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農村集體經濟管理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基礎便是全民所有制與集體所有制共同組成的生產資料公有制,所謂全民所有制主要是強調生產資料的所有權是歸屬于全體成員的,而集體所有制的基本特點則是其生產資料所有權歸屬于其中部分成員,而不是全部成員。我國從市場經濟實施以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公有制體制的支持下得到了快速的發展,目前已經成為集體所有制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可以說,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的好與壞,對于我國公有制經濟有著直接的影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目前有兩種不一樣的認知。第一,從傳統認知入手,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的活動范圍是農村地區,也是針對農民而服務的,農民共同占有生產資料;第二,以為基礎,農民以個人意愿的方式進行合作與幫助,這樣的組織所產生的生產資料是集體共同擁有。關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概念,目前并沒有嚴格的規定。但是隨著廣大學者的重視,已有了部分論述,很多學者根據不同的標準提出不同的闡述。不同的闡述之間也有共同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就是一種經濟組織,充分代表了農民行使對他們所掌握土地等生產資料的所有權,這是我國集體所有制的一種基本形式。
因此,根據我國集體所有制的性質來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財產都是集體財產,并同時受到《物權法》的保護,任何個人不得非法占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經濟管理的過程中,其收益不屬于任何一個人,而屬于集體成員。經濟管理的最終目標是能夠幫助農民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在現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中要重視民主公開管理,不僅包括基本的經濟管理,還應該涉及到更高層次的經濟管理內容,從而促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能夠實現高效運作,保障農民的收益,促進農村經濟更加健康的發展。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地位不明確
目前,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經濟管理上主要是借鑒企業經濟管理的理念,但是在法律上并沒有具備真正的“法人”資格與地位,導致廣大農民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認知存在一定的模糊性,甚至不了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的機制,對經濟組織管理運營存在一定程度的“短板”。從農村村干部、村小組等反映內容來看,他們對本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認證還沒有形成完全獨立化看待,通常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就是村委會的附屬內容之一,這些客觀情況的存在表明了廣大農民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認知程度不夠高,而這些因素的存在也必然影響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管理順利開展。之所以出現上述這些情況,筆者認為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目前的法律地位不夠明確所導致的,導致廣大農民群眾對于性質的界定、具體作用都存在著或多或少的“誤解”。
(二)信息公開程度不夠高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屬于公共財產,其信息公開程度則非常重要,但是目前我國農村地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普遍存在信息公開不夠高的問題。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信息公開是經濟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個部分,因此,必須要得到我們的重視。首先,很多?r村地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過程中對信息公開的重視程度不夠。筆者根據調查所了解到,很多農村地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沒有將組織信息公開當做經濟管理的內容之一。而且大部分情況,信息公開并不是主動的,而是非常被動的公開狀態,在有所需求或者要求才會被公開;其次,部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信息公開的內容明顯不夠。農民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人,經濟管理則需要對農民負責,農民應該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際經營情況、財務信息以及經濟決策等都享有對應的知情權。但是在實際的經濟管理中,信息公開主要涉及到經濟管理中的很多財務信息,導致很多信息公開之后也是存在模糊不清等問題。最終,農民對農村集體經濟管理與經營狀況的了解僅僅只存在于表面。而這些因素也是影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管理順利開展的因素之一,如果處理不好,甚至會影響到農村經濟的發展。
(三)激勵保障不充足
目前,我國很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日常運營中缺乏獨立性,之所以會劃分到村委會進行管理,主要還是因為農村地區集體經濟發展不足的原因,另外也存在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激勵保障不充足的問題。目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并沒有達到理想上的規模,在經濟管理中如果讓其實現獨立化運作,勢必會涉及到很多問題,比如人事問題。而人事問題必然會給經濟能力本身就比較薄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帶來一定的負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屬于集體財產,為農民集體所有,目前也基本沒有關于調動大家積極性的經濟管理措施。由于激勵保障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管理的正常運行。
三、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管理對策
(一)完善法律法規,確認法律地位
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管理,首先必須要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目前《農業法》、《民法通則》當中,關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相關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明確,但是并沒有針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管理的規范化等方面有對應的條文規定。很多農村地區需要根據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對應的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管理有關的條文規定。但是在實際的運作過程中又發現沒有具體的推廣意義,始終無法從法律的角度來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因此,關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該如何明確,這是必須解決的問題。如果法律上無法給予地位上的明確,一切經濟管理也是徒然,也就無法最大限度的行使相關的權利,也不利于農民保護自己的基本經濟權益。因此,筆者認為可以出臺立法解釋,確認農村集體經濟法人與法人制度的合法化。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管理,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人地位僅僅只是第一步。為了提高經濟管理的能力,還需要出臺相應的配套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的需求進行不斷的完善。從而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真正意義上具有法律規范、權力與義務等。具體可以從這些方面入手,第一,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扶持等方面的政策,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管理,以這樣的方式促進經濟管理能夠更好的運行,讓農村經濟更加健康穩定的發展;第二,不同的農村地區應該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出臺地方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管理辦法,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管理更加規范化,將相關制度落實到一線,最大限度保障農民的權益。
(二)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
目前,我國很多農村地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有很大的困難,需要通過經濟管理來提升內部能力,同時還需要外部力量的支持才能得到快速的發展。因此,我國相關部門應該加強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公共財政的投入力度,經濟管理以這樣穩定的方式來進一步維護和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成員的利益。例如,在基礎設施投入方面,應該嘗試實施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加大投資的政策。這樣才能夠降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壓力,從而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管理能?蛟詬?好的環境中進行。
(三)提高民主管理意識
[中圖分類號] F30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2017)03-0042-01
