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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準予扣除。對企業發生的向金融企業的借款利息支出,可按向金融企業實際支付的利息,在發生年度的當期扣除。所說發生年度,應該遵循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即使當年應付(由于資金緊張等原因)未付的利息,也應當在當年扣除。對非金融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予以稅前扣除,包括逾期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規定加收的罰息,也可以在稅前扣除。
向非金融企業借款利息的扣除
非金融企業向金融機構以外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首先要判定借款期限是多長,然后查找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應當包括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還要注意的是,金融企業的利率也不一樣,各銀行的浮動利率不一,為了準確掌握,應按照本企業開戶行的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因為各級稅務機關無法掌握各行的利率,只有按本企業開戶行的利率掌握較為合理,也符合新稅法的合理性原則。
但是,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這里應當注意:一是對銀行企業內部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拆借利息可以稅前扣除;二是內部營業機構應當是指同一核算機構的內設機構間的借款,對內部借款結算利息的,企業所得稅前不允許扣除。
關聯企業之間借款利息的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債權性投資,是指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質的方式予以補償的融資。權益性投資,是指企業接受的不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擁有所有權的投資。財稅〔2008〕121號文件規定: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金融企業,為5∶1;其他企業,為2∶1。例如,某企業注冊資金2000萬元,其中有關聯方企業的權益性投資1000萬元。又向其借款(債權性投資)3000萬元,支付利息只能按2∶1的比例確認,只對2000萬元發生的利息可以扣除。而且同樣按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注意不得扣除的三種情況:1、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多付的利息不得稅前扣除,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融通資金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在該業務發生的納稅年度起10年內,按照合理方法進行調整。2、債資比例超過規定標準的利息原則上不允許稅前扣除,債資比例超過規定標準不得稅前扣除的利息支出,應按照實際支付給各關聯方利息占關聯方利息總額的比例,在各關聯方之間進行分配。企業資金的籌集分為權益資金和債務資金兩種籌集方式。相應地,投資人的對外投資也可以分為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兩種方式。3、投資者未到位投資所對應的利息不允許稅前扣除,如果企業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則該企業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中相當于投資者實繳資本額與在規定期限內應繳資本額的差額應計付的利息,因不屬于企業合理的支出,應由企業投資者負擔,所以是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
企業投資者投資未到位發生借款利息扣除
股東投資未到位可以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投資者未按規定期限繳納出資,未按規定期限繳納出資的投資者不僅包括公司設立時分期繳納出資的股東,也包括增資時分期繳納出資的股東;第二種,投資者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出資。《關于企業投資者投資未到位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9]312號)明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凡企業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的,該企業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相當于投資者實繳資本額與在規定期限內應繳資本額的差額應計付的利息,其不屬于企業合理的支出,應由企業投資者負擔,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具體計算不得扣除的利息,應以企業一個年度內每一賬面實收資本與借款余額保持不變的期間作為一個計算期,每一計算期內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該期間借款利息發生額乘以該期間企業未繳足的注冊資本占借款總額的比例計算,公式為:企業每一計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該期間借款利息額×該期間未繳足注冊資本額÷該期間借款額。企業一個年度內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總額為該年度內每一計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額之和。
實務操作中注意以下幾點,1、區間的劃分:首先要按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公司法有分期出資應在兩年內繳足的強制性規定)對出資的規定來認定股東應繳出資的時間,公司章程明確了出資期限的按章程劃分區間,公司章程未明確出資期限的按公司法分期出資的規定來劃分,兩年出資期限的起算點為公司成立之日起的兩年之內,股東逾期未按規定出資,則會產生不得扣除利息;其次逾期出資每變化一次,則要分段計算一次。2、各區間內,有多筆貸款及貸款利率有變化的,一定要按給定的公式計算,而不能用未出資額直接乘以利率來計算。3、國稅函〔2009〕312號文未明確股東出資后又抽逃資本是否也適用該文件。但根據法理推論,投資者投資未到位應包括出資后又抽逃資本,因此投資者出資后又抽逃資本的應按該文執行。
(一)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應根據出口貨物離岸價、出口貨物退稅率計算
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上的離岸價為準(委托出口的,出口發票可以是委托方開具的或受托方開具的),若以其他價格條件成交的,應扣除按會計準則規定允許沖減出口銷售收入的運費、保險費、傭金等。若申報數與實際支付數有差額的,在下次申報退稅時調整(或年終清算時一并調整)。若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離岸價,企業應按實際離岸價申報“免、抵、退”稅,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二)當期免抵退稅額的計算
當期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 × 外匯人民幣牌價 × 出口貨物退稅率 -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 × 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其中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格 + 海關實征關稅 + 海關實征消費稅
(三)當期應退稅額和當期免抵稅額的計算
1.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 當期應退稅額
2.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期末留抵稅額”。
