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政府資金申報材料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一、支持方向
支持建設福建自貿試驗區展示廳,采用宣傳展板、多媒體電子化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化展示福建自貿試驗區掛牌以來建設成果、重點平臺建設和改革創新紅利,打造福建自貿試驗區宣傳展示的主要平臺。
二、支持標準、金額和申報條件
按照項目法,專項資金對2020—2021年建設運行的福建自貿試驗區宣傳展示平臺給予一定資金補助。
1.支持對象:福建自貿試驗區宣傳展示平臺的建設運營主體。
2.申報條件:福建自貿試驗區展示廳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采用宣傳展板、多媒體電子化等方式展示福建自貿試驗區建設成果。
3.支持標準: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福建自貿試驗區展示廳運營主體,一次性給予展示廳建設費全額支持,最高不超過1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一)材料格式
申報材料按統一封面格式(附件14-1)、A4版面簡裝成冊,加蓋騎縫章。
(二)材料內容
1.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聲明(附件14-2);
2.資金申報表、佐證材料(附件14-3);
3.具有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申報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4.申報單位基本信息證照復印件。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法人代表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以上所有復印件需加蓋申報企業、單位公章。
四、申報程序
(一)福建自貿試驗區各片區根據實際情況,于2021年8月30日前,將項目上報省商務廳和省財政廳,申報的紙質材料送省商務廳(自貿辦)3份,并報電子版至電子郵箱:zmzhxtc@swt.fujian.gov.cn。
(二)省商務廳(自貿辦)按有關規定進行項目評審,會同省財政廳確定扶持項目,并通過互聯網等媒介向社會公示(依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不適合公開的事項除外)。
五、其他事項
(一)申報企業、機構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違法行為的,以及同一項目獲得多項省級財政支持等違反相關規定行為的,按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相關資金由財政部門收回,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本通知及附件相關申報材料可從省商務廳門戶網站(fiet.gov.cn)“通知公告”欄目中下載。
省商務廳自貿宣傳推廣處 阮世明 0591-87834429
附件:14-1.申報材料(封面格式)
14-2.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聲明
14-3.資金申報表
附件14-1
資 金 申 報 材 料
申報項目:
申報單位:
所屬片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材料清單:
l 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聲明
l 資金申報表、附表、佐證材料
l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申報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l 申報單位基本信息證照復印件
附件14-2
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聲明
我單位嚴格按照《2021年福建自貿試驗區重點平臺建設資金申報指南》的有關規定申報“ ”項目,對所填報的各項內容和遞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保證,所有復印件均與原件完全相同,如有虛構、失實、欺詐等情況,愿意承擔由此引致的全部責任和后果。
法定代表人簽字: 申請單位印章:
2021年 月 日
附件14-3
資金申報表
一、企業(機構)基本情況
企業(機構)名稱
成立時間
企業(機構)地址
注冊資本
萬元
所屬片區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單位性質
進出口經營企業 無進出口經營企業 事業單位 社會團體 行政單位
統一信用代碼證 : 或 組織機構代碼 : (二選一)
法人代表
姓名
身份證號
手機號
企業(機構)負責人
姓名
職務
工作電話
手機
傳真
電子郵件
二、申報項目基本情況
申報資金支持金額: 萬元
福建自貿試驗區宣傳展示平臺
對照申報要求,介紹建設進展情況
展示廳面積(平方米)
展示方式
三、部門審核情況
政府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蓋章)
年 月 日
財政部門審核意見:(蓋章)
由國務院部委認定或批準為國家級研發機構。
(二)扶持標準
1、凡對被認定為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質檢中心等研發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300萬元。
2、獨立法人或企業內設的國家級研發機構得到上級資金資助,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元以上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資金200萬元;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以下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資金;同一機構同時獲得國家財政資助和市級財政資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匹配。
3、對特別重大項目資助需要超過以上標準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國務院部委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上級撥款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鼓勵發展外資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1、注冊資金在5000萬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強等外資企業直接設立的研發機構;
2、在經營期內,企業注冊資本未減少;
3、由市主管部門認定或批準。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研發機構,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300—500萬元人民幣。
2、對注冊資金不足1000萬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冊資金不足1000萬美元的外資研發機構,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100萬元人民幣。
3、對特別重大項目資助需要超過以上標準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鼓勵培育省(市)級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由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為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或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二)扶持標準
1、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給予市扶持資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資助不超過300萬元。
2、對新落戶本區的國內省(市)級研發機構,參照本市技術中心補貼標準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相應扶持。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上級撥款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積極扶持區級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企業通過區科委、區經委等部門按相關認定標準每年12月份組織的專家評審,被認定為區級企業技術研究中心。
(二)扶持標準
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區科委、區經委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五、鼓勵承擔市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
(一)申請條件
申報的課題(項目)獲得國家重大科技計劃(含863計劃、97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星火計劃、火炬計劃、創新基金等)項目以及市重大產業科技攻關計劃(含市科教興市重大產業科技攻關、重大科技攻關、重點科技攻關、科技小巨人工程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火炬計劃、創新資金、農業成果轉化等)項目立項或資助的。
(二)扶持標準
1、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上級部門立項資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據上級財政實際到帳金額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同步匹配。
2、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國家主管部門立項的,按上級資助總額的5—10%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項匹配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助金額超過100萬元的,需一事一議。
3、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市主管部門立項的,按上級資助總額的5—10%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項匹配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資助金額超過50萬元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項目合同書(或證書)、上級撥款憑證復印件。
六、鼓勵加強技術研發
(一)申請條件
1、項目單位有承擔項目的資金、技術力量及設施設備;
2、項目單位應有專利、版權等自主知識產權,或在項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識產權。
(二)扶持標準
1、重大項目:符合區主導產業(含航天航空、現代裝備、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專業領域)的自主創新項目。項目經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80分以上,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50-80萬元的資助;對項目產值達到2000萬元以上、且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90分以上,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80—100萬元資助;超過以上標準的特別重大項目,需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2、技術創新項目:推動我區以企業為主體、對提高區域高新技術產業的競爭能力、促進我區產業領域技術創新有重大推動作用的研發項目或產學研合作項目。對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70分以上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15-20萬元;對專家綜合評分在60分以上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8-12萬元。
