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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數是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常用的,速算扣除數產生的原因就是個人所得稅是階梯稅級。是一種方便計算的方法。
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扣除社保后的月工資-起征點5000元)*工資所在級別的稅率-速算扣除數。例如工資扣除社保后有12000元,則個人所得稅=(12000-5000)*10%-210=490元。
作者簡介:王朝輝(1974-),男,河北省文安縣人,會計師,研究方向為財務管理和核算與納稅。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7069(2009)-04-0091-02
一、引言
企業所得稅是我國的主體稅種之一,在企業的納稅活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它的稅源大,稅負彈性也大,具有很大的稅收籌劃空間,是企業開展稅收籌劃的重點。尤其在2007年企業會計、審計新準則開始執行及2008年新《企業所得稅法》開始實施的時代背景下,研究企業實施納稅籌劃的相關技術及方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二、我國企業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分析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企業的組織結構、生產經營、財務管理等經濟業務或行為的涉稅事項預先進行規劃和運籌,在企業價值的最大化的戰略框架下實現的企業的稅收負擔最優化處理。
納稅籌劃的目標是降低納稅成本,實現利潤最大化。但在實際操作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偏重個案研究,忽視系統性研究
重戰術籌劃、輕戰略籌劃。多數企業缺乏整體的籌劃思路和方案,僅就單個項目、稅種或單個環節進行籌劃,結果往往顧此失彼,缺乏系統性,導致納稅人在籌劃實踐中簡單地從方式、方法上進行模仿,不能從自身涉稅行為出發,有的放矢地進行個性化籌劃;此外,如果忽視更深層次對納稅籌劃的動因、實施原則等理論性問題分析,無論誰,必然導致籌劃方案流于形式,缺乏對實踐工作的推動意義。
(2)重效益,輕成本和風險
偏重納稅籌劃給公司帶來的收益,忽視籌劃成本,使納稅人眼睛僅僅盯向納稅籌劃的獲得性,忽略了其成本付出和籌劃風險。從理論上講,納稅籌劃可以針對一切稅種和所在經濟活動,但實際上納稅籌劃要進行成本――收益分析、籌劃風險分析和分析其經濟上的可行性。因此。正確權衡成本和收益之間的關系,才能實現納稅籌劃的終極目標。
(3)重表態籌劃、輕動態籌劃
大多數企業在選定籌劃方案后,忽略稅收政策、經營環境、經營模式等內、外部因素的變化,致使原本很好的籌劃方案,由于沒有適時調整而失效,有的只重視方案設計,忽視方案制造,由于執行不當使納稅籌劃的方案在實施中流于形式。
(4)重視理論研究、忽視實證研究
在納稅籌劃中忽視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和稅收法規之間的協調性和統一性。一味的圍繞稅收政策走,致使方案理論價值高,操作可行性差,實用性弱的情況發生。因此,要求企業要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在制定納稅籌劃方案時保持相當的靈活性。
三、實施納稅籌劃的條件及技術原則分析
一般來說,納稅籌劃應具備相應的前提條件,包括內部條件和外部條件;
納稅籌劃要求集團公司的規模較大,只有集團企業下面有很多規模、性質互不相同的子公司、分公司,才能為納稅籌劃提供較大的空間。因此規模大的集團公司最適合進行納稅籌劃。實施納稅籌劃的企業應具備的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包括:(1)內部因素。企業規模較大;具有相關理財專業知識的人員隊伍;管理決策層的正確認識;企業資產流動性強;行為決策程序簡單化;與長期戰略目標一致;(2)外部因素。市場經濟的存在;健全、規范的稅收法律制度;納稅制度的差異性和彈性;稅收法律的漏洞;先進的避稅手段;稅務、咨詢業的發展。
內部條件和外部條件對企業制定戰略決策具有關鍵性的影響,離開條件分析而盲目進行的納稅籌劃,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因此,可以運用SWOT分析法對納稅籌劃的條件進行分析。就是在進行納稅籌劃前,對其內部條件的優勢、弱勢和外部條件的機會和威脅進行綜合的分析,據此對備選方案做出系統的評價和分析,最終選擇適合企業整體發展的納稅籌劃最優方案。
納稅籌劃一般應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稅負,減少稅收支出為目標。實施納稅籌劃應當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靈活運用以下原則:(1)合法性原則;(2)全面籌劃原則;(3)成本效益原則;(4)服務財務決策的原則;(5)事前籌劃原則;(6)適時調整原則;(7)自我保護原則。
總之,納稅籌劃的目的使公司在受納稅約束的條件下,使公司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的享受和行使。納稅籌劃作為公司財務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應當服從財務管理的最終目標――公司價值最大化。
四、新《企業所得稅法》下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方法
由于新《企業所得稅法》與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法》在納稅人、稅率、扣除標準以及稅收優惠等方面存在較大的差異,企業在經營、投資、理財等稅收籌劃環節上也需要隨之做出相應調整,以最新關于所得稅的相應法規為依據進行納稅籌劃,具體來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實施納稅籌劃:
第一,利用新舊稅法稅率差進行納稅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基本稅率變為25%,所以企業應采取不同的所得稅籌劃策略:(l)稅率增加的企業,可以采取盡早確認收入和延遲費用的方法以減輕其實際稅負。(2)稅率降低的企業,可以采取收入后移和提前確認成本的方法。比如銷售貨物采取賒銷、分期收款銷售等遞延手段,將收入確認時間推遲,而在成本列支方面盡可能利用國家政策規定,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加速攤銷的方法,盡力將應納稅所得額后移,享受新稅率的優惠。
第二,融資方式籌劃
企業融資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權益方式融資,二是負債方式融資。從財務效益角度考慮,兩者的區別主要在于資本成本的差異,而所得稅的存在正是這種差異產生的主要原因之一,雖然新稅法的基本稅率從33%降低到了25%,但負債融資仍能夠獲得稅收擋板的好處。如果公司盈利能力較強,息稅前利潤率高于銀行貸款利率,且向銀行貸款無障礙,此時利用負債融資可以利用財務杠桿效應取得更多的稅前利潤,而且很可能會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第三,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形式的所得稅籌劃
原內資企業所得稅稅法是以“獨立核算”單位為納稅人進行就地納稅,外資企業所得稅稅法則是實行企業總機構匯總納稅。新稅法統一了企業所得稅的納稅方式,明確規定“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也就是以企業法人為納稅人;另外,“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在新《企業所得稅法》制度下,企業在設立分支機構時應該進行納稅籌劃,就應該考慮幾個方面的因素:(1)分公司與子公司的選擇;(2)注冊地選擇;(3)企業法律形式選擇。
第四,企業重組時所得稅籌劃
首先,企業合并的所得稅籌劃。新《企業所得稅法》以法人組織為納稅人,從企業整體利益出發,可以從以下角度進行所得稅籌劃:(1)從企業戰略考慮,兼并虧損企業,使盈虧互抵,既可擴大企業經營規模,又可獲得所得稅利益。 (2)兼并高新技術企業、公共基礎設施企業等,改變自身“經營性質”,獲得稅收優惠。(3)兼并某些稅法規定的特殊地區(如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仍可獲得稅收優惠。
其次,企業分立的所得稅籌劃。無論是存續分立還是新設分立,都會涉及到新設的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問題,按照新稅法的相關規定,可進行以下所得稅納稅籌劃:(1)將原企業分立為小型微利企業新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將企業下屬部門剝離單獨設立屬于國家稅法規定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3)在民族自治地方可考慮地區稅率差異的不同分立成立新的子公司;(4)選擇某些低稅率地區設立子公司仍有一定避稅效果。
第五,企業會計政策選擇上的所得稅籌劃
會計政策是指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企業所采納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也要包括會計政策選擇籌劃,而企業在進行會計政策選擇時必須考慮2006年新會計準則的變化及新《企業所得稅法》體系的影響。企業主要的會計政策有存貨計價方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收入確認原則等都有實施納稅籌劃的空間。
總之,實施納稅籌劃是企業納稅和財務管理的重要方面,它有利于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提高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運行效果,有利于增強納稅人的法制觀念,提高公民納稅意識,有利于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的源泉,促進國民經濟的長遠持續發展,研究企業納稅籌劃問題也是當前企業關注的重點。
參考文獻:
開展業財融合培訓,此次開展的業務財務交流會上,財務業務人員分別通過崗位專業知識講課,講授工作相關工作流程及風險防控體系標準內容,財務人員傳達最新稅法條款、資金及預算管理要求等內容,提高不同部門崗位的互動交流頻次,促進工作經驗快速交流吸收,更好的提升工作效率。
面對國家經濟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我們只有正確把握宏觀經濟形勢,克服不利因素,運用有利條件,才能推動吸收外資工作科學發展。
