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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求與供給
經濟學中所說的需求是指消費者在一定的價格水平下和一定的時間內,愿意并且可能購買某商品和勞務的數量;而供給是指廠商(生產商)在某一特定時期內,在一定價格水平上愿意而且能夠出賣某種商品的數量。市場就是一種機制,供給與需求的力量相互作用,從而產生了均衡數量,即市場均衡。在市場經濟中,沒有一個單獨的個人或組織專門負責生產、消費、分配和定價等問題,市場均筏的形成過程,實質上是一個自動調節的過程,當需求和供給變動時,市場均衡應隨之變化,形成新的均衡點,達到新的均衡。
2強制性的監理供給與被動性的市場需求環境
由于我國工程監理從一開始就是作為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所形成的建設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新制度提出來的,也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國范圍內推行的,不僅在各級政府部門中設立了主管建設工程監理的專門機構,而且制定了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明確提出國家推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并明確規定了必須實行工程監理的工程范圍。政府一手調控市場,一手加強監督管理,兩手都要硬已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完善過程中的重要職能和鮮明特色。不管建設單位需不需要監理,只要是在明確規定了必須實行工程監理范圍內的工程就必須監理;不管建設單位有沒有能力進行工程監理,只要符合必須監理的工程也必須委托監理企業進行工程監理。這種強制性的政府干預監理供給環境,造成了建設單位的被動需求。
不可否認,強制監理的實施,對監理工作能夠在全國范圍內迅速展開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多年的實踐經驗也證明強制監理供給環境下的許多不適應:
①監理數量的不適應 強制監理導致地方層層加碼,監理覆蓋面無限擴大,導致監理人員數量難以滿足監理工作的需要;
②監理質量的不到位 由于監理覆蓋面過大,監理力量嚴重不足,造成監理工作不到位;
③強制監理使那些具備工程管理力量的業主被迫選擇監理企業一方面是業主假委托,無限度壓低取費,擾亂建筑市場,另一方面是背景下,加重了監理企業業主和監理兩套班子同時履行對同一工程的監督管理,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
3建立市場需求導向下的工程監理理論
1)監理階段的范圍
我國監理階段的范圍是全過程監理還是僅限于施工階段監理是困擾監理界多年的一個問題。《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只規定了工程監理在施工階段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但都沒有明確指出,工程監理就是局限于施工階段。盡管《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只適用于施工階段,但在前言中明確指出:工程監理的
內容包括了建設項目的全過程。最新使用的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培訓教材《建設工程監理概論》、《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投資控制》都囊括了全過程監理的所有內容,即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招標階段、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并強調了全過程監理的重要性。
目前建筑業所面臨的難題是設計階段的投資控制。雖然全國大多數省、直轄市和自治區有審圖公司對設計圖紙的質量進行把關,但只是事后控制,而不是對設計階段的全過程監控。有的設計圖沒有進行嚴密的校對與審核,在施工階段變更頻繁,嚴重地影響了施工階段進度控制。加之,大多數業主不懂專業技術,即使業主的工程造價人員也不精通有關設計的專業理論,不可能對設計人員的結構設計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議。如果說施工階段監理是監理工作的重點,設計階段監理則是監理工作的核心和難點,應在施工階段監理取得成績和經驗的基礎上,逐漸推進設計階段的監理工作,為我國的工程監理逐漸向全過程延伸創造條件,而不是鼓勵建筑企業向項目管理公司轉化。
2)工程監理的服務性
在國際上,建設項目管理按服務對象不同分為建設單位服務的項目管理和為承建單位服務的項目管理。而我國的建設工作監理制規定,工程監理企業只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即只為建設單位服務,不能接受承建單位的委托為其提供管理服務。
作為只為建設單位提供工程專業技術服務的建設監理行業,其本質應該是服務,既然是服務就必須服從服務業的特點與運作模式。如果監理企業沒有創出自己的服務和品牌,不能讓業主看到或認識到監理的工作價值,監理企業不可能有長期而廣闊的上升空間。
服務的發展主要取決于需求,而不是政府的保護。政府的政策導向也確實會直接影響到行業的發展,特別是現階段,監理作為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法定的監督者,既要承擔起政府賦予的社會責任,更要遵循市場規律。一些專家認為,政策的制定者應充分了解行業的特點和對監理服務的要求,通過各項管理政策充分鼓勵和引導企業向優質、誠信的方向發展。政府應尊重市場發展和運行的規律,通過規則引導和行政手段,促進監理企業向專業化、全方位、全過程的工程建設咨詢顧問行業方向發展,從而增強行業自身的能力。
中圖分類號: C93 文獻標識碼: A
1.工程監理的發展歷程及現狀
1.1工程監理的發展歷程
進入改革開放以來,建筑行業雖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機遇,由于傳統體制模式的禁錮,無證施工、質量不合格、無證規劃設計等現象屢見不鮮,建筑市場一時間被各種矛盾籠罩,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市場監督平臺,基于這一要求,我國在1983年就開始施行工程質量監督制度,第二年國務院對工程監理制度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標志著我國工程監理制度突破了原有的監督模式,形成了集政府、企業和第三方多重監督體系[1]。自此以后,我國工程監理事業不斷的發展和完善,到目前以發展為全面推廣時期。
1.2工程監理的現狀
我國工程監理制度建設之初就帶有明顯的政府強制性,經過了二十幾年的發展,工程監理制度仍然帶有明顯的強制色彩,國務院有權規定實行強制監理的建筑工程的范疇,同時,國家還出臺了各項規定來約束工程監理的行為,地方政府同樣出臺了更細致的相關條例。政府過多的干涉,使得工程監理市場競爭意識不強,地域壟斷現象更是甚囂塵上,多數工程監理企業依賴性強,對市場的敏感度過于薄弱,更談不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此外,我國工程監理企業服務意識較差,在很大程度上監理企業只是為了滿足政府強制規定的要求,而在自身服務意識上沒有覺醒。
2.工程監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2.1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尚未形成
2.1.1市場壟斷和區域保護現象嚴重
企業的發展必須以把握市場規律為前提,而工程監理企業卻忽視了這一點,由于工程監理行業帶有明顯的強制色彩,工程監理市場的開放性就受到嚴重阻礙,地方保護主義和壟斷現象比比皆是,外來企業根本就無法進入到區域市場中,地方政府出臺的政策對地方工程監理企業過度傾斜,導致本地工程監理企業依賴性強,競爭意識薄弱,這勢必會造成市場公平性的缺失,嚴重阻礙工程監理市場的發展[2]。
2.1.2競標投標機制無法體現公平性
我國對于工程監理評估并沒有一個完善的標準,這就使得在招標的過程中,業主無法按照一個系統的標準來衡量監理企業的綜合水平,業主無法完全知悉監理企業的信息就已經構成了不公平,同時,我國工程監理的招標機制尚存在問題,例如,在進行監理企業招標的過程中,當地的一些龍頭企業和管理部門常常選擇下屬的監理企業,使其他監理企業無法通過公平競爭中標;評標專家不能客觀的對監理競爭企業進行評價,導致有能力的監理企業與標失之交臂;還有一些建筑單位將投標期縮短或者延長,使得一些監理企業無法獲取到正確信息而錯失投標。這些現象在監理招標投標市場上屢屢發生,致使我國監理招標投標市場的公平性無法顯現。
