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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F1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080611021
一、前言
全球問題一直是世界人們關注的熱門話題,全球問題是指“在發展規模或程度上具有全球性質,對人類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涉及世界上各民族、國家和地區的根本利益,并需要全世界共同努力及國際社會一致行動才能得到建設性解決的問題”。目前,人們面臨的突出的全球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面:人口、資源和環境問題。對此,一些學者都有了很多的研究。但是,從生態倫理學角度,有必要對全球問題進行再認識。
二、全球問題的實質
(一)從人與自然的關系來看
從全球問題產生的根源來看是由于人類在對自然的改造過程中缺乏正確的認識以及對自然的不合理開采利用而造成的,從而引發了人與自然之間的嚴重對立與失衡。人是從物質自然界中進化而來的,因此決定了人類從一開始就是和自然界同生同體的,絕不能單獨脫離自然界而獨立存在。正像恩格斯所說的那樣:“我們連同肉、血和腦都是屬于自然界并存在于其中的”,“人是自然中的人,自然是人中的自然;世界存在于人之中,人也存在于世界之中,根本不能將人超拔于自然之外,而使人成為自然之上或自然之下。”然而,從全球問題可以清楚地看到,人類對自然的需求已經超過了自然界所能承載的限度,加上科學技術不斷地進步,人類對自然物質的占有越來越無止境,影響了人類自身的前途和命運。無疑人類不能超脫于自然之外,否則人類不能生存和發展。自然資源是有限的,但人類的需求是無限的,這二者之間是個矛盾的統一體。全球問題的出現警示人們:如果不正視人與自然的關系,不能處理好二者之間的矛盾,那么不僅不能解決全球問題而且人類自身的發展也將陷入困境。
(二)從人與人的關系來看
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而與自然界進行的積極能動的物質交換活動,在任何時候都是人類實踐的一個最基本的方面。而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只有在人與外部世界的相對平衡中才能實現,而且人類生產實踐活動本身也是在不斷追求、解決和實現這種平衡活動。一旦人和自然的關系發生失衡而又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調控就會產生不利于人類生存的危機和困境。從哲學的視角來看,當代全球問題的真正根源是人類自身活動的不適當造成的,即人與自然之間平衡關系的破壞是由于人類沒有正確認識人與自身的關系引起的,也是由于人的知識、人的力量不能適當地應用于自然從而導致人與自然關系的嚴重破壞。它反映了人的實踐創造活動未能順利有效地實現同自然界的和諧交換和發展,從而使人實踐所創造出來的存在物,變成一種脫離人控制的異己力量。因此,真正應為當代人與自然的對立以及由此而引發的全球問題承擔責任的不是自然界而是人類自己。
(三)從人與科學技術的發展來看
從全球問題產生的過程來看,也是由于人類沒有正確處理好人與科學技術發展而造成的。自近代以來,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人類變革自然能力的不斷提高,人類已經從自然的奴隸變成自然的主宰,而且人類把自己當作自然的征服者、統治者,當作自然的主人。這一觀念的改變不僅從根本上消除了人類對自然的敬意,而且還極大地張揚了人類對自然的傲慢,從而加大了人類對自然的開發和利用。人創造了科技,是科學技術的主體。對發展的迫切要求,對科技的盲目崇拜,使人越來越沉迷并無端受制于科技的進步與發展。人類把科學技術看作是人類征服自然,統治自然的武器,并沒有認識到科學技術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能給人類帶來福利,另一方面也能給人類帶來無窮的災難。從工業革命以來,科學技術給人類帶來了巨大的進步,但人類也忽略了科學技術給人類的前途和發展帶來了的隱患,甚至是災難。全球性問題的出現就表明了這一點。因此我們要善待科學技術,絕不能把科學技術當作征服自然的武器,而應該當作是人類用來解決自身與自然之間的矛盾,實現人與自然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的工具。
三、對解決全球問題的路徑探討
(一)反對傳統的人類中心主義,建立新型的人類中心主義
傳統的人類中心主義將人類與自然對立起來,單獨強調人類對自然的利用和控制,而忽視自然界的生存和發展,其結果帶來了一系列的全球問題,并導致人類整體的持久生存及人類內部經濟社會的不平等和不公正。人類中心主義表面上看去,人類處于自然界為中心,但沒注意人類與地球其他物種甚至整個生態圈的有機聯系,而僅僅關心人類本身,其最終結果必將是葬送人類。反對傳統的人類中心主義,并不是要放棄對人類自己的關注。正如默迪所說,“為了更明智、更負責任地影響進化過程,我們必須加倍努力,更充分地理解我們與更大整體之間的關系,這些整體包括社會、自然以及世界上的秩序和價值的最終源泉。個人對更大整體的認同對于發現我們自己所屬的整體至關重要。”“我們每一個個人的行為對于人類進化過程本身的自我實現,以及世界價值的增長都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新型人類中心主義一方面強調人類從事經濟社會活動必須以自然承載能力作為衡量自己行為正確的標準;另一方面強調人的全面發展。人類不僅要滿足物質生活需要,更要滿足社會和精神需要,這意味著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的全面依賴和關聯,意味著人類一方面要尊敬個人,另一方面更要敬畏大自然,以達到人與自然、人與人的和諧。
(二)揚棄傳統的發展觀,建立和落實新型的科學發展觀
傳統的經濟增長方式把單純的經濟增長作為發展的惟一指標。這種增長方式加劇了人與自然的沖突。這種增長觀不僅帶來了環境污染、生態失衡、資源枯竭等全球性問題,而且對經濟發展和人們生活質量已構成嚴重威脅。對傳統發展觀的反思,使人們清醒地認識到,如果繼續按傳統發展道路走下去,人類和人類文明將面臨滅頂之災。因此為了實現人類的長久和諧發展,必須建立新型的科學發展觀。只有建立可持續的發展觀,才能實現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才能實現人類長久的和諧發展。 可持續發展意味著在人類與自然持久和諧相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人類對整個自然界的責任,使人類整體上能夠更好地、持久地生存。“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不是單純追求經濟增長,更不是單純追求GDP的增長,而是在經濟發展基礎上實現社會全面進步,增進全體人民的福利。建設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三)加強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繼續發揮聯合國的作用
到目前為止,世界各國都有發展戰略,但沒有一個共同的全球發展戰略,即對當前的全球問題、未來的全球命運還缺乏明確的規劃,而且即使有這樣一些宣言,不少國家出于本國利益,也并未完全遵守。要解決日益增多的全球問題,需要一切民族和國家的共同參與。
聯合國自成立以來,在協調民族國家之間的矛盾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聯合國的專門組織以全局和前瞻的眼光制定了一系列關于人類問題的共同綱領。如圍繞當代全球問題,聯合國于先后召開了多次大會,共同研討和參與解決世界上最迫切的問題。從一定意義上說。聯合國正在為促進整個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做出單個國家所不能做出的舉動,因此,在新的世紀必須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更大的發揮聯合國作用。只要全球人民共同努力,相信在不遠的將來,人與自然必能實現和諧統一。
參考文獻
[1]王伯魯.全球問題的實質與解決困難[J].青海社會科學,1997,(5).
