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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來,工商銀行認真執行信貸政策,不斷優化貸款結構,努力提高信貸質量,減少不良貸款。截至6月底,不良貸款余額4549.1億元,比年初減少425.2億元,不良貸款率1.30%,比年初下降0.28個百分點。與此同時,商業銀行撥備覆蓋率進一步提高,達186.0%。從不良貸款的結構看,損失類貸款余額649.1億元,可疑類貸款余額2226.7億元,次級類貸款余額1673.3億元;從分機構類型看,主要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3839.8億元,比年初減少424.7億元,不良貸款率1.30%,比年初下降0.29個百分比。充足的信貸投放有力地促進經濟起暖回升。在外需萎縮、消費需求不足的情況下,信貸資金拉動投資迅速增長,固定資產投資大幅上升,基礎設施建設成為各地政府投資項目主體。在新一輪大項目建設的帶動下,企業的投資信心正在恢復,民間投資熱情逐步激發。然而在信貸總量激增的背后,信貸資金結構尤其值得關注。在信貸投放中,有大部分資金用于支持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項目的建設,而這些項目多為鐵路、公路、機場等大型項目。大量信貸資金涌入政府融資平臺,在保證各地經濟恢復增長的同時,卻也積累了一定的信貸風險。大企業、大項目資金多,但大量中小企業正是面臨技術改造,生產線升級換代的關鍵期或是尋找新項目的建設期,卻苦于沒有資金。銀行在內控與合規建設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部分制度在操作上有缺陷,缺少上下溝通,制度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落實到崗位環節不協調,導致崗位職責不清、責任模糊等問題,有些缺乏必要的、經常性的檢查,使一些基本制約最終難以有效落實;部分員工紀律制度觀念淡薄,業務操作中不能嚴格按規章制度和流程操作,以習慣代替制度,“三查”制度流于形式、人情貸款、關系貸款屢禁不止,屢查屢犯,越權放貸時有發生,有的甚至對嚴重違規問題視而不見或隱瞞不報,客觀上助長了一些人肆無忌憚地違規違紀,導致不良貸款不斷出現。
二、經過深入分析,存在以上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基層銀行的授信權限上收
前幾年,由于轄區銀行金融資產質量較差,不良貸款居高不下,上級銀行為加強信貸風險管理,建立了嚴格的授權、授信管理體制,貸款的審批權限逐步上收,大批基層行尤其是縣級支行不再享有實質性的貸款審批權限,相對制約了銀行的信貸投入。
(二)信貸準入標準不斷提高,信貸投向定位趨向集中
近些年,銀行對貸款客戶的要求不斷提高,貸款投向的客戶評級大都在A級以上,對標準以下的客戶逐步實行信貸退出機制,同時信貸投向由分散經營向集約化經營轉變,信貸投向朝“大”傾斜,普遍實行“雙大”(大行業、大企業)和“四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地區、重點產品),信貸投放集中在為數不多的大企業。
(三)社會信用環境不盡理想,銀行債權落實不到位
前些年,一些企業在改制過程中不能有效落實銀行的債權,極大地挫傷了銀行貸款的積極性,改制后的企業自然難以得到信貸再支持,而且部分企業信用意識淡薄,惡意逃廢、懸空銀信機構債務的現象時有發生,信用環境的欠缺,使得銀企之間失去了相互信任的基礎,促使銀行信貸投放更趨于謹慎,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銀行業務范圍的拓展及業務品種的創新,加之訴訟執行難、受償率低等問題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
(四)銀行內控制度存在缺陷。內控制度在部門與部門間缺少責任制約關系,各部門在內控制度建設執行標準的掌握上不統一。各基層單位由于對各職能部門所制定的內控制度理解程度不同,執行程度和效果也相差較大;部分基層農村合作銀行違規經營、違章操作的現象仍然存在,以信任代替管理、以習慣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紀律的問題仍較突出,部分聯社即使違規操作行為少些,也是處于一種“被動合規”的狀態。
三、對策建議
(一)進一步優化貸款行業結構
要嚴格按照“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不斷優化信貸結構,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力促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嚴格控制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的貸款,確保做到三個“一律”:除國家4萬億元經濟刺激計劃確定的中央投資項目和國務院或國家發改委批準的以外,其余國家級項目,一律不再投放信貸。對于多晶硅以外的五大產能過剩行業,除國家發改委批準的新上項目外,其余新上項目一律不得發放貸款。對于續建項目,凡不符合規定標準和程序的,一律不得發放貸款。
要積極實施行業聚焦、客戶細分和專業化經營戰略,積極推出綠色金融業務,使企業貸款的行業結構得到進一步的優化。要加大對交通、能源電力(特別是新能源)、鋼鐵、城市基礎設施、環保、高新技術產業等優質行業的支持力度,對國家和省市級立項的高新技術項目、對自主創新產品出口所需的流動資金貸款要根據信貸原則優先安排,重點支持;對資信好的自主創新產品出口企業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額度,及時提供多種金融服務;改善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與科技型企業建設穩定的銀企關系。要繼續加大對園區經濟、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和農村經濟的支持力度。抓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契機,積極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訂單農業和科技農業的發展,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入。
(二)進一步優化貸款利率結構
貸款利率是重要的政策工具,相對而言,存款利率處于從屬的地位,它主要是根據貸款利率而調整,并不是貨幣政策向經濟整體傳導的必經之路。經過六次加息以及公開市場操作、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央行比較成功地降低了信貸的增長速度,資金從銀行流向企業和投資的速度放緩。信貸對于投資、通脹等的影響已經減弱,并不是控制了信貸就能完全控制投資和通脹。以往流動性主要是通過銀行系統和信貸產生,但現在企業和居民擁有大量存款,而且金融市場初步發展起來,流動性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多種方式產生,即使信貸增長放緩,流動性也可以通過其他途徑快速增長。即使得不到寬松的銀行貸款,固定資產投資也能在自籌資金的推動下快速增長;居民存款則通過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流入股市,推動股指上揚。
要使加息起到對癥下藥的作用,需要改變貨幣政策的傳導路徑,不能只是控制住銀行信貸,而要全面控制流動性的形勢,對產生流動性的各個途徑和各種方式都產生影響。實現這個目標的關鍵在于建立合理的利率結構,使得各項利率能夠反映各自領域的流動性稀缺程度,而且相互之間具有良好的相關性和聯動性,央行只需要抓住其中的基準利率,就能對所有的市場利率都產生影響,從而全面控制流動性形勢。為此,央行采取了不對稱加息的方式,存款利率的調整幅度要大于貸款利率。央行的不對稱加息,將使利率結構更為合理。當然,合理利率結構的形成,最終還是要靠市場的力量,需要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形成和發展,在此基礎上,央行放寬對利率的管制,給予金融機構更大的自,金融機構在市場競爭中形成合理定價的能力。
(三)進一步優化貸款期限結構
在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的同時,要進一步優化利率期限結構,發揮利率杠桿在優化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鞏固宏觀調控成果。要充分運用利率浮動政策,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風險定價制度,根據貨幣政策取向和貸款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提高信貸資金的配置效率。要加強主動負債管理,發行長期負債工具增加長期資金來源,推動中長期貸款證券化試點,以改善資產負債期限錯配的狀況,優化利率期限結構,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要靈活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貨幣信貸合理增長,引導銀行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加快推進金融企業改革,增強競爭力,進一步推進金融市場發展,優化資源配置,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四)進一步優化貸款客戶結構
要牢固樹立“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以效益為目標”的經營理念,努力拓展優良客戶和低風險貸款市場。
1.是要努力抓住黃金客戶必須把拓展、培養和鞏固優良客戶作為信貸經營的基本原則,要在嚴格信用評級的基礎上,選擇一批優良客戶實行公開統一授信。對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市場的前景好的重點骨干企業,要加大貸款投入力度,主動滲透,爭取辦理“銀團貸款”,使其成為績優客戶。
2.是要主攻重點地區為了保障信貸資源優化配置,要吸取以前超負荷經營的教訓,以客戶為標準配置信貸資源,對符合信貸條件、資金需求量大、信用環境好的地區,發揮系統調控優勢,集中資金重點建立“高效安全信貸區”。
中圖分類號:F83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8-0-01
一、面對國際金融環境所帶來的不樂觀因素
(一)外向型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境
1.匯率方面的挑戰。眾所周知,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一直存在著上升壓力。這一壓力的形成不僅受到我國長期凈出口增速的影響,也受到國際經濟政治大環境的作用。
2.貿易壁壘方面的挑戰。貿易壁壘主要表現在技術性貿易壁壘方面,其中又以綠色壁壘最為常見。不難理解,受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西方主要發達國家已逐步奉行著貿易保護主義政策。在有效規避WTO懲戒風險的驅動下,它們必然引入技術性壁壘。這一國際貿易壁壘的引入,直接加大了我國外向型中小企業的生產技術難度,并同時增大了生產成本。
(二)商業銀行面臨的挑戰
1.放貸資金緊縮。近年來的金融危機對于我生產制造行業沒有造成太大的影響。由于全球化經濟的發展趨勢,或許在今后的金融風暴中對我國的經濟產生巨大的影響。
2.放貸質量難以保證。為了響應國家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各級政府著眼于招商引資一些綠色環保的現代項目。這樣做符合國家發展的大趨勢,同會給當地行政部門帶來業績需求。正是由于這樣的原因當地的政府會對相關銀行施加壓力,影響了放貸的質量,對于銀行放貸產生了很大的風險。
通過上面兩點我們可知,中小型企業與商業銀行密切相關,中小企業有個穩健的發展趨勢,必然也將帶動商業銀行的發展。所以,兩者只要充分的認識到這一點,共同建立一個和諧,誠實守信的循環關系,必將開創一個新的局面。
二、不利條件下的企業融資風險形成的機制分析
1.生產結構升級。主要就是人們的消費結構的轉變導致了生產結構的升級,中小企業為了生存與發展必然調整自身的生產結構,從而提升了在銷售領域的的地位,進而進軍國際市場。
2.低碳發展方向。中小企業的低碳發展方向,使其生存下來的必然趨勢,只有符合發展的大趨勢,開發新產品,不斷提升自身地位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才會大大的降低企業融資的風險。
三、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管理的目標定位
(一)在現有制度框架內展開創新
商業銀行的形式存在的方式多種多樣,但是本著為了對客戶負責的態度,商業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進行。在銀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各種商業活動。防止其做高風險投資,把客戶的利益推到浪尖上。
(二)創新初衷應是提升服務質量
