建設征地拆遷工作主要是根據政策組織實施,但是在政策執行的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1)政策銜接難,省政府下達的文件標準與地方文件標準不一致,一般市、區(縣)同樣的項目征地拆遷標準都高于省標準。省政策主要是對征地拆遷和安置實行貨幣化,而市,區(縣)政策主要根據地方的實際情況實行人口進入社會保障,并且征地和安置補償費大多數都納入統籌。(2)政策缺項,目前公路建設征地拆遷政策中,在補償項目上不全,比如在目前的公路拆遷政策主要適用于集體土地,缺少國有土地以及城市的征地拆遷實施的政策,并且隨著公路建設已經進入開發區以及城市地區因征地拆遷政策問題,而導致實施困難。
2、審計內容不全造成的風險
目前在公路建設征地拆遷工作中,由于征地拆遷審計沒有規范的流程,并且審計內容沒有統一的標準,征地拆遷工作的審計人員一般是會計,對工程造價、評估、測繪以及法律等其他方面的專業知識不了解,審計人員通常把項目項目評估報告、測繪的報告、項目拆遷安置補償細則以及相關的證明資料直接作為審計工作的依據,審計對這些依據的產生程序以及依據內容的準確性、合規性、真實性沒有延伸調查,并且有些拆遷管理部門、拆遷公司以及拆遷戶之間相互勾結進行騙取拆遷資金,從而對國家審計造成一定的風險。
3、征地拆遷工作中違規行為
在征地拆遷工作中一些地方性政府以及單位沒有按照國家政府頒發的有關政策進行實施,存在弄虛作假、挪用、克扣、擠占征地拆遷資金,導致征地拆遷資金兌付不到位,并且一些單位占用征地拆遷資金專用款,使征地拆遷資金不能正常使用。甚至還有一些政府和部門不根據政策辦事,違規操作,導致群眾不滿以及充滿抵觸的心理,從而造成征地拆遷工作難以進行,生產違紀違法的事件。
三、控制以及規避風險的相關措施
1、完善政策、理順關系
(1)按照屬地化原則,執行屬地政策,同一地區不可能因為工程項目不同而頒發不同的政策標準,也不能因為項目不同對群眾帶來不公平的現象,通過執行屬地政策可以有效解決這一問題,比如在某一公路建設征地拆遷中,就是采用對上按照省政策,對下按照市、區(縣)政策,征地拆遷資金的差額有省、市、區(縣)共同承擔的措施進行處理,這樣不僅可以減少矛盾的發生,而且還可以降低資金風險。(2)梳理文件,統一政策,在實施的過程中可以根據相關的文件或者相關部門的文件,不能哪一文件中的條款適合自己就采用哪一文件,一定應該根據政府下達的相關文件,政府應該加強對部門的協調,使政令暢通。并對不以政府文件為標準的部門,政府應該給與強制性手段,以維護政策的嚴肅性。
2、規范審計流程,明確審計內容
在征地拆遷項目開展中為了降低財產風險制定項目審計管理辦法,對征地拆遷的審計內容以及工作流程等加強規范,不斷提高征地拆遷工作的審計質量從而降低財產風險。征地拆遷項目工程中審計流程主要是收取相關的資料審查檔案資料入戶現場勘查 出具檔案審計相關報告 審查征地拆遷補償程序對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發放的環節進行跟蹤征地拆遷資金專戶的管理跟蹤。對于審計流程應該做到審計工作與征地拆遷項目同步進行。
對于審計內容主要是審計征地拆遷工作程序的跟蹤、征地拆遷專戶資金的管理內容以及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政策的具體落實等內容。
在公路建設征地拆遷工作中只有不斷規范審計流程,明確審計內容,才能保證征地拆遷資金開支的合法性、真實性,并且也可以防止公路建設征地拆遷資金的擠占、截留以及挪用的現象發生,從而降低公路建設征地拆遷財產風險降到最低。
3、加強監督管理
公路建設單位以及審計部門應該加強征地拆遷工作的監督管理,形成立體管理模式,并且應該及時了解資金征地拆遷資金是否兌付到位,從而防止出現挪用、截留的現象。不斷完善征地拆遷的規章制度,可以使征地拆遷項目有效的開展,保證審計工作人員能夠統攬全局,掌握工作動態。公路建設單位以及征地拆遷有關部門應該保證工作的透明度,將征地拆遷的各項情況以及措施展示給群眾,對公路建設用地補償的使用監管,要求各個部門出具相應的管理辦法,監管到位,防止有關人員私分、挪用他用等犯罪現象,從而降低征地拆遷的風險,保證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減少違法事件的發生。
四、總結
在公路建設項目中,為了降低征地拆遷的財務風險,應該認真進行分析征地拆遷工作的存在的風險事項,并采取相關的措施以及合理風險應對措施,不斷規范征地拆遷工作,降低征地拆遷補償的支出,從而有效降低征地拆遷工作的財務風險,保證公路建設項目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 重大工程項目;電網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Key words: major projects;power grid project;social stability risk;evaluation
中圖分類號:F2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6)31-0049-04
0 引言
近年來,我國經濟迅速發展,一系列重大工程項目相繼啟動,這對所在地的經濟、環境及社會發展都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但是,由于有的重大工程項目征地拆遷補償不合理、忽視生態環境保護等,從而引發了一些,如,寧波鎮海PX項目事件、滬杭磁懸浮引發市民集體散步事件等。深入探究這些重大背后的原因,大多是由于對涉及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項目論證、評估不夠充分,或者對重大改革政策出臺后果預測不足而導致的。為此,有必要對重大項目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電網工程項目屬于重大工程項目,它投資大、建設期長,從項目規劃、審批、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牽涉到土地預審、規劃紅線、環境評價、土地征用、青苗賠償等多個環節,社會影響面大,如果項目立項前評估不夠充分,將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社會風險。因此,將社會風險理論引入電網工程項目,并對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既能保證工程項目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保證電網規劃建設與社會的協調性發展,也能從源頭上減少或預防社會矛盾,從而維護社會的穩定。
