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黨支部意見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某同志自2004年5月1日調市檢察院工作以來,從抓黨建入手,抓班子,帶隊伍,創業績,樹形象。對班子嚴格要求,做到率先垂范;對隊伍嚴抓敢管,提高素質;積極進取,爭創一流,積極探索,開拓創新,僅一年,使檢察院的面貌發生了明顯變化,班子隊伍素質明顯提高,機關面貌渙然一新,各項工作逐步規范化,特色工作不斷涌現,其中,推行的民行檢察監督協助員制得到了省院領導的肯定。檢察院的社會形象和地位得到了明顯提升。一年來的工作業績充分展現了某同志做為一名檢察長,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干事創業為民的堅強黨性。
在做出成績的同時,某同志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一、在政治理論學習上有待于進一步提高。表現為時緊時松,不能堅持經常。二、部署工作多,抓落實不夠,從大處著眼多,從小處著手少。三、工作中有時犯急躁病,開展工作的決心大,信心足,但是有時有急于求成的思想。四、在廉潔自律上標準不高,有與條件好、收入高的單位相攀比的思想和不平衡心理。五、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不夠。六、在關心干警上做的還不夠。七、與干警溝通聯系少,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的還不夠。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
根據自己查找、征求意見和民主生活會評議,經過認真分析匯總,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是:1、學習不夠,主要是各種規章制度和計算機知識需要進一步提高;2、深入調查研究不夠,對股室的幫助和指導不足;3、表率作用和模范帶頭作用發揮得不夠好。4、進一步對改善辦公條件和加強對干部職工的學習培訓。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建議繼續發揚成績。針對存在不足,從四個方面認真加以整改:1、進一步加強學習,加強計算機知識的學習和應用;2、不斷加強管理,努力改進工作思路和方法;3、密切聯系群眾,虛心聽取意見建議,深入調查研究;4、進一步創造條件加強對職工隊伍的學習培訓。
一、主要成績及表現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能夠按照《》的要求及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廉潔正派,求真務實,發揚民主,團結同志,能帶領廣大干部職工較好的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
根據自己查找、征求意見和民主生活會評議,經過認真分析匯總,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是:1、學習不夠,主要是各種規章制度和計算機知識需要進一步提高;2、深入調查研究不夠,對股室的幫助和指導不足;3、表率作用和模范帶頭作用發揮得不夠好。4、進一步對改善辦公條件和加強對干部職工的學習培訓。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建議繼續發揚成績。針對存在不足,從四個方面認真加以整改:1、進一步加強學習,加強計算機知識的學習和應用;2、不斷加強管理,努力改進工作思路和方法;3、密切聯系群眾,虛心聽取意見建議,深入調查研究;4、進一步創造條件加強對職工隊伍的學習培訓。
一、主要成績及表現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能夠按照《》的要求及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廉潔正派,求真務實,發揚民主,團結同志,能帶領廣大干部職工較好的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
在對**及各分院的定位發展上,重點扶持**創建等級醫院,輔以支持分院特色化發展,抓住分級診療政策推進的主動權,搶占醫療市場。
二、要有雷厲風行的作風方面
對**的幫扶要有統一扎口的部門負責,有計劃、有目標,有考核。幫扶要精,目標要準,考核要實。
三、要有求實務實的態度方面
要充分了解**及各分院實際運行情況,而不是閉門造車或僅聽部分領導的吹噓不實之詞。
四、要有開拓進取的精神方面
在充分的監督之下,要有容錯機制,大力支持創新發展,各分院要因地制宜,因院施策!
