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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達自由與網絡表達。媒體的形式和特點,決定了表達所使用的技術與方法,不同程度地制約著表達的效果。互聯網被稱作“第四媒體”,其用戶分布的全球化以及不存在統一的管理機構的現狀,加大了國際社會和各國政府監管的難度,客觀上促進了人們表達權的實現。網絡創造了交流思想、表達觀念的嶄新平臺,網絡表達自由作為傳統表達自由理論和實踐的延伸,為表達自由賦予了更加豐富的形式、內涵與活力。
網絡表達自由的特性。比較于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互聯網具有無可比擬的傳播優勢,包括表達的虛擬性、發散性、直陳性、匿名性、平等性、開放性、互動性、多媒體性等。比如,匿名性是指在網絡空間人們以數字符號代替自己的真實身份、年齡以及其他識別信息。直陳性是指人們回避了現實社會中群體規范的壓力,直抒胸臆,坦誠地表達心聲。平等性是指網絡表達跨越了社會群體的等級界限,每一位表達者都是平等的參與主體。開放性是指網絡是一個開放的意見平臺,只要不違法,就可以繞開傳統媒體的壁壘,不經有關部門的批準而表達自己的觀點。這些特性造就了互聯網最為珍視和最值得驕傲的價值──“自由”。
網絡表達自由的本質。表達是人類的一種本性,是人們生理和心理的一種需要,表達自由就是對這種需要的滿足,目的是實現自我價值。盡管網絡只是一種高科技的外在信息傳播工具,但卻使公民有了更方便、簡捷、有效、實際的自由表達和實現自身價值的方式,從而能夠平等地參與到國家事務與社會發展的進程中來。表面上看,網絡表達自由源于網絡的技術特點和對網絡的弱監管性,但是從深層次講,網絡表達自由的本質在于推動了表達權的核心價值──個人自我價值的實現。在網絡環境里,表達成本降低,表達效能提高,表達積極性得到激發,個性得到張揚,個人價值得到多元化的展示。
網絡表達自由的影響
網絡表達自由的正面影響。網絡表達自由打破了傳統媒體對社會輿論的相對壟斷,使執政黨能更全面地了解民意,提高了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從根本上促進了民主實現的進程。網絡表達自由深刻地影響著政治生態環境,不僅為發展民主政治提供了條件,而且產生著實質性的影響,從而促進了政治生活的全面發展,推動了政治體制改革。網絡表達自由是對公權力監督制約的“天網”,有利于監督政府忠實地履行職責。網絡表達自由可以起到社會“減壓閥”、“緩沖器”的作用,能使民眾壓抑、怨憤的情緒得到及時有效的宣泄,同時增進了政府與民眾的溝通,有效地促進了各種矛盾的化解。
網絡表達自由的負面影響。如同硬幣的正反兩面,某種“進步”或許同時具有破壞的功能。比如,網絡表達的匿名性,使得某些人可以肆無忌憚地進行惡意誹謗,侵害他人名譽,或者擅自篡改、披露、傳播他人隱私而卻不受法律追究。又比如,互聯網造就了巨大的“網絡群體”,具備迅速而及時的群體強化甚至效應,在某些觀點的誘導下,能夠短時間內聚合個體的能量,放大個體的行為,引起群體性突發事件,甚至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另外,網絡表達自由還容易被那些對現實不滿的人、組織、恐怖組織利用散布傳播謠言,攻擊和詆毀政府,制造事端,甚至危及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
網絡表達自由的適度限制。歷史經驗表明,技術創新在促進與提高人們表達能力的同時,也會不可避免地對既有傳統與法律體系產生沖擊和挑戰,引發新的社會問題。網絡表達自由正反兩方面的影響使我們認識到,網絡表達自由必須得到法律規制,使對表達權的行使和限制達到均衡。針對網絡特點合理設計表達自由權的限制原則和標準,科學配置權利,實現法律的公平正義。
網絡表達自由的法律規范
賦予表達權在憲法中的法律地位。表達自由是一種重要的憲法權利。早在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就規定:自由思想和意見是人類最寶貴的權利之一,每個公民都有言論、著述和出版的自由。1891年美國《權利法案》規定:國家不得制定剝奪言論與出版自由的法律。日本《憲法》規定:保障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及其他一切表現的自由。歐洲《人權公約》規定:人人有言論的自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與思想的自由。我國《憲法》第35條規定,中國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切實保障人們的表達權。比較而言,我國《憲法》對表達權的規定不夠完善。比如,《憲法》第35條規定的只是一種政治權利,無法涵蓋公民的非政治表達權利。
建立健全網絡表達自由的法律體系。就我國目前的立法來講,一方面對表達自由的規定散見于《刑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之中,另一方面針對網絡管理的法規或規范性文件有《電信條例》、《互聯網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計算機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辦法》等。然而這些法律法規存在著多頭立法、內容雷同,甚或互有抵觸;禁止性規定較多,表達權處于附屬地位;立法層次低,主要是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等問題。制度的力量可以減少非規范性的網絡表達,因此網絡立法要及時跟進,以適應不斷發展的網絡社會與網絡民主的需求。
要完善網絡表達的法律保障制度。“訴權”是立法的重要內容,目的是將公民享有的法定權利轉化為實際享有的權利。如果表達自由權失去了法律保障,那么這種權利就蛻化成一紙空文。我國表達自由權法律保障制度存在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當這種憲法權利受到侵害時找不到保障的途徑,而且由于網絡所導致的法律關系的復雜性,使得該問題變得更加突出。比如,《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了相對人違反本辦法時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但是對行政機關承擔的法律責任只作了簡略規定。又如,《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中則根本沒有規定相關部門違法行使職權時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沒有法律保障的權利不是實際的權利,應該完善保護表達自由權的、上訴、辯論、辯護、舉證程序,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對相關案件依法受理、審理和執行。
堅決打擊網絡違規違法犯罪活動。19世紀末的憲法學家戴西在《憲法學導論》中指出:“我們的現行法律允許任何人隨心所欲地談論、寫作或出版,但是如果他誤用了這項自由,就必須接受懲罰。”對于違反法律規定的表達自由,各國通常不予保護。比如,日本《憲法》第12條規定:國民自由之權利不得濫用。俄羅斯《憲法》第29條規定:不許進行激起社會、種族或宗教仇視與敵意的宣傳或鼓動,禁止宣傳社會、種族、民族、宗教或語言的優劣論。我國《憲法》第31條設置了表達權利的憲法界限,要求表達權的行使要囿于法律規范之內,不得侵犯或損害其他權利或者其他主體的利益,否則就構成了犯罪,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如何對打著網絡表達自由之幌子而行違法犯罪之實的行為進行有力、有效的查處與打擊,有待更加深入的研究和實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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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深入實施工業強省戰略的同時,傾力發展全域大旅游,但協同不足。貴州資源富集,生態良好,是資源能源和初級產品的提供者,但長期來形成的觀念阻礙了工業與旅游業的協同發展。這可能是未把握工業的本質內涵,未厘清工業與旅游業間的關系,對二者融合發展的可能性與可行性了解不足所致。