(四)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的計算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 × 外匯人民幣牌價 × (出口貨物征稅稅率 - 出口貨物退稅率) -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 × (出口貨物征稅稅率 - 出口貨物退稅率)
(五)新發生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自發生首筆出口業務之日起12個月內的出口業務,不計算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稅額等于當期免抵退稅額;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從第13個月開始按免抵退稅計算公式計算當期應退稅額。
二、生產企業出口業務會計處理
(一)一般貿易方式下出口業務核算
1.貨物出口并確認收入實現時,根據出口銷售額(FOB價)做賬務處理: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2.月末根據《生產企業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做賬務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次月根據上期《生產企業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的應退稅額做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次月根據《生產企業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的免抵稅額做賬務處理(一般企業不做此筆會計處理,因其是稅務機關免抵調庫的依據,不影響增值稅的核算):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5.收到出口退稅款時,做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二)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出口業務處理
1.貨物出口并確認收入實現時,根據出口銷售額(FOB價)作賬務處理:
借:應收賬款(或銀存)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等)
2.月末根據《生產企業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做賬務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次月根據《生產企業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的應退稅額做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次月根據《生產企業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的免抵稅額做賬務處理(一般企業不做此筆會計處理,因其是稅務機關免抵調庫的依據,不影響增值稅的核算,筆者建議及時做此分錄,作為計提城建稅及附加的依據):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5.收到出口退稅款時,做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三)來料加工貿易方式下出口業務會計處理
來料加工貿易方式下銷售收入是免稅的,不計提銷項稅額,用于來料加工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直接計入成本。應稅和免稅共用的進項稅額要作進項轉出處理。
(四)出口貨物視同內銷征稅的會計處理
1.本年出口貨物,在本年視同內銷征稅(沖減出口銷售收入,增加內銷銷售收入)
(1)一般貿易方式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出口收入(以紅字登記在該賬戶貸方)
貸:主營業務收入――內銷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出口收入(以紅字登記在該賬戶貸方)
貸:主營業務收入――內銷收入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兩種貿易方式下視同內銷征稅賬務處理不同,但以下處理方式相同:
①對于本年單證不齊視同內銷征稅的出口貨物,在賬務上沖減出口銷售收入的同時,應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進行負數申報,沖減出口銷售收入。
②對于單證不齊視同內銷征稅的出口貨物已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進行負數申報的,由于申報系統在計算“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時已包含該貨物,所以在賬務處理上可以不對該貨物銷售額乘以征退稅率之差單獨沖減“主營業務成本”,而是在月末將《生產企業免抵退匯總申報表》中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一次性結轉至“主營業務成本”中。
2.上年出口貨物,在本年視同內銷征稅
一般貿易方式下視同內銷征稅
(1)計提銷項稅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視同內銷征稅按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3)按照單證不齊出口銷售額乘以征退稅率之差沖減進項稅額轉出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紅字)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紅字)
對于上年出口貨物單證不齊,在本年視同內銷征稅的出口貨物,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進行負數申報,沖減出口銷售收入。
在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時,不要將上年單證不齊出口貨物沖減的“進項稅額轉出”與本年出口貨物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混在一起,應分別體現。
在錄入“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增值稅申報表項目錄入》中的“不得抵扣稅額”時,只錄入本年數。
(五)退關退運貨物的會計處理
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的生產型出口企業在貨物報關出口后,發生退關退運的,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不同的賬務處理:
1.本年度出口貨物發生退關退運時
(1)用退關退運貨物的原出口銷售額沖減當期出口銷售收入
借:應收賬款(或銀存等科目)(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出口收入(紅字)
(2)調整已結轉的退關退運貨物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紅字)
貸:庫存商品(紅字)
2.以前年度出口貨物在當年發生退關退運時
(1)按退關退運貨物的原出口銷售額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應付賬款(或銀存等科目)(紅字)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紅字)
(2)調整已結轉的退關退運貨物銷售成本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紅字)
貸:庫存商品(紅字)
(3)按退關退運貨物的原出口銷售額乘原出口退稅率計算補交免抵退稅款
對出口“免、抵、退”稅的計算,除《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出口“免、抵、退”計算辦法的規定外,尚需把握以下關鍵性的方面和要求:
在進項稅的抵扣方面,一是要把握國稅發[2004]112號《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和國稅函[2005]16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查補稅款欠稅問題的批復》的規定,當企業出現這些情況時,期初進項留抵稅額應先用于抵減增值稅欠稅或查補稅款欠稅,抵減后的稅額才是上期結轉的留抵稅額。二是要關注國稅函[2007]350號《關于納稅人進口貨物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該文件規定納稅人進口貨物報關后,境外供貨商向國內進口方退還或返還的資金,或進口貨物向境外實際支付的貨款低于進口報關價格的差額,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該文前納稅人已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的,可重新計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在銷項稅的計算方面尤其要把握國稅發[2004]6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1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以及國稅發[2005]6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問題的通知》。上述各文件在出口貨物視同內銷的規定方面有所變化:一是出口貨物視同內銷的期限由原來的6個月調整為90天。2005年國家稅務總局又以國稅發[2005]197號《關于取消出口貨物退(免)稅清算的通知》,這樣取消出口貨物退(免)稅清算后,超過90天以后收齊單證的貨物不再享有在年度匯算清繳前可辦理免抵退申報的政策了,應按視同內銷處理。二是出口貨物視同內銷計算銷項稅時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按含稅價看待,而原來是把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按不含稅價看待。
此外,日常稅項申報中,我們應注意出口免抵退稅中當期的免抵稅額必須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后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的規定,計算并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二、會計處理與相關報表的編制
企業應按照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進行增值稅的相關會計處理(2007年1月1日起執行新會計準則的企業,應按新準則應用指南的要求設置科目,建議設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和“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核算內容分別與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和“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相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根據國稅發[2004]112號《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在出現既有留抵稅額,又有欠稅的情況下,應按該文件的規定,進行抵減的會計處理。這樣處理的結果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的反映上,除發生按簡易辦法征收的稅款(如應稅固定資產的處置)外,一般情況下該表的期末未抵扣數和期末未交數不再同時留有余額。
增值稅出口免抵退企業需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相關附表、《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及相關明細表。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根據國稅發[2004]112號《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在發生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時,應對申報表的上期留抵數額在編制下期申報表時進行調整。
三、增值稅項的日常稽核管理
銷項稅方面:開票金額與入賬金額的一致性、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合規性、紅字沖銷銷項的恰當性稽核。尤其對不計銷售(列往來賬、應付福利費、盈余公積)、視同銷售(列工程成本、生產成本、直接沖銷庫存等)、以物易物等易疏漏的方面,更應做好相關申報工作。
企業所得稅法條例在符合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原意的前提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項目方面納入了部分現行有效的企業所得稅政策的相關內容,充分體現了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按照新企業所得法條例的結構順序,對舊企業所得稅法的沿用主要表現如下。
(一)企業發生的損失在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損失,依然是發生損失的全額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并且企業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后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依然計入收回當期的收入。
(二)保險費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以及企業參加財產保險繳納的保險費,仍然準予扣除。而為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不允許扣除。
(三)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的計提比例仍舊采用了舊企業所得稅條例中的14%和2%。
(四)借款利息支出借款利息支出區分資本性支出與收益性支出。資本性支出依然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如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而收益性支出在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且沿用了舊企業所得稅條例中以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標準的方法,如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準予扣除,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準予扣除。
(五)固定資產租賃費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還是采取首先區分經營性租賃和融資形租賃,采取不同扣除方式的方法。主要是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人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六)虧損彌補虧損彌補的方法,依然采用舊企業所得稅條例中從虧損年度下一年開始向后連續結轉5年用稅前所得彌補的方法。
(七)其他方面新企業所得稅法條例在合理的期間費用、稅金、匯兌損失、勞保支出等方面保持舊企業所得稅條例的范圍和方法不變。
二、新企業所得稅法條例的變化
結合國家的經濟環境和稅收實踐的多變而制定的新企業所得稅法條例扣除項目上的變化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在工資薪金、福利費、教育經費方面擴大扣除基數,在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公益性捐贈方面擴大扣除比例,并新增殘疾人員工資加計扣除、環境保護等專項資金扣除、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額扣除項目。
(一)職工工資、薪金舊企業所得稅條例中工資劃分全額、計稅工資、以及與經濟效益結合工資的扣除方式,而新企業所得稅法條例不但將工資、薪金的內容擴大到包括所有的現金形式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而且允許企業在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時對合理的工資據實扣除。當然由于工資薪金扣除的變化,職工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也變成了計提基數為合理的工資總額,使得福利費和工會經費的數額加大。
(二)職工教育經費 舊企業所得稅條例的計提基數為計稅工資、比例為1.5%,而新企業所得稅法條例不但職工教育經費的計提基數提高為工資薪金總額,而且扣除比例提高到2.5%,并規定可以將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充分表明國家對企業加大職工再教育投入和促進科技發展的支持。
