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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藥物臨床試驗大全11篇

      時間:2022-02-23 04: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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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物臨床試驗

      篇(1)

      藥物臨床試驗檔案的專業性相對較強。藥物臨床試驗檔案能夠初步評價出藥物對人體的安全性,檢測出人體體內的抗藥能力并促進藥代動力學的進一步研究,為制藥方提供了有效的臨床依據。藥物臨床試驗檔案在臨床治療中屬于評價階段,其作用是對藥品使用者進行用藥評價并進行相關記錄,通過試驗結果確定藥品的可用性和安全性,明確用藥風險,為藥品申請生產提供有效信息。藥物臨床試驗是由申請人自愿參加藥品應用型研究,其目的是為了監測藥品的臨床效果以及藥品使用后的相關不良反應,評價普通患者和特殊患者使用藥物的經濟能力和安全性。在試驗結果的基礎上,盡可能減少患者藥品用量,降低患者體內的抗藥性[1]。藥物臨床試驗檔案應分類保存并保證其信息的完整性。藥物臨床試驗檔案的原始資料較為復雜且信息量較大,在管理藥物臨床試驗檔案時,要有序的整理檔案確保藥物臨床試驗檔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將藥物臨床試驗檔案完好無損的保存在檔案室。信息記錄人員要保證試藥者信息的保密性,保護一手資料,從源頭上杜絕試藥者信息的外漏。試藥者的個人信息、新型藥品的處方、藥品的制作工藝等都受法律保護,其保密性具有相應的法律效應。藥物臨床試驗部門應該申請信息的保護,實驗的相關資料只對國家藥監機構、臨床試藥部門、申辦方開放,不得私自將信息外泄[2]。

      藥物臨床試驗檔案管理的現狀和對策

      目前我國存儲檔案空間不充裕,大量的臨床資料雖然會保存在電子檔案中,但是大量的原始資料和紙質版檔案仍然需要巨大的檔案存儲空間。每一位試藥者,其體檢結果、用藥時間、用藥劑量、臨床效果等信息都要進行詳細的記錄并存儲于檔案室,這就要求檔案管理部門提供足夠大的檔案存儲空間,檔案存儲空間有限是目前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隨著科技的發展,醫療記錄水平也在不斷提高,電子病歷需要進一步的升級,實現原始病例的電子錄入并實現新技術的普及。有效的對藥物臨床試驗檔案進行管理,電子檔案和數字化檔案逐漸取代紙質版檔案,在降低對檔案存儲空間的同時,也實現了高效的檔案調取和檔案管理[3]。科學技術與醫療管理相結合,實現高效管理藥物臨床試驗檔案。臨床試藥的時間相對較長,長時間高頻率的記錄就提高了對于管理的有效性的要求。長時間高頻率的記錄信息就要求信息采集者具有^高的責任心,同時應具有足夠的耐心和細心,仔細整理檔案并保存。信息的收集是藥物臨床試驗檔案管理的重點,也是藥物臨床試驗檔案管理的基礎。只有清晰的收集到信息,才能對藥物臨床試驗檔案進行高效的管理。與此同時,檔案管理人員還要重視藥物臨床試驗后試驗結果的總結,并對信息采集不足之處進行及時的補充。

      管理藥物臨床試驗檔案的工作人員需要有較高的相關專業知識、具有責任心且有一定的管理能力[4]。在試藥者用藥之前,試藥者必須做全身檢查,確保其身體條件符合試藥要求。藥物臨床試驗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現有檔案進行管理,規范藥物臨床試驗檔案的管理流程,重視原始信息的收集,保證其真實性和安全性。管理人員在其工作中不僅要細心仔細,還要具有不斷學習的精神,不斷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進而促進藥物臨床試驗檔案的有效管理,為醫學研究事業提供有效的信息,加快我國醫療產業的發展[5]。

      參考文獻:

      [1] 杜彥萍,黃習文,楊忠奇,等. 藥物臨床試驗檔案管理[J]. 中國中醫藥現代遠程教育,2011,09(5):135-136.

      [2] 吳建元,鄒曉h,黃建英,等. 機構辦公室加強藥物臨床試驗規范化管理探討[J]. 中華醫學科研管理雜志,2011,24(2):86-89.

      篇(2)

      《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試行)》規定臨床試驗檔案必須妥善保存。另外,該辦法在附錄2中對臨床試驗的準備階段、進行階段和完成后的文件保存進行了明確要求:研究者要保存資料至臨床試驗終止后5年。申辦者應保存資料至試驗藥物被批準上市后5年。而ICH規定,臨床試驗資料須保存至得到上市許可后滿2年。FDA規定,藥物批準/不批準上市、上市或撤銷申請后2年,我國臺灣是7~10年,但實際上,現在提倡在產品的整個生存期都應保存。

      2 藥物臨床試驗檔案的特點

      2.1 專業性強。藥物臨床試驗分為Ⅰ、Ⅱ、Ⅲ、Ⅳ期。Ⅰ期臨床試驗是初步臨床藥理學及人體安全性評價試驗,觀察人體對于新藥耐受程度和藥代動力學,為制定給藥方案提供依據;Ⅱ、Ⅲ期臨床試驗是治療作用的評價階段,目的是評價藥物對受試者的治療作用和安全性,最終為藥物獲得注冊申請提供充分的依據;Ⅳ期臨床試驗是新藥上市后監測,評價藥物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與風險關系,改進給藥劑量等。各期臨床試驗檔案均應完整、有序地分類保存。

      2.2 原始資料復雜繁多。開展藥物臨床試驗全過程的原始資料種類繁多,包括臨床前的一些研究資料,審批后的試驗方案、倫理批件、知情同意書、藥檢報告、研究病歷、受試者檢驗檢查報告、藥物發放及回收記錄等,這些原始資料都要保存原件在研究機構。

      2.3 保密性強。藥物臨床試驗檔案資料是整個藥物臨床試驗過程的全面記錄,是藥物上市申報的第一手科研資料,在臨床試驗過程中產生的受試者的個人信息、申辦方提供的新處方、制劑工藝、原始統計數據等關鍵內容都具有科學研究的保密性。按規定,這些檔案資料只對國家藥監管理部門、申辦方和臨床試驗機構開放,不得對外泄露。

      3 如何規范管理藥物臨床試驗檔案

      3.1 增強臨床試驗檔案的管理意識。檔案管理工作是專業性強、涵蓋面廣、工作內容繁雜的一項專業性工作。過去該項工作沒有引起重視,沒有專職人員管理,只是將資料簡單歸類放置于木柜上,造成多年的積壓,文件資料查找困難,利用效率低。要大力宣傳檔案管理工作,廣泛宣傳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增強全員檔案意識,爭取醫院領導的重視和支持,促進臨床試驗檔案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3.2 建立藥物臨床試驗檔案管理制度。制定檔案管理人員職責,明確檔案管理人員在臨床試驗檔案管理工作中的職責。根據《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醫藥衛生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要求,統一管理和保存藥物臨床試驗檔案資料。將相關文件和數據資料進行整理并分類、立卷、編目、登記歸檔,建立編碼以方便檢索。另外,要建立完善的檔案收集、開發利用、借閱保密、鑒定銷毀等相關制度。根據醫院發展的變化,要拓展歸檔范圍,修訂分類方案,加強醫院在經濟項目合同、招標、審計、宣傳報道等方面文件材料的歸檔。總之,建立科學的檔案管理體系,保證臨床試驗文件和資料歸檔的規范性和安全性,是促進檔案工作規范管理的關鍵。

      篇(3)

      2統一管理藥物臨床試驗文件

      藥物臨床試驗文件是新藥進行臨床研究中形成的一系列資料,這些資料是研遵循先人記錄資料基礎上進行升級整合,藥物臨床試驗歸檔資料的管理是否規范,這些問題直接影響到臨床試驗的科學性、真實性、準確性及可靠性。根據醫院保存文件的要求,設計了臨床試驗準備階段、進行階段和完成階段文件保存清單,按試驗不同階段進行相應歸檔,試驗結束后所有需要研究機構保存的資料文檔由專人負責,專用房間,專柜存放,做到防盜、放火、防潮等要求。辦公室人員需要對該藥物進行系統整理,根據年份需求將藥物分目標整理出來,并且保存起來。每個藥物項目的臨床試驗都要得到詳細記錄,根據原始的記錄表進行藥品發放。另外,還有一些知情同意書原件以及一些總結的報告資料都要將其放置好,根據每個項目研究方向做好原始資料整合,在編目、統計以及分類好,這對今后資料查詢有重要作用,能夠保障科學資料真實性、科學性以及權威性,完整的資料為今后資料整理起到到重要作用,會使得試驗機構發展更加有序和穩定。對一些文件的查閱要有明確規定,對資料查閱進行權限設置,保護實驗者的合理權利。這些臨床試驗一般都由醫院財務部門劃出經費支撐,因此,財務部門要單獨設立出臨時驗證機構,使用單獨的賬戶進行管理。這才能有效的減少一些資金現象出現,每項金額支出都應該擁有一定的程序,做到專款專用,進行集中核算。支出的經費由財務部門進行統一負責管理,做好患者報銷工作。進行患者利益保護的同時,還需要降低研究人員工作壓力,避免出現報銷重復事件。

      3加強藥物臨床試驗機構的建設與流程管理

      醫院的師資隊伍強大時,可以逐漸提升醫療水平,保障醫院科研工作順利開展。醫院進行臨床試驗有著深遠意義,然而臨床試驗管理工作性質顯著,管理工作應該貫徹于整個臨床過程,根據嚴格規定開展研究工作。當接收到申辦方發出的申請之后,查詢該資料是否完整,組織專家對該申請內容進行討論研究,機構辦公室需要協調好各個部門,例如:財務部門、檢驗部門以及專業部門等,這些部門雖然工作內容不一致,卻是連接一起,一同推動藥物檢驗順利開展。當啟動臨床試驗工作時,申請方應該明確項目背景、操作流程、操作標準以及入選理由表明出,在試驗中出現臨件,應該記錄在報告中。這些信息能夠幫助研究人員及時掌握項目研究根本目的,熟悉各項研究流程,開展工作時,才能做到準確無誤以及科學合理。進行項目開展過程中,機構辦公室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項目進行研究,保持同申請方有良好的溝通,這樣才能準確的把控申請方信息。如果申請方有最新的資料,那么這些資料應該第一時間傳輸到管理科室中,接受國家藥物檢查管理局的檢查,當藥物檢測工作完成并且合格之后,該項目的整合工作也將暫停一段時間。最后,辦公室應該將這些資料整合歸類,不能隨意放置資料。當資料管理工作落實之后,這項工作也圓滿結束。

      篇(4)

      【中圖分類號】R712.12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4-4949(2014)03-0071-01

      藥物臨床試驗工作是一項涉及多專業、多學科、多部門聯合行動協調完成的復雜工程。它所獲得的結果必須符合科學性和真實性。在工作進行中要求嚴格按照試驗方案執行并且滿足安全原則、科學原則、客觀原則和合理原則。到目前為止,全國也僅有390家左右的醫院獲得了藥物臨床試驗資質。面對我國巨大的藥品市場和眾多的藥品生產企業的需求,繁重的試驗任務又使得這些醫院略顯力不從心。故如何標準而高效地完成藥物臨床試驗工作的任務擺在我們面前。解決這個艱巨任務的關鍵就在于創新式管理臨床試驗。