商業銀行的目的就是盈利,只有不斷的優化自身的服務質量,不斷地增加新業務,在投資市場中穩步發展,才會占有一席之地。對于銀行的服務高效率高素質,對其內部行為既要高度監管,又要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四、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管理的實踐模式
(一)引入外部專家團隊
對于商業銀行由于種種原因吧,對于一些創新型企業進行信貸時,對于考察是一大難題,對于其領域不熟悉,缺少技術把關,對于許多商業活動不能正確的做出判斷。因此,在商業銀行可以構建由外部各個領域的專家組成一個專家外部考察小組。這樣大大的降低了風險的發生,有助提升在金融界的地位。
(二)建立與政府的溝通機制
由于現階段我國經濟趨勢發展的態勢,政府對于商業銀行的投資方向還是有一些影響的作用。所以,和政府做好溝通很必要,可以大大的降低投資的風險。關于一些相應政策的貸款項目,與政府協調好關系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三)資產結構優化的放款傾向
對于銀行內部的監管制度要嚴格,在放貸選擇上要嚴把關,對于一些發展前景好,能夠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的,風險小,能夠推動當地經濟發展的企業優先。通過優化放款機制,不斷完善業務水平。此外,還要看當地的政府的扶持方向,最終確定放貸的決定。
(四)以項目為導向的團隊工作模式
銀行的性質決定了貸款的種類繁多,有些貸款項目比較復雜,為了加大監管的力度,必須進行系統的調查。最好組建組建一個內部導向團隊。非別對借款人的個人信息進行核實,對于借款的的用途,產品的預期效果,等等多方面進行考察,提高自身的監管效率,同時也提升了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
(五)商業銀行內部監管工作建立的發展方向
對于商業銀行內部監管工作建立的發展方向,可以從這樣幾個方面著手:(1)效率提高方向,體現在有效縮減監管周期,從而提高放貸效率;(2)組織優化方向,通過組織架構的適應性調整,來為建立工作的開展建立職能部門間的配合機制;(3)內控強化方向,以內部控制為基礎,建立全過程的監管途徑。
總結
綜上所述,在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下,我國的經濟在蓬勃的發展,企業的種類與數量都得到了空前的發展。正是因為這樣企業的扶持離不開商業銀行的信貸,在當今經濟發展的大潮中,商業銀行的地位是無法替代的,政府應該鼓勵商業銀行的的發展,提供適當的便利。商業銀行更要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越來越專業化,投資理念明確,監管力度不斷增強。我國經濟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應運而生,將來市場經濟發展的一半功勞來自于商業銀行。我相信,商業銀行在未來的貸款業務會越做越好,定位會更加的準確。我堅信商業銀行的明天會更好。
一、貸款分為已減值貸款和未減值貸款
原制度規定,貸款劃分為應計貸款(本金或應收利息未超過90天的貸款)和非應計貸款(本金或應收利息超過90天的貸款),應計貸款產生的利息確認為本期損益,而非應計貸款產生的利息則不能確認為本期損益,并無須繳納營業稅和所得稅。新準則規定在資產負債表日應進行賬面價值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確認減值損失,計提減值準備。銀行貸款發生減值時,應將其賬面價值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新準則下相應設立“貸款-本金、貸款-已減值”來分別核算已減值和未減值的貸款。當貸款發生減值時,將貸款賬面金額紅字按明細分別轉入貸款(已減值)科目下,借:貸款-已減值;借:貸款-本金(紅字)。
二、初始計量采用公允價值,后續計量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進行
1、初始計量
新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概念,公允價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新準則規定:“企業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相關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確認金額。金融企業按當前市場條件發放的貸款屬于金融資產,應按發放貸款的本金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于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包括支付給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交易費用構成實際利息的組成部分。計入初始成本的交易費用應遵循重要性原則,否則應計入當期損益。原制度規定,貸款按實際貸出的貸款金額入賬,相關的貸款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貸款成本。相比之下初始確認金額相差交易費用,相應設立“貸款-本金、貸款-利息調整”來分別核算發放的貸款本金和交易費用。
2、后續計量
新準則規定,貸款和應收款項后續應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而原制度規定貸款按實際成本計量。
要在貸款發生時確定實際利率,并在該貸款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時間內保持不變。實際利率是指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當前賬面價值所使用的利率。金融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或存續期間無法可靠預計時,應當采用該金融資產在整個合同期內的合同現金流量。在確定實際利率時,應當考慮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合同條款(包括提前還款權、看漲期權、類似期權等)的基礎上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但不應當考慮未來信用損失。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合同各方之間支付或收取的、屬于實際利率組成部分的各項收費、交易費用及溢價、折價等,在確定實際利率時予以考慮。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未來現金流量或存續期間無法可靠計量時,應采用整個合同期內的合同現金流量。如果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實際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含一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實際利率計算其攤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的方法。
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一是扣除已償還的本金;二是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三是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新準則規定,“已償還的本金”是現金流的概念,既包括本金的歸還,也包括借款人支付的利息。
三、采用實際利率法確認各期利息收入
1、利息確認時間與原制度不同
原制度規定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應按期計提利息并確認收入。新準則規定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業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金額。現在的銀行業貸款結息日往往在每季末月20日計提利息并確認收入,而在新準則的要求下就應為資產負債表日即每季(或每月)的月末,故相應設立“貸款-價值調整”科目過渡性科目,核算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的利息收入和按合同結計的利息之間的差額。貸款結息日按合同結計應收利息:借:應收利息,貸:貸款-價值調整;資產負債表日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利息收入:借:貸款-價值調整,貸:利息收入。
2、確認的方法不同
原制度規定確認的利息收入是按貸款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發放貸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應計利息停止計入當期利息收入,納入表外核算;已計提的貸款應收利息,在貸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應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沖減原已計入損益的利息收入,轉作表外核算。新準則下要根據實際利率和攤余成本確認貸款利息收入,而在計算繳納營業稅時,必須按合同金額和合同利率計算繳納,對本金或應收利息超過90天未收到的,應予以沖回轉作表外核算。在計算清繳所得稅時,必須將非稅利息收入從會計利潤中予以扣除。為了方便計算繳納營業稅,設立表外“應稅貸款利息”科目核算按合同規定結計的應繳納營業稅的利息。在合同結息日,按結計的利息,記收入方;繳納營業稅時,按實際繳納營業稅的利息金額,記付出方。對于貸款本金或利息超過90天的貸款,將其結計的利息沖銷,記入付出方。本科目收入方余額反映已結計但尚未繳納營業稅的貸款利息。
(1)未減值貸款,攤余成本等于賬面本金,合同利率等于實際利率。結息日,按合同利率計息:借:應收利息,貸:貸款-價值調整;對于不能按期收回的應收利息不僅要按照高于合同貸款利率的罰款利率計息,將高于合同利率計算的利息差額部分計入表外收入:應收貸款欠息-罰息,同時應收利息和表外應收貸款欠息,應按照合同利率計收復利,計入表外收:應收貸款欠息-復利。資產負債表日,按貸款攤余成本、實際利率確認利息收入:借:貸款-價值調整,貸:利息收入(應計貸款,本期確認數),同時表外收入:應稅貸款利息。應收利息在到期后90天仍未收回的,沖銷已確認的利息收入,轉作表外核算:借:應收利息(紅數)借:貸款-價值調整(紅數),貸:利息收入(紅數),表外收入:應收貸款欠息-欠息(結息日按合同利率計結的應收利息)和表外付出:應稅貸款利息。
(2)發生減值貸款,計提減值準備,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和按合同利率計息的利息收入不同。按照應減記的金額計提減值準備:借:貸款損失準備支出,貸:貸款損失準備。相關貸款由未減值轉為減值狀態:借:貸款-已減值,借:貸款-本金(紅字),同時沖減表內應收利息余額和相應利息收入,在表外應收未收利息科目登記:借:應收利息(紅字)借:貸款-價值調整(紅數)貸:利息收入(紅字),表外收入:應收貸款欠息-欠息和表外付出:應稅貸款利息。
資產負債表日,按照上期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確認利息收入: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利息收入(攤余成本?鄢實際利率),將按賬面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表外收入:應收貸款欠息-欠息和應稅貸款利息。(減值貸款攤余成本=貸款(已減值)初始賬面余額-確認為減值貸款后歸還的本金-該筆貸款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同時,表外應收未收利息應按規定計收復利,表外收入:應收貸款欠息-復利。
收回已減值貸款部分本金,直接沖銷已減值貸款賬面余額:借:客戶賬,貸:貸款-已減值,同時,當日不需沖回已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于當季末月與其他貸款一并按差額計提或沖轉。當收回全部本金時,沖銷已減值貸款賬面余額和計提的該筆全部損失準備,如收回欠息,直接記入:貸:利息收入和表外付出:應收貸款欠息。
(3)減值貸款轉回未減值貸款,轉回后的未減值貸款不再區分本金和利息調整,對于已發生的表外應收貸款欠息,不需進行賬務處理。借:貸款-本金,貸:貸款-已減值(紅字)??蛻魧嶋H歸還貸款時,應先還表外欠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再歸還貸款的表內應收利息和本金。
四、貸款減值的測試和減值損失的確認
1、準備的依據不同
