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中國城鎮化進程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關鍵詞:城鎮化;問題分析;對策
Key words: urbanization;problems analysis;strategy
中圖分類號:TU98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29-0114-02
1城鎮化的內涵
不同的人從不同的角度對城鎮化有著不同的解釋:從人口學的角度來看,城鎮化就是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數量的增多和城市地理界限調整過程的綜合;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城鎮化是一個經濟變動的過程,是城市從數量、規模、形態、內容、性質發生急劇變化而引起城市人口猛烈增長,城市經濟生活逐漸占統治地位的轉變,同時由于生產力進步所引起的人們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價值觀念的轉變的過程;從經濟結構轉換的角度來看,城鎮化是社會經濟結構發生根本性變革并獲得巨大發展的空間表現,傳統的農業逐漸向現代工業轉變的過程。
總之,城鎮化是由農業為主的傳統鄉村社會向以工業和服務業為主的現代城市社會逐漸轉變的歷史過程。
2.1 城鎮化能帶動經濟發展當今世界上任何一個在經濟上比較先進的國家,農產品消耗的總價值,都不會在國民總收入中占到百分之二十以上。但若要在農村內大量增加農產品以外的工商業產品,就會因為投資大、技術要求高、成本費用高而難以辦到。而在城鎮化過程中首先帶來的便是農村人口向城市的遷移,中國有九億農村人口,著名經濟學家張五常曾經預言說中國經濟若要有發展到一個較高的水平就必須要有3、4億農村人口遷移到城市去,九億農民的一半進城,可以為城市提供急需的勞動力資源,而城市成熟的消費環境也將極大的改變這部分人的消費觀念、提升其消費水平,從而給國家經濟帶來巨大的推動。而人為的遏制城鎮化的結果只能是將中國現代化的進程推遲。
2.2 城鎮化能提高土地利用率縱觀世界上城鎮化走過的道路,任何國家的城鎮化進程都是以大量節約土地為其主要的特征,城鎮化進程越快,城鎮化率越高,土地的節約越明顯。通過城鎮化改變了農村居民的自然分散狀的分布,提高了人口的居住密度。例如,目前北京上海的人口密度均已達到或者超過1萬人/平方公里,我們可以把這個標準作為完成城鎮化后的最高標準。假設最后全國城市平均人口密度為上海的一半,又假設我們的城鎮化率在達到72%之后開始減速,那么全國有大約10億人口進入城市,全部用地只有20萬平方公里。即使我們人口密度平均按2500人/平方公里計算,40萬平方公里就可以容納10億人,而且這類城市的配套基礎設施又能很大程度上滿足人們的生活需求。由此可知城鎮化能有效的提高土地利用率,節約土地資源。
2.3 城鎮化能提高社會就業率由于工業和第三產業主要集中在城市,所以城市中的產業結構更加豐富,分工更加精細,因而在擁有更多的就業空間,發展產生的需求更多,就會讓更多人得到就業機會。不要認為農村人口向城市遷移找工作,城市的就業問題就會更加嚴峻,這是目光短淺的觀點,沒有看到目前城市里很多工作已經轉到進城農民手中的現實,也沒有看到仍有相當多的城市投資欲望被壓制,以至于相當多的需求被壓抑的現實。目前大城市里改善投資環境,決不能繼續過去只盯著城外投資者的短視做法,而是要善待城里的投資者,更要善待自己的居民、移民和來到城里的農民,把他們的投資熱情和意愿發掘出來,這樣就可以把正規就業和非正規就業的渠道都開發出來。
3中國在城鎮化進程中所遇到的問題
3.1 城鎮化進程滯后于工業化在中國,城鎮化的進程滯后于工業化的發展,這樣導致了城市經濟結構不合理,基礎設施不足等一系列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結構性矛盾和問題,同時又制約了工業化的發展,制約了科學技術進步和勞動者技能的全面提高,影響工業技術裝備、生產工藝和市場的培育,阻礙了第三產業的發展,使城市的規模集聚效應得不到有效發揮。城鎮化滯后,還影響到中國農業和農村的現代化發展,影響到農村勞動力非農化的進程與小城鎮建設的速度。
3.2 城市過程中缺乏總體規劃城市規劃是為了實現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缺乏整體規劃造成了城市基礎設施嚴重不足,對城市人口控制不力,使得部分城市城市人口超過承載極限。一些大城市人口和產業過度集聚,造成大城市病日趨嚴重,而小城鎮建設自成體系,重復建設,形成小城鎮工業結構與大中城市趨同。
例如,缺乏相應的道路規劃體系使得城市的交通擁堵問題突顯,城市道路網的規劃建設與城市的發展要求不符,不能很好的滿足人們對出行越來越高的要求。而對于城市規模的規劃也缺乏科學性,導致城市等級結構畸形,缺乏特大城市,中心城市密集度較低,這使得部分城市群無法真正發揮城市的集聚擴散效應和規模效應。
中圖分類號:TU98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2)11(b)-0196-01
1 城中村改造中的普遍問題
1.1 較少經濟增長點
城中村作為一個農業為主的村子,很難找到經濟上的亮點。據了解,一般現在的城中村主要的經濟來源就是出租房子給外地人,獲得租金。除此之外,還有政府征用土地時,發放的一次性補貼,或者是城中村拆遷改造過程中,政府給予的津貼。城中村的經濟發展嚴重落后于城區的迅猛發展,但是在這種落后的情況下,城中村的經濟發展卻依舊很少有較好的突破點,所以經濟的增長是短期內難以實現的。由于對城中村的改造中,對經濟帶來的動力還遠遠不夠,當地的村民從以前的農業中退出卻沒有更好的發展,導致城中村的經濟很局限,沒有脫離單一的以地換錢的改造模式,也很少有新的經濟增長點。城中村和在其改造中具有經濟起步晚,原有經濟薄弱,缺少新型經濟的特點。
1.2 缺少規劃,土地利用率低
根據統計顯示,在城中村中,違章建筑數量較多,管道線路較為復雜,市政管理最為松懈,而且城市的基礎設施和和基本功能都未能到位。在城中村中,各種違章違規的情況時有發生,村民缺乏法律法規的知識,利用所趨,盲目的建設簡易房出租;還有就是對現存土地的利用率低也很不合理,大部分都是棄而不用,等待政府征地,沒有體現土地應有的價值,而且這種棄而不用的做法,對土地造成了損失,造成嚴重的水土流失。缺少合理的統籌規劃或者沒有嚴厲的執行規劃是城中村改造中的大問題,由于不合理的規劃,會大大增加拆遷改造中的成本,從而拆遷改造的質量也就下降了。還有對建筑的不合理規劃,導致城中村的建筑風格很不統一,結構很凌亂復雜,不能拉近城村的距離,不能達到城中村改造的目的。
2 我國城中村改造的現狀
2.1 政府主導作用
城中村的改造就目前形勢來看,政府是唯一的主導作用者;而現有的改造形勢和改造方向也是政府所主導的。對于城中村目前的改造現狀而言,政府為拉近城鄉經濟差距,積極募資進去對城中村的改造和完善。其中,改造的主要工作是改造新建城中村的破舊民房,整體改遷或是聚集到較集中的居住地段;同時,對一般的商業用樓也會按照規劃的要求進行整體的整改。同樣的改造是具有一定的經濟方面的影響的,政府在當前主導的城鄉改造過程中,是希望改造和完善當地的基礎設施的同時,能夠為當地帶來足夠的經濟帶動力。政府優先考慮具有一般性經濟增長的模式進行對城中村的改革和改造,在要求整體設施完善的前提下,為當地的居民創造更多的經濟帶動力和經濟增長點。
2.2 市場帶動作用
政府對改造的影響是直接而短時見效的,而市場作用的是目前城中村改造中作用最具有深遠影響的,市場對城中村的直接的影響作用是促使城中村未來發展方向的重要的力量之一。和政府的直間作用相比較市場的影響是不易察覺的,而卻是時刻影響的,市場是利益的代表,有利益就會促使一部分人為了利益而進行一些運作和對現有狀態的一些改變,從而就會對城中村在改造過程中一些利益關系的合理調配,使之想利益的最大化方向發展。市場是一只看不見手,他對利益的巨大驅動會給城中村這種比較滯后的地域帶來契機,廉價的土地資源和低廉的勞動力市場,為資本實現其更大化的利益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而城中村就會在這種資本的帶動下朝著實現利益的和帶動發展的方向發展起來。當然資本的自由運作是具有其本身的局限性和盲目性,所以目前市場的作用是一把雙刃劍。
3 對中國城中村改造的建議
3.1 建立健全法律法規
建立和健全關于城中村的拆遷改造和整體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是我國目前城中村拆遷改造的重要保障。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建立普遍使用的改造措施規范,而地方的相關部門也應當建立適合當地的保障措施,和強制法律法規。并且要有具體的監督職能部門,就是這種監督會使相關的措施得到良好的執行。同樣的,有了法律規范就不會出現像以往類似的的混亂局面,在城市發展的過程中,城中村村民的文化水平不高,這也更容易出現一些素質不高的管理人員,損害集體和國家和城中村村民的利益的情況。
3.2 合理調整利益關系
在城中村的拆遷和改造過程中,應該認清各方的利益關系,并且考慮到各方面都利益的需要。在城中村的開發中,土地的征用和出讓是最大利益的所在。土地市場化,商品房的房價的飆升,是一種不安分的爆炸發展和增值。土地的利益將會有更多方面的問題出現,開發商和政府的角度是相對立的,政府一般考慮村民利益的最大化,而資本卻需要廉價的土地,需要從村民那邊榨取更多的利益。政府部門應該實事求是的為人民干實事,切實考慮到貧窮城中村村民的利益。合理的利用和征收土地,從經濟和各方面的發展需要妥善安排土地的規劃用途,不能只顧眼前短期的利益回報和進行竭澤而漁式的盲目開發和自殺性發展。
3.3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完善和加強城中村的社會保障和加強村民的就業工作在城中村在改造過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是城中村在改造中的內在要求。政府應該采取相關的措施,促進城中村村民的再就業或重新創業,保證他們得到應有的權益,支持鼓勵村民的創業,可以從發展現代農業,畜牧業,養殖業的方向開展,讓村民自己當家作主,靠自己的力量創造價值。同樣的,政府應該做好人才的培養工作,完善基礎教育并加強未來發展方向的人才重點培養。設立必要的培訓中心,保證村民能夠快速的進入價值的創作中。豐富和改善村民的文化環境,在提高村民素質的同時豐富他們的精神世界,保證村民心理的健康;提高醫療保障能力,醫療保險惠及每一位村民。
小結:城中村的改造任重而道遠,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根據實際發展的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規來指導城中村迅速而良好的改造,嚴格執行法律規范,控制操作層序,強化有關部門的服務意識,并且做好良性發展的宣傳工作,加強基本監督機制。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保險額度,循序漸進的完善和加強村民的社會保障制度。
參考文獻
[1] 向碧華.城中村問題研究[D].武漢大學,2010.
