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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2年金杯汽車作為全國首家規范改制的企業上市以來,遼寧省先后有92家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發行股票并上市,發行股票84支,累計融資突破1100億元。截止2007年末,遼寧省上市公司總市值6113億元,占全省GDP比重達56%。錦州萬得包裝是我國第一家登陸英國AIM市場的企業,沈陽峻煌生化是我省第一家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主板掛牌上市的企業,沈陽三生制藥成為我省第一家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民營企業,這些海外上市的民營企業為自身的發展解決了后續發展的資金問題。
一、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問題
1.缺乏股權融資渠道
目前,國內中小企業基本沒有進行股權融資的渠道,二板市場尚在擬議之中,滬深股市的門檻又設的很高,基本以內部融資和銀行貸款為主。這篇論文
2.債務融資渠道單一
中小企業的后續發展過度依賴銀行信貸擴張來實現投資增長,然而作為商業銀行其必須要考慮銀行資產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營利性,而當銀行在經濟增長乏力時,必將縮減信貸規模來規避金融風險,從而影響到對企業的信貸投資,這也勢必影響到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投放。再有,目前中小型金融機構特別是非國有中小型金融機構發育不足,而國有商業銀行把大量信貸資源投入到國有部門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中,減少了中小企業可獲得的信貸資源。最后,中國貨幣市場發展還存在缺陷,發育程度不高,雖然票據市場建立很早,但是并沒有形成規模,甚至在1988年~1995年間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基本停止。加上中小企業本身的信用程度不高,通過票據貼現、承兌等貨幣工具進行短期融資在目前情況下也具有難度。
3.信用擔保體系作用缺失
由于整個社會的信用度問題,導致中國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信用不足。私人產權缺乏保護,大量資源通過政府控制和分配,自然難以確保整個社會的信用程度。中小企業債務融資信用普遍不足,由于中小企業本身股本投資不足,信用擔保機制又嚴重缺乏,而銀行對信貸資金的抵押、擔保又要求嚴格,因此中小企業普遍面臨著債務融資信用不足的問題。目前,各級政府財政資金都不充裕,能夠拿出用做設立擔保基金的資金非常有限,同時政府主辦的擔保基金是一種政策性機構,收益性和營利性并非其首要目標,這一限制使得企業或投資商不愿意拿出資金參與其中。資金來源不足是擔保基金規模擴大的一個重大約束,而規模太小的擔保基金又難以滿足廣大中小企業的信貸需求。純粹的商業性或民間擔保機構由于其對資金的安全性和營利性的考慮,關注的對象不會是普通的中小企業。而且目前的擔保體系無法覆蓋縣及縣以下的90%以上的中小企業,而中小金融機構缺乏,大型商業銀行自身資產狀況、風險控制方式和手段的約束及他們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相對高成本,即使信用擔保問題得到解決,他們也會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有所顧及。
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途徑
1.逐步完善信用擔保體系的建設
現有信用擔保體系覆蓋范圍太小。從世界其他國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實踐看,通過信用擔保解決的銀行貸款一般都不超過中小企業貸款總額的10%,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最成功的日本也僅為8%。而四大商業行,他們在考慮其經營成本的同時不會更多地傾向于向中小企業貸款。而擔保基金放大的倍數又會給銀行帶來信貸風險,可能形成新的不良資產,出現風險必然要發生代償,如何有效控制擔保風險、如何建立再擔保體系及信用擔保的補償機制都是關鍵要解決的問題。
2.發展中小型民營金融機構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解決還應考慮發展能夠適應中小企業成長特性、融資特性的靈活的中小型非國有金融機構。我國有10億左右人口生活在縣及縣以下地區,有2000多萬家中小型企業在這一地域從事經營活動。然而,縣域內的金融體系卻在總體上呈現收縮的態勢。四大商業銀行的逐步撤離、分支機構的減少,貸款額度的下降,郵政儲蓄的只存不貸,農村信用社又無法真正擔當起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因此發展中小型、地方性的非國有金融機構是有效解決這個問題的途徑。
3.發展分級資本市場
中小企業融資存在兩個過度,一是過度依賴債務融資,二是過度依賴銀行貸款,這兩點決定了未來中小企業不可能再將銀行作為唯一的融資渠道。因而,在中國發展分級資本市場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途徑之一。中國曾出現過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其中絕大多數是由地方政府正式或非正式批準設立,是國有企業和鄉鎮企業股份制改革的產物,它的出現為中小企業開辟了直接股權融資的渠道。發達國家的經驗和中國過去的經驗表明,發展分級資本市場有其內在的合理性。在我國曾經出現的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上市”交易的股票,幾乎都是中小企業的股票,即使在滬深市場急速擴張之后,仍然如火如荼地發展著。這表明,不同“級別”的場內交易,各有其適用范圍和服務功能,難以互相替代,卻可以互相補充。因此,發展分級資本市場將有助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4.加快創業板市場的推出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1.企業自身因素。
我國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公司結構不健全,管理不善,信用缺失。現代企業的特征之一就是實現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高度分離,而我國的中小企業基本上都是資本所有者經營企業,這往往限制所有者利益實現最大化。公司的重要部門,如管理、財務、營銷等,也由所有者的家庭成員掌握,這必然會使得人們對這類家族企業的運營能力產生懷疑。而現實中,的確有相當一部分的企業管理混亂、用人不當,最終破產清算,這樣一來必然阻礙著市場資金對其注入。并且在企業經營管理不能實現高效率的同時,還存在監管不周的問題。另外,部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缺失。2008年年末,全國小企業的不良貸款率達到了11.6%,大大超過了整個銀行業2%的平均水平,對中小企業放貸的風險明顯增高。并且由于信息的不對稱,銀行往往很難區別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誰的信用好誰的信用不好,因而在發放貸款時,銀行面臨著巨大的風險和可能的損失。為了規避風險,銀行往往提出很高的貸款擔保抵押條件,而我國的中小企業大部分都不具備這樣的條件,因而很難獲得資金。這樣的一種狀況并不簡簡單單是中小企業信用缺失的問題,而是我國信用擔保體系的缺失問題,很顯然,這一體系的缺失也導致了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局面。由于中小企業運營不善、缺少監督以及信用擔保缺失,無論是銀行還是其他投資者都會對中小企業貸款抱著審慎的態度,這無疑給中小企業的融資造成困難。
2.金融機構因素。
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是金融體系的一部分。而一個完整的金融體系指一個經濟體中資金流動的基本框架,它是金融資產、中介結構、市場等各金融要素構成的綜合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照地位和功能可以分為四大類,第一類是中央銀行,即我國的中國人民銀行;第二類是銀行,其中包括政策性銀行及商業銀行;第三類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其中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第四類是指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及中外合資的各種金融機構。現階段,由于我國的金融體系以四大國有銀行為主導,四大國有銀行的資產占我國全部金融機構資產的65%,其存貸額高達75%以上,但是,每年其對中小企業提供的貸款很少。有數據顯示,我國的中小企業獲得的貸款不超過我國所有貸款資源的20%,并且中小企業不能像國有大中型企業那樣,通過招股或發行債券進行融資。中小企業的外部融資絕大部分來自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尤其是銀行的信貸,不僅融資渠道單一,而且融資成本也往往很高。加上大銀行的壟斷,造成了金融服務產品供給不足和效率低下,這在供需之間產生了巨大缺口,而國有銀行的信貸往往又傾向國有大型企業和事業單位,因而形成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局面。
3.政府因素。
融資服務體系存在缺陷,法律法規并不完善,企業獲得貸款的效率低。2002年,我國出臺了中小企業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從實施以來,該法并未涉及到修訂更細的實施準則。現實中,民間資本市場的地位不可小覷,可是一直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其規范,致使我國的民間融資與非法融資總是關系曖昧。此外,目前我國居民的儲蓄存款巨大,加上居民手持的股票、國債、企業債券、投資基金債券等有價證券,其總額超過15億元,如果加強立法規范和民間金融市場的監督,將能促進這些資金的融通,亦能促進中小企業的融資。總體來說,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的法律法規并不完善,缺乏統一的立法標準和行為規范,大部分都是以法規的形式出現,作為主要的法律支持《中小企業促進法》,它缺乏與之配套的可操作的法規,并且,法律的執行力度也不大,我國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的立法還處于有待發展的低水平。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辦法
1.規范融資管理,提高企業自身信用。