2.2管理機制無法滿足市場經濟的需求
2.2.1行業協會形同虛設
行業協會無法起到應有的作用,更無法企及國際上較大的專業團隊,我國行業協會的會員常常是以單位為主,而單位的代表恰恰的經營管理人員,協會自然不能成為監理工程師的社團組織,具有高水平、高素質的專業人員就無法被吸引,使得行業協會的人才緊缺,再加上協會的工作內容一般受到政府的限制,在維護會員利益時很難做到公平公正,工程監理市場也會因此失去應有的公平性與秩序性。
2.2.2現代監理制度不夠完善
我國工程監理企業一直以來就呈現出政府一管到底的特點,監理企業內的管理制度往往與政府掛鉤,無法建立真正的現代企業制度,各個管理部門的職能存在交叉嚴重的情況,導致管理成本激增,進而效率也隨之下降,同時,我國在工程監理的立法方面雖然已經建立,但基本思路和質量仍然存在問題,使得工程監理行業無法進行公平競爭,沒有市場競爭的激勵,監理企業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道路上就更加舉步維艱。
2.3工程監理的人才機制不夠健全
2.3.1復合型專業人員緊缺
現今我國絕大部分工程監理工程師大多指向設計和施工等方向,而從長遠來看,工程監理的需求絕不僅僅局限于設計和施工,迫切需要一些技術和管理于一體的復合型專業人才,而我國目前工程監理企業在人才吸引方面還需不斷完善,同時在管理人員方面相對落后,無論是信息渠道的搜尋還是信息的處理都有所欠缺,在監理工程師的認證方面,限制了集技術和管理于一體的復合型人才的發展,只注重質量監督而忽視了技術和管理的重要性。
2.3.2從業人員整體素質過低
國際上勝任監理工程師的條件是必須兼具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一些大企業如美國蘭德公司等擁有碩士和博士學歷的監理工程師的比例超過7成,而且工作經驗也是國外企業比較看重的指標。而我國從事監理行業的工程師一般來自于各單位的退休員工、其他企業轉換而來的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或者是企業上級單位相關部門調轉來的工程技術等。我國監理人員的整體素質偏低,學歷參差不齊,人才流動性大。這些不利因素使得我國監理企業在國際市場中很難站穩腳跟[3]。
2.4構建科學合理工程監理體系建議
2.4.1強化工程監理市場的管理
整頓工程監理市場的秩序對促進工程監理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要想規范工程監理市場秩序,首先要做的就是打破壟斷局面,引入競爭機制,讓工程監理企業能夠在一個公平的氛圍下競爭,業主在進行招標時一定嚴格按照《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按照合法程序選擇具有資質的企業,同時,業主應與中標的監理企業簽訂委托監理合同,明確雙方的職責和利益[4]。政府部門應嚴懲招標不法行為,維護工程監理市場的公平性。
2.4.2重視行業協會的作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行業協會是政府和企業的紐帶,行業協會應該作為企業領導者和引路人的角色,充分發揮其管理職能,調整行規行法,營造和諧的市場運行環境,使資格管理工作有的放矢,加快建立信息網絡的建立,嚴格市場準入機制,維護工程監理市場的有序性。監理企業應加強市場敏感度,應以積極、公平的心態去面對市場競爭,加快企業體制改革,努力建立符合市場需求的現代企業制度。
2.4.3完善企業用人機制
工程監理不僅僅局限于設計和施工,該包括管理、經濟等方面,屬于知識密集型服務行業,這一行業所要求的人才不僅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還必須具有較高的管理能力和法律方面的知識,同時,還需兼備足夠的實踐經驗。基于此,工程監理企業必須重視人才培養,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按照企業自身情況引進合適的人才,根據崗位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避免出現崗位重疊的現象。企業要定期對人才進行培訓,并根據員工的特長安排崗位,充分將員工的職業生涯與企業發展相結合,實現工程監理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3.小結
工程監理制度的健全對我國工程監理行業的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我國目前工程監理所存在的問題給我們敲響警鐘,要想緊跟監理行業國際潮流,就必須提高對工程監理存在問題的高度重視,本文挖掘出三點關于工程監理存在的問題,并依次給出了解決的建議,希望對工程監理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的改革道路有所幫助。建筑市場會隨著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壯大,工程監理市場將迎來一個又一個機遇和挑戰,要想實現工程監理的長足健康發展,就必須把眼光放長遠,根據市場需求,不斷對工程監理制度進行改進和完善。相信經過不斷的努力,工程監理行業定會呈現良好新局面。
參考文獻
[1]李杰.中國工程監理業現狀與發展研究[D].西南交通大學,2005
關鍵詞:
項目總控團隊;資源整合;資源配置;市場需求
1引言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即將實施的一批大型工程項目對投資、進度和質量等方面的全面可控提出更高的要求,建設組織實施方式也將發生相應變革,一方面需要提高建設方的工程項目管理能力,另一方面還需重視第三方即專業工程咨詢方的管理力量。傳統的第三方專業工程咨詢方多為監理咨詢企業,常局限于以質量、安全管理為主的項目施工階段服務,無法滿足客戶的全部實際需求。新興起的項目總控立足于為建設方提供項目總體層面的目標策劃和控制咨詢服務,和傳統的工程監理分別在總體目標管理控制和具體的質量安全投資控制兩個層面上滿足大型建設工程項目的需要。按照學術研究范疇的定義,項目總控(ProjectControlling)是在項目管理(ProjectManagement)基礎上結合企業控制論發展起來的,一種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為大型建設工程業主方的最高決策者提供戰略性、宏觀性和總體性咨詢服務的新型組織模式。對監理企業而言,在當前試點取消強制監理市場競爭加強的形勢下,向項目總控服務轉型或許是今后的趨勢。在監理企業向項目總控轉型服務的過程中,其咨詢服務能力的獲取和提升都有自身的發展規律,項目總控服務團隊也需要在一個又一個項目實踐中,提高其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在市場競爭中保持優勢。監理企業在轉型發展項目總控業務的過程中,對項目總控團隊能力的培養一方面可以利用原有工程咨詢行業資源,一方面需要探索獲取轉型所需新資源,并且最終形成有效的資源配置和高效應用。擁有豐富的靜態資源,并不一定能保證搶占新興起的項目總控服務市場并獲取競爭優勢,資源的動態整合和總控團隊能力的提升也起著關鍵的作用。
2項目總控的起源構成與應用
項目總控,在理論起源上來自于三個方面,分別是項目管理學、企業控制論以及信息技術在建設工程領域的應用,如表1所示。項目總控在實踐中最早應用在20世紀90年代德國的鐵路改造和機場建設等大型工程,并取得較大的成效。其在國內的研究和應用如表2所示。從表2可以看出,國內關于項目總控的研究集中于其理論發展和實際項目的運用,對團隊能力的成長方面的研究則相對較少。
3上海建科總控服務團隊案例