關鍵詞 城鎮化;城市貧困;貧困按要素分解;收入與分配效應;彈性分析
中圖分類號 F061.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4)10-0094-10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4.10.014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和學界一直對農村貧困較為關注,而相對忽略了城市貧困。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由于城市人口在國家的統籌福利制度安排下,享有全面的就業、養老、醫療、住房保障,城市貧困還未進入人們的視野。改革開放后,特別是上世紀90年代增量改革轉入存量改革,開始對國有企業內部“富余人員”實行“下崗分流”等措施的企業重組,有部分“下崗”人員失去生活來源,靠政府救助維持生活,城市貧困問題開始顯現。而后伴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加速,由城市擴容對農村土地征用所致的“失地農民”、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進城打工的“農民工”等組成的群體中,部分人員并未享有城鎮化發展的既有成果,反而使得城市貧困出現了有別于以往民政救濟的貧困――以“三無”(無法定人供養者、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為特征[1],從而表現出“新城市貧困”,有的新城市貧困人口(如失地農民、農民工中的貧困者)則表現出新“三無”問題:無農地、無保障、無就業崗位。這樣城市貧困問題逐漸顯化、放大,城市貧困群體的構成也呈現多元化現象,與此同時,學界也開始關注城市貧困問題。
1 文獻綜述
從文獻看,國內外現有對貧困問題不乏高水平的研究,從內容看主要從經濟(收入)增長與收入分配同貧困關系方面展開。
1.1 經濟(收入)增長與貧困
一些學者認為經濟增長會自動惠及包括窮人在內的所有成員,或者說經濟增長是消除貧困的決定性因素,政府應該致力于發展經濟而不應過多關注于分配政策。如Kuznets[2]提出經濟發展中人均收入與分配狀況之間呈現出倒“U”曲線關系變化規律,因此,只要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收入狀況會自動改善,從而貧困得到緩解。Bhalla、Surjit也認為經濟增長在減少貧困中起決定性作用。Dollar、Kraay[3]通過137個國家面板數據研究證明了經濟增長是減少貧困的決定性因素。夏慶杰、宋麗娜、Appleton S[4]對中國1988-2002年城市貧困的
研究認為,緩解城市貧困的動因幾乎是經濟的增長,而不是收入分配的作用。但上述結論卻飽受質疑。很多學者認為經濟增長作為減貧的有力武器有賴于經濟增長性質及初始收入分配狀況。Kakwani、Pernia[5]認為經濟增長雖然是貧困減少非常重要的因素,但不能解釋貧困下降的大部分。Ravallion[6],Deininiger、Squire[7],Bourguignon[8],Chen、Ravallion[9]研究均認為初始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是影響經濟增長減貧效果的重要因素,若不重視收入不平等狀況,窮人可能會陷入無止境的貧困陷阱,因此他們認為經濟增長只是減少貧困的必要不充分條件,必須關注收入分配才能更好發揮經濟增長減貧作用。
1.2 收入分配與貧困
也有很多學者同意經濟增長對減少貧困的意義,但覺得收入分配對減少貧困的作用尤其應加以重視。Datt、Ravallion[10]通過對巴西和印度的研究發現,雖然經濟增長很重要,但是收入再分配明顯減少了印度的貧困。正如林伯強[11]指出的,如果不重視收入分配狀況,任由其惡化,即使經濟增長,也可能出現增加貧困后果。羅楚亮[12]研究也發現,如果經濟增長過程中收入差距擴大表現為低收入人群收入的衰退,甚至有可能出現經濟增長與貧困程度上升并存的狀態。陳立中[13]運用貧困分解法和貧困彈性的動態特征,發現收入水平越高,貧困越有可能與收入不平等聯系在一起,因此建議農村今后反貧困政策重點應從促進收入增長轉為改善收入分配為重點的社會保護式扶貧。許啟發、蔣翠俠、劉玉榮[14]對貧困通過Shapley分解,發現收入增長能顯著減少貧困,而收入差距擴大會累及減貧效果。
1.3 經濟(收入)增長、收入分配與城市貧困
相對于農村貧困研究,中國城市貧困研究起步要晚些。近年很多學者也開始對中國城市貧困從收入增長與收入分配兩方面進行研究。張瑩、萬廣華[15]對1998年我國城市貧困的地區差異進行研究,發現城市貧困率地區差異主要取決于收入水平,同時很大程度上又受到收入分配的影響;夏慶杰、宋麗娜、Appleton S[4]發現,收入不平等趨于穩定后,不論把絕對貧困線確定在哪里,1988-2002年時期內中國城鎮貧困都在顯著減少;國鋒[16]通過對上海經濟增長與城市貧困關系研究,發現1985-1999年間經濟增長具有親貧性,但2000年之后由于收入不平等的加劇,使相對貧困整體趨勢日益嚴重;姚毅、王朝明[17]和高云虹、劉強[18]認為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緩解了城市的絕對貧困,但收入不平等的惡化使相對貧困凸顯;同時高云虹、劉強[18]還發現收入不平等越嚴重,經濟增長對城市減貧作用越弱。從這些對中國城市貧困的研究文獻看,不管其將研究空間范圍限定于何處、時間范圍如何選取、研究方法有何差異,都說明城市貧困的增減變動既與經濟增長相關,又與收入分配狀況密不可分。
然而我們認為對城市貧困的研究僅從經濟(收入)增長和收入分配層面還不夠全面,城市貧困畢竟是與城鎮化進程有著天然聯系的產物,尤其在城鎮化加速發展的階段,城市人口的收入及分布狀況與城鎮化發展狀況越來越緊密相關。故對城市貧困的研究如果撇開城鎮化因素不顧是不完整的,因而研究范圍還需拓展。本文主要利用貧困要素分解方法,研究城鎮化水平及其在各地區的分布狀況對城市貧困的影響,這既是對于城市貧困研究的補充和完善,同時也有助于從城市貧困角度反思我國現有城鎮化發展中的問題,從而為新城鎮化道路提供理論與實踐的視閾。
2 貧困分解方法及其拓展
2.1 貧困分解方法的基本思維
雖然學界長期以來圍繞經濟(收入)增長和收入分配兩個方面展開貧困研究,也試圖搞清經濟增長和收入分配到底哪個對于減少貧困更為重要,遺憾的是這個問題始終不能達成共識[3]。從理論上講,經濟(收入)增長和收入分配在一定條件下,任何一個方面的變動都可能對貧困產生影響。如果在貧困線不變的前提下,同時假定不平等狀況不變,經濟增長使得貧困線以下的人收入超過貧困線,則貧困水平將會下降;另外保持經濟(收入)增長不變,改變收入分配狀況,如將貧困線以上較高收入者收入部分轉移到貧困線以下一些人員手中,使得其收入超過貧困線,則貧困水平同樣會下降。前者稱為貧困變動的收入效應,后者稱為貧困變動的分配效應,而一般情況下,貧困的變化中這兩種效應同時存在,這種思想可以從圖1體現出來。
是在堅持以人為本的城鎮化發展方向下,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協調發展,注重產業與中小城鎮融合發展,促使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互動優化。具體講在城鎮化的進程中,城鎮化水平在各省之間及其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分布結構,對貧困狀況的效應要有利于緩解城市貧困,既不能出現因城鎮化水平在各省的絕對均勻分布導致城市貧困程度加深,也不能任由各省城鎮化水平差距拉大而最終對于城市減貧不利,故要保持各省城鎮化水平的協調發展,這樣必須優化當前城鎮化水平空間分布格局,這是當前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具有全局意義上的戰略舉措。
3.2.2.2 城市貧困的動態分解
從城市貧困的動態分解角度,可以考察城鎮化水平對于城市貧困變化的貢獻大小。城鎮化水平變動對城市貧困變化的貢獻可以分解成城鎮化的收入效應(用E表示)
和城鎮化的分配效應(用R表示),二者之和就是城鎮化 水平變動對城市貧困變化的總效應(用T表示),具體分解結果見表4。
從總效應看,將表中T對應的值繪制曲線(見圖3)進行分析,城鎮化變化對城市貧困廣度(H)和貧困強度(缺口指數)變化的總效應均處于減貧的狀況,但減貧力度卻呈現逐漸變大后緩慢變小的“V”型軌跡。也就是說從城市貧困廣度(H)來看, 在1989-2000年,城鎮化變化的減貧貢獻總體上不斷增強,而2000年之后,城鎮化的減貧效應開始下降,在1997-2000年時段達到最大值-5.865 6之后開始下降,到2006-2009年時段變為-0.131 0,下降幅度明顯;從城市貧困強度變化來看,城鎮化變化的總效應也均是減貧效應,但在各時期段起伏較大,基本上表現出先逐漸變大后緩慢變小軌跡,減貧效應在1997-2000年時段達到最大值,為-12.972 5,之后開始下降,到 2006-2009年時段為-3.880 1。對城市貧困綜合指標FGT2分析來看,其減貧的總效應呈現出波浪式的衰減趨勢,在2006-2009年時段對貧困綜合指標變化效應變為正值0.223 6,說明城鎮化對城市貧困綜合狀況影響在最后由減貧效應變為增貧效應了。但從總效應中我們還不能判明城鎮化的收入效應和分配效應在其中扮演怎樣角色,還需從結構上分析總效應中的收入效應和分配效應狀況。