貴州工業強省戰略實施現狀及工業結構特點
近六年來貴州工業取得了長足發展,收入、利潤、規模及資產大幅提升,但社會效益略有下降,經營風險有所增加,工業能耗強度下降幅度不大。2015年,貴州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3550億元,增速保持前3位;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突破1萬億元,虧損面為19.3%,減虧7.8%,是全國僅有的三個下降省份之一。2015年貴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上繳稅金700.7億元,增速比主營業務收入低6.5個百分點、比利潤總額低5.8個百分點,與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排位靠前形成較大反差。同時,工業企業吸納就業的能力有所減弱。2015年末,全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平均用工90.5萬人,比上年末減少用工3萬人,下降3.3%。
除此以外,工業內部結構逐漸優化,但重點行業持續低迷。2015年貴州制造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為66.4%。全省煤炭、電力、卷煙等傳統重點行業發展持續低迷,煤炭行業總量被白酒行業趕超,占全省工業經濟比重由上年的22.7%下降到19.3%,有效需求不足。貴州PPI自2012年8月以來已連續41個月處于100以下運行,同時,PPI與購進價格之間的“剪刀差”有所擴大,擠壓了企業利潤空間和生產積極性。
全域大旅游井噴的驅動要件
制約貴州旅游健康快速發展的主要因素主要是旅游吸引物的多樣性、獨特性及旅游開發資金的充裕性。除了傳統旅游資源外,貴州需在旅游吸引物的多樣性上積極拓展。
發展旅游綜合體不失為選擇之一。旅游綜合體是指以泛旅游資源為依托,休閑旅游功能為導向,通過土地綜合開發,集聚旅游服務要素和旅游設施,形成融觀光游覽、休閑度假、購物娛樂、商務會展、商業地產等多功能的服務品質較高的休閑旅游產業聚集區。全域大旅游視角下,能吸引旅游者的因素皆可作為旅游資源打造。
旅游綜合體具備功能復合性、產業集聚性及項目整合性的特征,各子項目功能互補,空間布局優化組合并緊密聯系,形成有機協調的統一整體,能自我更新與調整。從核心吸引物、主導功能、核心產品來看,貴州適宜開發生態休閑型、文化創意型、休閑度假型旅游綜合體。
生態休閑旅游綜合體的核心旅游吸引物為良好的生態環境,為游客提供生態休閑養生為重點的服務。這種類型的旅游綜合體高度依賴生態環境,必須高度保護生態資源環境,開發強度較低。貴州適合以自然與人文景觀作依托,以生態養生和鄉村休閑作核心功能的山岳型生態休閑旅游綜合體,充分發揮山清、水秀、空氣清新,氣候宜人的環境優勢,以休閑、健康、文化、養生、長壽為功能導向,重點建設不同風格的休閑度假養生旅游綜合體;發展大健康,大醫療,大養生,大休閑產業;依托“原生態山川人文”品牌,集聚發展特色農業、觀光農業、休閑農業、觀光養生中草藥業、農副產品加工業、中草藥種植及加工等延伸產業,形成以生態休閑產業為主導、以生態農業、文化產業、健康服務業為支撐的各具地方特色的,不惡性競爭,不重復建設的生態休閑旅游綜合體。圍繞生態養生主題開展休閑娛樂、山地度假、戶外運動、康療養生、休閑居住等配套服務設施開發,提升生態功能和生態效益,打造國內國際著名的休閑、養生旅游聚集區。(吳儒練等,2010)
文化創意旅游綜合體由民俗及歷史文化為基礎,通過文化創意予以深度開發,把民俗風情及歷史文化資源通過旅游化項目化打造或作為核心旅游吸引物建設旅游綜合體。
休閑度假旅游綜合體由滿足游客休閑度假需求的森林、山岳及湖泊為核心吸引物,以會展、餐飲、購物、娛樂為輔助功能,常常配置高端度假酒店、主題酒店以及依區域條件開發的運動休閑及娛樂設施,目標顧客為商務、會議旅游者及高收入家庭。
工業與全域大旅游融合發展的可能性與可行性
貴州的部分地區,旅游吸引物相對單一,資源稟賦不高,以農特產品及中草藥種植加工為主的輕工業與民俗風情、歷史文化、自然風光及生態景觀相融合作為吸引物來發展全域大旅游,具備一定可能性與可行性。
網絡行為是指在電子網絡空間里發生的人的各種各樣的行為活動,這類行為活動雖然所依托的“場域”和“平臺”不同,但是正好與人們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的行為活動對應起來。又稱為電子行為、虛擬行為、上網行為。
大學生網絡行為主要有:其一,利用網絡交流溝通的社交行為,主要表現在用QQ、微信、陌陌等聊天、微博、人人、facebook等主頁、貼吧等論壇。其二,信息查找行為,主頁表現在:網絡搜索查找與閱讀瀏覽自己有興趣的資料,獲取消息和知識。其三,休閑娛樂行為,主要表現利用網絡相關軟件娛樂如聽音樂、看電影、玩網絡游戲。其四,學習行為,憑借網絡平臺海量信息知識學習,主要表現在網絡課堂、網上圖書館、網絡學習軟件等,其五,消費行為,利用網絡平臺購買物品如網絡購物、競拍等。其六,網絡行為失范行為,主要表現為網絡詐騙、黑客入侵、病毒傳播、侵犯人格權、肆意踐踏知識產權等行為。
(二)大學生網絡失范行為的概述
大學生網絡失范行為,指網絡失范行為的對象是大學生,大學生自身在網絡應用的過程中為達到某種目的或者謀求自身利益侵犯他人,表現出來的所有違背道德和違法犯罪的法律行為,從行為的性質和程度上從網絡違背道德到網絡違法直至到網絡犯罪行為。
大學生網絡失范行為是利用電腦病毒入侵、破壞網絡系統;利用信息技術制作傳播網絡信息垃圾;惡意誹謗,傳播謠言,不健康言論;借助網絡平臺進行詐騙;侵犯他人網絡隱私;瀏覽、下載、肆意傳播不良信息,竊取他人商業秘密、人肉搜索,沉迷網絡游戲或公開兜售文章、侵犯知識產權等。目前階段這些行為在大學生網民中不算少數。
二、大學生網絡行為法律規范問題
(一)大學生網絡法律規范意識、學習網絡法律知識問題
法文化和“法秩序” 在網絡環境下還沒有培養起來,網絡違法犯罪懲罰力度不大,還沒有建立起來信譽體系和追責體系,法律懲懾和預防效果甚微;有些大學生總以為網絡是虛擬空間,所以可以不負任何責任地發帖、轉帖,為了博點擊率,罔顧公序良俗,目前不少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法律意識還比較淡漠,對其個人網絡行為法律性質認識比較模糊,個別大學生存在道德約束自控能力不足,違規的行為相對多,“任何形式的法律活動都是以一定的法律意識為引導的自覺活動,人們法律意識的性質、程度、內容在某種程度上是衡量社會文明的標志”。[1]大學生網絡法律規范意識是高校學生內在認同網絡法律規范的價值基礎之上,能夠理性地行使權利,積極主動地服從規則。“法制”意識現今并沒滲透到每個人的意識行為中,作為虛擬性、隱蔽性并存的網絡,脫離了現實社會的約束,網絡活動受到道德和法律的約束力更弱,一些大學生往往難以自我遵從法律。在大學生內部甚至存在著對網絡法律規范普遍性漠視,出現的是“學但不用”、“知卻不信”、“明知故犯”的不接納、不認同態度,造成了網絡法律規范作用效果甚微。
網絡法律知識是指人們對網絡法律的性質、目的和作用的認識和了解,對網絡法律內容的把握以及對網絡法律的良好運用”。[2]而“在不了解規范要求的前提下,網絡行為主體遵從規范的可能性就必定要大打折扣了”。[3]