隨著農村經濟形勢的改革,傳統的農村經濟管理模式越來越不能夠滿足當前農村對經濟管理模式的需求,就需要制定出新的農村經濟管理方式,本文將會對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模式進行分析,提出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模式實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且提出一些解決的辦法,希望能夠對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模式的實行有所貢獻。
1 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的概括
1.1 財務管理的概括
財務管理的涵義是企業的財務管理范圍,應該在一定的范圍之內,明確的支出了財務管理的活動空間,而且,隨著自主理財模式的興起,讓財務管理模式被當成了企業財務目標的重要衡量標準,給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建立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依據。
1.2 財務管理模式的目的
讓企業的財務管理,能夠達到企業的要求,財務管理模式能夠影響到企業的發展方向,而且,財務管理的目的是作為任何的財務管理活動的起始點和重點,能夠被當成檢測企業財務管理模式是否達到要求的重要依據。
1.3 農村集體經濟的概括
農村集體經濟,代表的是部分勞動群體對勞動成果的自愿分享形式,按照形成主體的意愿,進行獨立經營,自給自足的合作經濟體系。
2 平邑縣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實施過程當中存在的一些不足
2.1 相關干部的財務管理意識薄弱
在當前農村形勢之下,很多的農村干部自身素質不夠高、年齡都比較大、文化水平比較低、不能夠帶領農民們走向發家致富的道路,而且,在當前的農村干部組成隊伍當中,一些農村干部的領導能力不足,知識水平比較低,而且還缺少相關的思想水平,通常他們都認為財務管理工作僅僅是村鎮會計的所需要操心的工作,作為村干部沒有必要把時間和精力浪費在財務管理方面,而且,某些村干部缺少相關的法律意識,貪污、挪用公款等現象經常發生。
2.2 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完整,缺少相應的執行力
根據相關部門頒發的規定,賬款要分別管理,但是很個別的農村干部身兼數職,財務支出不能通過集體研究,私自動用賬款,數目較大的財務支出也沒有進行商討,而且,有些農村干部還自己用錢自己批準,由此可見,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非常的不完善,而且,缺乏相應的法律意識。
2.3 農村財務監督小組沒有實際作用
有些農村財務監督小組制度不夠完善,不能根據相關的規定,選出財務監督人員,大多數的農村財務監督人員都是有村長直接指定,不能根據相關的規范來行使自身權利,對村長惟命是從,不能維護村民的利益。
2.4 農村財務會計年齡較大、文化水平自身素質低
往往農村選擇干部的方式,選舉的都是那些在村中“德高望重”的老人,根本不具備勝任會計的條件,而且,有些村干部僅僅是為了挪用公款和貪污的方便,提拔親近者,那些真正具有才能、能夠充分勝任會計的人選往往得不到重用,賬務處理不清,發揮不出會計的作用,造成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模式很難實施。
3 解決當前巴邑縣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問題的一些建議
針對當前巴邑縣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種種問題,提出一些解決上述問題的建議,希望能夠對解決巴邑縣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進行過程當中的問題有所幫助:
3.1 提高農村干部的法律意識和思想觀念,從根本方面入手,定期開展法律講堂、警示教育和村干部培訓活動,提高農村干部的自身思想觀念和法律意識,從根本上解決現階段農村干部素質低的情況,減少貪污、挪用公款等現象的發生,促進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模式的實施情況,為村民多謀利,加快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速度。
3.2 完善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例如民主理財的方式、現金分開管理方式、財務支出審批方式等,根據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農村財務管理形式,改善當前農村一人掌財的方式,分散到多人手中,避免財務支出簽字使用情況的發生,讓相關村干部之間存在著相互制約的關系,確保農村會計的獨立性質,改善以前的村干部身兼數職的情況,確保財務管理模式的順利實施。
3.3 加大財務監督小組的監察力度,改善當前財務監督小組無作用的形勢,定 期對村鎮賬務進行公開,而且,對村里的財務支出進行嚴格的監督,做到賬票相符、賬表相符,針對監督過程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的上報并且采取措施,根據所犯錯誤輕重程度不同,做出相應的處理,切實的保障村民的利益不受侵犯。
3.4 增強會計法的推廣和宣傳,提高會計本身的思想觀念和法律意識,對農村的財務人員進行定期的法律培訓,在監督、計算的同時,建立雙層財務管理監督制度,符合當前農村的雙層經濟體系特點,改變本村人擔任財務人員的情況,直接由上級委派兩名財務人員,去進行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工作,而且在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工作的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互相制約,杜絕財務人員和村干部貪污現象的發生。
結束語
從上文的分析情況來看,雖然平邑縣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在實施的過程當中,已經取得了不錯的成果,但是仍還存在著許多的問題,需要相關部門多加注意,杜絕村干部污、挪用錢款等現象的發生,增強村干部,財務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自身素質,為了促進巴邑縣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更好的發展而做出努力。
參考文獻
通過實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不僅進一步盤活了村集體資產、資源,也確保了村級財務的及時公開。同時,通過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村集體“三資”管理,強化了民主監督,為保證農民群眾當家作主提供了保障,也使基層干部的政策觀念、法制觀念和民主意識及為民服務意識明顯增強,基層干部的執政能力不斷提高。
1.2促進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通過實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了對村集體“三資”的監管,確保村集體“三資”管理在“陽光下”操作,暢通了監督渠道,有效杜絕了基層干部在資產處置、資源發包上的隨意性及不廉潔行為,達到了讓群眾明白、還干部清白的效果,切實維護了農村集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推進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促進了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1.3實現了村集體資產和資源的保值增值。
通過實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使地方政府進一步掌握了村集體資產、資源的分布、存量、結構及效益狀況,通過清產核資、加強資金代管、資產資源競價發包等措施,有效防止了村集體資產閑置、流失、被侵占等問題的發生,確保了資產資源的保值增值。
2“三資”管理工作存在問題
2.1資金不足。
由于地方政府特別是鄉鎮一級政府因經費短缺,存在電腦老化、缺少掃描議和照相機等硬件設備問題,也存在人員不足、素質不高問題,需要加強培訓。希望市里能給予專項經費支持。
2.2管理人員素養有待提高。
由于農戶家庭承包信息量大以及軟件、網絡連接、由于鄉鎮農經管理人員素質等方面原因,影響了數據錄入進度,各地工作進展不平衡。
2.3管理運行機制需要完善。
有的鄉鎮在“三資”管理具體環節上不夠嚴密,業務不夠規范,工作運行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有的財務制度執行不力,有的村開支不經集體研究,大額支出不討論,支出憑證手續不完整;有的村報帳員對農戶往來、應收應付帳款不過明細帳,造成農戶查帳較難。
3加強“三資”管理對策和建議
3.1加大對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力度。
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大指導督查力度,定期深入到鄉村,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嚴格落實落靠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加強日常監管,嚴肅查辦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的違紀違法問題,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紀檢監察和農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定期對村級“三資”委托服務工作進行業務檢查和指導,建立健全村級“三資”管理工作的督導制度。一方面要定期對村級“三資”管理工作的及時性、規范性進行檢查和指導;另一方面要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民主理財、財務公開及管理等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狠抓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
3.2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長效機制建設。
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加強鄉村干部廉潔自律教育,增強勤政廉政意識,從源頭上夯實防治腐敗的體制機制。要切實加強“三資”管理網絡系統建設,做到隨時監控,全程監督,適時分析,定期總結,確保規范運作,確保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逐步實現管理規范化、手段現代化、監督經常化。
3.3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鄉鎮政府要有針對性地配強配齊工作人員,加強軟硬件等基礎設施建設。
爭取專項經費支持,加大培訓力度,為實施好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促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高效運行。
3.4繼續加大業務指導力度。
