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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責任公民”培育:“基礎”課的題中應有之意
如前文所述,縱觀“基礎”課程教材的邏輯體系,“道德素質”和“法律素質”是其核心關鍵詞,而這是現代“責任公民”必須具備的要素,理當為廣大青年大學生所必備:因為從邏輯上說,“建設者和接班人”的前提應該是“責任公民”。因此,使廣大青年學生成為“責任公民”是“基礎”課程的應有之義。“責任公民”一詞衍生于“公民”。有學者認為,“責任公民就是擁有這種責任心與責任能力的公民”。眾所周知,“公民”一詞源于古希臘城邦,隨著時代的變遷、政治傳統差異,不同的學術流派對“公民”內涵的解釋各有側重。我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律辭海》將“公民”界定為“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而《現代漢語辭典》關于公民的解釋是:“具有或者取得某國國籍,并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這是對自然人是否具備我國“公民資格”抑或“公民身份”的認證。從對“公民”的概念分析看出,“公民”應當具備兩個核心要素,即“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現代漢語辭典》將“義務”界定為“公民或法人按照法律規定應盡的責任”,如繼續追溯“責任”的內涵,根據《現代漢語辭典》的解釋,“責任”包含兩層含義:個人分內應該做的事情;沒有做好分內的事必須承擔的過失或責罰,因此“責任”和“公民”本是孿生姊妹。但現實生活中,由于人們受西方古典自由主義所主張的“個人權利優先于任何社會責任感”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個人主義泛濫、消費主義盛行等消極影響。因此,“具備公民身份,并不意味著其就成為真正的公民,每個社會成員只有行使了公民責任和義務,才算是一個真正的公民”,即本文所指的“責任公民”。認為,人類社會發展史首先是人的活動史。馬克思、恩格斯在談到人的一般責任時指出:“作為確定的人,現實的人,你就有規定,你就有使命,就有任務,至于你是否認識到這一點,那都是無所謂的。”我國正在進行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現,需要數以萬計的“責任公民”的積極參與,大學生承接著社會的當下與未來,因此,他們的社會責任意識水平將直接關乎國家和民族的未來與發展。當代大學生絕大部分都表現出了良好的公民責任意識,但也有調查研究表明,部分大學生“出現了自我責任放大與社會責任弱化的趨勢,表現為重物質實惠輕理想目標、重個人本位輕社會本位、重自我實現輕社會責任”的現象。“當前某些大學生不同程度地存在責任感缺乏,表現為:一是知行脫節,踐行能力弱。二是崇尚自我,社會責任感缺乏。三是心理脆弱,自我責任感淡薄。”這既不符合“責任公民”的要求,更違背了高等教育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初衷,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對此也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3以“基礎”課為依托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培育社會主義“責任公民”《基礎》中指出:“青年一代要成長為社會主義‘四有’新人,應當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指導,加強修養,磨練意志、砥礪品格、陶冶情操,培養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與法律素質。”這正是“責任公民”的內在要求。“責任公民”強調個體的發展與促進社會的發展相統一、社會發展帶動個體發展,最終實現個體與社會之間的良性循環與互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從國家、社會、個人三個層面對公民提出了具體要求,因此“責任公民”的培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學習和踐行在“基礎”課的教學中融會貫通,高度一致。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具體內容是“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從三個“遞減”的層面展示了國家的建設目標、社會的制度保證及個人的行為準則。“‘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建設目標,也是從價值目標層面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基本理念的凝練。”這部分內容與《基礎》教材第二章的愛國主義相關內容密切相關,主要闡述了國家建設目標的最終實現,包括大學生在內的每個公民應3創新型實驗教學體系的構建實驗教學是實踐教學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為了提高應用型本科機電專業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構建創新型實驗教學體系非常必要。創新型的實驗教學體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3.1實驗教學層次的創新
從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實踐動手能力著手,構建創新型的實驗教學層次,主要包括基礎型實驗教學、提高型實驗教學和創新型實驗教學三個層次。(1)基礎型實驗教學:這一層次實驗教學的主要任務是驗證課程理論,并為后續課程的學習提供工程背景,激發學生求知欲和對專業的興趣。實驗內容包括硬度實驗、范成實驗、直徑的測量等常規實驗項目。這個層次主要針對低年級知識背景,課程安在一二年級之間。(2)提高型實驗教學:這個層次實驗教學的主要任務是訓練學生在學科或專業內的綜合實驗技能,目的是培養學生養成科學思維和獨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內容包括機械制造工藝實驗、機電一體化系統實驗、液壓與氣動實驗、先進制造技術實驗等內容。這一層次的實驗教學主要培養學生良好的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時間安排在二、三年級之間。(3)創新型實驗教學:這個層次實驗教學的主要任務是通過設立學生課外科技創新基金來組織參加校內外的各種課外科技活動和競賽,激勵學生創新,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內容包括數字化制造實驗、機械CAD/CAM實驗、機械類設計大賽、機器人制作等環節組成。課程安排在三四年級之間,面向專業教學模塊。
3.2實驗教學管理制度的創新
創新型實驗教學體系需要創新型的教學管理制度。建立一套適應創新型實驗教學體系的管理制度是培養學生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的重要保證。教學管理制度建設主要包括合理安排課程體系,改革教學內容;提高實驗教學的地位,增加實驗教學的學分比重等內容。它的建設對學生創新能力的培養起到正確的導向作用。
3.3實驗教學師資隊伍的創新
創新型師資隊伍建設是培養學生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的根本條件。要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教師必須具有創新精神和能力,必須積極參加教學改革和科研工作,不斷提高自己的學術水平和能力。
3.4實驗教學質量保證體系的創新為保證
實驗教學的質量和效果,提高學生的創新能力,創新型實驗教學體系需要完整的質量保證制度。(1)構建面向創新型實驗教學質量的制度保證體系。嚴格規范實驗教學活動,堅持以制度建設為保障來提高實驗教學的質量和水平。(2)構建面向創新型實驗教學質量的過程保證體系。在實驗教學教學內容和選題方面,要緊密結合人才培養計劃和教學大綱要求,增強實驗教學計劃的先進性、創新性和可行性;在實驗教學的各個環節上,要精心安排,周密布置;在實驗教學的指導導上要加強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改進。(3)構建面向創新型實驗教學質量的評估體系。制定完整的適合本專業教學特點的質量評估指標體系,使其既能反映實驗教學現狀與教學質量情況,又要繁簡得當、可操作性強。實驗教學評分機制的改革是整個實驗教學質量評估體系改革中的一個重要方面。研究制定合理的評分項目和評判標準,一方面加大平時成績的比例和實施過程控制,另一方面,嚴格實行實驗教學答辯制,提高答辯環節在整個實驗教學中的權重,引導學生把設計重點放在培養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上,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5實驗教學手段和方法的創新
不同的實驗教學手段和方法有不同的優勢和特點。改革傳統的實驗教學方法,采用啟發式、歸納式和討論式等多種新型的實驗教學方法,充分利用直觀教學,多媒體教學等各種現代教育技術手段,提高課堂內容的信息量和實驗教學效果。通過運用綜合性、現代化的教學方法和手段,尋找適合實驗教學內容的最佳教學手段,加深學生對知識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了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
二、法律教育部分對基礎課教師挑戰的對策
