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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外綠色金融研究大全11篇

      時間:2023-09-22 10: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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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外綠色金融研究

      篇(1)

      關鍵詞:

      綠色金融;碳交易;環境保護

      一、綠色金融的內涵和作用

      (一)綠色金融的定義目前綠色金融的定義在學術界沒有統一的認識,從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實踐看,綠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門將環境保護納入其投融資決策中,通過對社會經濟資源的引導來促使企業進行技術創新與產業調整,以實現良性發展。

      (二)綠色金融的作用綠色金融對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加快金融業發展、促進企業轉型升級、改善環境等方面具有促進作用。1.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綠色金融能為發展綠色產業和改造傳統產業提供配套資金支持,有助于引導公眾投資行為和社會資本流向,推動企業從事綠色生產經營,促進綠色產業發展,使得經濟發展方式從過去依靠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向技術創新、結構優化轉變,最終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2.加快金融業發展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綠色金融也有助于推動金融業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金融工具的推出有助于金融機構實現穩健經營、防范風險、提高經濟效益,促進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3.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由于綠色金融重點扶持低能耗、低污染的產業,企業為獲取金融機構的貸款優惠和政府部門的財稅優惠,就需要滿足綠色金融的節能環保要求,加大環保技術創新力度,改進生產條件和工藝,降低單位產品的物耗、能耗和廢物排放,提高生產效率和資源利用率。因此,綠色金融有助于推動企業技術和設備升級,引導企業更多地投資于綠色節能產業,有效規避環境風險。4.促進資源節約和生態環保一方面,綠色金融可以引導社會資金流向節能環保企業;另一方面,以節能環保為融資條件,客觀上可強化企業的環保意識,從源頭上規范企業的環保行為。以綠色信貸為例,銀行對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的企業或項目提供貸款并實施優惠利率,對高耗能、污染企業實施貸款限制或懲罰性利率,通過差異化企業融資成本,調節市場主體行為,促進資源節約和生態環保。

      二、國外綠色金融實踐及經驗

      在國外,更多的使用“碳金融”這一概念,是由《京都協議書》興起的低碳經濟投融資活動?!毒┒甲h定書》共形成了三種減排機制,即聯合履約機制(JI),清潔發展機制(CDM)和排放貿易機制(ER)。

      (一)形成碳交易市場碳交易市場主要分為配額交易市場和自愿交易市場,配額交易市場又分為基于配額的市場和基于項目的市場,前者為管理者在市場中對排放配額進行分配,市場參與者買賣配額;后者為買方從賣方買入低于基準排放水平的項目,獲得碳減排額。碳排放市場衍生品主要包括期貨、期權、遠期、掉期等,衍生品的多樣性增加了碳交易市場的流動性,滿足了不同客戶群體的需求。歐盟排放貿易體系是全球主要的碳金融衍生品交易體系,主要包括以期貨為主要交易品的歐洲氣候交易所和以現貨為主要交易品的歐洲能源交易所。芝加哥氣候交易所是首個北美地區自愿從事溫室氣體減排交易的交易機構,目前已覆蓋航空、交通、電力等十個行業。

      (二)拓展金融機構業務目前國外綠色金融產品種類主要包括:個人綠色金融產品、綠色金融投資產品、環境融資租賃服務、提供直接融資支持、綠色信貸政策等。其中,綠色信貸政策的提出源于赤道原則。赤道原則是指根據國際金融公司和世界銀行相關政策,由世界主要金融機構制定的一套金融行業基準,旨在管理和評估與項目有關的環境和社會風險。表1反映了國外代表性銀行的綠色信貸的具體表現。

      (三)制定法律法規國外在綠色金融方面的相關立法和準則不斷完善。1980年,美國出臺“超級基金法案”,要求企業造成環境污染后,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促使銀行關注和防范因信貸投放可能造成的環境風險;2001年,英國制定《氣候變化法》,成為首個將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寫入法律的國家;澳大利亞在2007年加入《京都協議書》后,制定了《國家溫室氣體與能源報告法》和《碳主張與交易實踐法》,成為綠色金融法規中的典范。

      三、中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及問題

      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的理念逐步得到實施與推廣。國家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出臺了相關的法律和文件,但從總體來看,我國綠色金融發展還存在諸多問題。

      (一)綠色金融法律法規建設滯后目前,我國已出臺《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指導意見》《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保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但均只停留在部門規章層面,沒有較強的約束力和執行力,缺乏一套較為完整的引導綠色金融長期發展,規范社會行為和各方權責的綠色金融法律制度體系。

      (二)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力度不夠目前,我國綠色金融發展水平較低,金融主管部門的政策目標也主要集中在限制對“兩高一資”和促進節能減排等短期目標的實現上,而金融機構本身也尚未將綠色金融全面納入其業務經營中,還未建立起與綠色金融相配套的制度,對企業環保政策執行情況的審查也大多浮于表面,缺乏相應的約束激勵機制。同時,對綠色金融業務缺乏經驗和專業領域的技術識別能力。

      (三)信息溝通機制不暢銀行開展綠色信貸業務,客觀上要求有健全的信息溝通機制,了解企業可能存在的環境風險。2007年,我國已文件,要求把企業環保信息納入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但從目前情況看,央行征信系統所涵蓋的企業環保信息范圍還很窄,且由于環保信息與企業獲取貸款掛鉤,企業存在隱瞞真實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可能,使銀行難以獲得充分的信息。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銀行開展綠色信貸存在一定的風險,這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綠色信貸政策的實施。

      (四)綠色金融市場體系不夠完善目前,我國發展綠色金融實踐主要依賴銀行的綠色信貸政策,證券、保險、信托等其他金融機構參與較少,從而影響了綠色金融發展。銀行在發展綠色金融實踐中缺乏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密切配合,且社會公眾參與力度不夠,進一步延緩了綠色金融發展速度。目前,綠色證券、保險、信托的實施還面臨著許多難題,相關的環境準入機制尚未成熟,也沒有切實具體的政策可供參照執行。

      四、政策建議

      (一)完善綠色金融法律法規由于環境問題涉及社會公眾,環境管理涉及環保、能源等部門,為促進綠色金融發展,有效落實環境責任,建議加強環境法制建設,在國家法律層面制定相關法律,要求金融機構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對信貸企業環境風險通過信息披露、口頭問詢、實地考察等形式進行動態監控;同時加大對環境違法金融機構和企業的處罰力度。

      (二)完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綠色金融市場體系應包括綠色信貸市場、綠色股票市場、綠色債券市場、綠色基金市場和綠色中介服務市場等。針對目前我國綠色金融中存在的問題,一是要擴大市場參與主體。鼓勵銀行、證券、保險、信托、投資銀行等金融機構積極深入參與綠色金融業務。二是創新綠色金融產品,特別是加大對衍生品的研究和實踐的力度。三是加快綠色中介機構的建立和完善,為綠色金融提供服務。

      (三)建立綠色金融信息交流平臺發展綠色金融,需要減少實施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建立綠色金融信息交流平臺,包括政府環境保護法規和政策,企業環境信息、金融機構信貸信息、企業貸后行為信息等,通過信息平臺,為金融機構投融資決策提供依據和支撐,保障綠色金融有序、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天大研究院課題組.中國綠色金融體系:構建與發展戰略[J].財貿經濟,2011,(10):38-46.

      [2]張藏領,王小江.關于綠色金融發展瓶頸期的思考[J].環境保護,2015,(24):58-61.

      [3]翁智雄,葛察忠,段顯明,龍鳳.國內外綠色金融產品對比研究[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5,(06):17-22.

      篇(2)

      2016年8月30日,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會議指出,發展綠色金融,是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要通過創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導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產業,同時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資。綠色金融上升為國家戰略。

      2016 年的G20杭州峰會上,“綠色金融”議題首次被寫入會議公報中,并成立綠色金融研究小組,形成首份《G20綠色金融綜合報告》,其中明確界定了綠色金融的含義、目的和范圍、面臨的挑戰。報告指出,“綠色金融”指能產生環境效益以支持可持續發展的投融資活動。這些環境效益包括減少空氣、水和土壤污染,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提高資源使用效率,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并體現其協同效應等。發展綠色金融要求將環境外部性內部化,并強化金融機構對環境風險的認知,以提升環境友好型的投資和抑制污染型的投資。綠色金融應該覆蓋各種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綠色金融既要利用公共資金,也要動員私人資本。綠色金融還涉及整個金融體系對環境風險的有效管理。

      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在境內外市場共發行貼標綠色債券2300億元人民幣,占全球綠債發行量的40%,已躍升為全球最大綠色債券市場。“中國綠色金融發展呈現出全面提速的良好態勢,但當前整體仍處于起步階段。”人民銀行副行長、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顧問陳雨露表示,盡管綠色金融的發展潛力巨大,但其發展仍然面臨許多挑戰。綠色項目的投資回報吸引力還不足、融資難融資貴仍然存在,中長期融資工具還比較缺乏,投資者和資金需求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比較突出。

      “要有強大的法治基礎,強大的執法力量,強大的監督法律執行的力量,這三者缺一不可,但這三者我們做的都不夠”。清華大學法學院鄭裕彤講席教授高西慶在“2017杜克國際論壇”上表示,綠色金融與環保的結合,意義重大,但需要做的還有很多。

      在W美等西方國家,綠色金融是一種自下而上的發展趨勢,而中國的綠色金融卻呈現了自上而下的路徑。這樣的路徑是如何形成的?在發展綠色金融過程中,有哪些可以借鑒的國外經驗?如何加強社會資本對綠色產業投資的可持續性?針對以上問題,《中國經濟信息》采訪了昆山杜克大學環境研究中心主任張俊杰,以下為采訪實錄。

      中國經濟信息:在您看來,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的主要力量是什么?

      張俊杰:合理來說,綠色金融發展不應是金融部門來推動,而是應由環境管制來推動的。只要國家制定好環境管制的法律與政策,能夠把環境污染成本外部性內部化,就能使綠色產業得到合理的回報,社會資本自然會根據收益率的變化而決定是否投向綠色領域。

      在發達國家,就是由立法和環境管制推動。但在中國,環保部門相對弱勢,雖然我們定了很多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但執行的并不好,尤其在地方上推動環境執法有很多困難。而由金融監管這樣相對強勢的部門來幫助推動資本流向綠色領域,這對中國環境整體是一個好事情。中國最開始是由銀監會推動綠色信貸,現在央行、財政部、發改委、環保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都在共同大力推動綠色金融的發展。

      中國經濟信息:在發展綠色金融上,國外可以借鑒的經驗有哪些?

      張俊杰:綠色金融包含兩個層面,一是在政府的政策層面,二是自愿的金融投資行為。政策層面,例如美國能源部對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綠色貸款擔保機制以及德國對綠色信貸的財政貼息都是綠色金融的相關政策。國外還有很多類似的好的政策并沒有放在綠色金融這個大框架里,但這些政策對推動綠色產業投資,產生對綠色產業的投資激勵很有意義。

      在自愿投資行為層面,很多是行業協會、非政府組織等自愿行為,比如赤道原則(赤道原則是用以確定、評估和管理項目融資過程所涉及社會和環境風險的金融界指標,己經成為全球銀行業項目融資的行業慣例。)興業銀行作為國內銀行業踐行綠色金融的先行者,在年初已經發行了100億元的境內首單綠色金融債,在這個過程中采用“赤道原則”,會邀請第三方咨詢及評估機構對企業項目進行八個績效標準審核。今年年初,江蘇銀行成為第一家加入赤道原則的城商行。

      中國經濟信息:您認為綠色金融發展面臨的主要障礙是什么?

      張俊杰:最大的障礙,主要還是政策缺乏穩定性。不僅是在中國,在國際上也有這種問題。綠色產業投資歸根結底是由環境管制創造的市場。綠色產業投資資金量大,周期長,投資回報率不高,受政策因素影響大,而政策缺乏穩定性,成為綠色行業最大的風險。沒有明確的政策,就無法產生投資的確定性,無法準確計算投資的成本和收益,進而造成投資人不愿意在這個行業投資。

      另外,綠色產業投資的支撐性政策不應是產業政策,而應是環境能源和氣候變化政策。環境政策和產業政策的區別在于,環境政策是把最終的環境質量標準制定好,把技術選擇權交到企業手里,企業和市場自然會選擇相應的手段去實現目標,能更好發揮市場能動性。

      中國經濟信息:您認為更好促進綠色產業發展的手段有哪些?

      張俊杰:目前,國家更多傾向通過補貼形式把綠色企業收益提上去。而我認為,應通過環境管制手段把污染型企業的成本提上去,也就是環境成本內部化,這樣就會跟環保型企業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可以讓環保型企業更加具有公平的競爭優勢,更好促進綠色金融的發展。

      中國經濟信息:如何加強社會資本對綠色產業的可持續投資?

      張俊杰:由于政策不穩定等風險因素使得社會資本對綠色產業投資還存在很多的疑慮。

      社會資本對綠色產業的可持續投資,最核心的問題就是要讓綠色產業投資有利可圖。綠色產業投資的關鍵詞不是綠色,而是投資,而投資關鍵詞就是風險和回報。

      社會資本的投資應該依靠加強環境管制,讓污染行為成為競爭的劣勢而不成本上的優勢,這樣投資才能夠做對社會最優的選擇。

      篇(3)

      1. 大氣污染嚴重??傮w上來看,三市在湖南省主要城市中均屬空氣質量最差的城市之列。影響長株潭大氣質量的主要因素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總量懸浮顆粒物。三市大氣質量差的地區主要是在開發區和工業企業集中的地帶,也就是說大氣污染主要來源于工業污染。

      2. 水污染嚴重。長沙主要是污水排放量大,飲用水源受糞大腸菌群、氨氮和重金屬的污染嚴重,地下水PH值常年偏低,總大腸菌群、錳污染較普遍。株洲由于工業廢水排放總量大,水質受有機物和重金屬污染,飲用水源水質也不能達標,石油類、總磷、汞、銅、砷等污染物已經超過湘江環境容量。湘潭工業廢水排放量大。

      3. 土壤污染嚴重。由于三市工業在全省范圍內相對集中,所以土壤受工業三廢污染在全省最為嚴重。表層土壤中鎘、汞和鉛等元素有一定污染,它們的平均含量明顯高于湖南省和全國背景值(彭新宇,2008)。其中,以株洲市的表層土壤污染最為嚴重。除工業三廢污染外,生活垃圾,農業面源污染也是污染的主要因素。

      4. 水土流失嚴重。水土流失是自然現象,但其產生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為因素。長株潭地區各種開發建設,破壞了地表,擾亂了水系,加劇了水土流失。根據彭新宇(2008),該地區的的水土流失量高出全省的平均水平,其中人為流失面積占總流失面積的四分之三左右??梢娙藶橐蛩厥菍е略摰貐^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

      如上所述,長株潭環境污染四個方面的主要問題都與工業相關。可以說工業企業是三市環境污染的罪魁禍首。如何對工業企業進行有效的管理約束,成為該地區“兩型社會”建設的關

      鍵之一。

      二、綠色金融及其環境保護機制

      資金流是企業的命脈,怎樣進行融資、投資等都關系到企業的生死存亡。而投融資等都是存在于社會金融體系中的,因此必須高度重視金融的作用,提倡綠色金融,利用綠色金融節能減排,轉變長株潭地區的發展方式,更好地促進“兩型社會”的建設。

      (一)綠色金融的概念

      “綠色金融”是一個新興概念,又稱“環境金融”或“可持續性融資”?!睹绹鴤鹘y字典》提供的定義為:環境金融(綠色金融)是環境經濟的一部分,研究如何使用多樣化的金融工具來保護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

      綠色金融是金融領域的創新,是傳統金融意識和現代環保意識的融合。它依靠金融手段和金融創新影響企業的投資取向,進而影響經濟取向。它從金融和環境的關系入手,重新審視金融,將生態觀念映入金融,改變過去高能耗、低產出,重數量、輕質量的金融增長方式,以形成有力與節約資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改善環境的金融增長模式(惠東旭,2002)。而“兩型社會”建設的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要求,正好與綠色金融的目的相配。所以,借助綠色金融的思想有利于保證“兩型社會”建設快速穩步地發展。

      (二)綠色金融的環保機制

      我國1989年就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通過法律途徑對環境進行保護,但為什么企業對環境的污染依然很嚴重呢?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環保問題上的市場與政府的雙失靈(熊學萍,2004)。