原制度規定金融企業應當在期末分析各項貸款的可收回性,并預計可能產生的貸款損失。對預計可能產生的貸款損失,計提貸款損失準備。貸款損失準備應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貸款本息的償還情況、抵押品的市價、擔保人的支持力度和金融企業內部信貸管理等因素,分析其風險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計提。新準則明確了金融資產(包括貸款和應收款項)性減值的客觀證據,規定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應進行賬面價值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確認減值損失,計提減值準備,而對于未來事件可能造成的貸款損失,不管發生可能性有多大,均不應予以確認,即對于沒有客觀證據表明發生減值的貸款,都不計提減值準備。銀行貸款發生減值時,應將其賬面價值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原制度相比,新準則更注重未來現金流量(不包括尚未發生的未來信用損失),更突出折現的概念,需將未來現金流量按貸款初始確認時的實際利率進行折現。
微小企業貸款,又稱微貸款,是指專們提供給中低收入階層、貧困人口和以家庭或個人為中心的微小企業提供經營性可持續的小額貸款。按照世界銀行給出的定義規則,微小型企業完全是兩種不同等級的概念定義,微型企業的規模和雇傭人數的總合應少于十人,企業的固定總資產和每年的銷售業績都應該持續在一百萬美元以下,而小型企業的雇用人數在十到十五人之間,總資產和全年的銷售業績在一百萬到三百萬美元之間。
一、國外微小企業貸款發展史與主要經營模式
在上世紀五十年代開始,由于缺乏科學的管理體制,一些慈善類的基金援助不具備可持續性發展的條件,不足以滿足微小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需求,直到七十年代末開始,孟加拉國的尤努斯博世開始逐步額認識到小額貸款的收益利率是未來發展的一個重要步驟,于是,尤努斯博世開始常嘗試性的多一些分困著提供一些小額的信譽貸款,自此以后,國際社會才重新的認識到小額貸款,于是,國際社會也正式的開始了小額貸款的發放,尤努斯博士不光在小額貸款領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格萊珉銀行也隨之建立,其后的幾年,尤努斯博士更是被譽為“小額貸款之父”,2006 年“諾貝爾和平獎”正式的頒發給了這位小額貸款之父。在八十年代初期,一些非政府組織的金融機構以及政府協助組織的金融機構也正式的發展起實施小額信貸項目的立案,一時間,多種不同的信譽貸款模式應運而生,隨后的幾年時間里,微小企業貸款把研究方向轉為貸款項目在財務上的自立,開始強調逐步實現擴展業務規模。
微小企業貸款的模式
(1)非政府組織模式;
(2)正規金融機構模式;
(3)金融機構和非政府組織緊密聯系的模式;
(4)合作銀行模式和鄉村銀行模式;
(5)國家級小額信貸批發基金模式。
二、國內微小企業貸款業務的發展過程
大企業富國,小企業富民。從八十年代開始,國內才開始展開小額貸款業務的嘗試,但這種實驗性的項目最終不了了之,直到九十年代中后期,中科院才開始模擬尤努斯博士的格萊珉銀行模式進行了扶貧合作試驗,2000年初開始至今,在政府的號召領導下,各銀行相繼的提出了信貸策略,各地的農村信用社也大力的發展小額信貸和小額的聯保貸款業務,小額貸款已經進入了超高速發展階段。特別是近幾年,國家監管部門更是鼓勵民營和提倡海外集資的企業將腳步一同邁進到小額貸款的領域,于是一些為微小企業提供貸款的公司也迅速的發展起來,同時,以國家銀行為代表開發出來的微小企業信貸業務模式,也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如:各大銀行展開的“藍海戰略”,其主要針對的就是微小型企業。
三、我國商業銀行發展微小企業貸款的模式選擇
微小企業貸款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貸款模式,從銀行的經營來看,只要開發成群客戶,業務集中管理批量處理的模式來開展業務,但就目前的發展趨勢來看,絕大多數的商業銀行現在擁有的資源都難以支撐起全方面的微小企業貸款業務。因此,國內的商業銀行運作模式,應該進行進一步的改進:
從目前國內的微小貸款現狀來看,完全是依賴技術數據,以及金融工程來開展一些企業貸款的業務,還有一種是微小企業貸款,一家一審的方式。這種方式不光時間較長業務成本也太高。所以首先要改進的第一要素,就是要找到一套適合銀行本身運營操作特點的微小企業貸款模式,如:藍海戰略。
要建立一套權限下放,簡單短暫的業務流程。由于微小企業貸款業務的特點是客戶對象多,規模小、分布廣,他們本身對融資需求額度小、期限短、需求少,并且大多數的用戶普遍的存在缺少抵押物和完整的財務狀況報表。因此,微小企業貸款當適當的下調審批手續這道門檻,給予貸款人更多的方便,同時,銀行大可以賦予機構內的客戶經理一定特殊權限,以及放款的決定權。
創立一套不雜亂且多樣化的微小企業貸款產品體系,或是貸款產品套餐,根據客戶的逐步成長空間,客戶的信譽記錄特征,客戶的財務狀況以及抵押物狀況,了解這些以后,才能更好的設計出更多種適合微小企業發展需求的金融貸款產品。
開發一套適合微小企業貸款業務可持續發展的IT系統,只有有了專業的管理評估系統作支撐,才可以科學的提高經營利益。
積極培養和引進微小企業貸款業務人才。因為微小企業貸款在我國還算式一種全新的業務。最后,國內從事貸款業務的業務專員以及業務代表的短缺是造成微小企業貸款發展的最大制約因素。
四、結束語
從國家開發銀行為代表的政策來看,現階段的國內銀行主要的服務對象還是以大中型企業為主,很少會涉足到微小企業貸款的領域之內,部分銀行開展了一定創新的業務流程,這是值得效仿的,比如:阿里巴巴與建和銀行公堂聯合推出的網絡銀行計劃,它們將電子商務信用作為客戶的評價重要依據,以便為客戶提供更多更直接的信貸業務。隨著我國金融市場逐步穩定的發展,微小型貸款業務也面臨著有史以來最嚴峻的挑戰,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及早的對傳統業務進行及時的戰略調整,將微小型企業貸款重新定位,全面的開啟信貸業務的藍海戰略。
參考文獻:
1995年6月,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它是一部規范和調整擔保行為的基本。這是我國民事立法上的一件大事,對我國經濟建設起了很大的作用。《擔保法》規定了五種擔保方式,即保證、抵押、質押、定金和留置。銀行在貸款擔保業務中也經常采用這些方式。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完善,這些傳統的擔保方式已難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根據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擔保制度,這對我國的經濟建設將會有貸款很大的幫助。筆者想在對財團抵押權進行的基礎上著重探討財團抵押在我國銀行抵押擔保中的運用。
一、 銀行抵押擔保業務中采用的傳統擔保方式
商業銀行是獨立法人,是企業,但它是以經營貨幣資金授信業務的特殊企業。它在經營管理的方式、上與一般的工商企業有很大不同。商業銀行在經營管理上一般要遵循“三性”的經營方針,即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動性。(1(商業銀行是企業法人,以盈利性為主要目的,能否盈利直接關系到銀行的生存和發展。銀行資產的流動性體現在資產和負債兩方面。資產的流動性是指銀行持有的資產的變現能力,變現能力高的資產流動性就強。安全性是指銀行的資產、收入、信譽等免遭損失的可靠性程度。它既體現在全部資產負債的總體經營上,也體現在每項個別業務上。安全性不僅關系到銀行的盈利,而且關系到銀行的存亡。事實證明,銀行倒閉的一個很大原因就是因為安全性不高造成的。
在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是其資產業務,而貸款業務至今仍然是商業銀行最為重要的資產業務,貸款利息收入占商業銀行收入的一半以上。同時,通過向客戶發放貸款,銀行可以加強與客戶的聯系,從而有助于商業銀行其他業務的拓展。由此可見,貸款的安全性是多么地重要。那么,銀行在貸款業務中如何來保證自己的債權不受呢?一般銀行會采取貸款擔保的方式,即由借款人提供財產擔保獲得銀行的資金。隨著市場信用日益受到人們的重視,擔保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原有的擔保法規范遠遠不能滿足的需要。1995年6月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該法系統地規定了擔保法的原則、擔保的方式、擔保的設立及擔保權的行使等一列問題。根據該法,銀行可以選擇的擔保方式有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留置等,實踐中銀行主要采用的是保證、抵押和質押。
近年來,隨著我國金融業競爭的日益激烈,商業銀行之間的業務競爭也日益加劇,為了在競爭中占有一己之地,商業銀行必須不斷地進行業務創新。開辦置換貸款業務成為商業銀行業務創新的一個渠道,也成為商業銀行自身發展的需要。置換貸款是指商業銀行發放的用于借款人償還其他銀行貸款的貸款。對于商業銀行來說,發放置換貸款,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銀行體系的信用風險,另一方面,有利于商業銀行的客戶經理接觸其他銀行的客戶,通過置換貸款的方式與其他銀行行的客戶進行洽談磋商,可以挖掘其他銀行的優質客戶群,提高本行的資產質量。對于企業來說,商業銀行發放的置換貸款可以解決企業臨時資金周轉困難的難題。可以說,開辦置換貸款業務,對商業銀行和企業來說,是一個“雙贏”的舉措。但是,我們也應該認識到,商業銀行在開辦置換貸款業務時,其潛在的貸款風險也是不容忽視的。
一、商業銀行置換貸款業務所面臨的風險
商業銀行在開辦置換貸款業務時,其潛在的貸款風險是不容忽視的。其在辦理置換貸款業務時,主要面臨以下風險:操作風險、資金挪用風險以及資金安全性風險。
(一)操作風險
商業銀行發放的置換貸款用于償還借款人在其他銀行已到期的貸款,置換貸款的最終投向需通過借款人在其他銀行的前期借款所體現。置換貸款資金的安全性,也由借款人前期借款是否按照正常用途使用所體現。目前,商業銀行在辦理置換貸款業務時,往往只審查貸款對象的一般經營和財務狀況,對借款人的前期貸款是否嚴格按照貸款合同的控制要求使用沒有進行嚴格的審查,加大了商業銀行的操作風險。如果借款人前期貸款未按照貸款合同要求使用,那么置換貸款資金的還款來源將受到威脅。另外,商業銀行發放的置換貸款,由于支付對象比較明確,商業銀行辦理置換貸款的貸后管理職責流于形式,對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不加關注,同樣加大了商業銀行的操作風險。
(二)資金挪用風險
商業銀行在發放置換貸款業務時,未在合同文本中對貸款用途作出“用于置換他行貸款”的明確表述,借款人往往將置換貸款的資金挪作他用。另外,商業銀行發放的置換貸款用于覆蓋借款人在其他銀行的貸款,而其他銀行的貸款資金早已進入企業使用,置換貸款的資金就存在間接挪用的風險。
(三)資金安全性風險
商業銀行發放的置換貸款,本質上與貸款的“展期”無實質性的差別。貸款的展期是指貸款不能按期歸還貸款而對貸款期限的延長。企業通過置換貸款來解決由于資金不足無法償還原有的貸款的困難,本質上是將原有貸款的貸款期限延長。貸款期限的延長,有時會造成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的虛假循環,不能夠反映出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真實情況。同時,過多的置換貸款往往會淡化授信客戶主動按期還款的信用意識,形成事實上的短貸長用,降低了貸款資金的安全性。
二、商業銀行置換貸款業務風險的會計防范
為了有效的防范置換貸款業務的風險,促進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的良性循環,商業銀行應該采取風險防范措施積極地應對風險,從會計角度看,商業銀行要從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內部審計和減值測試角度采取措施應對辦理置換貸款業務的風險。
(一)加強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
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規避風險,降低發生風險損失的可能性,提高銀行的風險防御能力。因此,為防范因置換貸款業務而出現的風險,商業銀行要加強其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首先,商業銀行應該明確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及時建立置換貸款業務的操作流程,設置置換貸款業務的具體崗位,安排崗位的具體職責,及相關責任人。從而約束各級業務人員嚴格按照操作流程的要求辦理置換貸款業務。其次,應該加強銀行內部控制文化的建設,培養銀行工作人員的風險觀、風險內部控制意識和風險管理職業道德,使其形成完整的風險管理知識體系,指導銀行工作人員在辦理置換貸款業務時,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有效規避風險。最后,要建立有效的獎懲機制,對于那些執行制度、辦理置換貸款業務表現突出的人員應該給予獎勵,而對那些無視規章制度,不按規章制度辦理業務的工作人員嚴懲不貸。
(二)完善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制度