探究在思政課教學團隊中,由于年齡、職稱和專業的組成科學、全面和合理的需要,相當部分教師不具備法學專業背景,然而本門課并未要求必須具備法學專業背景,且不影響實際教學,如前文所述,《基礎》課的法律教育部分強調的是思想性的教育,教師只需花功夫研習法律部分的基礎理論和基礎理念即可應對教學需要。研習法律部分的基礎理論和基礎理念須始終圍繞著培養大學生的良好法律意識這一主線開展,更側重于培養大學生遵紀守法的觀念,增強大學生法制觀念和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素質。研習可分為自主學習和其他系統培訓,這里主要探討系統培訓的路徑。包括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在理論教學中教師在授課時除了要透徹地分析教材中的規定的重點內容,還要基于學生實際以及學生需要和關注的法律問題進行講授。除了教材已規定的選取學生關注度高的法律知識進行講解,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問題;根據不同專業學生關注不同領域的法律知識進行差別講授,如財經系的大學生更關注經濟領域的法律知識,而食品系學生則更關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規范。這樣結合大學生實際,結合生活,有所取舍,有所側重,既滿足大學生的實際需求,又能解決法律部分意識和理念方面的教育的需求。在講授相關專業側重的基礎法律知識的同時也可附帶理念和精神的教育。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教育很重要的是通過消極案例中得出積極的引導,從而樹立對法治道路的信心。通過對比事例誘導沖突,然后把兩者進行比較,從而引出正面教育。法律部分教學的基本特點是,教師授課過程中每個法往往只能簡單帶過,蜻蜓點水式的面面俱到反而弱化了法律部分應有的教學效果。教師可從民法、刑法、訴訟法等角度選擇有代表性的案例來幫助學生理解抽象的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同時多運用一些“情法沖突”、“情理沖突”的典型案例如長沙的哥撞死劫匪案、南京彭宇事件等作為切入點,引導學生分別從道德和法律的角度作價值判斷,提高學生的法律素養。同時法學專業的教師要注意把握理論講授的度,并且緊密結合高職高專的培養要求,開辟出特色的教學模式及內容。我院也對此有針對我院情況的思考,以下是我院的情況:
1.教學現狀。我院的法治教育中,《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法制意識教育,學生對法律的認識僅僅停留在知識的層面上,缺乏法律情感和法律行為習慣的養成,法治教育效果不明顯。教育形式仍局限于傳統的課堂教學模式,多采用以教師為主體的教學方式,忽視了實踐教學環節和課后的認知和行為的培養。學生對校園部分法治教育活動了解和參加得較少,活動的組織和開展仍需提高層次和水平。
2.教學優勢。目前,已經有《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精品課程較為成熟,同時已開設法律相關的網絡公選課,有固定的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和實踐教育常規活動,成立法律服務隊并進行規模的校內法律宣傳活動,已有按照院辦宣傳科的文件精神開展活動,已開展校園法制節目的拍攝錄制嘗試,這些活動已經取得初步的成果和成效,同時通過這些嘗試發現了存在的問題和局限,以便后續的提升和改進,尤其是通過活動建立法治教育的系統的構建和運行的研究。
3.教學前景。形成地市級的普法品牌活動,提高學生作為完整職業人所必須具備的綜合職業素養,為法治校園自下而上的建設打下堅實基礎。
三、與上述基本狀況對應的對策思考
1.課程教學改革。根據《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授內容和方式的改革,確保培養學生基本意識的主渠道。契合法治教育目的的課程設置上,較為適宜的開設法治教育“活動課程”(《高職學生實用法律知識介紹與體驗》)以及其他法律文化和精神類課程,形成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普及模式,即圍繞學生實際參與的社會生活來組織課程內容,同時滲透精神和理念層面的教育。
2.社團服務建設。從內容和形式上設計開展既符合學生需求,又與中央精神和主題契合的活動,深化理論學宣講團(含法律服務隊)的建設,提高社團成員的基本素質和服務水平,開展常規模擬法庭活動和主題宣講活動,錄制校園法制節目“不二法門”視頻和音頻,自行組織(校內和社區)或參與校團委組織的外出法律服務活動,拓展提升學生的理解運用能力和社會服務能力(就近的工業園區以及其他聯系的服務點,根據職業院校的特點和特色,以工業園為重點對象進行量身訂造的宣傳和服務設計)。
[關鍵字]: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法律分析
[論文正文]:
資產證券化(AssetSecuritization)發端于1970年代的美國,是發起人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在未來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或資產集合(在法學本質上是債權)出售給特設載體(SpecialPurposeVehicle),由SPA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分離和重組資產的收益和風險并增強資產的信用,轉化成由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擔保的、可自由流通的證券,銷售給金融市場上的投資者。在這一過程中,SPV以證券銷售收入償付發起人的資產出售價款,以資產產生的現金流償付投資者所持證券的權益。資產證券化是融資過程,也是融資方式、金融工具和金融發展趨勢[1]。
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后,具有直接融資和表外融資等優勢的資產證券化在亞洲資本市場發展迅猛,形式也漸趨多樣。日本、韓國、泰國、菲律賓、新加坡、中國香港及臺灣地區都積極利用這一金融工具為本地經濟服務。我國自1990年代起,成功進行了珠海機動車輛收費、中遠集團航運收入、中集集團應收款證券化等資產證券化離岸操作,開始我國的資產證券化[2]。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分別成為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試點,這標志著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在中國正式啟動。
國家助學貸款是一種國家貼息的、國有銀行承辦的、適用于普通高等學校經濟困難學生的無擔保貸款,它集政策、福利、教育、金融為一體,是一種以信用方式提供的個人教育消費信貸。2001年-2004年以來助學貸款余額在我國個人消費信貸中所占比例為0。4%-0。5%,與個人住房貸款以及汽車信貸、信用卡消費貸款共同構成我國個人消費信貸“一個大頭,三個輔助”的格局[3]。因此,在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探索前進的過程中,國家助學貸款是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并且呈現出自身鮮明的特點。
一國家助學貸款的法律基礎及其現實困境
(一)國家助學貸款的法律基礎
1。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
受教育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要求國家積極提供均等的受教育條件和機會,通過學習促進身心發展,以獲得平等的生存和發展機會的基本權利。《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六規定了“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四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這表明受教育權是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是國家的義務和責任。具體到高等教育方面,《反對教育歧視公約》(1960)第四條要求締約國“使高等教育根據個人成績對一切人平等開放”。《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一章第九條規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
2。政府有責任幫助公民完成高等教育
約翰斯通(D。BruceJohnstone)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擔理論認為,根據“誰受益,誰付款”的原則,高等教育的各種成本應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納稅人、政府以及社會慈善機構共同承擔[4]。該理論符合高等教育產品的準公共產品屬性,并能在很大程度上解決政府面臨的高等教育財政危機。我國從1989年開始實行大學收費制,每學年學費由最初的200元漲到如今的4000?10000元。漲幅近10倍于居民收入的增長。此時,只有確立合適的資助制度,才能避免高校收費剝奪來自貧困家庭的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1世紀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動世界宣言》指出應積極為一些特殊目標群體的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便利條件”,“特殊的物質幫助和特殊的教育解決辦法,可以幫助這些群體克服在接受和繼續接受高等教育方面所遇到的障礙”[5],我國政府也提出了“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貧困而失學”的政策目標。為了幫助經濟困難的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國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于1999年應運而生。
3。國家助學貸款中各方的法律關系
在我國現行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中,貸款學生與銀行之間是借貸合同關系,屬于法律上的合同之債。該合同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民事法律規范的調整。學校是介紹人,與學生關系密切的自然人(學生家長、輔導員或班主任等)是見證人。介紹人、見證人并非擔保人,因此在法律上與貸款之債并無直接聯系。