[2]恩格斯.自然辯證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一、 引言
研究表明,中國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始終無法脫離政府支持,真正實現市場化運作(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2015);而試點范圍的局限性也并不匹配事故頻發、損失嚴重的現狀,影響了制度長效機制的發揮(盛和泰,2015)。針對上述問題,吳沖(2011)建議將漸進性環境損害行為作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除外責任;駱少鳴(2014)認為政府應該加大對保險公司的扶持力度,通過財政補貼或者發行巨災債券等方式激勵保險供給。綜上,國內學者對制度試點進行了詳盡研究,但針對市場供需冷淡現象的根本原因少有分析。另外,修訂后的《環境保護法》已實行一年有余,目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市場的運行情況如何,政府還應采取哪些措施完善相關制度,這些問題還有待探索。
二、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的發展與現狀
1991年,中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自大連、長春等重工業城市首先推行。由于認識水平和技術水平有限,試點的市場規模小、費率高、承保范圍窄、賠付率低,到九十年代中期已近停滯。2007年,遼寧、江蘇等省份在危險化學品、石油化工等高環境風險行業重新推行試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此后,相關領域法律法規的相繼完善為試點市場的發展注入了活力:2013年,環保部聯合保監會《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區在高環境風險行業推行強制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2015年,修訂后的《環境保護法》正式實施,加大了對企業違法排污的懲處力度,并將環境質量納入官員的考核評價,還首次規定“國家鼓勵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經歷了二十余年的發展,當前的試點市場呈現以下特點。一方面,供需主體多由試點地區地方政府劃定。盡管《環境保護法》修訂案明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為自愿保險,但各地大多劃定了鼓勵或應該投保的行業及企業范圍,并以制定試點名錄的方式間接強制投保;此外,承保公司亦由試點地區政府確定。另一方面,保險產品和服務則遵從普通商業保險的規則。例如,產品的保險責任主要是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引起的直接損失,包括第三方所遭受的人身傷害和直接財產損失,為控制污染物造成污染損害而帶來的清理費用以及被保險人在事故發生后為應對訴訟而支付的法律費用,而累積漸進性的污染事故造成的損害多被列為除外責任;產品價格上,環境污染責任險費率按照行業的不同而有所區分,一般高于其它商業險種的價格水平。
盡管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絕大多數地區都再次陷入僵局:投保企業需求疲軟,保險公司供給不足,較實際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數量,責任險產品杯水車薪。可以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仍然處于發展初期,想要做到全面推廣和真正落實還面臨著較大挑戰。
三、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面臨的問題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自推行以來一直依賴于政府的鼓勵和引導,市場供需雙冷的態勢一直難以扭轉,根本原因值得深思。
1. 需求疲軟。國際經驗表明,企業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需求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違法排污的成本,即政府的環保立法和執法力度,從根本上說,這與該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
(1)經濟發展水平制約政府的環保力度。在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落后的國家和地區,經濟增長需要依靠低端制造業,這些行業往往高污染高能耗,因此政府要在經濟增長和環境保護之間平衡取舍;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科技進步成為增長的主引擎,隨著產業結構向高端服務業過渡,高污染制造業將逐漸遭到淘汰。因此,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國家的環保措施和力度也往往懸殊(Tesfaye,2013)。
在世界最不發達的國家之一埃塞俄比亞,促進經濟增長是第一要務,即便犧牲環境也在所不惜。原則上,企業必須獲得政府頒發的許可證才能排污,而公民也擁有污染索償權。但實際中,政府沒有設定具體的排放標準,造成污染規制形同虛設;同時,法律規定公民索賠時無權要求環保部門或污染企業公開相關數據,更無權狀告政府環保執法力度不足。相形之下,發達國家則非常重視環境保護,瑞士就是典型代表。為了做好污染預防,瑞士法律不僅詳細規定了企業各類污染物的排放標準和對廠房、設備的環保要求,還要求企業必須在開工前就為可能遇到的環境問題做好預案。此外,瑞士對于違法排污的懲處力度較大,企業必須承擔第三方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支付環境清理費用,嚴重時還需承擔刑事責任。
不同于不惜以環境為代價發展經濟的貧困國家和有能力將增長讓位于環境的發達國家,現階段中國需要在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之間尋求平衡,因此對環境污染的懲處力度往往較輕。比如,在立法方面,《大氣污染防治法》對于污染事故單位的罰款金額上限僅為50萬元人民幣;另外,企業只需繳納顯著低于經濟利益的排污費就可超過法律規定的標準排放污染物。在執法層面,地方政府往往受到經濟發展水平所限,使得法律體系本就并不完善的污染治理更打折扣。可見,經濟發展水平對于制約了我國的環境保護,政府只能選擇在保證經濟增長的約束下最大化對環境污染的打擊力度。
(2)政府的環保力度影響企業保險需求。政府對于環保的態度和力度主要體現在相關立法執法上,這又將直接決定企業的環境污染成本,進而影響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需求。如果政府的環保態度強硬,對于造成污染事故的企業懲處嚴格,并要求企業向受到事故影響的第三方支付較高的賠償金額,則出于降低成本的考慮,企業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需求將增加。簡單的經濟學分析能夠更清楚地進行說明。
假設某企業的產品價格和銷量外生,分別為a和y。企業生產可以選擇使用環保或者不環保的設備。選擇不環保生產設備的總成本為c,導致污染事故的概率為p,帶來損失為w,法律規定的罰款和賠償比例為θ(即賠償金額為θw),保險公司提供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費率為α。因此,企業采用不環保生產設備進行生產且不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預期利潤為:
π=(ay-c)(1-p)+(ay-c-θw)p=ay-c-pθw
可見,如果企業的產品價格和銷量外生,不投保企業的預期利潤將取決于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和事故后需要依法支付的賠償金額。如果將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視作總體,則特定企業污染事故的發生概率p由總體的分布性質決定,可視作外生,因此,當事故造成的損失額w一定,企業的預期利潤完全取決于法律所規定的罰款和賠償義務,即θ。
當政府的環保力度較弱,企業為污染所承擔的處罰和賠償比例θ極低甚至趨近于零時,環境污染事故發生與否對預期利潤完全沒有影響,企業自然不會考慮購買成本更高的環保設備,也不需要通過投保來分散污染事故帶來的罰款和賠償風險;反之,當政府的環保力度較強,企業的預期利潤將與其所承擔的賠償比例θ負相關,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p=1),企業的利潤為:
π=ay-c-θw
若θ<(ay-c)/w,則π>0;若θ>(ay-c)/w,則π<0――也就是說,當政府環保力度較強,企業需承擔的罰款和賠償比例θ>(ay-c)/w,一旦發生污染事故,使用不環保設備且不投保的企業將面臨虧損,因此需要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分散風險,保證無論是否發生污染事故都能正常經營。不過,由于生產設備環保與否會影響污染事故發生的概率,保險公司將對不同類型的企業收取差異化的費率。
假設企業產品價格和銷量仍舊外生且不變,分別為a和y。企業以環保設備進行生產的總成本為c′(c′>c),引發污染事故的概率為p′(p′
四、 促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發展的對策
首先,加大環境保護領域的立法和執法力度,提高企業的環境污染成本。目前,中國只有《環境保護法》和《侵權責任法》兩部基本法規涉及到了環境污染賠償的相關事宜,但都未明確規定企業應承擔的罰款和賠償標準,其他作為具體執法依據的行業環保法規對污染企業的處罰也都數額較小或者非常模糊。立法環節尚且如此,受到經濟增長目標約束,地方政府的執法力度只會更加堪憂。因此,促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的發展需要在環保領域的立法執法上更加嚴格,在相關法律中明確環境事故主體應承擔的刑事和民事責任,并且切實強化責任的追究,提高企業的環境污染成本。
第二,完善環境保護責任保險發展所需的配套條件,為增加保險供給提供支持。環境風險評估是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產品設計和定價的基礎,但目前國內對評估的標準、程序、機構、費用等均未形成規范,且不同行業所需的評估方法各不相同,這些無疑提高了保險公司經營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成本。考慮到市場需求的數量本來就達不到大數法則和規模經濟的要求,供給曲線彈性較低又使得供給對費率提高并不敏感,只有盡快完善制度發展所需的基礎配套條件,切實降低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才能促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供給的增加。對此,可以學習江蘇無錫試點的成功經驗,借助社會機構的力量實現風險評估的專業化和市場化;此外,還應建立統一的環境污染事故損失核算及理賠標準,保證理賠環節有據可依,促進環境保護責任保險市場的規范化發展。
參考文獻:
[1] 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雙軌制”困境與解決方案[J].環境與可持續發展,2015,40(1):47-51.
[2] 駱少鳴.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發展及推進策略――基于生態文明建設的視角[J].福建金融,2014,(4):11-15.
[3] 盛和泰.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應有之義[J].金融博覽:財富,2015,(6).
[4] 吳沖.我國建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需要攻克的幾個難點[J].上海保險,2011,(7):24-26.
