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農藥經營知識培訓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本意見所稱農藥是指用于預防、消滅或者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草和其它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調節植物、昆蟲生長的化學合成或者來源于生物、其它天然物質的一種物質或者幾種物質的混合物及其制劑。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進行農藥生產、經營、使用農藥和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實施意見。
二、農藥生產
1、我市各農藥生產企業,其生產、經營的農藥產品必須“三證”齊全,即農藥生產許可證、農藥登記證、產品執行標準。
2、農藥產品包裝必須貼有標簽或者同時附具說明書。標簽或者附具說明書上應當注明農藥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和農藥登記證號或臨時登記證號,農藥生產許可證號或者農藥生產批準文件號,以及農藥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產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術、使用方法、生產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項等。
3、農藥產品出廠前,應當經過質量檢驗并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不得出廠。
4、禁止生產國家明令禁用的農藥品種,大力提倡生產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
三、農藥經營
(一)經營條件
農藥經營單位必須具備《農藥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經市植保站下屬北鎮市盛農植保醫院有限公司審查、備案、培訓,取得農藥知識培訓合格證后領取農藥經營委托書,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經營農藥。
具體要求如下:
1、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2、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和安全防護措施。
3、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規章制度。
(二)經營規定
1、農藥經營單位購進農藥,應當核對農藥登記證、產品標簽以及農藥產品質量合格證,并保存進貨憑證。
2、農藥經營單位銷售劇、高毒農藥應做好銷售流向記錄。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199號、第322號規定,農藥經營單位禁止經營六六六,滴滴涕,毒殺芬,二溴氯丙烷,殺蟲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劑,狄氏劑,汞制劑,砷、鉛類,敵枯雙,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強,氟乙酸鈉,毒鼠硅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禁止經營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及含有上述農藥的復配劑。
4、農藥經營單位不得經營下列農藥:
(1)無農藥登記證或農藥臨時登記證、無農藥生產許可證或農藥生產批準文件、無產品質量標準的國產農藥。
(2)無農藥登記證或者農藥臨時登記證的進口農藥。
(3)無產品質量合格證和檢驗不合格的農藥。
(4)過期而無使用效能的農藥。
(5)產品包裝未附標簽或標簽殘缺不清的,或擅自修改標簽內容的農藥。
(6)撤銷登記的農藥。
(7)假冒、偽造、轉讓農藥登記證號或農藥臨時登記證號的農藥。
5、農藥經營單位銷售農藥應當出具發票,并向農藥使用者正確說明農藥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和注意事項。
6、鼓勵經營者經銷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從源頭上控制農業投入品。
四、農藥使用
1、農藥使用者應當按照產品標簽或者說明書安全、合理施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199號、第322號規定,在我市內禁止使用六六六,滴滴涕,毒殺芬,二溴氯丙烷,殺蟲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劑,狄氏劑,汞制劑,砷、鉛類,敵枯雙,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強,氟乙酸鈉,毒鼠硅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禁止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及含有上述農藥的復配劑。
3、在蔬菜、果樹、中草藥材上不得使用:甲拌磷、甲基異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環磷、治螟磷、內吸磷、克百威、涕滅威、滅線磷、硫環磷、蠅毒磷、地蟲硫磷、氯唑磷、苯線磷14種高毒農藥。任何農藥產品都不得超出農藥登記批準的使用范圍使用。
4、生產的綠色農產品禁止使用矮壯素、乙稀利等激素類農藥。對于葡萄鄰近地塊使用2.4-D丁酯、乙草胺等除草劑進行土壤封閉除草作業時,必須保證與葡萄園500米以上的間隔距離,以免造成藥液的揮發、飄移所造成的藥害。封閉除草作業最好選擇無風天氣,并注意風向,防止藥液隨風飄移??蛇x用耕杰除草劑作為2.4-D丁酯的替代產品,進行封閉除草或莖葉處理。農產品采收上市前要保證足夠的農藥安全間隔期,根據施用藥劑不同,一般在15天以上,并實施農藥殘留檢測,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五、農藥監督管理
1、市農村經濟發展局協同工商、環保、衛生、質監等部門負責農藥管理和農藥監查工作。根據北鎮實際,對經營者和使用者進行農藥法律、法規和農藥知識培訓,開展技術指導咨詢等業務。
2、北鎮市植保站下屬的北鎮市盛農植保醫院有限公司負責全市農藥經營單位審查、備案、農藥知識培訓工作,每年培訓二次以上。農藥經營實行委托書制度,要求農藥經營人員必須掌握農藥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培訓考試合格后,領取農藥培訓證、農藥經營委托書方可經營,對未取得證件的農藥經營者,一律視為不具備農藥經營條件。農藥委托書每年年審一次,并相應收取培訓費、證書工本費。
對農藥使用者的指導不到位;還有部分經營人員在銷售過程中隨意售藥、盲目配藥,將農藥作為肥料、種子等的附帶品同攤銷售,“買藥不懂藥,違法不知法”的現象普遍存在。農藥是一種有毒性的特殊商品,盡管在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時,相關部門就對農藥經營戶及經營場所進行了嚴格審查,并要求經營戶簽訂藥品經營質量安全承諾書,保留門店全貌照片。但在農藥銷售過程中,由于經營者安全意識薄弱,諸如農藥經營門店通風設施不配套、農藥經營區與生活區重疊,農藥經營人員在接觸農藥時不作任何防護措施,甚至部分經營戶將農藥與其他商品共貯共銷等藥品安全隱患較多。而且,在利益的驅使下,有些經營戶還將一些三證不全、生產廠家標注不清、批號標注不明、甚至過期的假冒偽劣農藥投入市場,坑農害農現象時有發生。