      由于人類對自然資源采取掠奪式的開發和浪費的使用,使生態平衡遭到了嚴重的破壞,環境污染問題也越來越嚴重,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受到了嚴峻的挑戰。這便是市場失靈,它需要政府的干預。但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過于籠統、操作性不強、且違法成本標準過低。政府的干預往往以事后處罰為主,并且會因作風、缺乏有效的競爭機制、辦事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導致“政府失靈”。同時,政府制定的某些經濟發展目標,如經濟增長速度的提高等,使經濟主體片面追求經濟總量的增加而忽視質量的提高,無形之中又加重了政府和市場失靈的程度,使“生態赤字”越來越嚴重。

      長株潭地區的環境問題主要是由工業企業導致的,屬于微觀問題。但是,要解決環境污染問題,建立環境友好型社會必須從宏觀層面著眼,從整個經濟層面乃至社會層面來加以防治,因此需要一個既具有宏觀協調的功能,又能夠從微觀機制入手加以防范和治理,兼具宏觀協調和微觀防治之功效的綜合治理方法,而金融手段正好具備以上特征。

      同時,由于各污染企業環境污染問題原因、形式各不相同,同時污染企業為了規避監管,逃避懲罰,往往會想出種種辦法予以應對,導致政府的事前預防工作量大、覆蓋面廣而顧及不全,出現污染事件后又往往缺乏懲治手段,起不到很好的警戒作用。但針對這些問題,金融手段會直接切中污染企業的融資命脈,運用多種多樣的金融方式和金融創新,對污染企業進行事前預防和監督。所以結合政府、社會和金融機構三者的力量,就能對污染企業起到很好的全面治理的效果。

      最后,民間企業或政府部門缺乏必要的正面激勵和足夠的懲戒壓力也是環境污染問題遲遲不能很好解決的原因之一。而金融機構一旦介入到環境污染的防治問題,就有可能形成較強的激勵機制和懲罰機制,有利于環境污染問題的更好解決。

      總之,金融對于環境問題的介入導致綠色金融的產生,一方面會極大地促進和鼓勵節能環保產業的興起和發展,另一方面又會對企業的環境污染行為產生極大的制約效應和經濟懲罰,從而有利于更好更快地建設“兩型社會”。

      三、借助綠色金融建設“兩型社會”的具體措施

      要借助綠色金融建設“兩型社會”,首先要使正確的綠色金融觀念深入人心。

      雖然綠色金融的倡導在中國已經歷了十年的時間,但對地處我國中部的長株潭地區的影響卻并不大,所以長株潭地區的金融業應加強認識,吸取以前“先破壞、后保護,先污染、后治理,先耗竭、后節約”的發展模式的深刻教訓。

      下面提出借助綠色金融建設長株潭“兩型社會”的具體措施。

      (一)加強長株潭地區金融業自身改革

      與國內成熟的金融中心相比,該地區的金融機構數量較少,規模有限。為更好地推行綠色金融,必須構建適應現代市場經濟要求的多元化、多功能的金融機構組織體系。

      新的金融組織體系的基本框架是形成以區域央行為核心,國有商業銀行、區域商業銀行、地方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等銀行機構為基礎,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租賃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財務公司等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共同發展的格局(吳大慶,2008)。為此,還要大量建設各類中小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多元化的渠道,以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這樣,使得金融業通過投融資方式能影響能多的企業,更好地將環保措施推行出去,達到更好的效果。

      (二)建立“綠色”信貸體系

      首先對企業、銀行、投融資公司可以把環境因素納入貸款、投資和風險評判體系中,對環境有污染的企業的貸款可以提高利率;對有嚴重污染的企業不對其貸款;對貸款之后才發現有環境污染問題的企業停止對其貸款,并提前收回已貸的款項;而對有良好環保記錄的普通企業則提供優惠貸款;對企業貸款用于改善環境污染問題的貸款項應該予以支持等等。通過以上一系列措施,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能很好的引導企業走上環保之路。同時,對于銀行和投融資公司來說,把環境因素考慮在風險評判體系內并不是單單為了支持國家的環保政策。從長遠來看,環境友好型企業更能長期成長,盈利。而從短期情況來看,由于國家對長株潭地區的“兩型社會”的重點建設,勢必對該地區環保產業的投資加大,環保的總需求變大,導致環保產業產值變大,更能使銀行,投融資機構對環保產業的貸款成為優質貸款。

      其次對個人,要鼓勵其“綠色消費”。雖然,國家為了擴大內需鼓勵個人消費信貸,但是,站在環保的角度,并不是對所有消費品的信貸都一視同仁。對公眾購買環保型消費品,如環保汽車、家電等,銀行可聯手商家推出貼息甚至免息的消費貸款鼓勵其消費;但是,如果是購買對環境污染嚴重的消費品,則可以不予貸款從而抑制消費。

      (三)進行“綠色”金融產品創新

      首先,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可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對于一些社會效益較好但卻需要動用大量資金的環保項目和生態工程,可由銀行通過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金融環保債券來解決。所籌資金可通過優惠貸款提供給企業,支持其研發綠色產品,從事生態農業生產,實現生態工業加工,開展綠色營銷活動。

      對企業來講,在當前環保意識還不是很強的背景下,企業可以發行綠色企業債券,縮小新一代能源(如生物能源,太陽能,潮汐能)的高貸款利率與普通項目的貸款利率,降低企業成本。這類債券在國外已有成功先例,如根據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館經濟商務室(2008)提供的信息,加拿大醞釀發行“綠色債券”,而2007年6月份,歐盟曾發行過“綠色”的“氣候意識債券”,籌資約合15億加元。

      其次,可以借鑒國外經驗,推出綠色基金。綠色基金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專門投資于能夠促進環境保護、生態平衡事業發展的公司股票的共同基金。

      雖然從短期來看,綠色基金的投資收益率可能不如一般的投資基金,但從長遠來看,由于這類基金的投資目標更加合理,并且能夠規避環境風險,因此從長期來看總的投資收益反而有可能高于一般投資基金。國外的很多的實證研究已證明了這一點。所以這類基金在國外已經取得了迅速的發展。

      再次,可以開發綠色金融衍生產品。相對于發達國家,中國金融衍生產品種類是比較少的,地處中部的長株潭地區則更少。但這也說明該地區開發金融衍生產品的潛力大。與建“兩型社會”密切相關的就是綠色金融衍生產品,例如排放減少信用。排污單位通過治理污染,其實際排污量低于允許排污量,該排污單位可以向主管機構申請排放減少信用(等于實際排污量與允許排污量之間的差額)。在美國,法律已賦予排污權(排放減少信用)以金融衍生工具的地位,允許其以有價證券的方式在銀行存儲,并且儲存的信用可以用于出售轉移到其他工廠。類似的產品還有天氣衍生品。國外的天氣衍生品市場得到快速發展,交易量顯著增長,交易品種日益多樣化,成為金融衍生品市場中最具活力的市場之一。現在國內已經在進行有關天氣衍生品和排放減少信用等金融衍生品的試驗(魏加寧,2008),長株潭地區應加快步伐,結合“兩型社會”建設實際情況,開發出更多的綠色金融衍生產品。

      除上述金融創新外,還可推出綠色保險產品和發行綠色彩票。

      綠色保險是企業就可能發生的環境事故風險在保險公司投保,有保險公司對污染受害者進行賠償。它能跳出傳統的“企業賺錢、政府買單、群眾受害”的怪圈。同時,保險公司可以聘請專家,幫助企業預防和控制環境風險,從而實現相關各方的多贏。在國際上,綠色保險已經是一個通行保險品種,國內2008年上半年也出臺了相應環境經濟政策,而作為“兩型社會”建設的另一個區域的武漢城市圈也于前不久開始實行綠色保險。長株潭三市應該加快腳步,吸取國外成熟的經驗,按照國家政策法規,推出綠色保險產品,以加快建設“兩型社會”的步伐。

      彩票是國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是政府籌資的一種非常好的方式,它不需要還本付息。同福利、體育、足球彩票一樣,長株潭地區可以考慮發行綠色彩票,為生態建設投資,所籌的資金,除上交國家稅收和以資金形式返還消費者及部分成本外,其余的全部用于國土綠化、建設生態工程,??顚S茫煌瑫r,審計、財稅、林業、監察等部門要依法監督檢查,保證用好所籌資金,為“兩型社會”的建設提供有力的資金保證。

      (四)支持綠色產業企業的股票優先上市

      發行股票作為上市企業的一種主要的融資手段,對還沒上市的企業具有很強的誘惑力,如果把環境質量評估作為企業上市評估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將有很大的市場導向作用。例如,存在嚴重污染的企業,即使其他指標都達到了,還是不允許上市;而在同等條件下的環保企業可以考慮優先上市;對已經上市,但出現重大污染事故的企業考慮停牌等等。同時還可以發行綠色優先股,用于專門建立環境污染的預防和治理體系。這樣就能在環保方面,約束所有的上市和期待上市的公司。

      (五)建立相應的金融機構的監督機構

      最近的全球金融危機讓人們認識到金融機構監管的重要性。目前,對于國家2007年出臺的“綠色”信貸政策,只有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少數幾家股份制商業銀行落實較好。這就會導致污染企業即使在上述銀行貸不到款,也能轉移到其他銀行進行貸款,達不到真正地對污染企業進行約束的目的。所以,應建立相關機構來監督金融機構的環保意識、環保措施和環保行為。比如,可以建立金融機構環境信用評級,對相關措施落實到位的金融機構評較高的信用評級,反之,則降低其信用等級。這樣就從融資環節對金融機構施加了壓力,迫使金融機構更好地為“兩型社會”建設提供服務。

      面對愈演愈烈的全球金融危機,中央政府提出了4萬億元的經濟的刺激計劃,但是,截止到2008年底,就各地已公布的數據看,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已公布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已逾10萬億元,遠遠超出國務院所設想的計劃目標。在這種背景下,強調有效的金融監管是十分必要的。

      四、結論

      本文通過分析長株潭地區的環境現狀,發現企業污染是導致該地區環境狀況不佳的首要原因,然后結合新興的綠色金融的思想,提出了該地區“兩型社會”建設的切實可行的措施。

      當然,要地方政府完全憑自己的力量做到以上的措施,是不大可能的。這就需要國家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同時,也要認識到,要建設好“兩型社會”,單單只靠金融方面的措施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從社會的各個方面著手,多管齊下,發動全民參與到建設“兩型社會”的運動中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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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4)

      [中圖分類號] F832.4 [文獻標識碼] A

      1 引言

      隨著“綠色經濟”發展模式在全球范圍內逐漸興起,金融業也在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業務”。在中國,綠色金融的發展較之國際同行業來看起步較晚,并且目前各大銀行在發展綠色金融業務時都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困難。

      從銀行自身來看,很多銀行目前都沿用傳統金融業務的模式發展綠色金融業務,使得業務創新方面沒有實質性的進展,阻礙了綠色金融的發展。從企業和個人來看,很多企業在“利潤”與“環境”的選擇中,往往都會選擇前者,自身缺少技術轉型的積極性,而普通的投資理財者對于這個新興事物又不甚了解,這些因素也使得銀行的綠色金融業務的推廣受限。從社會環境來看,中國目前在大力倡導“綠色生活”、“綠色發展”的理念,但是相關的政策支持與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卻沒有完全跟上,使得銀行在發展新業務時缺少扶持,從某種意義上來看,銀行也就缺乏了主動性。

      那么中國目前的綠色金融發展現狀如何?銀行面對這種種困難又該做怎樣的選擇與調整?本文接下來選取“綠色信貸”業務作為研究對象,通過對業務現狀的分析以及對產品創新的探究等分析這些問題。

      2 綠色信貸發展現狀及問題

      銀行發展綠色信貸業務,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有利于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我國目前已進入環境污染高發期,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業務是銀行的政策向環保領域的有益嘗試。我國商業銀行的綠色信貸尚處于發展和推廣初期,在當前低碳經濟背景下,國內外節能減排需求強烈,在企業綠色轉型的過程中銀行也需要采取相應的調整才能適應新的投資環境,在低碳經濟中保有強大的盈利能力。

      目前,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和交通銀行(以下簡稱三大銀行)的綠色信貸業務發展較為典型。通過對三大銀行的發展現狀的分析,我們認為目前在中國,綠色信貸業務成效明顯,在為綠色企業帶來融資的同時,也積極通過金融創新扶持中小企業進行技術轉型。同時,各大銀行也在積極完善綠色信貸業務的專業化管理,降低信貸風險,具體措施有組建專業團隊、多過程專業化分工的資產運營模式以及客戶分類管理等。

      然而在蓬勃發展的同時,綠色信貸業務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了一些問題。首先銀行面臨的風險增加。目前國內關于環境風險問題的研究幾乎很難見到,而在金融機構內部基本沒有就環境風險問題建立有效的防范機制或審核程序,僅由環保部門對企業或項目做環境風險評估,并不能準確衡量風險從而不能有效地控制風險。

      其次,企業缺少向“綠色”轉型動力,銀行綠色信貸業務受阻。傳統的綠色信貸模式是已有轉型意向的企業或已轉型成功的綠色企業向銀行尋求融資幫助。該模式只是單純給企業提供了融資渠道,信貸的發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企業的需要。由于不能從根本上主動促進企業綠色轉型,銀行很難促進綠色企業的普及,這不僅使得銀行綠色信貸業務的發展受到了阻礙,而且很難真正實現銀行在低碳經濟、循環經濟中本應發揮的促進作用。對此,我們提出了以下相關的建議來解決銀行面臨的這一難題。

      3 綠色信貸個人業務發展的必要性與可操作性分析

      3.1 我國綠色信貸業務發展的新方向——綠色信貸個人業務

      通過對2007年至2012年我國銀行貸款總額、居民消費性貸款額、非金融企業貸款額數據 的統計分析,我們得到了從2007年至2012年全國銀行的信貸情況(圖1):

      從圖中我們可以看出,2007年至2012年貸款總額在不斷上升,其中居民消費性貸款和非金融企業貸款均呈上升趨勢。為了更精確地研究,我們統計了近幾年我國銀行的居民消費性貸款規模和非金融企業貸款的增長速率(圖2):

      該圖顯示,非金融企業的貸款增幅在大多數年份均處于居民消費性貸款增幅之下,尤其在2012年六月開始非金融企業的貸款增幅有下降的趨勢。鑒于居民消費性信貸的增長趨勢,我們認為將綠色信貸業務個人化可以作為銀行在綠色信貸業務方面的創新方向。

      3.2 我國銀行引入綠色信貸個人業務的必要性

      銀行引入創新的綠色信貸個人業務在為銀行帶來利潤的同時,可以增加消費者對于綠色產品的需求,進而刺激綠色企業增加產出,刺激傳統企業向綠色企業轉型。企業的轉型動力將有助于銀行綠色信貸業務的發展,這樣的良性循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銀行綠色信貸業務的發展瓶頸的問題。具體地說,銀行引入綠色信貸個人業務的必要性有以下幾點:

      1. 生態文明建設政策的驅動

      黨的十報告強調了生態文明建設,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對于環境與資源的保護刻不容緩。但僅通過銀行對企業的綠色信貸業務很難增加企業綠色轉型的動力。為了有效完成將生態文明建設融入經濟建設的目標,銀行有必要引入并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的個人業務,促進綠色消費,利用日益增長的綠色消費需求促使企業向綠色型企業轉型。

      2. 國際上綠色信貸個人業務推行的引導

      隨著經濟全球化、金融自由化的日益加劇,我國銀行也應順應國際化業務的發展趨勢。目前很多發達國家的綠色信貸業務正逐步發展,尤其個人綠色信貸業務十分活躍。為了與國際業務接軌,我國銀行也應盡快發展個人綠色信貸業務。

      3. 銀行擴展新業務的有效途徑

      80后、90后新一代年輕人將逐漸成為我國的消費主體,由于這一代年輕人有著前衛的思想,綠色消費觀念較強,在不久的將來,個人對綠色產品的需求將不斷增大。而目前傳統信貸業務發展較為成熟,尋找新的發展空間很難,在市場綠色消費的趨勢下,銀行作為消費實現重要的一部分,有必要發展綠色信貸個人業務,拓展自己的業務空間,實現自身的良性發展。

