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篇森林公安建設探討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摘要 分析了彭陽縣森林公安建設的現狀,總結了其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以期促進該縣森林公安建設的發展。
關鍵詞 森林公安建設;現狀;措施;成效;寧夏彭陽
近年來,彭陽縣始終堅持保護與建設并重的原則,以爭創一流森林公安隊伍,促進林業持續健康發展為宗旨,全力支持森林公安基礎建設,強化隊伍管理,提升服務水平,在保增長、保安全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目前,全縣林木保存面積累計達到13.04萬hm2,森林覆蓋率24.8%。現將彭陽縣森林公安建設現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總結如下。
1 彭陽縣森林公安建設現狀
彭陽縣公安局森林派出所隸屬彭陽縣林業局管理,現有民警16人,其中公務員7人,治安民警9人,主要負責全縣林木管護,毀林案件的偵查,林地、林權管理并依法對林地征用、占用進行初審;嚴格執行森林采伐限額并監督林木憑證采伐與運輸;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該所于1998年、2008年、2009年3次被自治區森林公安局授予集體三等功,5次榮獲市、縣先進單位稱號,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先后3次檢查考核全縣森林公安工作時,給予了充分肯定。
2 主要措施
2.1 逐步改善辦公條件
“三基”工程建設實施以來,彭陽縣公安局積極爭取項目資金24萬元,同時自籌90多萬元,建成近800 m2的派出所辦公樓,民警人均辦公面積達到60 m2,結束了派出所全體民警擁擠在40~50 m2辦公室辦公的歷史。同時籌集資金配備了辦公桌椅、檔案柜、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硬件建設完全達到標準化公安派出所要求。
2.2 提升警務保障能力
先后購買警用汽車3輛及警用摩托車2輛,對金盾網和互聯網進行全面升級改造,開通了森林防火和森林公安視頻會議系統。目前,辦公設備、單警裝備基本滿足工作需要。
2.3 加強領導班子建設
在隊伍建設中,始終把班子建設作為抓工作、帶隊伍的重要任務,努力提高領導班子的領導能力、管理能力和決策能力。
2.4 充實林業行政執法人員
彭陽縣森林資源點多、線長、面廣,民警工作超負荷運轉,警力不足與資源保護的矛盾十分突出。2008年,從林業系統和退伍軍人中擇優錄用了治安協管員,并經過崗前培訓,辦理了林業行政執法證,協助民警開展工作。
2.5 嚴格貫徹落實“五條禁令”
采取懸掛“五條禁令”、簽訂責任書、警示教育等形式,將單一的工作監督延伸到對民警8 h以外的監督,做到了單位抓、社會管、家屬促,防止了民警違反“五條禁令”事件的發生。
2.6 認真落實警車管理規定
制定了警車管理辦法,3輛警用汽車和2輛警用摩托車嚴格做到了“警開、警用、警管”,主要用于森林資源巡護和案件查處,杜絕了警車參加非警務活動。
2.7 加強警械和武器管理
不斷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學習教育,現有警械由內勤統一保管,使用時采取所長審批、辦案人員出借據、用完后及時歸庫管理的制度。
2.8 嚴厲打擊涉林違法行為
在重點宣傳教育的基礎上,組織民警和林政人員把盜伐濫伐、違法占用林地等違法犯罪行為作為工作重點,開展深入持久的打擊活動,全縣林區治安形勢總體良好,發案少,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穩定,有效遏制了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鞏固了全縣造林綠化成果。
3 取得的成效
3.1 素質教育不斷加強
結合“三基”工程建設、“三考”和大輪訓,本著“干什么、練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主管領導堅持每周組織民警開展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學習。并定期邀請縣法制辦、公安局等法制人員為民警授課,組織民警外出培訓學習,并因地制宜推行崗位練兵,做到民警業務素質和體能、技能素質雙提高。
3.2 執法環境得到優化
每年結合元宵、法制宣傳日、防火宣傳周等節日,采取召開會議、刷寫標語、印發資料等多種形式,組織干部和護林人員深入鄉村集市、社區、學校,向廣大群眾特別是中小學生廣泛宣傳涉林法律、法規,在全社會形成了群防群治、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為執法規范化建設營造了良好氛圍。
3.3 執法程序嚴格規范
結合全區每年執法質量考核,多次邀請市、縣公安法制部門對辦理林業行政案件進行指導把脈,對民警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和執法技能培訓,有效地保障了依法辦案。
3.4 服務水平全面提升
積極創建“五型”機關,倡導“四好”民警,要求全體民警樹立“以林為業、以警為榮”思想,努力提高民警的職業道德素質和服務水平。在辦理林業行政許可事項中,把群眾高興不高興、滿意不滿意、贊成不贊成作為工作的落腳點,嚴格依法辦理,同時公布監督電話,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監督。
4 結語
自春季嚴打整治和春、秋季行動開展以來,森林公安發揚連續作戰的精神,加大打擊力度,確保了專項行動的順利開展,并取得了預期的效果。總結近年來的工作,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和“軟實力”都有了量的提升和質的飛躍,有力地維護了林區社會治安秩序,達到了發案少、秩序好、轄區穩定、群眾滿意的目標,但仍存在警力不足、信息化水平不高、業務能力還不能完全適應發展需求等問題,需要繼續努力,逐步加以解決。應進一步理清思路、明確責任、強化管理,加快隊伍正規化、執法規范化、警務信息化、保障標準化、警民關系和諧化“五化”建設,促進彭陽縣森林公安大發展、快發展,為推動彭陽縣生態、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提供生態安全保障。
摘要:作為森林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地森林公安機關積極開展了“三情四網”建設工作。通過加強“三情四網”建設工作,森林公安機關可以強化管理和防范工作,為林業改革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進一步加強森林公安“三情四網”信息平臺建設,不斷完善林區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大力強化林區治安的防控力度,是做好“三情四網”建設工作的保障。各地森林公安機關應當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認真實施警務改革,構建和諧警民關系。
關鍵詞:三情四網;基礎;信息化
森林公安機關作為國家公安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武裝性質的兼有刑事執法和行政執法職能的專門保護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生態安全、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作為森林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地森林公安機關要積極開展了“三情四網”建設工作。目前,全國林業工作在生態文明建設中正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森林公安機關作為林業部門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必要進一步改革創新基層基礎工作,整合防控資源,加快建設新型林區治安防控體系,這對于保障林業建設順利發展十分重要。
一、“三情四網”工作的內容
原林業部林業公安局的《關于林業公安機關基層基礎業務建設的規定》(林公治[1994]44號文件)中對“三情”工作的內容作出了明確界定。該規定第三條指出,“基層單位應掌握轄區內的山情、林情、社情”,即“三情”。該條強調“三情”是基層林業公安機關基礎工作的核心內容,指出對“三情”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全面復查:一是山情調查,主要掌握轄區內自然地理情況。熟悉轄區內山地、丘陵、平原、河流、湖泊、道路、橋梁等情況,重點掌握交通要道和主要運材路線。二是林情調查,主要掌握轄區內的森林資源情況。了解森林資源分布、森林覆蓋率、活立木蓄積、珍稀樹種分布;野生動物種類、數量及其主要活動區域;林木采伐計劃、采伐地點、楞場位置;新造林地點、面積、樹種;森林資源消長方面的情況。三是社情調查,主要掌握轄區內的社會基本情況。了解轄區內鄉鎮、村屯和小礦山、種植場及野生動物經營、加工、飼養場(廠)、木材及林副產品經營網點、個體機動車輛等社會基本情況;護林設施、木材檢查站和群眾性護林組織情況。該規定在第六、七、十條中提出了建立群防群治的護林體系,建立護林治安聯防及案件協查制度和建立情報信息網絡,這成為后來“四網”工作的基礎和雛形。