農戶科學用藥意識淡薄靈臺縣特殊、無污染的地理環境,為“三品”農業的發展提供了得天獨厚的優越條件,但許多作物常見病蟲害如小麥條銹病、白粉病、腥黑穗病、麥蚜、紅蜘蛛,玉米大小斑病、瘤黑粉病、二代粘蟲,馬鈴薯晚疫病,果樹腐爛病,蔬菜霜霉病等在農業生產中常大面積發生,這就不可避免地要使用農藥來防治。部分農戶科學用藥意識淡薄,購買農藥時,只注重防效和價格,不關心農藥殘留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用藥配藥時隨意加大劑量、縮短安全間隔期、甚至隨意使用高毒農藥及其復配劑,誤用、濫用農藥現象嚴重。部分農戶還將用過的藥瓶、藥包隨處丟棄,將剩余的藥液、藥粉隨意亂倒,這不僅污染環境,也對“三品”農業的發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造成一定的影響。
健全監管機構建議盡快成立靈臺縣農藥管理工作站,組建一支政治素質好、農業知識豐富、責任心強、綜合素質高的農藥管理隊伍,制定符合本縣實際的農藥經營、使用、管理政策,加強部門配合,加大執法力度,與工商、技術監督、公安等相關部門協同作戰,建立市場監督的長效機制。通過農藥管理部門建立的服務平臺,為農民做好信息咨詢、技術、政策及法律咨詢服務及農藥質量投訴等工作。并將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加強農藥殘留檢測、農藥污染處置等方面的經費投入,確保農業生產安全和農藥經營市場規范有序。加強藥品安全宣傳培訓通過培訓等形式加強農藥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和業務素質,并充分運用報紙、電視、廣播、開設培訓班、印發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向廣大農藥經營者和使用者廣泛宣傳《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新農藥方面的知識,將農藥執法置于群眾和新聞輿論的監督之下,以加強社會監督,提高農藥執法程序的透明度和全民藥品安全意識。
要對農藥經營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法規和農藥知識的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堅決取締無證經營者。要求農藥經營者在嚴格落實《農藥質量承諾制度》、《農藥經營人員守則》、《農藥倉儲管理制度》等農藥經營制度的同時,要建立完善的農藥經營檔案制度,認真填寫進、銷貨臺賬,做到進一筆、記一筆,銷一筆,記一筆,票據真實完整,以便于監督管理。強化市場監管強化農藥市場監管力度是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及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三品”農業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農藥管理執法部門要不定期檢查農藥銷售檔案,掌握每一批農藥的來源、質量指標、銷售去向等;對農藥經營中確實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在對違法經營主體進行處罰的同時,要責令限期整改,到期未改正的,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倍處罰或注銷其經營許可證。對質量檢測不合格的農藥除了對經營單位進行處罰外,還應將生產企業進行媒體曝光,從源頭上加以治理。
[中圖分類號] F326.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4)03-0028-01
臨汾市位于山西省南部,全市轄17個縣、市(區),總耕地面積778.6萬畝,主要農作物有小麥、玉米等。2013年,全市農作物病蟲草鼠害發生3720.6萬畝,農藥使用量為2400噸,挽回糧食、經濟作物產量約9.5億公斤,挽回損失29.5億元。隨著種植業結構的調整和栽培方式的變化,我市病蟲草鼠害呈逐年加重趨勢,同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指導農民合理用藥,提高農產品質量,已成為當前植保部門一項重要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 農藥經營主體與實際嚴重不符
按照《農藥管理條例》規定,可以經營農藥的單位:“供銷合作社的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單位;植物保護站;土壤肥料站;農業、林業技術推廣機構;森林病蟲害防治機構;農藥生產企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經營單位。”隨著改革的深入,臨汾市縣級以上農林部門的植保站、土肥站、技術站,已全部退出農藥經營領域。原鄉鎮農技推廣站的農業技術員和村級的農業技術員加入到了農藥經營者的行列。目前,我市農藥經營主體90%為個體,與條例所規定的經營主體嚴重不符。
2. 農藥監管效能低下
根據法律規定,農業、質檢、工商、公安等部門都有權監管農藥經營。由于缺乏監管聯動機制,經常出現推脫責任或攬權爭功等現象。
3. 經營人員缺乏農藥知識,誤導農民用藥。
目前,臨汾市有農藥經營門店800余家,但大多經營人員不了解所經營農藥的使用范圍,安全使用技術和注意事項,經常出現誤導農民用藥的現象。
4. 高毒農藥監管難度加大
在我市銷售的農藥中,有機磷農藥占殺蟲劑的70%,高毒農藥又占有機磷農藥的30%。通過市場監管公開銷售高毒農藥的現象已禁絕,但由于氣候持續干旱,病蟲害發生頻繁,農民在蔬菜、果樹上高毒農藥的現象較為突出。
5. 農藥經營購銷臺帳、進貨檢驗制度不能完全落實
按照《農藥管理條例》規定,經營者應建立完善的農藥經營購銷臺帳。而一些經營者就因為沒有購銷臺帳,在發生藥害時,銷售去向難已查明,給農民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進貨檢驗制度也是條例確定的農藥經營者應遵守的一項制度,但在實際進貨中,經營者最關注的是農藥的防治效果和本身的證照是否齊全。而對于農藥質量本身的檢驗,往往不重視。
6. 農藥違法經營行為屢禁不止
6.1 農藥標簽問題仍然突出表現為農藥名稱、“三證”和毒性標識等內容印刷不規范,擅自修改毒性標識、隨意擴大防治對象和防治范圍。
6.2 冒用套用知名企業或知名產品登記證現象嚴重。
6.3 一些企業為追求暴利,編造出五花八門的商品名,使得農藥“一藥多名”,誤導農民消費。
7.農資市場發育不健全。
7.1經營主體“弱”。由于農資經營戶多為個體經營,資金、技術、規模都不足,管理能力和整體實力較弱。
7.2經營布局“散”,由于農村地域廣博,農資經營網點星羅棋布,既形不成規模,布局也不盡合理。7.3經營行為“亂”,主要是進貨渠道亂、價格亂、品種亂、管理亂,無序競爭的現象普遍存在。
二、 產生問題的原因
1. 部分農藥企業惟利是圖,生產經銷假冒偽劣農藥
部分農藥企業為追求利益最大化,降低有效成分含量、私自添加高度違禁成分,甚至生產假冒偽劣農藥,造成市場假冒偽劣農藥屢禁不止。
2. 農藥監管工作上下機構不對應,關系不順暢。
國家農業部成立了藥械司,山西省農業廳也成立了藥械所。而我市的農藥監管工作仍與市植保植檢站合署辦公,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沒有明確人員編制。成為市植保植檢站的內設機構,只有一名同志代辦,常常給工作造成影響,
三、主要對策
1. 抓培訓、促素質,提高服務水平
1.1加強培訓。每年邀請正規的生產廠家為農藥生產、經營人員舉辦培訓班,學習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基本知識和有關法律法規,使農藥經營者懂法、守法經營,并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1.2加強對農藥使用者的培訓。結合下鄉宣傳、培訓等多種形式,對農藥使用者宣傳識別假劣農藥、安全用藥等知識。并聯合農技推廣部門,引導農民科學合理用藥,推薦高效、低毒的農藥,形成自覺科學合理使用農藥的氛圍。
2. 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認真審查登記材料,核查經營主體資格。
3. 常檢查,勤抽查。
加強對鎮、村兩級農資經營戶的抽檢力度,重點檢測有效成分含量以及是否違規添加高毒農藥成分,在社會上形成農藥監管的高壓態勢。