一、吸收外資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當前,世界經濟增長放緩。國際市場原油、鋼材、煤炭、糧食等主要大宗商品價格持續高位運行,加之原材料和能源產品等生產要素價格上漲,我省一些工業企業優勢弱化,生產經營成本增加,利潤下滑,諸多不利因素都對經濟發展產生一定影響,經濟增長面臨一些不確定因素,吸收外資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
20*年,國家修訂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條目數量增加近30%。新《目錄》有兩大要點值得關注:第一,取消了對一些行業的鼓勵政策。一是不再鼓勵產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外商投資項目;二是不再鼓勵外商投資房地產業;三是不再鼓勵外商投資國內已掌握成熟技術并具備較強生產能力的傳統制造業;四是對“兩高一資”行業進行限制;五是不再鼓勵外商投資重要礦產。對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行業和敏感性行業也持謹慎開放態度。第二,服務貿易成為吸收外資的重點。近幾年,我省出臺了一些促進吸收外資的優惠政策,一些國外投資企業為我省優惠政策所吸引,產生了積極效應。現在看,單靠優惠政策吸收外資受到新形勢挑戰,更何況我省在這方面競爭優勢并不明顯,因而利用優惠政策吸收外資遇到了困難。新《目錄》已不再鼓勵外商投資的產品主要用于出口行業,以前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產品出口的各項優惠政策勢必適當調整。
20*年9月,國家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出臺了工業用地“招拍掛”政策,實行土地最低限價。這對利用土地等優惠政策吸引外商投資產生了不利影響,使招商引資新項目落地難度加大,也對產業集聚等產生了階段性影響。特別是工業用地實行“招拍掛”及最低價制度后,建設用地指標分配調整了以往供地結構,用地規模明顯緊縮。由于嚴格控制工業建設用地,使土地成為稀有資源,難以滿足投資商對土地的需求,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擴股計劃也受到一定限制,工業用地緊缺成為外商進入的制約因素。此外,工業用地“招拍掛”要有20天公示時間,也延長了供地時間,而外商需要拿到土地證后再大量投入資金,所以外資到賬時間亦將推遲。由于辦理征地、建設等相關手續時間較長,開發建設資金緊缺等原因,土地征用開發速度相對滯后,項目用地比較緊張,有的出現項目等土地現象。此外,信貸的機械性,規劃上對某些特殊情況的不可預見性,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吸收外資工作的進行,有些外商處于觀望狀態。當前,如何有效解決土地、信貸和規劃等問題是吸收外資工作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
受次貸危機影響,美國經濟瀕臨衰退,由于一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聯系日益緊密,國際金融市場經歷了一次深幅調整,世界經濟發展減速。次貸危機也是影響我國經濟走向的一個新變數。目前,次貸危機通過金融市場傳導,已對美國經濟產生了負面影響。次貸危機增強了市場對美國經濟增長的擔心,越來越多的國際金融機構預期,美國經濟未來出現衰退的幾率大幅增長。由于美國是最大的經濟體,如果次貸危機對美國經濟影響繼續加大,勢必直接或間接影響全球經濟增長放緩,影響美國對外投資。次貸危機影響不容低估,雖然發生在美國,但影響不限于美國,已經蔓延到其他國家和地區,對世界經濟及我國經濟都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次貸危機對對外經濟貿易產生的影響,不可能只停留在某一市場層面,而是要擴大到全球意義上多層次的廣闊空間。總之,美國次貸危機會不同程度地造成不少國家經濟增長放緩,使其財富縮水、投資萎縮、對外投資減少。
由于美元貶值、人民幣升值,國內需求旺盛,世界金融市場加劇動蕩等原因,大量境外資金流入我國,對金融市場帶來了動蕩,熱錢大量涌入對經濟會產生巨大影響。我國貨幣利率走高,匯率升值,吸引著熱錢的流入。20*—20*年,流入我國的熱錢達4600億美元,約占同期新增外匯儲備的40%。20*年,熱錢占當年新增外匯儲備的44.5%。20*年前5個月,流入的熱錢達1200億美元。金融市場“信用緊縮”現象將影響企業融資和并購:一是導致融資成本上升,影響企業融資;二是全球并購浪潮將受到抑制。當前,各類企業因煤油電能源產品價格上漲,人工成本提高,生產成本明顯增加,尤其是承擔就業量大的中小企業,在成本提升、銀根緊縮和銀行“貸大不貸小”的多重打擊下,經營非常困難,難以吸收外資。此外,《勞動合同法》進一步規范了外商投資企業用工行為,由于勞動力成本優勢逐步削弱,勞動力成本上升,勞動密集型外商投資面臨越來越大的挑戰,普通制造業的外商投資增長趨勢也會受到影響。
稅收優惠政策調整,外商投資評估指標發生變化,對今后國內外資布局將形成結構性和地域性調整,進而對局部地區的外資總量產生一定影響。新《企業所得稅法》更是使外商投資企業失去了比較優勢,影響了部分企業外資到位積極性,對部分投資資金的性質帶來了變數。國家出口退稅政策連續調整,影響了出口導向型外商投資。一些加工企業產品出口退稅連續下調、以及人民幣對美元持續升值,使企業成本不斷上升,利潤空間受到擠壓。這類外商投資積極性進一步受挫,以出口為目的的外商投資熱情減低,對今后招商引資會產生明顯影響。
外商投資企業對新稅法很關注,反響較大。新稅法主要內容有四個統一:內外資企業適用統一的所得稅法、統一并適當降低所得稅率、統一并規范稅前扣除辦法、統一實行“產業為主、區域為輔”的新稅收優惠政策體系。為緩解對原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外商投資企業的影響,對以前批準設立、依照當時稅收政策享受低稅率和定期減免稅優惠的老企業,給予最長五年的過渡期。從外商投資企業角度分析,新稅法主要有以下變化:一是統一了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一律按25%征收;二是實行行業優惠稅率:高新技術企業按15%、微利企業20%;三是取消了區域優惠,除經濟特區外,其余外商投資企業一律和內資企業適用相同稅率;四是取消了生產性企業的定期優惠,即從盈利年度開始“兩免三減半”政策取消。總的看,新稅法對吸收外資影響不算太大,長遠看還有利于提高吸收外資質量:一是25%的稅率在國際上是適中偏低水平,對外資仍有吸引力;二是稅收優惠在跨國公司投資決策中不是最重要因素,而綜合環境才是考慮對外投資的主要因素;三是新稅法實行產業優惠,將有效引導外資投向。但是,不容忽視的是,新稅法對現有外商投資企業的經營收益產生了直接影響,一些類型的外商投資可能外流,外商投資企業面臨著投資經營的適當調整。省內一些外商投資企業認為,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并軌會對企業運營有一定影響。新稅法在產業優惠安排中,獲益最大的是高新技術企業和服務業,因此在國家鼓勵投資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領域招商引資面臨著激烈競爭。
項目是招商引資工作的基礎。目前,我省有吸引力的項目儲備仍顯不足,項目儲備數量和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招商條件好、產業關聯度大的項目不多,高科技及產品附加值高的項目少,有些外商投資企業產品沒有市場競爭力,對國外投資商吸引力不大,直接影響招商項目成功。此外,招商引資工作效率較低,盲目性較大,現有招商引資人員隊伍結構不盡合理,有的缺乏國際金融知識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業務知識,有的不熟悉國家政策,有的不熟悉本地情況及項目運做等具體情況,更談不到具有熟練的外語談判能力了。
由于對外招商大項目少、要素制約條件多,有的無形資產出資在實到外資比例中偏高。無形資產所占比例高是極不正常的現象,如不及時解決,就會掩蓋問題,損害招商引資工作:一是影響大項目招商引資。有些普通項目經過無形資產等包裝,就有可能被各地列入大項目;二是加劇土地資源緊張。工業項目用地指標是與投資額掛鉤的,有些項目經無形資產包裝,就會增加注冊資本,因而得到相應土地等資源優惠。這與國家鼓勵集約、節約利用土地資源的政策不相符。另外,商務部已對實到外資實行統計新做法:對各地實到外資無形資產進行嚴格控制,極大部分的所謂無形資產則不予統計;從嚴核對各地實到外資上報數字與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數據庫系統數據,如一筆外資實到數字稍有出入,就予以全部剔除,因此對各地實際吸收外資也會產生影響。
我省吸收外資基本以粗放增長方式為主。盡管近年來利用外資保持了快速增長勢頭,但在增長的同時,并沒有擺脫粗放增長方式。盡管新設外商投資企業大項目有所增長,但總體看還存在部分項目規模虛高和產業規模與效應不明顯等問題。開發區外資產業集聚不明顯,產業發展還缺乏聯動性,能夠帶動上百億產值的龍頭企業幾乎沒有,尚未形成像樣的產業鏈。這種粗放增長方式,必將制約吸收外資工作的持續健康發展。
投資軟硬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近幾年,我省積極改善投資軟硬環境,投資環境得到優化,但優良的投資環境尚未形成。按科學發展觀要求,還應進一步規范政府的各項行政調解行為。近幾年,我省交通、水利、通訊和電力等基礎設施發展迅速,特別是崛起了一批特色工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營造了“東北亞博覽會”等較為完善的招商引資“平臺”。但是,從招商引資工作實踐看,投資環境依然不容樂觀,如開發區和工業集中區及對日、俄、韓、港等園區的配套設施還不夠完善,功能不夠齊全,由于觀念和體制等多方面原因,軟環境建設還不盡人意,政府調控能力還應進一步增強。
以上一些情況可能影響國外投資者積極性,影響我省吸收外資工作。因此,我們必須努力營造良好的招商引資環境,千方百計形成吸收外資的新優勢。
二、吸收外資工作的應對措施
根據吸收外資工作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我們必須樹立堅定信心,繼續做好吸收外資各方面工作,采取得力的應對措施:
(一)拓寬思路進一步解放思想。把吸收外資工作提升到全面振興吉林的高度,大力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切實解決思想不適應問題,創新招商引資理念和方式,探索招商引資新路子,解決吸收外資瓶頸問題。用行政的、經濟的手段營造一心一意抓吸收外資的良好環境,形成凝心聚力抓招商引資的濃厚氛圍。
(二)增強招商引資針對性。進一步發揮各級政府的推動作用,進一步調動企業招商引資的積極性,篩選優質招商企業,作為吸收外資重要主體,促進企業對外招商。促進企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主動與國外企業對接。根據企業和資源特點等優勢,全方位尋找相應國外投資商進行項目的有效對接,重點針對技術有實力、合資有意向、發展有后勁的大企業和大項目,加快配套產業和現代工業基地建設,促進我省十大基地建設項目的吸收外資工作,有針對性地引導各類企業為主導產業配套,建立配套協作項目庫,提高招商引資項目成功率。