1998年的《林業部關于加強林業公安基層建設工作的通知》(林安字[1998]3號)中提出了要全面推進林業公安基層業務建設,明確指出加強業務建設是搞好林業公安基層建設工作的根本。要進一步完善群防群治網絡、邊界聯防網絡、案件協查網絡和情報信息網絡,即通常所說的“四網”。該通知中對“四網”建設工作還提出了指導性意見:一是要建立健全護林隊、林區治保會等群眾性護林組織,加強業務指導;強化對林區治安巡邏隊、林業治安室、內保機構的領導和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形成以基層林業公安為龍頭的完善的群防群治網絡。二是在行政邊界和林農交界以及林區治安的熱點、難點地區,劃定聯防區域,建立聯防制度,開展治安防范,形成有效的邊界聯防網絡。三是林業公安基層單位在偵破、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林業行政案件過程中,要與相關的林業公安機關和其他執法部門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建立案件協查區和協查、通報制度,形成穩定的案件協查網絡。四是林業公安基層單位要本著公秘結合的原則,廣泛選聘林業治安信息員,在重點地區和部位物建治安耳目,完善群眾舉報接警制度,及時搜集掌握情報信息,分析預測形勢,形成靈敏的情報信息網絡。
二、加強“三情四網”建設的意義
(一)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保障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日益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林業改革發展。在2009年召開的中央林業工作會議上同志指出,林業在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態建設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開發中具有基礎地位,在應對氣候變化中具有特殊地位。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明確提出了要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要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森林公安作為林業部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生態建設的重要參與者、生態安全的首要保衛者、生態文明的積極創造者,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方面,具有非常的重要作用Ⅲ。隨著林區社會、經濟發生深刻變革,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犯罪也隨之發生變化。通過加強“三情四網”建設工作,森林公安機關可以強化管理和防范工作,切實掌握山情、林情、社情動態,準確分析林區形勢,進一步完善群防群治網絡、邊界聯防網絡、案件協查網絡和情報信息網絡,全面提高森林公安基層單位預防、發現、控制、管理和打擊能力,實現發案少、秩序好、群眾滿意的目標,為林業改革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構建林區治安防控體系的主要內容
有學者指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是依據系統論,整合社會資源與內部警力,以社區警務為基礎,以全時空巡邏防控為基本勤務方式,以刑偵防控為首要環節,形成統一指揮、信息共享,集打擊、防范、管理、控制、服務等多種功能于一體,能對社會治安實施綜合控制的警務工作系統。概括地講,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是各種防控要素相互耦合而構成的打、防、管、控一體化的警務工作系統。森林公安機關開展的“三情四網”建設工作內容正契合了上述構建治安防控體系的要求。加強林區治安的管控能力,實現工作管理創新,是現階段及今后較長一定時期內森林公安工作的重點。隨著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與深化,林業生產經營方式和人口分布都發生了重大變化,林區治安形勢日趨復雜,森林公安機關對林區治安的防控、對涉林違法犯罪活動的處理與打擊也隨之需要調整或重新構建。通過加強“三情四網”建設工作,森林公安機關可以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大力推進林區治安綜合治理,不斷改革創新工作機制,整合林區治安防控資源,加快步伐構建起新型林區治安防控體系。
(三)加強森林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途徑
基層基礎工作是整個公安工作的根基,是提高公安機關打擊、防范、控制能力的根本保障,對推動公安事業長遠發展至關重要。由于諸多方面的原因,森林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相對薄弱。有些同志認為“三情四網”建設是一項時間長、見效慢的工作,看不出成績,不如破案來得快。只要多巡查,多辦案,多懲處那些破壞森林資源的不法分子,加大打擊力度,就可以維護好林區的社會治安。基層基礎建設是虛的東西,抓緊抓松無所謂。因此,在工作中對“三情四網”建設抓的不緊,抓的不到位,缺乏組織領導能力,“重打輕防”傾向嚴重。部分地區“三情四網”建設落實上多流于形式,只是建立了簡單的圖、表檔案,且內容單一、片面,沒有及時地、定期地深入轄區開展“三情四網”調查、更新工作,使“三情四網”基層基礎工作發揮不出其應有的作用。有些地區森林公安機關未能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積極推進基層基礎工作的改革與創新,在警務信息化等方面發展滯后。大力開展“三情四網”建設工作,有助于各地森林公安機關根據本地區基層基礎建設的現狀及存在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改進并加強基層基礎工作,能夠大力推進森林公安隊伍正規化、執法規范化、警務信息化、保障標準化、警民關系和諧化,加速森林公安偵查工作由傳統偵查模式向“情報主導偵查”的現代偵查模式轉換。
三、加強森林公安“三情四網”建設的建議
(一)大力推進森林公安“三情四網”信息系統建設
通過大力開展“金盾工程”建設和森林公安基層基礎建設,加大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設投資力度,進一步加強和推進森林公安“三情四網”信息系統建設。森林公安機關要牢固樹立情報信息主導警務的理念,在“三情四網”信息系統建設過程中緊緊圍繞信息基礎設施的建立與完善、信息資源的綜合利用和信息化警務模式的建立等三方面的內容開展工作。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各級森林公安機關專用網絡,尤其是基層森林公安機關專用網絡要保證全面覆蓋與普及,在此基礎上構建“三情四網”基礎信息數據庫和警務地理信息系統等信息應用平臺。其次,為了便于信息資源的綜合利用,應建立規范統一的“三情四網”基礎信息采集標準,加強信息數據的規范化管理。依托相關信息平臺建立情報信息共享機制,打破“信息孤島”,構建覆蓋面廣、便捷高效的森林公安情報網絡。再次,在信息系統建設中應以突出實戰應用為核心,積極構建警務信息化運行管理體系。警務信息化是提高森林公安刑偵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徑,應當把信息化作為推動森林公安基層基礎工作水平不斷提高的重要手段。要緊緊圍繞資源保護和網上辦案,把“信息流”與“工作流”融為一體,做好源頭情報信息采集工作,不斷更新完善基礎工作信息數據,努力做到信息的充分共享和高效應用,最終實現“基礎工作信息化”。
(二)不斷完善林區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大力強化林區治安的防控力度
首先,在指導思想上,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林區和諧穩定和林業改革發展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進一步調整工作模式,創新工作機制,豐富工作手段,落實工作責任制,強化保障措施,整合防控資源,夯實基層基礎,形成防控力量、防控基礎、防控網絡、防控機制、防控能力、防控保障建設“六位一體”的林區治安防控工作新格局,為維護林區和諧穩定、保衛生態建設成果、促進林業改革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其次,在“三情四網”具體工作中要立足實際,因地制宜。應加強林區矛盾糾紛排查、可能影響林區安全的特殊人群和重點人員管控、重點區域及行業場所管理等三項基礎性工作;積極構建和完善以沿山巡控網、卡點查控網、視頻監控網、場所管控網、林區社會防控網等為具體內容的林區治安防控網絡建設;完善情報信息共享、應急處置、專項整治、林區警務和跨區域協作等防控機制建設;建立起指揮高效、反應靈敏、打擊有力、防范嚴密、控制有效、保障可靠,點面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打防管控結合的立體化林區治安防控體系。全面提升林區打、防、管、控能力,有效遏制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活動高發勢頭,有效整治危害森林資源的突出治安問題,有效解決影響森林資源保護和生態安全的源頭性、根本性問題,為林業工作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林區治安環境。
(三)大力推進警務改革,構建和諧的警民關系