無論是哪個企業在日常的運營中都需要一定的流動資金,而流動資金的數量并非是越多越好,多了往往增加了機會成本,資金太少則達不到計劃的規模,如果一個企業需要追加投資,它所需要的資金也并非越多越好。所以,無論企業是由于現金流的問題需要融資,還是由于擴大發展需要融資,都有一個合適的度。企業應當根據其自身的業務性質、資產結構、其發展所處的階段和其對未來發展的規劃等情況,就融資的方式、規模、期限、融資成本、融資的風險、預期的收益等進行估計,包括融資之后,對本金、利息的償還,以及提高資金的利用率等進行管理。企業信用,不完全是企業形象的問題,一個企業的信用保障是其資產水平、管理能力、發展前景的綜合,而其企業形象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為企業信用加分。所以,要想根本的提高一個企業的信用度,應從提高企業實力方面入手。首先,中小企業應提高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程度,可以采用經營者持股或薪酬激勵措施,提高企業的經營實力;其次,管理、財務、營銷等崗位實行公開招聘,讓有才華有能力的人擔任職位,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降低企業的財務風險,增強企業的競爭力;最后,建立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吸引愿意和企業持久發展的人才,并成立人力資源部,以更好的培養和安排人才。當企業把這些工作做好了,資金才有可能流入企業。其實,這只是一個方面,回歸信用的根本來說,任何一個企業在借貸前都應考慮到可能的風險,以及風險發生之后自己是否仍有能力還貸。雖然說有市場就有風險,但是,我認為每個企業都應有這種“有借必還”的意識,要有對品牌、對所有者、對投資者負責的意識,一位經營者應當具備這樣的職業素質。
2.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根據不同行業的特點分析其現階段面臨的發展瓶頸,確定對其進行何種政策支持,并根據其規模來確定現階段需要多大力度的支持。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并不能實質性地解決中小企業面臨的許多問題,所以也應出臺一系列的配套法規等用以指導中小企業發展。
中小企業融資是指中小企業從自身生產經營現狀及資金運用情況出發,根據企業未來經營與發展策略的要求,通過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利用內部積累或向企業的投資者及債權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的一種經濟活動。一般來說,企業融資能力與其資產規模、信用程度、企業未來成長的期望等因素成正相關,與企業風險成負相關。我國中小企業由于資金規模較小、經營風險較大、抗沖擊能力較弱等客觀制約因素制約,融資困難。據2007年統計數據顯示,我國中小企業創造的CDP占到全國的60%,貢獻了50%的稅收,并解決了75%以上的就業崗位,毫無疑問,中小企業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基于這一現實,近年來,各級政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分別從政策環境、監管體系、服務機制、金融產品等不同層次,不斷優化中小企業融資環境,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2007年以來,面對全球金融危機的新形勢,國家不斷加大宏觀調控力度,中小企業發展面臨融資難的新問題。如果不對這些新問題加以及時關注,并采取應對措施,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將進一步惡化,大量中小企業陷入生存危機,對經濟穩定和發展產生巨大沖擊。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業自身原因
1.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狹窄。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主要渠道是商業性貸款。信貸資金僅僅是企業融資渠道的一部分,企業融資渠道還應該包括股權融資、債券融資、項目融資、融資租賃、并購融資、票據貼現等…。但這些融資形式門檻高,在我國中小企業中還沒有得到廣泛的應用。
2.中小企業面臨嚴重的信用危機。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信用問題是融資難的最根本原因,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財務信用缺失。財務信用缺失是我國中小企業的一個普遍現象,是信用缺失的一個突出點。我國多數中小企業所有權歸屬于個人,很少具備健全的內控制度和財務制度。而為達到融資目的,大量中小企業與社會審計機構串通,提供虛假財務報告,造成銀行對企業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加大,使銀行很難對其真實的資信狀況進行考察。這無疑使得銀行不愿意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第二,融資信用不足。一些中小企業缺乏對融資信用的重視,不愿意守信還貸,信用風險偏高,銀行不愿意放貸。企業得不到銀行的貸款,無法做大做強,就不能創造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銀行發放的貸款少,獲得的收益也就相應減少。這樣就嚴重地損害了銀企的互利關系,導致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信用環境的惡化。第三,商業信用缺失。中小企業是市場經濟中最活躍的部分,大量的商業往來都發生在中小企業之間。企業為了節約成本和擴大銷售,常常使用信用交易方式。但是實際上,信用交易的背后是大量的違約行為。這就極大地限制了中小企業的短期商業性融資。
中小企業信用的普遍缺失造成了整個社會信用環境的低下,惡劣的信用環境反過來導致了中小企業的擔保難、抵押難、融資難。
(二)銀行方面的原因
1.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掀起聯合重組浪潮,“服務中小”的市場定位受到沖擊。在我國的銀行金融機構中,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是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主要提供者。特別是城市商業銀行,自成立伊始就確立了“立足地方、堅持中小”的市場定位,在中小企業服務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并形成特色。但近兩年來,一些省政府出于做大金融以促進經濟發展的考慮,對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城市商業銀行實施聯合重組,組建規模更大的省級地方銀行。而資產規模和資本規模的急速放大,進一步誘發了銀行做大項目、大客戶的沖動,離中小企業越來越遠。此類改革使得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的數量逐漸減少,中小企業融資不可避免因此受到影響。
2.抵押條件過于苛刻,貸款程序復雜,貸款成本高。銀行雖然實行抵押擔保制度,但落實起來卻很困難,貸款手續繁雜,尤其是抵押手續,使很多中小企業貸不到款或不愿貸款。中小企業普遍具有規模小、固定資產少、土地、房產等抵押物不足的特點,提供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抵押物用于貸款抵押的難度較大,擁有較大規模廠房和先進設備的個體、私營企業更是微乎其微,有的企業甚至只是租賃經營,更沒有有效的資產可用于貸款抵押。評估登記部門分散、手續繁瑣、收費高昂。企業資產評估登記要涉及土地、房產、機動車、工商行政及稅務等眾多管理部門,而且各個部門都要收費、收稅,如果再加上正常貸款利息,所需費用幾乎與民間借貸利率相近,普通中小企業難以承受。
3.國有銀行改制,加強了風險意識,使得銀行“惜貸”。隨著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銀行信貸體制對貸款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很重,而激勵機制不足。“貸款終身責任制”的實施,使得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員出現恐貸心理,喪失了開展貸款業務的動力。
(三)政府方面的原因
1.資本市場不完善。自1990年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以來,我國股市經歷了幾次暴漲暴跌,國家為了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在政策上限制了企業股權融資的門檻。中國的中小企業只有很少部分能越過這個門檻。
2.政府對民間金融的政策過于簡單,行政干預過多。20世紀90年代末期,我國政府曾經對農村合作基金會和供銷社股金服務部進行了整頓,當時政府出臺這些政策是有其特定歷史背景的,對于穩定金融秩序十分重要。但是,多次反復整頓金融秩序也很容易給公眾造成民間金融就是風險的錯覺。民間金融對正規金融有不可替代的補充作用,然而,許多地方政府為了防止潛在的金融風險,對民間借貸加以嚴格限制,而無視它給中小企業所帶來的種種便利。雖然,2005年底人民銀行開始為民間融資正名,并選定了4個省份的農村進行“只貸不存”的民間金融試點工作,但各方面還不完善。
3.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不健全。我國尚沒有廣泛建立一批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信息咨詢機構,提供咨詢、教育、信息、技術、產品開發和市場開發等方面的服務。中小企業急需各種技術服務,以便能更好地進行產品創新,為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做出貢獻;職工和管理層需要積極參加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以提高企業人才素質,進一步吸引更多人才。而政府在諸如此類的方面卻沒有能為其提供及時有效的幫助。雖然部分省市已經構建了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但還處于初步探索階段,遠未成熟。
4.有關中小企業融資的相關法律、政策尚未完善。作為一個提供公共產品的部門,政府應該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提供完善的法律和政策支持。而目前我國相關的法律政策體系還不完善。首先,專門的信用法規尚未出臺。與信用有關的法律法規主要有<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刑法>等,但尚未有專門的規范信用活動的法規,建立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缺乏相應的法律支持。其次,雖然2003年開始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
