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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稅收籌劃的優點大全11篇

      時間:2023-09-05 16: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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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收籌劃的優點

      篇(1)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18―0076―01

      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根據財經法規制度,按照財務管理的原則,組織企業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企業稅收籌劃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有著密切的聯系,主要表現在:一方面企業的行為要受市場經濟環境的影響,更要受企業財務管理體制的影響。或者說,它與企業財務管理體制建立的基本條件相關聯。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稅收籌劃行為概括地說,就是企業再生產過程中的資本價值運作的組成部分及其所體現的特定財務管理關系。另一方面,稅收籌劃離不開企業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基礎,而且稅務會計目標內涵之一是要服務于現代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可見,企業稅收籌劃與企業財務管理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關系。從根本上講,稅收籌劃應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決策者在選擇籌劃方案時,必須符合財務管理的目標。企業的理財過程是一個開放系統,它與各方面發生千絲萬縷的關系,該系統以外的各種因素都對財務活動產生重大影響。這種影響表現在:一方面為財務管理活動順利地進行提供便利和機遇,如提供有效的籌資對象和有利的投資項目;另一方面對財務管理活動提出制約和挑戰,如規定成本開支范圍、緊縮銀根和增加稅負等。

      1、分稅種籌劃法

      分稅種籌劃法是針對具體稅種的籌劃方法。在運用此籌劃法時,最重要的一點是要抓住幾個重要的稅種進行籌劃,例如增值稅的稅收籌劃,所得稅的稅收籌劃。因為我國的現行稅法把稅種分為7大類23個,稅種很多很雜,所以,納稅人在進行分稅種的稅收籌劃時,不可能面面俱到。即使有能力和精力做到,所花費的成本與稅收籌劃所取得的收益比較起來,也是不劃算的。圍繞稅種進行的稅收籌劃,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納稅人要能夠針對自己的具體情況進行籌劃。這種研究方法的優點是條目清晰,實用性強,而且容易深入研究,因為無論針對怎樣復雜的過程、怎樣復雜的行業進行的籌劃都是單個稅種籌劃總和。但這種籌劃方法很難把握要領,而且對于每個具體的企業來說,每一生產經營環節都會涉及很多稅種,僅對一種稅進行考慮,很難從總體上把握。

      2、分行業籌劃法

      分行業籌劃法是針對某個具體行業進行籌劃的方法,例如對高科技行業的籌劃、對金融行業的籌劃、對建筑行業的籌劃等。運用分行業籌劃法的最大優點就是將某個行業所涉及的所有稅收問題都要分析清楚,具有很強的實用性。運用這種籌劃方法,可以充分地了解國家針對該行業的所有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的扶助政策,而最好的稅收籌劃方法是用足用好稅收優惠。這種籌劃方法對于每個進入特定行業的經濟主體來說都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需要注意的是,運用分行業籌劃法進行稅收籌劃時,不能忽視相關行業稅收政策的變化。這種籌劃法存在的最大缺陷是,研究人員所做出的籌劃方案只能對某個特定的行業適用,一般只在具體的經濟主體內部運行,沒有普遍性,這不利于專門的研究機構進行研究。

      3、經營活動籌劃法

      經營活動籌劃法是指圍繞經營活動的不同方式而進行的籌劃。因為每個行業、每個企業,總是會涉及具體的經營活動,這樣,對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的籌劃就可以使很多納稅人受益。運用這種方法進行籌劃,需要籌劃人具有很強的專業知識。另外,運用經營活動籌劃法,要遵循稅收籌劃的特點,不能光看該經營活動的稅收利益最大化,要把眼光放在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上,要注意與企業其他的生產經營活動相互協調。由于每個行業的經營活動都會存在特殊性,因此,用這種籌劃方法進行籌劃不能顧及方方面面,只能是針對每種生產經營活動比較普遍的行為進行籌劃。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下運用稅收籌劃時應注意的問題:稅收籌劃是企業維護自己權益的一種復雜決策過程,是依據國家法律選擇最優納稅方案的過程。它不僅涉及企業內部的投資、籌資、經營、分配等各項理財活動,還與政府、稅務機關以及相關組織有很密切的關系。

      (1)稅收籌劃必須遵守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具體表現。第一,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必須依法對各種納稅方案進行選擇,而不能違反稅收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第二,企業稅收籌劃不能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第三,企業稅收籌劃必須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企業稅收籌劃方案是在一定時間、一定法律的環境下,以一定的企業經營活動為背景來制定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家的法律法規可能發生變更,企業財務管理人員就必須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相應的修正和完善。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能保證所設計的經濟活動、納稅方案為稅收主管部門所認可,否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并承擔法律責任,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篇(2)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或延遲稅收負擔和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在不違反國家現行稅法的前提下,對企業的投資、經營、理財、組織、交易等各項活動進行事先安排和籌劃的過程。

      分析上述概念,稅收籌劃包含了兩個含義:

      一是稅收籌劃必須同時達到減輕或延遲稅收負擔和實現稅收零風險。否則,稅收籌劃就是不成功的;二是所有稅收籌劃的手段必須在不違反國家現行稅法的前提下進行,否則,稅收籌劃也是失敗的。

      (二)企業稅收籌劃的意義

      1.稅收籌劃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實現納稅人財務利益最大化。企業為了進行稅收籌劃,必須對稅法和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加深學習和研究,對企業具體業務進行合理安排和選擇,從而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實現企業財務利益最大化的目的,這個過程其實也是納稅人提高納稅意識的過程,同時,企業敢于面對稅務機關,運用國家賦予的權利,做到主動繳稅,抑制偷逃稅等違法行為。

      2.稅收籌劃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水平。企業通過稅收籌劃,可促使其精打細算,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增強預測、決策能力,從而提高經濟效益和經營管理水平。為了進行稅收籌劃,就需要建立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規范財會管理,建立一支熟知稅法的高素質的財會人員,從而不斷提高企業會計管理水平。

      3.稅收籌劃有助于優化國家產業結構和資源的合理配置。企業根據稅法中稅基與稅率的差別,根據稅收的各項優惠鼓勵政策,進行稅收籌劃,盡管主觀上是為了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但在客觀上卻是在國家稅收經濟杠桿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了優化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合理布局的道路,體現了國家的產業政策,有助于優化國家產業結構和資源的合理配置。

      4.稅收籌劃有助于改進和完善國家稅法及政府稅收政策。稅收籌劃是企業對國家稅法及政府稅收政策的反饋行為,也是對政府稅收政策的正確性、有效性和國家現行稅法完善性的檢驗。國家可以利用企業的稅收籌劃行為反饋的信息,改進和完善國家稅法及政府稅收政策。

      二、企業對外投資的稅收籌劃

      (一)投資企業性質的選擇

      1.公司與合伙企業的選擇

      我國對公司和合伙企業實行不同的納稅規定。公司的營業利潤在企業環節課征所得稅,稅后利潤作為股息分配給投資者后,投資者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我國是按20%的比例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合伙企業則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征收各個合伙人分得收益的個人所得稅。因此,投資者對企業組織形式的不同選擇,其投資收益也將產生差別。案例1:張生準備獨資經營一家商店,假如張生每年能盈利200000元,該商店如按合伙企業課征個人所得稅,稅后利潤是200000-(200000×35%-6750)=136750元,設商店如按公司課征企業所得稅,稅后利潤為200000-200000×25%=150000元,假設稅后利潤全部作為股息分配,張生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150000×20%=30000元,其實際稅后收益為120000元,與前者比較,多負擔所得稅136750-120000=16750元,因此,張生做出了辦合伙企業(如以個體工商戶的形式設定),而不組織公司的決策。張生的這一選擇是法律規定所許可的,在納稅行為未發生之前進行,并達到了節稅的效果。

      因此,對于規模不大,管理難度不大的企業,選擇合伙企業比較適合。但是,對于規模龐大,管理水平要求很高的大企業,因為其籌資難度大,經營風險大,管理相對困難,如果用合伙企業組織形式,要想正常健康運作比較困難,一般宜用公司的組織形式。

      2.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選擇

      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獨立承擔納稅義務,可享受當地的稅收優惠。如果當地的適用稅率比母公司所在地的適用稅率低,子公司積累利潤還可得到遞延納稅的好處。分公司無獨立法人資格,不能享受當地的優惠政策,但設立為分公司,有利于總公司整體的稅收籌劃。在稅收籌劃中對于初創階段時間較長,發生虧損的可能性較大的企業,一般要設定為分公司,從而使分公司的虧損能在匯總納稅時沖減總公司的利潤,減輕稅負。而對于生產走上正軌,產品已打開銷路,企業可以盈利時,則應設立為子公司,這樣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對跨國公司而言,可以并用兩種公司組織形式,將其某些附屬機構設立為子公司,而將另一些設立為分公司,以達到最優的稅收籌劃效果。

      3.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選擇

      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時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可以使用增值稅發票,但作為小規模納稅人時,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會失去很多客源。通常,具有高附加值,產品增值率高的企業,當它的規模較小時,宜選擇小規模納稅人,如果企業增值率較低,宜選擇一般納稅人。

      (二)投資企業注冊地點的選擇

      進行跨國投資時,企業可以選擇國際避稅港,自由港等進行公司注冊,如香港是亞洲著名的避稅港,它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后開始征收所得稅,但所得稅的課證實行單一的地域管轄權,只對居民和非居民的境內所得征稅,稅率一般只為18%左右。進行國內投資時,首先必須熟悉各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對經濟開發區的稅收優惠,沿海開放城市的稅收優惠,對西部開發的稅收優惠,對經濟特區的稅收優惠等。一般可選擇能享受稅收優惠的地區注冊登記企業,這種區域稅收優惠差異,給投資者提供了很好的稅收籌劃機會。比如,把總公司設在低稅區,分公司設在高稅區,把分公司在其他地方經營的收入歸在總公司名下,合并報表統一納稅,以實現節稅的目的。

      (三)投資行業的選擇

      企業在投資行業選擇時,要充分考慮稅收因素,國家為了優化產業結構,對不同的投資對象規定了不同的稅收政策,因此,必須先了解各行各業的稅收待遇。如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的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而沒有稅收優惠的其他行業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為25%,而且沒有減免稅期。因此,企業必須精心籌劃投資行業,節約企業稅金支出。

      (四)企業出資方式的籌劃

      出資方式可分為:有形資產出資、無形資產出資和現金出資。在投資方式籌劃過程中,企業通常采用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出資,因為以有形資產出資的設備的折舊額及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可以在稅前扣除,削減了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其次,在變動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產權時,必須進行資產評估,評估方法的不同導致高估資產,這樣既可以節省投資成本,又可以多列折舊及攤銷費而減少企業所得稅。

      三、企業對外籌資的稅收籌劃

      (一)籌資利息的稅收籌劃

      我國現行財務制度規定,企業籌資的利息支出,凡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計入開辦費,自企業投產營業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攤銷;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計入財務費用。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以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財務費用可以直接沖減當期損益,而開辦費和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價值則須分期攤銷,逐步沖減當期損益。因此,為了實現稅收籌劃,企業在控制籌資風險的情況下,可以盡量加大籌資的利息支出,盡可能加大籌資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的份額,縮短籌建期和資產的購建周期。

      (二)權益資本與債務資本的選擇

      企業的籌資方式可分為權益資本籌資方式和債務資本籌資方式兩大類。選擇不同類別的籌資方式,不僅隱含的財務風險不同,而且對企業稅負的影響也不一樣,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不同籌資方式的資金成本。因此,減輕企業稅負也是企業籌資決策中必須認真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權益資本籌資方式有發行股票、企業自我積累等。發行股票屬于增加權益資本,優點是風險小,無固定利息負擔等,缺點是其成本為股息,不作為費用列支,必須從稅后利潤中支付,稅收負擔較重。自我積累方式由于資金的占有和使用融為一體,稅收難以分割或抵消,存在著雙重征稅的問題,稅收負擔最重,因而難于進行稅收籌劃。

      債務資本的籌資方式有銀行借款、發行債券、融資租賃(后面再想祥述)等。借款和發行債券都屬于擴大借入資金,借入資金的成本是利息,按稅法規定可作為財務費用在稅前列支,其優點是資金成本可以減稅,缺點是到期必須還本付息,當企業資不抵債時,有可能要破產清算,風險較大。