3、科學研究項目:為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事業進步開展的研究課題,主要包括農業科技攻關、農業技術研究、公共衛生、信息技術、環境保護、水環境治理等研究課題。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6-10萬元的資助。
4、決策咨詢項目(軟課題):根據區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情況,結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國際大都市新城建設的重點、難點和緊迫問題,開展調研與咨詢研究的重大課題。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6-10萬元的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2、項目計劃任務書、有關項目查新報告、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如專利證書、版權證書、著作權證書)等;已經完成的科研、技術攻關項目的有關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其他事項
項目資助資金分兩次撥付,在下達項目時先撥付80%,項目到期時,企業提交驗收申請,區科委組織專家驗收合格后,撥付其余資金;如項目成果被認定為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可免于驗收。上年度應完成而未完成項目或未通過驗收的單位,下一年度申報不予受理。
七、鼓勵共享儀器設施設備
(一)申請條件
1、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屬于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
2、所使用的儀器設備是企業開展該項技術創新的必要設施,購置原值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而企業確實未購置。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研發和測試等發生費用總額的50%,每個項目最多可資助10萬元,同一企業一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區內企業與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簽訂的使用儀器設備的協議書或合同、儀器設備原值證明,以及發生相關費用的憑證復印件;如使用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的儀器設備,還需提供成員單位加盟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相關證明和該儀器設備在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編號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八、資助企業設立博士后工作站
(一)申請條件
已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在該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標準
對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工作站建設進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設中期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的扶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業工商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2)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建立企業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復印件。
2、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設中期
(1)企業博士后工作人員進站證明及有關協議復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識產權相關證明復印件。
九、資助進站博士后科研
(一)申請條件
1、博士后進入本區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經區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辦理相關登記手續進入實踐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項目被市級以上有關部門立項。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每人10萬元的一次性科研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員進站證明及有關協議復印件;
2、科研項目被市級以上部門立項的相關證明(在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辦理登記手續的博士后出具區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項目立項書)復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員學歷、學位證明等復印件。
十、鼓勵培育科技小巨人企業
(一)申請條件
1、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2、經區有關部門認定為區科技小巨人企業(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和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按市相關要求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對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總額不超過3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市、區兩級科技小巨人企業評定相關證明和上級撥款憑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一、資助專利申請的費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包括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對每項發明專利資助2500元,實用新型專利資助800元,外觀設計專利資助400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2、市專利機構開具的費發票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十二、資助申請國外發明專利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被其他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或授權,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
(二)扶持標準
1、每獲得一個國家專利申請的,受理后資助15000元,獲得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門申請發明專利的,受理后資助5000元,獲得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5000元。
3、每項發明專利最多資助3個國家或組織的申請。
(三)申報材料
1、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涉外專利機構出具的國外或港澳發明專利申請費用結算賬單和發票復印件;
2、國外專利部門申請受理或授權的相關證明材料及中文譯件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三、獎勵發明專利授權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經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包括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
(二)扶持標準
每獲得一項發明專利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材料
1、授權的專利證書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十四、資助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一)申請條件
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給予市扶持資金50%的匹配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五、資助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
(一)申請條件
被列為市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的區內企業。
(二)扶持標準
獲得市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10萬、8萬、6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六、資助企業制定和實施專利戰略
(一)申請條件
被列為市企業專利戰略制定試點項目的承擔單位。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市財政資助金額一次性給予100%匹配。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七、鼓勵制定國家技術標準
(一)申請條件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定的國家技術標準(含國際標準、行業標準)經批準并。
(二)扶持標準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定的國家技術標準后,區財政專項資金對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獎勵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經批準并的國家技術標準文本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八、鼓勵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登記
(一)申請條件
由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企業被認定為軟件企業或產品獲得軟件產品登記證書。
(二)扶持標準
1、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軟件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1萬元。
2、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獲得軟件產品登記證書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5000元。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認定或批準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九、鼓勵加快自主品牌建設
(一)申請條件
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市名牌產品”、“市著名商標”等榮譽稱號。