推行警務改革是提高打防控能力、構建和諧警民關系的有效途徑。各地森林公安機關應當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適應個性化、多元化服務的需要,認真實施警務改革,為不同的群體“量身打造”不同的警務模式、服務規范和標準,形成警務技能多樣化、服務管理專業化的警務格局。以“三情四網”建設為基礎,通過建立和完善防控與打擊體系,努力提高掌控林區治安局勢的能力。全面實施林區警務戰略,科學合理地設立警務區,實現警力下沉,建立相關警務區工作機制,保證轄區見警率,提高接處警率,使警務工作前移,將以往事后執法的工作模式轉變為事前預防。以構建和諧警民關系為切入點,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優良傳統,建立林區派出所為軸、警務區為線、群眾組織為點的網狀聯防網絡,把群眾工作融入治安防控工作始終,充分發揮群眾力量,有效加強對林區治安防范和動態監管。深入開展涉林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繼續組織愛民實踐大走訪活動,始終保持對林區不穩定因素的高度警覺性和敏感性,及早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積極穩妥地做好控制疏導工作,最大限度化解各類矛盾,筑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確保林區大局穩定。立足于森林公安擔負的職責任務,從機制、方法、手段等方面人手,推進森林公安警務創新,努力探索多元化的管理與服務機制。通過開展警民共建、結對幫扶、愛心捐助等多種方式為群眾提供各種力所能及的幫助和服務,拉近和人民群眾的距離,構建起和諧的警民關系,夯實執法根基。
摘要:對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的背景進行了分析,探討了當前加強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的必要性,根據浙江省的實際情況提出了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目標、建設重點,及相應的保障措施與對策: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森林公安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對其的資金投入;落實“五條”標準;明確森林公安的法律地位;加強規劃組織的能力。
關鍵詞: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對策
1引言
森林公安是我國維護林區社會治安和保護森林資源的一支刑事執法和行政管理力量,承擔著保護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生態安全、維護林區治安秩序的重要職能。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是森林公安工作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確保森林公安履行各項職能、提高隊伍能力的前提和物質基礎[1]。
近年來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于林區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底子薄、雙重領導機制不完善、經費保障不足,造成浙江省森林公安機關基礎設施、警用裝備及信息化建設整體滯后,難以承擔日益繁重的森林資源保護任務,越來越不適應當前工作的新要求,也嚴重威脅到森林資源的保護和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順利進行,為此,有必要展開調查研究,以期進一步提升完善森林公安基礎設施,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現代林業持續穩定發展。
2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背景和必要性
2.1森林公安基礎設施發展建設背景
我國十分重視公安基礎設施的建設,2006年公安部在全國公安機關部署開展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的“三基”工程,同時專門指出,在林業系統著力推進“三基”工程建設,既是森林公安的中心任務,也是林業部門必須抓好的一件大事。
2014年,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在全國公安廳局長座談會講話時強調了公安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性[2],指出要以堅持黨的領導為統領,以加強“四項建設”(基礎信息化、警務實戰化、執法規范化、隊伍正規化)為重點,以深化公安改革為動力,推動公安工作實現新發展、新跨越。公安部黨委提出的推進“四項建設”,是為應對新形勢新任務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戰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三基”工程建設的延伸和新發展,集中體現了公安工作的連續性、穩定性和開拓性。
2.2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情況
浙江是“七山一水兩分田”的省份,全省林業用地面積667.97萬hm2,森林面積601.90萬hm2。森林覆蓋率60.5%,居全國前列。森林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基礎支撐作用。
“十二五”以來,浙江省森林公安基層基礎建設有新推進。主要以林業部門支持為主,同時力爭本級財政和上級部門支持等方式,累計共投入資金6000余萬元,對浙江省31個森林公安派出所統一了外觀形象。同時,籌措投入了2000余萬元專項資金,進行了派出所用房建設,新建改建了7000余m2警務區用房,購置了360套辦公設施,完成了21個派出所的新(遷)建、改(擴)建任務。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雖然取得了成績,但仍存在很多問題。浙江省11個地(市)級森林公安局,1個有獨立辦公用房(2014年計劃改址),1個在建(2014年完工),其余9個無獨立辦公用房,警用裝備配備不足,科技含量不高;民警信息化應用總體水平偏低,不能完全適應警務信息化的需要。
2.3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必要性
2.3.1提高生態文明安全保障的水平
根據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實現嚴格執法。森林公安是保護森林資源、促進生態文明的重要保障,加強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森林公安辦案辦公條件,是依法治國、嚴格執法,保護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要基礎,是提高生態文明安全保障水平的需要。
2.3.2有效推進依法治林的需要
堅持依法治林是中央林業決定確定的加快林業發展的一項基本方針,是浙江省林業廳黨組要求著力抓好的大事之一。把依法治林放在如此突出的位置,是新形勢對林業提出的客觀要求。隨著國家法制化進程的加快,全面推進依法治林工作顯得更為重要和緊迫。加強林業法制建設,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調整利益關系、規范林業行為,已成為引導、促進和保障林業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具有戰略性的重大意義。通過森林公安機關業務技術用房的建設和技術裝備等基礎設施的改善,將有利于加快林業法制建設步伐,不斷推進林業法制建設,全面推進林業依法行政。
2.3.3提高服務社會能力的需要
依據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于森林案件管轄范圍即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偵察破壞森林資源、野生動物資源的刑事案件,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保衛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安全,維護林區的治安秩序是森林公安機關的職責所在,是森林公安機關全心全意服務社會的主要表現。2015年浙江省森林公安共接處警9886起,共受理各類案件3083起,查處和破獲3012起(刑案349起),查處各類違法人員5681人,查獲陸生野生動物6300多只,收繳大批林木和珍稀植物,涉案總價值超過2億元。但浙江省森林公安隊伍建立以來,由于林區經濟滯后,社會經濟不發達,地方財政資金補給不足,基礎設施建設還相當落后,交通、通訊條件差,警用裝備水平低,遠遠不能滿足目前工作形勢的需要,給林區治安防范和案件辦理帶來極大不便,嚴重影響了森林公安機關的形象和警務工作的效率。基礎設施建設和裝備條件的改善,將有利于提高森林公安機關的整體素質,改善森林公安派出所執法環境,進一步提升森林公安隊伍服務社會的能力。
2.3.4建設“森林浙江”、“兩美浙江”的保障
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在維護國土生態安全、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中肩負著優化生態環境和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雙重使命,是“森林浙江”、“兩美浙江”建設的重要內容。項目建成后,將極大地改善浙江省森林公安機關的業務技術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設和諧浙江,極大地調動廣大警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增強執法規范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有力地推動森林公安工作的開展,從根本上保障“森林浙江”、“兩美浙江”的建設。
2016年7月綠色科技第13期
過珍元: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研究資源與產業
3建設目標與重點
3.1建設目標
