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n id="a4kkq"></dfn>
<ul id="a4kkq"></ul>
    • 公司立法論文大全11篇

      時間:2022-08-11 12:29:52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公司立法論文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公司立法論文

      篇(1)

      司法具有公信力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如果司法不具有公信力,則不僅不能履行其在法治社會所應具有的職能,而且也不能樹立法律至高無[,!]上的權威。樹立司法的公信力是為了增強人們對司法的信仰,而這種信仰對建構社會法律秩序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司法公信力概述

      (一)司法公信力的概念

      司法公信力是隨著法學家孟德斯鳩提出的“三權分立”學說的興起而出現的一個概念,是公信力在司法領域中的體現。它是一個雙重維度的概念,包括司法對公眾的信用及公眾對司法的信任兩個維度。從權力運行上看,司法公信力是指司法機關獲得公眾信任的資格和能力,具體包括司法權運行過程的程序公正,滿足當事人對其合法權利的預期以及適格的司法人員等因素。只有司法機關公正守信的履行其司法義務和責任,才能使公眾對其認可并產生司法信任。從公眾的心理因素上來看,司法公信力表現為公眾對司法權運行的主觀評價或價值判斷,它一方面體現為公眾對司法的認識、期望、信念等心理反映,公眾有崇尚司法的觀念,習慣于將糾紛提交給司法機關尋求公力救濟,另一方面體現為公眾對司法的服從和配合,公眾積極配合司法權的運行,自覺履行司法判決,使生效的司法裁判真正獲得了實效。綜上,司法公信力反映了司法權力與社會的關系,是“司法與公眾之間的動態、均衡的信任交往與相互評價”。[1]

      (二)司法公信力的基本特征

      第一,制度性。司法公信力的制度性是指司法過程中信任關系的形成有賴于其理性的制度設計,它是“信用概念從德性倫理到制度倫理的跨越”。[2]司法公信力是一種理性信用機制,它依靠的是其程序化的制度設計,對司法權的運行和司法人員執法的明確規定和規制,從而使其獲得了一種形式上的公平。正如有學者所言,“一種非人格化的制度調控在一定意義上來說是人們迄今為止找到暫時的調控社會的最好方式。”[3]只有高級的法律秩序才能為社會個體提供更多的自由選擇,保障社會的穩定發展,司法公信力的制度性恰好提供了這種功能。

      第二,資源性。司法只是人們尋求糾紛解決途徑之一,正如棚獺孝雄所言,“在歷史上存在的任何社會中,恐怕審判既不是實現權利的唯一場所,也不一定是實現權利的最有效方法。”[4]司法公信力使司法救濟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脫穎而出, 但它的形成和提升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個長期博弈的過程。司法公信力的資源性決定了

      它的可貴性和稀缺性,我們必須明智運用司法公信力,不可浪費。

      第三,效率性。正義與效率是司法公信力永遠追求的價值目標。司法一方面要維護正義和公理;另一方面要用最經濟高效的方式促成這種正義的達成,這才是司法正義的本質。但目前我國司法改革的力度還需加強,人們對司法制度正義價值的合理性期待還遠遠得不到滿足,如對案件當事人因司法執法效率低下造成的損失,還未建立起相應的補救措施;也沒有以行政或法律手段對執法效率低下的司法人員進行處罰。伯爾曼曾告誡我們說:“一種不可能喚起民眾對法律不可動搖的忠誠的東西,怎么可能又有能力使民眾普遍愿意遵從法律?”司法公信力的直接表現不僅在于司法的公平正義,而且還在于它在實現這一公平正義的價值目標時所體現的高效率。否則,這種公平與正義就是偽正義,不被社會所認可,也同樣是沒有公信力的。因此,提高司法效率,是樹立司法權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保證和前提。

      二、中外司法公信力的歷史考察

      (一)、中國古代司法公信力的歷史考察

      封建時期的中國是行政權與司法權合二為一的。司法權從屬于行政權,司法公信力融合在對國家統治的服從上。在當時特定的社會結構下,司法公信力的維持依靠的是中央集權、宗法倫理的約束和社會對皇權的崇拜。作為治世、司法的基本原則,各朝統治階級均提倡“德主刑輔”的司法理念。司法審判中強調對證據的運用,限制刑訊逼供,設立回避制度、錄囚會審等制度來保障司法公正。西周的“五聽”、“五過”制度、死刑復奏制度、鞫讞分司制度、秋審、圓審等制度都從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司法公正,防止濫殺無辜。