由于政府在該貸款體系中只是提供貼息等優惠政策,而貸款按銀行的商業貸款模式運作,學校和銀行均未得到授權而成為行政法上的行政主體或被委托的組織,因此政府并未與學生形成任何行政法律關系。
2004年,政府對原有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進行了調整,設立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由財政和高校各承擔50%,分擔銀行風險,促進助學貸款。該專項資金在國家助學貸款關系中具有一定的擔保功能。
(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面臨的困境
1。貸款規模發展緩慢,結構失衡
我國自1999年實行助學貸款政策以來,截至2005年2月,相關部門累計審批國家助學貸款96億元,涉及學生115萬人。雖然在總體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相對于貧困學生的人數和貸款需求來說,其規模還是太小。2004?2005學年,全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中來自貧困家庭的學生約263萬人,其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有122萬人。2004年,全國有80萬名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實際發放人數為35萬人;申請貸款金額為140億元,實際發放貸款金額為57億元。同時,國家助學貸款投入的地區結構不平衡。經濟發達地區國家助學貸款的投入情況較好,例如浙江省獲貸學生數達到高校經濟困難學生數的90。16%,而西部地區在這一指標上遠遠低于平均水平,青海省僅有30%的經濟困難學獲得助學貸款[6]。
2。國家助學貸款的政策性要求和商業銀行的經營目標之間的矛盾
國家助學貸款作為商業銀行的一項授信業務,受到市場運作規律的制約。助學貸款的資金來源是銀行吸收的存款,銀行的營利性和安全性目標要求貸款的發放必須遵循信貸資金運動的基本規律。因此,銀行審慎風險管理和給予困難學生足夠的信貸支持之間存在沖突。雖然國家助學貸款的政策能夠帶來好的社會效益、培養優質的潛在客戶,但是由于成本高、利潤薄,手續煩瑣,貸前、貸中、貸后都需要耗費大量人力,相對于其他貸款管理成本高,嚴重影響了銀行開展這項業務的積極性。
3。貸款風險大,違約率高
助學貸款市場是信息不對稱市場。高校通過核實相關文件資料來確認申請貸款學生信息的真實性,但是不能到生源地實地調查。銀行無法了解貸款學生的真實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在選擇發放助學貸款的對象時存在逆項選擇。另外,由于學生就業的流動性大,銀行很難掌握學生畢業后的去向,我國的個人征信體系又很不完備,這又使助學貸款有著一定的道德風險。同時,由于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4?6年)較短,大學生就業率走低,收入水平不高,導致目前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現象極為普遍,廣州、北京、上海等地國家助學貸款的不良貸款率高達20%?40%。面對困境,國家助學貸款如何“突圍”成為當前的熱點議題。
二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結構模式及法律環境
助學貸款是各國高等教育財政中最復雜、最具爭議、經常被誤解然而又可能是最重要的問題,在高等教育公共政策議程上越來越受關注[7]。美國的高等教育助學貸款體系最為發達,不僅資助主體多元,而且資助形式多樣。其中,斯坦福貸款約占美國助學貸款總額75%。該貸款依托于政府的再擔保來提高助學貸款的信用等級,進而通過助學貸款資產證券化實現在二級市場的流通來規避不良貸款的風險,因而其運作極其成功,貸款違約率低至5。4%。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我國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試點的同時,探索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模式相信對解決當前助學貸款市場面臨的困難有所裨益。
(一)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結構模式
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是將貸款債權銷售給私有資本持有者,使之成為在私有資本市場上具有投資價值的資產,為助學貸款體系提供更多的資金并使之具有流動性,從而分散違約風險。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過程涉及的范圍很廣,除了高等教育發展狀況、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發育情況、外部政策及法律制度的完備之外,各專業機構分工合作至關重要。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基本參與主體和交易結構模式的設計如圖所示。
1。由發起人組成國家助學貸款資產池(AssetPool)
發起人分析自身的融資需求,確定符合條件的助學貸款成為證券化的客體,組成國家助學貸款資產池。在結構上,由于國家助學貸款均以學校為單位在新生入學后統一辦理,因此在資產種類、利率、期限、到期日等方面具有同質性,有利于對其資產風險進行重組和配置[8]。在形式上,參與國家助學貸款的商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對助學貸款均使用語言規范、條款清楚、書面材料完備的合同,便于對資產實行有效的管理。
為了避免地域經濟波動或衰退影響債務人履行債務,組成資產池時應盡量選擇資產債務人的地區分布相對廣泛的資產。一般來說,助學貸款的債務人畢業后工作地點分布較廣,更符合對證券化資產來源上的要求。
2。組建具有政府信用的特設載體(簡稱SPV)
要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最重要的是要使證券化資產與發起人風險相隔離。當發起人破產清算時,證券化資產不作為清算財產,所產生的現金流按交易契約由SPV擁有,并支付給投資人,從而降低風險,保護投資人利益。SPV是資產證券化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載體,SPV既可以由發起人建立也可以由第三方組建。
國家助學貸款帶有政策性和公益性的特征,對SPV的獨立性和穩定性要求頗高。設立有政府信用的、國有獨資公司形式的、以經營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為其惟一目的的SPV,能夠保證其良好的信用,解決由銀行、信托公司設立SPV時容易產生的利益沖突問題。而且,通過政府組建SPV既能推動銀行在組成國家助學貸款資產池時加強內部管理、實現標準化,又能規范與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相關的各中介機構的運作。
3。通過實現真實出售(TrueSale)破產隔離(BankruptcyRemote。
如上所述,破產隔離實現)是SPV的本質要求。否則,發起人破產時,SPV可能會沒有足夠的現金流支付給破產者,從而導致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目標落空[9]。發起人將證券化資產轉移給SPV通常可以采用出售和擔保融資兩種方式。各國法律和會計制度中所要求的真實出售,是指發起人出售給SPV的資產以及由這些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權益必須是有效的,資產池中的資產能夠從發起人的資產負債表中移出,SPV對證券化資產擁有完整的控制權不會被歸入發起人的破產財產。由于真實出售能夠改變發起人的資產負債表,因此它在破產隔離的實現上比擔保融資更為徹底。所以在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中只有實現真實出售,才能實現已經證券化的資產與發起人的破產隔離。
4。信用增級(CreditEnhancement)
SPV對國家助學貸款資產池中的資產采取信用增級手段,使其所發行的證券獲得更高的資信評級,這有利于降低融資成本、吸引投資者,是一種為了確保證券順利發行與募集而設計的附加擔保制度[10]。信用增級包括外部信用增級和內部信用增級。外部信用增級是指外部第三方提供的信用增級工具。在國外的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實踐中,政府往往充當擔保的角色。我國可以在現有的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的基礎上成立專門的政策性機構??國家助學貸款擔保基金,為助學貸款提供擔保。內部信用增級常見的方式是建立優先/次級結構,即對優先級證券本息支付先于對次級證券的支付,在付清優先級證券本息之前對次級證券僅付利息,在優先級證券本息支付完畢后才支付次級證券的本金。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也可以通過這種結構安排,使優先證券的風險在很大程度上被次級證券吸收,達到信用增級的目的。
5。對國家助學貸款證券進行發行評級,安排證券銷售。
SPV請信用評級機構進行正式的發行評級,向投資者公布評級結果,準備法律文件和辦理法律手續,由證券承銷商負責向投資者銷售證券。SPV從承銷商處獲取證券發行收入,再按國家助學貸款買賣合同中的價格把發行收入的相應部分支付給發起人。至此,發起人達到了通過國家助學貸款進行融資的目的。
6。進行資產管理,償付證券權益。
SPV收取、記錄證券化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收入,并存入托管銀行的收款專用帳戶,首先用于償付投資者持有的到期證券權益,不得用于任何紅利分配或進入破產,未到期的現金流按資產風險輔助安排處理。償付了證券權益后,SPV向貸款證券化過程中聘用的各類專業機構支付費用。之后,由國家助學貸款資產池產生的收入若有剩余,則按SPV與發起人之間的約定進行處理。至此,整個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過程完成。
(二)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法律環境
