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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外貿出口面臨的挑戰和影響
我國的研究生教育就在學研究生的總量而言,已跨進了世界的前列。但是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我國的研究生教育無論在數量上還是質量上還不能適應我國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需要。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后,使經濟和教育都處于一個更為開放的競爭環境中,這就意味著,入世對我國的研究生教育既存在著機遇,也存在著挑戰。那么,在研究生教育這一層面上,入世到底對我國有那些影響?
一、我國研究生教育存在的問題
統計資料顯示,我國的在讀研究生數從1952年的2763人發展到1998年的198885人,30年間增加了18.8萬人,增長了18倍多。[1][2]到2001年底,在學研究生已達到39.32萬人,在總量上踏進了世界研究生教育的先進行列,其中,攻讀博士學位與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各自分別占總量的21.89%和78.11%。[3]雖然我國的研究生教育在幾十年里得到了迅速的發展,但仍存在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數量的擴充與質量的保障未能保持統一
從1999年開始的本、專科生及研究生的大規模擴招,使我國大多數院校的教育資源處于十分緊張的狀態。在許多高校,研究生教育的資源與本科教育的資源是共用的,其中的一些院校甚至與專科和成人教育,以及與專業證書班、職業培訓等的教育資源也是共用的。由于連續三年的各層次和不同形式的教育的同時擴招,使原本就十分緊張的教育資源更趨于“枯竭”狀態。大班上課、研究生之間的研究課題雷同、實驗研究課時和次數減少等,在研究生教育中已是很常見的事,這就不可避免地使數量的擴充和質量保障之間未能實現統一,高等教育界及社會對此已引起廣泛注意。
2.研究生教育的投入與教育資源的有效配置不足
我國高等教育的投入是與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相聯系的。由于高等教育基本上是由政府投資(約占75%左右),其余主要為學雜費;這幾年各級政府對教育的投入平均約占GDP的2.5%左右,而對高等教育的投入約占整個教育投入的25%。政府投入未能隨著大規模擴招而同步增加,其他非政府渠道的資金又因種種原因進不來,導致高校的辦學經費隨著逐年的不斷擴招而日趨緊張,研究生教育的投入便受到同樣的影響。1998年全國普通高校在校生340.9萬人,在學研究生19.9萬人,到2001年,兩者都翻了一番。但包括政府的投入在內的各種高等教育經費并沒有按比例增長,從而使包括研究生教育資源在內的各種教育資源的生均配置呈急速下降之勢,直接導致辦學的水平和辦學質量出現問題。有學者認為,由于國家對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的經費支持偏少,對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偏少,直接影響到研究生的培養質量。[4]
另一個原因就是研究與開發(R&D)經費占GDP(或GNP)的比重偏少。這包括了國家和企業兩個層面在研發方面投入的不足。1998~2000年,我國R&D經費占GDP的比重為0.7%、0.8%和1.0%,[5]而發達國家則遠遠高于我國的比重,如美國為2.5%(1995),法國為2.4%(1994),德國為2.4%(1993),英國為2.2%(1993),日本為2.9%(1994),加拿大為1.6%(1995),澳大利亞為1.7%(1994),新加坡為1.1%(1995),[6]我國同期的比重卻不足0.6%。這種差距使國家創新體系中三個重要部門——高校、研究機構和企業,都難以獲得足夠的經費從事研發活動。這樣一來,高校從國家和企業兩個方面得到的R&D經費不多,同時許多高校的學位點又缺少重大課題的支撐,研究生培養的質量和水平就得不到保障。研究生培養質量不高,一方面會影響日后國家的研發能力、創新能力、技術水平和科技綜合實力,另一方面也會影響高校的辦學水平和國際競爭力,這對我國入世后的高等教育服務貿易競爭是不利的。
3.缺乏有效的質量評估和監控機制
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線。除了上述影響研究生培養質量的因素外,還有管理上的問題。我國在研究生培養質量的評估和監控方面仍未能建立有效的機制,除極少數院校曾試行過淘汰制外,絕大多數院校的研究生都是嚴進寬出,基本上是考進多少人,畢業多少人。另外,對研究生的課程內容、研究課題質量、學位論文的綜合水平、研究與實踐能力等方面缺乏系統的及綜合性的統一質量評價標準,使研究生培養質量參差不齊。從開放的國際視野角度、從競爭的角度、從市場經濟的角度去審視我國的研究生教育,如果我們缺乏有效的質量評估和監控機制,最終會影響我國研究生教育的學術聲譽和競爭力,不利于我國的研究生教育在WTO規則框架下的競爭,也會影響我國日后研究生教育的發展。
二、入世對我國研究生教育發展的有利與不利因素
(一)主要的有利影響
在WTO的基本原則中,非歧視、公平、透明和自由競爭是其規則的核心所在。我國對教育服務貿易所做的程度不同的承諾,是要借助WTO的規則,促進和加快我國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的發展。研究生教育在我國的整個高等教育體系中,是一個比較薄弱的部分,與國外發達國家的研究生教育比較,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入世把我國的研究生教育放在一個開放的、國際化的大平臺上去競爭、發展,無疑是十分有意義的,其有利影響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有利于加快辦學思想和觀念的轉變
我國的高等教育及其辦學體系,是在一個計劃經濟和較為封閉的環境中建立起來的。時至今日,我國的高等教育基本上還是沿著原有的模式、體系和總體架構運行,從而使人們的辦學思想、辦學理念被固化在這一氛圍中。多少年來我國高等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之所以困難重重、阻力不斷,主要原因是辦學的觀念問題。長期在計劃的原則下辦高等教育,使人們的思想觀念也不可避免地適應和認同了這些計劃原則,這種計劃經濟的思想和觀念就必然在人們的腦海留下深深的烙櫻
我國加入WTO,意味著我國在享受WTO權利的同時,又必須履行和遵守作為成員國的義務。包括研究生教育在內的整個高等教育的對外開放,建立起一個在WTO規則下的大平臺勢在必行。這樣一個平臺是以市場經濟為基礎的,若不轉變原有的被固化的計劃經濟的辦學思想和辦學觀念,也就不可能構筑起適應WTO原則的教育服務貿易的大平臺。我們既然對教育服務貿易做出了承諾,就要遵守并履行義務,這樣,入世對加快與WTO法則不相應的辦法學思想和觀念的轉變無疑是十分有利的。
2.有利于加快與WTO規則不協調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規的調整
包括研究生教育在內的整個高等教育體系,是與我國的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WTO的基本原則是以市場經濟和自由競爭為基石的,按照WTO法則高于國內法則的原則,凡是與WTO法則不相適應的有關貿易服務政策和法規,包括研究生教育在內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規,必須進行調整。在現有的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規中,有許多是與國際上的通行做法相悖的,如研究生教育合作辦學及其學位的審批與認定、學位點的設置、管理機制、學校辦學自、投資政策等。WTO的規則雖然是為規范經濟貿易服務的,但其中涉及到教育服務問題,所以檢討、調整和清理現行政策法規,使其與WTO規則對接,這對高校和研究生教育的發展當然是件很好的事情。
3.有利于國際交流與合作,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辦學水平
居然,隨著我國履行WTO關于教育服務貿易的承諾,發達國家及地區的高等教育機構和資本必然會大量進入我國。隨著高校和其他研究生培養單位與國外合作辦學,這些合作機構將會把各自的辦學理念、教育思想、辦學經驗、培養計劃與目標、課程及內容、教育技術、管理模式與方法、研究計劃和方法、教學與研究人員、資金設備及其他教育資源引入我國,并與我國原有的研究生教育優勢相融合,必定能促進和加快我國研究生教育的發展,提高辦學水平與辦學質量。
(二)主要的不利因素
1.影響和沖擊國內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生源數量與質量
國外研究生教育機構進入我國開展教育服務,必然會引起研究生生源的爭奪戰。由于國外發達國家在研究生教育經驗、質量和品牌方面的優勢,以及在辦學機制、辦學方式和就業等方面的優勢,必然會吸引眾多青年去求學。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我國入世后在中國投資的跨國公司會日益增多,特別是全球500強跨國公司和集團的來華投資增多,為了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對所需人才必然會采取本土化的戰略。由于國外發達國家在研究生教育領域與跨國公司和集團合作及相互適應方面累積了豐富的經驗,因而具有較大的優勢。一方面,進入我國開設研究生教育的機構,必然會引起這些跨國公司和集團的關注,其培養的研究生更容易在這些部門任職并獲得高薪,從而吸引更多的優秀學生前往這些教育機構學習。另一方面,國外的研究生教育機構招收我國優秀的本科畢業生到其本土學習,畢業后留在國外就業或回到國內為有關國家的跨國公司服務,或部分畢業生回國為國內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不同性質的經濟部門服務;由于許多單位對海外回國服務的人員更重視和重用,一般來說這部分人員也會獲得理想的職位和較高的報酬。這樣一種綜合結果會導致更多的優秀本科畢業生到在我國開辦研究生教育的機構或海外的研究生教育機構攻讀學位,最終影響和沖擊國內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生源質量和數量。這種影響和沖擊可能造成尷尬的局面:國家重點建設的院校能招到學生,但不是最好的生源;可能有為數不少的一般院校會出現招不滿學生的狀況。
2.使研究生教育的專業結構失衡
研究生教育的市場開放以后,隨著眾多的研究生教育機構介入我國的研究生教育,有可能造成研究生教育的專業結構失衡。國外機構進入我國的研究生教育領域,在專業的設置上都會有自己的理念和策略,他們會針對中國入世后人才市場上一些急需的專業如英語、計算機、國際貿易、管理(包括MBA)、法律、金融、會計等專業與我國的研究生教育單位展開競爭。由于這類專業存在某一階段需求量大、投入少、回報快等的特點,符合市場經濟中資本投資的要求,開辦此類專業的機構增多,必然會造成此類專業人才的大量增加,最終使除個別專業(如計算機等)外,其他專業人才會迅速過剩。由于國外研究生辦學機構在經驗、資源、適應性、質量、品牌、機制和國際化方面的優勢,他們所培養的同類畢業生會在就業市場上占盡風采,我國研究生辦學機構培養的畢業生會出現就業困難、專業人才過剩的局面。這種專業結構失衡會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教育資源浪費。
