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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邏輯論文大全11篇

      時間:2023-03-20 16: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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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邏輯論文

      篇(1)

      從中國社會發展的總體趨勢與有效利用知識角度來看,中國司法管理研究的學科化也是中國的社會現實需求與對研究成果進行有效知識管理的必然要求。這就從社會基礎與管理的內在效率邏輯兩個方面為中國司法管理研究的學科化提供了有力支撐。

      一、中國司法管理研究學科化的社會基礎

      (一)社會基礎——學科產生與發展的必要條件。一門學科的產生與發展,并不完全是學者思想深度與智力程度所及即可成功的事情,環境,特別是社會環境十分必要。這在科學與社會發展史上不乏先例:微積分雖有阿基米德的天才智慧而沒有在古希臘進一步發展,布魯諾為哥白尼的“日心說”殉道,20世紀三、四十年代眾多中國法學精英競相鼓吹司法要服從中國的“司法黨化”謬論,20世紀50年代的中國不少知識分子因堅持“司法獨立”的觀點而慘遭厄運足以證明這一點。

      中國司法管理學,特別是科學、獨立的中國司法管理學的產生與發展,同樣需要一個適宜的社會環境:強烈的個體權利意識、自由競爭的市場基礎、寬松民主的政治環境等等。離開了這些環境,在一個赤貧和專制的社會環境下,司法本身存在是否都顯得無關緊要,遑論研究如何管理好司法以實現社會正義的司法管理學。

      對于中國司法管理學產生與發展的環境基礎,筆者的基本判斷是,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現階段我國的歷史條件、社會現實對如何研究管理好中國司法的學科——中國司法管理學有著強烈的需求,以市場經濟、法治政治和和諧社會為主要特征的中國社會環境允許并且需要中國司法管理學的良好發展,而知識經濟時代的司法運作則要求各個層面的司法管理充分、有效率地利用關于司法的知識,提高司法組織的核心競爭力。所有這一切社會背景,都成為構建(及發展)中國司法管理學這樣一門研究如何合理配置司法資源、實現司法正義學科強有力的外在動力。

      (二)市場經濟——權利意識的孵化器。經過包括在內的動蕩與浩劫,人們發現,那種指望靠國家計劃與政府包辦的社會運行方式給人們帶來的更多是貧困、絕望與低效率。從“計劃經濟”到最終確定“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僅提高了我國經濟資源運用的合理性與經濟的高效率,而且,個人財產權利的真正認可,個體利益的彰顯和保護,交易機會的增加,使得人們對“單位”生老病死般的依賴逐漸打破,漸漸實現了梅因所說的“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個體權利意識、個人主體意識在增強,本來也許只是致力解決溫飽與效率問題的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變不經意間孵化了中國公民的權利意識,從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的過度時代,恰恰成了中國公民“走向權利的時代”,這為保障權利、尋求權利救濟、尋求司法正義打下了最為現實、扎實的基礎。

      市場經濟背景下的對外開放,為經濟全球化與個人權利標準“去國別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國際、國外權利保障方面信息的增多,使借口“具體國情”而弱化、限制權利的做法受到相當程度的制約,權利標準國際化的趨勢難以阻擋。

      在權利社會中,個人是單個的個體與獨立的主體,而不是單位的附庸,靠領導干預而獲得對某種糾紛解決的正當性難以為人們承認,需要接近司法正義、進而獲得更高質量的司法正義成了權利時代人們普遍的訴求,而研究如何管好司法、如何提高司法質量,“多快好省”(譚世貴、黃永峰,2002)地實現司法正義的中國司法管理學就應該成為保障權利、救濟權利必不可少的學科,成了與人們生活關系極為密切的顯學。

      (三)法治政府與和諧社會——以司法正義為核心的社會運作。德沃金說過,“我們生活在法律當中并憑借法律生活”,而“法院是法律帝國的首都,法官則是其王侯”。當法治社會或法治國家成為現實時,法律及司法的地位就應當如此。

      經濟改革開放引起人們對法律重要性的強調,特別是1999年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進中國憲法以后,法治或“依法治國”正逐漸成為中國社會的現實。而“依法治國”要求良法之治,要求依法治官、依法治權,要求“科學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有效監督”(譚世貴,2005)。這當中,司法正義始終是法治社會運作的核心價值與制度。

      進入新世紀后,隨著“保障人權”、“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等一系列具有現代意義的進步理念在我國的確立,面對世界進步潮流與全球化浪潮,在新的世紀我國應該構建具有的“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基本內涵的和諧社會,其基本價值取向可以用“人權”與“法治”進行概括。同樣,管理公平、正義的分配(主要為司法審查)與救濟(主要為對具體案件的公正裁判訴訟)的司法,在社會治理中的核心地位進一步加強。

      因此,全球化背景下中國的市場經濟、法治政治、和諧社會這一時代環境對中國司法管理學這門學科產生了強烈需求及推進作用;另一方面,通過司法審查制約不科學、不合憲(法)的立法及行政行為,從源頭上管理正義,以及在具體爭議裁判過程中救濟正義,實現整個社會的“正義最大化”,又使得中國司法管理學又能夠在當今良好的社會環境中發揮用武之地。這樣,中國司法管理學發展的社會基礎得到進一步夯實。

      二、有效率地管理知識:中國司法管理學科化研究的內在邏輯

      (一)知識管理的核心——有效利用及創新知識。自1988年賽得勒(PhilipSadler)提出“知識經濟”的概念以來,有關“知識社會”、“知識管理”的話語席卷全球。在知識經濟中,管理的核心不再是對自然物的管理,而是對知識的管理?!皩χR的管理也逐漸成為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知識管理就是對企業的知識資源進行開發和有效利用,以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創造價值的能力”(毛衛平、韓慶祥,2003)。

      受知識經濟影響,知識在社會當中的重要性凸現,社會知識化,形成“知識社會”。知識社會中,各種組織(不僅僅是企業,還包括這種公權力組織,如國家、司法機關等),必須注重知識管理,有效開發、利用知識。知識的傳播及以新的知識培訓組織成員,增強組織及其成員掌握、運用、生產、創新知識的能力,乃是知識管理的必然要求。或者說,知識經濟的內在邏輯是要求處于社會之中的各種組織主體及成員有效率地利用知識。

      知識經濟、知識社會對中國的影響不可忽視。在全球化背景下,正在和平崛起的中國必將步入且正在步入知識經濟時代。處于通往知識經濟道路上的中國,不僅要充分利用科技知識來富國富民,而且還應該充分、有效率地研究和吸取有關司法的政治管理、法院管理、訴訟相關因素管理(這些均為司法管理之研究范圍,均屬于司法管理范疇)方面的一切知識,打造具有權威性、公信力的法院(這正是法院在社會糾紛解決上應具有的“核心競爭力”),在提高司法公正度上創造更多的社會價值。

      (二)中國司法管理研究的學科化——管理中國司法管理研究成果的有效途徑。作為知識管理的一種有效方法,通過學科化研究,將已經積累了的大量有關中國司法改革或中國司法管理的知識進行有效利用,避免分散、重復、研究成果得不到應有的傳播及運用所帶來的知識管理上的不經濟與無效率,并通過建立科研機構、創辦刊物、設立學科、培養人才等方法進一步創新、傳播、運用中國司法管理知識,正是知識經濟背景下有效率利用知識這一知識經濟內在邏輯對于中國司法管理研究的必然要求。

      就有關中國司法改革/司法管理已經產生的研究成果而言,無論是基礎理論,還是制度構建,亦或具體的管理技術,對“中國司法改革”(這是中國司法管理的另一個面孔)的研究已經相當系統化,研究的對象、基本概念、方法、問題、體系、發展方向等等也逐漸清晰明朗,并在研究中逐漸形成了一支相對穩定的群體,積累了大量的有關中國司法改革或中國司法管理的知識,已經到了非以學科化方法不足以進行有效知識管理的地步。研究分散、研究重復、研究成果得不到應有的傳播及運用,都可能會成為阻礙有關中國司法管理研究成果進一步發揚光大的因素;而這種傳播、運用與研究深化上的障礙,可能是“司法正義”的理念在中國大地上不能有效傳播和現實司法中司法正義難以充分實現的重要原因之一。

      篇(2)

      互聯網,是科技發展的產物,也是信息時代的標志。盡管是一個虛擬的空間,給予了網民自由的交流空間。在反腐機制尚未健全、腐敗行為屢禁不止的背景下,甚至起到了監督、反腐的作用。然而,因為公民法律意識淡薄和互聯網道德失范,互聯網往往充斥著自私的報復、造謠、辱罵和騷擾,嚴重侵犯了公民的權利。從司法實踐來看,網絡侵權案件主要包括侵犯人身權和侵犯知識產權兩大類,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網絡詐騙、網絡盜竊、網絡黑客敲詐勒索等侵犯財產權的侵權表現形式也在不斷出現。

      (一)侵犯肖像權的情形

      肖像權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肖像權作為一種具體的人格權,它直接關系到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及其形象的社會評價。我國對于肖像權的保護范圍是比較狹窄的,我國《民法通則》和司法解釋都把“以營利為目的”作為構成肖像侵權的一個必要條件,這使得對公民肖像權的保護不夠徹底。

      實際上“網絡侵權”事件大多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所以很難被認定為構成肖像侵權。實際上,肖像權作為人格權,評定是否侵權不能以營利為目的。對于作為人格權的肖像權而言,如果未經許可,擅自以侮辱、歪曲、丑化及其他非正當方式使用他人的肖像的,通常可以構成對肖像人格權的侵害。當然,出于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的需要而未經許可使用肖像的,一般也不宜認定為侵犯肖像權。

      (二)侵犯名譽權的情形

      名譽權,是指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它為人們自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網絡侵權中,一旦某人或者某件是得到網民持續關注,許多網民采取侮辱、誹謗、披露隱私等方式來評價當事者,名譽侵權更多地表現在論壇中網民的議論和評價過程中,這種評價遠遠超出了言論自由和輿論監督的合理界限,構成了對當事者的名譽傷害。判斷侵犯名譽權中最重要的標準就是是否歪曲或捏造事實,從而導致被當事者的社會評價降低或名譽受損,如果僅是語言有些偏激,并無捏造事實的情節,則不構成名譽侵權。

      (三)侵犯隱私權的情形

      隱私權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范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

      在網絡上,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披露他人隱私或者非法侵入他人私人領域的行為,屬于侵犯隱私權的行為。盡管我國法律對隱私權的規定還直接,但通過網絡侵犯隱私權的情況已經不鮮。除了在網絡上將他人在現實生活中的隱私公開構成侵犯隱私權外,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涉足網絡虛擬的私人空間,如侵入他人賬戶、電子郵箱、系統程序等,也可能構成侵犯隱私權。

      (四)侵犯知識產權的情形

      知識產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和反不正當競爭權。

      網民使用網絡,主要目的就是獲取、和傳播信息,上傳、下載、搜索、鏈接信息。也有一些網民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商標標識,導致誤認的。該行為可能都構成著作權法、商標法和專利法意義上的侵權,從何產生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不正當競爭也是知識產權侵權常見的,360和騰訊互掐后則更加顯現。如利用域名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利用網絡廣告等手段進行虛假宣傳,利用網絡侵害競爭對手商譽,通過網絡侵犯他人商業機密,或者使用網絡技術手段實施網絡攻擊,采取不正當的技術措施影響對方軟件的正常下載、安裝和運行等都是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網絡侵權的特點

      網絡作為一種新技術產物,在其中發生的侵權案件又有著不同于傳統侵權案件的顯著特點:

      1、侵權主體廣,侵權客體雜

      互聯網是一個虛擬世界,任何人都可以匿名或者以任意的稱謂參與網絡活動。侵權主體既包括者、也包括轉發、復制者、網絡服務提供商,網絡維權人通常很難找到實施侵權行為背后的人。

      網絡侵權主體廣泛,客體也多樣。網絡侵權具有簡單易行特點,如公布他人的個人信息和隱私、復制他人作品、公布他人肖像、利用軟件侵害他人財產等,不但直接侵犯他人的隱私權,還間接地侵犯名譽權,甚至可能發展到侵害他人的人格尊嚴、財產權、個人生活安寧等合法權益。

      2、取證困難大,責任確定難

      網絡侵權中,互聯網的流動性和交互性,決定了要確定侵權人十分困難,網民往往掩飾真實身份,也不知悉正在和自己交流的人的真實身份。一旦網絡上實施侮辱、誹謗等侵權行為,難以及時查明,更談不上如何讓其承擔責任。而司法機關一般不介入民事取證的程序,網絡維權舉步維艱。

      網絡侵權是司法實踐中產生的新型案件,既無類似案件的審判經驗可供參考,也無比較法上的資料可供借鑒,我國法律中也沒有直接具體的規定,并且言論自由與侵犯權利之間的界限模糊,因而也直接適用法律條文,加上網絡匿名加劇了調查取證的困難,這些使得對侵權責任的認定比較困難。

      3、侵權危害大,損失挽回難

      從范圍上講,網絡是全球性的,沒有物理上的地域、國家邊界,侵權后果理論上可以擴散到網絡覆蓋的任何地方,這個范圍是傳統侵權案件無法相比的。從速度上看,網絡是以數字信息快速交換和傳播為重要特征的,侵權后果也隨著信息的交換傳播而迅速擴散。侵權后果一旦發生,危害極大,權利人造成的損失挽回成本高昂并且十分困難。

      4、法律不健全,法院管轄乏依據

      網絡技術的發展,催生了許多新的行為方式,如何使這些行為方式在促進信息的開發和傳播、交流和共享的同時,不致損害權利人的利益,需要通過法律來引導和規制。但現實的法律卻滯后于網絡的發展,很多問題缺乏明確規定,這給網絡侵權的認定帶來了迷惘。

      發生網絡侵權案件后,互聯網將全球的終端及其網絡連為一體構成了一個獨特的網絡空間,同一侵權行為往往同幾個地點相聯系,行為人的主體身份、侵權行為的地點有時很難確定,況且,侵權行為地很多情況都不是一個單獨的物理地點,而是與幾個地點相聯系。因此面對紛繁復雜的網絡案件,法院不得不尋找新的管轄依據。

      三、網絡侵權的法規制律

      網絡改變了我們的生活,自由參與的權利需要保護,公民正當權益我們也要保護。要處理好公民權益和網絡自由的沖突,則要在法律的框架內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一)完善網絡侵權立法

      我國現行的立法大多沒有考慮互聯網特定模式下與傳統環境下的區別,在調整網絡侵權時存在許多困境,法律的滯后性嚴重凸顯。

      《侵權責任法》是網絡侵權立法的一大進步,但究竟什么是網絡侵權行為,《侵權責任法》沒有具體的界定,且《侵權責任法》僅僅有一條的規定,難以規制多樣的網絡侵權,也無力確定其責任的承擔。

      在《侵權責任法》的基礎上構建起一個以關于網絡的法律體系是發展的方向,并將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司法解釋等延伸的網絡規范納入其中。其中明確包括網絡管理機關職權與職責、網站經營主體的義務如對網頁內容的審查義務、對不良信息的刪除義務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從世界范圍來看,各國都有專門規制網絡的法律。

      (二)加強對網絡服務提供商的法律監管

      網絡侵權的實現要依托信息交流空間的服務商和信息平臺的提供者。網絡是侵權易發地,網絡服務商應加強規范管理,做到可以參與但不得侵權。網站、論壇應當加強自我約束,承擔起保護每一個上網公民權益的法律責任。對于信息本身明顯違法或帶有侮辱、謾罵、誹謗、猥褻或其他有悖公德比較明顯的信息,網站應該承擔此類信息的審查義務,采取相應的技術處理。如未盡到此義務則、轉載侵權信息的網站應與者、轉轉、載者承擔連帶侵權責任。

      (三)積極推行網絡實名制

      網絡實名制最主要是為了防止匿名在網上散布謠言,制造恐慌和惡意侵害他人名譽行為,可以說是網絡法制化的基礎和保障。所有法制的前提都是法律主體的明確,所有權利、義務與法律責任的落腳點也都必然是真實可查的主體,所以,網絡實名制一定是互聯網法制的基礎和前提。推行網絡實名制,在國際上來看是有先例的。2009年6月28日起韓國的35家主要網站將按照韓國信息通信部的規定,陸續實施網絡實名制,網民在韓國主要網站信息必須先接受身份驗證?;ヂ摼W不是真空,網民在充分表達言論自由時,要對自己言論負責,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權,而“網絡實名制”的實施,可以有效進行監督。

      篇(3)

      我們知道,在傳統的商業交易中,商業信用問題始終是個大問題。由于歷史原因,我國一直不是一個法制完善的國家。商業信譽低下,企業三角債問題嚴重,主要原因是企業之間法制觀念不強,不能嚴格履行合同,導致企業之間相互欠債,這種嚴重的三角債問題,使原來信用等級不高的商業信用更加低下,甚至影響到了銀行信用。而電子商務是將傳統的交易方式改為在網絡平臺上進行交易,通過電子計算機、網絡來進行這些經濟活動,電子商務雖然在多方面對傳統商業交易有所改進,但在商業信用問題上仍然沒有徹底的得到改觀。如果說傳統的交易方式里商業信用低下會產生三角債的話,那么在電子商務中,快捷的交易方式就會有更多的三角債問題產生。所以說商業信用問題是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也是電子商務發展中始終應該被注意到的核心問題。

      為什么我國在發展電子商務方面會有這么嚴重的信用問題呢?究其原因有兩方面。其一是對此問題的忽視;因為電子商務最初起源并發展于美國,因為傳統的美國商業交易方式中并不太多地存在三角債,很自然,當其企業通過網絡發展電子商務時也不會遇到令人感到頭疼的商業信用問題。所以當我國的網絡和電子商務的先驅者們從美國引進電子商務時,自然而然地并沒有把信用問題當做一個大問題,而只是著重在先進的電子商務交易方式上的引進方面,他們忽視了我國的實際國情。先進的科學交易方式固然在技術方面、銀行結算方面、信息傳送方面有其優點,但一定要有與其匹配的社會環境,法律環境和相應道德水準。所以,電子商務在我國一開始發展,商業信用問題就突出表現出來,而直到今天無論各方面都未積極地拿出相應的措施來。其二是我國的歷史原因,企業法制觀念淡薄,企業之間在信守合同方面極不認真,而目前廣大法院對生效判決執行力度不夠又進一步加劇了商業信用本來就低下的窘況。目前我國四大銀行面臨的幾千億的不良信貸資產就更能說明問題。由于上述兩方面的問題,就導致了電子商務在我國發展中所面臨的特點,即突出的商業信用問題。目前電子商務在我國僅僅是剛剛出現,大量的網絡公司和網站所從事的業務僅是提供信息服務,或充其量是從事有限的網上零售業務。截止目前為止,尚未有真正的企業與企業(即BtoB)之間的網絡公司真正問世,如果當大量的BtoB電子商務問世,那么電子商務所遇到的信用問題肯定會多起來。

      二、電子商務中的商業零售業為什么不易發展起來?

      我們知道目前已有數個網站開展商業零售業務,有的甚至提供送貨上門服務。但是遺憾的是,大多數網絡公司的經營業績不甚理想。人們不禁會問,在網上能購買一切商品嗎,電子商務能取代原有的一切傳統的商業銷售式嗎?如果買家根據網上的介紹和說明買到了自己認定的商品而又不滿意怎么辦,她/他能夠退貨嗎?損失該由誰來承擔?

      仔細分析起來,我們會得知,雖然在網上購物極為方便,但并不是購買所有的商品都方便。比如說購買衣服等許多不規則的商品,就很難從網上獲得滿意的商品,而在網上較容易采購的主要屬于那些標準化商品,即規格、容積、體積等極為規范的商品,而在商業零售中大多數是非標準化的商品,而這些非標準化的商品則非常容易引起麻煩。

      關于電子商務零售業務方面目前并沒有相應的法規,一旦出現糾紛則極不容易解決。同時,在零售時商品的質量也不能夠得到保障,因為在零售中,假冒偽劣商品較容易魚龍混雜,買家便不容易鑒別。而網上零售使中間環節更為復雜,所以電子商務零售商品領域始終沒有真正發展起來,是確實有其根本原因的。所以有人說電子商務零售商品領域始終不可能取代傳統的商業零售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有些專家估計,電子商務真正發展起來主要會在BtoB商務交易領域里,我們認為這種說法一定會在未來的發展中得到應驗。

      三、網絡故障及產生的法律后果

      在網絡運營過程中會經常遇到一些障礙,這些障礙或來自于技術操作方面或來自互聯網上的病毒,或其他不可預測又一時無法排除的原因,導致電子商務中的交易中止,從而給買賣雙方帶來損失。由于網絡通訊的暫時中斷或由于黑客的侵入使網絡陷于癱瘓,會使買賣雙方的履行出現問題,而由于上述原因導致的損失究竟要由誰來負責,是由網絡服務商,還是由買賣哪一方?至今沒有明確的法律與規定。

      雖然有一些互聯網技術服務商提供保障網絡安全使用的服務,但絕不可能完全杜絕電子

      商務中的網絡故障及人為的黑客破壞,如果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一旦在電子商務交易中出現網絡故障影響交易會引發出諸的法律訴訟,而由于沒有相關的具體法規,便會給法院對這些訴訟的審理帶來極大的困難

      四、網上的版權侵權

      對于版權侵權行為大家早已熟悉而且容易辨別,例如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盜印著作權人的作品或盜用影視作品。但對于在網上刊登或轉載別人的作品,法律就沒有明晰的規定。突出的例子就是有些網站出于各自的經營目的,未經作者同意,將作者的作品刊登上網,而其他網民通過訪問該網站的這些作品,已經給該網站創經濟效益。對于該網站來說實際上已經獲利,但對作品的作者來說,其著作卻遭到侵犯。

      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網站捕風捉影,隨意自撰文章將涉及有關人士的文章登刊上網,供廣大網民閱讀,這在某種程度上侵犯了這些人士的名譽權。還有些人隨意未經網站允許從網上下載某些作者的作品用于其營利活動,這種行為實際上也是一種侵權行為。只不過上述這些侵權行為和傳統的侵權行為表現的方式不同罷了,實際上本質卻是一樣的。

      由于法律在這個領域是相對空白的,所以致使今天在網絡上的法律侵權行為十分嚴重,這種現象使我們的電子商務的發展受到一定影響。

      篇(4)

      關鍵詞:網絡銀行 法律問題 探討

      一、引言

      網絡銀行又稱為網上銀行,是指利用互聯網作為其產品、服務和信息的業務渠道,向其公司客戶提供服務的銀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曾定義:網絡銀行是指那些通過電子通道,提供零售與小額產品和服務的銀行。這些產品和服務包括:存貸、賬戶管理、金融顧問、電子賬務支付、以及其他一些諸如電子貨幣等支付的產品與服務。網絡銀行的出現,極大地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和思維方式,同時也對建立在傳統社會制度上的現行法律制度提出了許多新的挑戰。