(三)業務招待費 舊企業所得稅條例中以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為基數,將收入分為1500萬元上下兩個檔次、分5%o和3%o比例計提扣除,而新企業所得法條例參照國際做法并與舊企業所得稅條例相結合的做法,規定業務招待費采用按實際發生額60%,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o的扣除方式,以期達到控制企業花費的實際效果。
(四)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舊企業所得稅條例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別處理,廣告費扣除比例依據企業特點分8%、2%、全額幾種檔次,業務宣傳費比例為5%o且不允許往后結轉等,而新企業所得稅法條例規定,將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合并,將扣除標準統一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并可以向以后年度無限期結轉扣除。這不但考慮了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對企業經營的影響的一致性,而且簡化了操作手續。
(五)公益捐贈部分舊企業所得稅條例中公益性捐贈項目劃分農村義務教育、紅十字事業、老年福利機構及其他,行業劃分金融機構及其他,計提基數為“調整前所得額”,比例劃分全額、10%、3%、1.5%等,而新企業所得稅法條例規定公益性捐贈不再劃分項目和行業,并將扣除標準計提基數統一為年度會計利潤總額、扣除比例統一為12%。這既增加了新企業所得稅法條例的可操作性和政策的公平性,也說明國家鼓勵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政策力度加大了。
(六)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舊企業所得稅條例中規定企業當年與去年投入相比增長比例為10%1:2上且為盈利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比例為50%,而企業所得稅法條例中扣除比例雖無變化,但取消了舊企業所得稅條例中增長比例以及企業盈虧的限制,并將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的攤銷扣除也擴大到了實際攤銷金額的150%,充分體現了國家鼓勵自主創新的政策。
(七)殘疾人員工資加計扣除在新企業所得稅法條例中新增加了殘疾人員工資的加計扣除,規定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這不但有利于安置殘疾人員的企業得到稅收方面的優惠,也照顧了當前社會弱勢群體。
(八)創業投資企業的股權投資與舊企業所得稅條例比較,創業投資企業的股權投資扣除是新企業所得稅法條例新增加的內容。新企業所得稅法條例規定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這樣可以引導社會資金集中用于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解決中小科技企業的投資不足問題,發揮了國家產業政策的導向作用。
(九)環境保護等專項資金的扣除環境保護等專項資金的扣除是新企業所得稅法條例新增加的內容。新條例規定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于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準予扣除。但是對于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后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十)專用投資設備投資額的抵免與舊企業所得稅條例中國產設備投資投資額的抵免比例是40%,抵免數額是投資當年與投資前一年的新增數額比較,新企業所得稅法條例將設備類別限制在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雖然在比例。10%方面有所降低,抵免年限依然為5年,但是抵免數額擴大到了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實際抵免額大大地增加了。該條款與上面環境保護專用資金項目一樣,充分表明了國家堅持鼓勵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決心。
總體而吉,企業所得法條例在扣除方面變化較大,但卻較好地體現了我國當前以人為本、注重可持續發展和自主創新、鼓勵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政策導向和企業所得稅立法精神,在操作化、統一化、規范化、國際化等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
一、各級國稅部門要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出口貨物專用稅票電子信息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部門分工及崗位職責,指定專人負責出口貨物專用稅票的開具及其電子信息的錄入、核對、傳輸及接收工作。
二、各市主管出口貨物征稅的稅務機關應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117號文件的相關要求,統一使用計算機開具出口貨物專用稅票。開具內容要完整、準確規范、清晰。
三、自*年11月起,各市局應按照下列時間要求上傳和下載專用稅票電子信息。
(一)每月12日前上傳本地開具的專用稅票電子信息,以及出口退稅審核系統產生的專用稅票疑點數據和疑點核查反饋信息;上傳路徑、內容、名稱、格式同以前。
(二)每月20日后從省局服務器(75.16.16.20)\退稅分局\_部門公用文件\省局下傳文件\退稅\ts+年份\ts+月份下載本地使用的專用稅票電子信息、專用稅票錯誤數據。
四、對*年9月至*年8月期間存在以下疑點的專用稅票電子信息,容許按以下原則進行人工挑過處理:(此款已廢止,冀國稅發〔*〕150號)
(一)對于已組織到審核區的專用稅票電子信息,僅“填發日期”、“稅種”、“銷貨發票號碼”、“課稅數量”、“計量單位”、“單位價格”、“法定稅率”、“征稅率”字段中的一項或多項與紙制單證內容不符的。
中圖分類號:X522 文獻標識號:A 文章編號:2306-1499(2014)08-0175-01
1總述
1.1論證范圍
南充都京工業園污水處理廠位于高坪區都京壩,嘉陵江左岸崔家山附近。根據水域的水功能區劃成果及其它取用水戶分布情況,結合南充市行政區劃的范圍,確定本次論證范圍為都京工業園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至下游嘉陵江出南充境斷面,論證河段長度為43.4km。
1.2入河排污口基本情況
都京工業園污水處理廠排污口位于高坪區都京壩尾端,緊鄰嘉美印染廠的嘉陵江左岸崔家山附近,東經106°06′03″,北緯30°44′08″。該污水處理廠處理都京工業園的生產廢水及城鎮居民生活污水,排污口類型為市政排污口。處理后的污水集于清水排放池,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后,再排入嘉陵江。
2 水域管理要求
2.1水功能區劃
根據《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2011-2030)》成果,本次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范圍屬于一級水功能區的“嘉陵江南充開發利用區”內,排污口及下游嘉陵江二級水功能區依次為過渡區和工業用水區。
2.2水域納污能力
本次論證根據論證范圍內各水功能區的現狀水質和水質管理目標,進行論證水域的納污能力計算,以分析本項目排污是否超過了下游水功能區納污能力。
嘉陵江多年平均流量821m3/s,根據規范要求,多年平均流量大于150m3/s的大江大河,應采用二維數學模型。嘉陵江排污口基本為沿岸排放,水域宏觀管理的納污能力要求本次簡化為以岸邊污染物濃度為控制的二維模型,模型數字表達式如下:
M=(CS-C(x,0))/Q
初始斷面濃度值取C0上一級水功能區目標水質。評價控制指標則根據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技術細則,結合本污水處理廠設計出水水質確定為COD和氨氮(NH3-N)2項。CS根據各水功能區目標水質要求取Ⅲ類的限值。污染物綜合衰減系數K,參考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技術細則,COD取0.20,氨氮取0.30。
流量Q采用嘉陵江保證率P=90%的枯水流量,根據實測資料統計分析而得。按年最小日均流量組成連續系列進行頻率分析計算,用數學期望公式計算經驗頻率,采用P-Ⅲ型理論頻率曲線適線確定統計參數,推求各時段枯水設計值。按流域面積比將水文站枯水頻率計算成果比擬至本項目河段,得到設計枯水成果,見下表2-1。表2-1設計枯水流量成果表