(三)提高招商引資實效性。以提高效率為導向,運用一些務實的招商引資方式。近幾年,通過“走出去”和“請進來”招商并重方式,積極組織參加各種招商會和經貿洽談會等活動開展招商引資,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由于招商信息不準和經驗不足等原因,有的招商活動仍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成本偏高,效率偏低。因此,一要克服盲目性,有針對性地邀請真正以投資為目的、有心合作的客商;二要提高專業性,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對重點專業客商重點運作,提高實效。通過吸收科技含量高的外商投資項目推動現有傳統制造業升級,著力引進高新技術項目。同時,限制外資進入“兩高一資”行業,規定更高的單位土地投資密度,嚴格實施環境保護評估,限定能耗標準和污染物排放等;三要增強靈活性,拓寬招商引資渠道,以快捷途徑和低廉成本達到宣傳自已、推介項目、廣交朋友和招商引資目的。
(四)圍繞資源開發等優勢廣泛招商,圍繞建設現代產業基地,進行高新技術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礦產資源開發、裝備制造業、化工業、原材料、能源、貿易、投資、科技和旅游等行業的專業化招商。立足自身優勢,突出地方特色,增強競爭能力,運用多種招商引資方式:項目招商、園區招商、基地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招商、中介招商、掛職招商、專業招商、定向招商、目標招商、行業招商、網絡招商、商會招商、小分隊招商、產業鏈招商等。妥善運用“走出去”與“請進來”招商相結合、園區招商與企業招商相結合、大型綜合招商與專業招商相結合、傳統招商與網上招商相結合等招商引資方式。通過源頭招商、駐點招商等方式,有選擇地招商。同時,充分發揮境外窗口、以及駐京、駐滬等駐外招商機構的作用廣泛招商。組織小分隊主動出擊,適時招商;利用舉辦的各種活動,邀請招商。對能改善我省經濟結構的重點對象、重點區域、重點產業和重大項目進行重點招商,尤其是針對世界500強企業或行業龍頭企業做好重點招商工作。
(五)加強吸收外資人員隊伍建設。針對目前真正能與國外客商進行獨立談判人員不多的實際情況,要建設精干的招商引資隊伍,對現有招商人員進行適當調整。要以提高人才素質為核心,積極舉辦吸收外資實務培訓班,組織以項目包裝、商業談判、國際融資、經貿知識和外語能力等為主要內容的招商引資人員培訓。加強政策、外語、外經貿專業及談判等知識培訓,提高招商引資人員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使他們既要熟悉國情、省情等基本情況,又要有開闊的思維和視野,有能力真正擔負起招商引資重任,在吸收外資工作中發揮應有作用。
(六)做好新稅法宣傳解釋工作。引導企業面對政策變化,適應新情況,轉變舊觀念,促進企業改造升級,不追求過高利潤,采取多種措施降低成本,消化各種不利因素,提高綜合盈利能力和水平,鼓勵企業以利潤進行再投資,以及由直接投資轉向間接投資。相關部門和單位也應及時轉變“兩稅合一”后的工作思路,認真研究政策精神實質,積極采取有力應對措施,認真研究新稅法對我省吸收外資工作的影響:新稅法對吸收外資帶來的挑戰是即時的、具體的、直接的。要看到國家宏觀調控、人民幣升值、用地緊張、加工貿易政策調整等疊加因素的影響,是對吸收外資工作增加了難度,需要積極采取應對措施。同時,也要看到機遇是長期的、普遍的、間接的,要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有效管理并提供優質服務。要在加大政策支撐、提高行政效率、破解要素制約、創新考核辦法、推動服務業吸收外資等方面做好細致的工作。
(七)對工業用地“招拍掛”問題,應與國土資源部門、各開發區和工業集中區積極溝通與協調,在規范執行政策的同時,對對外招商重點項目設置通道,在項目審批、土地“招拍掛”、資金落實和服務配套等方面予以傾斜扶持,進一步減化相關手續,特別是在購地建廠工業項目辦理土地審批等相關手續方面。我省正處于工業現代化發展時期,要切實保證全省經濟加快發展用地需求,優先支持高速公路、鐵路、機場、電廠電網、引水工程等重大基礎設施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特別是積極支持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和特色園區建設,切實保障工業項目落地。采取重點吸收外資項目用地保障措施,防止大項目和好項目流失。新的土地管理政策實施后,供地和項目落地矛盾進一步突出,各級商務部門應加強與國土資源部門的溝通和協商,制定有效措施,保證投資數額大、技術水平高、財稅貢獻大項目及時供地,使重點外資項目早日落地。通過土地開發整理、復墾以及舊村改造、平改樓等措施開發出一部分閑置土地增加建設用地指標;通過盤活低效利用和閑置的存量國有土地來增加建設用地指標;開展好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工作,拓寬土地供應渠道,緩解建設用地供求矛盾;加快土地供應制度改革,嚴把土地供應關,制定土地供應標準,建立起項目用地準入制度,凡單位面積投資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不予供地,把有限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優先保障投資大、效益好、回報率高的重大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等項目建設。要積極應對土地政策調整,引導企業通過改造、兼并和拍賣等形式,對閑置資產進行開發。
(八)時刻關注美國次貸危機最新情況。把握次貸危機對國外大公司和經營規范財務公司影響較小、有可能增加實業投資比重的有利形勢,創新投資促進方式,提高招商引資水平,擴大吸收外資規模。次貸危機會使國際投資者收縮金融性風險投資,但有可能擴大實業型穩健投資。對此,我們可以考慮大力吸收這部分外資前來投資。
(九)提高服務貿易領域吸收外資比重。吸引跨國公司向服務業外包直接投資,設立面向其銷售網的生產制造基地、配套基地、服務外包基地和人才培訓基地,促進省內企業逐步進入跨國公司全球生產、銷售和服務網絡。加快商業服務業對外開放步伐,積極運用國際先進技術和管理手段改造傳統批發、零售、倉儲及餐飲服務業。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鼓勵跨國公司、國外物流企業參與物流園區、配送中心等項目的開發建設。摸清服務業吸收外資現狀等情況,研究和思考服務業吸收外資新格局等問題。以新《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為依托,不斷完善吸收外資思路;以新《目錄》為導向,深化招商引資工作。服務業是服務貿易發展的基礎,要把服務業作為吸收外資重點行業。提高服務業吸收外資比重將極大地提升服務業整體水平,推動服務貿易發展,改善對外貿易結構,轉變對外貿易發展方式。提升服務業整體水平是提高吸收外資質量的一個發展方向。當前,要在服務貿易發展重點領域中,確定相關服務業作為吸收外資的重點行業。在做好現代物流業吸收外資的同時,積極開展研發、設計、檢測、會展、金融、保險、咨詢、服務外包等現代服務業的吸收外資工作。
納稅籌劃這一詞其實很早就有,只是隨著近幾年稅法的屢次變更而逐步被大家所熟悉,其大體含義是納稅人以本企業的整體經濟效益最大化為目的的前提下,在對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稅法熟練掌握下,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通過細致的研究與周密的籌劃,做出最終合理合法節稅為目的的一系列措施與決策。其目的在于在合理合法的納稅情況下,積極響應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的號召,并付之以行動,做出合理有效的節稅活動,在既達到企業納稅成本最小化、企業價值最大化雙豐收的同時,更得到國家的支持與扶持。
一、當前我國企業納稅籌劃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1.對納稅籌劃的含義產生誤區
現在我國許多人,包括企業管理者在內,一提到納稅籌劃就聯想到偷稅漏稅,認為納稅籌劃就是企業讓一些會說話的人找各種借口去避稅,從而達到少交稅的目的。實際上我們所說的納稅籌劃與偷稅漏稅有著本質的區別,因為偷稅漏稅是違反行為,后果嚴重者還要受到刑事制裁,而納稅籌劃是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是符合國家的相關政策的,是受法律保護的,同時它也不同于鉆國家稅法的漏洞,這也是國家不倡導的,并且國家也出臺了一系列反避稅政策。因此只有正確理解納稅籌劃的含義及作用才能真正地做到合理節稅,才能真正地做到整體稅負最小化,企業綜合價值最大化。
2.缺乏納稅籌劃的專業人才
通過上面的納稅籌劃定義分析我們知道,納稅籌劃實質上是一種高層次、高智力的財務管理活動,它并不是那種企業的一般報稅員所做的簡單的日常稅額計算,網上操作報稅的機械流程,而籌劃人員在具有高度的理論知識和過硬的工作能力下,通過事先合理規劃和周密安排后作出最佳選擇方案。所以它要求納稅籌劃人員成為高能復合人才,既懂得財務知識,又深研稅法尤其是最近的相關稅收政策,還要有相關的經濟、法律、技術等綜合能力,因此應該是團隊作業,加之運用科學原理,并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做出最佳決策,使企業最終達到納稅成本最低、效益最大的最佳效果。但是實際工作中一般企業沒有這樣的團隊作業,也沒有設置納稅籌劃這個重要的崗位,企業報稅人員一般都是財務人員兼職,并且認為企業報稅后,稅務局不找,那么就是本企業在納稅方面沒有什么大的問題,這就可以了。這種現象在現實工作中普遍存在著。
3.對于稅收政策認識及把握不到位
在當今的市場激勵競爭中,大多數企業的主管領導都將主要精力放在生產平安無事、銷售穩步增長、利潤持續增長、成本合理降低等日常重要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來,他們認為上述幾大重要因素都把握好了,那么即使交稅也無妨,所以往往忽視對于稅務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再加上近幾年來,國家的稅法不斷調整,新的稅收優惠也不斷出臺,特別是近年來對于稅務優化政策的改革力度不斷加大,但是由于企業沒有正確理解和認識稅務的導向,如免稅收入、小微和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加計扣除、營改增后的企業可以享受各種減免稅等等,導致企業納稅成本增加,這樣影響了企業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影響了企業稅務成本的核算,更阻礙了社會整體經濟的發展與進步。
4.對稅收籌劃風險的分析不周密
在現實生活中,有的企業在稅務處理上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它不是不了解最新稅收優惠政策,而是積極努力地收集這方面的信息,其目的就是想減少企業的納稅成本,但是由于不加以分析各種因素存在而導致產生各種風險,或者風險分析的不到位,加之對此優惠政策的理解也片面就馬上付之行動。這樣就導致有的企業雖然節約某種稅款,但是卻增大許多整體稅負,或者雖然減少了稅款,但是卻增加了許多非稅支出,如企業注冊費用、機構設置費、政府規費等等。這種高額的投入遠遠大于避稅款項,更有的企業為了享受稅收優惠不惜代價地進行舉債投入,這樣如果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一旦發生變化,企業的經濟杠桿就會失去平衡,將給這個企業的財務經濟帶來了巨大的風險,隨之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災難,乃至倒閉破產。這樣的案例在全國也時有發生。