      3.3 借鑒國外經驗,探索綠色信貸個人業務發展方向

      國外銀行界在綠色信貸業務方面有較多的經驗,并且也較早地進行了綠色信貸個人業務的創新。國外的綠色信貸個人業務可以根據貸款種類分為商業住房貸款、汽車與節油技術貸款和綠色信用卡。這些業務本質分別是:將環保行為納入信用評分體系;依據減排貢獻量抵扣或捐贈;通過利率等優惠鼓勵綠色消費。

      雖然目前國內的綠色信貸業務已經較為豐富,但各銀行僅開設了綠色信用卡業務。國內外綠色信貸個人業務發展的具體區別見下表:

      通過對比我們可以發現,目前國內綠色信貸個人業務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種類較少,二是有局限性。所以,借鑒國外經驗發展我國綠色個人信貸業務的方式有兩種選擇:將國內從未出現過類似業務的綠色個人信貸業務直接引入;將國內不面向個人開放或者并不屬于綠色信貸業務的傳統信貸業務進行相應的改造并引入市場。鑒于銀監會對于金融創新風險的嚴格控制,后者明顯更為實際。

      3.4 綠色信貸個人業務的可操作性分析

      以目前更具實際意義的信用卡業務和汽車貸款業務為例,綠色信貸個人業務的可操作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首先,個人綠色信貸業務的改進已具有良好基礎?,F有的汽車貸款業務已經較為成熟并且人民銀行對此已有了擴展的方案。國內綠色信用卡業務尚不成熟,但本身以構成完整體系。因此,在這兩者基礎之上進一步發展個人綠色信貸業務將會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交叉的個人綠色信貸業務具有協同正效應。擴充了不同消費與服務的個人信貸業務可以借用一站式的金融服務機制互相促進,例如利用綠色信用卡提前支付環保車貸消費,二者的廣告效應疊加等等。隨著銀行在個人信用體系架構和完善,不同種類的綠色信貸業務疊加將產生不可估量的效用。

      4 綠色信貸個人業務發展展望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綠色信用卡”,“綠色汽車貸款”等金融業務都可以在已有的基礎上加以創新與改造,從而實現綠色信貸業務的個人化發展。以“綠色信用卡”為例,銀行可以把綠色消費服務加入現有信用卡業務內,也可以單獨制卡,??▽S?,通過折扣優惠、還款期調整、額度提升等方式使綠色信用卡更具吸引力與實際意義。

      綠色信貸個人業務的發展不但可以成為銀行新的利潤增長點,也是銀行轉型的一個契機。更重要的是銀行將真正憑借“金融技術”承擔起社會責任,促進社會“綠色轉型”。當然,商業銀行要想真正抓住這樣一個機遇,還需要注意如下幾點:

      4.1 深化責任意識,領悟綠色理念

      商業銀行作為“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重要資金融通機構,在經濟發展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企業的發展離不開銀行提供的信貸支持,而銀行個人業務的發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們的消費能力,并且能夠引導消費。正是基于銀行自身的特殊作用與影響力,在當前全社會大力倡導“綠色轉型”、“綠色消費”的過程中,銀行應該主動承擔責任,發揮作用,在深入理解“綠色理念”之后,將這一新理念通過業務的運作灌輸到整個經濟發展中去。

      4.2 落實“綠色創新”,提高產品質量

      雖然近幾年國內部分銀行已經在積極探索“綠色金融”領域,但是效果并不顯著,“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度不夠,很多業務仍在宣傳“綠色理念”而并未起到真正的效果。比如“綠色信貸”仍然沿用傳統信貸的模式,“綠色信用卡”的開發也只是在卡的材質等一些方面略有改動,業務本身沒有明顯的突破。事實上,銀行在合理的風險控制下,可以積極地采取一些嘗試與創新,借鑒國外已有的業務,結合中國目前的情況進行改造,將“金融創新”落實,而不是總在已有的傳統業務上進行微小調整,使“綠色金融”業務有名無實。

      4.3 主動尋求合作,積極倡導“綠色生活”

      在綠色信貸個人業務發展上,銀行更多地是和商家以及消費者進行合作,而所涉及的消費領域也大都集中在“綠色商品”上。由于這一類商品對技術、企業和市場的要求都比較高,在初期,該類商品的消費市場可能較難打開,此時銀行可以主動和一些實力較強的企業合作,共同推進這類商品的開發與制造。同時,銀行憑借自己的個人業務發展與創新,引導消費者積極進入“綠色消費”市場。這樣銀行作為一個“中介”,將市場的需求者與供給者聯系起來,共同發展與完善“綠色市場”,營造“綠色生活”的環境。

      我們相信,綠色信貸個人業務將在不久未來成為商業銀行業務創新、提升自身競爭力的一個非常有利的拓展領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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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5)

      綠色保險通常被國內學界和業界視作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被保險人遵照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繳納保費,當污染發生時,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和治理責任并對受害人進行理賠(嚴湘桃,2009)。綠色保險也與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并列,被廣大學者納入綠色金融框架(天大研究員課題組,2011;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綠化中國金融體系”課題組,2016;周興云、劉金石,2016)。但有學者指出現有的綠色保險定義和范疇過于狹窄,限制了保險公司的潛力和積極性(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綠化中國金融體系”課題組,2016)。本文認為此定義下的綠色保險存在兩方面的問題:首先,正如現有研究已經指出的,單純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主要針對突發、重大、人力往往無法控制的環境污染事故(李雪松、孫博文,2014),并不能真正為企業融資提供幫助;其次,傳統綠色保險的定義范疇太過局限,只涉及到環境責任險,其范疇不能涵蓋近年來新興的新能源行業保險工具,不能體現保險公司作為重要金融機構的作用。

      結合國內出現的新型保險產品,本文將新型綠色保險定義為以平滑企業收益為目的,通過穩定企業經營業績或現金流來增強投資人信心、協助企業融資的保險產品。與傳統的綠色保險不同,新型綠色保險能夠起到協助企業融資的重要作用,可以真正納入綠色金融框架下來。本文將以我國光伏行業出現的幾種新型綠色保險為例進行介紹,并且結合其發展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分析并且提出建議。

      一、 我國新型綠色保險的類型與特點

      光伏行業近幾年興起的綠色保險主要是:光伏輻照指數保險、光伏組建效能保證保險和光伏電站綜合運營保險三個險種。

      1. 光伏輻照指數保險。光伏輻照指數保險是一種在太陽輻射不足導致光伏電站發電量減少、電費收入降低后,由保險公司對損失來進行賠償的險種。光伏電站的發電量與太陽輻射量直接相關,在太陽電池組轉換效率一定的情況下,太陽輻照越強發電量越高。然而由于太陽的輻照強度、光譜特性等不確定,光伏電站的發電量和經營績效也不穩定。光伏輻照指數保險則可以解決這一問題,當保險期間出現太陽輻照不足預定指標時,保險公司來承擔損失。這樣可以避免企業因太陽輻照不足導致的發電收益減少的情況,保障了企業收入的穩定。2014年由瑞士再保險與永誠財產保險公司率先在國內為協鑫新能源公司設計了太陽輻射發電指數保險,之后該險種陸續在我國其他光伏企業中推廣開來。

      2. 光伏組件效能保險。光伏組件效能保險是光伏電站運營過程中對產品質量保證的一類險種,當光伏組件在承保年限中沒有達到廠商承諾的輸出功率并且造成發電損失時,保險公司進行賠償。該險種的興起源于兩個原因:第一,我國作為全球最大的光伏行業生產國,70%以上組件要出口歐美、日本等國家,而這些出口國對于產品質量的要求很高,國外電站投資人要求國內出口廠商為組件購買效能保證保險,光伏組件效能保險由此推廣開來。第二,我國光伏行業上游組件生產企業曾連續出現倒閉潮,導致下游光伏電站使用的組件損壞需要更換維修時,生產企業已破產,組件更換困難、更換周期長,下游企業正常運營受到影響。因此近年來我國光伏電站尤其是分布式光伏電站發展過程中,國內電站投資人也開始要求組件廠商投保此類險種。該險種可以為上游生產廠商因自身產品質量問題帶來的賠償風險進行轉嫁,同時也保證了下游企業的運營質量。

      3. 光伏電站綜合運營保險。光伏電站綜合運營保險是一種維護電站運營績效的綜合性險種。當固定資產遭到損壞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發電、或太陽光照幅度低于往年平均值導致發電量減少時,保險公司對發電企業的損失進行理賠。該產品險種涵蓋面廣,相當于為光伏電站企業同時提供了包括太陽輻射發電指數保險和營業中斷電費收入損失險在內的多個險種。光伏電站綜合運營保險不僅使得電站運營穩定,還可以增強投資人的信心,實現項目融資的順利進行。該險種在國外已經比較成熟,國內隨著分布式電站的推廣而得到發展,于2015年由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率先推出。

      結合光伏行業的幾個險種,可以看出新型綠色保險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從綠色保險設立的出發點來看,新型綠色保險以平滑收益為目的,更側重于對企業的收益進行保障。傳統的新能源保險以資產為標的,只針對投保的特定資產本身,重點在對非正常事件造成的企業資產的意外損失進行補償;而新型綠色保險屬于風險平滑類產品,通過對企業資產遭到破壞或氣象條件不穩定引起的利潤下降來補償,進而平滑企業收益。

      第二,從綠色保險的功能來看,新型綠色保險與企業相融資相匹配,更有利于改善企業融資條件。新能源行業融資人、出資人對項目的訴求是不同的,因而在行業發展中往往面臨著各方訴求無法滿足的情況。新型綠色保險的出現恰恰可以通過保險公司的介入,滿足了融資人與出資人的不同訴求,進而吸引更多社會資金來參與到新能源行業中來。以新能源行業最為常見的信貸融資為例,銀行往往要求企業的收入狀況、經營現金流狀況清晰穩定并且可預測,以便于核定融資額度、期限與規模。對于分布式光伏項目,銀行最關注的便是光伏項目能否安全且有保障地還款。而新型的幾個險種通過保險公司的擔保為項目運營的安全性與穩定性提供了更多籌碼,對出資人銀行而言,企業經營績效更清晰穩定,不可控因素更少,貸款意愿更強;對企業而言,融資資金的進入可以進一步滿足發展的需要。因此,新型綠色保險通過保險公司發揮風險分攤職能,實現了新能源行業中融資人、出資人對項目不同需求的滿足,為新能源企業融資提供便利。

      第三,從行業覆蓋面來看,新型綠色保險深入行業產業鏈上下游各個方面,覆蓋面廣,對新能源行業的發展起到重要作用。以光伏行業為例,綠色保險始于下游光伏電站穩定經營績效的需求,率先引入光伏輻照指數保險;之后將光伏電站的需求逐步細化,依靠產業鏈向上發展,擴大到對電站上游生產企業的生產質量保證上來,進而推出了光伏組件效能險。這樣自下而上地開拓更多新型保險產品,滿足上下游企業的不同需求,實現了下游行業對上游行業的逆向促進,有利于光伏行業的整合。

      第四,從發展來看,新型綠色保險的推廣受益于國家對新能源產業的大力扶持,未來發展空間依然很大。近年來通過政府的增信與政策支持不斷引導社會資金進入新能源行業,以實現開發主體的多元化。而保險公司通過提供項目建設、運營風險的分攤,可以將合作方要承擔的風險最小化。隨著新能源行業尤其是分布式發電在國內的進一步推廣,多方合作的風險分攤會越來越離不開保險的配合。

      二、 我國新型綠色保險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國內綠色保險產品近年來得到了發展,產品逐漸豐富,然而新型綠色保險的發展依然面臨一些客觀問題,本文將其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雖然國內光伏行業綠色保險產品已經走在前列,但是其他新能源行業的綠色保險產品相對滯后。從目前的發展現狀來看,氣象風險已經在風電水電等行業得到了重視,部分相應綠色保險產品已經出現:2012年國內出現了降水發電指數保險產品;2013年出現了風力發電指數保險產品。但是其他新能源行業的新型綠色保險產品仍有空白,種類較少,同時發電企業在收益平滑的需求仍然沒有得到滿足,缺乏相應的保險產品。因此,新型綠色保險產品應在其他新能源行業進行推廣,以滿足其他企業規避風險的需要。

      第二,與國外產品相比,我國新型綠色保險產品依然品種較少,類型簡單。Zona等(2014)對國外綠色保險產品進行了梳理,將產品分為對公、對私兩類。對私產品包括可再生能源財產補償險、低排放工具折扣、綠色財產重建保險、財產減振設施折扣等方面。對公產品則包括可再生能源項目保險、設備損失險,綠色建筑保險、能源節約保險、全球氣候保險、環境污染保險等多個方面。總體來看,首先,國外險種覆蓋了個人消費者、企業消費者以及其他特殊事項,可以滿足多方需求,進而更全面地實現節能環保的目的,與之相反,國內產品目前僅涉及企業客戶。其次,國外產品形式更為多樣,比如對于個人消費者采取了給予折扣的形式來引導綠色出行方式,而國內只有保險產品一種形式。再次,國外綠色保險產品涉及的行業更為細分,比如針對航空行業有綠色民航飛機升級保險、里程折扣,針對碳交易有碳捕獲與存儲保險及政治風險保險,而國內產品僅涉及部分新能源行業,且產品類型僅類似于國外的全球天氣保險與環境污染保險,結構過于單一。

      第三,國內大部分保險公司依然尚未開始對新能源綠色保險產品的探索。2012年英大泰和財險聯合中怡保險曾聯合研發了光伏組件效能保險,然而此后的三年時間里國內其他保險公司并沒有大量跟隨,大部分保險公司包括行業龍頭人保財險也都對該險種態度謹慎。平安財險曾于2014年簽下了當時新能源保險業內的第一大單--無錫尚德太陽能公司的組件效能保證保險業務之后,國內也再未開展過其它同類業務。保險公司的謹慎態度,主要源于對光伏行業本身經營風險的不確定。國內新能源行業競爭激烈,市場格局混亂,低價競爭引起虧損頻發,不穩定的行業格局不利于保險公司的介入。尤其在歐美雙反出口困難而國內又產能過剩的情況下,國內外光伏組件企業頻繁出現破產,銀行和投資人很難有信心進入該行業,保險公司更無法承擔風險。

      第四,新能源行業的大數據積累不足阻礙新能源行業綠色保險產品的發展。與國外的保險公司相比,國內保險公司在新能源行業發展依然較為緩慢,導致國內新能源行業大數據積累不足,限制了綠色保險的發展。以光伏行業為例,盡管部分國內保險公司進入光伏行業的時間已超過十年,但是大部分進入時間都在2006年之后。這直接導致了國內保險公司由于缺乏長時間的設備運行數據、報修數據和故障數據,很難確定光伏項目保險的費率等具體細節,因此在開發保險產品時存在困難,阻礙了綠色保險的大規模發展。同時國內的大部分保險產品依然參照國外同類型產品或相似產品在其他行業的經驗數據來設計,并不能完全覆蓋國內新能源企業面臨的風險類型不能切實滿足國內企業的需要。

      三、 我國發展新型綠色保險的建議

      上述綠色保險存在的問題單獨依靠保險公司是無法得到全面解決的,需要政府與保險公司、新能源企業多方的共同配合。針對新型綠色保險存在的問題,本文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光伏行業新型綠色保險的經驗應當在其他新能源行業大力推廣,以幫助企業融資實現新能源行業的共同發展。由于新能源企業運營有多方面相似之處,推廣綠色保險有一定的可行性與必要性。首先,新能源企業在運營中或多或少受到氣象條件的影響,需要保險產品來規避氣象條件引起的損失。與光伏發電受太陽輻照影響相同,風電行業也會受到到風能波動的影響,比如2011年和2014年都是少風之年,導致我國北方許多風電企業無法正常運營;水電企業會受到旱災的影響,嚴重時一些企業甚至因無法發電而虧損倒閉。因此,風電、水電等企業也面臨上游產品質量需要保障、發電站業績需要穩定以吸引投資的問題。其次,新能源企業融資需求現狀相似,都普遍存在融資期限長、資金需求量大并且融資方式單一的特點。一般大中型電站的建設周期很長,在5年~20年不等,而在資金缺口方面,國家發改委預計2005年~2020年之間,我國新能源各行業總投資需求約7萬億元。同時作為優化結構主力的新能源行業,一直面臨著融資方式較為單一,嚴重依賴銀行信貸等問題,存在著資金缺口巨大、企業融資困難的現象(王遙、劉倩,2012;周亞虹等,2015)。因此L遠來看,只有不斷吸引更多資金進入新能源行業才能滿足資金需求,才能替代信貸資金拓寬融資渠道為企業服務。再次,目前國內光伏、風電、水電等分布式電站的發展多采用項目融資形式,在該模式下,投資的回報與項目收益直接掛鉤,項目投資方對電站經營穩定非常重視,往往積極尋求必要的風險分散和控制措施,偏好已投保的光伏項目甚至會主動要求購買保險。因此,分布式電站的推廣為這些綠色保險的發展提供了契機。