(二)扶持標準
1、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等榮譽稱號的企業,視其對社會及地方的貢獻情況,區、鎮(含街道和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30~60萬元。
2、對獲得“市名牌產品”、“市著名商標”等榮譽稱號的企業,視其對社會及地方的貢獻情況,區、鎮(含街道和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10~30萬元。
3、同年獲得同一產品系列榮譽稱號的,按就高原則補貼;同年獲得兩個產品系列榮譽稱號的,其中一項減半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品牌獲獎證書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獎勵發明專利轉讓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主體必須是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業;
2、授權的發明專利已轉讓。
(二)扶持標準
1、對在區外轉讓的發明專利權人,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其技術轉讓所得總額的1%,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對在區內轉讓的發明專利權人,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其技術轉讓所得總額的1.5-3%。其中,轉讓金在500萬元以下的項目,給予3%的資助;在500—1000萬元之間的項目給予2-3%的資助;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1.5-2%的資助;此項資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登記簿副本、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轉讓合同及該項納稅單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二十一、獎勵發明專利實施
(一)申請條件
申請主體必須是對已授權的發明專利實施產業化企業。
(二)扶持標準
1、企業實施經轉讓的發明專利,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可按企業已支付轉讓金的1.5-3%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企業實施自有發明專利,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可按實際產生的經濟效益一次性獎勵10-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發明專利當年年費發票、專利證書復印件;
2、專利轉讓合同以及經稅務部門認可的新產品銷售清單、納稅核定單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二、鼓勵高端制造業發展
(一)申請條件
經認定,屬航天航空、現代裝備、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顯示等高端制造業領域內的重點企業,且企業對提升區域經濟實力有較大貢獻,或者列入市、區重點推進的重大產業新建項目。
(二)扶持標準
1、對企業新建產業投資項目,根據項目前期建設投資情況,給予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對企業實施技術改造的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投資額給予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對投資大、建設周期長、特別重大的新建產業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可給予項目投資100%的貼息,貼息期最長不超過3年。
4、以上貼息均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項目簡介和實際發生額相關證明復印件。
二十三、鼓勵智力密集型服務業發展
(一)申請條件
1、符合《產業發展重點支持目錄(2008)》(滬府辦發〔2008〕41號)前十類;
2、對提升區域經濟實力有實際貢獻。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自主申報扶持項目(交通補貼、房租補貼、人才補貼),經有關部門聯合評審后,確定年度扶持的企業(項目)數量,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每個項目20—50萬元的。超過50萬元的項目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3、企業的書面介紹及相關項目發生費用證明復印件。
二十四、鼓勵智力密集型服務業載體建設
(一)申請條件
1、獲得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生產業功能區和創意產業園區稱號的園區;
2、列入區“三點一線”發展架構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點);
3、區政府同意設立的其他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生產業功能區、創意產業園區和物流園區。
(二)扶持標準
1、獲得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生產業功能區稱號的園區,根據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請條件的功能區(集聚區、園區),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規劃制作費用最高不超過總額的50%、金額不超過80萬元的補貼。
(三)申報材料
1、申請配套資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撥付集聚區(功能區)引導資金相關證明復印件;
2、申請集聚區(功能區、創意產業園區和物流園區)規劃制作、咨詢論證、平臺建設扶持的,需提供有關集聚區設立的證明以及相關經費投入的證明復印件。
二十五、鼓勵引進企業總部(一)
(一)申請條件
1、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外資地區總部;
2、在經營期內,企業注冊資本未減少。
(二)扶持標準
1、參照市對外資總部扶持標準(見《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商務委等八部門關于<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若干實施意見的通知》),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市本級財政扶持資金100%的匹配。
2、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外資地區總部的相關證明及撥款憑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六、鼓勵引進企業總部(二)
(一)申請條件
1、內資企業總部或地區總部是指在本區設立的以投資或授權形式,對多個區域內的企業、機構行使管理、采購、營銷、結算、投資決策和研發服務職能。其中地區總部在管理區域內投資或者授權管理的企業不少于5個。
2、內資企業總部總資產達到20億或凈資產達到6億元;地區總部注冊資金5000萬元以上且資助期內年均營業額在5億元以上。
(二)扶持標準
1、參照對外資地區總部扶持標準,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資助。
2、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申報企業書面材料(公司概況、業務范圍、銷售收入及納稅等情況介紹);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3、申報企業近期(1年以內)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復印件;
4、申報企業投資或者授權管理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驗資報告,主要投資者委托申報企業進行授權管理的委托書復印件。
二十七、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一)
(一)申請條件
1、年綜合能耗在5000-10000噸標準煤的企業和部分年綜合能耗在2000-5000噸標準煤的能耗超標企業;
2、項目實施單位必需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二)扶持標準
對于符合條件的重點用能企業開展能源審計工作,在審計項目完成通過驗收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部門的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八、鼓勵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二)
(一)申請條件
1、單個項目年節能量在200噸(含200噸)標準煤以上的節能技改項目;
2、項目實施單位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二)扶持標準
1、根據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所取得的實際節能量(年節約每噸標準煤獎勵300元),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獲得市主管部門節能技改獎勵的項目,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根據市有關要求配套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部門的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九、鼓勵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三)
(一)申請條件
1、企業年耗能在500噸標準煤以上;
2、參加培訓的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具備一定的節能管理或工程經驗。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按每人1500-2000元的培訓費用標準補貼給企業。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企業培訓節能工程師發生費用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鼓勵產業結構調整騰出空間發展優勢產業
(一)申請條件
1、列入年度市重點推進的簽約項目;
2、列入年度區推進的簽約項目。
(二)扶持標準
1、對于列入市重點推進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按市核撥的專項扶持資金給予1:1匹配;
2、區推進項目參照當年度市專項扶持資金標準給予專項扶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調整方案;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區統計局蓋章)復印件;
4、列入區推進項目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三十一、鼓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一)申請條件
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并經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受理。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相關費用,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補貼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受理單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業債券融資
(一)申請條件