組織專家咨詢團、業務指導組深入到鄉村進行手把手、面對面的交流,幫助解決“三資”管理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技術性問題,確保“三資”委托工作扎實規范運行。繼續推行電算化管理。進一步建立健全電算化崗位責任制、操作管理以及會計檔案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規范操作行為,確保“三資”管理工作安全運行。
1 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1 村級財務設置中的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集體經濟在改革開放前一直處于停滯狀態,與其對應的農村集體經濟財務設置也過于簡單,隨著與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推行,集體經濟的實力在不斷增加,但農村財務管理制度設置改變卻不是十分明顯,除了科目設置不夠完善、總賬與明細賬目混亂外,在部分村落甚至存在沒有正式賬薄的問題,諸多問題使得機體經濟業務無法反映及控制集體資產流失情況。
1.2 財會人員設置的問題
隨著集體經濟的發展,集體經濟財務管理的重要性也逐漸凸顯,在村級集體設置財務管理人員,負責本村的經濟活動,同時對村級經濟活動擁有一定的監督權,但從當前情況來看,我國多數農村的會計人員業務能力與管理能力都無法滿足發展需求,尤其是在相對較為落后的村落,這一問題更加突出,仍采用傳統的單式記賬法,嚴重制約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
1.3 貨幣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作為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的核心,貨幣資金主要是指農村集體經濟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以貨幣形式存在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形式的貨幣資金,由于集體經濟的業務量相對較少,范圍也較為狹窄,因此多以現金與存款的方式存在。同時由于財務人員的素質相對不高,常會出現監督不力的情況,導致管理中漏洞百出。
1.4 財務收支預算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作為村級集體經濟財務管理與核算的重要制度及原則,農村集體經濟財務支出必須要量入為出,由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一個集基層行政與經濟管理于一身的雙層職能組織,所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建立收支預算決算制度,做到收入有源,支出有序,量入為出。但由于村級管理人員態度不夠明確,對支出審批不夠嚴格,而民主理財、收支預算決算制度及議事制度形同虛設,資產流失現象仍然十分嚴重。
1.5 財務信息披露制度缺失
現代經濟運行必須要做到信息公開,而信息不對稱就會增加經濟運行的成本,作為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的財會信息是否存在預期對應的披露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集體經濟的發展,更為嚴重的是影響到社會和諧建設。但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的財務信息披露機制屬于非商品化信息,披露需要資金支持,影響披露的積極性,即使披露也多流于形式。
2 導致農村集體經濟財務問題的原因
2.1 歷史因素
這是歷史發展多帶來的必然結果,當前我國正處于農村集體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階段,在向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農村財務管理體制仍然墨守成規,必然會影響到服務的質量,增加管理的問題,給不法分子帶來可乘之機。
2.2 我國的農村生產力水平與政治文化水平仍然較為落后
不可否認近幾年我國農村經濟迅速發展,農村物質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但與城市的高效集中管理模式相比仍然較為落后,除了缺乏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外,人員的專業素質相對較差也是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
2.3 監督與審計的渠道不夠暢通
與城市經濟相比,我國農村集體經濟術語一種資源型分散型的經濟,而且財務管理規模相對小且隱蔽,使得負責人對其不夠重視,集體觀念十分淡薄,缺乏監督,同時審計環節無力實施,使得農村的財務與監督形同虛設。
3 解決當前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管理的有效對策
從上文的分析中我們看到,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的財務管理中仍然存在諸多問題亟待完善,對此,必須要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采取相對應的措施加以控制,進而推動我國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3.1 建立并完善農村經濟會計的反映與控制制度
要根據當前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情況建立相適應的賬薄設置模式,實現科目健全、規范設置、做到不記錯賬、不漏記賬,實現賬實相符。
3.2 建立并完善財務人員與上級總體控制的監督制度
建立并完善集體經濟的監督管理體制,配備良好的財務核算制度,盡管村級集體經濟業務不經常發生,尤其是新的制度體制下,村級財務管理的內容日益簡單,但由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同時兼具經濟正直雙重管理,因此有必要建立雙層財務人員的監督與核算控制制度,加強監督管理,適應新農村新形勢尤其農村改革的需要。
3.3 加大貨幣資金管理與稽核的力度
貨幣資金是村級集體經濟最為重要的一筆資產,現金與銀行存款都可歸類為貨幣資金,是支持村級活動最大的經濟來源,但因為其流動性較強,因此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這就要求村級貨幣資金的管理與稽核力度,做到權責分明,賬目清晰。
3.4 建立并完善財務預算與決算制度
我國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與企業不同,不是單純的經營與盈利性的單位,但卻是一個兼基層(村級)行政與經濟管理雙重管理的組織。因此,其收入較為匱乏,常會出現入不敷出的情況,所以,必須要建立村級財務建立預算和決算制度,兼顧多方利益,加大執行力度,同時要接受群眾的監督與檢查。
結束語
總之,當前我國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中仍然存在諸多問題亟待完善,對此相關部門及農村財務人員自身都要給予其足夠的重視,采取有效對策加以改進,推動我國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促進我國農民經濟收入的提高。
2.通過合理的方式提高農村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隨著時代的進步以及社會的發展,人力資源的重要性在社會的各行各業都得到了體現,強化農村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是保證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工作得以順利進展的重要活力。其一,要嚴格財會人員的準入制度,堅持持證上崗的原則,對財會人員的任免程序進行嚴格規定,一經任用就不得隨意進行替換和更改,將財會人員的責任和義務進行明確性的說明,如此以來不僅可以在嚴格制度的規范下促使相關財務工作的合理發展,而且提高了財會人員的責任心和使命感;其二,要加強對財會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工作,財會人員屬于特殊性的從業人員,既要有扎實的工作技能和業務素養,又要有較強的職業道德觀念以及政治理念,所以,要結合實際情況,借助于法制講座、專項業務技能培訓、專題宣傳會議以及學歷教育等多種合理的方式,逐步地提升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為其更好的適應會計工作所帶來的各項新挑戰和新任務奠定扎實的基礎;其三,要擴大優秀財會人員的隊伍,通過考試、面試以及待遇優化等手段,吸納更多優秀的人才融入到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去,為財務管理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活力。
3.強化民主理財、財務公開制度的建設杜絕村級干部的良好手段就是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因此,要結合村級的財務管理發展情況,對民主理財的相關工作進行相應的法規和政策的指導,通過進村宣傳、與村民溝通等方式,讓村民認識到他們在財務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地強化村民主動參與財務管理的主動積極性和熱情,為民主理財工作提供活力;與此同時,鄉鎮主管部門要逐月的對農村的財務公開工作進行認真的核實與審查,一經發現形式主義的財務公開,要予以嚴肅的警告,讓其盡快改正。除了認真配合上級部門的檢查工作之外,村級干部也要結合本村的實際情況,通過公開宣傳欄等村民所能接受和理解的方式將農村資金的使用情況、使用方式以及最新的財務管理情況等內容曝曬出來,讓村民能夠對財務管理有著更加清晰的動態性了解,強化財務管理工作的公正、公開和透明性。
中圖分類號:F302.6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7.07.016
隨著農村的深入,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顯現出來。農業部等關于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意見明確指出,村級財務管理是管好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的基礎和保障。分析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發展農村財務管理是農村經濟發展和經濟穩定的關鍵因素。
1農村財務管理含義及重要性
1.1農村財務管理含義
關于農村財務管理的含義,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定義,但隨著農村的深入,農村財務管理主要是對村、組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變動進行科學記錄、核算、監督、調控等經濟管理工作。
1.2農村財務管理重要性
農村土地為家庭和集體雙重經營后,集體經濟受到很大程度的削弱,同時村和組的財務管理也受到了削弱。隨著城市征地、農村土地流轉等手段,越來越多的集體資源變成了集體資金,使得農村財務管理問題突顯。腐敗等問題已經嚴重影響農村經濟的穩定和發展。國家加強了對農村財務管理的重視,農村財務管理是農村眾多工作中的難點,也是農民關心的焦點。農村財務管理是農村經濟管理問題的核心,如果這個核心問題不解決,就會影響到其他基層基礎工作。農村的多數干部群矛盾都是由三資問題引起的,由于分配不均,農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存在問題很多。只有解決了農村財務管理問題,才能解決三資問題引起的矛盾,才能促進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才能保證農民的根本利益。