1 重大工程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概念
“重大工程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指,對實施重大工程項目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因素進行科學預測、分析、研判,評估其發生危害社會穩定的可能性,并區別不同類型的風險,制定應對風險的策略和預案,采取針對性措施有效規避、預防、降低、控制、化解社會穩定風險,確保重大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的一系列工作總稱。[1]
2 重大工程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例分析
本文將以凱里某500kV變電站工程項目的建設為例,對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電網建設工程項目是國家重要的基礎設施項目,隨著黔東南工業的大發展,該變電站的建設將對凱里的經濟發展起著很大的推動作用,如,建設的凱里爐山工業園區、黔東工業園區等都需要電力支撐。但是,由于該項目牽涉到土地預審、規劃紅線、環境評價、土地征用、青苗賠償等多個環節,社會影響面大,如果立項前評估不夠充分,將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社會風險。如,施工沖突、法律糾紛等,為了有效分析和控制該項目的社會風險,有必對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2.1 凱里某500kV變電站工程項目概況
凱里某500千伏輸變電項目,地處凱里市南郊某鎮,距離市中心約15公里,面積:102.645畝,投資:約5億元人民幣,建設期:2年。根據凱里變所處地理位置、出線規模和負荷分布情況,該站500kV線路向東西兩側出線,220kV線路向南出線,該項目的建設從近處看,可提高凱里地區的供電可靠性,滿足凱里地區新建項目的負荷要求;從遠處看,可緩解貴州西電東送中通道的送電壓力,將對凱里中部及北部地區的負荷發展具有支撐作用。
2.2 凱里某500kV變電站工程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單項評估
作者將從五個方面對凱里某500kV變電站工程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進行單項評估,即項目的合法性、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為便于評估表述準確,作者還同時對這五項內容的社會穩定風險進行了五個等級劃分。其小至大依次表述為:很小、較小、中等、較大、很大。[2]
2.2.1 項目的合法性風險評估
評估內容:該項目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或行業規范,是否履行了審批、核準、備案等法定程序。
本項目具有的相關手續有:①《凱里500kV輸變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設計招投標中標通知書》(GZDWSJZHBG-09-005);②《500kV及以上交流輸變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內容深度規定》(Q/CSG11516-2009)。
本項目設計規范。其依據有:①《500kV及以上交直流輸變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內容深度規定》;②貴州電網公司招標中心文件《中標通知書》;③《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2006版);④《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⑤變電站總布置設計技術規程(DL/T 5056-2007);⑥電力系統設計技術規程(DL/T 5429-2009)⑦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GB 14285-2006)等。并按照上述相關規程、規范的要求嚴格執行。此外,該工程的征地、拆遷程序也在按照我國《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拆遷安置補償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部就班進行中。綜上分析,該工程項目合法,手續完備,程序完備。
風險評估等級:很小。
2.2.2 項目的科學性風險評估
評估內容:該項目是否堅持了科學發展觀,是否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和該局長遠發展規劃,是否把電網發展速度和社會可承受能力有機地統一了起來。
該項目能滿足凱里中部及北部地區負荷發展的需求。根據凱里地區負荷發展情況看,負荷主要分布在凱里中部和北部。其中,中部片區主要有凱里市區和爐山工業園區等大用戶、北部片區主要有恒盛公司、黔東工業園區等大用戶。而目前就僅有施秉變一個500kV變電站單主變運行,隨著“十二五”期間工業的大發展,鑫源錳業、新榮盛硅業等大用戶投產,原來的恒盛公司、潤達廠等大用戶也在升級改造,預計凱里電網這兩個片區均亟需新增500kV變電容量,才能滿足凱里地區負荷發展的需要。也就是說,只有盡快建設凱里某500kV變電站,才能對凱里中部及北部地區負荷發展起到支撐作用。
該項目可加強凱里城市電網結構,提高供電能力及供電可靠性。目前,凱里電網僅有2個500kV變電站――施秉變和黎平變,且目前均為單主變運行,變電站距離較遠且相互間無220kV電氣聯系,發生主變故障時僅能通過福泉變、銅仁變下網電力。隨著銅仁地區及外送懷化負荷的增加,銅仁變供電壓力將增大,受供電能力限制無法對凱里地區提供更多的電源備用;福泉500kV變主變容量稍大,但福泉變C翁郎變雙回線路投運近20年,隨著負荷繼續增長,“卡脖子”問題將會凸顯,如果一旦施秉變單臺主變故障,凱里電網將損失大量負荷。所以,凱里某500kV變電站的修建意義重大,它將有利加強凱里城網網架結構,緩解福泉變C翁郎變雙回220kV線路的供電壓力,提高凱里中部片區的供電能力,同時可為雷山、臺江、劍河等地區遠景發展提供220kV接入點。