      一般意義上的網絡銀行都包括三個要素:一是因特網或其他電子通訊技術;二是基于電子通訊的金融服務提供者;三是基于電子通訊的金融服務的消費者。由于網絡銀行具有成本低廉、效率提高、服務范圍廣、信息來源大等特點,自全球第一家網絡銀行“安全第一網絡銀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簡稱SFNB)于1995年在美國誕生以來,網絡銀行在短短幾年內幾乎席卷了全球的每個角落,對傳統銀行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沖擊,以致比爾蓋茨斷言,傳統銀行猶如龐大的恐龍將會在下一世紀滅絕。根據美國研究機構調查,2000年元月有16%的家庭使用因特網上的銀行業務。在歐洲,網絡銀行的份額也在急劇擴大據統計,到2000年2月歐洲已有網絡銀行122家,網絡銀行的滲透力不斷增強,已有1/3金額約為1580億歐元的儲蓄通過互聯網來進行。

      目前,中國已有20多家銀行的200多個分支機構擁有網址和主頁,其中開展網絡銀行業務的分支機構達50多家。隨著網絡銀行這一新生事物的迅猛發展,產生了許多新的亟待解決的法律問題,這些問題如果解決得不好,不僅會妨礙網絡銀行的發展,而且會影響我國社會整體化的信息水平。而我國現行的法律普遍對電子商務業務缺乏必要的規定,在網絡經濟面前往往顯得捉襟見肘。不斷健全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對網絡銀行實施有效的監管是我國網絡銀行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二、網絡銀行的法律性質

      網絡銀行存在兩種模式:一種是完全依賴于Internet發展起來的全新電子銀行,這類銀行幾乎所有的業務交易都依靠Internet進行;另一種發展模式是目前的傳統銀行運用Internet,實現傳統的銀行業務的網上延伸,既為其他非網上分支機構提供輔助服務,也單獨開展業務。目前,我國的網絡銀行大多屬于這種模式。這種模式雖然是通過互聯網開展存貸等銀行業務,但其基礎是傳統銀行,其法人資格、組織機構等都屬于傳統銀行,可以說,這種模式的網絡銀行在本質上是傳統銀行利用Internet開展“網上銀行業務”。其法律性質和傳統銀行完全一致。

      另一種模式以“安全第一網絡銀行”的成立為標志,常常被稱為“純網絡銀行”,這種模式下的網絡銀行與傳統銀行相比有了很大的區別,如其組織結構扁平化、業務經營虛擬化、無國界性等,但其以下的幾點還是比較容易理解和掌握的:(1)有獨立的組織結構、資本金和業務經營的物質條件,并以其財產獨立對外承擔有限責任。(2)以營利為目的,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3)以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等傳統的商業銀行業務為其主要業務。由此可以明確,“純網絡銀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是法人企業;第二,是商業銀行。也就是說,網絡銀行是經營商業銀行業務的法人企業。

      三、網絡銀行相關法律問題探討

      (一)網絡銀行的市場準入、市場退出法律問題

      銀行業是一個經營風險性極高的行業,世界各國對銀行業的進出問題都規定了嚴格的許可制度,我國也不例外。從2004年2月1日起實施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商業銀行的,應當經過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渡虡I銀行法》同時規定了設立商業銀行應當具備的5個條件。這種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對我國這種銀行業發展不很完善的國家來說是必要的。但是,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革命的推動下,網絡銀行市場進入成本大大降低,削弱了傳統商業銀行所享有的競爭優勢,這種相對公平的競爭可能會吸引更多的非銀行機構進入這個領域。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顯然與網絡銀行靈活、便捷的設立方式相矛盾。而任何一家銀行的倒閉或者破產,都可能引發“多米諾”連鎖反應,引起整個社會的金融動蕩。為此,《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商業銀行法》都對銀行業的市場退出問題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但與傳統銀行相比,網絡銀行更容易受突發事件的影響并發生經營風險。因此,如何解決網絡銀行的退出問題對銀行業的穩健發展至關重要。

      (二)網絡銀行的賠償責任問題

      無論合同責任還是侵權責任,網上銀行只要承擔責任,最終都會面臨賠償問題,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就是客戶能夠獲得的救濟問題。(1)可以考慮采用兩套并行的賠償機制:以有限責任為主,兼采完全責任原則。網上銀行因疏忽遲送、誤發支付信息的,其賠償責任限于傳遞費或支付命令金額加利息,除非它事先預見到會發生這種損失。如果銀行故意或欺詐性地泄漏客戶的商業秘密或更改、毀損客戶交易數據的,其賠償額應為客戶的全部損失。(2)有必要制定一項有關賠償責任的強制性法規以解決網上銀行與客戶責任問題。(3)在目前尚無法律規范的情況下,客戶與網上銀行需就相關問題達成協議,明確雙方法律責任,這屬于約定的賠償責任。(4)客戶可對一些重大交易指示投保,以便在遭到損害時從保險公司處獲得補償。

      (三)網絡銀行中客戶隱私權的保護問題

      在網上交易中,數字化貨幣、電子支票代替了紙制的現金,客戶必須向數字化貨幣發行人、網絡銀行的系統操作人提供一定量的個人資料才得以使用。由于這些個人提示資料是在internet等公開的計算機網絡上操作的,那么就帶來了如何保護網絡消費者的個人資料和隱私的問題??傮w而言,我國還沒有針對個人隱私保護的法律,并且在其他的法律法規中相關規定也很單薄。隱私權保護,尤其是網絡與電子商務中的隱私權保護,在我國法律界還是一個新的命題。因此,當前迫切需要完善《民法通則》,增加對隱私權的保護的規定,在法律規范中應明確規定,網絡銀行應保證該個人信息的積累和使用,僅限于保證交易安全之目的。此外,有關隱私條款應綜合平衡隱私權保護和商業信息的秘密性,同時考慮到法律的實施和國家安全的要求。

      參考文獻:

      篇(5)

      (一)計算機軟件的概念及特征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坝嬎銠C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由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可被自動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指令序列或符號化語句序列。計算機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標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標文本應視為同一作品。“文檔”是指用自然語言或形式化語言所編寫的文字資料和圖表,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格、開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

      計算機軟件具有自身的特點。首先,它是人類腦力勞動的智慧成果。計算機軟件的產生,凝聚了開發者的大量時間與精力,是人腦周密邏輯性的產物。其次,它具有極高的價值。一部好的計算機軟件必然具有極高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它能應用于社會的各個領域,而且還能促進軟件產業的發展,并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再次,它具有易復制、易改編的特點,往往成為不法分子盜版和篡改利用的對象。

      (二)計算機軟件立法保護的沿革

      1、計算機軟件版權立法保護的歷史發展及現狀

      由于計算機軟件具有上述特點,自七十年代以來,世界各國普遍加強了計算機軟件的立法保護。1972年,菲律賓在其版權法中規定“計算機程序”是其保護對象,成為了世界上第一個用版權法保護計算機的軟件的國家。在美國,美國版權局于1964年就已開始接受程序的登記,國會于1974年設立了專門委員會,研究同計算機有關的作品生成、復制、使用等問題,并于1976年和1980年兩次修改版權法,明確了由版權法保護計算機軟件。隨后,匈牙利于1983年,澳大利亞及印度于1984年先后把計算機軟件列為版權法的保護客體。由于軟件版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通過訂立國際條約實現軟件版權的國際保護就顯得十分必要。目前,尚沒有關于計算機軟件保護的專門性國際條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曾于1978年公布了稱為《保護計算機軟件示范條款》的建議性文件,作為對各國保護立法的一種建議和參考,但在公布后的實踐中,該師范條款并未發生多大影響。1983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提出了《計算機軟件保護條約》草案,要求參加條約的國家使之國內法律能達到一定的“最低要求”,以防止和制裁侵犯軟件權利人權利的行為。但是各國專家普遍認為,締結新條約的難度較大,且在目前情況下,大部分國家都以版權法保護計算機軟件,只要能將計算機軟件納入版權法的國際公約中,就能達到保護的目的。1994年4月15日,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各締約方在馬拉簽署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包括假冒商品貿易協議》(TRIPS),其第10條規定“計算機程序,無論是原始資料還是實物代碼,應根據《伯爾尼公約》(1971)作為文學作品來保護?!绷硪环矫妫澜缰R產權組織于1996年12月20日通過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其第四條明確規定不論計算機程序表達方式或表達形式如何,均作為《伯爾尼公約》第2條意義上的文學作品受到保護。這兩個《協議》和《條約》為國際間計算機軟件版權保護提供了統一的標準和依據。

      2、計算機軟件專利保護的立法。

      在大多數國家,都沒有直接把計算機軟件納入專利法的保護范圍,因為一開始計算機軟件被認作是一種思維步驟。根據各國的專利法,不能成為專利法的保護客體。但在實踐中,人們認識到當計算機軟件同硬件設備結合為一個整體,軟件運行對硬件設備帶來影響時,不能因該整體中含有計算機軟件而將該整體排除在專利法保護客體范圍之外,計算機軟件自然而然地應當作為整體的一部分可得到專利法的保護。固在日本1976年公布的有關計算機程序發明審查標準第一部分、英國1977年公布的對計算機軟件的審查方針,及美國1978年對計算機軟件發明初步形成的FREEMAN兩步分析法審查法則及它們的后續修改中普遍規定:單獨的計算機軟件是一種思維步驟,不能得到專利法的保護;和硬件設備或方法結合為一個整體的軟件,若它對硬件設備起到改進或控制的作用或對技術方法作改進,這類軟件和設備、方法作為一個整體具有專利性。

      在國際上,涉及計算機軟件專利保護的國際性公約有兩個,一個是1973年10月5日簽署,1977年10月7日生效,1979年6月開始實施的歐洲專利公約,它規定對軟件專利的審查標準要注重實質,一項同軟件有關的發明如果具有技術性就可能獲得專利。另一個是1976年6月19日簽署,1978年1月24日生效的專利合作條約,它規定了軟件專利的地域性限制:一個軟件在他國獲得專利的前提是進行專利申請。

      3、計算機軟件商業秘密保護的立法。

      在未采用版權法保護計算機軟件之前,人們一直使用商業秘密法對軟件進行保護,當現在國際上大多數國家紛紛將軟件納入版權法保護范圍時,與計算機有關的某些數據和信息仍受商業秘密法的保護。但絕大多數國家都沒有專門的商業秘密法(除美國等個別國家外)。在這些國家商業秘密法的內容散見于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刑法及侵權法中。但是國際上對計算機軟件采取何種方法保護并未達成共識,各國法學家在版權法、專利法、商業秘密法、專門立法中冥思苦想,比來較去。日本、韓國和巴西都曾試圖不用版權法,而采用另行制訂新法的方法來保護計算機軟件。他們指出無論采用專利法還是版權法來保護計算機軟件,都是不合適的,力主制定專門的法律來保護。但由于美國強烈反對,迫于壓力,日本、韓國和巴西最終仍通過修改版權法,把計算機軟件列為保護對象。