以下兩個方面體現了大學生網絡法律知識的匱乏:其一,主觀方面,大學生根據實用主義,對網絡法律法規知識學習缺乏主動性,他們傾向于學習民商法、刑法、訴訟法等實用性較強的法律知識,喜歡聽案例分析和怎樣打官司的知識,對網絡法律法規缺少關注度;其二, 客觀方面,由于網絡的特殊性,加之我國網絡立法的時間還不太長,不少大學生對網絡方面的法律法規并不十分了解。目前,在高校的專業設置中,很少能找到調整網絡安全行為方面專業領域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目前高校大學生教學所通用的《法律基礎》教材中關于網絡法律法規的內容很少,直接導致了大學生網絡法律安全基礎知識的缺失,使得大學生網絡法律規范意識淡薄。結果現今大學生雖熱衷于上網,但對于網絡法律法規卻知之甚少,對網絡行為的善惡還不能做出理性的判斷,好多人并不清楚哪些網絡行為違法,哪些網絡行為構成犯罪,極易做出錯誤的法律判斷意識,客觀形成淡薄的法制觀念。
(二)大學生網絡法律規范適用、網絡違法違規問題
法律規范引導、保障大學生網絡行為活動合法性、合規性。而大學生網絡行為活動的依法展開,對網絡社會具有指引和保障作用。大學生對網絡法律規范的適用主要由網絡法律實踐活動來體現,即大學生按照網絡法律法規規范進行網絡行為,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合法的網絡權利,積極使用網絡法律法規來解決出現在網絡世界中的各類麻煩、糾紛。在網絡活動中大學生不會主動依法約束自己違法失范的行為,在遇到糾紛時不借助法律反而消極應對,這是致使高等院校網絡法制教育困難重重,收效不大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一是與網絡的特殊性相關,因網絡具有虛擬性、隱蔽性、快速性等特性,造成了司法實踐中“偵破案件難、訴訟審判困難、影響消除艱難”等復雜困境,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大學生適用網絡法律的信心。其二是由于我國現階段網絡法律法規建設不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性不健全,個別處存在不一致;高位階法律側重比例小;低位階規范側重太多,對不良信息行為的執法解釋不明確,公眾理解不一,導致部分網絡行為無法可依。部分高校大學生在傳統性網絡活動中的守法、用法及承擔責任等方面都表現得比較規范,但還有一些大學生的網絡行為隨意性太強,缺失規范性,出現網絡行為問題時候,傾向于自認倒霉等非法律手段解決。
三、大學生網絡行為法律規范問題與安全教育關系
大學生網絡行為法律規范問題和安全教育聯系密切。一方面,加強和改進安全教育,說到底就是要讓大學生及安全教育工作者適應時展、變化后的育人環境。在信息技術日新月異大環境下,網絡作為安全教育的新環境,已給安全教育活動帶來了新問題、新情況、新挑戰。我們必須要借助網絡長處,降低、消滅網絡違法失范行為,塑造大學生健康人格,保證大學生健康成長。另一方面,網絡平臺教育將會成為安全教育的新手段和新途徑。新型的網絡平臺教育方式與傳統安全教育大不相同,對網絡行為進行法律安全教育是傳統安全教育在工作領域、工作方式及工作手段上的拓展和延伸,單向灌輸為主的傳統安全教育變得雙向互動,借助網絡平臺使教師和學生在教學過程中的互動,從而做到了安全教育內容的內化成為現實。最后,大學生網絡行為法律規范問題和安全教育對策研究中運用了大量法學教育的理論與方法,而網絡行為安全教育的目標也是網絡行為法律規范問題教育的目標。所以,大學生網絡行為法律規范研究本身就具有安全教育的功能。將大學生網絡行為法律規范問題與安全教育結合是時展的必然要求和安全教育創新的重要契機。
四、大學生網絡行為安全教育對策
(一)確立網絡安全法律教育目標,優化安全教育師資隊伍
現在的大學生幾乎人人玩轉網絡,雖然他們的網絡使用能力很強,但對網絡安全的法律、法規、條例卻很少涉獵,網絡安全防范意識比較淡漠。現今,高校校園網絡受外來非法侵入現象加重,要想大學生正確利用網絡,合理規劃大學生涯,必須從學生內因上進行思想突破,讓大學生自覺樹立主人翁意識,確定網絡安全教育目標。
目前高校安全教育工作基本是由大學生指導教師承擔。但由于指導教師除了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外,還需要處理瑣碎日常管理事務性工作,導致安全教育工作出現不少漏洞。因此,高校要加強安全教育教師的建設,每所高校的安全教育教師不僅要熟悉高校安全教育規律和掌握大學生身心成長規律,同時需要具備比較系統的法律學科知識和較高的法律素養。高校應結合本校特點,立足實際,有專職、兼職、外聘多樣化的方式,組建具有全面系統安全教育背景的專職教師為主力,外聘常年從事心理健康、司法或法學教育工作的兼職安全教師為輔助力量,構筑起一個高質、高效、全面的的安全教育師資力量。
(二)優化網絡安全法律教育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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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法制教育手抄報的內容:法制名言
1) 法律的基礎有兩個,而且只有兩個……公平和實用。——伯克
2) 法律的力量應當跟隨著公民,就像影子跟隨著身體一樣。——貝卡利亞
3)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誘導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們自己的德行。——阿奎那
4) 法律的制定是為了保證每一個人自由發揮自己的才能,而不是為了束縛他的才能。——羅伯斯庇爾
5) 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沒有發言權的。——西塞羅
6) 法律規定的懲罰不是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強制,一部分靠榜樣的效力。——格老秀斯
7) 法律和制度必須跟上人類思想進步。——杰弗遜
8)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偉的大夏,庇護著我們大家;它的每一塊磚石都壘在另一塊磚石上。——高爾斯華綏
9)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亞里士多德
10) 法律如果不講道理,即使延續時間再長,也還是沒有制約力的。——愛·科克
關于法制教育手抄報的資料:青少年法律常識
1、青少年應該如何加強自我防范、遠離犯罪?
(1)學習掌握法律知識,熟悉法律條款。
(2)提高鑒別是非的能力,弘揚傳統美德。
(3)培養健康工作、生活、學習習慣,遠離黃賭毒。
(4)遵守法律法規,帶頭宣傳法律基本常識。
2、青少年犯罪要坐牢嗎?
青少年犯罪是否需要負刑事責任不能一概而論,要看行為人犯罪時的年齡和犯罪情節的嚴重性。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的規定來判斷哪個年齡段的青少年對哪些犯罪行為是需要負刑事責任的。
3、為什么青少年是最容易犯罪的群體?
青少年處于少年期、青年初期階段,神經系統處于不穩定狀態,其認識、感情和意志上的變化,讓他們變得容易興奮、容易沖動、容易感情用事,極易受外界環境的影響。還有就是生理上不成熟。并且對于誘發犯罪的人事物沒有完整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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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計算機和網絡通信技術高速發展,數字化生活方式逐步由夢想變為現實,人類社會開始跨入信息化時代.順應時展潮流,我國提出了'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發揮后發優勢,實現社會生產力的跨越式發展'的戰略決策.面對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政府部門應當勇立潮頭,秉承與時俱進之精神,把握機遇、迎接挑戰,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利用信息化技術實現業務流程優化和管理決策能力全面提升。