1、成功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的企業;
2、已列入區中小企業債券融資備選企業,進入企業債券和短期融資券發行準備階段,并已支付有關發行費用。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所承擔的擔保費、評級費、審計費予以50%的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相關證明復印件;
2、區有關部門出具債券融資備選企業相關證明復印件;
3、企業與中介機構簽署的有關合同及支付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
4、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十三、鼓勵企業上市
(一)申請條件
1、已列入區中小企業上市培育企業,進入上市階段的;
2、引進成功上市或借殼上市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由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且已在證監局輔導備案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補貼50萬元;對已通過證監局輔導驗收,且申報材料經證監會正式受理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再一次性補貼100萬元。
2、對擬上市企業因上市原因而籌措的銀行貸款的擬上市企業,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3、對實行借“殼”上市并將其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遷至本區內的公司,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企業輔導備案公告復印件;
3、證監會正式受理、證券交易所上市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4、企業銀行貸款合同復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創新創業(一)
(一)申請條件
1、以從事高新技術的開發、生產與經營為主業;
2、企業主要負責人為35周歲以下的創業青年。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YBC—紫竹專項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項目給予相應支持(由YBC—紫竹專項基金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和運作)。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證復印件;
2、“YBC”項目計劃任務書。
三十五、支持留學生創新創業(二)
(一)申請條件
1、留學回國人員回國未滿5年,且在本區注冊興辦研發型、實體型企業未滿3年,從事自主知識產權技術開發;
2、申報主體是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的企業,所資助款項用于企業科研項目的孵化和產業化。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5-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工商執照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留學人員身份、戶籍、學歷、學位證明等復印件。
三十六、鼓勵引進創業風險投資
(一)申請條件
創業投資企業對注冊納稅在本區企業或企業自主創新項目進行風險投資,資金實際到位。
(二)扶持標準
1、對成功引進世界著名投資公司風險投資的項目,引導基金可按其實際到位資金跟進投資;
2、引導基金還可以通過參股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創業投資企業;
3、對風險投資公司投資本區企業的,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實際到位資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數給予補貼,其中對區內投資公司投資給予100%的貼息,對區外投資公司投資給予50%貼息,貼息期最長不超過三年。
(三)申報材料
1、創業投資機構與區內企業簽訂風險投資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以及風險投資機構實際到位資金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七、鼓勵科技中介機構服務(一)
(一)申請條件
科技中介機構為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科技項目開展技術擴散(如技術產權交易所、技術市場等)、成果轉化(如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實有效的專業化服務。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納稅在區內的科技中介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服務項目的中介費用最高給予20%的獎勵;
2、對注冊納稅在區外的科技中介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服務項目的中介費用最高給予10%的獎勵。
(三)申報材料
1、科技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與區內企事業單位簽訂的科技中介服務項目合同書、中介費用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八、鼓勵科技中介機構服務(二)
(一)申請條件
1、辦公地點在莘閔園區、863()軟件孵化基地、滄源科技園、紫竹大學生創業中心、漕河涇創新創業園、吳涇科技園等孵化器內;
2、科技中介機構為區內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中介服務(包括技術擴散、成果轉化、科技評估、創新決策與管理咨詢等)的業務收入占其年度業務總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標準
科技中介機構租賃指定孵化器的自用辦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標準,租用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區財政專項資金當年度給予50%的房租補貼;租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標準核算。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為本區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中介服務的項目合同書以及相關服務費用憑證復印件;
3、與指定孵化器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書以及交納房租費用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三十九、加強孵化器建設(一)
(一)申請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能提供3000平方米以上的孵化物理空間,并配備通訊、網絡與辦公等方面的共享設施;
2、管理規范,可為企業提供商務、資金、信息、咨詢、市場、技術開發與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務;
3、在該機構提供的場地內的在孵企業達30家以上。
(二)扶持標準
1、對孵化器建立專業技術實驗室、技術測試等共性技術平臺、為入孵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提供專項技術服務等,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項目總費用10%—30%的支持,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對孵化器構建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管理、金融、法律等服務發生的費用,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10%--20%的相應補貼,同一項目每年最多不超過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孵化器公益性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及其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
四十、加強孵化器建設(二)
(一)申請條件
1、辦公地點在莘閔園區、863()軟件孵化基地、滄源科技園、紫竹大學生創業中心、漕河涇創新創業園、吳涇科技園等孵化器內;
2、企業注冊資本200萬元以下,營業時間不滿3年。
(二)扶持標準
企業租賃指定孵化器的辦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標準,租用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當年度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50%的房租補貼;租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標準給予50%的房租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的營業執照、及當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與指定孵化器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書以及交納房租費用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四十一、獎勵獲得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
(一)申請條件
科技項目獲得國家級、市級科學技術獎。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的獲獎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按上級獎勵金額給予100%的匹配獎勵。
2、對經營地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的獲獎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對地方的貢獻情況給予50%的匹配獎勵。
3、對獲得國家級、市級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個人,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上級獎勵金額分別給予10%的匹配獎勵。
(三)申報材料
1、項目單位工商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項目獲獎批文或獲獎證書、上級資金撥款憑證復印件。
四十二、獎勵區科技成果獎
(一)申請條件
項目經區科技成果獎評審委員會按有關要求評定為區科技成果獎一、二和三等獎。
(二)扶持標準
1、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一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3萬元。
2、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二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2萬元。
3、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三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1萬元。
(三)申報材料
區科學技術成果獎獲獎憑證復印件。
四十三、資助兩院(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購房
(一)申請條件
在本區企業簽約服務兩年以上。
(二)扶持標準
院士在本區購買自住商品房,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房款總額的20%,但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院士與本區企業簽訂的工作協議復印件;