中圖分類號:X830 文獻標識碼:A
一、我國環境責任保險試點狀況
環境責任保險在我國的實踐發展相對比較晚,主要分為兩大階段:
第一階段:20 世紀 90 年代初,我國的保險公司和環保部門聯合推出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首先在大連展開,接著是沈陽、長春、吉林等城市。這一時期環境責任保險開展的范圍很小,僅限于幾個城市,投保企業少,賠付率也很低。兩年之后以上城市的投保幾乎都處于停滯狀態。
第二階段:2007年12月4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了《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2008年環保部與保監會在蘇州召開了全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會議,第二次環境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再次啟動,決定在江蘇、湖南、湖北、河南、重慶、深圳、寧波和沈陽等地開展試點,主要針對近年來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業和行業。
二、試點凸顯的問題
(一)立法方面的缺陷。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一是立法體系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缺乏對環境責任保險的系統規定。二是各單行環境資源法律、法規過于原則,缺乏可操作性。我國缺乏對環境侵權的具體的可操作的索賠規定,例如對環境侵權的損害賠償的范圍、標準還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精神損失作為很多環境侵權的重要方面,賠償依據還沒有在環境法中涉及,受害人索賠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據。
從總體上來說,環境責任保險在我國立法中還基本上屬于空白,很多有關環境責任保險的規定基本局限于適用《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的框架范圍內,險種設計比較單一,法律層級較低,大多是在行政規章、地方性法規中做出規定。在我國的《環境保護法》等基本環境立法體系中,還沒有引入環境責任保險的相關內容。在許多領域的立法空白,造成實際生活中很多責任沒有辦法認定,使環境責任保險的開發缺乏必要的法律環境。從整體上來看,沒有一套系統的法律法規對我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進行調整,一直是我國環境責任保險舉步維艱的癥結所在。
(二)承保模式不合理。
我國大連、沈陽、吉林、長春等城市于20世紀90年代初進行的環境責任保險試點未取得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采取了自愿投保的方式。在自愿保險模式下,企業是否投保取決于其自身意愿,不具有強制性。而很多企業為了追求自身利潤最大化造成短期行為,置環境損害于不顧,不愿投保環境責任保險。
試點實行情況表明,說服更多的企業參保環境責任險,被視為環境責任險試點取得成效的重要指標,但是因為缺乏強制性和法律保障等原因,環境責任險推廣起來非常困難。現在試點的環境責任保險沒有法律依據,不能強制執行,相關部門 只能不斷的做企業的思想工作。
(三)企業投保意識不強。
企業一般都能意識到所面臨的經營風險,也希望能獲得一定程度的保障,但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促使企業主們盡可能減少經營成本,包括保費的開支,特別是正在成長的非國有企業大多處在資本的原始積累階段,對資金的需求遠遠大于對風險控制的需求,法律責任不明或不強,企業在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時并不會付出相應的賠償風險,沒有嚴厲的懲處制度,企業在環境治理和環境污染責任投保方面只是抱著得過且過的僥幸心理,不會積極投保。部分投保企業不按法律規定而私自超標排污,導致保險公司無法正常經營這項業務。
很多污染企業在“發展靠自己、污染靠國家“的思想影響下,在追求自身發展壯大的同時忽略了對環境的保護,一旦造成污染事故,根據以往政府買單的先例,首先想到讓政府解決,很少通過增強自身的風險控制和技術革新來減少企業的環境風險。
總的來說,企業投保意識不強,一是基于自身經濟利益的驅動,二是基于對國家賠償的依賴,三是鉆了國家法律空缺這個空子。因此缺乏投保的自發性,特別是當前全球金融危機下,企業不同程度地遇到經營困難,更打擊了企業的投保積極性。
(四)政府支持不夠。
環境責任保險承擔的賠付金額過大,承保的范圍又過窄,加上發展歷史較短、經營管理方式還未成熟,經營此類保險的風險大大高于其他商業保險,因此需要政府的扶持。
從試點情況來看,在資金方面政府負擔了大部分,但由于沒有硬性要求,有些政府也會考慮自身的財政狀況,選擇專項資金安排或者不安排專項資金進行支持。從各試點地區的政府資金安排來看,僅有武漢市政府拿出 200 萬資金對于投保企業進行保費 50%的補貼;深圳市對投保企業給予 40%-50%的保費補貼,其他地區并沒有相關的補貼規定出現。
在環境責任保險得不到眾多企業響應的時候,尤其需要國家采取刺激手段加以引導。
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歷史比較短,其經營管理方式遠未達到成熟程度,無法像其他財產保險或人壽保險那樣獨立發展。目前最大的問題是保費來源不夠,那樣就影響了企業的投保面,從而影響整個環境責任保險行業的發展。
三、環境責任保險的對策
(一)確定以強制性環境責任保險為主,自愿保險為輔的承保模式。
目前在我國,由于環境責任保險有其自身局限性,比如道德風險的存在,保險利益不確定性的增加,高額的運行費等,大量事實證明大多數企業環境憂患意識不強,一般情況下并不會自覺的投保環境責任保險,不依靠法律的強制力量,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就無法在我國真正施行和推廣。
縱觀世界各國,尤其是西方發達國家都已建立環境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并逐漸擴大其適用范圍,以法律強制手段解決環境問題。
(二)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首先要解決立法保障問題,對法律內容進行補充。修訂《環境保護法》、將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寫進這部法律,做到有法可依。同時環保部應協調有關立法機構,在《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和制定過程中加入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內容,明確水、土壤和大氣污染責任者對清除污染費用、對第三方損害的經濟賠償責任,以及環境污染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基本內容和要求,為環境污染責任強制保險設計法律依據。制定《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法》,確立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明確環境污染保險賠償的原則、主體、標準、舉證責任、請求權時效等;對凡是從事高污染高風險的企業強制其按政府制定的價目表,繳納保險費投保。
(三)明確投保范圍及領域。
以下這些國家法律法規批準保護的特殊地區都應該納入環境強制保險領域:
自然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森林公園、世界遺產地、沙塵暴源區、嚴重缺水地區、天然林、重要濕地、人口密集區、黨政機關集中的辦公地點、醫院等。
環境強制保險所承保的損失范圍一般包括人身傷亡、直接財產損失、間接財務損失。對于純財務損失和生態損失,其他國家都納入承保范圍內。但考慮到我國環境保險的現狀,筆者建議暫時不納入環境強制險范圍內,等以后時機成熟了再考慮,畢竟環境強制險的發展需要一步步執行不可操之過急,否則適得其反。
實行環境污染強制保險是維護社會穩定、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所必須的。發達國家都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環境強制保險制度。我國也亟待加強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方面的立法,擴大其適用范圍,例如增設強制的核事故風險責任險、水污染責任險、大氣污染責任險、輻射責任險等環境保險業務。
(四)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在環境強制險市場開發初期, 更是少不了政府的引導和扶持,政府應當發揮其社會管理職能,明確規定有關部門對環境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扶持,對社會加以引導和規范管理,給予商業保險公司以一定的優惠政策和鼓勵政策,如對所開展的新型險種以適當的保護期及一定的啟動支持和必要的經費。還可采取稅前列支等措施,促進排污企業和保險公司進行環境責任保險,在必要時通過制定政策對不愿投保的企業施加壓力。
政府還可以通過財政補貼、減免稅收等措施給予保險公司政策支持,以降低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和負擔。
(五)健全我國的法律監督機制。
對應當投保而未及時投保的企業,環保部門將采取相關約束措施:一是將企業是否投保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審批、強制清潔生產審核、排污許可證核發,以及上市環保核查等制度的執行緊密結合。二是暫停受理企業的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等相關專項資金申請。三是將企業未按規定投保的信息及時提供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客戶評級、信貸準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據。
(六)建立環境污染損害專項基金。
實行強制性環境保險制度的初期,由于強制環責險承保范圍的擴大,可能給承保方帶來更大的風險,可能出現某些企業沒有合法的經營資格而拒絕投保的情形,因此可以建立環境污染強制保險的專項基金。專項基金是指保險組織為了有足夠的能力應付可能發生的巨額賠款,從年終節余中專門提存的后備基金。政府可以通過稅收撥付的形式和行政收費的方式取得環境保險基金,例如,將環境行政罰款上繳到國庫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轉移到環境保險基金當中去。專項基金主要是為了應付巨大污染事故的巨額賠款,并且這只有在保險人當年業務收入和其他準備不足時才能使用。而基金的來源可以是國家財政預算、向污染源業主征收費用、在強制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合同的保險費中的補償基金附加費、污染源的關系人行使賠償請求權所得、社會捐助等。
(作者:中南林業科技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專業,法學碩士)
參考文獻:
[1]鄒海林. 責任保險論,法律出版社,1999年.