一、電子政務的內涵
電子政務是指政府機構運用現代網絡通訊與計算機技術,將政府管理和服務職能通過精簡、優化、整合、重組后在互聯網絡上實現,打破時間、空間以及條塊分割的制約,從而加強對政務運作的有效監管,提高運作效率,為公眾提供高效、優質的一體化管理和服務。政府是社會中最大的信息擁有者和處理者、最大的信息技術的用戶,只有有效地利用信息技術,才能極大地提高政府業務的有效性和效率。
二、實施電子政務發展的意義
1、電子政務的推行有助于提高信息傳遞的速度和效率,優化行政管理的組織結構,提升政府的溝通效率和行政運作效率,簡化行政運作程序,降低行政運作成本,從而節約政府經費與開支。
2、加強監管,促進政務公開。實施電子政務,能夠電子政務,能夠加強政府和社會公眾對各權力機構業務運行的監管,并可實現政府相關信息和業務處理流程的公開化。實施電子政府后,政府的業務流程通過電子政府平臺自動實現,其處理的過程、處理的時間、處理的依據、對于上級領導、相關公眾、政務工作人員都是公開的,從而減少了傳統政務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暗箱操作,實現了政務的公開化、透明化。
3、改善公眾服務,提高政府形象。電子政務使政府從被動服務轉變為主動服務,企業、公民可以不受時間、地點的限制,掌握和了解政府的方針政策,接受政府的管理。以我國為例,普通民眾過去要辦一件事,要跑很多路、進很多政府部門、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而利用互聯網進入電子政務平臺,每個人都就可迅速了解政府機構的組成、職能、辦事章程和各項政策法規。同時,政府也可過網絡與公眾進行進行信息交流,聽取公眾的意見與心聲,從而使政府更好地為人民服務。互聯網絡是沒有國界的,我國的電子政務建設也將加強我國與世界的交流,樹立我國政府在國際上的良好形象。
4、通過政務信息化,推動社會信息化,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由于政府是信息資源的最大擁有者,也是信息技術應用的最大使用者,同時由于互聯網的廣域性,使政府的電子政務建設涉及面更廣、影響更為深遠。,在推動全社會信息化方面起十分重要的作用。實施電子政務還是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九五”期間,我國信息產業年均增長33%,是我國GDP增長的3倍。2000年,我國信息產業總產值突破了1萬億元,成為我國第一大支柱產業,帶動國民經濟增長近2個百分點,對GDP的貢獻率達到19%。
三、電子政務存在問題
1. 我國在發展電子政務方面存在不少錯誤認識。一種是把電子政務僅僅當作政府部門的計算機化,不重視軟件的開發和政府業務流程的整合,而是用計算機系統去模仿傳統的手工政務處理模式,結果很多政府部門的計算機設備成為高級打字工具,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另一種是簡單地把電子政務等同于政府上網,以為把政府一些政策、法規、條例搬上網絡就萬事大吉,沒有把傳統的政務工具同網絡服務有機地結合起來。對電子政務的系統性及其在信息化建設當中的地位缺乏認識。
2.重視硬件投入,忽視制度建設和對公務人員的培訓。電子政務建設既需要技術的支持,也需要高度重視制度建設和公職人員的能力建設。電子網絡下的政府管理和傳統的政府管理,其理念和手段上有較大差別。因此,對公職人員進行培訓,不僅要使絕大多數公職人員都能熟練掌握電子政務的操作技能,更重要的要轉變他們的管理觀念,提高他們的管理能力。而這恰恰是我們目前工作的薄弱之處。
3.保障電子政務發展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電子政務的發展離不開良好的法律法規環境。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為了促進電子政務的發展,都制定或修改了相關法律。然而,我國在保護電子政務信息安全方面的電子政務立法一直是滯后的。我國目前電子政務的法律法規很不健全,只是由行政機關對互聯網管理出臺了一些限制性的行政法規。政府信息化缺乏基本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如缺少政府信息公開法、政府信息資源管理法。原有的一些法律已不能適應信息化發展的要求。法律法規的欠缺勢必阻礙電子政務建設的進程。
4. 電子政務的發展缺乏統一規劃,也沒有相應的組織機構。目前我國電子政務的發展缺乏宏觀規劃,國家沒有提出明確的電子政務發展目標,也沒有制定相應的發展規劃。各地電子政務的建設是各自為政,采用的標準各不相同。機構還很不健全,作用也很有限。各國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和實施政府電子政務。論文大全。如英國在內閣辦公室成立信息中心(GentralITUnit-CITU),美國成立了信息技術理事會(GovernmentInformationTechnologyBoard-GITB),愛爾蘭政府成立了信息社會委員會(InformationsocietyCommission)等,負責電子政務的研究、規劃和實施。但是,現在普遍擔負不起這個任務。即政府對公眾的電子政務和政府對企業的電子政務服務等,尚無職能部門管理。這些都是制約我國電子政務發展的重要原因。
四、電子政務存在問題的對策
1、提高公務員素質。推行任何改革,思想解放是關鍵。應加強對公務員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之轉變觀念,從而在思想上接受這場變革,進而在行動上積極應對這種變革。要加大對公務員的培訓工作,使得他們掌握先進的信息技術,以適應全新的信息社會工作環境,并且要把信息技術知識與技能的考核納入公務員綜合考核范圍之內。
2、制定發展規劃,明確階段目標,避免重復建設。作為政務活動和信息技術的結合點,電子政務建設不單單是一個技術問題,而且涉及到政黨部門的工作程序、組織結構、人事制度等方面的調整和協調。因此,國家要制定相應的發展規劃,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強對電子政務的研究、規劃和組織協調,并根據國情,制定切實可行的階段性目標。論文大全。
3、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保護網絡安全,促進電子政務發展。要加強政府信息的安全管理,不斷提高反病毒,保證信息網絡的安全,制定相應的管理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網絡的建設、管理、維護、內容和形式的規范進行必要的規定和約束,保障政府信息網絡的規范、安全運行。針對電子政務的安全特性,現階段無論是從理論層面還是應用層面,都有兩種觀點及操作方法。一是技術隔離,也就是政務完全搬上網,再利用技術的手段在網上保障政府的安全。如多級防火墻、網絡分級授權、數字簽名、數據庫備份等。二是物理隔離,也就是不完全依賴虛擬網絡,而是采用網上與網下聯合完成業務,重要的審批、授權、決策等放在網下,還是依靠傳統手段來執行。論文大全。很明顯,兩種隔離各有各的適用范圍。
3.加快信息資源的整合和共享。據統計政府掌握了社會信息資源的80%,提高社會信息的價值,信息資源的整合和共享是關鍵。然而,在傳統的行政模式下信息掌握在少數人手中,把信息看成是一種權力的象征。要實現信息共享,必須打破各級政府和部門對信息的壟斷和封閉,整合信息資源,在原來離散、孤立的信息技術平臺上構造一個開放的統一信息技術平臺,實現信息最廣泛的交換,使之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注得總體規劃,先易后難,急用先行,協用推進。統籌規則,制定總體方案。各地區的電子政務總體規則必須嚴格遵循國家電子政務的總體規劃,做到與國家電子政務總體規劃全面銜接。同時,要將近期目標與長期目標相銜接,下級部門目標與上級目標銜接,行業管理部門目標與同級其他機關建設規劃相銜接。由于我國電子政務的標準化工作基礎相對薄弱,各地區信息化應用水平參差不齊,因此必須采取先易后難、急用先行的原則,密切結合國內電子政務建設的實際需求,來確定電子政務中應用系統建設工作的優先順序。電子政務的發展,不可能全面開發,齊頭并進,必須有選擇、有重點地進行。