資產證券化是一定市場經濟條件下,綜合各項法律制度的新型融資工具。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結構模式,既是經濟過程也是法律過程。在支持資產證券化的環境中,法律制度的作用具有根本性意義。
1。與國家助學貸款合同相關的法律問題
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法律關系主要是通過合同這一法律行為來建立的,因此其法律關系的內容體現在一系列合同上[11]。銀行與貸款學生簽訂的助學貸款合同確立了發起人??銀行享有法律保障的收取應收款的權利,是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法律體系中的基礎性文件。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下列三種情形下不得轉讓:(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3)按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因此,發起人如果將來欲將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應當在訂立助學貸款合同時做出有利于未來轉讓的設計。只有明確該債權的轉讓條件,發起人才有可能將應收款匯集成國家助學貸款資產池,出售給SPV,進行證券化。目前的國家助學貸款合同對此還未作特別設計。
2。與SPV設立、資產轉讓相關的法律問題
在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的結構模式設計中,SPV采取國有獨資公司的形式。這是因為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于非自用不動產。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證券法》規定“證券業、銀行業、信托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所以我國承擔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不能作為SPV的控股公司。而根據我國《公司法》關于國有獨資公司的規定,政府設立SPV基本具備現實操作性,不存在法律障礙[12]。
要實現資產轉讓,必須首先確認債權的可讓與性。國家助學貸款屬于個人信貸,我國《商業銀行法》并未允許商業銀行轉讓其信貸資產,只有根據關于商業銀行業務范圍的授權性條款,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以規章的形式賦予商業銀行以資產證券化為目的向SPV轉讓信貸資產的權利,才能實現資產轉讓。
我國《合同法》關于債權的轉讓采用的是通知轉讓原則,這大大節約了貸款證券化的支出成本。但是,國家助學貸款的債務人分布地區廣泛,流動性大,為了便利操作,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案件的規定》:在指定的媒體上債權轉讓公告即視為履行了《合同法》規定的通知義務。
3。與破產隔離、真實銷售相關的法律問題
在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結構模式設計中采用“真實出售”來達到“破產隔離”的目的,這是因為我國尚無法律對SPV的性質作特別規定,普通企業之間自行借貸是被禁止的,所以擔保融資的風險較大[13]。我國在立法上還沒有關于“真實銷售”的規定,但在會計準則上有相關處理方法可以參考,例如財政部《關于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從事應收債權融資等有關業務處理的暫行規定》。為了明確發起人的表外融資的操作標準,有必要在設計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模式時,對發起人資產轉讓意圖、資產價格、追索權、回贖權、剩余利潤抽取等做出規定,規范資產真實銷售的操作,避免交易被界定為擔保融資。
4。與國家助學貸款證券發行相關的法律問題
在我國,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受《證券法》的調整,《證券法》未規定的,適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政府債券的發行和交易由法律和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在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模式中,SPV是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載體,不同于股票、公司債券以及政府債券的發行。在我國目前的法律條件下,還無法明確該證券的屬性和法律適用問題[14]。從利用現有證券監管體系的角度出發,修改《證券法》,把資產支持證券納入其調整范圍,是降低立法成本、切實可行的做法。
另外,國家助學貸款證券發行中的信息披露制度也存在《證券法》的適用問題。由于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是以資產信用為基礎的,如果將《證券法》中關于信息披露的標準用于該證券,可能會使發行人公開與證券化無關的一些公司資產結構、治理結構、公司決策信息等內容,投資者并不能根據這些信息了解該證券化資產本身的情況。而適用《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暫行辦法》中關于銀行資產狀況和風險的信息披露要求,能夠加強對銀行的市場約束,有利于投資者了解與證券化有關的信息,增加投資者的購買動力。
5。與信用增級相關的法律問題
在外部信用增級方式中,政府擔保是國外助學貸款證券化中通常采用的方式[15]。但是我國《擔保法》規定國家機關不能作為保證人,因此不可能直接采用政府擔保。在當前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中設立了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可以在此基礎上成立國家助學貸款基金會這樣的政策性機構,專門負責助學貸款的擔保,降低違約風險,提高資產信用等級。
在內部信用增級方式中,超額擔保方式(指SPV向發起人支付的價款小于貸款證券化價值)并不適用于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模式,這是因為根據《破產法》,超額部分應列入發起人的破產財產,這樣就不能實現破產隔離。因此,建立優先/次級結構是目前法制環境下較好的選擇。
突破國家助學貸款的困境,建立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模式,需要有完善的法律環境。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過程中除了上述的主要法律問題外,還旁及與之相關的稅收處理辦法、信用評級的標準、程序等等,在此未能盡述。但從以上分析已可發現,我國當前的法律體系中已存在有利于國家助學貸款證券化發展的因素,同時也有一些法律障礙和立法空白,有待于調整和完善。總之,改善法律環境,審慎發展助學貸款證券化“二級市場”,有利于推動銀行開展助學貸款業務,增加我國高等教育的非公共基金收入來源,緩解教育資源短缺的狀況,從而為公民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機會。
注釋
程荃(1975?),女,安徽滁州人,暨南大學法學院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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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從人才培養模式來看,很多高校只開設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涉及法律的內容較少,更缺乏課外培養模式,從而降低了法律基礎教學的實效性。
第三,從教學理念來看,有些教師不能深刻地理解將兩者結合起來的深層含義。其實,它是為了讓教師理解德育以及法制教育之間的密切聯系,但是很多教師的錯誤做法和不當理解使得學生輕視法律基礎課,導致法律基礎教學的實效性較低。
第四,從教學內容設置來看,法律基礎教學的內容設置非常不合理。首先,法律內容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中只占了3章,而且涵蓋了法理、憲法、民法、刑法、經濟法等諸多部門法;其次,教材信息量較大,內容繁雜,但規定的課時非常少(只有36個課時),所以很多教師為了趕課時,只是簡單地堆積知識點,不能很好地分析案例和有關的社會現象。
二、提高高校法律基礎教育實效性的途徑
1.增加法律基礎教育的學分高校可以制定強制性政策,大幅提升法律基礎教育的學時和實踐方式,保證這門課程的基礎性地位,提高廣大師生的重視程度。
2.強化第二課堂活動開展第二課堂的活動,能在一定程度上拓展法律基礎教育的教育和實踐途徑。如高校和各院系可以聯系法律教研單位,組織多種形式的法律文化活動,定期開展和舉辦法律知識競賽、開辦法學講座、法律研討會、模擬法庭以及宣傳法律的相關文藝活動演出等多種類型的法律文化活動。
3.深入社會實踐教師要開展相應的社會調查活動,定期安排學生走出校門。如要求學生調查所在地區的社會成員對法律知識的相關需求狀況以及他們的法律意識和素養,這樣才能更好地提升學生法律素養的使命感和緊迫感;又如教師可以選擇相關的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組織學生學習和參觀,了解法律運作的流程,鞏固法律知識,增強他們的法律修養。
4.為學生提供各項法律服務考慮高校學生對法律的多種需要,教師可以為他們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以幫助學生解決學習、兼職、就業、實習、日常生活以及與人相處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商標是一種有形的標記,經注冊之后標識于商品之上。商標是商品生產者出售商品、提供服務的質量保證,更是體現企業商譽、企業文化的無形資產。而商標權則是商標專用權的簡稱,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的排他性支配權,在權利內容上商標注冊人不僅有權排除他人對其商標使用的干涉,而且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權利,還有權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或依法轉讓其注冊商標權。