      然而,封建社會的先天局限性決定了這些制度并不是無差別的適用于全體社會成員。封建特權階級犯罪享有“八議”、“官當”等法律優待,這就注定了這個社會的司法制度不會受到公眾的信任和尊重。

      (二)、西方國家司法公信力的歷史考察

      當代西方國家法律制度健全,法治完善,司法具有強大的公信力。然而,西方國家完善的法律制度、強大的司法公信力也并非憑空產生的,也經歷了長期的實踐和斗爭。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提出“法治就是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5]真正實現“法律至上”則是以洛克提出“有限政府論”為確立標志。洛克認為國家要獲得在道義和法律上要求他人服從的資格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行使公權力,不得超越法律確定的權力界限,在法律權威面前不存在其他最高權力和特權。另外,開放的社會結構和商品經濟的迅猛發展也促使了司法公信力的建立,司法權以中立性和強制力規范市場行為,維持良好的市場秩序。

      三、當代中國大陸司法公信力的現狀及缺失原因

      (一) 當代中國大陸司法公信力的現狀

      近年來,隨著大陸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法治化的逐步推進,各種新類型的社會問題、社會糾紛不斷涌現,而司法機關作為“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人們更多的把解決爭議的目光投向司法機關,尋求司法救濟,這是法治進程中令人鼓舞的進歩。但是,從社會實踐中看,司法公信力依然面臨挑戰。

      第一,法官自我約束力不高。法官作為法律的實施者,其言行都關系著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在多數場合,法官就是法院形象的具體化,法官的個人素質都與裁判的公正與否息息相關,法官同時也是司法公信力的人格化。但是,大陸現有體制下的法官的情況卻不能令 人滿意。當前大陸法院依然存在少數法官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的現象,這使得社會公眾對其公正性產生合理懷疑,即使這些問題只存在于極少數人和少數法院,但仍嚴重削弱了司法的公信力,損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

      第二,司法裁判執行力缺失。近年來大陸屢屢發生當事人拍賣判決書的情況無疑是對大陸司法公信力一次深刻的責問。司法判決的執行是司法定紛止爭,維護勝訴方合法權益的價值實現。司法的威力在于執行,司法裁判執行的效果是衡量一個國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標志。司法判決執行力的缺失不僅損害了司法的權威,而且踐踏了“權利損害必有救濟”的現代法治原則,對公眾的司法信心造成沉重打擊。判決書拍賣的不只是判決,還是一個國家的司法公信力,拍賣的是公眾對司法的期待和信任。

      第三,公眾對司法缺乏信任。中國傳統“政法合一”的國家治理方式仍舊荼毒著當代公眾的法律意識,雖然現在大陸司法權與行政權已經高度分離,司法權作為國家權力中重要的一支,獨立承擔著司法的任務,但是公眾對司法權、司法機關仍然有一些誤解。現實生活中,發生糾紛的當事人首先想到的不是通過訴訟途徑解決,而是利用權力干預來“擺平”對方,不相信司法機關會公正地處理案件,也就是所謂的“打官司先要找關系,沒有關系吃官司”心理。[6]

      (二)、大陸司法公信力缺失的原因分析

      正所謂“透過現象看本質”,我們對司法公信力的現狀己經基本了解,要想切實改變此現狀,就應該深層次挖掘問題背后所隱藏的原因,對癥下藥。

      第一,司法權地方化、行政化。雖然大陸憲法所確定的“一府兩院”的概念賦予了司法權和行政權同等的權力地位,但由于大陸司法權的運行基礎一人、財、物都受控于行政權,政府在法官任免和考核上的話語權優勢和對法院財政的控制造成司法權無法與行政權相抗衡,甚至有些時候在自身利益的驅使下要聽命于行政權的指揮,從而損害司法獨立。另外,上下級法院之間也存在行政化的情形。下級法院在審理具體案件時向上級法院請示,上級法院亦不斷對下級法院的審判工作命令,這違反了直接審理原則以及審級制度的內在要求,導致兩審終審制形同虛設,難以發揮其價值功能。在法院內部,合議庭依法審理案件,但在做出司法判決時,卻要先向院長、庭長等沒有參與審判的領導報告,由領導下指示后,才能依領導意愿作出相應判決,就出現了所謂的“判而不審,審而不判”的怪現象,這嚴重侵犯了獨立審判的原則,是對司法獨立制度的踐踏。