4. 做試驗,選農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在嚴禁高毒農藥的同時,還要做好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的篩選試驗和推薦使用工作。向農民推薦使用高效、安全、低毒、低殘留的農藥, 確保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
5. 建立農藥市場監管聯動機制
中圖分類號: F322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7.07.002
農產品質量安全是關系到人們身體健康的重要因素。近年來,因為農產品質量安全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頻頻發生,人們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關注度也越來越高,進而引起人們對農藥監管力度的重視[1]。農藥的過度及違規使用,是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國農民普遍存在農業生產技術知識偏低、食品質量安全素養不高的問題。受利益驅使,導致濫用農藥現象嚴重,大大降低了農產品的質量安全,這一問題也引起相關農業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
1農藥使用存在的問題
1.1濫用農藥現象普遍
據調查顯示,農民濫用農藥現象普遍,主要體現在:農民不按照農藥使用方法用藥。有20%的人根本不會考慮農藥使用的安全隔離期,為了保證農產品的視覺效果,部分農民甚至在采收農產品的前一天,對其施灑藥殺蟲[2]。而70%的農民使用農藥后,對包裝或藥瓶隨意丟棄,致使環境被廢棄農藥污染,給人畜造成了極大的污染和生存隱患。
1.2農藥市場紊亂,增加了監管難度
近年來,受國家相關惠民政策影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大大提高,同時也促進了農業生產相關行業及產業的快速發展。農藥作為當前農業殺蟲除草治病的重要手段,其市場利潤空間巨大。而目前農藥市場主要是以個體分散經營為主,導致很多的經營者在利益的驅使下,采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通過非法的進貨渠道,采購假冒偽劣農藥進行銷售。主要表現在農藥銷售者經營未取得農藥登記證,或者農藥臨時登記證已過期的農藥;經營已撤銷登記的農藥;經營的肥料中含有農藥成分及植物生長調節劑,但沒有取得農藥登記證或者農藥臨時登記證;分裝農藥未辦理分裝農藥登記證。農民購買這些農藥,施藥效果不顯著,只能再次購買高毒農藥進行補施,不僅降低了農產品的|量,也增加了監管部門的查處難度。
1.3違規使用高毒農藥現象時有發生
當前農民違規使用高毒農藥的原因一般有兩種:一是農民買到假冒偽劣的農藥后,認為農藥的藥性不足導致殺蟲除草失敗,于是便多次使用高毒農藥;二是由于農民的農業科技文化素質不高,對農藥安全使用意識淡薄,缺乏必要的預防意識,常常是“見病才防,見蟲就殺”,忽視了農藥毒性的殘留問題,進而降低了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2加強農藥使用監管力度,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具體措施
2.1健全和完善農藥監管機制
健全監管服務體系,強化責任落實。建立完善縣、鄉(鎮)、村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體系,全面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職能,強化農藥在田間使用監管。
加強農產品產地的農藥經營和使用管理。在農產品產地,所有農藥經營網點應公開張貼質量安全承諾書,建立健全農藥進、銷臺賬,建立質量安全承諾、不合格產品召回制度和農資購買索證索票制度;實行農藥經營登記備案制度,建立農藥等主要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追溯和誠信檔案系統,實行“黑名單”制度和退出機制;推廣農資連鎖經營和配供配送,建立放心農資核心示范門店;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或專柜銷售,杜絕高毒禁用農藥的銷售和使用。
2.2加強對農民及農業技術人員的培訓
為提高農藥使用的監管及控制力度,促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提高,必須加強對農民及相關農業技術人員進行農藥安全使用技術的培訓。一是加大對高毒農藥危害的宣傳,同時對替代高毒農藥的使用技術進行大力宣傳,從主觀意識上引導農民對低毒、高效、安全的農藥替代產品進行使用及推廣;二是加強對農藥精準施用技術方面的培訓,真正實現農藥的效果;三是加強環保理念的宣傳,通過技術培訓,引導農民對農藥廢棄包裝進行收集,并統一焚毀,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2.3加大對農藥市場的監查力度,提升農藥監管水平
對農藥市場的監管,是從源頭保證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質量安全,因此必須加大對農藥市場的監查力度,嚴厲懲處制假售假行為。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聯合采取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加大農業執法力度,加大對農藥經營和使用的監管力度,依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嚴厲查處假冒偽劣農藥的生產、銷售和使用行為;加大對農藥的抽檢力度,對標識標簽不規范、添加禁限用物質成分、假冒偽劣投入品、生產不合格農產品和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三品一標”標志等行為,實施檢打聯動。不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經營者是否違規經營高毒、劇毒或高殘留的農藥進行全面核查;對市場上存在的銷售、經營假冒偽劣農藥等嚴重坑農害農的惡劣行為進行檢查;對農藥市場內是否建有完整的農藥經營檔案等進行核查[3]。真正做到從源頭處杜絕劇毒、高毒以及高殘留農藥產品進入市場銷售及使用。
2.4加強對農藥安全使用及病蟲害預防知識的宣傳
加強對農藥安全使用以及對病蟲害預防知識的宣傳,提高人們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視程度。例如,印刷《禁用和限用農藥名單》及具體地區相關的《農藥管理條例》,下發到農民手中。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必要的農藥安全使用知識宣傳,明確指出高毒、劇毒農藥不得用于瓜果、蔬菜和中藥材的病蟲害防治。通過印發《常見病蟲害預防手冊》,讓農民學習掌握科學應對具體病蟲害的方法,減少施藥頻率,真正實現高效的開展農產品病蟲害的治理。
3結語
當前加強農藥使用監管力度,促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是保證人們身體健康,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國家要加強對相關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認證體系及檢測體系的建設,并加強對農藥市場的監管力度,從源頭上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為我國農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參考文獻
[1]楊梅燕.加強農藥市場監管 維護農產品質量安全――以文山市農藥使用存在問題及對策為例[J].吉林農業,2017,(03):86.