二、加強企業納稅籌劃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1.正確理解納稅籌劃含義,使其與稅收政策導向相一致
我們大家都知道偷稅漏稅是違法違規行為,這是任何企業都應該禁止的行為,這不必多說了,同時尋找各種借口拖稅或者不交稅也是不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避稅在某種意義上講是雖然沒有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但是通過各種不正當的手段鉆國家稅法的空子也是稅法不贊同的,國家也為此出臺了許多反避稅的規定。但是納稅籌劃與上面兩種情況截然不同,有著本質的區別,一個是合法,二個是稅收政策給予引導的結果,是政府利用稅收杠桿對國家進行經濟調控的體現,所以納稅籌劃是維護了國家的經濟利益,并得到了國家的提倡和給予保護的,因此我們應該提倡納稅籌劃,同時更要完善納稅籌劃管理,使納稅籌劃工作在企業得到正確的開展與應用。
2.加強納稅籌劃人才的培養
企業在加強財務管理的同時,更應該注重納稅籌劃方面的人才培養,最終使得相關管理人員成為具有現代化管理所需求的復合人才。在企業內部,單位應該開展愛崗位比技術、比能力等各種技術比拼活動,并對達標者給予鼓勵,對優秀者給予物質獎勵,如增加崗資、獎金等辦法激發財務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學習相關業務,努力使自己成為復合型人才。另外企業也鼓勵財務人員積極參加稅務師考試以及納稅籌劃方面的知識培訓,同時企業還將財務骨干派到同行先進企業進行業務學習,使他們的自身素質與綜合業務水平不斷地提高,也使他們及時地與外界接軌,從而使他們跟上時代的步伐。再有企業也應該運用各種手段留住這類人才、愛惜這類人才,如將其創造的效益與其工資掛鉤,運用各種股權激勵的考核辦法促使他們鉆研業務和挖掘個人潛力。在企業外部,專管員以及稅務稽查員也應該積極地下基層,檢查并指導企業納稅籌劃管理工作。
3.充分理解和把握新稅收政策,合理節稅
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國家新稅務政策改革的速度也在不斷加快,這就要求企業在做好納稅義務和責任的同時,更要關注國家對稅制的改革及導向,運用團隊作業法細致周密地分析其用意,抓住其精華,領會國家的導向,進行合理的節稅,最終使企業整體稅負最小的同時加大企業的經濟效益,使企業整體價值最大化。這種既能夠減少企業的納稅成本,又可以在積極響應國家的稅收政策和號召下,最大程度上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這也是國家最終用意所在。
4.正確分析納稅籌劃的風險
企業積極收集最新稅法的有關政策,并以此為導向,積極做出相應的反應,合理有效地節稅這是值得提倡和推廣的,也是國家積極倡導的。但是凡事都是有利有弊,企業應該合理把握這個“度”。所以這就要求企業的團隊精英們對納稅籌劃進行全面周密的考慮,既考慮收益的同時,也要考慮到風險的存在,尤其是考慮納稅籌劃的風險以及總體得與失的關系。這樣才能有效避免盲目性地投資,從而引發的非稅成本遠遠大于稅收成本,甚至給企業后期的發展帶來巨大的風險和壓力,乃至倒閉與破產,這是得不償失的。
三、總結
納稅籌劃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環節,是企業在履行納稅義務的同時合理有效的節稅的重要手段,所以必須加強納稅籌劃的管理和實施。企業在具體操作時,需要不斷增強政策的解讀和運用,同時還應該具有嚴謹的納稅核算技能,只有在各個環節全面加強管理,納稅籌劃才能得到徹底的加強和提高,才能促進企業和社會經濟的共同增長與發展。
全國百家經濟媒體記者走進五指山,各類聞所未聞的黎藥以及珍貴的百草真一酒,讓采風組記者大呼神奇;各類美味罕見的野菜,更讓大家大飽口福;而黎族人的質樸和熱情,則讓大家倍感親切,紛紛融入其中,與村民們一道舉杯對歌,載歌載舞,現場一派歡聲笑語,熱鬧非凡。
期間,采風組來到了五指山黎族民間醫藥研究會門診部和百草真一酒廠。在這里,作為五指山黎族民間醫藥研究協會會長的黎家阿姐楊麗娜向大家講述了她與黎族醫藥的不解情緣。她的祖母吉雅坤是當地有名的黎醫,她自幼跟隨祖母學習黎族醫藥。2001年下半年,楊麗娜正式成立了“五指山黎族民間醫藥研究會”;2003年,她編寫了《黎族民間草藥集錦》一書,共收集了300多種草藥,并將其分為13類別,詳細介紹治療肝炎、消化系統、泌尿系統、骨科等疾病類藥;2005年5月,“五指山黎族民間醫藥研究會”門診部正式成立;2006年,楊麗娜開辦了百草真一酒廠。楊麗娜說,黎族醫藥的神奇越來越得到世人的肯定,但未來發展還面臨著很多困難。希望更多的人能關心這一事業,愿意學習和傳承這一事業,更好地推廣黎族醫藥,造福更多人。
捷成將建旗下第二家上海保時捷中心
作為大中華地區優質產品市場規劃及分銷的領導企業―捷成集團(捷成)近日宣布,捷成將在上海建立一家全新的保時捷中心。新保時捷中心占地約14000平方米,是迄今捷成在汽車經銷領域投資額最高的項目。為實踐環保理念,捷成重金引進國外先進的綠色科技打造低碳建筑,銳意將該中心打造為“最少碳足跡”的低碳建筑。
上海新保時捷中心將成為捷成在大中華區運營的第八家、在上海運營的第二家保時捷中心,這也是捷成首次在同一個城市運營兩家保時捷中心。作為保時捷最大的商,捷成汽車投資建立新的保時捷中心,旨在滿足上海及華東地區消費者需求的快速增長――在2010年,捷成運營的上海浦西保時捷中心成為首個交付車輛超過1000臺的保時捷經銷商。
即將建立的上海新保時捷中心是一幢三層建筑(含夾層),其展廳能同時擺放20臺車,維修車間也設有20個工位。該中心還包括零配件倉庫、功能完備的新車交付檢驗中心、技術先進的鈑金車間及辦公區域。該中心將在2011年第四季度完成建筑施工,并計劃在2012年第二季度開業。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23-0177-02
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是企業為避免其因未遵循稅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財務損失、聲譽損害和承擔不必要的稅收負擔等風險而采取的風險識別、評估、防范、控制等行為的管理過程。
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目標是:企業稅務規劃要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并符合稅法規定;企業經營決策和日常經營活動應考慮稅收因素的影響,符合稅法規定;對企業涉稅事項的會計處理要符合相關會計制度或準則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要符合稅法規定;稅務登記(變更、注銷)、憑證賬簿管理、稅務檔案管理以及稅務資料的準備和報備等要符合稅法規定。
一、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
企業稅務風險是因涉稅行為而引發的風險,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企業的涉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規的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刑責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二是企業經營行為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用足用活有關稅收政策,多繳稅款,承擔了不必要的稅收負擔。筆者認為,這兩個方面涉及的是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兩個層次,稅務風險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合規,即根據稅收法規的要求,正確計算和按時繳納稅款,避免少繳和遲繳;而更高層次的稅務風險管理,是要求企業在合規、稅務風險可控和稅務風險規避措施有效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稅務法規和稅收政策的明確的優惠規定和未明確規定部分的時間差,避免多繳納稅款,承擔不必要的稅收負擔,從而實現企業價值提升。
由于企業和政府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企業對于法規和司法立意的理解程度的有限性以及我們國家稅收法制建設的相對滯后性等原因,致使企業難以做到完全規避稅務風險。近年來,很多大公司因為對稅務風險的防控不嚴而出現稅收上的麻煩,稅務風險已經成為企業“甩不掉的影子”和“定時炸彈”。加強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已經不是可有可無的問題,稅務風險管理已成為企業風險管理和公司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全面風險管理的背景下完善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制度極為必要。如何進一步加強企業稅務管理,防范稅務風險,已是企業現代化創新管理、內部風險控制機制建立不容忽視的一個重要環節。
二、企業稅務風險產生的原因
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在稅務風險管理中,雙方的目的是存在明顯的差異的,看問題和對于法律法規理解角度都以其自身的利益為出發點,這就構成了企業稅務風險的主觀性的特點。因此,企業稅務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可以從外部稅務風險因素和內部稅務風險因素兩個方面分析和列舉。
從企業經營的角度出發,主要的稅務風險包括:法律法規不完善給企業征管帶來的風險;稅收征管機構在執法環境造成企業不合規的風險; 面對市場競爭壓力而采取不合規稅務行為帶來的風險;非稅收執法監管機構給企業帶來的稅收風險;管理層稅收管理理念影響企業行為所帶來的違規行為和失誤風險;經營業務層面稅法知識的欠缺、無知造成的風險和失誤;內部管控制度缺失帶來的失誤和風險;中介咨詢機構的不規范和不合法意見和建議。
從稅務機關依法征稅過程中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法規完整性與適用性(不同類型企業)之間的矛盾;財政體制與地方利益與嚴格依法征收之間的矛盾;有效的征管監控手段缺失(企業財務狀況和稅務監管機構不透明);征管人員的專業能力和工作責任激勵機制缺失。
三、如何進行控制稅務風險,提升企業綜合價值