2、院士的專家證明復印件;
3、院士購房合同(房產證)與購房發票復印件。
四十四、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子女就讀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1、監護人為受聘于區內研發機構的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
2、監護人持本市戶口(含藍印戶口,下同)或市居住證。
3、符合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
(二)相關標準
1、受惠對象享有本區同齡戶籍學生同等優惠待遇。
2、選擇本區民辦學校的,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推薦,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解決。
3、選擇本區公辦學校的,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按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入學或根據家長要求,提供適當的公辦學校給予選擇。
4、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子女在校期間的評優、獎勵等與其他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申報材料
1、入讀小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預防接種卡、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入讀中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畢業生材料(畢業生登記表、預防接種卡、體育合格登記表、體質健康卡、小學畢業證書)、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3、轉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學籍檔案(轉學證明、學籍卡、預防接種卡、體育合格登記表、體質健康卡),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四十五、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醫療衛生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受聘于區內研發機構一年以上。
(二)服務方式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適宜的社區衛生服務,建立個人電子健康檔案,定期開展健康服務咨詢和特定項目的體檢,提供常備、常用藥物的使用指導及個性化的就醫指導及疾病的預防和管理。
2、區域醫療中心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提供專家級的“健康衛士”服務,區內二級甲等醫院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與研發機構高級人才結對,根據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及其直系家屬的需要及時提供優質便捷的醫療指導和服務。
3、研發機構的高級人才直系家屬到醫院就診,醫院給予優先掛號、優先檢查、優先化驗、優先收費、優先配藥、優先住院的“六優先”服務。
(三)申報材料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企業申請材料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六、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家屬就業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1、受聘于本區研發機構的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親屬;
2、具有本市戶籍或居住證、在勞動年齡段、有勞動能力并有就業愿望。
(二)服務方式
1、對有市場就業能力的優先積極推薦實現就業。
2、對就業條件差難以通過市場就業,且家庭生活特別困難,需要接受就業援助的本市戶籍人員進行托底安置。
3、對需要了解各項勞動保障政策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的安排專人進行職業指導。
4、需要參加政府補貼培訓的提供指導并對本市戶籍人員辦理職業培訓帳戶卡。
5、個人想創業的提供專家咨詢、輔導。
6、其它就業服務方面的按有關規定提供幫助。
(三)申報材料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企業申請材料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七、加強政府采購支持
(一)申請條件
1、已列入國家政府采購目錄;
2、已被授予“中國名牌產品”、“名牌產品”稱號;
3、列入《市專利新產品認定目錄》名單;
4、已被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市重點新產品;
5、企業已實施的被市有關部門確定為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主要產品;
6、已被國家或市重大工程項目中采購使用的企業產品。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即可申請。
(二)扶持方式
1、梳理本區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列入自主創新產品采購計劃,加強自主創新產品采購管理。
2、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產品,區招管辦通過組織產品推介、優先采購、合同優惠等形式予以支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產品被市有關方面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八、附則
(一)申報對象
本操作辦法適用于注冊和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區
域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或個人。
(二)操作流程
1、申報對象在區政府網站或區科技網(下載表格,按本操作辦法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2、區科委在區證照辦理中心服務窗口統一接收各項申請材料;
3、區科委根據各項目操作辦法的主管部門分工情況,分別送達主管部門在區證照辦理中心的窗口,各主管部門同時做好受理登記。未在區證照辦理中心設窗口的主管單位,需指定人員到區科委窗口接收材料并做好受理登記;
3、各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把符合條件的單位名單及享受政策扶持的標準函送區財政局;
4、區財政局按相關要求做好資金劃撥,每月將《區科技政策扶持獎勵申請表》及對應的專項資金撥款單反饋給區證照辦理中心的區科委服務窗口。
(三)受理時間
1.1 優惠政策類
此類是農民合作社普遍可以享受的,在工商局注冊后,農民合作社對自己項目建設完成,可以找相關的政策部門申請。
1.2 補貼類
此類基本都是先建后補類,在項目建設前需要得到當地政府部門的認可,得到當地的政府支持,做好項目報備,然后再申請補貼,等項目驗收通過,才能拿到補貼。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均可申請。
1.3 專項扶持類
此類是國家對某些農業項目或者農民合作社進行重點扶持,資金額度較大,多要求帶動性強、可行性好,社會效益好,能引導當地產業發展,對當地的自然環境及生態環境無害,獲取此類項目申報材料是重點。
2 如何申請
按照農業資助項目分類,不同的政策覆蓋范圍不同,申請流程不同,對口部門不同,按照政策要求、特點、標準,按照相應的流程申請。
2.1 及時了解申報信息
及時關注科技、發改、財政、農業、商務、林業、供銷總社、水利、工信等部委及其相關的省、市部門網站農業補貼類信息。了解關鍵技術、企業或合作社自身建設、配套服務設施、人才培養等,了解政府的補貼動向。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篩選出適合自身的補貼類信息,從而向對口部門申報相關資助項目,爭取農業資金補貼。
2.2 申報材料結合當地,突出帶動性
申請補貼需要提交申報材料,如果申報材料不規范,不能體現自己的優勢和特點,專家不能充分理解不能評判,造成申報失敗。項目申報準備工作應該從人員安排,文件解讀、規劃劃、機構對接甚至資質準備等都需要合理的安排時間進行準備。
資金申請報告需要著重闡述的內容
1、項目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財務狀況;
2、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建設背景、建設內容、總投資及資金來源、技術工藝、各項建設條件落實情況等;
3、申請投資補助或貼息資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據;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專項資金,是指為了落實鄭政*號文《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水產業的意見》精神,由市財政預算安排,由水產部門和財政部門共同管理,并用于特定項目的財政資金。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市財政安排的水產良種補貼資金、規模化水產養殖基地建設獎勵資金、水產科技支撐體系建設資金和休閑漁業示范點獎勵資金等專項資金。
第二章項目申請
第四條項目申請。申報水產專項資金要按照各類資金的申報要求,提供必要的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項目名稱、項目主管單位、項目建設內容、實施地點、建設周期、資金用途、保證項目實施的主要措施及資金使用所要達到的目標、項目效益、組織領導等。
第五條申報程序。項目實施單位先將申報材料報縣(市)區主管部門初審,縣(市)區主管部門初審合格后報市水產局和市財政局。
第六條申報時間。項目實施單位每年八月底前逐級申報下一年度專項項目。
第三章項目評審
第七條項目評審。由市財政局、市水產局等單位抽調相關人員對上報的項目進行評審,具體評審辦法由市財政局、市水產局另行下達。
第四章資金下達
第八條下達程序。根據項目評審結果,由市財政局、市水產局共同下達資金到縣(市)區,各縣(市)區應按照有關規定撥付資金到項目實施單位。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九條水產專項資金應遵循財政縣級報賬制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水產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各單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不準挪作非生產性開支。
第十一條水產專項資金屬財政無償撥款,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其轉作有償資金,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回收專項資金。
第六章檢查監督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管理系統遵循創新基金的管理要求,采取政府部門決策和監督、專家咨詢和指導、基金管理機構組織和實施的“三位一體”的管理模式,實現政府決策與專家咨詢緊密結合、決策監督與管理實施相對分離,各盡其責、互相制約、互相監督的管理特點和運行機制。
通過項目管理系統的建設,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強化電子政務能力,實現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貼近服務;進一步規范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的申報、評審及后期管理,減低材料制作難度,簡化申報流程,增強地方管理部門的參與程度和管理作用,提高管理效率。
一、系統目標