3.對我國研究生教育的師資隊伍產生沖擊
師資是辦好研究生教育的必備條件,特別是大師級和高質量的師資更是決定研究生教育競爭力的首要條件。國外的教育機構或資本要到我國進行研究生教育貿易服務,其任課教師不可能全部由本土校部派遣,因為這樣辦學成本太高,也會削弱其本土校部的教學與科研工作和實力,得不償失。因此,這類機構必然會實施本土化戰略,即大部分教師在我國國內招聘,并許以各種優厚的待遇,如高薪、定期到其本土校部從事教學科研及培訓,提供科研資金,或為科研活動、參加國際學術會議進行資助等等。若是國外的教育機構與國內教育機構合作辦學,此種狀況也許對我國整體研究生教育的師資影響不會太大;但如果其利用WTO的規則進一步發展到獨資辦學,實際影響就會較大,我國的高校將會流失許多優秀的教師,特別是年輕的高學歷教師。人才流動與國際化本來是市場經濟發展的一個趨勢,但在我國,高校教師的這種流動對我國高等教育,特別是研究生教育發展的負面影響是非常大的,對此,我們應該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4.對研究生教育的質量產生影響
對研究生教育質量產生的影響,會有兩種情形。一是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外教育機構介入我國的研究生教育服務貿易,魚目混珠、泥砂俱下的情況不可避免,從而產生隱性或顯性的教育質量問題;二是隨著我國一些教育機構研究生師資的流失,必定削弱這些教育機構的師資隊伍實力,從而影響這些教育機構的研究生培養質量。
三、應對策略
與其他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重性一樣,入世對我國帶來的利與弊是不可避免的。但問題在于我們如何趨利避害,如何應對、化弊為利,這就要求我們對入世要有一個較好的應對策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98年10月在法國巴黎召開的世界高等教育會議形成的《21世紀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動世界宣言》文件指出“國際合作與交流是促進全世界高等教育的主要途徑”,并提出了“針對性、質量和國際化”的三原則。[7]因此從全球經濟社會的發展趨勢看,全球化和國際化是一個基本的趨勢,包括研究生教育在內的高等教育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是培養出具有國際視野和廣博知識人才的重要途徑、方法和手段,也是適應全球經濟發展,特別是適應信息社會及新經濟發展的需要。從這一角度看,對入世的影響我們只能積極應對而不可以回避。
1.深入研究WTO的規則,趨利避害
我們要借助WTO的原則加快我國高等教育及研究生教育的發展,必須深入研究WTO的規則,才可以趨利避害。由于我國對WTO的規則還缺乏具體的實踐,也缺乏系統的分析研究,因而對我國關于教育服務貿易的承諾和承諾的內涵及其影響還不完全了解和清楚。教育事關國家、社會道德、民族文化的承傳、人才的培養和國家的綜合國力形成等重大問題,特別是研究生教育更關系到我國的科技走向、高新技術與經濟競爭力的提高及國家的經濟與技術安全等問題,深入地研究WTO的規則及其對我國教育發展的影響刻不容緩。在目前144個WTO成員國中,只有40多個國家和地區在開放教育市場協議上簽了字;在開放程度上,除墨西哥、瑞典、新西蘭、萊索托及東南亞國家的教育市場開放程度較高外,西歐、加拿大、日本、美國等西方國家僅開放了有限的教育市場,主要局限于成人教育和技術培訓等領域。[8]特別是美國,盡管其在高等教育及其他教育服務方面占據絕對優勢,但在考慮向外國開放教育市場時,仍然擔心危及其教育利益,尤其擔心是否會沖擊國內的教育市常[9]由此看來,WTO的規則是一把雙刃劍,研究和利用得好則趨利,反之則為害。
2.調整、修改和完善我國現行的教育政策與法規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意味著我國的經濟貿易活動要受WTO規則的規范和制約。按照基本原則,WTO的規則要高于我國的國內法。我國政府對WTO的承諾,是以WTO的法規為基礎的,這就要求我們在深入研究WTO規則的基礎上要著手我國有關現行教育政策與法規的調整、修改和完善,以便使國內法與WTO的法規實現對接。我國的教育政策和法規調整、修改和完善迫在眉睫,特別是研究生教育服務的法規。我國已制定了新的《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其它與教育,特別是與研究生教育有關的政策與法規也應盡快制定出臺。
3.提高我國研究生教育的適應性、質量和國際競爭力
“適應性、質量和國際化”作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出的三原則,反映了當今高等教育發展的趨勢。研究生作為我國創新體系中重要的群體和生力軍,他們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國未來的研究隊伍狀況、科技實力和競爭力。為提高研究生教育的適應性、質量和國際競爭力,研究生教育必須有重大科研課題和較為充裕的經費作支持,在放眼全球的情況下,面向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開展研究。為此,我國既要在研究生教育的制度、方法、手段上進行改革創新,也要在研究課題、資金投入和具體的政策上給予支持,并在研究生教育的交流與合作上進行廣泛的國際合作,才能提高我國研究生教育的辦學水平和國際競爭力。
4.提高教師的待遇,留住人才
我國的教師待遇近些年有了較大的提高,但仍然偏低,高校吸引不了最優秀的人才從事高等教育的工作是目前最為突出的問題之一。沒有教師的大學不能成為大學;沒有大師的大學不可能成為名牌大學,也就不可能吸引到優秀的青年就讀;沒有優質的生源,也就不可能培養出優秀的研究生和未來的大師,學校也就缺乏競爭力,這是一個邏輯的和辯證的關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以最優厚的待遇吸引最優秀的人才為己服務幾乎是所有部門的第一要務,沒有最優秀的人才也就沒有競爭力,這是一個普遍的共識。提高教師的待遇,留住人才,是當今要解決的緊迫問題。
【參考文獻】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鑒-2001.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1:653,682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中華人民共和國200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中國統計,2002(3):6~9
3全國研究生基本情況.教育科研參考,2002(8):4~12
4顧秉林.工程教育中的質量(發言).中國工程院工程論壇:我國工程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北京:中國工程院,2002-05-21
6劉洪.國際統計年鑒-1999.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1999:536
中圖分類號:J2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2)33-0034-01
中國畫是中華五千年燦爛文化的縮影,人們從不同歷史時期的藝術中,都可以捕捉到中國社會發展的人文景象。本文通過梳理中國畫的文化內涵,來揭開中國畫神秘的面紗。
一、中國畫的起源及功用
中國畫起源于古代,所謂的 “書畫同源論”,是指文字和圖畫都是起源于形象的模擬,文字對形象的模擬日趨抽象,而圖畫對形象的模擬日臻具體完善。
中國畫在我國古揮著“成教化、助人倫、窮神變、測幽微”的作用,即促進社會教化,幫助推行政策,構建社會和諧,穩固社會秩序。人物畫如:漢代的功臣圖將功臣畫在畫里,表彰他們的顯赫功績,激勵百姓及子孫后代為社會做貢獻;山水、花鳥畫是對自然景物的特寫,賢人雅士對經典的山水、花鳥作品有著更深刻的體味,他們在欣賞佳作的同時,可以修身養性,對于提高人的內涵與修養,消解人與社會的不和諧因素,發揮著直接的審美功能和間接的教化功能。
二、中國畫的古典精神
中國畫是一種文化的積淀,它融會了儒、道、佛等多家思想,是一種人文性的藝術。若一個人不能深刻的解讀中國傳統文化,他不可能從根本上、從深層次中去把握中國畫的精髓。
孔子和孟子是儒家的代表,他們提出的 “中庸之道”對中國畫的影響是深遠的。在繪畫上表現為:追求和諧充實之美,強調含蓄,主張“寓教于樂”、認為“心正則筆正”,“人品不正,用墨無法。”
道家思想對于中國美學范疇體系的影響,顯然比儒、佛兩家深廣得多。老莊哲學崇尚“無為而為”,主張“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其思想促使畫家們超塵出世,隱逸山林,在自然中追求天然之美,在藝術追求上以小見大,以少勝多,追求雅淡空靈的境界,在自然中注入人的情感。到宋元明清,山水畫在中國畫中逐漸取得主導地位,這與道家格外重視自然的思想有關。
佛家思想認為世界是虛幻的,一切事物皆因人的主觀意識而存在,人只要靜心自悟,就可以覺悟。在中國文人看來,只有以虛靜明徹的心靈去關照和感悟大自然的美,才能達到“心物統一”、“天人合一”的最佳境界。禪宗思想改變了人們的審美趣味,崇尚意境,景越藏意境越大,景越露意境越小,把“虛、白、空、靈”看成是繪畫追求的目標。
總之,佛和儒、道思想相互滲透,相互影響,并存于畫家的修養與創作之中,三大思想支柱對中國畫有深遠的影響。
三、中國畫的筆墨
筆墨是中國畫的藝術生命的一種特質所在,是中國畫的第一要素。筆墨能表現出氣勢、節奏和韻律、能展現出生命力。中國畫的筆墨不僅僅是一種形式上構成的語言,更是一種精神外顯的載體,還和中國古代哲學思想相關,有著超越形式的深刻內涵。唐代張彥遠指出:“夫物象必在形似,形似須全其骨氣;骨氣形似皆本于立意而歸乎用筆,故工畫者善書”,意思是說用筆是造型的基礎,但它不是僅僅把形象畫像就夠了,還要有自身的“骨氣”。中國畫的用筆最高境界應是“意到筆隨”。運筆用墨不可雕鑿,不可極腐,不可牽連,不可脫節,不可無理,在于墨海中定精神,筆鋒下出生活的藝術境界。
筆和墨不可分離。清沈宗寒在《芥舟學畫編》的“傳神論”中說:“蓋筆者墨主帥也,墨者筆之充也……可謂盡泄用墨之秘也。”筆有筆用,墨隨筆用,墨有墨用,墨中見筆,筆墨互相生輝,互相依存。筆墨形式是中國畫創作得以實施的媒材,它是繪畫作品能否達到“氣韻生動”的關鍵。
四、中國畫的天人合一
一、利率市場化需要完善的國債市場
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經驗表明,經由國債市場的發展來推進的利率市場化改革,是比較有效的改革路徑之一。十多年來的中國國債的市場化改革對利率的市場化改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國債二級市場及其收益率的形成、國債一級市場引入競爭性的招標機制、國債回購利率的市場化、國債期貨交易的試驗等改革舉措,是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加快了改革的進程。近年來中央銀行開展公開市場業務引導市場利率,以及各種利率市場化改革措施的出臺,都為最后放開商業銀行的存貸款利率準備了基礎條件。但是,隨著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利率市場化的進程逐步加快,中央銀行亟需確定一個市場基準利率來引導市場利率。