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應以黨的“十八大”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為指導,以“加強生態建設,維護生態安全”為導向,以維護林區社會穩定、保衛林業經濟社會發展、打擊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為目標,全面實施科技強警戰略,森林公安警務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裝備、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全部達到相關標準,確保隊伍反應能力、作戰能力和偵查破案能力全面提高,破壞森林、野生動物和林區社會治安案件明顯降低。全面推進森林消防各項制度落實落地,大力推進先進撲火工具配備應用,加強森林消防演練,強化地空結合滅火能力建設,提升航空護林等高科技撲火能力水平。努力把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為浙江省綠化及林業建設保駕護航。具體目標如下。
(1)民警配置數字對講終端率達到100%;
(2)森林公安系統全省互聯互通,并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網應用;
(3)每個森林公安執法單位建成標準化信息采集室,配備指紋、DNA采集等設備;
(4)全面完成森林公安機關內部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在詢問、訊問區域同步開展錄音錄像,并實現全省互聯互通;
(5)建立網上執法辦案監督平臺,實現網上監督、網上預警等功能;
(6)建設省級森林公安信息采集數據庫;
(7)建設森林公安網絡指揮系統,依托公安金盾網,建立省、市、縣(派出所)互聯互通網絡指揮平臺,最終實現與國家局平臺的互聯互通;
(8)建立浙江省森林公安民警可以開展系統性、常規性的實戰訓練中心;
(9)完成省級和46個縣級機關業務技術用房建設。
3.2建設重點
3.2.1執法業務用房
規劃對省森林公安局和各市(縣)分局業務技術用房進行建設,每年對2~3個市(地區)分局及7個重點林區縣分局開展業務技術用房建設和執法辦案功能區改造,“十三五”期間完成50個單位建設,此外每個機構配備森林消防應急儲備物資庫200 m2。通過5年努力,實現全省70%以上縣級森林公安機關基礎設施比較完備,有獨立業務技術用房、執法辦案功能區和執法技術用車,進一步提升執法辦案能力,強化森林公安4項建設,確保森林資源安全和林區社會穩定。
3.2.2偵查系統
為有效保障森林公安迅速、有序開展偵查破案和處理各類突發事件,近期工作重點是購置急需專用、科技含量的等尖端設施設備,如警務視頻通訊指揮車、勘查箱、警務通、手持GPS定位儀等。偵查系統包括省森林公安及各縣(市)分局、重點林火監測區域的刑事勘查車、刑事勘查箱等設備的建設。規劃浙江省設置刑事勘查車187輛,警務通1000臺,刑事勘查箱187只。
3.2.3信息系統
按照警務信息化建設要求和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統一部署,實施全省森林公安機關公安網絡改造,建設森林公安指揮、綜合辦公、政工管理和執法辦案系統等,建立移動執法平臺,開展重點場所、重點人員、重點案件信息采集和整合。信息系統建設主要是省森林公安及各縣(市)分局、重點林火監測區域的數據處理終端、便攜式打印機等設備的購置。包括便攜式激光打印機49臺、數據處理終端47臺、信息采集一體化集成設備48臺等。
4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對策
4.1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森林公安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加強森林公安發展建設的重要性,主動與當地公安機關溝通協調,把森林公安各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加強對森林公安隊伍的組織領導,主動幫助解決森林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做到政治上關心,工作上支持,政策上傾斜,保障上到位。各級公安機關和林業主管部門要主動配合,積極支持關心森林公安各項建設工作,加強對森林公安的組織管理。在公安工作中,對森林公安統一部署,統一要求,統一檢查;在公安基礎設施上,對森林公安同步規劃、同步投資、同步建設。
4.2切實落實“五條標準”
一是在領導干部管理上,對森林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實行高配或進入本級林業部門領導班子,嚴格執行協管規定;二是在機構設置上,森林公安機構設置規范,編制配備合理,派出所不低于科級建制;三是在依法行政上,充分發揮森林公安刑事執法和行政執法職能,執法權限落實到位;四是在經費保障上,森林公安經費全面達標,公用經費等按時足額發放;五是在基礎建設上,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和裝備全面達標,警務保障統一納入當地規劃和財政預算。
4.3進一步加大對森林公安發展建設的資金投入
全面落實各級森林公安機關政法專項經費保障制度。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和森林公安機關應主動向本級黨委、政府匯報森林公安工作,積極協調地方發改、財政、公安等部門,逐步理順并不斷拓寬森林公安投資渠道,把森林公安各項建設和業務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同時,建立森林公安公用經費正常增長機制,逐年增加森林公安基本建設投資,確保森林公安基礎設施發展建設有穩定可靠的投資渠道,保證森林公安正常有序地開展各項工作。
4.4進一步明確森林公安的法律地位
明確森林公安的機構性質、職能定位、主要任務,將森林公安確立為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維護國土生態安全的專門公安機關。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中對森林公安具體職責作出進一步規定。
4.5切實加強規劃組織實施工作
繼續通過推廣典型、召開現場會等多種方式,指導各地總結交流建設經驗,督促各地取長補短,調動各方加強森林公安建設的積極性;繼續做好調查研究,確保森林公安發展建設規劃合理完善;繼續依靠科技進步,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戰斗力,加大科技投入和科技轉化,提升森林公安實戰能力。積極溝通協調,爭取將森林公安規劃納入到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對規劃建設實行領導負責制和目標責任制,一把手負總責,并指定專人負責。切實加強對規劃建設的實施與監督工作,制定具體量化目標并定期考核檢查,逐步落實各項任務和保障措施,確保規劃目標的順利完成。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的決定》和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實加強森林公安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做到從嚴治警、執法為民,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清形勢,明確任務
1.森林公安工作面臨的形勢。森林公安是國家林業部門和公安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武裝性質的兼有刑事執法和行政執法職能的專門保護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生態安全、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和林業、公安部門的領導下,森林公安機關和廣大森林公安民警忠實履行法律職責,有力地打擊了各類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為生態建設和林業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黨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把生態良好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標志之一。《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為新世紀林業發展指明了方向。在林業實施六大重點工程,推進歷史性轉變,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進程中,森林公安隊伍既是建設者,更是建設成果的守護者,肩負的任務越來越繁重。新時期,中央領導同志對加強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抓住隊伍建設這個根本,堅持從嚴治警,做到執法為民,對公安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的決定》和第二十次全國公安會議進一步明確了新世紀新階段公安工作的奮斗目標。與形勢發展和中央領導的要求相比,森林公安隊伍還存在著警力不足、隊伍建設不規范、部分人員素質較低、經費渠道不暢等問題,亟待加以解決。森林公安必須適應各方面要求,與時俱進,大力加強隊伍建設。