眾所周知,通過納稅籌劃,可以讓企業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減輕納稅負擔,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最大限度增加企業效益。但中國目前稅收種類較多,稅收政策變化頻繁,企業應從以下五個方面著手,理解和掌握新稅法的重要政策規定,對企業自身納稅健康狀況做個正確評價,有效防范和控制稅務風險,避免不必要的稅務處罰和稅務負擔。
(一) 增強全員納稅管理意識
長期以來,中國企業的領導層大多不重視稅務風險,甚至根本就沒有稅務風險意識;企業的財會人員也缺乏對稅務風險的應有認識和重視,甚至可能認為企業稅務風險管控“與己無關”。因此,要進行稅務風險管理,控制風險、提高效益,首先應提高企業所有者、管理者乃至全體員工對稅務風險管理的認識,樹立全員參與納稅管理的觀念和意識。例如,一些生產處理流程,導致的潛在的稅務風險。業務本身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涉及到一些混合銷售或銷售時點的問題,企業往往不能很好的區分,這些知識是業務處理人員的盲點,會計人員的處理已經存在滯后性,不能挽救已經造成的稅務錯誤,必須從業務處理流程上入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此類稅務風險。
關鍵詞 :稅收籌劃 案例分析 稅收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稅收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特定分配方式。它具有強制性、固定性和無償性的特征。所以依法征稅是國家的權利,同時也是每個納稅人應盡的義務。國家為了實現其管理職能希望在政策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多征稅,而企業是以贏利為目的的社會組織,其根本目標是為了生存與獲利,并最終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利潤是以全部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得出的,而稅金作為費用的一部分無疑成為了阻礙企業獲取更大利益的拌腳石。企業更希望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盡可能的少交稅甚至不交稅,兩者形成一種膠著博弈的狀態。
由于我們國家稅收法規結構不夠合理,立法層次較多且各稅種紛繁復雜,如何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用最小的稅收成本獲取更大的稅收收益,這已引起了社會各界包括納稅人與稅收理論界人士在內的普遍關心,稅收籌劃應運而生。
從總體上來講稅收籌劃就是在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企業投資、經營、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以期達到合理避稅的目標。而稅收的固定性又使稅收籌劃具有了一定的可行性。當然在實際工作中稅收籌劃不可避免具有一定的風險,稅收籌劃必須綜合考慮籌劃結果對其他稅種以及企業整體經營的影響。稅收籌劃的成敗除了取決于籌劃人員本身對稅收法律法規知識的全面駕馭能力,還取決于籌劃的結果是否能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由于稅法賦予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權以及稅務人員自身水平的良莠不齊都會造成稅務人員在對稅法理解和執行上的偏差,導致稅收籌劃的失敗,另外法律法規的不斷變化也是引起籌劃風險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進行稅收籌劃決不能孤立靜止的進行,除了及時與各地稅務機關進行必要的溝通,動態的掌握法規政策的變化并能夠根據法律法規的變化不斷地進行籌劃方案的調整也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就新企業所得稅法與最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相結合進行籌劃的一個實例進行說明。
2008 年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出臺,對原企業所得稅法實現了兩稅合一,在稅收扣除、稅率、稅收優惠等方面作出了重大的調整。新稅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此政策放寬了對職工工資薪金的限制,取消了原內資企業所得稅法關于計稅工資的政策規定(此政策給利用工資薪金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同時條例明確了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國稅函[2009]3 號具體明確條例三十四條所稱“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1、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2、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3、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4、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5、有關工資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對于此項政策規定,一般稅務機關在進行稅務檢查的時候,掌握的主要標準是企業對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是否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如果企業已如實履行代扣代繳的義務,則相應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允許全額在企業所得稅之前扣除。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同時在稅收優惠中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實施細則九十二條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作出了限定:
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 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 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 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 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 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 萬元。
依據上述的實際稅收征管情況及稅收政策可綜合思考如下:
若某一中小型工業企業,2011 年度預計資產總額2600 萬元,職工平均人數88 人,企業的會計利潤35 萬元,該年度終了匯算清繳前經注冊稅務籌劃師初步測算,應納稅所得額為30.5 萬元。考慮到該工業企業處于小型微利企業稅率優惠的邊緣,企業完全可以通過適當的對自身費用的調整進而享受稅收優惠來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
2011 年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46 號,對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減除費用標準重新作出了規定:納稅人2011 年9 月1 日(含)以后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適用稅法修改后的減除費用標準3500 元,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鑒于上述稅收政策的調整,注冊稅務籌劃師建議增發0.8 萬元的工資,以滿足小型微利企業的稅率優惠要求。(假設該公司原平均計稅工資為2000 元,可增發計稅工資到3500 元以內,按職工人數88 人計算,最多可增發13.2 萬元工資)
未籌劃前企業預計繳納企業所得稅=30.5*25%=7.625(萬元)
企業凈利潤=35-7.625=27.375(萬元)
經籌劃后企業預計繳納企業所得稅=(30.5-0.8)*20%=5.94(萬元)
企業凈利潤=35-0.8-5.94=28.26(萬元)
經過籌劃后企業的凈利潤增加0.885 萬元,同時少繳納企業所得稅1.685 萬元。
由于及時考慮個人所得稅新的費用減除標準的變化,并運用到稅收籌劃實例中,給企業和員工都切實帶來了好處。員工的工資增加了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并沒有產生影響,企業也因此節約了稅負增加了稅后凈利,同時適當的增加員工工資也能增加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由此可見合理、合法的運用稅收政策能夠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與企業全體相關利益者共同利益的共羸。
參考文獻:
一、我國稅務會計的現狀及問題
1 稅收征管與會計核算管理不同步。新稅制的實施,難以適應《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原來規定的核算內容。尤其是目前價內稅與價外稅的并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角色的互換,使企業日常會計核算復雜化。新稅制實施之初,增值稅作為價外稅的會計處理首次施行。相當一部分企業會計人員對期初存貨處理、含稅收入還原、視同銷售行為的計稅等會計處理方法不熟悉,企業稅收會計核算一度出現比較混亂的局面。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由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負增值”及低申報問題的大量出現,稅收政策又作了相應的改變,國稅機關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更加慎重,適當縮小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范圍,迫使企業不斷改變稅收會計核算方式。加之稅務人員對稽查后調賬輔導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不列支出項目、確定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后,沒有考慮到企業會計核算的雜工作量,只補稅罰款了事。一部分企業稅收會計核算呈現無序狀態。