2農村財務管理現狀
2.1財務制度不健全,執行力弱
現階段在國家相關財務制度的完善下,農村財務制度已趨于成熟,實行的都是村賬鄉管,報銷制度比較嚴格。但村級財務人員在解決財務問題時未按照相關要求進行操作,由于重視程度不夠,導致財務管理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也沒有專門的檔案管理存放,這一系列不健全都會導致農村財務管理出現漏洞,制約農村財務管理及經濟的發展。
2.2內部監督機制不完善
科技發展帶動農村財務管理的同時也向科學化邁進。目前農村的村會計通過選舉上任,一般三年換屆一次,選舉上來的會計不一定能完全勝任工作,農經管理部門會對會計進行培訓,幫助他們熟悉業務,但由于換屆問題,導致剛剛培訓完,又到了換屆時間。大部分農村會計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財務管理工作,有效地解決了財務管理混亂的問題。但是財務管理還是缺乏內部監督機制,導致村民的監督基本虛設,財務收支透明度雖然比較高,但還需要再增加內部透明度。受農民自身財務素質的限制,農村的村務監督委員會對村財務的監督基本停留在表面,不能開展有效的監督。
2.3村財務管理人員素質偏低
隨著經濟發展,大部分年輕勞動力都進城務工,農村留下的都是老人和小孩。為了應對財務管理工作,一些年紀偏大的會計上崗,他們文化程度低,年齡大,對新知識的學習能力有限,導致相關法律和會計知識欠缺,不能完全勝任農村財務管理工作。
3農村財務管理對策
3.1規范基礎工作
要按照國家財政部門要求,把總分類賬、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救濟款物登記簿和會計檔案柜設置齊全,并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運行。要加強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和檔案管理,提高財務管理的服務水平,杜絕現象發生。
3.2明確財務處理流程
農村財務管理要建立健全規范的工作操作流程,所有的收入、支出都按照流程進行賬務處理。當發生賬務事項時,處理人要憑借原始憑證處理,并注明用途,之后需要負責人審核蓋章,經過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簽字蓋章,由會計審核后報賬,按照程序公開,同時接受群眾監督。最后要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審核,要保證收支平衡,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切實行使好監督職能。
3.3健全農村財務管理制度
農村財務管理制度的健全可以使財務管理有依據可循。對于目前農村財務管理來說,最迫切的就是依據實際情況建立合理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主要是財務公開、審計監督。在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的指導下,根據農村地區特點建立符合實際的財務管理制度,用制度約束財務管理人員,同時要接受上級的監督和指導。
3.4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素質
一是加強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的日常培訓,使其跟上時展步伐,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時要定期對農村財務管理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可以計入年終評獎;二是加強對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的道德教育,提高思想素質,使其樹立正確的、高度的責任意識,能依照制度辦事。對于堅持原則依法辦事的工作人員要肯定和鼓勵并獎勵,以提高其工作積極性,對于不依照制度辦事的工作人員必要時可清除出管理隊伍,以保障財務工作的順利開展。
4結語
農村財務管理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針對農村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員素質低、信息公開程度低等現狀,要健全制度、加強審計和監督等工作,使農村財務管理在新的制度下公開透明,以促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在社會經濟飛速發展的新形勢下,農業發揮著非常關鍵的作用,也受到了黨和國家的關注與重視。川硐街道位于碧江區北郊,近年來,作為碧江區乃至銅仁市的主城區的拓展地,各項事業迅猛發展,同時該街道在脫貧攻艱的精準扶貧政策的支持下,大力發展特色產業,大大增加了當地村民的經濟收入,提升了該村經濟發展水平,為產業扶貧照亮了路徑。分析我地區農村經濟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對推動當地農業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農村經濟管理存在的問題
1.1對農村經濟管理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
因為過去傳統思想觀念的影響,過去的經濟管理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新時期農村經濟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導致農村經濟管理工作無法發揮出實際的效果。由于農村經濟管理工作自身存在很大的復雜性,我們在組織開展實際工作的過程中應當積極尋求政策支持,然而目前我國對這部分的政策法規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在這樣的條件下,農村經濟管理工作自然不能夠有效的開展[1]。
1.2農村債務過于沉重
在組織進行農村經濟管理時,我們所需要解決的一個實際問題即是農村債務過重。農村債務可能會對整個經濟管理工作帶來影響,受到內部和外部因素的作用,農村財政收入近年來難以持續提升,部分地區甚至存在入不敷出的問題,很多基層單位還產生了新債和借債的問題。在這些債務活動的影響之下,農村經濟管理工作缺少充足的資金支持,在這樣的環境之下,農村經濟管理人員的主觀能動性無法充分發揮,其工作能力也受到束縛,必然會阻礙相關工作的有效開展。
1.3農民群眾的實際受益不是很高
從本質上來說現階段農村經濟管理存在的最大問題便是土地規模相對較小,在很多丘陵地區依舊是零散經營管理模式,在這樣的模式之下必然會影響到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同時也會降低農民群眾的生產積極性。另外,在國家惠農政策相繼出臺的形勢下,很多農民群眾都希望能夠把土地自留管理,不希望將其轉讓出去。這樣就導致農村經營模式難以進一步擴大,慢慢的出現農業大國、經濟小市的現象,農民群眾所得到的實際利益不高。
2做好農村經濟管理的對策
2.1增強農村經濟管理力度
一方面應當促進經濟管理工作能力的提升,盡快轉變自身思想理念,強化對經濟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這是有效開展農村經濟管理的基本前提。促進管理人員思想觀念的轉變,真正發揮出各項政策、規章、制度對于經濟管理工作的指導作用,確保國家相關優惠政策能夠貫徹落實,嚴格遵照各項法規來開展好此項工作,為農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創造更多的條件。另一方面是健全農村經濟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有效解決土地糾紛,做好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等,這些都屬于農村經濟管理中的關鍵性內容。因此相關管理人員必須要擁有豐富的法律知識,了解和土地承包相關聯的政策法規,促進自身管理能力的提高,從而更好的維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建議相關政府部門也應當不斷健全相關政策法規,為做好農村經濟管理工作帶來有效保障。
2.2做好債務處理工作
對農村債務問題進行處理的過程中應當和地方政府部門主動配合,通過不同方式來科學有效的解決農村債務問題。強化政府干預力度,采取降息減債的手段,對于高息貸款項目可以適當的減少其利息,根據低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來對利息進行計算。農村集體還應當通過有效的方式來提升集體經濟,讓自己盡快的擺脫各種債務問題。如果和農戶存在連環債務,應當選科學的方式相互抵消,確保各類債務能夠按期清償。在此過程中,我們必須要以保護農民群眾的合法利益為基本前提[2]。為確保相關資金能夠高效利用,還應當做好對項目資金的審批,在審批工作開展之前必須進行全面詳細的核查,做好審批各個流程的管理工作,科學管理非生產開支以及做好資金監管工作,確保專項資金能夠專項利用,正確的處理好農村債務,確保農村經濟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2.3完善農村經濟管理體制
農村地區領導必須要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提出的發展戰略,一方面積極轉變自身思想觀念,推動農村經濟結構優化調整,確保農業資源能夠得以充分高效利用,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從而促進農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另一方面應當不斷擴展農業產業鏈,建立和規范農機市場,促進農村產業結構升級,確保農民群眾的收入能夠持續穩定增長。最后我們還應當推進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真正將現代化科技推廣應用到田間地頭,幫助農民群眾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為他們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川硐街道依托獨有的地理條件、特色資源來發展產業已成為川硐街道現代農業發展的新思路,街道辦因勢利導,積極宣傳動員,鼓勵下片區板栗園,小江口群眾發展以葡萄、柚子以及養雞、鴨、羊為主的種、養殖產業,目前,小江口精品葡萄項目和安江柚項目已啟動實施,覆蓋幫扶該村貧困戶62戶,成功為當地村民找到了脫貧致富路。
2.4增加農民群眾的經濟收入
我們知道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要目標在于促進農民群眾收入增長,提升農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科學的開展好農村經濟管理,要求我們積極的為農民群眾創造更多的致富途徑和增收渠道來提高他們的經濟效益,而增加農民群眾收入能夠有效的保證農村經濟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農業經濟收入是非常關鍵的一項工作內容,農村財政管理部門應當給予更多的資金支持,為現代化農村生產發展帶來堅實保障,另外還需要積極尋求地方政府部門的技術支持,促進農業生產效益的提升,對農業生產過程中的技術問題及時處理,比如說干旱問題、種植技術推廣、農業機械維修保養等[3]。川硐街道也鼓勵、支持貧困戶勞動力在閑暇之余到城區務工,并為貧困群眾介紹尋找就業機會和崗位。另外,我街道先后投資100萬元的萬豐復合廠、投資200萬元的民發生豬養殖場、投資1000萬元的宏綠林加工廠等,雄奇的天生橋峽谷景區,帶動我鎮鄉村旅游蓬勃,項目的落戶、企事業單位的紛紛進入為我街道的經濟注入了新的活力,推動了我處經濟社會的快速騰飛。
2.5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