五、要有忠誠為民的情懷方面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聽取2020年全局各支部班子建設情況匯報,交流黨建工作經驗,分析研判黨建工作形勢,查找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制定2021年支部建設重點。剛才,各支部書記圍繞班子建設情況,做了很好的總結交流發言,抓住了重點,分析了形勢,找出了存在問題,明確了努力方向。下面,結合大家的發言以及日常掌握了解的情況,我再講三點意見:
一、基層黨支部建設情況的總體評價
基層黨支部是事業發展的“牢固地基”,是各項工作中最堅強的力量支撐。基層黨支部黨建工作能否有序推進,事關黨在群眾中的威信與形象,事關事業長遠發展建設,事關社會發展大局。2020年以來,按照上級黨委工作部署,我們不斷調整思路,積極探索強基固本的方式方法,在基層黨支部建設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主要表現在:
(一)精準定位,發揮黨支部引領作用。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常態下,各黨支部著力從強化黨支部責任落實、推動黨建工作部署落實方面下功夫,緊緊抓牢責任體系構建、抓實理論技能武裝、抓緊紀律作風建設、抓強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不斷提升黨支部工作水平,為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的開展起好引領作用。2020年,局黨組始終堅持把黨支部建設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按照上級“”的工作要求,不斷完善了黨建工作方案,細化明確了基層黨支部班子成員“兩個責任”、“三重一大”等方面工作責任,切實充發揮了黨支部的核心領導作用。
(二)挖掘亮點,擴大黨支部綜合效應。積極組織開展了“每周之星”“業務能手”“工作標兵”“抗疫先鋒” 先進黨員典型評選活動,不斷通過內宣網絡、外宣媒體,對基層黨員先進事跡進行宣傳報道,用身邊人、身邊事教育引導全體黨員奮發向上,在黨員隊伍中掀起了一次又一次比先進、爭先進、當先進的熱潮,進一步增強了黨支部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吸引力。同時,縱深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活動,打牢高舉旗幟、聽黨指揮、忠誠使命的思想根基,增強了隊伍政治力、向心力。
(三)細化措施,彰顯黨支部為民內涵。把為群眾排憂解難,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作為黨支部工作的基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利要“黨員走基層”、“黨員雙報到”、“慈善一日捐”等多種形式增強黨員黨員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和群眾意識,將基層黨支部群眾工作落到實處。近期,局黨組通過回訪了X家轄區企事業單位和X戶困難群眾,積極聽取了解群眾對黨支部工作、黨員表現的評價及意見建議,及時發現和糾正了黨員隊伍中的錯誤思想和不良風氣,進一步密切了黨群關系。
二、當前基層黨支部建設中存在的不足
(一)支部政治功能有待強化。基層黨員隊伍中“重業務、輕黨建”傾向明顯,基層領導對基層黨支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對業務工作的促進作用缺乏正確認識,沒有認真履行好“一崗雙責”,對業務工作研究、部署的多,對黨建設工作檢查、親自過問的少。黨員黨員中存在著政治學習意識不強和學習風氣不濃的問題,由于政治理論、黨建知識學習不到位,致使黨員黨員對黨的理論一知半解,制約了其政治思想觀念的更新和提高,導致基層黨支部政治功能有弱化的趨勢。
(二)組織生活制度落實不到位。基層黨支部往往以業務工作重、人員難集中為理由,不嚴格按規定執行黨內組織生活制度,只求應付檢查而不求際效果。工作報告、黨員思想匯報、黨員評議支部、聯系群眾等組織生活會制度的落實存在機械走形式、程序簡單化、會議記錄不詳盡的情況。個別基層黨支部以存在文體活動代替黨日活動、以大隊業務會議代替組織生活會的現象,更有甚者弄虛作假,只在臺帳、記錄上做文章,實際卻根本沒有組織開展黨內生活。
(三)黨員黨性教育存在缺位。面對基層黨員隊伍呈現出復雜化、多樣化現狀的新形勢,缺乏細致及時的、有針對性地思想教育措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上存在著教育形式陳舊、內容空洞、講解教條的問題,從而起不到應有的教育作用。由于對黨員黨員思想缺乏定期的分析,加之沒有建立科學的考核獎懲機制,致使黨支部對黨員的動態掌握不清、管理力度不強、賞罰不夠分明,最終導致部分黨員黨員密切聯系群眾的思想優勢弱化,對群眾態度生硬、冷漠、對上訪群眾的走訪聯系少,缺乏換位思考,宗旨觀念動搖。
三、加強基層黨支部建設的工作要求
(一)樹理念,提升引領力。強化支部班子建設,發揮核心引領作用,在黨支部班子成員中牢固樹立“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不稱職”的黨建工作理念,要求班子成員要把黨支部工作融入到工作實際,扎實推進各項任務的高效完成,實現黨建工作與工作的對接。同時,要求班子成員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除加強黨的理論知識的學習外,還必須加強專業知識、管理知識的學習,學習新時期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技巧,不斷提升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黨員政治素養,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把堅定的理想信念樹立作為黨支部建設的政治靈魂,對全體黨員進行政治教育,不斷凈化黨員思想、純潔黨員靈魂,用黨的指導思想武裝頭腦,提高黨性認識,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價值觀,確保每位黨員要有強烈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洞察力,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各項工作沿著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推進。
注重抓好黨員自我總結的客觀真實性。每個黨員實事求是地對照檢查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識、思想作風、組織紀律和工作作風等方面的現實表現。通過對以上幾個方面的客觀評價,努力找出各所存在的突出問題,從世界觀上剖析思想根源,明確努力方向,為下一步工作作好準備。