電子政務建設的實施是十分復雜和困難的,要加強對政府部門電子服務的協同研究,制定政府部門電子服務協作規范,使各級政府部門在管理和服務時協同一致,真正實現高效率的政府管理和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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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宋軍.中國電子政務建設存在的問題與解決對策[J].理論探索,2003(3)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餐飲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餐飲服務安全各項管理制度。
2、保證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等相關證照后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并按規定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3、依法建立并落實食品(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度,認真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產品標識和食品及原料質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嚴把進貨關,保證本單位食品(原料)購進的可追溯性、真實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本單位保證不采購使用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不采購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保證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的肉類及其制品索證資料的真實性。
本單位保證不采購使用“地溝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4、保證提供餐飲服務的場所環境、設備設施、布局流程及操作過程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標準和要求。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
5、保證規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劑管理使用,杜絕添加非食用物質,不超范圍、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不使用未經消毒合格的餐飲具、工具、容器。
6、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規范經營行為,提高餐飲服務質量和自律意識,同時自覺接受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承擔社會和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名稱(蓋章):
二、將普法教育與依法治稅相結合,持續改善稅收營商環境。牢固樹立依法治稅的工作理念,認真執行組織收入原則,突出減稅降費這一工作主題,將國務院和稅務總局、省局出臺的各項減稅政策執行不折不扣落到實處。將依法治稅貫穿組織稅費收入工作始終,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堅決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組織收入原則,嚴格政策底線,嚴守紀律紅線,確保實現高質量的稅費目標。認真落實和梳理各項減稅降費政策,通過丁稅寶稅企交流群和微信服務群第一時間推送給企業,并通過“云直播”的方式詳細解讀。針對企業實際困難和訴求,確定適用每戶企業的稅費政策指引,實行“一企一策”點對點向企業推送,使企業真正享受到政策紅利。加強風險防控,開展“建體系、防風險、促規范”專題活動,全面梳理、重新修訂涉及稅收管理各環節、全行業、全流程的風險規范,形成5大類38個具體項目。針對稅源特點,重點修訂完善鋼鐵、焦化、金屬及金屬礦批發、普通道路運輸業、建筑業等14個重點行業風險防控工作指引。共掃描分析監控類指標23項,下發基礎征管、發票管理等疑點數據4100余條,消除風險疑點3200余條,有力規范了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行為,降低了涉稅風險。開展稅收治理,對15戶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情況開展核查,聯合公安、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開展加油站(點)稅收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查補入庫稅款1433萬元。開展白灰、石子、水泥、洗煤“四小行業”稅收治理、房地產行業評估和工業企業涉土稅收核查,進一步規范了行業管理,實現了稅負公平、執法規范,進一步優化了稅收營商環境。
中圖分類號:U415 文章編號:1009-2374(2015)24-0098-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24.048
公路工程項目施工的總目標是:質量把關、成本控制、進度安全范圍內控制、場地環境控制、現場合同管理和施工現場管理。在這些全部目標中,現場合同管理是一個工程管理工作的重點,施工企業和使用者兩者之間的利益全部在這份合同中體現,因此,面對日益競爭的社會,施工企業為了效率要不斷地完善自身在施工過程中對現場簽訂的合同的管理,只有在施工中加強合同管理的工作,保持合同中存在的風險意識,才能在發生沖突時利用法律武器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 公路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存在的隱患
目前,公路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人員普遍是由一些非建筑專業的人員擔任,即使有相關專業的人員也是一些工程管理施工部門的技術性人才和管理人員,這些人員都是一些剛走出校門的大學生,這些人員的專業素質、合同管理水平也雜亂無章,有的人缺乏相應的合同管理和法律法規方面的基本知識和經驗,有的人具備合同管理和法律法規的經驗,卻在施工方面缺乏基本的施工技術,更有一些人既沒有施工技術,也沒有合同管理和法律法規的經驗。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種對專業要求嚴、知識范圍廣、法律法規意識強、施工技術經驗豐富的一項工作,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廣博的知識面。有些施工現場合同管理人員在合同簽完后,對合同提到的細節不組織人員學習和研究,在利益發生沖突時,無法通過有效的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切實利益,使得經濟受到重大的損失。