二、認真開展宣傳培訓:一是先后舉辦了由全縣所有種子、農藥經營戶參加的《縣農資經營法律法規培訓班》和由全縣所有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代表參加的《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培訓班》,培訓班上就相關農業法律法規及非法生產經營和投入違禁農業投入品等相關知識進行了培訓。二是通過送科技下鄉,在鄉鎮開展農業科技知識培訓班的機會散發各種宣傳材料2萬多份。
中圖分類號F203.9;F252.2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007-5739(2011)03-0398-02
近年來,泗陽縣種子、農藥、肥料等農資市場管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場秩序有了明顯好轉,但總體看來,還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現就其存在的問題及監管對策作一探討。
1泗陽縣農資市場存在的問題
1.1從業人員年齡較大,素質較低
據初步統計,從全縣所有經營者和直接從事農資經營、服務百姓的從業人員層次來看,年齡在40歲以下的只占總數的20%,40~50歲的占40%,其中50歲以上的占40%;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占60%,其中部分還是小學文化,高中以上文化只占總數的40%。不少經營人員不具備指導現代農業的能力和水平,經營中時常出現指導失誤。大多數經營單位沒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技術人員,沒有經過專業的培訓,所掌握的知識僅為來自實踐的粗淺認識,對法律法規、農業的基本知識、實用技術、新技術、新產品了解甚淺。還有為數不少的從業人員職業素養較差,受利益的驅使,存在故意加大用藥種類和數量的現象。無形之中增加了農民的用藥成本,破環了生態環境。
1.2農資市場不規范
一是無證經營。特別是村一級,有的是雜貨店代銷種子,有的是小商店代賣農藥,還有的是副食品店也代銷農藥,并且類似經營行為不規范的店有很多。其經營方式嚴重危及人們的身體健康,擾亂了市場經營秩序。部分市場人員缺乏相關知識,唯利是圖,對所銷售的產品以假亂真,沖擊“放心農資”市場,給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在某種程度上形成制假售假的終端。二是掛靠經營。目前,只有肥料、種子實行放開經營,農藥還沒有放開,鄉村經營者要想有證照經營農藥,就必須掛靠上級經銷單位。一般情況下,具備法人資質的單位,為了經營的合法化,在鄉村大肆增設網點、設立許多分支機構,造成低素質、無條件的經營者披著合法化的外衣經營農資現象,擾亂了市經秩序。三是無序競爭。農資供應渠道比較混亂,有直接從廠家進貨的,有從二級批發商進貨的,也有無照經營者直接送貨上門的。同一名稱的農藥肥料,有多個企業的產品同時進入一個市場,產品質量良莠不齊。從網點布局來看,農資連鎖店、供銷社及農技站下設服務網點較少,給無證經營留下了不合法的經營空間,而事實上,有大部分供銷或農技站的農資經營人員直接加入個人無證經營行列,更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同時,農資雜亂品種多。尤其在農藥經營方面,一個病害或蟲害的防治,有多個農藥品種在同一個市場(地方)同時進行多種方式的宣傳,有不同商品名的同一種農藥在同一市場上出現,農民在選購農藥時無所適從[1-2]。此外,虛假宣傳多。一些農資經營者為了促銷自己的商品,夸大經營商品的使用效果和范圍,有的甚至不擇手段,擅自篡改農技推廣部門的病蟲情報,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給民眾選擇農藥增加了難度。
1.3技術指導體系不健全
由于種種原因,10多年來,各鄉鎮農技站沒有新進人員,隊伍面臨青黃不接的窘境。一方面,鎮農技人員知識嚴重老化,不適應新形勢下農業服務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體制機制等深層次原因,鄉鎮農技站人員待遇普遍不高,公益服務和經營服務職能沒有明確,關系沒有理順,導致一些基層農技人員因自謀生路弱化了公共服務職能。部分鄉鎮的農技站角色錯位,等同某些個體戶,重經營、輕服務,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導致主管部門的技術意見得不到有效地貫徹與落實。加之鎮村廣播通響率不高,農業生產技術尤其是病蟲害防治技術難以及時傳達與推廣,技術實施到位率不高。
1.4執法機制有待完善
一是面對全縣面廣量大、不同類型的種子、農藥、肥料等經營單位和個體戶,現有的執法力量常常捉襟見肘、力不從心,執法人員不足、執法力度不夠、執法硬件跟不上,亟需改善。二是種子、農藥、肥料專項抽樣檢測儀器設備等設施嚴重缺乏,送檢費用高,直接影響對損害農民利益的假劣農藥肥料事件的查處[3]。三是相關執法部門整體聯動的機制尚未完全建立,有多頭執法、職能交叉的現象,綜合執法合力不強。
2泗陽縣農資市場監管對策
泗陽縣的種子、農藥、肥料等農資市場監管工作任重而道遠。結合當地的實際發展情況,筆者認為農資市場監管必須堅持“著力治本、標本兼治、打防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扎實推進該縣種子、農藥、肥料等農資市場的整治監管工作。
2.1強化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完善組織領導保障機制
農資市場監管工作是一項關系到農民群眾切身利益、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大事,必須迅速建立起縣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各職能部門緊密配合、齊抓共管的管理體制,完善協商、通報、移送、聯合執法的機制。強化農資執法的機制建設。整合執法力量查處重大案件,統一指揮,統一行動,協同作戰,形成合力[4]。制訂出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的應急預案、保障機制,提高農業生產重大災情的應急處置水平。組織實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的預警防控技術,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嚴防違規農資擾亂市場,規范市場程序。
2.2提高素質,增強守法經營意識,完善培訓機制