上海建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是上海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下屬的國有控股公司,隸屬上海國資委。公司從事的經營業務范圍包括工程監理、項目管理、招投標、造價咨詢和工程咨詢等,有工程監理綜合,工程設備監理甲級、工程招標監理甲級、工程造價咨詢甲級、人防工程甲級、政府采購中介資質甲級、工程咨詢單位甲級等諸多資質,已經在全國26個省(自治州、直轄市)開展了工程咨詢、項目管理、工程監理等業務,并在當地樹立了一流企業品牌。近年來,隨著項目總控在大中型項目上的成功應用,上海建科咨詢也在積極尋求從提供監理服務向項目總控服務轉型。項目總控業務與工程監理業務相比,在以下三個方面有較大的差異:(1)就工作內容而言,工程監理業務服務所處的階段主要是施工階段,側重于工程現場的質量、安全監管,而項目總控服務則是從施工階段向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階段甚至規劃設計階段延伸,側重于對項目的實施提供策劃、信息分析及決策建議。(2)就工作對象而言,工程監理管理和協調的對象主要是施工單位和材料供應商,而項目總控主要是面向業主方的決策層,與施工單位和材料供應商并無直接關系,工作信息由以往的監理聯系單改為以工作備忘錄的形式發出。(3)就工作方式而言,工程監理主要為現場值班型管理,而項目總控主要為信息處理和分析,不承擔現場質量安全事故的法律責任風險。由此,項目總控服務的組織模式及內部資源協調方式與原來的工程監理業務相比也有一定的變化,對工程咨詢人員和團隊的素質水平要求更高:(1)需要具有較高的項目管理、項目總控的理論知識及豐富的工程管理經驗;(2)針對獨特的項目問題和個性化的業主需求,具備協調各類專業意見以滿足咨詢服務要求的能力;(3)委托項目總控的項目通常是大型的項目群或者需要提供全方位服務的復雜項目,業主自身的系統控制和組織能力較弱。項目總控咨詢團隊中的人員不可能是項目的所有專業及各類目標管理方面的專家,因此,需要咨詢團隊的人員掌握較強的資源協調的能力,借助公司及社會的各類資源滿足項目要求。
4基于資源整合的項目總控團隊能力提升路徑
根據經典定義,資源整合指組織獲取所需的資源后,將其進行聚合以形成能力的過程,即組織對不同來源、不同層次、不同結構、不同內容的資源進行選擇、汲取、配置、激活和有機融合,使之具有較強的柔性、條理性、系統性和價值性,并對原有的資源體系進行重構,以形成新的核心資源體系。借鑒資源整合的定義及相關理論,本文將項目總控團隊能力定義為:監理單位內項目總控業務單元團隊內部獨有的知識、技術、技能和經驗等資源,從靜態轉化為動態并能在市場上帶來相關業務的過程。資源整合一般經歷資源識別與選擇、資源獲取、資源開發及融合等三大環節,結合上述觀點與上海建科總控團隊的案例實際,本文認為,項目總控團隊能力提升路徑可概括為“洞察市場趨勢和業主需求、選取符合市場需求的資源、高效融合所選取的資源、提供總控服務創造價值”。這四個過程各自和四種資源整合能力,即“資源梳理、資源獲取、資源配置、資源應用”相對應。
4.1資源梳理——洞察市場趨勢和業主需求
我國城鎮化發展進程加快和社會主義新常態建設的大力推進,促進建設市場不斷發展,傳統的工程監理局限于以質量、安全管理為主的項目施工階段服務范疇,已不能滿足客戶的實際需求。此外,監理行業市場競爭激烈、風險越來越高、人才流失嚴重等發展障礙,也要求監理企業必須實現可持續的轉型發展,需要在結合自身相對優勢的基礎上,洞察市場趨勢和業主需求,創建出具備一定前瞻性的發展模式。一個優秀的項目總控團隊,必須要考慮市場趨勢和業主的需求,通過資源梳理,逐漸形成對團隊定位的清晰認識,從而了解為實現這一定位所需要的資源。在上海建科的案例中,建設工程監理發揮過巨大作用,也承擔了相應的社會責任;但工程監理企業提供服務的范圍多局限于施工階段的質量監督,很難為業主出謀劃策,為其提供咨詢服務,而業主的真實需求往往被壓抑。如對項目的宏觀策劃與決策支持、面向決策高層的工程信息處理與分析等需要高水平的專業團隊來完成,而這些都是監理人員和無專業背景的業主本身所欠缺的。根據問卷調查,在上海建科參與工程項目的過程中,業主除了傳統的工程監理要求外,超過90%有提出增值服務的需求,其中最常見的是項目總控的需求,此外還包括項目管理、BIM咨詢、綠色建筑咨詢等需求。上海建科從監理向工程咨詢轉型,以項目總控為突破點,將目標定位于通過項目總控市場拓展模式、過程服務模式、產品交付模式的推廣應用,力爭“十三五”末培養一批工程咨詢行業的高端人才;強化公司內部的資源整合和品牌的整體宣揚,延伸服務產業鏈,擴大“上海建科”品牌在行業中的影響力,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
4.2資源獲取——選取符合市場需求的資源
在對市場趨勢和業主需求進行真實了解后,需要根據企業自身資源稟賦,對發展和開拓市場所需資源進行分析、確認,并最終選取所需資源要素。以上海建科為例,為保證項目總控團隊的水平和能力,上海建科總控團隊成員包括市場營銷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項目管理人員、工程經濟人員、信息分析人員等多種角色和多重專業背景。此外,在以往的工程監理項目知識管理平臺中,在為若干項目提供監理服務之外,也提供了包含一部分項目總控的服務內容,例如建設團隊組織架構優化與職責分配、工程信息整體規劃、建立總體計劃體系、策劃合同結構、完善管理制度、績效監管評價與糾偏等工作。在上海建科的工程監理項目知識管理平臺中,通過對這些項目的總控增值服務的學習,也增加和豐富了總控團隊發展的資源。
4.3資源配置——高效融合所選取的資源
在對資源進行梳理和選取后,還需要將其有效融合,使之互相適應、匹配和補充,由此形成團隊總控服務所需的新資源。團隊獲取的各種創新資源,只有經過充分配置,內化于團隊成員中,才能發揮其使用效益和效能,才有可能產生新的價值,更新成一種內化的能力,這種能力是競爭對手無法模仿、無法復制的。對于項目總控團隊而言,通過各種內外部培訓、交流討論、互相啟發形成的知識才是融合后的有效資源。上海建科總控團隊在進行知識融合與內化后,對團隊的結構層次進行再配置與劃分,既包括直接面對客戶、傳遞客戶需求的駐場前臺總控團隊,也包括后臺承擔問題的咨詢與解決提供專業技術方案的后臺支撐團隊,還有公司專業委的智囊支撐。
4.4資源應用——提供總控服務創造價值
項目總控團隊通過資源梳理、獲取、配置并進行有效整合,形成新的資源,進而在新的項目上實現關鍵技術的突破,這就是項目總控團隊資源應用的過程。在上海建科咨詢團隊案例中,團隊樹立了宏觀控制的思想,既有分工又有協作,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斷總結規律;將工程監理和項目總控融會貫通,探索總結出適合現階段國內建設特色的市場拓展模式、過程服務模式和產品交付模式,從而贏得工程建設方的認可與好評,吸引更多的資源為團隊所用,體現資源的杠桿功能。上海建科咨詢團隊承接工程項目超過兩千項,產值連年超億,規模為全國工程咨詢企業第一,企業規模和產值連年在住建部的咨詢行業排名中名列第一。以上四個階段既是資源整合的過程,也是團隊能力成長的過程,在發展的過程中,通過一定的積累實現飛躍,提升到新的階段,在再積累的基礎上實現再飛躍。如圖1所示。
5結語
本文基于資源整合的視角,以上海建科咨詢團隊為案例,闡述了項目總控團隊能力提升的路徑。與資源整合的“資源梳理、資源獲取、資源配置、資源應用”相對應,項目總控團隊能力提升過程可以歸納為“洞察市場趨勢和業主需求、選取符合市場需求的資源、高效融合所選取的資源、提供總控服務創造價值”。現總結的項目總控團隊能力提升路徑供同行從業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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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監理制度建立的初衷和現實情況間的差距
因我國在加強工程質量管理時過分強調監理的作用,造成我國工程監理企業業務職能過于單一的局面,其大部分工作范圍僅限于施工質量管理,對項目決策策劃、設計階段、投資控制、合同管理、工期控制、項目運營涉及很少,沒有進入推行之初要求的全過程、全方位控制工作。這無疑限制了監理企業向項目管理企業發展的進程。
1.2 資質限定難以全面涉足真正的項目管理
政府管理部門存在職能交叉,致使工程項目管理分割成塊。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從事工程建設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一定資質的企業只能從事與其資質相對應的工程建設。與工程建設直接相關的資質主要包括:監理資質、施工圖審查資質、造價咨詢資質、招標資質,每一資質又進行分類和分級。 此外,還必須得到金融、法律等方面的從業認可。資質管理規定使監理企業無所適從,幾年時間內也未必能獲得所有相應的資質認證,所以很難全面涉足真正的項目管理。
1.3 工程監理企業自身機制不健全
目前我國建筑業發展尚不規范,工程監理行業中存在競相壓價等惡性競爭行為。同時,監理企業良莠不齊、形式各異,有掛靠的、也有出租資質的,導致誠信基礎的缺乏使相當一部分業主對監理承擔全過程管理不放心。由此,監理單位雖然承擔了在建項目投資、進度、質量控制、合同管理、組織協調等服務活動,但業主很難放棄對項目施工隊伍的選擇、物資采購、進度款的撥付、工期進度的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權限,使得高智能人才進監理公司無法發揮作用。監理企業結構不合理、考核激勵機制不健全、培訓費用少、人員調動困難,這些都令監理公司很難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項目管理企業。
2 工程監理和項目管理的接軌
面對嚴峻的國際競爭形勢,國內的監理企業應在國內市場尚未完全放開的3~5年內向工程項目管理公司方向發展,與國際接軌[2~7].