小學環境教育的目的主要是培養學生認識環境、熱愛環境、自覺地保護環境的意識,獲得一些淺顯的環境知識和環保技能,初步樹立科學的環境觀,增強環境意識,養成保護環境的行為習慣等。中學環境教育的目的是使學生理解環境的復雜結構、使學生掌握正確的環境價值觀、使學生參與解決環境問題等。(轉自:楊龍海,2001)我國中小學的環境教育正在步入正軌,在努力加強環境意識的培養和環境知識的普及。環境教育應該從娃娃抓起,我國目前的中小學環境教育在如火如荼地進行中,有些學校一改環境教育滲透在其他學科的做法,環境教育單獨設課,這足以體現環境教育在中小學已經占到了很重要的地位。例如小學的《環境與衛生》,初中的《環境保護常識》等,高中的《環境保護》、《STS課程》、《環境調查》、《環境科學實驗手冊》大學的環境通識教育是培養在校大學生的環境素養,不管是在內容上還是在形式活動上都較中小學的環境教育高了一個層次。大學生是即將走向社會的特殊群體,是未來的管理者、經營者和實施者,對大學生進行環境通識教育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必須的。
普通環境教育是鑒于全民的環境素質整體不高而實施的,是在社會上普及環境知識,傳播環境理念,從而提高全民的環境素養,減少環境問題的發生,而不是發生了再去治理。對人類環境素養的培養,環境教育是最好的方式,比政府部門和環境機構的效果都要好。環境教育就是針對環境問題而發展起來的,環境教育的實施也要找準環境問題產生的原因,對癥下藥。目前環境問題的產生人為因素占了很大比重,這就需要對人的意識進行優化,培養人類的環境意識。有人說,環境的污染首先是人類意識的污染。這也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類意識在解決環境問題中的重要作用,環境教育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培養人類保護環境的意識,正確認識人與環境的相互關系。從理論上來講,也就是從理想角度出發,環境教育能優化人類的環境思想,讓人類認識到環境問題的危害,從而更好的保護環境,甚至杜絕環境問題的發生。但是現實社會中人類出于不同的動機和目的無休止的破壞環境,使得環境問題急劇的擴大化,在這種情況下更需要環境教育的干預。環境教育試圖尋找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的途徑,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宗旨,這是任何一個集團或組織都無法超越的利益,成為全人類改變現實環境問題的有力也是有效的工具。
認識與行為
環境問題的產生與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緊密相關。就人為因素而言,與認識程度密切相聯,人對環境的影響,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而每一面當中都有有意識的和無意識的兩種情況,組織和人對環境問題重要性的認識程度提高后將會把更多的無意識行為變為有意識行為,把不友好的行為變為友好的行為。
宣傳與教育
環境宣傳是為了提高認識,解決的是想環保、要環保的問題。因此,要在向全民宣傳的基礎上實施重點宣傳,重點宣傳的對象:一是各級有決策權、決定權的人,這些決策決定對今天的環境將會產生直接的影響;二是青少年,這是未來對環境產生影響的人,抓住了青少年就抓住了未來,所以環保工作要從幼兒園抓起。
環境與發展
環境與發展始終是一對矛盾,處理得好則雙贏,處理得不好則雙輸。環境問題是發展中的產物,應該清醒地看到在發展過程中舊的環境問題解決了又會出現新的環境問題。就目前而言,環境與發展之間的關系共有四種模式:一是環境與發展之間相協調、相和諧、相互促進、共同提高,進入一種良性循環的軌道。二是經濟得到了暫時的發展,但環境卻遭受到嚴重的破壞。三是環境得到了保護,但經濟卻沒有發展。四是環境與發展之間相互沖突,兩敗俱傷,進入了一種惡性循環。
政績與考核
我國環境問題的產生和加劇與國家對各級組織和干部政績考核的不全面性、不科學性有很大關系,在長期的經濟發展中只注重考核GDP,這樣就必然導致組織和干部重點關注GDP,而不注重其他。這在特定的歷史時期、特定的環境下、特定的區域內、特定的產品生產中短期是可以的,但就整個國家社會經濟發展而言,這樣的發展只能是不和諧的發展、不可持續的發展。必須對地區、組織、干部的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必須進行全面修訂,使之更有利于雙贏和多贏的發展。
成本與核算
環境作為一種稀有資源,長期以來沒有進入生產和消費成本,這是政策上的缺陷,這種缺陷直接導致人們拼命地向環境索取,而不向環境回報,這樣才導致環境問題越來越嚴重。環境作為一種稀有資源應按照時間價值、區域價值、總量價值而直接進入生產和消費成本,實行嚴格的財務核算制度,通過貨幣把環境的價值體現出來,各種環境的價值到底應該是多少,國家應該通過綜合研究后確定。
體制與管理
體制和管理是解決現階段環境問題的重要環節,就目前我國環保管理體制和管理現狀而言要進行如下改革,將會更有利于環境與發展之間的和諧。一是環保系統實行全國垂直領導;二是排污費的征收不能下硬性指標,更不能一刀切的要求每年增加;三是認真解決基層環保系統人員超編問題;四是提高環保系統人員素質問題;五是解決真管與假管問題,對環境問題只有真管真抓才能真見效;六是解決區域排污總量和環境容量科學確定的問題;七是解決好從環保部門單獨作戰到各部門齊抓共管協同作戰的問題,達到1加1大于2的效果;八是解決好體制和管理不斷創新問題。
產權與歸宿
環境作為一種資源,這種資源的產權歸誰所有應該明確,產權歸宿明確后可充分利用市場的力量進行產權交易,在交易中把環境的價值通過市場價格充分體現出來,這樣就會通過環境的改善和環境容量的增加來創造更大的財富,起到一種示范效應,讓組織和人都會感到環境改善也能帶來財富。同時,非產權擁有者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就是一種侵權行為,從《物權法》的角度對擁有者保護,對侵權者處罰并要求賠償。
現在與未來
解決環境與發展之間的矛盾問題,實質上就是解決現在與未來的問題。在經濟發展中既要考慮局部,更要考慮全局;既要考慮個體利益,更要考慮整體利益;既要考慮當前,更要考慮長遠;既要考慮經濟,更要考慮環境。也就是解決好健康、生命與經濟之間到底誰重要的問題,也就是要錢還是要命的問題,只有妥善處理好這些關系,也就是處理好現在與未來的關系,才能真正解決好環境與發展之間的矛盾。
科技與進步
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環境問題始終存在,舊的環境問題解決了,新的環境問題又會出現,要在始終不斷地解決環境問題的過程中推動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的發展,很多環境問題的解決都要依靠科技的進步和科技的創新,同時也應看到科技的進步也會帶來環境問題,但最終科技及進步是解決環境問題的重要手段。
關于國際環境合作的概念,應該至少從四個方面來認識和理解:第一,國際環境問題的嚴峻性,是我們研究國際環境合作的現實和邏輯前提。國際環境合作在世界范圍內廣泛開展,相關研究文獻增長迅速,這主要是因為在日益惡化的全球環境壓力下,世界各國紛紛意識到解決全球環境問題的緊迫性和重要性,嚴峻的全球環境危機的客觀現實促使國際社會的國家及國際組織不斷加強國際環境合作,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全球環境的進一步惡化。第二,全人類的共同利益,是國際社會開展國際環境合作的思想基礎。從某種程度上講,國際環境合作所謀求的“共同利益”,不僅僅包括相關國家的直接環境利益,更應包含整個國際社會長遠的共同利益或者說是全人類之共同利益。在全球環境的保護上必須首先強調全人類總體利益,不能各行其是。合作的初衷和歸宿就是利益的共享,國際環境合作亦是如此。國際環境問題的解決需要合作,正是因為合作能夠給國際社會的成員帶來共同利益。從某種程度上講,國際環境合作體現的是一種雙贏或者共贏的思想,全世界各國人民是國際環境合作的最終受益者。第三,國際環境法,是開展國際環境合作的法律依據。國際環境合作原則作為國際環境法的一項原則已經得到了普遍認可。國際環境法,作為人類應對國際環境問題的法律,隨著全球環境問題的日益嚴峻其發展越來越迅速,它為國際環境合作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行為準則。國際社會開展國際環境合作,決不能擺脫國際環境法律原則與規則的約束。第四,國家與國際環境組織,是國際環境合作的行為主體。就目前的現狀而言,國家作為國際環境合作的基本主體所發揮的作用還很有限,而國際環境組織的作用卻日益凸現。
基于以上認識,國際環境合作指國際社會主要成員面對嚴峻的全球環境危機,為了全人類的共同利益依據國際環境法規范通力協作共同治理保護全球環境的行為。目前國際環境合作的領域非常廣泛,涉及臭氧層破壞問題、全球氣候變暖問題、海洋環境污染問題、生物多樣性保護問題、土地沙漠化問題、跨界環境污染問題等諸多問題。減少有害氣體排放,保護大氣臭氧層以防止全球氣溫的進一步升高,消除世界范圍內的酸雨以及解決公海污染,全球氣候變化的框架合作、蒙特利爾合作、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合作以及京都議定書簽訂,都是國際環境合作的具體體現。隨著全球環境危機的日益緊迫,在國際社會尤其是國家的共同努力下,國際環境合作的領域和范圍會越來越廣泛。
二、國際環境合作的基礎
1、全球環境問題的嚴峻性和復雜性,是國際環境合作發生的必然性和現實基礎