      1 藥物臨床試驗

      1.1定義

      藥物臨床試驗是按照制定的方案組織偌干受試者進行治療和獲取數據從而對治療藥物進行評價的科學試驗活動。此活動還必須符合倫理學要求;此活動必須基于治療疾病為目的。

      1.2藥物臨床試驗的宗旨

      藥物臨床試驗必須在安全、科學、客觀、可行的條件下進行,且得到的結果必須科學和可靠為原則。其中的安全性要求指的是保證受試者的生命安全,使其最大限度受益和給其帶來的損傷要盡可能的低;客觀性要求是指真實體現客觀情況不加入意愿傾向;科學性要求指的是臨床試驗應符合科學規律;可行性要求指的是該試驗的可實現程度要好。[1]

      1.3我國藥物臨床試驗情況

      我國藥物臨床試驗體系從1997年初創構架。該體系自從建立就承擔著繁重的藥物臨床試驗工作,同時它又經歷著從刻板照搬美國歐盟管理模式逐漸向據有中國特色和地區特點的方向更新發展過程。對藥物臨床試驗管理工作的要求(復核驗收)[1]從真實性為準逐漸過渡到目前的規范性標準。面對我國目前市場對新藥數量、品種的需求,藥物臨床試驗任務仍然非常艱巨,同時,隨著醫藥科技的進步和社會的成熟醫學服務的規范性要求也越來越高。所以,我國藥物臨床試驗工作面臨的局面是任務繁重、必須發展。

      2 藥物臨床試驗的內容

      從神農嘗百草的簡單試探性驗證法到今天系統而規范的科學研究,藥物臨床試驗工作已經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到目前,臨床試驗工作已成為多人群、多專業協調運行的復雜學科。[2]

      2.1藥物臨床試驗涉及的專業

      從藥物臨床試驗的流程順序來歸納,其涉及的專業和部門有:生物統計學、醫學、護理學、藥學、社會倫理學、生物檢測學、化學檢驗學、信息管理學、數理統計學、財務管理學、文獻檔案管理學以及數理統計部門、專業科室、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倫理委員會、檢驗科、放射科、心電圖室、B超室、CT室、計算機信息中心、財務部等部門。整體上看,藥物臨床試驗是一個要求協調性非常高的工作。[3]

      2.2藥物臨床試驗涉及到人群

      從臨床試驗的從屬關系看它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執行試驗人群)如:醫生團隊為主的研究者人群;申辦方代表為主的研究申辦人群;試驗相關檢驗、檢查人群;藥物臨床試驗倫理委員會;藥物臨床試驗機構人員等。第二部分為受試者人群。

      2.3藥物臨床試驗流程

      我國藥物臨床試驗經過多年的摸索與調整目前基本定型為三個部分:預備階段、運行階段、總結備案階段。

      預備階段:申辦企業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得臨床試驗批件、組織牽頭和參加單位進行方案討論會、準備試驗藥物、簽訂合同(申辦方與研究單位)、交接物品與藥物。

      運行階段:申辦方或其代表(CRO公司)到研究單位召開啟動培訓、篩選受試者及執行試驗方案、進行規定的訪視和相應檢查、監查、質量控制管理。

      總結階段:最后一名受試者的末次訪視為總結階段的開始,收集整理試驗數據并報統計中心、統計中心發出置疑與研究者答疑、研究者出具試驗小結表、召開所有試驗參加單位總結會、結題備案、財務部發放試驗勞務費、試驗文件備案和維護。[4]

      3 藥物臨床試驗管理

      藥物臨床試驗管理工作較為復雜,但可按流程的三個部分進行分段。其中試驗預備階段的管理比較簡單和相對固定,不易出現難以解決的問題,最復雜而繁瑣的階段為運行和總結階段。往往運行階段的問題會成為繼承性問題出現在總結階段而增加處理的難度甚至無法處理而宣告試驗失敗。[5]

      3.1目前運行的試驗管理模式

      不知從何時,藥物臨床試驗都固定在今天通行的模式,也就是對臨床試驗整體管理呈橫截面式檢查管理模式。這樣的管理和監查會出現如下幾種情節:①參與試驗各部門都沒有問題或有些部門或專業并沒有試驗內容;②部分部門出現問題但不體現與其他部門或專業有連帶關系的問題;③大部分部門和專業同時出現問題造成混亂。[6]以上情節可以導致兩種錯誤:第一,問題可能在管理監控時間遺漏或不能發現相關聯的潛在問題。第二,多種、多個問題同時出現增加管理和解決問題的難度。再有一個弊端就是管理人員在同一時刻要多次轉換思維跳躍在各個試驗相關專業中,產生失誤和顧及不到的結果。綜上所述,目前通行的管理模式和這種模式下的管理表格增加了試驗管理的復雜性和失誤率。[7]

      3.2高效的“三線式”管理方法

      如果我們把試驗工作內容從試驗起始點分工,再沿著時間軸貫穿到試驗結束,這樣就會有了試驗管理的延續性和事物邏輯性,出現的問題也有了條理性。比如:我們把藥物和物品作為一個關注項目,再按照時間軸跟蹤管理就會形成一條藥物及物品的流動線和在這條線上各個時刻節點上發生事件的記錄;那么把藥物臨床試驗的“各人群”做為第二個管理關注項目,把試驗狀(態包括安全性、設備情況、不良事件等)做為第三個關注項目,在整個試驗的時間段跟蹤管理就形成了“三線”管理模式。經過我單位5年的實際運行驗證,這種管理有操作簡便、條例清晰、容易發現問題而解決問題簡便,并且不易出現管理錯誤的優點。如果形象地理解這種模式,它就如同一列火車,兩條鐵軌分別是物流線和人群流動線,整列火車就是試驗狀態,各個交換點和訪視點就如同車站。

      4 結論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為藥物臨床試驗的終極管理單位,只臨床試驗管理規范而從未發行統一的模式、模板,這其中深含著以下幾個方面的意思:

      首先統一模板會限制藥物臨床試驗工作的發展。

      其次,各地區有著不同經濟基礎和管理水平,模板難以完全統一。

      另外,統一模板可使真實性和可操作性降低。綜上所述,掌握臨床試驗宗旨的前提下,各研究單位積極創建具有本單位特點的管理模式是今后的發展趨勢。

      參考文獻

      [1]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局令第3號[EB/OL] http:///ws01/cl0053/24473,html,2003-08-06

      [2]郭韶潔、趙秀麗.我國藥物臨床試驗質量控制存在若干問題的探討,中國臨床藥理學雜志,2013.2.29(2):155-157

      [3]李建民.對我國藥物臨床試驗倫理委員會工作規范化管理的探討,中國臨床藥理學雜志,2009.3.25(2):169-171

      [4]元唯要等.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復核探討[J].中國臨床藥理學雜志,2013.4.29(4)310-313

      篇(5)

      1.2資料(1)調查2007—2013年結題的Ⅱ~Ⅲ期發生不良事件的試驗項目歸檔資料,對照評分標準,統計各試驗項目的不良事件監控的質量得分情況,計算年均得分及各要素的年均得分率。(2)根據2007—2013年結題的Ⅱ~Ⅲ期試驗發生的15例嚴重不良事件(SAE)的資料,分析SAE處理、隨訪、報告及記錄情況,發現存在的問題。

      2結果

      2.1不良事件監控質量得分情況由表2可見,2007—2010年不良事件監控質量得分基本維持在70上下,2010年得分最低。從2011年開始,得分大幅度增加,至2013年已增加至93.5分,為2010年均得分的1.35倍。對各要素的年均得分率進行統計(見表3),發現我院不良事件監控各要素得分率總體上均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各要素的變化總體分為三類:(1)不良事件的預防措施、不良事件的記錄及不良事件的統計分析,為2007年得分率最低的三個要素,總體上得分率逐年增加,至2013年已經增加至90%左右;(2)不良事件的收集和不良事件的處理及隨訪,2007—2010年基本穩定在80%以上,從2011年后穩定在90%以上;(3)不良事件的報告得分略有波動,2007和2009年的項目中未發生SAE,根據未發生默認其得分的評價原則,導致其得分率較高,而2010年得分率最低,問題集中體現在本院SAE報告表原件的遺失等,2011年后得分率逐年增加,至2013年已達95%。

      2.2嚴重不良事件監控情況2007—2013年結題的Ⅱ~Ⅲ期試驗,共發生SAE15例,分別分析其處理、隨訪、報告及記錄情況,如下:(1)處理:10例采取了積極的措施,1例獲知時已死亡,4例獲知時已好轉。(2)隨訪:6例SAE報告首次即為首次和總結報告,其中2例報告死亡,4例獲知時已好轉,無需進行隨訪;余9例均進行了隨訪,其中8例隨訪至恢復,1例隨訪1次顯示癥狀持續,未進行后續隨訪。(3)報告:研究者在獲知SAE24h內均進行了上報,但上報回執缺失的問題在2010年前較為嚴重,2011年后申辦方、倫理委員會、藥監部門的回執情況好轉。2010年較嚴重的問題還體現在:試驗項目歸檔資料中無本院SAE報告的原件,只有復印件。(4)記錄:SAE基本均進行了源文件的記錄,但部分記錄內容存在缺失,如2010年前發生的SAE基本未對上報情況和后續隨訪情況進行記錄。

      3.討論

      2011年時值我院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復核準備階段,針對不良事件的監控實施,我院展開了全面的自查自糾以及全面整改工作,主要強化不良事件監控力度,完善監控措施。我院首次自建了不良事件監控質量標準。創建監控質量標準的原則如下:(1)遴選不良事件監控的關鍵要素:不良事件的處理、報告和記錄作為藥物臨床試驗不良事件管理的核心內容,被賦予較高的分值;不良事件的預防,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臨床試驗安全監控的意識以及監控計劃的質量;不良事件的收集以及分析匯總,作為安全監控的細節部分,也被列入了本次監控質量標準中。(2)結合GCP、各種法律法規以及整改中的實戰經驗,充實并優化各要素的得分點,值得注意的是,實踐中發現的影響各要素質量的關鍵細節應納入得分點。(3)質量標準實行百分制;各關鍵要素及其得分點,根據其重要性賦予相應的分值。根據以上標準,對本院整改前后的不良事件監控質量進行了調研,結果顯示,整改成效顯著。現將整改前存在的問題以及整改措施總結如下:

      3.1整改前集中存在的問題與本次調研結果一致,2011年以前集中存在的問題有:(1)項目中無啟動會培訓記錄,或啟動會培訓記錄中,未對藥物的性質、作用及安全性,尤其是試驗藥物預期的不良反應及處理原則進行培訓。(2)不良事件的收集中,常常遺漏異常有臨床意義的實驗檢查,部分原因在于方案未給出明確的實驗檢測值臨床意義判斷標準,或者研究者判斷時主觀專業性太強,而未遵循試驗方案。不良事件收集中常見的另一問題是,受試者在日記卡中記錄的訪視期間的不良事件經歷。研究者在下次訪視時,未與受試者一起回顧日志信息,并當場澄清任何不良事件的疑問。(3)SAE報告中,多例首次報告和總結報告一并上報,且結局為好轉者,獲知時間距離發生時間較長,存在SAE獲知的滯后性問題,主要原因在于研究者咨詢不夠到位或不夠細致,或者受試者理解或回答存在偏倚。另外,本院SAE報告表原件未留存在歸檔資料中,只有復印件,是SAE報告中另一個嚴重的問題。(4)不良事件的記錄是試驗實施中的薄弱環節,尤其是源文件的記錄。根據GCP規定,受試者在試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不良事件,均應詳細記錄在原始資料中并轉抄至病例報告表中。而本院不良事件的源文件記錄內容不完整甚至完全缺失,反映了研究者對源文件記錄的不重視。需強調的是在臨床試驗中,沒有記錄等于沒有發生。源文件作為受試者情況的第一手資料,應原始、及時、完整和準確。不良事件的記錄內容,應包括試驗項目信息(試驗藥物信息、試驗方案、研究機構編號)、受試者鑒別信息(受試者隨機號、姓名縮寫、性別、與不良反應事件有關的病史、同期服用藥物情況)、事件診斷、事件描述、嚴重程度、關聯性、處理措施、事件結果,另外,SAE還要求記錄破盲情況、事件上報情況(上報時間、方式及對象)。研究者有責任清晰而完整地完成不良反應事件的描述。

      3.2我院針對不良事件監控的整改措施針對不良事件監控方面存在的問題,我院特別加強了不良事件監控機制的建設并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和完善。現將有關措施介紹如下:(1)完善規章制度:首先組織各專業科室完善及修訂本院不良事件處理的標準操作規程(SOP)。不良事件根據其嚴重性,可分為一般不良事件、重要不良事件和SAE。以上三種不同性質的不良事件,其處理、隨訪、報告及記錄的要求完全不同,因此,我院分別建立其相對應的SOP。另外,針對門診受試者和住院受試者的不同,又分別制定不同受試者的不同性質不良事件的處理SOP。這樣將不良事件的處理盡量細致化,加強SOP對研究者的臨床指導意義,確保在試驗過程中科學、準確、標準化地處理每一個不良事件。(2)建立應急預案,保障受試者安全:機構專門建立“防范和處理醫療中受試者損害及突發事件的預案”,成立專門的突發事件應急急救小組,協調組織搶救工作。SAE發生時,研究者根據病情實施處理,如受試者的損害超出本科室的救治能力時,應立即通知應急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同時,要求各專業科室根據科室特點,制定相應病種的搶救預案。(3)強化倫理審查力度,建立及完善相應的不良事件的跟蹤審查機制。(4)強化試驗前不良事件的預防措施:①要求申辦者在研究者手冊中提供該藥物的臨床前安全性研究資料;②要求試驗方案中對不良事件做出明確定義,并對其處理、隨訪、報告及記錄作出明確的規定,并說明不良事件嚴重程度的判斷標準,與試驗藥物關系的分類標準等,以指導研究者進行不良事件的監控。如果可能,應盡量給出相關的SOP,如緊急破盲SOP。③處理不良事件或SAE所產生的額外費用原則上由申辦者承擔,在合同中事先約定。④在啟動會中,對研究者進行臨床試驗方案和GCP法規的培訓和考核,保證研究者熟悉機構和專業組有關不良事件的報告和處理程序,了解藥物的性質、作用、療效及安全性,尤其是該藥物臨床前研究的有關資料、試驗藥物預期的不良反應類型及處理原則,為臨床試驗中可能出現的不良事件做好醫療準備。⑤項目啟動前,研究小組成員必須熟悉防范和處理醫療中受試者及突發事件預案的內容。⑥研究者、研究護士或倫理委員會的聯系方式應以知情同意書形式告知患者,以便需要時及時取得聯系。(5)機構辦公室作為負責保障安全性監控實施的重要部門,應加強監控力度:①機構強化項目準入制度,嚴控準入條件,做好試驗前立項材料的形式審查工作,尤其注意試驗藥物的藥檢報告、臨床前試驗數據以及申辦方的資質審核。②建立臨床試驗機構專用藥房,指定專人負責試驗藥物的管理,保障試驗藥物的接收、儲存、發放、回收等環節的試驗藥物安全性,同時,定期對試驗藥物進行效期管理以及盤庫管理,保障臨床試驗用藥的規范和安全。③機構辦公室質控員定期到科室核查不良事件及試驗藥物的情況,指導并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對所涉及的研究者進行現場培訓,并根據發現問題調整質控頻率。④機構辦公室定期組織人員培訓,提高各有關部門的安全性意識,嚴格受試者的篩選,加強安全性信息的及時反饋和處理,盡量減少或避免嚴重不良事件的發生,使受試者的損害減少到最小范圍。(6)專業科室作為臨床試驗的一線,應強化監控力度:①指定專人負責應急醫療儀器設備和搶救藥品的儲備和管理,一般為護士長。②建立科室不良事件登記制度,以便追蹤對相關受試者的處理及隨訪情況。除SAE外,一般不良事件及重要不良事件均按季度匯總報告機構辦公室和倫理委員會。③指定專業科室質控員,協助完成本專業內不良事件的報告和協調處理工作,定期對不良事件的處理、隨訪、報告及記錄等進行質量控制,并將收集到的不良事件的信息及時向專業負責人報告。④對于SAE的發生,專業負責人應組織相關討論,明確SAE與試驗用藥的因果關系,以及其他在SAE處理中發現的問題。⑤圍繞質控中發現的問題,科室應定期開展不良事件和不良反應相關知識及SOP的學習,不斷強化安全監控意識。

      篇(6)

      【摘 要】目的:研究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系統的建立與應用方法,以期解決傳統信息管理模式中的一系列問題。方法:通過建立適用于局域網絡環境下的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系統,使藥物臨床試驗管理質量得到提高。結果:局域網絡環境下的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系統應用于藥物臨床試驗管理中之后,能夠展現出多種功能與優點,體現出極高的實用性。結論:信息化管理系統在藥物臨床試驗管理中具有良好的應用價值,可能成為將來的主流管理方式。

      關鍵詞 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系統

      物臨床試驗是一種藥物系統性研究,其目的在于評價藥物的治療效果以及安全性。而如何做到既保護受試者的權益,又成功完成藥物臨床試驗,保證試驗過程規范、試驗結果科學可靠,是藥物臨床試驗管理者所重點關注的問題[1]。本次研究即對此展開了探討,分析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系統的建立與應用方法。現將結果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建立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方法

      首先要明確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系統的結構,具體而言,它是由項目管理模塊、機構綜合管理模塊和系統管理模塊組成。其中,項目管理模塊包括臨床立項、倫理管理、方案維護、受試者管理、質量控制、結題報告六個部分,而機構綜合管理則包括人員管理、標準作業程序管理、檔案管理、財務管理、藥物管理五個部分,系統管理模塊則由用戶管理、角色管理、碼表維護、系統日志四個部分組成[2]。新建立的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系統要包含以上管理內容。

      1.2 應用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方法

      本研究中所構想的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系統采用用戶權限管理模式,將用戶與權限分離向分離,用戶的權限設置權掌握在系統管理員手中,對此,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系統的管理員可以根據自身機構的實際情況來設置用戶的權限,從而使系統能夠適用不同的用戶群體,實現其共通性。同時,構想中的藥物臨床試驗信息管理系統還應具有較強的兼容性,能夠支持不同IP 地址的訪問,但是只有在得到授權的前提下,機構辦人員、申辦者、研究者等才能夠安全訪問系統,提取數據。這一設計旨在保護數據不被竊取或大范圍擴散,從而保證其安全性、真實性和完整性,實現規范化和信息化的管理[3]。

      2 結果

      2.1 項目申報與基本信息填寫環節展現的優點

      合同研究組織或者是申辦方在系統申報項目時要填寫與試驗相關的信息,比如試驗項目名稱、試驗方需編號等。在合同研究組織或者是申辦方在藥物臨床試驗信息管理系統中填寫項目申報表以及基本信息之后,利用系統的數據共享功能,將有效減少其他機構辦事人員重復錄入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以及錄入的正確率。除此之外,合同研究組織或申辦方通過信息化管理系統能夠查看倫理審核進度,據此對后期工作做了合理的安排。而在藥物臨床試驗項目啟動之后,合同研究組織或申辦方能夠通過信息化管理系統來查看項目的進展情況,發現一些問題并及時與研究者進行溝通,協商解決對策。

      2.2 項目審核環節展現的優點

      本次研究中的倫理審核和機構審核審核都體現出了工作優質的特點。倫理審核的起步點是項目負責人的審核結果,即倫理審核秘書先通過信息化管理系統查看項目負責人對倫理審查申請的審核結果,之后再做進一步的審核。與紙質版申請在各機構部門間傳遞、審核相比,這種做法將大大節約工作時間,加快審核進度并提高工作效率。而在機構審核方面同樣能夠展現出以上優點。機構工作人員先查看項目信息、倫理審核結果、遞交的相關材料等,之后決定簽署項目協議或者拒簽項目協議,工作流程得到優化。

      2.3 項目管理環節展現的優點

      項目管理包括研究者管理、質控員管理、藥物管理員的管理、機構辦人員的管理等四項。信息化管理系統中的研究者充當著補充項目信息的角色,使試驗數據得到實時更新,每一位項目參與者都能夠實時了解受試者的情況,能夠有效避免協調難、管理混亂等問題。質控員主要負責項目中各個環節的工作質量,比如檢查方案執行的符合率、藥物的使用情況等。質控員能夠通過信息化管理系統查看審核內容,但是不能對審核結果做修改,因此能夠保證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藥物管理員的工作是定時抽查試驗藥物的情況,保證試驗藥物符合GCP 要求。在應用信息化管理系統之后,藥物管理員只需選擇藥物名稱和批號,系統就能夠自動生成藥物的詳細情況,包括試驗藥物的使用數量、剩余數量以及回收數量等,藥物管理工作極少出現差錯。機構辦人員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統改變了傳統的管理模式,對項目信息、質控工作等各個環節的資料進行信息化控制和調配,從而使臨床試驗的機構工作流程得到優化。

      3 討論

      一般而言,藥物臨床試驗的受試對象為人體,因此,試驗必須保證受試者的生命安全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在這種要求之下,藥物臨床試驗的管理方式就顯得非常重要。本次研究對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系統的建立與應用方法做了初步的設想,總結出在藥物臨床試驗管理工作中應用信息化管理系統的幾項優點,即能夠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優化工作環節、提高工作質量。而除了以上幾個優點之外,最關鍵、最重要的一點是,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系統能夠促成藥物臨床試驗流程的規范性,使得試驗結果以真實、準確的面目呈現出來。基于信息化管理的種種優勢,筆者認為在不久的將來,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將成為一種主流管理模式。

      (通訊作者:郝春紅)

      參考文獻

      篇(7)

      Discuss the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of the institutions of drug clinical trials

      Liu Shao Xuan,Zhang Hua,Wu Qing,Xie Dan Hong

      【Abstract】Clinical trial is an indespensable phase of new drug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t plays an irreplaceable role in evaluation of new drug's efficacy and safety.How to carry it in line with repulation and ensure the accuracy of the trial data,the reliablity of the conclusion arethe common concern of the drug regulatory and R & D department. We described the management of the Clinical trial institution in our hospital in three phases: pre-,during and post- trial to discuss the importance of the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in clinial trials proceeding.