根據本項目排污口所在的水功能區及下游水功能區分布情況、實測的水域水質資料、各水功能區水質目標要求,結合前述水質模型和率定的參數,利用水質模型進行數值解析計算。按本項目的排污口位置和排污規模,在水功能區分界斷面岸邊的COD和氨氮的納污能力M值均大于零,說明本排污口下游各水功能區單元水域仍有剩余的水環境容量,本項目排污從宏觀角度分析滿足下游水功能區管理的要求。
3對水功能區水質和水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3.1水質模型及污染物濃度計算
本項目排污口對水功能區水質的影響分析仍采用二維數學模型計算。
C0取本次收集的水質監測資料各計算指標的最大值。流量Q采用嘉陵江保證率P=90%的枯水流量123m3/s。污染物綜合衰減系數,COD取0.20,氨氮取0.30。CS根據各水功能區目標水質要求取Ⅲ類的限值。
計算工況采用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和事故排放兩種:正常運行時,排污濃度為污水處理廠設計出廠水質(COD50mg/L,氨氮5mg/L);事故排放時,排放的污水為未經處理的進廠污水,排污濃度采用進廠污水的加權平均污染濃度(COD810mg/L,氨氮50.4mg/L)。
3.2對水功能區水質影響
本項目排污口所在水域屬過渡區(二級水功能區),下游依次為工業用水區(二級水功能區)和保留區(一級水功能區),本項目排污口距下游工業用水區起始斷面約8km,距下游保留區起始斷面約25km。
由前面二維水質模型計算成果可以看出:
(1)當都京工業園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達標排放)時,計算水域COD和氨氮的污染濃度值均小于Ⅲ類水質的限值,滿足水功能區目標水質要求。
(2)當都京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出現緊急事故排放時,計算水域一定范圍內的COD和氨氮的污染濃度值將超過Ⅲ類水質的限值形成污染,
3.3對生態的影響
(1)本項目不產生溫排水,不存在溫排水影響水生動植物、魚類的敏感生態影響問題。
(2)本項目沒有排入典型營養鹽類污染物,排污的受納水體為嘉陵江,水量豐沛,水質較好,水動力作用和稀釋能力較強。污水中的氮磷物質容易被嘉陵江降解,不會造成受納水體的富營養化現象。
4結論
(1)本項目的類型為新建市政排污口,總設計排污規模為35000m3/ d,本次論證的一期排污規模為19800m3/d,年排放污水總量723萬m3。
(2)本項目排污對水功能區水質和生態基本無影響。
(3)本項目排污口位置合適,污水的連續排放方式是合理的。
(4)本污水處理廠污染物去除率較高,污水處理措施合理。
(5)本項目入河排污口設置合理、可行。
目前我國外貿出口企業的出口方式主要是自營出口和出口,我們首先應該理解這兩種方式的稅務處理,我國稅務總局在1997年頒布的《關于企業出口退稅款稅收處理問題的批復》中規定:1、企業出口貨物所獲得的增值稅款,應該抵消進項稅額,不計入企業的利潤所得。2、外貿出口企業獲得的消費稅退稅款,應該抵消銷售成本,也不計入企業的所得利潤中。這些規定都給企業的財務部相關工作人員提出了要求和約束。讓會計工作更加規范化和統一化。
二、會計核算明細科目的設置和會計核算
我國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這個用于核算出口貨物增值稅的銷項稅額的項目做出規定:對于不能退增值稅和在稅務處理上沒有按照規定期限申報退稅的貨物,企業應該在“應交稅費”這個會計科目上增加“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兩個明細科科目。明細科目的設置有利于會計工作檢查時候的一目了然,使得賬目工作更加清楚。方便有關工作人員在查賬時收支賬目更加清晰。
外貿出口的會計核算與國內的會計核算雖然有一致的地方,但是也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外貿企業的會計核算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貨幣上,出口會計既有記賬本位幣的的核算,也要有外幣的核算。核算出口退稅上,體現了國家的相關政策。
三、因條件不同而導致的差異及其會計處理方法
銷售商品的確認條件有以下幾個方面:企業將商品的所有權和報酬轉移給買方的;企業沒有保留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售出的商品進行控制;收入可以可靠的計量;相關經濟有很大可能會流入企業的。還有就是為了保證稅款抵扣的順利執行,不造成中間環節的中斷。
對以下情況的特殊行為視同銷售貨物:將商品交付單位或其他個人代售;銷售代銷貨物的單位或個人;有兩個以上機構進行統一核算的,將商品從一機構到另一個機構進行銷售的;將資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或者將貨物作為投資的以及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的,無償送出自產或委托加工貨物的。
四、出口退稅、企業五險、水利建設、個調稅、傭金稅
(一)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是指對出口的貨物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它是國家一個重要的稅種,出口退稅的主要目的在于通過退還出口貨物的國內已經繳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產品的稅收負擔。
(二)企業五險
五險指的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險、工傷保險和生育險,五險都是法定的,在企業中,相關工作人員享有五險的權利,這也是企業會計部門應該注意到的一個問題。
(三)水利建設
我國目前鼓勵水利建設的實施,但是水利建設的資金減免,只有在水利設施都符合了規定以后才能進行減免,不能為了個人極小的利益而去做不符合規定的事情。
(四)個調稅
個調稅是個人收入調節的簡稱,通過征收格調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平衡收入的作用。1980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現了個人所得稅向雙軌制轉變,個調稅推出歷史舞臺。
(五)傭金稅
傭金稅也是很重要的稅種,傭金稅涉及到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這些稅費的征收都是有相關文件明文規定來進行征收的。
五、稅務的處理
外貿型企業的稅務處理重點是出口退稅問題。出口退稅使得出口的商品以“不含稅價”的方式進入國際市場,從而大大促進了該國的對外貿易發展勢頭。但是如何處理該問題也是稅務處理的一個核心問題,關貿總協定規定:對傾銷的產品征收反傾銷稅或反補貼稅。現在的中國正在大步的邁向國際市場,所以走出去是必然趨勢,而增加進出口貿易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對于從事相關的貿易會計從業人員來說,掌握而且熟知國際貿易的相關會計和稅務知識是必須的技能。
六、對于我國外貿進出口企業會計和稅務處理相關問題的建議
消費稅是對我國境內從事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消費品的銷售額或銷售數量,在特定環節征收的一種流轉稅。為了避免重復征稅,現行消費稅法規定,用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的應稅消費品,在計稅時準予扣除當期生產領用的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
一、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稅款抵扣范圍
用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的應稅消費品,在計稅時準予抵扣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稅款的項目有:1.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煙絲生產的卷煙;2.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3.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4.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5.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汽車輪胎(內胎和外胎)生產的汽車輪胎;6.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摩托車生產的摩托車;7.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石腦油為原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8.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油為原料生產的油;9.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夫球桿;10.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為原料生產的木制一次性筷子;11.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實木地板為原料生產的實木地板。