眾所周知,環境問題的危害性在于它不僅僅阻礙了人類的發展,更重要的是它危及著人類的生存。目前全人類正面臨著“自作自受”的全球環境危機,形勢非常嚴峻。例如,溫室效應、臭氧層破壞、生物物種銳減、土地沙漠化、海洋環境污染等許多問題并不只是某一個國家的內部嚴重的環境問題,而且已經成為了全球性的公害,成為了國際社會共同面臨的威脅;再加上環境問題本身帶有客觀復雜性和不確定性,全球環境危機的化解,并非哪一個國家之能力所及的,唯有國際社會各個成員,尤其是國家的同舟共濟、通力合作。國際環境合作,是解決國際環境問題的唯一出路。
2、人類環境意識的覺醒與增強,是國際環境合作形成與發展的思想前提和基礎
隨著人類環境意識的提高,人們逐漸認識到環境問題的全球化,認識到全球環境問題的嚴重性,認識到在共同危機面前的各國能力的有限性,認識到國際環境問題的解決對整個國際社會和全人類的發展的有益性,進而使得環境合作的意識和愿望才深入人心,使得國際環境合作成為國際社會的一種共識,這為國際環境合作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這種認識有待進一步加強并逐步轉化為各個國家具體實踐。
3、國際政治與經濟的發展狀況,是國際環境合作的實踐平臺和基礎
當今世界的時代主題——和平與發展,為國際環境合作提供了實踐平臺,使得國際環境合作更具可行性。國際和平穩定的政治秩序為國際社會共同面對全球環境問題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和氛圍,可想而知,如果沒有和平穩定的政治環境,國際環境合作的開展就會更加艱難。環境資源是每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最為根本的物質條件和基礎,但另一方面世界經濟的發展又為國際環境合作創造了條件,環境問題的解決最終要依靠一定的物質力量。
4、環境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是國家環境合作踐行的科技基礎
國際環境合作有賴于科學上的共識,要求對環境問題的形成原因、發生機制、危害特點及方式、變化規律、發展趨勢、防治對策等形成較為一致的科學認識,否則必然會喪失國際環境合作的科技基礎。環境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必將為國際環境合作提供越來越堅實的科技基礎。
5、國際環境法的產生與發展,是國際環境合作的法律基礎
在國際社會日益走向法治化的今天,隨著國際環境法得以迅速發展,國際環境合作領域早已被納入國際法治的視野范圍。國際環境法的基本原則與規則,是國際環境合作的指導原則與行為準則。國際環境合作不能超越國際環境法的約束范圍,否則將無疑是對整個國際法律秩序的破壞。
三、國際環境合作的發展及其障礙
自1972年聯合國召開的第一次“人類環境會議”并通過《人類環境宣言和行動計劃》以來,到1992年的“環境與發展會議”,國際環境合作取得了可喜的進展:以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為代表的國際環境組織紛紛成立,設立環境管理機構的國家也越來越多,目前設置環境管理機構的國家已達到150多個。環保投資不斷增多,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國際會議頻繁召開,國際環境合作領域的談判也日益增多,90年代以來平均每月就有一次。國際環境法得到迅速發展,國際組織決議、政府間宣言、雙邊協定、地區性公約和全球性公約等國際法律文件數量不斷增加,內容廣泛,涉及到環境問題的各個領域。“可持續發展”已成為各國共同的發展戰略,“綠色文明”成為各國共同的發展目標。但是,由于世界各國經濟和技術發展水平、經濟發展模式、政治體制、地理環境、資源狀況、歷史傳統和風俗習慣的差異,當前世界各國在國際環境合作方面仍然存在著不同甚至對立的利益和主張,再加上國際環境問題本身的復雜性,這些都構成國際環境合作發展的障礙,主要體現在客觀現實、思想觀念、行動實踐三個方面。
1、環境問題本身及其相應機制的復雜性,是國家環境合作的客觀障礙
國際環境問題具有普遍性、整體性、共同性、科學技術性等特點,這些特點決定了它的解決不是任何一個國家單槍匹馬能夠勝任的,而且環境問題涉及一系列自然、經濟、政治以及法律等各種復雜問題和利益關系,這些往往會造成有關國際環境公約和協定制定的不完善,使得制定的各項具體措施在操作上存在很大困難,從而阻礙國際環境合作的進一步發展。
2、國際社會整體利益、全人類共同利益與國家利益、民族利益之間的矛盾與沖突,是國際環境合作發展的思想障礙
全球環境意識雖然日益深入人心,但在國際環境合作的過程中,狹隘的國家利益、民族利益至上觀念往往左右著合作的方方面面。每個國家的環境利益都不是孤立的,局部會影響到全球環境的惡化,最終損害的是每個國家和民族的利益。因此,為了全人類的共同利益,全球環境意識有待進一步轉化為各國的實際行動,各個國家不應該著力強調各自的局部利益,而應著眼于整個國際社會利益,當然,這有賴于現代觀由以國家利益為主向兼顧國家利益與全人類共同利益之間的平衡轉化,有賴于全球環境意識的進一步發展和國際環境合作實踐的進一步推動,尤其是大國的現實推動。
3、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矛盾,是國際環境合作發展的實踐障礙
當前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圍繞環境惡化的責任與義務公平分配問題、關于資金援助和技術轉讓問題、國際貿易的環境標準等問題形成了涇渭分明的兩大陣營。在這一對尖銳的矛盾中,發達國家居高臨下、處于攻勢,政治經濟上的霸權主義使得發達國家在所有國際環境問題談判中占據統治地位,并且國際環境組織大多在發達國家的操縱下,而發展中國家,既缺資金又缺技術,也缺乏談判的影響力,在國際環境合作問題上往往處于很被動的境地。可以說,國際政治經濟秩序中存在著很多不完善和不合理的因素,這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國際環境合作公平性的實現。
盡管世界經濟的全球化和全球經濟的一體化加深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相互依賴性。然而,相互依賴和長遠利益的一致性并不能消除這兩類國家在解決全球環境問題上的矛盾分歧,從某種意義上講,兩類國家之間的矛盾分歧是國際環境合作發展難以擺脫的瓶頸。
四、國際環境合作的發展出路
1、大力呼吁,轉變觀念
國際社會應該繼續大力呼吁環境保護問題的嚴峻性和緊迫性以及國際環境合作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并側重強調國際社會整體利益觀念或者全人類共同利益原則,以期逐漸轉變國際社會成員特別是國家狹隘的民族利益至上的觀念。
2、加強國際環境法的立法與實施
中圖分類號:G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992-7711(2012)07-086-1
新的《生物課程標準》倡導“人與生物圈”的課程理念,這在一定程度上與當今環境形勢不謀而合。如何在教學中使學生逐漸形成環境保護的意識,并且能夠落實到行動上,真正使他們從身邊的小事做起,為保護環境、美化家園做出貢獻,是每一位生物教師都應該思考的問題。因此,作為一名生物教師,應該充分發揮學科特點,以靈活多樣的教學方法和手段,幫助學生認識環境問題的嚴重性,喚起學生環保意識、培養學生的環保行為。那么,如何在生物課堂教學中滲透環保意識呢?筆者認為:
一、緊扣教材,滲透環保意識
教材是教學活動的主要依據,努力挖掘教材中的環境教育內容,特別注重挖掘教材中“隱性”環境教育因素,做到生物知識教學、環境知識教學和環境保護意識培養的有機統一,是生物課環境保護教育作用的重要途徑。新的生物教材以“人與生物圈”為主線,有很多環境保護內容都從學生的生活實際出發,充滿生活氣息,貼近學生的心理和認知水平,為我們培養學生的環境保護意識提供了全面的參考,如“光合作用涉及綠色植物對人類生存的意義,根系在土壤中的分布涉及水土保持,苔蘚植物、藻類植物是空氣和水污染的指示植物,青蛙的捕食等等都與環境有關。”教師可以緊扣教材,在課堂教學中做到生物知識教學、環境知識教學和環境保護意識的培養有機統一。
又如,在學習“空氣質量與健康”時,首先,筆者通過展示沙塵暴圖片要求學生思考,并在思考中質疑“這是怎么回事?”然后,指導學生根據教材中提供的資料及課前搜索的資料分析“為什么會這樣?”最后,在學生在分析的基礎上引導學生針對具體環境問題探究“怎么辦?”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議。如以植樹造林、防止水土流失、嚴禁亂砍亂伐等方式提出解決辦法。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關鍵是教師應做一個環境教育的有心人,不時地給學生以環境保護教育的熏陶,從而潛移默化地培養學生的環境保護教育。
二、體現主體,培養環保意識
教育的目的歸根結底要有利于學生的終身發展。生物教學中對環境問題的關注應該落實到學生主體上,使學生不僅認識到環境問題的嚴峻性和迫切性,更進一步增強自身責任感,認識到惟有以實際行動去保護環境,環境問題才不會影響到我們人類自身的生存和發展。
我們應該告訴學生帶著一雙關注環境的眼睛,在網絡、報刊、新聞媒體上收集與環境有關的資料,用敏銳的觸覺捕捉信息,并進行分類整理,明確認識到環境問題的現實情況。教師還可以引領學生對具體環境問題引發思考,如藏羚羊的滅絕、河中的水不再能喝、癌癥患者越來越多等現象,探詢深層次的原因或癥結所在,從而認識到社會對環境問題的關注程度和態度,以及環境對社會的影響程度。同時,我們也可以引導學生對環境問題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議,一方面是為了增強學生的主人翁意識,使學生迫切感受到自己這一代人所肩負的重任,同時也是為了讓學生倡導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把環境保護的意識落實到具體行動上。