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指商業銀行依法將反映自身經營狀況的主要信息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向投資者、存款人及相關利益關系人予以公開的過程。披露的主要信息包括商業銀行的財務會計報告,各類風險管理狀況,公司治理以及年度重大事項。提高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質量和程度,有利于商業銀行提高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有利于金融監管當局對商業銀行的監管,提高金融透明度,有效的規避商業銀行的風險。對于置換貸款業務,商業銀行應該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及時地披露與置換貸款業務有關的信息,包括:商業銀行開辦置換貸款業務的相關會計信息,如置換貸款業務期初、期末余額、本期發生額、以及置換貸款的減值情況等;商業銀行置換貸款業務的風險信息,如操作風險、資金挪用風險、資金安全性風險的風險識別與風險暴露以及商業銀行采取的應對風險的措施,對風險的披露不僅要定性的披露,更應該定量的披露。另外,商業銀行還應當披露對于置換貸款借款人的授信條件,以及對置換貸款借款人前期借款合同的審查和貸后管理職責落實的情況。降低商業銀行置換貸款業務的風險。
(三)提高內部審計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
在風險管理中,內部審計能夠確保商業銀行的業務嚴格按照董事會制定的政策以謹慎的方式執行,并提供全面、及時、準確的信息,使管理層利用這些信息及時地發現、評估、管理和控制相關的風險。有效規避商業銀行因辦理置換貸款業務可能出現的風險,應該更好的發揮內部審計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商業銀行應吸收具有風險管理知識的人才,壯大銀行內部審計人員的隊伍,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建立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對商業銀行的置換貸款業務是否嚴格按照內部控制的要求進行貸前審查和貸后管理進行監督,確保商業銀行開辦的置換貸款業務是嚴格按照董事會制定的政策以謹慎的方式執行的。同時,管理層利用內部審計所提供的信息,及時發現并制定應對置換貸款業務風險的措施,使商業銀行將開辦置換貸款業務的風險降到最小。
(四)定期對置換貸款進行減值測試
商業銀行有效規避辦理置換貸款業務的風險,應該定期對置換貸款進行減值測試,如果有實質證據表明置換貸款已經發生了減值,應該對置換貸款計提減值準備。由于置換貸款的特殊性,對于置換貸款的減值測試,首先應借助貸款的五級分類標準,將置換貸款分為正常類、關注類、次級類、可疑類和損失類貸款。對于正常和關注類的置換貸款,商業銀行應該采用遷徙矩陣模型對置換貸款進行減值測試,通過計算置換貸款向次級類遷徙的比例作為置換貸款的違約率,再乘以次級類貸款的違約損失率作為預期的損失率,按照此預期損失率計算置換貸款組合的減值準備,通常,次級類貸款的違約損失率是根據銀行內部人員的主觀判斷以及銀行內部積累的貸款損失的歷史經驗數據得到。對于次級、可疑類的置換貸款,商業銀行應該采用現金流量折現模型單獨進行減值測試,估計置換貸款的未來現金流量并與其賬面價值進行比較。對于損失類的置換貸款則按照100%的比例計提全額準備。通過對置換貸款的減值核算,可以充分揭示商業銀行置換貸款業務的風險,提高商業銀行抵御風險的能力。
三、結語
商業銀行開辦置換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金融業務創新的一種表現形式,也是商業銀行自身發展的需要,對銀行和企業來說是一種“雙贏”的舉措。但是,商業銀行在開辦置換貸款業務時所面臨的風險也是不容忽視的,商業銀行應該從內部控制、內部審計、信息披露和減值測試角度防范風險,促進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的健康發展,確保銀行業信貸資金進入實體經濟,更好地支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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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商業銀行加大個人貸款業務的發展力度,為確保個人貸款業務健康快速發展,必須加強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內部控制是商業銀行為實現經營目標,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對風險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和糾正的動態過程和機制。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擬從銀行個人貸款操作風險層面,用案例探討的形式,從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內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與反饋、監督評價與糾正五因素分析個人貸款內部控制存在問題,并針對上述問題從銀行內部控制角度對個人貸款業務風險防范措施進行探討。
一、個人貸款內部控制存在問題分析
(一)內部控制環境
1.重制度建設,輕貫徹落實,使內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坝姓虏谎`規、越權發放貸款”的現象在一些基層機構普遍存在,是形成操作風險和導致不良貸款形成的主要原因。商業銀行盡管按照銀監會規定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內部控制方面的規章制度,但仍有一些經辦銀行貫徹落實不到位。例如,A銀行在開展個人貸款業務時,在上級行批復的項目協議中尚不存在個人商用房貸款合作范圍的情況下,仍違規辦理個人商用房貸款28筆,放貸金額逾千萬元,實際操作中A銀行客戶經理將其辦理成個人住房貸款,以規避上級行檢查,其中部分抵押權屬登記未落實、借款人資料嚴重不符;違反上級行批復規定,擅自提高貸款成數、延長貸款期限、超出合作協議的貸款總額,已形成不良貸款。
2.重業務發展,輕風險管理。有些基層機構只顧眼前利益,片面追求業務發展,為完成上級行下達的業務發展指標和績效考核指標,忽視銀行風險管理。例如,A銀行在拓展個人貸款業務時,為片面追求業務的發展,對一些不符合銀行公司授信業務準入條件的小企業,采用化整為零、改變貸款合同用途的方式,通過同時向多個關聯企業員工發放個人投資經營貸款,而實際卻是用于企業投資經營,或通過借新還舊情況規避相關風險管理規定和上級行監督。
3.人員素質和能力參差不齊。人員素質和能力參差不齊,不同程度上制約了個人貸款業務的發展和內部控制的執行力度。在個人貸款業務產品體系中,主要的產品線包括個人消費類貸款(如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汽車按揭貸款等)、個人投資經營類貸款(如個人商用房按揭貸款、個人投資經營貸款等)和循環貸款。其中個人投資經營貸款屬于高風險品種,同時由于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等小企業報表規范度低、報表信息不透明等原因,對其判斷的復雜程度加劇,要求個人貸款經辦人員具備相應的財務知識、專業知識、從業經驗和相關分析能力(如信貸人員對宏觀經濟、借款人的經營狀況、經營前景進行分析判斷等),而部分個人貸款從業人員缺乏對企業經營狀況等復雜情況的分析判斷能力。
(二)風險識別與評估
以銀行操作風險為例,風險識別和評估未能根據業務發展和環境變化進行及時調整,未能涵蓋到所有的個人貸款業務品種、業務流程等領域;操作風險評估模型的數據庫信息還有待完善,IT系統對業務流程的風險識別和評估的支撐能力仍需進一步加強。
(三)內部控制措施
先導入一則案例:B銀行在辦理個人汽車按揭貸款業務中存在下列情況:(1)貸前調查流于形式。B銀行未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料;未審查貸款的真實性;未審查C汽車經銷商的項目準入和擔保資格;未對項目實地核查;未嚴格審查借款人的償還能力;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發放貸款。委托C汽車經銷商對借款人進行調查,汽車抵押登記、車輛保險、合同公正等手續均交由C汽車經銷商代辦;使得C汽車經銷商有可乘之機,利用大量虛假借款資料簽訂個人汽車按揭貸款合同騙取車貸,經查,借款人身份證、機動車輛銷售發票、機動車輛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機動車輛保險單等貸款要件均系偽造,還款由C汽車經銷商集中償還。(2)貸時審查把關不嚴,盡責審批的獨立性受到嚴重影響,貸后管理不到位,未落實車輛抵押登記;未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資信情況、收入情況、抵(質)押物現狀及擔保人情況進行跟蹤和動態監控;未對C汽車經銷商的資金賬戶進行監控;無貸后跟蹤和檢查報告、無貸后催收記錄或臺賬。(3)基層機構負責人法制觀念淡薄,,越權審批和授權。(4)監督管理部門未能定期和不定期對經辦行個貸業務經營管理狀況及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控和評價,未能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使得C汽車經銷商輕而易舉突破B銀行風險防范關口,騙取銀行貸款,造成銀行資產巨大損失。
由上述案例分析得出,個別基層銀行機構的內部控制存在嚴重缺陷,業務經營與風險管理相背離,未嚴格實行審貸分離和授權審批等,基層機構負責人的個人權利未受制約,越權審批貸款,崗位職責不明確,崗位之間未能實現相互制約,監管不到位,導致銀行損失巨大。
(四)信息交流與反饋
未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饋機制。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和反饋渠道,或溝通渠道單一傳導過于緩慢,相關的政策法規、文件精神等未有效傳達到各層面員工,基層機構在業務開展、流程操作、風險管理等方面發現的問題也未及時反饋到上級行,使上級機構職能管理部門未能及時調整發展戰略、授信政策、內部控制措施等,導致各機構對政策的理解出現偏頗,執行力大打折扣,嚴重阻礙業務的發展和內部控制措施的執行。
(五)監督評價與糾正
目前監督評價體系普遍存在對基層機構業務指導監督多檢查少,發文多但對其執行落實情況的督導不到位,對基層機構缺乏垂直監控力度,缺乏有效的日常風險監控報告制度,缺乏有效的現場和非現場檢查監控體系,對基層網點負責人的監控管理不力,致使各基層機構未及時發現、評價業務發展中的潛在風險。
二、加強商業銀行個人貸款內部控制的對策
(一)完善內部控制體系
1.完善個人貸款內部控制制度。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和《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不斷完善商業銀行個人貸款產品和風險的政策制度,個人貸款內控制度建設,如《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個人貸款業務操作風險指引》、《個人貸款崗位合規手冊》、《基層經營性分支機構操作風險指引》、《個人貸款責任認定》等,確保規章制度體現內控合規要求,并深入全面地貫徹執行。
2.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文化氛圍。營造良好內部控制文化氛圍主要從五個方面著手:(1)合規培訓方面,組織員工學習《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銀行員工行為手冊》、《個人貸款審批手冊》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特別是高風險崗位、新進員工、轉崗員工培訓率應達到100%;(2)通過內控合規網站、征文比賽、合規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3)與員工簽定書面合規承諾書;(4)考核機制及能力建設,對機構和員工實施百分制的內控考核制度,如將發案率等列入基層機構績效考核指標等,財務費用分配及資源配置不僅與業績掛鉤,還要與內控執行力考核結果掛鉤,避免基層機構人員片面追求業績而發生違規放貸,形成正向激勵和引導內控機制;(5)健全個人貸款業務責任追究機制,嚴格問責。責任認定應涵蓋個人貸款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后管理等各個環節。
(二)風險識別與評估
1.開展自我評估,識別個人貸款業務流程中的潛在風險。開展對個人貸款業務操作風險的自我評估,建立以個人貸款各業務品種和業務流程為風險評估對象的常態化風險評估工作機制。使用標準化工具及時識別和評估個人貸款業務流程中的潛在風險,并根據環境和條件的變化,收集與風險變化相關的信息,進行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定期評估自身的風險狀況和控制措施,及時調險應對策略,確保風險識別與評估能涵蓋到所有的個人貸款業務品種、業務流程和風險管理等領域。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進行整改,有效防范風險,避免大額不良貸款發生。