需要說明的是,納稅人用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及酒精,在計稅時不得扣除外購或委托加工酒和酒精的已納稅款;納稅人用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改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鑲嵌首飾),在計稅時一律不得扣除珠寶玉石的已納稅款。
二、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抵扣的會計與稅務處理
(一)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抵扣的會計與稅務處理
用外購應稅消費品繼續加工其他應稅消費品,在稅法規定允許抵扣的范圍內,可以抵扣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因而,在購入應稅消費品時,不應將全部買價作為外購材料的成本,而是將準予抵扣的消費稅單獨反映,購貨價款扣除允許抵扣的消費稅后的余額計入采購成本。由于稅法規定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抵扣應當按領用扣稅法計算,為了清晰地反映消費稅抵扣過程,對于準予抵扣的消費稅先在“待抵扣消費稅”科目中核算。其借方登記企業當期購入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貸方登記企業領用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期末借方余額表示期末庫存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外購應稅消費品若用于其他方面或直接銷售,購入時支付的消費稅應直接計入采購成本。
例1:淮海卷煙廠期初無庫存煙絲,當期從紅星煙絲廠購進已稅煙絲20噸,每噸不含稅單價2萬元,取得煙絲廠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貨款40萬元、增值稅6.8萬元,煙絲已驗收入庫,款項未支付;本月生產領用外購已稅煙絲15噸生產乙種卷煙,共生產2 000標準箱,銷售給卷煙專賣商18箱,取得不含稅銷售額36萬元,煙絲的消費稅稅率30%。
(1)購入煙絲時:
借:原材料 28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68 000
待抵扣消費稅 120 000
貸:應付賬款 468 000
(2)生產領用煙絲時:
可抵扣的消費稅=(400 000×30%×15)/20=90 000(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90 000
貸:待抵扣消費稅 90 000
借:生產成本 210 000
貸:原材料 210 000
(3)銷售卷煙時:
單價=360 000/(18×250)=80(元),卷煙每標準箱250條,每標準條價格在70元以上的卷煙比例稅率為56%,每標準箱卷煙的定額稅率為150元。
消費稅=360 000×56%+18×150=204 300(元)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204 3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204 300
(4)下月初繳納消費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114 300
貸:銀行存款 114 300
(二)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抵扣的會計與稅務處理
稅法規定,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稅款,其消費稅稅款一般可以按照受托方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可以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1.委托方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會計與稅務處理。稅法規定,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在允許抵扣的范圍內,所納消費稅稅款準予按規定抵扣,否則不予抵扣。
例2:大眾汽車公司委托濱湖橡膠廠加工A汽車輪胎一批,大眾汽車公司提供主要材料,發出材料成本62 450元,支付加工費20 000元。該批A汽車輪胎收回后將全部用于連續生產B汽車輪胎,并實現對外銷售,不含稅銷售收入為120 000元,汽車輪胎消費稅稅率為3%。
組成計稅價格(計稅價格)=(62 450+20 000)/(1-3%)=85 000(元)
代收代繳的消費稅=85 000×3%=2 550(元)
(1)大眾汽車公司支付加工費、消費稅和增值稅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2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 400
――應交消費稅 2 550
貸:銀行存款 25 950
(2)對外銷售時:
應納消費稅=120 000×3%=3 600(元)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3 6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 600
稅法規定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準予抵扣的消費稅稅額應當按領用扣稅法計算,即:當期準予扣除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額=期初庫存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當期收回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期末庫存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
假設期初庫存委托加工應稅A汽車輪胎已納消費稅1 500元,期末庫存委托加工應稅A汽車輪胎已納消費稅2 380元。大眾汽車公司當月準予抵扣的消費稅稅額=1 500+2 550-2 380=1 670(元),下月初實際上繳的消費稅稅額為3 600-1 670=1 930(元)。
下月初繳納消費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1 930
貸:銀行存款 1 930
2.委托方收回后用于銷售的應稅消費品會計與稅務處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有關條款的通知》(財法[2012]8號)規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將收回的應稅消費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稅;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不屬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因而,委托方收回后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在進行會計處理時,如果不屬于“直接銷售”,就存在已納消費稅稅款抵扣的情況。
例3:(接例2)大眾汽車公司委托濱湖橡膠廠加工的A汽車輪胎,收回后直接以90 000元(不含稅)的價格出售給甲公司。由于出售價格90 000元(不含稅)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85 000元,不屬于“直接出售”,按稅法規定,需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2 550元(85 000×3%),因而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應單獨反映,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賬戶的借方。
(1)大眾汽車公司支付加工費、消費稅和增值稅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2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 400