2.1 加快投資體制的轉變
伴隨著工程建設管理體制向國際接軌,我國工程監理從無到有,并從工程監理向項目管理發展;與此同時,我國的投資體制也進一步與國際接軌,不僅項目籌資由政府撥款改為“撥改貸”再改為多元化融資,而且投資管理體制也由政府部門成立的項目指揮部形式轉變為項目法人責任制。因此,加快投資體制改革,建立投資責任激勵約束機制,真正使項目業主對資金的使用效果、投資風險重視起來是推動工程監理向項目管理接軌的首要因素。
2.2 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和行業規范建設
目前我國建筑市場仍不完善,項目管理尚不完全規范。為此,必須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建立和健全各類建筑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進一步加速清理和廢除與世貿組織規則和國際慣例不適應的法律、法規,做到門類齊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疊、遺漏空缺和互相抵觸。
2.3 培育市場需求和外部環境
市場需求是監理發展的根本,因此,對項目管理服務和健康發展的持續需求是監理公司向項目管理公司過渡的關鍵。應當盡快轉變和完善政府職能,建立市場準入機制,加大項目管理的宣傳力度并加強對項目管理行業的扶植力度,以便培育工程監理和項目管理接軌的外部環境。監理行業應當發揮其在市場培育方面的力度,如加強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創優質服務實績等以激發業主的服務需求意愿。
2.4 接軌轉型形式
監理公司向項目管理公司的轉化方式,可從以下3個方面考慮:
較大規模的監理企業:由于企業本身具備相當的資質和人力、物力、財力條件,可通過收購其他小型企業,吸納其他相關人才如建筑師、結構工程師、造價工程師、招標專業人員以及法律人才等,在保留原公司的基礎上成立新的項目管理公司,進一步擴大企業規模和資質范圍,使得監理企業有實力從事工程項目管理全方位工作。
中等規模的監理企業:可以考慮與設計咨詢企業、造價咨詢企業、招標企業等工程咨詢中介機構合并,通過資金參股、控股等方式,建立股份制的工程項目管理公司,使合并的各企業成為緊密的利益結合體,進行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提高綜合咨詢水平和管理能力,將業務拓展到項目全過程的工程監理咨詢市場,提高企業的規模實力。
較小規模的監理企業:由于企業的競爭力較弱,可通過與其它企業合并或融入到其它企業的方式來維持自身的生存。或者朝專業性監理企業發展,就項目某一階段或某一方面為業主提供非常專業的項目管理服務。
3 結語
工程項目管理是一門復雜的綜合性學科,它對確保建設項目順利實施、提高投資效益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們應加快建設項目管理的改革步伐,使其不斷規范化、科學化,同時加快監理公司與工程項目管理公司的接軌,以便適應國際市場的競爭環境,有實力去抗衡國外的工程咨詢公司,保證我國建筑行業在入世后能夠穩定、健康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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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推行專業化建設工程監理制度以來,其職責主要是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利用其專業化的技術和管理手段,為建設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等實施有效的、全程的監管,從而確保建設工程的目標完成,它是我國在工程建設領域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成為了工程項目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然而,在現實的建設工程監理制度運用過程中,難免出現一些問題,諸如:市場秩序、監理取費、監理業務范圍等,需要對建設工程監理實施有效的控制,用規范化的監理工作程序,保障建設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1 建設工程監理的現狀
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制度歷經了監理試點、穩定推進、全面深化的不同階段,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深受建設工程領域的好評。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建設工程監理制度已經成為了我國建設工程的基本制度之一,在多年的推行之下逐漸形成了整套法律法規體系,正在向制度化、法律化的軌道前行。
其二,建設工程監理隊伍正在不斷擴大,監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也在不斷提升,至2014年截止,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行業在冊從業人員已達94.19萬人,其中,隸屬于行業協會注冊的從業人員有20.19萬人,占總人數的21.43%。建設工程監理行業從業人員的數量較2005年底增長了117%,注冊執業人員較2005年增長了105%,大大提升了工程監理隊伍的整體素質。
其三,建設工程監理的范圍不斷擴大,涉及行業細分領域包括:房屋建筑工程監理、電力工程監理、市政公用工程監理、鐵路工程監理、通信監理、石化監理等,范圍不斷拓展,內容涵括了建設工程的各個領域,并逐漸由施工監理、投資決策監理向建設工程全過程監理轉變。
2 建設工程監理的問題剖析
2.1 準入門檻低,市場競爭不規范
建設工程監理的準入門檻低,催生出一些專門為“掛證”而參加監理考試而并不從事監理行業的現象,出現所謂的“人證分離”,存在較大的責任風險;還有一些專門為掛靠而成立的監理公司,并不從事監理業務,而靠“出賣”資質收取管理費,影響了監理行業的正常健康發展,也有損于監理的服務質量,造成不良的負面效應。同時,還存在應用不正當手段,進行惡性競爭的問題,由于建設工程監理企業良莠不齊,為了承攬業務,采用規避招投標、陪標、低價中標等暗箱操作手段,存在惡性競爭的現象。
2.2 工程監理取費較低,制約了監理行業發展
在建設工程監理中,一些工程設計、工程勘察、工程招標、工程咨詢等都屬于監理的范疇,而目前,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取費標準和利潤空間較低,不利于監理行業的經濟發展。同時,監理市場競爭的不規范現象也致使一些監理項目無法按照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進行取費,這導致了監理服務質量低、人員素質低的問題,使監理流于形式,不利于監理行業發展。
2.3 建設工程監理隊伍素質整體偏低,人才建設不規范
這不僅表現在監理隊伍的數量上,還反映在理論知識結構和現場實踐經驗上,都存在監理隊伍整體素質偏低的現象。具體來說,我國的注冊監理工程師數量不足,不能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監理人員的資質認定制度也還有待磋商,這個制度對于一些非監理崗位工作的優秀工程技術人才的考試壓力太大,顯現出較大的矛盾。另外,監理取費較低,導致監理工程人員的收入低,監理企業由于取費低,就找一些低工資的人充數,根本無法起到有效的監管作用,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
2.4 工程監理責任定位不清晰,法人地位不明顯
在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責任中,存在界限不清晰、不規范的現象,這種責任不清晰的現象,導致一些責任被無端擴大,責任過多,而權力卻沒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致使一些監理遭受不正當處罰,監理缺乏自,在產權關系和管理經營方面不清晰,分配制度也存在不合理的現象,制約了監理的長遠發展。
3 工程監理規范化措施探討
3.1 完善監理法律法規體系,嚴守質量關
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法律法規體系條款不少,然而,在市場規則和市場運行機制方面的監理細則較少,需要不斷地完善監理市場的法律法規體系,依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軌道發展。同時,要擬定規范化的監理措施,嚴守工程質量,具體方法為:首先,做好監理的準備工作。項目監理工程師進場之后,就要與建設單位取得聯系,獲取相關的監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許可證、施工圖、地質勘察報告、中標通知書、招投標文件等,按照“先方案、再交底、后實施”的原則,進行認真的審核。其次,要對承包單位的資質和保證體系進行質量控制,重點審查承包單位的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組織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等。最后,實施對工程的質量控制。施工前,要審核施工單位的施工測量放線記錄等技術交底,還要對施工材料進行合格審核。施工過程中,監理要通過巡檢、旁站、平行檢驗等方式,對施工單位的施工過程進行監督,對于不合格的施工方案要責令其及時糾正。施工后的驗收程序中,要讓承包單位進行三級自檢,然后,專業監理工程師再進行實地檢測和核對,對于需要整改的部位下達整改通知書,驗收合格之后才能簽認。
3.2 規范工程投資控制,追求效益最大化