      因此,企業就面臨著資本結構的選擇,是發行股票等籌集權益資本,還是通過舉債的方式籌集債務資本。下面通過一個案例來進行分析說明。

      案例3:某集團公司下屬子公司準備投資1000萬元生產一種高新技術的產品,制定了下面三個籌資方案。三個方案的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的比例如下,息稅前投資收益率都為25%,債務成本利潤率都是10%,企業所得稅率都為25%,那么,其權益資本投資收益率的計算結果如下表1所示。

      從上表可知,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企業納所得稅從62.5萬元減為55萬元,再減為45萬元,呈遞減勢,顯示債務籌資具有節稅的功能,同時,當投資利潤大于負債成本時,債務資本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越高,對企業權益資本越有利。以方案二為例,全部資金的息稅前投資收益率為25%,債務資本占總資本的30%即300萬元,債務資本所創造的利潤為75萬元,扣除利息30萬元,加上利息費用抵扣利潤可節約所得稅7.5萬元(30×25%)剩余利潤為52.5萬元,從而提高了權益資本的投資收益率,其稅后投資收益率達到23.57%;同理,方案三計算的稅后投資收益率為45%,兩者都大于無債務資本的方案一的稅后投資收益率18.75%。

      由此可見,當企業息稅前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由于財務杠桿作用,債務資本的增加可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節稅效果也越明顯。但是,負債利息必須到期支付的特點,又導致了債務籌資可能產生財務風險,當負債的成本率超過了息稅前投資收益率,權益資本收益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這顯然是得不償失的。因此,企業在利用籌資方式進行稅收籌劃時,不但要從稅收上考慮,而且要注意企業收益提高所帶來的風險,要充分考慮企業自身的特點,以及風險承受能力,以稅后利潤最大化為目標,正確選擇籌資方式。

      (三)特殊籌資方式——租賃業務的稅收籌劃

      租賃業務已成為企業減輕稅負、籌集資金的重要方式。通過融資租賃,可以使企業在資金緊張的情況下迅速獲得所需的資產,滿足企業經營的需要,同時,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所提取的折舊費(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可以計入成本費用,減輕稅負。經營性租賃對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涉及到稅收籌劃問題。對出租人來講,可以充分利用閑置資產,提高總資產收益率,同時,其租金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的稅負一般低于銷售收入(主營業務收入)的稅負;對承租人來講,租金可以作為費用在稅前例支,起到節稅的作用,特別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同屬一個企業集團時,可以直接、公開地將資產轉給另一個企業,從而達到轉移收入和利潤,減輕企業集團整體稅負的目的。

      案例4:某集團公司2007年4月對集團內部的經營情況進行財務分析,發現A企業今年產銷兩旺,預計2007年利潤總額為1000萬元,比上年增長50%;而集團內部的B企業卻遇到困境,2007年預計利潤總額虧損500萬元,比上年減少40%,A、B企業的所得稅適用稅率都是33%。考慮到集團公司的整體利益,經集團公司董事會批準,進行如下稅收籌劃:2007年5月,將A企業生產產品與B企業相似的生產線租賃給B企業,租賃費為50萬元(假設符合獨立核算原則,租金水平與出租給第三者的水平相一致),該設備每年生產產品的利潤為400萬元(則B企業07年預計利潤=-500+400-50=-150萬元),那么,該條生產線的租金A企業應繳營業稅額=50×5%=2.5萬元,該條生產線的租金A企業應繳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2.5×(7%+3%)=0.25萬元,該條生產線的租金收入A企業應繳企業所得稅額=50×33%=16.5萬元,原該條生產線生產產品的利潤應繳企業所得稅=500×33%=165萬元(籌劃后B企業仍虧損,不用繳),通過稅收籌劃后,集團公司獲得的籌劃收益=165-2.5—0.25-16.5=145.75萬元,租賃籌劃后,該集團公司的總體籌劃收益為145.75萬元,稅收籌劃的效果很明顯,但由于A、B企業的產品相似,跟往年相比,租賃后經營變化的波動不大,對外影響也不明顯。

      四、企業開展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一)企業稅收籌劃必須依法進行。所有稅收籌劃的項目都必須符合稅法規定,符合政府政策導向。

      (二)企業稅收籌劃必須使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因此,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綜合分析有關稅務及稅務以外的各種利弊得失,分清主次,要達到稅收籌劃的效益要大于稅收籌劃的成本。

      (三)企業稅收籌劃必須遵守稅法的時效性,注意防范風險。由于稅法是會隨著時間而不斷變化的,具有時效性,有些稅收籌劃方法在一定時期是合法的,但在另一時期可能就是違法行為,因此,企業要做好稅收籌劃工作,就得經常注意稅法的變化,而調整稅收籌劃的方法,以免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稅行為而處以重罰,以至得不償失。

      篇(3)

      中圖分類號:F25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09)09-0171-01

      1 稅收籌劃的涵義及特點

      1.1 稅收籌劃的涵義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不違反現行稅法的前提下。在對稅法進行仔細分析后,對納稅支出最小化和資本收益最大化綜合方案的納稅優化選擇,它是涉及法律、財務、經營、組織、交易等方面的綜合經濟行為。

      1.2 稅收籌劃的特點

      (1)合法性。合法性是稅收籌劃最基本的特點,具體表現在,稅收籌劃運用的手段是符合現行法律規范,與現行稅收法律、法規不沖突,而不采取隱瞞、欺騙等違法手段。

      (2)目的性。稅收籌劃是一種理財活動。在稅收籌劃中,一切選擇和安排都圍繞著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進行,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和使其合法權利得到充分的享受和行使為中心。

      (3)專業性。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措施的能動的運用,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策劃活動。它不僅要求籌劃者通曉稅法和稅收政策,熟悉各種企業財務管理“動作”,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如何在既定的稅收環境下,將這些“動作”組合成能夠達到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行動。

      (4)時效性。作為一種政策手段,稅收政策措施都是依據一定時期的國家政策需要制定的,是為實現國家政策目標服務的,當國家的某項政策隨著形勢的變化而失去效力時,與之相適應的稅收政策措施也隨之進行調整。

      2 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積極作用

      (1)有利于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在仔細研究稅法的基礎上,按照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選擇經營項目和規模,最大限度利用稅法中各種優惠政策,無疑有利于企業實現價值最大化。

      (2)避免企業落入稅法陷阱。稅法陷阱是稅法漏洞的對稱,稅法漏洞的存在,雖然給納稅企業提供了避稅的機會,但是又給納稅企業提出了納稅風險。

      (3)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進行稅收籌劃可以增強企業盈利能力。在償債能力方面,恰當運用稅收籌劃,便可以合理利用資金,避免因流動資金不足導致的償債能力降低的問題。

      (4)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企業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的三大要素有資金、成本、利潤,稅收籌劃就是為了實現三要素組合的最優效果,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3 稅收籌劃思想在財務管理過程中的應用

      3.1 投資和籌資的稅收籌劃

      (1)投資活動的稅收籌劃包括:①注冊地點的選擇。從國際范圍看,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選擇符合自身的國際避稅地進行注冊,此地區投資的企業可以享受不納稅或少納稅的特征;從國內范圍看,應選擇稅負較輕的地區如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特區、中西部地區等稅收優惠地區作為企業注冊地點,以謀求今后的稅收利益。②從屬機構的選擇。首先從靜態角度出發,根據其辦事處、分公司和子公司三種從屬機構設立手續不同、核算和納稅形式不同、稅收優惠的不同而確定有利于減輕稅負的機構形式。在此基礎上,可以進一步進行動態籌劃,即在不同的經營時期設立不同的從屬機構。③投資企業類型和投資產品類型的選擇。可以考慮如高新技術產業、福利企業、農林水利企業等這些在稅法中實行稅收優惠的企業。

      (2)企業籌資可以選擇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方式。前者利息可以在稅前列支,具有資金抵稅的優點;缺點是到期要還本付息,風險大。后者優點是風險小,無固定利息負擔;不利之處是股息必須從稅后利潤中支付,且股息還要征個人所得稅。因此,籌劃時應注意,在投資總額中壓縮注冊資本比例,增加借款所支出的利息,可以節省所得稅i同時,在分配利潤時,由于按股權分配能減少投資風險,又能享受財務杠杠利益一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及普通股的每股股金。

      3.2 存貨計價的納稅籌劃

      存貨成本的計算,對于產品成本、企業利潤及所得稅等有較大影響。《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的商品、材料、產成品、半成品等存貨計價,應當以實際成本為計價原則各項存貨的發生和領用,其實際成本價的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和移動平均計價方法中任選一種,其一經選用不得隨意改變。因此,企業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選擇開展稅收籌劃,必須考慮企業所處的稅制環境及物價波動等因素的影響。

      在當前,我國企業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的條件下,對存貨計價方法進行選擇,必須充分考慮市場物價變化趨勢因素的影響。一般來說,在物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選擇后進先出法,可以降低期末存貨成本,提高本期銷售成本,減少企業應納所得稅基數,從而減輕所得稅負擔,增加了稅后利潤。反之,則選擇先進先出法,提高本期銷售成本,減少當期收益,降低所得稅負擔。在物價上下波動的情況下,應采用加權平均或移動平均方法對存貨進行計價,以避免因各期利潤忽高忽低造成企業各期所得稅額上下波動,增加企業安排應用資金的難度。

      3.3 固定資產及折舊計算的納稅籌劃

      (1)固定資產投資方式的籌劃。固定資產投資方式分自制、購買和租賃等幾種方式。購買投資的好處是可以折舊抵稅,減少帳面利潤,少納所得稅;缺點是購置的固定資產不能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租賃的優點是租金可以稅前扣除,可以避免因設備過時被淘汰的風險;缺陷是不能提取折舊。對于企業能自制的設備建議盡可能自制,并將自制的一般設備成本控制在固定資產標準以內,而避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從而使自制設備的材料消耗等費用可以在當期列支,而且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此外,企業在購置固定資產時,可以適當“化整為零”,除購進設備主體部分外,盡可能以“修理用備件”的名義購進設備的零部件,以在當期列支和抵扣進項稅額,給企業帶來節稅收益。

      (2)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利用折舊方法選擇進行稅收籌劃,必須考慮折舊年限的影響。現行財務制度和稅法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均給予一定的選擇空間。企業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折舊年限來計提折舊,以此達到節省稅收支出及企業的其他理財目的。一般情況下,在企業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待遇時,可通過延長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將計提的折舊遞延到免稅期滿后計入成本,從而獲得“節稅”的稅收收益。但在正常的生產經營情況下,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益后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3.4 利用銷售結算方式的選擇權進行納稅籌劃

      企業產品銷售采用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確定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是不同的。納稅人可以利用結算方式的選擇權,采取沒有收到款不開發票的方式,就能達到遞延稅款的目的。

      篇(4)

      企業稅收籌劃是企業在稅法及相關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中各環節(投資、會計核算、籌資、經營和組織形式等)事項進行事前籌劃,在眾多的納稅方案中,選擇整體稅收負擔最低、整體稅后利潤最大化的方案,最終使企業獲取最大經濟利益,以達到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目的的經濟行為。它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規模的產物。它有利于企業資本和資源的優化配置,促使產業、產品結構合理布局,從而有利企業進一步發展,國家稅收也將同步增長。企業稅務籌劃是一項合法合理行為,在為企業帶來節稅利益的同時,也有利于國家通過稅收優惠實行經濟調控目標的實現,更有利于培養企業的納稅意識,促進依法治稅。

      1充分認識稅收籌劃對企業的積極作用

      第一,稅收籌劃是實現企業財務經營目標的有效途徑,是企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在稅收籌劃過程中,企業通過了解相關的稅收政策法規,結合企業實際,進行認真研究、精心籌劃,從中選出既不違犯稅法又確保企業利潤最大化的最佳方案。現在不少企業通過稅收籌劃,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減少稅收成本。

      第二,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是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手段。資金、成本(費用)、利潤是企業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的三大要素,稅收籌劃就是為了實現資金、成本(費用)、利潤的最優效果,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企業進行稅收籌劃離不開會計,會計人員既要熟知會計法、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也要熟知現行稅法。企業設賬、記賬要考慮稅法的要求,當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法的要求不一致或允許進行會計政策、會計方法的選擇時,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可以分離,正確進行納稅調整,正確計稅,正確編報財務報告,并進行納稅申報。不斷完善的企業會計、財務制度,最終將為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奠定制度基礎。