      第二,法官隊伍素質良莠不齊。法律職業者是司法公信力的人格載體,與司法公信力的構建有著密切的聯系,其主要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學家等,其中重中之重要數法官,正如大法官肖揚所言:“如果說法院是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那么法官就是這道防線的守門人。”[7]然而大陸司法職業化特別是法官職業化還面臨著種種困境。法官職業準入資格較低,與英美法系國家的“司法執業前置”程序不同,大陸推行的是資格考試前置制,即只有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的具有本科學歷的人才能成為法官,但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并不代表就具備了法官專業素質,資格考試僅僅是對司法者的一種表面考核,具有的只是社會公示的效力,而非法官資格評價標準。霍姆斯說過:“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驗。”盡管《法官法》對法官職業準入提出了經驗要求,但1-3年的工作經驗要求顯然離成為一名法官所需要具備的司法經驗還差的很遠。當前大陸司法者在法律專業知識和審判經驗方面的缺陷,嚴重影響了大陸司法者職業化進程。司法腐敗行為的存在,毀滅了公眾對社會公正的最后一絲期望,打擊了公眾對社會的信心,嚴重挫傷了司法公信力。

      第三,司法信仰的缺失及民眾法律意識的淡薄。法律信仰可以說是大陸法制現代化的精神驅動力,然而大陸社會法律信仰的缺失現狀卻令人堪憂,已經漸漸衍變成為司法改革和法制現代化進程的巨大阻隘。一些人受過去熟人社會人情運作觀念影響,一方面期望司法公正,一方面又托關系利用各種手段給司法機關施壓以求有利于自己的判決,而這種運作的結果必然具有很強的抵制性和擴張性,公眾對司法的態度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若放縱任其發展,則將極大傷害大陸司法的公正性、權威性,同時人們對司法理性的普遍信仰也會隨之消失怠盡。

      四、樹立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措施和途徑

      第一,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切實保證司法的公正公開。司法體制改革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根本出路。要進一步完善司法機關的機構設置、職權劃分和管理制度,大力推進健全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高效運行的司法體制,把法院體制改革的問題放在突出位置,深入研究一系列的問題,如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的可能性,更加科學合理地設置法院機構的問題。規范司法程序,保障程序公正,不公正的司法絕不可能會有公信力。司法公正包括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完全實現實體公正乃是難中之難,實體公正只能是有限公正,程序公正正好可以彌補實體公正可能存在的局限。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杰克遜認為:“程序的公正和合理是自由的內在本質,如果可能的話,人們寧愿選擇通過公正的程序實施一項暴庚的實體法,也不愿意選擇通過不公正的程序實施一項較為寬容的實體法”。[8]應當牢固樹立程序意識,切實摒棄“重實體,輕程序”、“重打擊,輕保護”的觀念和做法。

      第二,加強法官職業能力建設,提供自身素質。“司法技能是一種實踐理性,它無法通過講授的方法傳達,而必須依靠大量的實踐才能掌握。”[9]“深厚的法學理論基礎,豐富的裁判經驗,高度熟悉法律規范以及縝密的邏輯分析能力是法官公正裁判的基本法律素質。”[10]除此之外,“法官必須是負有技巧、能夠理解社會政策和掌握實踐理性知識的人。”[11]只有如此,才能維持司法的優良品質,司法公信力才能得以樹立。首先,提高法官選任標準。一個缺乏專業訓練和法律工作經驗的人是無法勝任法官一職的。因此,西方大多數國家都確立了較高的法官任職標準,雖然大陸《法官法》將法官選任標準提高為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且具備本科學歷,但是不可否認這一標準還是明顯偏低,在大陸從事法律工作僅兩三年即可成為法官,而在國外成為法官 則是法律工作者職業生涯的最終成就,他們一般在30歲以前很難獲得法官資格。筆者認為,大陸的法官制度應該提高對法官的選任標準,對法官法律工作經驗的要求更加嚴格。其次,完善法官保障制度,提供給法官豐厚的物質保障。法官也是普通人,并不是一些人所說的“被看作是超脫狹隘的自身利益的一切考慮的”。[12]法官不為生計操勞,抵御金錢等物質利益誘惑,才能保持其公正廉潔。國家更應該保障法官的物質生活水平,從而確保法官廉潔、公正審判,從而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也是每個法治國家的寶貴經驗。最后,加強對法官的職業道德的教育。“雖有完美的保障審判獨立之制度,有徹底的法學之研究,然若受外界之引誘,物欲之蒙蔽,舞文弄墨,徇私枉法,則反而以其法學知識為其作奸犯科之工具,有如為虎附翼,助紂為虐,是以法學修養雖為切要,而品格修養尤為重要。”[13]要求法官能夠保持自身獨立性,忠誠于法律,“法官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14]同時,加強對法官的的警示教育,約束法官的行為,確保法官能夠清正廉潔。加強違背法官道德行為的懲罰力度,用強制手段根治法官腐敗現象。