――應交消費稅 2 550
貸:銀行存款 25 950
(2)對外銷售時:
應納消費稅=90 000×3%=2 700(元)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2 7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2 700
(3)繳納當期消費稅時:
當期應納消費稅=2 700-2 550=150(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150
貸:銀行存款 150
若大眾汽車公司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85 000元出售的,為“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稅,由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不予抵扣,直接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該公司支付加工費、消費稅和增值稅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22 5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 400
貸:銀行存款 25 950
二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文件中以下規定: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價格扣除屬于商業折扣,商品銷售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屬于現金折扣,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財務費用扣除。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的減讓屬于銷售折讓;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屬于銷售退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三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折扣方式銷售貨物會計處理
(一)商業折扣的會計處理 會計上通常稱的商業折扣,稅法上稱之為折扣銷售。可以理解為折扣發生在銷售之前,實質上商業折扣解決的問題就是貨物交易過程最終成交價的確定數,即為最終成交單價。商業折扣后,相對于沒有折扣的銷售來說,即減少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但通常作為促銷的手段,從擴大銷路,增加銷量,提高盈利水平角度考慮,銷售方可采用銷量越多、價格越低的促銷策略,即所謂“薄利多銷”。商業折扣企業定價策略是根據各類銷售渠道成員在產品銷售中承擔的功能不同而給予不同的折扣。
[例1]2013年11月30日,甲企業從乙企業購入生產用201號配件4000塊,單價1600元(不含稅價,以下相同),202號配件5000塊,單價1200元。因為是批量購買,與對方談妥給予10%的商業折扣,對方墊付不含稅運費8000元(取得貨物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兩種材料平攤),向銷售方簽發一張3個月不帶息銀行承兌匯票,材料尚未到達。
解析: 商業折扣實質上就解決最終成交價問題,本業務中,給予10%的商業折扣,即平時我們常講的打九折。201號配件新的單價=1600×90%=1440(元),202號配件新的單價=1200×90%=1080(元)。這樣用單價和數量可以求得不含稅銷售額。不含稅銷售額與稅率之積就是稅額, 如表1所示:
運費進項稅額為運費不含稅價與稅率11%之積,即8000×11%=880(元)。
購貨方甲企業會計處理:
借:在途物資――201號配件 5764000
――202號配件 5404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898080
貸:應付票據――銀行承兌匯票 13066080
銷售方乙企業的會計處理:
借:應收票據――銀行承兌匯票 13066080
貸:主營業務收入――201號配件 5760000
――202號配件 54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897200
銀行存款 8880
對于發票的開具,增值稅法中規定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這一點還是基于從稅收征收管理上避免混亂角度考慮,如果允許對銷售額開一張銷貨發票,折扣額再另開一張退款紅字發票的話,可以發生銷售方按折扣后的銷售額計算銷項稅,而購貨方不一定按減除折扣額的銷售額及其進項稅額進行抵扣,這樣的話會給稅務機關征收管理上帶來很大的難度。
對于發票的開具,增值稅法中規定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這一點還是基于從稅收征收管理上避免混亂角度考慮,如果允許對銷售額開一張銷貨發票,折扣額再另開一張退款紅字發票的話,可以發生銷售方按折扣后的銷售額計算銷項稅,而購貨方不一定按減除折扣額的銷售額及其進項稅額進行抵扣,這樣的話會給稅務機關征收管理上帶來很大的難度。
正規的發票開具方法,在防偽稅控開票系統中,按原價開具發票填寫后,在發票填開對話框中點擊“折扣”按鈕,在出現的對話框中填寫相關折扣信息,自動生成“折扣行”。在實務中,很多財務人員圖省事,直接按折后價格按正常銷售處理辦法開具發票。雖然達到的效果一樣,但這種開具法有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稅收風險。
(二)現金折扣的會計處理 現金折扣,稅法上稱之為銷售折扣,可以理解為折扣發生在銷售行為之后,對及時付款的購買者提供的減價優待。實質上就是銷售方在賒銷后,為了盡早收回貨款給予購貨方金錢上的獎勵,即一部分債務的豁免。對于現金折扣,我國現行處理是按總價法入賬,實際發生時做財務費用處理。
但國稅函[2008]875號文僅規定了做財務費用處理,實務中這部分費用到底用什么憑證來做?很多人觀點不一,有人認為需要去主管稅務機關代開金融業營業稅發票;而也有人認為此財務費用非金融業利息費用,也并非發票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發票開具范圍。
可以參照《山東省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201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若干問題的公告》(山東省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1號)規定:符合國稅函[2008]875號文件第一條第(五)款規定的現金折扣,可憑雙方蓋章確認的有效合同、根據實際情況計算的折扣金額明細、銀行付款憑據、收款收據等證明該業務真實發生的合法憑據據實列支。”
根據上述規定,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可以作為財務費用扣除,相關合同及收付款憑證可以作為稅前列支的合法憑證。銷售折扣不能從銷售額中扣除,換句話說在銷售折扣下,不會影響增值稅的計算,享受的折扣進當期損益,但會影響企業所得稅。
[例2]2013年11月28日甲企業從乙企業購入設備外殼9000 個,單價600 元 /個(不含稅價),對方墊付運費雜費4000元(取得鐵路收據一張,注明項目是裝卸費),款項尚未支付,乙企業已簽發增值稅專用發票,材料尚未到達。雙方約定的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 ,計算現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
11月28日購貨方甲企業賬務處理:
借:在途物資――設備外殼 5404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918000
貸:應付賬款――乙企業 6322000
11月28日銷貨方乙企業賬務處理:
借:應收賬款――甲企業 6322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設備外殼 54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918000
銀行存款 4000
同年12月8日,甲通過銀行匯款償還欠乙企業上述全部貨款。
解析:由于雙方約定了現金折扣條件,甲企業于10天內付款享受2%的折扣,計算的折扣=5400000×2%=108000(元)。
購貨方甲企業的會計處理:
借:應付賬款――乙企業 6322000
財務費用――現金折扣 -108000
貸:銀行存款 6214000
銷貨方乙企業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6214000