該項目可緩解貴州西電東送中通道的送電壓力。目前貴州東部電網與主網的聯系僅靠中部福泉500kV變-施秉500kV變雙回500kV線路一個通道,供電壓力較大,隨著東部負荷的增加,該通道供電壓力將更大。新建凱里某500kV變電站以后,施秉變所供部分負荷將轉由凱里變供電,在貴州西電東送北通道―大興500kV變-詩鄉500kV變線路建成以前緩解福泉500kV變-施秉500kV變雙回500kV線路的供電壓力,減少潮流迂回,降低網損。綜上分析,該變電站的建設堅持了科學發展觀,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凱里電網的建設規劃。
風險評估等級:很小。
2.2.3 項目的合理性風險評估
評估內容:該項目實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是否符合節約投資的理念。
自2010年4月以來,貴州電力設計研究院先后多次組織電氣、土建、水工、線路、地質、測量、水文氣象等專業人員,會同凱里供電局、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及國土所等單位人員一起,對凱里某500kV變電站進行了現場踏勘選址。站址選擇考慮了地質穩定條件,盡量避開不良地質、水文現象,還要充分考慮出線條件,避免占用基本農田,盡量少占良田,減少拆遷,避開礦產資源和文物,盡量減少土石方量,有利防洪、排澇,水源、電源、生產運行方便等因素,同時要使變電站在電力系統規劃發展中,處于合理的位置,有利于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等。按照上述條件,該變電站最終選中了凱里市南郊某鎮。該站主要占據的是一塊坡地,無民宅,無有可供開采的礦產資源,無文化遺址、地下文物等,只有少量的旱地,另有35kV線路一回,架空通信光纜兩條、灌溉水池1個、家族墓群90余座,機耕道1條,少量經濟梨樹,離鎮中心約3公里,不擾民又交通便利,完全符合節約投資的選址條件。
風險評估等級:很小。
2.2.4 項目的可行性風險評估
評估內容:該項目實施方案是否兼顧了各利益群體的不同訴求,是否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早在2009年,貴州省人民政府就出臺了《關于加快我省電網建設改造工作的意見》(黔府辦發(2009)12號),[3]黔東南州人民政府也出臺了《貴州電網公司落實中央擴大內需決策部署加快電網建設改造戰略合作協議》(黔東南府辦發〔2009〕213號)。[4]所以,在項目開展之初,該項目就得到了當地政府和相關行政部門的大力支持,凱里市政府、市土地開發中心、市國土房管局等部門與凱里供電局一起對征地工作周密謀劃、精心組織,積極推進。在制定征地補償方案時,采取的是“換位”思考方式,盡力解決村民的實際問題。如,反復與被征地村民溝通,征求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盡可能給予村民最大的補償;對個別抵觸情緒較大的村民,多次上門單獨做工作,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消除其對抗心理。另外,針對社會上偶發的與本項目征地有關的零星失實評價言論,充分利用媒體,如網絡、電臺、電視臺、報紙等進行正面報道,消除誤解,引導村民支持征地拆遷工作。
據作者了解,凱里供電局的做法是,按照黔東南州人民政府府辦發〔2009〕213號文件規定對他們給予補償。經過多次協調,雙方達成了以下補償協議:項目共征用土地102.645畝,征地、賠償費用共計1350.95萬元。其中,征用費1026.45萬元,遷移補償費324.5萬元(含遷移墳墓90座,每座5000元,合計45萬元;35kV線路1回,每公里35萬元,合計35萬元;通信光纜拆遷,每公里50000元,合計10萬元;棵樹賠償,每顆1000元,合計200萬元;還建修整水塘一個20萬元,還建原有水溝一個10萬元;青苗賠償每平方米1500元,合計4.5萬元)。總之,該項目做到了事前征求群眾意見,兼顧了各利益群體的不同訴求,征地、賠償標準也是按照相關文件執行,做到了公開、公平、公正,所以,群眾抵制征地拆遷的風險較小,項目具有可行性。
風險評估:較小。
2.2.5 項目的安全性風險評估
評估內容:是否會給當地群眾產生生存危機,是否造成群眾對生活環境的擔憂。
當前,社會上有相當多的人誤認為輸變電設施會產生“輻射污染”或“電磁輻射污染”,因此,一些居民在要求享受高質量供電的同時,卻以變電站會產生“電磁輻射”或“電磁輻射污染”為由,堅決反對變電站的建設。對于人們擔心的這一問題,作者咨詢了凱里供電局工程部負責人,該負責人介紹,該變電站的環境評估是嚴格按照我國環境保護行業標準《500kV超高壓送變電工程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進行的,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電磁污染。至于人們的擔心,這是一種認識上的誤區。該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變電站對周圍的輻射量,其實比夜空滿月時對地面的輻射量還小2000倍。并且,電磁輻射不等于電磁污染,我們人類本身就處在各種電磁輻射的包圍之中,天然磁場、太陽光等都會發出強度不同的輻射,像生活中各種家用電器,如電視機、電冰箱、微波爐、家用電腦、電吹風、電熱毯、護眼燈等也會產生電磁輻射,不過只有當輻射超過一定數值(安全值)時才會對人體產生危害,也就是人們通常說的電磁污染。由于家用電器工作時往往距離人體太近,其產生的電磁輻射要遠遠大于變電站所產生的電磁輻射。所以,在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人員已向村民普及宣傳了環境污染保護方面的知識,從源頭上減少了發生環境矛盾與糾紛的可能性。
風險評價:較小。
2.3 綜合評估分析