      第二,政府與保險行業協會應當充分發揮作用,為綠色保險產品的發展鋪平道路。一方面,為了確保綠色保險大數據的積累、吸引保險公司的長期參與綠色保險,政府與保險行業協會應當起到宣傳、引導與鼓勵的作用。政府應積極向保險機構宣傳新能源企業的保險需求與廣闊市場,并且將現有的光伏行業新型綠色保險在其他新能源行業進行推廣,建立聯合企業與保險公司的信息平臺,實現對新能源行業基礎信息的共享,以吸引更多的保險公司進入新能源行業,完成新型綠色保險大數據的積累。另一方面,政府應積極展開對新能源行業市場的引導,倡導合理有序發展,規避惡性競爭,以確保新能源行業對保險公司的吸引力。具體而言,政府應當通過各項規劃以明確新能源行業的發展目標和方向,切實保證行業的平穩、持續發展,給市場和投資人建立良好的發展預期,從而加大對保險尤其是綠色保險的引導;同時盡可能建立和完善新能源行業的標準體系,規范行業的發展狀況,使保險公司更為便捷地界定保障責任和范圍,提供種類更多、更優質的保險服務;最后,由政府積極牽頭,聯合多家保險公司建立新能源行業的風險數據庫,進而引導保險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第三,我國保險公司應當發掘新型綠色保險投資功能,積極探索新的綠色保險品種,為新能源企業融資提供更多資金。一方面如今保險產品不再是單純的風險保障產品,已經兼具了理財功能,比如萬能險、分紅險和投資連結險等。理財型保險產品在具備風險分攤功能外,可以由客戶和保險公司共同分享投資收益,在市場利率普遍較低時,其收益率相比于普通的銀行理財產品更有吸引力。然而目前理財型產品主要在壽險領域,而在財產險方面很少涉及,新能源行業的綠色保險涉及更加稀少。安邦保險曾與光伏組件企業合作,以實物融資租賃模式設計出理財投資產品,然而其他保險公司并未更隨,市場同類產品屈指可數。因此,保險的投資理財功能在財產險方面的應用還有待于進一步挖掘。另一方面,優質的新能源企業具有投資周期長,現金流較為穩定的特點,具備理財產品的性能;并且隨著分布式電站項目融資模式的推廣,新能源行業綠色保險品種會更加豐富,這些都為新能源企業通過綠色保險工具來進行融資提供可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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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6)

      綠色金融英文為Green Finance,是本世紀的一個新概念,又稱為Environment Finance或Sustainable Financing,及可持續發展性融資, 1997年首次出現,就受到部分金融企業的追捧。對綠色金融概念的理解有很多種,但是以以下四種觀點的代表性最為普遍:第一種,指的是金融業在進行貸款政策、貸款條件、貸款種類、貸款對象和貸款方式等方面的運作中,充分考慮到產業與環境的關系,重點扶持綠色產業,從而在貸款的發放、投入量、利率以及貸款期限等方面為其提供優先或便利條件;第二種,以2000年出版的《美國傳統詞典》第四版提供的含義為準: 綠色金融又稱作環境金融,它作為環境經濟的組成部分,將運用金融工具進行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環境保護作為主要內容;第三種,是把綠色金融視為一種在資本市場和環境經濟中的金融手段,具體包括:綠色保險和綠色信貸兩部分。結合我國綠色金融的實踐來分析,就是把生態觀念與金融環境和金融關系相融合,以金融創新和金融手段引導大部分企業的投資,從而實現低能耗、高產出, 質量和數量并重的金融增長,進而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金融模式,作為綠色金融的內涵;第四種,指的是要將環境保護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引導指金融部門自主的參與到經濟協調發展和環境保護中,進而實現金融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綠色金融受到了國際組織、各國政府、非政府組織以及一些民間金融機構的推崇,他們開展了一系列的綠色金融實踐活動,為今后對綠色金融的研究留下了寶貴的經驗。

      美國是綠色金融的第一個踐行國家,早在20世紀八十年代初,美國政府推出的“超級基金法案”中就有對企業要負責生產中造成的環境污染,迫使金融機構和銀行將環境污染作為信貸風險的一項重要內容。歐洲INSEAD的一項調查顯示:歐美共有的綠色金融風險投資企業在2002年已經達到45家,投資的總額達到1億歐元,主要以清潔技術、清潔設備、水以及再生能源為投資的領域。與此同時綠色債券、綠色金融、綠色產業基金和綠色回購協議等形式逐步出現。

      由7個國家的10家銀行參與的赤道原則于2003年6月宣布實行,該原則以自愿原則為基礎,在此基礎上實行社會和環境的管理與發展。國際金融公司也出臺了一些有關綠色金融的政策。目前赤道原則的參與機構已達到29家。

      二、綠色金融在環境保護中的作用機制

      由于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對環境問題的重視度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工業企業污染是我國環境的主要問題,造成污染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企業缺乏對環境污染的認識,沒有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一是政府只顧發展經濟,而忽略了對環境的保護。于是出現了為了經濟增長對自然資源采取掠奪式的開發,生態平衡的破壞、環境污染成了經濟快速發展的代價。隨著對環境的重視度的提高,政府開始介入環境保護,但是政府往往是在出現問題后才采取措施。這些措施還會受到辦事效率低下、地方保護主義和作風的影響,而喪失其應有的效能。

      根據上述敘述可知,要實現我國的環境保護光靠政府的管制是難以實現的,必須借助金融手段,通過市場調節來喚起企業對環境的重視,自覺地投入到環境保護中來。倡導綠色金融,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信貸等業務中將企業對環境的污染作為投資的風險,采取市場管制。同時聯合發揮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組織、新聞媒體及公眾等社會監督作用,多抓共管達到共同治理環境污染的目的。

      在做好管理和監督的同時,還要建立相應的激勵制度,正面鼓勵和懲罰相結合來達到防止環境污染的目的。金融機構介入到環境的污染和治理中就可以迅速形成懲罰和激勵機制,這樣就可以更快速的解決環境問題。

      將綠色金融介入到解決環境的相關問題中來,一方面可以激發環保產業的發展;另一方面可以限制環境污染企業,迫使其進行相應的改進,最終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現階段我國綠色金融中存在的若干問題

      (一)企業融資困難

      我國污染企業多集中在中小型企業,而這些企業多是由自籌資金或民間融資的形式建立起來的。他們擁有足夠的運轉資金,根本不需要向銀行進行貸款,由于企業規模較小,無法滿足上市融資的條件,因而綠色金融對這部分企業的制約作用難以實現。

      (二)執行困難

      原則性和綜合性是目前綠色信貸的基本標準,缺乏有針對性評級標準和指導目。致使金融企業沒有一個參照的標準,想要制定監管措施以及內部實施細則存在著很大的困難,進而導致綠色信貸的可操作性降低。所以說現階段我國的制度還行對欠缺,綠色信貸的執行存在困難。

      (三)信息限制

      要實現綠色金融對環境的保護,就需要有良好的信息溝通機制。目前我國的信息溝通機制存在著諸多的問題,需要進行完善和改革。由于地方環保部門指定的環境違章信息相對滯后,缺乏針對性,對于銀行及金融機構的審核沒有實際效用,不能為綠色信貸提供參考,從而影響了綠色金融發展。

      (四)制度限制

      綠色證券是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我國現階段推進綠色證券存在著市場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核查不完善等問題。由于缺乏相關的配套制度和管理,使得綠色證券無法達到其預防污染的目的。

      四、促進綠色金融發展的具體措施

      (一)創建政策性銀行

      應將以節能減排為中心,轉變多種發展方式作為我國當前各項工作的指導性綱領,最終實現“兩型社會”和“環境大國”的既定目標,需要國家和政府下大力度創建一些政策性的“綠色金融機構”和“綠色銀行”。

      (二)政策扶持,拓展綠色信貸

      發展綠色經濟需要商業銀行在信貸供給等業務中予以支持,推行綠色信貸扶植環保企業,同時限制污染嚴重的企業。采取一系列措施通過企業的融資環節引導企業的發展方向。迫使企業提高環保意識,為環境保護奠定發展的基礎。要實施綠色信貸就必須迅速建立切實可行的風險評估標準,將環境風險作為重點。

      (三)建立金融機構適合的監督機構

      在全球金融危機的背景下,人們愈發認識到金融機構監管的重要性。目前,對于國家去年出臺的綠色信貸政策,只有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少數幾家股份制商業銀行落實較好。這種狀況就會導致污染企業即使在上述銀行貸不到款,也能轉移到其他銀行進行貸款,因而也就達不到真正地對污染企業進行約束的目的了。所以,應建立相關機構,監督金融機構的環保措施、環保行為。比如,可以建立金融機構環境信用評級,將金融機構在環保方面的表現納入金融機構信用評級的考核因素之中。對相關措施落實到位的金融機構給予較高的信用評級,反之,則降低其信用等級,以便從融資環節對金融機構施加外部壓力。

      五、結論

      根據上文的敘述,鑒于我國現有的市場經濟體制和經濟發展的基本國情,要滿足可持續性發展的需要,發展綠色金融勢在必行。這不僅是從環保角度出發,也是從一個企業的長遠利益出發,綠色金融業對企業乃至于國家的可持續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戰略意義。根據國外的先進經驗和已經取得成績,應迅速改進我國的金融市場,使之使用國際市場的需要,是未來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獲勝的必要保證。而我國現階段的綠色金融發展之后,大多數金融機構僅停留在宣傳的層面。所以,現階段我們的首要任務是在全社會范圍內營造綠色文化,提高社會各界對對綠色價值認同和重視程度,增強企業保護環境的責任感。并結合國外實踐經驗,創建符合我國國情的綠色金融之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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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曹秀芬.綠色經濟與可持續發展戰略[ J].經濟論壇,2004(11):153-154.

      篇(7)

      Abstract:The strategy idea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has reached consensus. To practic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we must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of our society. “Green Credit” which follows the wav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s a new idea in China. In this paper,SWOT matrix is used to analyze the Strengths,Weakness,Opportunities and Threats in Chinese commercial banks’ process of practicing Green Credit. Through our analysis,we think that Reverse-Strategy is suitable for Chinese commercial banks,and in order to practice the strategy,a series strategic initiative has been proposed as reference in this paper.

      Key Words:commercial banks,Green Credit,SWOT analysis,strategy selection

      中圖分類號:F830.33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4-2265(2010)07-0069-04

      隨著履行社會責任意識的增強,我國商業銀行開始認識到環境和社會風險問題對自身信貸資產安全和銀行聲譽的重要性,通過信貸杠桿解決環境和社會問題已成為各界的共識。2007 年7 月,國家環??偩帧⒅袊嗣胥y行、中國銀監會聯合了《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提出以“綠色信貸”機制為主要措施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盲目擴張,這一舉措標志著“綠色信貸”政策的創立與推行。之后,銀監會相繼于2007年7月和11月又了《關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貸款風險的通知》和《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各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配合環保部門,認真執行國家控制“兩高”項目的產業政策,我國綠色信貸制度初步形成。

      一、我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研究現狀

      綠色信貸不僅是治理污染、保護環境的重要經濟手段,同時也是行政和法律手段的重要補充。國內研究者們對綠色信貸的研究始于最近幾年。陳雁(2008)分析了綠色金融在我國的發展現狀,闡述了綠色信貸對我國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意義,并對當前我國銀行業在推行綠色信貸、增強銀行執行力時存在的問題進行探討。張燕姣(2008)指出作為綠色信貸的實踐者,商業銀行應深刻認識綠色信貸對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意義,要求商業銀行將綠色信貸作為重要戰略思想長期堅持下去。李東衛(2009)指出了我國現行“綠色信貸”機制存在的諸多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國綠色信貸政策的建議。馬萍(2009)分析了綠色信貸的戰略地位、實施現狀及存在問題,強調商業銀行要承擔社會責任,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推動綠色信貸全面展開。龔劍(2008)從赤道原則入手,討論了赤道原則在中國的實踐―綠色信貸產生的國際和國內背景,指出綠色信貸的實施不僅有利于解決環境保護問題,而且能夠促進金融業的健康發展。(2008)指出我國環境整體形勢嚴峻,污染企業關停給銀行帶來的信貸風險加大,推行綠色信貸有助于商業銀行管理環境風險,綠色信貸已是銀行業發展的趨勢。

      從現有研究成果來看,我國學者對綠色信貸制度的關注和研究是近幾年才展開的,大部分研究局限于對國內綠色信貸制度實施狀況及國外綠色信貸制度發展狀況的簡單介紹和分析,系統性明顯不足。本文立足于戰略管理的視角,運用SWOT分析法對我國商業銀行實施綠色信貸戰略的內外部環境進行分析。這是因為,我國商業銀行制訂綠色信貸發展戰略,必須認真分析外部環境和組織內部資源,發現機會和威脅,識別自身的優勢和劣勢,為戰略選擇提供決策依據。

      二、我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實施的SWOT分析

      (一)我國商業銀行實施綠色信貸的優勢(Strengths)

      1. 我國商業銀行經過多年的發展,各項業務迅速提升,經營管理現代化水平逐步提高,風險管理能力也得到加強。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中一批管理水平較高、效益較好的銀行已經分別在境內外上市,這些都為我國綠色信貸實施提供了實力保障。

      2. 我國商業銀行機構布局較完善,多年來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管理理念的普及,提高了客戶管理水平。在業務發展進程中,我國商業銀行擁有比較穩定的客戶群體。這些有利于我國商業銀行通過更多渠道了解市場需求和客戶需求,開發和推廣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

      3. 鑒于本土優勢,相對于外資銀行我國商業銀行更加了解國內環保法律法規,有更多渠道了解環保信息。面對環保政策模糊以及地方保護主義時,我國商業銀行比較易于與地方政府溝通,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損害。

      4. 在長期金融實踐中,我國商業銀行積累了豐富實用的風險管理經驗,有著更多針對我國企業的實用的風險調查、控制、管理和處置措施。

      (二)我國商業銀行實施綠色信貸的劣勢(Weaknesses)

      1. 各銀行缺乏綠色信貸的專門人員、機制及制度,信貸人員對環保政策法規了解較少,現有的人才結構無法滿足綠色信貸項目實施和環境風險評估的需求,這嚴重制約了綠色信貸的深入開展。此外,缺少推進綠色信貸的激勵機制,缺乏對于環保企業的經濟扶持政策,對于環境保護做得好或從事有利于環境行為的企業,如新能源、節能、資源綜合利用等行業的企業,銀行缺乏有激勵性的經濟政策。

      2.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的標準多為綜合性、原則性的,缺少具體的綠色信貸指導目錄和環境風險評級標準,商業銀行難以制定相關的監管措施及內部實施細則,而且目前各大銀行只是依照央行的綠色信貸發放原則自主地理解與執行,同時各大銀行都有各自的信貸審核標準,甚至同一個銀行系統的不同地區也會有不同的標準,這也給綠色信貸標準的統一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3. 我國商業銀行缺乏綠色信貸相關的專業技術、產品和服務,在項目技術可行性、節能量測算、節能行業政策及技術標準確定等方面還不熟悉,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則更加缺乏。如我國與國際金融公司合作開展能效項目的某些商業銀行,在對項目技術可行性的判斷上,很大程度仍依賴于國際金融公司技術團隊提供的合格技術認定。

      4.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普遍對自身應當承擔的企業社會責任了解不深,重視不夠,在對環境保護以及社會責任等問題的認識上,仍存在一定的偏差和不到位的現象。對于綠色信貸工作,普遍將其看成是一種公益性活動或政策響應活動,而非核心商業元素。在利益最大化原則的影響下,某些銀行仍然對鋼鐵、電力、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趨之若鶩。另外,我國的商業銀行還缺乏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文化,更沒有把銀行自身發展與社會發展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商業銀行經營觀念相對狹隘和落后。