財務費用――現金折扣 108000
貸:應收賬款――甲企業 6322000
(三)銷售折讓的會計處理 銷售折讓,實質上是在銷售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后,因為購貨量大、供應的貨物質量有問題、與合同要求有差異或市場價格降低等原因,給予購貨方的價格優惠或補償。銷售折讓可以通過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從銷售額中扣除,會計上做購銷業務的紅字沖銷法處理或者做對應業務的相反分錄處理。
[例3]2013年11月30日,甲公司銷售貨物價值200萬元(不含稅價)到達丙公司后。因部分商品質量不合格,對方要求給予10%折讓,雙方經協商達成按銷售額給予5%折讓的協議,丙公司按折扣后的金額付款。
解析:銷售折讓,銷售方做銷售業務的紅字沖銷法或相反分錄即可,同理購貨方也做購進貨物的紅字沖銷法或相反分錄。
銷售方甲公司的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丙公司 117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0
按折后金額收款
借:銀行存款 2223000
貸:應收賬款――甲公司 2223000
購貨方丙公司的會計處理:
借:原材料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0
貸:應付賬款――甲公司 117000
付折扣后的款項:
借:應付賬款――甲公司 2223000
貸:銀行存款 2223000
(四)銷售退回的會計處理 銷售退回是指企業銷售的產品到達購貨方處后,因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要求而被購買方退回。退回是銷售貨物的全部或部分取消,是產品銷售收入的減少。相對于銷售折讓來說,銷售折讓只是貨款上的折讓,銷售退回則出現貨物的退回。會計處理同銷售折讓處理。即購銷雙方在會計上分別做購進或銷售業務的紅字沖銷法處理或者做對應業務的相反分錄處理。
[例4]2013年11月28 日,甲公司上月向乙公司銷售的A型電腦,有10臺出現了質量問題,經雙方協議,將不合格產品原數按售價退回,并已入庫,該產品售價4000元/臺,單位成本2800元/臺,已向對方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
解析:銷售方甲企業的會計處理,做銷售貨物會計處理的紅字沖銷法應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款開出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作賬務處理,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乙公司 -46800
貸:主營業務收入――A型電腦 -4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800
同時銷售退回沖減成本會計處理:
借:庫存商品――A型電腦 28000
主營業務成本――A型電腦 -28000
購貨方乙公司根據取得甲公司開來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做購進貨物的紅字沖銷法或相反分錄,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A型電腦 -4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800
貸:應付賬款――甲公司 -46800
(五)買一贈一的會計處理 買一贈一這種特殊銷售方式,不同于企業對外捐贈,我們應將銷售總金額按照一定的分配標準來分攤確認各項商品的銷售收入。分配標準我們可以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或賬面價值的比例,也可以按照成本價比例分配、實物量法或其他可行的標準。也可以利用成本會計學中的費用分配通用公式來分配:某項費用分配率 =
某分配項目的分配額=該分配項目的分配標準×分配率
[例5]2013年11月30日,某大型超市甲公司搞促銷方案:銷售一臺A型電腦4800元送一臺B型微波爐,正常銷售價格分別是5000元和1000元(均為不含稅價格)。乙企業購入一臺電腦,同時獲贈一臺微波爐,均做固定資產管理,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某項費用分配率==0.8
A電腦收入=5000×0.8=4000元;B微波爐收入=1000×0.8=800(元)
銷售方甲公司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5616
貸:主營業務收入――A電腦 4000
――B微波爐 8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16
購貨方乙公司的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A電腦 4000
――B微波爐 8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16
貸:銀行存款 5616
(六)其他折扣方式的處理 實物折扣即數量折扣,當購貨方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金額時,銷售方給予的一定折扣 。按視同銷售中“無償贈送”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季節性折扣是銷售方給予購買過季產品和服務單位的一種減價,鼓勵購貨方在淡季消費,可以參照折扣銷售業務進行會計處理。特別事件折扣是銷售方在某個特定事件或特定時期內對購貨方給予折扣,根據具體折扣情況選擇參照哪種折扣會計處理方式。
此前部分糧食或以糧食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稅率在5%到13%之間,而面對此次這樣大幅的調整,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經濟師張永軍表示,糧食產品出口退稅的調整,主要是為了調節糧食的進出口量,以達到國內供求的平衡,防止進一步的通貨膨脹。
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字,2007年我國11月份CPI同比漲幅達到6.9%,已經接近1996年底的水平,其中糧食價格上漲6.6%。顯然,此輪CPI的高漲,食品類價格輪番上漲和成品油調價的擴散效應成為主推力量。
同時,由于11月份CPI環比漲幅高達0.7%,高于去年同月的0.3%。
則被很多專家認為,環比漲幅高于正常年份,說明包含的新漲價因素較多,春節前通脹壓力仍可能加強。
“在這一壓力下,國家做出的這個決定非常及時。”社科院經濟所宏觀室主任袁剛明表示,“我國糧食近幾年來,一直都是生產過剩,但是由于大量的出口以及工業使用后,盡管糧食的價格沒有直接被體現出來,飼料的價格卻大幅上漲,因此豬肉的價格也開始跟著上漲。這是此輪CPI增長過快的源頭。”
設計
工字梁
同向流斜板澄清池分成3個池區,每個池區再對半分隔。每個半池區的過濾介質由跨度17.5m的13根不銹鋼工字梁支撐,并在約每3m間隔設有支撐用的鋼撐桿。在滿負荷工作條件下,工字梁網格承受著2.5kN/m2的載荷(圖2~4)。
這些主工字梁是根據《結構不銹鋼設計手冊》和英國標準BS5950-1進行設計的。設計中還遵循了《飲用水用不銹鋼產品使用指南和規范》中的指導原則。如果按碳鋼設計參數直接轉換成雙相不銹鋼材料將會使成本增加74%,因此,在設計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降低成本。
成本節約效果
1、設計和制造
設計工字梁橫截面時利用了2205雙相不銹鋼卓越的強度特性(最低設計強度為460N/mm2)。選取了500mm的工字梁腹高,采用2m板材切割鋼板制作,從而最大程度減小了碎料浪費。通過選擇凸緣厚度和尺寸實現了截面模量的最優化。結果,不銹鋼工字梁的總重量從140t減少到75t,實現了相當顯著的成本節約。不銹鋼梁的主要截面形狀為512mm×132mm的工字梁,鋼梁腹板厚度為6mm,凸緣厚度為13mm。
2、運輸
由于17.5m跨度工字梁從制造場地至施工現場的運輸成本極高,所以在設計鋼梁分節時,加入了一個拼接小部件以縮短運輸時的長度。這些拼接件設置在約1/3跨度處,形成了2種長度的工字梁:10.52m和7.2m。這些工字梁將在現場采用雙相不銹鋼墊鐵、角鋼和鋼板部件進行連接(圖5)。
支撐鋼結構
主工字梁的端部由混凝土壁提供支撐,通過200mm×100mm×200mm的加強板連接到200m×150mm×450mm的角形托架內,并采用機械式錨固件進行緊固(圖6)。這些工字梁之間使用跨度834mm的80mm×80mm×8mm角鋼進行橫向拉撐,角鋼間距為3m,形成了一種網格狀構造。所有用于支撐主工字梁的鋼結構均采用雙相不銹鋼材料制造,因此避免了任何雙金屬腐蝕問題。
制作
整套鋼結構包含了78根雙相不銹鋼工字梁及支撐用鋼部件;工字梁由156個鋼梁段拼接而成,共用了624個拼接件、114個角形托架和1782個雙相不銹鋼螺栓,這些部件的不銹鋼號均為1.4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