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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國農業眾籌存在自然風險、眾籌項目缺乏創新和多元化、眾籌項目和回報方式單一、信息不對稱、存在監管風險等問題,使得農業眾籌在我國的發展受到一定的阻礙。
1前言
在信息化發展如此迅速的時代,“互聯網+”作為一種重要的經濟形態,在優化生產要素配置和傳統產業創新升級方面有著重要作用,成為許多行業采用和發展的重要模式,很好地推動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眾籌運用“互聯網+金融”的模式,通過互聯網眾籌項目,籌集資金,將投資者與籌資者連接,其融資限制少、融資成本低、期限和回報形式靈活使它成為重要的融資渠道。《中國眾籌行業發展報告2017(上)》顯示:2017年上半年共有37905個眾籌項目,其中已成功項目有31552個,占比83.30%;2017年上半年成功項目的實際融資額達110.16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了38.11%。可見眾籌行業的發展速度較快,眾籌項目成功率相對較高。眾籌在農業領域也在逐漸滲透與發展,根據2017年中國眾籌行業細分市場相關數據表,農業眾籌的項目數位居第三,其項目成功數僅次于汽車眾籌,成功項目投資人次僅次于科技眾籌,但是成功項目已籌金額僅有9.64億元,主要原因是農業眾籌多為權益型項目,所涉及的金額一般不大。[1]農業眾籌總體上保持著較好的發展態勢。
2我國農業眾籌的發展狀況
農業眾籌是指發起人利用互聯網平臺農業項目,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幫助農業項目開展,并給予籌資人某種回報的運作模式。農業眾籌在聚集人氣和資金方面有巨大優勢,同時能極大地包容各類眾籌對象、發起人和籌資人,是農業項目融資的有效途徑。[2]農業眾籌是針對當下“互聯網+”的迅速發展,農業轉型困難重重所提出的一種新的眾籌模式,直接連結了生產者與消費者,其結合了互聯網信息化的便捷和眾籌模式融資簡單、快速、多樣化的優點,有效緩解傳統農業生產融資難、農戶與消費者間供需不相符、消費者不掌握食品來源信息等難題,大部分農業眾籌還實行較透明的生產,采用VR或AR的方式對生產過程進行直播。當前我國農業眾籌的平臺眾多,農業眾籌項目成功率較高、投資人次較多。綜合類眾籌平臺中最大的是眾籌網,其眾籌項目主要分為公益、農業、娛樂、出版、藝術、區塊鏈及其他幾個板塊,其中農業眾籌項目目前共1314個,成功了的項目1215個(茶酒飲品234個;果蔬種植233個;生態養殖160個;休閑零食112個;生物科技55個),項目成功率約為92.47%,籌資額最多的項目達3209912元,支持人數最多的項目達8931人。人人投眾籌平臺是專注實體店鋪的眾籌平臺,聚焦于酒店、民俗、餐飲、教育、生活等實體大消費行業,其成功眾籌金額9.80億元,注冊用戶達294.8萬戶,眾籌項目總數為451個,農業眾籌3個,占比1.98%(三三農業公司股權增資,五田家海口綠海佳苑店,菜宜家農業有限公司),農業眾籌項目成功率為100%。專業類農業眾籌平臺,即專門從事農業領域的眾籌項目的平臺,如較有特色的有機有利農業眾籌平臺,其以F2F(FarmtoFamily)模式,以原生態原產地的項目為特色,注重項目的生態性和有機性,較好地貼合了高品質消費和綠色消費觀念。有機有利農業眾籌平臺的注冊用戶達322170戶,農業眾籌項目總數31個,項目成功數31個,項目成功率為100%。還有獲得政府的幫助和扶持較多的點籌網農業眾籌平臺,其有效踐行了中央關于“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指示,探索出互聯網產業服務三農的新模式,主要是農場眾籌,目前共有6150個農業眾籌項目,67個直營店,訂單額達238327413元,擁有“點籌農場”“點籌嚴選”及“點籌農服”三大板塊,分別服務于農村金融、農業電商、農業品牌等。可見,我國農業眾籌發展規模在逐步地有一定程度的擴大,參與到農業眾籌項目中的人數也有了一定程度上的增加,農業發展前景可期。我國農業眾籌的發展模式主要有消費型農業眾籌、債權型農業眾籌、股權型農業眾籌。其中消費型農業眾籌是最主要的農業眾籌發展模式。
3我國農業眾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分析