      二、計算機軟件版權保護的利與弊

      計算機軟件立法保護的是可能受到侵害的權利人的權利。復制、抄襲或者剽竊是侵害計算機軟件權利人權利的主要方式,這一點與傳統的文學作品權相類似。而版權法的一大主要內容就是禁止他人非經權利人許可而復制、抄襲、剽竊其作品。因此,將計算機軟件列為版權法的保護對象具有以下的優點:首先有利于滿足軟件權利人禁止他人非法復制、抄襲、剽竊其軟件的要求。由于計算機軟件本身具有的易復制易改編特點,侵害軟件權利人的行為十分容易進行。但計算機軟件的開發需要耗費開發者的大量時間、精力,投入大量的物力、財力,如不對其進行有效的保護,顯然不利于促進整個軟件行業的發展。將計算機軟件納入版權法保護,有利于打擊猖厥的侵權活動,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其次,有利于國內國際對計算機軟件的保護。世界上大多數建立版權保護制度的國家都是《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的成員國,如果這些國家都利用版權法保護計算機軟件,則很容易做到軟件的國際性保護,而無需再耗費時間、精力訂立新的專門的軟件保護多邊公約。再次有利于軟件的創新和優化。版權法只保護軟件的表達方式,而不保護構思軟件的思想本身,這樣其他開發者就可以利用已有軟件的創作思想,從中得到啟發,開發研制出新的軟件,促進軟件的優化與科學技術的進步。再次保護范圍廣泛。版權法要求保護對象達到的標準不高,只需要具有獨創性,因此幾乎所有的計算機軟件都可以受到版權法的保護。最后保護手續簡便。最多僅需要注冊登記,而且在我國,實行的是軟件自動產生版權原則,登記注冊手續僅僅是提出軟件糾紛行政處理或訴訟的前提,而非獲得版權的必要條件。

      但計算機軟件到底不同于一般文學藝術作品,其具有一般文學藝術作品不具備的屬性:作品——工具兩重性。說它是作品,是指計算機軟件可以借助于文字、數字、符號等表現出來,并能用磁帶、磁盤、光盤、紙張等媒體加以固定;說它是工具,是指計算機軟件一般都具有功能性,都是為了解決一定問題或達到一定目的。且它都是通過控制計算機硬件,實現一定的邏輯運算過程,來達到預期的效果。

      由于計算機軟件具有不同于一般文字藝術作品的特殊性,用版權法保護計算機軟件的嚴重缺陷日益暴露出來:1.版權法只保護計算機軟件的表現方式而不保護其思想內容。但計算機軟件中最重要的就是其思想。軟件的構思技巧和技術方案是一部計算機軟件成功的關鍵,也是其最有價值的部分,權利人希望對這些構思技巧和技術方案享有較長時間的專有權??墒前鏅喾ú槐Wo思想,使其他開發者能輕易的使用這些“思想概念”開發出表現方式不同的軟件,這對原軟件權利人是極不公平的。2.版權法中沒有關于禁止使用的規定。計算機軟件的價值在于其使用性,而版權法規定為個人學習、研究和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為合法,這是有悖于軟件性質的。由于軟件具有易復制性,其在私人之間的傳遞使用,必然造成計算機軟件市場銷售份額的減少,從而損害軟件權利人的經濟利益。因此,即使是為個人的學習、研究而復制使用軟件,也應認定為不合理使用。3.計算機軟件侵權認定困難。由于版權法所保護的計算機軟件表現方式與不保護的思想之間很難劃出一條明顯的分界,所以使得侵權行為難以認定,糾紛難以解決。雖然在國際上有的學者提出實質性相似加接觸來認定計算機軟件的侵權,但是由于該標準主觀性太強,于侵權認定并無多大幫助。

      鑒于版權法保護計算機軟件存在著上述嚴重的弊端,許多學者開始考慮其它方法來保護計算機軟件。專利法、商業秘密法就是這些學者考慮的方法之一。

      三、專利法、商業秘密法的保護計算機軟件的利與弊。

      用專利法保護計算機軟件,相對于版權法保護有以下三個比較明顯的優點:第一專利法保護計算機軟件創造性方法,及計算機軟件所特有的源代碼。源代碼也稱源程序,是計算機軟件開發者創造的一種特有的書寫計算機程序的語言,只要掌握源代碼則可對軟件開發者的現有軟件進行任意的修改,使之成為另一個表現形式不同的軟件。由于版權法保護表現方式不同的作品,則非法取得軟件開發者源代碼而較輕易改編成的其他軟件很可能受到版權法的保護,這對軟件的開發者是很不公平的,但專利法保護,軟件開發者創作的源代碼,則非法改編成的計算機軟件是不受保護的,故在這一點上,專利法保護計算機軟件優于版權法的保護。第二專利法對計算機軟件的保護程度高。專利保護具有強烈的獨占性、壟斷性,一旦計算機軟件被授予專利權后,其他相同或相似的軟件就再也不能取得專利權。這對強調保護所謂計算機軟件思想即軟件構思技巧、技術方法的計算機軟件開發者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其他計算機軟件開發者再開發與已取得專利權的軟件表現方式或思想相同或相似的計算機軟件將被認定為侵權。第三專利權保護計算機軟件的期限比較合理。專利法對發明的保護期限為20年,明顯低于版權法的國際通例——作者有生之日加死后50年(《伯尼公約》)或25年(《世界版權公約》),這比較接近計算機軟件的實際經濟壽命,且有利于推動科學的進步。但是專利法保護計算機軟件仍然有一系列無法克服的弊端,這些弊端在實踐中體現的特別明顯:1.專利的公開性有悖于軟件開發者的意愿。依專利法規定,在受理一項專利申請后,必須將該申請的相關文件向公眾公開,其中必然包括計算機軟件專利申請人所提供的軟件思想與表現方式,這正是大部分軟件開發者所不愿意做的。2.取得專利權所應有的“三性”大多數軟件并不具備。專利權的取得必須是申請的發明同時具備新穎性、創造性與實用性三大條件,但只有極少數的計算機軟件能同時具備這些條件,而且專利的三性審查一般是通過專家的評估與檢驗,計算機軟件的三性往往無法被實際測出,這又降低了計算機軟件取得專利權的可能。3.專利權取得的法律手續相對繁瑣。申請專利需要續行一系列的法律手續,在專利被批準前,須經過十八個月到三年的審查期限,這與計算機軟件高開發、高淘汰的客觀情況極不適應。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用專利法對計算機軟件加以保護困難重重,所以有的學者把目光投向了商業秘密法。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對于計算機軟件來說,如其核心——源代碼,是符合商業秘密所獨具的非公開性、商業價值性和保密性三性的。而且適用商業秘密法保護計算機軟件還具有以下二個優點:第一,商業秘密法沒有關于保護期限的規定。因為商業秘密的專有權是靠保密來維持的。只要權利人能保密,則其專有權的保護期就能是無限的。因此,在不泄密的情況下,計算機軟件權利人的利益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第二,以商業秘密保護計算機軟件,商業秘密權利人比傳統的知識產權(專利權、版權、商標權)多了兩項權利:制止他人披露和制止他人獲得有關信息。所以計算機軟件權利人有權制止其他人未經許可而披露、獲得或使用有關信息、技術。那么,用商業秘密法保護計算機軟件是否十全十美了呢?不,這里仍有兩個重大缺陷:首先,屬于商業秘密的,必須是“并非通常從事有關信息工作之領域的人所普遍了解或容易獲得的”未披露過的信息(具《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包括假冒商品貿易協議》第39條),但是由于“通常從事有關信息工作之領域的人”的地域性限止,可能導致某項在國外已不屬于商業秘密的信息在國內仍然未被披露,如果據此保護該商業秘密在國內的權利,這對國內的相關業者顯然不公平的。對計算機所含有的某些商業秘密來說,也是如此。其次,商業秘密法并未規定反向研究的禁止。反向研究又叫反向編譯,是通過對一計算機軟件進行反編譯,得到該程序的源代碼。前面已經說過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是一部軟件的書寫語言,是軟件核心秘密,其對于軟件開發者而言,是一種非常寶貴的技術資料。一般來說,計算機軟件開發者不愿公開源代碼,并采取了保密措施,因此不論軟件是否公開,軟件源代碼都應該做為商業秘密受到保護。但是,大部分有關商業秘密所有人有權禁止和(或)獲得損害賠償的行為的立法都沒有規定對反向研究的禁止。

      綜上,專利法和商業秘密法保護計算機軟件雖然都有一定的優點,但它們仍舊存在著一系列有待各國立法乃至各國司法進一步研究、解決的問題,因此用它們保護計算機軟件仍是不成熟的,固各國學者最終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對計算機軟件的專門立法保護。

      四、計算機軟件單獨立法保護的必要性。

      知識產權是人們對無形的智慧成果加以保護,對其所享有的專有權,它是將具有“社會公共財產”性質的信息納入私權的范圍,若不加注意就會出現保護過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但若保護過弱,又達不到知識產權保護的本意。在現代社會中,由于存在著諸多對知識產權限制與反限制的選擇,因此存在一定程序創作者、開發者、傳播者、使用者行使權利中的對峙等現實,知識產權法作為以促進科學文化事業發展,保障開發者、所有者及其他主體利益、實現社會公平為價值目標的法律,如何能統籌兼顧,真正發揮作用,唯有堅持平衡協調各種可能相互沖突的因素。從這個意義上說,平衡是知識產權法的基本精神。但是,由于社會經濟、技術、文化意識傳統的多方面制約和影響,知識產權權利人和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絕對的平衡狀態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如何能在現行的法律模式中達到知識產權權利人與社會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平衡,即平衡的最優化,是立法者主要考慮的問題,因此在論及版權法、專利法、商業秘密法保護計算機軟件時,學者們雖都認識到它們之間的優缺點,但正是由于版權法、專利法、商業秘密法保護計算機軟件都不能最大效率的平衡權利人與社會公共利益,固學者們都趨向于制訂一部能最優平衡保護計算機軟件的專門立法。

      前文已經講過計算機軟件保護的客體主要為其表現方式和思想。尤其計算機軟件的思想棗技術構思是計算機的核心。本文在談到計算機軟件思想時曾以源代碼為其表現性的一種。源代碼對計算機軟件的開發十分重要,一項計算機軟件的創新性往往是由所使用的源代碼的創新性帶來的。而且,使用同一源代碼可以寫出語句表達不同而功能相似的計算機軟件。因此,軟件行業強烈要求保護源代碼方面的創造性成果是可以理解的。但版權法不保護作品的思想,作為作品的計算機軟件所使用的源代碼屬于其技術構思,所以從我國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7條到美、日、韓等國家的版權法規都有不予保護的規定。顯然,為了保護自己獨自開發出來的新源代碼的權利,開發者可以將其作為商業秘密采用保密的手段加以保護。但法律并不禁止對計算機軟件的反向研究。因此以商業秘密保護計算機軟件是不可靠的,相反在專利法方面,由于計算機技術水平的飛速發展,在美、日等國出現了大量利用他人創造的源代碼開發出功能相似,但并不侵害他人計算機軟件版權的計算機軟件,因此,美、日等國已逐步調整了對計算機軟件的專利審查基準,把計算機軟件本身的專利問題同計算機軟件設計技術的專利問題區別對待,把源代碼本身同利用源代碼解決的技術問題區別對待,大大放寬了相關限制。最近十多年,在美、日都各有數百項有關計算機軟件的發明獲得專利權,其中包括不少同源代碼有關的發明。

      綜上所述,作者認為為實現計算機軟件權利人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最優平衡,為實現對計算機軟件表現方式與思想的雙重合理保護,對計算機軟件的立法保護應采取版權法與專利的雙重模式,即所謂的工業版權法。以工業版權法保護計算機軟件在國際上雖然沒有明確的立法,但我們推敲各國的相關法律,仍有跡可尋。如我國的計算機軟件保護采用的是版權保護方式,但卻規定了受保護的軟件應是提交登記,這是傳統版權法所沒有的。如日本版權法規定了“在計算機使用上明知是侵犯他人版權的程序復制品”則使用人也將被視為侵犯程序權之人。而在傳統的版權法中,是沒有使用權的,只有在專利權的權利內容中,才存在“使用權”。如美國在簡單地把軟件納入版權法后,近年又通過一系列判例加入工業產權的內容。事實上,無論同意還是反對以“工業版權”保護計算機軟件的國家,都從不同方面朝著工業版權保護發展。