三、調查研究,提高環境意識
調查研究是學生參與程度極高的一種學習方式,從身邊的環境問題中選擇合適的課題,引導學生開展環境教育活動,使學生親身實踐和努力獲得環境知識,是提高環保意識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例如,開展初中生物的研究性課題“調查環境污染對生物的影響”時,教師可以讓學生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利用課余時間參加當地治理環境污染的調查研究實踐活動:(1)走訪當地的環境部門,了解當地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以及環境污染對生物的不利影響;(2)觀察當地的池塘、河流等水環境的污染情況,以及是否對生物產生了不利影響。通過調查、統計、分析,寫調查報告,指出當地的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環境的污染程度,以及應當采取的防治措施,并向當地的環境保護部門提交一份該地區進一步防治環境污染的書面建議。通過以上研究性學習,使學生接觸社會現實,在實踐活動中獲取資料,分析環保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主動參與到環境保護活動之中去,同時也提高了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論文摘 要:對初中學生加強環境教育日益重要。對此,在初中地理教學中可以通過環境主題活動法、問題教學法、比較法、探究法滲透環境教育。
在環境問題日益成為公眾話題,環境保護日漸成為社會共識的今天,中學生環境教育的重要性已毋庸置疑。在初中地理教學中,環境教育不能只局限于教師的課堂講授,還應將理論知識的學習與豐富多彩的活動結合起來,才能豐富學生的感性認識,培養學生的積極參與意識和解決環境問題的能力。對此,筆者在初中地理教學中,對初中地理教學中環境教育的滲透方式進行了探索。
一、通過環境主題活動法滲透環境教育
環境主題活動就是以環境主題為中心,讓學生參與認識環境、愛護環境及保護環境的活動。這種環境主題活動主題鮮明、目的明確。既可在初中地理課堂上實施,也可在課外單獨進行,形式靈活;它和課堂內容聯系緊密,又有很強的實踐性;所需的時間可長可短,有利于教學的安排,教學效果良好。當然,一個好的環境主題活動的設計不僅要選好主題,考慮活動的依托形式和部分組成,還要遵循環境教育的原則,只有這樣才能使環境主題活動更有成效。
環境主題可以細分為多個方面的內容,如認識環境、環境保護、環境教育等。豐富多彩的活動形式可以有效地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參與意識,使環境主題活動在中小學環境教育中得到了廣泛的影響,提高了學生的動手能力和環境意識。
二、通過問題教學法滲透環境教育
問題教學法是教師通過提供給學生一個個有爭議的環境問題,這些問題最好與當地環境有關,讓學生親自參與調查,收集資料,并就獲得的相關材料和初步確定的解決措施進行討論,以使學生得到環境技能方面的訓練、環境知識的豐富和環境意識的提高。環境爭議問題不僅可以由教師提供,教師還應鼓勵學生獨立從事他們自己選擇的問題的調查。
問題教學法之所以受到教師的歡迎,其主要原因就是這一教學法能培養學生若干的必要技能,而這些技能又是實現環境教育目標必須的過程。如識別環境爭議問題的技能;分析爭議問題和以一定方式調查爭議問題的能力;確定最有效的解決問題的方法的能力和執行行動計劃的能力。
三、通過比較法滲透環境教育
環境問題具有區域性與差異性,不同的區域存在著不同種類、不同程度的環境問題。環境問題的這種特性決定了在環境教育中用比較法較為適用。比較法是邏輯思維方法的一種,通過比較可以突出某一區域環境問題的本質特征,深化對環境問題的科學認識,有助于形成正確的環境觀。在環境教育中,比較法又具體包括縱向比較法、橫向比較法。
1.縱向比較法
可以比較某一區域不同時期的環境問題及治理狀況。如講我國黃土高原的水土流失,最早可追溯到古時,那時,由于用火不慎,大片草地、森林發生火災,生物資源遭到破壞,使它們不得不遷往他地以謀生存。早期的農業生產中,刀耕火種,砍伐森林,造成了嚴重的水土流失。
2.橫向比較法
可以比較同一時期不同區域的環境問題。如結合經濟發展的區域差異比較我國東部和西部環境問題的差異。東部由于生產力水平高、人口稠密、城市化發展迅速,主要的環境問題有資源開發過度、水污染、大氣污染、水土流失、城市垃圾嚴重等;而西部氣候惡劣、人口稀少、生產力水平低,主要問題有資源開發利用程度低、森林面積銳減、沙漠化現象嚴重等問題。這樣既可說明經濟與環境問題的關系,又可以明確資源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應同時考慮、統一規劃。傳統的以資源的高投入和環境污染為代價來換取經濟發展和人類生活水平提高的發展模式是不可取的,要樹立可持續發展的觀念。
四、通過探究法滲透環境教育
地理探究式課堂教學,就是以探究為主的初中地理教學。具體地說它是指教學過程是在地理教師的啟發誘導下,以學生獨立自主和合作討論為前提,以現行教材為基本探究內容,以學生周圍世界和生活實際為參照對象,為學生提供充分自由表達、質疑、探討問題的機會,學生通過個人、小組、集體等多種多樣的解難釋疑嘗試活動,將自己所學的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一種教學活動。地理探究式課堂教學特別重視開發學生的智力,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力圖通過自我探究引導學生學會學習和掌握科學方法,為其終身學習和工作奠定基礎。
當然,探究式學習方式在地理環境教育中是有其特定的對象內容的,通過師生共同努力能夠解決或部分解決的問題,才適合于探究式學習。例如,在學習“巴西熱帶雨林的危機”這部分內容時,通過探究討論有關環境保護問題,深化學生對這一知識點的理解。在上課時,筆者讓學生就“亞馬孫流域熱帶雨林的開發與保護問題”“熱帶雨林的開發和保護不力所引發的全球性環境問題”進行探究,取得了很好的教學效果。
初中地理教學中環境教育滲透方式還有很多,在初中地理教學中,我們要積極進行探索,這樣就可以發揮初中地理課堂的教育功效,收到好的環保教學效果。
在環境問題日益成為公眾話題,環境保護日漸成為社會共識的今天,中學生環境教育的重要性已毋庸置疑。在初中地理教學中,環境教育不能只局限于教師的課堂講授,還應將理論知識的學習與豐富多彩的活動結合起來,才能豐富學生的感性認識,培養學生的積極參與意識和解決環境問題的能力。對此,筆者在初中地理教學中,對初中地理教學中環境教育的滲透方式進行了探索。
一、通過環境主題活動法滲透環境教育
環境主題活動就是以環境主題為中心,讓學生參與認識環境、愛護環境及保護環境的活動。這種環境主題活動主題鮮明、目的明確。既可在初中地理課堂上實施,也可在課外單獨進行,形式靈活;它和課堂內容聯系緊密,又有很強的實踐性;所需的時間可長可短,有利于教學的安排,教學效果良好。當然,一個好的環境主題活動的設計不僅要選好主題,考慮活動的依托形式和部分組成,還要遵循環境教育的原則,只有這樣才能使環境主題活動更有成效。
環境主題可以細分為多個方面的內容,如認識環境、環境保護、環境教育等。豐富多彩的活動形式可以有效地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參與意識,使環境主題活動在中小學環境教育中得到了廣泛的影響,提高了學生的動手能力和環境意識。
二、通過問題教學法滲透環境教育
問題教學法是教師通過提供給學生一個個有爭議的環境問題,這些問題最好與當地環境有關,讓學生親自參與調查,收集資料,并就獲得的相關材料和初步確定的解決措施進行討論,以使學生得到環境技能方面的訓練、環境知識的豐富和環境意識的提高。環境爭議問題不僅可以由教師提供,教師還應鼓勵學生獨立從事他們自己選擇的問題的調查。
問題教學法之所以受到教師的歡迎,其主要原因就是這一教學法能培養學生若干的必要技能,而這些技能又是實現環境教育目標必須的過程。如識別環境爭議問題的技能;分析爭議問題和以一定方式調查爭議問題的能力;確定最有效的解決問題的方法的能力和執行行動計劃的能力。
三、通過比較法滲透環境教育
環境問題具有區域性與差異性,不同的區域存在著不同種類、不同程度的環境問題。環境問題的這種特性決定了在環境教育中用比較法較為適用。比較法是邏輯思維方法的一種,通過比較可以突出某一區域環境問題的本質特征,深化對環境問題的科學認識,有助于形成正確的環境觀。在環境教育中,比較法又具體包括縱向比較法、橫向比較法。
1.縱向比較法
可以比較某一區域不同時期的環境問題及治理狀況。如講我國黃土高原的水土流失,最早可追溯到古時,那時,由于用火不慎,大片草地、森林發生火災,生物資源遭到破壞,使它們不得不遷往他地以謀生存。早期的農業生產中,刀耕火種,砍伐森林,造成了嚴重的水土流失。
2.橫向比較法
可以比較同一時期不同區域的環境問題。如結合經濟發展的區域差異比較我國東部和西部環境問題的差異。東部由于生產力水平高、人口稠密、城市化發展迅速,主要的環境問題有資源開發過度、水污染、大氣污染、水土流失、城市垃圾嚴重等;而西部氣候惡劣、人口稀少、生產力水平低,主要問題有資源開發利用程度低、森林面積銳減、沙漠化現象嚴重等問題。這樣既可說明經濟與環境問題的關系,又可以明確資源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應同時考慮、統一規劃。傳統的以資源的高投入和環境污染為代價來換取經濟發展和人類生活水平提高的發展模式是不可取的,要樹立可持續發展的觀念。
四、通過探究法滲透環境教育