      第三,優化司法外部環境,樹立司法權威。優化司法外部環境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保障。社會信任與司法公信力是一種相互促進的關系,建立社會信任,培養公眾理性司法觀,營造維護司法公信力的社會基礎和氛圍。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快構建以系統信任為主的現代信任機制,培養公眾的法律信仰,增進公眾對司法系統的信賴。同時,我們要注意提升公眾自我解決糾紛的能力,避免司法萬能傾向及對訴權的濫用。此外,加大法律的宣傳力度,通過幵通博客、設置郵箱等方式與公眾的交流,提升公眾的法律意識,培養公眾尊重司法裁判的習慣,減少影響社會和諧的因素,最終讓公眾信任司法,自覺維護司法。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被內化為公眾守法的動力,在出現法律糾紛時選擇訴訟方式,并服從司法判決。“法治的實現并不僅僅是通過對作為法律主體的人的外在約束,相反而是通過人對內心法則的忠誠。”[15]

      [1] 關玫:《司法公信力初論—概念、類型與特征》,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__年第4期,第134頁。

      [2] 關玫:《司法公信力初論—概念、類型與特征》,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__年第4期,第139頁。

      [3] 孫發:《司法權威的初步解讀—概念、分類、特征》,載《當代法學》20__年第9期,第7頁。

      [4] [日本]棚獺孝雄:《糾紛的解決與審判制度》,中國政法出版社1994年版,第207頁。

      [5] 吳濤彭譯:《政治學》,商務印書館1985年版,第19頁。

      [6] 于慎鴻:《影響司法公信力的因素分析》,載《河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__年第2期。

      [7] 肖楊:《人民法院改革的進程與展望》,載《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__年第3期,第5頁。

      [8] 倪云:《司法公信力的構建》,載《法制與社會》20__年第9期,第120--121頁。

      [9] 蘇力:《送法下鄉》,中國政法出版社20__年版,第256頁。

      [10] [美國]德沃金:《法律帝國》,李長青譯,中國大百科全書1996年版,第361頁。

      [11] 左衛民、周長軍:《變遷與改革—法院制度現代化研究》,法律出版社20__年版,第234頁。

      [12] 潘大松等譯:《法律社會學導論》,華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262頁。

      篇(2)

      1跨國公司供應鏈管理特點和成功案例分析

      1.1跨國公司供應鏈管理的特點跨國公司是全球性的,經營面向全球市場,物流遍布全球,在所經營的產品范圍內,對全球市場有很大的影響力。因此,跨國公司的供應鏈管理歷來有自身鮮明的特點:(1)供應鏈根系龐大,供應鏈管理的任務重;(2)跨國公司在供應鏈中具有主導力量;(3)供應鏈整合的難度大、重要性高。(4)當前,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給跨國公司的供應鏈管理提供了進行深層變革的技術基礎,又給跨國公司的供應鏈管理注入了一些新的特點:如信息化、柔性化、反應迅速化、整合程度提高后的管理一體化。