      【Key words】Clinical TrialsStandard ManagementQuality

      隨著我國制藥工業高速發展,每年都有大量新藥上市,從客觀上要求大力開展我國的藥物臨床試驗工作。我國貫徹實施《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GCP)[1]十年來,加快了新藥臨床試驗工作與國際接軌的步伐,對新藥臨床試驗的質量管理、各個層面的監督管理均達到了較高的層次。但是和先進國家相比,我國的藥物臨床試驗起步晚,規模小,質量控制欠完善,無法適應日益增長的藥物臨床試驗要求。近年來,藥害事件頻頻發生,引起了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重視。新藥臨床試驗質量對于保障新藥上市后人們的用藥安全至關重要。因此,加強藥物臨床試驗過程的監督管理,提高藥物臨床試驗質量具有重大意義。作為醫療機構,對臨床試驗管理規范化的意義不言而喻。

      我院自獲得國家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以來,為了使藥物臨床試驗的運行過程合理、規范,并具有可操作性,我們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不斷總結經驗,對臨床試驗管理進行了初步探索,逐步形成一套具有特色的管理模式。下面就試驗前準備階段、試驗進行中、試驗結束后三個階段,我院藥物臨床試驗機構的管理進行探討。

      1 臨床試驗前準備階段

      1.1加強臨床前的試驗資料審核[2]

      質量過關的藥品是保障臨床試驗安全的首要條件,因此在臨床試驗開始前嚴格審核申辦者是否具備藥品生產資質是十分必要的。機構辦公室作為臨床試驗接洽把關單位,要嚴格審查申辦者的GMP 證書、所有試驗用藥品的檢驗報告,所委派的監察員的GCP 培訓情況,或所委托的合同研究組織資質及委托書等。

      1.2加強研究人員資質的審核

      研究人員,包括醫生、護士等, 都應是經過GCP 培訓及專業知識培訓的、具有在醫院從事醫務工作資格的人員。為保證研究的質量和速度,機構辦公室通常根據研究項目特點和研究者在研項目情況確定合適的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必須有本專業的高級技術職務,要求能充分領會 GCP的深刻內涵,具有科研嚴謹性,有充足的研究時間,能帶領、協調好本專業研究人員對試驗方案和標準操作規程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 ,SOP)的執行,保證對整個臨床試驗的質量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們根據以往完成臨床試驗的質量、經驗、責任心和嚴謹態度來選擇項目負責人。通常同一時間內擔任項目負責人的項目不應超過二項。一旦確定項目負責人,機構辦公室則積極配合開展臨床研究。

      1.3配合倫理委員會審查工作[2]

      保護研究受試者的權益和安全,是藥物臨床試驗機構的首要任務。我院倫理委員會是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 GCP)的有關規定,以及《赫爾辛基宣》為指導原則而建立的。倫理委員會是對藥物臨床試驗中受試者的權益和安全的保護措施和條款負責進行審查、監督的機構,并受我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約束。機構辦公室作為藥物臨床試驗管理部門承擔起了提供臨床試驗材料,協助倫理審查會議的開展,配合倫理委員會各項倫理工作的審查,以確保倫理審查的可靠性和及時性,為臨床試驗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1.4做好藥物臨床試驗前培訓

      在每一項臨床試驗啟動前,要召開藥物臨床啟動會,由機構辦公室組織對擬參與臨床研究的所有人員,包括醫護人員、藥物管理員、檢驗人員、影像、醫技人員等進行臨床試驗項目培訓,培訓內容包括:GCP知識、臨床試驗方案、SOP、知情同意書的簽署、原始病歷和 CRF的填寫要求,藥品管理要求,相關檢驗、醫技操作等各項操作規程,對容易出錯和關鍵的環節做詳細說明,使所有參與臨床試驗的研究人員了解試驗項目的情況,為臨床試驗項目的順利開展奠定基礎。

      2臨床試驗階段

      2.1健全藥物臨床試驗的各項制度、完善各項標準操作規程

      有效的質量控制必須以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標準操作規程(SOP) 作為基礎。我院按照GCP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院實際,建立了臨床試驗運行管理制度、藥物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其他相關的各項管理制度。同時在進行臨床試驗過程中不斷完善這些管理制度。為有效實施和完成藥物臨床試驗中的每一項工作,我院修訂了各項SOP ,如藥物臨床試驗SOP、受試者知情同意SOP、研究病歷填寫SOP、試驗用藥物管理SOP等。

      2.2加強管理,構建三級質控體系[3]

      建立藥物臨床試驗質量保證體系是保證藥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的重要手段。我院為加強藥物臨床試驗的質量管理,建立了三級質量控制體系。在每個項目組內,由項目負責人指定一名項目質控員進行該項目臨床試驗的“一級質控”。專業質控員在項目負責人的指導下,認真把好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第一關,要求每一份研究病歷都合格,保證研究數據及時、完整、準確的填寫,然后由項目負責人復核簽名確認。在每一個專業科室,由專業負責人指派一名專業質控員對本專業所有臨床試驗項目進行“二級質控”。 二級質控人員隨機抽查部分研究病歷,發現是否嚴格執行臨床試驗方案,對不良事件、不良反應是否及時記錄下來,對嚴重不良事件是否及時上報給藥監主管部門和醫院倫理委員會,并查看藥物的接受、儲存、發放、回收是否符合藥品管理要求進行。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給研究者,進行更正或補缺,對典型的問題要告知其他研究人員,防止再犯同類錯誤。機構辦公室秘書對所有在研項目實施“三級質控”,負責對所有在研項目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及對在研項目進行結題前的終末質量檢查。查看是否按GCP 要求全面進行臨床試驗,是否按SOP進行操作,知情同意書簽署是否規范。核查原始病歷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及與CRF表格內容的一致性。總結檢查發現的問題并反饋給主要研究者,進行整改。

      2.3充分調動監查員積極性[4]

      監查往往是由申辦者發起的、對研究者所進行的藥物臨床試驗各方面的檢查,是保證臨床試驗中受試者的權益受到保障,試驗記錄與報告的數據準確、完整無誤,保證試驗遵循已批準的方案和有關法規。監查員是申辦者與研究者之間的主要聯系人[1],機構辦公室要督促監查員進行項目的監查,充分調動監查員的積極性,讓監查員不時地跟進、探訪和督促研究者,不時地跟研究者保持聯系,至少每月監查一次,對發現的質量問題進行探討,并撰寫監查報告。有效的監查一方面保證研究者的依從性;另一方面也可了解研究人員對方案的熟悉程度、入選受試者的數量、研究進度、受試者知情情況、知情同意書簽署情況、受試者對研究藥物的反應,查看研究藥物的有效期,提前更換過期藥品等。

      3臨床試驗結束階段

      3.1審查總結報告

      藥物臨床研究報告是反映藥物臨床研究設計、實施過程,并對試驗結果作出分析、評價的總結性文件,是正確評價藥物是否具有臨床實用價值(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據,是藥品注冊所需的重要技術資料。在藥物臨床研究中,撰寫表達方法、方式的失誤常會直接影響到受試藥品安全、有效性評價。因此,研究試驗報告的撰寫方法和方式十分重要。每項臨床試驗結束之后,我院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辦公室對總結報告中的數據進行核查,并詳細審閱報告內容是否真實、完整地描述事實,科學、準確地分析數據,客觀、全面地評價結局。

      3.2臨床試驗資料歸檔

      對臨床試驗資料的保存,我國GCP規定研究者應保存臨床試驗資料至臨床試驗終止后五年[1]。由于臨床業務科室人多事雜,為保證臨床試驗項目資料和文件的完整性,我院特建立臨床試驗資料室。在臨床試驗項目結束后,研究者將所研究項目的所有文件資料,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臨床研究批件、倫理委員會批件、已確定的研究方案、知情同意書、研究者手冊、臨床研究合同、臨床試驗記錄、病例報告表,試驗用藥發放及回收記錄等,一并交到機構辦公室統一保管,并做好交接記錄。

      4 總結

      自獲得國家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以來,我院按照GCP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臨床試驗項目進行嚴格管理,通過規范化的運行模式,將管理措施深入到臨床試驗的每一個環節,強化質量管理,在充分保護受試者的權益和安全基礎上,保證藥物臨床試驗過程的規范、結果的科學可靠,提高了我院臨床試驗技術水平,為我院與國際多中心藥物臨床試驗接軌奠定了基礎。

      參考文獻

      [1]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S].2003

      [2] 熊寧寧.臨床試驗機構倫理委員會標準操作規程[J].中國臨床藥理學與治療學,2003,8(4):477480

      篇(8)

      第二條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是臨床試驗全過程的標準規定,包括方案設計、組織實施、監查、稽查、記錄、分析總結和報告。

      第三條凡進行各期臨床試驗、人體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試驗,均須按本規范執行。

      第四條所有以人為對象的研究必須符合《世界醫學大會赫爾辛基宣言》(附錄1),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試者最大程度受益和盡可能避免傷害。

      第二章臨床試驗前的準備與必要條件

      第五條進行藥物臨床試驗必須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在進行人體試驗前,必須周密考慮該試驗的目的及要解決的問題,應權衡對受試者和公眾健康預期的受益及風險,預期的受益應超過可能出現的損害。選擇臨床試驗方法必須符合科學和倫理要求。

      第六條臨床試驗用藥品由申辦者準備和提供。進行臨床試驗前,申辦者必須提供試驗藥物的臨床前研究資料,包括處方組成、制造工藝和質量檢驗結果。所提供的臨床前資料必須符合進行相應各期臨床試驗的要求,同時還應提供試驗藥物已完成和其它地區正在進行與臨床試驗有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資料。臨床試驗藥物的制備,應當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

      第七條藥物臨床試驗機構的設施與條件應滿足安全有效地進行臨床試驗的需要。所有研究者都應具備承擔該項臨床試驗的專業特長、資格和能力,并經過培訓。臨床試驗開始前,研究者和申辦者應就試驗方案、試驗的監查、稽查和標準操作規程以及試驗中的職責分工等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章受試者的權益保障

      第八條在藥物臨床試驗的過程中,必須對受試者的個人權益給予充分的保障,并確保試驗的科學性和可靠性。受試者的權益、安全和健康必須高于對科學和社會利益的考慮。倫理委員會與知情同意書是保障受試者權益的主要措施。

      第九條為確保臨床試驗中受試者的權益,須成立獨立的倫理委員會,并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倫理委員會應有從事醫藥相關專業人員、非醫藥專業人員、法律專家及來自其他單位的人員,至少五人組成,并有不同性別的委員。倫理委員會的組成和工作不應受任何參與試驗者的影響。

      第十條試驗方案需經倫理委員會審議同意并簽署批準意見后方可實施。在試驗進行期間,試驗方案的任何修改均應經倫理委員會批準;試驗中發生嚴重不良事件,應及時向倫理委員會報告。

      第十一條倫理委員會對臨床試驗方案的審查意見應在討論后以投票方式作出決定,參與該臨床試驗的委員應當回避。因工作需要可邀請非委員的專家出席會議,但不投票。倫理委員會應建立工作程序,所有會議及其決議均應有書面記錄,記錄保存至臨床試驗結束后五年。

      第十二條倫理委員會應從保障受試者權益的角度嚴格按下列各項審議試驗方案:

      (一)研究者的資格、經驗、是否有充分的時間參加臨床試驗,人員配備及設備條件等是否符合試驗要求;