2.加強個人貸款風險預警機制建設,增強個人貸款風險管理的主動性和前瞻性。通過建立各類風險的預警監測分析機制,提升風險預警和管控能力。一是推進個人貸款業務關鍵風險指標體系建設;二是持續開展個人貸款數據收集和統計分析工作,如個人貸款客戶數據庫、重大損失、事件數據收集等,提高數據質量和分析能力,加強風險分析、評估、檢測;三是定期監控分析個人貸款資產質量,實施個人貸款風險預警機制;四是提升IT系統對業務流程的支持。
(三)內部控制具體措施
1.明確崗位職責,崗位之間相互制約。個人貸款授信環節包括個人貸款發起、信息核查、盡責審查、審批、放款審核、催收保全、檔案管理,各環節分別按其職能承擔相應責任。下發《個人貸款客戶經理崗位合規手冊》、《個人貸款盡責審查崗位合規手冊》、《個人貸款催收保全崗位合規手冊》等各崗位合規手冊,讓個人貸款各崗位經辦人員不違規越權。確保盡責人員實施獨立的盡責審查,個人貸款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等。
2.業務流程再造,做到審貸分離。推行個人貸款業務流程再造,在一級分行成立個貸中心,實現集中審批模式??稍趥€貸中心分設審批團隊、盡責審查團隊、放款團隊、催收保全團隊、檔案管理團隊。將目前基層機構的個人貸款授信決策權限(經辦行經辦主管分管行長)統一集中到個貸中心,進行個人貸款業務流程再造(經辦行經辦主管分管行長信息核查個人貸款中心盡責審查審批人員審批放款審核貸后管理),實現集中盡責、集中審批,集中放款、集中貸后管理的個人貸款模式,做到審貸分離。
3.優化授信審批流程,明確個人貸款審批權限。分別對個貸風險總監、專業審批人以及個貸評審小組,授予不同的審批權限,嚴控風險。如授予個貸風險總監個人消費類貸款200萬元以內的審批權限;授予專業審批人個人消費類貸款100萬元以內的審批權限;個人投資經營類貸款由于風險高,無論金額大小均須經個貸評審小組進行評審等。
(四)拓寬信息交流與反饋渠道
建立各級行、各部門和員工之間有效的溝通渠道。通過培訓、討論等方式,及時溝通和反饋政策咨詢、業務發展、業務流程、風險管理及內控現狀等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同時,借助信息網絡平臺,通過公文、郵件、《個人貸款業務風險提示》、《個人貸款業務案例分析》、“內控合規網”、《個人貸款業務風險監控數據》、“個人貸款數據庫”等渠道建立內控合規信息網絡平臺,做到經驗交流、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共享度。
(五)監督評價與糾正
1.加強內部監督檢查機制。根據經濟金融形勢和業務發展,加強內部審計和個人貸款職能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如開展放款環節、貸款真實性等專項檢查。通過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式,監督、檢查、評價個人貸款業務的開展情況、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和有效性,監管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加強對基層機構負責人的監控管理;運用現場與非現場檢查(如動態監控清單)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重要領域、關鍵業務環節的檢查和監控;加強對問題的追蹤整改和責任追究力度。
2.積極配合外審部門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銀監局、會計師事務所等外審機構的內部控制現狀審查,并根據外審機構提供的《內部控制建議書》擬定整改計劃,明確責任部門,明確整改內容,開展評估、監控、及時督導和后評價等工作,提高風險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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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卜寧,浙江職業技術學院財務與會計學院講師、經濟師,研究方向:金融會計。
中圖分類號:F832.2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2.61 文章編號:1672-3309(2013)12-140-02
一、新準則下貸款減值業務會計科目的選擇與使用
貸款――該科目為資產類科目,核算商業銀行按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本科目可按貸款類別、客戶,分別“本金”、“利息調整”、“已減值”等進行明細核算。與原金融企業制度比較,其顯著區別是科目名稱的變化,原金融企業制度主要是按貸款類別分別設置為短期貸款、中長期貸款等科目。
貸款損失準備――該科目為資產類科目,同時也是“貸款”科目的備抵科目,核算商業銀行貸款的減值準備。該科目可按計提貸款損失準備的資產類別進行明細核算。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各項貸款,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予以轉銷,借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貸記“貸款”、“貼現資產”等科目。已計提貸款損失準備的貸款價值以后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該科目期末余額在貸方,反映商業銀行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貸款損失準備。
利息收入――該科目為損益類科目,核算商業銀行確認的利息收入。期末,應將該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該科目無余額。
二、新會計準則下貸款業務核算的主要規定
(一)貸款的確認和計量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貸款初始確認的時點為依據合同要求發放貸款之時,貸款應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且相關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確認金額,構成實際利息組成部分。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于貸款新增的外部費用,如辦理貸款發生的評估費、咨詢費、公證費等。
(二)貸款的后續計量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貸款的后續計量應當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貸款的后續計量主要包括利息收入的計量和貸款減值的計量。實際利率,是指將貸款在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該貸款當前賬面價值所使用的利率。
貸款的攤余成本,是指該貸款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一是扣除已償還的本金;二是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三是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三)利息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商業銀行應于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實際利率、攤余成本確認貸款利息收入。因貸款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相差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四)貸款減值損失的確認和計量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商業銀行應于資產負債表日,對各項貸款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貸款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貸款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主要包括:債務人發生嚴重財務困難;債務人違反了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發生違約或逾期等;債權人出于經濟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作出讓步;債務人很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其他表明貸款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等。貸款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貸款的賬面價值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五)貸款減值測試的方法
在對貸款減值測試時,應當先將單項金額重大的貸款區分開來,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其已發生減值,應當確認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對單項金額不重大的貸款,可以單獨進行減值測試,也可以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貸款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在實務中,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單項金額重大的標準。該項標準一經確定,應當一致運用,不得隨意變更。
三、貸款減值業務的核算
案例:2010年1月1日,商業銀行向M公司發放一筆9000萬元的貸款,M公司實際收到款項8453萬元,貸款合同年利率為10%,期限4年,利息按年收取,M公司到期一次償還本金。該商業銀行將其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假定初始確認該貸款時確定的實際利率為12%。2011年12月31日,有客觀證據表明M公司發生嚴重財務困難,商業銀行據此認定對M公司的貸款發生了減值,并預期2012年12月31日將收到利息400萬元,2013年12月31日將收到本金6000萬元。2012年12月31日,商業銀行預期原來的現金流量估計不會改變,但當年實際收到的利息為300萬元。 2013年12月31日,商業銀行經與M公司協商,最終收回貸款7000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結果保留兩位有效數字)。
這是一涉及本金減值、利息減值的典型的業務題,結合表格(單位:萬元)進行分析:
1、2010年1月1日發放貸款:
借:貸款――本金 9000
貸:吸收存款等8453
貸款――利息調整 547
2、2010年12月31日確認并收到貸款利息:
借:應收利息 900
貸款――利息調整 114.36
貸:利息收入 1014.36
借:吸收存款等 900
貸:應收利息 900
3、2011年12月31日,確認貸款利息:
借:應收利息 900
貸款――利息調整 128.08
貸:利息收入 1028.08
計提貸款損失準備前,貸款的攤余成本=8567.36+1028.08=9595.44(萬元),2011年12月31日,商業銀行預計從M公司貸款將收到的現金流量現值計算如下:400/(1+12%)+6000/(1+12%)2=5140.31(萬元)。應確認貸款減值損失=9595.44-5140.31=4455.13(萬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 4455.13
貸:貸款損失準備 4455.13
借:貸款――已減值 9595.44
――利息調整 304.56
貸:貸款――本金 9000
應收利息 900
確認減值損失后,貸款的攤余成本=9595.44-4455.13=5140.31(萬元)。
4、2012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收入并收到利息:
借:貸款損失準備 616.84
貸:利息收入 616.84;
借:吸收存款等 300
貸:貸款――已減值 300
計提貸款損失準備前,貸款的攤余成本=5140.31+616.84-300=5457.15(萬元),2012年12月31日,商業銀行預期原來的現金流量估計不會改變,因此從M公司將收到的現金流量現值計算如下:6000/(1+12%)=5357.14(萬元),應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5457.15-5357.14=100(萬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 100