      1.2跨國公司供應鏈管理成功案例分析因為上述特點,跨國公司為提高供應鏈管理的水平,必須依據本公司的經營狀況和供應鏈管理的現狀,選擇合適的供應鏈模式,不斷對現有供應鏈進行重組與整合,最大限度地優化供應鏈。在企業競爭全球化并且日趨激烈的今天,主動的挑戰者可以借助供應鏈管理創新迅速崛起,如戴爾;主動的持續改進者可以借助供應鏈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增強或保持競爭優勢,前者如海爾,后者如摩托羅拉。對這些跨國公司成功的管理經驗進行總結,可給經營者提供許多改進、重組與整合供應鏈,從而提高供應鏈管理水平的思路和方法。

      (1)戴爾模式。該模式是基于“直銷模式”的供應鏈管理。在庫存方面,因為與客戶保持直接關系,用接單后生產(Build-to-or-der)和準時化(Just-in-time)的生產方式,裝配車間不設任何倉儲空間,配件由供應商直接送到裝配線上,生產出來的產品直接送給指定客戶,原配件和成品均實行零庫存。在信息處理方面,公司與客戶直接發生銷售和售后服務關系,縮短了客戶信息反饋的時間,有效減少了信息的損耗;并且,通過與供應商共享客戶信息,不僅鞏固了與供應商的合作關系,而且提高了整個供應鏈處理信息和滿足客戶需求的能力。在配送方面,該模式縮短了產品在供應鏈上的傳遞時間,使公司有了極大的自和自由度,公司以合同方式與第三方物流建立伙伴關系,完成產品的配送任務。

      (2)海爾模式。該模式是基于“一流三網”的管理模式。“一流”是以訂單信息流為中心,“三網”分別是全球供應鏈資源網、全球配送資源網和信息網。具體做法是:以訂單信息流為中心,實現JIT過站式物流,最大限度地減少庫存;整合全球供應鏈資源網,優化外部資源,建立強大的全球供應鏈網絡,供應商由原來2200多家優化至721家,其中不乏世界500強企業,同時實行并行工程,使一些國際化大公司以其高科技和新技術參與到海爾產品的前端設計中;整合全球配送網絡,已形成全國最大的分撥物流體系,配送網絡從城市到農村,從沿海到內地,從國內到國外,從B2B到B2C,體系健全,配送效率和可靠性大幅提高;在信息網方面,海爾在內部實施了ERP,在外部搭建了CRM和BBP平臺,并且采用信息集成程度最高的LES物流執行系統,建成了內外信息高速公路,為市場反應能力的增強和物流效率的提高打下了最堅實的基礎。

      (3)摩托羅拉模式。該模式的特點是:①建立數字化物流系統。基于該系統,實施全球化采購,本地化生產,進行上百個型號產品和幾萬種原材料的管理。②專設了一個從事物流管理的團隊。該團隊的主要成員由托羅拉各事業部的物流骨干人員及總公司的骨干人員組成。該團隊主要負責摩托羅拉物流工作的協調和物流服務商的選擇等管理工作。③通過加強物流服務商管理,提高物流效率。首先,采用招標的方式選擇物流服務商。選擇物流商的基本原則是根據公司全球的物流總量,統一標準招標,最終按“5+2”方式確定物流商,即5家貨運企業和2家快遞服務商。在該模式下,一方面招標形成的競爭機制促進了物流服務質量的提高,另一方面,物流服務商數量的精簡與合理匹配可簡化公司對物流服務商的日常管理,提高管理與物流效率。其次,實行全球運輸管理百分考核制。通過成立的全球性物流資源公司對本公司的物流服務備選商和服務商實行全面、嚴格的考評,及時淘汰不合格者。最后,物流業務量分配遵循“80/20”原則。服務好的物流公司拿到80%的業務,稍次的物流公司拿到20%的業務,保證某些重要線路上有兩家物流商同時服務,若一家因為一定原因不能提供服務時另一家可迅速接管整個業務,保持一定的彈性,避免風險。

      2跨國公司供應鏈管理與物流管理的關系因為跨國公司具有經營和市場面向全球、業務量巨大等特點,決定了跨國公司的供應鏈管理和物流管理之間的一些特有關系

      2.1物流管理對供應鏈管理有極高的依存度物流管理與供應鏈管理原本不可分割,對跨國公司而言,這兩者之間的關系更是高度依存。因為跨國公司的供應鏈根系龐大,供應鏈管理的水平直接影響物流管理的水平,供應鏈整合不好,物流的效率便無法從根本上提高。