將城鎮化水平變動對城市貧困變化的分配效應(R)繪制曲線圖(見圖4),與圖3比較,發現對貧困變化總效應的波動規律與分配效應的波動規律大體一致,而總效應等于分配效應加上收入效應,說明總效應的波動變化是由于分配效應波動變化引起的,也從側面反映出城鎮化在全國的合理布局和城鎮化水平的協調,對于城市貧困變化的影響至關重要。
從分配效應的作用看,城鎮化水平變動對城市貧困廣
度(H)變化的分配效應在1989-1991年、1991-1993年、1993-1997年均為正值,分別為0.082 1、0.063 6、0.045 8,但有逐漸減小的趨勢,在1997-2000年和2000-2004年均為負值,分別為-2.424 3、-1.142 0,之后再次回到正值,在2004-2006年、2006-2009年,分別為0.058 2、0.069 8。這一“V”型變化軌跡說明(見圖4),在控制由城鎮化增長水平變動影響城市貧困變動前提下,純粹從城鎮化水平的分布變動與城市貧困變化的相關性來分析,城鎮化水平的分布在1989-1991年、1991-1993年、1993-1997年的各時期均增加了城市的貧困面,但是這種增貧作用是在逐漸變小,到1997-2000年和2000-2004年其作用轉變為緩解城市貧困面,反映出的特征事實是從上世紀80年代末到本世紀初,在適應市場經濟的社會保障體制建設滯后的情況下,上世紀90年代伴隨國企改革深化而不斷涌現的下崗失業人群顯化了城市貧困,當針對這種城市貧困的治理政策力度加大之后,貧困面有所緩和;但90年代中后期急速推進的城鎮化進程中,大量失地農民和“農民工”入城,又使緩和的貧困面再度緊張起來。
城鎮化中的城市貧困強度的分配效應較之城市貧困廣度的分配效應雖然變化趨勢大致相同,但前者要比后者變化快些,在1989-1991年和1991-1993年的各時期城鎮化水平變動在加深城市的貧困強度,但這種惡化效應表現為遞減,到1993-1997年和1997-2000年的各時期開始有利于緩解城市貧困度強度,在2000-2004年又進入了城鎮化水平分布對城市貧困強度變動的惡化效應中;同樣,城鎮化水平變動對城市貧困綜合指標變化的分配效應一開始在較長時期處于減貧效應中,但在2004-2006年和2006-2009年的各時期卻進入惡化效應階段。此狀況反映的客觀事實是,在2000年前各省城鎮化水平分布協調性基本向好,但是好景不長,在經歷2000年前兩個時期對貧困強度的減貧效應后,到2000年特別是2004年以來,各省城鎮化水平的協調性越來越低,出現了城鎮化水平分布加深城市貧困強度變動的惡化效應,這一變化大概與我國2000年后房價開始飆升、城市急劇擴容、不合理征地制度有很大關系。在2000年后,由于房價飆升,土地財政濫觴,激勵各省城市熱衷于圈地造城,相互之間攀比城鎮化速度、城鎮化規模,而忽視了相互之間城鎮化水平的協調問題。同時,在2004年后新一輪城鎮化浪潮中不少省市不遺余力地盲目造城,將農民土地征用之后再出讓獲得土地出讓金,大搞開發區、工業園區、商品房住宅區,但這些項目相當部分并未聚集產業和人氣,形成所謂“空城”、“空樓”、“空園區”;而大量被征地農民淪為失地農民“被城鎮化”,他們在征地過程中沒有得到合理的補償,涌入城市自謀生路,加之數以萬計的民工流向城市謀尋就業崗位,這些群體又很難分享到城市公共福利發展的成果,結果會產生大量勞動力轉移的失業人員和低收入群體,加深城市的貧困程度。
從城鎮化的收入效應(或收入效應E)繪制的曲線看,(見圖5),城鎮化水平變動對城市貧困三種指標變化的收入效應(除了對城市貧困綜合指標的變化在1993-1997年的各時期為正值表現為增貧效應)均在0值以下,說明在沒有城鎮化水平分布協調惡化情況下,推進城鎮化進程,促進城鎮化水平提高,對城市減貧是有利的。從前面的分析可知,在相當程度上,城鎮化水平變動對城市貧困變化的總效應在一些時期表現為減貧效應,都是城鎮化收入效應的功勞。之所以城鎮化收入效應長期以來起著減貧作用,可能與伴隨城鎮化過程中我國經濟長期高速增長息息相關。我國城鎮化水平的提高并不單單是實行大規模人口遷移政策造成的,而主要是基于城市經濟發展的“引力”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推力”的結果,是有經濟實力支撐、基本遵循城鄉人口遷移規律的城鎮化,這種城鎮化的進程,是能給城市人口包括城市弱勢群體帶來增加收入的機會的。但是我們也應看到,城鎮化收入效應的這種減貧作用最終有向0收斂趨勢,說明如果依靠目前盛行的圈地造城來提高所謂的“城鎮化”速度,其減貧力度勢必衰弱。因此,調整各地城鎮化水平分布結構,將城鎮化水平變動對城市貧困動態變化的總效應轉變為主要依賴于其中的分配效應,這是今后新型城城鎮化發展的一個重要選擇。
3.2.2.3 貧困分解的彈性分析
對城市貧困分解的彈性分析是從另一個角度動態分析城鎮化變動與城市貧困變化的關系。為了判定彈性對貧困影響的方向(是減貧還是增貧),保留了彈性的符號。先從城鎮化的收入彈性看,從圖6可以看出,貧困廣度、強度、綜合的彈性在考察的各時期段基本為負值,說明城鎮化每增加1個百分點,不論是從貧困的廣度、強度、還是綜合狀況方面都會引起貧困的下降。從彈性大小看,對貧困廣度的彈性在0值以下平穩向0值收斂,貧困的強度彈性波動性較大點,但最終也有向0收斂的趨勢,同時貧困綜合狀況指標向0收斂趨勢也很明顯,反映出城鎮化增加一個百分點,引起城市貧困下降一百分點的能力減弱,說明按照我國現在這樣的城鎮化繼續發展下去,其對城市人口的減貧作用在衰減,最終可能會消失甚至變為增貧效應,值得警惕。在這種情況下,尤其要注意城鎮化水平在各省的分布協調問題,增強發揮城鎮化對城市貧困減貧的分配效應,才能彌補城鎮化對城市貧困減貧的收入效應不斷衰減的份額,使得城鎮化對城市貧困的總效應為負值。
再看城鎮化對貧困的分配彈性,由圖7可知,城鎮化對貧困的廣度、強度和綜合的彈性大體上呈現出由正值到負值再到正值的“V”形變化趨勢,說明從城鎮化對城市減貧角度看,全國各地城鎮化的空間分布協調性開始是趨好,在1997年和2000年達到極值,之后協調性開始下降,從2004年開始到2006年和2009年,其對城市貧困彈性表現為城鎮化水平在各省分布的不均等程度加劇1%,會引起貧困百分比以遞增方式變動,這和圖4城鎮化對城市貧 困的分配效應反映出來的情形基本一致,二者相互印證。
4 結論與政策建議
本文介紹了對貧困按要素分解的方法,并將其引入到對城鎮化與城市貧困關系的研究中,將城鎮化看作一種收入要素,運用CHNS數據庫,測度了城市貧困的廣度、強度和綜合狀況,并通過城市貧困水平靜態分解和動態分解以及分解的彈性分析,得出的結論主要有:
(1)從靜態分解看,實行有水平差別的城鎮化發展比保持絕對相同水平的城鎮化發展對于城市減貧更有利,但同時要注意各地城鎮化水平差別的“量”,從我國情況看,這種差別的“量”漸趨不合理,其對城市減貧的能量日漸衰竭,甚至加深某些貧困指標。
(2)從動態分解看,我國城鎮化對于城市貧困的作用迄今為止大致經歷了先減貧后增貧的過程,反映出我國城鎮化的空間分布經歷了一個由協調到不協調的變化,因而從城市反貧困角度看,我國現在城鎮化水平各省分布狀況有不合理之處;同時,在上世紀80年代末到2000年的城鎮化過程中,城鎮化對城市貧困變化的總效應主要為減貧效應,城市沒有爆發大規模貧困人口現象,這要歸功于城鎮化水平變動對城市貧困變化的收入效應貢獻,但2000年之后,城鎮化對城市貧困變化減貧的收入效應趨弱,應由城鎮化對城市貧困減貧的分配效應加以替代,這是新型城鎮化的題中之議。
(3)彈性分析結論更加有力印證了對貧困動態的分解結果:城鎮化水平的收入彈性反映了城鎮化水平的增加會緩解城市貧困,但作用在衰減;城鎮化水平的分配彈性結果表明城鎮化水平在各地分布不平等增加1%引起貧困變化方向為先增貧,后減貧,再轉為增貧。
這些結論對反思已有城鎮化,推動新型城鎮化以重要政策涵義啟示:全面推進我國各地城鎮化水平的提升,促進城鎮化發展是降低城市貧困的有效途徑;鑒于城鎮化對城市貧困減貧的收入效應在衰減,且逐漸表現為增貧的收入效應,今后應將城市扶貧的著力點放在城鎮化對城市貧困減貧的分配效應上,堅定不移地從“物的城鎮化”轉向“人的城鎮化”,注重各省城鎮化水平的協調,縮小區域差距的擴大,著眼全國布局,挖掘城鎮化水平結構合理分布的減貧紅利,釋放出城鎮化結構性調整的正能量;規范農村土地征用制度,保護被征地農戶合理、合法的征地補償,并對其實施可持續生計的多元保障機制,防止失地農民的貧困化;挖掘城鎮化創造就業機會的能量,解決好農村轉移勞動力在城市的就業生計問題,完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在住房、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上促進農民的市民化,使進城務工定居的農民工群體在城鎮化進程中真正融入城市。
參考文獻(References)
[1]Wong L.Marginalization and Social Welfare in China[M].Routledge, 2013.
[2]Kuznets S.Economic Growth and Income Inequality[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55,45(1): 1-28.
[3]Dollar D, Kraay A.Growth Is Good for the Poor[J].Journal of Economic Growth, 2002, 7(3): 195-225.