      第三,稅收籌劃可以增強企業納稅意識,減少違法行為,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規模,企業開始重視稅收籌劃,稅收籌劃與納稅意識的增強一般具有客觀一致性和同步性的關系。其一,稅收籌劃是企業納稅意識提高到一定階段的表現,是與經濟體制改革發展到一定水平相適應的。其二,企業納稅意識增強與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具有共同的要求,即合乎稅法規定或不違反稅法規定,企業稅收籌劃所安排的經濟行為必須合乎稅法條文和立法意圖或不違反稅法規定,而依法納稅更是企業納稅意識強的題中應有之意。其三,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會計賬證表和正確進行會計處理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本前提;會計賬證表健全、規范,其節稅的彈性一般應該會更大,也為以后提高稅收籌劃效果提供依據。

      第四,稅收籌劃有利于促進企業決策的科學化。完善的稅收籌劃是企業經營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經營決策無非是決定企業經營中的“六個W”,即What(做什么),Why(為什么做),When(什么時候做),Where(在什么地方做),Who(誰來做),How(怎樣來做)。這六大元素無一例外的與一定的稅收政策相關。企業經營決策者在決定這六大元素時,將稅收作為一個重要條件,根據政府制定的有關稅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設定若干方案,進行精心比較后擇優抉擇,就會收到同樣的投入賺取更多利益的效果。

      第五,稅收籌劃有利于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企業市場競爭能力。稅收籌劃對節約稅收支出與降低產品成本具有同等意義及經濟價值。對于納稅企業來說,稅收的無償性決定了其稅款的支出是企業資金流的凈流出,沒有與之直接可以配比的收入項目。因此,搞好企業稅收籌劃,節約稅收支付等于直接增加企業的凈收益,這與加強企業內部管理、降低產品成本目標是完全一致的。另外,隨著我國對外開放領域的日益擴大,來我國投資的外企日益增多,與此同時,中資企業也紛紛走出國門進行投資、經營,參與國際競爭。由于國家間的經濟制度,如稅收制度,都不可能完全一致,國際間的差別、傾斜的經濟和稅收政策為企業稅收籌劃提供了十分廣闊的國際空間,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也得到進一步加強。

      2正確設計企業稅收籌劃的目標

      稅收籌劃的目標決定了稅收籌劃的范圍和方向,也是判斷稅收籌劃成功與否的標準,是稅收籌劃應當解決的關鍵問題。不同的稅收籌劃目標會導致不同的籌劃結果。

      目前,在稅收籌劃目標的定位上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個是目標定位范圍過窄,另一個是目標定位范圍太寬。這兩種目標的定位都不利于稅收籌劃事業的發展,會導致稅收籌劃實踐的混亂。從我國的國情出發,需要全面確定稅收籌劃目標的范圍,即不能過于狹窄,也不能無限制擴大范圍。筆者認為稅收籌劃的目標應該是一個包括多方面的綜合性的目標體系,應該由直接目標(基礎目標或短期目標)、中間目標(中介目標)和最終目標(長期目標或根本目標)組成。

      2.1直接目標是減輕稅收負擔,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

      納稅人對直接減輕稅收負擔的追求,是稅收籌劃產生的最初原因。毫無疑問,直接減輕稅收負擔也就是稅收籌劃所要實現的直接目標。

      第一,降低企業涉稅風險,不損害企業的整體經濟利益。降低企業的涉稅風險,對企業來說是相當重要的,因為企業一旦遭遇涉稅風險,不管政府怎么處置,對企業自身的市場信譽、形象以至長遠利益而言,都將會產生極大的損害。這種損害無論是有形抑或是無形的,是現實的還是潛在的,都不只是損害了政府的稅收利益,更嚴重的是會危及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損害整個企業的經濟發展。

      第二,直接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直接減輕自身稅收負擔包括兩層含義:一是絕對地減少企業的應納稅款數額;其二則是相對減少企業的應納稅款數額,在稅收籌劃中往往采用第二層含義。即使從絕對數額上看,納稅人的當年應納稅款數額比上年有所增加,只要其應納稅額與生產經營規模的比率有所降低,因此說該項籌劃是成功的。

      第三,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通過實行納稅最小化、納稅最遲化、降低稅收成本等來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納稅最小化不是逃稅,而是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合理安排,選擇低稅負方案,從而減輕稅負。納稅最小化不能僅看個別稅負的高低,它必須是企業的整體稅負最低。納稅最遲化不是欠稅,而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盡量推遲繳納稅款。雖然這筆稅款遲早要繳納的,但現在無償占用這筆資金,就相當于從財政部門獲得了一筆無息貸款,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與此同時,稅收籌劃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稅收籌劃的收益大于稅收籌劃的成本時,稅收籌劃才是可取的,稅收籌劃也才有存在的意義。2.2中間目標是實現企業總體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稅收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重要部分,其目標不能僅僅局限于實現企業整體實際稅負率最低和稅收利益的最大化,而必須符合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實現企業總體經濟收益的最大化。如果納稅人從事經濟活動的最終目的僅定位在少繳稅款上,那么該納稅人最好不從事任何經濟活動,因為這樣其應負擔的稅款數額就會很少,甚至沒有。獲取最大的經濟收益既然是納稅人從事經濟活動的最終目的,那么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就理所當然應該是稅收籌劃目標體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

      在一般情況下,減輕稅收負擔能增加企業的現金流量,從而有利于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目標。但這并不是絕對的,在某些情況下,單純為了減輕稅收負擔,可能會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從而導致企業整體現金流量下降和企業價值降低。

      2.3最終目標是實現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

      實現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這個目標包含兩層含義:第一,企業總體經濟利益最大化。第二是企業的社會利益最大化。企業的整體利益既包括通過減輕稅負直接獲得的經濟利益,又包括通過樹立誠信品牌間接獲得的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環境和機遇。只有兩者兼得,企業的稅收籌劃才能稱得上達到了理想目的。

      因此,稅收籌劃的目標應該是以減少或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稅收利益為直接目標和手段,以此達到企業經濟利益最大化進而最終實現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的根本目標。減輕稅收負擔,獲得稅收利益是稅務籌劃最直接的動機,也是稅務籌劃之所以興起與發展的根本原因,但不可能是稅務籌劃目的的全部。如何減少納稅負擔實質上是一項系統工程,應該在相關法律制度、市場需要和經營管理、長遠規劃等各方面綜合平衡,在納稅風險最低、納稅成本最小的前提下降低納稅負擔,通過實現企業整體經濟利益最大化而最終實現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

      所以說,最終目標是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或長期目的,直接目標是實現最終目標的原動力,中間目標則是實現最終目標的直接路徑目標;具體目標和中間目標必須以最終目標為前提,最終目標只有通過直接目標的選擇和中間目標的運用方可得以實現。

      3協調處理好企業稅收籌劃中的幾個關系

      3.1稅收籌劃與稅收政策的關系

      稅收政策是國家制定的指導稅收分配活動和處理各種稅收分配關系的基本方針和基本準則。企業的稅收籌劃活動是在稅收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和財務活動的合理籌劃和安排,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目的的行為。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對稅收政策的選擇過程。企業稅收籌劃要充分利用政策導向,科學地提出籌劃方案,在稅收政策的框架下,合理地減輕企業的稅負。

      3.2涉稅收益與非稅收益的關系

      企業稅收籌劃主要分析的是涉稅利益,一般情況下對非稅利益分析不夠重視,而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關心的不僅僅是涉稅利益,還關心非稅利益。因此,稅收籌劃過程中要重視分析對企業有重大影響的政治利益、環境利益、規模經濟利益、結構經濟利益、比較經濟利益、廣告經濟利益等非稅利益,不能過分看重涉稅利益而忽視重要的非稅利益。這就要求財務管理者在評估籌劃方案時要引進資金時間價值等觀念,把不同的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比較,同時注意其他非稅因素的影響。

      3.3企業發展戰略與稅收籌劃的關系

      企業經營發展戰略是首要的,稅收籌劃是為之服務的。當企業決定是否進入某個市場時,考慮最多的是該市場發展的潛力,而不是稅收籌劃。例如當外商考慮是否到中國投資時,看重的是廣大的消費市場和良好的市場發展前景,而不是中國的稅收優惠政策。盡管稅收優惠政策能給投資者提供一個良好的經營條件,但投資者有時為了開拓某個市場,是很少考慮稅收成本的。因為稅收只是影響企業經營成本的因素之一,特別是關系企業未來的長遠發展戰略時,稅收籌劃應該服務于企業經營的發展戰略,只有這樣才能使稅收籌劃的終極目標得以實現,否則會因為考慮短期的稅收負擔,而錯失了企業發展的良機,從而導致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目標難以實現,這樣的稅負最輕也就失去了價值,這樣的籌劃也就無存在的必要。

      3.4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關系

      企業稅收籌劃中要協調的局部和總體的利益關系包括兩方面:一是注意兼顧納稅單位內部局部與整體的利益。對局部有利但對整體不利的稅收籌劃要擯棄或慎用,對局部和整體都有利的稅收籌劃要多用,對局部有大利但對整體無害或對整體有大利但對局部有小害的稅收籌劃要擇機使用。二是注意兼顧國家與企業的利益。對企業有利但對國家和社會發展有害的稅收籌劃原則上要擯棄,對國家和企業自身都有利的稅收籌劃要多用。

      3.5企業與稅務機關的關系

      籌劃的目的在于付諸實施,再好的籌劃不能操作,那都是一紙空文。由于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收執法部門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這就要求籌劃前、中、后的全過程不能脫離與稅務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征得稅務部門的理解和支持。這樣做的優點有兩方面:一是便于籌劃的完善。比如有些政策存在模糊性條款,通過及時溝通可以修改籌劃不妥之處。二是便于實施。征得稅務部門的同意,也就取得了他們的支持和理解,籌劃成功率自然就高。能否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也是稅收籌劃方案能否順利實施的一個重要環節。實踐證明,如果不能主動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稅收籌劃方案不能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就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會失去其應有的收益。因此,加強與當地稅務機關的聯系,處理好與稅務機關的關系,充分了解當地稅務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及時獲取相關信息,也是規避和防范稅收籌劃風險的必要手段。

      參考文獻

      1賀飛躍.稅收籌劃理論與實務[M].成都: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6

      篇(5)

      企業稅收籌劃是企業在稅法及相關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中各環節(投資、會計核算、籌資、經營和組織形式等)事項進行事前籌劃,在眾多的納稅方案中,選擇整體稅收負擔最低、整體稅后利潤最大化的方案,最終使企業獲取最大經濟利益,以達到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目的的經濟行為。它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規模的產物。它有利于企業資本和資源的優化配置,促使產業、產品結構合理布局,從而有利企業進一步發展,國家稅收也將同步增長。企業稅務籌劃是一項合法合理行為,在為企業帶來節稅利益的同時,也有利于國家通過稅收優惠實行經濟調控目標的實現,更有利于培養企業的納稅意識,促進依法治稅。

      1充分認識稅收籌劃對企業的積極作用

      第一,稅收籌劃是實現企業財務經營目標的有效途徑,是企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在稅收籌劃過程中,企業通過了解相關的稅收政策法規,結合企業實際,進行認真研究、精心籌劃,從中選出既不違犯稅法又確保企業利潤最大化的最佳方案。現在不少企業通過稅收籌劃,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減少稅收成本。

      第二,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是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手段。資金、成本(費用)、利潤是企業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的三大要素,稅收籌劃就是為了實現資金、成本(費用)、利潤的最優效果,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企業進行稅收籌劃離不開會計,會計人員既要熟知會計法、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也要熟知現行稅法。企業設賬、記賬要考慮稅法的要求,當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法的要求不一致或允許進行會計政策、會計方法的選擇時,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可以分離,正確進行納稅調整,正確計稅,正確編報財務報告,并進行納稅申報。不斷完善的企業會計、財務制度,最終將為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奠定制度基礎。

      第三,稅收籌劃可以增強企業納稅意識,減少違法行為,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規模,企業開始重視稅收籌劃,稅收籌劃與納稅意識的增強一般具有客觀一致性和同步性的關系。其一,稅收籌劃是企業納稅意識提高到一定階段的表現,是與經濟體制改革發展到一定水平相適應的。其二,企業納稅意識增強與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具有共同的要求,即合乎稅法規定或不違反稅法規定,企業稅收籌劃所安排的經濟行為必須合乎稅法條文和立法意圖或不違反稅法規定,而依法納稅更是企業納稅意識強的題中應有之意。其三,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會計賬證表和正確進行會計處理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本前提;會計賬證表健全、規范,其節稅的彈性一般應該會更大,也為以后提高稅收籌劃效果提供依據。