為解決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該法對于融資問題僅僅規定了20個條文,且都是概括性的規定,并且尚未出臺有關的實施措施和辦法。對于民間融資,該法也只有幾個抽象性的條文,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且缺乏與之相配套的金融、信用擔保、風險基金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緩解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一)強化自身素質建設,全面提升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1.強化財務管理,杜絕造假現象。中小企業提供給銀行的會計報表資料應該數據準確、真實有效,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中小企業要贏得銀行的信任與支持,就必須提高認識,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內部財務管理,規范經營,自我約束,確保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必須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允許的范圍內進行,提高企業生產經營的透明度,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這也是中小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謀求最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所要求的。
2.加強企業自身信用建設。對于中小企業自身而言,在目前直接融資渠道還不暢通的情況下,要想通過間接融資解決資本不足的問題,需要做的最大的事情就是提高自己的信用度。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市場競爭是公平競爭。它拒絕欺詐,排斥投機取巧,鄙視一切不講信譽的行為。作為中小企業,要相互信任、恪守信用、以誠為本。3.積極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主要是通過銀行機構來實現的,渠道單一。企業過度依賴銀行貸款,不僅會產生資金來源不足和資金緊張的后果,而且也不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因此,應積極發展資本市場,并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直接融資,以改變企業主要依賴銀行獲得資金的現狀。
(二)加大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改革力度,優化中小企業金融服務
1.發展面向中小企業的中小型金融機構。我國應大力發展中小型金融機構,在股份制商業銀行、地方性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或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及未來的社區銀行中擴充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業務,以滿足廣大中小企業的需要。
2.完善信貸人員考核制度,適當下放基層行貸款審批權限。根據<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銀行應制定專門的業績考核和獎懲機制,突出對分支機構和授信人員的正向激勵。并且銀行應將小企業授信情況納入對分支機構的考核范圍。對小企業授信人員的考核,可采取薪酬與其業務、效益和授信質量等綜合績效指標掛鉤的方式。另外,適當下放貸款的審批權限,確需上收的,上級行要提高審批效率;銀行應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經濟和金融管理能力、信貸資金占用和使用情況、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實行區別授信。
3.放寬抵押貸款條件,適當擴大貸款抵押率。銀行應進一步放寬抵押品的范圍。根據《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銀行可接受房產和商鋪抵押,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質押,倉單、提單質押,基金份額、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存貨抵押,出口退稅稅單質押,資信良好企業供銷合同質押,小企業業主或主要股東個人財產抵押、質押以及保證擔保等。還應完善抵押物拍賣市場和中介機構,降低抵押成本和減少抵押手續。
(三)發揮政府扶持和引導作用,改善中小企業融資和發展的社會環境
1.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和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良好環境。風險投資vc(venturecapi—ta1)是一項高風險的戰略投資。由于我國在政策環境、退出機制、企業制度、個人信用等方面尚存在諸多問題,VC在投資總量上也只占很小的比例。政府必須有與之配套的有利于風險投資發展的政策法規、經濟體制、金融秩序等外部環境。政府應該培育我國真正的風險投資主體,為風險投資創造良好環境和出臺優惠政策。盡快降低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的門檻,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內源融資指從企業從自身內部融通資金,資金來源于通過生產經營產生的現金流留存積累所得;外源融資指企業通過股權和債權方式從外部籌集資金。企業內源融資具有成本低,效益高的特點,所以應是企業融資的重要渠道。按照最優融資原則,企業在求助于外部融資前,應優先考慮內部留存收益和固定資產折舊資金來源,即遵循“融資優序理論”(packingordertheory)。從20世紀中后期開始,發達國家中小企業內源融資占融資總額的比例不斷上升。西方主要發達國家的中小企業內源融資在融資總額中已占50%比例以上,英國、美國更是超過80%。在我國,企業自身能力不足以及外部體制內外雙重因素導致了內源融資只占企業融資金額比例30%左右的現狀。
(二)信息不對稱造成融資交易障礙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信用檔案極不健全,獨立、權威的資信評估機構缺乏。由于中小企業信息透明度比較低,金融機構不能夠完全掌握中小企業的信息,導致了融資市場的交易障礙,突出的問題是融資前的信息不對稱給融資帶來逆向選擇和融資后信息不對稱引發道德風險。
(三)融資渠道單一
20世紀30年代,世界經濟危機爆發,英美等發達國家政府開始出手干預經濟,對中小企業提供了包括政府撥款、貼息、稅收減免等方式的融資援助手段,這些措施緩解了社會就業問題。80年代,英美等發達國家政府通過激勵企業技術創新和鼓勵技術進步來扶持中小企業;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又制定了合同法和票據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構成了企業間商業信用和銀行信用的基礎。企業可以通過商業票據抵押、貼現或對動產和不動產的質押、抵押等方式獲得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在我國,除對少部分從事高科技領域的中小企業外,各種創業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參與企業融資的數量很少;因經濟體制及企業經營者觀念落后等多種原因,固定資產融資租賃方式也較少被中小企業采用;我國中小企業極少通過票據貼現的方式進行融資,究其原因是商業信用和票據市場發展滯后。中小企業還是主要依賴于銀行貸款獲得外部融資。
(四)民間融資體系不規范
民間借貸,主要是指非金融機構的企業、社會個人與其他經濟主體之間進行的以盈利為目的貨幣資金的價值讓渡和本息償付的資金借貸活動。在我國目前正規的金融體系下,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無法得到充分滿足,而一些持有閑置現金的企業組織和個人為了追求資金收益愿意放貸,從而形成了民間借貸的供需關系,融資渠道轉移到了非正規金融市場,出現了活躍的民間借貸市場。究其原因。民間融資興起的主要原因是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不健全。民間融資的融資成本較高,加劇了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同時民間借貸容易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經濟犯罪案件交織在一起,破壞社會秩序和金融秩序。
(五)中小企業在資本市場無立足之地
我國中小企業板上市對會計年度凈利潤、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營業收入等財務指標有嚴格的限制條件。雖然發行債券能產生財務杠桿作用、資金成本低且不影響控制權,但企業債券的發行也實行嚴格的核準制,我國絕大多數中小企業各方面指標不符合進入公開證券市場的條件。由于目前資本市場對中小企業貸款存在規模和實力的歧視,導致中小企業在資金有需求時產生推遲更新生產能力、使用長期借款彌補短期資金緊缺等行為,這在無形中增加了中小企業整體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當長期借款臨近還款期限時,不良貸款量會增大,導致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更差,不利于其長期發展。
(六)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高
從理論上說,只要拋出足夠吸引力的投資收益,就有可能產生愿意冒風險的資金供給者,但問題是如果融資成本高于企業的實際投資收益率,則是不值得鼓勵的經濟行為。中小企業能夠承擔什么樣的融資成本是需要理性分析的,資源配置是應受成本約束的。
二、應對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措施
(一)提高中小企業內源融資能力
中小企業應規范自身經營行為,杜絕經營上的短視行為,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信用程度,加強與資本市場的聯系與合作,力求金融服務和信貸支持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二)規范有序地發展民間借貸體系
民間借貸的重要作用在于能夠打破長期以來形成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市場的壟斷格局,并且促進形成、發展多層次信貸市場。有助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和民間資本投資難的問題。由于缺乏統一的標準和利率,管理水平和規避風險的能力不足,民間借貸常常會產生經濟糾紛。某種程度上,金融活動是否最大限度地避免資金運作失敗的風險并采取了有效合理的措施努力保護社會投資者的利益成為民間融資是否合法化的判斷標準之一,所以,保證資金有效用于中小型企業的生產經營中是民間借貸得以合法化的前提。民間融資在現今的金融體系下已成為中小企業必不可少的融資渠道,引導民間融資向正規道路上發展是健全我國的融資體系的重要措施。
(三)完善銀企征信體系
與對大企業的貸款相比,銀行在放貸之前,需要花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對中小企業的資信情況和還款能力進行調查和評估,從而承擔了更高的借款成本,基于風險控制目的,最終銀行的貸款門檻和交易成本越來越高。我國從2006年開始建立企業征信體系建設,目前尚不完備。在相當一部分中小企業制度和資金管理不規范的現狀下,準確反映銀行信用狀況的征信系統的價值也就愈加凸顯。政府在建立征信系統中應起到主導作用。
(四)推進利率市場化
利率管制導致利率遠離市場均衡水平,一方面降低了資金量而另一方面存在超額的資金需求。實施利率市場化可能會加強實力雄厚的大企業的貸款利率議價能力,導致資金出借方向大企業提供的貸款利率降低,而中小企業由于議價能力較低,得到的貸款利率將會被提高,從而使追求高收益的資金更愿意流向中小企業。
二、不同類別擔保機構的作用比較