為了規范建設工程的投資控制,可以將建設總目標進行細化,分解到各個施工環節,如:樁基施工投資控制、基坑支護投資控制、安裝投資控制等,再根據工程進度計劃,擬定不同的月計劃、季計劃、周計劃,從多個角度實施投資的控制。要注意監理的提前介入是投資控制的關鍵,有利于掌握證據,幫助建設單位優化設計方案,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3.3 規范工程監理進度控制
對于建設工程項目的進度控制規范化的實現,要以動態控制為切入點,對工程施工進度進行協調和控制,全面分析施工總進度計劃,包括:關鍵線路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天氣變化因素、人員因素、材料因素等,對影響進度的風險因素進行預測、分析和排查,從而實現動態的監理控制。
3.4 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培養高素質的監理人才隊伍
我國的工程監理行業發展的未來市場趨勢是實現全方位、全過程的工程項目監理,在市場需求多元化的規律之下,要積極拓展監理服務內容,并加強對監理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形成相當數量的高素質監理人員,打造出公信力強、品牌效應的工程監理企業,以推動建設工程監理行業穩定快速增長。
4 結束語
我國建設工程監理制度已經與國際慣例接軌,在不斷拓展的工程市場需求之下,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要正視現狀,剖析自身存在的問題,在完善工程監理法律法規制度的條件下,實施工程項目全過程監控,并優化工程監理企業結構,提高監理從業人員素質,促進工程監理行業的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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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培訓、培養工程監理人才的制度
監理人才在經過挑選被錄用之后,并非百分之百地符合監理企業的需要。企業須要對錄用人員進行教育和訓練,這是現代經濟發展的需要。因為隨著現代科技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監理工作專業化程度迅速提高。由于科學文化事業突飛猛進,新知識不斷增長,監理人才即使是與所學專業完全對口,作為一名合格的人才,仍需要一段時間的磨煉和實踐,需要在工程現場進行實地演練。
建立使用、激勵工程監理人才的制度
一是合理使用人才。使用和激勵是監理人才管理的關鍵環節。監理企業管理的基本任務是獲得最稱職的監理人才,充分有效地使用監理人才,增強監理人才為企業服務的高度工作意愿。只有保證監理人才的使用合理,并給予有效激勵,才能完成企業管理的任務。合理使用、招聘和選拔監理人才,為監理企業的發展奠定基礎。使監理人才的能力得到充分發揮,必須對人才合理使用;要發揮監理人才的能級效應,必須適才適用;要尊重信任監理人才,用人不疑;要協調監理人才的關系,因人而異。二是有效激勵人才。激勵必須是有效的,激勵要以績效考核為基礎,以企業發展目標,以市場效益為標準。這樣的激勵才能使監理人才緊緊圍繞市場需求、企業目標進行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才能避免監理人才離開市場需求和企業發展目標而進行個人奮斗的傾向。這種激勵才是有效的激勵。
建立考評、獎懲工程監理人才的制度
一是建立考評制度。為了提高考評的科學性、準確性,應建立客觀科學的標準,作為評定工程監理人才績效優劣的依據;還要加強對工程監理人才的訓練,包括思想和作風的訓練以及知識、技能的訓練。考核要做到公平、公正。二是建立嚴格獎懲制度。獎懲是工程監理人才管理的重要環節,也是激勵工程監理人才的重要手段。通過獎懲不僅可以調動工程監理人才的積極性,提高其工作效率,還是整頓工程企業作風、維護工程企業紀律的必要手段。獎勵、處罰是為了更好地調動工程監理人才的積極性,因此必須注重效果。獎與懲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既可以是物質的,也可以是精神的,還可以是物質和精神兩者相結合的。
建立晉升、提拔工程監理人才的制度
晉升對工程監理人才有很大的激勵作用。它能使工程監理人才產生榮譽感、自尊心、責任感,從而激勵其更加努力、積極地為企業作貢獻。同時,晉升也給其他企業人員樹立榜樣,使他們對未來的晉升充滿信心,更好地根據企業的需要努力工作。當然,這種晉升必須是依據工程監理人才的工作能力、工作業績而進行的晉升。
建立淘汰、辭退工程監理人才的制度
[中圖分類號]D9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09)01-0020-02
工程監理從起步到今天已經走過了20年的發展道路。20年前,我國通過世界銀行貸款的項目――云南魯布革水電站,業主委托“工程師單位”實施現場監督管理,催生了我國建設監理制度的發展,把監督管理分離出來,成為社會化的監理企業,形成了建設監理制度,與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和合同管理制一起載入了改革創新的史冊。但是,我國的工程監理制度還處于初步階段,法律法規不完善、建設相關各方行為不規范、監理企業在自身發展中的自律意識不夠、監理人員素質較低等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著監理業的健康發展。
1 目前工程監理業存在的一些問題
工程監理涉及業主、承包方和監理方。而作為行使政府監督職能的部門在整個建設活動中將對上述三者實施強有力的監督,各方關系如下圖所示。
1.1 建設各方行為不規范
1.1.1 業主行為不規范
目前,我國建筑市場買方占主導地位,監理權的授予存在著局限性,與FIDIC合同賦予工程師的權限相去甚遠。有些業主法律意識淡薄,或對監理程序不熟悉,盲目插手應該由監理方履行職責的工作,業主繞過監理方直接向承包單位下指令,要求承包單位加快或放緩工程進度。
1.1.2 監理方行為不規范
在監理業務的承攬方式上,存在著轉包監理業務、出租資質、掛靠監理證照的現象,一些正規的監理企業迫于市場的經營壓力,壓低監理費率來承攬業務,引起監理市場的惡性競爭;有些監理單位還不是真正獨立的法人實體;此外,誠信基礎的缺乏使相當一部分業主對監理單位承擔全過程管理不放心。因此,監理單位雖然表面承擔了在建項目“三控兩管一協調”等監理活動,但業主很難放棄對項目施工隊伍的選擇、物資采購、進度款的撥付、工期進度的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權限。
1.1.3 承包方行為不規范
一些工程承包單位的素質較差,工程項目一包再包,以包代管,承包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和自檢體系都沒有真正建立起來,責任不清,權力不清,時常發生責任糾紛。一些工程承包單位采取多報工程量、偷工減料等辦法來獲取最大經濟效益。當監理人員行使權力時,承包商對監理的認識不清,沒有擺正監理在工程建設中的位置,缺乏自覺接受監理的心態,往往錯誤地認為監理是來挑刺兒找麻煩的,采取不正當手段排擠監理,嚴重影響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1.1.4 政府監督部門沒有完全發揮監督管理職能
實施工程監理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改革我國傳統的工程建設管理體制。建設監理體制就是要在政府的監督管理下,由業主、承包方、監理方共同參與的管理體制。我國目前政府的監督管理制度還不完善,主要表現在:一是監理工作沒有專職部門負責; 二是一些違規的市場行為得不到及時的糾正; 三是監理行業缺乏長期規劃。
1.2 監理的工作范圍及內容狹窄,監理深度沒有到位
我國2000年頒布了《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按照我國工程建設監理理論,監理應對工程建設全過程實施監控,不應只是施工階段。一些發達國家對設計階段的監理更注重,而我國直到目前不僅大部分項目只停留在施工階段,且施工階段的監理也多數只是質量和安全的監理,監理的“三控兩管一協調”未得到有效貫徹,忽視進度控制或進度控制由建設單位實施,投資控制基本上由建設單位實施;對出現的矛盾干擾,監理沒有發揮第三方的應有職能主動去協調。
1.3 監理市場運行尚不規范,監理人員總體素質較低
1.3.1 由于我國的監理制度在實踐經驗推行上有所欠缺,監理市場還不規范
例如,監理取費偏低,市場競爭激烈,壓價現象十分普遍,監理單位為了贏利,一些必要的投入全攤派給承包人,毀壞了在承包單位面前的形象,降低了監理的威信;目前項目普遍存在工程變更且多在增加的環境下,建設單位對監理單位增加了附加工作或額外工作,應有的收益不予考慮,打擊了監理積極性;監理單位在儀器設備上投入少,一些儀器陳舊老化。
1.3.2 監理人員整體素質不高
符合要求的總監數量和質量不能滿足監理工作需要;不少監理人員由于經驗不足,開工前技術交底不到位,施工完畢才對照規范檢查,完全事后監理,造成返工量大,落實執行難度大,影響與承包人的關系;監理人員的培訓存在很多弊端;有些監理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不高,在不健全的市場機制下鉆空子,做些違背法律的事情,廉政制度只是掛在墻上,給施工單位偷工減料以可乘之機。
1.4 監理力量不足
目前全國監理企業已有6170家,監理從業人員達到48萬多人。但是,監理力量滿足不了監理需求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目前我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只有8萬余人。強制性監理的工程有增無減,客觀需求持續趨旺。然而幾年來,監理行業的發展遠沒有跟上市場需求持續擴展的時代步伐,注冊監理工程師數量嚴重不足。監理人員總量不足,質量不高,甚至監理缺位,有名無實,更有缺乏誠信、失職失責等不良行為。