      第四,稅收籌劃有利于促進企業決策的科學化。完善的稅收籌劃是企業經營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經營決策無非是決定企業經營中的“六個W”,即What(做什么),Why(為什么做),When(什么時候做),Where(在什么地方做),Who(誰來做),How(怎樣來做)。這六大元素無一例外的與一定的稅收政策相關。企業經營決策者在決定這六大元素時,將稅收作為一個重要條件,根據政府制定的有關稅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設定若干方案,進行精心比較后擇優抉擇,就會收到同樣的投入賺取更多利益的效果。

      第五,稅收籌劃有利于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企業市場競爭能力。稅收籌劃對節約稅收支出與降低產品成本具有同等意義及經濟價值。對于納稅企業來說,稅收的無償性決定了其稅款的支出是企業資金流的凈流出,沒有與之直接可以配比的收入項目。因此,搞好企業稅收籌劃,節約稅收支付等于直接增加企業的凈收益,這與加強企業內部管理、降低產品成本目標是完全一致的。另外,隨著我國對外開放領域的日益擴大,來我國投資的外企日益增多,與此同時,中資企業也紛紛走出國門進行投資、經營,參與國際競爭。由于國家間的經濟制度,如稅收制度,都不可能完全一致,國際間的差別、傾斜的經濟和稅收政策為企業稅收籌劃提供了十分廣闊的國際空間,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也得到進一步加強。

      2正確設計企業稅收籌劃的目標

      稅收籌劃的目標決定了稅收籌劃的范圍和方向,也是判斷稅收籌劃成功與否的標準,是稅收籌劃應當解決的關鍵問題。不同的稅收籌劃目標會導致不同的籌劃結果。

      目前,在稅收籌劃目標的定位上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個是目標定位范圍過窄,另一個是目標定位范圍太寬。這兩種目標的定位都不利于稅收籌劃事業的發展,會導致稅收籌劃實踐的混亂。從我國的國情出發,需要全面確定稅收籌劃目標的范圍,即不能過于狹窄,也不能無限制擴大范圍。筆者認為稅收籌劃的目標應該是一個包括多方面的綜合性的目標體系,應該由直接目標(基礎目標或短期目標)、中間目標(中介目標)和最終目標(長期目標或根本目標)組成。

      2.1直接目標是減輕稅收負擔,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

      納稅人對直接減輕稅收負擔的追求,是稅收籌劃產生的最初原因。毫無疑問,直接減輕稅收負擔也就是稅收籌劃所要實現的直接目標。

      第一,降低企業涉稅風險,不損害企業的整體經濟利益。降低企業的涉稅風險,對企業來說是相當重要的,因為企業一旦遭遇涉稅風險,不管政府怎么處置,對企業自身的市場信譽、形象以至長遠利益而言,都將會產生極大的損害。這種損害無論是有形抑或是無形的,是現實的還是潛在的,都不只是損害了政府的稅收利益,更嚴重的是會危及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損害整個企業的經濟發展。

      第二,直接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直接減輕自身稅收負擔包括兩層含義:一是絕對地減少企業的應納稅款數額;其二則是相對減少企業的應納稅款數額,在稅收籌劃中往往采用第二層含義。即使從絕對數額上看,納稅人的當年應納稅款數額比上年有所增加,只要其應納稅額與生產經營規模的比率有所降低,因此說該項籌劃是成功的。

      第三,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通過實行納稅最小化、納稅最遲化、降低稅收成本等來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納稅最小化不是逃稅,而是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合理安排,選擇低稅負方案,從而減輕稅負。納稅最小化不能僅看個別稅負的高低,它必須是企業的整體稅負最低。納稅最遲化不是欠稅,而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盡量推遲繳納稅款。雖然這筆稅款遲早要繳納的,但現在無償占用這筆資金,就相當于從財政部門獲得了一筆無息貸款,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與此同時,稅收籌劃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稅收籌劃的收益大于稅收籌劃的成本時,稅收籌劃才是可取的,稅收籌劃也才有存在的意義。

      2.2中間目標是實現企業總體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稅收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重要部分,其目標不能僅僅局限于實現企業整體實際稅負率最低和稅收利益的最大化,而必須符合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實現企業總體經濟收益的最大化。如果納稅人從事經濟活動的最終目的僅定位在少繳稅款上,那么該納稅人最好不從事任何經濟活動,因為這樣其應負擔的稅款數額就會很少,甚至沒有。獲取最大的經濟收益既然是納稅人從事經濟活動的最終目的,那么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就理所當然應該是稅收籌劃目標體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

      在一般情況下,減輕稅收負擔能增加企業的現金流量,從而有利于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目標。但這并不是絕對的,在某些情況下,單純為了減輕稅收負擔,可能會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從而導致企業整體現金流量下降和企業價值降低。

      2.3最終目標是實現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

      實現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這個目標包含兩層含義:第一,企業總體經濟利益最大化。第二是企業的社會利益最大化。企業的整體利益既包括通過減輕稅負直接獲得的經濟利益,又包括通過樹立誠信品牌間接獲得的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環境和機遇。只有兩者兼得,企業的稅收籌劃才能稱得上達到了理想目的。

      因此,稅收籌劃的目標應該是以減少或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稅收利益為直接目標和手段,以此達到企業經濟利益最大化進而最終實現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的根本目標。減輕稅收負擔,獲得稅收利益是稅務籌劃最直接的動機,也是稅務籌劃之所以興起與發展的根本原因,但不可能是稅務籌劃目的的全部。如何減少納稅負擔實質上是一項系統工程,應該在相關法律制度、市場需要和經營管理、長遠規劃等各方面綜合平衡,在納稅風險最低、納稅成本最小的前提下降低納稅負擔,通過實現企業整體經濟利益最大化而最終實現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

      所以說,最終目標是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或長期目的,直接目標是實現最終目標的原動力,中間目標則是實現最終目標的直接路徑目標;具體目標和中間目標必須以最終目標為前提,最終目標只有通過直接目標的選擇和中間目標的運用方可得以實現。

      3協調處理好企業稅收籌劃中的幾個關系

      3.1稅收籌劃與稅收政策的關系

      稅收政策是國家制定的指導稅收分配活動和處理各種稅收分配關系的基本方針和基本準則。企業的稅收籌劃活動是在稅收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和財務活動的合理籌劃和安排,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目的的行為。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對稅收政策的選擇過程。企業稅收籌劃要充分利用政策導向,科學地提出籌劃方案,在稅收政策的框架下,合理地減輕企業的稅負。

      3.2涉稅收益與非稅收益的關系

      企業稅收籌劃主要分析的是涉稅利益,一般情況下對非稅利益分析不夠重視,而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關心的不僅僅是涉稅利益,還關心非稅利益。因此,稅收籌劃過程中要重視分析對企業有重大影響的政治利益、環境利益、規模經濟利益、結構經濟利益、比較經濟利益、廣告經濟利益等非稅利益,不能過分看重涉稅利益而忽視重要的非稅利益。這就要求財務管理者在評估籌劃方案時要引進資金時間價值等觀念,把不同的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比較,同時注意其他非稅因素的影響。

      3.3企業發展戰略與稅收籌劃的關系

      企業經營發展戰略是首要的,稅收籌劃是為之服務的。當企業決定是否進入某個市場時,考慮最多的是該市場發展的潛力,而不是稅收籌劃。例如當外商考慮是否到中國投資時,看重的是廣大的消費市場和良好的市場發展前景,而不是中國的稅收優惠政策。盡管稅收優惠政策能給投資者提供一個良好的經營條件,但投資者有時為了開拓某個市場,是很少考慮稅收成本的。因為稅收只是影響企業經營成本的因素之一,特別是關系企業未來的長遠發展戰略時,稅收籌劃應該服務于企業經營的發展戰略,只有這樣才能使稅收籌劃的終極目標得以實現,否則會因為考慮短期的稅收負擔,而錯失了企業發展的良機,從而導致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目標難以實現,這樣的稅負最輕也就失去了價值,這樣的籌劃也就無存在的必要。

      3.4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關系

      企業稅收籌劃中要協調的局部和總體的利益關系包括兩方面:一是注意兼顧納稅單位內部局部與整體的利益。對局部有利但對整體不利的稅收籌劃要擯棄或慎用,對局部和整體都有利的稅收籌劃要多用,對局部有大利但對整體無害或對整體有大利但對局部有小害的稅收籌劃要擇機使用。二是注意兼顧國家與企業的利益。對企業有利但對國家和社會發展有害的稅收籌劃原則上要擯棄,對國家和企業自身都有利的稅收籌劃要多用。

      3.5企業與稅務機關的關系

      籌劃的目的在于付諸實施,再好的籌劃不能操作,那都是一紙空文。由于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收執法部門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這就要求籌劃前、中、后的全過程不能脫離與稅務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征得稅務部門的理解和支持。這樣做的優點有兩方面:一是便于籌劃的完善。比如有些政策存在模糊性條款,通過及時溝通可以修改籌劃不妥之處。二是便于實施。征得稅務部門的同意,也就取得了他們的支持和理解,籌劃成功率自然就高。能否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也是稅收籌劃方案能否順利實施的一個重要環節。實踐證明,如果不能主動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稅收籌劃方案不能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就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會失去其應有的收益。因此,加強與當地稅務機關的聯系,處理好與稅務機關的關系,充分了解當地稅務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及時獲取相關信息,也是規避和防范稅收籌劃風險的必要手段。

      參考文獻

      1賀飛躍.稅收籌劃理論與實務[M].成都: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6

      篇(6)

      稅收是國家財政資金的主要來源,依法納稅是每個企業的責任。因此稅收在現代經濟生活中成為非常重要的熱點,特別對于企業來說其經營范圍、經營規模在不斷擴大,涉稅項目越來越多,企業的納稅成本和納稅風險也隨之增加。企業為實現利益最大化,使其持續發展,就必須面對這一重大難題,即加強稅務管理,降低稅收成本。

      企業稅務管理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降低企業成本投入的一種經營管理活動,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其所提供的政策方針,減少稅收成本。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其經濟體制逐漸完善,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企業充分利用各種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稅收成本,擴大企業利益,從而增加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抗打擊能力。因此,加強企業稅務管理也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加強稅務管理的必要性

      企業稅務管理是指企業對其涉稅業務和納稅事務所實施的分心、研究、籌劃、計劃、監控、處理、協調、溝通、預測和報告等全過程管理的行為。它不僅包括稅收政策、法規的研究,同時還包括企業涉稅業務流程規范和管理組織,避免違規受罰和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等綜合管理內容。加強稅務管理有以下幾大優點:

      (1)有利于企業節約收稅成本,減少額外開支,提高企業的收益效率,促進企業的發展。

      (2)有利于強化企業管理人的納稅法律意識和企業經濟管理能力。在學習和運用納稅的過程中,提高了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和企業防范風險的能力,提升企業的稅務管理水平;

      (3)有利于促進企業內部資源優化配置與產業結構調整。

      二、加強稅務管理的主要方法

      加強稅務管理的主要方法是通過稅收籌劃來降低納稅成本和稅務風險,這也是許多企業所采用的辦法。

      (一)加強企業管理者的納稅籌劃意識

      目前,由于稅收籌劃的真諦并未完全被企業所理解,企業總是不斷的想盡辦法偷稅漏稅,殊不知稅收籌劃最好的方法是用足稅收優惠,這樣既合法又經濟實惠。籌劃意識不僅僅讓企業知道有依法納稅的義務,更讓企業了解到有納稅籌劃的權利。

      (二)加強與稅務機關的溝通

      稅收是國家維持其基本運作的保障,其目的是為了獲得收入,但對于企業而言,稅收是一種純資金流出,繳稅必然影響企業的資金運轉,即征納雙方的目標函數不同。相對于企業而言,稅務機關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政策了解更深刻,而相對于稅務機關而言,企業對自身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收支狀況等更加了解。稅務機關與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導致納稅成本的增加。因此,加強企業與稅務機關的溝通交流顯得極為重要。加強企業與稅務機關的溝通交流可以避免或減少因對稅收政策不了解而引起的糾紛,從而節約稅收成本。

      (三)加強企業從投資到籌資再到生產經營過程的稅收籌劃

      由于國家稅收政策在不同地區、行業、方向、和產品中存在著差異,所以投資稅收成本就有所差異。例如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高新技術產業稅收優惠政策等政策的出臺,刺激企業向這些地方、這些行業發展,也有利于企業降低稅收成本 。