      五、工業版權法保護計算機軟件的構想。

      以工業版權法保護計算機軟件是計算機軟件立法保護的大勢所趨,現在筆者就工業版權法對計算機軟件進行保護的立法所應具有的特點,提出自己的一些觀點:

      1、計算機軟件工業版權法保護的客體包括軟件的表達方式,除此之外,還在一定程度上包括軟件的思想。對計算機軟件表達方式的保護是版權法保護計算機軟件的主要內容,也是現有法律體制下對計算機軟件法律保護的最大貢獻,在工業版權法中當然應該延續下來。對計算機軟件思想的保護,歷來是學者們爭議的焦點,但從實踐來看,對“和硬件設備或方法結合為一個整體,對硬件設備起到改進或控制的作用或對技術方法做出改進的軟件”,其本身的思想是可以因具有專利性而受到工業版權法的保護的。

      2、計算機軟件工業版權法采取自愿登記制及審查制,要求軟件公開。為避免重復開發及有利于國家對軟件行業的管理,工業版權法應采取登記審查制。即計算機軟件只有在經過登記并審查合格后,才能獲得工業版權法的保護。主管機關應及時將通過審查的計算機軟件有關資料向社會公開,供其他軟件開發者在開發初期自行檢索,以避免重復開發。

      3、軟件開發者有權選擇商業秘密法保護計算機軟件。這是與上面軟件的自愿登記制相對應。由于登記審查制要求將軟件的相關資料公開。而部分軟件開發者并不愿意這樣,他們認為公開軟件只會使他人更為容易地獲得其軟件秘密。且因為軟件時效性較短,訴訟成本較高,使他們不愿接受登記審查制。計算機軟件工業版權法的自愿登記制滿足了這部分軟件開發者的愿望,他們可以自行選擇是否進行登記,以取得軟件工業版權保護。在不進行登記的情況下,軟件開發者獲得的是商業秘密法的保護。

      4、計算機軟件工業版權法的審查標準高于版權法,低于專利法。其審查標準為創造性、新穎性與功能性。創造性即軟件是由其開發者所完成,這是計算機軟件開發者取得任何有關該軟件權利的前提。新穎性是指計算機軟件的表達方式(某些情況下包括其思想)與其他以取得工業版權的軟件有所區別。功能性是指申請取得工業版權的計算機軟件應當具備一定的功能,僅僅是程序語句的組合而不具備任何功能的軟件不能獲得工業版權的保護。

      5、計算機軟件工業版權規定的軟件保護期較短。由于計算機軟件本身生命周期較短,也為了促進科學技術的進步及計算機軟件業的發展,計算機軟件的保護期不宜過長。工業版權對計算機軟件的保護期規定以十五年為佳。

      6、計算機軟件工業版權法的權利人的權利包括公開權、復制權、使用權、出售權、租賃權、修改權等。計算機軟件開發者擁有使用權,即不經許可而使用他人的軟件將構成侵權。根據使用權,軟件開發者可要求一份軟件只能用于一步計算機,其他任何情況下再次使用均構成侵權。計算機軟件開發者的修改權是一種有限的修改權,軟件開發者可以提出對軟件的“補丁”或升級版本,但是否使用,由軟件用戶自行決定。

      制定單行的計算機軟件工業版權法可能與現今版權法保護計算機軟件的流行趨勢相背,但從長遠看,筆者認為這是計算機軟件立法保護的最終模式。

      參考資料:

      《知識產權縱橫論》惠永正、段瑞春、鄭成思上??茖W文獻出版社

      《著作權的管理和行使文論集》國家版權局上海譯文出版社

      《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李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美國專利法判例選析》張乃根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知識產權法教程》劉春田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計算機法律概論》(美)劉江彬北京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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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D631.1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4379-(2017)29-0040-02

      作者簡介:章錦(1962-),女,湖北通山人,湖北警官學院,副教授,從事文書寫作、邏輯學研究。

      一、邏輯思維訓練的作用

      多年來,筆者在公安法律文書教學中始終關注教學效果,為了提高學生的文書寫作能力,不斷對教學模式,訓練方法進行改革,但教學效果仍不盡如人意。有的學生雖然較好地掌握了公安法律文書寫作的基本知識、規范和技巧,在寫作中仍難免出現用詞不準、語義不明、條理不清、表達不暢,說理不充分等問題。筆者經進一步研究認為,提高邏輯思維能力是提升學生寫作水平的關鍵。

      邏輯思維是人們在認識過程中通過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形式來反映客觀事物,科學認識客觀事物的性質特征、事物之間的關系及事物存在發展規律的思維。邏輯思維能力就是指人們能夠運用科學的方法收集材料,識別信息,處理信息,并據此和已掌握的知識進行分析、推理和論證的能力;包括識別、分類、比較、分析、綜合、判斷、歸納、支持、反駁、評價等能力。公安法律文書是在公安實踐中辦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時所使用的文書。公安工作中辦理案件的過程,就是收集證據材料,分析證據材料,綜合歸納,根據案件事實和有關法律得出處理意見的過程,公安法律文書是對這一過程的科學再現。公安法律文書寫作始終以概念、判斷、推理作為主要的思維形式,以分析、綜合、歸納、演繹為主要方法。學生只有具備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掌握邏輯思維的方式、方法和規律,做到概念明確,判斷恰當,推理正確,論證嚴密,才能在公安法律文書寫作中做到事實清楚、重點突出、條理分明、表達通暢、說理充分,寫出高質量的法律文書。因此,在公安法律文書寫作教學中,要著力培養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從而有效提高學生的法律文書寫作能力。

      二、邏輯思維能力的訓練

      邏輯思維存在于公安法律文書寫作的整個過程中,在公安法律文書的主旨提煉,材料選擇,結構安排和語言運用各個方面,都是邏輯思維起著主要的作用。因此,在教學中,可以結合寫作過程的不同環節,訓練學生的邏輯技能。

      (一)訓練概括主旨的邏輯技能

      公安法律文書的主旨是指文書表達出來的看法、主張、結論、請求事項、呈請事項等等。例如:刑事法律文書中訴訟類文書的主旨是犯罪嫌疑人有罪無罪、罪輕罪重、是否應該追究刑事責任等;呈請類文書的主旨是有無犯罪事實,是否立案、立為什么性質的案件、對犯罪嫌疑人應該采取什么強制措施等等。公安法律文書主旨的要求是正確、鮮明。寫作過程中,學生經常出現的錯誤是定性不準,主旨不明。因此,在教學中要引導學生對案件材料進行分析、綜合、歸納、概括,真正把握案件事實的本質。對于呈請類文書,如立案階段的文書,因為初步獲得的材料往往是魚目混珠、零散雜亂、真假相間的,需要識別哪些是虛假的,哪些是真實的;分清有無犯罪事實,有什么犯罪事實,進而預判案件性質,在此基礎上呈請批準立案;對于訴訟類文書,如提請批準逮捕書、起訴意見書等,則要分清有罪無罪,此罪彼罪,做到定性準確。要訓練學生對獲得的各種材料進行“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然后通過縝密推理和多種邏輯方法給案件定性。在準確定性的基礎上,結合有關法律法規,提出案件的處理意見,形成明確的主旨。

      (二)訓練選擇材料的邏輯技能

      材料是文書的基本要素之一,公安法律文書的材料包括案件事實材料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等。公安法律文書寫作過程也就是用事實、證據證明犯罪(或無罪)的過程。所以,公安法律文書寫作中在選擇材料時要遵循邏輯論證的規律規則,要保持論題的同一、保證論據的真實性,充足性。要訓練學生學會選擇真實、準確的材料,圍繞主旨選擇材料。怎樣保證選擇材料的真實準確?同樣需要遵守邏輯規律規則,要選擇經過調查核實的、有證據證明的、相互印證的材料。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將偵查假設當做事實材料,必須經過調查核實,取得相應的證據進行驗證;材料與材料之間不能有矛盾,材料與證據之間不能有矛盾。圍繞主旨選擇材料,首先是材料與主旨相切合、相一致,不能矛盾;同時,選擇典型的、反映案件本質的、有證據證明的材料。這就要學生學會對材料進行分類、分析,鑒別,找出最具證明作用的材料,剔除與證明犯罪(無罪)無關的材料,從而有力的表達文書主旨。

      (三)訓練安排層次結構的邏輯技能

      文書結構解決的是言之有序的問題,公安法律文書總體結構是固定的,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比較容易掌握。主要問題一是筆錄類文書,如現場勘驗、檢查、復驗復查、偵查實驗、搜查、辨認、提取等筆錄,過程記錄層次混亂,結果記錄不明。二是敘述性文書在案件事實材料和證據材料的寫作上,容易出現層次混亂,條理不清,因果關系不明,證據列舉主次不分等問題。這都是文書寫作的“序”的問題。要解決寫作上的“序”的問題,關鍵還在于構思上要有“序”,思維要有“序”。歸根結底是要正確認識事物本身的“序”,即客觀事物的內在聯系及發展規律??陀^事物總是相互聯系的,時間上有先后,空間上有內外,數量上有多少,性質上有輕重,意義上有大小,程度上有低高,距離上有近遠,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訓練學生學會正確認識客觀事物的聯系和規律,并且按照從先到后,從外到內,從少到多,從小到大,從低到高,從近到遠,由主到次,由重到輕,或由因及果,由果溯因……的“序”來安排文書的層次結構,就能做到結構合理,層次清楚,條理分明、重點突出,詳略得當。

      如:筆錄類文書在寫作時可按時間的先后,空間方位的變換、采取的方法、以及取得的結果的“序”進行記錄。敘述性文書對于案件事實的敘述,都要反映案件本身的情況,案件的發生發展過程,有時間的推移、空間的變換、罪責有輕重、責任有主次、事件有因果。首先分清時間的先后、空間的變換、罪責的輕重、前因后果,然后據此采取橫式結構、縱式結構或者縱橫交錯式結構,科學安排文書的結構。在證據的列舉方面,則要訓練學生根據證據的不同分類,分清主次,合理排序,進行列舉。

      (四)訓練語言運用的邏輯技巧

      作為實用性文體,公安法律文書的語言必須準確、規范、精煉。學生寫作中出現的用詞不準,語義不明,表達不暢的問題,本質上還是邏輯思維能力低下的問題。語言表達思維,語言形式與邏輯思維形式相互聯系;語詞表達概念,語詞表達判斷,句群或語段表達推理。語言表達上的問題,一方面是概念不明確、判斷不恰當、推理不正確造成的;另一方面是沒有準確把握語言形式與邏輯思維形式之間的關系。所以,在教學中,既要訓練學生掌握明確概念、恰當判斷、正確推理的能力,又要訓練其把握語言形式與邏輯形式之間的區別,選擇恰當的語言形式來進行表達。要明確概念,就是要明確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明確概念的確定含義,進而選擇恰當的語詞來進行表達,這樣就能做到用詞準確;判斷要恰當,就是準確反映各種不同的事物情況,然后選擇恰當的語句進行表達,做到語義明確;推理要正確,就是推理準確反映事物之間的推導關系,從而做到因果明確,表達順暢,論證嚴密。