(一)模型假設1、基本假設假設在一個不完全信息的經濟中,存在銀行、企業和擔保機構三方參與者。其中,銀行為風險厭惡;企業和擔保機構均為風險中性,其收益值即為其效用值。2、銀行經濟中只有一家銀行,其效用函數設定為二次型:2uxxx/2。其中,x為其收益值。銀行提供給企業的貸款利率為r,貸款額度為D。銀行無法觀測到企業的風險類型,只能通過制定固定的貸款利率使得自身期望效用最大化。3、企業經濟中有多種不同類型的企業,每個企業均可投資于一個風險項目,成功時可獲得回報R,失敗時為0;同時,企業也可以投資一個無風險項目,獲得的收益為b(即為投資風險項目的機會成本)。假定企業先期沒有足夠的項目投資資金,需向銀行貸款,但其可自由選擇是否進入信貸市場。企業所投資風險項目的成功概率為,服從上的均勻分布,即。借鑒施蒂格利茨和韋斯(Stiglitz和Weiss,1981)的假設,假定所有企業風險投資項目具有相同的期望收益I,則IR10R,即“高風險高收益”:項目成功的收益R越高,成功的概率越低,企業的風險類型越高。為簡化分析,假設企業只有在項目成功時才能支付銀行的本息和擔保費用,而項目失敗時只損失反擔保物。①4、擔保機構擔保機構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當企業項目失敗無法還貸時,擔保機構承擔的風險分擔比例為,即此時擔保機構需要支付給銀行。①此外,擔保機構要求企業提供一定的反擔保比例,并支付擔保費率0,1,即企業提供給擔保機構的反擔保物為D,擔保費用為D。這里主要考慮兩類擔保機構:政策性擔保機構和商業性擔保機構。(1)政策性擔保機構政策性擔保機構是由政府扶持的、旨在幫助企業融資的中介機構。政策性擔保機構的目標為最大化企業的貸款規模,其不以盈利為目的,表現為微利運營。(2)商業性擔保機構商業性擔保機構以盈利為目的,目標為最大化自身的期望利潤。為了簡化分析,不考慮擔保機構制定因企業類型而異的擔保費率,即假定擔保機構提供給所有企業統一的擔保費率iiG,C,但這兩類擔保機構各自收取不同的擔保費率,即GC。進一步需要說明的是,本文并未考慮銀行的抵押機制,這是因為實踐操作中擔保機構對抵押物(反擔保物)的認可程度(如抵押物品種、折扣比例等)遠高于銀行。相對銀行僅接受土地、房產或某些設備等而言,擔保機構對抵押物(反擔保物)的品種范圍要求則更為寬松。如某些銀行不認可的股權、礦權等,擔保機構經調查研究后均可接受。下面分別考慮無擔保機構、引入政策性擔保機構以及商業性擔保機構對企業信貸活動的影響。
(二)無擔保機構情形下的信貸市場分析類型為的企業期望利潤函數為假設滿。由上式可得,由于市場存在不對稱信息,銀行無法觀測到企業的風險類型,因而只能制定統一的貸款利率r,導致部分低風險類型的企業退出市場,此時信貸市場出現逆向選擇。且/r0,若銀行出于收益最大化的目的提高貸款利率,這會導致申請貸款企業的最低風險水平上升。部分申請貸款的低風險企業選擇退出信貸市場,而高風險企業則繼續留在信貸市場(即企業投資項目的風險水平普遍較高),進一步加劇了信貸市場的逆向選擇問題。由Bur的表達式可得,若銀行提高貸款利率:一方面,貸款給單個企業的期望效用呈先增后減的倒“U”型;另一方面,進入信貸市場的企業類型有所減少,進而使得銀行的總效用下降。因此,貸款利率r對于銀行期望效用的影響不確定。由于Bur對r求導后無法得到關于最優貸款利率的顯示解,下面我們將對模型中涉及的參數在合理范圍內賦值,使用數值模擬方法進行分析。從數值模擬標準化方法出發,并結合實地調研,將貸款額度D標準化為1,企業的期望收益1.1iiIR,企業投資于無風險項目的收益b0.05,擔保機構的風險分擔比例為,反擔保比例為0.7,①所有參數的取值如下表1所示。將具體參數賦值代入后,應用Matlab軟件,可得到銀行的期望效用Bur關于貸款利率r的數值模擬圖,如下圖1所示:由上圖1在無擔保機構且不考慮抵押機制時,銀行的期望效用Bu與貸款利率r呈現出先增后減的倒“U”型關系。即當貸款利率較低時,隨著銀行貸款利率的提高,銀行的期望效用會先增加,但隨著貸款利率繼續提高,進入信貸市場的企業類型開始大幅減少,在貸款利率達到一定水平后,銀行的總體期望效用會逐漸下降。進一步可求得此時最優貸款利率的數值解為r0.70,因此進入信貸市場的企業風險類型的臨界值為,即進入信貸市場的企業風險類型。因此,由于銀行無法觀測到企業的真實風險類型,從風險規避及收益最大化出發,銀行一般會制定較高的貸款利率,導致只有風險類型偏高的部分企業才能進入信貸市場并獲得銀行貸款。
(三)引入擔保機構后的信貸市場分析本部分分別討論引入政策性擔保機構和商業性擔保機構后對企業信貸的影響。兩類擔保機構的主要差異在于:經營目標不同,且收取的擔保費率也不同。結合擔保機構不同的擔保費率水平,銀行通過選擇貸款利率r以最大化期望效用。下面分別分析引入政策性擔保機構和商業性擔保機構后的最優貸款利率及進入信貸市場的企業類型。1、政策性擔保機構由于政策性擔保機構不以盈利為目的,奉行微利運營,其目標為最大化貸款企業的規模,因此政策性擔保機構的最優化問題為由上式可得,政策性擔保機構的擔保費率隨銀行貸款利率的增加而增加,與風險分擔比例呈正比,與反擔保比例呈反比。進一步將*G的表達式代入(4)式中,可得到銀行期望效用關于貸款利率r的表達式,由于無法得到顯示解,仍然通過數值模擬的方法進行分析。根據表1所取參數值,銀行的期望效用與貸款利率之間的關系如下圖2:2、商業性擔保機構商業性擔保機構的目標是追求自身利潤最大化。由(3)式可知,擔保機構期望利潤隨擔保費率單調遞增,因此商業性擔保機構會選擇最高的擔保費率,即*1C,再結合表1所取參數值對引入商業性擔保機構后的情況進行數值分析。當引入商業性擔保機構時,銀行期望效用與貸款利率之間的關系如下圖3:如上圖3所示,在引入商業性擔保機構后,銀行的期望效用Bu與貸款利率r同樣呈現出先升后降的倒“U”型關系,此時最優貸款利率的數值解為r0.358,進入信貸市場的企業類型臨界值為,即進入信貸市場的企業風險類型為0,0.21。與無擔保機構時的情況相比,由于商業性擔保機構收取的擔保費率高,導致企業信貸成本增幅較大,進入信貸市場的企業類型反而有所減少。因此,引入不同類型的擔保機構會對企業貸款起到不同的作用。由于政策性擔保機構微利運營,引入政策性擔保機構后可以使企業承擔較低的擔保費率和貸款利率,從而使全部類型的企業均可進入信貸市場;而引入商業性擔保機構后,由于擔保機構以盈利為目的,導致企業承擔的擔保費率過高,從而抑制了企業進入信貸市場,由此可得到如下命題2。命題2:引入政策性擔保機構可增加進入信貸市場的企業規模,而商業性擔保機構由于收取過高的擔保費率,導致進入信貸市場的企業規模減少。因此,政策性擔保機構可有效緩解信貸市場中的逆向選擇問題,而商業性擔保機構則會進一步加劇逆向選擇問題。政策性擔保機構的引入分擔了銀行所承擔的企業違約風險,這使得銀行更加注重進入信貸市場的企業數量,而不僅僅關注單個企業的收益函數,銀行開始追求“規模效應”,相應收取較低的貸款利率,從而大大增加了進入信貸市場的企業數量,有效緩解了信貸市場中的逆向選擇問題。而商業性擔保機構的引入雖然也會降低銀行的貸款利率,但由于擔保費率過高,導致企業信貸成本不降反增,進一步加劇信貸市場中的逆向選擇問題。
三、政策性擔保機構的作用分析
上面從理論上證明了政策性擔保機構可以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下面將針對政策性擔保機構做進一步深入研究。借鑒貝森科和薩科(Besanko和Thakor,1987),本文在類似的逆向選擇框架下研究擔保機制對于信貸配給的影響。不同的是,我們引入了政策性擔保機構這一第三方參與主體,同時在模型中增加了一個博弈階段:首先由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合同,而后再由銀行制定貸款合同。在不改變經濟中信息結構的框架下,研究存在信息不對稱時有無擔保機構對企業信貸行為的影響,是一個包含銀行、企業與擔保機構三方的逆向選擇問題。為了著重刻畫市場中的信貸合同和擔保合同如何隨企業風險類型的不同而變化,本文將模型簡化為只包含兩種風險類型企業的情況,以便更好地分析存在不對稱信息時引入政策性擔保機構對企業信貸行為的影響。考慮一個包含銀行、企業、政策性擔保機構的不完全信息經濟,三方均為風險中性。這里假設銀行為風險中性主要是基于如下兩點原因:第一,由于經濟中只存在兩種類型企業,故不必考慮企業是否自由進出信貸市場,這種情況下風險厭惡與風險中性的假設并不影響模型的主要結論;第二,在貝森科和薩科(Besanko和Thakor,1987)的框架下,銀行風險中性的假設可以得到更為直觀簡便的顯示解。因此,本文參考貝森科和薩科(Besanko和Thakor,1987),假設所有參與方均為風險中性,收益值即為其效用值。企業可以投資于一個有風險的項目,成功時可獲得回報R,失敗時為0(假設企業向銀行貸款時不提供抵押品,且項目失敗時無其它損失),項目成功的概率為。有高風險和低風險兩種類型企業,項目成功的概率分別為1和2,且1201。企業也可以投資于一個無風險的項目,獲得的收益為b(即投資風險項目的機會成本)。企業由于資本金不足,需向銀行借貸。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存在,銀行無法觀測到企業的風險類型,但知道經濟中高風險和低風險企業的比例分別為。銀行貸款給這兩類企業的概率分別為1和2,貸款利率分別為1r和2r,銀行的存款利率為br,銀行給企業的貸款額為D。政策性擔保機構是由政府扶持的、旨在幫助企業融資的機構,故不以營利為目的,在模型中假設其利潤為0。①擔保機構要求企業提供一定的反擔保物(反擔保比例為)并支付擔保費率。由于為企業提供擔保前需深入企業進行調研,這里假設政策性擔保機構能夠觀測到企業的類型,其為兩種類型企業提供差異化的擔保費率,分別為12,。當項目失敗無法還貸時,擔保機構的風險分擔比例為,即此時擔保機構會支付給銀行D。②本部分將分別在信貸市場為壟斷和完全競爭兩種市場結構下,討論存在信息不對稱情形下的企業信貸問題。首先,在信貸市場壟斷的情形下,分析經濟中無擔保機構和引入政策性擔保機構后對企業貸款及社會福利的影響;其次,在信貸市場完全競爭的情形下,研究有無政策性擔保機構對企業貸款和社會福利的影響;最后,附加討論一些其它問題,如引入政府稅收政策對模型的影響、引入再擔保機制對企業信貸行為的影響。
(一)壟斷的信貸市場本節討論信貸市場中銀行處于壟斷地位的情形,即經濟中只有一家銀行,通過制定貸款合同以最大化自身利潤。1、無擔保機構在無擔保機構時,銀行貸款給企業的期望利潤B為2、有擔保機構在引入政策性擔保機構后,當企業投資項目失敗無法償還貸款時,政策性擔保機構和銀行會各自承擔一部分風險。假設擔保機構要求企業提供一定的反擔保比例,即企業提供給擔保機構D的反擔保物。當企業無法還貸時,企業的反擔保物歸擔保機構所有。由于政策性擔保機構能夠觀測到企業的真實風險類型,故可提供不同的擔保合同。此時博弈分為兩個時期:第一期,政策性擔保機構觀測到企業的類型并為兩類企業提供不同的擔保合同,這里首先討論內生選擇擔保費率,,而外生給定風險分擔比例及反擔保比例的情形。由于政策性擔保機構的目標是最大化企業的利潤以扶持企業發展,故而奉行微利運營;第二期,企業進入信貸市場,此時銀行仍無法觀測到企業類型,銀行選擇提供給企業不同的貸款合同以最大化利潤。此外,假設項目成功時企業需支付銀行貸款本息和擔保機構的擔保費,若項目失敗則只損失反擔保物。運用逆向歸納法求解,首先考慮博弈的第二階段,即銀行和企業間的信貸合同。在得到最優的貸款概率和貸款利率后,對擔保機構的最優化問題進行求解,得到最優擔保費率。進一步通過比較引理1和引理2,分析在無擔保機構與有擔保機構時對企業融資的影響,可得到如下命題3。命題3:在壟斷的信貸環境中引入政策性擔保機構后,銀行對高風險企業授信要求進一步提高。但當高風險企業得到貸款時,高低風險兩類企業的貸款利率均下降,且高風險企業的利潤不變,而低風險企業的利潤增加,銀行利潤減少,經濟總體福利保持不變。①在壟斷的信貸市場中,擔保機構的引入提高了高風險企業得到貸款的準入門檻,而高風險企業一旦可以獲得貸款,則貸款利率會有所下降。進一步地,擔保機構的存在降低了銀行的利潤,并等額提高了低風險企業的利潤,總體社會福利不變。
(二)完全競爭的信貸市場這一部分討論信貸市場中銀行完全競爭的情形。此時市場中存在多家銀行,每家銀行同時宣布各自的貸款合同,由企業來選擇銀行進行貸款,這里假設每個企業只能選擇其中一家銀行來貸款。由于銀行間是完全競爭的,因此各銀行的利潤為0,在這種情形下,企業更有議價能力。根據羅思柴爾德和施蒂格利茨(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及威爾遜(Wilson,1977),不完全信息下逆向選擇的結果不可能只存在一種合同。因此,在完全競爭的框架下,銀行仍會提供兩種不同的信貸合同。下面分別對無擔保機構與引入擔保機構后對企業融資的影響進行討論。