(二)商標權的保護對象
商標權侵犯的客體是什么,即商標權的保護對象是什么?筆者認為,商標權的保護對象是一個復雜的客體,從形式上來看,就是商標所有人對商標的專有權,從實質上來看,則是隱藏在商標背后的企業的商譽。正如“商譽乃商標之靈魂,而商標則為商譽之外在軀殼。”美國著名的商標法學者麥卡錫也曾經指出,“商標是一類非常奇特的財產,因為它不能與其所昭示的產品或服務的商譽相分離而單獨存在”,因此侵犯商標權最根本的是侵犯了商標所有人的商譽。
二、我國商標權刑事法律制度的現狀
商標侵權行為本屬于民事侵權行為,但當商標侵權行為達到一定程度,則不能僅僅依靠民事途徑予以救濟,而應當給予刑事法律保護,以維護商標所有人的權益。
(一)我國商標權刑事法律保護制度的規定
2013年8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進行了修正,在第六十七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關于侵犯注冊商標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相關法律條文規定于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章節中,在第二百一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五條分別規定了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這三種侵犯商標權,應予以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構成。以上四個法律條文,是我國對商標權侵權行為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據,我國對于商標權侵權行為的刑事法律保護也僅限于以上四個條文。
(二)我國商標權刑事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
1.我國刑法對于商標所有人權益的保護范圍過窄,無法與商標法銜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對商標權刑事法律保護制度存在脫節現象,兩法之間無法銜接,刑法對于商標權的保護范圍過窄。《商標法》第三條明確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按照商標法對注冊商標的注釋,我們不僅要對商品商標進行保護,同樣也要對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予以保護,但在我國的《刑法》條文中,卻將注冊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排除在刑法保護的范圍之外。
2.我國刑法對于商標權保護的立案標準單一
縱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于商標權保護的所有法律條文,我們不難發現,條文中以銷售金額作為追究商標侵權人刑事責任的標準。在前文中,我們也已經討論過,商標權保護的是什么,它保護的是商標所有權人的專有權及商標所有人的商譽,我們除了將商標侵權人的銷售金額作為追訴標準之外,同樣要將商標所有人因侵權人侵犯其商標專有權而遭受的損失來作為追究商標侵權人刑事責任的標準,而這一損失,不僅是經濟上的損失,也有商譽上的損失。商標所有人的商品、服務在商標侵權人侵犯其商標所有權后,銷售業績的降低,市場占有率的下降等都可以作為立案標準。
三、對我國商標權刑事法律保護制度完善的建議
(一)拓寬商標權的保護范圍
前文我們也提到了,我國刑事立法對于商標侵權人的追訴范圍過窄,沒有與商標法相銜接,導致侵犯注冊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行為無法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因此,在刑事立法中要拓寬商標權的保護范圍,將注冊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納入刑法保護的范圍。
(二)將對商標所有人商譽的保護納入刑法的保護范圍
追究商標侵權人刑事責任時不能僅僅以侵權人的銷售金額作為標準,要綜合考慮被侵權人的損失,更重要的是要考慮被侵權人的無形損失。同時還要注意,對商標所有人某一注冊商標的侵權,不僅是對侵權的這一注冊商標的侵害,還是對商標所有人其他注冊商標的侵害,消費者連帶對商標所有人其他商品都產生了質疑,那對于商標所有人怎樣的保護才是最妥當的,也是我們需要考慮的一個問題。
(一)自評互評有助于提升課堂教學質量
但對“基礎”課程改進教學方式存在憧憬與期待。“基礎”課程任課教師在回答“作為試點班級的任課教師,您認為本次改革試點對課堂教學質量的提升有推動作用嗎?如果有,體現在哪些方面?”這一問題時,有13位“基礎”課程任課教師持肯定態度,認為自評互評考核方式的擬定和設計對于提升“基礎”課程課堂教學質量發揮明顯的積極作用,它不僅有助于當代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價值觀,樹立科學的理想、信念,而且有助于當代大學生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以及遵守校院規章制度等。除此之外,依托自評互評,能夠有效推動“基礎”課程任課教師有針對性地結合行課學生客觀實際和學院人才培養方案來設計教學內容和改進教學方法,進而使教學效果和教學質量均取得較大改善。但是,一段時間以來,“基礎”課程任課教師習慣于按照教材章、節、目內容進行循規蹈矩的逐條講解,我們認為這種按照教材篇章順序進行傳統講授的教學方式略顯僵化、生硬,明顯與自評互評考核方式的改革導向不符,它不能夠解決教學知識要點多、教學計劃課時少、教學內容簡單重復、教學效果質量差等突出問題。調研過程中我們發現13位任課教師對“基礎”課程改進現有教學方式、方法存在憧憬與期待。
(二)自評互評有助于測評學生基本素質
但對“基礎”課程現行考核方式存在抱怨與不滿。“基礎”課程任課教師在回答“您認為本次試點改革中有哪些值得肯定或不足的地方?”這一問題時,10位“基礎”課程任課教師認為,自評互評考核方式體現了測評公正、機會平等、團結友善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體內容和基本要求,有助于當代大學生認知、認同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初步做到了綜合測評學生的課程理論知識習得與理論素養、思想道德素質、法律素質。但是,有3位“基礎”課程任課教師對個別學院自評互評考核方式管理過程的松散化和隨意性、成績測評的簡單化和趨同性等問題存在不滿情緒,對校、院關于自評互評考核方式所配套進行的課程平時成績改革導致課程平時考核繁瑣化、量化課程作業導致作業質量貶值化等問題存在抵觸情緒。調研發現,13位“基礎”課程任課教師認為通過相關政策來規范自評互評管理,強化平時課程考核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如何使“基礎”課程考核方式進一步深化和完善,使剛性約束與柔性管理相結合,在克服以往考核方式存在“重智輕德”、“高分低能”等弊端的基礎上,真正達到“釋壓減負”、“知行合一”,既取得教學質的提高也獲得考核量的平衡還迫切需要全面的統籌規劃。
(三)自評互評有助于“兩支隊伍”融合
但對構建穩定、持久的長效機制存在疑問與憂慮。“基礎”課程任課教師在回答“您認為怎樣能更好地實現大學生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和學工隊伍的融合?”這一問題時,13位“基礎”課程任課教師認為,自評互評考核方式使我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與學工隊伍長期存在的“人為分裂”或“二元對立”等錯誤思想傾向有所遏制,有利于“兩支隊伍”的親密合作。依托自評互評,“基礎”課程任課教師主動與任課學院學工部門負責人聯系,全面了解對口學院的人才培養方案,熟悉行課學生專業的發展前景和畢業的就業現狀;同時,學工部門負責人(輔導員、班主任、副書記、書記)率隊深入課堂隨機聽課,既了解任課教師的授課特點,觀察行課學生的學習狀態,也使沒有上過“基礎”課的學工部門教師較好地熟悉“基礎”課程教材內容。通過課前交流、課后反饋,任課教師和學工部門負責人建立了較之以往更為寬泛的接觸和更為緊密的聯系,使“兩支隊伍”能夠群策群力、協同分析本院學生在課程學習和日常生活方面存在的問題。但是,一套穩定、持久的長效機制并沒有構建起來,“兩支隊伍”融合的深層次問題還沒有得到很好解決。
二、調查現狀分析
當前,我校“基礎”課程自評互評考核方式建設和改革現狀呈現出穩中有進的良好發展態勢,但是,成績與問題依然并存。我們既要清晰看到“基礎”課程自評互評考核方式對提升課堂教學質量和明確立德樹人教育任務的推動作用,對促使校、院人才培養體系科學化、完整化的助推作用,也要深刻認識“基礎”課程自評互評考核方式所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尤其是其所面臨的合法性危機問題。結合調研情況,我們認為只有選擇正視現存問題,善于在不斷試錯中校正偏差,辯證、客觀、公正地看待“基礎”課程自評互評考核方式建設和改革現狀,才是推進我校思想道德教育改革和“基礎”課程教學改革、考核方式改革的必由之路。
(一)自評互評意義尚需突出強調
“基礎”課程自評互評考核方式并不是單純地為了考,而是多側面、多視角地考量每個學生的教育自主性、參與自覺性、表達自如性,甚至管理自治性。它既是一次常規的課堂教學,又是一次不同尋常的課程學習;它既是一次規范的過程考核,又是一次與眾不同的隨堂考試。因此,“基礎”課程任課教師,包括班主任、輔導員、副書記等學工系統負責人還需要進一步明確“基礎”課程自評互評考核方式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提高自評互評考核方式在大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改革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改革中的比重和分量,提升學生對“基礎”課程的心理認知和情感認同,真正讓當代大學生做到自我教育的主動性與課程考核嚴肅性的有機結合,使學生在愉悅接納“基礎”課程自評互評考核方式過程中,達到受教育、長才干,鍛煉自我、完善自我的作用。