貸:貸款損失準備 100
確認減值損失后,貸款的攤余成本=5457.15-100=5357.14(萬元)。
5、2013年12月31日,結算貸款:
借:貸款損失準備 642.86
貸:利息收入 642.86
借:吸收存款等 7000
貸款損失準備 3295.44
貸:貸款――已減值 9295.44
資產減值損失 1000
綜上,新準則下,貸款應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且相關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確認金額;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實際利率、攤余成本確認貸款利息收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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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利率市場化是我國金融改革的一項重點內容。自2013年以來,我國的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程不斷加速。2013年7月20日開始,中國人民銀行取消貸款利率下限,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同年10月25日,貸款基礎利率集中報價和機制正式啟動,意味著我國已經完成貸款利率市場化。進入2015年,中國人民銀行先后分別于5月和8月兩次調整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最后定于10月24日起放開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上限[1]。從此,貸款和存款的利率管制都取消,金融機構有了自主利率定價權,標志著我國的利率市場化改革已經基本完成。在這樣的改革背景下,尤其在最后一個階段即放開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對我國商業銀行的業務而言,不論是傳統業務還是復雜業務都將會發生巨大的變化,進而影響銀行的盈利狀況。
目前我國銀行業非利息收入平均占比不足30%,凈利潤依舊主要靠利息收入[2]。今年,在嚴格的監管環境和MPA考核的雙重壓力下,銀行規模擴張受到限制,業務結構上將仍舊以發展傳統業務為主。因此,研究在利率市場化背景下不同類型商業銀行凈利潤的變化,分析存貸利差的變動情況,探究商業銀行發展存貸款業務的策略,對于商業銀行未來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本文以我國滬深兩市25家上市銀行作為樣本銀行,將這25家上市銀行分為三類,其中第一類為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即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第二類為中型股份制商業銀行,包括光大銀行、平安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和中信銀行;第三類為城市商業銀行,包括北京銀行、寧波銀行、南京銀行、常熟銀行、貴陽銀行、杭州銀行、江陰銀行、江蘇銀行、吳江銀行、張家港行、無錫銀行和上海銀行。選取2013—2016年的數據作為基礎,探討現階段不同類型的商業銀行存貸利差差異的原因以及發展存貸款業務的策略。
二、2013—2015年上市銀行盈利情況和利差水平分析
(一)凈利潤增長率
總體上,大型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凈利潤增長率呈現逐年下降趨勢,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的凈利潤增長率普遍高于大型商業銀行。2014年城市商業銀行的凈利潤增長率出現拐點,在此之后呈現逐年上升。然而,對于大型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而言,2015年開始,二者的凈利潤增長率均出現大幅度下滑,尤其是大型國有商業銀行,2015和2016兩年的凈利潤幾乎沒有太大變化。從各家上市銀行的數據來看,五家大型商業銀行中,中國銀行的凈利潤增長率降幅最嚴重,2016年甚至是負增長,為-3.67%;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凈利潤增長率從2013年至2016年大多有不同程度下降,但2016年,興業銀行和招商銀行的表現不同于其他股份制銀行,凈利潤增長率則有一定程度提高;而各家城市商業銀行每年各有不同。除了北京銀行、寧波銀行和南京銀行上市時間較其他城商行早,業績表現略好之外,大多數城商行經歷了2014和2015兩年凈利潤增長率的下滑,其中張家港行2014年的數據為-27.09%,吳江銀行2015年的數據為-21.27%。但從2016年開始,各家城商行的業績開始有了不同程度的好轉。
(二)凈利潤
總體上,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的凈利潤遠遠高于其他兩類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因其上市時間較晚、規模和分支機構較少等因素,凈利潤最少。具體到各家銀行的數據上,大型商業銀行中工商銀行的凈利潤最多,交通銀行最少;股份制商業銀行中招商銀行的業績最為亮眼;城市商業銀行中北京銀行的凈利潤最多,且逐年增加,相反吳江銀行、張家港行相對表現較弱。
(三)存貸利差
2013—2016年上市銀行存貸利差對比情況見表1。從表1可以看到,上市銀行的存貸利差總體不高,都低于2.7%。伴隨著2014年以來的降息周期,加上利率市場化的演進與完成,存貸款基準利率的調整導致存貸利差大幅度收窄,其中大型商業銀行利差收窄最為顯著。到2016年存貸利差水平已降至低位,收窄幅度較之前放緩。從各家上市銀行具體數據上看,雖然城市商業銀行的存貸利差總體水平不高,如2016年江蘇銀行的存貸利差在所有上市銀行中最低,但個別幾家比如吳江銀行相對較高。
三、上市銀行發展存貸款業務策略分析
由上市銀行的凈利潤增長率、凈利潤以及存貸利差情況來看,2013—2016年,銀行業凈利潤增速急劇放緩,盈利下滑,存貸利差收窄。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第一,經濟增速下降,宏觀經濟進入新常態階段,貨幣政策縮緊。在經濟轉型和結構調整的壓力下,實體經濟不景氣,資產質量惡化,直接影響銀行的盈利情況[3];第二,隨著利率市場化進程的推進到初步完成,央行幾次下調存貸基準利率,導致存貸利差收窄,銀行之間收入增長差距拉大;第三,近年來,金融脫媒、融資渠道多元化和跨業跨界競爭加劇都對傳統銀行業務產生巨大的沖擊。再加上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銀行傳統業務的客戶流失嚴重。而在這樣的宏觀和行業背景下,各銀行因其發展規模、業務結構和客戶情況的差異采取不同的存貸款業務策略,最終造成不同銀行之間的分化。
(一)發展存款業務策略分析
首先,總體上,上市銀行的平均存款利率水平差別不大,且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意味著平均付息成本隨之降低。其中,大型商業銀行的平均存款利率最低,然后是股份制商業銀行,最高的則是城市商業銀行,這主要是因為大型商業銀行具有負債規模大、網點多、客戶基礎扎實等優勢,形成了規模效益,存款利率定價不高也能大量吸儲。從各家上市銀行的具體數據來看,不得不提到股份制商業銀行中比較特殊的招商銀行,其平均存款利率除了2014年略高于農業銀行和建設銀行之外,其他年份均處于所有上市銀行中的最低水平。這應該是與招商銀行在利率市場化的前提下加快戰略轉型,發展“輕型銀行”和“一體兩翼”[4],從而優化存款定價和差異化授權機制密不可分。其次,從存款結構上看,結合圖1中2013—2016年上市銀行存款結構占比情況和各家上市銀行的具體數據,不難看出,自2013年以來,大型商業銀行的公司存款和個人存款占比相對穩定,變化不大,其他存款則逐漸有所上升。大型商業銀行個人存款的占比要高于其他兩類銀行,尤其是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吸收居民存款能力相對較強。同時,大型商業銀行的活期存款占比高于股份制商業銀行,主要是其吸收的居民個人的活期存款遠遠高于股份制銀行。這些情況和大型商業銀行規模大、網點分布廣、數量多、業務輻射范圍大等特點相符合[5];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公司存款占比明顯高于其他銀行,平均都在70%以上,而個人存款占比則不足30%,2016年更是低于20%。以平安銀行最為典型,在25家上市銀行中,其公司存款占比最高。而招商銀行的情況比較特殊,其個人存款占比在股份制銀行中最高,但仍低于一些大型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的公司存款占比較高,這一點和大型商業銀行的情況類似,但其他存款占比明顯高于其他兩類銀行。城市商業銀行中,北京銀行、南京銀行、寧波銀行因上市時間早、發展較快、金融服務水平較高,三家銀行的公司存款占比較高,且存款結構占比情況接近股份制商業銀行。而一些上市較晚的銀行如常熟銀行仍以吸收個人存款為主,個人存款占比明顯高于公司存款十幾個百分點。
(二)發展貸款業務策略分析
伴隨著經濟下行,信貸資金需求減少,加之高企的違約率加大貸款投放難度。表2顯示2013—2016年上市銀行不良貸款率逐年增大,到2016年底,不良貸款率達到自2009年第二季度以來的最大峰值。貸款不良率的上升,不僅嚴重影響銀行的盈利,也使得貸款到期回收面臨困難,從而破壞資產負債的平衡。三類銀行中,大型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高于其他兩類銀行,主要是由于農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過高,拉高了整體水平所致。城市商業銀行中有一些銀行的資產質量相對較好,如北京銀行,這是由于該銀行嚴格加強風險控制和管理信貸投向,以不良資產雙控和操作風險管控為主要任務,實現規模、資產質量和效益的穩健發展[6]。2013年以來,為了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央行先后六次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從6%降至4.35%。雖然目前已經實現了利率市場化,但從各家銀行的貸款定價來看,如圖2顯示2013—2016年上市銀行平均貸款利率比較情況,同樣的,商業銀行的平均貸款利率水平與基準利率一致表現為逐年下降。這與前文所述的存貸利差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演進而收窄相符。在降息周期的壓力下,以解決社會融資問題和降低融資成本的政策為指引,銀行下調貸款利率。近年來,大型商業銀行平均貸款利率水平下降得最快,導致三類銀行的貸款利率差別越來越大,到2016年,大型商業銀行與城市商業銀行之間的差距擴大到1.12個百分點。但是從貸款總額等數據觀察,各家銀行的客戶貸款總額逐年增加,僅有個別銀行在2015年貸款額增長緩慢。
實體經濟信貸規模擴大,除了監管力度加強導致資產從表外向表內轉移的因素之外,說明目前通過直接融資獲取資金的方式仍不能滿足企業和個人的需求,以銀行信貸為主的間接融資仍是主要渠道。因此,貸款利率下降空間有限。然后,從貸款結構來看,圖3中2013—2016年上市銀行貸款結構占比情況顯示,各類銀行的公司貸款比重逐漸緩慢下降,個人貸款和票據貼現的比重則逐漸上升。公司貸款方面,城市商業銀行的公司貸款占比較其他銀行大,如吳江銀行的公司貸款在所有上市銀行里占比最高,體現城市商業銀行對本地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資金支持;個人貸款方面,大型商業銀行的個人貸款占比略高于股份制商業銀行,且遠高于城市商業銀行,反映出大型商業銀行客戶多、網點覆蓋廣的優勢;票據貼現方面,城市商業銀行的票據貼現占比遠遠高于其他兩類銀行,體現城市商業銀行為滿足資產負債組合管理需要而適度增加票據貼現資產配置。在信貸結構重心上,大多數銀行側重公司貸款或個人貸款一方,僅有個別銀行的公司貸款和個人貸款比例趨同,例如招商銀行和常熟銀行,這和部分銀行為應對利差收窄而率先實施銀行業務重心下沉、客戶結構重心下移的策略相關。再看各類貸款的利率定價,大型商業銀行的公司貸款利率稍高于個人貸款利率,而股份制商業銀行則相反,其個人貸款利率較公司貸款利率高。因為股份制銀行的個人貸款審批手續相對便捷,放款速度快,利率自然就高一些。盡管如此,近年來大多數銀行的個人貸款總體仍增長較快。個人貸款包括個人住房貸款、個人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和信用卡透支。其中,隨著居民自主及改善性購房需求增大,個人住房貸款增長幅度較大;消費升級刺激信用卡發卡量增加,信用卡透支額度和分期付款業務穩中有增。
四、對策與建議
在經濟放緩、利率市場化、互聯網金融的沖擊下,銀行業的利潤空間被壓縮。但是伴隨著經濟新周期的到來,存貸利差可能企穩回升,則盈利會好轉。根據前述利率市場化以來不同類型銀行的盈利情況和利差水平分析以及目前發展存貸款業務的策略,可以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以推動其存貸款業務的發展。