1、無擔保機構在無擔保機構且完全競爭的信貸市場中,企業通過選擇信貸合同使得期望利潤最大化,同時滿足銀行利潤為0。由于均衡時經濟中存在兩種不同的信貸合同,故還應滿足企業各自的激勵相容約束。此時,企業的最優化問題為。2、有擔保機構引入擔保機構后,與壟斷有擔保機構時的討論相似,此時的博弈同樣分為兩個時期:第一期,擔保機構觀測到企業類型并為兩類企業制定不同的擔保費率;第二期,企業進入完全競爭的信貸市場,選擇不同的貸款合同來最大化自身利潤。這里同樣假設企業項目成功時才可支付銀行貸款的本息和擔保機構的擔保費,項目失敗則無法支付。由引理6可得**1ˆ小于**2ˆ,即擔保機構會選擇給低風險企業制定更高的擔保費率。這主要是由于此時高風險企業的貸款利率更高,為最大化兩類企業的總利潤,擔保機構會對低風險企業征收更高的擔保費率,以此平衡兩類企業的利潤,使二者利潤和最大。同樣地,對于低風險企業,項目成功概率2越高,擔保費率越低;擔保機構的風險分擔比例越高、反擔保比例越低,則擔保費率越高。進一步通過比較引理4和引理5,在完全競爭的信貸市場中,比較無擔保機構與有擔保機構對企業融資的影響,可得到如下命題4。命題4:在完全競爭的信貸環境中引入政策性擔保機構后,兩類企業的貸款利率均下降;高風險企業得到貸款的概率不變,低風險企業得到貸款的概率提高;低風險企業利潤增加,高風險企業利潤不變,政策性擔保機構的存在有助于低風險企業獲得信貸支持。通過比較命題3和命題4可知,隨著信貸市場結構的完善,高風險企業可以確定性地得到銀行貸款,并且擔保機構對企業制定的擔保費率也有所改變,擔保機構會轉而向低風險企業征收一定的擔保費,此時擔保機構的作用更加突出:在完全競爭的信貸市場中,引入擔保機構后有效提高了低風險企業的貸款概率,并使得社會總體福利增加。這是由于在信貸市場中,如果銀行處于壟斷地位勢必會掠取企業的剩余,而擔保機構通過承擔一部分的風險分擔比例,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貸款環境,將一部分銀行利潤轉移給企業;如果銀行間完全競爭,則企業更有議價權,此時銀行不再有正的利潤,引入擔保機構可以更加有效地促進貸款和擔保合同的設計,從而使得社會總體福利增加。
(三)附加分析本部分討論兩個附加問題:一是政府的稅收政策,即由政府向銀行和企業征稅,之后再將稅收轉移給擔保機構進行財政補貼,在此種模式下討論對模型結果的影響;二是討論引入再擔保機制對企業信貸行為的影響。1、稅收首先,我們分析政府稅收政策對信貸市場的影響。以壟斷的信貸市場情形為例,①研究引入政策性擔保機構后對企業信貸的影響。假定政府對銀行和企業所得的利潤部分征稅,所得稅稅率均為,類似于壟斷有擔保時的討論,此時銀行的最優化問題為。因此,引入稅收措施補貼擔保機構雖然有助于放松擔保機構的預算約束,使擔保費率下降,但由于對企業征稅會直接導致其利潤減少,稅收扭曲了利潤在銀行和企業間的分配。直觀上來說,政府不應該為了給政策性擔保機構補貼而對中小企業征稅,雖然對政策性擔保機構進行補貼有利于降低擔保費率,但稅收的存在最終會使得中小企業的收益下降。2、再擔保下面將進一步對政策性擔保體系進行補充和完善,分析再擔保結構的引入對經濟中信貸及擔保活動的影響。所謂再擔保,是指當擔保人不能獨立承擔擔保責任時,再擔保人將按合同約定比例向債權人繼續剩余的清償,以保障債權的實現。在本文中,再擔保機制具體表現為引入一個政策性再擔保機構,為政策性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當企業項目失敗需要擔保機構代償時,再擔保機構會承擔一部分的再擔保風險分擔比例,同時擔保機構也需要向再擔保機構支付一定的再擔保費用。假設再擔保費率按擔保費率的一定比例收取,即再擔保費率為。需要說明的是,再擔保機構根據零利潤條件內生選擇再擔保風險分擔比例。由于引入再擔保機制只會對擔保機構的行為產生影響,因此信貸市場完全競爭下的結果與壟斷情形相似。下面以壟斷的信貸市場為例,分析引入再擔保機制對信貸及擔保活動的影響。引入再擔保機制后,擔保機構的收入包括企業支付的擔保費用、企業的反擔保物、項目失敗后再擔保機構承擔的風險分擔部分;支出為再擔保費用和企業項目失敗后的風險分擔部分。因此,擔保機構的期望利潤函數為。命題5表明政策性再擔保機構并不會改變經濟中的信貸及擔保行為。這是由于再擔保機構的設立相當于將原來的擔保機構拆分為兩個子擔保機構,擔保風險比例在兩個擔保機構中進行分攤,但由于最終的擔保費率不變,故對企業和銀行的信貸合同也無影響。因此,若再擔保機構為政策性,則引入后并不會對經濟中的信貸行為產生影響。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原因;對策
簡述創新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
一)巾小企業自身的原因。
(1) 中小企業仞創時期,由于投資規模較小、產量有限,還款的誠信小足,貸款風險犬。
(2) 信息不對稱.道德風險高
(3) 競爭能力差,信用等級低。
(4) 從企業本身來看融資觀念不夠創新創新型中小企業在技術上不斷創新
二)社會金融環境因素
(1)直接融資門檻高.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尚未形成
(2)中小企業貸款在商業銀行新增貸款中的比重嚴霞不足
(3)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
(4)金融機構限制件條款制約了中小企妲融資
(5)缺乏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和政策
(6)安全性高的氽業.在資金和政策方面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不足
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現狀的對策
一)從中小企業自身的角度看,應該不斷完善中小企業制度,健全
治理結構
二)政府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支持
三)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
(四)創新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制度。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發展迅速。截止到2009年10月底,我國中小企業數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8%,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58%,生產的商品占社會銷售額的59%,上繳稅收占50.2%。中小企業已經成為保證我國經濟發展、市場繁榮和實現就業的重要基礎,并繼續以其靈活的運行機制和市場應變能力金融論文,成為推動我國經濟體制變革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國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還面臨著許多問題,其中突出的是融資問題。融資困難造成我國中小企業資金缺乏,嚴重制約著中小企業的創業和持續發展,進而影響我國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深入了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并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已經成為當務之急。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企業自身信用缺失、企業整體信譽不佳;二是融資方式比較單一,缺乏直接的市場融資渠道,據統計,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總量中主要依靠商業銀行貸款和民間借貸的融資方式占到了50%以上;三是借貸期限較短且數目普遍不大,主要是用來解決臨時性的流動資金,很少用于項目的開發和擴大再生產等方面;另外現在整個社會包括許多商業銀行信貸觀念還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對中小企業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足夠的重視,普遍認為將資金投向中小企業風險高、成本高、工作量大且收效不大。
目前金融論文,我國盡管有了一些對中小企業金融扶持的政策和措施的出臺,但并沒有從根本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從現階段來看,我國中小企業要獲得自身發展所急需的資金,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中小企業自身層面
1.要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關鍵還在于中小企業本身
首先,中小企業要想方設法擴大人力資本以克服中小企業實物資產和金融資產的不足。人力資本的豐富,一方面,可以提高其他資產的利用率;另一方面,能夠保持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的動力,與此同時,又對減少企業的經營風險,增加融資的知識﹑信息以及提高企業成長的期望都起到了決定性的促進作用。其次,中小企業要想取得銀行的支持,一方面固然必須解決好自身的發展問題,開發適銷對路的產品金融論文,加強經營管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還款能力;另一方面還必須牢固樹立借債必還的思想,增強自身的信用觀念,建立完整的信用體系。誠信乃立業之本,信則立,不信則廢。實踐證明,凡是信用好的中小企業,在申請銀行貸款過程中同樣能夠享受國有和集體企業一樣的待遇。為此,每一個中小企業要像經營自己的產品一樣維護和提高自身信譽。在生產經營和向銀行貸款過程中要做到“講規則,講信譽,講效益”,切實杜絕各種惡意逃廢銀行債務和惡意欠息的行為。
2.努力拓展融資渠道,開辟融資新方式
中小企業在充分利用傳統渠道﹑方式的同時,要努力拓展融資視野,開辟新的融資渠道和方式。在融資渠道方面金融論文,企業既要依靠銀行資金,而且還要利用好非銀行資金,甚至大膽采用采取成本相對較高的私募基金和個人閑散資金。在融資方式方面,企業也要大膽開辟新途徑,比如可以采用典當和商品融資新方式。其中所謂典當就是將企業暫時不用的物品到有資金的銀行機構﹑非銀行機構﹑團體和個人進行質押,到期贖回的方式;所謂商品貿易融資就是給基礎商品的貿易提供金融服務,通過這種服務向商品生產企業或者消費者融通資金的新型融資方式。
(二)金融機制層面
1.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消除金融抑制
金融機構(主要是銀行)要進一步將已出臺的支持中小企業的一系列優惠扶持政策落到實處,另外還要加快金融創新。第一,激勵商業銀行向優質中小企業發放信貸款。在考察和發放貸款時,不分企業性質和規模,只要企業有充足的償債能力就大膽支持,確保大型企業和中小型企業發展中“兩個輪子一起轉”;第二,適當降低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如不能則應從利率補貼入手金融論文,政府有責任為此墊付改革成本,給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以支持;第三,擴大基層商業銀行的流動資金貸款權限,固定資產的貸款權限因為風險較大可以適當的向上級集中,而流動資金貸款風險相對較小,要下降;第四,完善和健全商業銀行激勵和約束機制,建立貸款營銷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基層銀行貸款的積極性;第五,加快發展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同時允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中小企業領域進行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結合的探索;第六,大膽嘗試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形式,及早建立創業板市場體系。建議政府適當開辦中小企業股票小盤交易,允許有條件的中小企業發行地方企業股票,并允許在地方小盤上市交易。