新《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實施后,原來稅法規定的內容難以滿足新的經濟情況。如舊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計提的減值準備;所得稅的退還財務制度規定沖減退還當年的應交所得稅等,稅法即對此沒有規定。
2 缺乏統一規范的核算文本。現行的會計制度是先于稅制改革制定的,對稅收會計核算要求只在應交稅金或應繳稅費科目下進行了簡單的介紹。而相繼頒布的新稅種,又只是各個稅種相互獨立地列明會計處理方法。企業會計人員難以從統一的文本中系統了解和掌握稅收會計核算方法。在稅款計繳過程中,難免顧此失彼。如工業企業在材料購進環節,既要確定購進環節的增值稅及原材料成本,又要對應征消費稅的產品計算出稅法規定的外購環節允許扣除的消費稅。由于消費稅不是對所有企業普遍征收的稅種。經常造成計稅失誤。雖然掌握會計核算方法是會計人員的最起碼要求,但要求企業所有的會計人員都精通稅法,顯然也是不可能的。
3 稅務機關對會計核算人員缺乏有效的監督。目前會計人員的管理方式是統一由各級財政部門培訓、發證及考核。稅務機關對會計核算工作缺乏硬性監督。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37條規定了“企業未按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但對已建立賬簿而核算混亂的,仍無法作出規范性的處罰。更何況企業會計核算管理主要遵循的是財政部門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其解釋權不在稅務機關。只通過一般性的稅法宣傳和公示公告,無法使企業會計人員系統掌握稅收會計核算方法。而稅務機關辦班培訓又受收費標準和納稅人的承擔能力等諸多因素的限制。這客觀上影響了部分企業會計人員稅收會計核算技能的提高。
4 缺乏獨立行使稅收執法權。稅收,對國家來說,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對納稅人來說,是必須承擔的經濟成本。稅務機關能否獨立行使稅收執法權,無論對政府還是對納稅人,都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各級地方政府作為具有獨立經濟利益的行為主體,直接參與經濟生活,往往對稅收的征收管理進行直接干預,使稅務機關的執法活動偏離法治軌道,也影響到經濟利益。
二、對稅務會計的幾點建議
1 理論構建方面
(1)建立增值稅會計。增值稅會計的基本理論框架。增值稅會計的基本理論框架包括增值稅會計的目標、要素、原則、方法和程序。
增值稅會計的目標。增值稅會計的目標應該是向納稅人提供有關增值稅業務活動的會計信息。增值稅會計理論的目標應該是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當期應交增值稅額以及增值稅資產或負債,按照稅法正確計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出口退稅額和未交增值稅,為編制增值稅會計報表,以便向報表使用者提供有關信息作出規范。
增值稅會計的要素。增值稅會計的要素主要包括五對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的專業術語。它們是:會計增值額與應稅增值額-會計銷售額與應稅銷售額;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與出口退稅;時間性差異與永久性差異。
增值稅會計核算的程序。就我國當前情況來看,增值稅會計已經形成了一套有別于稅務會計中其他稅種的賬務處理程序。概括起來說,這一會計處理程序可以分為以下五個步驟:
第一步,確認會計銷售收入,即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中對收入確認的原則、標準、方法,確認應計的銷售收入。
第二步,依據增值稅法規關于應稅收入的規定,與已確認的會計銷售收入進行對比,計算出兩者的差異。
第三步,在會計銷售收入的基礎上,通過加或減差異項目,計算出應稅的銷售收入。
第四步,在“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賬戶中計算應納增值稅額,即根據應稅銷售收入和適用的稅率,計算當期的銷項稅額,繼而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掉應抵扣的進項稅額后,確定本期的應納增值稅額。
第五步,期末,通過轉賬,在“應交稅金一未交增值稅”賬戶反映應納增值稅,并通過編制增值稅會計報表,據以完成納稅義務。
(2)進一步完善所得稅會計。所得稅是當今各國稅法中最具代表性、占主體稅地位和納稅計算最復雜的稅種。它是社會生產力水平提高的結果,體現了公平稅負。
①個人所得稅的制度缺陷:分類課征的模式有失公平,極易誘發偷逃稅和避稅行為。個人所得稅的扣除項目中還沒有考慮納稅人為獲得收入所必須支付的教育費、醫療費和住房費等家庭綜合收入情況,這不僅無法體現公平,也挫傷了勞動者的積極性,影響了經濟效率的提高。個人所得稅由地方征管帶來了諸多不利因素。
②企業所得稅的制度缺陷:稅收優惠政策沒有很好體現國家的政策導向。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總的來說是區域性優惠導向有余,產業性優惠導向不足。
④所得稅會計處理存在的問題,所得稅會計需要在它所依據的兩個尺度――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相對完善的前提下建立和發展。雖然會計準則和新稅法已提供了這樣的條件,然而它們都有許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④完善我國所得稅會計的措施:進一步研討與國際會計慣例基本協調且具有中國特色的所得稅會計發展思路,鼓勵會計部門、稅務部門等共同探討所得稅會計的發展方向,使其符合國情,易于操作。盡早制定所得稅會計準則,明確所得稅會計的處理方法,與國際會計接軌。企業應重視所得稅的合理避稅策劃,強化所得稅會計觀念;而稅務部門則應認真研究稅務會計方法,加強稅務立法工作,制定縝密合理的稅收政策,加強反避稅工作。只有通過不斷的避稅與反避稅的交手,所得稅會計才能不斷地發展并得以完善。應稅收益是根據會計收益調整得到的,完善的所得稅會計,可確保企業履行納稅義務,所得稅是企業的一項重要支出,凈收益是衡量企業成就的主要尺度。而如何節約支出,增加收入,是今天的企業面臨的一項重要決策。所得稅對企業的組
織形式、財務安排和交易方式等都有影響,企業進行決策時不能不考慮所得稅這一重要因素。嚴格的所得稅會計能確保企業做出正確的經營決策。有關部門應制定出關于企業所得稅核算的各種報表、數據及分析公式的規范格式,將各種法規要求直觀化、易操作化,以求將所得稅會計工作化難為易。
2 人才方面
如果說稅務會計的最重要的目標是促進企業生產發展,提高經濟效益,那么稅務會計的業務素質則是稅務會計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核心和保證。稅務會計作為融會計知識、稅務知識、法律知識及其相應的實際工作經驗為一體的高智能活動主體,首先需要社會為其提供充足的業務培訓機會:
(1)在高等教育中開設與“稅務會計”相關的課程,培養具有較深會計理論、稅收理論及法律理論功底的專業人才。
(2)稅務機關應給企業稅務會計常年提供咨詢服務和培訓的機會,以使企業稅務會計及時掌握最新的稅收規定和征管制度。
(3)企業應樹立正確的納稅觀念,選拔符合稅務機關和企業要求人員擔任稅務會計,并為其提供培訓、調研機會,保證稅務會計質量的不斷提高。
3 組織方面
我國高職教育倡導的培養高素質技能型人才,以培養學生技能和職業崗位應用能力為主,具體體現為培養“基礎理論知識必需與夠用、專業技能應用能力強、知識面較寬、素質高”的專門人才。要達到此目的,高職校就要建立高素質技能型教學體系,通過“精簡、融合、重組、增設”等途徑,促進課程結構體系整體優化,更新教學內容,以增強學生社會適應性。改變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途徑。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法制建設也日趨完善,有稅必有法,無法不成稅。作為其組成部分的稅法體制,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普及稅收理論,培養公民良好的納稅意識,對于稅收工作的開展,對于我國經濟的繁榮富強,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稅法課程不僅是財稅專業學生的必修課,也是會計專業的學生,乃至整個高職院校經濟類專業學生的必修課。因此,對高職院校《稅法》課程建設與教學方法的探討就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稅法課程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現有的教材與高職院校的培養目標相脫節
目前大部分高職院校所使用的稅法教材是由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注冊會計師教材。由于理論性過強,內容又很繁雜,同時納稅申報表的編寫方法又忽略不計,導致內容乏味,學生學習的興趣不高,而且很多學生只會計算各個稅種的應納稅額,不會進行納稅申報等實務性操作。
(二)稅法課程的實訓教學與理論教學相割裂,導致實訓教學有名無實
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在課程安排上實訓教學大都安排在理論授課之后,沒有將模擬實訓與課堂教學作為一個有機整體并貫穿于其中,實訓的效果就大打折扣;第二,實訓軟件中所使用的資料缺乏可操作性,與實際情況大相徑庭。現行稅法體制修訂的速度非常之快,而實訓軟件更新的速度遠落后于現行稅法的變化,這就影響了實訓的教學效果;第三,在實訓教學模塊中又過分強調了應納稅額的計算,忽視了會計憑證的審核、監督以及稅務籌劃能力的培訓。
(三)教學方法僵化死板
通過調查河南十余所高職院校得出結論:目前,部分高職財經類專業稅法課程的教學中,采取的是大致相同的教學模式:固定的教材、固定的授課地點、“填鴨式”的教學方法等。因此,造成教學方法僵化,教學手段落后,學生動手操作能力弱,學生的學習興趣不高,教學效果就無法提高。
(四)考核方式單一,有待進一步改進
稅法課程在高職院校財經類專業中一般都屬于考試課程,期末采取閉卷考試的方法。由于稅法課程知識點更新比較快,加之稅法的實際操作性又很強,所以單憑期末“一考定終身”的考核方式,很難全面公正地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
二、高職院校稅法課程建設改革的對策
(一)加快稅法教材的一體化建設
學生課程學習的主要依據來源于所選用的教材,而學生學習的直接目標就是學以致用。因此,稅法教材的編寫既要體現該學科內容的系統和完整性,又要體現啟發聯想式教學方法的層次性。學生的學習過程大致分為以下幾個階段:引發學習興趣的前導階段;融入學習內容的感知階段;理解知識的深化階段;鞏固知識并加以熟練運用的升華階段。那么好的教材也應當遵循這個規律來編排內容。如在每章內容開篇設置導入案例,調動起學生學習的興趣和主動性,讓學生帶著疑問去學習本章內容;在重要的知識模塊可結合實際設置思考專欄,推進學生對知識理解的深度;每一章節結束后,課后練習題的設計也應遵循由淺入深的漸進思路設置,讓學生通過實際案例演練,在大腦中構筑一個完整的知識體系,在體例編排上也可增加一些幽默風趣的內容,為枯燥的稅法教學增添一些趣味。
(二)把握最新的稅收法律動向