2.森林公安隊伍建設任務。加強森林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實行統一、規范、嚴格的管理,是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和工作特點所決定的,也是促進優良警風的形成,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戰斗力,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重要前提。今后一個時期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的任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的決定》和第二十次全國公安會議精神,按照建設過硬班子、純潔公安隊伍、樹立良好警風、提高執法水平的要求,不斷增強大局意識、政治意識、憂患意識、群眾意識和法治意識,堅持與時俱進,堅持執法為民,大力推進隊伍正規化建設,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工作的水平和森林公安隊伍的戰斗力,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森林公安隊伍,更好地為生態建設和林業跨越式發展服務。
二、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樹立執法為民思想
3.加強政治思想教育。要組織廣大森林公安民警深入學習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使其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忠實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做到理想信念堅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思想。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進一步端正執法思想,轉變執法觀念,要真正把人民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人民群眾的需要作為第一選擇,把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第一考慮,把人民群眾的滿意作為第一標準,切實做到人民公安為人民。要正確處理打擊與保護、管理與服務、執法與守法的關系。要明確為誰執法、為誰服務這個根本問題,積極爭創人民滿意單位和爭當人民滿意民警。
5.弘揚愛崗敬業精神。要教育廣大森林公安民警充分認識到做好森林公安工作對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意義,牢固樹立“以林為業、以警為榮”的思想,不怕犧牲,勇于奉獻,自覺投身到新世紀林業建設事業中。廣大森林公安民警既要深入學習政治理論,又要深入學習公安業務知識,切實提高做好森林公安工作和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三、嚴格干部管理,建設過硬班子
6.嚴格執行森林公安機關領導干部雙重管理制度。要制定森林公安機關領導干部雙重管理制度的具體實施辦法,健全雙重管理程序性規定,進一步明確主管、協管的職責權限。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在任免、調動森林公安機關正職領導干部時,要事先征得所在地公安機關和上級森林公安機關同意后,方可按任免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森林公安機關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任免,要征求所在地公安機關和上級森林公安機關的意見。根據干部管理權限,需要由當地組織、人事部門任免、調動的森林公安機關領導干部,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積極做好協調工作,認真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履行相關程序。對未執行干部雙重管理制度任免、調動干部的,上級森林公安機關不予承認。
7.落實領導班子考核制度。要加強對各級森林公安機關領導班子的考察與管理,建立考核制度,明確考核標準。上一級森林公安機關要配合有關部門對下一級森林公安機關領導班子及成員進行考核,對于考核結果優秀的要進行表彰,對連續兩年考核末位的單位以及其他需要調整領導班子的,應及時提出建議,林業主管部門要充分尊重上級森林公安機關意見。要建立健全干部談話、誡勉制度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要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責任追究制度、實行引咎辭職制度和責令辭職制度。森林公安機關新任領導干部在正式任命前,上級森林公安機關主要領導要與其進行談話。
8.加強領導班子建設。要制定森林公安機關領導干部任職資格制度,選好配強各級森林公安機關領導班子。要按照“政治上強、開拓創新、團結協調、廉政勤政”的要求,選派政治強、作風硬、熟悉森林公安工作、具有豐富工作經驗和較強組織領導能力的優秀干部到森林公安機關的主要領導崗位。要積極向黨委、政府匯報,爭取將具備條件的各級森林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實行高配,或進入本級林業主管部門的領導班子。森林公安機關新任領導干部在正式任命前,要進行公示,接受監督。要重點加強對縣級以下(含縣級)基層單位領導班子的建設。要注重對森林公安機關后備干部的選拔和培養。
四、加強隊伍管理,推進正規化建設
9.規范機構設置和警力配備。要積極協調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盡快統一森林公安機關機構名稱,規范設置森林公安機構及其內設部門。森林公安機關要逐步實現從管理型向管理兼實戰型轉變。要認真落實森林公安派出所要由上級森林公安機關直管的規定,目前仍由林場、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單位管理的森林公安派出所要盡快調整為由上級森林公安機關管理。要根據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任務的實際需要,合理配置森林公安警力。要精簡機關,充實一線,優化整合森林公安的警力結構。派出所警力配備人數不得少于5人。
10.強化隊伍管理。各級森林公安機關的領導同志要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始終把隊伍管理置于重要位置,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戰斗力為目標,以調動和激發廣大民警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核心,以加強正規化建設為重點,堅持不懈地抓好隊伍管理。要狠抓《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和《公安機關窗口單位服務規范》的貫徹落實,全面實行“一崗雙責”制度。要進一步規范上下級森林公安機關的事權劃分,理順上級森林公安機關對下級公安機關工作的領導和指揮關系,確保警令暢通。要嚴格警紀,集中整治突出問題,樹立良好警風。要改善基層辦公條件,切實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潔,說話要和氣,辦事要公道”,樹立森林公安機關良好形象。
11.嚴把隊伍“入口關”。要制定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省級統一招錄辦法。錄用主任科員以下森林公安民警,要由省級森林公安機關統一組織從大專以上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中招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公安高等院校畢業生。對轉任、調任和接受軍轉干部,除擬任縣級以上森林公安機關領導班子成員外,由省級森林公安機關統一組織入警考試,考試未合格的不得錄用。按照授權,省級森林公安機關要嚴格審批森林公安民警警籍;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要嚴格警銜的審核、審批。
12.暢通隊伍“出口”。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和森林公安機關要按照《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對那些不具備人民警察條件,不適合在森林公安機關繼續工作的人員要予以調整,特別是對那些紀律散漫、作風松弛;耍特權,侵犯公民合法權益;酗酒滋事或經常酗酒;警容不整、舉止不端;私自將警械、警服、警銜標志轉借、贈送他人;文化、業務素質低下等不適合從事公安工作的森林公安民警要堅決予以辭退。對嚴重違反“五條禁令”或有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民警要堅決予以開除。
13.實行激勵機制。要根據改革的精神,加強制度建設,規范森林公安隊伍的組織人事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實行科學的人員分類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逐步在隊伍管理中建立并實行“競爭上崗、績效考核、低分培訓、末位調整”制度,實現隊伍的動態管理,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出。
14.進一步規范立功創模活動。要把立功受獎、立功創模作為隊伍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通過表彰先進,弘揚正氣,在隊伍中形成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立功創模要向基層傾斜,注意發現基層所隊和民警的先進事跡。要注重培養熱情服務、執法為民的先進典型。要健全完善表彰獎勵制度,使表彰獎勵工作進一步規范化。要加強對先進典型的跟蹤培養和教育,切實從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給予關心愛護,使其永葆先進性。