2.盡快建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多層次﹑多渠道的信用擔保制度及機構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獲得信貸支持的主要現實障礙在于中小企業在貸款擔保方面缺乏制度性保障金融論文,而信用擔保制度是提高中小企業融資信譽度的有效方式,也是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貸款擔保機構可以采取多層次﹑多途徑來建立。一方面可以由政府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獨立的永久性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實行市場化公開運作,接受政府監督,不以盈利為目的,對共同體提供再保險業務和資金支持,分散擔保共同體的風險。另一方面可以由中小企業聯合組建互助型的擔保共同體,對銀行貸款提供擔保。這可以是中小企業根據自愿原則,自發組建擔保機構,以自我出資﹑自我服務﹑獨立法人﹑自擔風險為特征,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繳納一定的會費,就可以獲得數倍于入會費的貸款擔保額度。除上述兩方面外,也可以由政府﹑社會中介機構﹑企業和銀行四方共同參與設立非盈利性擔保基金,專門用于為中小企業向銀行借款時提供擔保。
(三)政府層面
1.加強政府的制度支持力度
要加強中小企業經營和融資的法律法規建設金融論文,改善企業融資環境,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首先,國家要出臺有關的法律法規,下大力氣完善資本市場結構,建立多層次的市場體系,推出針對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新市場,從客觀上逐步理順相關機制,適當降低新市場中小企業發行上市的門檻,簡化程序,便捷服務,提高效率,并盡可能減少籌資成本,這是提高政府有關法律法規“法力”力度的基礎;其次,政府要重塑社會信用體系,強化《合同法》、《破產法》等法規的執法力度金融論文,硬化企業還貸機制,嚴格保護并落實中小企業轉制過程中的金融服務,堅決抵制逃廢銀行債務行為,消除企業與銀行之間的信用障礙,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再次,政府在稅收方面要給中小企業(尤其是在創業期)以適當支持,還要加大新《會計法》實施的檢查力度,使企業會計信息的失真得到有效控制,從而保障貸款人的利益,實現社會信用的良好循環。
2.擴大政府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扶持
首先,中國人民銀行應大力發展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以援助中小企業。這些專門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并且貸款利率和貸款期限優惠于其他金融機構。除此之外,還應該鼓勵建立更多的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地方商業銀行,當然前提是資本安全。其次,政府應適時為中小企業提供專項基金貸款。目前金融論文,除開大型企業,我國政府對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就大多局限于少數“特”、“優”企業,但是非“特”、非“優”企業卻畢竟占現實多數,他們才是真正缺乏資金,需大力進行金融扶持的對象。所以,政府必須對中小企業實行“非歧視性貸款政策”。根據國外的經驗,除了銀行貸款外,國家有必要單列資金撥出一定經費,作為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支持,這筆錢并不是說放出去不要回來的了,要是得要回來的,只是由國家來承擔出資風險而已。此外,政府還應鼓勵設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風險投資基金,多渠道﹑多形式擴大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范圍。
總之,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是一個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金融論文,這個工程可以分為三個部分:中小企業自身,金融機制,政府。核心部分在于中小企業自身能力提升,基礎部分則在于金融機制的改進配合相適應和政府積極且恰當的引導和支持,而信用問題始終貫穿于這三個方面,是它們的交集。解決這一課題,不僅僅是資金量上的支持,更要提高企業自身融資能力和信譽度;注重金融體制創新,消除金融抑制;改善政府調控宏觀經濟的職能,加強制度供給和金融扶持,培育良好的社會信用體系,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方面的基礎性作用。這些都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現實選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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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結構是指企業各種資金的來源及構成,其實質是自有資金與借入資金的比例。企業的融資結構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如企業的規模、公司治理狀況、資金需求量的大小及外部融資環境等等。合理的融資結構能有效地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增強企業的融資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發展迅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融資難已成為制約其進一步發展的瓶頸。本文通過研究中小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資金需求,分析其融資結構特點,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提供依據。
一、企業金融成長周期理論與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結構研究回顧
20世紀70年代,Weston&Brigham根據企業不同成長階段融資來源的變化提出了企業金融成長周期理論,該理論把企業的資本結構、銷售額和利潤等作為影響企業融資結構的主要因素,將企業金融生命周期劃分為三個階段,即初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后來,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Weston&Brigham對該理論進行了擴展,把企業的金融生命周期分為六個階段:創立期,成長階段Ⅰ、成長階段Ⅱ、成長階段Ⅲ,成熟期和衰退期。該理論提出在企業各個階段的融資來源為:(1)在創立期,融資來源主要是創業者的自有資金,資本化程度較低;(2)在成長階段Ⅰ,融資來源主要是自有資金、留存利潤、商業信貸、銀行短期貸款及透支、租賃,但存在存貨過多、流動性風險問題;(3)在成長階段Ⅱ,除了有成長階段Ⅰ的融資來源外,還有來自金融機構的長期融資,但存在一定的金融缺口;(4)在成長階段Ⅲ,除了有成長階段Ⅱ的融資來源外,還在證券市場上融資,但存在控制權分散問題;(4)在成熟期,則包括了以上的全部融資來源,但投資回報趨于平衡;(5)在衰退期,則是金融資源撤出,企業進行并購、股票回購及清盤等,投資回報開始下降。其后,美國經濟學家Berger&Udell對Weston&Brigham的企業金融成長周期理論進行了修訂,把信息約束、企業規模和資金需要量等作為影響企業融資結構的基本因素來構建企業的融資模型,從而得出了企業融資結構的一般變化規律,即在企業成長的不同階段,隨著信息約束、企業規模和資金需要量等約束條件的變化,企業的融資結構也隨之發生變化,處于早期成長階段的企業,其外源融資的約束緊,融資渠道窄,企業主要依賴內源融資;而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可抵押資產的增加,資信程度的提高,企業的融資渠道不斷擴大,獲得的外源融資尤其是股權融資逐步上升。Berger等使用美國全國中小企業金融調查和美國聯邦獨立企業調查的數據,對美國中小企業的融資結構進行檢驗證實了該理論。
企業金融成長周期理論為解釋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中小企業融資結構特點提供了思路,但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結構是否符合該理論,目前國內有關學者多用實證分析的方法進行研究。據國際金融公司(IFC,1999)在中國北京、成都、順德、溫州等地開展的一項針對民營企業的調查表明,我國民營企業不論處在哪個發展階段,其融資來源都嚴重依賴于內部融資[①]。而在《中小企業發展問題研究》聯合課題組的《2005年中國成長型中小企業發展報告》也顯示,目前中小企業首選的籌資方式中,利用企業積累的自有資金占比48.41%、通過銀行貸款來擴大生產規模占比38.89%,其它形式籌資占比不足13%,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進行融資僅占2.38%。這說了明我國中小企業多把內源融資作為首選的融資方式,而銀行貸款、發行股票或債券等外源性融資運用得極少。同時,張捷(2002)通過運用暨南大學“中小企業發展與支持系統”課題組的相關數據,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結構進行檢驗后認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結構的變化趨勢基本符合企業金融成長周期理論。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結構特點及后果分析