推動工業化是發展區域經濟的必然選擇和未來趨勢,進一步提高資金投入力度,吸引更多的企業到農村投資,從而進一步促進農村土地的利用效率。首先是積極支持個體經濟和民營經濟的發展,出臺更多的地區性優惠政策,推動農村經濟的多元化發展;其次是提升招商引資力度,營造更好的經濟發展環境,對市場秩序予以進一步規范,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一個更好的政策環境;最后是加大力度發展特色農業產業,提升地區經濟的核心競爭力和品牌效應,積極尋求與專業經濟組織的合作也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這樣的經濟發展模式能夠強化農民群眾、企業和市場之間的聯系,可以促進農民之間組織化程度的提升。目前,種養殖業已成為川硐街道一項增加群眾收入的支柱產業,成為帶領著川硐街道在脫貧致富道路上大步躍進的助推器。我們應進一步加大扶貧工作力度,精準實施產業扶貧,努力打造“田田蔬菜園、戶戶農家樂”的扶貧大環境,全面實現轄區農村村民脫貧致富。
3結語
總而言之,有效開展農村經濟管理工作是確保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前提,同時也是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條件。充分認識到當前農村經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強化做好農村經濟管理工作,不斷提升農村經濟管理工作水平,唯有如此才能夠真正實現農村農業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打下良好基礎。
作者:舒琳 單位:貴州省銅仁市碧江區川硐街道農業服務中心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75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1)12-0076-01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集體經濟也得到了迅猛發展。但是,在日益發展壯大的同時也存在不少問題,尤其是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方面,需要研究出一些能夠解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質量的措施。
一、轉變管理觀念,高度重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風險
財務管理的實質就是風險控制,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使農村集體經濟按照保值增值的原則沿著既定目標發展,并取得預期的管理效果,這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根本目的和任務。需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抓住發展規律,堅持與時俱進,轉變管理理念、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思路與創新方式,增強發展實力,建立風險防范機制,以提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質量。
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構架,努力提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水平。目前我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實行的是“農村‘三資’委托服務制”管理模式,即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金”實行代管、“資產”實行監管、“資源”實行協管。為了努力降低農村集體經濟管理成本,提高效益,增強農村集體經濟活力,要加強風險教育,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特別是村干部牢固樹立風險意識,實行民主理財,減少舉債行為,避免盲目決策,從根本上杜絕財務風險的發生。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需要得到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并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人員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改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事后核算”做法,堅持“事前參與決策,事中跟蹤監控,事后核算總結”的原則,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人員切實參與集體經濟管理,給予其充分的知情權、發言權,最大限度地保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健康有序發展。要充分認識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對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意識到法律法規的約束性和嚴肅性,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和減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風險。
二、強化資金管理,開源節流、厲行節約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人員要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執行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預決算審批制”,村民議事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及村財務負責人,要嚴格按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權限進行理財管理,努力提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實力。
建立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制度,賬務處理要及時、準確,做到“五相符”。要保證公開的內容真實、準確、及時,要讓全體成員都有知情權、質詢權。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人員在工作中要認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得,不得搞特殊化。強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金管理,認真落實“收支兩條線”制度。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侵占、挪用集體資金,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和資金、資產的安全。各級財務管理人員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對待權力、地位和利益,要養成嚴謹的生活作風,以鏟除滋生貪污受賄、侵占、挪用公款等腐敗現象的溫床。
三、推進信息化手段控制,確保財務管理信息的真實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構建財務管理信息化平臺是財務電算化從核算型向核算管理型轉變,是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質量、提升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農村集體經濟管理的信息化建設的重要內容。農村集體經濟著重強調對于財務管理系統本身的一種控制,要使用統一的財務處理系統,統一的會計科目與記賬方法,使整個農村集體經濟的會計問題的處理以及信息的形成能夠遵循一定的原則,從而避免再次出現以往由于會計的理解出現了偏差或者是科目混亂等現象,從而提高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信息化的質量和水平,增強財務管理質量。
落實農村集體經濟財務風險管理的責任制度,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的各項責任制度,將各方面協調的運用起來,以確保能夠正確的處理好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各流程。加強對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的監督、檢查以及責任追究方面的制度,完善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的報告制度。通過定期對財務管理的監督檢查,核實農村經濟信息的真實、有效性以及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從而促進提高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的質量。
四、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為實現農村集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切實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議事會和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的監督作用,努力提高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水平,必須要以人為本,致力于全面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避免因財務管理人員素質不高,致使在理財管理中發生經濟風險;因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成員專業知識和業務素質不高造成的客觀風險,即操作風險;由于人情關系,監督意識不力,導致農村集體經濟資金、資產、資源損失,即管理風險。
總之,要提高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質量,必須結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具體的財務管理實踐過程,從建立完善的農村集體經濟財務風險預警機制、強化農村集體經濟資金管理、確保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信息真實、全面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等措施出發,才能夠保證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的順利開展,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升財務管理的水平。
參考文獻:
[1]童云.加強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初探[J].經營管理者,2010(04).