      (二)試驗方案是否充分考慮了倫理原則,包括研究目的、受試者及其他人員可能遭受的風險和受益及試驗設計的科學性;

      (三)受試者入選的方法,向受試者(或其家屬、監護人、法定人)提供有關本試驗的信息資料是否完整易懂,獲取知情同意書的方法是否適當;

      (四)受試者因參加臨床試驗而受到損害甚至發生死亡時,給予的治療和/或保險措施;

      (五)對試驗方案提出的修正意見是否可接受;

      (六)定期審查臨床試驗進行中受試者的風險程度。

      第十三條倫理委員會接到申請后應及時召開會議,審閱討論,簽發書面意見,并附出席會議的委員名單、專業情況及本人簽名。倫理委員會的意見可以是:

      (一)同意;

      (二)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

      (三)不同意;

      (四)終止或暫停已批準的試驗。

      第十四條研究者或其指定的代表必須向受試者說明有關臨床試驗的詳細情況:

      (一)受試者參加試驗應是自愿的,而且有權在試驗的任何階段隨時退出試驗而不會遭到歧視或報復,其醫療待遇與權益不會受到影響;

      (二)必須使受試者了解,參加試驗及在試驗中的個人資料均屬保密。必要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倫理委員會或申辦者,按規定可以查閱參加試驗的受試者資料;

      (三)試驗目的、試驗的過程與期限、檢查操作、受試者預期可能的受益和風險,告知受試者可能被分配到試驗的不同組別;

      (四)必須給受試者充分的時間以便考慮是否愿意參加試驗,對無能力表達同意的受試者,應向其法定人提供上述介紹與說明。知情同意過程應采用受試者或法定人能理解的語言和文字,試驗期間,受試者可隨時了解與其有關的信息資料;

      (五)如發生與試驗相關的損害時,受試者可以獲得治療和相應的補償。

      第十五條經充分和詳細解釋試驗的情況后獲得知情同意書:

      (一)由受試者或其法定人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并注明日期,執行知情同意過程的研究者也需在知情同意書上簽署姓名和日期;

      (二)對無行為能力的受試者,如果倫理委員會原則上同意、研究者認為受試者參加試驗符合其本身利益時,則這些病人也可以進入試驗,同時應經其法定監護人同意并簽名及注明日期;

      (三)兒童作為受試者,必須征得其法定監護人的知情同意并簽署知情同意書,當兒童能做出同意參加研究的決定時,還必須征得其本人同意;

      (四)在緊急情況下,無法取得本人及其合法代表人的知情同意書,如缺乏已被證實有效的治療方法,而試驗藥物有望挽救生命,恢復健康,或減輕病痛,可考慮作為受試者,但需要在試驗方案和有關文件中清楚說明接受這些受試者的方法,并事先取得倫理委員會同意;

      (五)如發現涉及試驗藥物的重要新資料則必須將知情同意書作書面修改送倫理委員會批準后,再次取得受試者同意。

      第四章試驗方案

      第十六條臨床試驗開始前應制定試驗方案,該方案應由研究者與申辦者共同商定并簽字,報倫理委員會審批后實施。

      第十七條臨床試驗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試驗題目;

      (二)試驗目的,試驗背景,臨床前研究中有臨床意義的發現和與該試驗有關的臨床試驗結果、已知對人體的可能危險與受益,及試驗藥物存在人種差異的可能;

      (三)申辦者的名稱和地址,進行試驗的場所,研究者的姓名、資格和地址;

      (四)試驗設計的類型,隨機化分組方法及設盲的水平;

      (五)受試者的入選標準,排除標準和剔除標準,選擇受試者的步驟,受試者分配的方法;

      (六)根據統計學原理計算要達到試驗預期目的所需的病例數;

      (七)試驗用藥品的劑型、劑量、給藥途徑、給藥方法、給藥次數、療程和有關合并用藥的規定,以及對包裝和標簽的說明;

      (八)擬進行臨床和實驗室檢查的項目、測定的次數和藥代動力學分析等;

      (九)試驗用藥品的登記與使用記錄、遞送、分發方式及儲藏條件;

      (十)臨床觀察、隨訪和保證受試者依從性的措施;

      (十一)中止臨床試驗的標準,結束臨床試驗的規定;

      (十二)療效評定標準,包括評定參數的方法、觀察時間、記錄與分析;

      (十三)受試者的編碼、隨機數字表及病例報告表的保存手續;

      (十四)不良事件的記錄要求和嚴重不良事件的報告方法、處理措施、隨訪的方式、時間和轉歸;

      (十五)試驗用藥品編碼的建立和保存,揭盲方法和緊急情況下破盲的規定;

      (十六)統計分析計劃,統計分析數據集的定義和選擇;

      (十七)數據管理和數據可溯源性的規定;

      (十八)臨床試驗的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

      (十九)試驗相關的倫理學;

      (二十)臨床試驗預期的進度和完成日期;

      (二十一)試驗結束后的隨訪和醫療措施;

      (二十二)各方承擔的職責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十三)參考文獻。

      第十八條臨床試驗中,若確有需要,可以按規定程序對試驗方案作修正。

      第五章研究者的職責

      第十九條負責臨床試驗的研究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醫療機構中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和行醫資格;

      (二)具有試驗方案中所要求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三)對臨床試驗方法具有豐富經驗或者能得到本單位有經驗的研究者在學術上的指導;

      (四)熟悉申辦者所提供的與臨床試驗有關的資料與文獻;

      (五)有權支配參與該項試驗的人員和使用該項試驗所需的設備。

      第二十條研究者必須詳細閱讀和了解試驗方案的內容,并嚴格按照方案執行。

      第二十一條研究者應了解并熟悉試驗藥物的性質、作用、療效及安全性(包括該藥物臨床前研究的有關資料),同時也應掌握臨床試驗進行期間發現的所有與該藥物有關的新信息。

      第二十二條研究者必須在有良好醫療設施、實驗室設備、人員配備的醫療機構進行臨床試驗,該機構應具備處理緊急情況的一切設施,以確保受試者的安全。實驗室檢查結果應準確可靠。

      第二十三條研究者應獲得所在醫療機構或主管單位的同意,保證有充分的時間在方案規定的期限內負責和完成臨床試驗。研究者須向參加臨床試驗的所有工作人員說明有關試驗的資料、規定和職責,確保有足夠數量并符合試驗方案的受試者進入臨床試驗。

      第二十四條研究者應向受試者說明經倫理委員會同意的有關試驗的詳細情況,并取得知情同意書。

      第二十五條研究者負責作出與臨床試驗相關的醫療決定,保證受試者在試驗期間出現不良事件時得到適當的治療。

      第二十六條研究者有義務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受試者的安全,并記錄在案。在臨床試驗過程中如發生嚴重不良事件,研究者應立即對受試者采取適當的治療措施,同時報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申辦者和倫理委員會,并在報告上簽名及注明日期。

      第二十七條研究者應保證將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合法地載入病歷和病例報告表。

      第二十八條研究者應接受申辦者派遣的監查員或稽查員的監查和稽查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稽查和視察,確保臨床試驗的質量。

      第二十九條研究者應與申辦者商定有關臨床試驗的費用,并在合同中寫明。研究者在臨床試驗過程中,不得向受試者收取試驗用藥所需的費用。

      第三十條臨床試驗完成后,研究者必須寫出總結報告,簽名并注明日期后送申辦者。

      第三十一條研究者中止一項臨床試驗必須通知受試者、申辦者、倫理委員會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并闡明理由。

      第六章申辦者的職責

      第三十二條申辦者負責發起、申請、組織、監查和稽查一項臨床試驗,并提供試驗經費。申辦者按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遞交臨床試驗的申請,也可委托合同研究組織執行臨床試驗中的某些工作和任務。

      第三十三條申辦者選擇臨床試驗的機構和研究者,認可其資格及條件以保證試驗的完成。

      第三十四條申辦者提供研究者手冊,其內容包括試驗藥物的化學、藥學、毒理學、藥理學和臨床的(包括以前的和正在進行的試驗)資料和數據。

      第三十五條申辦者在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并取得倫理委員會批準件后方可按方案組織臨床試驗。

      第三十六條申辦者、研究者共同設計臨床試驗方案,述明在方案實施、數據管理、統計分析、結果報告、方式等方面職責及分工。簽署雙方同意的試驗方案及合同。

      第三十七條申辦者向研究者提供具有易于識別、正確編碼并貼有特殊標簽的試驗藥物、標準品、對照藥品或安慰劑,并保證質量合格。試驗用藥品應按試驗方案的需要進行適當包裝、保存。申辦者應建立試驗用藥品的管理制度和記錄系統。

      第三十八條申辦者任命合格的監查員,并為研究者所接受。

      第三十九條申辦者應建立對臨床試驗的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系統,可組織對臨床試驗的稽查以保證質量。

      第四十條申辦者應與研究者迅速研究所發生的嚴重不良事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受試者的安全和權益,并及時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向涉及同一藥物的臨床試驗的其他研究者通報。

      第四十一條申辦者中止一項臨床試驗前,須通知研究者、倫理委員會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述明理由。

      第四十二條申辦者負責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遞交試驗的總結報告。

      第四十三條申辦者應對參加臨床試驗的受試者提供保險,對于發生與試驗相關的損害或死亡的受試者承擔治療的費用及相應的經濟補償。申辦者應向研究者提供法律上與經濟上的擔保,但由醫療事故所致者除外。

      第四十四條研究者不遵從已批準的方案或有關法規進行臨床試驗時,申辦者應指出以求糾正,如情況嚴重或堅持不改,則應終止研究者參加臨床試驗并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七章監查員的職責

      第四十五條監查的目的是為了保證臨床試驗中受試者的權益受到保障,試驗記錄與報告的數據準確、完整無誤,保證試驗遵循已批準的方案和有關法規。

      第四十六條監查員是申辦者與研究者之間的主要聯系人。其人數及訪視的次數取決于臨床試驗的復雜程度和參與試驗的醫療機構的數目。監查員應有適當的醫學、藥學或相關專業學歷,并經過必要的訓練,熟悉藥品管理有關法規,熟悉有關試驗藥物的臨床前和臨床方面的信息以及臨床試驗方案及其相關的文件。

      第四十七條監查員應遵循標準操作規程,督促臨床試驗的進行,以保證臨床試驗按方案執行。具體內容包括:

      (一)在試驗前確認試驗承擔單位已具有適當的條件,包括人員配備與培訓情況,實驗室設備齊全、運轉良好,具備各種與試驗有關的檢查條件,估計有足夠數量的受試者,參與研究人員熟悉試驗方案中的要求;

      (二)在試驗過程中監查研究者對試驗方案的執行情況,確認在試驗前取得所有受試者的知情同意書,了解受試者的入選率及試驗的進展狀況,確認入選的受試者合格;

      (三)確認所有數據的記錄與報告正確完整,所有病例報告表填寫正確,并與原始資料一致。所有錯誤或遺漏均已改正或注明,經研究者簽名并注明日期。每一受試者的劑量改變、治療變更、合并用藥、間發疾病、失訪、檢查遺漏等均應確認并記錄。核實入選受試者的退出與失訪已在病例報告表中予以說明;

      (四)確認所有不良事件均記錄在案,嚴重不良事件在規定時間內作出報告并記錄在案;

      (五)核實試驗用藥品按照有關法規進行供應、儲藏、分發、收回,并做相應的記錄;