綜合以上研究成果,筆者認為,分析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結構關鍵在于明確目前企業所處的成長周期。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的數量發展很快,據統計,截至2004年底,我國共有中小型工業企業27.33萬家,但是,成長型企業僅占全部中小企業的比重只有6.2%,而在2006年底,中小板上市公司數僅為111家,總市值為2015.3億元,全年成交3071.55億元,僅分別占兩市總市值的2.23%和總成交的3.43%。同時,目前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主要體現在難以獲得金融機構的中長期融資。基于以上特征,筆者認為,目前我國大部分中小企業都處于創立期與成長期,其融資結構的特點表現為:一是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渠道單一,主要以內部融資為主,絕大部分是業主投資及企業的留存收益,外部融資所占的比重很小;二是中小企業在取得外部融資時,過分依賴債務融資,尤其是銀行貸款。據中國人民銀行2003年8月的調查數據顯示,我國中小企業外部融資98.7%來自銀行貸款。以上兩點顯示了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在融資活動中,無奈地選擇內源融資,過度地運用債務融資,特別是在發生小額短期資金缺口時尤其依賴銀行貸款、商業信用等方式來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這些特點一方面體現了中小企業的經營靈活性及與之相適應的融資靈活性,另一方面也體現了金融抑制對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影響,如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實行“所有制歧視”和“規模歧視”而造成的惜貸,資本市場高門檻的準入制度也使得中小企業只能更多地運用內源融資方式。
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中小企業都是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支柱。亞太經合組織21個國家和地區的中小企業戶數占各自企業總量的97%-99.7%,就業占55%-78%,GDP比重占50%以上,出口總量占40%-60%。德國把中小企業稱為國家的“重要經濟支柱”,日本則認為“沒有中小企業的發展就沒有日本的繁榮”,美國政府更把中小企業稱作是“美國經濟的脊梁”。從我國情況看,目前在工商注冊登記的中小企業已經超過1000萬家,占全國注冊企業總數的99%,其工業總產值、銷售收入、實現利稅、出口總額已分別占全國的60%、57%、40%和60%左右;流通領域中小企業占全國零售網點的90%以上,中小企業還提供了大約75%的城鎮就業機會。
再深入看,中小企業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激活市場競爭、增進效率,促進經濟增長。在新古典經濟學中,完全競爭市場是最有效率的市場形態,而完全競爭的條件之一是市場存在眾多的企業。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參與市場競爭,能提高市場效率,促進經濟增長。從我國情況看,正是中小企業的長足發展才保證了國民經濟整體素質的不斷提高,1979-2002年,我國國民經濟保持了9.5%的增長速度,而以中小企業為主的非國有經濟增長速度達到30%以上。
二是創造就業機會,緩解經濟周期沖擊。在市場經濟中,中小企業在創造就業機會方面的作用越來越重要。隨著工業化的發展,大企業趨向于以資本代替勞動,而中小企業成為新增勞動力的主要吸納者。據我國勞動部2002年底對全國66個城市勞動力就業狀況調查顯示,目前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中65.2%在個體、私營企業中實現了再就業。此外,中小企業還以其特有的靈活性,在經濟周期沖擊中發揮了重要的穩定作用。英國的研究表明,1989-1991年經濟衰退時,小企業創造了35萬個就業機會,而大企業提供的就業機會則減少了68.2萬個。
三是增加農民收入,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農民收入增長緩慢一直是困擾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一個突出問題。農民收入上不去,農村市場就難以啟動,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就受到制約。而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鄉鎮企業是農民增加收入的主渠道,提供給農民的工資收入由1996年的4380億元增加到2002年的8200億元,年均增長9%,農民從鄉鎮企業中獲得的工資收入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比重由1996年的29.86%上升到2002年的34.4%,其中2002年從鄉鎮企業增加的收入約占凈增部分的50%。鄉鎮企業的發展也為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提供了渠道。截至2002年末,鄉鎮企業從業人員達到1.33億人,占全國農村勞動力的26.8%,大大緩解了人多地少的矛盾。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產生的主要原因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是貨幣政策傳導鏈中的重要一環,與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目標息息相關。近年來,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人民銀行采取了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并收到了一定成效。截至2003年6月末,中小企業貸款余額6.1萬億元,占全部企業貸款余額的51.7%,同比提高了0.7個百分點。中小企業新增貸款6558億元,占全部企業新增貸款的56.8%,比同期大型企業新增貸款占比高出28.2個百分點。盡管采取了這些措施,目前中小企業仍反映銀行貸款難,原因何在?應該說,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并不是現在才有的問題,也不是我國獨有的問題。按現代金融理論的解釋,中小企業融資的最大特點是“信息不對稱”,由此帶來信貸市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商業銀行為降低“道德風險”,必須加大審查監督的力度,而中小企業貸款“小、急、頻”的特點使商業銀行的審查監督成本和潛在收益不對稱,降低了它們在中小企業貸款方面的積極性。以美國為例,1998年末,能從銀行和信用社取得貸款的中小企業只占全部中小企業的41.33%,許多中小企業由于各種原因難以得到銀行貸款。不過,在發達國家,非正式的權益資本市場、風險投資體系、二板市場的發展,很大程度上彌補了中小企業的融資資本缺口。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除了一般性原因外,還有其特殊的一面,主要是經濟金融體制變遷過程中,市場經濟體制的微觀運行基礎不完善所帶來的制度摩擦。
一是中小企業制度更新滯后,與市場環境轉換不同步。我國中小企業在經過20世紀80、90年代的粗放型快速增長后,仍停留在傳統的企業管理方式上,企業制度更新滯后。我國中小企業主要包括四部分:改革開放初期至以后一個階段形成的集體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目前仍是中小企業的主體,有2000多萬戶;國有企業根據“抓大放小”的方針通過承包、租賃、售賣、重組等方式釋放的一批國有中小企業改制成其它類型企業;《公司法》實施以來各類自然人、法人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資企業,大約50萬戶;歷史遺留下來的一部分國有控股中小企業,大約150萬戶左右。目前,很多私營中小企業仍實行家族式管理的企業治理結構;國有中小企業的治理結構與傳統的大型國有企業沒有什么本質差別;一部分鄉鎮集體企業具有老國企的弊端,一部分演變成家族式企業;而所謂的改制企業有許多還不規范,尤其是有一些企業改制的目的就是逃廢銀行債務,真正具有現代企業特征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資企業占比較低。與此同時,中小企業發展的外部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突出表現為市場變化和國家發展戰略變化。市場出現結構性過剩,多年的賣方市場的格局轉變為買方市場,國家在經濟發展中更加強調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更加重視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資源環境之間的和諧統一。由于制度更新滯后,管理方式不科學,一部分中小企業不適應外部環境變化,經營出現困難,大量產品積壓,利潤水平下降,內部積累大幅度減少,外源補充資金的要求大幅度增加,于是對銀行貸款需求大增。此外,由于許多中小企業財務信息不透明,信用意識淡薄,加大了銀行貸款風險。
二是金融體制改革不深入,銀行經營管理與中小企業發展需要不協調。在金融體制方面,我國銀行業經過多年的改革,基本形成了以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銀行機構共同發展的局面。為解決城市中小企業貸款難,我國20世紀80年代也曾建立了大量城市信用社,1989年底城市信用社數量達到3330多家,但由于信用社本身制度不完善和企業的逃廢債現象嚴重,出現大量不良貸款,1990年、1993年經過兩次整頓,仍沒有明顯起色,1995年開始將地市級信用社組建成城市商業銀行。可見,沒有制度保障和企業信用意識支撐,組建再多的銀行也不能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而只能加大金融體系的風險。同時,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市場化改革還不徹底,與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差距較遠,集中表現為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和經營目標短期化,影響了對市場反映的靈敏度,不能適應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的特點。
在銀行經營管理方面,隨著銀行商業化、市場化程度不斷加深,銀行與企業之間的平等市場交易主體的地位不斷增強,銀行防范風險機制不斷增強,尤其是1998年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后,金融體系的風險問題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視。為降低銀行業的不良資產,商業銀行改變粗放型的貸款管理方式,普遍上收貸款權限,嚴格貸款發放程序和條件,重視對企業財務狀況和信用狀況的考察,并要求提供抵押和擔保。但是,一些銀行在強化內控制度的同時,缺乏開展信貸營銷的技術手段和激勵機制,只是簡單地采取以抵押擔保為主的信貸配給手段,不注重培育有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
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對策
改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加強中小企業信貸支持,應著力采取以下三個方面措施。
應收賬款出售,又稱為保理融資,是指企業把由于賒銷而形成的應收賬款有條件地轉讓給銀行,銀行為企業提供資金,企業從而獲得融資的行為。按有無追索權,可以分為有追索權保理和無追索權保理兩種形式。前者是指當銀行提供應收賬款融通資金后,如果應收賬款債務人到期未付款時,銀行在追索應收賬款付款方之外,還有權向保理融資申請人追索未付款款項;后者是指當應收賬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款時,銀行只能向應收賬款付款方行使追索權。對于生產經營中持有大量應收賬款的企業來說,保理融資使企業有機會獲得基于應收賬款的短期低息資金,支持企業的發展。
