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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過程簡述
(一)調研入手,構建框架
2011年12月-2012年3月,根據我校安全教育及管理的現狀調查,我們發現學生在校意外傷害事故頻發,2009年1至2012年1月,平均每學因意外傷害需要到醫院就醫人數見下表:(表略)
針對本?,F狀,我們根據科學性、發展性、全面性、可行性原則,制定“校園風險防范體系框架”,此框架將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具體細分為:預防階段、發生階段、結束階段。
(二)依據“框架”逐步實施
2012年3月-2013年7月。
1.讓全校師生了解框架目的及內容。在全面培訓教職工,加強全體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基礎上,由任課教師結合本學科特色,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注意在課堂隨機生成的風險過程中及時提示和處理,不斷強化學生的自護意識。此過程已經由教師體現在備課環節中。
2.各班,召開安全教育班會,集中了解學生自護能力現狀。
3.立足于學生實際,開展“安全一刻”校本課程教學,結合與各種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等一系列教育活動,提高學生的自護意識,增強學生主動避免校園意外傷害的自護能力。
(三)出臺“體系”強化自護意識
2013年9月--2014年1月,學校出臺“校園風險防范管理體系”:營建防范校園安全事故的良性氛圍,切實將學生的自護意識培養落到實處。
“地壇小學校園風險防范管理體系”簡要內容如下:
預防階段:
1.學校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組織機構。
(1)校園安全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研究制定學校安全防范措施,檢查安全崗位責任落實情況。(2)是負責校園安全的專、兼職管理人員,都具有相應的資格,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有愛心、有奉獻精神,始終參與到校園安全建設中來,同時,學校有健全的防范校園安全事故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使學校安全建設工作的各個環節均有章可循。
2.事故預防
(1)根據校園安全事故一般分類法,分為擠踏傷害事故預防、交通安全事故預防、中毒安全事故預防、活動安全事故預防等。事故預防要求對每類校園安全事故都建立詳細的安全標準,建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定期演習。(2)對學生進行“內隱冒險態度”心理檢測,盡量減少突發傷害事故。
3.整合教學資源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監控,最大限度減少校園安全傷害事故
(1)校園安全教育校本教材《安全一刻》,利用班隊會時間進行自護教育;(2)做好自護體驗,鼓勵學生進行安全自護排查,尋找安全隱患并遠離隱患,主動參與安全行動;(3)對學生家長進行安全自護教育指導,強調家庭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在讓家長了解學校安全教育的內容及意義的同時,提倡家長將安全教育游戲帶入與子女日常生活中。
發生階段。
1.信息保障
(1)建立健全并落實校園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保持通迅方便快捷,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2)有處理安全事故的物資保障,特殊應急物資應由專人保管,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資存放合理,保持通道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3)組建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備隊,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
2.協調控制
(1)校園安全領導機構接到報案后,會立即派人到現場指揮協調,對現場局面進行控制,根據事態的發展適時召開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2)建立各種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并演練。
結束階段
1.信息交流。首先保證信息暢通,信息能及時反饋到校園安全領導機構,信息全面、客觀、準確、及時。
2.學校定期進行自我檢查與外部審查。學校安全管理機構組織相關人員定期對校園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尤其是各項計劃、措施的落實情況。
3.評估調整
(1)學校安全管理機構根據檢查組的檢查結果,傷害數據統計工作小組上報的數據分析結果,以及外界情況的變化,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對校園安全建設項目及實施效果進行評估。(2)對學校安全整體目標進行評審,確定下一步工作的重點和目標,及時制定新的計劃與實施方案并予以實施,從而達到持續改進的目的。
三、研究收獲:
1.規范了學校的安全管理。完善了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界定安全監管范圍,鎖定安全教育對象,簽訂各類“安全責任狀”,做到責任到人。建立了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加大了督查力度,及時總結和改進安全工作;完善了《校園安全應急預案》,明確了校內安全防范的重點環節和重點區域,采取切實的安全防范措施,促進了安全工作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從而減低了校園內的安全隱患。
麗水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機制的建設源于宏觀形勢與現實需要。
2006年,浙江省教育廳,中國保監會浙江監管局聯合下發了《關于積極推進校(園)方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指出積極發展校(園)方責任保險,既是建立和健全教育風險管理和服務體系的需要,也是保險業參與地方教育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徑,要求各地、各單位充分認識校(園)方責任保險的重要意義,認真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大力推動校(園)方責任保險工作,充分運用責任保險來加強和改善安全教育工作。
2007年,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教育廳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為加快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逐步實現浙江省居民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精神,要求進一步做好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2010年,麗水市人民政府制定頒發了《關于促進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補充意見》,要求全面推廣校(園)方責任保險,在學生、幼兒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完善規范學生、幼兒平安保險。