上文已對凱里某500kV變電站工程項目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進行了單項評估,為便于度量該項目整體風險的大小,作者認為有必要對上述各類風險的可能性大小進行量化。[5]首先,先確定每類風險因素的權重。通過走訪專家,查閱文獻資料,作者將各類風險因素的權重取值范圍定為[0,1],即取值越大,表明該評估項目存在的風險可能性就越大。其次,再確定各類風險項的大小等級值。上文已將風險劃分為很小、較小、中等、較大、很大五個等級,根據專家們經驗,他們認為,任何項目都存在一定風險的可能性,所以0的取值一般不考慮,那么,本文就將[0,1]的取值分為五個等分,即每0.2為一個等級,相對應的,風險可能性從小到大的取值分別為0.2,0.4,0.6,0.8,1.0。最后,再將每類風險因素的權重與等級值相乘,就可得出該類風險因素的得分,其計算公式為W×C
W表示某類風險在所有風險中的重要性;
C表示風險可能性大小的等級。
把各類風險的得分加總求和即得到綜合風險的分值,其公式為:
∑W×C
按照上述公式計算,我們可量化出凱里某500kV變電站工程項目的綜合風險值(表1)。
按照國家發改委關于《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規定,社會穩定風險分為高中低三級。如按[0,1]的取值范圍,可將這三級風險進行下列量化:當綜合風險分值為0~0.3時,表示該項目風險低,有引發個體矛盾沖突的可能;當綜合風險分值為0.31~0.6時,表示該項目風險中,有引發一般性的可能;當綜合風險分值為0.61~1.0時,表示該項目風險高,有引發大規模的可能。從上表可看出,該項目可能引發的不利于社會穩定的綜合風險值為0.28,在0~0.3的取值范圍內,屬于風險程度低的范圍,這意味著該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可能性不大,可以立項。
當然,工程項目的低風險并不代表零風險,亦即說,任何低風險的工程項目都不排除會發生個體矛盾沖突的可能。因此,在對工程項目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時,要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3 凱里某500kV變電站工程項目的風險防范措施
3.1 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該項目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統籌協調,應專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相應的組織機構,切實抓好落實,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3.2 加強政策宣傳
要通過網絡、電視、廣播、報紙等多種新聞媒體,繼續加強對村民征地拆遷政策的宣傳和電網建設工程是拉動地方經濟發展的基礎工程的政治宣傳。讓村民明白,當前的征地拆遷會對他們有少量的利益損失,但權衡利弊,將來會是最大的受益者。
3.3 加強風險預警
任何矛盾和問題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有積少成多、積微成巨的過程,的發生也是如此。要想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將可能造成的社會穩定風險控制在最低限度,必須建立風險預警制度,如制定維穩工作預案,成立應急辦公室,建立每日排查制度等,隨時關注因征地拆遷問題的來信來訪,定期分析各類可能引發的因素,做到預防在先,準備在先。一旦發現突發事件的苗頭,各方力量和人員都能立即投入到位,各司其職,有條不紊開展工作;涉及單位的主要領導要親臨現場,對能解決的問題要現場給予承諾和答復,確保事態不擴大,把不穩定因素的影響控制在萌芽狀態。
4 結語
綜上所述,對重大工程項目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就是要調適好項目建設與相關單位、相關民眾的利益關系,做到既要上項目,又要保護好相關利益者的合理要求,做到將可能發生的社會穩定風險的重心從事后處理前移到事前預防上來,將各類社會穩定風險控制到最低,讓重大工程項目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也惠及廣大人民群眾。
參考文獻:
[1]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課題組.構建重大工程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研究[J].價格月刊,2011(12):1.
[2]張鵬,李國峰,劉麗.土地征收中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以廣州新客站周邊土地儲備項目二期征地為例[J].國土資源科技管理,2010(06):73.
政府定了的事情,咋個還會被叫停呢?謝成華不知道,車站擴建項目被叫停的背后,是榮昌正在推行的重大決策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
擴建風波
“富吉汽車站要擴建,房子要被拆遷!”今年3月初,這條消息開始在榮昌縣富吉汽車站周邊居民中流傳。
“旅館生意好得很,如果搬遷,我的損失太大了。”在汽車站旁開旅館的羅啟松說,“我不想搬遷。”
周邊居民,大多跟羅啟松一樣,不想政府擴建汽車站。
然而,與周邊居民針鋒相對的是,部分乘客卻在呼吁政府早日擴建汽車站:“現在榮昌乘車好難喲,汽車站人山人海,節假日高峰期,候車室根本沒有坐處……”
榮昌縣交委一負責人坦言:“目前榮昌城區人口超過20萬,可全縣只有三個汽車站,已經難以滿足群眾出行的需要。”
于是,今年3月,有關部門向榮昌縣政府建議:擴建位于縣城中的富吉汽車站,把它逐步轉換為城市公交樞紐站。
但這個建議卻讓汽車站周邊的居民揪心。
“遷到別的地方,我不得干。”羅啟松攥緊了拳頭。
空氣中,彌漫著火藥味。
風險評估
3月14日上午9點,榮昌縣交委會議室座無虛席。
正中一條標語非常醒目:重慶富吉公司榮昌汽車站擴建事項穩定風險評估聽證會。
“建還是不建,群眾說了算。”榮昌縣政府啟動對汽車站擴建項目的風險評估程序。
縣維穩辦副主任莫其富清了清嗓子,直奔主題:“今天會議的主題,就是征求市民對富吉汽車站擴建的意見,為保證公平公正,除了市民代表外,我們還邀請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工作者、社會知名人士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參加,希望大家暢所欲言。”
居民代表率先“開炮”。
“我們剛租了門面,花了一大筆裝修費,生意剛剛看到起色,如果一拆遷,不是砸我們的飯碗么?”