目前農資市場上存在的突出問題是農資經營者的素質參差不齊。通過加強對農資從業人員的培訓,增強其守法經營意識,提高其掌握農技知識的本領,提升其為農服務的能力。由農委拿出具體實施方案,牽頭各項工作,財政、工商、安監部門協調配合。縣農業執法大隊組織和實施培訓、考核,工商、安監部門派員參加。人員安排、計劃及培訓地點由農委確定,財政部門保障工作經費。每年縣農業執法大隊對全體農資經營單位或個人進行2~3期培訓,主要培訓涉農法律法規、農業實用技術、安全生產知識和相關管理要求等,經培訓合格發放結業證書,工商部門在營業執照年檢時,予以審核把關,對未取得相應資質的從業單位或個體戶不予年檢。此外,相關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農資市場的日常監管,敦促不具備經營資質的人員參加學習,對不具備經營條件和資質的單位要堅決予以取締,對違規經營戶要嚴管重罰[5]。
2.3嚴把準入關口,構建經營許可調控機制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對農藥肥料經營主體的資質審查。嚴把市場準入關口,嚴格執行有關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降低標準和越權審批;按照《行政許可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市場準入條件,對現有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梳理,根據確保安全經營、方便農戶、合理布局的原則,聯合重新確認經營資格。今后在發證辦照探索“會簽制”中,相關部門共同把關,堅決打擊取締無證、無照經營戶。切實加強發證后的監督檢查,對已喪失相關資質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農藥肥料經營主體,堅決依法予以清理和取締。通過準入和退出機制的有效實施,確保農資經營者整體素質提升。
2.4規范市場秩序,構建經營行為約束機制
加強誠信經營體系建設,組織農資經營企業開展誠信評比活動,在行業內部推行守法和質量公開承諾制,建立誠信檔案,構建農資經營信用管理平臺。對誠信企業實行免檢等信用激勵機制,將失信企業列為重點監控對象,并建立執法“黑名單”制度,加強日常檢查,必要時采取公開違法記錄、曝光違法行為等方式予以懲戒,通過民眾的的監督,進而約束企業的經營行為。鼓勵農資經營企業,打破行業界限,組建同業商會,探索新的農資營銷合作機制,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維護農資市場秩序。根據農技推廣部門的指導性意見確定農資品種,廣告須經縣級農業主管部門審查,切實改變市場無序競爭的現狀。利用電臺、電視臺、網絡等媒體,定期農業生產資料監管信息,實現農資經營的政務公開,增強農資監管的透明度。
2.5堅持疏堵結合,搭建便民高效服務機制
充分利用和發揮農技服務網絡全、覆蓋廣的優勢,牢固樹立“管理就是服務”的觀念,廣泛開展技術服務宣傳,在農資購買使用高峰期組織開展較大規模的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各類媒體,組織力量深入基層開展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普及農資法律法規,傳授識假、辨假知識,提高農民依法維權的能力。加強對農民購買和使用農資的服務和指導,推介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開展技物結合,做好培訓、示范和推廣工作,引導農民科學使用農藥肥料。同時,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依法管理,嚴格執法,切實加強農資生產、流通、使用3個環節的監管,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縣有關農資打假護農的精神,全面拉網式整頓農資產市場,治理農業投入品市場、保護農業生態環境、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6]。
2.6壯大市場主體,引進優勝劣汰競爭機制
以創辦為農服務社和“萬戶千鄉”市場工程連鎖店為抓手,大力興辦農資連鎖,通過連鎖品牌效應、產品質量和價格優勢,運用市場經濟規律,將一些經營條件和信譽較差的經營個體淘汰出局,讓農民找到方便消費、安全消費、放心消費、經濟消費的主渠道。加強對農資連鎖店經營人員的培訓,提高其為農服務水平,科學指導農民施肥、用藥,做到誠信服務、守法經營。
2.7強化績效管理,建立考核督查獎懲機制
從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入手,用制度規范執法主體和經營主體的行為。落實案件的上報、督辦制度,建立績效考核評價制度。研究制定農藥肥料規范管理工作的評價考核指標,針對組織領導、投訴舉報、市場檢查、質量抽檢等方面開展督查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農藥、肥料的考核與長效管理機制。從領導責任、技術責任、宣傳責任、市場管理體制責任等方面,明確相關部門及當事人的主要工作職責。對失職、瀆職、、損害農民利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領導干部和執法人員,嚴格追究責任,對觸犯刑法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7]。
2.8多渠道加大投入,建立農資監管政策傾斜機制
為了確保種子、農藥、肥料等農資市場管理工作有序推進,必須強化農資執法監管的后勤保障工作。在農業行政執法人員配置、執法設備配備和執法經費投入上向農資執法部門傾斜,通過向上爭取一點、政府財政傾斜一點、部門自籌一點等“幾個一點”的辦法,積極籌措資金。今后,農業行政綜合執法人員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保證執法經費所需。通過設立大案要案專項經費,爭取將種子農藥肥料等農資的專項抽檢費用列入財政預算。
3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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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曹明艷,李榮.阿克蘇地區農資市場監管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新疆農業科技,2010(1):59.
[3] 王衛.淺談如何加強農資市場監管[J].決策探索,2009(22):86.
[4] 劉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農資市場監管[J].河南農業,2007(3):17.