施工現場合同簽訂后,在履行合同中的條款時對合同中存在的風險意識不到位。一些合同管理人員在合同簽完后沒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進度來分析合同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對一些問題不進行提前預防、控制,在風險出現時不進行積極有效的措施對風險進行轉移,減少財產損失。公路工程項目耗巨資,波及許多方面,導致許多方面存在差異和履行時間長,面對這些問題,在合同簽訂的條款中必須嚴格仔細,盡量做到顧及大全。在一些施工現場中,甲乙雙方在現場施工合同的管理上缺乏一定的經驗,在合同簽訂時對約束的內容不明確、責任劃分不清楚等這些現象頻頻發生,例如在施工現場的合同條款中用詞給人模糊的概念,合同簽訂中的材料控制成本沒有明確的規定,承包商之間的職責不明確,合同內容進行變更處理程序,對理賠的事后處理、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協調等許多問題缺少嚴格的規章制度等,這些問題的存在都會導致公路工程產生利益糾紛的發生。有些工程項目部的管理人員自認為只要將施工雙方的關系搞好,就能解決好在施工項目現場合同管理中兩方之間遇到的各種問題,這種只重視雙方關系,不關心合同的做法只會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綜上所述,提高施工現場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法規意識、控制風險意識是實現合同管理工作的目標,也是工程單位賴以生存的重要基礎。
2 施工現場的合同出現風險的研究和處置辦法
承包工程本身就是一種高風險的工作,該風險存在于工程項目中。無論一個建筑項目工程有多大的規模,都受到地質結構、施工手段、工程設備和周圍環境等許多因素的影響,這些因素都或多或少地在經濟方面給項目施工單位帶來各種未知的風險。作為一個工程項目部的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因素保持清醒的認識,從而提前采取應對措施,使得風險在出現時將經濟損失降到最小。在建筑施工中,企業內部管理人員應該提高合同管理意識,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使單位中每一個員工都能熟練運用這些法律法規,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因此,企業在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工作中積極提高和改善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和職業道德,可以對這些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崗位培訓,或者聘請一些專業從事合同管理的資深人員來單位進行長期指導實踐工作,從而為企業內部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施工現場的合同在履行職責時出現的風險,一般可以通過事發前的內部控制和事發后的控制這兩種處置辦法解決。事發前的內部控制是指在風險發生前,施工管理人員預見并采取一系列的預防控制措施,這些預防控制措施的實施要求項目管理人員具備較強的分析問題的能力、心理和豐富的對風險因素處理的經驗。事發后的控制是指在風險因素已經發生后,項目施工人員根據風險的具體情況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水平而采取一種對風險進行轉移的措施。然而由于這種風險轉移措施在我國尚未推行開,因此這就要求項目部管理人員通過不斷學習風險理賠,轉移風險帶來的重要作用,結合施工周圍環境,學會靈活運用理賠方法,讓項目部所有人員得到相應的報酬。
3 對施工現場的合同進行深度研究,及時開展理賠工作
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工作和合同理賠有著十分緊密的聯系,施工現場的合同是理賠的出發點,理賠就是針對那些不認真履行合同規則或者違反合同條約而進行賠償的一種行為。是否應該理賠應該由施工現場的合同來最終決定,因此要取得理賠成功,對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工作必須加強。施工部門在履行合同的規章制度時,必須對合同中的各種條款進行仔細閱讀,及時研究施工合同是否全面、完整、詳細,是履行雙方合同中的職責和義務的基礎點,從而對合同中出現的各種風險進行一定的預測,以便進行積極有效的理賠。項目部的管理人員和施工企業在履行合同中的職責時,必須結合雙方實際情況,對法律法規進行全面的分析,科學合理地履行合同中雙方的職責,同時也不能遺忘自己應該得到的利益,積極合理地進行理賠。施工現場的合同既是法律對甲乙雙方的一種法律約束,也是保證雙方獲得經濟利益的一種重要方法。
在理賠過程中,除了要增強對市場背景、法律法規意識、合同管理意識等,作為施工項目履行合同條款的一方,必須還要學會運用正確的理賠方式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此在理賠過程中應該注意這些問題:保證理賠事項真實,證據材料充足、有時效性、雙方責任劃分的清楚無誤、風險因素的不確定性、不能出現侮辱對方的文字、理賠數額貼近實際、理賠方式要科學合理,禁止無理取鬧。
4 結語
我國當前公路項目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工作還存在著一定的滯后性,伴隨著建筑行業與國外的經常流和學習,導致市場經濟競爭異常激烈,面對這些施工單位應該十分重視和探索出一條適合本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工作方法,從而利用自身資源和資源分類企業未來發展目標等對建筑施工提出更加具體化的要求,采取有針對性的未來戰略目標進行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工作,從而為企業在建筑行業取得更大的利益空間。
參考文獻
[1] 陳望軍.公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難點及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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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曹縣堅持“預防為主,打擊并行”方針,加大電力設施防范措施上的資金和技術投入,如給變壓器裝上防盜栓和防盜螺母;成立了以供電所員工為主的巡邏隊,不定期地對轄區內的各種電力設施進行巡視檢查,確保每個臺區有人管,每條線路有人護,每基桿塔有人看;將護電管理工作關口前移,完善群眾護線組織,積極與電力設施附近的居民保持良好聯系溝通,建立長期的聯防機制,實現群防群治;加大在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上對電力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經常性開展上街宣傳、下鄉宣傳,廣泛發動群眾,激發全社會保護電力設施熱情,鼓勵他們及時舉報對電力設施的盜竊和破壞等違法行為;五是從摧毀罪犯銷贓的渠道出發,聯合當地公安部門,開始不定期的檢查廢舊物品收購部,嚴厲打擊不法犯罪分子。
一、曹縣在電力設施保護中取得的成績
1、加大清理力度,全面打響電力設施保護“阻擊戰”