      (三)我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實施的機遇(Opportunity)

      我國商業銀行實施綠色信貸的機遇,可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分析:

      1. 中國綠色信貸市場的發展前景十分廣闊,孕育著巨大的金融需求和盈利商機。中國商業銀行目前開展綠色信貸業務不僅可以促進中國經濟的健康發展,還可以帶動商業銀行經營戰略轉型。比如,綠色信貸作為一項全新的業務,客觀要求商業銀行創新業務運作模式、金融產品服務和風險管理方式,因而可以促進中國的商業銀行創新能力的提升。

      2. 可持續發展理念已在國際上盛行,可持續發展領域的國際合作、交流日益頻繁,這為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綠色信貸提供了更多學習、合作的機會。當前,我國環境管理能力有所提高、環境執法力度有所加強、全社會環境意識和參與程度明顯提高、市場機制也開始進入環境領域,這些為我國綠色信貸發展提供了宏觀需求和有利的環境。

      (四)中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戰略實施的威脅(Threats)

      1. 國際金融同業競爭。目前搶灘大陸的國際商業銀行都已經實施綠色信貸多年,有著豐富的項目操作管理經驗,是中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目標客戶的有力爭奪者。

      2. 地方保護主義的排斥。促進投資時期,地方保護主義和唯GDP主義對“雙高”企業大開綠燈,對綠色信貸項目構成不正當競爭;地方經濟發展觀與綠色信貸理念存在較大差距,執行綠色信貸政策受到地方政府干擾。在GDP發展觀占主導地位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片面注重經濟發展指標,較少關注能耗和污染指標。在對銀行信貸的引導上,只要是能夠創造GDP和就業機會的企業,就要求銀行給予支持。

      3. 節能環保存在技術不確定性。大量新的節能、環保技術和產品不斷涌現,但其實際效果還有待市場驗證,而商業銀行客戶開發和應用新技術的風險,可能導致客戶的經營和銀行的信貸產生嚴重經濟損失。

      4. 趨嚴的環保政策,使相關市場主體面臨更大環境風險,對我國商業銀行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提出了要求。在綠色理念深入人心、客戶環保憂患意識增強的背景下,綠色消費、綠色營銷、綠色投資、綠色供應鏈管理的趨勢對金融業的產品和服務提出了新的需求。我國商業銀行若不根據環境變化及時發展綠色金融,將面臨客戶流失、市場份額降低的風險。

      三、基于SWOT分析的我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實施的戰略選擇

      本文對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機遇、威脅、優勢、劣勢的分析,為商業銀行戰略選擇提供了基礎。SWOT矩陣為商業銀行實施綠色信貸戰略提供了發展型戰略、扭轉戰略、多元化戰略、防御戰略四種戰略選擇(如圖1)。

      具體如下:(1)機遇―優勢(OS):充分發揮銀行內部優勢,抓住發展契機,加強與政府合作,加大綠色信貸的營銷。(2)機遇―劣勢(OW):主要是利用外部機遇來消除銀行自身弱點:首要選擇是加大與環保機構的合作,構建銀行的綠色審批機制,成立綠色信貸相關部門,再則是加大綠色信貸方面的人才培養力度。(3)威脅―優勢(TS):利用內部優勢,避免或減輕外部環境劣勢對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的影響;積極與國外赤道銀行合作,借鑒國外先進的綠色信貸經驗,同時也要督促地方環保法律的落實,再則就是降低因環保技術的不確定性帶來的信貸風險。(4)威脅―劣勢(TW):減少內部劣勢同時回避外部環境威脅,有選擇地進入綠色信貸市場,逐步積累綠色項目的實施經驗。

      從我國商業銀行SWOT矩陣內部條件來看,我國商業銀行在資金、管理水平、機構布局、客戶資源、環保信息獲取等方面具有優勢,但是關于綠色信貸,我國從2007年才開始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明顯滯后于國外。直到2010年,我國正在實踐國際通行綠色信貸準則――赤道原則的銀行只有股份制商業銀行興業銀行(2008年加入)。從我國實施綠色信貸的劣勢來看,由于處于起步階段,我國商業銀行在實施綠色信貸的技術、產品和服務上相對缺乏,并且銀行內部缺乏實施綠色信貸的專業人員,銀行對實施綠色信貸的激勵也不夠,企業文化相對匱乏。最核心的是銀行在實施綠色信貸的標準上沒有具體化。因此,從內部條件來看,我國商業銀行在實施綠色信貸的時候,優勢是相對于外資銀行而言的,具有本土化的優勢。但是與外資銀行相比,我國大多數銀行沒有實施綠色信貸的經驗,銀行自身實施綠色信貸的準備不足,并且我國商業銀行對綠色信貸的了解和熟悉剛剛開始。而外資銀行有很多在綠色信貸的實施上執行的是國際通行的標準――赤道原則,并且具有很豐富的實施經驗??梢?不論是與外資銀行相比還是具體的實踐上,我國商業銀行在實施綠色信貸上劣勢明顯大于優勢。我國商業銀行在綠色信貸實施上面對的是一個劣勢內部條件。

      從外部條件來看,我國加入WTO以后,中國銀行業已經對外開放,我國商業銀行面臨外資銀行的同業競爭,國內部分地方會存在保護主義,諸多新的環保技術有待驗證,銀行客戶需求在不斷變化;但是進入新世紀以來不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綠色信貸已經成為或者即將成為信貸業務的主流。從國內來看,經濟發展相對平穩,并且綠色信貸也是國家支持和提倡的,我國商業銀行必然會得到國家以及世界先進銀行的幫助。再有我國商業銀行在實施綠色信貸以后,能夠加強中國商業銀行在國內和國際上企業的綠色形象,為我國商業銀行走出國門奠定一個好的基礎,并且這些與我國商業銀行的長遠發展方向是不謀而合的。因此,從外部條件來看,我國商業銀行實施綠色信貸,符合客觀現實的需要,對于機遇和威脅而言,我國商業銀行面對的是機遇大于威脅的外部條件。

      基于以上內部對比分析和外部對比分析,可以發現我國商業銀行面對的是劣勢和機遇并存的內外部環境,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戰略選擇應是“扭轉戰略”,位于戰略選擇圖的OW象限。我國商業銀行需要在實施綠色信貸的過程中,消除自身的劣勢,抓住有利的機遇。我國商業銀行要消除自身的劣勢,就要與社會各界、監管部門共同努力,改進和提升商業銀行的經營宗旨和目標,完善治理結構,改善內部運營機制,重構業務流程,調整業務政策,并學習借鑒國際綠色金融經驗,引進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通過不斷的學習實踐積累經驗和技術,加強綠色金融人才和產品儲備,消除劣勢。

      四、我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實施的戰略舉措

      商業銀行實施綠色信貸戰略是一項系統工作,需要在信貸理念、信貸流程和信貸產品的設計等各個方面體現社會環境意識,將社會環保標準貫穿在信貸審批的各個環節之中。

      (一)從戰略高度重視銀行社會責任與可持續金融

      關注環境保護不僅是銀行的社會責任,也關系到銀行業務的開展和可持續發展,因此,我國商業銀行要把企業社會責任與可持續金融作為現代銀行的核心理念與價值導向,充分考慮多元利益主體的訴求,調整單純以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的營運思路和模式,履行銀行的社會責任。

      (二)加強員工隊伍和企業文化建設,傳導銀行社會責任

      我國商業銀行應倡導綠色信貸所需要的文化理念,一方面將綠色金融發展納入銀行發展目標和企業文化中,并將社會和環境管理因素融入業務流程和運行中,以此系統、綜合地評價和管理綠色金融發展的風險和機會;另一方面要確立綠色信貸在信貸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讓員工充分認識促進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重要性,明白推行綠色信貸是商業銀行責無旁貸的社會責任,提高對環保的認同度。只有全員樹立了綠色信貸理念,才能在工作中考慮環保因素,真正將綠色信貸貫徹到各項工作中去。

      (三)調整銀行內部組織結構,重視專業人才的培訓和儲備

      我國商業銀行在內部組織結構方面,應考慮在商業銀行內部增設環境與社會發展部,專門負責融資中的環境與社會風險的評估和防范。同時,由于綠色金融業務涉及到較深層次的技術領域,發展綠色信貸就要求商業銀行必須增加人才儲備、加快專業化隊伍建設。

      (四)積極支持綠色產品創新,加強綠色信貸產品供給

      我國商業銀行應不斷加大綠色信貸產品的創新力度,創新信貸管理的模式,積極支持循環經濟、節能環保企業和項目,為節能環保企業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逐步建立起金融支持節能環保事業的長效機制。

      參考文獻:

      [1]陳雁.綠色信貸:金融服務調控環保行為的新篇章[J].環境保護,2008,394,(4).

      [2]張燕姣.綠色信貸:商業銀行的戰略選擇[J].中國金融,2008,(10).

      [3]李庶泳.金融支持節能減排的合理邊界:濟寧個案[J].金融發展研究,2009,(1).

      [4]李東衛.赤道原則與綠色信貸政策的完善[J].節能與環保,2009,(6).

      篇(8)

      中圖分類號:F8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2)08-0093-02

      1碳金融概述

      1.1 碳金融概念目前,國內外對于“碳金融”尚未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國外主要從環境金融中應對氣候變化方面延伸出碳金融概念。索羅亞?拉巴特和羅德尼?懷特在2007年出版的《碳金融:氣候變化的金融啟示》一書中認為,碳金融是指探討在碳排放受限制約束的情況下,在一個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必須付出代價的世界中所產生的金融問題。因此,碳金融的定義包括三層含義:一是代表環境金融的一個分支;二是探討與碳約束社會有關的金融財務風險與機會;三是預期會產生相應的基于市場的工具,用來轉移環境風險和完成環境目標[1]。國內的謝懷筑、于李娜(2010)從狹義和廣義兩個角度對碳金融做出界定:狹義上,碳金融是指企業就政府分配的溫室氣體排放權進行市場交易所導致的金融活動;廣義上,碳金融則泛指服務于限制碳排放的所有金融活動[2]。

      本文所研究的碳金融則指在《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特定從事金融行業的主體所進行的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金融活動,包括銀行貸款、碳交易中介服務、直接投融資、碳指標交易、碳金融衍生品交易等。

      1.2 國外銀行業碳金融業務現狀分析國外銀行業碳金融業務發展比較成熟。其碳金融業務由最初的為碳交易提供貸款和中介服務逐漸發展為直接投融資、參與碳指標交易及碳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方面。本文在對國外銀行業碳金融業務分析基礎上,總結歸納得出國外銀行業現有碳金融業務類型如表1所示。

      從表1可以看出,國外銀行業碳金融業務呈現多樣化特征,其業務既有對傳統銀行業務的創新,同時也開發出碳金融中介服務、碳指標交易和碳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新型業務。國外銀行業已經成為碳交易市場的重要參與者。

      2商業銀行發展碳金融業務的SWOT分析

      長期以來,我國商業銀行的存貸款業務比重高達90%,幾乎沒有業務創新,這種單一的經營方式直接導致商業銀行的利潤空間越來越窄。因此我國商業銀行迫切需要一個契機改變這一現狀。自碳金融出現以來,各國金融機構積極參與其中,我國商業銀行也邁出了可喜的一步。截至2009年年末,興業銀行累計發放節能減排項目貸款223筆,金額165.83億元。2008年,浦發銀行率先推出針對綠色產業的《綠色融資綜合服務方案》[3]。但是,隨著碳金融的愈演愈烈,我國商業銀行對碳金融的參與不應僅僅是這一步。為了商業銀行更好的開展碳金融業務,本文根據SWOT法,從優勢、劣勢、機會和威脅四方面來進行分析。

      2.1 優勢①有利的政治經濟環境。我國很早就提出了科學發展觀這一重大戰略思想,提倡建設“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社會。因此,當碳金融在全球興起時,我國能較快的對其做出積極的應對。這為商業銀行發展碳金融業務創造了一個積極的政治經濟環境。②巨大的發展空間。我國擁有十分豐富的碳減排資源。截至目前,我國提供的碳減排量約占全球市場的1/3,并有增長態勢。此外,根據《京都議定書》,中國在2012年以前不需要承擔減排義務,在中國境內減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都可以以有價商品的形式出售給發達國家[4]。這為商業銀行帶來了巨大的業務發展空間。③明顯的成本優勢。在發達國家,溫室氣體的減排成本為100美元/噸碳以上。而在中國,其成本僅為發達國家的1/5左右。這種巨大的成本差異會促使發達國家企業在我國尋求合作項目,這為我國商業銀行開展碳金融業務提供了機會。

      2.2 劣勢①碳金融市場尚未健全。截至目前,我國相繼成立了北京環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等碳交易相關市場,但是仍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及統一的碳交易平臺,使得碳金融現狀與碳金融市場之間極度的不匹配,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商業銀行在碳金融領域的業務開發。②碳金融業務單一。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在碳金融實踐中的探索主要集中在綠色貸款和CDM項目融資上(CDM即清潔劑發展機制,指發達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與發展中國家開展合作項目,實現“經核證的減排量”(CERs))。如中國銀行積極加大綠色信貸投入,并實行“環?!币黄狈駴Q制;興業銀行開發并成功運作了7種節能減排模式用于CDM項目融資[5]。然而,這些舉措僅僅是將其現有傳統業務復制到碳金融領域,對于較高層次的碳金融投資及衍生品交易仍是一片空白。③相關技術、人才匱乏。相對于傳統業務,碳金融業務更需要具備化工、金融、法律、外語等知識的綜合型人才。而我國大部分商業銀行傾向于引進金融類專業人才,對于復合型人才的儲備還遠遠不夠。另外,商業銀行尚未建立起健全的碳金融管理系統和支付應用系統,束縛了碳金融業務的發展。

      2.3 機會①有利于推進商業銀行的國際化。自我國加入WTO后,商業銀行面臨的嚴峻問題之一就是憑借什么應對國際上的激烈競爭。碳金融作為全球金融界的“新寵”,其發展前景十分廣闊。我國商業銀行要緊緊抓住這一機遇,利用自身優勢提高自身在國際碳金融領域的地位。②有利于減輕國際政治壓力。據國際環境署2004年12月10日的統計,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排放總量的13%,位居世界第二,并有增長的態勢[6]。美國與歐盟等發達國家對于《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我國在2012年之前不需要承擔減排義務本身就存在很大不滿。若我國商業銀行積極參與到碳金融的發展中,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減輕我國在國際舞臺上面臨的政治壓力。

      2.4 威脅對于我國商業銀行來說,碳金融是一把“雙刃劍”,帶來機遇的同時,也伴隨著極大的未知風險。主要有:①政策風險?!毒┒甲h定書》到2012年將失去法律效力,中國在國際碳金融市場的角色具有未知性。因此,我國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的發展模式與方向存在不確定性。②法律風險。由于碳金融業務往往涉及國內外多個市場主體,所以容易產生復雜的法律關系,因此商業銀行開展業務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③氣候風險。碳排放與能源的消費正相關,而能源的消費與氣候變化息息相關,因而碳交易市場價格及相關業務的盈利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氣候變化[7]。

      3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碳金融業務的對策

      我國商業銀行應遵循“積極發揮優勢,努力克服劣勢,緊緊抓住機遇,勇敢迎接挑戰”這一主線開展碳金融業務:

      3.1 借助宏觀環境、低成本優勢,挖掘碳金融潛力我國的政治經濟環境良好,國家倡導環境、經濟和社會的科學發展,支持且鼓勵低碳類綠色產業的發展。商業銀行可以借助這一穩健的宏觀環境,充分利用我國開發碳減排項目的低成本優勢,開發出多元化的碳金融業務。

      3.2 加大政策扶持,健全碳交易市場首先,政府應建立完善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一方面對切實開展碳金融業務且成績顯著的商業銀行給予獎勵,另一方面要嚴格處罰違背我國發展碳金融這一要求的銀行。同時,政府還應出臺減免稅收、財政貼息等扶持政策,調動商業銀行開展碳金融業務的積極性。其次,我國還應建立成熟的碳交易制度,制定統一的碳交易規則,從而形成一個全國性的碳交易市場與平臺,保證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的順利開展。

      3.3 拓寬碳金融業務領域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除了繼續完善綠色貸款和融資服務,還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發掘碳金融業務新領域:第一,依托于碳金融的投資業務。商業銀行應積極的將投資業務拓展到碳金融領域,改變以往以“高能耗、高污染”行業為主導的投資方向,優化商業銀行的業務結構。第二,基于CDM的中介服務。商業銀行可以利用其在信息和渠道等方面的優勢,為中國的CDM項目出售方和國外購買方提供財務顧問服務,并從中收取一定的費用。此外,商業銀行還可以通過開設專門的資金賬戶,擔當CDM項目的資金管理人,保證CDM項目下的資金的流動性。第三,碳交易服務。目前,我國還沒有足夠的能力完全參與到碳交易市場中,我國商業銀行應該虛心學習國外銀行業在這方面的經驗,待時機成熟時介入碳交易市場,參與到碳指標交易中。在此基礎上,還可以考慮開發碳金融衍生品,構建起我國完善的碳金融服務體系。

      3.4 防范碳金融業務風險對于政策風險,商業銀行要時刻關注國際相關組織的政策、制度的變化,從而作出相應的調整。對于法律風險,可以選擇聲譽度比較好的律師事務所制定有關合同,防范法律風險給商業銀行帶來的不利后果。

      3.5 注重人才培養一方面,商業銀行應該轉變過去在招聘人才時的側重點,更加注重對熟悉金融、環境和能源等專業的綜合型人才的引入;另一方面,加大對現有人才的綜合培訓,增強碳金融專業人才建設。

      參考文獻:

      [1]索羅亞?拉巴特,羅德尼?懷特.碳金融:氣候變化的金融啟示[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8.