地理探究式課堂教學,就是以探究為主的初中地理教學。具體地說它是指教學過程是在地理教師的啟發誘導下,以學生獨立自主和合作討論為前提,以現行教材為基本探究內容,以學生周圍世界和生活實際為參照對象,為學生提供充分自由表達、質疑、探討問題的機會,學生通過個人、小組、集體等多種多樣的解難釋疑嘗試活動,將自己所學的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一種教學活動。地理探究式課堂教學特別重視開發學生的智力,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力圖通過自我探究引導學生學會學習和掌握科學方法,為其終身學習和工作奠定基礎。
當然,探究式學習方式在地理環境教育中是有其特定的對象內容的,通過師生共同努力能夠解決或部分解決的問題,才適合于探究式學習。例如,在學習“巴西熱帶雨林的危機”這部分內容時,通過探究討論有關環境保護問題,深化學生對這一知識點的理解。在上課時,筆者讓學生就“亞馬孫流域熱帶雨林的開發與保護問題”“熱帶雨林的開發和保護不力所引發的全球性環境問題”進行探究,取得了很好的教學效果。
初中地理教學中環境教育滲透方式還有很多,在初中地理教學中,我們要積極進行探索,這樣就可以發揮初中地理課堂的教育功效,收到好的環保教學效果。
過程與方法:
初步學習用歷史的觀點看待環境問題,用聯系的觀點認識環境問題的危害,在探究活動中,逐步培養探究學習的能力。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通過學習環境知識,認識環境問題的嚴峻,增強學生的環境意識。
教學建議
重點、難點與疑點分析
1.充分利用教材設置的小欄目。為調動學生在教學中的主體作用,他們可自選小欄目提出的問題,思考或議論自己身邊的環境問題及影響經濟建設的案例。分析自己感受最深的環境問題。
2.充分利用各種課程資源。學生自擬題目收集國內外環境問題的各種材料,可在教師或同學協作下進行整理,然后在課堂上展示。增強教學的趣味性、說服力,提高學生對環境嚴峻形勢的認識。
3.“研究性學習能力”作為重構課程的主線,是超越應試教育的必由之路,也是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轉軌的關鍵。可采用討論的形式探究一些問題,例如:環境問題直接制約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教法建議
環境問題的危害是本框的重點。教材分析了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危害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1)威脅生態平衡;(2)危害人類健康;(3)直接制約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第三個問題是此框的重中之重,理解這個問題可提高學生的環境意識,又是依法保護環境的認知前提。教材強調三層意思,首先要弄清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與環境的關系。其次提出可持續發展的問題,教材指出傳統發展模式不再適合當今和未來發展的要求,當今世界普遍推行可持續發展戰略。再次還要認清我國的國情,認識人口、資源、環境、污染的嚴重形勢制約我國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教學設計示例
教學過程:
整堂課以學生為主體,學生根據自己掌握的材料以教學內容為線索,相關內容組分別進行成果交流,由于每個組收集的材料不一定全面涉及全部教學內容,所以這個過程是一個共同分享成果的過程。在交流中,獲得對全部知識的進一步了解,教師則當好引導者和組織者,有計劃的推進教學內容。
第一步:對環境及其要素進行分析。
讓同學們根據自己小組討論的結果說明有關環境及要素,由于這一問題地理課中曾經涉及,大家很快達成共識,而且條理清楚、層次分明,大體歸納出以下結構圖:
第二步:對環境問題及其表現進行分析。
同學展示有關環境問題具體表現的材料(經篩選后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義的材料和案例)
材料1:
據統計,1994年全國廢氣排放量11.4萬億立方米,廢氣中煙塵排放量1414萬噸,二氧化硫排放量1825萬噸。目前我國大中城市的大氣質量普遍較差,全國五百多個城市中,達到國家一級準的不到1%。北京、沈陽、西安、上海、廣州都在世界十大污染程度最嚴的城市之列。
材料2:
2001年1月30日,羅馬尼亞西北部一個金礦污水沉淀池發生泄露事件,氰化物廢水流入了多瑙河支流之一匈牙利的蒂薩河。據悉蒂薩河中氰化物含量最高超標800倍,受污染水流經之處,所有水生生物幾乎全部迅速死亡。
材料3:觀看錄像《造紙廠、化工廠排污造成大量漁業損失》。
歸納:污染環境——向自然環境任意排放廢棄物。
材料4:
我國森林資源約為18.69億畝,居世界第8位,但人均占有量僅為1.68畝,相當于世界人均量的13%,居世界第121位。據測算,森林提供木材和林產品的價值僅為其全部價值1/4,而保護生態環境方面的價值則為3/4。
歸納:破壞環境——不適當的開發利用自然資源
第三步:對環境問題的危害進行分析。
材料1:
觀看錄像:內容大概:《寂靜的春天》成為一部暢銷書,書中描寫農藥噴灑,影響到鳥類的生存,同時它們的食物鏈也影響到人類的生存。
材料2:
每天有100種或每15分鐘有一種物種從地球上永遠消失,在今后20年里,如果我們還不行動起來,阻止人為地對自然的侵害,可能有100萬種物種處于死亡的威脅中。
學生討論分析并得出結果:環境問題使生態平衡受到破壞。
歸納:環境問題危害一—威脅生態平衡。
材料3:
1984年12月3日凌晨2時30分,位于印度中部博泊爾的美國聯合碳化物公司的地儲氣罐閥門破裂,45噸左右的毒氣泄漏。正在熟睡的人們被毒氣熏得難以忍受,搖晃掙扎想跑出毒霧籠罩的地方,引起了一片驚慌。當場就使該城的350人窒息死亡,有12000人被送往醫院。最終造成2000人死亡。
材料4:
觀看錄像:內容大概—不同工礦企業所排放的廢棄物造成的污染不同,影響江水,也影響市容衛生,并威脅著人類健康。
歸納:環境問題危害二—危害人類健康。
材料5:
我國的石油探明儲量居世界第9位,但人均2.9噸,居世界第49位。有人預計,按目前的開采速度,只需五六十年即可耗去全部石油儲量。照此下去,我們當代人吃子孫飯,后人將失去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的能源,連生存都成問題,何以談發展!
歸納:環境問題危害三—制約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教師適時引導學生進行討論:
環境保護和社會經濟發展能同步并行嗎?
討論情形:
學生甲講了“殺雞取卵”的故事,認為無節制的開采將會制約經濟的長遠發展,試圖說明不注意環境保護就會阻礙經濟發展,所以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應同步進行。
學生乙舉例:德國森林面積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在境內設立了大面積的天然林保留地,嚴禁砍伐;日本不愿意砍伐自己的一棵樹木,每年卻從周邊鄰國進口大量的一次性筷子,這種只要自己柳暗花明,不管他人山窮水盡的做法,并非經濟和環保的同步發展,由此認為根本不可能存在同步發展。
學生丙發言:現在我們常聽到把開發西部旅游作為帶動西部經濟發展的一條途徑,而且確實有很多生態旅游區的開發同時促進了當地經濟的發展,這說明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是可以同步的。
教師簡單歸納并概括本節課知識點。
探究活動
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能否同步并行
1、明確小組分工,布置具體任務
a、制定小組計劃和實施方案
b、小組協作,提交本組計劃并進行交流
2、研究內容與方向: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能同步并行嗎?為什么?
3、提供收集資料的途徑
a、自己發現:觀察你所在的小區、學校等,是否有破壞環境、污染環境的人和事,都造成什么影響?然后對這些事實材料進行收集整理或拍攝照片。
b、查閱資料:可上網、讀報、觀看電視和報紙。
參考網址:
中央電視臺:
搜狐:
新浪:
環境與發展信息網:
Abstract:Theenvironmentandsocio-economicdevelopmentoftherelationshipbetweenveryclose.Ontheonehand,economicandsocialenvironmentisanimportantconstraintontheotherhand,thesocio-economicdevelopmentontheenvironmentandimprovethedemandisalsoofgreatsignificance.Alongwiththeprocessofhumandevelopment,environmentaldegradationissuesarereceivingincreasingattention.Forboththecurrent,suchastheUnitedStatesandotherdevelopedcountries,stillarisingstarsuchasJapan,SouthKorea,ChinaTaiwan,aswellassomedevelopingcountries,intheprocessofdevelopmentwillhaveexperiencedtheenvironmentalproblems.Havehadtheexperienceandlessons.ThisisChina''''smodernizationprocessisaveryimportantreferencevalue.
