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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道路交通行業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汽車在人們的生活中逐漸占據了不可或缺的地位,但隨之而來的還有交通事故的頻發。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截止到2020年底,我國機動車保有量已經達到27340.92萬輛,交通事故發生數量達到244674起,嚴重影響我國和諧社會發展和人民安居樂業[1-2]。道路交通事故鑒定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重要一環,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其形態各異,成因多樣,而部分交通事故的發生與車輛的安全性能有著直接的聯系。因此,當交管部門在處理交通事故時,可委托第三方司法鑒定機構對事故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檢驗鑒定,不僅有助于劃分事故責任,加快案件處理速度,同時也能夠保障受害者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司法權威[3-4]。
1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檢驗鑒定流程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鑒定檢驗鑒定主要包括以下五個環節:車輛唯一性標識檢驗、動態檢驗、靜態檢驗、鑒定勘驗現場記錄及司法鑒定意見書出具[5],其具體的鑒定流程如下:
1.1車輛唯一性標識檢驗
根據司法鑒定工作流程,在開展交通事故車輛鑒定時,首先應核對機動車相關信息,包括車輛號牌、類型及識別代碼等,采取拍照、攝錄等方式記錄以上信息,并將車架鋼印號作為車輛唯一性標識進行記錄,如圖1所示。
1.2車輛動態檢驗
部分車輛在發生輕微的交通事故后,仍然具備一定的行駛能力,在鑒定過程中應首先考慮采用動態檢驗的方式鑒定車輛安全性能。一般情況下,鑒定人員可以選擇便攜式制動性能測試儀進行車輛制動性能的測試,如圖2。在進行制動性能測試前,需選擇寬闊的瀝青或水泥路面,路面平坦、清潔方可開展事故車輛制動性能動態檢驗鑒定;同時鑒定人員需要將制動儀的傳感器、制動踏板等裝置連接牢靠,設定車輛類型,并在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方可測試事故車輛的減速度及制動穩定性。試驗過程中,首先將車輛加速行駛至規定車速,根據變速箱類型(手動/自動)選擇合適的檔位,然后緊急踩踏制動踏板,待車輛完全停止后再松開制動踏板,此時制動性能測試儀顯示屏中顯示試驗測試的相關數據,點擊打印按鈕后,上述數據以打印單的方式輸出。司法鑒定人員根據上述數據分析車輛的制動性能是否滿足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對于車輛制動性能的要求,進而判斷車輛制動性能是否合格。
1.3車輛靜態檢驗
1.3.1車輛制動系統檢驗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不具備行駛能力時,鑒定人員可以通過檢查車輛制動系統中制動液是否缺失,制動總泵、制動分泵及制動管路是否損壞,剎車片厚度是否處于正常磨損范圍等信息判斷事故車輛的制動系統是否合格,如圖3。
1.3.2車輛燈光系統檢驗
檢查燈具外觀及燈光控制裝置是否完整并符合國家標準,如果事故過程中燈光系統并未損壞,鑒定人員可以根據GB4785-2019《汽車及掛車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對其進行勘驗,檢查燈光系統是否工作正常,若燈光系統無法正常工作,則需進一步判斷無法工作的具體原因及與本次事故是否有直接關系,特別注意有可能是事故導致車輛燈光系統保險熔斷,進而造成車輛燈光系統無法正常工作。
1.3.3車輛轉向系統檢驗
檢查轉向系統中各部件連接是否良好,方向盤自由行程是否在規定范圍內。轉動方向盤時,檢查轉向系統各部位隨動性是否良好,轉向是否有異常情況,若在事故中造成轉向系統部分結構缺失,無法進行勘驗,需出具相應的鑒定意見。
1.3.4車輛反光標志檢驗部分
事故車輛應根據GB23254-2009《貨車及掛車車身反光標識》中的規定,檢驗車輛兩側及尾部的反光標識是否按照規定間距、長度進行粘貼,同時檢查反光標識是否有破損、起翹及缺失等情況。1.3.5車輛后下部防護裝置檢驗部分事故車輛應根據GB11567-2017《汽車及掛車側面和后下部防護要求》中的規定,檢驗車輛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是否安裝齊全,且滿足標準中對于離地高度、間距及寬度等參數的要求。
1.4鑒定勘驗現場記錄
在事故車輛開展安全性能鑒定時,必須由司法鑒定人員做好現場記錄工作,并重點針對事故車輛勘驗結果及事故現場環境進行完整記錄,同時還要記錄在勘驗過程中所使用的儀器、設備。通常情況下,鑒定過程不僅留存紙質材料,同時還采用拍照及攝錄的方式留存電子勘驗過程材料。
1.5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
在事故車輛安全性能鑒定的過程時,不僅需要重點檢查車輛情況,同時還需要結合事故發生時的具體情況出具相應的鑒定意見。如果出現由于事故車輛損毀的原因無法得出鑒定的情況,第三方司法鑒定機構必須向交管部門說明原因,必要時應提供退案情況說明。對于滿足事故車輛鑒定要求,可以通過勘驗獲得鑒定結論的情況,第三方司法鑒定機構需要按照司法鑒定流程在規定時間內出具司法鑒定書。
2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檢驗鑒定過程存在的問題
司法鑒定人勘驗事故車輛過程中,一般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技術規范及該專業領域多數專家認可的理論為基礎開展檢驗鑒定工作。但是在實際的鑒定過程中,每一案件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司法鑒定人員無法完全按照相關標準中的規定開展鑒定工作,因此存在一定的不足之處:
2.1鑒定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鑒定人員不僅需要經受高等教育,同時還需要有一定的專業研究背景。從事該行業的人員除具備必要的車輛專業基礎知識,同時還要掌握力學、材料學、醫學、法律等相關行業知識,并結合相關行業多年的工作經驗方能承擔交通事故車輛的安全性能檢驗鑒定工作。近年來,交通事故數量大幅增加,對于鑒定人員的需求逐漸增加,但是由于我國在交通事故車輛檢驗鑒定方面的工作起步較晚,目前還沒有形成完備的專業人才培養體系,進而導致部分鑒定技術人員缺乏專業的儲備,影響了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檢驗鑒定工作的落實。
2.2鑒定方法精確度有待加強