為落實省市文件精神,麗水市緊密聯系實際,切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積極防范和妥善化解了校園安全事故責任風險,建立了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機制。
2 建立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機制的主要做法與成效
為進一步建立和健全麗水市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體系,更好地維護了校園的和諧穩定,麗水市通過近6年時間的不斷探索,已經建成了比較完善的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機制。概括起來就是:確立目標主題,落實五大舉措,加強后續服務。
2.1 確立目標主題,促進麗水市教育行業風險管理工作的健康規范發展
1)一個目標與八字主題。麗水市自2006年開始推行校(園)方責任險以來,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文件精神,以“構建和諧社會,打造平安校園”為目標,以“推進、鞏固、規范、發展”為主題,平穩有序地拓展了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新空間,進一步建立健全了我市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體系,促進了麗水市教育行業風險管理工作的健康、規范、全面發展。
2)兩個原則與三項工作。六年來,按照省教育廳的要求實現應保盡保,堅持兩個原則:一是堅持為師生人身保障服務,為教育教學服務,為教育改革發展和穩定服務的原則;二是堅持校方責任險保費由財政統一買單,不得向學生收費的原則。落實三項工作:一是加強宣傳、溝通,爭取政府、部門、學校和社會對教育行業保險的理解、支持;二是用足用好政策,加大推進力度,推行并鞏固教育行業保險的參保工作;三是歸口管理,規范操作,堅持“統一政策、統一管理、統一服務”的原則,上下聯動,協調一致,確保政令暢通,堅決杜絕各類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
2.2 落實五大舉措,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體系
1)進一步鞏固和完善校方責任險。自2006年以來,麗水在全市范圍內積極推行校方責任險。2012學年全市1000余所高等院校、中小學、幼兒園投保,參保學生40萬余人。其中,高等院校、公立中小學和幼兒園投保率為100%,私立學校(幼兒園)投保率為99%。大部分私立學校的硬件和軟件管理更需要校方責任險的保障,需進一步提高私立學校(幼兒園)的投保率。近幾年來,加大了宣傳力度,逐年提高了私立學校的投保率。從2008年試點開展教職員工險的基礎上,部分學校積極開展教職員工責任保險,進一步拓展了校方責任風險管理服務新空間。
2)認真落實中職學生實習責任險。貫徹落實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09年度教育科學和諧發展業績考核工作的通知》,積極推進中職學生實習責任險工作。通過召開專題會議,認真部署,層層落實,責任到人。從2009年開始,麗水市中職實習學生全部參保了實習責任保險。2012學年,全市共14所職業學校,實習生6839人全部參保實習險,投保率為100%。
3)試點開展校方無過失責任險。有許多校園傷害事故的發生,校方并無過失,但由于學生家長和學校對責任界定的分歧,影響到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校園的穩定。為轉移此類風險,完善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應急管理機制,需要在校方責任險的基礎上,推行“校方無過失責任險”。麗水學院試點開展“校方無過失責任險”已有兩年時間,有效地保障了學校的利益。保險費為2元/人/學年,每人責任限額為10萬元。麗水市70%以上的縣(市、區)已從下學年開始參保了“校方無過失責任險”。
4)全面實施學生平安保險資源市場化配置。近年來,麗水市學生平安保險業務有了長足發展,但是工作開展不規范、市場混亂等現象仍然存在,有的還存在商業賄賂現象。于2010年開始,麗水市教育局與市監察局聯合,進行積極探索,通過情況摸底、多次協商、周密操作,加強監督等幾方面工作,在全市全面實施了學生平安保險資源市場化配置工作。通過學生平安保險資源市場化配置工作,理順了“學平險”和“城醫?!薄靶罗r合”的關系,初步達到了規范市場,保護干部,學生得實惠的目的,促進了全市學生平安保險工作健康規范發展,也為其他非國有資源市場化配置工作提供了經驗。
5)積極推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自2007年以來,在麗水市政府推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中,我們與社保部門一起,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制定措施,部署和組織市直屬學校和大中專院校學生的參保工作。利用我們教育風險管理的知識和經驗,及時解決學生參保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確保保險業務的順利開展。經多次與市人事局、衛生局、社保中心探討協商,逐步完善投保流程,為學生爭取了更高的醫療保險待遇:增加了學生的殘疾賠付,死亡賠付金額從1萬元提高到2萬元,增加了門診報銷優惠制度,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從原來兩年享受1次的免費體檢提高到每年1次免費體檢,“城醫保”保費由原來的60元降到50元,農醫保由原來的沒有意外門診報銷增加了意外門診報銷2000元等。同為學生,城區和農村的學生應該要體現教育公平,但我們學生的“新農合”保險待遇比“城醫?!钡谋kU待遇要低很多。經過幾年的努力,從2011年開始,麗水市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現了城鄉學生同等的醫療保險待遇。
2.3 加強后續服務,努力提高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工作質量
1)多方協調,保證工作順暢。一是協調與財政、社保之間的關系,確保經費來源或者逐步提高和完善承保方案。校(園)方責任保險經費從2006學年開始全市只有30%的學校由財政支付,到200年全市各縣(市、區)投保經費全部由財政部門買單,緩解了學校公用經費緊張的局面,進一步提高了學校參保的積極性;二是協調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之間的關系,確保統一行動和規范操作;三是協調保險公司和學校(學生)之間的關系,確保理賠渠道暢通和理賠合理化。
2)認真分析,強化風險防范措施。通過對已發校園傷害事故的統計分析,及時并有針對性地提出風險警示,進一步強化了校園風險防范措施。通過宣傳、風險警示、事故案例分析、遇險自我保護教育、模擬訓練等措施,認真做好學校的安全檢查、事故預防工作,增強風險防范意識,以達到防患于未然,降低案發率的目的,讓校園風險事故明顯下降。
3)多方協調,全面參與出險理賠。與保險公司、學校等相關單位做好溝通協調,協商制定合理簡便的理賠流程,全面參與每起出險理賠事件。做到出險理賠情況每月一統計,及時掌握出險理賠情況,把好合理理賠關,妥善化解教育行業風險,為學校、師生謀求參保利益的合理化和最大化,維護校園的正常教學秩序與安定和諧。