2 進一步完善監理業的對策
2.1 加強與工程監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建設
2.1.1 目前我國建筑市場仍不完善,項目管理尚不完全規范
為此,必須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建立和健全各類建筑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做到門類齊全、相互配套。例如新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已于2007年8月1日起施行,這為盡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監理市場提供了條件。
2.1.2 在工程建設的實施中規范各方的行為
在規范業主和監管部門行為方面,業主選用工程監理單位應嚴格規定實行招標,直接委托應按規定辦理委托手續,選擇符合資質條件的單位進行監理,查處自我“監理”或同體“監理”;由于國家目前尚沒有一套規范化的監理招標法規,因此建議國家應盡快制定與工程建設監理招標投標相關的實施辦法,使監理招標投標步入規范化的軌道。
2.2 監理單位本身要加強人員配備,提高監理隊伍的素質和監理能力
要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穩定的職業監理隊伍,必須加強監理人員的業務素質、職業道德,提高監理人員待遇,使其全身心投入監理工作,為市場競爭儲備優秀人才,增強企業競爭力。在職業道德方面,強化廉潔自律、遵紀守法、誠信,使監理人員真正做到公正、獨立客觀地開展監理工作。
2.3 提倡監理服務優質優價
工程監理是一種高智能服務,當監理價格過低時監理單位很難派出高素質的監理人員,也就無法提供優質服務。現在我國工程監理工作還處在初級階段,收費標準較低,不利于吸引高素質人才,不利于監理單位的發展和提高監理水平。因此,適當提高監理價格是完全必要的。國家發改委、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出臺了《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07]670號),已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新收費標準中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的平均費率為1.88%,平均提高幅度在50%左右,這為監理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2.4 有條件的監理企業向項目管理企業過渡
建設部2003年3月出臺的《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中規定:“對于依法必須實行監理的工程項目,具有相應監理資質的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受業主委托進行項目管理,業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監理,該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依法行使監理權限,承擔監理責任;沒有相應監理資質的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只能受業主委托進行項目管理,業主應該另行委托監理。”工程監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管理和監理單位職能的合并,符合不斷發展的建筑市場運作關系,監理企業應逐步向項目管理企業過渡。建設部在天津召開的全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座談會上指出:“工程監理企業要發揮智力密集的優勢,適應市場需求,注重人才培養,拓展服務功能,鼓勵綜合能力強、人才結構合理的工程監理企業,在提高工程監理水平的基礎上,積極為工程建設提供全過程、專業化的工程項目管理服務。”可以預見,監理企業又有了新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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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監理工作的作用
工程建設監理是我國改革開放后近幾年發展起來的新興行業,已經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項目管理的格局框架,促進了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體制改革和管理水準的提高,其對提高工程質量、控制投資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建筑工程建設中的腐敗行為,為我國的經濟建設作出了貢獻,建設監理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同。
1、提供工程投資借鑒,提高投資決策科學化
在建設單位委托工程監理企業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監理的條件下,在建設單位有了初步的項目投資意向之后,工程監理企業可協助建設單位選擇適當的工程咨詢機構,管理工程咨詢合同的實施,并對咨詢結果進行評估,提出有價值的修改意見和建議;或者直接從事工程咨詢工作,為建設單位提供建設方案。這樣,不僅可使項目投資更符合國家經濟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投資方向,而且可使項目投資更加符合市場需求。工程監理企業參與或承擔項目決策階段的監理工作,有利于提高項目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水平,避免項目投資決策失誤,也為實現工程投資綜合效益最大化打下良好的基礎。
2、規范工程建設各方行為
工程監理參與各方的建設行為都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市場準則。要做到這一點,僅僅依靠自律機制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建立有效的約束機制。為此,首先需要政府對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建設行為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這是基本的約束,也是政府的主要職能之一。但是,由于客觀條件所限,政府的監督管理不可能深入到每一項建設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因而,還需要建立另一種約束機制,能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對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建設行為進行約束。建設工程監理制就是這樣一種約束機制。
二、目前我國建筑工程監理存在的問題
1、監理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沒有能夠充分發揮工程監理應有的作用。在實踐當中,不少監理形同虛設,一味遷就承包商,不按安全生產規程行事,監理工作流于形式;有的監理一人承攬幾個項目,分身無術,不能真正做到全程監理;有的“監”而不“理”,由承包商自行實施監理業務,只是象征性地履行書面程序。這些都埋下了工程安全、質量隱患。
2、相關的法律、法規對監理制度的規定不夠完善
工程監理一直強調對工程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管理,包括對設計階段、施工階段的監理。而《建筑法》盡管明確了國家推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但僅將監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階段,實施過程中確存在許多不規范的行為,甚至出現不正當的競爭。所有這些都說明盡管我國已頒布的建設法律法規都涉及監理制度,但缺乏真正全面明確監理制度的法律文件,造成社會對于監理制度的認識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
3、監理隊伍的素質有待提高
從監理隊伍的人員組成來看:一是設計、施工單位的退休的工程技術人員,他們有豐富的設計與施工經驗,但他們年齡偏大,沒有充沛的精力,對新知識的接受能力相對較差。二是設計、施工的在職的工程技術人員跳槽到監理單位,而監理單位沒有及時對他們進行監理相關的業務培訓,因而,他們雖有一定的設計與施工經驗,但沒有經過系統的監理理論培訓,很難適應監理工程師崗位。三是近年來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他們雖精力充沛、勤學好問,但他們缺乏實踐經驗和現場的協調能力。因此,目前監理隊伍缺乏既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又懂監理且精力充沛的監理人才。
三、完善我國建筑工程監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1、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推進法制化進程