階段及時傳達學習將上級基層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暨黨支部建設標準化工作推進會精神傳達提綱印進行學習,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吃透精神,精心謀劃和推動黨支部建設標準化工作。2018年7月5日前于荃、孫維江制定推進方案孫家村黨支部結合自身實際,深入開展調研,研究制定黨支部建設標準化工作推進方案,并報鎮黨委審核把關。2018年7月8日前孫維江廣泛宣傳動員充分調動孫家村黨支部積極性,利用微信平臺、簡報、黑板報等方式,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并鼓勵廣大黨員對黨支部建設標準化工作建言獻策,為標準化建設工作順利推進營造良好氛圍。長期堅持于荃、孫維江摸底
自查
階段全面自查摸底孫家村黨支部嚴格對照省委組織部印制的黨支部建設標準化手冊,廣泛開展自查自糾,重點自查政治建設、組織設置、班子隊伍、組織生活、黨員隊伍、基礎保障、考評機制是否達標,切實摸清底數,全面掌握情況。2018年7月于荃、孫維江建立臺賬根據自查情況,建立標準化建設已達標和未達標黨支部臺賬。2018年7月于荃、孫維江整改
爭創
階段征集梳理意見對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黨員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匯總上報鎮黨建辦,及時向鎮黨委反饋,以便及時改進工作措施。長期堅持于荃、孫維江對標整改爭創孫家村黨支部嚴格對照黨支部建設標準化手冊,建立爭創工作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進行整改提升,積極開展爭創達標。2018年11月30日前于荃、孫維江考核
驗收
二是加強教育培養。加強“雙培雙帶”對象黨的基本知識和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學習和教育,著力提高他們對黨的認識。組織動員“雙培雙帶”對象積極參與本鄉鎮本村公益事業,幫助和指導貧困戶依靠科技脫貧致富。
三是落實培養制度。為把致富能手中的優秀分子培養成黨員,**縣建立了鄉鎮黨委成員、支部委員、“三農”服務團成員、一村一名大學生、致富黨員、致富能手聯系“雙培雙帶”對象制度,明確專人對“雙培雙帶”對象進行跟蹤幫帶,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培養工作。
黨建工作會議手冊
慶祝建黨98周年“七一”主題黨日活動
黨支部
二〇一九年六月
會 議 須 知
一、日程安排
2019年6月30日全天舉行活動,詳見會議日程。
二、活動用餐
會議用餐為工作餐簡餐。
三、會務聯系
會務組聯系人:
四、活動要求
1.活動分上午場和下午場,場地不同,參加同志請準時到達指定地點。
2.下午場時,請將手機關閉或改為靜音狀態。
3.自覺遵守會議紀律和請假制度,妥善保管好會議文件。
五、其他事項:
1.活動全過程的拍照及攝像由提供;
3.會議記錄由負責;
4.安全事項由負責。
慶祝建黨98周年“七一”主題黨日活動
日 程 安 排
場次
序號
時間
項目
具體內容
主持人/召集人
具體工作執行人員
地點
上
午
場
1
8:50~9:00
南京雨花臺紀念館南門門口集合
簽到,檢查黨徽佩戴,安全事項宣貫
雨花臺紀念館
2
9:10~9:30
列隊,重溫入黨誓詞
全體前往紀念碑前,領取橫幅、黨旗、標語旗,并列隊,重溫入黨誓詞
雨花臺紀念館
3
9:30~10:40
緬懷先烈
全員緬懷先烈,10:40回到南門門口
雨花臺紀念館
4
10:40~11:30
回辦公樓
安全乘坐交通工具,11:40前到達會議室
大會議室
下
午
場
5
11:40~13:00
午餐及午休
大會議室領取盒飯,可在會議室午休
大會議室
6
13:00~13:30
黨員大會-預備黨員轉正
按轉正流程執行(具體流程文件另附)
大會議室
7
13:30~15:30
黨委委員、支部書記及支部委員講黨課
“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為保障設備監理服務質量而奮斗
大會議室
8
15:30~16:30
黨員談心談話
開展黨員與支部委員之間、黨員之間的談心談話,并做好各自記錄
大會議室
9
16:30~17:30
知識競賽
按照上級黨委應知應會材料開展知識競賽,并打分
大會議室
10
18:00
晚餐
簡餐
待通知
11
19:00
活動結束
1.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
2.積極參加黨員會議,認真貫徹黨支部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工作會議精神,提出具體落實的措施和方法。
3.認真完成全年的工作和階段性任務,對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提出自己的建議。
4.認真學習和了解黨的最新廉政建設會議文件精神,嚴格遵守黨風廉潔建設制度,積極爭做廉潔自律的榜樣。
二、責任追究
1.對本單位發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對本級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范圍內的工作不執行;對發生的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給予嚴重處分。
2.本單位發生重大違法違紀案件,致使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黨紀處分。
3.對于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其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出黨籍處分;提拔任用違法違紀行為人的,給予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開除黨籍處分。
4.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知情不管或失察的,令其辭職或對其免職,包庇縱容的,給予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紀處分。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在一些地方特別是經濟較發達地區,黨政領導干部辭去公職經商、辦企業或參與其他營利性經營活動即辭職“下海”的逐漸增多。這是新形勢下正常的人才流動,對于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促進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建立干部正常退出機制具有積極作用。但是,也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有的領導干部辭職只是向組織打個招呼,沒有正式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組織批準,就擅自離崗;有的辭職后直接受聘于原管轄地區或者管轄業務范圍內的企業,利用在職時的職務影響進行不公平競爭,謀取不正當利益,等等,造成了一些消極影響。為了規范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從事經營活動,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以及有關法規政策,現提出以下意見。