      2.2供應鏈管理的模式決定物流管理的戰略思路跨國公司根據本公司基本情況選擇相宜的供應鏈管理模式,此后,公司的所有物流策略只能在供應鏈管理模式框架內優化。

      2.3物流管理是供應鏈管理的重要支柱信息整合和物流整合是供應鏈整合的兩個最重要目標,只有這兩個目標都實現了,跨國公司為整合供應鏈付出的巨大成本才會得到降低,市場反應速度也才能提高。因此,只有物流管理策略得當,水平提高,其整合供應鏈的作用和效率才會體現出來。

      2.4跨國公司與供應商和物流服務商建立的戰略伙伴關系,成為提高物流管理水平的重要資源

      3跨國公司的物流策略分析根據以上分析,跨國公司要提高物流效率,必須選擇適合公司特點的供應鏈管理模式,對公司的供應鏈進行有效整合,并分別從供應鏈的上下游和公司內部著手,選擇合適的物流策略

      3.1供應方物流策略在跨國公司供應鏈的上游,是公司的供應商,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物流策略一般有以下幾種:①發包策略。跨國公司專注于核心業務,利用自己在整個供應鏈中的主導地位,在與供應商共享客戶信息的前提下,將部分非核心業務采用招標等競爭的方式發包給供應商,同時,將供應方物流也同時發包給了供應商,跨國公司在此基礎上實施JIT采購和原材料配送,庫存和運輸的任務轉嫁給供應商。②基于數字化系統的全球采購策略。在跨國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數字化信息系統后,利用快捷的海量信息,全球范圍內低價JIT采購,同時實施JIT原材料配送,最大限度地降低庫存。③JIT策略。這種策略一般與其他策略配合使用。④接單后生產(Build-to-order)策略。這種策略一般也與其他策略配合使用。基于訂單信息流的有效管理,接到訂單后再采購原材料和生產,實現集約化物流,消滅呆滯庫存。⑤戰略伙伴策略。利用跨國公司的信息和客戶資源,與供應商和物流服務商建立戰略伙伴關系,實現上游供應鏈的集成物流,創造多贏的局面。超級秘書網

      3.2銷售方物流策略在跨國公司供應鏈的下游,是公司的客戶,跨國公司與客戶之間的物流策略一般有:①配送體系構建與整合策略。跨國公司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利用信息網略,構建并整合公司的全球配送體系,實現JIT成品分撥物流體系、備件配送體系和返回物流體系。②物流服務商選擇策略。用“競合”的思維,選擇優秀的物流服務商,并且與物流服務商之間維持柔性的競爭性的合同關系,保證成品配送的效率、可靠性和可持續性。③就地生產策略。全球采購,就地生產,減輕成品向下游配送的任務,將配送任務向供應方合理轉嫁。

      3.3公司內部物流策略跨國公司作為一個開放的系統,內部物流策略應根據外部物流策略的選擇而選擇,一般而言,內部物流策略的基本思路是:利用公司先進的信息系統,實現庫存最小化,消滅呆滯庫存。

      綜上所述,跨國公司應該選擇相宜的供應鏈管理模式,利用信息技術,整合整個供應鏈,在此基礎上,選擇合適的物流策略,加強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最終達到全面提高供應鏈管理水平乃至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的目的。

      [參考文獻]

      篇(3)

      2.電力銷售渠道窄,供電服務不全面過的電力資源是被壟斷的,如今電力行業打破壟斷,加入到市場競爭中來,就要摒棄過去等著顧客上門的落后營銷模式,而是和市場上其他的電力企業進行良性的競爭。現在很多的企業都缺少在這種競爭意識,思想依然停留在電力壟斷時期,在電力營銷的過程中很少考慮到客戶的實際需求,導致電力銷售的渠道越來越窄。

      3.電網設備落后,電價設置不合理隨著時間的不斷推移,很多城市的電網設施已經老舊,經常出現故障,導致電力企業無法將電力及時的輸送給需要的客戶,嚴重影響著客戶和公司的關系,形成了尷尬的局面。并且,不斷上漲的電力價格也讓電力客戶們怨聲在在,嚴重影響著電力銷售。