曹縣供電公司把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納入了重要日程,并列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中,年初部署整體工作,對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做出安排,做好線路安全保衛工作。特別是在秋收后和春耕前期間,還專門召開班子會議,聽取匯報,解決實際問題。該局領導靠前指導工作,親臨現場,了解情況,深入沿線保線站、護線組調查研究,走訪看望專兼職護線人員,及時解決他們遇到的困難,從而激發了專兼職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曹縣供電公司對所轄廢品收購站點進行了全面清查,并做了詳細的宣傳報導,影響很大,起到了廣泛的警示教育作用。在全面清理整頓廢品收購站點的同時,積極對各站點從業人員進行相關的法制教育,并與各廢品收購站點逐一簽訂了責任書,要求其嚴禁收購電力物資,并對前來銷贓者進行揭發舉報。
2、強化監督管理,全面打好電力設施保護“攻堅戰”
為了更好的保護電力設施的安全,并在發生盜竊破壞案件、外力破壞案件和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違章建筑案件時,能夠在第一時間及時獲得信息,并能按各自職責分工,分頭做好工作,曹縣供電公司相繼制定出臺了《保護電力設施安全責任制度》、《保護電力設施工作例會制度》、《案件報告制度》、《警企聯防責任制度》,《有貢獻人員獎勵制度》及國網、農網輸供電線路發案情況流程圖等相關配套制度。
3、注重物防技防,全面打贏電力設施保護“保衛戰”
全面加強電力設施技防措施。該局根據全供電區的實際情況,一方面,在對輸電線路鐵塔地面至五米高處以內的螺絲打堆1250基的基礎上,又對輸配電線路桿塔拉線UT線夾螺絲打堆7856條,有效地防止了塔材和UT線夾被拆盜案件的發生。另一方面,該局還進一步加強了對配電變壓器防盜鎖的安裝,對運行和停運的線路分別安裝了不同類型的斷線報警裝置;國網變壓器在原有安裝400臺報警器基礎上,今年又新增200臺;農電變壓器在和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安裝失電報警器工作已全面鋪開。
3、全面加強電力設施物防措施。
曹縣供電公司對全供電區204個輸配電線路下的漁池都設立了警示牌,并與漁場主簽訂了保證安全的協議書,同時對輸電線路懸掛了警示牌。另外,該局還積極與線路附近的17個采石場協商確定了減少爆破藥量和方位避開導線的措施,避免崩壞導線。此外,該局還對配電線桿涂刷了夜瑩光油漆,有效地減少了外力破壞案件的發生。
4、全面加強三級護線網絡建設。
曹縣供電公司在不斷加強專職人員巡線的同時,還注重發揮群眾護線員的作用,并根據“三長”(鄉鎮長、派出所所長、供電所長)和群眾義務護線員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充實了124個護線組、702名護線員;建立健全了護線責任制度、巡回走訪制度、案情及時報告獎勵制度,以及工作聯系制度。在此基礎上,該局還進一步完善了“鄉包片、村包段、戶包桿”的群防群治防護體系和縣、鄉、村三級義務護線網絡,有力地保障了電網的健康穩定運行。
二、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
人們的日常生活離不開電,同樣,電力企業離不開電力設施,它們是息息相關的。電力設施的安全問題直接影響了電力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影響了人們正常的社會生活,影響了社會安全穩定和經濟的發展。近幾年來,電力設施的安全問題越來越引起企業和社會的關注,但電力設施的保護仍然面臨著很多問題。
1、盜竊電力設施的現象嚴重
電力設施分布面積廣,數量多,不好看管,再加上電力設施的價錢高,由于經濟利益的驅使,盜竊電力設施的現象很嚴重,盜割電力線路、拆盜線路塔材和金具、拆盜配電變壓器的現象屢禁不止。這不僅給電力企業帶來了嚴重的經濟損失,也引發了很多電網安全事故,甚至造成人員的傷亡,嚴重威脅到人們的自身安全和社會的和諧安定。企業和國家雖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盜竊現象依然泛濫,成了企業面臨的重大難題之一。
2、電力執法部門執法不力
隨著電力體制的改革,電力設施保護的行政主體由原來的電力行政執法部門變為了政府經濟管理部門,由于行政執法權的變更,給電力企業開展執法工作帶來了一定的不便。再加上電力設施分散廣、密度大,政府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受到限制,不能很好的執行工作,在發生問題后,公安部門也只是走過程,做樣子,不能立案偵查,使丟失的設施無法找回,不法分子還逍遙法外繼續進行破壞活動。執法部門的工作沒有落實在實際中去,收效甚微。
3、缺乏法律武器的保護
法律是保護企業和個人財產與人身安全的武器,如果沒有武器,企業和個人的權益就暴露在不法分子的眼里,很容易受到侵害。我國關于電力企業電力設施保護的法律體系不夠完善,使電力設施保護沒有依據,當電力的法律法規與別的土地資源類的法律相沖突時,總會舍棄電力方面的利益,對電力設施的保護不能很好的進行。
4、缺乏法律意識
不法分子是因為缺乏法律意識才行使盜竊或者破壞行為,企業是因為缺乏法律意識而疏于管理,執法不力,人民群眾是因為缺乏法律意識縱容了不法分子的行為,從而也損害了自身利益,威脅到自身財產安全。國家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對電力設施進行保護,由于政府和企業的宣傳力度不夠,很多群眾不能很好的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抱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遇見盜竊行為也不制止,使得不法分子在白天也敢猖狂作案,造成了很多本可以彌補的損失。
三、進一步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應采取的對策
1、加大全民宣傳力度
偏僻地區的電力設施最容易被盜竊,政府部門力不從心,不能做到每一個地方都監管力度很強,這就需要廣大人們群眾的配合。政府和企業可以定期組織去那些偏遠的地方進行宣傳,還可以通過媒體、電視廣播、報刊之類的新聞媒介進行宣傳,在學校進行普法宣傳,增強人們的法律意識,讓人們明白電力設施不但關系到企業和國家,更關系到他們的切身利益,提高他們保護電力設施的自覺性,提高他們的社會責任感。
2、加強行政機關的執法力度
行政機關應該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嚴格打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高辦事效率,真正為企業和人們做實事。平時做好防范準備,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加強巡視,做到定期檢查,不定時巡視,防護結合。可以和鄉鎮聯合起來,對事故多發地進行重點防范,實行獎懲制度,提高人們的積極性。一旦出現電力設施安全事故,政府應該立即處理,集中力量加大偵查力度,盡快偵破案件,減少損失。
3、建立健全相關法制
我國雖然有電力設施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但有些不規范,有時會與其他法律法規相沖突,使得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無法正常進行。這就需要國家對這些相沖突的法律法規進行一定的修改,明確行政執法程序,明確電力設施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地役權的界限。對破壞電力設施的行為,要依據法律嚴格處罰,以減少偷盜和破壞行為的發生。
4、著眼于長遠發展
(一)加強法治建設組織領導。嚴格按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要求,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建設擺在全局的重要位置來推動落實。