4)加強學習,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認真學習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工作的相關政策和知識,組織全市各縣(市、區)勤工儉學管理人員進行學習、培訓和交流。匯總各地工作情況,加以分析、解剖,不斷探索和總結經驗,提高麗水市教育行業風險管理工作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3 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工作的思考
麗水市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還存在很大的發展空間,有以下問題需要引起重視。
1)由于校方責任險具有保費低,保障高的特點,每年的賠付率較高,因此保險公司嚴格控制賠付,不利于我們教育行業風險的轉移和化解。
2)校方無過失的校園傷害事故比率較高,給學校帶來難解的困擾,普遍需要推廣校方無過失責任險。
3)針對少數縣在宣傳學生平安保險市場化配置工作力度不夠、工作被動等情況,需強化保險公司的服務、后續理賠工作等情況的督促檢查。
4)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惠及千家萬戶的民生工程,由于全市學生(農民工子女、大學生)來自全國各地,需解決關于參保和理賠中所涉及的時間銜接和戶籍問題。
今后,我們將正視存在的問題,精細組織,加強管理,提升服務,以更佳的狀態,更新的舉措,更優的服務,全面推升麗水市教育行業風險管理工作服務能力和發展水平,積極防范和妥善化解校園安全事故責任風險,更好地維護校園的和諧穩定。
參考文獻
[1]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M].北京:2002.
[2]劉新立.風險管理[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
[3]吳定富.保險原理與實務[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
[4]周延禮.防范教育風險
中圖分類號:G712.4 文獻標識碼:A
1高校和學生在法律層面的關系
由于社會的持續發展,我國法律不斷獲得完善,在高校的管理當中,學校和學生之間不單單是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為了符合社會的發展所需,若想創建和諧校園,則需通過依法治校的管理形式,這也成為高校教育事業發展的必定之路。對于教育關系而言,高校和大學生之間屬于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而在法律層面,兩者則屬于平等的關系,具備相同的權利與義務,學校為學生提供良好學習環境的同時,也要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與權益,確保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而對大學生來講,應當對自身權利與義務采取正確的定位,束縛自身行為并主動配合學校的管理。對于學校的日常學習與活動而言,高校和大學生相互間具有教育和被教育的行政法律關系,對于生活以及課外而言,高校則需在尊重學生的同時,積極完成自身的監管責任與管理義務,將自己在民事法律方面的工作做好,不但要保障學生能夠健康成長,還要確保學生的正常權利,確保學生不被傷害。
2高校學生管理法律風險的防范措施
2.1清除學生管理規章制度
因為一些學生管理規章制度規定較早,并且當時在學生管理方面具有較強的軍事化、準軍事化因素,使得規章制度早已不符合當前的時代背景,不僅無法具有管理學生的作用,還會導致高校深陷法律風險當中。
當前時期大學建設需要在規章制度方面體現出現代性,這也成為高校管理規范化、科學化的基本需求。清除學生管理規章制度的必要性表現在以下幾點:
(1)違背國家法律條例的學校規章制度并不具備法律效力,根據這類規章制度所進行的學生管理行為在司法程序中較易被撤銷;
(2)通過這類違背法律條例的規章制度執行的學生管理行為,會令學生變成被告,導致不論在法律層面還是輿論層面,都會令學校深陷不利的局面。所以,高校通過當前法律條例以及理念,清除學生管理規章制度存在必要性。
在清除學校管理規章制度時,可以通過兩個方式進行:第一,聘請當地法律專家參與到審核學生管理規章制度,將一些違背法律條例的制度進行廢除或改革;第二,學校管理層應當招收具備法律素養、法律特長的人員融入到學生管理工作當中,包含了規劃規章制度、策劃、執行等工作,從而提高學生管理工作的合法性、規范性,有效規避法律風險。
2.2高校應不斷建立依法管理的理念,建立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一定要對學生管理部門人員執行法律培訓,協助其了解同高校學生有關的法律條例,協助他們了解在管理時適合法律的方法。特別要讓管理人員建立行使權力的科學程序觀念,并對學生權利給予保護。需提高對教師和學生的法律意識教育。盡可能融合相應案例,讓師生熟悉學生生活、學習當中引發的法律風險以及對學校的影響,使其擁有一些預防風險的措施。并且,相應的法律學習以及培訓應當為定期和經常性的,對管理學生的教師以及學生干部的培訓內容應各有側重。
2.3強化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高校安全管理范疇成為學校對學生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風險的高發區。對于我國高校的學生安全管理工作而言,較易出現法律問題。比如:上海某校的宿舍突發火災,導致幾名女生跳樓墜亡;南京某校學生在使用熱水器時,出現觸電身亡事件。諸如此類事件存在的共同點,學校并不是首要責任人,也并非直接責任人,可是因為校方在學生安全管理中擔負著一定義務,雖然校方可能已經辦理了相應保險,或可以通過其他方式獲得補償,可是校方通常會在此類事件中深陷法律問題,較難脫離出去,最終通常以賠償了結。
學生人身、財產安全屬于校園安全的基本,學生安全管理也屬于學生管理最為主要的內容。學生安全管理范疇較易引發法律風險,因此,高校應當通過以下方面進行防范:
(1)學校設施的采購應當要求產品具備良好的安全標準,不可以購買劣質、假冒產品,并且,需要采購的產品一定為已投保產品;
(2)必須常規化、制度化的審查校園安全問題,比如學生宿舍的電路安全問題;
(3)強化校園突發安全問題的防范;
(4)積極運用風險轉移體制,可以購買相應責任險的形式把學生管理中的法律責任轉移到保險機構,進而實現風險規避,并對學生的權益保障十分有利。
2.4創建法律風險總體評估體系
(1)需融合與學生有關的法律體系的發展變化情況,對高校的相應規章制度進行清除與排查,必須要令高校的管理制度與法律規范的變化相符;
(2)要運用良好的職業素養,使用風險分布圖的方式對法律風險進行正確辨識;
(3)需融合法律風險類別、產生概率、持續時間、產生頻率、關聯性、處理成本、可能形成的損害程度等原因,對法律風險采取定性、定量的分級和分析。透過法律風險的總體評估,對明確法律風險的分布情況以及嚴重程度十分有利,對明確防范的重要措施十分有利;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防范學校體育運動風險,保護學生、教師和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學校體育工作健康、有序開展,根據《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體育運動是指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組織開展或組織參與的體育教學、課外體育活動、課余體育訓練、體育比賽,以及學生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體育場地、器材設施自主開展的體育活動。學校體育運動風險是指學校體育運動過程中可能發生人員身體損傷的風險。體育運動傷害事故是指體育運動中發生的造成人員身體損傷后果的事故。
第三條 學校應當依法積極開展學校體育運動,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增進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活動應當加強體育運動風險防控工作。