強化建設工程監理的法制建設,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我國對此頒布了有關的許多法規和政策;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指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等,解決工程質量低劣的辦法之一,就是要強化法制建設,“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從而有效地規范、指導監理工程師的執業行為,提高法律常識,引導公正守法地開展監理業務。監理企業和從業工作人員要廉潔奉公、潔身自好。只有廉潔才能獨立、自主,才能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則,以合同為條件,以技術為方法,將法律、法規、合同等視為建設市場管理的中心,將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作為監理的重點,才能保證達到建設項目預定的目標。
2、重視施工圖紙等文件的復查。
要有效地進行項目的質量監控、進度監控和費用監控,發揮合同管理的作用,合理地解決合同中發生的糾紛,起到按合同文件規定的公正作用,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全體監理人員在施工監理工作實施之前對組成該項目的合同文件進行全面的了解熟悉。
一個項目的設計不可能達到完美無缺的程度,完全有可能在施工中出現一些變化,尤其在建設任務量大,工程交付時間緊張的情形下,趕工現象嚴重,設計不但不完善,而且時有差錯。專業監理工程師和他的助手,應在施工開始前復審設計圖紙,以確保設計圖紙的正確性、合理性。如果監理工程師能及時發現設計上的遺漏和錯誤,并及時予以更正,將給進度計劃的實現、質量控制、費用的節約提供良好的條件。否則將會出現返工及索賠等情況。
3、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向全方位、全過程發展
中圖分類號:X734文獻標識碼: A
一、公路工程監理的作用公路工程監理制度是以國際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為基礎,建立起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相互制約的管理模式。這種模式適合市場經濟的需要,適應了企業為主體的市場經濟運行模式。它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參建各方的責權利更為合理、明確,有利于建設各方增強合同意識,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破建設單位“自編、自導、自演”的小生產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積累經驗,促進建設項目管理向專業化、社會化方式轉變。由于工程監理制度的引入,開始在制度上建立起一種比較科學的制約機制,工程管理逐步從單純依靠行政手段向信合同、守程序、講科學的依法管理方向過渡。公路工程監理制度在我國公路工程建設過程中正不斷完善,水平也不斷提高,對我國的公路建設發展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國公路建設質量的穩步提高正說明了這一點。
二、我國公路工程監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我國,公路工程監理體制起步較晚,再加上傳統觀念的負面影響,使得其呈現出一些與中國具體實際相關聯的自身特點,在促進我國公路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有序進行的同時還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一)公路工程監理狹隘化 公路工程監理在國內通常只被定義為對施工過程的監理,而沒有形成對公路工程全過程進行全程監理的認識。要想保證整個公路工程的最終質量,必須從公路工程的整體入手,進行全程控制,貫穿公路項目投資、決策、設計、招標、施工等每一個階段。從我國具體情況分析,未能形成一個全面監理理念的重要原因就是公路工程參與各方的協調還不到位。工程業主與監理單位溝通較少,業主在很多情況下會因為一些客觀原因而拒絕監理單位參與到招投標工作中來,使得監理單位無法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的監理。在之后的施工階段,監理單位因初期對中標單位或承包單位的認識不具體,也很難提出實質性的意見和建議。而一旦項目開工,尚未完全掌握全面信息的監理單位就更難于將有限的資源合理的分配到龐大的工程監理工作中去了。因此,種種原因導致公路工程監理過于狹隘化,嚴重影響了公路工程建設的進度和質量。 (二)監理隊伍建設問題 與完善的公路工程監理體制相配套的應該是一支高素質、高水準的專業監理隊伍,但是由于我國公路監理事業發展試件較短,經驗較少,整個公路工程監理市場還處于成長階段,因此我國的公路工程監理隊伍建設相對落后。從數量上看,我國專業的監理單位只有幾千家家,遠遠不能滿足市場需求;從專業技術水平上看,持有專業監理工程師的監理人員也只有不到3 000 人,因此很多非專業的監理人員就通過造假或其他手段承擔起工程的監理工作,也使一些資質不夠的監理單位參與到部分大型公路工程的監理工作中,從而嚴重影響了我國公路工程的質量和壽命。 (三)對監理人員及監理單位不夠重視 由于在對監理技術人員的認識上還受傳統認識的影響,業主對監理人員的定位不準確,沒有意識到監理單位的重要性與獨立性,而是讓非專業監理人員甚至不相關人員擔任起監理技術人員應當承擔的責任,更有甚者直接對監理單位進行干涉、指揮,致使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制定的權利義務關系被完全打亂。上述種種現象就導致專業監理技術人員的技術專長很難得到該有的發揮,埋沒了監理人員的才華與作用,使得工程監理工作名存實亡。因此,在實際工程中應當注重保障監理技術人員和監理單位的權利。 (四)工程監理收費不合理 在我國的實際工程監理中收費不合理的問題也是一個十分常見的問題,對我國公路工程監理工作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一方面業主單位缺乏對監理工作的正確認識,為降低成本而極力壓低監理單位的工資報酬,使許多監理工作因缺乏資金而難于進行;另一方面由于監理市場競爭加劇,管理機制不完善,使得一些資質不足、實力不強的監理單位趁機侵入,導致監理收費逐漸下降,破壞了監理市場的穩定,這些都嚴重影響了我國公路工程監理工作的發展。
三、加強公路工程監理工作
(一)及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依靠法律來規范工程監理市場種種不合理的行為
市場經濟確實是最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但是市場經濟本身也有著缺陷,因而,為了充分發揮其優勢,彌補其存在的不足,應該加快相關方面法律法規的制定,尤其是規范其信用機制、價格機制、風險防范機制、仲裁調解機制等等。同時隨著我國開放程度越來越高,與國際接軌也越來越深入和頻繁,所以也應該加強對外方面的法制建設,規范其在國內發展和建設的行為。
(二)健全監管機制,完善監管程度是關鍵
階段性的監管在我國大范圍的存在,要對這種問題進行改革,就需要審時度勢,全方位的考察國際國內現狀,按照當前多元化的市場需求,積極拓展業務范圍,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有效的監管和控制,其中既有項目的決策和運行,又有項目的實施和反饋,同時還包括組織協調等工作。
(三)強化監理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的素質
工程監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僅僅依靠臨時的人員組合來組建隊伍,應對工程監理的需要是遠遠不夠的,它需要一個專業化的建立隊伍,不僅是技術上的先進性,還需要從業道德上的先進性,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都是很重要的方面。從這點出發,應該完善建立人才的資格考核和認證,以及與之相關的其它方面的素質的考核和核準。監理人員也要不斷的加強自我完善,與時俱進,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我監理素質,滿足實際的需求。
(四)創造良好的監理環境,既包括法律環境也包括良好的社會環境
國家有關管理部門要認真執行我國的有關文件,提高監理費用和準入門檻,把好質量關,吸引更多的有綜合素質的技術人員參與進來,其次應該理順項目的監管體制,理順其中的權利義務關系。
結語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基礎工程建設不斷增加,公路工程質量要求不斷提高,監理工作的重要性也顯現得越來越突出。我國公路工程實施監理制度比較晚,監理制度的實施,為我國公路建設事業的發展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許多不足之處,有待進一步完善。工程建設監理是建設監理單位接受業主的委托和授權,根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法規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所進行的旨在實現項目投資目的的微觀監督管理活動。監理活動,根據業主的委托,它既可以貫穿于工程建設全過程的各個階段,也可以是工程建設的某個階段。不論是參與那個階段的工程監理,建設監理單位都要確立地位、擺正位置,才能有效地開展和搞好工程建設監理的工作。
參考文獻
[1]呂進軍.淺談公路工程監理的幾個環節[J].山西建筑,2004,07:63-64.