      二、新時代中電力營銷的新理念

      1.客觀分析市場環境,合理設計營銷策略電力企業在新時代的背景下應該正確認識自己的位置,以客戶需求為己任,傾聽客戶真實需求,了解市場發展的最新動態,結合客戶需求和時代需要制定最適合自己公司宗旨的電力營銷模式,在電力營銷之中做好前期預估和后期完善的工作準備,跟準形勢,根據形勢的變化不斷的調整營銷策略,爭取得到利益的最大化。

      2.以客戶需求為中心,創建服務型電力企業電力企業應該多考慮到客戶的實際需要,從客戶的實際需要出發,對客戶進行相應的供求關系服務,首先要著重加強電網設備的建設,將電網設備完善好,爭取少出現客戶用電困難的狀況,確保每一個客戶的電力需求都得到滿足,為每一個客戶都提供最完美的服務。

      三、電力營銷的方式方法

      1.改變傳統觀念從電力市場解除壟斷開始,電力市場就已經成為了買方市場,買不買的決定權交給了客戶,這就要求電力公司需要用更好地服務來留住客戶。我們的電力企業一定要堅持以客戶為本,不能出現為難客戶的現象,也不能私自抬高價格,降低電力供應的水平。在新時代的市場經濟競爭下,客戶可以因為電力公司的服務不到位選擇其他公司,所以,電力公司必須拋棄傳統的等著顧客主動上門的營銷套路,而是主動熱情的為顧客提供服務,想顧客之所想,爭取解決顧客在電力上出現的一切問題,提供最優質最完美的售前和售后服務。

      2.完善好電力設施建設健康的電力設施網絡是電力傳輸的命脈所在,只有這些命脈健康了,電力才能源源不斷的輸入到客戶的手中。電力公司應該建立專門的電力設施防護小組,有計劃地每隔一段時間就對各個地區各個路段的電力設施進行仔細的檢查,嚴密記錄數據,認真分析,定期防護,防患于未然,還要在電力設施突然出現問題的時候及時的進行修補和更換工作。這些完善電力設施的工作必須藥做好做全,保障好電力設施的健康性,電力企業才得以長足的發展下去。

      3.合理調控電價電力企業可以在電力營銷中制定關于電價靈活調控的戰略方針,定期開展活動,刺激客戶的用電,并且要抑制好電價上漲的幅度,避免電價突然大幅度提升引起的客戶躁動和電力企業形勢不穩定的現象。

      篇(4)

      一、公民環境權研究的現狀

      自我國著名環境法學家蔡守秋先生1982年在《中國社會科學》上發表《環境權初探》以來,關于環境權的討論至今已有25年。眾多學者都加人了環境權的大辯論,而且大部分關于環境權的論文都涉及到公民環境權論題。關于公民環境權的權利形態,我國學者于20世紀80年代初將公民環境權定位為法律權利;90年代,又有學者將公民環境權的權利形態定位為人權、應然權利和基本權利;21世紀初,又有學者認為公民環境權本質上是習慣權利。

      1.20世紀80年代的法律權理論

      20世紀80年代公民環境權的法律權利論的代表是蔡守秋。早在1982年,蔡先生就分析了環境權的產生過程,并得出下述三個結論:第一,從社會發展的歷史看,環境權的提出是人類環境問題發展的必然產物;把環境權規定為國家和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各國憲法、環境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一種發展趨勢;環境權這個規范深深地扎根于人類社會的物質生活之中。第二,環境權是環境法的一個核心問題,是環境訴訟的基礎;環境法律關系的主體的環境權表現為權利和義務兩個方面。第三,有關環境權的理論正處于發展時期,我國的法學工作都應該為建立環境權的科學理論作出貢獻。總之,蔡先生將環境權視為一種“法律上的權利”,弱勢地承認了環境權與人權的關聯。在他看來,環境權只是在發生學上與人權相連,其在社會生活中主要是一種“法律上的權利”。

      2.20世紀90年代的應然權利論

      20世紀90年代應然權利論的代表是呂忠梅教授和陳泉生教授。呂教授從傳統法律在環境保護方面所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出發,將環境權視為一種應有權利。用她的話來說:“環境權是為克服和彌補傳統法律理論和法律制度在環境保護中的缺陷和不足而產生的一項新的權利。”呂教授主張,環境權應該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是現代法治國家公民的人權。呂教授的環境權利理論設計傾向于將環境權具體化,在具體化的過程中她實質上將環境權民事權利化。