【作者簡介】李鑫,四川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四川 成都 610065
【中圖分類號】D92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14)02-0071-05
一、問題的由來
農村集體資產是“三農”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和資源保證,對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是“三農”發展中的老問題,也是重點問題和疑難問題。《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將農村集體資產界定為“歸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集體所有的資產”。《通知》進一步明確農村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等自然資源:集體所有的各種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可見,農村集體資產指的是所有形態的歸屬于農村集體所有的資產。
隨著我國由政治主導型社會向經濟主導型社會的全面轉型和農村親緣型關系網絡向交易型關系網絡的不斷過渡,我國農村和農業發展中、農民權益保護中的很多問題都是圍繞農村集體資產這一農村經濟核心要素而產生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中的不當行為和不法行為甚至引發了農村的政治問題和較大的利益沖突,2011年9月爆發的廣東省陸豐市東海鎮烏坎村村民大規模維權事件就屬于反映此類問題的典型案例。可以說,烏坎大規模維權事件并非特例,而是在我國農村或輕微或嚴重地普遍地存在,而且由于基層所特有的制度環境和制度運行基礎,此類問題并未引起決策者和學術界的關注。我國現階段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活動具有兩個非常顯著的特征:一個是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在農村社會治理和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愈加明顯。這種核心地位體現于農村社會治理和管理的主要活動都是圍繞農村集體資產的保值和增值而展開的,農村社會生活中的主要矛盾和沖突也是因為農村集體資產收益分配中的不當或不法行為而產生和激化的:另一個特征是我國農村集體資產不同于其他資產的特性在于其利用和發展路徑是受到很多法律和政策限制的。
如今,無論是在社會實踐還是在學術研究中,對于我國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具體實現模式和方式方法都還存在著一些爭議。從制度的視角審視這些分歧會發現,較多的探討是在還沒有完全弄清現行制度規范的目的及其運行的環境和現狀的前提下,就側重對于應然情景的討論。筆者認為,現今我國農村資產管理諸問題的解決和農村集體資產的保值、升值不能僅僅依靠將過去一概的重建式進路,而是要尋找具有經驗性、實踐性、可操作性的已經被證明適合或可能適合我國“三農”問題特性的進路。
要尋找或探索制度建設的未來方向,必要的前期工作是正確總結和歸納已有的實踐經驗,對于實踐的效果作出科學的評價。本文希望可以貫徹這樣一個原則:改革的前提是要弄清楚需要改善的對象是什么、為什么要改善、變化的預期成果,才能具體制定未來改革的方案。因此,本文的研究是建立在對于我國現有各省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的總結和分析的基礎上的,希望通過對已有制度形成、結構、功能的梳理,找到現有制度面臨的困境,進而明確改革和完善的方向。
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檢視
筆者通過北大法寶檢索中央和地方各省市有關農村集體資產的法律法規,發現國家層面的規范如《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均系對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原則性規定,缺乏對實踐的探索。雖然較高級別的規范缺乏集中和系統的制度建設,但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實踐卻并不會因為高級別規范的缺失而減少沖突和糾紛的產生,最高法的司法解釋中為了將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中糾紛的司法解決納入到現行司法體系當中,也有諸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于人民法院對農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分配糾紛是否受理問題的答復》等一些文件出現,但仍然只是有問題針對性的,而不是整體的、全面的和系統性的。
由于我國農村集體資產的地域差異性很強,依靠地方有針對性的制度去規制、調控可能是較有效率的路徑。目前我國地方各省、直轄市基本都出臺了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且這些條例還都正在根據地方實際情況在不斷地修訂完善。筆者選取了北京等十個省市自治區的農村資產管理條例作為樣本,對我國現行主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規范進行梳理和分析。
1.制度樣本。筆者選取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相關地方規范,盡可能兼顧不同地域、經濟、政治發展程度、民族等因素。選取的制度樣本中,包括了十七個省、市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一個農村集體資產審計條例和一個農村集體資產的財務制度。所選取規范文本的具體情況參見表1。
2.制度概況。單從文本上來看,以上19個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制度規范所能提供的宏觀信息主要有以下四點:
第一,從各地方條例的制定時間上來看,除《北京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是在1993年頒布的,其他地方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都是在1995年的《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之后頒布的,也就是說,地方規范的出臺更多的是為了配合中央相關政策的實施。而不是因為自主地發現和回應實踐的需求。
第二,從規范的文本上來看,地方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的條文數量在22~40條之間,結構上分為6~7章。表2是筆者選取5個較具有代表性的地方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規范的章節結構,希望通過此表中的內容可以發現我國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的邏輯。
對表2我國各地區農村資產管理條例內容及結構的分析。可得出的結論是我國各地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基本都遵循著這樣的內在邏輯:確權(范圍及歸屬)一管理(保值)一經營(增值)一審計(監督)一責任。以上邏輯符合《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對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逐步建立起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民主監督、科學管理的集體資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確保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的要求。但這種邏輯所體現的僅僅是一般資產管理的邏輯,并未體現出農村集體資產的權屬特性、用途特性。
第三,在現有規范的結構設置中,表面上依照實踐邏輯對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進行的是“過程-結果”式的控制,但卻忽略了資產管理的一般邏輯“確權使用收益分配”中的最后一個環節――“分配”。雖然我國現有地方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規范中有罰則的規定,即從消極一面對管理主體的行為進行了規制,但現有制度本身并不足以對參與農村集體資產的主體形成激勵。財產制度的本質作用應該是對財產的所有人和使用人的保護和激勵,現有制度無法發揮激勵作用,就無法進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刺激經濟效率。
第四,雖然筆者考察的是我國各地方的規范,但卻很難感受到這些規范的地方性。可以說,我國農村集體資產的地方性差異還是很明顯的,但各地方在依照中央精神建立地方規范時,卻選擇了保守地全面沿用和效仿中央規范,沒能針對地方性特征進行制度創新。正如吉爾茲所言,立法是與地方性密切相關的工作。地方性不僅為我們提供了看待問題的視角,也使得所分析的問題更加清晰和明確。我國農村地方性特色顯著,在地方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中未能全面勾畫農村集體資產的特征和農民的需求特征,就很難使得制度發揮預期效果。
3.制度細節。凡是涉及資產管理的制度,最重要的內容無外乎兩項,一是資產的管理(資產的保值、增值過程),另一則是資產收益的分配。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中的核心內容也不外乎這兩項。在加之上文總結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規范的邏輯,可發現,在相關的制度設置中,我國各地方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規范的細節中有以下四個特點:
第一。與農村集體資產的清查、范圍劃定和歸屬有關的條文并無本質差異,即在資產權屬的確定上,由于所有制形成的限制,各地并無本質差異,這部分規范的重合率極高。也可以說在現階段我國農村資產管理中各地制度上均展現出的是保守的傾向,并無太多的制度創新。當然,這也可能是因為我國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中的創新行為很多是自下而上的。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的規范中并無直接體現,或者可能是正式制度對于實踐中創新的認可和吸收并不多,也并不及時。