一、工作目標
全省17市全面推行“兩項制度”,到2012年底,所有農業縣(市、區)實現全覆蓋、無遺漏。通過“兩項制度”的推行,全省范圍內基本杜絕非法農藥產品的流入,高毒農藥經營實現有限制、能控制、可追溯,農藥監管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度明顯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隱患大幅降低,農產品質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內容
(一)對轄區內銷售的農藥產品實行經營登記備案管理。實行農藥經營登記備案管理的實質,就是對進入本轄區銷售的農藥產品進行把關。凡具備“兩證一號”(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準證書、農藥標準號)、標簽符合規定要求的國家允許生產銷售的農藥產品,經農業部門登記備案后,方可銷售;沒有通過備案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通過登記把關,可以有效杜絕非法農藥進入流通環節,進一步凈化農藥市場。農藥登記備案管理要堅持市、縣聯動、以縣(市、區)為主。在一個縣(市、區)銷售的農藥產品,要到該縣(市、區)農業部門備案,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縣(市、區)銷售的農藥產品,要到市農業部門備案。市和縣(市、區)兩級農業部門要及時溝通信息,避免重復登記備案。
(二)對高毒農藥實行定點經營管理。按照國家規定,高毒農藥等限制使用農藥(以下簡稱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實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就是要避開被限制區域,在其他糧棉油等產區進行定向經營,以達到高毒農藥的經營區域可掌控、產品去向可追溯,最大限度地杜絕高毒農藥流入瓜菜果茶和中草藥生產環節。實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要以市為單位進行。各市要根據當地種植結構和作物特點,對高毒農藥經營點進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要嚴格按照志愿報名、縣級初選、市級復審、社會公示等程序,會同工商等有關部門確定公布高毒農藥經營單位。確定的定點經營單位要先行對經營的產品進行登記備案,要簽訂責任書、產品質量承諾書,建立健全購銷臺賬制度。購買高毒農藥要實行實名制,購買者的姓名、住址、電話、購置品種和數量等信息,要登記造冊,以備追溯。未取得定點經營資質的任何單位,都不允許經營高毒農藥。蔬菜、瓜果、茶葉等主產區,可以整市或整縣(市、區)范圍禁止經營、使用高毒農藥。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月15日至2月28日。推行“兩項制度”是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進一步強化農藥監管的重要舉措。實踐證明,也是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辦法。今年的省委1號文件、全省農業工作會議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各市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將“兩項制度”的推行真正擺上今年農業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搞好宣傳發動,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制定方案階段。3月1日至3月20日。以縣(市、區)為單位,對轄區內的農藥經營單位及經營的農藥產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掌握轄區內農藥市場的第一手資料。在此基礎上,各市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方案要任務具體,步驟明晰,進度明確,措施有力,確保方案的科學、可行和可操作。
(三)全面實施階段。3月20日至9月30日。各市要按照方案要求,在轄區內全面推行“兩項制度”。各市要倒排工期,分步實施,務實求實,扎實推進,確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務。對經營登記備案的農藥產品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并接受監督。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升工程、農業標準示范園建設等項目的縣(市、區),要率先實施“兩項制度”。
(四)量化考核階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市對所轄縣(市、區)“兩項制度”的推行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在此基礎上,11月1日至11月20日,省廳組織考核組進行專項考核,考核結果直接作為年終農產品質量安全量化考核該考核項的結果,同時也作為安排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項目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皟身椫贫取钡耐菩惺且豁棸殃P要嚴格、操作要規范、需要有關部門協作配合的工作,在年內實現所有農業縣(市、區)全覆蓋,時間緊、任務重、強度大。各市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與工商等相關部門搞好協作與配合。要層層成立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為確保按時完成任務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上半年工作開展情況:
一、行政審批開展正常有序。完善《農藥經營許可證》等各類服務指南許可服務小冊子8000份,對符合條件、資料齊全的予以辦結,上半年共辦結許可證162件。窗口工作人員的高效的辦事能力,服務質量等到群眾的認可,群眾滿意率100%。
二、加強普法宣傳和執法隊伍培訓學習。
(一)按照省農業廳《關于開展2009年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周活動通知,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宣傳。
(二)結合“世界水日”暨“中國水周”活動,開展對《水法》、《水土保持法》等為主要內容的宣傳。
(三)通過日常執法檢查的宣傳。
(四)邀請農業廳政策法規處專家到儋州進行培訓和指導。上半年共出動宣傳車10多臺次,印發農藥、種子、肥料識假辯假宣傳單15000份,宣傳手冊900本,水法宣傳單5000多份,制作固定宣傳標語、宣傳牌40多塊,涵蓋17個鄉鎮,10個國營農場。
通過各類專業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和培訓,廣大群眾對法律知識的認識得到一定的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也得到了加強和提高。
三、加大執法監督力度
(一)以農資專項整治行動為重點,加大對違規農資市場打擊力度。上半年農業執法人員出動355人次,完成對全市286家種子、農藥肥料經營店100%的執法檢查,完成對全市農資市場和無公害瓜果菜基地85%的檢查、監測,抽檢農藥標簽1653個,種子標簽13個,肥料標簽21個;查獲不合格農資產品共27509公斤(其中種子6682公斤、肥料20594公斤、農藥233公斤),對涉嫌違法經營不合格農資產品的經營店進行立案查處19宗(其中種子立案6宗,農藥立案12宗,肥料立案1宗),共計罰款45320元,為農民挽回直接經濟損失33.65萬元。分別打掉了168個、18個、7個不合格的農藥、種子、肥料產品。農產品合格率得到進一步的提高,大大規范了農資市場。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合格率為基本目標,以禁限用高毒農藥、假冒偽劣農藥為監管重點,狠抓源頭、標本兼治、打防結合、綜合治理、重點突破,強化屬地管理責任,抓好日常監管、專項抽查和案件查處三個環節,鼓勵支持探索健全農藥產品市場準入、市場運行和市場退出的長效監管機制,切實保護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農民用藥安全。