第四條 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學校落實、社會參與的原則。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預防和避免體育運動傷害事故的發生。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以減少體育活動的做法規避體育運動風險。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日制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體育運動風險防控工作可參照本辦法,結合實際執行。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把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作為教育管理與督導的重要內容,納入工作計劃,制訂適合本地區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指導意見或工作方案,明確風險防控的具體內容和基本要求,指導并督促學校建立完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落實防控責任和措施。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對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結果作為對學校進行考核和問責的重要依據。
第七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多部門協調配合、師生員工共同參與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制訂風險防控制度和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明確教務、后勤、學生管理、體育教學等各職能部門的職責,組織和督促相關部門和人員履行職責,落實要求。
第八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產品和質量標準選購體育器材設施,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要求供應商提供第三方專業機構的安全檢測及評估報告。應當建立體育器材設施與場地安全臺帳制度,記錄采購負責人、采購時執行的標準、使用年限、安裝驗收、定期檢查及維護情況。
學校體育器材設施應當嚴格按照安裝要求,由供應商負責完成安裝,安裝完成后學校應當進行簽收,簽收結果記錄在體育器材設施與場地安全臺帳中。
由教育行政部門采購交由學校使用的體育器材設施,應當將采購安全臺帳同期交付。
第九條 學校應當按規定安排學生健康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按照《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納入學籍檔案管理。學生新入學,應當要求學生家長如實提供學生健康狀況的真實信息。轉學應當轉接學生健康檔案。涉及學生個人隱私的,學校負有保密義務。
對不適合參與體育課或統一規定的體育鍛煉的學生,學校和教師應當減少或免除其體育活動。
第十條 學校應當主動公示體育運動風險防控管理制度、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等信息,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常規要求
第十一條 教師在體育課教學、體育活動及體育訓練前,應當認真檢查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體育課教學、體育活動及體育訓練中,應當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對技術難度較大的動作應當按教學要求,詳細分解、充分熱身,并采取正確的保護與幫助。
第十二條 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組織開展大型體育活動或體育比賽,應當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制訂安全應急預案;檢查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設置相應安全設施及標識;設置現場急救點,安排醫務人員現場值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組織學生參加跨地區體育活動和體育比賽,應當根據活動或比賽要求向學生及家長提供安全告知書,獲得家長書面反饋意見。
大型體育活動或體育比賽需要第三方提供交通、食品、飲水、醫療等服務的,應當選擇有合格資質的服務機構,依法簽訂規范的服務合同。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根據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的安全風險進行分類管理。具有安全風險的體育器材設施應當設立明顯警示標志和安全提示。需要在教師指導和保護下才可使用的器材,使用結束后應當屏蔽保存或專門保管,不得處于學生可自由使用的狀態;不便于屏蔽保存的,應當有安全提示。教師自制的體育器材,應當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或人員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評估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對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的使用安全情況進行巡查,定期進行維護,根據安全需要或相關規定及時更新和報廢相應的體育器材設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利用開學教育、校園網絡、家長會等進行體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體育安全知識,宣講體育運動風險防控要求和措施,引導學生和家長重視理解體育運動風險防范。
第四章 事故處理
第十六條 體育運動傷害事故發生后,學校應當按照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要求及時實施或組織救助,并及時與學生家長進行溝通。
第十七條 發生體育運動傷害事故,情形嚴重的,學校應當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屬于重大傷亡事故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結束,學校應當將處理結果書面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結果,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 學校應當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妥善處理體育運動傷害事故。
第十九條 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可會同體育、醫療、司法等部門及相關方面的專業人士組建學校體育運動傷害事故仲裁小組,對事故進行公平、公正的調查,提出仲裁意見,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
二、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行動從6月15日起至7月25日,為期40天。