借鑒國家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管理系統的經驗,結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實際管理情況,建設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管理系統,實現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從項目申報、審核、受理、評審、監理、驗收等全過程一站式業務流程網上辦理。為加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二、建設原則
(一)遵循安全性、可靠性原則
系統支撐較大并發用戶同時進行瀏覽、交互、檢索文檔等與數據庫的交互式的操作,并且相對占用較少的硬件資源。當意外事件發生時,能通過快速的應急處理,實現故障修復,保證數據的完整性,避免丟失重要數據。系統建設將充分考慮系統運行時的應變能力和容錯能力,確保系統在運行時反應快速、安全可靠。
(二)實用性和易用性原則
系統具有一致的、友好的客戶化界面,具有實際可操作性,使用戶能夠快速掌握系統的使用,用戶終端全部采用瀏覽器方式。具有快速部署、零客戶端維護、操作簡便的特點,具有易用性。
(三)成熟和先進性兼顧
在項目管理系統的技術選擇上,始終兼顧成熟和先進性,選擇當前國際上先進、成熟而又實用的技術,在滿足系統各項功能穩定運行基礎上體現技術創新,不盲目、片面追求技術的先進性。
(四)可擴展、易擴展原則
系統采用標準的SSH軟件開發架構,嚴格按照表現層、邏輯層、數據層進行程序設計和開發,方便日后代碼維護以及新功能模塊的植入。在數據的擴展上,利用系統后臺可視化的工作界面,進行數據的增加,或通過數據庫管理工具,創建新的數據庫、詞典。在應用的擴展上,具有良好的外接接口,將來隨著業務的不斷擴充,整個系統中能夠方便地添加新的業務模塊。
三、系統用戶分析
項目管理系統主要有以下幾類用戶:
(1)領導用戶。查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數據、合同數據、監理數據、驗收項目、歷史項目,掌握統計分析數據。
(2)管理用戶。主要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根據各自職能及管理員分配的權限,在系統中進行審核管理、評審管理、立項管理、項目推薦、合同管理、項目監理、驗收管理、信息查詢、匯總、統計分析等操作。
(3)市(縣)科技管理部門用戶。負責轄區內企業申報項目推薦、合同數據的審核、項目監理(半年報、年報)、組織項目驗收及驗收數據審核等工作。
(4)專家用戶。負責評審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根據評審要求、評審時間,閱讀項目材料、填寫評價表、打印、簽字、提交,完成評審或項目驗收工作。
(5)企業用戶。全省范圍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用戶,可在線填報項目申請材料,立項后填寫合同書,項目執行過程中可以定期在線填寫項目監理半年報、年報,項目建設完成后可以在線填寫驗收材料。企業用戶是本系統用戶的主體。
四、系統功能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管理系統實現統對一般創新項目、科技小巨人項目、服務體系建設項目三大類項目進行申報、評審、監理、驗收管理等一站式業務流程網上辦理。
(一)項目申報管理
通過項目申報管理,企業可以申報新項目、修改項目、刪除廢項目。申報項目確認不再修改后,提交給管理部門審核。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的項目,可以打印正式紙質材料。
(二)申報項目認證
企業將填寫完畢的申報材料發送后,管理部門對企業申報的項目附件材料進行核實、查驗。同時,對企業填寫的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于申報材料中出現的相關問題,指導企業調整并完善申報材料、打印申報材料正式版本。最后,對認證過的項目填寫認證意見,并將項目發送到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中心。
(三)項目受理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中心用戶將在項目受理環節查看到這些項目。在受理階段,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中心用戶可做形式審查等方面的工作并給出相關結論,依據這些結論,項目轉發到對應的角色進行處理。根據工作要求,處理結果分為:受理通過、發送至評審環節,受理暫緩,受理不通過、項目退回,不予受理、項目不符合相關要求。
(四)項目評審管理
受理通過的項目進入評審管理環節,完成評審項目確定、專家選擇、專家評審項目、查看專家評審意見,處理重復申報項目等有關項目評審管理方面的內容。
(五)項目立項
項目管理通過后,進入項目立項管理,由管理部門填寫立項意見、立項金額。立項后的項目才能進行合同簽訂。
(六)項目合同管理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部門組織企業完成立項合同簽訂工作。一是合同信息的填寫,由企業完成項目合同的填寫;二是合同信息審核,通過信息查看合同內容情況,審核、協助企業完成合同的簽訂工作。
(七)合同變更
合同生效,項目進入監理期后,如果需要修改合同內容,則需要啟動合同變更流程。
(八)項目監理
企業在項目執行期內需要上報半年報和年報。在半年報與年報執行期間,項目執行企業通過項目管理系統將項目的執行情況上報到市(縣)科技管理部門,科技管理部門按照企業項目原來的執行進度,檢查、審核企業所報材料的完整性與真實性。并將審核結論及立項企業上報數據與材料提交到管理中心。
(九)項目驗收
企業在項目合同到期前2個月啟動項目驗收的工作。企業填寫好后提交驗收申請表,科技管理部門逐級審核企業提交驗收申請材料并給出審核意見。驗收會后進行專項信息的錄入、審核。
(十)專家信息管理
1福州市創新基金工作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福州市作為科技部指定的直接從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創新基金項目服務的服務機構,只有福州市生產力促進中心與福州市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兩家。前者主要為除孵化器內企業外的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提供企業申報注冊、材料形式審查、項目申報、申報咨詢等科技服務,并接受項目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委托,協助項目監理、驗收工作。而后者的服務對象主要為孵化器與各科技創業園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功能類同。兩家服務機構自賦予創新基金服務職能以來,在上級有關職能部門領導下,至2007年共受理并推薦了200多項科技創新項目,其中61項獲得國家創新基金的立項支持。
福州市科技型創新基金申報工作開始于2003年,由于科技部該專項基金剛設立不久,地方科技管理部門、科技服務機構及大部分的中小企業對該基金的申報要求及操作程序均不甚明了,對創新基金申報的規范運作存在畏難情緒,加之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本身也缺乏材料的審核經驗,未能給予企業及時明確的指導,以至于2003~2005年3年間,福州市僅有28個項目獲得科技部立項。經過各級管理部門的共同努力,特別是2006年福州市設立地方科技創新資金后,進一步拉近了與科技部創新基金項目申報條件的距離,福州市每年爭取到的國家創新基金項目呈逐年遞增的趨勢。但就目前情況而言,在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方面,無論從申報項目的數量上看,還是從爭取基金的規模上看,我們都遠遠地落后于其他沿海兄弟城市,這無疑將導致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滯后,對我市經濟發展將產生消極影響。由于地區科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客觀上造成創新基金申報工作成效的差異。但除此之外,擁有一批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申報國家創新基金技術服務的人才隊伍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以2006年、2007年福州市、寧波市申報國家創新基金的情況(見下表)進行說明:
從上表可以看出,寧波市2007年爭取國家創新基金項目37項,比2006年增加14項,增長61%,2007年獲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額2045萬元,比2006年增加995萬元,增長95%。而同期福州市僅爭取國家創新基金項目19項,比2006年增長36%,獲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額1035萬元,比2006增長116%,雖然進步明顯,但與寧波市相比,無論從項目立項數量還是從獲得創新基金額度,寧波市都是福州市的近一倍,這與寧波市多年來重視發揮科技服務機構的作用分不開的。因此,加強福州市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建設,培養一批熟悉國家創新基金申報程序和管理工作的專業隊伍,建立一種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創新基金提供從申報材料組織到技術、管理、財務方面技術咨詢的全程專業技術服務的新型科技服務機制,對促進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提高申報國家創新基金的工作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2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作用和定位
2.1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揮的作用
創新基金項目申報自1999年科技部、財政部共同創立起,就嚴格按規范的申報程序運作,它相對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申請材料準備工作難度會大一些。福州市負責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監理、驗收等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由于人員編制配備等客觀原因,在上述工作中難以統籌兼顧、面面俱到;同時,企業普遍反映對項目申報程序、要求等相關事宜了解不夠,項目材料難寫,企業財務報表編制質量要求高,提出了申報材料的深度不好把握、對文件精神理解有偏差、對網上申報及附件錄入上傳等申報環節不熟悉等問題。因此,利用創新基金服務機構聚集的專業人員優勢,來協助科技型中小企業完成項目申報的各項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主要任務是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科技導入、項目評估、專家咨詢等知識服務。在以往長期的科技服務中與不少中小企業建立了聯系,比較了解中小企業的情況;在科技查新、項目咨詢、可行性分析等業務中已經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另外,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還初步組建了一支穩定、可靠的專家隊伍,能夠勝任各個技術領域的咨詢、調研任務。所以,在幫助中小企業完成項目申報前期準備工作方面,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已經具備一定條件和優勢,不但能發揮科技服務機構的優勢,也會極大地提高創新基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2.2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業務定位
2.2.1規范項目申報材料,把握編撰技巧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評審的唯一依據就是企業通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網絡上傳的申報材料,不進行實地調研,也不約見項目當事人,材料組織的完善與否,是影響項目立項的關鍵。項目可以進行適當的包裝,但包裝不是弄虛作假,而是通過詳細分析、評估本企業擁有的核心技術和生產市場方面的優勢、劣勢、發展潛力以及財務狀況,把本企業的內在價值以及科技創新方面的潛力充分挖掘出來。
申報材料的撰寫有一定的規律和技巧。一個項目有時既可以申請貸款貼息又可以申請無償資助,這時企業就要判斷申請哪一種資金支持方式。二者在資金數額上沒有多大差別,但相對來說,貼息容易獲得,因為貼息涉及到銀行貸款,能達到有效吸引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的目的,起到了創新基金的引導作用。