所謂市場基準利率,是在多種利率并存條件下起決定作用的利率,是金融市場上所有金融產品價格確定的重要參考依據,是人們公認的并普遍接受的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的利率。目前,中國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再貸款利率實際上起著基準利率的作用。但從現代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看,真正能夠成為基準利率的是國債市場的利率。
首先,從國際金融市場的一般規律來看,能夠成為基準利率的必須是流動性好的金融商品的利率。國債利率具備這一特點。國債有“準貨幣”之稱,變現力極強,它的價格形成與波動能夠靈敏地反映資金市場供求的變化,因而可以成為其他金融工具定價的基礎。誠然,國債利率也會受到通貨膨脹和到期風險的影響,但由于國債到期還本付息是一個固定額,在通貨膨脹率與利率變化可以預期的條件下,國債利率就自然成了基準利率的代表。實際上,美國、日本等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市場基準利率就是國債利率,國債利率處于整個利率體系的中心環節,它的變動決定其他金融工具利率的變動。
其次,作為基準利率,必須能夠較好地反映不同期限的利率水平。國債利率也具備這一優點。在債券期限結構理論中,預期理論與市場分割理論從不同側面解釋了不同期限債券利率水平差異的原因。預期理論在債券具有完全替代性的前提下證明了債券利率差別的原因是期限的長短,即將長期利率等于債券到期之前未來短期利率預期的平均值。市場分割理論則在市場不完全性與不同期限債券不是替代品的前提下說明了各種期限債券利率取決于各種債券市場的供求狀況。期限結構理論與流動性升水理論則綜合了上述兩種理論,將長期利率等于債券到期之前未來短期利率預期的平均值加上反映不同期限債券供求狀況的期限升水,從而比較全面地解釋了不同期限債券利率差別的原因。非國債(如企業債券)不同期限利率的決定雖然也可以用以上理論解釋,但由于存在違約風險,因而無法用來決定利率的期限結構。而國債的發行主體是政府,一般不存在違約風險,其利率結構也就不受違約風險的干擾,因而可以較好地反映不同期限利率的差別,能夠成為基準利率的最好選擇。同業拆借利率雖然也是反映市場資金供求狀況的利率,在市場交易規模、交易者數目和規范化程度上與國債市場也有可比性,但同業拆借市場畢竟只是一個短期拆借市場,同業拆借利率也只是對短期利率有參考作用。國債市場則是提供短、中、長期不同期限債券種類的市場,可以反映不同期限的利率水平。
一旦國債基準利率形成,國債市場的發展對其他金融市場將產生巨大的影響。它不僅改變金融市場規模格局,而且還影響其他市場利率水平的確定,出現明顯的利率市場化的傳遞效應,其中影響最明顯的是銀行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存款市場。因為國債市場發展后產生的大量資金需求,首先會沖擊銀行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存款市場,結果必然是,在國債市場發展以及國債利率市場化的影響下,銀行同業拆借市場的利率市場化機制將更加完善,銀行存款市場也將逐步放松利率管制。
二、完善我國國債市場的建議與措施
完善我國國債市場,提高國債市場流動性,推進利率市場化是充分發揮我國貨幣政策效應的必要條件。目前,完善我國國債市場應從以下方面著手。
1、完善國債發行機制
(1)進一步規范滾動發行機制。擴大基準國債期限品種范圍,進一步健全滾動發行機制,使一級市場國債發行形成更加持續的發行利率曲線,也使一級市場國債招標價格更好地發揮對國債定價與估值的參考作用。
(2)嘗試推出國債預發行機制。為建立發行前債券價格揭示機制,規范一級市場債券分銷行為,借鑒國際成熟債券市場預發行做法,在中國國債市場嘗試進行國債的預發行操作。
2、優化國債期限結構和持有者結構
優化國債期限結構和持有者結構,增強國債市場的流動性,提高國債市場的調節功能。
(1)合理設計國債的期限結構。國債期限結構的形成往往是一個復雜的不斷變化的過程。政府必須兼顧自身與應債主體這兩方面的要求和愿望,同時考慮宏觀經濟條件和清償能力等因素,對國債的期限結構做出選擇。
(2)優化國債的持有者結構。國債持有者結構單一是我國國債市場的一大痼疾。這已在相當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國債市場的規范和發展。針對這種情況,提出以下幾點建議:第一,中央銀行持有的國債規模要加大,配合貨幣政策的運用,提高公開市場操作的傳導效果。第二,取消對商業銀行購買國債的某些限制,使國債成為商業銀行資產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三,促進現有養老保險基金等機構的發展并培育國債投資基金。這將有效地提高國債市場的參與程度,促進國債市場發行效率的提升。第四,允許國外投資者購買一定比例的國債。這既有利于我國利用外資政策的實施,又有利于調節國債持有者的結構。
3、大力培育機構投資者
目前市場交易主體還比較單一,現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主體雖然己增加到900多家,但仍然主要是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現在還很少進入這個市場,這樣就限制了這個市場的覆蓋面。在我國,商業銀行目前卻是債券市場的主要投資人。應大力發展非金融機構投資者進入國債市場,尤其是債券投資基金,由于債券投資基金具有專業投資和規模經濟的優勢,它們的投資風格更加穩健,有利于國債市場的健康平穩發展。
4、發展國債投資基金
國債基金有封閉式和開放式兩種基本形式,同一般的證券投資基金相比,國債投資基金是國家信用和非國家信用相結合的表現形式,國家信用是其存在的前提和基礎,國債基金的絕大部分資金是投向國債的,同其他類型的投資基金相比,國債投資基金具有信譽高、風險小、收益穩定的特點。
5、大力發展國債市場中介機構
(1)擴大一級自營商范圍,完善做市商制度,活躍國債市場。第一,擴大一級自營商范圍。我國中央銀行應在嚴格要求的前提下,積極創造條件,進一步擴大一級自營商成員,盡早讓一些業績好、信譽高的證券公司和信托投資公司加入到一級自營商隊伍中來。第二,完善做市商制度,擴大做市商隊伍。我國雖已經建立做市商制度,但由于制度不完善,導致報價券種偏少,很多債券不能及時報價或沒有報價,價格信息難以及時發現和披露。
(2)大力發展國債市場經紀人。一些國家的政府為了提高國債市場的流動性,非常重視經紀人業務。經紀人作為給交易商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是連接交易商的重要媒介,經紀人本身不參與交易,只是將市場交易進行有效的配置,提供價格發現機制,提高交易的成功率。隨著我國國債市場的不斷發展和市場參與者的增多,直接交易不利于提高市場效率。目前我國同業經紀人只有一家,缺乏競爭和效率。因此,培養一大批活躍的經紀人隊伍對發展我國場外債券市場顯得尤為迫切。
6、建立統一、規范、分層次的國債市場體系
(1)一個競爭、有序、統一、高效的國債市場是央行公開市場政策利率傳導機制發揮作用的前提,在國債市場的建設中,當前應集中精力建立以銀行間債券市場為核心市場。繼續拓展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吸收各類金融機構投資者進入,以之作為批發債券市場。
(2)我國目前的國債流通市場呈現分割的狀態,銀行間國債市場和交易所國債市場各自存在。國債市場的兩個子市場之間既獨立運作又互相溝通。但市場交易具有連續性,人為地把不同交易主體分割到不同的市場,不利于擴大市場規模,完善市場機制。而且兩個市場價格差的存在也不利于管理層更好地把握宏觀經濟情況。因此,應逐步將兩個市場統一起來,促進國債交易在更廣的范圍內開展。健全國債交易的基礎設施,構建統一的國債托管結算清算系統,是統一流通市場的關鍵。
7、積極發展國債期貨市場
目前我國債券市場沒有衍生金融工具,在現有的交易體系和交易手段下,投資者無法有效地解決利率波動帶來的巨大風險,使得機構投資者難以進行避險與對沖操作,阻礙了其對債券市場的進一步參與。市場上投資者追漲殺跌,不利于債券市場的穩定。發展國債期貨等衍生金融工具市場,可以為投資者提供規避風險的有效手段,促進市場價格發現,對于長期進行大量債券投資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用社、基金等機構投資者來說,十分重要。
近年來,我國經濟生活中出現了大面積、持續的會計信息失真現象,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損害了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會計信息失真固然有社會環境和會計系統本身的諸多原因,但我認為會計職業道德失范是最重要原因之一。
一、我國會計職業道德的現狀
所謂會計職業道德,就是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在履行職責活動中應具備的道德品質。它既是會計工作要遵守的行為規范和行為準則,也是衡量一個會計工作者工作好壞的標準。會計職業道德失范是指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的缺乏或者喪失,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會計職業人員失去道德觀念;二是會計職業行為失去道德規范。會計職業道德失范的具體表現如下:
1、少數會計人員會計職業道德敗壞,主動違法犯罪。
有的會計人員個人利益膨脹,故意偽造、變造、隱匿、毀損會計資料,監守自盜,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挪用公款、以身試法。這種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雖然是少數會計人員所為,但也的確反映出在改革開放后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在會計隊伍中確有一些人職業道德淪喪,走上犯罪的道路。
2、會計人員違反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道德規范。
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是會計職業道德規范中最重要的道德規范,而恰恰在這一規范上存在的問題具有普遍性,造成大面積的會計信息失真。會計人員的主動出謀劃策、配合作假的行為,主觀動機雖有不同,多少都是一種故意作假行為,而其中主動出謀劃策的更是一種通同作弊的行為了。這不同程度地反映了會計人員在客觀公正,依法辦事方面不能堅持原則,是會計職業道德的嚴重缺欠。
3、不熟悉法規,遵紀守法的意識淡薄。
不少會計人員不能做到熟悉法規、依法辦事,遵紀守法的意識淡薄。在財政部調查中詢問現崗會計人員目前我國是否存在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如果存在是在哪里規定的等問題時,居然有11%的會計人員認為不存在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只是在人們的信念之中。另有20%的人認為存在會計職業道德,但不知道在哪里規定的。可見有三成的會計人員對法規的熟悉和了解是模糊的。
4、部分公司受利益驅使,在會計信息披露中弄虛作假。
近年來,我國出現了許多令人觸目驚心的會計造假案,嚴重違反了會計職業道德。如東方鍋爐、藍田股份、四通高科、黎明股份、銀廣夏等多個公司的嚴重造假事件。以上事實表明,會計職業道德失范乃是一個在利益驅動之下,有著深刻社會背景的復雜的社會問題。