(二)自評互評指標尚需刪繁就簡
在具體實施自評互評考核過程中,學院制定了涵蓋明德與守法兩大匯報板塊的學生課外思想道德培養與綜合表現評價體系,要求學生必須在不低于5分鐘的時間段內至少匯報6方面內容:(1)在成都大學的自我定位與本期發展情況;(2)人生理想及自我實現的準備;(3)身心和諧發展情況;(4)學習目標與達成情況;(5)日常生活道德踐行情況;(6)個人法治、規則意識及遵守情況。它內在地要求學生具有較高的概括能力和良好的表達能力,旨在促使學生較為全面地去反思自我、認知自己。然而,不少班級學生在規定的時間段內根本來不及匯報完上述內容,這就帶來了匯報者匯報時蜻蜓點水、草率應付,點評者打分時無從下手、盲目給分的問題。我們認為學院還迫切需要根據具體院情進一步整合測評體系中的指標內容和具體維度,以利于學生匯報時特色鮮明、重點突出、詳略得當,學生點評時有的放矢、切中要害、評分客觀。
(三)自評互評過程尚需規范管理
13位“基礎”課程任課教師認為學生參與“基礎”課程自評互評考核方式的態度是積極的,考前準備也是認真、充分的。但是,教師們認為學生在參與自評互評考核過程中仍舊存在諸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例如,一些學生在自評匯報時嬉笑怒罵、嬉皮笑臉,主題不明確,重點不突出,觀點不集中,假話、大話、空話、套話、廢話較多;一些互評學生在聽講時心不在焉、心神不定,有的環顧左右而言它,有的充耳不聞,甚至有個別學生耍手機、看小說、睡覺等。還有一些學生在提問時樂于提一些與測評內容無關的嘩眾取寵話題,甚至說一些帶有人身攻擊性質的激進言語,還有個別學生在自己匯報完以后對其他同學匯報不上心,存在故意遲到甚至曠課缺席現象。這就迫切需要進一步規范自評互評考核過程,形成一套嚴格管理和嚴肅紀律的自評互評考評制度,營造一種相對嚴肅、緊張、活潑的測評氛圍。
(四)自評互評配套尚需豐富完善
13位“基礎”課程任課教師認為自評互評考核方式的現行做法具有率先垂范的作用。但是,13位“基礎”課程任課教師強烈呼吁,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不能夠解決學生成長成才中的所有問題,“基礎”課程不能包打天下。同時,自評互評考核方式的介入也不是一勞永逸的,其功能和價值同樣不能無限拔高,僅僅依托自評互評考核方式來深化大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改革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改革還是勢單力薄的。13位“基礎”課程任課教師認為:在課程平時考核方面,要適度增加一些小測驗,以重點考核學生對重大現實問題、敏感問題或者熱點問題的分析和認識能力;在隨堂考試方面,要盡可能地設置一些開放式的、學生能夠理論聯系實際回答的問題;另外還需要配套進行“基礎”課程網絡化教輔、計算機考試等措施來幫助學生全面發展。
三、對策與措施建議
基于調研情況分析,上述問題的形成既有遠因又有近因,既有內因又有外因。總結起來大體有以下幾點:一是“基礎”課程任課教師隊伍的內涵建設力度不夠導致了課程的含金量不高;二是“基礎”課程教學方式的創新性不強導致了課程的吸引力不強;三是“基礎”課程自評互評考核方式的約束性不硬導致了課程的嚴肅性不夠。基于此,我們認為“基礎”課程任課教師至少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統籌兼顧,以利于推進“基礎”課程自評互評考核方式建設和改革的科學化發展:
(一)培養專家型人師
古語說:“經師易得,人師難求。”“基礎”課程任課教師要在自身專業素質、政治素質、道德素質和業務能力等內涵建設方面進一步加強。也就是說,要打造一支自身素質硬、理論水平高、教學效果好的高素質、高學歷、高職稱專家型“基礎”課程任課教師隊伍。那么,如何把現有的“基礎”課程“經師”培養成專家型“人師”呢?我們認為校、院有關部門除了加大力度外部引進優秀人才以外,更要注重內部培養,加大師資培訓支持力度。要給予“基礎”課程任課教師更多的課程觀摩、學術交流、社會實踐、參觀考察的機會,定期組織省內外思想政治教育同行開展以交流經驗為主的教學研討,定期組織“基礎”課程任課教師參加新課程標準、新修訂教材、新媒體技術等方面的培訓。同時,“基礎”課程任課教師還要盡可能多地了解當代大學生的專業知識、個性特點、價值取向……以利于“基礎”課程任課教師更新現有知識結構,掌握先進教學手段,夯實專業技能基礎,完善教師道德人格,進而有效駕馭自評互評考核方式改革帶來的新問題、新挑戰和新要求。
(二)倡導網絡化教輔
古語說:“凡益之道,與時皆行。”在全球化、信息化、網絡化的今天,“基礎”課程任課教師要善于做與時俱進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因為,現代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表明,當代大學生對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單純以課堂講授為主的“灌輸式”、“填鴨式”教學方法普遍滿意度較低,更是不滿足于網絡教學資源的匱乏,他們大都歡迎課堂討論、分組討論、小組辯論、網絡教輔等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的“雙主體”教學形式。鑒于此,“基礎”課程任課教師在教育內容與教學方法方面雖然進行了不懈的艱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積累了一些經驗,但是,網絡缺失的教學方式并沒有從根本上取得理想的預期教學效果。我們認為問題的癥結在于面對當代“90后”大學生“無時不網、無處不網”的現實狀況,網絡思想政治教育的不足嚴重制約了師生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因此,“基礎”課程任課教師不僅要在常規授課方面下功夫,廣泛開展專題教學、案例教學、視頻教學等,還要充分利用好網絡教學平臺等新媒體,主動走進學生的網絡生活,借助網絡化教輔擴展自評互評的邊界和功能。
二、針對性教學
教材所涉及到的部門法和實體法較多,但高度概括,如果追求面面俱到,必然難以說清問題。所以就要突出重點,要有針對性。把重點放在民事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及婚姻家庭法律方面。通過對民法的學習,使學生了解我國民法的調整對象和基本原則,正確區分民事主體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理解民事法律行為與的基本含義及要求,了解公民的民事權利與民事責任的基本內容,初步具備解決簡單民事問題的能力。同樣,通過對刑法內容的教學,使學生了解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熟悉我國刑法的原則和適用范圍,準確區分罪與非罪,熟悉我國刑罰、犯罪的種類及主要罪名,培養學生解決簡單刑事問題的能力。
三、案例教學法,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
案例教學方法起源于美國哈佛大學,它由于具有鮮活性、啟迪性、針對性、直接實踐性等特點,現已多被管理學、部門經濟學、法學等教學廣泛應用,而且,被愈來愈多國家的教育實踐證明,它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教學方法。在《法律基礎知識》教材中有許多案例,這些案例具有典型性,我們可以逐一運用。除了教材外我們還可以從雜志、報紙、電視中選一些社會上的熱點來分析。另外在我們的生活中,在我們的身邊,也常常會發生很多典型的案例,并且非常殘酷,代價很大,有些學生因為一點點瑣碎小事,因處理不當或不夠理智,發生斗毆以致犯罪的案例,發人深省。青少年鋃鐺入獄的案例更是令人心痛。比如2011年我市發生的中專生搶劫出租車司機并殘忍殺害司機一案,云南大學馬加爵案等,通過分析現實社會上的案件,讓學生在情境中深化對理論的理解與把握,提高學生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案例教學中,學生有著較大的自,他們參與討論與交流是其中至關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教師實際上更多地從講臺前站到了學生的背后,這既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也可使學生有展示自己能力的機會。
四、課上和課下相結合的方法
除了系統知識的傳授外,還要有一些時間給學生展開課堂討論,激勵他們思考問題。比如在講到新老婚姻法的不同時就有一個女同學提出新婚姻法不保護女性,她認為新的婚姻法中規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不會因婚姻而逐漸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對女性有失公允。在說到公民人身自由權時,給他們舉例說超市保安懷疑顧客偷東西時搜身,問他們對不對,竟然有一半的人回答說對,說不對的就馬上反駁。我發現那一節課學生討論得相當熱烈,有的同學發言慷慨激昂但不夠理性,有的同學認識不夠深刻,也有一些同學馬上提出了正確的見解,加以糾正。通過討論,我可以把握學生對知識的理解程度,教學更有針對性,在激發學生學習興趣的同時,達到提高教學質量的目的。課外要求學生多做練習題和作業也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方法之一。通過做練習題,可以讓學生加強對具體知識的理解和記憶,習題要少而精,既不增加學生的課業負擔,同時達到以少勝多、事半功倍的效果。有一次我給學生布置了一個作業:要求學生利用周末時間就我國若干的執法部門進行一次小型社會調查,說出他們各自的職權,并畫出他們的執法徽章或標志。這次作業好多同學都做了,有好多同學都把看到的或查到的畫在黑板上,還詳細地指出此部門位于我市的哪個位置。
五、充分利用現代化教學手段