3.1農業自身存在的風險———自然風險
農業眾籌大多是以農產品或農產品的收益作為回報,農產品的生產對氣候、水源、光照等自然條件的依賴性較強,農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極易受到自然災害的破壞,如氣候、病蟲害、氣象災害等,而由于存在自然風險的不可控性、目前我國農業科技不發達、農業生產的防控自然風險的機制和模式還不夠成熟等問題,我國農業生產對自然災害的抵抗能力較弱,容易受災減產,自然災害一旦發生,不僅會導致農產品的產量減少,還會使農產品的質量受到損害。從2013年至2017年我國農業生產受災面積及受災占比分別為19.04%、15.04%、13.08%、15.73%、11.11%,①總體上呈下降趨勢,但受災程度較高,說明目前我國農業生產的自然災害防控機制有一定效果,但還存在較大不足。農業眾籌項目成功啟動前,投資人已經支付了預付款項,農戶按照訂單生產,在生產過程中已經在使用這筆資金,而農產品受到自然災害的影響,產量和質量均不能夠達到預期,無法回報投資人相應的農產品,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也失去了投資人對他的信任。
3.2眾籌項目缺乏創新和多元化
當前我國農業眾籌平臺的主要模式以“嘗鮮眾籌”“有機有利”“眾籌網”“人人投”和京東、淘寶眾籌等為代表,這些平臺的農業眾籌項目大多是以初級農產品或加工環節較少的農產品為主,例如綜合類眾籌平臺眾籌網上農業眾籌項目目前共1314個,其中果蔬種植有233個,生態養殖有160個,茶酒飲品有234個,休閑零食有112個,生態科技有55個,生態科技類僅占4.19%,而且其中的某些項目只是注重生態價值,是一些原生態的農產品,相對而言并沒有多大程度上的創新。專業類農業眾籌平臺有機有利網農業眾籌項目共有31個,其中眾籌特產、水果共有26個,約占84%,占了絕大部分。在眾籌平臺中農業眾籌項目很大一部分都是對蔬菜、水果等未經過深加工或者加工環節較少的農產品的眾籌,因此基本上每個眾籌平臺的農業眾籌項目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重復,缺乏一定的創意,對消費者的吸引力不夠大。而點籌網通過“互聯網+定制農業”和“互聯網+信用三農”消費眾籌等模式、科技創新能力,打造農業生態鏈閉環系統,為傳統農業賦能,實現向智慧化、品牌化的現代農業轉變。點籌網供應鏈業務包括農村金融、新零售、農業服務、農業科技四大生態版塊,擁有“點籌農場”“點籌嚴選”及“點籌農服”三大板塊,分別服務于農村金融、農業電商、農業品牌等。在“互聯網+現代農業”領域擁有領先的農業大數據定制模型、農業信息化采集系統和農產品定制管理系統。現在已經有6150個農業眾籌項目,67個直營店,訂單額達238327413元,發展形勢較好。由此可見創新和多元化的項目對農業眾籌的發展有較大的推動作用,眾籌項目的創新往往能夠給投資者帶來更多的吸引力和回報,是農業眾籌發展的動力。
3.3農業眾籌項目和回報方式單一,年回報率低,缺乏持續的吸引力
農業眾籌項目除了農產品、農場,還有農業技術、農業股權等項目。但我國農業眾籌主要以農產品眾籌為主,眾籌項目較單一,僅僅依靠單一的農產品眾籌不能夠使農業生產發展的規模進一步擴大,而項目數較少、發展有所欠缺的農業技術的眾籌能夠為現代農業科學技術籌集資金,促進農業技術的研究與開發,從而提高我國農業生產的機械化程度,擴大農業發展規模,提高產量,促進農業生產發展轉型升級。我國的農業眾籌目前以消費型農業眾籌為主,債權型農業眾籌和股權型農業眾籌發展較慢,數目較少,消費型農業眾籌以農產品作為回報方式,只能夠吸引一部分需要農產品的投資人,范圍較狹窄。相對于吸引力較弱且有周期性的單一的農產品的回報方式而言,因投資而帶來的資金的收益更能夠持久地吸引投資人,而債權型農業眾籌和股權型農業眾籌以收益和分紅的方式進行回報,能夠吸引另一部分為了投資而投資的投資人群,但這兩種模式在我國的發展遠遠還不夠,項目數較少。參照發展形勢良好的點籌網來看,點籌網上的農業眾籌項目回報形勢多種多樣,其大多數農業眾籌項目都有實物多元化回報、權益回報、權益加實物回報等方式結合在一起,農場指引板塊中目前共有2285個農業眾籌項目,其中以預售的方式用農產品回報的項目僅有6個,其余99.7%的眾籌項目基本上都提供實物多元化、權益、權益加實物等多種回報方式讓投資者去選擇。農場指引板塊中成功的眾籌項目有915個,其中擁有多種回報方式的眾籌項目就有909個,占到已成功項目的99.3%,基本上成功都是回報方式多樣的眾籌項目。因此,眾籌項目的回報方式多樣化以及較高的年回報率是推動農業眾籌項目發展的重要動力。