第二,農村集體資產收益的積累和分配之間的關系未明確。全國各地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中都會出現與資產收益分配有關的條款,但可以看出,與其他資產收益分配的法律規范相比,農村集體資產收益的分配標準、程序并不明確。如《北京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與資產收益最密切相關的是第二十七條:鄉聯社、村合作社年終收益分配,應當結清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財務和債權、債務,兌現承包合同。此條文實質上規定的資產收益進行分配的順序。又如《甘肅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要根據收益情況合理確定分配與積累的比例,集體積累部分主要用于擴大再生產、公益事業和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事業建設。此條規定的則是資產收益積累和分配之間的關系。再如《廣東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社區合作經濟組織必須按年度向本組織全體成員公布集體資產收益狀況。接受本組織成員的查詢、監督。農村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方案經本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鎮人民政府或縣級人民政府農村合作經濟管理部門備案。此條的規制對象則是資產收益分配的一般程序。總之,雖然各地方條例中都涉及了資產收益的分配問題,但卻沒有一個條例系統性地規定資產收益的積累和分配之間的關系、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與執行、收益分配意義的救濟程序等內容。
第三。農村社會的分層對農村集體資產收益分配產生了新的影響。農村集體資產的收益分配標準是管理中爭議最多的問題,在分配中需要考慮分配對象的個體差異。而對差異性的考量勢必與農民群體的分層和分化同時發生,這種分化的主要標準有幾個:其一,年齡,準確地說是進入農村集體的時間長短;其二,是否屬于未成年人、孤寡老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其三,身份,村干部、“能人”、村民代表、普通村民等;其四,就業結構,是否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服務。另外,受益于中央和地方政府近些年持續的對“三農”問題、民生問題以及對落后地區的關注和政策性傾斜,再加之現代農業的高利潤使得工商業資本看到了農村和農業在經濟發展中的潛力,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中工商資本的介入也要求重構原有的資產收益分配模式。作為實踐中爭議和糾紛產生最多的資產收益分配環節,卻很難在各地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中看到相關的規定。誠然,資產收益的分配方案應該是由民主協商確定的。但在官方條例中建立相關的制度框架是必要的。
第四,法律責任部分各地之間存在較大差異。也同樣存在著較多不明之處。如《遼寧省農村集體資產條例》中對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者的經濟懲罰(第二十五條)是以管理者月收入作為計算標準的,但卻沒有明確月收入如何計算。年度分紅是否計入月收入等問題。還有的條例在法律責任部分對損害農村集體資產利益的行為的處罰數額較低,如《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造成農村集體資產損失的,處罰金額僅為500~1000元,且條例出臺已逾十年,經濟社會已經有了較大變化,但經濟處罰金額并無變化,使得違法成本十分低廉,規制效果近乎于無。
三、制度困境
以上所分析和總結的是我國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中具有普遍性意義的制度和規范,在這樣的制度和規范環境中形成的困境不是局部和孤立的,而是全局性的。其中最突出的問題主要有四個方面:
1.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權力是復合型的權力。其既有政治屬性,又有經濟和社會文化屬性,三種屬性是交織在一起。并互相依存,進而組成穩定的權力結構的。進行這種權力結構構件的目的在于實現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中的權力制約和民主參與,激發公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權力屬性中,經濟屬性最受公眾關注,因為公眾對于物質生活條件提升的需求是基礎性,只有滿足公眾這方面的要求。才可能進行政治或文化方面的協商或合作,才能實現社會的穩定,避免因為農村資產管理權力的分配不當而可能產生的群體性糾紛和矛盾。
2.怎樣在農村集體資產的保值和增值、管理與發展之間建立妥當的平衡關系。對農村集體資產施之必要的管理是保證農村社會穩定的基本前提,但經濟管理行為都會存在使得被管理資產貶低或虧損的風險,因此,有必要在保證農村集體資產穩定和安全的前提下。尋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創新與發展。上文的制度分析說明,我國國家和地方兩個層面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的演進都是在走一條不斷放松監管的路線,這雖然為實踐留出了必要的制度空間,但也因為經濟行為的復雜性和市場的多邊性,而產生了更多的問題。因此,必須通過進一步的制度創新和改革,降低規范制定和實施中的不確定性,在發展、創新、穩定三者之間尋求平衡的狀態。
3.在缺乏權力制約和監督的機制中,或是在缺乏激勵的制度環境中,都容易發生權力的尋租和腐敗行為,我國農村基層社會中對于尋租和腐敗行為的深惡痛絕和公眾對其的隱忍是長期并存的,尋租和腐敗行為不僅使得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實踐效果不盡如人意,造成農村集體資產的嚴重流失和貶值,還損害了公眾對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的信任和尊重。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中的腐敗有一部分是制度環境造成的,這不但損害了制度體系的公信力,也使得制度運行的成本進一步增加。
4.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活動公共性不足。忽視農民的參與權和話語權。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過程中,一般都有基層政府力量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深度介入和參與,而這種國家行政管理權力的下移和外部力量的介入往往忽略了農村和農民的自主性,使得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和發展由“農民自治”變成“國家強制”。大規模的農村集體資產流轉往往是難以實現農民主導的,且因為涉及利益面廣、利益關系復雜,現存的流轉推動模式極易忽視農民作為農村集體資產的真正所有人和管理人的參與權和話語權。忽略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共性的最嚴重后果是農村社會存在于干群之間、貧富之間的基礎性矛盾進一步惡化。
四、制度的創新與發展
一、新形勢下農村經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科學技術的全面進步,使得傳統農村經濟管理模式已經不再適應當前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著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經濟管理體制不夠健全
近年來,國家加強了對農村經濟的扶持力度,并且出臺了不少優惠政策,從而進一步推動了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然而,通過觀察當前農村經濟管理的現狀可知,其中仍然存在諸多問題,根本性的問題就是管理體制不健全,并且整個管理制度缺少針對性和時效性,往往不能有效解決當前的農村經濟問題。
(二)土地管理制度不夠完善
現階段,農村經濟發展中,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仍然是阻礙經濟發展的一大因素,其中最突出的問題便是在一些地方仍然土地產權混亂不清,管理機制也不夠科學。
(三)資金不足,且資金利用效率比較低
在目前情況下,興辦農村公益事業,資金壓力巨大。一是集體財力枯竭。從目前農村集體經濟情況看,相當一部分村集體沒有收入來源,僅靠轉移支付資金維持運轉,沒有多余的財力進行投入;二是向群眾籌資難。在計劃經濟下實施征收“三提五統”的做法早已取消,要依靠農民自覺自愿地出資進行農村社會事業投入和建設,難度太大;三是財政投入不足。這些年來盡管國家一直在加大對農村經濟的扶持力度,但是在資金和技術上的投入依然比較少,況且所投的資金也比較分散,并不能切實幫助農民群眾增加收入,只是簡單的讓這部分資金變成了補貼,所以說資金利用率并不高,并不能起到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效用。
(四)群眾參與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不高。農村居民老齡化問題已經凸顯,大部分的農村居民子女都在城鎮就業居住,導致在村農民對農村社會事業建設漠不關心。
二、提升農村經濟管理工作水平的對策和建議
(一)加強農村經濟管理工作人員的管理意識
首先應當從提升農民群眾和鄉鎮負責農經管理工作人員的經濟管理意識開始,具體措施有:(1)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廣大農民群眾的經濟管理意識,并有效貫徹與落實國家的相關經濟管理政策,讓農民群眾認清經濟管理的利好。(2)經濟管理工作人員應當認清當前的農村經濟發展形勢,深入到農民群眾中去,從群眾的意見和需求中,針對性制定經濟管理方案和措施。(3)國家和地方政府應當不斷完善經濟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為經濟管理工作的執行和落實提供保障、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二)提高農產品市場的組織程度,確保產銷實現良性循環
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得農產品商業化程度不斷提升,因此確保農村各種經濟成份、各類產業以及交換分配、生產流通等彼此間的平衡至關重要,這也是促進農村經濟協調發展中必須解決的問題。為此,在促進農產品商業化、市場化的同時,還應當提高農產品市場組織程度,積極支持各類供銷企業或組織的建立、發展,充分發揮經濟管理部門的市場調節作用。
(三)積極開展農村產業經營管理咨詢服務,有效提升農村產業的經濟效益
農產品走市場化的道路既是對農村經濟的一種有效推動,同時也使得農業生產者面臨一定的市場風險,所以作為經濟管理工作人員的我們應當加大市場調查力度,同時面對廣大群眾和地方重要產業開展經營管理咨詢服務,將經營管理技術、市場信息等傳遞給生產者,幫助農民群眾有效應對經營風險和市場風險,有效提升農村產業的經濟效益。
(四)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加大對農村經濟的支持力度