二、會計職業道德嚴重失范的原因。
1、社會不良風氣對會計人員職業道德的影響
(1)利益驅動的負面影響。隨著經濟體制的轉變,人們的思想意識、價值觀念都在發生變化。在會計領域也同樣遇到了經濟發展與道德進步"二律悖反"的困惑。例如,在下崗失業和違反原則作假帳的兩難選擇中,多數會計人員選擇了按單位負責人意見作假帳,表現了追求最基本的自身經濟利益。
(2)會計規范體系不完善,法律監督機制不完備,違反會計職業道德的處罰蒼白無力。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頒布前,對會計人員職業行為的要求,散見于各種財務會計行政規章制度中,沒有明確提出會計職業道德的具體條款和遵守會計職業道德的要求。直到1999年頒布的《會計法》第39條規定"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第一次將遵守會計職業道德寫進了法律中,這些雖然表明我國會計職業道德逐步發展的進程,但缺乏系統性、完整性。同時《會計法》對違法會計行為的制約,缺乏強制性和操作性。職業道德的違規行為懲治不力、缺乏職業道德自律組織及社會的監督和對道德優劣表現賞罰不明,客觀上不利于制約違法會計行為的滋生蔓延,又使會計人員抵制違法會計行為時,缺乏法律保障。
2、單位負責人的不良道德影響。
會計人員是受聘、受雇于其所在單位的工作人員。他們同獨立、公正執業的注冊會計師不同,沒有在單位之外、之上的獨立執業地位,他們的工作完全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管理之下,會計人員在單位的地位具有天然的從屬性,使得其職業道德在單位會計工作中,能否發揮作用和作用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從屬性,從屬于所在單位的文化層次、及其單位負責人的道德水準。
三、我國會計職業道德的重建
會計職業道德的重建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應通過制度創新,采取自我修養與外部監督相結合,宣傳、教育與檢查相結合,行業自律與輿論監督、政府監督相結合,使"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不做假賬"成為廣大會計從業人員的行為準則。本文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會計職業道德的重建進行探討:
1、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形成和發展良好的會計職業道德氛圍。
(1)在會計法律中明確規定會計職業道德的內容。會計人員良好的職業道德的形成是一個長期、漸進的過程,在我國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尚不規范、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的情況下,會計職業道德的建設需要靠會計法律制度的強制作用。我國目前的《會計法》規定:"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確定了會計職業道德的法律地位和原則要求,但是還應當將會計職業道德的核心內容濃縮,使會計職業道德不僅具備會計法律制度的屬性,還便于記憶與傳播,形成規模效應。
(2)建立健全會計職業道德評價體系。會計職業道德評價體系包括社會組織、大眾輿論對會計行為的道德評價。對職業道德評價結果使用獎懲手段,并與崗位資格、升職、晉級、精神與物質獎勵結合起來。同時還應當建立健全選拔機制,使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3)加大獎懲力度,完善會計職業道德的獎懲機制。針對以往對違反會計職業道德行為監管不力、處罰不嚴的問題,必須進一步細化、深化會計職業道德的考評和獎懲機制。只有獎懲分明,加大違反職業道德的機會成本,提高遵守職業道德的機會收益,才能降低違反職業道德的發生頻率,并逐步提高職業道德對會計人員的約束力。
(4)重視和加強會計職業道德教育。會計職業道德教育是指對會計人員、潛在會計人員及單位負責人進行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的職業道德教育活動。職業道德教育是培養職業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堅定的職業信念、自覺的職業行為不可缺少的環節。會計教育不僅要傳授技巧與知識,還應灌輸道德標準和敬業精神;不僅要重視在校會計專業學生的職業道德教育,更要重視在崗會計人員職業道德的提高,逐步將職業道德規范轉化成自身的思想觀念和行為準則,促進會計和經濟的良性發展。超級秘書網
2、建立會計行業自律組織,強化行業監管,樹立會計人員良好的職業形象。
良好的會計職業形象,不僅需要每一個會計人員的努力,更要充分發揮會計職業團體的作用。借鑒國際慣例建立一個權威性的會計行業自律組織十分有必要。對于違反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的行為進行相應的懲戒。
3、財政部門推動、社會各界配合,共同構建全面的宣傳、監督體系。
會計職業道德的建設與實施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政府部門的推動及社會各界的積極配合。財政部門是全國會計工作的主管部門,對會計工作的建設與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由財政部組織,在全國的會計人員中開展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的學習與研究,相信一定可以形成頭腦風暴,迅速有效地普及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同樣,會計職業道德觀念的維系和發展,會計從業環境的凈化,離不開社會輿論的監督。宣傳、教育、文化部門、工會組織及社會各界應當積極參與、各盡其責、相互配合,把會計職業道德建設和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納入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規劃,完善措施,扎實推進,形成合力,才能使外在的會計職業道德要求轉化為會計人員內在的職業道德品質,使會計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自覺履行應盡的職業義務,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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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關于國內規制紀律的規定通過一定機制對成員方的規制自由具有重要影響。國內規制在國際服務貿易中具有非凡的作用。由于服務貿易具有無形性和以商業存在方式提供等特征,邊界措施如關稅等在服務貿易中無法適用,因此,各國需要借助國內規制來對服務貿易進行管理。WTO要推行服務貿易自由化需要建立必要的紀律對成員方進行一定約束,因而必然會對成員方的規制自由進行限制。但是,成員方要取得服務貿易自由化帶來的利益卻又需要擁有一定的規制自由以實現國內政策目標。沒有規制紀律,就無法推行自由化,而沒有規制自由,服務貿易自由化就會喪失成功的保障。WTO推行自由化的多邊紀律與成員方追求政策目標的規制自由在多邊條件下具有一定的沖突,如何協調、平衡二者的關系,意義重大。
本文重點對GATS的國內規制紀律所面臨的問題、可能的發展趨勢及其對規制自由的影響進行探討。
一、GATS中的規制紀律與規制自由之現狀GATS對規制紀律與規制自由在序言中有原則性規定。序言承認成員方為了滿足國家政策目標有權規制其領土內的服務提供,同時鑒于不同國家的服務規制水平存在差異,承認發展中國家尤其需要行使這一權利。
同時,GATS又認為“服務貿易對于世界經濟的增長和發展日益重要”,提出要“建立一個服務貿易的原則和規則的多邊框架,以利于此類貿易在透明和逐步自由化的條件下得到擴大”,并在第6條中對成員方國內規制做出了專門規定。GATS謀求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方式是逐步減少乃至取消對服務貿易的限制,而不是取消成員方的國內規制權力。因此,GATS承認成員方規制的權力,但同時要求減少有關措施對貿易的限制。準確地說,GATS所要約束的是成員方限制服務貿易的規制權力和自由。具體來說,這種約束有兩類渠道:一是GATS第16條、第17條所確定的多邊紀律,二是GATS第6條對國內規制的一般性規定。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成員方將對服務貿易的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的限制大致上區分為數量限制和歧視性限制,并分別將其歸于第16條和第17條調整和約束。在已承諾的具體部門,所有屬于第16條和第17條范圍的限制性措施,除非在成員方的承諾表中標明都予以禁止。在沒有進行具體承諾的部門,成員方可以實行限制。GATS第6條有關國內規制的一般紀律的規定,目的在于將國內規制措施對貿易的限制降到最低。這一紀律既適用于已承諾部門中不屬于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紀律約束的限制措施,也適用于許可和資格要求及程序、技術標準,甚至還適用于在沒有作出具體承諾的部門中對服務貿易的限制措施。因此,成員方實施規制的權力和自由并不是絕對的,是受到GATS第6條有關國內規制的一般性紀律約束的。
GATS第6條對國內規制的約束目前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有約束力的規定。GATS第6條第1款、第2款、第3款和第6款規定,成員方在已經做出承諾的部門以合理、客觀和公正的方式管理對服務貿易產生影響的所有普遍適用的措施;要求建立審查影響服務貿易的行政決定的機制;要求維持或建立司法、仲裁或行政法庭或程序,并提供客觀、公正的審查。這些款項還要求,在已承諾的部門提供服務需要批準的情況下,成員方的主管機關應當在完整的申請提交后的合理期限內將有關決定通知申請人,在申請人提出要求的情況下應告知其申請辦理的情況。成員方在做出承諾的服務部門應建立適當的程序,以驗證外國服務提供者的能力。這些規定對成員方在已承諾的服務部門中規制措施的管理方式、司法救濟、服務申請的辦理和外國服務提供者能力的驗證等提出了明確要求,是成員方在行使國內規制權力時須接受的限制。
2.有關國內規制紀律的臨時適用機制。根據GATS第6條第5款的規定,在第4款規定的紀律生效之前,在做出承諾的部門將第4款包含的主要原則適用于許可和資格要求及程序、技術標準。這就要求許可和資格要求及程序、技術標準等措施應基于客觀、透明標準,不構成超出保證服務質量的不必要的負擔,許可程序本身不構成對服務提供的限制。雖然第5款的規定具有臨時適用的性質,但它對成員方采取的許可、資格和技術標準等措施提出了要求。值得注意的是,第5款的適用也受到一定的限制。首先,第5款只有在所采取的許可、資格和技術標準等措施被認為損害了具體承諾時才適用。其次,成員方所采取的措施可以豁免,條件是該措施在該成員方做出具體承諾時是能夠合理期待的。因此,至少在1995年WTO成立時,已經存在的那些管制服務貿易的國內措施能夠豁免適用于第5款的規定。