“我們就是看好這個地方出行方便才到這里買房子,還沒住到五年,又要我們搬遷呀?”
…………
縣里相關部門負責人,詳細解釋了擴建車站的目的。
這時,專門從重慶主城區邀請來的社會管理方面的專家發言了:“這個項目涉及1000多戶居民的拆遷,一是政府要付出很大的成本,二是很容易引發,我建議認真聽取群眾意見。”
辯論結束后,縣維穩辦決定現場無記名投票,對“是否同意擴建車站”發表意見,結果一半以上參會居民表示反對。
鑒于風險評估未過關,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尊重群眾的意見,車站擴建項目暫不實施。
評估之后
榮昌車站擴建項目擱淺,引起當地居民熱議。
“雖然是第一次聽說‘風險評估’這個詞,但大家心里明白,政府是來聽老百姓意見的。”謝成華說,“能讓這么大的項目停下來,這是政府對我們群眾的最大尊重。”
縣穩維辦的官員們長出了一口氣。
“前兩年,我覺得自己就像‘消防隊長’,這邊開工典禮還沒結束,那邊群眾就圍上來了。”莫其富說,“‘拍腦袋’、‘一言堂式’決策,貌似有效率,看似有魄力,但往往容易引發集體和。”
叫停汽車站擴建項目之后,榮昌縣再次出臺制度,明確規定涉及三大矛盾突出領域的重大事項必須進行風險評估:一是重大決策,包括涉及面廣、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政策、改革改制方案、社會管理措施以及建設規劃方案;二是重大項目,包括基礎設施項目、公益性項目、工業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三是其他重大事項,包括影響大、涉眾廣、情況復雜的大型活動等。
一、統一審批備案手續
各鎮、街道實施房屋征收或者拆遷,必須到市房屋征收(動遷)部門辦理相關審批備案手續。其中涉及國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應當提供建設項目批準文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舊城區改建項目提供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的證明材料)、建設項目符合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相關材料、建設項目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證明材料及依法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并擬定征收補償方案,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經市征收部門審核后報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涉及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的,應當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含定點圖)等相關材料,擬定用地范圍內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報市動遷辦備案。
各鎮、街道在實施房屋征收或者拆遷時,鼓勵采用自愿達成協議形式實施,并將相關材料報市征收(動遷)部門備案。
各鎮、街道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應采用統一的補償標準,統一的操作程序,統一的格式文本,維護房屋征收政策的統一性、嚴肅性,不得隨意調整房屋征收補償標準,確保依法、規范、平安征收。
二、深化屬地負責制度
征收(拆遷)和安置實行屬地負責制,各鎮、街道根據征收(拆遷)任務,全面履行組織、實施、推進征收(拆遷)和安置工作的各項職責。
(一)組織人員對征收(拆遷)范圍內的住戶和房屋建筑等情況進行前期調查,對未經房屋登記或者與登記事項不符的建筑報請相關部門單位會商認定,理清匯總房屋權屬、面積、性質,初步摸清住戶安置需求和戶型比例情況。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中介機構從事勘察丈量等專業性工作。
(二)根據調查情況組織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草擬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并報市房屋征收(動遷)部門審核。
(三)負責征收(拆遷)范圍內的群眾動員和思想摸底工作,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維護社會穩定。
(四)充分利用自身優勢,調動多方力量做好轄區內所有征收(拆遷)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推進工作,妥善解決房屋征收(拆遷)中的各種矛盾糾紛,力爭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征收(拆遷)任務。
(五)做好有關安置房建設工作,建成交付使用后及時組織被征收(拆遷)人選房安置。
(六)做好征收(拆遷)過程中司法強制執行的相關善后工作。
(七)做好被征收(拆遷)房屋的拆除和殘值回收工作。
三、建立部門聯動機制
市各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屋征收(拆遷)與補償安置工作。
市房屋征收(動遷)部門和法制部門要不斷完善我市征收(拆遷)政策及相關配套規定,制定統一的操作流程和相關格式文本,規范征收(拆遷)程序和實施行為,組織聽證和指導風險評估工作,對各鎮、街道征收(拆遷)實施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組織征收(拆遷)工作人員培訓教育,運用市房屋征遷管理系統進行實時跟蹤監管,確保征收(拆遷)工作公開透明、規范有序。
市規劃、國土、建設、住保房管、工商、稅務等部門要積極做好房屋登記認定工作;市城管部門要加強對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力度;市工商、稅務、衛生、環保等部門要全力配合做好被征收(拆遷)企業的相關工作,合力推進征收(拆遷)工作;市發改、規劃、國土、建設等部門對涉及征收(拆遷)項目前期手續辦理的,要盡快予以辦理。
市有關部門要積極參與征收(拆遷)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市部門會同屬地政府做好接訪工作;市公安部門和新聞單位要加強輿情監控,正面引導輿論,維護我市征收(拆遷)工作的正面形象和良好氛圍。對進入司法訴訟及執行程序的,要建立協調和解和執行聯動機制,進行訴前、訴中、訴后及執行中、執行后的協調及矛盾化解工作。