      (六)協助研究者進行必要的通知及申請事宜,向申辦者報告試驗數據和結果;

      (七)應清楚如實記錄研究者未能做到的隨訪、未進行的試驗、未做的檢查,以及是否對錯誤、遺漏作出糾正;

      (八)每次訪視后作一書面報告遞送申辦者,報告應述明監查日期、時間、監查員姓名、監查的發現等。

      第八章記錄與報告

      第四十八條病歷作為臨床試驗的原始文件,應完整保存。病例報告表中的數據來自原始文件并與原始文件一致,試驗中的任何觀察、檢查結果均應及時、準確、完整、規范、真實地記錄于病歷和正確地填寫至病例報告表中,不得隨意更改,確因填寫錯誤,作任何更正時應保持原記錄清晰可辯,由更正者簽署姓名和時間。

      第四十九條臨床試驗中各種實驗室數據均應記錄或將原始報告復印件粘貼在病例報告表上,在正常范圍內的數據也應具體記錄。對顯著偏離或在臨床可接受范圍以外的數據須加以核實。檢測項目必須注明所采用的計量單位。

      第五十條為保護受試者隱私,病例報告表上不應出現受試者的姓名。研究者應按受試者的代碼確認其身份并記錄。

      第五十一條臨床試驗總結報告內容應與試驗方案要求一致,包括:

      (一)隨機進入各組的實際病例數,脫落和剔除的病例及其理由;

      (二)不同組間的基線特征比較,以確定可比性;

      (三)對所有療效評價指標進行統計分析和臨床意義分析。統計結果的解釋應著重考慮其臨床意義;

      (四)安全性評價應有臨床不良事件和實驗室指標合理的統計分析,對嚴重不良事件應詳細描述和評價;

      (五)多中心試驗評價療效,應考慮中心間存在的差異及其影響;

      (六)對試驗藥物的療效和安全性以及風險和受益之間的關系作出簡要概述和討論。

      第五十二條臨床試驗中的資料均須按規定保存(附錄2)及管理。研究者應保存臨床試驗資料至臨床試驗終止后五年。申辦者應保存臨床試驗資料至試驗藥物被批準上市后五年。

      第九章數據管理與統計分析

      第五十三條數據管理的目的在于把試驗數據迅速、完整、無誤地納入報告,所有涉及數據管理的各種步驟均需記錄在案,以便對數據質量及試驗實施進行檢查。用適當的程序保證數據庫的保密性,應具有計算機數據庫的維護和支持程序。

      第五十四條臨床試驗中受試者分配必須按試驗設計確定的隨機分配方案進行,每名受試者的處理分組編碼應作為盲底由申辦者和研究者分別保存。設盲試驗應在方案中規定揭盲的條件和執行揭盲的程序,并配有相應處理編碼的應急信件。在緊急情況下,允許對個別受試者緊急破盲而了解其所接受的治療,但必須在病例報告表上述明理由。

      第五十五條臨床試驗資料的統計分析過程及其結果的表達必須采用規范的統計學方法。臨床試驗各階段均需有生物統計學專業人員參與。臨床試驗方案中需有統計分析計劃,并在正式統計分析前加以確認和細化。若需作中期分析,應說明理由及操作規程。對治療作用的評價應將可信區間與假設檢驗的結果一并考慮。所選用統計分析數據集需加以說明。對于遺漏、未用或多余的資料須加以說明,臨床試驗的統計報告必須與臨床試驗總結報告相符。

      第十章試驗用藥品的管理

      第五十六條臨床試驗用藥品不得銷售。

      第五十七條申辦者負責對臨床試驗用藥品作適當的包裝與標簽,并標明為臨床試驗專用。在雙盲臨床試驗中,試驗藥物與對照藥品或安慰劑在外形、氣味、包裝、標簽和其他特征上均應一致。

      第五十八條試驗用藥品的使用記錄應包括數量、裝運、遞送、接受、分配、應用后剩余藥物的回收與銷毀等方面的信息。

      第五十九條試驗用藥品的使用由研究者負責,研究者必須保證所有試驗用藥品僅用于該臨床試驗的受試者,其劑量與用法應遵照試驗方案,剩余的試驗用藥品退回申辦者,上述過程需由專人負責并記錄在案,試驗用藥品須有專人管理。研究者不得把試驗用藥品轉交任何非臨床試驗參加者。

      第六十條試驗用藥品的供給、使用、儲藏及剩余藥物的處理過程應接受相關人員的檢查。

      第十一章質量保證

      第六十一條申辦者及研究者均應履行各自職責,并嚴格遵循臨床試驗方案,采用標準操作規程,以保證臨床試驗的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系統的實施。

      第六十二條臨床試驗中有關所有觀察結果和發現都應加以核實,在數據處理的每一階段必須進行質量控制,以保證數據完整、準確、真實、可靠。

      第六十三條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辦者可委托稽查人員對臨床試驗相關活動和文件進行系統性檢查,以評價試驗是否按照試驗方案、標準操作規程以及相關法規要求進行,試驗數據是否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記錄。稽查應由不直接涉及該臨床試驗的人員執行。

      第六十四條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對研究者與申辦者在實施試驗中各自的任務與執行狀況進行視察。參加臨床試驗的醫療機構和實驗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包括病歷)均應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視察。

      第十二章多中心試驗

      第六十五條多中心試驗是由多位研究者按同一試驗方案在不同地點和單位同時進行的臨床試驗。各中心同期開始與結束試驗。多中心試驗由一位主要研究者總負責,并作為臨床試驗各中心間的協調研究者。

      第六十六條多中心試驗的計劃和組織實施要考慮以下各點:

      (一)試驗方案由各中心的主要研究者與申辦者共同討論認定,倫理委員會批準后執行;

      (二)在臨床試驗開始時及進行的中期應組織研究者會議;

      (三)各中心同期進行臨床試驗;

      (四)各中心臨床試驗樣本大小及中心間的分配應符合統計分析的要求;

      (五)保證在不同中心以相同程序管理試驗用藥品,包括分發和儲藏;

      (六)根據同一試驗方案培訓參加該試驗的研究者;

      (七)建立標準化的評價方法,試驗中所采用的實驗室和臨床評價方法均應有統一的質量控制,實驗室檢查也可由中心實驗室進行;

      (八)數據資料應集中管理與分析,應建立數據傳遞、管理、核查與查詢程序;

      (九)保證各試驗中心研究者遵從試驗方案,包括在違背方案時終止其參加試驗。

      第六十七條多中心試驗應當根據參加試驗的中心數目和試驗的要求,以及對試驗用藥品的了解程度建立管理系統,協調研究者負責整個試驗的實施。

      第十三章附則

      第六十八條本規范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臨床試驗(ClinicalTrial),指任何在人體(病人或健康志愿者)進行藥物的系統性研究,以證實或揭示試驗藥物的作用、不良反應及/或試驗藥物的吸收、分布、代謝和排泄,目的是確定試驗藥物的療效與安全性。

      試驗方案(Protocol),敘述試驗的背景、理論基礎和目的,試驗設計、方法和組織,包括統計學考慮、試驗執行和完成的條件。方案必須由參加試驗的主要研究者、研究機構和申辦者簽章并注明日期。

      研究者手冊(Investigator,sBrochure),是有關試驗藥物在進行人體研究時已有的臨床與非臨床研究資料。

      知情同意(InformedConsent),指向受試者告知一項試驗的各方面情況后,受試者自愿確認其同意參加該項臨床試驗的過程,須以簽名和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書作為文件證明。

      知情同意書(InformedConsentForm),是每位受試者表示自愿參加某一試驗的文件證明。研究者需向受試者說明試驗性質、試驗目的、可能的受益和風險、可供選用的其他治療方法以及符合《赫爾辛基宣言》規定的受試者的權利和義務等,使受試者充分了解后表達其同意。

      倫理委員會(EthicsCommittee),由醫學專業人員、法律專家及非醫務人員組成的獨立組織,其職責為核查臨床試驗方案及附件是否合乎道德,并為之提供公眾保證,確保受試者的安全、健康和權益受到保護。該委員會的組成和一切活動不應受臨床試驗組織和實施者的干擾或影響。

      研究者(Investigator),實施臨床試驗并對臨床試驗的質量及受試者安全和權益的負責者。研究者必須經過資格審查,具有臨床試驗的專業特長、資格和能力。

      協調研究者(CoordinatingInvestigator),在多中心臨床試驗中負責協調參加各中心研究者工作的一名研究者。

      申辦者(Sponsor),發起一項臨床試驗,并對該試驗的啟動、管理、財務和監查負責的公司、機構或組織。

      監查員(Monitor),由申辦者任命并對申辦者負責的具備相關知識的人員,其任務是監查和報告試驗的進行情況和核實數據。

      稽查(Audit),指由不直接涉及試驗的人員所進行的一種系統性檢查,以評價試驗的實施、數據的記錄和分析是否與試驗方案、標準操作規程以及藥物臨床試驗相關法規要求相符。

      視察(Inspection),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一項臨床試驗的有關文件、設施、記錄和其它方面進行官方審閱,視察可以在試驗單位、申辦者所在地或合同研究組織所在地進行。

      病例報告表(CaseReportForm,CRF),指按試驗方案所規定設計的一種文件,用以記錄每一名受試者在試驗過程中的數據。

      試驗用藥品(InvestigationalProduct),用于臨床試驗中的試驗藥物、對照藥品或安慰劑。

      不良事件(AdverseEvent),病人或臨床試驗受試者接受一種藥品后出現的不良醫學事件,但并不一定與治療有因果關系。

      嚴重不良事件(SeriousAdverseEvent),臨床試驗過程中發生需住院治療、延長住院時間、傷殘、影響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導致先天畸形等事件。

      標準操作規程(StandardOperatingProcedure,SOP),為有效地實施和完成某一臨床試驗中每項工作所擬定的標準和詳細的書面規程。

      設盲(Blinding/Masking),臨床試驗中使一方或多方不知道受試者治療分配的程序。單盲指受試者不知,雙盲指受試者、研究者、監查員或數據分析者均不知治療分配。

      篇(9)

      藥物臨床試驗信息化管理系統(簡稱系統)是一款基于網絡操作的規范化、集成化的項目綜合數據管理平臺,主要包括項目管理、受試者管理、質量控制、藥物管理、AE/SAE(AdverseEvent/SeriousAdverseEvent)管理、經費管理和系統管理等模塊。

      1.2系統的應用

      系統采用用戶權限管理的模式,實現用戶與權限的邏輯分離。系統管理員可根據機構的實際情況對用戶的權限進行個性化設置,以解決試驗中用戶多樣化和不定性(工作變遷等)問題,實現系統的通用性。系統支持不同IP地址的訪問,可為機構辦人員、研究者、申辦者、合同研究組織(contractresearchorganization,CRO)等用戶提供經授權后的安全訪問服務,防止數據的擴散,保障了數據的安全性、真實性、完整性,解決臨床試驗中普遍遇到的協調困難、管理混亂、信息封閉和決策遲滯等問題,實現全面規范化、信息化管理。