創新基金申報材料要求反映企業經營管理、財務管理、技術開發、生產銷售、產品質量、資金流量、應收應付、債權債務、發展規劃等,因此申報創新基金不僅要了解一個項目,而且要了解企業運行的全過程,要證明企業負責人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較高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而目前福州市有些中小企業特別是孵化器里的企業,第一次操作,不知從何說起,申報材料普遍存在過于簡單、技術創新點不突出、項目成熟性把握不好、項目投融資闡述不完善以及夸大企業的經營業績等問題。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對當年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相關文件資料進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掌握項目指南變化情況、重點支持領域及各領域申報的必備要求與限制條件等,指導企業準確定位,找準切入點,把握優勢領域,結合企業自身特點組織申報;其次,還要指導企業從研發力量、技術依托和產品性能等方面考慮問題,選擇適合企業自身發展特點的項目進行申報;此外,申報材料還要體現項目的技術先進性、項目成熟性、市場可容性,以及企業經營業績及債權債務等經濟指標、技術創新及激勵機制、營銷策略、人力資源情況等,材料應充分展示企業資源優勢與完成項目的技術可行性。
2.2.2善于捕捉項目推薦申報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善于利用自身與政府各級管理部門、高校、科研院所聯系密切的優勢,從工業高科技計劃、農業科技計劃、星火計劃、社會發展計劃、科技合作計劃以及科技成果推廣計劃中選擇優秀項目;從國家“86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及專利成果中挖掘項目;還可以從企業委托查新項目、新產品開發計劃項目中尋找好項目,另外還可以從各行業技術中心創新項目中挖掘項目推薦上報。工作中,應圍繞創新基金申報條件,在不違反相關限制規定的情況下,靈活應用申報規范,最大限度地為企業創造申報條件,爭取盡量多的項目往國家推薦申報,遵循“以數量求質量,以質量促立項”的原則。
2.2.3履行服務機構職責,推進項目實施
科技創新基金要求具有創新基金工作職能的服務機構協助科技管理部門(項目組織單位)做好項目的征集、篩選和認證工作,并接受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委托,協助項目監理、驗收工作。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要組織專家對創新基金項目的實施進行跟蹤管理,促進地方、企業、專家、科技管理部門職能的實現,積極幫助企業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把項目申報、實施、監理、驗收工作逐步落到實處。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還要嚴格監督企業匹配資金到位情況,包括創新基金支持是否按計劃到位,省科技廳及地方科技管理部門匹配資金、金融機構貸款、企業自籌及其他資金是否落實。
2.3提升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服務水平的對策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對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性已為理論和實踐所證明。可以說,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正是基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迫切需求而產生的。為切實提高福州市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對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的服務能力,需要從政策法規、經營管理、業務拓展、人才培養等方面多做努力。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可以借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這個平臺,充分展示自己在產學研合作、與政府職能部門聯系密切及熟悉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程序與運作等方面的優勢,開展特色服務,推動科技服務機構的建設,拓展科技服務機構需求空間。可以采取:
(1)由政府科技部門牽頭聯合縣(市)區政府及地方科技服務機構共同實施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服務網絡計劃。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展最直接的動力是地方中小企業的服務需求,創新服務只有植根于地方,并在此基礎上形成區域性的網絡,才能卓有成效地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2)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培訓宣傳工作力度,大力宣傳創新基金的戰略意義、現實意義和重要作用,可采用編輯宣傳材料或制作多媒體,召開工作會議,舉辦培訓班、座談會、技術講座,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報刊進行宣傳等方法,使更多企業真正了解創新基金的作用意義、性質特點、申報要求、申報程序;對參加評審的專家進行宣傳,使他們在了解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申報及評審要求的基礎上,對自己手中的項目進行評估,考慮是否提出申報請求。
(3)在政府推行中小企業產學研合作的過程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如生產力中心協會、各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等社團組織的作用,通過行業協會等組織溝通雙方,由行業協會或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等確定對整個行業有用的共性技術,然后再經由大學或研究機構進行研發;或建立產學研技術創新聯盟,吸收專業行業協會、行業技術創新中心參加,通過他們與企業界以及與大學和研究機構的密切關系,促進產學研合作的有效開展。
(4)充分利用現代科技信息網絡資源,依托海峽信息網、福州科技信息網、福州農業服務信息網等已有設施,建立科技項目、專家數據庫,建設全市科技服務網絡平臺,實現信息共享,不斷完善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
(5)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和水平。可以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方式,選拔創新和服務意識強、富有敬業精神的優秀人才從事科技服務工作。科技服務機構人員應注重自身綜合業務素質的提高,關注并了解國家創新基金工作動態及變化特點,熟練掌握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及相關操作規程,提高服務能力,對當年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重點支持領域及各領域申報限制條件應熟記于心。只有這樣,才能對企業的各種咨詢提供及時的指導幫助。
以市場為導向加強服務能力建設是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展的永恒主題,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首先是一個市場主體,是市場競爭的一份子,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必須敢于面向市場。因此,如何認真研究市場,深入了解市場,把握市場脈搏,找準市場定位,是廣大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普遍面臨的課題。科技服務作為一個新興的產業還在發展過程中,各種資源需要我們去挖掘,服務領域需要我們去開拓,生存和發展的空間需要我們通過開展特色服務、精品服務、有效服務去占領。沒有特色就沒有生命,沒有特色就沒有發展。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市場需求,結合自身實際,不斷鞏固主導業務,拓展新興業務,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在*地區注冊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或在京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集團的成果轉化部門以及擔保公司。
二、支持范圍
為高技術的商品化、產業化及技術轉移提供服務的項目。服務項目內容應屬于以下情況之一:
(1)技術集成與經營服務:對引進的技術進行技術集成、二次開發或技術營銷后,實現技術轉移的服務;
(2)技術經紀服務:為技術轉移提供居間、行紀或服務(含為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提供咨詢服務);
(3)技術投融資服務:技術轉移過程中的投融資咨詢、融資擔保的服務,重點支持直接投入資金并提供咨詢服務;
(4)技術轉移平臺服務:集成技術轉移服務資源,為行業或區域的技術轉移提供綜合服務。
三、申報條件
申報專項資金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機構條件
1.基本要求:
獨立法人機構——在*地區注冊,成立兩年以上,上年度總收入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屬于院所、高校為主體成立的獨立法人機構,面向全社會開展技術轉移服務,其成立時間和總收入等不受此條件限制。
非法人機構——在京的科研院所、高校及企業集團所屬的科技成果轉化部門,成立兩年以上,上年度促成技術交易總額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2.主營業務:主要從事技術轉移服務業務。
3.服務能力與模式:有較強的技術轉移專業服務能力和獨特的服務模式,在技術轉移服務行業有豐富的經驗和較好的業績,在社會上有良好的信譽且成長較快,近兩年有典型的技術轉移服務案例。
4.團隊與制度:管理團隊結構合理、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5.其他:獲得“*市優秀科技中介機構”稱號或*市及國家“技術市場金橋獎”的機構優先予以支持。
(二)服務項目條件
1.2006年1月1日以后簽約且正在執行的技術轉移服務項目。
2.為高技術的商品化、產業化及技術轉移提供服務,對高技術重點領域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的項目。
3.項目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同時也能提升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自身的專業服務能力。
4.重點支持技術集成與經營服務項目以及為各類科技計劃成果或專利技術的轉化提供服務的項目。
(三)申報項目數量
每家機構申報一個項目。
四、支持方式和額度
(一)支持方式
專項資金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對申報機構進行擇優支持。
(二)支持額度
每家機構支持額度不超過50萬元。
五、申報與受理
(一)申報地點和時間
專項資金實行集中申報、集中受理。*技術交易促進中心受*市科委委托負責受理專項資金項目申請。
地址:*市海淀區蘇州街甲49號三樓專項管理部
*
(二)申報程序
1.網上申報。申報機構可登錄*市科委網站*相關欄目或*技術交易促進中心網站*的“政府專項申報”欄目下載填寫項目申報書,并通過*的“政府專項申報”欄目進行網上申報。
2.報送書面材料。經*技術交易促進中心網上審核確認后,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在申報截止日內,將準備好的申報材料報送*技術交易促進中心。
(三)申報材料
1.《*市科委技術轉移服務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20*年度)》,同時報電子版。
2.附件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3)機構簡介(發展歷程、股權結構、主營業務、發展戰略等)。