四、推行征收(拆遷)安置同步
(一)突出惠民優先安置選址。各鎮、街道要根據城市總體發展規劃和集鎮規劃要求,盡可能將安置房小區放在市場前景好、生活服務設施齊全、交通便利的區域,同時盡量兼顧騰地征收(拆遷)少、就近安置的原則宗旨,統籌劃定安置房建設地點。
(二)控制過渡提前騰地拆遷。對確定的安置房建設地塊涉及的房屋征收(拆遷),各鎮、街道要提前啟動實施,力爭做到建設項目實施征收(拆遷)時,安置地塊已啟動建設,盡可能縮短在外過渡時間,爭取做到零過渡。
某縣推進穩評工作規范化
近年來,xx縣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始終堅持穩評工作服務經濟發展,維護大局穩定,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務實操作,全縣穩評工作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提升,效果顯著。
一是嚴格工作程序。項目穩定風險評估緊緊圍繞規劃選址、土地征收(征用)、資源開發、項目開工及建設、其他涉及利益群體可能引發的突出問題六大要素來進行評估,嚴格按照制定評估方案、廣泛征求意見、預測穩定風險、作出評估結論、化解穩定風險五大環節規范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程序。
二是召開評審會。由評估主體召集項目審批相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學者、利益相關群體代表等召開評審會,重點從實施范圍、影響區域、產生的效益、補償措施和群眾的反響等方面進行分析討論,充分聽取意見,科學評定風險等級。
三是嚴把審查關。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規劃選址、拆遷補償安置、環境影響、林業等相關部門圍繞各自職責進行審查,主要對項目的高、中、低風險等級風險防范化解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業主單位制定的方案預案是否完善可行提出審查意見,確保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落到實處。
近年來,房地產中介行業迅速成長,房地產估價行業作為其主要的分支行業之一,發展的歷史雖然不長,但它在房地產開發經營、交易、抵押,企業合資、合作、兼并、分立、資產重組,政府課稅、拆遷補償、訴訟案件、住房制度改革等行政和經濟領域已開始發揮重要作用。
一、房地產評估概況
(一)房地產評價的含義
所謂房地產評估,是專業評估人員為特定目的對房地產的特定權益在特定時間上的價值進行估價。在進行這種估價時,專業評估人員必須綜合分析房地產價格的影響因素和房地產市場的供需狀況以及變化趨勢。遵循評估原則,按照一定的評估程序,運用適當的評估方法,結合自身的評估經驗,對房地產正常合理的價格進行測評。
(二)房地產評估行業的現狀
我國的房地產評估,是在1978年以后的改革開放的背景下,隨著土地使用制度、住房制度以及其他相關領域的經濟體制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促進了房地產的發展,使房地產成為商品并可進入市場流通而出現的。1995年1月1日起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3條規定:“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第58條規定:“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人員資格認證制度”。目前,不管是抵押貸款、合資合作、作價入股、征用拆遷補償,還是國家征收稅費、開發商進行投資決策、租售定價等各個方面,房地產估價的應用越來越廣泛,房地產估價的重要性也逐漸顯現。1999年建設部與國家質量局了《國家標準房地產估價規范》,建立了比較完善的房地產估價理論和方法體系。
隨著行政體制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房地產行業迅速發展,房地產估價行業也蓬勃發展,服務的領域不斷擴大。根據中國房地產估價師網的數據,目前我國內地注冊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有2421家,廣泛服務于房地產買賣、租賃、抵押、保險、課稅、拍賣、征用拆遷補償、糾紛處理等經濟活動中。
二、房地產評估風險體系
房地產估價風險體系由政府面臨的房地產估價風險、機構和人員面臨的房地產估價風險以及經濟活動主體面臨的房地產估價風險組成。
(一)政府面臨的房地產評估風險
經濟穩定是政府的目標之一,經濟穩定包括經濟發展、無通貨膨脹。政府面臨的房地產估價風險最主要的是房地產估價帶來的金融風險。金融穩定是經濟穩定的基礎之一,金融動蕩往往會爆發深重的社會災難,給社會經濟帶來動蕩和不安。這里主要是房地產估價價值過高,不能反映房地產的真實價值,過高估值的長期或大量的金融抵押貸款,會給金融機構在未來帶來越來越多的呆賬壞賬,影響金融機構的真實資產。金融一旦發生動蕩,整個經濟體系不可避免會產生動蕩,影響經濟穩定。諸如20世紀80年代的日本“泡沫經濟”,1997年泰國開始的東南亞“金融危機”,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無一例外不與房地產價值估計過高有著一定的關系。
(二)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面臨的風險
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是估價風險的直接承擔者,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面臨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委托風險
房地產評估中,標的物的權益狀況、使用情況、建筑設計、損毀程度等對價值影響很大,如果這些情況委托方明知卻故意隱瞞,就會嚴重影響評估結果,受托方也要因此承擔風險。如現在房屋產權不完整的情況很多,有的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有的是小產權房,有的是房改房,還有的設有抵押、出租等他項權利,評估這些權利狀況不同的房產,價格差別很大,所以估價師在對房屋情況調查時,首先就要摸清房屋的權益狀況。