[4]夏慶杰, 宋麗娜, Appleton S.中國城鎮貧困的變化趨勢和模式:1988-2002[J].經濟研究,2007, (9): 96-111.[Xia Qingjie, Song Lina, Appleton S.Trends and Patterns of Urban Poverty in China : 1988-2002[J].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 2007, (9): 96-111.]
[5]Kakwani N, Pernia E M.What Is Propoor Growth?[J].Asian Development Review, 2000, 18(1): 1-16.
[6]Ravallion M.Growth, Inequality and Poverty: Looking Beyond Averages[J].World Development, 2001, 29(11): 1803-1815.
[7]Deininger K, Squire L.New Ways of Looking at Old Issues: Inequality and Growth[J].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1998, 57(2): 259-287.
[8]Bourguignon F.The Povertygrowthinequality Triangle[J].Poverty, Inequality and Growth, 2004: 69.
[9]Chen S, Ravallion M.China’s (Uneven) Progress Against Poverty[M].World Bank Publications, 2004.
[10]Datt G, Ravallion M.Growth and Redistribution Components of Changes in Poverty Measures: A Decomposition with Applications to Brazil and India in the 1980s[J].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1992, 38(2): 275-295.
[11]林伯強.中國的經濟增長、貧困減少與政策選擇 [J].經濟研究,2003,12:15-25.[Lin Boqiang.Economic Growth, Income Inequity, and Poverty Reduction in the China [J].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 2003, 12: 15-25.]
[12]羅楚亮.經濟增長、收入差距與農村貧困[J].經濟研究,2012,2:15-27.[Luo Chuliang.Economic Growth, Inequality and Poverty in Rural China[J].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 2012, 2: 15-27.]
[13]陳立中.收入增長和分配對我國農村減貧的影響―方法,特征與證據[J].經濟學,2009,8(2):711-726.[Chen Lizhong.The Impact of Income Growth and Income Distribution on Poverty Reduction in China’s Rural Areas[J].China Economic Quarterly,2009,8(2):711-726.]
[14]許啟發,蔣翠俠,劉玉榮.收入增長、分配公平與貧困減少[J].統計研究, 2011, 28(7): 27-36.[Xu Qifa,Jiang Cuixia,Liu Yurong.Income Growth, Inequality and Poverty Reduction: Empirical Analysis from CHNS Data[J].Statistical Research,2011,28(7): 27-36.]
[15]張瑩,萬廣華.我國城市貧困地區差異之研究[J].管理世界, 2006, (10):50-56.[Zhang Ying,Wang Guanghua.Research on Differences of Urban Poor Areas[J].Management World, 2006, (10): 50-56.]
[16]國鋒.經濟增長背景下的城市貧困:以上海為例[J].上海經濟研究,2009,(12):88-95.[Guo Feng.A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conomic Growth and Urban Poverty: Experience in Shanghai[J].Shanghai Journal of Economics, 2009,(12): 88-95.]
[17]姚毅,王朝明.中國城市貧困發生機制的解讀:基于經濟增長,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的視角[J].財貿經濟, 2010,(10):106-113.[Yao Yi,Wang Chaoming.Interpretation of the Mechanism Chinese City Poverty: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Economic Growth, Human Capital and Social Capital[J].2010,(10):106-113.]
[18]高云虹,劉強.收入增長和收入分配對城市減貧的影響[J].財經科學,2012,(12):90-98.[Gao Yunhong, Liu Qiang.The Impact of Income Growth and Income Distribution on the Poverty Reduction in Urban China[J].Finance & Economics, 2012,(12):90-98.]
[19]Datt G,Ravallion M.Growth and Redistribution Components of Changes in Poverty Measures: A Decomposition with Applications to Brazil and India in the 1980s[J].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1992, 38(2): 275-295.
[20]Shorrocks A F.Decomposition Procedures for Distributional Analysis: A Unified Framework Based on the Shapley [R].Department of Economics, University of Essex Value, 1999.
[21]萬廣華,張藕香.貧困按要素分解:方法與例證[J].經濟學,2008,7(4):97-101.[Wang Guanghua, Zhang Ouxiang.Poverty Accounting by Factor Components: Methods and an Empirical Illustration Using Rural Chinese Data[J].China Economic Quarterly, 2008,7(4):97-101.]
[22]Foster J, Greer J, Thorbecke E.A Class of Decomposable Poverty Measures[J].Econometrica: Journal of the Econometric Society, 1984: 761-766.
[23]Khan, Azizur.Poverty in China in the Era of Globalization[R].Issues in Development Discussion Paper 22 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 Genev,1998.
Urbanization and Urban Poverty in China:
Study on Poverty Accounting by Factor Components
WANG Chaoming MA Wenwu
(School of Economics, 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我國農業人口眾多,已由1952年的18243萬人增長到2012年的67414萬人,向城鎮轉移開始于20世紀七八十年代,大體經歷了四個階段:1978-1988年為第一階段,轉移的主要形態是“進廠不進城,離土不離鄉”,轉移的主要目的地主要是當時迅猛發展的鄉鎮企業。1988—1992年為第二階段,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全面調整,農村勞動力的非農產業轉移出現徘徊、收縮現象。1992—2003年為第三階段,城市經濟,民營經濟、私有經濟、外貿經濟、合資經濟等的迅速發展,以及帶動的東部經濟體的大力發展,極大的吸引著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迅速擴大,這一階段轉移的主要形態是“進廠有進城,離土又離鄉”,轉移的目的地主要是各大中小城市。2003年至今為第四階段,由于勞動力供求格局的變化、勞動力工資粘性導致的實際工資的下降、國家的惠農政策、勞動保障制度的缺失等導致城市出現用工短缺,產生“用工荒”現象。因此,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大規模轉移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貢獻因素之一,如此龐大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在世界上是史無前例的。
一、不合理的農村勞動力轉移所帶來的問題
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導致城鄉收入差距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農民離開農村,涌入城鎮。然而,龐大數量的勞動力涌入必然會沖擊城鎮的社會結構和正常生活,也會給農村的持續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
(一)大量農村勞動力轉移給城市帶來的問題
城市就業壓力增大。目前城市下崗失業人員規模龐大,新增勞動力數量持續上升,再加上大量農村勞動力涌向城市,城市就業壓力不斷加大。
加劇城市病問題。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城,使城市人口劇增,規模驟大,而先前的城市功能無法短時間內適應城市規模急劇擴張的需求,導致交通擁堵、住房短缺、基礎設施緊張、城市環境污染嚴重、流浪乞討等問題。
農民在城市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由于不合理的城鄉二元結構與傳統戶籍制度,法制法規不夠健全,工會對農民工權益保護缺位,以及農民自身法律意識薄弱,缺乏維權意識,農民工在城市的諸多權益得不到保障,比如工資待遇低欠薪現象普遍;超強度勞動普遍存在,休息權得不到保障;勞動條件差,職業病頻發;缺乏社會保障;子女教育權得不到保障等。
(二)大量農村勞動力轉移給農村帶來的問題
根據2011年抽樣調查資料推算,某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到市外務工的達295.7 萬人。在農村勞動力異地轉移后,滯留在當地的勞動力,男性占46.5%,女性占53.5%;男性與女性性別比86.8:100.0;而該市農村勞動力性別比是113.5:100.0。由于農村勞動力的轉移,當地農村從業人員發生了由男多女少向女多男少的逆轉。在滯留當地的勞動力中,16-20歲的勞動力占4.8%,21-30 歲的勞動力占8.7%,31-40 歲的占21.0%,41-50歲的勞動力占24.6%,51 歲以上的勞動力占40.9%。在滯留在當地的勞動力中,不識字的占10.0%,小學文化的占45.0%,初中文化的占38.7%;高中和中專文化的占6.0%,大專以上文化的占0.4%。由于農村勞動力的大量轉移,導致了農村人口結構缺少男性、青壯年、較高文化人口的斷層。滯留在農村的勞動力文化素質較低,思想保守落后,接受新觀念和新知識的能力減弱,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經營的推進。
二、解決農村勞動力轉移不合理問題的建議
(一)解決城市就業壓力增大的問題。
我國是一個勞動力大國,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可以有效的吸納來自城市和農村的剩余勞動力,緩解就業壓力問題,因此我們有必要增加對工業部門的投資和扶植力度,擴大再生產能力,促進工業發展,以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但是,我國農村人口巨大,而城市接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能力是有限的,僅僅依靠城市無法完全容納數量眾多的農村勞動力轉移。所以說,發展農村工業、服務業既能吸收大量的農村勞動力,促進農村城鎮化,還能減輕城市的就業壓力,緩解城市病問題。