      2結果

      2.1項目申報與基本信息填寫

      申辦方/CRO在系統中申報項目時填寫試驗相關的信息數據,通過系統的數據共享功能,既可以減少倫理辦公室及機構辦人員重復錄入的工作量,又能有效降低數據多次錄入而發生的錯誤率。申辦方/CRO通過系統可以實時查看到倫理審核的進度,便于后期工作的安排。項目啟動后,申辦方/CRO可以及時、準確地了解項目最新進展情況,將發現的問題在第一時間與研究者進行溝通交流。對臨床試驗項目進行稽查或監查時,與紙質化管理相比較,申辦方/CRO無需翻閱大量資料,即可方便了解到相關信息,提高了工作效率。

      2.2項目審核

      2.2.1倫理審核

      在系統中,倫理秘書可以查看到申辦者填寫的倫理審查申請是否通過項目負責人(principalinvestigator,PI)的審核,以對項目進行倫理審查工作,減少了紙質版傳遞需要的時間,加快了倫理審核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項目實施中,倫理秘書可以查看到是否有發生SAE、項目中止等情況,以及以上情況是否及時在倫理管理模塊填寫相關的報告,保證了臨床試驗嚴格按照GCP的要求進行。

      2.2.2機構審核

      機構人員根據申辦方/CRO填寫的項目信息、倫理審核結果和試驗前相關資料遞交等情況,判斷是否可以簽署項目協議,完成項目啟動前的項目審核工作。

      2.3項目管理

      2.3.1研究者

      根據GCP法規的要求,只有符合條件的專業人員才可以由PI授權為項目研究者。與紙質化管理相比較,研究者在系統各模塊及時補充項目信息使得試驗數據得到實時更新,保證項目所有參與者可以及時了解受試者入組情況、AE/SAE、合并用藥等項目的實時動向,避免了紙質化數據管理中出現的項目協調困難、管理混亂等情況,保證了項目完成的進度和質量。項目方案、病例報告表(casereportform,CRF)和知情同意書等變更版本在系統中及時錄入的管理,可以讓研究者一目了然地知道是否有最新版本的相關資料。研究者及時掌握其中變化的內容,可以避免違背方案或病人簽署錯誤版本知情同意書等情況的發生。

      2.3.2質控員

      質控員的工作內容包括核查方案執行的符合率、知情同意書簽署是否規范、藥物使用和受試者入組等。根據系統管理權限中的項目人員分配設置,質控員可以查看到機構對本科室的每月質控安排,并能較快捷地查看到需要質控的內容,較快的完成質控表。與紙質化管理相比較,質控員不再需要翻閱大量資料才能完成每個月的質控安排,提高了工作效率。根據系統中設置的電子簽名功能,質控員在完成質控表格后采用用戶名和密碼的再次驗證即可實現電子簽名,完成數據的審核。所有質控表都設有打印功能,可以根據需要打印存檔。系統采用具有較好靈活性和通用性的審核管理功能,可以完成需要有多人(質控員、研究者、PI等)逐級審核的質控表。審核過程中,審核人員能夠查看審核的內容但不能對其進行刪改,且只能看到正在審核的對象,確保提交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質控員查看倫理管理模塊,可以督促研究者將項目受試者發生的SAE按照CFDA的規定及時上報給申辦方、CFDA、倫理委員會等部門。

      2.3.3藥物管理員

      藥物管理員由符合GCP要求的醫生或護士承擔,并由PI授權。試驗中,藥物管理員要定時抽查試驗用藥物的情況以保證存儲環境等符合GCP要求。根據研究者在系統受試者管理模塊中已經輸入的藥物發放和回收數據,藥物管理員填寫試驗用藥物質控表時,只需要選擇藥物名稱和批號即可自動生成藥物接受、使用、剩余和回收數量,從而快速完成質控表,有效減少藥物管理員清點藥物的工作量和出錯率,提高工作效率。另外,藥物管理員應當注意系統中的藥物有效期和剩余藥物數量,要求在藥物到期前一個月或剩余藥物量不足一個月使用時,應及時通知機構人員或臨床監查員(clinicalre-searchassociate,CRA)準備提供新的藥物,以確保藥物的質量和數量,從而保證受試者用藥的有效與安全性。

      2.3.4機構辦人員

      項目管理中,機構辦人員涉及到多個方面,包括項目信息、受試者管理、質控工作、項目結題、人員管理、藥物管理、標準操作規程(standardoperatingprocedure,SOP)管理、檔案管理和經費管理等。利用計算機網絡和數據庫技術,改變傳統的手工、分散管理的模式,可以有效實現資料的信息化控制和調配,優化臨床試驗的機構工作流程。機構辦人員可以及時查看到項目的受試者入組情況,以確認受試者的安全和權益是否得到保障。在系統的試驗藥物管理模塊可以查看試驗用藥物的接受、發放和回收情況,但藥物的發放和回收只能夠查看,不可以做隨意修改,保證了藥物的規范化管理。在AE/SAE管理、人員管理、經費管理、檔案管理和信息通知等模塊,機構辦人員可以快捷地查看到需要查詢的信息,極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以上模塊都設有查詢統計功能,可以對需要的數據進行篩選進行制表、制圖,從而完成對試驗項目中的相關數據的匯總和統計。

      篇(10)

      中圖分類號:F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2)08-0037-02

      近年來,隨著越來越多的藥物臨床試驗違規行為不斷被外界以及監管部門發現,規范藥物臨床試驗行為已成為藥監部門的重要議題。規范藥物臨床試驗行為,關鍵在于找出影響藥物臨床試驗規范性的主要因素,從而有針對性地制定相應的對策。目前,國內外學者對藥物臨床試驗規范性影響因素已做了不少研究,為了便于更多學者進行更加深入、更加廣泛的研究,有必要對現有研究進行綜述。依據現有文獻,本文從藥物臨床試驗參與主體的角度將其歸納為政府監管因素、研究人員自身因素、臨床試驗機構因素和申辦方因素等幾個方面。

      1 政府監管因素

      1.1 藥物臨床試驗法規體系

      法律規范是人們社會經濟活動的基礎,也是政府行政執法的基礎,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對于規范人們的行為有重要的作用。早在1991年Allen就指出制定完善的藥物臨床試驗法律法規,對于規范研究人員行為、保護受試者權益、保障臨床試驗數據真實準確有著其他途徑無法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國臨床試驗法規建設時間尚短,諸多不完善之處對藥物臨床試驗研究人員的行為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例如,缺乏對受試者知情同意權和研究者的說明義務的詳細規定,缺乏對研究人員法律責任的明確規定,導致實踐中可操作性不強,研究人員在試驗中淡化、忽視受試者的知情權益,甚至違規操作臨床試驗。

      1.2 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

      在藥物臨床試驗中,作為藥物臨床試驗法律法規重要補充的藥物臨床試驗指導原則,是無數醫藥研究經驗的科學總結,在規范藥物臨床試驗相關參與主體的行為方面具有重要指導作用。邵穎(2008)通過對比國內外的現狀發現,目前發達國家藥監部門均制定了種類繁多、內容系統的藥物臨床試驗指導原則。這些指導原則全面闡述了藥物臨床試驗的客觀規律,國外藥物臨床試驗參與主體均會主動參照執行這些指導原則,從而保障藥物臨床試驗的科學性、規范性和臨床試驗結果的可信性。相比于外國,我國這方面的工作剛剛起步,指導原則偏少,尚不能很好地引導藥物臨床試驗中各參與主體的行為。

      1.3 臨床試驗行政監管能力

      藥監部門行政監管能力也是影響藥物臨床試驗規范性的重要因素,監管能力的強弱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包括行政執法人員的數量、知識結構、能力、執法資金支持力度、行政執法手段等。孫軼康和阮秀芳(2010)指出,目前我國臨床試驗檢查人員很少,而具有豐富臨床試驗監管經驗的檢查人員更是少之又少,然而我國每年開展的臨床試驗數以千計,檢查工作量大,又缺乏信息技術的支持,無法在檢查之前對被檢查機構作全面分析把握檢點,從而導致現場檢查效率不高、針對性不強。此外,在監管模式上,我國主要采取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檢查和藥物臨床試驗的注冊核查兩種方式,但這兩種方式檢查內容較為相似,對日常監督管理也缺乏具體的要求和操作標準,政府的監管能力還不夠強,難以保障藥物臨床試驗研究人員完全按照政府的法規要求開展試驗。

      2 藥物臨床試驗研究人員自身因素

      2.1 研究人員職業道德

      目前,學術界已有不少文章對醫學臨床研究人員的職業道德進行了研究。李文(1990)的研究中指出,臨床科研職業道德是臨床醫學研究人員的最基本準則,具備良好的醫學科研道德是高質量完成醫學臨床研究的前提。Shumaker & Dugan等人(2000)通過調查發現,一些藥物臨床試驗研究人員價值取向發生扭曲,在試驗的過程中不尊重受試者,忽視臨床試驗的社會效益,在臨床試驗的科學性、社會性與受試者權益沖突的選擇中往往優先選擇前者,由此帶來臨床試驗操作過程中一系列的不規范行為。而一些缺乏基本職業道德的醫學科研人員,往往名利思想嚴重,將科研工作與醫療工作割裂開來,或對立起來,為獲取某些資料、數據,不顧患者及臨床試驗受試者的安危,在他們身上進行不合理的科研工作,甚至弄虛作假。

      2.2 研究人員臨床試驗能力

      藥物臨床試驗研究人員的試驗能力也是影響藥物臨床試驗規范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它主要體現在研究人員是否具有扎實的醫藥專業知識、臨床試驗法規知識和臨床試驗實施經驗等方面。田少雷(2004)和蔣濤(2007)認為,藥物臨床試驗研究人員只有掌握了與臨床試驗項目有關的醫藥專業知識,才能設計出較為完善的臨床試驗方案,在臨床試驗假設、設盲、受試者招募標準設置、劑量選擇以及終點指標選擇上做出正確的決策。其次是研究人員對臨床試驗法規知識的掌握程度,有些研究人員對GCP知識缺乏了解,不懂法規要求,在臨床試驗隨意變更臨床試驗方案,忽視臨床試驗中的不良事件,提前破盲。而Koji Oba(2006)的一項社會調查也顯示出臨床試驗過往經驗直接影響研究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以前參與過臨床試驗的研究人員操作規范性要強于未曾參與過任何項目的研究人員,并且參與臨床試驗的次數越多,其試驗技能越強,操作越規范。

      3 臨床試驗機構對研究人員的影響

      3.1 研究人員的選擇與培訓

      藥物臨床試驗機構作為臨床試驗項目的承辦方,選擇合適的研究人員并對其進行相應的培訓對規范藥物臨床試驗有著重要的作用。許衛華和梁偉雄(2009)等人的研究認為,藥物臨床試驗程序十分繁瑣,研究人員在試驗的過程中要填很多表格,并且要不時的與受試者溝通,這些都致使研究人員的任務加重,從而導致研究人員不嚴格按照臨床試驗方案開展,降低臨床試驗質量,因此,他們認為選擇有充足時間和精力的研究人員,能夠大大降低藥物臨床試驗違規行為的發生。另一方面,汪朝暉(2009)等人認為,如果選取的研究人員醫學基礎知識和GCP知識的掌握欠缺,或者缺少臨床試驗經驗,在實施試驗過程中對遇到的問題考慮欠周,必然也會影響到試驗試驗的質量,因此需加強對他們的培訓。