最后,第5款規定的模糊性如“不必要負擔”中的必要性標準,也使這一規定的作用進一步受到削弱。3.對制定國內規制多邊紀律的授權。由于服務貿易被納入多邊貿易體制為時不久,GATS有關國內規制的規定十分原則,要實現國內規制對貿易限制的最小化,需要對相關規定進行明確和細化,從而使GATS有關國內規制的原則性規定具有可操作性。為此,GATS第6條第4款授權服務貿易理事會通過設立適當機構制定必要的紀律,以確保資格要求和程序、技術標準和特許要求等措施不構成對服務貿易的不必要障礙。該款還規定,此類紀律的目標是確保上述措施:(1)基于客觀、透明的標準;(2)不構成超出保證服務質量的不必要負擔;(3)許可程序本身不構成對服務提供的限制。為了實施GATS的要求,1995年3月1日服務貿易理事會通過了《關于專業服務的決定》,成立了專業服務工作組(WorkingPartyonProfessionalServices,以下簡稱WPPS),將會計行業作為嘗試制定國內規制紀律的優先部門。1998年底,WPPS完成了會計部門國內規制紀律的制定。此外,全面制定國內規制紀律的工作正在緊張地進行中。有關國內規制的具體紀律一旦建立,必然會對成員方的規制自由產生重要影響。
二、一般性規制紀律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及趨勢以下本文以GATS第6條第4款、WPPS制定的會計部門紀律(以下簡稱會計紀律)和WTO關于實施衛生措施和植物衛生的協議(以下簡稱SPS協議)、貿易性技術壁壘協議(以下稱TBT協議)對國內規制問題的規定為基礎,重點探討國內規制紀律所面臨的突出問題及發展趨勢。
(一)規制紀律的性質與范圍WPPS在制定會計紀律的過程中,對GATS第6條第4款的性質和范圍進行了大量的討論,從而為制定該款項下的一般紀律提供了重要借鑒。WPPS指出,GATS第16條和第17條屬于第三部分具體承諾的事項,而第6條屬于第二部分一般義務和紀律的范圍,二者在法律上具有根本區別。所以,取消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限制要經過具體承諾的談判,而將國內規制對貿易限制成分最小化的義務是一項普遍義務,受第6條第4款所制定的紀律約束。基于相同原因,GATS第16條和第17條涵蓋的限制性措施與第6條第4款所要約束的措施在法律地位上是不同的。在做出具體承諾的部門,成員方對于限制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的措施除非在承諾表中列明,否則不得采取,但在沒有做出承諾的部門則可以采取。實行國內規制措施的權力雖然是被承認的,但要受到根據第6條第4款所制定的紀律的約束,以實現對貿易負面影響的最小化。WPPS最后得出結論認為,為了確保法律的確定性并使會計紀律與GATS的結構一致,GATS第16條和第17條與第6條第4款不應有重疊,會計紀律不適用于受第16條和第17條約束的措施。但是,哪些措施屬于第16條和第17條的范圍從而需經談判做出承諾,哪些措施屬于一般規制的范圍?WPPS所采取的方法是將會計部門中限制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的典型措施另行列舉在“非正式注釋”(informalnote)之中,表示取消此類限制需經特定承諾談判,而不是受第6條第4款的約束。會計紀律是無條件的義務還是有條件的義務?這些紀律是僅在已做出具體承諾的部門內適用,還是不管是否存在具體承諾都應適用?如果該紀律的適用不取決于成員方是否做出承諾,那么,對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的貿易限制應受到約束。如果該紀律僅適用于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以外的事項,那么,這意味著對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承諾的種種限制將成為規避國內規制多邊紀律的避風港。會計紀律規定該紀律僅適用于在承諾表中對會計部門做出具體承諾的成員方,即僅適用于成員方承諾實行自由化的服務,不影響GATS所包含的自愿性質。然而,這一規定對未來國內規制的一般紀律的適用范圍可能并不具有決定性。第6條其他4款明確規定僅適用于已承諾的服務,而第4款缺少這一限制,所以,該紀律似應適用于所有服務部門,而不論成員方是否做出了自由化承諾。此外,雖然第5款規定將第4款所列舉的原則臨時適用于成員方已承諾的部門,但這樣做的目的是在第4款的紀律生效前使特定承諾不因這些紀律的缺失而受到損害,亦不能構成將國內規制的一般紀律僅限于已承諾部門的根據。
(二)必要性標準由于國內規制紀律的主要目標是確保有關措施不構成對服務貿易的不必要障礙,因此,必要性標準在判斷國內規制措施對貿易是否具有限制的問題上具有核心作用。1.WTO有關協議中的必要性標準及其差異。會計紀律對必要性標準作出了有拘束力的規定,指出:“成員方應確保不屬于GATS第16條和第17條項下承諾的與許可要求和程序、技術標準、資格要求和程序有關的措施的制定、采取和適用不得對會計服務貿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礙或具有這種效果。為此目的,成員方應確保此類措施不得超出實現合法目標的必要而對貿易進行限制。上述合法目標包括:保護消費者(包括會計服務的所有使用者和一般公眾)、確保服務質量、提高專業技能和行業的整體一致。”
必要性標準的概念也存在于WTO的其他協議中。例如,GATT第20條和GATS第14條規定的一般例外,要求成員方采取的例外性措施須為實現一定政策目標之必要。此外,TBT協議第2條第2款也規定了必要性標準。GATT、GATS的例外規定與會計紀律、TBT協議所包含的必要性標準是不同的。前者適用于一般例外的情形,目的是將成員方可能違反協定義務的行為控制在必要的范圍之內。根據一般例外所采取的措施,只要不在情況相同的國家間構成武斷或不公正的歧視或構成對服務貿易的變相限制,可以是歧視性的,可以是原本違反GATT和GATS的。正因為如此,一般例外所列舉的政策目標是窮盡性的,適用范圍應當僅限于一些根本的和有限的政策目標,如公共道德、公共健康和公共安全等。相比而言,會計紀律、TBT協議所包含的必要性標準僅適用于非歧視性的貿易限制措施,這些措施只有為實現合法目標所必要時才具有客觀合理性。會計紀律、TBT協議所包含的必要性標準由于不能作為違反有關義務的根據或抗辯,因此,WTO成員方需要擁有相對廣泛的規制自由,因而會計紀律、TBT協議對規制政策目標的列舉是非窮盡性的,以便滿足成員方實現更廣泛的合法目標的需要,避免動輒就違反WTO的規定。2.確定必要性的兩個步驟:合法目標與必要性。從GATT和WTO的有關實踐來看,確定國內規制的必要性一般首先衡量有關規制是否是為了滿足合法目標,然后衡量為追求合法目標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對貿易限制最小。必要性標準將有關措施與合法政策目標聯系起來。在1994年“美國汽車稅案”中,專家組報告認為,分析GATT第20條(g)款的第一步是決定“引援這些規定的政策是否屬于保護自然資源的政策范圍”。在1990年“泰國限制香煙進口和香煙國內稅案”中,專家組報告也強調在確定有關措施的必要性之前需要集中考慮成員方援引的政策目標是否合法,并指出:“專家組界定了GATT第20條(b)款項下產生的問題。專家組接受吸煙對人類健康構成嚴重危害的觀點,因而,旨在減少香煙消費的措施屬于第20條(b)款規定的范圍。專家組注意到,這一規定明確允許締約方將人類健康置于貿易自由之上而給以優先考慮;但是,欲使有關措施符合第20條(b)款之規定,該措施還需要具有‘必要性’”。
一旦某項措施的合法性得到肯定,需要進一步確定有關措施是否為實現該目標所必要。必要性標準首先涉及有關措施在實現政策目標方面是否有效。在1983年“美國進口某些汽車彈簧配件案”中,專家組報告對此作了如下分析:“專家組考慮了國際貿易委員會所采取的制定排除清單的行動在第20條(d)款意義上是否為確保遵守美國專利法所必要。對此,專家組審查了按照民事審判程序是否存在滿意和有效的其他手段,這些手段能夠為專利的持有人庫爾曼提供足夠有效的救濟,可以對付外國生產者包括加拿大生產商渥爾班克有限公司侵犯其專利的行為。”可見,在采取措施的成員方可以合理地獲得滿意和有效的其他方法的條件下,一項措施不能被認為是必要的。如果同樣滿意和有效的其他手段也存在,必要性標準要求有關成員方在其可以合理獲得的措施中需采用對貿易限制程度最輕的措施。在1989年“美國1930年稅法第337條案”中,專家組報告對“合理獲得的對貿易限制最輕的手段”的含義進行了分析,指出:“專家組認為十分明顯的是,在締約方可以合理地獲得其他措施且該措施與GATT的其他規定沒有不符的情況下,締約方不能主張一項不符合GATT其他規定的措施系為第20條(d)款之‘必要’。基于相同原因,在不能合理獲得符合GATT其他規定的措施的情況下,締約方要在可以合理獲得的措施中采用與GATT其他規定不一致程度最輕的措施。專家組希望說明的是,這并不意味著要求締約方……改變其專利法或專利法的實施水平。但是,這確實意味著,如果締約方可以以與GATT其他規定沒有不符的方式合理地實現實施水平,那么,該成員方就要這么做。”(三)透明度透明度問題對于服務貿易十分重要。在服務貿易領域不存在關稅壁壘,限制性措施具體體現為各國國內規制措施如資格、許可和技術標準等。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原則從自由貿易的角度出發,實際上是承認國內法律制度的獨立性,允許國家之間不同法律的存在。但是,如果國內規制缺乏透明度,那么,各國法律之間的差異就無法為外國服務提供者所知曉或導致信息獲取成本過高,從而構成服務貿易的嚴重障礙。“外國服務提供者在另一個國家的市場成功經營的基礎是充分理解影響服務貿易的法規措施。”未來對國內規制制定的紀律注定要考慮GATS第3條有關透明度的規定。會計紀律對各WTO成員方在會計部門中如何適用GATS第3條做了進一步規定。會計紀律第3、4、7款要求成員方將對會計部門的要求公之于眾。例如,第3款規定:“成員方應通過包括根據GATS第3條和第4條建立的咨詢聯絡點的方式將主管機關的名稱和地址公開。”類似的規定是否也需要引入到未來制定的有關國內規制的一般紀律之中,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值得注意的是,會計紀律及其他規定中的某些透明度要求賦予了GATS中的透明度原則新的內涵,如要求成員方對政策措施的必要性提供立法理念方面的論證。會計紀律的第5款規定:“在另一成員方提出請求的情況下,一成員方應通知另一成員方其會計部門的國內規制措施背后所包含的與第2款所指的合法目標有關的理念”。
TBT協議第2條第5款規定:“擬定、采取或適用的技術規制對其他成員方的貿易可能有重大影響的,一成員方應另一成員方的請求,應根據第2款至第3款的規定解釋技術規制的理由”。這些規定通過要求成員方解釋國內規制措施與政策目標之間的聯系,強化了國內規制措施的必要性標準,對成員方國內規制的透明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可能在有關國內規制的一般紀律中采納。(四)等同性與國際標準1.等同性。等同的概念在會計紀律、TBT協議以及SPS協議中都有體現。會計紀律規定:“成員方應確保其主管機關在教育、經歷和(或)考試要求等同的基礎上考慮在另一成員方領土內所取得的資格。”TBT協議第2條第7款規定:“只要成員方對其他成員方的技術規制在滿足自己的規制目標上感到滿意,成員方應積極考慮接受這些技術規制為等同,即便這些規制與其自己的規制不同。”在服務貿易中,為了保證外國服務提供者滿足適用于本國服務提供者的資格要求和其他標準,管理機構通常要對本國和外國資格的等同問題進行評估。在很多情況下,管理機構要求對申請許可或其他授權的外國申請人進行一定的考核,或要求滿足一定的條件來證明等同性的存在。這類考核由于是為了確保國內標準得到滿足,因而可能被看作是國內規制。如果是這樣,GATS第6條第4款項下的紀律一旦制定,就會因此要求此類措施不應成為為確保服務質量所不必要的負擔。在這種情況下,管理機構有義務考慮外國服務提供者在其本國已經取得的資格并相應地修改額外的要求。2.國際標準。必要性標準以國際標準為取向的色彩強烈地體現在TBT協議和SPS協議中。