多媒體是現代課堂使用頻率廣泛的手段之一,也是提升學生課堂興趣的途徑之一。多媒體有多種形式,如PPT課件、電影、電視、網絡等。多彩的圖片、適合的短片以及影響力大的影片都可以作為多媒體的一種出現在課堂上,而且,往往這種形式很受學生歡迎。適時播放相關視頻片段,利用視覺形象把學生帶入一個全新的知識殿堂,使教學的表現形式更加形象化、多樣化、視覺化。利用多媒體信息技術圖文并茂、聲像并舉、能動會變、形象直觀的特點為學生創設各種情境,激起學生各種感官的參與,調動學生強烈的學習欲望,激發學習動機,從多角度挖掘他們的潛能,達到使學生能感興趣,“自我激活”的效果。這就需要教師在上課前,有意識地搜集學生感興趣的、對教學有幫助的視頻素材,使課堂教學形象、生動,從而提高學生對知識的記憶,并更好地領悟知識。比如,在講到憲法賦予每個公民享有的人身權利時,可以給他們講現實中鮮活的例子:“有個小偷偷東西了,被人們抓住了,人們都很怨恨小偷,就把他往死里打,最后把小偷打死了。”小偷雖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權利,抓小偷是見義勇為,但抓住小偷后怎么處理不歸個人管,應馬上送公安部門處理,而不應動手打他。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態可以理解,但毆打等暴力行為,如果不屬于正當防衛,就觸犯了法律,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試想一下,是非善惡的觀念如果演化成暴力,像視頻中把小偷打到河里淹死或是把小偷綁在太陽底下暴曬等,這樣是非善惡就顛倒了。當然,小偷要為自己的偷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當前中國的青少年違法犯罪較為突出,我們可以利用電影或電視讓學生觀看相關影片,起到一種教育與警示的作用。在教學實踐中我也常讓學生看我事先選好的《法律講堂》、《今日說法》里的相關案例。有時選的案例不僅具有典型性也具趣味性,學生看了哈哈大笑,在開心中領會了知識也收獲了一份快樂心情。預期的教學效果也達到了。
六、理論知識與社會實踐有機結合
1.1加強師德建設教師的言行舉止會直接作用于學生的內心世界,對學生的思想品行及人格發展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蘇霍姆林斯基說:“如果你想成為學生愛戴的老師,那你就要努力做到使你的學生不斷地在你身上有所發現。”首先,“基礎”課教師要加強學習,敢于創新。加強教師師德建設的必要途徑是加強自身的學習。自覺行動的前提是正確的理性認識,教師師德的建設離不開科學的理論學習。古人云:“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其中的“學、問、思、辨”,講的就是通過學習與思考,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離開了科學發展觀的理論指導,教師師德必然會迷失方向。其次,教師要強化責任意識,樹立科學的育人觀,通過教育、宣傳、討論等多種形式,弘揚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惡丑的道德風尚,激發投身教育事業的熱情,增強歷史使命感和時代責任感。再次,教師要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注意總結經驗。認為:“人們只有在改造客觀世界的過程中,才能更好地改造自己的主觀世界。”教師只有在實踐中才能認清是非曲直、善惡美丑,才能認識到加強師德建設的重要性。最后,要建立由愛崗敬業、政治素養、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等內容組成的師德評價體系,以使師德建設目標和師德建設內容更為具體化,形成師德目標的導向機制。
1.2提升教師的業務水平“基礎”課教師需要具備扎實的理論功底,不斷掌握學科發展的新知識、新動態、新成果,優化知識結構,拓寬教學思路。一堂好的“基礎”課的標準應該是教育內容思想性強、理論聯系實踐、內容鮮活、入腦入心,所以教師還要深入實踐,摸清學生的思想脈絡及走向,使“基礎”課教學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學生,以提高課程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1.3提高教師的科研能力隨著信息傳媒的發展,各種意識形態、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等通過圖文、聲像等直接生動的方式快速地呈現在學生面前,特別是高校已經成為西方勢力與我國激烈爭奪人才的重要戰場,高校學生不可避免地受到這些信息的沖擊和震蕩。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基礎課教師要深入分析研究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規律,針對新變化、新挑戰,不斷提高科學研究能力,在較深的層次上破解學生思想中的困惑問題,以應對日益復雜的思想意識形態領域提出的挑戰。
2以學生為本
進行科學的教學設計要提高“基礎”課的教學質量,任課教師要在課前、課中以及“授后服務”各環節做到系統規劃,精心設計。
2.1課前教師要積極做好準備課前要做到認真鉆研教材和課程標準,掌握教材的內在邏輯,了解授課對象的情況,以便于合理組織課堂教學。同時,教師要對教材進行“再開發”,在尊重教材的基礎上,善于挖掘教材之外的教學資源。這就要求教師做到堅持學習,掌握當下的時政信息,了解最新的關于大學生的思想動態。
2.2課堂教學中,教師要科學設計好“精彩第一課”以精彩第一節課為起點對理想、人生觀、愛國、道德、法制觀等每一專題的內容都要精確把握,合理安排課堂教學環節,貼近學生思想實際,貼近學生遇到的現實問題。如講授人生觀部分,教師布置學生完成以反映人生態度、價值觀為內容的角色扮演活動,一組學生反映積極向上的人生觀,一組學生反映錯誤的人生觀,通過表演、討論,表達關于人生觀的認知,在角色扮演的基礎上,教師進行理論講解,這樣更能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提高學生主動參與教學活動的積極性,增強學生主動學習的意識、能力和創造力。教育理念只有根植于課堂教學實踐的土壤中,才能具有鮮活的生命力,所以在課堂教學中教師要圍繞學生成長的需要,激勵學生自身成長的主觀能動性,以達到課堂教學的預期效果。
2.3強化課程“授后服務”與課堂教學的結合,更好地完成育人目標大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的培養是循序漸進的動態過程,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實現的,授課教師對學生思想品德的引導和教育不能只局限在課堂上,而是需要通過延長教學環節,借助課程后續服務才能更好地提高“基礎”課教學質量,實現課程的育人目標。具體做法是:第一,堅持教學反思,“基礎”課“授后服務”應以教學反思為起點,通過教師對課堂教學的實踐與感悟,反思教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以批判的眼光反觀自己及學生的思想、情感、態度和行為等因素,教師通過重新審視自己的教育教學策略,形成新的后續育人方案。第二,進行課外活動的定位指導,“基礎”課教師要參與指導學生課后的實踐活動,將課外實踐指導與課堂教學有機融合,及時解決學生在成長成才過程中遇到的思想困惑。例如,通過新生入學教育為學生進行思想導航;指導學生課外讀書活動,倡導學生終生與有意義的書籍為伴;通過積極向上的學生社團活動,傳遞先進思想及社會正能量;通過考察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增強學生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堅定信念。這些實踐活動將對青年學生產生長期的、綜合的、潛移默化的影響,能夠取得較好的育人效果。
3創新教學方法
實現教學方法和手段的多樣化教學法屬于社會歷史范疇,它會隨著社會發展的要求以及教育對象的變化不斷更新和調整。努力探索適合“基礎”課程特點的教學方法,對于實現“基礎”課教學目標,完成課程教學任務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3.1多種教學方法的并用與結合教師要營造以學生為主體的、民主的學習氛圍,就需要采用多種教學方法并進行有機的結合。特別在課程改革實踐中,“基礎”課教師更應該大膽嘗試,充分體現新課改理念。要積極嘗試案例討論教學、頭腦風暴、角色扮演、參觀、調研、實踐匯報等多種教學形式的取舍與融合,以提升教學的實效性。如案例教學,特別是為學生所熟知的、貼近學生的案例更具有生動性和啟發性,對學生會產生直接有效的觸動,教學中運用典型案例,是理論聯系實踐的有效教學方法。角色扮演教學法是設計學習情境,讓學生在課堂上真正動起來。鑒于法律部分的內容比較枯燥抽象,可以通過設計消費爭議、勞動合同糾紛、違反職業規范、法庭訴訟等場景,由學生扮演相關的角色,教師通過模擬場景講解相關的法律知識,讓學生切身體會到法律的權威,增強法律意識。案例法、角色扮演法可以同時結合運用,用角色扮演使案例得以具體呈現。
3.2突出實踐教學法的應用思想道德教育只有學生真懂、真信才能走進他們的內心世界,參觀、調研教學法可以使學生通過自己的觀察和思考,真實地將所學理論融入實際生活,在了解現實的同時進行自我教育。如在學習“繼承愛國傳統弘揚民族精神”這一內容時,可先組織學生參觀紀念館、博物館等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同時,開展社會調查,將學生分成小組,利用節假日深入企業、社區,完成調研任務。實踐活動結束后,召開實踐教學匯報會,讓同學們通過小品、詩歌以及PPT圖文并茂的演講等多種方式呈現自己的參觀、調研體會,并撰寫分析報告。實踐證明,突出實踐教學有利于加深學生對教學內容的理解,對課程內容產生情感共鳴,有利于“基礎”課教學質量的提高。
在實際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學過程中,涉及兩門學科,教學模式單一,無法滿足學生實際的教學需要。有的教師知識結構不完善,課程的整體性和邏輯性較差,不能充分發揮高校德育教育和法治教育的作用;另外還有的教師缺乏必要的知識和教學經驗。同時在很多的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學過程中,很多教師采用傳統的教學模式,照本宣科,使得理論嚴重脫離實踐,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學生的主體性和積極性。因此,單一的教學模式無法保證學生學以致用,很難解決實際中遇到的問題。
2.教學管理體制有待改進