      三、邏輯思維訓練的其他途徑及保證

      (一)多渠道多方式拓展,加強課外學習和訓練

      在課堂教學中進行邏輯思維訓練,時間有限,效果也有限。因此,要引導學生在課外多讀、多說、多寫,多方式、全方位進行訓練。

      1.多讀。首先,讀邏輯書。要提高邏輯思維能力,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是系統掌握邏輯思維的基本知識、方式方法和規律,要引導、鼓勵學生閱讀邏輯學著作,仔細體會邏輯知識在法律文書寫作中的作用。其次,品讀名家演講詞,辯護詞。這些著作大多富有很強的邏輯力量,能在閱讀中領悟論證的方法和技巧。第三,閱讀主流媒體的評論性文章,這類文章語言規范,論證嚴謹,觀點正確鮮明,貼近生活,不但能使學生在閱讀中形成嚴謹的思維模式,而且在思想素質上得到提高。第四、讀法律文書典范文本,通過閱讀分析,找出寫作邏輯思維的規律和技巧。

      2.多說。要“會說話”,就必須首先會思考。開展各種形式的演講活動,目的是讓學生多開口說話。一是課前五分鐘演講活動是行之有效的訓練方式,按學號順序,每節課由2到3名學生進行演講,一學期下來每個學生都有幾次演講的機會,可以最大范圍的保證學生的參與度,使訓練效果最大化。課前五分鐘演講活動讓學生在最短的時間就某個話題表達自己的觀點,并且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序、言之有理,這就促使學生在語言形式和材料選擇上下功夫,既做到語言精練,又做到材料典型,論證嚴密。二是演講比賽??梢允前嗉墶⒛昙?、校級的比賽,先在班級“海選”,逐級選拔,做到人人參與,互相學習,共同提高。

      此外,還可以組織各種形式的辯論活動。邏輯本是隨辯論而生并在辯論中發展,辯論活動是培養邏輯思維能力的重要方式。

      3.多寫。寫作訓練是通用的教學訓練方式,讓學生多寫,就是要以寫促“思”,在構思和寫作的過程中鍛煉邏輯思維能力。

      (二)提高教師邏輯思維能力,強化教師的邏輯訓練意識

      首先,授課教師要提高自身的邏輯思維能力,具備一定的邏輯知識,掌握邏輯思維的方法,并且自覺運用于教學過程中;在教學中做到概念明確,判斷恰當,推理正確,表達嚴謹。這樣既能保證邏輯思維訓練的有效實施,還能對學生的邏輯思維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其次,要強化教師的邏輯訓練意識。只有教師有意識、有計劃、有步驟的對學生進行訓練,才能保證訓練目標的實現。

      [ 參 考 文 獻 ] 

      篇(7)

      2.《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45條產品責任法律適用的法律思考

      3.法律實務法律顧問在企業合同法律風險防范中的作用

      4.以法律視角審視法律邏輯在法律應用中的作用

      5.法律文書寫作課中學生法律思維和法律實踐能力培養方法之我見

      6.淺析《法律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對正義的探索

      7.“基本法律”與“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劃分之反思

      8.試論法律繼承與法律移植在法律演進中的作用

      9.法律解釋:服從法律還是創造法律

      10.以案說法:法律原則與法律規則沖突時的法律適用

      11.論法律的融合、地區法律的趨同與法律全球化

      12.從“法律”\“習慣”和“法理”看法律解釋與法律推理

      13.法律原生態的殺手:道德泛法律化和法律泛道德化

      14.探究衛生法律法規課程對醫學生醫事法律素質的促進作用

      15.從法律英語的文體特征看法律英語中的修辭翻譯

      16.“法律解釋”與“法律詮釋”之術語辨析

      17.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維的養成

      18.淺談民商事法律談判對于法律人的要求

      19.淺析制定“民商法律總綱”完善民商法律體系

      20.中職法律教育與中職生法律素質的提高途徑研究

      21.加強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22.淺析實名火車票的法律性質及遺失車票的法律后果

      23.本科法學教育中法律思維與法律職業技能的培養方法探微

      24.俄語法律詞典在俄語法律術語研究中的作用

      25.微信群規約的法律屬性及法律責任

      26.診所法律教育的目標定位與法律人的職業倫理培養

      27.論法律診所教育在應用型法律人才培養中的作用

      28.探討高校法律教育對培養學生法律意識的影響

      篇(8)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1 傳統模式運行現狀分析:“法學院”內畢業論文存廢之爭

      進入21世紀以來,有關“本科畢業論文存廢之爭”一直受到媒體與學界關注,成為中國高等教育的熱點話題。而《光明日報》在2012年5月7日、8日和18日分別刊載《取消本科畢業論文答辯可不可行》、《本科畢業論文存亡不應一刀切》、《畢業論文應加強而非取消》三篇文章,則直接讓這一場“存廢之爭”白熱化。相比其他人文社科專業,法學教育天然具有學術研究性和職業技能性雙重性特點,則直接導致各大高校法學院將這場“存廢之爭”延伸到實踐。

      支持者認為,“本科畢業論文的問題不是應不應該取消,而是應該如何加強,對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的地方高校,同樣不例外”。①但大部分認為畢業論文制度應該堅持,但應該改良,是“對學生如何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綜合訓練,它能有效地培養學生的文獻檢索與運用、邏輯思維、動手、寫作能力”。②大部分高校法學院實踐中也持這種態度。取消者認為,“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而不在于邏輯”,應用型人才目標定位下高校法學教育應該重視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視科研創新為生命的畢業論文與法律實踐性和應用型培養目標相悖。悖論下畢業論文已是“人神共怒”,“與其目前這種尷尬局面,不如放棄”。③2008年底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宣布取消畢業論文,以案例分析取代畢業論文。折衷者認為,應該對待畢業論文應改變原來“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改革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適應法學教育對科研創新能力和職業應用能力的雙重要求。代表性模式是武漢東湖學院法學院實施的“雙軌制”。

      正如有學者言,孤立地爭論畢業論文的“存”抑或“廢”本身沒有任何意義。畢業論文只是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實現的一環,任何脫離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的爭論都是空談。換句話說,如果畢業論文有利于高校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則應該堅持加強;反之,則應該改革甚至取消。高校教育大眾化趨勢下,我國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目標逐漸分化。獨立學院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其法學教育定位為培養法律實務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相比研究性法律人才,應更重視學生法律實務操作能力的培養。至于傳統畢業論文模式是否可以適應獨立學院法學教育的需要,筆者以為將模式放到獨立學院培養目標下重新評析至關重要。

      2 模式創新的必要:傳統畢業論文模式評析

      2.1 與培養目標不合

      獨立學院作為我國高等本科辦學的新生力量,更多是依母體高校優質教育資源托建而成。然相比母體的法學院系“研究型”或“高端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卻存在本質的差異,更多應定位為“普通應用型”或“高端輔助類”法律人才,具體包括基層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律師助理、司法執行人員以及在公司企業等其他機構從事法律業務的人員等。顯然應用型培養目標下,各獨立學院法學院專業應該強調的是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培養,即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非照搬母體院校模式強調學術創新能力。故視學術創新為生命的傳統畢業論文模式與獨立學院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不合。也正如有學者言:對本科生畢業論文的要求,說到底是對大學培養不同人才的要求,需要區別對待。不同的大學定位,不同的人才培養目標,對畢業論文的要求也應有所不同。④

      2.2 與重實踐理念不合

      畢業論文屬于學術論文范疇,學術論文“不是寫出來的,是做科研做出來的,不進行科學研究寫出的文章不是學術論文”。⑤科研能力的培養是不能一蹴而就,“不是畢業論文寫作一門課程能解決的,不是指導老師一個人能解決的”,⑥而是需要大量的“前伸性”工作,即把撰寫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科研能力培養拓展并延伸到整個法學教育培養過程,在日常教學工作的各個環節都應重視對學生科研理論創新能力的培養。顯然這種能力培養理念,是與傳統“研究型”大學“重理論”教學理念相一致的。而隨著“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確立,獨立學院教學理念由傳統“輕實踐”轉變為“重實踐”已成趨勢與必然。當下獨立學院法學教育改革,課程設置、教學方法、師資隊伍建設等都重在圍繞“實踐性”展開,突出法學實踐教學的質量決定了法學本科教育的質量??傊訌姫毩W院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已經成為重中之重,顯然不是畢業論文所強調的科研創新能力。

      2.3 與學生智力不合

      獨立學院生源特點是獨立學院“獨”特性之一,與普通高校招收的“一本”、“二本”學生相比,他們在基礎知識、知識結構、綜合素質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但傳統畢業論文模式的目標定位上顯然還是按照“一本”、“二本”的生源特點進行要求與設定,以此來指導獨立學院學生的畢業論文工作,勢必會挫傷學生的自信心,打擊學生對畢業論文寫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只能感到力不從心。正如有學者言,“幾乎所有高校都要求畢業論文具有創新性。其實“創新”別說對大學生,對我們大學生的老師一生也未必能完成幾個。我們可以鼓勵創新,但不能把社會對高等教育中拔尖人才的期冀當成大學本科生的基本目標?!雹吖P者以為,忽略生源特點地強調畢業論文創新,強調“教育公平”是不切實際的,畢竟不可能讓所有大學生都寫出有創新、有學術價值的畢業論文。

      綜上所述,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難以適合獨立學院法學教育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需求,必須對其進行比較徹底的改革和創新。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下,構建一套更強調應用型和實踐性的畢業論文模式,顯得尤為重要。

      3 模式創新的途徑: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構建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將學生畢業設計與法學專業學生在司法機關、律所的畢業實習結合起來,圍繞實習過程中接觸的經典案例,采用案例選擇、文書設計、模擬審判、案例分析“四步走”模式。相比傳統畢業論模式,實踐性是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靈魂。一方面,強調整個設計以具體案例為中心,要求學生從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種角色的視野去閱讀案例,并運用所學理論去分析和解決案例中發現的問題,目的性強,有效地避免脫離實際的傾向,真正起到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目的。另一方面,強調把設計與畢業實習結合,突破往?!伴]門造車”,要求學生在法院(或檢察院、律所)實習時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不僅提高了畢業實習質量,也加強了“法律人”素質的培養。

      3.1 案例選擇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強調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考核。按照這一模式,不僅對學生實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給教師的指導也提出了更大的挑戰。案例選擇是整個模式的基礎,所選案例的實踐與理論價值將直接決定整個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相比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中案例選擇注重專業性、典型性、現實性,以達到緊扣專業課程教學具體內容,解決教學中的重點難點,提高學生課堂學習氛圍的目的,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下的案例選擇考慮綜合性、疑難性、不確定性三個因素,這樣才有助于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綜合考核。

      其一,綜合性。畢業(論文)設計是對法學專業學生四年法學知識與技能學習的整體考核。我國著名法學教育家孫曉樓先生認為,法律人才需具備三個要件:一是法律的學問;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會的常識。所選擇的案例涉及的知識應該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學科之間有跨越,也可以部門法之間跨越。其二,疑難性。過分簡單的案例讓學生覺得容易,無法激起學生畢業設計的興趣,也容易導致整個設計模式“走過場”;但是太難,又容易導致學生無所適從,整個模式停滯不前。所以指導老師在指導學生選擇案例的時候,應該把握好“度”,合適的案例應該是能讓學生經過認真思考和分析后,運用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解決案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其三,不確定性。案例的選擇必須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不要強調一律得出一個正確的結論,正如一位美國法官所說“我們能夠做出最終判決并非因為我們判決正確,相反,我們之所以判決正確,是因為我們有終審權”。案例的不確定性能為學生多重視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筆,便于最大限度激活學生的思維并進行考核。