(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首先,深化二元戶籍制度的改革打破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的身份限制,建立覆蓋城鄉的一體化社會保障制度,消除社會保障領域存在的二元現象,讓農民工在政治權利、就業求職、社會保障、子女受教育方面與城市居民一視同仁;其次,制定并落實健全的《農民工權益保護法》,該法應當規定農民工的各項基本權利,確立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各項基本原則和制度,另外,應對《勞動法》進行具體的修改,使它能夠更好地保護廣大農民工,同時要制定與之配套的勞動合同法、集體合同法、工資法、勞動保護法、勞動監察法、勞動爭議處理法等。最后,針對農民工職業不穩定、流動性較強的特點,除加強企業工會建設外,應組建專門的農民工協會,將其作為農民工自己利益的代言人。
(三)合理控制農村勞動力大量外流
在保證和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前提下引導剩余勞動力外流。勞動力過量外流就會削弱農業的發展, 造成潛在的或事實上的農業萎縮和農村衰落, 為保證足夠數量的優質勞動力, 以健康持續地進行農業生產,要做到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繼續深化農村條件下, 適時適度地把握動力結構, 并制訂相應的農村發展政策,加大惠農力度,增加對農業包括資金在內的生產要素投入, 調整兩種力量的對比關系。此外,我們還應看到, 農業生產規模經營是農業發展的趨勢, 農村勞動力外流所引起的荒地應加以引導使其集中化生產: 一要建立和健全地土流轉機制,打破土地經營權的壟斷,推動土地使用權合理有序流轉;二是扶持種田大戶的發展, 提高規模經營的素質和組織程度;三要在經營形式上允許從實際出發, 因地制宜, 多樣化發展。
要積極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引導優質生產要素流向農村。加強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創設寬松的經濟環境。大力培育和扶植各種以農民為主體的合作經濟組織,鼓勵和引導城市工商經濟組織向農村延伸發展。立足本地生產要素優勢,大力發展地方特色產業。政府要制定落實相關的配套政策,創設寬松的經濟發展環境,引導資本、技術、人才、信息等資源流向農村,為農村工業化、產業化發展注入活力,推動農村剩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使農民在家門口實現就業。
要解決勞動力外流帶來的農村社會問題。首先要建立多元化的、覆蓋城鄉的現代社會保障體系, 使城鄉居民在享受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方面不受歧視,以保證農村外流勞動力的勞動權益以及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的正常的生活。其次, 針對勞動力外流對農村社會治安和社會風氣造成的危害, 加強農村地區的法制建設, 整頓已形成的不良風氣, 進行正確的宣傳教育和引導。最后, 對農業基層社會管理和工作, 要結合各方面的支持來開展, 在堅持完善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基礎上, 建立和完善各項因地制宜的制度, 逐步實行農村群眾自治, 形成一個農民收入不斷增加、農村生產持續發展、農村市場生機勃勃的良好局面。
三、結語
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處理好現今城鄉的發展問題是我們黨和國家的新任務,我們看到,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擴大是農民工問題產生的一個重要因素,勞動力從農村向城市的大規模轉移已成為中國當前一個重大的經濟、社會問題,在我國目前的具體經濟社會環境下,對此問題進行深入的探討顯得尤為必要,同時我們也應看到,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是發展中國家尤其是工業化過程中必然面對的一個問題,這既是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多種因素促成的一個必然結果,同時又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有著巨大沖擊力和深遠的影響。因此我們必須要對癥下藥,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縮小城鄉差距,促進我國經濟產業鏈的合理運行,這樣才能很好地解決城鎮化所帶來的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問題。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TB4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0069(2016)01-0102-02
1 引言
無論從經濟上還是政治上來說,城鎮化對當下的中國都是大趨勢。粗略預計,在接下來的十年里,每年將有13億人口從農村遷往城市,城市人口總數也將在2030年跨過1億大關。城鎮化不應該只是基礎設施、住房和城市規劃所導致的結果,而應該被視為一個系統的、整體的和有機的過程,是政治、人口、經濟、政策、思想、社會和文化所有這些因素交織在一起的結果。城鎮化不僅僅是城市的重建,而是某種程度上的個人自我認同在文化和心理學上的復興。
解決可持續發展問題不僅需要生態意識,而且需要探討多年來一直被研究者所忽視的文化和心理連續性。除此之外,后者還有助于平緩不可避免的城鎮化轉變進程所帶來的不安和困惑,因為伴隨城鎮化進程的還有生理和心理兩方面的巨大變化。然而,大多數的城鎮化研究關注對象的硬件指標,如經濟(Jacobs,1970; Kirkby, 1985; Scott,2008)、工業和政策(Davis&Henderson,2003),、人口(Davis, 2011)、城市規劃(McCarthy&Knox,2005),而忽略了另一方面,即在巨大變化過程中的心理適應問題。諷刺的是,人應該是城鎮化所關注的核心,而不是對政策規劃這種欠缺實踐性內容的過度關注。城鎮化是一個從國家的角度對包含經濟、產業、政策、人口和城市規劃在內的大問題,但微觀社會文化環境需要通過人類明確網絡的意義和相互關系的方式來定義。文化心理學(Shweder,1991;Berry,1999; Kovecses,2003)和環境心理學(Ba rker, 1968; Gifford,2007)的相關研究表明,適應新的環境是一種從物理環境到心理狀態的交互作用過程,文化元素在環境改變的過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案例研究的目的是描述手工藝產業在中國城鎮化進程中的現狀,并探索關系式的概念以實現青海省互助縣土族自治縣(稱為互助縣)傳統手工藝融入現代的可持續發展。在這個階段的研究中,關系式設計的概念通常以4C原則來定義,包括溝通(communication)、社群(commun.ty)、情境(context)和連接(connection)。關系這個詞語起源于兩個漢字的拼音,是用來理解中國社會文化的關鍵概念。不同于其他研究中的業務資源和利益,在本文中,關系不僅是不可或缺的創建無形秩序的框架,而且還是對過去和熟悉感在文化和心理上的維系,這將在城鎮化轉型期間通過工藝品促成與新環境的親密關系。
為了驗證這個新理論,在2014年,我們對與青海省互助縣當地工藝零售商合作的10個民間工匠進行了開放式家庭訪談。由于篇幅限制,在本文中我們從10個訪談中選擇了1個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探討民間工匠和當地零售商以及非專業的設計師之間是如何相互受益,并逐漸適應城鎮化進程的。本文還將從工藝品設計、城市規劃、情感與心理適應這幾個可能會促進工藝及城鎮化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方面,對關系式設計和4C原則的影響及應用進行說明。
2 手工藝設計聯盟與個案研究
互助縣的工藝和設計的聯盟值得關注,因為它構成了城鎮化和當地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為互助縣的工匠和設計師之間的合作提供了具體模式。如今,互助縣零散的工藝品制作經歷著從手工藝制作經濟到以市場為核心的城市經濟的轉變,涉及到車間和工廠、工匠和設計師,這為手工藝與設計的聯盟打下基礎。城鎮化進程中出現這個過渡階段其實并不令人驚訝。
在當地工藝機構的幫助和指導下,可以實現本地手工藝人產品的展示、大量營銷、訂單簽訂等,也可以被視為互助縣工藝品行業最具影響力的代表,因當地民間工匠聚集的工藝品社群而聞名。手工藝社群主要采用民間工匠和設計師在生產過程中雙向合作的生產方式,主要產品包括土家族文化工藝品,如土家族特色服裝、刺繡,以及其他衍生品。手工藝社群只有八個全職員工,其中有三個人負責工藝制造和生產,同時也擔任設計師,給在家中工作的工匠提供市場定位;四人負責業務和市場,負責從民間工匠那里收集工藝品;還有一個負責手工藝社群運營管理的領導,同時也從事工藝品設計及給民間工匠制訂培訓工作等計劃。
一般而言,待嫁的土家族女孩需要準備一套土家族刺繡服飾作為嫁妝,代表好運、財富和幸福。但對李發秀(Li faxiu)而言,用針線為自己縫制嫁妝的習俗在城鎮化引起的生活方式快速改變中消失了,既幸運又諷刺的是,她們的母親為她們制作了嫁妝,就像李發秀(Li faxiu)為她的女兒制作嫁妝一樣。李發秀(Li faxiu)惋惜地說“土家族刺繡會隨著母親們的離開而消亡”。
隨著城鎮化的發展,土家族刺繡被賦予了當地文化的標簽,吸引游客購買,李發秀(Li faxiu)的手工藝品被外國游客和專業的工藝品收藏家所熟知。她還與手工藝社群的設計師合作,探討如何對傳統土家族刺繡作出改變以延長它在城鎮化中的生命周期。由于當前土家族民族服裝只出現在某些正式的場合,造成這種服裝占據過多勞動力成本和過長的生產周期,與城市生活格格不入。所以李發秀(Li faxiu)和設計師團隊致力于將傳統刺繡的實用和功能特性轉換為現代刺繡的裝飾性和以生活為中心的特征,更好地與城市環境下的新生活方式進行匹配,如刺繡錢包、刺繡手機套、刺繡戒指和旅游商品等。
3 “關系”和4C原則
3.1 關系:創建隱形規則
關系意味著人、物、環節以及自然等之間的聯系,尤其適用于描述個人或集體社交網絡的動態性影響。陳小平(Xiao-Ping Chen)認為關系不僅指人際關系,它也是國內成功商業模式的一個關鍵條件。在成為新城市居民的民間工匠中,大多數是女性、老人或文盲,沒有了手工藝,他們更難適應新的生活環境,文化的DNA深入他們的骨髓。另外,當進入新的環境,我們需要對他們持續進行關注,特別是那些只精于手工藝技能的農村人,在這方面現在已經有了較多深入的研究。
要想從社會關系角度了解中國文化,關系是“一個重要和決定性的元素”,最近,它橫跨中西方學者的界限逐漸成為沒有額外文字解釋的詞語。在國內外文獻中,關系已經鞏固了它作為一種社會文化有效范式的地位。盡管對于關系有多方面的意見和見解(Jacobs,1982; King,1991; Xinand Pearce, 1996; Farh et al., 1998; Lin, 2001; Gold et al., 2002; Chen andChen,2004),但幾乎沒有關注人與物質世界之間的關系。
總而言之,商業中的關系意味著資源和利益,而在本文中,我們把手工藝品制作看作城鎮化進程中的一種促進與新環境之間親密關系的文化和心理上的連結。城鎮化轉型期間通過工藝品。不同于陳小平(Xiao-Ping Chen)的對關系的解釋“關系是中國本土構建的產物,是一個非正式、具象的兩個人之間的人際關系,遵守著相關社會規范的這樣一個隱形心理契約,如維持一段長期的關系,相互承諾、忠誠和義務”,這里的關系,不論是指實物工藝品制作還是城市規劃,或是情感維系,都是作為一種隱形的規則而存在,而并非嚴格地指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還可以指人與物之間通過手工藝的連接,進而減輕變化所引起的焦慮感和陌生感。黃(Hwang)將關系分為三種類型,即社會情感型、工具型和綜合型。這里的關系更接近于第一種類型。
3.2 手工藝可持續性的4C原則
4C原則包括兩個方面,來自外在客觀世界的社會和溝通的維度,由剛性、不可避免城鎮化后果來決定;環境和連接的另一個方面是內在主觀系統,由當地文化的可持續性和工匠的心理需求所共同決定。
手工藝必須找到一種在消費的社會和城鎮化中存活的形式來尋求發展和壯大,而設計思想是實現可持續性轉變的有效工具。工匠和設計師之間的相互通信維持商品和文化之間的平衡。工藝社群中的設計師也扮演著銷售者的角色,他們了解市場需求,也熟知專業的設計方法,可以促進手工工藝到工藝品的轉變。此外,設計師涉足民間工匠領域將對之后的產品市場推廣有很大的幫助,然后在城鎮化進程中逐漸適應消費者的文化。另一方面,民間工匠在創造具有原始當地文化特色的手工藝工作中顯然更具優勢。然而手工藝的可持續發展的重點不僅是工匠與設計師之間的溝通,手工藝設計社群也很重要,它能提供一個將當地勞動力轉化為利潤的交易平臺,以及作為一所培訓學校為手工藝產業發展提供資源。
(13) 劉文耀.關于完善地方政府社會管理職能的思考[EB/OL].探索網http://.