新形勢下,國家應當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產業發展的資金投入,突出農業經濟在國家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資金利用效率,從而幫助農民實現增產增收。具體措施:一是國家應當制定更加完善的農民補貼政策,并將其公之于眾,嚴格落實,讓補貼款真正造福于民。二是國家和地方政府還應當在認清地區農村經濟優勢的基礎上,針對性調節區域經濟發展結構,鼓勵群眾自主創業,大力扶持農業產業的現代化發展。三是政府和經濟管理部門還應當在農村地區建立合作社,切實增加農民致富的有效途徑。
中圖分類號: F302.6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6.09.029
1 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云南省蘭坪縣鄉(鎮)一級均成立了村級財務代管中心,其機構主要設在鄉(鎮)農經站,由鄉(鎮)農經員承擔相應職能職責,認真執行《蘭坪縣農村集體財務及資產管理辦法》,實行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的制度,對村級財務收支情況按月、按季度公示,全面實現了電算化管理。但在財務規范性建設上缺乏有效的運行機制,部分村委會(社區)的民主理財、民主監督、村務公開等流于形式,造成農村村集體資產流失,農民集體收益分配權得不到保障。
1.1管理制度不健全
蘭坪縣自實行村級財務委托代管以來,一方面資金管理制度基本上還沿用2010年的資金管理辦法。隨著新農村建設逐步推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斷壯大,村級資金不斷增加,舊的資金管理辦法難以跟上經濟社會的發展步伐,亟需探索新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村級財務運行機制,從而使財務管理跟上時代的步伐。另一方面,由于少數農經站干部和村組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遵章守紀意識不強,在村級財務活動過程中執行制度不嚴格。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鄉(鎮)、村經濟業務發生后報賬不及時,甚至出現跨年報賬的情形。部分收入未及時入到農經站賬戶,甚至直接拿單據報賬,坐收坐支問題突出;二是部分村委會報賬員手內現金余額過大,在換屆時,又將上屆所移交下屆的應收款單據進行入賬代管,所代管的應收款有可能變呆賬、壞賬,一方面挫傷應收款催要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占有村委會的資產。
1.2 財務管理監督亟需加強
一是開支審批手續不夠完善。少數開支單據或無事由,或無經辦人簽字,或無審批人審批,或無民主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二是部分票據不規范。部分村組仍有使用三聯收據收款或白條單據付款的情況,本應取得正規合法憑證的經濟業務,卻以非正規票據代替,附件單據缺乏相應的印章或發放人員簽章;三是民主監督委員會未能履行監督職能。部分村(社區)民主監督委員會主任與村委會主任為同一人,失去了監督職能,而有的民主監督委員會由于無報酬或民主監督意識不強,不愿參與或不按要求參與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1.3 收支管理不規范,財務公開不完全
農村財務收入主要來源為上級補助、村集體經濟組織上繳、村提留、土地補償款征收等方面,收入來源單一,支出也主要用于村干部補助、平時村級日常事務開支。但由歷史與文化因素的影響,有些村干部法制意識不強,民主理財小組的職責不明確或未起到民主監督的作用,部分村干部在財務支出上未嚴格按照相關財務管理規定執行,部分村委會在村務經濟業務辦理過程中,日常生活開支及會議生活費用金額、非生產性費用過大。在財務公開上不明確公開本村財務活動及賬目,怕村民反對或有怨言,影響干群關系。
1.4 歷史原因造成舊賬處理不及時
部分村委會應收、應付款中部分款項年限太長,有的己達10年以上,大部分應收、應付款已成呆賬、壞賬;固定資產中含有以往農村電力輸送線路、農村通組公路等,按現有“雙代管”,不符合列入固定資產的要求,但代管資產或負債資金,沒有統一的相關要求及指導,對于日常的代管工作,部份資金長期掛賬,卻失去實際意義,反而使村委會資產虛增,應付款使村委會負債增加,從而使村集體資產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失去財務管理的實際意義。
1.5 村級財務管理人員配備薄弱,經費緊缺
鄉(鎮)農經站人員編制少,工作量大,隊伍力量薄弱,部分財務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導致業務不熟悉,在開展工作中無法統籌兼顧;另一方面,沒有專項的村級財務代管和農村財務專項審計工作經費,在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中比較被動,只能按部就班,缺乏統籌規劃。
2 規范農村集體村級財務管理,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2.1 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完善村級財務委托代管機制
建立健全村級財務委托代管機制,注重資金管理的同時并重資產、資源管理,出臺相應的資金管理辦法,建立相應的資產、資源臺賬,認真記錄村集體“三資”增減變動情況,讓村集體“三資”有賬可查,有冊記載,確實保障村級資產家底清、賬冊明。積極探索新的經濟形勢下,制定相應的村級財務賬戶管理制度、庫存備用金制度、開支審批制度、財務公開制度等。細化管理規定,以制度建設規范工作程序,以制度管理人,層層落實責任到具體的人和事;切實加強民主理財,強化民主監督機制,讓農民群眾參與到村級財務決策管理當中來,保障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運行。
2.2提高思想認識,加大監管力度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是農村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民群眾比較關注的熱點問題。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對于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構建和諧鄉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要將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作為一項常規性工作來抓,統一思想認識,常抓不懈。各級黨委、政府和縣級業務主管部門明確職能職責,認真抓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嚴格制定切實可行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并針對本地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糾正和完善,創造一個干部清白、群眾明白的農村財務管理環境。
2.3 加大審計力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做好村級財務審計監督是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要把村級財務審計監督作為一項常規工作,作為督查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手段,針對鄉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配備專門的農村財務審計隊伍,加大審計力度,提高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和嚴肅性。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審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審計督查,明確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的經濟責任。對審計中查出的問題,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處理;對于情節嚴重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確保農村社會的穩定。
2.4 完善財務清查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村級債權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對至今掛賬的應收款、應付款、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將部分已形成事實的壞賬、呆賬進行核實,做好登記處理。制定相關的債權債務清查方案,針對具體情況做出處理,該銷賬的進行銷賬,該清償的進行清償,認真化解村級債權債務,使村集體的資產、負債、賬面代管金額真實、具體,從而使村級賬務更具有參考性和實際意義。
2.5 加強支出管理,完善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委托代管中心在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時應嚴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的規定對村級財務實行預決算制度,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和村民代表的監督作用,嚴格控制每個村委會資金使用額度,啟用備用金限額制度,控制大筆支出和非生產性支出,有條件的村可啟用預決算方案,并經民主程序形成決議張榜公布。在財務公開中,按照村民能明白、能接受、通俗易懂的方式將財務收支情況逐筆逐項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并向村民征集意見建議,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行使民利,讓農民真正當家做主。
2.6 加強基層財務人員的素質教育
基層財務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技術水平、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質量的好壞,因此指導及培訓現有鄉鎮農村財務管理人員顯得尤為重要。定期或不定的請財務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財會人員,加強管理,對有條件的財務人員做硬性要求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加大對村組財務人員及鎮會計的財經紀律、思想素質教育,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提高遵紀守法意識,增強其責任感和使命感,是提高村級財務管理水平的必經之路。
2.7保持村級財務人員的相對穩定,配備財務代管工作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