      [2]謝懷筑、于李娜.我國金融機構參與碳金融的思考[J].國際金融研究,2010,(8).

      [3]劉佳.我國商業銀行開展“碳金融”業務探研[J].金融經濟(學術版),2010,(40).

      [4]董玉華.碳金融對商業銀行的啟示[J].環境經濟,2009,(3).

      篇(9)

      關鍵詞 綠色金融;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綠色政策;零售銀行:污染減排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取得了巨大發展,國內生產總值( GDP)躍居世界第二,2013年與1978年相比,GDP總量與人均值分別提高了156倍和110倍,城鎮化率從17. 9%提高到53. 7%。然而,經濟快速增長、城鎮化持續推進,雖推動了社會發展,也產生了嚴重的環境問題。一是二氧化硫、固體廢棄物、廢水等污染物排放量躋身“世界前列”。二是水質惡化、土壤污染嚴重。2013年,我國水質較差和極差的監測點比例達59.6%;土壤污染、耕地質量下降等問題突出,全國土壤總超標率達16.1%。三是霧霾問題日益顯著。2013年全國74個城市PM2.;的達標率僅為4.1%。

      面對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和不斷擴大的治理資金需求,出現了兩種看法。一般看法認為環境問題是社會公共問題,環保類項目是公益性項目,治理成本高、難度大,應由政府來解決。新的看法認為環保產業已迎來快速發展的“新常態”,環境治理不能僅靠政府有限的財政支出,政府治理支出的增加短期內難以彌補巨大的資金缺口,而更應依托銀行、各類金融服務供應商、資產公司和保險公司開展的產品與服務,對環保項目進行多元化的社會融資,引導社會資本進入環保領域。

      綠色金融的內涵及特點

      綠色金融的內涵

      綠色金融,不僅僅是金融綠色化。金融綠色要求銀行、金融服務供應商、資產管理部門、保險公司等機構引導資本進入環境友好型投資項目,項目融資過程中注重環境風險的測評。綠色金融除了金融本身綠色化外,還要求資本運行綠色化、投融資政策綠色化。資本的投資領域、運行過程應該滿足綠色化的要求。政府制定投融資政策時,應充分考慮投融資的各個環節、各個主體,注重投融資政策的綠色效果。

      綠色金融,也是商業機會。綠色金融是金融投資的方向。長期以來,銀行金融業的投資主要集中在基建、交通、能源等領域,這些領域雖使經濟增量提高,但也產生了產能過剩、環境污染等一系列問題。隨著環保產業逐漸成為中國經濟新的支柱產業,以此衍生出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也將成為金融投資的方向。因此,綠色金融是一種商業機會。以新三板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企業為例,2014年節能環保企業掛牌的數量為137家(2013年僅34家),占新三板全部公司的8.9%。137家節能環保公司總市值為113.1億元,其中盈利122家,占比89.1%,凈利潤超過1000萬元的有23家,500萬元的有19家,100萬元的有58家。綠色金融還提供了綠色抵押貸款、碳金融等產品與服務,并衍生出PPP、第三方治理、特許經營等多種投融資模式,為企業創造了巨大的商業機會。

      綠色金融的特點

      綠色金融的特點總體上表現為:投資決策和投資項目的“綠色性”、金融手段和投融資方案的“多元化”、參與主體和參與方式的“多樣性”。

      “綠色性”是指綠色金融投資的項目需考慮環境預期風險、回報與成本,在基于投資項目潛在、長期的環境影響考慮下,制定有利于環境保護的投資決策,進而開展環境友好型投資。同時,項目實施過程中也注重項目內部的綠色管理、綠色服務。

      “多元化”是指綠色金融綜合運用綠色信貸、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等金融衍生工具和手段,提供生態產業環保指數、生態證券、碳基金等金融產品與服務,并利用合同能源管理、PPP、第三方治理、特許經營等投融資模式,影響主體的投資意向和市場行為。

      “多樣性”是指綠色金融的參與主體具有多樣性,主要有五類:第一類是政府,為投融資環境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第二類是金融機構,包括銀監會、各類銀行,提供多元化的金融產品與服務;第三類是投資機構,包括資產管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投資基金公司等,負責環保項目的投融資;第四類是第三方機構,包括技術交易所、第三方技術評估機構等,負責項目環境風險、技術的評估;第五類是企業,包括污染企業和環保類企業,是綠色金融的主要參與主體。政策是推進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引擎

      依據我國的部門和金融領域分類,綠色金融政策大體分為三類:綠色信貸政策、綠色保險政策和綠色證券政策。三類政策為綠色金融的實施提供了一定的政策保障,但我國現階段與之相配套的環境污染損害賠償制度、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等仍缺失或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綠色金融的發展。

      綠色信貸政策

      綠色信貸有兩層含義:一是作為國家政策層面的綠色信貸,二是作為銀行綠色信貸業務管理?;谡邔用娴木G色信貸,是指國家通過調控銀行信貸行為實現環保目標的環境經濟政策?;阢y行層面的綠色信貸管理,是指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依據環境經濟政策,對研發、生產治污設施,開發、利用新能源等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和優惠利率,而對污染生產企業限制貸款。我國實施了一系列綠色信貸政策,詳見表1。2014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與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等8家單位簽署協議,將環境執法信息納入征信系統,進一步推進了政府與授信機構間信息的互聯互通,降低了授信機構的信用風險,也降低了綠色金融體系的風險。

      綠色保險政策

      綠色保險又稱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基于環境污染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保險,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2007年至今,投保企業已超過2.5萬家次,保險公司提供的風險保障金累計超過600億元。2014年,全國有22個?。ㄗ灾螀^、直轄市)近5000家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涉及重金屬、石化、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處置、醫藥、印染等行業。我國實施了一系列綠色保險政策,見表2。綠色保險的實施有利于分散企業,尤其是化工、農藥等行業的環境風險,利用費率杠桿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提升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同時也為保險企業獲得新的商業機會。

      綠色證券政策

      綠色證券是指上市公司在上市融資和再融資過程中,要經由環保部門進行環保審核(上市公司環保核查、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和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我國實施了一系列綠色證券政策,具體內容見表3。實施綠色證券政策能有效遏制高耗能、重污染企業資本擴張,引導資金進入促進國家環保事業的企業和機構。截至2014年12月12日,我國共有77家環保主營上市公司,其中,200億元以上的有8家,100億--200億元的有14家,100億元以下的有55家。在22家市值100億元以上的環保上市公司中,國有企業11家、民營企業11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本屆政府注重簡政放權,有關上市核查的一些政策已經取消,簡化了企業上市的程序。

      產品與服務是推進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抓手

      近年來,全球各類銀行、金融服務供應商、資產管理公司和保險公司逐漸開展與環保產業相關的產品與服務,并推出了多元化的投融資方案,極大地推動了綠色金融業的發展。本文從上述幾個部門的產品與服務出發,比較國內外的異同點,研究發現我國基本上符合該分類體系,但我國大部分產品與服務仍處于起步階段,總體上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仍有一定距離,尤其是零售銀行的綠色產品與服務與國外相比缺失較多。

      零售銀行

      零售銀行專門提供個人和公司的產品與服務,其產品與服務大致可以分為住房抵押貸款、商業建筑信貸、房屋凈值信貸、汽車及運輸信貸、信用卡及借記卡、綠色銷售和旅游支票、其他產品與服務。與住房、辦公建筑相關的節能融資產品與服務主要有三類:住房抵押貸款、商業建筑信貸、房屋凈值貸款,主要鼓勵個人和企業購買節能型建筑、購置節能家裝設備。荷蘭銀行實施綠色住房抵押貸款計劃,符合環保標準的貸款可減息1%;美洲銀行業推出“一站式太陽能融資”的房屋凈值貸款方案。在我國,浦發銀行在2011年聯合亞洲開發銀行推出了建筑節能融資產品。加拿大、美國推出了汽車及運輸信貸,鼓勵個人購買節能汽車設備。荷蘭銀行、英國巴克萊銀行分別推出了氣候信用卡、碳中和借記卡,我國的光大銀行、興業銀行也分別推出了綠色零碳信用卡、低碳信用卡。香港匯豐銀行推出了綠色產品銷售、英國巴克萊銀行推出旅游支票抵減排放的產品。此外,瑞士的瑞信銀行、我國的臺州銀行等推出了綠色節能環保貸款項目。

      企業和投資銀行

      企業和投資銀行主要為大型企業、機構、政府提供金融解決方案。產品和服務主要有:項目融資、部分貸款擔保、碳商品產品與服務、技術租賃、各類指數、風險資本和私募股權、證券化。

      項目融資主要集中在節能減排領域。愛爾蘭銀行對廢棄物再生能源項目進行了融資,我國的浦發銀行、北京銀行也推出了類似的產品。部分貸款擔保主要指排污權抵押。2010年,浦發銀行推出了國內首單排污權抵押融資產品,光大銀行至今已累計發放排污權抵押貸款8000多萬元。技術租賃包括金融機構以優惠價為企業提供環保技術(如德國)、排污權租賃等。法國巴黎銀行推出各類碳信用服務。2014年5月,中廣核發行國內首個碳金融產品;2015年9月,北京掛牌國內首個可用于履約的抵消項目。風險資本和私募股權在國外較多。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為溫室氣體排放信用參與公司進行了l億美元的IPO?;ㄆ靹撏杜c黑河資產管理為辛迪克碳資金(氣候變化領域的專業公司)提供專項資金。各類指數主要包括荷蘭銀行碳封存技術等股權指數、海通環保指數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以及上證環保產業指數、中證環保產業指數、深圳環保產業指數等。證券化主要包括各類證券和債券。國際金融公司推出了生態證券,拉美國家推出了森林債券。2008年,世界銀行發行首只綠色債券,截至目前發行規模累計達56億美元。2014年5月,我國中廣核首次發行國內首單與節能減排相關的綠色債券——碳債券,規模為10億元。

      資產管理和保險

      資產管理是當前銀行的一個核心業務部門,提供的產品與服務主要包括:財政資金、投資基金、巨災債券基金、碳基金、汽車保險、家庭和商業保險、碳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保險主要包括:根據不同的環保特性,提供差異化的保險費,如汽車保險、家庭和商業保險等;專門針對清潔技術和減排的產品,如碳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財政資金主要指政府設立的綠色基金投資。荷蘭的綠色基金投資為中小企業提供有機農場等與環保相關項目的低利率貸款。投資基金主要指清潔能源、再生能源等專項基金。瑞士銀行推出了未來能源股票型基金,我國設立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基金和節能環保產業投資基金(節能、環保、新能源)。巨災債券基金主要應對氣候變化問題。2002年,瑞士瑞信集團首次推出了2億4000多萬美元的巨災債券基金。碳基金發展較快。荷蘭合作銀行與荷蘭政府設立的原型碳基金是全球首個碳基金。2014年11月26日,我國首個碳基金在湖北碳排放交易中心上市,基金規模為3000萬元。2014年12月30日,海通資管與寶通新能源成立了規模為2億元的專項投資基金——海通寶碳基金,是我國最大規模的中國核證自愿減排(CCER)碳基金,主要用于新能源與節能減排項目。汽車保險、家庭和商業保險、碳保險在國外較多。歐美的金融服務集團推出了與環保相關的車險,實行銀行對汽車年排放量減抵的辦法。英國環境運輸協會推出了“氣候中和”房屋保險單,也可進行抵減。2006年,美國國際集團與達信保險經紀公司推出了碳保險。

      嚴格環保執法是推進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基礎

      我國的環境容量已達極限,但現階段環保制度和環境執法缺乏嚴格的政策約束,使企業的污染成本難以內部化,導致環保產業發展缺乏內生動力。實施嚴格的環保制度并嚴格執法,推進環境政策從指標性導向轉變為效果性導向,能刺激環保市場的投資需求,推動污染治理市場的形成。

      環境容量已達極限,實施嚴格的環保制度刻不容緩

      我國大部分環境容量指標已達或超過上限,但現階段環境治理制度仍不健全,相應的體制、機制缺失或不完善,實施嚴格的環保制度已刻不容緩。據估計,我國污染已超出環境容量的上限,超出50%—100%。其中,廢水中的氨氮環境容量為不到30萬噸,而2013年的實際排放量約為245.7萬噸,超排部分是環境容量的7倍以上。大氣中的二氧化硫環境容量為1360萬噸,而2013年的排放量達2043.9萬噸。

      我國雖基本形成以環境保護法、環境管理制度、環境經濟制度等為主體的制度體系,但長期以來資源消耗與環境污染等環境考核指標未被納入到社會經濟發展評價體系中,綠色發展績效評估機制缺乏、環境污染追責制度不完善,使“守法成本高”、“執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因此,在環境容量已達極限的嚴峻形勢下,亟待建立并實施嚴格的環保制度。

      嚴格環保執法刺激投資需求,推動污染治理市場的形成

      嚴格環保執法,一方面倒逼排污企業的環境成本進入生產成本,拉動環保的有效需求,并帶動環保產業相關的需求。另一方面,促使執法者加強對排污、治污企業的管理與監督,促進企業承擔環境風險、公開環境質量與環保設施等信息,從而拓寬并刺激環保的投資需求,最終推動污染治理市場的形成。

      2015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實施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該法對排污者作出了嚴格的處罰規定。通過實施按日計罰、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現場停產整頓、信息公開等措施,使企業的環境成本進入生產成本,真正拉動環保的有效需求。同時,能夠吸引環境治理企業進入,為專業的外包服務打開需求市場,并促進第三方獨立運營主體的形成,進而刺激與環保產業相關的需求市場。

      新《環保法>對執法者也做了嚴格的處罰規定。新《環保法》規定: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違法審批、包庇違法等8種行為屬違法行為,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對嚴重的環境問題應引咎辭職。對執法者嚴格的執法要求,有利于促進環境質量、環保設施等信息公開化,為市場提供環保產品與服務奠定基礎,推動治污市場的形成。

      污染減排是推進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方向

      我國環保規劃逐漸從污染排放的約束性指標向面向效果的環境質量標準轉變,全國與區域性、重點領域以及節能減排的環境保護規劃,引導并推動了治污市場的投資需求,三大環保行動計劃以專項治理的形式,深度釋放了治污市場投資需求。

      環境保護規劃引導并推動治污市場投資需求

      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了各類環境規劃,圍繞重點領域規劃了一批涉及長遠和全局的重大環保項目、重大環保工程,明確了未來環保產業的投資重點。節能減排規劃從不同產業出發,進一步拓寬了未來環保產業的投資重點。