2.應收賬款擔保融資
應收賬款的擔保融資是指企業將應收賬款作為擔保,質押給銀行等金融機構以獲取貸款。這種方式通常是與企業的現金流相連接,在企業提供應收賬款擔保取得貸款后,只要企業的現金流進來隨即就將貸款歸還的一種可循環使用的短期貸款。
3.應收賬款證券化融資
應收賬款證券化融資是利用資產證券化融資原理來運作。資產證券化融資是指將某一項目標的資產所產生的獨立的可識別的未來收益(現金流量)作為抵押(金融擔保),據以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發行具有固定收益率的高檔債券來籌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
二、應收賬款融資的優勢分析
對于中小企業而言,應收賬款融資具有很大的優勢,主要表現在:
1.能夠緩解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惜貸”矛盾
應收賬款在企業資產中是屬于變現能力強、風險低的優質資產,其變現能力僅排在貨幣資金和短期投資之后,企業為解決臨時資金緊張,將應收賬款出售給融資機構或以其作質押,銀行等融資機構也樂而為之。再加上應收賬款易變現、易保管,且融資機構可享有追索權,把它作為抵押擔保品,容易被雙方接受,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惜貸”矛盾。
2.利用應收賬款融資,既能獲得資金又能獲得其他金融服務
因為銀行或專業融通公司在有條件地收取企業應收賬款時,不僅能夠為企業提供融通資金,而且通常還提供催收債款、銷售賬管理、信用銷售控制、信用分析以及壞賬擔保等單項或多項金融服務。融資機構為企業提供銷售賬管理、信用評估和信用管理方面的服務,能夠使企業隨時掌握客戶的資信狀況及市場信息,建立客戶關系,完善銷售渠道,提高企業的銷售能力。可以說,這些金融服務加強了企業應收賬款的管理水平,無形中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了動力和支持。
3.應收賬款融資可節約管理成本和融資成本
從管理成本來看,實施這種融資方式后,企業管理跟蹤和催收應收賬款的工作都可轉給融資機構,大大減少了管理成本。從融資成本來看,相對于其他融資方式,應收賬款融資成本較低,以應收賬款出售為例,進行票據貼現時手續通常簡便,花費較低,企業只需與銀行簽訂貼現協議即可。
4.應收賬款融資有助于降低企業經營風險
應收賬款融資有助于降低企業經營風險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可降低企業壞賬風險。應收賬款融資是以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品,融資機構有動力幫助企業管理、催收應收賬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企業壞賬損失;二是可降低企業的財務風險。應收賬款融資屬于表外融資,即不需要在資產負債表上列報負債就能獲得資金,企業的流動比率和現金比率等短期財務指標就會改善,從而達到美化財務報表、提高企業資信等級和舉債能力的效果。
5.應收賬款融資易于操作
且資金使用期限比較寬松。應收賬款融資不同于吸收民間資本融資和租賃融資等方式,受地域和資金的限制,商業銀行或其它專業融通金融機構都可以操作,各地都可采用,也不同于典當融資方式只可以提供短期臨時性的資金周轉,融資壓力較大,某種程度上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發展,應收賬款融資與之比較則在資金使用期限方面比較寬松。
1.間接融資
間接融資的成本和風險相對都比較低,但由于銀行信貸風險意識較強,而該風險常常必須由信貸人員獨自承擔,再加上銀行的基層網點無法通過利率的提高去降低信貸的風險,只能把本來可以借貸出去的資金不斷地上存以獲取無風險收益,致使其信貸業務急劇萎縮,造成創新型中小企業信貸嚴重不足。中小銀行本是國家為中小企業能夠實現信貸融資而做的某種程度上的制度安排,可出于利益的驅動,中小銀行會首先考慮那些沒有辦法通過上市而進行融資的大企業。
2.直接融資
創新型中小企業在其初創期和成長期通常會采用股權融資當中的風險投資作為主要的融資手段和方式,成本較高而條件苛刻,不可能成為其主要的融資渠道。企業債券是另外一種直接融資,其發行的周期和環節既長又復雜,門檻較高,發行時間不可控,讓很多創新型中小企業望而生畏。
(二)從縱向上看
1.融資結構具有明顯的周期性
在初創期,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產品技術和管理戰略還不成熟,具有巨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只能依靠內部融資,包括創業者本身、內部職工、其他股東和親朋好友等,籌得的資金有限得很。在成長期,其產品已經能夠慢慢適應消費者的需求并初步被市場所接受,開始盈利,但企業為了拓展市場甚至開發新的產品和新的服務,以便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得優勢,仍需要巨大的資金支持,此時的企業主要依靠銀行的擔保貸款和股權轉讓來融資。到了成熟期,其創新的產品己經基本上被市場所認可,有了一定的市場占有率,創新成果的技術已經趨于成熟,市場前景十分看好,投資風險已經大大降低,融資渠道已經變得很順暢。此時企業主要依靠資本市場融資,包括創業板上市和主、中小板上市等三種方式。
2.銀行信貸融資緊縮的約束與企業較高的負債率之間存在矛盾
中小企業相對于銀行處于弱勢,常常被迫轉向民間借貸和信托等其他融資方式,進一步提高了創新型中小企業的負債率,與銀行信貸規模趨于緊縮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3.銀行的抵押貸款要求與企業的資產構成之間存在矛盾
銀行和企業之間信息的不對稱使得銀行難以對企業的潛力進行準確的評估和認可,對創新型中小企業有著十分嚴格的貸款要求,通常不貸款。即使貸款,銀行也會對企業的抵押品價值進行折扣,而且貸款的抵押率通常都比較低,更不用說用專利權和注冊商標等無形資產作抵押了。
4.創新型中小企業資金需求與銀行信貸審批的結構性錯位之間的矛盾
創新型中小企業用于創新升級的資金需求量較大,而用于臨時周轉的資金相對較少但時效性較強。與之相反的是,銀行的信貸審批,相對放松短期貸款(一年之內)并相對收緊長期貸款(超過一年),不僅利率較高,管制也很嚴,而且審批周期較長,程序復雜。而經常和創新型中小企業打交道并且對其更加了解的銀行基層網點,卻沒有長期貸款的投放權,資金需求和銀行貸款結構性錯位嚴重,結構性失衡長期存在,在最需要銀行資金支持的時候看不到銀行的影子,在度過資金的難關之后不再需要融資的時候,銀行卻會主動上門提供貸款。
二、創新型中小企業的融資途徑
(一)微觀層面的途徑
1.和銀行保持比較長期的親密合作關系
為了打破創新型中小企業與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保持與銀行之間的長期合作關系,可以有效提高透明度,讓銀行有更多渠道、更加全面客觀地了解和認可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創新成果的真正價值所在,能夠相對準確地判斷企業的未來發展潛力,從而大大降低銀行的借貸風險,甚至會讓銀行自動降低貸款利率或者降低擔保的要求,極大提升了銀行信貸的可得性。創新型中小企業應當逐步增強自身的信用意識,不僅要高度重視還款的按時性,還要不斷加強和合作銀行之間的信息溝通,取信于合作銀行,以便于以后能夠從合作銀行獲得更好的融資。
2.加強大型銀行與中小銀行之間的合作,降低對創新型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
綜合中小銀行“軟信息”方面的優勢與大銀行在承擔風險和綜合服務等方面的優勢,實現戰略性的互補,積極拓寬創新大型商業銀行的經營理念和文化定位,推動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積極性,再有機結合并且發揮中小銀行的信息優勢,實現對創新型中小企業多元化的信貸和融資。
3.創新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和融資模式,開展集群融資
集群融資打破了投資者與企業單對單的傳統模式,通過資金、信息、供應、產品和文化等中小企業間的多種內在的聯系,重新整合、配置各個企業的信用資源,進而使得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和能力更加具備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
(二)宏觀層面的途徑
1.加大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的財政支持力度,完善相關配套政策
政府扶持是為了使創新型中小企業在自身發展的不同階段都能得到與之相匹配的融資政策的支持,使得那些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較高技術含量和較大市場潛力的產品或項目,能夠順利度過初創期和成長期,最終達到成熟期,成功突破融資瓶頸的制約。
2.拓寬創新型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一是為創新型中小企業打造融資的市場和平臺,建立并完善主要針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的股權市場、債券市場和產權市場,規范、推動并促進風險投資的運作模式,甚至鼓勵創新型中小企業在海外上市融資。二是優化創新型中小企業的融資機制,降低上二板的成本,簡化其的上市程序。三是控制好投資風險,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的行業分布、盈利信息、持股結構和比例以及公司的治理等方面做好相關的信息披露工作,以便于投資者能夠更好地評估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未來潛力和真正價值,從而更好地為創新型中小企業融到進一步發展急需的資本。
3.為創新型中小企業創建高效合理的多層次信用擔保體系
首先,制定并完善有關信用擔保的法律法規,加強對主要面向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擔保行業的監管。一方面,明確規定其市場準入與退出制度、扶持以及監管政策、行業自律、業務流程和范圍、風險防范的相關機制和財務內控的相關原則和辦法。另一方面,監管和規范其運行狀況和業務行為,加強管理水平的提高,使其能夠安全有效并且規范地使用擔保資金。其次,加大政策和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支持,改善房、地、車、船、工商等相關管理部門的抵押和質押的相關登記服務,向有關擔保機構逐步開放信貸登記部門(主要針對公共事業)相關信用信息的系統,推動其與銀行的共同合作,以降低投融資的風險,最終實現共贏。再次,應該盡快設立再擔保基金的區域性試點,有效分擔和降低擔保機構的風險。不斷加強對中小企業及其擔保機構的在線申報、備案的動態管理,對信用評級、績效考核和獎勵懲戒加強監管,做到依法及時地披露問題,做好企業、商業和融資信用的制度構建,不斷改善創新型中小企業的信用環境。
4.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評估體系
企業的信用評估體系越是發達,企業越是容易融到資。而我國目前還比較缺乏權威的、專門的大型相關的信用評級機構,而又對某些規模比較小的會計師或者審計師事務所監管還不到位,使得這些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師事務所受到的剛性約束較少,會經常出現不守信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