2監理工作的監督性
我國監理企業有一定的特殊地位,與建設單位之間是委托-關系,與承建單位無任何合同關系,只有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但根據業主和委托監理合同的授權,有權對承建單位的建設行為進行監督或者預先防范,對于發生的不當建設行為有權要求其改正,特殊情況或重大問題上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請求糾正。
3我國建筑工程監理的發展趨勢
3.1向全方位、全過程的工程項目管理發展
目前我國工程監理主要是以施工階段監理為主,表現為“三控二管一協調”。監理企業要從單一的施工階段監理向全方位、全過程的工程項目管理發展和從單一的質量控制向投資、質量、進度、安全控制發展,應用現代項目管理理論,采用先進的項目管理方法和技術手段,為建設單位提供全方位、全過程的項目管理咨詢服務。
3.2走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道路
2000年12月原建設部和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了《建筑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尤其是“十一五”期間,工程監理行業相繼出臺《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規定》等法規文件,并相繼修訂完成《建筑工程監理規范》、《建筑工程監理合同文本》、《建筑工程監理取費標準》等標準規范文件。《建筑工程監理條例》、《建筑工程監理管理規定》和《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出臺并得到貫徹執行,進一步完善了工程監理責任體系,推行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整個工程監理行業行為更加規范化、系統化、標準化、法制化。
3.3項目管理人才將成為監理企業競爭的核心
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中,由于缺乏大量優秀的熟悉國際相關法律、操作規范以及國際通行慣例的國際化項目管理人才,我國工程咨詢設計企業在海外業務拓展中遇到很大的障礙和困難。為迎接競爭日益激烈的國際市場和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培養復合型、高素質的項目管理人才已成為我國政府和企業刻不容緩的艱巨任務。新時期的工程監理人員應是既懂工程技術又懂經濟、管理和法律并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和良好職業道德的復合型、高素質項目管理人才。
3.4建筑工程監理市場競爭將更加激烈
監理企業不僅要與來自不同行業的更多的競爭者競爭,而且要受到越來越多的國外工程咨詢公司進入我國建筑市場所帶來的挑戰。與國外知名工程咨詢公司相比,不管是在經營理念、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上,還是在管理理論、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等方面,我國工程監理企業均遠遠落后。國外工程咨詢公司將在建設市場與我們展開激烈的競爭,尤其是人才競爭。因此,在未來相當一段時期內,建筑工程監理市場競爭將更加的激烈。
3.5監理行業的社會責任將不斷加大
2000年1月30日施行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承擔法律責任。這兩個條例的頒布實施,進一步明確了工程監理的質量、安全等事故責任,使建設監理行業的社會責任越來越大。
3.6政府對建筑工程監理的管理從微觀轉向宏觀調控
隨著市場經濟發展的不斷發育完善和市場信用體系的建立健全,政府要逐步轉變職能,不再充當資源配置的主角,對建筑工程監理的管理逐步從微觀轉向宏觀調控,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使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重點放在制定、補充和完善相關政策、法律法規體系等以及加強宏觀調控上,為工程監理行業提供一個良好的規范化、科學化、法制化、標準化和公平公正競爭的環境。比如取消強制監理和政府定價,但也要有一個過程,現階段政府可以主要在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上實行強制監理和政府定價。
3.7我國建設監理與國際接軌
一方面,隨著實施“走出去”戰略步伐加快,我國工程咨詢設計企業比較積極地主動開拓國際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市場,積極學習吸收國際工程咨詢服務的先進的經營理念、管理理論、管理手段、管理方法等;另一方面,隨著我國對外開放不斷加大加強,許多國際知名工程咨詢設計企業對華投資規模、范圍、數量等越來越多,而且近幾年來我國企業、專家、學者積極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組團到國外考察學習會談,邀請國外專家講學,開展國際同行間業務交流、互訪活動,了解國際學術權威的專題報告、國內外學者的研究成果以及學術前沿動態等;為我國監理企業與國際知名工程咨詢設計企業合作創造了平臺,不僅提高了我國工程項目管理水平,也展現了我國的項目管理發展水平,將會加快工程監理行業的國際化進程。
1當前通信工程監理機制實施中的問題分析
1.1工程監理行政管理機關對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不規范企業資質管理與個人執業資格管理相脫節的現象,有的企業人證分離,有的企業注冊人員滿足不了資質標準要求,還有的企業注冊人員大量流出,而其資質卻未受到任何影響。對監理市場中存在的出借出賣資質資格、轉讓監理業務、非法掛靠、監理不到位等,業內反映比較強烈。但由于對這些行為的認定比較難,缺乏處罰依據,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1.2地方保護主義和監理單位過度競爭,導致數量與工程監理任務不協調地方保護主義一直影響著工程建設中的方方面面“,肥水不流外人田”,保護地方利益,層層阻擾外省外市監理單位進入自己的范圍開展業務。導致了各地的發展水平不平衡,進而影響各地政策法規的不統一。經濟發達的沿海城市,建設項目多;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建設項目少;從而導致同資質等級、不同地區的監理單位,有的業務量大到自身無法消化,便臨時招兵買馬,所聘人員良莠不齊,甚至有的未受過專業監理培訓,便倉促上崗;而有的監理單位卻因接不到監理業務,無法維持單位正常支出,導致人才的流失。同時有的地方政府為了保護當地企業設置進入門檻,導致了政策設置的不合理和企業發展的不平衡。
1.3缺乏有效的行業監管,人員素質偏低大多數監理單位人員來源于三種渠道:一是來自施工企業;二是來自設計單位;三是來自企業的基建管理部門。行政主管部門為了開展監理業務,審批把關較松,造成了“監理人員”并不完全符合法律所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條件。監理企業人員素質普遍較低,缺乏適合項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經濟、商務、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不足。缺乏項目經理,雙語人才,市場調研人才,方案設計和審查專家,經濟評價和投資估算人才,融資管理和企業管理人才,復合型人才和熟悉國際慣例的能從事國際工程項目管理的人才。由于對監理企業定位影響和企業間不公平競爭,導致人員素質低,結構不合理,考核激勵機制不健全,培訓費用少,人員調動困難,所以很難形成具有核心競爭項目管理企業。由于相當數量的監理人員從業素質能力不高,就難以避免對工程產生損害。
1.4工程項目監理組織機構不健全,崗位職責不明監理單位在取得某個工程項目的建設監理業務后,為順利完成業主委托的服務內容,都要組織一個監理班子來確定如何實施監理目標。通常在管理層次上分三個層次,決策層、中間控制層和作業層,根據對各個層次人員的要求制定崗位職務和職責,選派監理人員。一些工程項目的建設監理組織機構不健全,管理層次模糊,職責不明,運作無章法。監理單位單純為了節省監理成本,在確定監理人員數量時不考慮工程項目的施工密度和復雜程度,僅按專業各配一人。由于項目監理人員偏少就容易形成管理層次模糊,崗位職責不明。這種情況不符合監理工作科學、有序的工作原則和客觀規律性,因此很難達到預定的監理目標和效果。
2通信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完善策略探討
2.1進一步完善我國通信工程建設法律機制
隨著加入WTO過渡期即將結束,我國建筑市場的競爭規則、技術標準、經營方式、服務模式等將進一步與國際接軌。因此,我們應利用加入WTO的有利條件,借鑒國際上先進、科學的管理方法和經驗,盡快轉變服務觀念,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改革企業制度,不斷完善建設工程監理法律、法規、制度、合同文本和技術標準等,積極提高企業競爭力,開拓國際工程咨詢服務市場,加快我國建設工程監理行業的國際化程度。
2.2要積極推進監理行業組織結構調整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完善和加入WTO后新形勢的發展需要,投資主體更趨多元化,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逐步深化,社會和市場對監理行業的需求在深度和廣度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適應多層次、多專業的市場需求,調整監理行業的組織結構勢在必行。監理行業組織結構調整的關鍵是,監理企業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正確的企業發展戰略。有條件的大型監理企業要在經營管理觀念、人才優化組合、項目管理水平、新技術的研發能力方面有所創新,盡快與國際接軌,從而盡快成為能夠與國際咨詢顧問公司相抗衡的工程項目管理型企業,為社會提供全過程、全方位的項目管理咨詢服務。通過行業組織結構的調整,最終建立起大、中、小型監理企業相對穩定、協調發展的行業組織結構體系。
2.3進一步明確在實施階段實行工程強制性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