      各類環境規劃為環保產業提供了巨大的投資機會。《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水污染物的排放標準涉及約40個行業,涵蓋90%以上化學需氧量、85%以上氨氮工業排放源和95%以上重金屬排放源;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標準涉及全國95%以上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塵排放源和8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源。這項規劃共涉及40多個產業部門,包括水、大氣、土壤、固廢、噪音等450項標準,約600項環境保護標準計劃項目。珠江三角洲實施的《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一體化規劃(2009-2020年)》,正在編制的《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區域性環境規劃,以及《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等重點領域的環境規劃涉及大氣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各方面,為環保企業創造了巨大的投資機會。節能規劃在“十二五”時期被納入國家強制性控制范圍,涉及工業、建筑、交通運輸等產業部門32項節能指標,以及工業、農業、城市等部門15項減排指標,同時包括電力、煉鐵、水泥、造紙、酒精等各類行業,進一步拓寬了未來環保產業的投資重點。

      “三大環保行動計劃”深度釋放治污市場投資需求

      “三大環保行動計劃”是本屆政府針對日益嚴重的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而制定的專項環保行動。涉及到霧霾治理、污水處理、土壤修復等具體領域和環節,環保產業將出現大規模增長,并帶動未來環保產業的階段性增長.深度釋放污染治理市場的投資需求。

      2013年9月,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包括燃煤、工業排放、機動車船、揚塵等具體防治措施,涉及能源、交通、工業生產等各個領域和眾多產業部門,預計投入資金規模約為1.7萬億元。目前“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已基本編制完成,預計投資資金規模將達2萬億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正加快推進,預計投資資金規模也將達數萬億元。據估計,大氣、水、土壤三大領域預計的環保資金規模將超過6萬億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后,預計新建污水處理設施將帶動的投資規模約為3500億元,污水處理管網建設至少需投資5000億元,提標改造至少需3000億元?!巴寥牢廴痉乐涡袆佑媱潯比舫雠_后,全國土壤地下水修復市場將迎來跨越式增長,2015年將達到500億元。

      由于“三大環保行動計劃”是由國務院,具有最高的約束力和剛性要求,目前從資金、環保治理設施、環境監測、環境評估等要求來看,環保治理投資需求和預期供給之間存在顯著差距,因此三大計劃所涵蓋的治理任務和項目,將是今后綠色金融發展的重點。加快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建議

      一是完善綠色信貸、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等在內的綠色金融政策,建立與之相配套的政策體系。政府要提供相應的綠色金融方面的政策性激勵機制、設立政府性綠色投融資基金,為綠色金融的發展提供保障。另外政府要加強現行綠色政策的實施,確保政策發揮效應。

      二是探索并推出與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相適應的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各類金融機構應加快推進碳金融、排污權質押/租賃等形式的產品與服務創新,加快推進污染減排企業排污權的債券化,增加企業的融資能力,豐富交通、能源、建筑、旅游等行業的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

      篇(10)

      近年來,日益嚴峻的環境形勢下,如何更有效地保護生態環境仍然是一個十分緊迫的問題。經過多年的行政效果還不是很顯著的情況下,人們開始轉向銀行信貸預計信貸審查過程中的環境風險評估,以實現對環境的高污染,高能耗和消除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在哥本哈根會議上,中國政府承諾2020年單位二氧化碳比2005年下降40%到45%,隨著全球在環境保護、氣侯變化、可持續發展等問題上不斷形成的共識,以“三低”: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為特征的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問題。

      對促進低碳社會的發展起著重要作用的商業銀行是主要金融中介機構的引導綠色金融服務。在低碳經濟得到全社會廣泛關注的時代大背景下,“綠色金融”這一全新的理念也逐漸被提上了我國銀行業發展的日常議程。

      2007年7月,國家環??偩峙c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等聯合發出“落實環保政策法規上防止信貸風險的意見”要求,從信貸方面對節能減排不力的企業進行宏觀調控。

      2007年11月,銀監會頒發的“節能信貸”指導意見,引導綠色信貸的行為,這是中國綠色貨幣政策開始的標志。

      國際上“赤道原則”對綠色金融的界定很廣泛。赤道原則的概念是用以確定、評估和管理項目融資過程所涉及社會和環境風險的金融界指標,它要求銀行和企業在信貸活動的各個階段中,都要遵守環保標準,進而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綠色金融在我國起步較晚。目前尚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界定和具體實施方案。從我國商業銀行近年來實施綠色金融的具體途徑來看,大體可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1、綠色操作。辦公建筑和室內裝修節能材料,安裝節能節水設施,推動網絡,電子交易渠道,推動無紙化辦公,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金融服務。

      2、綠色信貸。建立嚴格的信貸審批制度,具體目標加強信用企業環境風險評估,優先支持十大重點節能工程,技術創新,技術創新的信貸計劃。

      3、綠色金融創新。開發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包括傳統的碳-碳金融業務等。

      一、我國商業銀行實施綠色金融的概況

      商業銀行在開展綠色金融方面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中國政府和中國銀行監督管理部門連續出臺發展低碳經濟的法規和政策,促進節能減排,為中國綠色經濟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地方政府也相繼出臺了綠色信貸補貼政策,支持發展綠色經濟。其中的各項政策和法規,以促進和指導,許多外國商業銀行都在積極探索綠色金融服務和方法。目前,我國部分商業銀行已經在綠色金融發展方面進行了許多有益的嘗試。制訂綠色信貸長效機制。國內一些商業銀行也在嘗試探索如何從簡單的支持低碳企業轉為向低碳減排項目提供融資服務。直接介入碳排放交易市場,提供全面和更有利的金融支持。從國內十余家主要商業銀行的2010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看,國內商業銀行在綠色金融方面的實踐主要表現在3個方面。

      (一)倡導綠色運營、環保公益等活動

      國內商業銀行普遍將綠色運營作為實施綠色金融的起步,倡導日常辦公,節約能源,加強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為代表的電子交易渠道體系。金融服務,以減少碳排放。綠色辦公,商業銀行提出了相應的評價指標和量化管理,如人均電耗,水耗,耗氣,燃料消耗和其他公務用車,建行還列出了視頻會議的數量。此外,銀行還積極參與植樹,“地球一小時”等環?;顒?。

      (二)完善綠色信貸制度

      這個概念源于綠色綠色信貸融資,來自綠色文明和綠色金融。文明是一種追求綠色環境和人類的和諧文明的生存和發展。造福人類,經濟和自然的協調發展,人們建立了可持續發展戰略,大力推廣綠色文化,并在政策,輿論對環保產業和綠色經濟傾斜。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已初步建立了“綠色信貸”機制,制定實施細節,實施環境標志分類,監督企業的環境信息作為信貸營銷調查,審批,實行一票否決的重要進程。例如,銀行制定了31項具體子行業的行業綠色信貸管理和操作要求。工行還建立了綠色信貸分類。整個企業的貸款是按照“綠色”分為42大類。貸款是基于投資的企業或項目,其影響所面臨的貸款規模,環境風險,相應的規定的原則和管理要求。恰逢中國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銀行也積極響應國家產業結構升級的政策指導,提出要加快優化信貸結構調整。優先支持新能源,環保和綜合利用資源,如綠色信貸項目。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在2008年金融服務方案的基礎上。整合近年來對外合作和自主創新的成果,于2010年推出《綠色信貸綜合服務方案2.0版》,包括5個綠色信貸板塊和10種特色產品,最終形成了全方位的“服務方案”與“特色產品”并行的雙緯度金融服務。根據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9月,四大國有銀行向綠色產業投放的信貸余額已最少達到10970億元。

      (三)創新綠色金融產品

      除了節能項目,銀行也正在積極開發新的綠色金融產品。如招商銀行推出的綠色設備買方信貸,排污權抵押貸款,法國開發署綠色能源轉讓收入的按揭貸款,綠色融資租賃,清潔發展機制融資綜合解決方案6個新產品,初步建成綠色金融產品體系。

      興業銀行作為中國首家“赤道銀行”,綠色金融業務進行更系統的節能融資服務,已經形成了兩個排放的金融服務產品。目前,興業銀行的所有分行圍繞主要經濟區開展綠色金融業務項目,涉及能源效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污水處理和水資源管理,碳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固體廢物回收和等六個方面,涵蓋了“十大重點節能工程。”二、國外銀行的綠色金融業務介紹世界一流的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一直積極倡導或符合赤道原則,環境署金融倡議,“碳披露計劃”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自己的經營特色,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創新綠色金融的實施例。除了積極踐行作為國內銀行的綠色業務相同,參加公益活動,在綠色的最鮮明的特點是善于開發各種金融服務在金融業務的外資銀行。

      二、幾種信貸產品簡介

      (一)傳統綠色信貸產品

      1.項目融資

      指貸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項目提供貸款協議融資,對于該項目所產生的現金流量享有償債請求權,并以該項目資產作為附屬擔保的融資類型。它是一種以項目的未來收益和資產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資方式。

      2.個人綠色消費信貸

      這個概念源于綠色綠色信貸融資,來自綠色文明和綠色金融。文明是一種追求綠色環境和人類的和諧文明的生存和發展。自18世紀工業革命以來,人類的工業文明已經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面對環境污染,自然資源枯竭,生態失衡等全球性環境問題,人們普遍認識到對環境,人類過去的生產和消費模式。造福人類,經濟和自然的協調發展,人們建立了可持續發展戰略,大力推廣綠色文化,并在政策,輿論對環保產業和綠色經濟傾斜。通常被稱為綠色信貸可持續融資或融資環境。

      3.購房按揭項目

      指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ㄆ旒瘓F針對中低收入階層顧客推出結構化節能抵押產品,將省電等節能指標納入貸款申請人的信用評分體系。

      (二)支持減排項目公司的上市融資

      這類金融服務主要是對節能減排項目為主業的公司提供上市融資的一系列綜合金融服務支持。006年,花旗集團是世界上第二個風電業務 - 葡萄牙能源公司收購美國地平線風能公司提供財務顧問服務,同時也為巴西的生物柴油上市承銷。 2007年,美國銀行潮汐能源技術公司海洋動力技術的發展提供了個性化的解決方案,以支持其市場,并提高他們的貿易能力,幫助客戶通過現有的和新興的市場機制的碳交易市場機制的碳信用額的能力增強。

      (三)推出相關衍生產品,參與全球碳金融市場

      2007年,美國銀行宣布正式成為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的成員,但也與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和歐洲氣候交易所氣候控制股東對公司組建了合資公司交易機構。作為戰略投資者的持股比例,與發展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相關的碳排放量。匯豐推出匯豐環球氣候變化基準指數基金,還推出四個投資的全球氣候變化指數組成的一組指數系列。

      三、國內外銀行比較性分析

      (一)綠色金融發展程度不同

      目前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機構承諾采用赤道原則,其項目評審嚴格遵守赤道原則,提供的項目融資總額占全球項目融資市場總額的85%以上,同時,通過“碳交易”等金融產品的創新服務,將金融服務、金融產品創新與環境保護有機結合,形成完善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近年來,中國銀行業加快了綠色金融建設步伐,綠色金融市場前景十分廣闊。但目前我國僅有興業銀行一家赤道銀行,同時,國內碳金融市場建設不健全,導致銀行開展綠色信貸不能化解風險的有效轉移,增加銀行的管理成本。

      (二)綠色信貸產品不同

      綠色外資銀行廣泛的信貸產品。從消費信貸,商業辦公樓等大型項目,幾乎是普通信貸與綠色信貸領域涉足,但也積極開發相關的衍生金融產品。

      在中國,各類金融服務子行業國內金融部門監管制度的限制。除了興業銀行發行了國內第一家碳信用額,國內銀行一般會專注于綠色產業項目,太固定化和建模缺乏個人消費領域的深入挖掘。

      (三)實施綠色金融的法律環境不同

      除了采納赤道原則的外資銀行,也有比較健全的國家環境保護規劃和完善的綠色金融機構,但也建立了合理的內部環保局。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具體的國內銀行綠色金融和環境風險評級標準,指導目錄,銀行很難掌握具體的信貸政策和實施細則,在使用過程中對環境的原則,盡可能開展業務,如綠色信貸政策的發展提供制度保障限制或禁止“兩高一左”行業貸款。

      四、結論

      通過比較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的商業銀行綠色金融業務的發展還需要長期不懈的努力。法律和法規的基礎上,從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的建議,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包括建立綠色信貸業務實施指南,規范碳交易市場,加強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在此基礎上,每個商業銀行都要加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逐步提高自身的風險管理水平,同時,我國的商業銀行要積極借鑒國際上的成功經驗,創新產品和、服務,才能真正使“低碳”、“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的觀念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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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1)

      [中圖分類號]F812.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673-0461(2016)06-0075-05

      改革開放以來,經過30多年的經濟發展,我國經濟取得了顯著的成就,經濟總量居世界第2位,但中國經濟過去30多年來的粗放發展方式已日漸受到資源匱乏和環境污染的約束,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資源和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已趨于極限,2005年以來,我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達到世界第一。環境破壞帶來了巨大的環境污染成本,日漸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嚴重負擔,也成為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瓶頸。近年來,環境保護的必要性已經得到社會各界普遍共識,盡管我國進行積極的產業調整,限制高污染、高能耗產業的發展,鼓勵高科技、高附加值的行業發展,但是囿于經濟增長的巨大壓力,地方政府實際落實動力不足。同時,環境污染成本占GDP的比重逐步上升,我國在降低整體能耗強度方面已然卓有成效,但在傳統節能環保模式下如何更進一步發展綠色環保產業已經缺乏后勁,中國亟須從資源消耗型經濟過度到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經濟。總體來看,綠色投資和可持續發展的綠色金融的需求正在不斷擴大,改變傳統節能環保模式,推出綠色金融和相關配套衍生品已迫在眉睫,發展綠色經濟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近年全球綠色債券的快速發展給我國提供了很好的經驗,適時在我國債券市場上推出綠色債券,是我國推進綠色金融的重要舉措,也是踐行可持續發展的現實需求。

      一、綠色債券概況

      根據2015年3月27日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CMA)出臺的綠色債券原則(The Green Bond Principles,GDB),綠色債券是指任何將所得資金專門用于資助符合規定條件的綠色項目或為這些項目進行再融資的債券工具。其中綠色項目是指可以促進環境可持續發展,并且通過發行主體和相關機構評估和選擇的項目和計劃。

      具體到我國,中國人民銀行于2015年12月了39號公告,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綠色金融債券。公告采用政府引導和市場化約束相結合的方式,對綠色金融債券從綠色產業項目界定、募集資金投向、存續期就資金管理、信息披露和獨立機構評估認證等方面進行了引導和規范。按公告規定,綠色金融債券是金融機構法人依法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募集資金用于支持綠色產業項目并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金融機構包括開發性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其他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此外,隨公告一起出臺的《綠色債券支持目錄》,列舉了中國綠色金融債券的六大項目:節能、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清潔交通和清潔能源,以及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相比于普通金融債券,綠色金融債券并無結構或設計上的本質區別,主要區別在于所募集資金投向,項目評估與篩選所體現的“綠色性”,同時,在資金用途監管、信息披露方面也更加嚴格和透明。公告出來后,浦發銀行、興業銀行分別于2016年1月27日和28日成功簿記了自己的首只綠色金融債,得到了債券市場機構的廣泛關注。

      2016年1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了《綠色債券發行指引》的通知,其中綠色債券是指募集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綠色城鎮化、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新能源開發利用、循環經濟發展、水資源節約和非常規水資源開發利用、污染防治、生態農林業、節能環保產業、低碳產業、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實驗、低碳試點示范等綠色循環低碳發展項目的企業債券。非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的通道也已開啟。在金融機構成功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的示范效應下,預計企業綠色債券的發行也將逐步放量。

      二、國外發展綠色債券的經驗

      綠色金融的概念起源于西方發達國家,2000年,美國提出綠色金融的概念:金融部門將環境保護的基本國策,借助于金融業務的運作,來體現出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戰略,達到保護環境資源和經濟協調發展的目標,實現金融可持續發展的一種金融戰略。綠色金融涵蓋綠色貸款、綠色私募股權和風險投資基金、綠色ETF和共同基金、綠色債券、綠色銀行、綠色保險等不同形式,綠色債券是綠色產業項目融資的重要組成方式。

      (一)國外綠色債券發行基本情況

      自2007年第1支綠色債券發行以來,截止2015年10月,全球共計發行501只綠色債券,其中4只為氣候債券。近年來,綠色債券發行量逐年遞增,2013年后出現爆發式增長,2014年發行總額365.9億美元,2015年截止10月發行總額394.6億美元。從發行人類型分布看,商業銀行占比最高,達46%,企業、市政部門和準機構分別占比32%、14%和8%;從募集資金投入項目分布情況看,能源和建筑及工業占比較多,達38%和28%,運輸、水源、廢物處理和環境適應分別占比10%、10%、6%和4%;從結算幣種看,目前已有23種貨幣計價的綠色債券發行,但大部分綠色債券仍然以美元和歐元發行。而各國的開發銀行正在逐步增加小額度債券發行試點,發行貨幣包括:土耳其里拉、巴西雷亞爾和印度盧比。