TBT協議第2條第5款規定:“只要技術規制是為第2款所明確提到的合法目標而制定、采取和適用且與國際標準相一致,那么,該標準就應當無可置疑地被認為沒有對國際貿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礙。”SPS協議第3條第2款規定:“與國際標準、指南或建議相符合的衛生或植物衛生措施應當被認為是為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要,應被認為是與1994年關貿總協定的有關規定一致。”此外,TBT協議還要求成員方使用國際標準作為技術規制的基礎。GATS第6條第5款(b)指出,在確定有關要求與必要性、透明度和客觀性原則是否一致時,應當考慮成員方所適用的國際標準。這一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提出了必要性標準以國際標準為取向的要求。GATS下的《關于專業服務的決定》要求成員方對國際標準的使用提出建議并鼓勵成員方與有關的國際標準機構進行合作。此外,GATS第7條第5款規定,在任何適當的情況下,對教育、要求、許可的承認均應依據多邊達成一致的準則。成員方應與有關的政府或非政府間組織合作以建立和采取共同的國際標準和準則。TBT協議和SPS協議等提出國內規制措施以國際標準為取向。這一特點對國內規制的影響在于為必要性標準提供一個重要標尺,引導國內規制措施在實現政策目標方面對貿易限制最小化。在這方面,TBT協議和SPS協議的規則與GATS第6條第5款(b)項所指的國際標準相比顯得更加明確。然而,這些要求可能需要考慮不同服務部門的特點。
三、規制紀律對規制自由的影響WTO條件下規制紀律與規制自由的關系實質上是WTO推行貿易自由化與成員方追求國內政策目標的關系問題,是貿易自由化條件下所產生的及其限制問題。
雖然有關國內規制一般紀律的制定工作尚未完成,但從GATS第6條第4款所體現出的原則以及WTO有關協定的相關規定來看,GATS項下國內規制的多邊紀律對成員方的規制權力具有重要影響。以上探討顯示出,有關國內規制的多邊紀律從政策目標的合法性、對貿易限制最小化、透明度、等同性和國際標準的取向性等方面對國內規制會提出更高要求,所要實現的效果是使國內規制措施對貿易限制的程度最輕,鼓勵政策措施的中性化。在當前開展的談判中,有跡象顯示“對貿易限制最輕”這一標準的界定正在加強,以便該標準能夠為衡量所有成員方的政策提供一個標尺。WTO秘書局指出,對國內規制施加限制是要在兩個潛在的沖突目標即促進貿易擴展與保護成員方規制權力之間實現一種平衡。強化對國內規制措施約束的一把利器是使WTO成員方能夠對其他成員方規制措施提出挑戰。正如WTO秘書局所承認的那樣,之所以需要一個法律標準,就是因為GATS第6條第4款的現有措辭不能為WTO專家組提供一個可操作實施的模式,如此一般性的規則并不足以為有關特定措施的爭端的解決提供指導。把GATS第6條第4款所列舉的原則轉化為有拘束力的規則,可以把國內規制納入到GATS的法律架構中。將這些一般性原則制定成為紀律的目的是賦予這些原則以具體的內容,使之能夠用于操作。可見,制定國內規制的多邊紀律是使成員方在多邊范圍內對其他成員方國內政策提出的法律挑戰具有可操作性,因而必將對成員方的產生重要限制。WTO對國內規制進行制約的核心是GATS第6條第4款所包含的必要性標準,途徑是爭端解決機制。必要性標準決定著規制措施是否和在什么情況下構成對貿易的不必要障礙。值得注意的是,國內規制工作組正在考慮將TBT協議和SPS協議的有關規定所包含的更準確的措辭移植進來。如果必要性標準通過較嚴密的界定具備了法律實施性,那么,WTO的爭端解決機制就能夠發揮作用。有關國內政策是否服務于合法目的、是否超過為實現合法目的之必要而構成貿易障礙,WTO最終能夠充當一個裁決者的角色。一套具體的國內規制紀律一旦制定并為成員方所接受,WTO爭端解決機制理應將其運用于裁決有關國內規制的爭端。
一、生命教育內涵分析
關于生命教育的內涵,國內有多種表述。學者趙環認為:“生命教育是通過認識生命的起源、發展和終結,從而認識生命、理解生命、欣賞生命、尊重生命,進而珍惜有限生命,建立起樂觀、積極的人生觀,促進學生價值觀、生理心理、社會適應能力的全面均衡發展的教育。”[1]學者劉濟良、李晗認為,所謂生命教育,就是指:“引導學生正確認識人的價值、人的生命,理解生活的真正意義;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培養學生對終極信仰的追求,養成學生的關愛情懷,使他們學會過現代文明生活。”[2]我認為對生命教育的內涵最貼切的應是對受教育者進行生命與健康、生命與安全、生命與價值和生命與關懷的教育,幫助和引導受教育者正確處理個人、集體、社會和自然之間的關系,使受教育者學習并掌握生存的技能,認識、感悟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培養人文關懷的情操,陶冶健全的人格,引導受教育者激活與生成對自身、對他人和對其他生命的尊重、敬畏與熱愛之情,增強社會責任感,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拓展與提升受教育者生命價值與人生態度,實現個人與社會和諧發展。
二、我國生命教育的現狀
首先,隨著身心的不斷發展和社會競爭的日益加劇,大學生面臨的情感壓力、學習壓力和就業壓力越來越大,導致心理和生理問題越來越多,甚至不斷加劇,嚴重者出現輕生的現象。天津醫科大學馬曉明殺親案件,云南大學馬加爵連殺人事件引發了人們對大學生生命教育的關注和思考。[4]
其次,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生命教育缺位。生命教育的缺位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重視物質生命的存在發展,忽視生命的感悟與體驗[5]。在當今高速發展的時代,人們更重視的是物質生命,在周邊看得見、摸得著的才值得投入精力,而對自然界的生命的燦爛則缺乏關心和感悟。正是在這種社會現實的背景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過于強調技術手段,呈現出重視問題的矯治,輕視早期預防和未來發展的態勢。“你存在情感的問題,我聽你傾訴,教你戀愛的技巧;你存在學習的問題,我給你放松,幫你減壓;你存在就業的問題,我給你做職業規劃指導,授予你求職的技巧;你存在情緒問題,我給你催眠,幫你調節”。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辦法在一定程度上似乎解決了現實問題,使我們的物質生命重新步入正軌,但是它忽視了對人性的陶冶、人格的培養,未能深入學生的心靈世界,關懷其生命成長中的盼望、信仰、憤怒、悲苦、疏離、誤解;關心其對生命的理解和欣賞、對親情的渴望與掙扎、對愛情的激動與傷心。因此,高校現有的心理健康教育淡漠了對學生的人性和情感的陶冶,淡漠了人對生命和對美的熱愛和追求,使得渴求幫助的生命在經歷一番努力和掙扎之后,又回到了最初的起點,停留于表面的癥結。另一個方面是重視心理功能的分割訓練,忽視生命的完整與和諧[5]。隨著社會和科技的不斷發展,經濟已在人類社會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位置,人們為了追求利益和自身發展,需要更具有針對性的社會技能和心理能力的培訓。為響應這一需求,社會培訓機構和學校將這些教育培訓列為主打課程,多重視學生的交際能力、應變能力、合作意識、良好性格等心理功能的分割訓練的培養,而缺少了最重要的愛、生命、自尊、自我效能和歸因等生命教育的訓練,片面追求迎合社會發展的單向分割訓練,忽視了感悟生命、欣賞生命,有利于生命完整和諧的生命教育整合訓練。
最后,事后處理為主,缺乏相應的事前預警措施。這體現出學校和師生還缺乏對心理知識的普及,對心理問題缺乏相應的敏感性,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學生的種種預兆行為,最終讓悲劇發生。
三、針對我國生命教育的實施對策
(一)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以促進高校生命教育盡快實施。
在我國,教育部門并未全面推出“生命教育”課程。目前,在我國大中城市的中小學雖然已經開設了“生命教育”,但也只是近幾年的事情,遺憾的是,高等學校仍是生命教育的“遺忘角落”,至今仍缺乏對學生生命關懷的教育氛圍,政策上依然缺乏相關的政策法規來保證高校生命教育得以落實。教育部門可以出臺一些指導性的涉及高等學校生命教育各個環節的政策法規,或者組織專家優選一些在規章制度建設方面有一定經驗和已經取得良好效果的高等學校,將其成果進一步提煉、整合,提供給國內各高等學校借鑒,各高校可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酌情修改,并交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備案。這樣可以使一些好的經驗盡快得以推廣實施。
(二)增強生命教育的體驗性和整合性,培養大學生的生命情感和健康個性。
1.關注生命教育的體驗性,豐富大學生的生命情感。體驗是生命教育的根本途徑,生命需要個體的用心體驗來感受生命的真實與活力、人生的快樂與價值。大學生可以多開展實踐活動,走進自然,進行生命感悟;學校在心理健康課程中可由任課老師引導學生進行生命、美、愛等體驗,使學生學會欣賞,讓師生、生生間在回歸純真生命的理解和溝通、激勵和引導的世界中,進行心靈的真切關懷和叩問。在虛擬世界不斷發展的現代,生命體驗也可以在虛擬的網絡世界中進行,讓學生像玩網絡游戲一般,在虛擬世界中進行角色扮演,并在虛擬行為之后進行生命體驗。例如之前有款游戲叫《模擬人生》,玩家可以在游戲中扮演一個角色,還可以與游戲中的親人、朋友進行互動,其中每個人都會有喜怒哀樂等豐富的情感表現。大學生在這種特設的虛擬情境中進行體驗,可以做平時不敢做的事,并可以看到事后大家的情感反應。其實很多人自殺時并不能考慮到父母親朋對其行為的情感體驗,也看不到父母親朋悲痛欲絕的樣子,如果他們能提早看到并體會到父母親朋的悲痛,也許將會是另外一種心境,或許會放棄輕生這條路。
2.增強生命教育的整合性,積極培養大學生的健康個性。在對大學生進行生命教育時應根據生命整體性的原則,遵循大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以學生自身潛在的生命基質為基礎,選擇適合的教育方式喚醒生命意識、堅持普遍聯系的觀點,進行自尊自信、自我效能、歸因等多方面的心理課程輔導,樹立個體健康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促進生命的整體發展,使其成為充滿生命活力,具有健全人格和鮮明個性的人。
(三)建立校園預警系統,有針對性干預。
我國的學校心理健康中心一般是被動等待學生前來預約咨詢,很少主動出擊[6]。可我國人民大多數比較含蓄保守,自己心中的事情不太會喜歡向不認識的人傾訴,尤其是心理咨詢這幾年在我國也只是起步階段,真正認識、認可的人不是很多,所以多數急需心理幫助的人因為以上原因沒能及時接受心理咨詢而錯過了尋取幫助的好機會。學校心理健康中心應走出資訊室,走進教室,多為學生上心理輔導課程,進行心理文化普及,讓更多的師生了解并學習心理的相關知識,提高對心理問題的敏感度,逐步建立由師生共同組成的校園心理預警系統,對于有心理問題的學生做到及早發現、及早干預,防止學生走上不歸路。
參考文獻:
[1]趙環.讓生死不再“兩茫茫”[J].思想?理論?教育,2003,(1).