在當前考試教學管理體制下,很多的教師只重視學生的學習成績,存在很大的弊端,一刀切的現象較為嚴重。有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師受到體制因素的限制,無法有效提高自身教學水平,教學范圍比較窄,無法在教學過程中進行創新。同時當前的考試制度非常重視教材內容和知識,使得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學質量不高,很難增強這一門課程的感染力,考試分數也不能反映學生真實的綜合能力。因此,要不斷深化改革考試制度,重視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教學。
二、做好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學的措施
1.因材施教
教師要根據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學內容提升高職學生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興趣和主動性。在課堂教學實踐過程中,要提問合理的問題,讓學生不斷開動腦筋,鍛煉他們的思維。同時在備課過程中,要設計合理的問題,保證提問問題的難度,不能太難或者太簡單,讓學生能夠接受,避免讓學生失去上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興趣,從而降低課堂教學的質量和效率。因此,在進行提問過程中,教師要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因材施教,提問不同難度的問題,滿足不同層次的需要,讓他們在回答問題過程中,獲得成功的喜悅。同時教師要根據學生不同的答案,做出具體詳細的解釋,肯定不同學生的思維和想法,有效培養學生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興趣和信心,讓每個學生體會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樂趣,保證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提高課堂效率。教師在課堂教學過程中,要提高教學效率,就要創造良好的課堂氛圍,多給學生動手和動腦的機會。教師要鼓勵學生積極表達自己的觀點,分析不同回答的差別,找出其中的原因;同時教師要求學生提高動手的能力,做好相應的筆記,不斷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學習積累知識。
2.要巧妙的利用課堂藝術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運用藝術的思維、視角、形式以及手段對大學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學進行設計和改造,提高教學質量,從而獲得比較好的教學效果。首先,教師要采用恰當的導入。課堂的導入對整個課堂的教學效果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好的課堂導入能夠有效吸引學生的注意力,高效的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端正學生的學習態度,提高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堂的教學質量。其次,不斷整合和開發課堂資源,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不拘一格,靈活合理的利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材,對教學資源進行合理整合,大力的開發教學資源,幫助學生能夠主動積極的學習資源。教師還要積極引導學生對其他有關教學內容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閱讀練習資料的搜集,拓展學生的學習視野,豐富學生的內容,提升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好的為教學服務。最后,要注意轉變師生之間的角色為了保證教學效果,提高教學效率,教師在實際課堂教學過程中,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啟迪。因此,教師要根據學生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水平和基礎,創造和諧民主的教學氛圍,以學生為本,為學生提供積極交流的機會和平臺;同時要建立學習小組,在合作過程中,如何發揮團體作用,進行取長補短,分享學習的樂趣和喜悅,提高學生的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能力。
(一)教學內容的單一性。高校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是作為理論研究的重點教材,是在吸收最新的科研成果上的一門重點難點課程。以往的思想道德教育在教學內容上都是局限于道德領域上的灌輸,課程的教學模式也是采取填鴨式的教育方式,使得思想道德教育課程脫離了實際,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中沒有沒有顯示的依托是脫離實踐的教育,使得學生們在實踐中遇到問題不懂得學與致用,造成學生道德觀念的模糊性,不能及時對道德現象進行及時的判斷,從而到學生們會表現出一系列的道德問題。因此在以往教學內容上更加需要進一步的改進,建立、健全與當代大學生實際身心相結合的教學內容,提高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成果性。
(二)專題教學不突出。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課是圍繞大學生的價值觀、人生觀、進行的教學活動,對大學生人生觀的培養起著關鍵的作用,但是目前許多高校的思想道德以法律修養這門課程專題教育不突出,學生學習目標不明確,教學理念模糊,對培養大學生的正確的人生觀存在一定的難點。
二、完善高校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課程的途徑
(一)教學內容因與時俱進。高校思想政治與法律基礎的教學內容應該根據時代的發展不斷更新教學內容,達到教學內容與時代進步相統一,現有的的教學內容大多是理論教學的知識,實踐教學環節的課程比較缺乏,學生的積極性比較散漫,課堂上學習的效果到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高校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教學中,要把社會的熱點問題融入到課程中,針對社會的的熱點難點進行詳細的討論和分析,引導大學生學會分析社會存在的問題。教學內容可以將中國優秀的傳統文化加入其中,讓大學生更好的了解中國傳統的文化。同時也要關注大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大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在高校一直是熱門的課題,隨著社會經濟的速發展,大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也逐步的凸顯,在高校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過程
(二)優化教學手段。在科技快速的發展過程中高校的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課程應該運用高科技手段,互聯網技術結合課本的相關知識收集相關的視頻、圖片等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形成一定的政治觀,建立起鮮明的政治觀念和政治情感,使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學會、掌握基本知識,讓學生學活,用活的理論知識應用大眾媒體中,提高學生的內容學習的信息量,促進學生的思想健康教育。傳統的教學手段,課堂上單向給學生灌輸知識,學生被動的接受,這種教學方式學生沒能形成很好教學實踐效果。改變教學手段,使學生達成相應的教學目標,要讓學生在思想上和行為上都能完成一定的教學目標。
(三)提高教師技能。大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是人與人的交流的工作,而不是機械交流,沒有感情的教育是無法讓人信服的。針對學生存在的實際問題要進行解釋根據學生的特點去解決學生實際存在的問題。高校的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的課程,對教師的教學技能要求很高,提高教師的教學技能就是提高教師在授課過程中的方式方法。教師要借鑒國外高校“思想政治”教學的成果的經驗,根據學生的實踐情況,確定教學目標,積極的引導學生投入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課程教學。
2選擇相應的探究方法
應以探究式教學不同的內容為依據來選擇相應的探究方法,其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是問題探討法。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是一門針對廣泛存在于青年學生群體中的各類思想問題所開設的重要課程,其問題色彩鮮明,且問題源較為豐富。而問題探討法則有利于提高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課程實效性以及針對性,在應用問題探究法的同時還可參考選材主題差異來開展包括展示性探究、搜集性探究、設計性探究以及調查性探究等多種方式在內的主題探究法。問題探究法在教學過程中是其中最為常用的一種方法。教師應著眼于道德發展現狀以及道德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組織學生以分組的方式搜集資料,并在組間展開討論與總結,還可在班級內部進行交流以及相互學習。在此情況下,教師可給出問題,并基于社會中出現的道德滑坡問題組織學生展開深入研究與談論,引導學生積極思考并合理應對。學生通過此類小組活動逐步了解到如何在團隊中開展相互合作以及如何有效交流彼此的觀點與看法,了解到應善于聽取別人迥異的觀點和見解,從而能夠著眼于不同角度來思考和探討問題,并最終解決問題。利用此類方式,學生不僅能夠正確認識現實問題,同時其問題分析能力也得到提高。
3課堂中教師應發揮主導作用而學生則居于主體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