15.提高隊伍管理的科技含量。要加快以“金盾工程”為核心的森林公安隊伍管理人事信息系統的建設。要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管理隊伍,使隊伍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化、科學化,提高隊伍管理的效率和質量。
16.堅持從嚴治警。要把貫徹執行“五條禁令”作為隊伍建設的長期任務,重點加強對基層尤其是所隊長的教育和管理,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常抓不懈。要加強養成教育,規范警容風紀和民警執法行為。要以貫徹執行“五條禁令”為突破口,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切實加強民警的日常管理,實行森林公安機關和民警的績效考核,堅持從嚴治警。要認真落實“四個堅決”的要求,嚴格執法程序,嚴格管理規定,堅決杜絕民警嚴重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森林公安隊伍建設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連續發生多起森林公安民警違反“五條禁令”或其他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的,林業主管部門領導要到上一級林業主管部門進行檢討,上一級林業主管部門可視情況追究其責任。
五、嚴格訓練,提高民警素質
17.加強民警教育訓練。制定全國森林公安機關民警教育訓練規劃、大綱、專業教材,切實加強訓練的規范化建設。要實行民警上崗和首任必訓,職務、警銜晉升必訓,基層和一線民警每年的實戰必訓,確保每個民警每年參加一次訓練。要注重訓練質量,實行教考分離和分級訓練制度。要根據形勢的變化和科技的發展,及時調整、充實教育訓練內容。要列出不低于森林公安機關業務經費5%的經費用于民警的教育訓練。
18.強化民警實戰技能訓練。要根據實戰需要來組織民警的訓練,建立適應實戰需要的訓練體系。要通過模擬教學、現場教學、案例教學、實戰演練來提高民警的實戰技能。要對民警進行體能、技能和戰術的訓練。
19.加強訓練基地和師資建設。要加強森林公安機關訓練基地建設,警力在2000人以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建立訓練基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也應積極創造條件建立訓練基地。要加強森林公安教育訓練單位師資隊伍建設,提高教育訓練水平,努力建設一支專兼職結合的高素質教官隊伍。要科學制定分級分類的教育訓練內容,積極創新訓練方法,逐步推行“戰訓合一”的訓練模式。要進一步建立完善森林公安教育訓練單位教師和森林公安機關業務骨干雙向交流的制度。
六、加強監督,切實解決違法違紀問題
20.加強警務督察工作。縣級以上森林公安機關要設立警務督察機構,設立專門或機動警務督察隊,按標準配備督察裝備器材;要圍繞上級森林公安機關的部署,針對突出問題,積極開展警務督察活動。
21.強化監督檢查。林業、公安部門的監察、警務督察機構要加強對森林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森林公安機關要積極推行警務公開,聘請特約監督員,廣泛接受社會各界、人民群眾和新聞輿論的監督。要妥善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意見,并及時反饋有關辦理結果。
22.加大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辦力度。對森林公安民警違反政治紀律、貪贓枉法、濫用槍支警械、違反規定飲酒、酒后駕車等違法違紀問題,要嚴肅查處,對查辦有阻力的案件,上級森林公安機關要掛牌督辦。上級森林公安機關對違法、違紀的森林公安民警可依據有關規定直接提出處理意見,民警所在的林業主管部門原則上應予以接受,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進行辦理;同時,森林公安機關直接辦理違法、違紀民警警銜的延期晉升、降級和取消。
七、加強領導,做好警務保障
23.認真落實“從優待警”政策。要加大工作力度,廣開經費渠道,積極籌措資金,確保中央決定的公安民警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軍隊的工資待遇在森林公安機關得到落實。要認真落實國家有關“從優待警”政策,兌現并根據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不斷提高森林公安民警崗位、警銜等有關津貼,落實民警年休假和體檢制度,妥善解決民警的獎勵、職級、撫恤、醫療、保險等政治、經濟待遇。要盡快建立森林公安民警保險制度,提高撫恤標準。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優先解決森林公安民警住房和子女入學、入托等方面的實際困難。要多渠道、多方式籌集撫恤資金,加大森林公安英烈撫恤力度。
24.理順經費渠道。要認真做好理順森林公安機關經費渠道工作,建立森林公安經費保障機制,研究制定森林公安經費開支定額,裝備配備標準,努力解決森林公安經費保障問題。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大對森林公安機關辦公經費、辦案經費、裝備經費和基礎設施建設經費的投入,確保森林公安機關高效運轉。
25.大力宣傳先進典型。要及時發現、大力宣傳森林公安隊伍中忠于職守,敬業愛民,在平凡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范人物,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要通過宣傳先進典型,進一步弘揚正氣,振奮警心。
26.建立森林公安機關領導責任制。森林公安機關的各級領導,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加強隊伍建設上,形成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兩手抓,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互相促進的良好局面。要建立森林公安機關隊伍建設主要負責人責任制,領導班子成員要一崗雙責,切實負起責任。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既要堅持嚴格管理隊伍,又要關心愛護基層民警,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經常深入基層,研究解決具體問題。要帶頭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業務素質,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駕馭復雜局面的本領。
27.加強森林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建設。各級森林公安機關都要加強政工機構建設,政工部門的主要領導由森林公安機關副職領導干部兼任或專任。要充分發揮政工部門在隊伍建設中的作用,加強政工隊伍建設,加強人員培訓,保持隊伍相對穩定。
28.加強對森林公安工作的領導。要繼續堅持林業、公安部門的雙重領導。各級林業、公安部門要充分認識到新形勢下加強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的極端重要性,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定期研究森林公安工作,切實幫助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影響森林公安工作的重大問題。支持森林公安機關履行法定職能、嚴格依法開展工作,為森林公安機關創造良好的執法條件和環境。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配齊、配強森林公安機關的領導班子,嚴格管理森林公安隊伍,積極增加森林公安經費投入,支持民警依法辦案。林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主要責任人,凡因領導不力而導致隊伍發生問題的,要追究林業主管部門的領導責任。
各級公安機關要切實將森林公安工作納入當地公安工作的統一范疇,統一部署,統一要求,統一檢查。要與林業主管部門主動配合,積極支持、關心森林公安隊伍建設,加強對森林公安機關領導班子的管理;重大部署、重要會議要安排森林公安機關參加;要積極指導、協助森林公安機關規范機構設置、理順執法權限、完善法制建設;要在資金投入方面給予森林公安必要的支持;要加強對森林公安民警招錄、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指導,以促進森林公安隊伍規范化建設。
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強生態建設,實現林業跨越式發展的新形勢下,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既迎來良好的機遇,也面臨巨大的挑戰。林業、公安部門和森林公安戰線的全體同志要緊密團結在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團結拼搏,積極進取,迎難而上,為把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成為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公安隊伍而努力奮斗。
摘要:
文章圍繞我國森林公安文化建設問題,對云南、福建、內蒙古大興安嶺等地采取公開問卷、座談會、實地考察等形式調研,深入分析了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如何做好森林公安文化建設工作提出了積極的對策和建議,對于穩步有序地推進森林公安文化建設具有積極的作用。