[2]劉濟良,李晗.論香港的生命教育[J].江西教育科研,2000,(12).
[3]姚月紅.當代大學生生命意識缺失現象的思考.浙江工商大學學報,2008,(4)(總第91期).
在宇宙中,地球是我們至今所知道的惟一有生命存在的星球,人類是地球生命系統的一部分,是大自然長期進化的產物,也是地球上惟一有完整的知識系統、價值系統和道德系統的高級生物。人類被稱為萬物之靈,但不是萬物的主宰,不能脫離自然而存在,應當和自然和諧相處,否則就會自毀家園。對人與自然關系的這種認識,經歷了一個相當漫長的歷史時期,從對自然的恐懼、取媚、親和,到人與自然的分化、對自然的探索和征服。當人類終于可以高昂著頭顱蔑視自然的時候,也受到了大自然無情的懲罰,人類最終不得不重新審視自己在自然中的位置。論文百事通在人類對自然的認識過程中,人性的發現、人類崇高地位的確立,是人類擺脫自然和社會奴役的精神力量。而當人類把自己視為自然的主宰,任意破壞和掠奪的時候,猛然醒悟已經走到了絕路。今天,當我們面對全球性的生態危機、環境惡化的勢態,不得不考慮走一條可持續發展的道路,而要實現這一長遠目標,就必須確立一種人與自然關系的現念。
當然,要糾正人們長期形成的錯誤認識,決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我們在討論人與自然關系的現念之前,有必要對人類對自然的認識歷程進行認真地反思和清算。
一、天人合一—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天人觀
人與自然的關系,在中國古代哲學史上被稱為天人關系。東方民族習慣于或者說更擅長于將“天”與“人”置于一個彼此相連的大系統中,來思考兩者之間的關系。中國古代哲學史上的“天人合一”、“道”、“氣”等哲學命題,都體現了東方文明中“天人合一”的思想。這種思想有三種表現形式:以孔孟為代表的儒家“天人合一論”;以莊子為代表的“天人交融論”和以荀子為代表的“天人相分論”。
“天人合一”觀念產生較早,殷商時期人們把有意志的“天帝”看作宇宙的主宰,凡征伐、狩獵等重大人事活動,都要通過占卜來揣摩天意,再作決斷。殷商時期的這種宗教思想,經孔孟升華為哲理性的天人觀。
孔子維護“天”的至上尊嚴,主張以“天意”建立人間尊卑秩序,協調人和自然的關系。孟子發展了孔子的天人思想,他首先論證了天賦道德論,進而提出“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的命題,這種“天”與人性、內心的統一,要求人以道德規范約束自己,以求接近人與天的和諧。漢代董仲舒進一步肯定了“天人合一”論,認為人事與自然規律有類別同形和序列的同構,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天人感應”、“災異譴告”學說,這一系統化了的“天人合一”思想注重社會人事,把人和自然的關系完全淹沒在天道王權的體系之中。宋明理學繼承了秦漢以來由董仲舒系統化了的“天人合一”論,程朱、陸王從唯心主義出發,主張“天理”與“心性”相結合,人性成為聯結天和人的紐帶,從而把“天人合一”改造為心性之學。
以孔孟為代表的儒家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將社會道德規范轉化為人的內心道德要求,使人們致力于向內修身養性,而不是向外探索自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儒家思想雖希冀建立人和自然的和諧關系,但卻成為阻礙自然科學發展的因素之一。
在中國思想史上,老莊“天人交融”思想更為深刻。老子建立的天人關系是基于無為狀態的與天和諧的理想。莊子以“氣”作為溝通天人的物質基礎,認為天地、物、人都是陰陽之氣的對立與合成,故日“通天下一氣耳”。這種人和自然交融的觀念是對人和自然默契關系的肯定,但是?,這種肯定是建立在否定人的主體地位的基礎上的,要求人無條件地順從自然。
與天人合一的思想相對立,中國古代哲學中還有天人相分的一派。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荀子。荀子認為,“天”與“人”,天道與人道是分屬不同范疇的問題。荀子強調天人相分,認為“天”與“人”各有自己的職責。荀子提出“天人相分”,一方面把天解釋為自然界及其變化規律;另一方面肯定人的主觀能動性,如“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萊亡。”天道自然不能干預人事,人也不能違背自然規律。荀子區別天和人,否定了自然變化和社會治亂的聯系,確立了人是自然的一部分的觀念;同時,把人從天命主宰之下解放出來。可以說“天人相分”哲學命題蘊含著“天人合一”的思想,突破了儒家的天人合一論,既承認客觀規律的作用,又肯定人的主觀能動性。
縱觀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天人觀,一個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強調人與自然的和諧,而不是對立。儒家通過內省本心達到與天的溝通、天理與心性的合一。盡管儒家所謂的“天”是道德化的或者是抽象的,還不能完全等同于我們今天所說的自然,但卻體現出人對自然的一種親和與包容。道家從自然哲學立論,主張通過“抱一”、“體道”達到萬物與我為一的境界,這種觀念上的回歸自然雖然有消極順從之嫌,可本質上表現了人是自然一部分的思想。儒、道兩家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主干,在歷史上互抗互補,對天人關系的理解殊途同歸,共同積淀成為中國人的穩定的心理定勢和價值取向。今天,當我們面對嚴重的生態挑戰時,重溫古人的天人關系思想,在崇敬前人對自然關懷的同時,更深切地感到應當從中國傳統文化中吸取營養,重新確立人與自然的平等信念。
二、主客二分—西方傳統哲學的主流
西方文化的源頭是古希臘文化。在天人關系上,古希臘雖有天人和諧說,但希臘哲人更擅長于將“天”— 自然作為外在于人類的、獨立的認識對象,形成較為發達的自然哲學。例如柏拉圖的“理念說”,把理念世界和感性世界對立起來,這種主客兩分的觀念,成為近代西方思維的起點。同時,古希臘還用神話的形式折射出人和自然關系的認識,一方面表現了人和自然的局部分化,使人得以從自然本體中掙脫出來,審視自身、觀察自身;另一方面,人和自然的分化還處于初級階段,人類以自然神論的形式保持著對自然的崇敬。
在歐洲中世紀,上帝出現在人和自然之間,人間扭曲了的社會關系幻化為上天的神力。宗教哲學代替了古希臘的自然哲學,一神教取代了多神教,超自然的上帝取代了自然神。一神論將人從自然中分裂出來,賦予人格化的神以超自然的力量,把對自然的崇拜轉變為對神的崇拜,將人和自然統一于神力,忽視了人對自然的關懷。由此可見,西方的傳統哲學不論是自然哲學,抑或宗教哲學,一個突出的特征就是將人從自然中分離出來,使人與自然處于一種對立的狀態。這種主客兩分的思維方式不可能產生天人合一、物我一體的天人觀,只能派生“人是自然的立法者”的思想。因此,在一定意義上說,這已隱含了導致當代生態危機的思想根源。
進人近代之后,人文主義和科學精神的覺醒,突破了歐洲中世紀僵化的神學秩序。人文主義高揚“人性”的旗幟,以與“神性”抗衡,對人自身的力量和創造性充滿信心,一時間,大寫的“人”,為萬物之靈的“人”,成為被崇仰的新偶像;科學精神則激起對自然界、宇宙萬物的不倦探求,哥白尼、布魯諾、伽利略托勒密體系,使自然科學擺脫了神學嬸女的卑微地位,成為認識自然、進而征服自然的銳利武器。
培根從唯物主義立場出發,論證人的認識能力能夠通過經驗歸納方法把握自然界的規律,并提出“知識就是力量”的著名論斷,成為近代人類征服自然的座右銘。培根指明的方向,促進了經驗自然科學的迅速發展。這種推崇自然、探索自然,又偏重于實用功利性的觀點,在當時推進了生產力的發展。笛卡爾從不同角度論證了與培根相同的原理。他突出強調理性的力量和地位,認為一切在過去被確立了的“權威”與“信仰”之類神圣不可侵犯的東西,都要經受理性的“普遍懷疑”的檢查,只有人的“理性”是真實的,萬能的。因此,笛卡爾豪邁地提出“……借助實踐哲學,我們就可以……使自己成為自然的主人和統治者。”笛卡爾還發展了精神與物質截然兩分的二元論,認定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各行其是,只受自身規律的支配。這種“笛卡爾主義”引導近代人類走向與自然分離以至對立的道路,正如阿爾 ?戈爾所說:按照笛卡爾的解說,我們與地球無關,有權將地球僅僅視為一堆無生命的資源,可以隨意掠取。
康德哲學有濃郁的人文主義色彩,他提出了“人是目的,而不僅僅是手段”,人是“絕對價值”和“客觀目的”等著名論點,并把這看作是最高的道德律。康德哲學的特點不是一般地表明對人的關懷和強調,而是突出地提出了人是自然的主人這一思想,即“人是自然的立法者”思想。黑格爾以“絕對唯心主義”的荒誕形式,把絕對理性不但視為全部自然界的主人,甚至把自然界看成是“精神”的“外化”的結果。這樣,“理性”或“精神”就成了自然界的“創世主”。這實質上是把人的理性提高到了至高無上、支配一切的地位。
西方傳統的主客二分的思維方式,把人與自然加以分割地考察,把自然僅僅作為一種外在物,一種供人類加以運用和改造的對象。他們看不到人與自然的融合,不理解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這種傳統的理性主義與人類中心主義相結合,使人的主體性更加膨脹,人與自然的關系終于出現了危機。正是在這種弘揚理性,倡導實驗科學的主流文化的影響下,歐洲的工業文明得以迅猛發展。由于生產力的發展,人類控制了許多自然力,取得了征服自然的許多成果。而“人是自然界的主宰者”這種觀念也走向了極端。當我們面對嚴重的生態危機挑戰時,重溫中西傳統文化有關天人關系的思想,對當代人正確處理人與自然關系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中國地域幅員遼闊,本文所述南北民間景觀建筑,是指名不見經傳的民間工匠的“設計”物。要說明的是:這些地方的景觀在今天已經成為當地的“景觀建筑”,但在當時并非如此,它們有的是在相當長的歷史時間內逐步完成,有的則耗用了創始者的大半生才落成。北方山西離石縣的磧口位于黃河與湫河岸邊。磧口本無所謂鎮,湫河注入黃河,又往往帶下大量砂石,砂石就在這兩河交匯處有所堆積散布,磧口之名也就由此而生(圖1)。這里又是華北平原及南方貨物向西北方向貿易的必經之地,南北客商云集于此,幾百年來就逐漸發展成一個商旅之鎮。商旅的交通工具有兩種,一種是駱駝組成的陸上運輸;另一種是羊皮筏的水上運輸。
發軔于啟蒙時代的現代性,因其優越的現代化文化,對中國近代及以后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現代性從西方到東方,從近代到當代,它是一個‘家族相似的’開放概念,它是現代進程中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諸層面的矛盾和沖突的焦點。”[1](p4)中國文學也從那一時期,順應時展變化的律動,開始了現代轉型。但是,由于現代性自身內涵的模糊和不確定性,故而現代性在中國現代文學的發展中也呈現出來了不同的范式。本文試以魯迅的《故鄉》和沈從文的《丈夫》為例進行比較,來探討現代性在中國現代文學中的體現樣式。
在中國文學的現代轉型中,魯迅無疑是做出了最杰出的貢獻。從《狂人日記》的寫作到創造和奠定了中國現代小說的四大模式,可以說魯迅最終完成了中國文學的現代轉型。不過,中國文學現代性的發展,卻并非止步于魯迅。馬泰·卡琳內斯庫在《現代性的五副面孔》中,曾這樣說道,“現代性(常常被視為理性)的雙重沖突——一方面是同傳統,一方面是同它自身(或同一種對立的對抗現代性)——所導致的那些悖論。”[1] (p337)或許我們不得不承認,魯迅和沈從文可能恰好發展了現代性的這兩個分支。
“中國現代文學精神的核心是啟蒙,反對封建文化和儒教綱常,批判專制制度,維護和張揚人的個性以及世俗生活的快樂,呼喚人的解放,構成了是中國現代文學主導性啟蒙潮流。”[2](p2)魯迅的文學創作呼應了這一歷史要求,他開始了終其一生的關于中國國民性的思索和“改造國民性”的探索實踐之路,從而也使國民性話語成為“一個現代性神話”。《祝福》正是這一思潮下的產物。
《祝福》中以年關之夜從外地匆匆回到故鄉魯鎮的“我”為視角,展開了整個故事敘述。文中的“我”顯然是一個“現代化”的、擁有現代性精神資源和話語體系的“外來者”,盡管魯鎮是“我”的故鄉,但“我”所接受的文化與環境與魯鎮勢必迥然不同,所以才會對魯鎮的守舊和封建有更為直觀的感受,才會對魯鎮的陳腐感到更深層的悲哀!