稅法這門課程具有極強的實效性和政策性,國家為了實現其特定的經濟、社會目的,會不斷地根據新的經濟形勢制定新的稅收政策、法規,原有的稅收法律、規章等隨之作廢。這就要求從事稅法教學的一線教師,應經常登陸中國稅務總局的網站,關注最前沿的稅收政策,并訂閱《稅務研究》、《中國稅務報》等期刊,隨時收集各種有關稅收法律的信息,不斷更新稅法教案和稅法課件,以擴展學生的視野。如在增值稅法章節的講解中,關于增值稅類型的轉型等內容就先于稅法教材及時地給學生講授。
(三)塑造高素質的專業課教師
教師作為課堂教學的引導者和實施者,教師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教學效果的好與壞。教師應具備的素質主要有:高尚的師德、淵博的學識、較強的科研能力等。結合高職教育、稅法課程的特點,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
1.作為一名高職院校的教師,應該具有愛崗敬業的奉獻精神。一個優秀的教師不是僅愛學習好、能力強的學生,更應該愛那些沒有進取心、基礎薄弱、沒有良好學習習慣、缺乏學習興趣的學生,怎樣用愛和責任心去改變他們,這才是優秀教師的魅力所在;
2.作為一名高職院校的教師,應該是具備教育教學、科研等方面能力的“技能型”教師。作為專業課教師,不僅要遵循教學規律,根據學生的實際,因人而異、因材施教,使教學活動達到理想的效果,還應該使學生有較強的動手操作能力。稅法課程也一樣,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熟悉最新的稅收法律法規,精通各大稅種的稅額計算并具備綜合處理問題的能力,并帶領學生進入到稅務籌劃的較高境界,這樣的稅務專業教師,能使學生學到終身受益的方法。這樣的課堂才是鮮活的、有生命力的課堂。
三、教學方法改革的對策
(一)一對一教學法-以人為本
在稅法課程的講授過程中,我把握的原則是教師不應該是課堂的主導者,而應該是引導者、指導者。從生命的層次、用動態生成的觀念認識課堂教學。把每一節課都當成師生生命成長的一段歷程,把每一個學生都當成嶄新的、獨特的、與眾不同的生命個體,根據稅法課程的特點,明確每節課的教學內容、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認真思考完成教學目標、突破重難點的方法與策略,圍繞教學目標去研討教材、研讀學生,確定適合學生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態度情感和價值觀充分發展的教學方式方法,使每一節課、每一個學生都有不同程度、實實在在的認知收獲、科學感悟、能力發展。
(二)實踐教學法-學習致用
稅法作為一門操作性、實用性較強的課程,只學理論不做習題是無法達到理想的教學效果的。教師可搜集最新CPA、CTA考試實戰習題,每一個獨立的稅種結束后,給學生布置一些案例題,達到知識的鞏固和靈活運用。并針對學生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的講解。同時,為了避免學生只學不練,只聽不練,每學期都組織學生到縣級地稅部門一些企業觀摩、實習,能把學到的理論熟練運用于實踐。還可帶領學生利用業課余時間(下轉第217頁)(上接第215頁)對周邊的企業如宇通公司進行實地考察,與校外的實習基地進行校企合作,在課堂上討論該企業應納哪些稅?征稅范圍是什么?適用的稅率是多少?都能享受到哪些稅收優惠?這種寓教于樂的教學方法不僅大大提高了學生學習稅法的積極性,而且能把課本中的知識加以靈活運用,獲得第一手的教學資料,為以后從事財稅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三)探究教學法-動起來的課堂
學生全員參與,通過學習互助探究小組的組內搶答等形式,營造讓學生敢于質疑、敢于發表意見和看法、能主動思考探究問題、積極合作討論的課堂氣氛。這種課堂模式也使學生在課堂上充滿了激情,真正把教師的“講堂”變成學生的“學堂”。課堂作為提高教學質量的主陣地之一,教師應把課堂還給學生,把思維空間留給學生,把學習方法教給學生,把自主實踐還給學生。
(四)情景教學法-設置相關的學習環境
在課堂教學的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為學生提供與教學內容有關的情境。如在講解《個人所得稅法》章節的內容時,可讓學生分組討論,我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采取哪種較為合理?在取得相同收入的條件下,家庭贍養狀況等條件的不同對不同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有什么不同的影響?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扣除提高至3500元的利弊是什么?極大地調動了學生學習稅法的積極性,使學生懂得如何用學到的書本知識解決實際問題。
(五)考核方式的改革
考試改革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是平時成績和卷面成績相結合。即平時作業、考勤、發言等成績占40%,期末卷面成績占60%。部分課程為平時作業、考勤、發言等成績占60%,期末卷面成績占40%。大大調動了學生平時學習的積極性。
2.是開卷與閉卷相結合。部分課程采用期末考試開卷部分和閉卷部分的分值各占60%和40%,其中閉卷部分主要考查學生掌握基本理論知識的能力,開卷部分主要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3.是增加實踐考核的內容。部分課程實行了理論考核與實踐考核相結合,由于平時也要進行實踐考核,學生學習的目的性更強,實驗及平時的實驗模塊內容的練習更加認真,受到了較好的效果。
4.是把學生的平時操行納入考核的范圍。對平時表現突出的優秀學生,給予加分;對品行不端者,酌情減分;對嚴重違紀受到行政處分的學生,其最終成績評定為不合格,要求其重修。
課程建設和教學方法的研究是一個永恒的話題,在今后的稅法教學過程中,授課教師應不斷探索如啟發式教學法、結構式教學法等新的方法,,提高稅法課程的教學質量,使學生在認知上,從不懂到懂,從少知到多知,從不會到會;
在情感上,從不喜歡到喜歡,從不熱愛到熱愛,從不感興趣到感興趣;在學業上,達到收獲的最大化,并能把學到的理論熟練運用于實踐,為培養出更多的創新型、應用型人才做出不懈的努力。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3-198-02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和降低稅收風險,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企業設立、籌資、投資、交易、股利分配、股權轉讓等各項交易活動進行事先安排的過程,其首要的特征是合法性(合法性是指納稅籌劃符合稅法的規定)。一個優秀的納稅籌劃案例必須把握納稅籌劃最重要特征――“合法性”,才有可能作出成功的籌劃戰略。
一、納稅籌劃的失敗分析
隨著稅制的完善和市場經濟的發展,納稅籌劃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目前,關于介紹納稅籌劃的書籍很多。一些納稅籌劃的精典案例也被人們研究得十分透徹,人們已經有很大的把握去進行實務操作了。然而.仍有許多“納稅籌劃”操作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稅(逃避納稅)。如果對這些失敗案例仔細研究分析,就會發現失敗的原因具有以下幾個共同點。
(一)不懂稅法原則不能做籌劃
其實,要進行成功的納稅籌劃,首先應該對稅收政策和稅法的立法原則有一個全面而系統性的理解和把握。
1.失敗案例。某機械制造公司2007年由于受市場大環境影響,全年實現利潤2.12萬元。同時,因企業進行了技術改造,該公司于2007年12月收到該縣財政部門無償拔給的技術改造資金40萬元。
在如何辦理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問題上,公司總經理提出,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于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如果適當進行一下籌劃,將此筆補貼收入轉入2008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不是可以一舉兩得嗎?按這樣的處理,即該公司2007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就低于3萬元,企業所得稅可按老稅法規定享受18%的低稅率;2008年度又可享受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25%或20%稅率。兩項相加,這樣就可少繳十多萬元的稅款。
2009年6月18日.當地稅務機關對該公司2007年和2008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資料進行了檢查。發現該公司2007牟收到縣財政部門下拔的技術改造資金計入了“資本公積”項目。因此。根據稅法規定.主管稅務機關最后作出檢查決定。責令該公司調增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40萬元,按42.53萬元適用33%的稅率,補繳企業所得稅13.5795萬元(14.0349-0.4554),同時處以一倍的罰款。
2.失敗分析。在本案例中.該公司進行的納稅籌劃有兩點失誤:一是補貼收入不符合法定免稅條件,該公司取得的技術改造資金補貼,屬縣政府規定發放,不屬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計入損益的收八,所以按規定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二是收入確認上不符合新稅法法定時間。此筆收入公司已于2007年12月份實際收到而不是2008年,應并入實際收到補貼收入年度即2007年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而不能隨意計八2008年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來適用新稅法。
(二)“太專業”不適合做籌劃
通過對部分出現涉稅問題的企業進行調研發現。這些企業的財務人員也可以稱之為會計專家,但對其他相關知識了解甚少。有些財務人員也熟悉稅法。但是。他們往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這就為籌劃失敗埋下了隱患。
1.失敗案例。X公司是一家于2006年底在新加坡上市的企業,2008年底計劃將上市前剝離出來的非經營性資產注入x公司。該非經營性資產12億元,其主要構成為土地使用權和房產,凈資產2.5億元。若將這筆非經營性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則屬于資產轉讓行為.需要繳納一大筆流轉稅。該公司的財務人員通過納稅籌劃采規避稅負。其做法是:先以該非經營性資產中的部分資金注冊成立一家資產管理公司,然后再由上市公司將該管理公司的100%股權收購。
然而,2010年10月份,該公司的“籌劃”被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揭開了“蓋頭”,該公司不僅補繳了應當繳納的稅金和滯納金,還被處以1000多萬元的罰款!