(二)健全法治工作機制。加強法治建設重大問題的運籌謀劃和科學決策,統籌整合各方面資源和力量推進法治建設。黨組會專題研究解決法治建設重大問題不少于2次;主要領導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壓緊壓實責任,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加強分管領域的法治建設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法治學習培訓,提高普法宣傳工作力度
(一)強化法治學習培訓。完善領導班子集體學法制度,增強學法的計劃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將新制訂或修訂的法律法規納入年度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今年重點學習《憲法》《國家安全法》《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外商投資法》《電子商務法》《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領導班子中心組全年學法不少于4次,全體工作人員集中法律學習不少于10次。全面推行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考試制度,組織機關工作人員按要求完成年度規定學法內容和學習課時,積極參加各類法律知識學習培訓活動。
(二)提高普法宣傳力度。貫徹落實黨的關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戰略部署,結合《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制定普法責任清單。持續深化憲法學習宣傳,認真組織開展2020年“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活動,重點加強《電子商務法》《外商投資法》《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等商務領域法律法規的宣傳。圍繞中心,開展疫情防控普法宣傳,以《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要求和防護知識為重點,將普法宣傳教育滲透到各項商務活動中。認真對照“七五”普法規劃,開展自查自糾,鞏固現有普法成果,查找薄弱環節,提前謀劃“八五”普法工作。
三、全面堅持依法行政,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一)推進重大行政決策法治化。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要求,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將法治審查貫穿于商務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依法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的程序,切實強化決策責任制,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材料歸檔、檔案管理制度。
(二)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進一步完善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審核、報備、清理等行為,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根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級文件制定、修改、廢止情況,及時對本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
(三)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積極開展行政執法評先選優活動,逐步實現執法信息一次錄入互通共享、執法數據齊全完備實時推送、執法活動網上留痕高效監管。
(四)堅持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加強酒類、再生資源、成品油、二手車等領域監管。認真落實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各項措施,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大力改善市場環境,多措并舉擴大消費,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四、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要求,繼續完善“一窗受理”,統一審批標準,簡化審批手續,規范審批流程。推進落實“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減證便民”等各項改革舉措。
(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進一步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市場主體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和抽查工作細則,確保實現雙隨機監管全覆蓋。及時公開企業違法違規信息和檢查執法結果,接受群眾監督。
2、加強消防宣傳,提高全民預防和抵御火災能力。
3、冒險是火災之源,謹慎為安全之本。
4、火不留情要人命,預防在先最要緊。
5、增強防火意識,掌握逃生常識。
6、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7、消防安全是一種責任,為己為家為他人。
8、人人關心消防事,家家戶戶保平安。
9、火災起心莫急,濕手巾捂口鼻。
10、共筑心中“防火墻”,搭起生命安全網。
11、安全能聚千家財,火災可焚萬戶心。
12、人人參與消防,家家幸福安康。
13、消防連著你我他,保障安全靠大家。
14、嚴禁圈占消防設施,確保疏散通道暢通。
15.珍惜生命,遠離火災;全面動員,杜絕火患。
16.多一些消防知識,少一分火災威脅。
17.消防工作,人人有責。
18.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19.防范勝于救災,隱患險于明火,責任重于泰山。
20.齊心協力除火患,國泰民安事業興。
21.消防有法可依,違法必受處罰。
22、消除火災隱患,構建平安社會。
23、政府主導,齊抓共管,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
24、全民齊動員,共筑消防安全防火墻。
25、筑牢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確保全省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26、消除火災隱患,創造美滿生活,構建和諧社會。
27、防火常識進校園,自防自救保安全。
28、消防宣傳進萬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29、勿忘火警“119”,患難時刻真朋友。
30、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減少火災事故發生。
31、家家防火,戶戶平安。
32、消防情系你我他,預防火災靠大家。
33、人人防災防火,家家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