(二)工作目標。通過開展“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建立全市農藥市場統一監管平臺,構建“統一監管、專業監測、強化執法、上下聯動、配套服務”的農藥市場監管體系;杜絕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有機磷農藥的行為;制售假冒偽劣農藥重大案件查處率達到100%;農藥生產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和農民群眾的維權意識進一步增強;農藥市場監管的執法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農藥市場進一步規范,產品質量和標簽合格率均比去年提高5個百分點。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監督抽查,突出監管重點。各地要以查處禁限用高毒農藥、違禁添加高毒農藥成份、農藥產品有效成份不足、借證或轉讓證號給他人使用和標簽違規為重點,在春、秋兩季和小麥、水果、蔬菜病蟲草害防治用藥高峰期前,全面開展農藥質量和標簽抽檢工作。市級農藥質量抽樣數全年不少于70個,縣級農藥標簽抽檢要做到90%的經營戶、95%的產品兩覆蓋。嚴格按照《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規定查處標簽違規行為,在新舊版標簽過渡期間,農藥標簽監督檢查以產品登記證號、有效成分名稱、含量、登記作物、防治對象和毒性標識為重點。
(二)規范執法行為,聯動查處案件。各地要進一步利用現有體系和信息平臺,增強各級、各部門之間的聯系與合作,實現農藥市場監管信息一地、區域部門聯動。要把重點打擊和經常性查處結合起來,集中查處和曝光一批重大假劣農藥案件,公布查處結果,發揮案件查處的警示和震懾作用。對一些涉及面廣、問題突出的案件,要突破行政區劃的界限,實行部門聯合和市縣二級聯動,統一部署、通力協作、集中打擊。對已構成刑事犯罪的,要堅決移交司法機關,禁止以罰代刑。
(三)建立農藥經營戶檔案,實行農藥經營可追溯管理。為建立農藥經營戶檔案,今年各縣(區)要全面開展農藥生產、經營單位普查,準確了解和掌握本轄區內農藥生產、經營企業的狀況,建立詳細的檔案記錄。對已取得定點資格的生產企業,但因生產條件發生變化,已不具備資質的,要按程序上報,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注銷或撤銷定點生產許可及其他有關行政許可;對證照不全的生產、經營企業,要堅決依法予以取締。要認真梳理確定一批重點案件,聯合公安、工商、質檢、供銷、工業管理等部門,組織力量集中查處,抓源頭、端窩點、打慣犯。同時支持誠信企業發展。
(四)加強對列入黑名單的違法生產、經營者的監管。各地要更加重視對列入黑名單的違法生產、經營者的監管工作,全年要不間斷地開展市場檢查,尤其在生產關鍵季節加強對使用的重點產品和黑名單中的監管對象的檢查。市、縣均要加強對縣級農藥市場管理的督查,全年市級不少于2次??h級要把當年發現的制售假劣農藥和經營違規標簽的行為人列入黑名單作為重點監管對象。
(五)強化農藥管理法規和科學用藥培訓指導。全市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用藥和農藥法規的宣傳指導,市農委將在3月份前印發《農藥法規和安全用藥資料匯編》1萬本,發放到全省執法人員和部分農藥經營戶。市、縣農業部門要適時舉辦各種農藥監管執法和科學使用農藥知識培訓班。今年各縣區要組織執法人員和技術專家,選送一批優質高效防治對路農藥和農藥執法、安全用藥等宣傳資料,深入基層開展活動,增強農民自我保護意識和提高合理用藥水平。各縣區均要舉辦類似活動2-3期,形成上下互動,全面推進這一工作更好開展。
(六)積極受理舉報。鼓勵社會積極舉報農藥生產銷售中的違法行為,對實名舉報案件,立即立案調查處理,結果反饋舉報人對舉報的重大案件,調查屬實,將給予一定獎勵。
三、重點活動安排
(一)參加全省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啟動儀式,部署全市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3月下旬,根據全省活動安排參加全省活動啟動儀式,貫徹全省會議精神,舉行我市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啟動儀式,部署全省活動。
(二)農藥生產經營主體調查摸底。3月下旬始,各縣(區)農業行政部門組織開展農藥生產經營單位基本情況調查,建立管理檔案。
(三)放心農藥下鄉進村宣傳。3月下旬,組織宣傳農藥科學選購和合理使用知識,發放宣傳材料。
(四)春季農藥市場檢查。3-4月,組織開展小麥田用藥的市場抽檢農藥產品質量樣品,并公布檢測結果。
(五)重點區域開展督導。5-6月,各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合格率低、假冒偽劣產品多、社會投訴或舉報多的地區進行督查整改,我委將選擇重點地區進行督導檢查。
(六)參與部農藥標簽網上論壇活動。7月,參與農業部農藥標簽網上論壇活動。
(七)秋季農藥市場抽查。8月,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秋季農藥市場抽查。我委將針對重點地區組織開展產品質量抽檢,并公布抽檢結果。
(八)農藥執法檢查。9-10月,我委將組織開展全市農藥市場執法檢查。
(九)及時查處曝光。根據市場抽檢、檢查和受理舉報查實的制售不合格產品行為,及時向社會公布,縣(市區)農業執法單位依法對其制售行為人立案查處。
(十)總結。12月,全面總結2012年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的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局。各縣(區)農業部門也要成立由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業務精、善管理的同志組成的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工作班子,扎實推進農藥市場監督管理年活動的開展。
(二)制定實施方案。各縣(區)農業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的總體要求,結合本轄區內農藥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和責任,制定工作月歷表,細化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各縣級農業部門要采取切實措施,建立健全農藥監督抽查制度、監管信息公布制度、農藥案件投訴舉報制度、大要案通報制度、區域間、部門間的聯動協作制度。市級除健全以上制度外,還要建立重大案件督辦制度。通過制度建立和實施,帶動工作規范,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效率。
(四)及時上報信息。各縣級農業部門從2012年3月1日開始,每月13日和28日前要向市農委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報送材料要有綜述、抽檢、查處等方面的情況,力求通過數據和典型事例說話。重大案件及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各地要認真組織填報農藥市場監管情況統計表(見附表1-5),附表1-3要求每半月進行動態填報,附表4-5于6月底前完成填報。
2015年,廣元市投入200多萬元為四縣三區400余家農藥經銷商安裝掃碼機,初步實現了全市范圍內用量較大和限用高毒農藥的進銷可追溯,實現了從農藥進入市場直至購買農戶的跟蹤。
廣元市還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每個縣城區確定農藥批發商2 3家,糧食作物主產鄉鎮或較為集中多個小鄉鎮確定1家,在全市設立限用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102家,并對高毒農藥經營單位掛牌并在市縣區農業信息網上公布,基本實現全市限用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全覆蓋。
農業部辦公廳
2014年1月29日