常年在外生活的“我” 與遵循中國封建思想和傳統禮教的魯四老爺自然毫無共同話題,所以魯四老爺一見到我,除了寒暄就是“大罵其新黨”。魯四老爺對新事物——或者說是非傳統事物的敵對情緒,還有魯四老爺書房中的陳摶老祖寫的“壽”字、《近思錄集》、《四書襯》等,讓“我”看到了一個國民性的非現代存在——一個沉浸于傳統文化而自得其“惡”的老者形象。
而在河邊遇見祥林嫂,無疑給了“我”更大的刺激。當“我”看見祥林嫂從一個“比勤快的男人還勤快”臉上有些白胖的女工,變成如今頭發全白、瘦削不堪,乞丐般的形容時,大為震驚。但是,這樣的祥林嫂卻把“我”視為一個“見識得多”的出門人,神神秘秘地來問“我”“一個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沒有魂靈的?”等問題,所以“我”才會有“詫異”、“悚然”、“疑惑”、“吃驚”等反應。形如枯槁的祥林嫂關注的并不是現實自身的溫飽問題,而只是對地獄有無深懷恐懼,封建宗法和傳統禮教制度對她的迫害程度可見一般。也因此,“我”才會從祥林嫂那“間或一輪”的“瞪著的眼睛的視線”中,看到了一個巨大的悲哀;才會在得知祥林嫂在年關之夜死后依然被四叔大罵為“謬種”時,發出“然而在現世,則無聊生者不生,即使厭見者不見,為人為己,也還都不錯”的喟嘆。
以有著現代文明價值體系背景的“我”為視角,來觀看、反思魯鎮,無論是講理學的四叔,飽受磨難的祥林嫂,伙同祥林嫂的婆婆逼祥林嫂改嫁的衛老婆子,主觀幫人但客觀是幫兇的柳媽,還是魯鎮上消遣祥林嫂的眾人……在傳統的家族倫理道德和精神文化浸下的中國國民的素質、精神和狀態的非現代性皆暴露無遺,中國人民在長期的封建主義統治奴役下所形成的“精神奴役的創傷”——種種“國民性”的病象和弱點也得以發掘和呈現。
如果說魯迅是在“任個人而排眾數”、“掊物質而張靈明”,以啟蒙者的姿態對中國的傳統文化進行批判,以西方現代性精神文化作為啟發國民覺悟和改造國民性的良方,那么沈從文則開出了另外一張改造國民性的藥方,他以田園牧歌的形式走出了一條反現代性的“現代性”道路。
1.1中國園林水景設計的融會貫通中國園林中的水景設計不僅是摹擬自然界中的景觀,更是園林中的元素與元素互相的搭配的結果。其中的任何一個元素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與整個園林融為一體。例如,蘇州拙政園摹擬了寬廣的湖面、深幽的水潭、蜿蜒的小溪等。用山、石、樹、木在不同區域的轉換設計出具有自然意趣的水灣、河口、山澗等景象,體現出了自然界景色的千變萬化。水景設計同時可以起到協調景物的作用。例如,可以通過倒影可以使互相不協調的景物變成一個整體,使得原本雜亂無章的景物產生和諧的面貌,使整個園林中的景觀設計變得融會貫通。
1.2中國園林水景設計的疊山理水在中國園林中,山是有情的,在園林中起到骨架的作用;水是有靈的,在園林中體現出靈魂的價值,山與水的作用在園林中舉足輕重。山水設計講究的是山有脈,水有源,意境中講究“雖由人作,宛自天開”的境界。“山有脈”要求設計時,山脈要有主從關系,山勢要有高低起伏,尤其要注意在堆山時,不能出現兩峰或者多峰同高的現象,這就使得疊山變得沒有層次關系了。在材料的選擇上也有所講究,在園林設計中山石常采用兩種石頭,一種是黃石;一種是湖石。黃石的特點是雄偉宏厚、整體感強;湖石的特點是靈巧秀麗,多有空洞;大一些的山體,常使用黃石堆砌,可產生隔景的作用;園中的山洞,多使用湖石,可以產生借景的作用。“水有源”要求設計時,講究水的出處。通常有三種做法:一種是從園外的河中引水到園中;另一種是在園中打井,從井中引水;第三種是把前兩種方法相結合。例如,蘇州園林中的水就是由護城河引入園內的,同時為了防止池中的水成為死水,園中的水池下一般都鑿有至少兩口井,這樣就可以使池中的水與地下水形成貫通,避免出現死水的現象。
1.3中國園林水景設計的植物配置在中國園林設計中,植物的配合也是不可缺少的。園林中的山水如果沒有植物的搭配,再好的已經也會變得死氣沉沉。當然,植物的配置要根據地點的不同進行選擇搭配,同時要注意與周圍的景色相協調。例如,水邊的樹形選擇應注意疏密搭配,要為觀景的游人留有透景線。水邊適合種植高聳向上的植物,水松、水杉等都是不錯的選擇;在亭子旁的植物選擇上,要選一些樹型較優美的植物;島中的植物配置,要考慮到增加水面的層次關系,豐富水面的空間色彩。同時植物的選擇要注意有疏有密,高低錯落,這樣可以增加倒影的層次,產生更好的視覺效果。
2室內設計現狀與問題
在當今,室內設計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我從以下三點來分析一下這些問題。
(1)只重視效果圖,不重視設計理念與創意,對室內設計空間理解表面化,不注重室內設計中空間與空間的整體協調關系。
(2)在設計時存在盲目抄襲、缺乏創新、元素堆砌、生搬硬套、材料的運用不能與功能很好的結合等問題。
(3)現在室內設計盲目強調技術在室內中的運用。技術的大量運用導致冷漠的產生,忽視人的心理感受。
3作用與方法
3.1在室內設計中融會貫通思想的運用在現在的室內空間關系的處理上,設計要注重室內各個局部之間的聯系。在手法設計上可以運用水體進行一定程度上的空間分隔,也可以用水體、溪流作為紐帶進行空間聯絡。用水體分隔空間,被分開的各個空間在視覺上仍是一個整體,在視線上仍能相互貫通,產生了既分又合的空間效果,這就使空間在分隔中又體現出了空間的貫通感。
3.2在室內設計中疊山理水手法的運用
(1)疊山手法的運用。在中國園林中,疊山不僅起到了引山入園的效果,在空間與空間關系的處理上,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過山石的隔斷,可以起到隔景的作用;通過山石的空洞,可以起到借景的作用,這兩點均可在室內設計中運用。但要注意的是,疊山不僅僅是要把山石堆疊起來,更重要的是要注重山石的選擇。根據功能的需求來運用山石,不可盲目堆砌。例如,在現在的一些茶館設計中,為了達到更好的意境,往往把園林水景搬入室內,在僅有的室內空間中,山石的隔斷作用就更能體現出來。
(2)理水手法的運用。在中國園林中,水的形態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靜水,一種是動水。靜水顧名思義也就是水面平如鏡;動水顧名思義也就是可以流動的水。靜水給人平靜的感覺,主要是利用倒影反應周圍的事物,可起到擴大空間、增加空間層次的作用。動水常見的類型有兩種:泉涌和疊水。泉涌是從特殊加工的空間界面上涌出的,既有流水的動感同時不會產生過大的水花,也沒有過大的水聲,在室內設計中使用別有一番風味。
3.3在室內設計中植物的運用在園林中,植物的運用可謂起到了濃墨重彩中點彩的一筆。在室內設計中,植物既可起到調節室內氛圍的作用,也可起到美化環境的作用。在植物的選擇上,要考慮到植物的適用性,也正如園林植物的選擇要因地制宜。室內植物的選擇要適合室內的環境,不可盲目選擇。例如綠蘿、橡皮樹、吊蘭、長春藤、香草、蘆薈等這些植物適合在室內生長,可起到美化環境和凈化空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