委托方提供資料失實,而估價師又疏于檢查或核實其資料的準確性,會給估價師和估價機構帶來一定的風險。估價師在同委托方簽定《估價委托合同》時,應首先要求委托方提供相應的資料,仔細核實資料,并明確要求委托方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做出承諾,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就會形成潛在風險。
2、技術風險
實際評估過程中,由于我國房地產業以及房地產估價起步較晚,許多技術資料無法在短時期內積累下來,這樣使得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將在房地產價格預期的技術上面臨極大的不確定性。在具體估價過程中估價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參數的獲取能力不同,在技術運用上存在或多或少的不確定性,特別是許多因素判定都要靠估價師的主觀判斷能力。而且對評估方法的使用要靈活運用,不能簡單的生搬硬套,估價人員能否將估價方法靈活而又準確地運用到估價工作中去,將直接決定估價質量的好壞。
(1)選取估價方法不合理的風險
房地產評估的幾種方法都有適用條件,如果在評估時選取方法不適當,評估結果就會有偏差。如對于公共事業性房地產評估采用市場比較法,本來這種房產的市場交易就少,即使有交易實例也受個別因素影響較大,沒有代表性,作為可比實例評估待估土地價格顯然不合適。
中圖分類號: TU81文獻標識碼: A
0 引言
水資源是一項與人類生活息息相關的自然資源。在城市中,存在大量泵站建設、大量供水管網敷設和改造工程,向人民群眾提供大量生活用水,為了保證工程的順利開展,實施管線征借地拆遷補償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前期工作。參照由廣州市自來水公司作為甲方建設的我國第三大輸水工程的西江引水工程以及中新知識城供水工程、白云區龍歸保障性住房供水工程等征借地拆遷補償項目較成熟的操作模式,在得到屬地政府對項目建設的征借地工作支持和出示相關指引后,規范工程建設的征借地拆遷管理,快速、平穩、有序、可控、高效地完成征借地拆遷工作。因此,成熟的管線征借地拆遷補償管理辦法才能滿足工程進度、工程投資及工程結算的要求。
1 征借地拆遷工作業務流程
1.1 征借地工作
項目建設中泵站和供水管線征借地拆遷工作,經實地調查后,與設計單位和技術部門確定管道線路、附屬結構等的平面布置及方案設計,經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確認管線用地范圍后,委托屬地區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門作為第三方監管方,與業權單位及其第三方監管方確認用地面積及地上附著物數量后,主要參照當地補償標準,經第三方造價咨詢部門審核后,協助實施征借地拆遷補償工作,以便開展管線施工工作;在拆遷補償前,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由現場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及施工組確認后,委托、監管、協調第三方評估單位對現場附近房屋進行安全評估鑒定。
1.2 辦理臨時占道和道路開挖報批工作
前期配合設計單位確定工程管線路由,與路權單位初步接洽后,由其推薦委托咨詢單位出具道路開挖安全評估咨詢報告,向路權單位提供工程立項投資批文、安全評估報告、交通疏解設計方案及開挖申報表等資料后,待路權單位審批通過后,參照當地路政補償標準,經第三方造價咨詢部門審核后,繳納占用路產補償費。
1.3管線遷改、綠化及道路修復工作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由現場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及技術部門確認后,向業權單位發函告知;相關管線遷改、綠化及道路修復的工程預算造價資料及圖紙,協同設計單位予以初審,經第三方造價咨詢部門審核后,與業權單位或被委托實施的施工單位簽訂補償協議,若業權單位委托施工單位實施工程并接收補償款的,定性為補償性質,工程實行按實結算,并且需補充談判記錄,自建設單位付清相關補償費用之日起,不再承擔該工程的任何責任,均由被委托實施的施工單位負責。
2 防腐倡廉,廉政風險點防控
2.1 征借地工作
2.1.1 風險點:(1)管線用地及地上附著物清點丈量過程不合規定,數據不準確,夸大補償數量,借征借地拆遷補償為名暗示交換個人利益,接受征借地拆遷戶紅包或有價證券、物品;(2)泄露未經確定的征借地拆遷補償計劃,以及工作進度等情況,插手干預涉及本人、親屬或親人關系的征借地拆遷工作;(3)在所負責協調地區,利用征借地拆遷,夸大對房屋進行安全評估的面積;(4)工程完工后,對土地復墾工作放松不督辦,任由施工單位隨意修復,會導致當地村民最終向建設單位投訴和索賠,甚至阻撓建設單位進行暴漏搶修,直接影響了建設單位的運營。
2.1.2 防控措施:(1)在工程設計前期階段,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到現場對設計文件中征地、拆遷、用地屬性等進行實地調查,掌握征地拆遷第一手資料,做到對工程項目的文件、相關資料、數據及信息進行保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相應的防范監督機制;(2)在工程報建階段,協助配合勘測設計單位進行樁界放線工作,熟悉管線用地范圍,對相關地上附著物進行拍照記錄;(3)在清點丈量期間,關鍵崗位人員嚴格執行“十不準”,在清理丈量過程中堅持身到、眼到、手到,確保清點項目清楚,數據準確,嚴格把關征借地拆遷補償,對每一項拆遷補償數量經所在地的政府部門(街道辦或村委會)、業主及建設單位確認,單價執行或參照當地的補償標準,如有不同意見可根據建設單位、業主及當地政府部門認可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確認補償,同時進行磋商談判,出具相關會議紀要和談判記錄;(4)在工程驗收階段,負責施工完畢后的有關修復補償工作,配合技術部門督促施工單位按約定修復方案修復后,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驗收后移交至業主單位;(5)在日常的工作中,堅決不利用征借地工作之便和職權,為個人、親屬及其他共同利益關系的人,弁取私利,貪污受賄等違法瀆職的事情。
2.2 辦理臨時占道和道路開挖報批工作