第一階段,隱患排查階段(截止6月25日)。各村、鎮轄屬各單位(企業),全面排查轄區安全隱患,建立隱患臺賬,制定整改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對發現的問題匯總上報鎮安辦。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截止7月25日)。重點對第一階段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嚴格實行整治措施、時限、責任、資金、預案“五落實”,集中整治;鎮黨委政府將采取“四不兩直”“三帶三查”的方式開展督查檢查,確保發現問題隱患整治到位,切實消除風險隱患。
三、整治重點
1.煤礦。持續保持煤礦“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堅決打擊煤礦“六假六超三瞞三不”非法違法行為。開展煤礦主體責任專項執法檢查,全面排查煤礦安全生產機構、制度、責任體系、投入保障、教育培訓、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化、誠信體系、應急體系的落實情況,清理整治煤礦外包工程和勞務派遣工。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排查工作“回頭看”和“三查”執法檢查,查處煤礦三年行動“兩個清單”、安全監控系統、通訊聯絡系統、基礎管理資料、自救器管理專項整治不力的行為;查處煤礦采掘接續緊張、抽掘采不符合規范,不落實停產、減產、限產繼續生產等行為;查處煤礦通風系統不合理、不穩定、不可靠,瓦斯抽采不達標,兩個“四位一體”措施不落實,違規動火作業和爆破作業等行為;查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不力,水害威脅未查清,安全防范距離不達標,“三專兩探一撤”措施不落實,采空區積水防治“四步工作法”要求不落實,擅自采挖各類保安煤柱等行為。強化風險管控,嚴格落實煤礦安全風險辨識研判管控制度,嚴格落實瓦斯超限報警追查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落實煤礦瓦斯超限、暴雨藍色預警停產撤人制度。〔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綜合執法辦公室、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2.非煤礦山。重點整治超層越界開采、不按設計建設生產,使用干式制動器的無軌車輛運輸人員、油料和炸藥;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礦山實施關閉前突擊生產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已經關閉礦山死灰復燃;尾礦庫未批先建、未經審批擅自加高擴容、擅自改變筑壩方式、冬季放礦不規范;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油氣增儲擴能過程中搶工期、搶進度、設備設施超強度運轉等問題。〔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綜合執法辦公室、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3.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要緊盯涉及“兩重點一重大”企業、化工園區以及沿江沿河危險化學品企業,嚴格化工園區和危險化學品企業規劃布局和安全準入,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查”、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檢查、硝酸銨生產使用企業隱患排查整治、化學品儲罐集中區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和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等工作。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嚴格落實動火、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規定和安全風險承諾公告制度;督促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等危險化工工藝精細化工企業完成四項整治任務“清零”;督促重大危險源企業落實安全包保責任制;堅決防范硝酸銨、硝化棉、氯酸鈉等高危和易制爆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廢棄處置的安全風險。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監管,嚴格核查從業人員資格,切實落實裝載(充裝)等環節安全管控措施,堅決打擊“掛靠運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持續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三超一改”等違法違規行為。突出加強生產企業危險品中轉庫、藥物總庫、成品總庫、化工原材料庫、批發企業倉庫和化學實驗室的監管,嚴禁性質不相容化工原材料混存、改變設計用途儲存、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督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落實高溫停產措施,提前做好消耗性生產計劃,有序停產;嚴格落實防汛、防雷、防雨、防潮等安全措施防范自然災害引發的次生事故。〔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綜合執法辦公室、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鎮交管站〕
4.消防安全。要緊盯高層建筑、宗教活動、文物古建、紅色旅游景點、石油化工、醫療防疫等重點領域,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全力完成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區消防車通道標線標識施劃;組織村社開展“網格化”消防安全排查和宣傳教育,加強對家庭作坊、群租房、“三合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等高風險區域監管力度,整治擅自改建、違章搭建以及違規操作、違規住人、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等消防違法行為;針對電氣火災高發和電動自行車、儲能站等新業態、新能源火災的特點,開展火災風險研判和集中整治。要緊盯“建黨一百周年”一系列重大活動消防安全,采取約談、值守、巡防、關停、取締等超常措施,督促活動舉辦單位周密制定現場消防安全保衛方案,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措施,確保活動安全?!矤款^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5.森林防滅火。重點排查24小時值班值守和巡山護林制度是否落實到位;重點林區、重要設施和重要目標、重點人群和入山火源是否管控到位;是否多種方式開展防火宣傳和警示教育,常態化開展野外火源專項整治行動,對違規野外用火行為及時制止、批評教育,對違法行為嚴厲打擊;輸配電線路隱患、林下可燃物清理和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等方面是否持續深入抓好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實行臺賬管理,及時整改銷號;是否全面做好應急準備,備齊防火物資和防護裝備,各類專業、半專業和應急隊伍是否隨時待命,能夠確保一旦發生火情快速安全處置。