      3.2 文書設計

      法律文書被稱作“看得見的正義”,以其為載體所體現的司法直接體現法律的權威。在當代,法律文書作為一種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術,日益凸顯其重要性。⑧故對這一技術能力的掌握,將直接體現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法律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質量。獨立學院對法學專業學生文書設計能力考核時,筆者以為應該強調文書設計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文書設計階段要求學生對整個案例所涉及的訴訟文書進行設計,因此對學生設計文書進行考核的第一個要素就應該是其所設計文書是否完整。而一個案例所設計的文書是否完整,又直接取決于案例的性質與案情需要。指導老師在指導時應該把握好,也為指導老師對法律實務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規范性。文書設計的規范性,一方面體現在格式規范性,不同種類的法律文書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點較易把握;另一方面體現在文書語言規范性,此點更難把握,對學生法律應用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體而言,文書用詞規范性應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核:表意準確、質樸莊重、嚴謹意賅、邏輯嚴謹。⑨

      3.3 模擬審判

      通過模擬法庭進行模擬審判一直高校法學專業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學實踐性課程教學的重要一環節。模擬法庭被定性為高校培養“法律人”的“職業訓練場”,從“法學院到法院的橋料”。但是相比模擬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開庭程序等相同外,畢業設計模式下模擬審判有兩個重要的不同點上:其一,案例的二次選擇性。畢業設計模式要求每個學生都要根據自己實習的單位進行案例選擇、文書設計,但對模擬審判案例進行選擇時,要求指導老師在學生提供的案例進行二次選擇,依據指導的人數在本組指導學生提供案例中選出一兩個更典型、更能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能力考核的案例進行角色分配和審判。其二,審判的“實戰性”。相比傳統模擬法庭教學,更多是圍繞教學需要(尤其是訴訟法教學),重視附著在“法庭審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設計模式下的模擬審判,不僅要求學生熟練掌握整個庭審程序,還更強調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應用、應變能力的考核,故應該重視過程的“實戰性”或“對抗性”,而畢業設計案例選擇環節要求案例的不確定性,也為“實戰”預留了空間。

      3.4 案例分析

      模擬審判的結束并非意味整個畢業設計的結束,還要求學生根據選擇或參與的案例選擇角度進行分析總結,一方面考核學生發現、解決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學生更深入地學習、研究法律知識,提升法律實踐技能,具備現代法律人素質。而根據選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評述型、分析型。

      其一,評述型。這種類型要求學生從案例選擇到模擬審判的整個過程自行評述總結,如案例的選擇是否具有綜合性、不確定性、疑難性,文書的寫作是否規范、案例審判時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辯論是否有理有據、運用法律是否得當等等??隙ǔ晒赋霾蛔?,啟發以后更深入地學習,也進一步提升了學生法律實踐技能。其二,分析型。學生在圍繞案例進行畢業設計時對其中的某一個問題感興趣,然后把問題挖掘出來,結合專業深度討論,提出觀點。這一類型不僅注重對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核,還強調觀點創新,要求學生有創新思維。分析型一方面適應了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學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學生經過四年法學知識學習后具備一定理論創新能力,甚至考上了研究生,即將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為這部分學生畢業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對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進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帶來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現多層次性、多類型性、專業差異性,因此,對畢業論文的要求和形式,也應“因校制宜”、“因業制宜”。獨立學院 “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決定了其畢業論文模式考核指標的“應用型”。法學專業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提出和構建,為獨立學院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與創新做出了建議性的嘗試。

      基金項目:江西省教育廳2011年高等學校“高校獨立學院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教學改革研究項目(JXJG-11-86-11)

      注釋

      ① 鞏建閩.畢業論文應加強而非取消[N].光明日報,2012-05-15:002.

      ②③江勝清.論“本科畢業論文存廢之爭”對當前地方高校本科畢業論文的影響[J].宿州學院學報,2012.27(4):93-96.

      ④ 郭立場.本科畢業論文存亡不應一刀切[N].光明日報,2012-05-08:002.

      ⑤ 楊曉旗.論創新型國家發展戰略下大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關于當下本科畢業論文現狀的反思[J].中國科教創新導刊,2009(8):6-7.

      ⑥ 汪濤.本科畢業論文質量提升的路徑分析——以襄樊學院法學專業為例[J].襄樊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2.11(1):118-121.

      篇(9)

       

      當前我國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主要采取撰寫畢業論文的方式。本科生畢業論文經歷選題、開題到撰寫完成交由指導教師審查、通過答辯等各個環節,據此認定被考核的學生是否符合法學專業本科生的畢業要求。由于畢業論文能夠訓練學生收集資料、調查研究、案例分析、邏輯思維等方面的能力,同時能夠在檢驗大學生專業素質、學習能力、學科知識和實踐能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所以畢業論文一直是大學教育教學計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考察法學專業學生對法學理論掌握情況、能否運用法學思維分析和解決問題的重要方式。

       

      但是,當前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考核以論文為主要方式,而且多為理論性研究論文,學生的論文存在無問題意識、無創新觀點等問題,教材表述式和資料堆砌式的論文較多;畢業論文拼湊、應對甚至抄襲的情況嚴重。這些問題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學專業本科生的評價標準,也影響著法學專業畢業生的質量及其社會評價,甚至有人提出取消法學本科教育。

       

      二、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方式的多樣化

       

      法學是一個應用性較強的學科,對學生理論與實際相聯系的要求相對較高。筆者認為,改善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方式過于單一的辦法就是設定更為多元的考核方式,給予學生足夠的選擇空間,使其能夠按照興趣和意愿選擇適合自己的考核方式。結合我國法學教育的現實,可以從以下幾種方式進行探索。

       

      以個人考核與團體考核為標準,可以將畢業考核分為“獨立完成型”和“團體協作型”。

       

      第一,“獨立完成型”可采取調研報告、專題研究、案例分析、法律文書寫作等方式。

       

      調研報告方式較適用于具有交叉學科背景,如法社會學、法經濟學類的選題。同時也適用于法理學中人權保護情況、憲法實施問題等須要進行社會調查、聯系實際情況說理的選題。與畢業論文方式相比,調研報告重在對數據進行統計、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結論,更注重考察學生是否掌握了調查的方法、手段,以及通過一手資料對實際情況的進行總結和分析。表面上看,理論難度比不上論文,但是它能較好地考察學生的動手能力、溝通能力和分析能力。

       

      專題研究方式較適用于對特定法學領域中的具體問題的研究。如消費者反悔權問題、證券交易合適性原則等等。專題研究要求對具體問題的產生、發展、現狀、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域外借鑒等作詳細研究,由一點向縱深挖掘。與畢業論文方式相比,更具有針對性、務實性,更能突出學生對問題細節的考量。

       

      案例分析方式即以現實生活中影響較大、較為典型案例作為分析樣本,通過對此案例的分析說明法理、論證制度、提出建議,進行法律分析,較適用于刑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等法律專業的選題。作為畢業考核方式的案例分析不應局限于法條的解釋和適用,而是應結合具體情況,提出既有案例對法律適用的疑問和挑戰,從而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

       

      法律文書寫作是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可以選擇的一種較具特色、也較符合“職業教育”目標的考核方式。法學專業的技能教育“既是一種職業操作技藝培養,也是引導學生像法官、律師等法律職業者那樣思考的邏輯訓練”。法律文書寫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法律文書包括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各種法律文書,所以留給學生選擇空間也較大。學校也可以根據不同法律文書的難易程度和考察重點,對作為畢業考核方式的法律文書寫作進行一定質與量的限制,如限定在公訴書、判決書、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中選擇。

       

      第二,“團體協作型” 可采取模擬法庭、法律援助專項項目等方式。

       

      近年來,模擬法庭已作為法學專業必備教學方式和教學內容在各法學院校普及開來?!澳M法庭的建設與運行使其充當實訓基地建設的主力軍應為理所當然”,時也可為考核方式多元化提供必要支持。以模擬法庭作為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方式,可由教師指導學生挑選典型案例,由即將畢業學生自愿結成小組,準備相關材料、分飾法庭或仲裁庭的各方主體。在“考試”過程中可通過考察學生們的起訴書、判決書、辯護意見以及模擬法庭程序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理是否準確、法條運用是否得當,證據與使用是否正確等判斷參加學生是否符合合格標準。這種考核方式不僅能夠考察學生掌握基礎知識的情況,也是對學生通過專業訓練習得法律實務能力的一種檢閱。

       

      篇(10)

      一 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的地位

      關于社會調查課程之于現代法學教育的意義,專家學者已經達成一致,其研究成果也已浩如煙海,本文不再贅述。然而鮮有學者從實踐教學的整體出發,研究在法學本科實踐教學這一系統中,社會調查課程的地位,以及與其他法學實踐課程的關系。

      目前,各大高校法學本科專業的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主要包括法律見習、法律辯論、社會調查、學年論文、畢業實習、畢業論文。其課程設置基本如下:第二學期法律見習,第三學期法律辯論,第四學期社會調查,第五學期學年論文,第七學期畢業實習,第八學期畢業論文。從課程設置的時間順序來看,社會調查屬于中間環節,從法律人職業技能培養的邏輯來看,社會調查屬于承上啟下的關鍵一環。

      法律見習的教學內容是觀摩法院、檢察院、律所等機構核心業務的實際運行流程,教學目標是讓接受多年基礎知識教育的大一新生,對法學職業執業情況形成直觀的感性認識,有利于大學生跳出僵化的書本知識和單一的課堂環境,逐步適應系統化、科學化的專業素養教育,調整心態面對學校與社會的對接。教學過程中學生的學習任務不大,趣味性比較強。

      法律辯論的教學內容是選擇法學各專門學科領域中有爭議的熱點專題,讓學生自愿結組形成正反兩方,并就各方主要觀點展開對辯。該課程教學目標是提高學生對法學前沿知識的涉獵與研究,培養學生的法學專業思維能力和論辯能力。

      社會調查正是在法律辯論課程成果——較扎實的基礎知識與邏輯思辨能力——的基礎上,培養學生開放性的思維能力,彌補法律辯論課程的不足,提升學生的思維水平與實踐技能。

      大學學習需要一定的適應過程,中學灌輸式的教學,學生的思考固定在單向、被動模式中——老師教習知識點,老師提問,根據老師講的知識點回答問題、完成作業。而不進行主動的、拓展式的思考。與其說學生發現問題的能力偏低,不如說學生缺乏發現問題,問個“為什么?”的思維邏輯。不懂而且不知道需要進行發散思維.觀察社會現象,探討其發生原因,從而做出獨立的判斷,因其缺乏獨立思考能力和調查研究能力。

      所以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的教學內容是,緊密結合社會調查方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內容與實際操作過程,讓學生較好地掌握從紛繁復雜的法律現象、社會現實與歷史文獻中總結出、抽象出問題——即調查選題,并設計出合適的調查方法,整理、分析搜集的資料,并最終完成調查報告。從而有效地銜接好法律辯論課程,并為學年論文選題的確定、書寫打好基礎。

      而學年論文是從事科學研究的初步訓練,為進一步進行專業學習、科學研究和實踐活動創造條件,理所當然地是畢業論文和畢業實習的前提與基礎。

      綜上所述,社會調查是法學本科系統性實踐技能培養最關鍵的一環,既是法律辯論效果的鞏固,又是保證學年論文實踐課程教學效果的基礎。

      二 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教學效果不佳的原因

      本人從事多年的法學實踐教學工作,擔任社會見習、法律辯論、社會調查、專業實習的課程教學,以及學年論文與畢業論文的指導?;趯嵺`教學過程與效果的評估,本人認為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的教學效果不佳。社會調查的概念、主要內容、基本方法等理論知識蜻蜒點水、淺嘗輒止,而實際操作更是盲目、混亂,完全偏離了系統化、科學化、明確化的要求。下文從三個角度出發,分析社會調查課程教學效果差強人意的主要原因。