一、領導干部辭去公職應當符合辭職條件《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國家公務員辭職辭退暫行規定》規定,辭去公職是公務員的一項權利,公務員辭職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各地在執行過程中,既要保障干部的辭職權利,又要掌握好辭職的條件。對黨的高級干部、地方黨政正職和一些特殊崗位的干部辭去公職應當從嚴掌握。在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職位上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解密期限的,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司法機關調查或者審計機關審計的,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不得辭去公職。由人大、政協選舉、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干部任職不滿一年的,也不得辭去公職。二、領導干部辭去公職必須履行辭職程序領導干部辭去公職必須嚴格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辭職申請人按干部管理權限,向黨委(黨組)提出書面申請,辭職申請應當說明辭職原因和辭職后去向;組織(人事)部門對辭職申請進行了解審核并提出初步意見,對需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干部要委托審計機關對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黨委(黨組)通過集體研究,作出同意辭職、不同意辭職或者暫緩辭職的決定,并在作出決定后指派專人與申請辭職的干部談話;被批準辭職的干部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公務交接和離職手續。由人大、政協選舉、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干部,在黨委(黨組)作出同意辭職的
決定后,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任免機關批準干部辭職后,可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布。申請辭職的干部在任免機關未批準之前,不得擅自離職,否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三、領導干部辭去公職后從業應有必要限制黨政領導干部辭去公職后三年內,不得到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企業、經營性事業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任職,不得從事或者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經商、辦企業活動。擔任縣級以上地方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領導職務的領導干部以及具有審批、執法監督等職能部門的領導干部辭職,要按照上述精神從嚴管理。以上規定,也適用于提前退休的領導干部。領導干部離職后要自覺遵守這些規定。各地組織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制定相應措施,保證規定的執行和落實。四、需要注意和解決的相關問題進一步強化對各級黨政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和制約。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制度,規范領導干部的決策行為,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對權力運行的各個環節實行有效監督,切實從源頭上防范因領導干部辭職“下海”誘發新的腐敗行為。既要支持人才的合理流動,又要注意為黨政機關保留工作骨干。要加強干部隊伍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廣大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始終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增強奉獻精神,自覺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擺在首位。要繼續大力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為干部施展才干、實現抱負創造良好環境。根據有關規定再次重申,縣級以上(含縣級)黨政機關不得采用停薪留職、帶薪留職等方式鼓勵領導干部離職離崗經商、辦企業。已出臺此類政策的地方,要予以糾正,并采取妥善措施處理好相關問題。對鄉(鎮、街道)機關,要根據機構改革進展情況,調查研究后再提出規范意見。黨政領導干部辭職“下海”是新形勢下干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一個新問題。各地區各部門對此要高度重視,既要認真執行有關規定,加以規范管理,又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
總結經驗,積極探索有效管理辦法。《關于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從事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意見》關于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從事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意見
論文摘要 “不正當利益”在當前實務操作中,事關行賄案件的定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隨著行賄人謀求利益的多樣化,“不正當利益”的情形逐漸發生了變化,如何給出一個明確的定義,如何理解“不正當利益”認定標準,成為當前實務界的一大難題,本文正是從實務出發,討論“不正當利益”之認定。
論文關鍵詞 不正當 利益 行賄
自從1997年,“謀取不正當利益”正式成為行賄罪的構成要件以來,“不正當利益”在實務界一直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有時甚至成為案件定性的關鍵。在規范執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給實務操作者帶來了困擾,怎樣理解“不正當利益”,哪些情形構成“不正當利益”,在實踐中如何把握,在當前復雜的賄賂案件形勢下,往往難以做出判斷,筆者將結合自身辦案經驗,針對“不正當利益”進行三個方面的探討,為實務界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