(14) 何增科.社會管理與社會體制[M].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2008:21-22.
參考文獻:
[1]傅崇輝.流動人口管理模式的回顧與思考:以深圳市為例[J].中國人口科學,2008,(05):81-86.
[2]何增科.中國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路線圖[M].北京: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09:335.
[3]陳錫文.我國城鎮化進程中的“三農”問題[J].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12,(06):4-11.
[4]潘家華,魏后凱.中國城市發展報告(2012)[R].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
[5]俞可平.社會公平和善治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兩大基石[J].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2005,(01):10-15.
[6]張小玲,陳靜.摩天大樓競賽熱 經濟崩潰在逼近?[N].21世紀經濟報道,2012-05-31.
摘要:金融業具體對我國城鎮化的發展有怎樣程度的影響,我們在城鎮化的發展歷程中如何合理運用這種正的相關性以及積極的影響呢?本文將綜合運用ADF檢驗、格蘭杰因果性檢驗進行實證檢驗,旨在分析近些年來北京市城鎮化過程中金融業的推動作用,進而為北京周邊乃至我國其他地區實現城鎮化提供政策建議。
關鍵詞:城鎮化;金融;實證研究
1. 文獻綜述
目前城鎮化進程中金融業的推動作用是國內外學術界討論的熱點。國外學者在金融支持對城鎮化發展的影響問題上進行了豐富的研究,國內學者也較早地開始了城鎮化進程中金融服務的影響的研究和實證檢驗。本文將從城鎮化發展路徑中金融業所起的推動作用視角出發,對相關文獻進行分析和綜述。
1.1 金融發展與城鎮化關系研究
許麗英利用格蘭杰因果檢驗方法探討城鎮化與金融發展的因果關系,研究結果發現兩者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并且在不同的地區相關的程度也有所不同,認為我國的金融發展對城鎮化的作用在不同地區作用程度是不同的。另外,張正斌通過對寧夏1990-2005年金融發展與城鎮化率的相關數據進行實證研究,以人口作為城鎮化的指標與金融發展之間存在著格蘭杰因果關系,但是因果關系并不是十分地顯著。
1.2 金融支持與城鎮化研究
范立夫認為,金融是農村城鎮化順利推進的重要條件,主要表現在: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和農村工業化;金融支持城鎮建設和經濟發展以及農民向城鎮居民的轉換支持。很多學者也從金融在城鎮化進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角度出發,研究如何推動金融發展對城鎮化建設的促進作用。例如方少勇提出金融發展要有政府的干預,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的金融發展存在著金融壟斷的現象
2. 模型與分析
根據前面的分析,本文擬利用ADF檢驗、格蘭杰因果性檢驗進行實證檢驗,旨在分析近些年來北京市城鎮化過程中金融業的推動作用,為北京周邊地區實現城鎮化提供政策建議。
2.1 指標選取與數據的準備
本文最終選擇的建模及檢驗指標如下:
本文選取的數據都是北京市的金融發展和城鎮化的時間序列數據,時間跨度為1994年至2011年,數據的資料主要來自北京市統計年鑒(2012版)以及wind數據庫,對于個別數據的缺失問題,本文采取R軟件中的missforest函數進行缺失值的彌補。
2.2 城鎮化與金融發展的實證分析
本文的實證模型如下:
其中前4個方程側重于金融對城鎮化的影響,而后4個方程側重于城鎮化對金融的影響。
2.2.1變量的協整分析
對各變量進行協整分析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結果:對的貢獻最大,也就是說第二和第三產業比重的增加,對證券市場交易量的增加有促進作用。對的貢獻最大,其中的Y2的系數是負的,說明有負向作用,但是其t統計量并不顯著,所以其解釋能力并不可信,所以城鎮人口比重對股票發行總股本的影響最大。對的貢獻最大,也就是說產業比率對銀行系統機構數目的影響最大。對的貢獻最大,即產業比重的對金融效率指標——貸款和存款的比率影響對大。之間不存在長期穩定的協整關系。對的影響最大,即北京市貸款與存款的比率對產業比率的貢獻最大。對的影響最大,也即貸款與存款的比率對城鎮人口比重的貢獻最大。之間不存在長期穩定的協整關系。
綜上,我們已經分析了金融水平的各項指標對城鎮化每一單項指標的影響,以及城鎮化的各項指標對金融水平每一單項指標的影響,也就是對城鎮化進程與金融發展的相互作用進行了實證分析。
3. 初步結論以及政策建議
3.1 初步研究結論
從回歸模型的系數可以得到城鎮化進程中對金融業發展的推動情況:(1)對證券市場交易量影響較大的因素是產業比率,回歸系數為:273236.7,由此看出,第二和第三產業比重的增加對證券市場的活躍程度起到了積極的影響;(2)對北京市股票發行總股本影響比較大的是城鎮人口比重,回歸系數為:11738201;(3)對北京市銀行系統影響較大的因素是產業比率,回歸系數為:9874.18,北京市第二和第三產業產值比重的增加對投融資的渠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銀行系統勢必是最佳的選擇;(4)對北京市的金融效率指標即貸款與存款比率的影響最大的因素是y2即人均GDP,回歸系數為1.245。
其次,我們還可以分析金融業發展過程中,金融業在城鎮化金融中所起到的作用。但是由于x4平穩序列,但是其他序列是一階單整的,不滿足建立協整模型的假設,模型的效果都不是很理想。對于這種情況的處理我們擬在后續研究中建立VAR模型對這部分的數據進行分析,并且我們還可以利用格蘭杰因果性檢驗中對作用關系有一個初步的認識。
3.2 政策建議
基于我國城鎮化發展的歷史和現狀,通過上述實證分析,在充分考慮具體國情的前提下,可以從以下思路和措施發揮金融對城鎮化的推進作用。
3.2.1 優化產業結構,活躍證券市場
實證分析的結果表明,產業比率(即第二、三產業總值占GDP的比例)對證券市場交易量的提高有顯著作用。
因此,在城鎮化推進過程中,政府需要統籌規劃,對涉及城鎮化核心發展的第二、三產業的結構和領域給與政策傾斜,調整影響重大的建筑建材、工程機械、電力設備、金融服務等行業的發展規劃。
3.2.2 根植產業發展的沃土,提高銀行系統服務經濟的針對性
根據實證分析結果,對銀行系統影響較大的因素是產業比率,產業比率的提高要求銀行給與第二、三產業較多的關注和更大的支持力度。銀行業應該充分把握機遇,在深耕產業化發展沃土中給與城鎮化建設足夠的針對性支持。(作者單位:1.四川大學;2.中央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Gandoldsmith,Raymon W.1969,Financial Structure and Development ,New Haven , CT:Yale University Press.
[2]許麗英.中國金融發展與城市化進程研究[D].重慶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
[3]陸銘,陳釗.城市化、城市傾向的經濟政策與城鄉收入差距[J].經濟研究.