關鍵詞:
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精神家園;現狀分析;對策
當前,建設美麗中國、發展生態文明已成為時代最強音響徹中華大地,在這一關鍵時期,森林公安作為保障和促進生態林業、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擔負著神圣的使命。公安文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公安機關在管理人民警察隊伍過程中形成的具有鮮明警察職業特色的一種行業文化(盧維英,2014)。森林公安文化為森林公安發展提供了精神動力、輿論支持和文化支撐,如何進一步發揮文化引領作用以加強隊伍建設已成為森林公安機關系統隊伍建設的重要課題(張弛,2014)。針對日益增強的森林公安民警的精神文化需求,我們充分意識到繁榮文化能增強警力,豐富文化能提升戰斗力,因此,要把文化建設作為建警、治警和強警的重要環節(王興文,2007)。
1考察調研的基本情況
自2014年1月成立“國家林業局軟科學關于森林公安文化建設體系研究課題組”以來,按照預定方案,課題組先后在17個具有代表性的省、市采取公開問卷、座談會、實地調研等多種形式開展了卓有成效工作,就典型林區森林公安文化建設情況進行了深度調研。主要調研的問題包括各地森林公安工作環境特點、文化宣傳機構數量、文化宣傳人員數量、文化裝備配備數量、專題文化宣傳活動及宣傳報刊數量,同時結合公安部級刊物《森林公安》雜志,設計并發放了包含讀者職務、學歷、單位、閱讀情況、了解時間、欄目吸引度等項目在內的問卷。本文以云南、福建、大興安嶺等地為例進行分析探討,并總結取得的成功經驗和存在的現實問題。
1.1云南省森林公安考察調研情況
2014年11月中旬,課題組到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召集政工、辦公室、法制、通訊、治安等部門參加,以云南森林公安文化體系建設情況為主題展開座談。云南省地處長江、珠江、湄公河等重要河流的源頭或上游,是東南亞國家和我國南方大部分省區的“水塔”,具有重要的生態戰略地位。云南是全國重點林區之一,森林資源豐富,生物多樣性富集,是中國植物種類最多的地區,集中了從熱帶、亞熱帶至溫帶甚至寒帶的多數植物種類,森林覆蓋率52.93%,遠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云南省森林公安在打擊各類破壞森林資源犯罪、保護綠色生態的同時,圍繞中心工作,以“貼近實戰需要、立足長遠發展、積極探索創新”為目標,以“對內凝聚警心、鼓舞士氣,對外樹立良好形象、密切警民關系”為出發點,充分發揮森林公安這支特殊隊伍弘揚正氣、凝聚警心、鼓舞斗志、震懾犯罪的作用,為做好各項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精神支持和思想動力。云南省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的成功經驗主要體現在5個方面。(1)加強宣傳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根據省林業廳、公安廳的宣傳工作任務,制定下發《云南森林公安宣傳工作考核獎勵辦法》。考核內容包括報刊電臺、影視宣傳、新興媒體、警營文化、內刊《云嶺森警》、涉警輿情處置,考核對象是全省16個州市森林公安局、全省森林公安在職在編民警。對各州市森林公安局的宣傳思想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評比,表彰獎勵宣傳工作考核成績名列前六名的單位以及先進個人。(2)堅持正面宣傳,外樹形象,內強素質。保持和主流媒體的合作關系,堅持正面宣傳報道,大力宣傳森林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大張旗鼓地報道隊伍的主流和成績,熱情洋溢地謳歌森林公安民警“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感人事跡,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贏得了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調動了民眾參與維護林區治安穩定、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王國宏,2010)。(3)重點建設《云嶺森警》等四大宣傳平臺。云南省森林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門戶網站、內刊《云嶺森警》是警方搭建的為民服務的四大平臺,應用這些媒體宣傳工作成效和展示隊伍形象,倡導環保警務,提倡環保意識,引導廣大網友樹立正確綠色價值觀。(4)創造條件,營造氛圍,切實加強警營文化建設。為滿足廣大民警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各地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讀書、演講比賽、美術書法、攝影、文藝演出、體育比賽、知識競賽、業務比武等一系列警營文化,豐富了警營文化生活,增強了廣大民警的職業認同感和集體榮譽感,提高了云南森林公安隊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5)成立了云南省森林警察協會(FPAYN)。協會的成立,搭建了全省森林公安機關聯系社會各界、協調警察公共關系的新橋梁,疏通了解森林公安民警訴求,為其提供法律政策的新渠道,開拓了開展森林公安理論研究的新陣地,有力地推動了云南全省森林公安文化建設工作。云南省森林公安文化建設在取得突出成績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森林公安文化特色不夠凸顯,受警種邊緣化制約缺少自豪感及認同感,有的民警參與警營文化活動積極性不高,森林公安文化體系建設不夠完整,頂層設計缺失等諸多問題,這些問題阻礙著云南省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的進一步提升,應受到重視并給予解決。
1.2福建省森林公安考察調研情況
2014年12月中旬,課題組到福建省福州、漳州、龍巖、廈門等地進行了實地調研,多次與當地森林公安富有工作經驗的領導和一線民警親切座談。座談中了解到,福建省是南方重點集體林區,也是我國南方地區重要的生態屏障。福建省地處亞熱帶,氣候條件優越,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十分適合林木生長,自然氣候條件得天獨厚,是我國林業對臺合作交流的前沿平臺。全省生態環境質量連續多年居全國前列,是全國生態環境、空氣質量均為優季的省份,山多林多是福建的一大特色和優勢,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稱,森林覆蓋率達65.95%,居全國首位。福建省森林公安局于1981年成立,設9個地市森林公安局、2個直屬分局、274個派出所,現有編制2560人,在編2260人。在警力嚴重不足的情況下,福建省森林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和生態文明理念,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加大執法力度,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工作,對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生態林業、民生林業,為實現“百姓富、生態美”,打造山清水秀、宜居宜業的生態環境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同時在思想宣傳和警營文化建設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在森林公安內部深入探索其核心價值觀,樹立了“踏遍青山做奉獻,發展林業求長行”的意識。在文化強國背景下,學習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立了教育制度體系。組織開展森林公安從警動機大討論,征集調研文章210余篇,僅2014年各種媒體登載宣傳報道405篇。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豐富警營文化生活,以黨支部為單位成立文藝興趣小組,組織合唱隊、演出隊、運動隊開展各種有益活動。幾年來,多次開展全省網上辦案、執法辦案系統、警務技能(中國夢、勞動美)、現場勘查等大比武活動,促進了警營文化建設與業務工作有機結合。福建省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積累了一些成功經驗,但由于各種原因,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文化育警”的理念還沒有深入人心,對此項工作重視不足。二是警營文化建設缺乏相關組織、制度的保障,氛圍不夠濃厚,現有內容、形式跟不上新時期民警精神需求的增長。三是森林公安文化建設沒有納入公安經費總體預算,缺乏項目經費投入機制,制約了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四是基層森林公安缺少文化人才,加上業務工作繁重,制約了森林公安文化工作的開展。五是培訓交流機會少,森林公安文化創作題材極為豐富,但基層一線民警很少有機會得到文化建設方面的培訓、交流及指導,直接影響了廣大民警主動參與的積極性。建議國家層面頂層設計好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的體系,增設專業機構及專職人員,保障經費來源,經常組織開展全國性的森林公安與生態關系、森林公安生存與發展、森林公安核心價值觀等討論、調研、講座活動,以解決森林公安文化建設中面臨的共性問題。
1.3內蒙古大興安嶺森林公安調研情況