Keywords:environment;socio-economic;developmentexperience;China
引言
環境是一定歷史條件下,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人類生活、作用于人類自身存在和發展過程的各種自然因素的總體系統。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人創造了環境,同樣環境也創造了人,人類與環境的關系,特別與自然環境的關系是人類社會經濟發展的前提。
在人類社會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環境和人類社會經濟發展的關系是逐步被認識的。環境問題也是逐步被認識、重視和解決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人們開始辯論環境質量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并進而轉向對于環境的關注。1977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提出了“生態發展”的概念;1980年UNEP召開了人口、資源、環境和發展關系的討論會,指出這四者之間是緊密聯系、互相制和互相促進的,新的發展戰略就要處理好這四者之間的關系。1982年2月,《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明確提出了“持續發展”的概念以及實現持續發展的基本途徑。1982年5月,聯合國環境規劃理事會特別會議提出了新“環境”概念。1992年6月《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和《21世紀議程》兩個綱領性文件發表。到目前環境問題仍然是人類面臨的重大問題,關乎人類的進步和發展,幸福和未來。
1、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環境問題
1.1.環境問題
人和自然環境是一個復雜的對立統一整體。一部人類社會發展史,就是一部自然環境發展史。自然環境創造了人,人又改變自然環境。人以其社會活動影響和改造自然環境。人類不斷地與外界環境進行、能量、信息交換,以維持其生命過程。在整個地球的生態系統中,人類社會活動是一個引起生態系統變化強有力的因素。當人類的活動與外界環境相協調時,人類的活動就可以促進人類和環境的共同優化,反之,人類的活動與外界環境不能協調時,將導致外界環境的惡化,而環境的惡化反過來影響人類的社會經濟發展。在近代大工業建立之前,環境對于人類作為一種自然界無償提供的公共產品存在著,環境問題只是在大工業發展到相當程度之后才為人們認識。
1.2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環境問題的普遍性
從大多數國家現代化過程或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我們發現或多或少都出現了環境問題。
19世紀80年代,美國第一次意識到自然界賦予的公共環境產品已相對稀缺。在城市中,飲用水也不能免費任意使用。1895年左右,工業廢物的排放問題被提到了議會。伴隨著美國經濟的發展,環境問題開始出現并引起人們的關注。
日本、韓國也有類似的經歷。在“開發的十年”的60年代,韓國的經濟出現了騰飛。被稱為“漢江奇跡”。但同時,以“漢江污染”為代表,韓國的環境、生態也遭到了嚴重的破壞。日本于戰后50年代中期,經過經濟恢復之后,進入了近20年的高速增長時期。1955~1973年平均增長9.8%。在發展過程中,由于偏重重化工業,這一時期的產業技術整體上具有“重、厚、長、大”和高資源能源投入的特征。巨大規模經濟加上巨大的能源資源消耗,帶來了嚴重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60年代后半期,日本已成為世界公認的公害大國。
戰后臺灣經濟的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但經濟發展過程中,由于忽視了環境保護,在經濟取得了一定的發展后,被稱為“富裕中的貧困地區”。
同樣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印度,近年經濟也有了較快的增長,但同樣出現了環境惡化等問題。
從這些國家的發展歷程中,我們不難發現,伴隨著經濟的增長都出現了環境問題。無論是美國這樣的先發展的國家,還是日本、韓國這樣的后起之秀以及我國的臺灣地區。而一些發展中國家,如印度在目前的初步發展中也出現了嚴重的環境問題。這不能不令我們警醒。
1.3出現環境問題的原因分析
1.3.1.由于認識不足。
由于人類缺乏對環境、資源、經濟發展等之間的關系的正確把握,認為資源環境的無限供給性,所以往往單純從社會經濟發展方面安排活動,這樣不可避免會打破人與外界環境的均衡,導致環境問題。特別是美國等發達國家。當然后起的工業國家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環境問題。
1.3.2.從人類的效用偏好分析
我們可以把一切可以給人們帶來效用的物品分為環境和非環境兩類。由于人類存在邊際效用遞減,所以當環境物品非常豐富時,人們對其的邊際效用接近于零,而對其它非環境物品的邊際效用很大,所以人們往往選擇犧牲環境來生產其它的物品,直到兩者相等。而在這種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如果犧牲環境超過一定的限度,就會引起環境問題。這在所有的國家都得到了體現。
1.3.3發展過程中一些客觀限制
在發展初期,由于技術等的限制,不可避免的會造成對資源的浪費和對環境的污染。特別對于發展中國家。另外,由于人口等一些原因也會造成對環境資源的過度使用,造成環境問題,如印度等國家。
1.3.4國際經濟秩序的影響
一方面,由于國際分工問題,特別對于發展中國家,在現代化過程中,只能利用環境資源的比較優勢,出口初級產品,并接受一些有污染的國外企業。以獲得發展。
另一方面,發達國家可以將一些污染較重的工業企業搬到發展中國家,這會對發展中國家的環境造成破壞。
1.3.5制度失靈
包括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市場機制可以被理解為配置資源的制度。由于現實的市場中存在外部性、公共物品、信息不完備等問題,市場不能有效的配置資源,導致一系列的環境生態問題。政府由于不恰當的行動或缺乏行動,也會導致一系列的環境生態問題。
2、對環境問題的認識和治理過程
2.1.對環境問題的認識過程和治理過程
在當時的開發年代,包括發達國家都未意識到環境問題的重要性,環境問題為世人所關心,主要在1972年如開聯合國環境大會之后。
美國1899~1948年期間,環境污染在美國尚未成為全局性問題,加上聯邦政府的經濟實力有限,因此,在這一時期的環境保護措施不力。管制職能主要靠地方政府行使,且側重于水資源的保護。從整體來說,各個地方的政策成效很不平衡。1948~1970年時期,1948年頒布水源污染控制法,聯邦政府開始真正介入環境保護。1970~1980年時期,環境保護政策開始取得成效。1972年頒布了凈水法。由于財政經費充足,加上美國各界對污染問題高度重視,環保手段大大強化,進一不提高了環保系統各層次措施的協調配套能力。但是,巨額環保開支成為美國財政赤字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嚴厲的管制措施對整個經濟也產生了一定的副作用,引起了美國朝野的極大關注。
韓國60年代開始“漢江奇跡”,那時,工廠的煙塵被稱為“繁榮的煙塵”。人們陶醉于經濟的發展之中。在經濟增長至上主義的時代,雖然也有一部分輿論強調環境意識的重要性,但占壓倒多數的立場反倒人為經濟增長才是維護環境的先決條件。只有經濟增長國家和個人才能富裕起來,只有富裕了,才能維護環境。進入70年代,由于經濟增長一邊倒政策所產生的社會問題日益暴露,國民也開始切實感受到,經濟增長和環境,大體上處于“相抵消”(trade-off)的關系,這時環境問題得到重視,政府和民間都開始行動起來,但力度還不是很大。環境保護的社會意識到了80年代末,才開始初見成果。到了90年代,環境意識在國民之中極大高漲起來。但韓國的環境保護,總的來說仍只停留在“改良主義”的水平上。
日本和臺灣也大致經歷了相似的過程。所以我們分析,這些國家在經濟增長過程中出現的環境問題是一個“試驗和失誤”(trialanderror)。從環境無知的階段,到環境認識的模糊階段。然后是知到行的過渡階段。最后達到環境保護的官民共同行動階段。
2.2.治理和管理手段、方式
美國環境保護的具體政策措施是多層次的。就整體而言,其特點是以立法為基礎,以行政措施為主,輔之以一定的經濟手段。主要有:1、直接的行政管制2、自愿管制3、責任賠償制4、污染稅制5、津貼制等。
日本現在強調的是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首先在法律和有關政策、計劃中明確社會各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第二,把環境考慮納入政府的政策、計劃和重在公共項目。第三,把環境保護納入企業的綜合決策。第四,日本民眾和NGO的參與及其綜合決策活動。
臺灣的對策有:1、建立自然資源保護區,保護自然環境。2、對城市與重點經濟區、工業區環境進行綜合整治。3、推行“清潔生產”。主要措施:1、建立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的正常機制。2、較大幅度地增加環保投入,積極治理污染,加快環境保護建設。3、加強以立法為中心的環境保護法制建設,完善法規,強化法治。4、依靠科技進步,發展環保產業,促進污染處理。
從這些國家治理和管理環境的手段、方式來看,都強調了政府的干預。發揮政府的調控作用。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并且,各個國家由于國情的不同,在具體的行動中不盡相同,有各個國家的特色。
3、對中國現代化過程的參考意義
3.1.必須清楚認識我國的國情,如資源稟賦,人口眾多等問題。
從上面的案例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不同的國家,其資源稟賦不同,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環境問題也不盡相同。同樣,在認識和解決環境問題的具體手段和方式上也不同,這就要求我們清楚認識我國的國情,選擇適合我們的發展道路,采用適合我們國情的環境策略,處理好我國環境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關系。
3.2.采取適合于我國國情和地位的政策
我國仍是發展中國家,發展是大問題。我們應當結合國情和發展階段,將環境問題放在發展的進程中加以解決。綜合處理環境和發展的關系。
3.3.注意制度設計
制度設計即包括有效的利用市場機制又要充分發揮政府的作用。在利用市場機制方面可以參考新制度學派的產權管理方式。在目前應注意發揮政府的作用。一方面,加強立法和執法。用行政管制手段,通過國家權力強制執行,以禁止、限制或要求經濟主體的特定行為。如最低技術標準、排污限額或指標。另一方面,以市場為基礎的經濟手段,主要通過創造一定的刺激方式,將資源環境的成本納入各經濟主體的經濟分析和決策過程,從而間接地改變經濟主體的行為。如排污收費、污染稅、生態環境補償稅、財政補貼、排污權交易等等。
3.4.建立環境與發展的綜合決策機制
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也即在決策過程中對環境、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科學決策。從決策開始就要在環境、經濟、社會之間尋找最佳結合點,這樣才能使三者協調發展,實現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改善。
3.5.政府和民眾一起行動。根本在于人們的效用偏好,人們真正認識和感受到環境對自己的效用的影響。
3.6.正確認識人口、資源、環境、經濟發展的關系。樹立大系統觀,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這些國家的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環境問題中,我們應該吸取經驗教訓。那就是正確認識人口、資源、環境、經濟發展的關系。樹立大系統觀,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在發展目標上,追求單一的經濟近期高速增長逐漸轉換成追求近期與長遠相統一、經濟與資源、環境、人口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在發展路徑上,主要依靠拼資源、上規模擴大生產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轉換成集約型經濟增長方式。在發展內容上,應該注意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提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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