      在籌資過程中采取有效的籌資形式,有助于降低稅收成本。籌資可以分為“借入資金”和“權益資金”兩種形式。“權益資金”具有安全、長期、無需支付固定利息等優點,但是需要支付股息且股息不能從稅前扣除,資金成本較高;“借入資金”的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資金成本相對較低,但是到期也是要還本付息,且風險較大。由于現在的公司經營形式多樣,資金需求量不同,所以其選擇籌資的方式也不同。加之各種利息費用稅前扣除又有不同的標準,因此企業要加強稅務管理,選擇合理的資金籌劃方式,以達到降低稅款的目的。

      從籌資到生產經營,時時刻刻存在稅收籌劃工作。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稅收籌劃主要是通過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壞賬的處理、存貨計價、費用分攤等會計處理手段,實現延緩納稅、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率的目的。

      (四)加強稅務籌劃風險的控制

      稅務籌劃風險主要包括政策風險,投資扭曲風險,稅務執法偏差風險和企業經營風險。

      政策風險是指稅務籌劃者利用國家政策進行稅務籌劃活動以達到減輕稅賦目的過程中存在的不確定性。企業自認為所做籌劃符合一個地方或一個國家的政策法規,但實際上可能會因為理解的偏差或政策的變化而受到相關機關的打擊。因此,稅務籌劃人員必須了解和把握好尺度,并隨著政策法規的改變能作出相應的改變措施。

      投資扭曲風險是指納稅人應稅收因素而去選擇次優方案,以至于改變投資行為給企業帶來機會損失的可能性。稅收的非中立性越強,投資扭曲風險就越大。

      在稅務執法活動中,稅務機關本身所依賴的稅法存在著一定的彈性空間,只要稅法未明確的行為,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應為納稅行為,有了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行為就會存在稅務執法偏差風險。

      政府課稅是對企業利益的分享,盡管稅法規定企業可以用以后實現的利益補償前期的經營虧損,但政府并未承諾承擔經營損失風險,這種不署名的合伙者使企業承受著自身經營風險。

      加強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也就要加強規避政策風險、投資扭曲風險、稅務執法偏差風險和自身經營風險的能力。具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正確認識稅收政策,注重稅收法律政策變動;

      (2)保持稅收籌劃方案的靈活性;

      (3)建立健全稅收籌劃監管體系。

      三、對加強稅務管理的幾點建議

      (1)堅持依法納稅、科學納稅,維護國家稅收法規

      (2)加強與相關單位的溝通交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

      (3)建立完善稅務籌劃體系,加強企業的自身監督

      四、結語

      加強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不僅利于國家的稅收,更有益于企業的成長和發展;完善稅務管理監督體系,加強稅務籌劃工作有效地促進了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篇(7)

      1.服務于財務決策的原則

      采取稅收籌劃,與企業內部的資金具有較強的聯系。為了使得稅收籌劃不對企業資金造成影響,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定要堅持服務于財務決策的原則。只有這樣,才不會對企業的財務決策造成影響。如果違背這一原則,則會導致財務決策不具備實施力度,在企業內部會產生極大的負面影響,使得企業內部資金的運作出現嚴重的問題,影響到企業做出正確的財務決策,從而給企業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2.依法性的原則

      企業稅收籌劃要堅持依法性的原則。企業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之內,進行稅收籌劃,繳納必要的稅務,依據法律減少不必要的稅務繳納,從而降低繳納稅務的金額,提高企業的經濟收入。在依法性原則方面,最主要的是要靠企業的管理人員對企業的繳稅和稅收籌劃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如發現違法行為一定要嚴懲不貸。企業要時刻關注相關稅收法律的變動,及時了解到最新的稅收法規,從而保障稅收籌劃的制定合乎法律的要求,防止企業出現違法的現象。

      3.綜合性的原則

      企業稅收籌劃要堅持綜合性的原則。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要注意企業的實際繳稅情況以及經濟發展狀況,來進行具體的稅收籌劃,最大限度的降低稅收的金額,在合理、合法的范圍內,增加企業的經濟收入。企業要有發展的驗光,考慮企業到企業發展的各個方面,避免對單獨的繳稅行為進行過分的控制,從而忽視了其他的繳稅行為。只有從整體出發,才能夠使得企業的效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提高。另外,企業也要對自身的資金運轉情況做到充分的了解和把控,制定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企業會計人員要對企業的各個方面進行有效的評估,從而降低稅收,加大企業資金的利用率,促進企業的發展。

      二、企業稅收籌劃的方法

      1.對成本費用的籌劃方法

      企業內部通常會有一些存貨,在對這些存貨的經濟價值進行計算的過程中,要注意采用一定的方法,使得估算的結果更為精確,減少誤差值。在進行計算方法的選擇時,要結合企業自身的發展狀況,選擇最為合適的計算方法,將存貨與已經售出的貨品進行成本品均,從而有效的降低稅收。或者,可以利用選擇折舊的方法,把折舊和企業的貨品成本合在一起,這種方法關系到稅收的多少,而進行折舊時,應按照我國對折舊的相關規定,進行折舊計算。

      2.盈虧抵補的籌劃方法

      盈虧抵補也就是對一年的虧損進行計算,利用盈利進行抵補,如果發現企業虧損較多,而盈利不足以抵補時,則可以在五年之內進行抵補,企業利用這種方法進行稅收籌劃,可有效降低繳稅金額,使得企業的經濟效益得到有效的提高。采用盈虧抵補的籌劃方法,最大的優點就是能夠使得企業每年的稅額都得到不同程度的降低,為企業帶來極大的經濟效益。這種方法也是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條文規定進行的,國家規定企業可以將本年的稅收彌補上一年企業產生的虧損,這是國家扶持企業發展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和策略。

      3.租賃籌劃的方法

      在稅收籌劃中,對于企業經營者而言,他們租用了一些設備,進而承擔了一些經濟風險,因此,企業在租用這些設備時,可以付給一些租金,進而減少企業的盈利和減少企業的稅收,企業利用這種租賃方法,有利于企業在稅收方面得到優惠,當然,企業在進行租賃籌劃時,應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這種籌劃。

      4.籌資籌劃的方法

      篇(8)

      一、企業稅收籌劃中的幾大誤區

      (一)誤區一:對法律具體條文研究欠佳,稅收籌劃淪為違法或不完全合法

      人人皆知:“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可悲的是,企業稅收籌劃的第一個誤區產生恰由于有悖于此。稅收籌劃起步之初,人們認為稅籌就是運用各種手段少納稅或不繳稅,而忽視了籌劃的依據――稅法所提供的優惠政策及可選擇性的條款。若籌劃正好遇到的是那些稅法不允許松動的條款,結果必然是違法。而且,時至今日,許多企業在稅收籌劃時仍存在對法律條文一知半解的現象。在籌劃過程中,如有多種方案可選擇,企業在合法范圍內選擇稅負最低的方案是無可非議的,但方案如果抵觸了稅法某一條例,尤其是忽視了某種法令的某個細節,則稅收籌劃的決策和實施不可避免地要淪為逃稅甚至是偷稅。例如:依據會計準則,企業在存貨計價時可選用先進先出、后進先出、加權平均、移動加權平均和個別認定等方法。采用不同的方法計價,每期發出存貨計入成本和費用的金額必然不同,進而對所得稅計征產生影響,從外表上看,企業利用價格的變動進行稅收籌劃應在情理之中,但在籌劃時一旦出現上述疏漏,籌劃則變成了偷稅,結果自然是除了補稅還要受罰。

      在下面案例中:A公司2006年12月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進行稅收籌劃,其購銷業務如下表:

      采用先進先出法計價時,

      當月銷貨成本:500×100+490×1000+485×2000+480

      ×1000=1846000(元)

      期末存貨成本480×300=144000(元)

      采用后進先出法計價時,

      當月銷貨成本:490×800+485×2000+480×1000=1842000(元)

      期末存貨成本:500×100+490×200=148000(元)

      通過以上計算可以得出:當存貨單價下跌的情況下,采用先進先出法計價會引起本月銷售成本的提高,從而為企業節約所得稅;反之,采用后進先出法計價則可以為企業節稅。表面看來有利可圖,于是,企業將依據市價經常性調整存貨計價方法作為了一種稅收籌劃方案,合理嗎?

      先看國稅發[2000]84號文件第11條規定:“如果納稅人正在使用的存貨實物流程與后進先出法相一致,也可采用后進先出法確定發出或領用存貨的成本”。再看第12條規定:“存貨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在下一納稅年度開始前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否則,對應納稅所得額造成影響的,稅務機關有權調整。”從以上規定中可以得出:企業有權根據實情選擇核算方法,但要保持其穩定性,出于稅收籌劃動機隨意變更存貨計價方法已屬于違法。其次,假設企業能夠持續經營,存貨能夠最終售出,改變計價方法只是調整了納稅的時間,并未從總量上減少所得稅,再由于存貨屬于短期資產,這樣,對其進行上述稅收籌劃顯然已失去了意義。

      (二)誤區之二:稅收籌劃忽略了籌劃成本

      從辯證的角度看,成本與收益是一個矛盾的密不可分的兩個方面:任何一項有利可圖的決策,其背后都要付出與之相應的成本,稅收籌劃也不例外。稅收籌劃成本是指由于采用籌劃方案而增加的成本,其可分為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顯性成本是納稅人選擇和實施籌劃方案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咨詢費、籌建費、培訓費等;隱性成本,則指納稅人由于采用擬定的稅收籌劃方案而放棄的潛在利益。隱性成本實質上是一種機會成本,在稅收籌劃實務中一般容易被忽視。

      例如:B公司是一個位居低稅率區域的公司,到高稅率區域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時,往往單從減少稅收負擔的角度來籌劃,設立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比設立獨立核算的子公司效果好。但是如做深層次考慮,如果由于分公司無獨立經營決策權,不能獨立地對外簽署合約等因素,極可能給公司資本流動及運營帶來很多不利的影響;并且這種隱性成本大于單一的節稅利益時,設立非獨立的分公司便成了一個得不償失的稅收籌劃方案。

      (三)誤區之三:稅收籌劃因小失大,患“近視眼”,忽視了企業的整體效益

      以上兩大誤區的形成,原因在于決策者未能運用政策對所要進行稅收籌劃的項目權衡得失,那么籌劃后某個項目的確可利用優惠政策取得節稅利益,是否意味著稅收籌劃的成功呢?再看下例:C企業為制造業,年購進用于生產的存貨1000萬元,年銷售額為2000萬元,現進行稅收籌劃:選擇一般納稅人,其年應繳納增值稅為2000×17%-1000×17%=170(萬元);如果選擇小規模納稅人,其年應繳納增值稅為2000×6% =120(萬元)。單從稅負看,自然選擇后者。但由于小規模納稅人只能開具普通增值稅發票,或由稅務機關代開6%的專用發票,如果C企業大部分客戶是一般納稅人,由于購貨方難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導致產品滯銷,整體利潤減少,節稅再多也是枉然。所以,稅收籌劃者必須明確:一是稅收籌劃僅是財務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它追逐的不只是企業的某種稅負最輕,而是在納稅約束的環境下,使企業稅后利潤或企業價值最大化;否則便步入了第三個誤區――籌劃因小失大,樂了一時,毀了前程。二是應樹立全新稅籌意識:對納稅人來說,如果從某一方案中可獲得最大化利潤,即使該方案會增加稅負,該方案也是納稅人的最佳經營方案。

      (四)誤區之四:稅收籌劃將風險置之度外

      目前,許多納稅人甚至于一些稅務服務機構提及稅收籌劃仍然存在這樣的認識:只要可以減輕稅負,增加收益就可進行稅收籌劃,而很少或根本無顧及籌劃的風險。其實不然,因為從本質上講,風險就是某一種行動的不確定性,稅收籌劃作為一種計劃決策方法,其不確定性的存在使其不能免于風險。

      首先,稅收籌劃具有階段性和條件性。任何稅收籌劃方案制定和實施都必須立足于一定條件,一定的環境。其至少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納稅人自身的經濟活動條件和內部經營環境;二是外部條件和市場大環境,其最主要的便是國家財稅政策。納稅人的經濟活動與稅收政策等條件都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如果其中的某一方面發生了變化,原本不違法的行為可能成為違法行為,原本盈利的項目可能變成虧損,原有方案的繼續使用只能導致失敗。

      其次,稅收籌劃決策上的臆斷性和主觀性。從稅收籌劃方案的選擇到具體實施,都容納了納稅人的主觀判斷,包括對稅收政策的認識與判斷,對稅收籌劃條件的認識與判斷等等。那么,對以上任何因素主觀性判斷的錯誤都必然導致稅籌方案的失誤或失敗,進而帶來風險,所以,稅籌成功的概率通常要與納稅人的業務素質成正比例關系。