中圖分類號:S89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城鎮化進程中實現生態化建設的重要性
在傳統的城鎮建設過程中,由于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與規模效應,對自然生態系統產生了嚴重的干擾破壞。目前,我國的許多大中型城市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生態問題:城市灰霾天氣增多,水環境問題嚴重,公共綠地減少,環境自凈能力下降,城市垃圾生成量巨大,交通擁堵愈演愈烈等。這些問題正在影響著居民的正常生活,威脅著人體健康,阻礙著城市的進一步發展。
目前,我國已經進入城鎮化發展的快車道,城鎮作為主要的人居環境吸引著農村人口不斷向城市轉移和聚集,其數目和規模在迅速增加和擴大。最新的《中國城市發展報告(2011)》顯示,2011年,我國城鎮化率已經達到51.27%,城鎮人口首次超過農村人口,達到6.9億人。公開數據顯示,至2011年末,中國共有657個設市城市,建制鎮增加至19683個。全國共有30個城市常住人口超過800萬人,其中13個城市人口超過1000萬人[1]。作為居民生產、生活的主要地點,城鎮是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發生聯系的重要場所,生態文明建設的提出要求人們進行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變革,要求把生態思想貫穿到居民生產生活的始終。
2 我國城鎮化進程中生態化建設的實踐發展
自1971年聯合國提出要開展城市生態的研究后,愈來愈多的國家開始投入到城市生態的研究和生態城市的規劃與建設中。
1982年8月28日,第一次城市發展戰略思想座談會提出了“重視城市問題,發展城市科學”的重要主張,城市生態學正式列題,并把北京和天津的城市生態系統研究列入國家“六五”計劃重點科技攻關項目。1986年,江西省宜春市第一個提出將建設生態城市作為其發展目標,并于1988年開始試點工作,這是中國生態城市建設的第一次具體實踐,成為我國構建生態城市早期探索的標志性事件。從此,全國各省市都提出了建設生態省或市的實踐要求。1994年7月《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的頒布,明確了可持續發展的總體方向,在具體措施上促進了生態概念的推廣,可以說是開啟了我國各個生態城市建設的大門。1994年,國家環保局組織制定了“全國生態示范區建設規劃綱要”并于1995年,全國生態示范區建設試點工作由此拉開序幕。1996年批準了第一批試點,2004年已有9批,共528個試點,通過3次考核驗收,已經命名的有166個[2]。為組織實施國務院批準的《國家環境保護“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所提出的目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于1997年創建了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2000年,國務院頒布了《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明確把生態省、市的建設作為加強生態保護、促進可持續發展的一項基本任務,首次明確提出了“維護國家生態環境安全”的目標。2003年,總書記在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座談會上強調:“要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將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貫穿到區域經濟發展、城鄉建設和產品生產中,使資源得到最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減少廢棄物排放,逐步是生態步入良性循環,努力建設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生態示范區、生態省”。同年,國家環??偩至松鷳B省(市、縣)建設的指標體系。目前我國已有天津、山西等14個省(市、區)開展了省域范圍的建設,500多個市(縣)開展了市縣范圍的建設[3]。2004年,原國家環保總局頒布了《生態縣、生態市建設規劃編制大綱(試行)》,同年,國務院將推廣循環經濟典型,開展生態示范區、生態?。ㄊ校?、生態文明村以及綠色社區的創建活動列入其當年的工作要點。2007年1月23日,國家環??偩纸M織制定了《國家環??偩株P于加強生態示范創建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生態省(市、縣)和環境優美鄉鎮、文明生態村的創建工作。同年,建設部了《宜居城市科學評價標準》。越來越多的城鎮開始關注、提倡生態城市的建設。
3推進我國城鎮化進程中生態化建設的對策建議
3.1 合理規劃,規范管理
城市的生態化建設的前提是要搞好城市規劃,通過擴大自然生態容量、調整經濟生態結構、控制社會生態規模等一系列規劃手段,來促進經濟、社會、自然的協調發展。我國城市類型多樣,城市的生態化建設需要從實際出發,結合城市自身的特色,按照符合生態要求的原則進行規劃分析。同時在生態化城市的管理中,要有科學、民主、系統的管理體制,形成良性的運行機制;要制定符合城市經濟、社會、自然等因素的戰略、原則、目標和實施步驟;制定科學合理的鼓勵政策,加快生態化城市的建設步伐;創建服務于生態化城市建設和管理的科技條件,實現生態化城市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
3.2 實現生態化的經濟發展方式
生態化城市的經濟發展應建立在生態環境可承受的范圍內,保證自然再生的前提下擴大經濟規模,實現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的“雙贏”;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經濟增長的速度、質量、效益的統一,促進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切實加強生態工業、清潔生產、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建設;立足于可再生資源與能源的利用,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貫徹落實循環經濟的3R原則,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的完美結合;形成以綠色或生態產業為特色的以“生態型產業”為主導的經濟格局;調整城市產業結構,構建新型產業體系,合理布局、優化提升,通過圈區管理、規模效應和產業共生等方式減少資源能源消耗,降低污染物廢棄物排放,減輕環境壓力。
3.3 建設生態化的人居環境
生態化城市的建設中,要求人居環境潔凈、優美、舒適,要充分貫徹生態學理念,達到人與自然和諧的目標。城市的人居環境實際上涉及到了居民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而各個方面均需要在綠色生態的理念下發展完善。如在城市的交通體系發展綠色交通,在城市建設過程中重視生態用地的規劃,實施多重水資源的優化配置等[4]。
3.4 倡導生態化的生活方式
生態化的生活方式應該是理性的、節制的、和諧的、全面發展的、可持續的,要求從生態系統整體出發,將人類自身的生活方式納入到生態系統整體中考察,從生態系統的承載量、容納量及整體的良性發展出發,規約、限制人類自身的行為活動。生態文明建設需要每一個個體的參與,而生活方式則是個體主動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最直觀的表現。例如,在生活中,要養成綠色消費習慣,自覺踐行節能、節水行為,減少生活垃圾的產生,避免使用一次性產品,自覺維護周邊的自然環境,履行每一個人的生態責任。
3.5 重視城鎮生態化過程中的公眾參與
城鎮是社會-經濟-自然的復合系統,城鎮的主體是居民,城鎮發展的最終目的是為人提供良好舒適的居住和工作環境,因此城鎮的生態化建設過程是離不開居民的支持和配合的。在城鎮生態化建設過程中,政府必須發揮主導作用,調動公眾參與的積極性,積極引導,讓公眾從思想上認識到城鎮生態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任何一個人都應該為其盡責盡力。
參考文獻:
[1]
現在中國差不多有54%、55%的人口都生活在城市,超過140個城市擁有百萬以上的人口,15%的城市超過1000萬人口,這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城鎮化進程。在這個進程中有挑戰也有機遇,有幾乎1.5億的汽車在路上跑,同時還有持有駕照的2.5億人,有35個城市擁有超過100萬個車位的停車場。這些數字都是巨大的,可以讓我們直接感受到城鎮化的規模,也可以看到這個基礎設施方面的挑戰有多大。
可能對所有人來說,汽車行業過去一直是在提品,現在越來越多地開始提供服務、提供模塊化的系統以及一體化的系統。未來我們將為汽車行業提供更多的平臺、提供一體化的服務平臺、提供移動解決方案的平臺,也會提供在城市內部的個人和公共交通的平臺。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現在的汽車將會變成一系列的設備,這些設備能夠在任何時間點將這些網絡上的節點聯系起來,將這些系統在城鎮內部聯系起來。英菲尼迪正在開發這樣的系統,也在不斷地拓展業務,與那些提供應用、提供系統互聯的行業共同合作,與這些行業和服務提供者共同推出我們的平臺。其中很重要的一個議題是根據需要來進行有規劃的交通服務,包括大家手上的移動終端、通過技術來進行與汽車的無縫連接,這是我們認為的可能的未來。
第二部分是大家都可能每天都經歷的擁堵,和與擁堵相關的城鎮化問題。目前我們正在研究的一個課題就是自動駕駛,當然這還是需要一個駕駛員坐在那里。我們愿意幫助駕駛員,來應對整個駕駛的情況,在擁堵的時候能夠更好地作出處理,在城市中提供更多應對擁堵的解決方案。
一、導論
土地是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資源,合理安排土地事關我國經濟的平穩發展,我國的土地流轉經過了由劃撥向有償轉讓的轉變,目的是適應社會發展,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通過市場來妥善措配土地資源,由于我國特有的土地產權制度,受讓方只擁有土地一定年限的使用權,這使得土地成為政府手中掌握的最大規模的國有資產??陀^上,我國經濟在改革開放后呈現加速態勢,城鎮化以及伴隨的工業化是大勢所趨,人口總數在增加,且向城市集中。
根據中國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00年我國城鎮人口數僅為45 906萬人,到2012年底城鎮人口數達到了71182萬人,使土地需求不斷增加,原國有廠房、城市中的平房乃至于城市擴建過程中毗鄰城市的耕地,均被開發,隨土地流轉而產生大量的土地出讓金。以最近十年為例,根據國土資源部公布的數據,全國土地出讓總收入由2004年的6412.18億元,增長到2013年的4.1萬億元,即自2004年至2013年的十年間,土地出讓金規模增加了539.4%,剔除十年間平均5%左右的通貨膨脹率①,即十年復合增長率162.89%后,其實際增長量仍然驚人。
二、研究現狀
(一)全國土地出讓收入情況
據我國財政部2010年公布的《全國土地出讓收支基本情況》,2009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為14239.7億元,比上年增長43.2%。分地區看,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約三分之二來自沿海省份。
表1 2009年至2013年全國土地供應情況②
由表1可以看出,我國土地供應的數量在2009年至2012年緩慢增長,在2013年顯著減少。說明我國對土地出讓的管理更加嚴格,并規范土地出讓。
2009年,從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的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40.63億元;計提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收入143億元;市縣人民政府繳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923.11億元(其中,上繳中央財政274.94億元,上繳省級財政648.17億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12732.96億元。
(二)全國土地出讓支出情況
2009年,全國土地出讓支出總額為12327.1億元。全國土地出讓收支結余1912.6億元,按規定結轉下年繼續使用。全國土地出讓支出結構如下(參見圖1、表1)。
根據以下數據,全國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占土地出讓金支出總額比例較高,說明被征地城鄉居民平均得到了比較高的補償。而農地開發支出占比0.87%、農村基礎建設支出占比3.51%,說明農業用地占土地總量較高,從而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上的投入也較高。
圖1 2009年我國土地出讓情況
表2 我國土地出讓金使用項目
三、土地出讓金現存的問題
土地出讓與城鎮化相伴,這一過程中地方政府需要大筆資金用于公共設施建設,根據有關新聞報道,北京2013年在基礎設施投資方面支出1785.7億元,其資金主要投向交通運輸和公共服務業;上海城市在基礎設施投資方面則支出1043.31億元;經濟總量位居全國第四的深圳,城市建設已經相對成熟,新建投資較少,2013年城市更新改造投資僅358.34億元。
當下政府承擔巨額債務就是源于地方融資平臺為地方建設投資,而現實情況中地方債務的清償也依賴于土地出讓收入,合理分配土地出讓金涉及以下問題:
(一)財政安全問題
由于土地出讓金是有限的,而且受中央政策調控的房地產市場、外資影響,使得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難以形成有效預期,如何安排如此巨額的、且非常態化的巨額收入,有一定風險,這種風險在房價持續上漲階段還不會暴露出來,但一旦上升速度放緩就會爆發,很難應對。
(二)影響地方經濟穩定發展
土地出讓金妥善安排涉及地方經濟穩定和經濟結構發展。 土地流轉確實加快了城鎮化的速度,適應了中國的居住用地和工業用地的需求,促進了方經濟發展。但是,這是城鄉一體化建設的一部分,或者說是第一步,隨之而來的是被征地農民必須改變生存環境與生存方式,有些地區“造城”過快,配套工作不到位就會產生問題。
對于經濟結構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早期,建筑業相關的行業會高速發展,以適應持續增長的需求。這一階段地方政府將土地出讓收入短期內投資基礎設施建設可以形成良性循環,這既可以解決失地勞動人口的就業問題,還可以增加國民收入。但這一過程將要完成,即基礎設施基本建成,需求逐漸減少時,就必須面對經濟結構改革的問題――產能過剩。
四、對策建議
(一)政府加強管理
土地出讓金專款專用,避免代際分配不公平是目前研究學者的共識。為了實現這一目標,設立相關基金并由國庫進行系統收支管理,是現階段比較有效的辦法,地方政府如果能夠將土地出讓收入和支出也能夠細化到該政府性基金項目的收支管理水平,通過房地產獲得收入再投入到城市建設中去,做到專款專用,解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來源問題,那么土地出讓收支將會極大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同時減少現階段由于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各種尋租腐敗的案例。
(二)用途合理規劃
1.核銷政府負債,抵補財政收入不足。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公布的數據,2010年全國稅收收入達7.7萬億元,而根據國家財政部公布的2010年全國財政決算數據,2010年土地出讓金達30 108.93億元,超過總稅收的三分之一。土地出讓收入在現階段是地方政府財政支出重要的資金來源,發展的問題要靠發展來解決,根據目前實行的分稅制,地方政府用財政收入進行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來源不足,工業化和城市化是大勢所趨,地方政府絞盡腦汁籌集資金,吸引投資,大部分都會從土地出讓上來解決,通過出讓土地使用權來籌集資金是各個地方政府主要的工作重心。
2.由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向服務業支出轉化。城鎮化需要政府政策與資金的雙支持。在城鎮化過程中,除土地的城鎮化之外,還要完成人的城鎮化,政府需要引導剛剛完成身份轉換的農民適應市民的生活,同時使他們有一定的生存技能,農民工進城的確需要居者有其屋,但是軟環境也要有相應配套,比如城市的再教育體系,需要有更多的優惠的政策進行扶持,來這個過程,成人教育及繼續教育可以幫助新的城鎮人口適應城鎮化過程,根據相關數據,至2011年為止,第三產業法人單位數所占比重達到67.9%,而第三產業將就業人數所占比重達到35.7%,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經濟結構轉型,土地出讓金支出結構勢必要從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主導,向服務業發展主導轉移,因而部分經濟較為發達,城市建設較為完善的地區,應增加教育投入等提高人口素質、培訓職業技能的支出,以促進服務業發展,促進城鎮化進程。
3.建立長效機制。伴隨城鎮化的過程,城市擴張過程中涉及到的既有土地城鎮化的問題還有“人的城鎮化”的問題,我國城鎮化的過程是相當復雜的,作為村集體整體中的農民,市民化較為便宜,因為在我國農村有村民委員會,因此城中村和居村的村民市民化,可以有比較系統、完善的組織,但是城市郊區和農民工的市民化就比較松散,即往往不能夠以一個整體的形式向城市過渡,在組織上就會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從個體角度講缺少歸屬感,從社會和政府角度講,對這部分的人口缺少相應的關注和幫扶手段,他們較為分散,由于我國是城鄉二元經濟體制,農村與城市之間有較大環境差異,使得分散入城農民工能夠更快適應城市的生活,可以從土地出讓金中列支一部分專門用于相關支出,包括相關人員的工資,這些人員既可以是接收城市單獨設立相關部門進行統一管理,也可以是農民工本來的村落派出相關人員進行聯系與關注,目前這一職能主要是通過親戚關系來完成的,這限制了城鎮化的速度,這并不是一筆多么大的收入,但是對于“失地農民”或是打工者卻是相當必要的措施。
注釋
{1}數據:根據CPI3%左右,以及較之略高的PPI、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粗略估算。
②數據來源:Wind數據庫。
參考文獻
[1]伍振軍,張云華,孔祥志.宅基地置換增值收益分配――基于J市的案例研究[J].江漢論壇,2010(09):11-16.