司法鑒定要以客觀、公平、公正為基本準則,但是在實際鑒定的過程中由于案件的特殊性,部分司法鑒定人員往往會采用不合理的鑒定方法開展鑒定工作。例如部分車輛在發生事故后仍具備行駛能力,而鑒定人員則直接采用靜態檢驗的方式測量剎車片厚度,并作為檢驗車輛制動性能的唯一標準;另外在車輛燈光系統檢驗時,鑒定人員一般只檢測其功能是否缺失,對未正常工作的燈光系統缺乏分析,同時在還缺乏燈光系統的光色和色度的鑒定。出現上述情況的原因除了由于鑒定人員缺乏相關的專業技能外,另一方面則是由于鑒定過程缺乏完善的鑒定方法。
2.3鑒定規范缺乏統一標準
當前,第三方司法鑒定機構在檢驗事故車輛安全性能時,普遍以《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技術檢驗鑒定》為作為鑒定依據開展鑒定工作。上述標準中雖然明確規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檢驗鑒定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及方法等有關內容,但是在具體操作細節方面未做嚴格要求。例如在汽車零部件功能失效、疲勞損傷及金相觀察等方面開展鑒定工作時,需要由技術人員使用專業的儀器設備進行分析。而在GA/T64標準中,雖然規定可以委托專業實驗室開展檢驗鑒定工作,但是對于操作人員及操作流程并未嚴格規定。正是由于部分鑒定工作規范缺乏統一的標準,因此導致不同鑒定機構在開展鑒定工作時有一定差異。
3提高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鑒定技術的建議
3.1提升交通事故鑒定人員專業素質
司法鑒定人員的專業素質對于交通事故安全性能鑒定結果的出具有最為直接的影響,目前現有第三方司法鑒定機構的人員已經具備豐富的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鑒定經驗,但是由于理論知識的欠缺及新能源汽車的興起,原有的知識儲備已經無法滿足當前部分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鑒定工作需要。因此,首先考慮增強現有司法鑒定人員的專業素質,加強現有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相關部門應定期組織高校、行業專家開展研討,交流典型案例鑒定過程,同時還要加強司法鑒定人員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考核,確保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性能鑒定工作的順利開展。另一方面,由于交通事故發生數量逐年增加,現有司法鑒定人員不論是在數量方面還是在專業綜合素質方面已經無法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需求,因此,不同的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引進高學歷、高素質、具有車輛類、交通運輸類專業背景的技術性人才,以滿足當前階段對于人才的專業性和技術性需求,提升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檢驗鑒定的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
3.2完善和細化道路交通事故鑒定方法和標準
為了提高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的檢驗鑒定技術,還需要對檢驗鑒定方法及規范進行完善和細化。由于GA/T642-2016《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技術檢驗鑒定》中在鑒定方法和標準方面并不具體,且部分內容與細節也不夠完善,因而在鑒定過程中經常出現執行不到位的情況,因此,僅以上述一個標準作為鑒定工作的依據根本無法滿足鑒定工作的需要。另外,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鑒定是一項繁瑣、復雜的系統性工作,在工作過程中要對事故車輛的信息進行充分的了解,從多個層面加強事故車輛檢驗鑒定的研究,根據當前狀況,建議根據我國國情制定完善的檢驗鑒定體系,從而有效的完善和細化道路交通事故檢驗鑒定的方法和規范,為我國今后的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鑒定提供完善的鑒定依據。
4結語
隨著城市化的快速發展,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條件日趨完善,我國機動車保有量穩步增長,使得交通事故不可避免地增加。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發布2018的《全球道路安全現狀報告》數據顯示,道路交通碰撞是所有年齡段人群的主要死因之一,全球每年約有135萬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鑒定作為交通事故處理與責任劃分的重要依據,其規范化發展對于提高交通事故的處理效率與準確率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我國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檢驗鑒定擁有較為規范化的流程,但由于交通事故案件兼具一般性與特殊性并存的特征,導致當前我國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檢驗鑒定在人員配備、鑒定方法與標準體系等方面尚有待完善之處。因此,應建立完善的專業人才培養體系,提升鑒定技術人員的整體素質;探索完善鑒定方法,提高鑒定的科學性與準確性;強化鑒定的標準體系建設,促進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鑒定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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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偉超,邵智存,周伯貞,方志珍,張濤.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檢驗鑒定的相關建議[J].汽車實用技術,2021,46(16):175-177.
[3]周伯貞,秦偉超,邵智存,張濤,方志珍.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性能檢驗鑒定的技術運用[J].時代汽車,2021(10):18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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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守偉 單位:黑龍江省眾大司法鑒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