      再次,稅收籌劃存在著征納雙方的認定差異。稅收籌劃應當具有合法性,由于稅收籌劃具體來說針對的是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行為,其方案的確定與日常具體的實施,都由納稅人自己選擇,稅務機關并不介入其中。但是,稅收籌劃方案及過程最終是否合法,籌劃是否成功而帶來經濟利益,都要“最終過關”,即取得稅務機關的最終裁定。這樣,顯然風險必在:稅務機關認定稅籌方案實質上違法了,那么納稅人所進行的稅收籌劃非但不能帶來稅收上的任何利益,相反,還會因違法而被稅務機關處罰,付出未預期的幾倍的代價。

      稅收籌劃發展至今,與其密切相關程度要數以下兩大風險:經營過程中的風險(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和稅收政策變動的風險,納稅人不能熟視無睹。

      二、企業走出稅收籌劃誤區之途徑

      (一)途徑一:充分利用現行稅收政策進行稅收籌劃

      通過對第一誤區的分析,我們已明白其起因于納稅人對法律條文一知半解,但是也不等同于對法律條文望而卻步,方法便是稅收籌劃者應盡可能多、盡可能及時地了解并利用現有稅收政策。以下提供了幾個在筆者看來應先予以考慮的著眼點:

      第一,考慮哪些稅種適宜進行稅收籌劃

      我國現行稅制共分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資源稅和行為稅五個大類,23個稅種,每個稅種課稅對象不同,性質不同,稅籌收益也不相同。當然,企業稅收籌劃首先應側重于對自身抉擇有重大影響的稅種;其次,應該考慮稅種自身特性,因為各個稅種的籌劃空間與其稅負彈性大小有關,彈性越大,稅收籌劃的空間和潛力也越大,一般來講,稅負的彈性與稅源大小是同向的;再次,稅負彈性還取決于稅種的要素構成,包括稅基、扣除、稅率和稅收優惠。如果用函數表示稅負(TB)與稅基(b)、扣除(d)、稅率(t)以及稅收優惠(i)之間的關系,可表示為TB=f(b;t;1/d;1/i)函數公式。稅基越寬,稅率越高,稅負就越重。反之,稅收扣除越大,稅收優惠越多,稅負就越輕。

      由這一公式可以得出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的稅負彈性大于流轉稅類,較適宜稅收籌劃。因為其不論是稅基的寬窄、稅率的高低、扣除額的大小還是優惠的多少都有較大的彈性幅度。

      第二,著眼于影響納稅額的因素

      1.稅基籌劃。一般是通過選擇恰當的費用分攤方式來盡量減少稅基,例如:費用的平攤法可降低稅基;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和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也會直接影響稅基的多少,但籌劃過程中一定不要忘記遵照稅收政策進行。

      2.稅率籌劃是指由于同一稅種內部也有稅率差別,一般可通過改變稅基的分布,從而選擇適用較低稅率。例如:我國企業所得稅率為33%,并實行兩檔優惠稅率,對年所得額3萬元以下(含3萬元)的稅率為18%,對年所得額3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稅率為27%。假設某企業預計年所得額即將突破3萬元時,可以將下一年度酌量性的費用提前到本年度支付,從而使本年度交納所得稅時適用27%的稅率。

      3.稅額籌劃。即納稅人根據稅收優惠中的免征或減征條款,通過恰當的調整使自己在形式上符合減免稅條件,從而合法地減輕或解除稅負。

      第三,利用地區、行業的不同稅收政策進行稅收籌劃

      由于我國地域廣闊、行業眾多,對于不同的地區和行業國家給予了不同的稅收政策,這種區域性和行業性的稅收優惠差異給企業提供了許多投資選擇的機會。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可以應用不同地區和行業的優惠稅率進行籌劃,包括:一是根據已在地區和行業優惠政策進行籌劃;二是將企業投資于國家給予扶植和優惠的地區和行業。當然不要忘記整體效益的預先測算。

      第四,從納稅人的構成入手,利用不同規模企業稅率的不同進行稅收籌劃

      稅法規定不同的納稅人享有不同的稅收待遇。例如:內、外資企業的待遇不同;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計征方法不同;所得稅因年應稅所得的不同而適用不同稅率等。因此,納稅籌劃的又一思路便是能否避開或選擇成為某種納稅人,從而規避或減輕稅負。

      (二)途徑二:完善企業自身的稅收籌劃過程

      位列第一誤區之后幾個誤區,從起因上講均源于企業自身,因此走出稅收籌劃的誤區還必須從企業內部因素再予以考慮,主要包括:

      篇(9)

      一、企業稅收籌劃的概念及意義

      (一)企業稅收籌劃的概念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或延遲稅收負擔和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在不違反國家現行稅法的前提下,對企業的投資、經營、理財、組織、交易等各項活動進行事先安排和籌劃的過程。

      分析上述概念,稅收籌劃包含了兩個含義:

      一是稅收籌劃必須同時達到減輕或延遲稅收負擔和實現稅收零風險。否則,稅收籌劃就是不成功的;二是所有稅收籌劃的手段必須在不違反國家現行稅法的前提下進行,否則,稅收籌劃也是失敗的。

      (二)企業稅收籌劃的意義

      1.稅收籌劃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實現納稅人財務利益最大化。企業為了進行稅收籌劃,必須對稅法和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加深學習和研究,對企業具體業務進行合理安排和選擇,從而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實現企業財務利益最大化的目的,這個過程其實也是納稅人提高納稅意識的過程,同時,企業敢于面對稅務機關,運用國家賦予的權利,做到主動繳稅,抑制偷逃稅等違法行為。

      2.稅收籌劃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水平。企業通過稅收籌劃,可促使其精打細算,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增強預測、決策能力,從而提高經濟效益和經營管理水平。為了進行稅收籌劃,就需要建立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規范財會管理,建立一支熟知稅法的高素質的財會人員,從而不斷提高企業會計管理水平。

      3.稅收籌劃有助于優化國家產業結構和資源的合理配置。企業根據稅法中稅基與稅率的差別,根據稅收的各項優惠鼓勵政策,進行稅收籌劃,盡管主觀上是為了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但在客觀上卻是在國家稅收經濟杠桿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了優化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合理布局的道路,體現了國家的產業政策,有助于優化國家產業結構和資源的合理配置。

      4.稅收籌劃有助于改進和完善國家稅法及政府稅收政策。稅收籌劃是企業對國家稅法及政府稅收政策的反饋行為,也是對政府稅收政策的正確性、有效性和國家現行稅法完善性的檢驗。國家可以利用企業的稅收籌劃行為反饋的信息,改進和完善國家稅法及政府稅收政策。

      二、企業對外投資的稅收籌劃

      (一)投資企業性質的選擇

      1.公司與合伙企業的選擇

      我國對公司和合伙企業實行不同的納稅規定。公司的營業利潤在企業環節課征所得稅,稅后利潤作為股息分配給投資者后,投資者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我國是按20%的比例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合伙企業則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征收各個合伙人分得收益的個人所得稅。因此,投資者對企業組織形式的不同選擇,其投資收益也將產生差別。案例1:張生準備獨資經營一家商店,假如張生每年能盈利200000元,該商店如按合伙企業課征個人所得稅,稅后利潤是200000-(200000×35%-6750)=136750元,設商店如按公司課征企業所得稅,稅后利潤為200000-200000×25%=150000元,假設稅后利潤全部作為股息分配,張生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150000×20%=30000元,其實際稅后收益為120000元,與前者比較,多負擔所得稅136750-120000=16750元,因此,張生做出了辦合伙企業(如以個體工商戶的形式設定),而不組織公司的決策。張生的這一選擇是法律規定所許可的,在納稅行為未發生之前進行,并達到了節稅的效果。

      因此,對于規模不大,管理難度不大的企業,選擇合伙企業比較適合。但是,對于規模龐大,管理水平要求很高的大企業,因為其籌資難度大,經營風險大,管理相對困難,如果用合伙企業組織形式,要想正常健康運作比較困難,一般宜用公司的組織形式。

      2.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選擇

      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獨立承擔納稅義務,可享受當地的稅收優惠。如果當地的適用稅率比母公司所在地的適用稅率低,子公司積累利潤還可得到遞延納稅的好處。分公司無獨立法人資格,不能享受當地的優惠政策,但設立為分公司,有利于總公司整體的稅收籌劃。在稅收籌劃中對于初創階段時間較長,發生虧損的可能性較大的企業,一般要設定為分公司,從而使分公司的虧損能在匯總納稅時沖減總公司的利潤,減輕稅負。而對于生產走上正軌,產品已打開銷路,企業可以盈利時,則應設立為子公司,這樣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對跨國公司而言,可以并用兩種公司組織形式,將其某些附屬機構設立為子公司,而將另一些設立為分公司,以達到最優的稅收籌劃效果。

      3.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選擇

      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時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可以使用增值稅發票,但作為小規模納稅人時,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會失去很多客源。通常,具有高附加值,產品增值率高的企業,當它的規模較小時,宜選擇小規模納稅人,如果企業增值率較低,宜選擇一般納稅人。

      (二)投資企業注冊地點的選擇

      進行跨國投資時,企業可以選擇國際避稅港,自由港等進行公司注冊,如香港是亞洲著名的避稅港,它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后開始征收所得稅,但所得稅的課證實行單一的地域管轄權,只對居民和非居民的境內所得征稅,稅率一般只為18%左右。進行國內投資時,首先必須熟悉各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對經濟開發區的稅收優惠,沿海開放城市的稅收優惠,對西部開發的稅收優惠,對經濟特區的稅收優惠等。一般可選擇能享受稅收優惠的地區注冊登記企業,這種區域稅收優惠差異,給投資者提供了很好的稅收籌劃機會。比如,把總公司設在低稅區,分公司設在高稅區,把分公司在其他地方經營的收入歸在總公司名下,合并報表統一納稅,以實現節稅的目的。

      (三)投資行業的選擇

      企業在投資行業選擇時,要充分考慮稅收因素,國家為了優化產業結構,對不同的投資對象規定了不同的稅收政策,因此,必須先了解各行各業的稅收待遇。如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的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而沒有稅收優惠的其他行業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為25%,而且沒有減免稅期。因此,企業必須精心籌劃投資行業,節約企業稅金支出。

      (四)企業出資方式的籌劃

      出資方式可分為:有形資產出資、無形資產出資和現金出資。在投資方式籌劃過程中,企業通常采用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出資,因為以有形資產出資的設備的折舊額及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可以在稅前扣除,削減了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其次,在變動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產權時,必須進行資產評估,評估方法的不同導致高估資產,這樣既可以節省投資成本,又可以多列折舊及攤銷費而減少企業所得稅。

      三、企業對外籌資的稅收籌劃

      (一)籌資利息的稅收籌劃

      我國現行財務制度規定,企業籌資的利息支出,凡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計入開辦費,自企業投產營業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攤銷;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計入財務費用。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以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財務費用可以直接沖減當期損益,而開辦費和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價值則須分期攤銷,逐步沖減當期損益。因此,為了實現稅收籌劃,企業在控制籌資風險的情況下,可以盡量加大籌資的利息支出,盡可能加大籌資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的份額,縮短籌建期和資產的購建周期。

      (二)權益資本與債務資本的選擇

      企業的籌資方式可分為權益資本籌資方式和債務資本籌資方式兩大類。選擇不同類別的籌資方式,不僅隱含的財務風險不同,而且對企業稅負的影響也不一樣,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不同籌資方式的資金成本。因此,減輕企業稅負也是企業籌資決策中必須認真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權益資本籌資方式有發行股票、企業自我積累等。發行股票屬于增加權益資本,優點是風險小,無固定利息負擔等,缺點是其成本為股息,不作為費用列支,必須從稅后利潤中支付,稅收負擔較重。自我積累方式由于資金的占有和使用融為一體,稅收難以分割或抵消,存在著雙重征稅的問題,稅收負擔最重,因而難于進行稅收籌劃。

      債務資本的籌資方式有銀行借款、發行債券、融資租賃(后面再想祥述)等。借款和發行債券都屬于擴大借入資金,借入資金的成本是利息,按稅法規定可作為財務費用在稅前列支,其優點是資金成本可以減稅,缺點是到期必須還本付息,當企業資不抵債時,有可能要破產清算,風險較大。