2.2.1 風險點:(1)不熟悉道路開挖報批流程,導致所需資料準備不足,收集資料過程敷衍應付就去申報道路開挖,路權單位極大可能會退案,一而再,再而三,會拖延工程的進展;(2)不熟悉道路開挖報批流程和管線路由,就難以與路權單位協商溝通,容易受到路權單位的刁難,要求修改管線路由或者拒絕批復;(3)不熟悉地方公路占用路產和損壞路產補償標準,就容易受到路權單位不合理的補償要求,直接損害公司的利益。
2.2.2 防控措施:(1)在穩定工程管線路由設計方案時,必須結合設計功能及工程用地、交通疏解、管線遷改等因素,在滿足設計功能的前期下,盡量減少占用和開挖城市道路,以便順利通過開挖報批;(2)在與路權單位協商溝通前,一定要熟悉管線路由及道路開挖報批流程,一定要熟悉地方公路占用路產和損壞路產的補償標準,做好報批資料的收集工作;(3)當與路權單位就補償標準協商不一致的時候,主要思路必須參照當地地方公路補償標準,與路權單位進行協商談判,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情況。
2.3管線遷改、綠化及道路修復工作
2.3.1 風險點:(1)可能受人情關系影響,收受好處,怠慢工作,相關補償款不按時、足額到位,會拖延工程的開展;(2)在預算編制、實施方案、工程量簽證確認及竣工驗收中弄虛作假、謊報實情,接受施工單位紅包或有價證券、物品或較高消費項目、旅游邀請等。
2.3.2 防控措施:(1)嚴格遵守職業規范,嚴格執行每一項工作制度,避免人情關系影響;(2)嚴格按合同辦事,應征得集體同意,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3)嚴格按程序辦事,各項目預算、結算經第三方造價咨詢部門和按審計結果支付,經得起社會審計。
3 結語
征借地拆遷問題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項目建設單位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通過對供水管線征借地拆遷管理辦法的歸納與總結,嚴格遵守征地拆遷有關法律法規,能夠切實做到依法征地拆遷、文明征地拆遷、和諧征地拆遷、合理補償安置等。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正確的決策分析,并在實踐中不斷學習、總結、創新,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不斷完善管線征借地拆遷補償管理辦法,時時刻刻做好廉政風險點防控工作,為供水事業盡自己的一份責任,保障每項供水工程的征借地拆遷工作的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
房屋征收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即政府在執行房屋征收決策,實施房屋征收過程中給人民群眾生活、生產、財產等與其切身利益相關的各個方面造成負面影響和損失的可能性。房屋征收對征收范圍內的人群造成的影響主要有兩點:一是導致被征收人失去收益性物業、宅基地及住宅,并帶來原有生活方式和鄰里關系的改變,心理上容易產生失落感、剝奪感。二是不同時間之間、不同區域之問的不同補償標準和方式,有可能引起被征收人相互攀比,心理上也會不平衡。由此采取上訪、留置原地拒絕搬遷、暴力對抗甚至群體示威等形式阻礙房屋征收工作,造成社會不穩定。
引發房屋征收社會穩定風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點:一是房屋征收的強制性。房屋征收是政府行為,是在給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補償的前提下,政府強制性要求相對人讓渡物權、實現公共利益的行為,不以被征收人自愿為條件。二是被征收人補償的期望值過高。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房價不斷上漲,不同區位房屋價值相差顯著等因素,被征收人對房屋升值的預期增強,要價和附帶條件越來越高,雖然在目前的房屋征收補償標準下,被征收人最終實際收益較大,但與其不斷增加的要求和欲望相比,補償往往難以滿足。三是房屋征收帶來的破壞性。房屋被征收搬遷時,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模式會受到影響,一部分有收益的生產資料將會喪失,致使收入來源減少,同時教育、醫療保健等福利設施及服務短期內將有可能變化,社會關系網解體。這種破壞性將影響被征收人生產生活水平的提高。四是補償不公平、程序不到位、工作不細致、補償費不能按時撥付等其他原因都可能誘發社會穩定風險。
二、房屋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主要內容
實施房屋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合法性。主要看實施房屋征收,是否符合《征收條例》規定的6種公共利益情形;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是否已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二是科學性。主要看征收補償方案是否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是否反映大多數群眾的意愿;是否兼顧群眾的現實和長遠利益,保證被征收人居住條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是否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公平補償、結果公開的原則。三是可行性。主要分析評價建設項目是否經過嚴格的審批、核準、備案的法定程序;是否經過嚴謹科學的可行性研究論證;是否考慮地方財政能力和大多數群眾的承受能力等制約因素;征收補償方案是否切實可行;房屋征收實施時機和條件是否成熟;房屋征收補償政策是否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嚴密性,并與前已實施、周邊地區和相關政策(如征地拆遷)基本協調一致,不會導致相關地區、行業和群眾的互相攀比。四是可控性。主要是研判該項目的實施,是否會引發較大的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事件;群眾有何較強烈要求;是否有相應有效的風險化解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并將風險妥善控制在預測范圍內;是否存在其他社會不穩定隱患等。
三、房屋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