〔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公司、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6.道路和水上運輸。要盯緊看牢“兩客一危一貨”重點領域,持續強化營運車輛動態監管,嚴懲重罰“三超一疲勞”、分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查道路運輸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駕駛員監管和安全教育培訓不扎實,車輛技術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不到位,“三不進站七不出站”安全管理規定執行不嚴格等突出問題。要全面排查整治公路隱患,及時規范臨水、臨崖和坡陡彎急處及易受災路段的安防設施、警示標志標牌。嚴把船舶適航關和船員適任關,堅決查處“六不發航”、簽單發航、“救生衣行動”、水情傳遞、惡劣天氣禁限航等規定不落實行為。要加大趕場渡、學生渡、風景旅游區等巡航巡查力度,嚴厲打擊超載、冒險航行、非客渡船載客等違法行為。要加強對轄區客渡船、旅游船、涉砂船、餐飲囤船等船舶錨泊??亢椭凳厝藛T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實行“一船一策”,堅決防止發生跑船、走錨、碰撞等險情。要嚴格落實《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依法依職責強化托運、承運、裝卸、罐體清洗等環節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動態監控制度、電子運單管理制度。要深入開展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專項治理,深化港口在役危險化學品儲罐安全治理,加強港口危險貨物存儲裝卸作業安全管理?!矤款^領導:各村、責任單位:鎮綜合執法辦公室、文廣站、交管站、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7.建筑施工。重點整治違反基本建設程序的違法建設行為,無相關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及違法分包、轉包、掛靠行為;突出抓好事故多發的深基坑、高支模、高邊坡、建筑起重機械等“危大工程”重大隱患排查整治,以及在建水利工程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現場管理、安全防護情況;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三寶四口五臨邊”“有限空間作業”等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嚴格易燃物品存放區、臨時用電及活動板房等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強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定期檢查檢測和維護保養,堅決遏制事故多發頻發勢頭?!矤款^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8.燃氣。要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氣爆炸事故慘痛教訓,全面深入扎實開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動,重點查處燃氣經營企業無經營許可或超經營許可范圍開展經營活動,堅決打擊瓶裝液化氣非法儲存、運輸、充裝和倒裝等行為;切實加強對管道燃氣城市門站、輸配氣站和主管網等關鍵設施的日常巡查,集中組織人口密集區、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居民小區、安置區、餐飲店的燃氣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排查整治燃氣用具、連接軟管、減壓閥和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裝、遷移、暗埋燃氣設施和用具等情況。指導建設單位在工程施工中實施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嚴防“野蠻施工”導致燃氣泄漏爆燃事故的發生?!矤款^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9.地下管線。要對全鎮供排水、通訊、電力、油氣、工業管線等所有類型地下管線全面開展拉網式排查整治,及時維修更換老舊管線和問題管線,確保安全;要全面排查城市建設施工,對施工隊伍開挖區域的相關手續、保護措施進行重點檢查,深入評估施工對地下管線的影響,對存在相關問題的堅決做到及時整改處理,嚴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矤款^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0.工業行業。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厘清安全管理責任,配齊安全管理人員,嚴格做好工業(園)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價,堅決整治建設和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和安全問題;圍繞金屬冶煉、粉塵涉爆、有限空間作業等重點行業領域,突出鋼鐵(8項)、鋁加工(7項)、粉塵涉爆(6項)和有限空間作業(4項)重點內容,著力整治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機構缺失、風險辨識管控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閉環、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應急演練走過場等突出問題。緊盯涉易燃易爆粉塵場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場所、高溫熔融、金屬場所,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安全措施;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嚴格落實特種作業審批和作業監護制度,嚴防盲目施救?!矤款^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1.農業農村安全。農業機械方面,重點整治變型拖拉機牌證核發、安全檢驗、駕駛人考試,嚴厲打擊變型拖拉機無牌無證、假牌假證、違法載人、無證駕駛、超速超載、拼裝改裝、客貨混裝,非法運營等違法行為;水產養殖漁業船舶方面,重點設施設備檢查,嚴厲打擊漁船帶病作業、漁船非法捕撈、違規載人載物等各種違法行為;檢查轄區內的漁港、魚塘和水庫堤壩、河堤溝渠等漁業設施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農村沼氣方面,重點檢查沼氣工程設計、建設、管理以及戶用沼氣日常使用維護等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嚴防戶用沼氣池“出料”和“清池”環節沼氣中毒風險。農(獸)藥飼料生產方面,要對照生產許可要求,重點檢查企業設備和制度,是否落實好防雨、防洪、防雷電、消防滅火等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演練。