3.4平臺、投資者還有項目發起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信任機制不完善
(1)項目發起人與平臺、投資者與平臺之間。一方面農業眾籌都是通過平臺進行籌資和投資,由于有關眾籌平臺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平臺是否正規這個問題投資者與項目發起人也不清楚,平臺作為項目發起人與投資人的中介,中間流程不透明,不便于監管,資金是否完全給到項目發起人也不清楚,存在平臺失信的風險。另一方面大部分眾籌平臺對項目發起人的信用評價機制不成熟,沒有項目準入規則,項目發起人進入平臺沒有什么限制,平臺對項目發起人不夠了解。資金給到項目發起人手中之后,項目發起人的信用評測不夠完善,也存在項目發起人失信的風險。即使有的平臺會預留一部分保證金,項目如果失敗,就把保證金歸還給投資人,但是其他部分又無從追溯。例如眾籌網的相關規定,項目眾籌成功后,眾籌網留存項目眾籌總金額的30%作為保證金,在項目發起人兌現對項目投資人的回報承諾后,眾籌網將該保證金返還給項目發起人。如果項目發起人未兌現對項目投資人的回報承諾,則眾籌網有權直接支配該保證金以用于兌現對項目投資人的回報承諾。[3]但若該項目失敗,投資人能追回的資金也只有眾籌總金額的30%而已,平臺和項目發起人也不會償還其余部分。(2)投資者與項目發起人之間。消費者更習慣于傳統的消費方式購買農產品,加之農業眾籌的宣傳力度不強,消費者對農業眾籌不太了解與信任,擔心風險,無法在投資初期看到實物、對產品質量不信任、嫌參與過程麻煩、周期較長以及相關制度不完善,[4]不愿意投資農業眾籌,農業眾籌對社會公眾的吸引度不夠。整個農業眾籌依托于互聯網進行,帶有一定的虛擬性,項目運營過程中消費者很難掌握農產品生產運營的完備信息。雖然一些農業眾籌項目會給投資者以圖片、視頻等形式展現,或者采用AR/VR的直播形式呈現生產過程,或者直接邀請投資者去到農場體驗和參與到農業生產中去等,都為投資者對項目生產過程的監管提供了一定途徑,但投資者不可能無時無刻都去監管生產過程,只會看到部分生產過程,也不排除有些項目發起方為了獲得較高利潤,會使用一些不當的手段。農業眾籌與網購相似,投資者預先給出了資金,在未來收到的產品可能與其預期不相符,投資者都需自行承擔。這讓投資者對農業眾籌的信任度下降,減少對農業眾籌項目的投資。投資者對農業眾籌項目的信心與信任是最重要,這直接關系到農業眾籌項目籌資的進展與是否取得成功。
3.5農業眾籌相關法律欠缺,存在監管風險
農業眾籌從進入我國市場到現在,我國目前還沒有針對于農業眾籌的相關法律法規,農業眾籌的監管過程得不到有效的規范。一方面,我國大多數農業眾籌平臺,如有機有利網、嘗鮮眾籌等并沒有制定農業眾籌平臺的準入規則或標準,項目發起人進入眾籌平臺的限制性條件近乎為零,基本上任何主體都可以進入到這個市場中來,一定程度上有所混亂,同時平臺對項目和項目發起人的審核機制不夠嚴謹和完善,這使得可能存在項目發起人虛構項目、虛假項目信息等欺騙性行為,這使得投資者的利益被損害的同時也讓投資者對農業眾籌平臺和項目的信任度大打折扣。另一方面,由于我國法律中對農業眾籌的具體監管規則、監管內容以及問責等沒有明確的規定,眾籌的過程中監管缺失,農業眾籌平臺可能會與項目發起人達成合謀,幫助項目發起人對其項目進行虛假宣傳,從而可能導致投資者被誘導做出了錯誤的決策,最終損害到投資者的利益。如果能夠建立健全的關于眾籌的法律法規和機制,就能為眾籌運行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一定程度上能夠彌補眾籌過程中法律監管的缺失,為投資人的利益保護提供了法律保障,增強投資者對農業眾籌的信心并參與其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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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宇燕,時洪洋.我國農業眾籌的風險及對策研究[J].改革與戰略,2017,33(9).
作者:沈婷 李偉 單位:四川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