[2]李露.土地出讓方式對地方財政影響的實證分析[D].浙江工商大學,2011.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一、土地集約利用的概念解析
土地的集約利用概念最早源自農業生產領域,由古典經濟學家大衛?李嘉圖提出,在其關于地租的理論中做了相應的闡述。土地的集約利用是指在農業生產領域,運用生產技術和生產工具,投入勞動資料和人類勞動,在面積相對較小的土地上獲得盡可能多的收益。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城鎮化水平的不斷提高,不同學者和機構對土地集約利用的定義和內涵進行了不同層面多角度論述。著名土地經濟學家理查德?伊利在其著作《土地經濟學原理》中指出:“對現在已利用的土地增加勞力和資本,這個方法叫做土地利用的集約”?!锻恋卮筠o典》中對土地集約經營的定義為:“土地集約經營是土地粗放經營的對稱,是指在科學技術進步的基礎上,在單位面積土地上集中投入物化勞動和活勞動,以提高單位土地面積產品產量和負荷能力的經營方式?!贝送猓€有大批學者從土地集約利用的不同階段展開多角度研究。有學者從投入要素的形式和類型進行探討,將集約要素分為直接投入和間接投入;部分學者從土地集約利用的結果進行分析,認為效益應包括社會、經濟、生態、環境等多方面,并注重各部分的協調發展。
綜上所述,可以將土地集約利用的內涵定義為:在科學合理進行土地規劃布局和結構安排的基礎上,以土地利用的可持續健康發展為前提,通過增加單位土地面積在資金和勞動力的投入,改善經營管理和科學技術工具,以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和效率,實現土地在社會、經濟、生態、環境多方面的協調發展。
二、城鎮化進程中存在的土地集約利用問題
(一)城鎮建設盲目性大,城鎮規模偏小,用地集約化程度低
由于缺乏科學統一協調的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發展,特別是小城鎮發展帶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隨意性,重點不突出,全面開花,性質類同,多以行政中心為重,無特色。大多數建制鎮設鎮后,無明顯變化,仍以農業為主,二、三產業發展緩慢,與一般集鎮無明顯區別。
(二)建設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城鎮建設占用影響了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城鎮化的發展占用了大量耕地,城鎮化水平的提高伴隨著城市建成區面積的擴大和耕地的減少。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導致農田大量喪失,因此會影響農業的發展。雖然糧食生產的影響因素很多,但在生產技術未出現較大革新之前,耕地減少毫無疑問都是引起糧食產量下降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三)土地收益分配不公,農民利益沒有得到保護
按《土地管理法》規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產值的6-10倍。補償價格難以反映土地實際價格,導致土地征用費用遠低于土地出讓價格。村集體和農民一般只能得到相當于土地價格10%-20%的征地補償安置費。這一方面剝奪了村集體和農民永續獲得土地增值收益的效益權,損害了農民利益,同時易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另一方面各級政府為追求土地出讓收益,盡可能征用農民土地,農民以低額的征地補償費失去土地,卻要用高額的市場出讓價進城使用土地,結果導致農村最稀缺的要素―土地流入城鎮,而農村最過剩的要素―勞動力大量滯留在農村,使人口轉移與土地轉移不能同步進行。
三、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效率,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對策
(一)明晰農地產權
明晰農地產權可使農民的產權意識得到強化,提高農民維護自己土地權益的能力和熱情,利于土地的集約利用。根據我國國情,使農民對土地的占有、使用、處分、收益等權能明晰化是極為必要的,其中,讓農民擁有穩定、完善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及相應權能是最關鍵的,可以借鑒永佃權制度的合理因素(如沒有期限限制、可以轉讓、抵押等),通過具體制度設計,使農民擁有永久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這樣,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集體土地所有權“嚴重產權殘缺”問題,而農民對土地便擁有了獨立的處置權和決策權,對地方政府的不當干預可以給予有效抵制,對地方政府違法、違規征地行為就有了一定的約束力,同時,能在一定程度上規避農民建房、鄉鎮企業等用地中的違法、違規用地行為。
(二)改革征地制度
一是要嚴格區分公益性用地和經營性用地,將政府的土地征收權嚴格限定在“公共利益”需要的范圍之內,并以立法的形式明確界定“公共利益”的內容,借此規避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為名擴大征地范圍。二是要完善征地補償機制,提高征地補償標準,擴大征地補償范圍,讓農民參與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使失地農民能“安居、樂業、有保障”。農民補償標準的提高實際上使地方政府征地成本增加,進而,抑制地方政府過度征地行為。三是要健全和規范征地程序。為保證征地在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下進行,必須建立征地目的審查制度,必須將征地公告、補償登記及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制度等真正落到實處。建立切實可行的公眾參與、聽證及舉報等制度,確保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實現全社會對征地過程的有效監督。建立土地糾紛仲裁機制,確保農民的申訴權。征地程序的完善能保障征地的合法性,防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或低成本征占農民集體土地。
(三)完善財政分權及地方政府政績考核制度
1.完善財政分權制度。首先,要對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事權和支出責任進行合理劃分:中央政府應承擔須在全國范圍內統籌安排且全體公民共同受益的事務。地方政府應承擔由地方承辦效率更高且僅限于某一轄區內的社會公民共同受益的事務。中央政府應組織承辦不局限于某一行政轄區公民受益但也非全體公民受益的事務,但地方政府要積極配合并提供必要的財力保證。地方政府應承辦由全國國民受益但由地方承辦效率更高的事務,但中央政府應給予資助。其次,要合理劃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的財權,使地方政府的財權與事權相互匹配。目前,國家正在進行“營改增”試點,國家應調整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對增值稅的分享比例以避免地方政府稅收收入的大幅下降。同時,為保證地方政府有長期、穩定的稅收來源,應完善土地增值稅,并將房產稅與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設立房地產稅。此外,還要賦予地方政府必要的稅收管理權。
2.完善對地方政府的政績考核制度。一直以來,主要是根據如GDP增速、投資規模及財政稅收等經濟發展中一些“量”的指標而非“質”的指標來考核評估地方政府的政績,這導致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因此,對地方政府的政績考核制度中,應大大弱化經濟發展中一些“量”的指標的評價作用,而要強化“資源集約利用、環境保護、就業與收入水平提高、貧富差距縮小”等更能反映民生問題的一些“質”的指標考核,促使地方政府對地方發展理念及政績觀的轉變,使其從地方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出發,集約利用土地資源,走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道路。
綜上所述,隨著中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綜合國力大幅度提升,城鎮化進程大大加速,目前中國進入快速城市化階段,同時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如對資源環境的過度消耗,土地浪費嚴重,利用率低等。中外城鎮化過程的歷史表明,城鎮化發展與土地利用方式存在極為密切的關系,城鎮化發展必然引起土地利用方式的多元化和土地利用結構的根本變化,同時城鎮擴展還帶來土地權屬關系和經濟關系的變化。基于此,本文研究城鎮化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總結其經驗與教訓,指出城鎮化過程是節約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有效途徑,以其為中國城鎮化建設道路的選擇提供科學依據。
參考文獻:
[1]周曉鵬.珠江三角洲城鎮化進程中土地利用問題研究[D].廣東工業大學,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