畜禽養殖及屠宰領域,重點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屠宰加工企業液氨泄漏風險防控措施落實情況。涉山涉水休閑農業領域,檢查休閑農業管理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提示是否配備到位,對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風險的區域是否進行封閉。農業生產設施用房方面,重點檢查位于滑坡、泥石流、礦區采空區等地質災害點及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災害點的提灌泵站、水產畜牧養殖屠宰用房、農產品冷鏈倉庫、農業生產塑料大棚等農業生產設施用房隱患排查治理和除險加固措施情況。農業園區:重點檢查園區內企業落實安全制度以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矤款^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農業服務中心、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2.文化旅游。重點整治旅游包車無資質運營、超員超載等違法行為;檢查文化旅游景區、游樂場所、影院、歌舞娛樂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超過最大承載量應急預案和防擁擠踩踏應急預案制定落實情況;玻璃棧道、滑雪滑冰、熱氣球等高風險旅游項目安全管理情況?!矤款^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文廣站、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3.校園安全。圍繞校園安全三年安防建設,重點檢查校舍、宿舍及建筑設施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落實、消防器材是否配備到位、日常維護、運行是否正常;校園交通、危險地段、校園周邊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工作是否落實;校園安保人員及器材是否配備到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否開展;是否將安全宣傳教育納入日常教學內容?!矤款^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轄屬學校、鎮應急管理辦、鎮食安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4.特種設備。要全面排查整治化工行業特種設備安全隱患,以硝化、氯化、精細化工等企業在用二手設備、老舊設備為重點,堅決整治未辦理使用登記,未經法定檢驗和未履行報廢手續的突出問題。要全面排查整治工貿行業特種設備安全隱患,以建材、油脂、印染、冶金、火力發電等企業在用的有機熱載體鍋爐、快開門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叉車、電站鍋爐為重點,堅決整治無證上崗、違章操作、安全附件損壞、安全保護裝置失效、電站鍋爐范圍內壓力管道流量計未經法定檢驗等突出問題。要全面排查整治燃氣行業特種設備安全隱患,以天然氣輸配企業和液化石油氣瓶充裝、檢驗單位等為重點,堅決整治城鎮燃氣管道未經法定檢驗,以及非法充裝超期瓶、報廢瓶、翻新瓶,氣瓶檢驗機構超核準范圍檢驗,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突出問題。要全面排查整治公眾聚集場所特種設備安全隱患,以學校、醫院、商超、車站、旅游景區、主題樂園等場所為重點,堅決整治電梯應急報警裝置失效,大型游樂設施和客運索道未按安全技術規范檢查維護,非公路旅游觀光車未按規定線路行駛,以及在用特種設備未經使用登記、未經法定檢驗、未開展應急演練等突出問題?!矤款^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5.民爆物品。重點整治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和使用爆炸物品,未經許可、備案,非法從事爆破作業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為非法采礦提供爆破器材或者爆破作業服務等違法行為,以及民爆物品賬證相符、賬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的執行情況?!矤款^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6.油氣輸送管道。重點整治油氣、危險化學品輸送等管道是否與居民區、學校等人口密集區以及建(構)筑物、鐵路、公路、港口、市政公用地下管線及設施、電力設施、其他強腐蝕性管道及設施等有安全保護距離,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是否落實防雷、防靜電和絕緣保護措施,以及維護運行、行政許可、巡查檢查等情況?!矤款^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7.商貿流通。整治轄區公路貨運場站、物流倉儲企業、場站內運輸車輛及裝卸過程安全管控和商貿經營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應急設施配備不足、大型商業綜合體未開展達標和示范建設等問題;整治倉儲物流區域內存在的“二合一”“多合一”、違規使用電氣焊和明火作業、儲存物品未分類分堆限額存放、堆放物品不滿足安全間距要求等問題;嚴厲打擊非法儲運危險化學品等嚴重違法行為;重點排查郵件快件處理場所、營業網點的火災、車輛安全、作業安全等隱患,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矤款^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8.食品生產安全。按照《全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方案》開展整治工作?!矤款^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食安辦、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電力、危險廢物、各類園區等其他重點行業領域也要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各村、鎮轄屬各單位(企業)要堅決扛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進一步增強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以對全鎮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極端負責的態度扎實開展好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各村、鎮轄屬各單位(企業)要結合轄區實際和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細化整治措施,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專項行動工作取得實效。鎮黨委政府將成立全鎮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鎮長任雙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成員單位及鎮辦公室(站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為了及時妥善處理我校發生的安全緊急事件,提高緊急事件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有效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二、成立學校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理小組,統一領導學校安全緊急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附領導小組的名單:
組 長:陳生保(校長)。
副組長:焦谷愛(少先隊輔導員)。
組 員:各班主任。
后 勤:孟利明。
衛生員:郭金香。
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老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老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
4、根據需要對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三、工作目標:
1、通過對教職工、對學生進行安全、自救自護教育,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確保師生健康、快樂地學習、生活。
2、完善風險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確保有學校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工展。
四、各類事故(事件)應急預案
(一)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校醫室,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2、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工作,迅速向所在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報告。
3、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注意觀察檢查他們的健康狀況。
(二)傳染病應急預案
1、我校師生在家中出現流腦、風疹等傳染性疾病,應迅速就醫并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學、上班。
2、我校師生若在校內出現疑似傳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護口罩和手套并到校醫室休息,學生出現疑似傳染病的,班主作任應立即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陪同的,由老師送去醫院就醫。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班級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三)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后,及時通知受傷者家屬,并迅速報告交通部門。
2、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3、組織保護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處理。
(四)臺風、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梢圆扇”匾耐Un。對影響師生安全的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也可以報警求助。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并將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五)建筑物倒塌或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的速度將信息向校領導報告。
2、發生火災,嚴格禁止學生參與救火,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處。老師要利用一切救火設備組織自行撲火。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已力量難于撲滅時,立即撥打“119”報警求助。
3、師生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田徑場為集結點,若遇緊急情況,則直接疏散出校園。
(六)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件)應急預案
1、發現學生在校內受傷或身體不適,應當立即向值日老師和學校領導報告,并送去校醫室救治。如校醫、學校領導認為有必要送醫院救治的,應迅速通知家長,并由家長陪同就醫,若家長不能陪同的,必須由校醫或有關老師陪同到醫院。
2、外來人員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門衛不得放行。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日領導或其他行政,及早將闖入者逐出學校。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現場老師或第一位發現突發事件的老師為應急處理第一責任人,應迅速采取措施進行制止、制服并報告學校領導。事態嚴重的,為防不測,應拔“110”報警求助。
(七)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如發生觸電事故,應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斷電源。
2、救出觸電者,并立即實施搶救,同時撥打“120”
3、如引起火災,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八)學校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師要嚴格按照值日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2、禁止在校園教學區追逐、打球、攀爬窗臺(圍墻)、滑樓梯欄桿等。值日教師要注意及時糾正學生上述違規行為。
3、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早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序的上下樓梯,值日老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五、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安全緊急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的信息,采取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相關部門領導匯報,事態嚴重的,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行政主管部門匯報。
3、事件向外情況,需經學校應急處理小組同意,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任何人不得瞞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突發事件,或擅自接受報刊、電臺等宣傳媒體的采訪。
4、應急事態期間,學校應急處理小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