      (二)對綠色債券予以稅收減免

      多數西方國家的法律規定,有價證券的收益必須計入投資者的收入總額,并繳納相關稅費。為吸引投資者投資綠色債券,部分國家對綠色債券予以所得稅減免。在美國,稅收激勵已成為推動綠色債券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式,并已采取了多種補助模式。一是投資人補貼模式,債券投資者通過購買綠色債券,可根據認購綠色債券的額度獲得一定的稅收減免或補貼,而由此債券發行人可不需要或者減少其發行綠色債券的利息支出。如美國聯邦政府發行的清潔可再生能源債券和合格節能債券,該債券主要用于清潔能源和節能項目,市政債券利息的70%由政府對債券持有機構的稅收減免和補貼提供,直接降低發行人融資成本。二是直接補貼模式,債券發行人根據所發行綠色債券的票面利率,直接獲得政府補貼,減少其凈利息支出。這種結構在美國也常見于清潔可再生能源債券和合格節能債券。三是利息收入減免債券。綠色債券投資機構不需要支付所持有的綠色債券利息收入,這類補助方式與國內認購地方政府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補貼方式類似。在國際綠色債券領域,如巴西為風電項目融資的債券實行免利息稅的政策。

      (三)采取示范發行綠色債券方式進行引導

      公共示范發行的方式對于發展綠色債券市場非常重要,有助于對其他發行人確立發行流程和框架提供示范,了解綠色債券發行的特點和優勢,同時增加綠色債券流動性,提高市場規模,吸引投資機構關注。如德國復興信貸銀行在其國內市場已發行兩支綠色債券,對其國內其他機構發行此類債券發揮了有效的引領帶動作用。

      (四)信用評級中包含綠色因素

      目前,國際市場中,投資機構通過評級報告和自身的內部相關部門評定發行主體時開始考慮環境因素和綠色項目情況逐漸成為一種趨勢。如巴克利銀行有專門的環境和社會風險評估體系,涉及貸款、內部評級、環境及社會風險評估等多個部門,而一般的貸款只涉及貸款部門和內部評級部門,若借款企業被認為有潛在的環境風險,則相關部門會介入給予重要依據。

      評級報告中,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等機構了《信用風險的新視角:環境風險納入信用分析》的報告,建議將環境因素納入各國信用評價中。

      三、我國推出綠色債券的背景

      (一) 持續的國家政策支持

      在2015年10月召開的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上,提出,“要扎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人民生活質量的增長點,成為展現中國良好形象的發力點”。在“十三五”規劃的十個任務目標中,首次加入了“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目標。此前,國務院印發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為生態文明建設規劃了總體框架,明確提出要建立綠色金融體系,并提出了包括發展綠色貼息與擔保、綠色債券市場、強化環境信息披露等綠色金融體系的具體內容,研究銀行和企業發行綠色債券,鼓勵綠色信貸資產的證券化。

      在此背景下,監管機構也出臺了相應政策,鼓勵發展綠色金融:2015年1月19日,銀監會、發改委聯合《能效信貸指引》,明確要積極探索以能效信貸為基礎資產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推動發行綠色金融債券。中國人民銀行于2015年12月22日了綠色金融債債券公告和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編制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為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提供了制度指引。2016年1月13日,發改委印發《綠色債券發行指引》,界定了綠色企業債券的范圍和支持重點,公布了審核條件及相關政策。

      (二)良好的債券市場基礎

      近年來,債券市場的不斷發展為綠色金融債券的推出準備了成熟的市場基礎和完善的市場結構。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自1997年成立以來不斷發展壯大,在中國債券市場快速發展中發揮了主導作用。截止2015年11月底,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托管余額達41.74萬億元,全市場托管余額達46.41萬億元,僅次于美國和日本,居世界第三、亞洲第二。2002~2005年11月,債券在占社會融資中的占比從1.80%增長至5.80%。

      多年來,我國債券市場已培育了多元化的發行人和投資人,供需雙方參與機構種類豐富,為綠色金融債券發展提供了較好條件。一方面,從發行人角度看。目前,各類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境內外機構均可在債券市場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發行人種類豐富,涵蓋了適合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的各類發行人,也具備了較好的發債經驗,積累了發債信用基礎,能夠被廣泛的投資人認可。另一方面,從投資人角度看。目前,我國債券市場投資者涵蓋了境內和境外各類機構,能夠為綠色金融債券提供中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境內投資人方面,債券市場包括了銀行、券商、保險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和大量非法人產品,資金端供給充沛。境外投資人方面,近年來相關部門不斷拓展對外開放力度,投資機構包括境外央行、QFII和RQFII等多種類型。從國際經驗來看,國外綠色債券的投資者以銀行、保險、養老基金、退休基金等機構投資者為主,我國債券市場投資者已涵蓋上述所有類型,具備發展綠色金融債券的良好基礎性條件。

      (三)現實的參與機構需求

      綠色債券的推出是企業自身經營需求與國家戰略層面的良好結合,對于發行人和投資人都具有積極的參與價值。

      對發行人而言,綠色債券為發行人提供了一種新的低成本融資渠道。綠色產業項目作為國家重點新興戰略產業,部分項目處于發展階段,大量新技術和服務被應用到綠色產業領域,具備廣闊的市場前景。但技術升級改造、新技術發展、設備迭代更新均需要大量資金,綠色產業項目融資需求也體現出了總額大、期限長等特點。對于商業銀行類發行機構而言,目前來看,國內商業銀行主動負債工具不足,資產負債管理能力有一定欠缺,普遍采取資產和負債結構期限錯配的方式彌補長久期負債成本高的壓力,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商業銀行在綠色產業項目中長期信貸資金需求情況下的經營主動性和盈利能力。而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可以為商業銀行提供長期穩定的專項資金來源,債券久期與綠色產業項目融資周期盡量匹配,緩解資金錯配壓力,改變商業銀行存款為主的負債結構,降低金融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此外,發行綠色債券有助于提升發行人的社會形象,宣傳發行人重視綠色環保的經營理念和社會責任感,隨著綠色債券市場的發展,發行人還可通過境外發行綠色債券提升其國際形象。

      對投資人而言,綠色債券兼具“綠色”和“債券”的特點。債券的屬性為投資者拓展了投資品種的范圍,選擇不同的綠色債券品種可獲得風險和收益相匹配的投資產品,在綠色債券發展初期,綠色債券主要會集中在高等級低風險的品種上,符合投資機構安全性的要求。綠色的特性也同時可滿足發行人的社會責任感,樹立專業投資機構的品牌形象,實現環境效應和經濟效應的統一。

      四、我國綠色債券發行的情況與特點

      在人民銀行正式推出綠色金融債之前,國內已經零星有綠色債券發行的實踐。2015年7月,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發行了首單中資企業綠色債券,3億三年期美元綠色債券,獲得了來自全球66個機構投資者賬戶近5倍的超額認購。2015年10月,中國農業銀行在倫敦市場發行10億美元綠色債券,3年期息率為2.125%,5年期息率為2.75%,獲得亞洲和歐洲近140家投資機構的超額認購。

      2015年12月,繼人民銀行正式推出綠色金融債券后,浦發銀行、興業銀行、青島銀行分別獲得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的行政許可,核準額度共1 080億元。截止2016年5月,浦發銀行、興業銀行、青島銀行已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綠色金融債券490億元。

      (一)基本要素與普通金融債一致

      從發行規模來看,浦發銀行、興業銀行獲得的綠色金融債券行政許可發行額度均為500億元,浦發銀行首期發行200億元,興業銀行首期發行100億元,發行規模適中,基本符合市場實際需求,與普通金融債券發行規模類似,也和自身綠色產業項目儲備情況匹配。二者均為公募發行,從發行利率來看,兩期發行利率均為2.95%,略低于同評級企業債券發行利率。從發行期限來看,浦發銀行、興業銀行綠色金融債發行均為3年,也主要考慮的是市場需求和發行成本之間的平衡。首批發行的綠色金融債,在稅收政策、風險權重等方面的政策也跟普通金融債一致。

      (二)第三方認證機構進行認證

      在人民銀行39號公告中,并未強制要求第三方機構對綠色金融債券進行認證,但實際操作中,浦發銀行、興業銀行均有第三方認證機構對綠色金融債的綠色產業項目情況進行認證,浦發銀行的認證機構為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興業銀行的認證機構為中央財經大學下屬機構。其中,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具備國際綠色債券認證經驗,中央財經大學參與《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起草工作,兩者均具備一定的認證經驗和能力。

      (三)綠色特色突出

      在募集資金用途方面,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專項用于綠色產業項目貸款。根據信息披露,浦發銀行將基于發行前篩選確定的綠色信貸項目,首選用于霧霾治理、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相關的重大民生項目、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力的環保項目,并根據浦發銀行的自身優勢,重點投放于京津冀、長三角、環渤海、珠三角等地區,項目類型將覆蓋《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中的深綠項目。興業銀行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專項用于環保、節能、清潔能源和清潔交通等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的綠色項目投放。在資金監管方面,浦發銀行、興業銀行都將設立專門賬戶或專項臺賬,對募集資金進行管理并持續跟蹤專項用于綠色項目;信息披露方面,將按照季度披露資金使用情況信息。

      (四)審批流程加速、申報材料簡化

      按人民銀行39號公告要求,綠色金融債券的行政審批環節已進行了大量簡化。在申請發行環節,發行人僅需提供募集說明書、綠色金融債申請報告、公司章程或相關權力機構的書面同意文件、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募集資金投向綠色產業項目的承諾函。在發行備案環節,發行人再提供評級報告、法律意見書、承銷協議和承銷團協議等文件,不強制要求提供第三方綠色認證機構報告和銀監會發行金融債券批復等文件??傮w來看,人民銀行對于綠色金融債券的審核,更為關注募集資金的用途,如綠色產業項目情況、項目篩選標準、項目決策程序和環境保護效益等內容。綠色金融債券申報材料簡化的舉措大幅減少了綠色金融債券發行人的申請時間,提高了綠色金融債發行速度,拓展了綠色產業項目獲取資金的渠道。

      五、國外經驗對我國的借鑒和相關建議

      (一)鼓勵發行人多元化,簡化審批流程,推動綠色債券產品的創新實踐

      從全球經驗來看,從2007年到2012年,綠色債券發行人局限于歐洲投資銀行(EIB)、世界銀行(World Bank)等國際多邊金融組織和政策性金融機構。而自2013年以來,綠色債券的發行主體開始呈現多元化的趨勢,企業也展現出強大的發行潛力。

      綠色債券的發行機構不一定是綠色科技企業,主要是指募集資金投向綠色項目。在我國銀行主導的金融體系下,由商業銀行率先發行綠色金融債,再由金融機構發行主體向企業外延,具有一定的現實性。目前我國債券市場仍存在多頭監管問題,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發改委、證監會在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環節都各自有一定的監管權。不同監管機構需出臺相應的制度辦法,支持發行機構通過債券市場進行融資,探索其監管領域內的產品創新。

      其中,財政部負責國債、地方政府債的發行審批。近一兩年,美國、歐洲的市政綠色債穩步發展,長期來看,地方政府債在置換債務完成以后,也可基于地方發展需要發行專項用于綠色項目的地方政府綠色債;人民銀行負責金融機構發行債券的發行審核,已率先推出綠色金融債券,金融機構包括開發性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其他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明確發行人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可以采取一次足額發行或在限額內分期發行,可探討發行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人民銀行下轄的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單獨管理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包括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非金融企業定向債務融資工具、項目收益票據等,符合綠色債券標準的非金融企業可公開發行中短期融資券,公開或定向發行項目收益票據以及非公開發行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推廣附加碳收益權的碳債券,其發行管理辦法還需要進一步的制度規范;國家發改委管理企業債的發行和上市交易,日前已《綠色債券發行指引》,放寬調整了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的準入條件,鼓勵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發行綠色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股權投資企業、綠色投資基金發行綠色債券,開展項目收益債券、可續債、超長期債等創新品種,探索采用碳排放權、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等收益權,以及知識產權、預期綠色收益質押等增信擔保方式,審批方式上比照“加快和簡化審核類”債券審核程序,提高審批效率。證監會主要負責公司債的發行與交易,發行主體已從上市公司拓展到所有公司制法人,發行方式還分為公開發行(大公募、小公募)以及非公開。2015年交易所公司債券得到了迅猛發展,證監會可采取發文形式鼓勵企業到交易所發行各類公司債券,探索綠色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二)對綠色債券的參與機構給予激勵政策支持

      海外經驗表明,綠色債券市場的發展需要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在我國綠色債券發展初期,鼓勵政府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出臺優惠政策措施支持綠色金融債券發展。其中人民銀行已明確發行人發行的綠色金融債券,可以按照規定納入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貨幣政策操作的抵(質)押品范圍,募集資金閑置期間,發行人可以將募集資金投資于非金融企業發行的綠色債券以及具有良好信用等級和市場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發改委鼓勵地方政府通過投資補助、擔保補貼、債券貼息、基金注資等多種方式,支持綠色債券發行和綠色項目實施,鼓勵市級以上(含)地方政府設立地方綠色債券擔保基金,專項用于為發行綠色債券提供擔保。除上述政策落實外,建議的其他政策包括:財政部對綠色債券執行類似國債的免稅政策,銀監會對綠色債券的風險權重給予優惠,證監會對于符合評級要求的綠色債券給予更高的質押比例等。

      (三)明確第三方認證機構的準入標準,規范認證工作

      相比普通債券,綠色債券主要特征體現在其“綠色性”上。除了主體信用評級和債券信用評級外,國際上大部分綠色債券的發行都請獨立的專業認證機構對綠色債券進行綠色認證及效益評估,出具了“第二意見”或“第三方認證”。在綠色債券發行之前,發行主體可以請第三方機構提供綠色債券的認證。在發行之后,第三方機構可以提供對資金用途和節能減排效益的評估。目前國外的專業認證機構有7家,我國目前尚沒有獨立專門從事綠色認證的第三方機構。隨著綠色債券的推廣,預計第三方認證機構也會應運而生。綠色債券的透明度、安全性、綠色項目效益評估等都是投資人最為關心的問題。培育專業的認證機構,明確認證機構的準入標準,要求必需的研究能力,可以提升投資人對綠色債券的信心,防止劣幣驅逐良幣,規范綠色債券的有序發展。在實踐操作中,鼓勵所有綠色債券進行發行人認證和債券存續期間的定期認證,在進行認證過程中,既要遵循相關部門的制度指引,也要兼顧國際標準,盡量與國際標準統一。

      (四)培育責任投資人,成立綠色投資基金投資綠色債券,開發綠色債券指數,豐富綠色債券投資主體

      人民銀行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和證券投資基金及其他投資性計劃、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社會公益基金等機構投資者投資綠色金融債券。我國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涵蓋了多類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券商,還有很多保險公司、基金公司,這些金融機構具有一定的研究實力,對綠色債券可進行專業價值判斷,同時綠色經營也符合其長期發展理念,通過鼓勵引導,實現投資機構環境效益及經濟效益的統一,培育一批我國綠色債券的投資機構。政府鼓勵成立綠色投資基金專項投資綠色債券,此外,鼓勵我國企業發行境外人民幣綠色債券,引進境外專業投資機構參與我國綠色債券投資,提升綠色債券發展的國際化程度。同時,積極推進綠色債券指數開發,讓投資者更容易定位綠色債券并追蹤其績效,推出綠色指數ETF等基金類產品及其他債券類衍生品,除機構投資者,還可吸引個人投資者參與到綠色金融產品的發展中來。

      六、結 論

      綠色債券是我國推進綠色金融的重要部分,綠色金融債的成功發行,將帶動發行主體的進一步拓展到綠色企業,也將越來越受到長期責任投資人的關注。綠色債券市場潛力巨大,進一步引導綠色債券市場的有序發展,需要監管機構建立有效的激勵及約束機制,推動綠色債券與國際標準的接軌,培育綠色債券市場發展的廣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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