      因此,企業就面臨著資本結構的選擇,是發行股票等籌集權益資本,還是通過舉債的方式籌集債務資本。下面通過一個案例來進行分析說明。

      案例3:某集團公司下屬子公司準備投資1000萬元生產一種高新技術的產品,制定了下面三個籌資方案。三個方案的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的比例如下,息稅前投資收益率都為25%,債務成本利潤率都是10%,企業所得稅率都為25%,那么,其權益資本投資收益率的計算結果如下表1所示。 

      從上表可知,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企業納所得稅從62.5萬元減為55萬元,再減為45萬元,呈遞減勢,顯示債務籌資具有節稅的功能,同時,當投資利潤大于負債成本時,債務資本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越高,對企業權益資本越有利。以方案二為例,全部資金的息稅前投資收益率為25%,債務資本占總資本的30%即300萬元,債務資本所創造的利潤為75萬元,扣除利息30萬元,加上利息費用抵扣利潤可節約所得稅7.5萬元(30×25%)剩余利潤為52.5萬元,從而提高了權益資本的投資收益率,其稅后投資收益率達到23.57%;同理,方案三計算的稅后投資收益率為45%,兩者都大于無債務資本的方案一的稅后投資收益率18.75%。

      由此可見,當企業息稅前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由于財務杠桿作用,債務資本的增加可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節稅效果也越明顯。但是,負債利息必須到期支付的特點,又導致了債務籌資可能產生財務風險,當負債的成本率超過了息稅前投資收益率,權益資本收益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這顯然是得不償失的。因此,企業在利用籌資方式進行稅收籌劃時,不但要從稅收上考慮,而且要注意企業收益提高所帶來的風險,要充分考慮企業自身的特點,以及風險承受能力,以稅后利潤最大化為目標,正確選擇籌資方式。

      (三)特殊籌資方式——租賃業務的稅收籌劃

      租賃業務已成為企業減輕稅負、籌集資金的重要方式。通過融資租賃,可以使企業在資金緊張的情況下迅速獲得所需的資產,滿足企業經營的需要,同時,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所提取的折舊費(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可以計入成本費用,減輕稅負。經營性租賃對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涉及到稅收籌劃問題。對出租人來講,可以充分利用閑置資產,提高總資產收益率,同時,其租金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的稅負一般低于銷售收入(主營業務收入)的稅負;對承租人來講,租金可以作為費用在稅前例支,起到節稅的作用,特別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同屬一個企業集團時,可以直接、公開地將資產轉給另一個企業,從而達到轉移收入和利潤,減輕企業集團整體稅負的目的。

      案例4:某集團公司2007年4月對集團內部的經營情況進行財務分析,發現a企業今年產銷兩旺,預計2007年利潤總額為1000萬元,比上年增長50%;而集團內部的b企業卻遇到困境,2007年預計利潤總額虧損500萬元,比上年減少40%,a、b企業的所得稅適用稅率都是33%。考慮到集團公司的整體利益,經集團公司董事會批準,進行如下稅收籌劃:2007年5月,將a企業生產產品與b企業相似的生產線租賃給b企業,租賃費為50萬元(假設符合獨立核算原則,租金水平與出租給第三者的水平相一致),該設備每年生產產品的利潤為400萬元(則b企業07年預計利潤=-500+400-50=-150萬元),那么,該條生產線的租金a企業應繳營業稅額=50×5%=2.5萬元,該條生產線的租金a企業應繳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2.5×(7%+3%)=0.25萬元,該條生產線的租金收入a企業應繳企業所得稅額=50×33%=16.5萬元,原該條生產線生產產品的利潤應繳企業所得稅=500×33%=165萬元(籌劃后b企業仍虧損,不用繳),通過稅收籌劃后,集團公司獲得的籌劃收益=165-2.5—0.25-16.5=145.75萬元,租賃籌劃后,該集團公司的總體籌劃收益為145.75萬元,稅收籌劃的效果很明顯,但由于a、b企業的產品相似,跟往年相比,租賃后經營變化的波動不大,對外影響也不明顯。

      四、企業開展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一)企業稅收籌劃必須依法進行。所有稅收籌劃的項目都必須符合稅法規定,符合政府政策導向。

      (二)企業稅收籌劃必須使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因此,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綜合分析有關稅務及稅務以外的各種利弊得失,分清主次,要達到稅收籌劃的效益要大于稅收籌劃的成本。

      (三)企業稅收籌劃必須遵守稅法的時效性,注意防范風險。由于稅法是會隨著時間而不斷變化的,具有時效性,有些稅收籌劃方法在一定時期是合法的,但在另一時期可能就是違法行為,因此,企業要做好稅收籌劃工作,就得經常注意稅法的變化,而調整稅收籌劃的方法,以免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稅行為而處以重罰,以至得不償失。

      (四)企業稅收籌劃人員必須精通國內、國際稅法規定,具備相當的會計、投資、理財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五)企業稅收籌劃人員應加強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與聯系,爭取稅務機關對企業稅收籌劃行為的認同。需要稅務機關審批的一定要按程序報批,降低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

      (六)判斷企業稅收籌劃的方案是否合法的依據是該方案是否符合稅法的規定,而不是符合會計制度、準則的規定。

      參考文獻:

      [1]張中秀,汪昊.納稅籌劃寶典.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4:584.

      [2]王國華.納稅籌劃理論與實務.北京:中國稅務出版社,2004:386.

      篇(10)

      國際稅收是指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之間發生的跨境交易行為進行征稅的一系列稅收規則。國際稅收的籌劃需要擁有豐富的國際稅收原理知識,從而找到一條不僅減少納稅而又不損害商業活動和資金流的途徑。

      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的相關問題

      (一)稅收籌劃的內涵

      西方國家對稅收籌劃的研究起源于1935年的“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一案。在該案例中,湯姆林爵士做出了有關稅收籌劃的聲明“任何一個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依據法律這樣做可以少繳稅。為了保證從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強迫他多繳稅”。這種觀點得到了英國及法律界的廣泛認同。此后,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IBFD)編撰了《國際稅收辭匯》一書,書中對稅收籌劃下了更加精準的定義:“稅收籌劃是指通過納稅人經營活動或個人事務活動的安排,實現繳納最低的稅收”。

      (二)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的特征

      跨國公司指的是集團的公司內部結構體系,包括總持股公司和分布在與母公司非同一稅收管轄區內的其他國家中的子公司、分公司、代表處等。跨國公司的國際稅收籌劃除了具備一般稅收籌劃(國內稅收籌劃)的特點以外,還有以下兩個不同于國內稅收籌劃的特性:

      跨國公司的國際稅收籌劃活動具有國際性。所謂國際性指的是跨國經營稅收籌劃是在國際范圍內開展的,涉及各國稅收法規以及國際稅收協定;跨國公司的國際稅收活動具有復雜性。復雜性是指相對于一般的稅收籌劃活動,國際稅收籌劃面臨的是多變的國際政治經濟稅收環境,規劃的是跨國投資經營等活動,其復雜程度及不可預見性要遠超過一般稅收籌劃活動。

      (三)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跨國公司的國際稅收籌劃活動必須嚴格遵循各國法律以及國際稅收協定,不能觸犯、違反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國際稅收條文。

      2.經濟性原則:跨國公司稅收籌劃活動既要能夠減輕單獨子公司及海外分支機構的稅收負擔,又不因取得稅收利益而影響全球經營戰略的實施,犧牲其整體利益。

      3.計劃性原則:該原則要求跨國公司總部對其國際稅收籌劃活動做出細致統一的安排,并適時進行檢查和調整,以免與有關國家變更后的稅法和國際稅收協定相抵觸或不符合經濟原則。

      公司組織形式選擇在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中的應用

      公司組織形式的選擇是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的基本方法之一,通過合理的公司組織形式選擇,可以有效的降低跨國企業的國際稅負。

      (一)跨國分公司或子公司

      跨國公司進行海外投資拓展市場時,首先遇到的問題便是公司組織形式的選擇。一般的,跨國公司的海外分支機構主要有跨國分公司與跨國子公司兩大類。

      根據《國際稅收辭典》中對子公司的注釋,子公司指的是那些被另一家公司(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屬公司或是母公司直接和間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實體資格,只是作為公司的分支機構而存在。

      一般來說,和設立分公司相比較,設立子公司有如下優點:在東道國只負有限的債務責任;子公司向母公司報告企業成果只限于生產經營活動方面,而分公司則要向總公司報告全面情況;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其所得稅計征獨立進行。子公司可享受東道國給其居民公司包括免稅期在內的稅收優惠待遇;東道國適用稅率低于居住國時,子公司的累計利潤可得到遞延納稅的好處;子公司利潤匯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靈活的多;許多國家對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規定減征或免征預提稅。

      然而,分公司的設立也有它的優點:分公司一般便于經營,對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也比較簡單;分公司承擔的成本費用可能要比子公司節省;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只就流轉稅在所在地繳納,利潤所得由總公司合并;分公司交付給總公司的利潤通常不必繳納預提稅;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因不涉及所有權變動而不必負擔稅收。

      由此可見,與分公司相比,子公司的稅收體系相對獨立,它通過避免母公司管轄區對其所征收的稅收,有效解決了棘手的雙重征稅問題。然而,事物總是具有兩面性,由于子公司資產的相對獨立,國外子公司的虧損不能沖抵母公司的利潤,母公司也不承擔自己子公司的義務。從這個基本差別出發,投資公司形式取決于所能帶來的稅收利益。

      例如,某跨國公司集團的利潤為1000000英鎊,其中,母公司的國內利潤為900000英鎊,所得稅率為33%;國外投資公司利潤為100000英鎊。假如采用設立分公司的形式,利潤所得將匯總到總公司繳納稅款,故該跨國公司需交所得稅1000000×33%=330000英鎊。

      假如國外投資為子公司形式,再將子公司在所在國的稅負分為兩種情況進行比較:一種是子公司東道國所得稅率比母國低,為10%,應繳稅收為10000英鎊;另一種情況是子公司東道國所得稅率比母國高,為40%,應繳稅收為40000英鎊。

      從表1可以看出,在第二種情況下,整個集團多繳納了700英鎊的所得稅,稅收負擔增加了0.7%,超過了在國外設立分公司的應繳稅額。由此可見,如果投資目標國的稅率低于母公司所在國,為了得到更多的稅收利益,可以采用子公司的形式。而如果投資目標國的稅率高于母公司所在國,分公司應該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二)設立金融公司的稅收利益

      跨國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經常要從國外的金融機構或公司籌措資金,但如果向一個與跨國公司居住國無任何相關稅收協議的國家或地區借款,跨國公司居住國對跨國公司支付給境外貸款者的利息就要征收很高的預提稅。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境外貸款者不愿意承擔這筆額外稅收,于是,他們通過提高貸款利率以及其它費率的方式把稅收負擔轉嫁給跨國公司。為了避免高額的貸款利率,跨國公司就必須在第三國設立金融公司,通過公司對境外貸款者進行融資,從而達到稅后利潤最大化。

      (三)設立投資公司的稅收利益

      跨國公司的海外投資公司主要從事有價證券的投資。如果母公司所在國對財產轉讓的增益征收資本利得稅,財產租賃收益要繳納不動產所得稅,為了得到稅收利益,母公司可以選擇在一些免征上述稅收的國家或地區建立財產投資公司,以此來辦理這方面的業務。從國際稅收籌劃角度看,投資公司最好把匯集的資金以資產形式進行配置。如果投資公司位于無稅管轄區,那么可以將其資金用于投資免稅債券,或使其成為避稅地銀行的存款。在這兩種情況下,公司將可以有效避免向利息征收預提稅。如果購買外國公司的股份投資于資產基金,那么風險和稅收負擔都會增加,對客戶不利。

      母公司在無稅管轄區建立投資公司吸收基金,后將其投入國際金融市場中投資回報率高的資產、不動產等。為了避免預提稅,要選擇對資產所得不征預提稅,或者按國際稅收協定可少繳預提稅的國家或地區。投資公司的利潤來自于其投資所得與對小股東支出之間的差額,這筆利潤沒有所得稅,可用于跨國集團的投資項目。此外,以可靠的銀行和金融公司作為金融中介人,也可提高投資的可靠性。

      轉移定價法在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中的應用

      (一)轉移定價法釋義

      轉移定價指的是在分權經營體制下,關聯企業對于分權部門之間的產品或服務內部交易所制定的價格,是為了解決企業內部資源配置和分權部門業績評價問題而產生的,是企業內部重要的資源分配機制和激勵機制。