1.擴大負債來源,降低負債成本當前,商業銀行的存款增長乏力,獲客和留客成本加大,必然增加負債成本。銀行應進一步擴大負債來源,降低負債成本。首先,樹立以客戶為導向的理念,不斷開發創新性負債產品,滿足客戶的個性化需求。其次,提高客戶服務質量,將特定的附加服務內置于產品之中,如結構性存款、定制理財等,穩定資金,穩定客戶。再次,降低資金運營成本,大力發展交易銀行和非銀同業存款,通過有效的管理方式實現低成本負債。再者,完善內部績效考核機制,提高存款營銷能力。
2.加強風險控制,優化信貸結構首先,由于存款成本上升的壓力對利差形成擠壓,商業銀行應逐漸調整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合理定價,以覆蓋成本。其次,加強風險控制,降低不良貸款率,重點提高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再次,調整信貸結構,將貸款投向更具有議價優勢的領域。最后,針對個人消費融資需求和個人經營性貸款下降的現狀,優化信貸產品,簡化準入標準和業務流程,增強個人信貸業務的競爭力。
3.細分市場和客戶,提高利率定價能力利率市場化后,隨著銀行業競爭的加劇,商業銀行對利率的定價能力將直接關系到傳統業務的發展情況,影響銀行的利潤。商業銀行應判斷宏觀經濟的形勢,熟悉政府政策對利率的傳導,提高市場敏感度,做到能夠及時調整利率。同時,細分市場和客戶,針對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不同客戶的情況,綜合費用分攤、風險補償、讓利幅度等因素來確定存貸款利率水平。
4.結合本行情況,實施差異化經營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業務同質化嚴重,最終導致價格戰。商業銀行應根據當前市場運行環境,結合本行自身的情況,找準市場定位,分析不同層次的客戶,實施差異化的資產負債經營管理策略。第一,對于大型商業銀行而言,利用規模大、網點多的優勢發展可持續負債,增加其他存款。不能一味地下降貸款利率,應針對伴隨消費升級,個人貸款增加較多的情況建立科學、合理的貸款定價機制。吸引優質客戶提高資產質量,建立風險管理體系。逐漸向國際化和專業化方向發展,以提高盈利能力;第二,股份制商業銀行應加快戰略轉型,發揮互聯網特色與優勢,如招商銀行和興業銀行,發展“輕型銀行”和“零售銀行”。傳統業務方面,積極開拓客戶,拓展各類負債和資產,尤其是個人存款和個人貸款,提供更具競爭力的產品和利率,提高吸儲能力;第三,城市商業銀行的客戶以中小微企業為主,銀行在利率定價中有議價優勢,可以保持合理較高的存貸款利差優勢。同時,調整資產結構,提高零售貸款占比,立足所在區位,拓展本地客戶,走品牌化和特色化發展之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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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3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0)11-0079-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0.11.21
2010年5月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下發通知明確禁止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企業發行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發行股票以及股權轉讓等提供搭橋貸款。市場對于“錯殺”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反響強烈,現階段叫停銀行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弊大于利,建議短期內應規范而非嚴禁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中長期應加快完善債務融資工具市場體系。
一、收緊搭橋貸款業務的背景是監管層對政府融資平臺貸款全線嚴控
(一)放行搭橋貸款業務是“保增長”政策導向下的監管支持政策
2009年1月,銀監會出臺了《關于當前調整部分信貸監管政策促進經濟穩健發展的通知》(銀監發[2009]3號),在十個方面調整了有關監管規定,其中明確提出“對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導向、項目業主信譽良好、相關政府部門已同意開展項目前期工作或已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劃的項目,在項目資本金能按期按比例到位、各類風險可控及貸款回收安全的前提下,允許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一定額度內向非生產性項目發起人或股東發放搭橋貸款?!?/p>
(二)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成為搭橋貸款業務最主要的融資主體
搭橋貸款投向限定為“非生產性”領域,表明它不能用于一般企業的生產性投資擴張,只能投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而該領域主導者多為地方政府。借款主體限定為“項目發起人或股東”,而非項目公司,恰恰適用于政府融資平臺融資。因此,政府融資平臺成為搭橋貸款放行一年多來的主要投向。
(三)叫停資本金搭橋貸款意在控制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
國家4萬億投資計劃啟動后,國內項目投融資需求集中釋放,但與此同時,國家開發銀行商業化改革后政策性的軟貸款業務被禁止,項目資本金短缺問題日益突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通過搭橋貸款方式解決資本金缺口、滿足貸款條件成為常見作法,這變相提高了政府融資平臺項目的杠桿率,削弱了資本金對投資者的風險約束,滋長了地方政府投資沖動。2010年5月末,銀監會印發了《關于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搭橋貸款業務的通知》(銀監發[2010]35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銀行不得發放項目資本金搭橋貸款以及財政性質資金搭橋貸款,對2009年初出臺的十項信貸監管政策進行修正,體現出嚴格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監管的政策意圖。
(四)一并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令市場頗感意外
《通知》對于禁止性搭橋貸款業務的口徑并沒有沿用當初十項信貸監管調整政策的標準,除禁止發放資本金搭橋貸款以及財政性質資金搭橋貸款外,還將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也一并納入嚴禁范疇,出乎市場各方預料。
二、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存在客觀需求,潛在規模可觀
(一)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提供搭橋貸款是國內銀行業通行作法
發行人在兩期債務融資工具之間為避免資金鏈驟然收緊普遍存在過渡性融資需求[1]。以北京地區為例,據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初步統計,2010年上半年轄內中資銀行共發放搭橋貸款220.3億元,其中發放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46億元。同期北京地區企業累計發行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融資3396億元,占同期全國發行量的53%。從賬面上看,相對于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發行規模,轄內銀行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規模較小。
(二)銀行潛在或變相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規??捎^
銀行承銷短期融資券或中期票據業務一般由總行投資銀行部門統一負責相關工作,而搭橋貸款授信承諾一旦付諸實施則大多會落在發行人所在地分行,出于監管要求等方面的考慮,此類授信承諾一般不會直接在募集說明書等發債文件中體現。之所以目前賬面顯示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規模相對較小,主要是出于兩方面原因:一是近年來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環境整體狀況良好。近年來銀行間市場流動性整體充裕,短期融資券年均保持34%的增長率,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環境相對寬松,順暢滾動發行保障了發行主體資金循環平穩,搭橋貸款需求相對較弱。二是中期票據搭橋貸款需求將集中在2011年以后陸續體現。中期票據自2008年4月推出以來累計已發行1.1萬億元,由于其融資期限為3-5年,因此上述債務工具最早也要到2011年4月到期,相關搭橋貸款需求目前并未顯現。
三、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會對市場產生多方面影響
從積極方面看,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有利于在直接融資市場與間接融資市場之間建立“防火墻”,避免以銀行信用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提供隱性擔保,同時也符合監管部門“受托支付”等信貸管理新規要求。但與此同時,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對于金融市場各主體以及金融市場本身發展產生的影響與制約也不容忽視。
(一)影響金融市場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一是有悖于國際慣例。搭橋貸款或過橋貸款是國際金融市場常見的金融工具,多用于擬上市公司流動資金貸款,企業兼并、重組中的短期融資以及使用債務融資工具過程中的過渡性融資安排等,一般由具備混業經營能力的投資銀行提供。國內券商等投資銀行類機構沒有搭橋貸款業務資質,無法向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發行人提供流動性支持,因此由銀行承擔了這一職能,成為促進債務融資工具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2]。二是可能降低市場活躍度和創新力。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6月末,我國債務融資工具累計發行額已達3.2萬億元,在活躍金融市場、推動金融創新、優化融資結構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債務融資工具市場在缺乏流動性支持的情況下活躍度和創新力難免受到挫傷。三是將加大債券市場投資風險。突然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可能給部分發行人到期兌付債券帶來資金困擾,如果不能及時借助其他有效渠道緩解短期流動性緊張局面,部分發行人可能會陷入無法按時兌付到期債券的境地。四是將降低相關機構參與熱情。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可以用來償還銀行貸款,但銀行貸款不能用于償還到期債券,以強制性政策切斷資金循環可能削弱各市場主體對于市場公平的認同感。
(二)對銀行業務經營將產生多方面影響
一是限制銀行信貸業務發展。商業銀行反映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屬于常規性低風險信貸業務,具有單筆業務金額大、融資期限短、收益水平高的特點,叫停相關搭橋貸款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銀行優質信貸業務發展,同時也增加了銀行維持客戶關系的難度。二是制約銀行投資銀行業務收入增長。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手續費收入是銀行投資銀行業務收入的重要來源。據建設銀行2009年年報披露,2009年該行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收入6.7億元,同比增長1.9倍。