2014年農藥監督管理年活動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農藥監督管理,依法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農藥行為,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我部決定2014年在全國范圍內深入開展農藥監督管理年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兩個千方百計,兩個努力確保,兩個持續提高”的目標,以健全農藥管理法規體系、監管體系和殘留標準體系為前提,以推進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強化農藥監督檢查、打擊制售假劣農藥行為為重點,加大力度,強化措施,努力提升農藥產品質量,控制農藥殘留,進一步凈化農藥市場,全力保障農業生產安全、生態環境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農藥質量管理。一是強化市場監督抽查。充分利用農藥成分監測技術、農藥執法信息平臺,在農藥銷售、使用的高峰期,采取隨機抽查與指定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本地區批發零售市場組織開展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監督抽查。二是深入生產企業重點抽查。由市場抽查延伸到生產企業抽查,重點抽查近年發現存在質量或標簽問題的企業和產品(包括已吊銷登記證或專供出口的產品)。三是開展農藥打假。匯總、通報各地農業部門抽查結果,推進企業登記產品與抽檢結果信息掛鉤,強化檢打聯動,依法查處無登記證或假冒(偽造)登記證生產農藥、非法添加(或搭售)隱性農藥成分、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等違法行為。強化企業第一主體責任,探索差異化管理服務,推行打假打劣與扶優扶強相結合。
(二)強化農藥經營管理。一是大力推進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全國范圍內積極推進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示范縣和示范門店創建,建立高毒農藥從生產、經營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體系,實行定點經營、專柜銷售、實名購買、臺帳記載、溯源管理,加強定點經營門店對購買者的使用指導,強化高毒高風險農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二是積極探索經營許可或備案管理制度。從農藥經營場所條件、人員專業素質要求、內部管理制度等方面對農藥經營主體進行規范引導,對經營的農藥產品推行備案制度,逐步建立當地農藥經營單位、經營產品數據庫,防止假冒偽劣農藥進入流通領域。三是鼓勵發展現代營銷體系。因地制宜發展直供直銷、連鎖配送等現代營銷方式,在經營主體、進貨渠道和經營產品上發揮規范引領作用。組織行業協會等社團組織,引導農藥生產經營企業開展誠信體系建設,加強行業自律。
(三)規范農藥登記管理。一是嚴把登記資料審核關。完善登記資料和試驗單位管理制度,加強試驗單位、試驗現場、試驗資料等檢查考核,一旦發現出具虛假試驗報告或虛假試驗數據的試驗單位,一律取消其登記試驗資格。二是加快小宗特色作物用藥登記。創新蔬菜及特色作物用藥登記管理制度,加強登記作物、防治對象、用藥品種調查及群組化研究,制定減免登記資料的相關政策,鼓勵相關協會和省級農業部門相關機構組織聯合試驗,加快試驗登記步伐,盡快解決蔬菜及特色作物“無藥可用”問題。三是完善登記評審制度。建立農藥登記評審專家庫,調整登記評審委員會,完善評審工作規則,規范登記評審、審批程序,及時公開登記信息,實現審批前公示、審批后可查詢。
(四)加強農藥殘留監測。一是加強殘留標準體系建設。推進農藥登記與農藥合理使用準則、農藥殘留標準制訂相銜接,完善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和農藥殘留標準體系。二是加強農藥殘留監測。落實生產經營主體科學使用農藥、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組織有關檢測機構加強蔬菜、水果、茶葉專業化、規模化生產基地(標準園)的農藥殘留監測。三是探索低毒生物農藥補貼機制。爭取各級財政支持,推行蔬菜、水果、茶葉等園藝作物使用低毒生物農藥補貼,總結補貼模式和工作機制。
(五)加強農藥使用管理。一是加強農藥使用檢查指導。利用各種資源大力培訓農民和病蟲害防治專業服務組織人員正確識辨、合理選購、科學使用農藥方面的知識和技能。重點監督檢查專業化、規?;r產品基地、病蟲害統防統治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標準園創建等施藥現場和用藥記錄檔案,確保農藥安全合理使用。二是加強農藥風險監測評價。建立農藥使用安全風險監測評價體系,加強對容易違規使用、容易產生藥害、容易殘留超標農藥的風險監測和再評估,對安全風險較高的農藥使用提出相應監管措施和指導意見。三是加強農藥使用安全事故處置。組織制定《農作物藥害事故鑒定管理辦法》,縣級以上農業部門要逐級建立藥害事故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技術鑒定專家組,根據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做好藥害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鑒定及逐級上報,妥善處理事故糾紛。
(六)加強法規制度建設。一是推動法規修訂實施。配合國務院法制辦,爭取國務院早日修訂出臺《農藥管理條例》。二是制定新條例配套規章。做好《農藥登記資料規定》、《農藥登記管理辦法》、《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等配套規章的制修訂工作,爭取早日頒布實施。三是加強宣傳培訓。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農藥管理條例》宣傳月活動,有針對性地組織宣傳、培訓、座談等宣貫活動,使農藥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監管者知曉農藥管理制度和相關基本知識。
三、重點工作
(一)組織開展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示范縣創建。2月份,印發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工作方案,落實示范縣和示范門店,推動高毒農藥可追溯體系建設。4-5月份組織督導檢查。
(二)組織開展農藥市場監督抽查。3月份,下達監督抽查任務,確定抽檢單位名單,組織各地對市場上流通的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進行監督抽查。
(三)組織開展生產企業專項抽查。3-5月份,對近年來監督抽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比較突出、群眾舉報投訴較多的企業進行專項抽查,重點抽檢企業成品倉庫產品質量。
(四)組織農藥執法督導檢查。7-8月份,組織工作組到農藥生產使用大省及蔬菜水果茶葉生產重點省(區、市),深入農藥生產企業、經營門店、田間地頭、管理機構等開展農藥執法督導檢查。
(五)加快小宗作物用藥調查和登記。2-3月份,組織制定小宗作物用藥調查工作方案、登記管理特別規定,篩選確定登記作物、防治對象、農藥品種等。
(六)組織農藥風險監測評價。3-4月份組織制定農藥風險監測評價工作方案,確定重點監測評價農藥品種、高風險區域和作物等。組織制定農作物藥害事故鑒定辦法,組建全國農作物藥害和種植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技術鑒定專家組,督促地方各級農業部門組建相應專家組,及時調度、科學評價管控農藥使用風險。
(七)組織園藝作物標準園農藥殘留監測。4-10月份,印發《2014年園藝作物標準園農藥殘留監測方案》,落實抽檢單位及蔬菜、水果和茶葉標準園農藥殘留抽檢任務。
(八)推行低毒低殘留農藥示范補貼。2月份,制定低毒低殘留農藥示范補貼方案和低毒低殘留農藥推介名錄,落實項目實施地點。8-9月份組織現場觀摩,總結交流補貼模式和工作機制。
(九)組織開展農藥管理專題宣傳。根據新修訂《農藥管理條例》頒布時間,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農藥管理條例》宣傳月活動,舉辦《農藥管理條例》座談會、培訓班和知識競賽,宣傳普及農藥法規及科普知識。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級農業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農藥監管年活動的落實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制定實施方案,層層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請各?。▍^、市)農業部門于3月30日前將本?。▍^、市)實施方案、實施機構、聯系人、聯系方式(電話、傳真、E-mail)等報送我部種植業司農藥處(電話:010-59192810、59191427,傳真:59191875,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