      3.2 臨床試驗標準操作規程

      聞素琴(2009)等人論述了藥物臨床試驗標準操作規程(SOP)對規范臨床試驗的重要性。實踐性強的SOP有助于嚴格控制影響試驗結果的主、客觀因素,避免研究人員操作上的隨意性,減少偶然誤差,保證數據和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而缺乏SOP指導的臨床試驗,則容易引發諸多的問題,如試驗設計粗糙,技術人員不按臨床試驗方案操作,不能保證如實記錄、報告,管理人員不能嚴格評審數據資料等等。

      3.3 機構質量控制體系

      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質量控制體系在規范臨床試驗行為方面有很大影響。眾多的研究都表明,臨床試驗機構實行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和機構辦公室的三級質量控制,通過明確各級質量控制人員的資質要求和工作內容,能夠對研究人員的臨床試驗行為形成有效的約束力。

      4 申辦方對研究人員的影響

      4.1 臨床試驗監查

      申辦方作為臨床試驗的發起單位,臨床試驗結果直接關系到其產品能否成功上市,因此,申辦方通常會對研究者所進行的藥物臨床試驗進行各方面的監查,以保證試驗記錄與報告的數據準確、完整無誤,保證試驗遵循已批準的方案和有關法規。在臨床試驗過程中,具備適當醫學、藥學及藥品法規方面知識的監查員,在經過適當培訓后,他們能夠更加有效地發現研究人員臨床試驗中的不規范行為,從而督促研究人員進行改正,提高臨床試驗質量。

      4.2 臨床試驗利益沖突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商品經濟已經對臨床研究人員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研究人員在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面前往往難以做出正確的決定。Rochon(2010)研究發現,在藥物臨床試驗過程中普遍性地存在著利益沖突,即研究人員出于對個人經濟收入的考慮,會做出有利益實現自身利益而忽視社會效益的判斷傾向。這是因為研究人員負責的臨床試驗項目經費主要由申辦方(主要指制藥企業)承擔,他們在臨床試驗過程中給予研究人員各種直接或間接的費用,并且給予的金額隨著臨床試驗結果的好壞有較大的浮動。正是這種利益的驅使,致使研究人員通過各種違規途徑獲得個人利益的最大化,如修改臨床試驗方案、篡改臨床試驗數據等。

      5 結論與研究展望

      眾多學者已對藥物臨床試驗規范性影響因素進行了研究,并取得了大量成果。縱觀這些研究,大多是從較為宏觀的角度進行研究,后續的研究可以從藥物臨床試驗研究人員的微觀角度展開。在整個藥物臨床試驗過程中,研究人員作用最為核心,他們參與了整個臨床試驗的實施過程,包括從最初的臨床試驗設計、受試者招募、試驗實施到最后的臨床試驗報告撰寫等環節,臨床研究人員行為規范與否,直接影響整個臨床試驗的質量。因此,學者可以通過研究各種因素對研究人員行為的影響對此主題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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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許衛華,梁偉雄,王奇等.臨床研究者低依從的表現、原因及對策[J].中藥新藥與臨床藥理,2009,20(3).

      [14]汪朝暉,楊忠奇,杜彥萍等.談藥物臨床試驗中研究者依從性的管理[J].江西中醫學院學報,200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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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李利清,虞堅爾,張新光.藥物臨床試驗機構管理體系構建[J].環球中醫藥,2010,3(5).

      篇(11)

      1中國藥物臨床試驗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按照GCP原則,目前我國的藥物臨床試驗正不斷地標準化和規范化,但仍存在較多問題,主要表現在:1)由于GCP的要求體現在管理、技術、操作等各個方面,許多臨床研究人員尤其是醫學背景出身的研究者對于GCP方案的實施無法做到全面掌控;2)雖然申辦者要派遣臨床監查員(Clinical Research Associate,CRA)在臨床研究中對試驗實施情況及數據進行監查,但研究者往往不能夠及時依照CRA的要求現場解決問題和更正錯誤,監查工作收效甚微;3)知情同意工作不到位,難以充分保障受試者的合法權益;4)病例報告表記錄不準確、不規范、不完整;5)容易出現失訪、缺乏對受試者依從性的監控[2]等。

      在藥物臨床試驗中,細微的差錯便有可能極大地降低試驗數據的可靠性,從而無法為新藥臨床評價提供真實信息,當然也不能保證受試者的安全。所以,應進一步規范新藥臨床研究,做好現場質量控制,可以從藥物臨床研究的職責分工入手,站在人員配置的角度尋求保障試驗質量的方法。

      2藥物臨床試驗現場的職責分工

      2.1研究者

      研究者是藥物臨床試驗的第一執行人,其主要職責包括:招募受試者并獲取知情同意書;嚴格執行試驗方案;將試驗數據準確載入病歷和病例報告表;配合監查、稽查以及視察工作;試驗中保障受試者安全等。

      2.2協助研究人員[3]

      1)護士:負責試驗用藥的領取、發放(或給藥)及返還,觀察并記錄受試者用藥后的生命體征變化,不良事件發生后的應急處理和搶救,對受試者的依從性管理;2)藥師:配制和管理試驗用藥;3)醫技人員:文件和儀器管理。

      2.3質量監管人員

      對于試驗質量的監管,GCP規定由申辦者派遣CRA定期對臨床機構進行監查,而且藥品監管部門也會定期對臨床機構進行稽查或視察,這些工作都由不直接涉及試驗的人員負責。

      3人員配置存在的問題分析

      研究者在臨床試驗中承擔了很多責任,一方面要完成試驗任務,另一方面要負責受試者的入組和生命安全。而且,臨床試驗對于研究者來說只是日常工作中的一部分,他們還要完成醫療、科研和教學等任務。再加上臨床試驗工作在細節上要求很高,時間、精力有限的研究者在試驗過程中就難免會出現失誤,極易導致數據的記錄不準確、不規范,同時,這也有可能影響研究者與CRA之間的溝通,即便CRA找到試驗中需要改進的地方,研究者也往往因為忙碌而無法及時按照其要求改進。

      另外,藥物臨床試驗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如果研究者不花費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向受試者明確解釋試驗內容便獲取知情同意書的話,將無法保證受試者的依從性,容易出現受試者背離方案甚至撤出試驗的現象,嚴重影響試驗的進程和結果。遺憾的是,護士、醫技人員和藥師等協助研究人員由于專業背景的限制,沒有能力為其分擔。

      在質量監管方面,CRA的職責是監查和培訓,并不直接參與臨床試驗。要通過監查在臨床機構修改誤差要花費相當多的時間和金錢,因為人為因素產生的誤差很難通過事后檢查被發現,糾正錯誤的實際工作還是要靠研究者來完成,除非CRA可以一直身處現場[4]。再者,由于研究者事務繁忙,往往病例報告表、藥品派發記錄等不能及時完成,CRA到醫院時不得不先協助醫生完成一些臨床科室的份內之事,監查工作收效甚微[5]。而稽查和視察屬于形式巡檢,只能保證試驗文件、設施和數據記錄格式等符合要求,對內在問題不易察覺。

      總之,研究者在關鍵職責過于集中而又無人分擔的情況下,臨床試驗的整體質量依然無法進一步提高。必須有人協助處理試驗中雖然瑣碎但十分重要的工作,比如知情同意工作、病例報告表的填寫等,才能把研究者從繁雜的工作中解放出來,降低工作壓力、減少失誤。在歐美、日本等藥物臨床試驗水平較高的國家,存在著臨床研究協調員(Clinical Research Coordinator,CRC)這樣一種職業,他們經過專業、系統的培訓,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在研究者的指導下作為整個研究體系的溝通紐帶,不僅可以給予研究者多方面的工作支持,還能充當現場質量管理的角色,保證研究文件的科學性和完整性[6]。有了CRC的協助,研究者可以專心從事診療工作,受試者的安全將得到充分的保障。

      4國外CRC介紹

      目前在歐美、日本等國,臨床機構如果沒有CRC就不能實施臨床試驗。日本2001年的一項調查就顯示,半數以上的醫療機構雇傭了CRC,其它小的醫療診所則在有試驗項目時與現場管理組織(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SMO)簽訂臨時合約,向SMO聘用CRC[6]。

      盡管法律規定研究者是臨床試驗的主要責任人,但CRC的職責包含了試驗中大部分的細節工作,在試驗各方的協調中扮演著關鍵角色。在國外,CRC的職責主要有[7]――1)臨床試驗前:充分理解研究目標,掌握前期研究資料,參與試驗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制定和建立研究文件,組織研究人員培訓,并監督試驗前各科室的準備工作(比如設備、標準操作規程等);協助招募受試者,根據報名者是否符合要求來判斷受試者的入選資格,并在試驗前做好受試者的知情同意工作;與申辦者協商研究經費,幫助研究者管理財務。2)臨床試驗中:協助研究者進行受試者訪視,記錄不良反應;收集所有試驗數據并記錄在恰當的原始文件和病例報告表上,保證病例報告表及數據文件的完整性、準確性和邏輯性;全程負責受試者及其家屬的教育、聯絡和咨詢;與機構倫理委員會聯絡,管理相關文書;配合CRA的監查工作,并協助研究者接受稽查和視察。

      5CRC對于中國藥物臨床試驗的意義

      5.1保證臨床試驗的倫理性

      CRC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代表研究者與受試者深入交流,向其充分說明試驗情況,讓受試者做到心中有數。此外,由于CRC是在臨床機構內的全日制工作者,能夠及時發現不良反應并采取措施保障受試者的生命安全。

      倫理性是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的首要評價指標,試驗符合倫理要求能夠提高受試者的依從性,減少中止和病歷脫落現象,保證試驗順利進行。

      5.2提高試驗數據的可靠性

      CRC能夠監督受試者在相同條件下接受檢查,為原始記錄的填寫制定統一規范并提供相關培訓。如果各項工作在統一的條件下完成,那么得到的數據也具有較強的可信度。另外,數據收集和轉錄是CRC的重要職責,首先保證數據的收集沒有遺漏,然后將原始資料及時轉錄到書面或電子病例報告表。轉錄過程中若發現問題,及時與研究者商討并做出處理,減少日后CRA對數據提出疑問,提高試驗效率。

      5.3加強過程監管的成效

      我國GCP第六十四條規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對研究者與申辦者在實施試驗中各自的任務與執行狀況進行視察。參加臨床試驗的醫療機構和實驗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包括病歷)均應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視察。”在申辦者委托臨床機構進行藥物臨床試驗時,藥監部門被賦予第三方監管的責任。視察工作主要是定期進行文件資料檢查,無法時刻停留在試驗現場實施過程管理,然而其第三方性質的監管作用是機構內部管理和申辦者第二方監查所無法替代的。

      CRC由獨立于申辦者和臨床機構的SMO派遣,既與利益雙方無重大利害關系,又具有專業知識,能夠深入現場各環節參與過程管理,監督雙方更好地履行契約,保證試驗質量。因此,CRC可以協助藥監部門加強對藥物臨床試驗的第三方監管,提高監管成效。

      6結語

      雖然CRC職業在我國尚未成形,但CRC工作的重要意義已開始為許多業內人士所接受并認可。高質量的臨床研究需要一個嚴謹的研究團隊,CRC是連接研究者、申辦者與受試者的紐帶,并在臨床研究中發揮關鍵作用,是臨床研究團隊中不可或缺的一員。希望我國能夠盡早培養出一批本土的CRC人才,進一步提高臨床試驗質量,加快中國新藥臨床研究的國際化進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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