      轉移定價法目前已被廣泛應用在跨國公司的稅收籌劃當中,而它的大量應用,對企業以及國家都帶來了重要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運用轉移定價可以將集團利潤轉移至某些特定子公司,提高其效益,為處于創業階段的子公司提供經濟支持,或對該子公司管理層進行激勵;運用轉移定價可以減少對外公布的利潤,減少企業稅負;運用轉移定價在企業集團各子公司之間進行利潤分配以及整體資源的統一調配,實現資源最優配置;運用轉移定價改變基本成本來擺脫政府的價格管制,避免反傾銷、反壟斷指控;運用轉移定價將稅前利潤從高稅率國家轉移至低稅率國家,可以減少跨國集團的稅收負擔,保證集團的利潤最大化;通過制定和改變跨國集團的轉移定價規則,會改變相關國家的外貿額。

      (二)轉移定價發生的領域

      國際關聯企業之間的轉移定價(也稱轉讓定價)發生在有形財產的銷售、無形財產的轉讓、服務提供等領域。

      有形財產指的是一切物質性的有用的東西,通常也稱為貨物。從商業角度,主要包含三大類即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包括及其設備和生產線)。無形資產是不具有物質實體卻能使擁有者在生產經營中長期受益的非流動性資產。包括知識產權、行為權力和公共關系三大類。服務的提供也是關聯企業間進行轉讓定價的重要領域。國際關聯企業間的服務提供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內容。其一可稱為日常服務的提供,如提供會計、法律服務。其二是與無形資產轉讓相關的技術協助。其三本質上也是屬于技術協助但與無形資產無關,如提供生產和質量控制方面的技術協助。在后兩種情況下,如果企業不按照市場公開公平的作價標準,來收取或支付報酬,就產生轉讓定價的事實。其四是管理性的服務,最典型的例子是公司總部派遣雇員到外國分支機構管理新的設備和訓練當地員工,在該雇員報酬支付標準和在何地入賬上,公司會做出有利于其整體利益的安排。

      (三)跨國企業如何利用轉移定價法進行國際稅收籌劃

      跨國企業通過轉移定價,可以使設在不同國家的關聯企業收入和費用發生增減,其結果必然影響有關國家的相應稅收收入。以轉移定價進行的國際收入與費用的分配,涉及四方面的分配關系的變化:

      跨國集團內部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分配關系的變化;跨國關聯企業之間交易的一方企業與其所在國稅務當局之間征納分配關系的變化;跨國關聯企業之間交易的另一方企業與其所在國稅務當局之間征納分配關系的變化;跨國關聯企業交易雙方所在國稅務當局之間財權分配關系的變化。

      具體來說,筆者將利用轉讓定價影響跨國企業成本、利潤的常見方式總結為以下八個方面。通過商品交易,如在關聯企業間供應原材料和零部件,銷售商品上采用“高進低出”或“低進高出”。增加或減少子公司利潤;通過關聯公司之間相互提供技術、管理、設計、維修、廣告咨詢等勞務費用,影響子公司的成本利潤;通過抬高向子公司出售的固定資產價格擴大折舊基數,影響子公司的產品成本;利用子公司系統銷售機構人為提高或降低傭金回扣,影響公司銷售收入;利用公司的運輸系統,通過向子公司收取較高或較低的運輸裝卸和保險費用,影響子公司銷售成本;在關鍵公司之間人為制造呆帳、損失賠償等來增加子公司的費用支出;通過提供貸款利息高低影響產品成本費用;關聯公司之間通過租賃機器設備轉移利潤。

      為了說明轉移定價在國際稅收籌劃中是如何降低企業稅負的,本文舉例說明。假定母公司所在國甲國所得稅稅率為40%,子公司所在國乙國稅率為30%,子公司要把一批產品賣給甲國的母公司,這批產品的總成本為5000元,子公司原定價為7000元,現增加到8000元,母公司最后以9000元的價格出售。現比較子公司提高轉移定價后跨國公司的總稅負變化:

      該跨國公司原稅負:(7000-5000)×30%+(9000-7000)×40=1400

      提高轉移定價后的稅負:(8000-5000)×30%+(9000-8000)×40%=1300

      上例公司通過提高價格的方法把母公司的利潤轉移到稅率相對較低的子公司,從而降低了企業的整體稅收負擔。

      跨國公司進行國際稅收籌劃的建議

      審查國內法征稅條款和稅收遵從規則,了解交易所涉及國家的稅收法規以及稅收慣例;通過費用扣除,減少稅前利潤,減少企業所擔稅負;利用給予外國資本和技術等的特殊手段減免。有的國家對外國的資本技術給予特殊的稅收減免;對外國利潤延期納稅。延期納稅就時間成本來說提供了一種節稅機會。通過設立中介公司,改變會計期間,使用不同的法律實體來推遲納稅;通過利用離岸金融中心或避稅天堂將未分配的利潤留在國外,避免本國納稅;通過來源分攤辦法將稅前利潤在各個不同的受益國之間進行分割。跨國企業的稅基必須根據世界各國營業活動恰當的結果給予分割;最大可能的使用外國稅收抵免。許多國家通過抵免法實行雙重稅收優惠。它們可能只對預提稅實行直接抵免,也可能就股息對潛在的收入實行間接抵免;仔細審查跨國交易中的匯兌損益。跨國交易不可避免地要考慮外匯兌換損益及其稅收后果;利用恰當法律機構來實現營業和稅收的目標。海外經營可以通過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實體進行。對于稅收籌劃,每種實體都有長處也有不足。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只有當公司利潤分配給股東時才對股東征稅;遵守不同國家的國內稅法和反避稅措施。

      參考文獻:

      1.劉劍文.國際稅收基礎.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

      篇(11)

      稅收籌劃是指企業納稅人在財務管理中所形成的符合立法意圖而減輕稅負的行為,一般情況下,考慮稅收籌劃主要從降低企業稅負的角度考慮,很少與企業財務管理的相關問題結合予以探討,但是現代企業經營活動的核心是資金的運動,如果企業沒有充足的現金流量,一旦到期債務無法償還那么可能面臨破產的威脅,所以資金運動成了企業關注的中心環節。

      一、稅收籌劃是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重要手段

      1.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要求企業最大化降低成本,包括稅收負擔。只有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進行科學的稅收籌劃,選擇最佳的納稅方案來降低稅收負擔,才符合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要求。

      2.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應有利于企業和國家長期利益的增長,要求理順企業和國家的分配關系。稅收作為市場經濟國家規范國家與企業分配關系中最重要的經濟杠桿,受到法律的保護。企業只有通過科學的稅收籌劃,才能保證企業在獲取最大的稅收利益的同時兼顧國家利益,才能使企業財務分配政策保持動態平衡,保證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保證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3.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是戰略性目標和戰術性目標的有機結合,要求企業在選擇納稅方案時必須兼顧長遠利益和眼前利益。只有通過科學的稅收籌劃,選擇兼顧長遠利益和眼前利益的最佳納稅方案,才能更大程度的支持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二、稅收籌劃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決策的重要內容

      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決策主要包括籌資決策,投資決策,生產經營決策和利潤分配決策四個部分,這些決策都直接或間接的受到稅收的影響。

      1.企業在籌資決策中,不僅要考慮企業的資金需要量,而且要考慮企業的籌資成本。因此,要降低企業的籌資成本,就必須充分考慮籌資活動所產生的納稅因素,并對籌資方式、籌資渠道進行科學合理的籌劃,選擇最合理的資本結構。

      2.投資是企業取得利潤的前提,也是擴大再生產的必要前提。企業在進行投資預測和決策時,首先要考慮的是投資收益。在一定地區、一定時間內國家為了支持特定行業或產品生產,往往規定一些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由于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不同,導致企業最終所獲得的投資收益就不同。企業可以做出選擇。

      3.企業的經營方式多種多樣,而不同的經營方式通常需要負擔不同的稅收。對這些不同的經營方式做出合理的選擇可以獲得一定的稅收利益。

      4.稅收籌劃對企業利潤分配決策的影響,以股份公司為例,公司的股利政策不僅影響其股東的個人所得稅問題,而且也影響該股份公司的現金流量。常見股利分派形式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若發放現金股利,企業需支付一定數額的現金,股東需繳納個人所得稅;若發放股票股利,便可將盈余留在企業內部,股東雖未得到現金收入,卻可以從股票價值增加量中獲取收益,也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由于不用支付現金股利,可以增加營運資金,還相對擴大了所有者權益的數額,使企業價值最大化,增加了今后發展的潛力。

      因此,稅收籌劃與企業財務管理密切相關,稅收籌劃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整體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意義,在于依托稅收法規的導向,通過對企業籌資、投資和收益分配等財務活動的調整,尋求企業收益與稅收負擔的最佳配比,從而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也正是因為稅收籌劃與企業財務管理的這種密切相關性,用財務管理學科中研究財務風險的方法來研究稅收籌劃中的風險將是合理而且可行的。

      三、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中稅收籌劃的應用

      稅收籌劃貫穿于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在財務管理中,應將稅收籌劃納入成本管理,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在此,我們從籌資、投資和利潤分配三個方面來討論稅收籌劃的應用。

      1.籌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經營所需的資金,無論從何種渠道獲取,都要付出一定的代價,這種代價稱為資金成本,籌資決策的目標不僅要求籌集到足夠數額的資金,而且要求以較低代價取得,企業籌資的稅收籌劃,是指引納稅義務人利用一定籌資技術使企業達到最佳獲利水平的最輕稅負的一種決策活動。 轉貼于

      站在企業與現有股東角度,對每項籌資方案我們需考慮以下幾種重要因素:(1)實際籌資過程中的管理成本與法律成本;(2)所籌資金的服務成本,如利息支付;(3)支付利息或費用支出,以及償還資金的現金支付能力;(4)資金成本的減稅程度;(5)對現有股與控制企業與行動自由程度的影響。

      從上可以看出,資金成本的減稅程度已經成為企業籌資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利用利息攤入成本的方法的不同和資金往來雙方的關系及所處經濟活動地位不同往往是實現有效減輕稅負的關鍵所在。根據稅法規定,股息支付不作為費用列支,只能在稅后利潤中分配,而利息支出則可以作為費用列支,允許企業在計算所得稅時予以扣除。提高利息支付,減少企業利潤,抵扣所得稅額,是一種減輕稅負方法,所以企業在籌資時就面臨著資本結構選擇,是側重于股票籌資自有資本,還是側重于通過負責的方式借入資本(負債),這就需要決策人充分考慮投資收益率、負債成本率、財務風險、融資風險及采取籌劃帶來的收益,決定籌資方案,選擇最佳資本結構方案。

      2.投資方案的稅收籌劃

      投資方案的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中對投資規定的有關減免優惠政策,通過對投資方案的選擇,達到減輕其稅負的目的。投資方案稅收籌劃主要包括投資企業類型選擇法,投資方式選擇法,投資產業選擇法,投資地區選擇法等等。現僅投資企業類型、投資方式選擇進行探討。

      (1)投資企業類型選擇法是指投資者依據稅法對不同類型的企業的稅收優惠規定,通過對企業類型的選擇,已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方法,投資者通過對不同機構組織方式對納稅方面的影響,從而選擇出一種對投資者帶來潛在收益的組織方式,如建立子公司,建立子公司是一種直接對外投資形式,目的是從中獲取財務利益,建立子公司的優點有:在國外建立子公司能夠享受東道國為新設公司提供的免稅期或其他投資優惠;利潤如果留在東道國,母公司可能得到延期納稅的優惠,向母公司支付利息或特許權使用費允許從子公司應稅所得里扣除等等。當然,建立子公司也有一定的缺點,如與母公司的交易通常成為稅務機關反避稅審計的重點對象。

      (2)投資方式選擇法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的有關規定,通過對投資方式的選擇,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如稅法規定,盈利企業收購虧損企業,可以合并財務報表,在五年內可以用虧損企業累積虧損來抵消盈利,減少稅負,節約現金支出,所以目前許多企業收購、兼并破產虧損企業。

      3.利潤決策中的稅收籌劃

      利潤決策中的稅收籌劃是指通過對企業的稅后利潤分配方式的選擇,減輕投資者的稅負的方法,企業的稅后利潤除提取種種規定公積金之外,就存在一個如何分派股利的問題,企業股利分配方式通常采用有股票股利和現金股利兩種。根據稅法規定,投資者得到現金股利需交個人所得稅而股票股利不交稅,所以企業就需籌劃如何分派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參考文獻:

      1.王惠艷,白璐.《稅收籌劃與現代財務管理》.《財經界》,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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