叫停搭橋貸款將增加發行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難度,有可能導致發行人因成本增加而放棄滾動發行,從而減少銀行債券承銷業務收入。三是影響銀行負債業務發展。禁放搭橋貸款將使得企業自有資金大量用于償付或備付到期債券、票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存款流動性,限制了企業資金結算等相關業務發展。四是影響銀行金融資產配置。禁放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可能削弱企業發債積極性,進而致使債務融資工具市場規模受限,銀行證券投資領域縮小。據工商銀行2009年年報披露,2009年該行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投資余額約占其證券投資總額的15%。
(三)對發行人影響更為突出
一是影響投融資計劃。據銀行反映,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后將促使發行人不得不調整發行或續發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融資計劃,部分有上市發行股票計劃或股權并購計劃的企業也因搭橋貸款業務暫停放緩了資產清理整合進度。二是增加財務成本。現金流并不充裕的發行人或者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規模較大的發行人,由于無法通過搭橋貸款來獲得短期流動性支持,發行人需要在兌付前提前做好資金安排,通過事先儲備自有資金或通過其他融資渠道來籌集本息兌付資金,相應縮減了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的有效使用期,由此將在一定程度增加發行人的財務成本,同時也對發行人提出更高的財務管理水平要求。三是增大債券續發難度。由于發行人無法通過搭橋貸款來獲得短期流動性支持,同時也喪失了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的隱形擔保,債務融資工具到期續發將會面臨更多困難。
四、政策建議
一是短期內應規范而非嚴禁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在當前國內金融市場體系下,禁止銀行發放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將致使該類業務完全喪失生存空間,不符合我國金融市場客觀發展實際,并可能會導致部分銀行繞過政策限制變相為發行人提供階段性融資。同時,對于中小企業集合債等債務融資工具,更需要銀行提供及時、穩妥、安全的過渡性融資安排,以推動創新性業務發展。因此在當前市場條件下,符合客觀實際的作法應是對銀行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的期限、投向、抵質押擔保等方面進行明確規范,而非采取“一刀切”的禁止性規定。二是中長期應加快完善債務融資工具市場體系。明確債務融資工具各市場主體功能定位,探索創建適合我國國情的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流動性支持產品和支持機構,避免發行人對于銀行等承銷商的隱形擔保依賴。規范發展債務融資工具市場信用評級機構,健全買方信用評級機制,探索雙評級及再評級模式。三是應做好金融市場管理政策與銀行監管政策的溝通協調。央行和銀行監管部門應妥善安排重大監管政策出臺時機、實施力度以及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運行的影響,提高金融管理政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構建完善海外并購貸款業務流程和組織體系
(一)規范業務流程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應加快提升并購貸款的風險管理能力和水平。為企業海外并購提供貸款之前,首先應對自身并購貸款風險管理能力進行評估,建立健全并購貸款風險管理制度,完善風險管理流程,從并購貸款業務的受理、風險評估、貸款方法、貸后管理等方面建立一套完善的機制(見圖1)。
在建立健全并購貸款風險管理制度中,銀行應在并購方案和融資方式上提出預警方案,并實施重點跟蹤監管;還應建立完善的評估系統,選擇好貸款品種;并嚴格執行貸款審批制度,強化經營風險責任,規范審批程序。同時,必須把風險的補償原則落到實處,貫徹風險與收益成正比的原則,使信貸產品的目標收益能夠適當地反映和抵補銀行所承擔的風險程度;要有效防范貸款定價中隱含的市場風險和道德風險,確定合理的貸款定價水平和定價方式。因此,參與企業并購貸款的國有商業銀行應加強信用等級評定工作,使信貸風險量化,并進一步做好對并購企業和目標企業的盡職調查,重點分析和評估并購后企業的未來收益及現金流變化,避免向風險過大的項目提供貸款。
同時,銀行應增強在海外并購貸款法律結構設計和談判的話語權,加強與國外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合作,實現優勢互補,擴大信息來源,提高信息質量和判斷分析能力;改變銀行僅作為資金提供方的被動角色,積極參與交易法律結構的設計和談判,并根據交易結構提出并購貸款結構和擔保法律結構的安排意見;還應關注并研究并購方提出的并購方案或結構以及擔保建議,并從貸款風險控制角度積極提出自己的意見或建議,而不應僅僅關注貸款安排本身。
(二)培育專業團隊
按照中國銀監會的《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的要求,商業銀行對于并購貸款在業務受理、盡職調查、風險評估、合同簽訂、貸款發放、貸后管理等主要業務環節,以及內控體系中加強專業化的管理與控制。海外并購貸款是一項高度包含投資銀行業務的資金融通活動,需要國有商業銀行自己擁有一個很強的投資銀行團隊。我國國有商業銀行開展海外并購貸款業務少,沒有規范的模式和規則,銀行自身缺乏能夠進行融資并購貸款業務的專業性人員,因此,應盡快組織并購貸款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的專門團隊,積極培養具有與其并購貸款業務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足夠數量的熟悉海外并購相關法律、財務、行業等知識的專業人員,他們要對并購企業的財務報表有著清醒的預期,還要對商業模式有清醒的判斷,有足夠的前瞻性分析。同時,由于并購成敗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并購后的整合,銀行應當優先選擇有能力從事長遠產業發展的企業與企業家,并與其建立長期緊密的合作關系。另外,充分利用金融風險管理師資格認證制度,加大對金融風險管理人才的培養力度。
海外并購業務受理與風險評估
(一)對并購項目的評估
并購貸款通常以所并購的股權或資產作為抵押,以收購項目的利潤作為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因此,國有商業銀行在受理企業海外并購貸款業務的過程中,不僅要考慮并購企業的信用水平和償債能力,還要對海外被收購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高層次的分析和把握,了解被并購對象的盈利能力。并購方與目標企業之間的行業關聯問題,直接影響到被并購對象的盈利能力,因此,銀行需要對并購貸款的投向進行行業干預。
并購貸款應優先鼓勵同業并購行為,這是出于專業化發展優于多元化發展的戰略考慮。鑒于我國絕大多數企業還沒有達到管理大型多元化企業集團的能力,且世界上也很少有無關多元化的成功并購案例,在確定并購貸款的優先支持對象時,要求并購雙方具有一定的行業關聯度,即同業并購或行業上、下游企業之間的并購均可。在企業海外并購的過程中,不必完全局限于同業的狹窄領域,否則無助于實現企業的完整產業鏈,不利于企業做大做強。同時,國有商業銀行在受理并購貸款時,應結合當前經濟發展的實際,確定優先支持的行業領域。根據對國民經濟的拉動力、相關產業的關聯度、對經濟結構升級的推動等幾方面因素,優先支持能源與基礎設施等戰略行業中的企業并購行為。并購方通過并購能夠獲得研發能力、關鍵技術與工藝、商標、特許權、供應及分銷網絡等戰略性資源以提高其核心競爭能力,國有商業銀行不去支持財務性的并購活動。
(二)對防范、化解國家風險措施的評估
近幾年的海外擴張中,我國企業遭遇多次因社會敵意、政權變化、經濟利益和法律沖突等因素導致的國家風險。這既有他國對我國社會制度的不理解、對市場經濟不承認的原因,也有我國企業對國際慣例、規則和他國情況缺乏相應的了解等自身原因,國有商業銀行應該對并購企業防范、化解國家風險措施進行評估。同時,國有商業銀行應積極與政府有關部門合作,借鑒1950年和1970年代美國和日本企業向外擴張,實施國際化戰略過程中政府設立專門保障體系給本國企業服務的做法,建立為企業國際化服務的政府保障體系,為我國企業的海外并購和海外投資提供信息、市場協調、投資擔保、信貸協調乃至外交協助等一系列措施,有力支持本國企業的全球化運作;此外,應為并購企業提供國際經營管理的經驗和建議,防止因冒犯當地文化制度和經濟利益而遭到抵制和報復。
貸款決策和指導參與
由于海外并購貸款比傳統的貸款品種風險要高,結構復雜。因此,并購貸款都應根據其特點,設計不同的貸款保證體系,如選擇收購資產的抵押、各主要子公司的股權的抵押、母公司的擔保和安慰函、股東貸款和次級貸款的后償、最低財務比率限制、賬戶的抵押和管理等等條款。在實際操作中,國外商業銀行決定發放并購貸款時的做法值得借鑒:一是將并購項目與同行業的其他并購項目作比較,看該項目的并購定價是否合理,若并購方企業出價明顯高于行業平均水平,則銀行對發放并購貸款應相當謹慎;二是對被并購企業的歷史經營狀況進行詳盡的審查,并對并購完成后企業的收益狀況、企業是否能夠產生足夠的現金流進行全面的評估,以測算并購貸款發放的風險大小;三是看并購方企業自有資金比例,即并購杠桿的大小(杠桿收購除外),若并購方企業并購杠桿比較大,商業銀行則對發放并購貸款應慎重。
當然,在貸款決策過程中,必須最大限度的規避風險,但也要注意保持企業經營的相對穩定和自由,給企業適當空間發展業務。否則,如果貸款條款將企業的自主性完全剝奪,表面上看保證了貸款資產的安全性,但往往適得其反,在此情況下,即便給予并購企業多種選擇申請豁免,但如果是銀團貸款,得到多數銀行同意會花費很多時間,從而導致并購企業失去最佳市場機會,最終危害貸款的安全。
現金支付是我國企業海外并購中最常見的支付方式和較為穩定的支付工具,其并購資金主要來自自有資金、國內銀行貸款、國際銀團貸款,少數企業通過到國際市場發行債券融資。單一的融資手段加重了企業的債務負擔,形成高負債率,企業再融資成本加大,再加上還本付息,企業面臨較大的財務壓力。國有商業銀行在提供貸款支持企業海外并購的過程中,可以指導并購企業創新融資支付方式以減緩融資壓力:一是指導并購企業與國外企業結為聯盟,共同收購。目前,我國企業的海外并購大多是獨立完成的,這對企業的融資能力提出了巨大考驗,并要承擔很大的財務風險。我國企業可以與海外企業在業務上合作,積累與海外公司從資本到業務合作方面的經驗,通過結為戰略聯盟來共同收購。這種聯盟方式可以分散了并購資金壓力、減少風險。二是利用有形資產進行產權嫁接融資。利用有形資產進行產權嫁接融資是并購公司將自己擁有的機器設備、廠房、生產線、部門等嫁接于(投入)目標公司,成為目標公司的一部分,獲得相應的股權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產權嫁接融資利用有形資產作為并購支付手段實現并購,為大型并購融資尤其以小并大的融資提供了新模式,對我國企業的海外并購尤其具有借鑒意義。
貸后管理與風險控制
(一)通過股權參與加強項目監管
在企業海外并購中,國有商業銀行在提供大量資金的同時,應當對信貸資產保持控制影響力,對企業的運作履行一定的監管職能,監督與指導企業的貸款運用和資產運作,以防范風險。為了保障債務安全,銀行還可能通過股權參與的形式,對并購后公司日常經營管理進行監督,對并購實施持續的影響。
(二)企業并購后的整合
兩種企業文化的融合尚且不易,海外并購中兩種國家民族理念和傳統文化的整合更為困難。企業文化能否成功融合是我國企業海外并購成敗與否的關鍵因素之一,如果沒有企業內部兩種不同文化碰撞和融合的積極應對之策,并購就很難擺脫失敗的命運,這大大提高了銀行提供海外并購貸款的成本和風險。因此,并購完成后企業文化差異化的解決方案和風險化解措施是國有商業銀行貸后管理的應有之義。
同時,銀行應建議企業重視提升管理層的經營理念和能力。一個企業從國內企業發展為國際性企業,對管理層的素質和能力要求必然提高,實現海外并購的我國企業,往往會“水土不服”。因此,管理者如果不能適應國際競爭環境并適時調整戰略,挖掘企業自身優勢,必然導致經營失敗。同時,海外并購往往是媒體的焦點,并購中的問題很可能被媒體評論曝光乃至放大,企業管理層也常常需要面臨媒體或資本市場的疑問。因此,國有商業銀行應促進管理層提升經營管理能力和素質,適應國際慣例和法律市場環境的變化,提高市場應變能力和危機攻關能力。
(三)風險分散、抑制和規避
在貸款出現風險征兆至風險損失實際發生之前,可根據預先獲得的警報信號,采取有力措施抑制和規避風險的惡化。根據貸后跟蹤調查制度,銀行應定期了解并購后企業經營情況,掌握還款計劃執行情況,當出現風險征兆時,提前收回或部分收回貸款,追加擔保方、追加資產抵押。同時,銀行還可以與并購企業協商,將有相當風險的貸款轉移或置換給與原并購企業相關的新借款方,起到降低貸款風險的目的,但轉移風險的同時,要關注和防范新的借款方可能產生的貸款風險。針對并購完成后企業不能履行還款協議的任何情況,銀行應立即找出原因。在確定貸款本息不能收回時,應立即判明原因,制定催收計劃,堅決、策略地進行清收;當催收均無效時,在有效追索期內立即采取法律行動,適時接管、占有抵押物,并通過拍賣抵押物,以此收益彌補銀行呆、壞賬損失,但海外并購的特殊性會直接影響抵押物的有效性及變現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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