      (一)課程未受到充分重視,課程安排不合理

      自上世紀70年代末恢復法學教育以來,作為熱門學科的法學專業,如雨后春筍般迅速開遍國內各大高校。很難想象僅僅30多年的時間,法學本科教育培養模式——從理論教學到實踐訓練——已經發展到盡善盡美的程度,很顯然,大部分學校并沒有探索出既穩定又符合本校特征的培養模式,仍然停留在對其他學校的模仿上,尤其是實踐教學方案與環節的設計,基本上都處于模仿甚至照搬的階段,這從各個學校法學人才培養方案上就可以一窺一二。

      1 沒有形成體系,缺少配套課程

      與法律辯論一樣,社會調查是法律人職業技能培訓的重點,也是法學本科人才培養方案中集中性實踐教學的基本課程與重要環節。然后二者受重視的程度顯然不同,以本校近5年不同版本的人才培養方案為例,為了保證法律辯論的教學目標的實現,培養方案中不僅配套了理論課程——法律辯論技巧,1.5個學分,24學時;而且還設置了模擬審判1和模擬審判2這兩門課程來鞏固和強化教學效果。

      然而社會調查沒有設置與其相對應的理論課程,來指導社會調查的實踐過程,更沒有強化其效果、鞏固其成果的實踐教學課程與之配套。

      2 學分學時太少,指導教師任務重

      如果將法律辯論課程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其學分達到了6.5個學分,其學時量達到了104個。而社會調查僅僅1個學分,16學時,只及法律辯論的15.3%。在這少得可憐的課時里,指導老師必須擠出時間闡述清楚社會調查的基本理論知識,并指導幾十個學生,分成十幾個組,完成整個社會調查的全部過程。很顯然學時遠遠不夠,而一個課程指導老師的安排就將社會調查課程教學目標的實現變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3 一周時間完成,時間跨度太短

      根據課程設計,社會調查的教學一般都是安排在學期中間的一周來時間集中完成。然而稍微研究社會調查課程,就不難分析出,社會調查的任何一個環節都很難在一周內就完成,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大量的調查研究和資料整理過程。所以這種一周集中上課的方法只能使每一調查環節都敷衍了事。

      (二)實踐教學系統化不強,實踐課程聯系不緊密

      如前文所述,法學本科實踐課程的設置并不完善,實踐教學系統化不夠,實踐課程之間在具體教學過程中各自孤立,聯系不緊密,這就使實踐教學教學效果大打折扣。事實上,實踐教學是一個整體,應當系統化統籌,并注重每一個環節的銜接,尤其是社會調查課程,在沒有理論課程配套的理論教學和強化效果的其他實踐課程而課時量又嚴重偏少的情況下,再失去跟其他實踐課程的緊密聯系,其教學效果再次降低。

      按照法學實踐教學培養的邏輯,實踐課程的安排應當層層遞進,并且貫穿整個大學四年,根據實踐教學環節的特征和規律,結合法律人實踐技能培養目標,其課程設置的邏輯順序應當為上文所述。然而根據本校法學專業最新版的人才培養目標,法律辯論和社會調查同時設置在了第三學期,上課時間安排在接連的2周。前文提過,社會調查是法律辯論的鞏固與提升,需要在吸收和總結法律辯論課程的知識和經驗的基礎上,開展社會調查的教學。而毫無喘息機會的課程設計,必將使2門課程的學習都受到影響。

      另外,根據慣例,學年論文的指導老師與畢業論文的指導老師是一致的,這就使得指導老師可以充分了解學生的學習方法與效果,科學性、系統性、連貫性地指導學生完成學年論文與畢業論文。但是社會調查指導老師只有1人,并沒有與其相鄰的實踐課程進行導師對接,極大地影響了教學效果。

      (三)資源匱乏,支撐力不夠

      每年都有學生結合本校校級活動(比如暑期三下鄉活動),或者暑期社團活動,進行社會調查,并完成社會調查報告,反觀法學專業化社會調查課程中,卻鮮有滿意的社會調查活動與優秀的調查報告。根據對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情況的分析,除了上文提及的兩個原因外,還在于資源的匱乏,沒有支撐力,導致學生積極性不夠,社會調查不能很好地開展。

      另外,人員的不足也是直接導致了資源的匱乏,如果以學年論文的模式,由一個指導老師帶3—4名學生,那么可以利用指導老師的課題經費來解決一部分資金的問題,否則,以一名教師之力,是難以解決社會調查的資金短缺問題的。

      三 “三學期制”模式下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改革探索

      (一)“三學期制”模式的基本內容

      為了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完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培養體系,我校自今年九月份開始正式實施“三學期制”模式?;緝热萑缦拢?/p>

      1 “三學期制”模式的學期劃分

      我校現在實行的是二學期的學期制模式,即秋季學期(20周)+寒假(5周)+春季學期(20周)+暑假(7周)。實行“三學期制”后,學期制模式改為兩長一短三個學期,即夏季學期(4周)+秋季學期(18周)+寒假(約5周)+春季學期(18周)+暑假(約7周),總教學周數為40周,寒暑假的放假時間基本維持不變。

      2 “三學期制”模式的教學安排

      實施“三學期制”條件下,各專業(年級)的理論教學主要安排在秋季學期和春季學期,實習、實訓、課程設計、綜合試驗等實踐教學環節可安排在夏季學期。學校還將利用夏季學期,安排更多的跨校區開設的輔修課程和公共選修課程。

      3 “三學期制”模式下實踐教學改革措施

      加大對實習實訓實踐教學的經費投入和機制保障,建立教學管理部門、學生管理部門和教學單位合作與聯動的機制,共同推進復合型、實踐型的人才培養。強化實踐教學環節的制度規范,建設一批教學實習和就業實習的基地。加大改善實驗室建設條件的力度,加強實驗室管理的制度建設,以保障學生夏季學期集中訓練和暑期科研的順利開展。

      通過對“三學期制”基本內容的分析,這種獨立出專門的實踐學期的創新模式,一方面有利于本科教育課程體系的整體優化,進一步完善課堂、實驗、實踐等主要教學環節,提高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和綜合素質。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動開放性辦學機制的進一步完善,“三學期制”為學生參與社會實踐、參與教師的科研項目、從事創新性實驗和學術研究、進行教學實習和就業實習,提供了更多的時間和空間條件,以培養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提高社會適應性和就業競爭力。短學期的設置,使教學工作的安排更具靈活性。

      (二)“三學期制”模式下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改革路徑

      1 強化重視程度,合理設置課程

      充分認識社會調查在法學本科系統實踐教學中的地位,并合理設置社會調查課程,是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改革的首要問題。沒有合理的課程設計,所有教學效果與改革,都是空淡。

      (1)增加配套的理論教學課程與相應的實踐課程

      在專業選修課程中設置理論課程社會調查方法,與實踐操作課程社會調查相輔相成,配套完成社會調查的目標。

      社會調查方法是文科學生必備的學習和研究的工具性知識和能力。開設該課程,通過系統、全面地介紹社會調查的原理和方法,幫助學生掌握相關的理論知識,使學生在掌握現代社會調查研究的基本規律、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技能的同時,逐漸樹立起認真、合作、嚴謹、求實等與社會調查有關的職業道德觀念,培養他們從事社會調查研究必須尊重科學的思想方法,為社會調查的具體操作與實踐,提供系統完善的理論指導,實現教學效果與目標。

      社會調查方法課程宜安排1個學分,16課時,與社會調查實踐課程1學分、16課時相對應,形成2個學分、32課時的學分學時量,既沒有超過法學本科主干核心課程的學分課時量,過分拔高社會調查課程的地位,也沒有過分低于普通專業選修課程的學分課時,從而提高對社會調查課程的重視。

      (2)適當增加指導教師的數量

      盡量增加指導老師的數量,一方面降低實踐課程教師的工作量,有利于老師全面、細致與系統地指導學生開展社會調查活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指導老師跟進社會調查的每個環節,及時調整工作方向,督促學生認真完成社會調查活動,提高調查研究的成效。

      (3)拉長社會調查實踐的時間跨度

      “三學期制”模式將實習、實訓、課程設計、綜合試驗等實踐教學環節都統一安排到夏季學期,共4周19天,大大拉長了社會調查課程的時間跨度。社會調查活動的指導老師可以有計劃、有步驟、科學地設計整個調查活動:5個工作日確定選題(包括預選與討論修正),5個工作日完成調查(包括調查方法的選取與實際調查),4個工作日進行資料的分析和整理,5個工作日完成調查報告的撰寫。從而從時間上保障社會調查活動的每一個環節順利開展。

      2 系統化實踐教學環節,增強課程聯系的緊密度

      強化法學本科集中實踐課程的系統化程度,形成一個層層遞進,科學地職業化實踐技能培訓的整體,使實踐教學環節每一單獨課程效果的簡單相加,轉為彼此協調運轉,相輔相成地實現法學專業素養的訓練,完成實踐教學課程的課程目標與集中實踐教學的整體目標。

      根據社會調查課程的特點與地位,以及與其他實踐課程的關系,首先可以將所有實踐課程系統化、捆綁化。在確定好實踐課程開設的邏輯順序與時間安排后,根據前一實踐課程的通過情況,來獲得下一實踐課程的選修資格,這樣有利于把握每一個實踐環節的教學效果,并促進系統化實踐教學的整體效果,從而達到培養合格的法律人的目標。

      其次,社會調查課程與其他實踐課程的聯系還可以體現在,把社會調查與學年論文、畢業論文串成一個整體。目前學年論文和畢業論文銜接非常緊密,體現為學年論文的指導老師與畢業論文的指導老師是一致的,這一安排有利于對學生專業論文寫作能力以及科研能力的培養與提高,那么我們可以將這三門課程的指導老師都銜接起來,統一化,讓指導老師從社會調查階段就開始介入,從社會調查的選題開始指導,經過學年論文的寫作,直致畢業論文的完成。這種安排一來可以解決社會調查這門課程資金匱乏、指導老師不足的實際問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整體協調與系統化法學本科實踐課程的整體教學。

      另外,就社會調查這門課程來說,應當將其理論課程與實踐操作課程也聯系起來,以通過社會調查方法這門理論課程為基礎,修習社會調查實踐課程,保證社會調查課程的整體性,確保社會調查課程的教學效果。

      3 增加資金投入,落實保障措施

      抓住“三學期制”改革的契機,結合校級假期調查科研項目,向學校申請設立專項資金用于社會調查活動的開展;同時由院系設立專項資金支持社會調查課程,支持創新性選題的調查;另外可以要求學校增加校級人文社科課題中法學實踐項目,與指導老師的課題結合,增加調查類科研項目經費。最后,還可以聯合法學專業的實踐教研基地與合作單位,共同開展調查活動,進行專項立項,獲得資會的支持.

      參考文獻

      [1]蘇力.當代中國法學教育的挑戰與機遇[J].法學,2006(2):3-21.

      [2]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

      [3]黃梅.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的實踐路徑[J].湖北師范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9):126-130.

      [4]胡輝.周世中.社會調查與法科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理論與實踐卟高教論壇,2008(5):36—38.

      篇(11)

      1、總結出幾個論文的創新點;

      2、看看你文章的語言表述、邏輯層次是否合理,特別是標題的表述,是否有命名不當,或者邏輯層次不對的地方,有的老師會抓住這種瑕疵要求解釋的……

      3、看看概念、理論有沒有基礎性錯誤,有的話老師可能會抓住提問;

      4、如果上述瑕疵都沒有,那么老師會就你論文的專業性問題提問,可能涉及的方向有:(1)農村土地承包法律關系的一些基本理論問題,包括可能的比較法和我國法律、實踐中的做法和缺陷;(2)你論文中自己的觀點、創新觀點的合理性;(3)有些老師會就注釋和引用文獻進行提問,不過可能性不太大,保證學術規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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