(4)主要高層管理團隊、業務骨干及項目主要參加人員的學歷、職稱、榮譽證書復印件。
(5)技術轉移服務的業務規范、管理措施等。
(6)近兩年的財務報表復印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如有審計報告請提供。
(7)近兩年技術轉移服務業績及典型案例的證明材料:
主要技術轉移項目的委托合同、交易合同及付款證明,服務收入證明(發票、稅票等)、為國家或地方科技計劃項目、專利技術等提供技術轉移服務的證明材料等,其中:
技術集成與經營項目——引進技術的合同及付款證明、賣出技術的合同及收入證明(發票、稅票等)的復印件。
技術經紀服務項目——委托中介服務合同、服務收入證明(發票、稅票等)、技術交易合同等材料的復印件,技術交易合同的執行情況說明。
技術投融資服務項目——委托中介服務合同、借款合同或投資合作協議、服務收入證明(發票、稅票等)、投資付款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技術轉移平臺服務項目——委托中介服務合同、服務收入證明、技術交易合同、項目執行情況說明等材料的復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8)申報項目的相關證明材料:
技術集成與經營項目——項目報告(包括項目的背景、主要內容、進展、意義等)、引進技術的合同以及付款證明、技術水平證明材料。
技術經紀服務項目——項目報告(要求同上)、委托中介服務合同、服務收入證明(發票、稅票等)等復印件、技術水平證明材料。
技術投融資服務項目——項目報告(要求同上)、委托中介服務合同、服務收入證明(發票、稅票等)、投資合作協議及投資付款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技術水平證明材料。
技術轉移平臺服務項目——項目報告(平臺的背景、資源、服務內容、功能、業績、運營情況、運營管理制度等)。
(9)近兩年接受服務的主要客戶評價意見(機構的專業技能和服務態度、合同執行情況、給客戶帶來的經濟社會效益、對客戶發展的作用等)。
(10)能反映申報單位信譽和所處行業地位的證明材料(近年來獲得榮譽、政府資助、宣傳報道等)。
(四)裝訂
申報材料按A4紙張打印,其中《*市科委技術轉移服務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20*年度)》簡單裝訂,附件材料膠裝成冊。以上材料一式七份,均應加蓋單位公章。
(五)情況查詢
(一)企業開展循環經濟項目。
1、對列為省級循環經濟試點企業、省循環經濟“911”項目建設的企業,通過審核驗收的,獎勵10萬元。
2、對列為溫州市循環經濟試點企業、溫州市循環經濟“551”項目建設的企業,通過審核驗收的,獎勵5萬元。
3、企業采用先進節能技術、設備、工藝、產品,改造主要耗能設備和工藝,以及研發應用節能新技術、新工藝的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但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20萬元。
4、企業采取先進節水工藝、技術和設備,并達到節水標準要求的,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但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15萬元。
5、對國家和省級鼓勵推廣的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和綠色照明示范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但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20萬元。
(二)清潔生產項目。
1、對列為國家級、省級、溫州市級清潔生產試點并通過審核驗收的企業,分別獎勵15萬元、8萬元、5萬元。但屬強制性清潔生產并通過各級審核驗收的企業獎勵3萬元。
2、對開發清潔生產工藝、技術和設備,經驗收合格并推廣應用的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但單個項目不超過15萬元。
(三)創建“國家環境友好企業”和省“綠色企業”項目。
對通過“國家環境友好企業”或省“綠色企業”審核驗收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
二、申報材料
1、*年*市發展工業循環經濟專項資金補助項目申請表(附件一)。
2、項目實施報告。內容包括:項目承擔單位的基本情況、項目的主要內容、項目完成情況及成效等。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節能、節水等項目設備投資的相關發票復印件。并填寫“*年*市發展工業循環經濟專項資金項目直接投資額匯總表”(附件二)。
5、涉及研發、推廣應用的節能、工業廢棄物回收利用資源化新技術項目的,需附科研成果鑒定證書(復印件)或市級以上相關部門評審意見。
6、所屬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上一年納稅情況證明和今年上半年的財務報表。
7、循環經濟試點項目、創建綠色企業和清潔生產項目,除填寫“*年*市發展工業循環經濟專項資金補助項目申請表”外,還需要提供相應的文件或證書。
三、申報要求及程序
1、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須同時提供書面材料和電子文檔,書面材料按A4紙張規格打印,裝訂成冊。
2、申報單位應對報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規范性負責,對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3、實施清潔生產高/中費方案的項目,限定通過審核驗收合格的企業。
4、申報日期:于2008年1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上報*市經貿局綜合科,經經貿局初審匯總后,報*市財政局審核,逾期不再受理。申報文件表格可在*市經貿局網站:
一、各地可以開始安排本地剩余歷史遺留問題企業的上市申報工作。從發文之日起,我會發行部正式受理企業的申報材料,審查工作按企業上報材料的時間順序進行。
二、申報材料必備文件
1.省級(含原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同意企業申報材料報中國證監會審批的文件;
2.國家體改委同意進行股份制企業試點的批復文件;
3.批準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4.批準股票公開發行的文件;
5.原企業或發起人的營業執照;
6.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7.股東大會同意股票上市的決議;
8.上市申請報告;
9.公司章程;
10.股東大會批準公司章程的決議;
11.上市公告書;
附件:(1)審計報告,(2)資產評估報告,(3)資產評估結果確認文件,(4)驗資報告,(5)盈利預測審閱報告,(6)法律意見書,(7)律師工作報告。
12.歷次發行招股文件;
13.歷次同意股票公開發行的股東大會決議;
14.歷次募集資金運用情況說明;
15.歷年發放股利情況;
16.股票托管情況報告;
17.地方證管辦(證監會)關于股票托管情況的確認文件;
18.上市推薦人出具的上市推薦書;
19.上市推薦協議;
20.各中介機構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
21.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對上報材料的要求
1.公司申報材料僅限于上述所列各項文件,其格式參照《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報送材料的標準格式》制作;
一、“金秋助學”內容
一是對今年參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二是對今年考取高職院校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實施工會培育“金牌藍領計劃”,目的是引導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樹立正確的升學觀擇業觀,立志成為“金牌藍領”,助推技工強市建設。三是實施資助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圓夢計劃”,資助一部分在普通高校和高職院校就讀品學兼優(指在校表現較好、各科成績合格、院系同年級同專業綜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勉勵其勤奮學習、學業有成。四是對子女在讀(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困難職工(農民工)進行適當的助學幫扶。
二、資助條件
所在單位建立工會組織、符合助學幫扶內容,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可申請資助:
1、政府認定的低保家庭,經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難的職工(農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788元(含)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農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條件的市級以上困難勞動模范、單親困難女職工(農民工)家庭和符合計生政策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優先幫扶。已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原則上不再納入幫扶范圍。
三、資助標準
依據省、市總工會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的資助標準原則上統一。經調查核實,對特困家庭適當側重,救助金額由區工會主席(黨組)會議研究確定。
四、申報時間
金秋助學活動時間:2017年8月至9月。8月15日前將首批申報材料和匯總表報送至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8月31日前將第二批申報材料和匯總表報送至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同時報送電子檔。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五、申報程序及申報材料
(一)申報程序
今年的助學繼續堅持屬地管理原則。
區直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可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幫扶申請,各單位工會調查核實公示后上報主管局工會,各主管局工會審核匯總后報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復核。區直屬基層工會可將調查核實公示后的困難職工(農民工)材料及匯總表直接報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審核。
(二)申報材料
申請資助對象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幫扶申請表要填寫完整(申請人本人要簽字;基層工會主席和主管局工會主席簽字蓋章);
2、困難職工(農民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身份證需正反復印);申請人承擔父母主要贍養責任的由單位工會、社區(居、村委會)或街道(中心)出具贍養證明;
3、入學通知書(在校學生提供學生證等)復印件;
4、申報“圓夢計劃”的,要填報xx區工會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高校“圓夢計劃”助學申請表;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近期收入證明(工資單或單位工資發放銀行卡打卡記錄憑證)及相關困難證明材料(低保證、殘疾證等);
6、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農民工),還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員近期醫保定點醫院診斷和診治證明、醫療費用票據、家庭遭受意外災害定損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7、以困難職工(農民工)本人身份證開戶的皖東銀行的銀行卡(存折)的復印件;
8、困難農民工家庭建檔,需附農村戶籍材料和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六、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