2014年11月,課題組召集內蒙古大興安嶺森林公安局相關人員,在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召開座談會,著重了解典型國有林區森林公安文化建設情況。內蒙古大興安嶺林區東連黑龍江,西接呼倫貝爾大草原,南至吉林洮兒河,北部和西部與俄羅斯、蒙古國毗鄰,地跨呼倫貝爾市、興安盟中的9個旗市,是我國最大的集中連片的國有林區,擁有完備的森林、草原、濕地三大自然生態系統,具有特殊的生態保護功能和多種伴生資源,是國家重點納碳貯碳基地,被世人稱為“北疆的綠色長城”。內蒙古大興安嶺森林公安局始建于1953年,經過半個多世紀的變遷,如今已發展成為一個集多項職能、多個警種為主體的全能型森林公安機關,是國家賦予的一支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行使同級地方公安機關的職能和權限。多年來,這支公安隊伍為保護森林資源及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衛北方重要生態屏障安全和維護林區社會穩定,做出了卓越貢獻,被譽為“大興安嶺的守護神”。僅以莫爾道嘎森林公安局為例,該局是縣級森林公安機關,現有民警108人,內設政工監督室、紀檢、指揮中心、辦公室、警務保障室、國保大隊、森保大隊、治安大隊、刑偵大隊、經偵大隊、消防大隊、法制大隊、情報中心、網安大隊、派出所,森林看守所、保安大隊等部門。所轄施業區總面積達579752hm2,區域內棲息著64種國家一、二級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生長著數萬種珍稀樹種和植物,森林覆蓋率為94.7%,鎮區總人口26725人。近年來,莫爾道嘎森林公安局在打擊犯罪、保護生態、規范執法、隊伍建設、警營文化等方面將地方公安與森林公安有機融合,彰顯森林公安特色。省局進行頂層設計,建立科學的制度,開展目標考核,利用多種媒體傳播正能量。在積極向上的森林公安文化氛圍影響下,莫爾道嘎森林公安局曾數次榮立集體二等功、集體三等功,多人榮立二等功、三等功及嘉獎。連續4年獲大興安嶺森林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評第一名。連續2年被評為林區基層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示范單位,和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共同被評為“全區執法示范單位”。2012年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優秀公安局”和“全國執法示范單位”,被國際野生生物學會、中國環境保護基金會和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聯合授予“中國野生生物杰出衛士”等榮譽。內蒙古大興安嶺森林公安局以先進的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理論為基礎,以培育森林警察職業道德為主題,增強凝聚力,弘揚奉獻精神,實踐為生態建設服務的價值觀,推動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和穩步提升。
1.4報表統計、調查結果分析
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期間,課題組利用各地報表統計分析及調查問卷等形式,對11個省(區)森林公安機關的森林公安機構數、文化宣傳機構數、文化宣傳人員配備、宣傳裝備、專題文化宣傳活動、宣傳報刊、門戶網站、政府網站、專門欄目、微博等情況進行了統計分析,從中可以看出,森林公安文化建設工作各地差距非常懸殊。內蒙古、江西兩地的省、市、縣級的文化宣傳機構數超過百余個,而有的地方則沒有設立。山東、內蒙古、江西、廣西等地省、市、縣級文化宣傳人員配備人數均超過百人,而有的省只有2個人。從文化宣傳人員及裝備總數統計分析圖來看,有些省份的辦公設備匱乏、交通工具短缺,文化宣傳力量薄弱,根本無法滿足基層森林公安文化建設工作的需要,亟待從各方面加大投入、增強實力。從專題文化宣傳活動及宣傳報刊數量來看,各地文化宣傳活動水平參差不齊,有些省份,如廣西、甘肅、青海、山西、浙江、江蘇等地幾乎沒有任何文化宣傳活動,而福建、海南兩地的宣傳報刊數量較多,江西、內蒙古、山東等地的門戶網站數量明顯高出其他類型活動數量。綜合來看,宣傳報刊門戶網站和專題文化宣傳活動位列所有活動的前三位,是最為常用的3類森林公安文化宣傳手段和方式,而對于微博這種伴隨著互聯網新興的宣傳方式,森林公安由于工作繁忙、業務緊張等原因,并未采用。
2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現狀及存在問題
從調研情況看,各地森林公安機關在文化建設方面都開展了行之有效的工作,積累一些寶貴的經驗。如云南、福建、內蒙古大興安嶺等地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公安部、國家林業局及各省都給予了很高的評價及榮譽,有些做法值得各地森林公安學習和借鑒。但從整體看,森林公安文化建設還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共性問題,成為了制約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發展的瓶頸,主要表現在5個方面。一是警力不足,缺少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的人才。根據實地考察調研,各地普遍存在缺編少編現象,多地沒有專設文化建設機構,尤其基層缺少專業及專職的文化人才。兼職人員工作繁重,文化創作的時間和精力無法保障,直接影響了民警公安文化素養的培育,制約了森林公安文化的發展。二是經費無法保障,缺少必要的財力物力支撐。目前,多地森林公安文化建設還沒有納入公安經費總體預算,沒有建立文化建設項目經費投入機制。從各地報表統計數據看,很多省市沒有文化建設專用工作室,無交通通訊工具,宣傳裝備簡陋,沒有財力物力保障。三是森林公安文化特色不夠凸顯。森林公安成立30年以來,多地在文化建設方面一直模仿跟隨地方公安走。中心任務及核心價值觀、面臨的工作環境及影響力等,還沒有完全融入生態文明、生態安全之中,缺少自己的文化特色。現有文化建設的內容、形式有待整合創新,彰顯特色,增強吸引力。四是全體民警參與文化建設積極性不高。由于森林公安歷史較短,體制還在不斷完善,現階段的工作模式、隊伍建設、科技強警、信息化、警營文化等與地方公安相比還有很大提升空間。民警中普遍存在重業務工作輕文化建設,重實干輕宣傳等現象,缺少自豪感及外部認同感,把自己局限于林業部門的警務中,形成警種邊緣化,業務單一封閉,不能很好地將業務與文化建設有機融合起來。五是缺少頂層設計及具體指導細則。目前,國家層面還沒有出臺各級森林公安機關文化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價值理念、內容構成、組織機構、人才隊伍、文化活動、文化陣地(報紙雜志、微博微信、協會、網站等)、典型精品等頂層設計方案和操作性強的指導細則,缺乏組織制度保障,目前還沒有形成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的科學體系。
3森林公安文化建設對策
通過對云南、福建、內蒙古大興安嶺及有關省份的調研,深入挖掘、提煉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的成功經驗,正視當前所面臨的問題,就如何做好森林公安文化建設工作提出4點對策。
3.1領導重視,強化保障
各級森林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公安文化建設工作,深刻認識森林公安文化在文化育人、文化育警中的重要作用,轉變狹隘的傳統觀念,將森林公安文化建設作為基礎工程持續推進,在人、財、物等方面加大投入。同時要加強領導,建立完整的組織、隊伍、制度、考評、人財物等保障機制,促進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的整體健康發展。
3.2理念創新,突顯特色
結合森林公安中心任務和當地實際情況,在創建生態文明的背景下,森林公安文化建設一定要走創新之路。研究符合林情、社情、警情和傳播環境要求的體系建設思路,拓展森林公安文化發展空間,豐富警營文化生活。要把森林公安文化活動開展得生動活潑、豐富多彩。真正使民警在工作之余輕松消遣、愉悅舒暢、消除疲勞、精神煥發。
3.3凝聚力量,警民共建
各級森林公安機關要努力營造開放、活躍、和諧的文化創作氛圍,凝聚向心力,激發廣大民警文化欣賞和創作熱情,鼓勵創作優秀作品。運用多種形式充分展示森林公安工作成果和森林公安民警的風采,擴大社會影響(鄭秋芳,2011)。同時發揮文化育人的作用,密切警民魚水關系,實現林區警民關系和諧,有力地推動了森林公安文化建設,充分展示森林公安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風貌。
3.4完善制度,構建體系
從國家層面盡快出臺森林公安文化建設整體方案,建立完善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制定操作性強的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細則。研究確定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主要內容、運行機制、保障措施等體系化內容。研究提出全國森林公安文化建設的戰略重點,并提出相應的具體建設路徑與對策。
4結語
文化是森林公安職業的血脈,是森林警察的精神家園。建設美麗中國、發展生態文明必須推動森林公安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興起森林公安文化建設新高潮,發揮森林公安文化引領風尚、繁榮生活、增強信念、推動發展的積極作用(張春民,2014)。本文對全國17個具有代表性的省、市采取公開問卷、座談會、實地調研等多種形式進行了森林公安文化建設情況進行了系統性調研,并以云南、福建、內蒙古大興安嶺等三個典型林區為例利用圖表形式進行了深入全面的分析。本文研究結果和對策建議將對推進科學的森林公安文化建設具有積極影響。
作者:盧維英 單位:南京森林警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