2.失敗分析。這個案例的操作過程是符合納稅籌劃的操作原理的。但問題出在兩個方面:一是沒有掌握好籌劃的“度”,操作方案以“逃避蚋稅”為目的表現得非常明顯;二是操作細節不到位。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方案設計得“有道理”,但土地使用權沒有實際過戶,從而使資產重組籌劃的基礎沒有建立起來。資產重組的籌劃業務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考慮的相關因素很多。操作系統性籌劃業務,單單懂財會、懂稅收是不行的。這就是所謂“一著不慎,全盤皆輸”。
(三)不熟悉業務流程不能做籌劃
有些專家由于是理財高手,或者是稅務專家,同時都能對書上的籌劃案例背得很熟,證明自己掌握了納稅籌劃原理,于是就進行大膽地“籌劃”。但是,他們往往忽視有關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相關業務流程,從而使兩方面的知識成為“兩張皮”,無法結合起來。
1.失敗案例。2010年11月18日。主管稅務機關對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納稅情況進行了檢查,發現該企業存在隱瞞收入行為,造成少繳營業稅132萬元。認定其屬于偷稅行為,除要求該公司補繳132萬元營業稅和滯納金外,決定對其處以少繳132萬元營業稅一倍的罰款;但對該公司少預繳90萬元企業所得稅和24萬元土地增值稅的行為,由于是預繳稅款,只補稅和加收滯納金。不予處罰。
2.失敗分析。該房地產開發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通過開發項目立項、規劃、審批后.決定為某金融機構開發建造一個3000萬元的辦公大樓。經過預算.該房地產公司合計應繳納稅款246萬元。但該公司的財務總監為了延遲繳納246萬元的稅收,他時此進行如下納稅籌劃:
由該公司與關聯單位Y公司簽訂了合作建房協議。協議規定:該公司與Y公司雙方合作開發金融機構的辦公大樓項目,由該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權,Y公司方提供資金,合作開發項目實現的利潤。雙方按規定比例分成。同時。Y公司又與金融機構簽訂了委托建房協議。協議規定,金融機構委托Y公司在該房地產公司提供的土地上建造辦公大樓。金融機構直接將工程項目預付款項支付給Y公司。不與該房地產公司發生資金往來。待工程完工結算驗收合格后,金融機構再與房地產公司簽訂購房合同,據此辦理相關資產的產權轉移手續。
2010年初,三方已經按此簽訂相關協議。至2010年10月,Y公司共收到金融機構支付的項目預付款2400萬元.大部分已經由Y公
司直接支付給工程施工單位,余款也暫作為往來款處理。該公司認為自己未分得任何收入.也沒有在會計賬簿上記栽反映任何收支情況;Y公司認為自己屬于代收代付款項行為.也尚未獲得實際結算收入.只是在賬簿上反映了資金的往來情況。雙方均未就2400萬元預收款申報繳納稅款。
其實,從稅收的角度講,上述籌劃就不屬于合作建房。對于該公司的財務總監來說.他的失敗就在于其對企業經營的業務操作不熟悉。對相關業務變化所產生的法律關系確認不準就進行操作。
(四)不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不能做籌劃
有些企業財會人員把自己放在稅務機關的對立面,忘記了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是納稅籌劃的關鍵,結果,在本可以節稅的方案上得不到稅務機關的認可。造成納稅籌劃失敗。
例如.巢企業為節稅。將固定資產折舊由平均年限法變更為年數總和法,因為事先未征得稅務機關的同意而被查處。其實,這家企業折舊變更政策并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只是稅務機關和企業對稅法條款廈企業實際情況的理解不同而已。只要企業與稅務部門進行有效的溝通,應該是可以變通的。
二、納稅籌劃的成功對策
其實,納稅籌劃方案要想達到預期目標、籌劃風險要想降到最低,平時應該經常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1.應體會稅法的立法原則。納稅籌劃的核心是合法,即符合稅法的立法原則和意圖。因此。相關人員在籌劃前必須仔細研究涉稅環境的立法背景和原則。積極利用國家的資源配置工具來實現自身經濟實體的最佳資源配置。
比如,新企業所得稅改革就遵循了以下的原則:(1)貫徹公平稅負原則,解決內資、外資企業稅收待遇不同。稅負差異較大的問題。(2)落實科學發展觀原則,統籌經濟社會和區域協調發展.促進環境保護和社會全面進步,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3)發揮調控作用原則,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推動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優化國民經濟結構。(4)參照國際慣例原則,借鑒世界各國稅制改革最新經驗,進一步充實和完善企業所得稅制度。盡可能體現稅法的科學性、完備性和前瞻性。(5)理順分配關系原則.兼顧財政承受能力和納稅人負擔水平有效地組織財政收入。(6)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則,規范征管行為,方便納稅人,降低稅收征納成本。
那么,我們在進行所得稅籌劃時就應該時刻關注這些思想。這樣籌劃風險必然降到最低。
2.籌劃專家應是“全才”。納稅籌劃是一個綜合性要求很強的的學科。同時實踐性要求也非常高,成功的籌劃方案是“斗智斗勇的結果”。因此,納稅籌劃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稅收政策水平,即具有對稅收政策深層加工的能力;必須具備良好的業務水平,即籌劃人員除了對法律、稅收政策和會計相當精通外.還應通曉工商、金融、保險、貿易等方面的知識;必須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即要求籌劃人員能在極短時間內掌握客戶的基本情況,涉稅事項,如涉稅環節、籌劃意圖等,在獲取真實、可靠、完整的籌劃資料的基礎上,選準策劃切入點,制定正確的籌劃步驟,針對不同的要求為客戶設計有效的操作方案。
3.應抓住納稅籌劃的結合點。在理論界,大家公認納稅籌劃可以用這樣一個公式來表示:納稅籌劃=業務流程+稅收政策+籌劃方法+會計處理。從這個流程可以看出。要做好納稅籌劃,使籌劃既要合法、又要實用,這必須找到一個平衡點,即需要抓住三個結合點。
(1)業務流程與現行的有關稅收政策結合起來。在發生業務的全過程。納稅人必須了解自始至終會涉度哪些稅種?與之相關的稅收政策、法律法規是怎樣規定的?稅率各是多少?采取何種征收方式?有哪些優惠政策?
(2)稅收政策與相適應的納稅籌劃方法結合起來。在準確掌握與自身經營相關的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需要與一些恰當的籌劃方法結合起來分析,從而找到與經營行為相適應的突破口。
(3)納稅籌劃方法與相應的會計處理技巧相結合。不同的稅收要用不同的財務處理方式來處理,否則也會產生稅收風險。成功的籌劃光有稅收政策和籌劃方法還不夠,因為最終要在會計科目中加以體現,所以還得用好會計方法,把納稅籌劃的內容恰當地體現在會計處理上。才能最終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
4.應及時與稅務機關溝通。作為納稅人。在對稅法的理解和執行上。千萬不能自以為是、固執己見,對即使是認為切實可行的納稅籌劃方法,最好還是主動咨詢和請教稅務機關,不要怕自己的籌劃行為被稅務機關知道。納稅人需知道的是,自己的納稅籌劃行為最終必須經過稅務機關的檢驗和認可,與其在完成了所謂的籌劃行為后通過稅務檢查來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不如在檢查前主動請示稅務機關得到認可,這樣可以降低籌劃風險。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