      3.21世紀初期的公民環境權學說

      公德近是21世紀公民環境權論的一位代表,在谷德近看來,環境權的實質是調整國家與公民的關系;他因而反對把自然、后代和人類整體視為環境權的主體。他認為,公民環境權本質上是一種習慣權利。他眼中的習慣權利是一種制度事實,由約定俗成的生活規則支撐。公民環境權只能是習慣權利的理由有:(1)環境權一直存在于人類社會中;(2)環境權依靠社會習慣得以保障。

      徐祥民教授是義務先定論的代表,義務先定論者則從根本上否定公民環境權的存在,主張環境權是一種以環境義務的先行履行為存在條件的人類權利。。在徐教授看來,公民環境權論者所論述的以對環境要素和環境功能的使用為內容的環境使用權,都可以歸人財產權和人身權;公民環境權論者所主張的公民環境權不能構成對那些可能造成環境損害的權利的制約。徐教授主張,環境權是一種自得權,它產生于環境危機時代,是以自負義務的履行行為實現手段的保有和維護適宜人類生存繁衍的自然環境的人類權利。在他看來,人權發展的歷史經過了初創期、發展期和升華期,三個時期的核心性人權分別是自由權、生存權和環境權。自山權的實現要求國家履行消極不妨礙的義務,生存權的實現要求國家或社會積極地提供保障,而環境權是自得權,是保有和維護適宜人類生存繁衍的自然環境的人類權利。所謂自得就是自己滿足自己的需要,而不是等待其他主體來提供方便,也不需要排除來自其他主體的妨礙。它的實現以人類履行自負的義務為條件。因此,在徐教授看來,現有的環境保護法以確認義務和督促履行義務為實現保護環境目的的手段是正確的。

      篇(5)

      1經營決策階段的成本及其控制

      經營決策階段成本是指公司經營方向的選擇,這是成本管理的第一個也是最為核心的環節。不過對于大多數IT軟件業公司而言,這個階段往往是最大的問題之所在,有時經常憑一個覺得是靈感的想法或者對市場初步的直觀層面的調研就進行的決策。而這樣的結果是往往沒有摸透市場的真實情況,輕率上馬項目,造成方向性錯誤,以至于導致企業的危機。

      該階段的成本控制,關鍵在于經營決策前科學而深入的市場調研及準確分析,目前很多中小型IT軟件企業,其經營部的職員大多都并不是社會調查專業的,因而他們做市場調查的過程中所采用的方法不太科學,如在樣本選取及抽樣過程不合理,沒有按照嚴格的社會調查方法進行調查和數據分析,甚至問卷設計都存在傾向性導致調查數據信度偏低。此外,大量的公司自我宣傳的各種形式的軟文和競爭對手有意的攻擊性文章夾雜在其中,并不是很容易的進行分辨,更何況數據的隨意性,來源的不可追溯性各種情況,所以只能作為參考。

      2需求整理及分析確認階段的成本及其控制

      需求整理指市場經營人員根據高管對于市場方向的決策,而提出的具體的產品或者項目的原始需求,需求分析是指技術員對市場部門的需求進行分析,評估其可實現性以及實現難度,大致工時等,提交相關需求分析報告,最后市場經營部門進行確認這個階段。

      該階段的成本控制,首先需要搞清這種溝通過程中產生偏差的原因,最為主要的往往并不是技術語言和市場語言的差異,或者市場人員和技術人員之間的思維定勢的差異,而在于兩者缺乏確定的科學的流程和在交流之前的準備以及相關概念約定俗成的定義造成的問題,同時還由于溝通和確認環節由于其特殊性,經常難以被有效的納入進度管理程序流程當中。而提高該階段的成本控制效率,必須逐一針對性的解決以上問題,首先要清晰的確定并嚴格執行市場和技術溝通的流程,尤其是要明確每個環節的控制點,也就是雙方交付給對方的關鍵交付物,一定要有清晰的共同確認的模板,同時每次溝通前必須對于一些概念有著清晰的界定,然后公布這些信息,并在溝通前做好充足的準備,明確每次溝通前要溝通什么,要解決哪些問題,溝通結束后要交付哪些文檔讓雙方進行確認等,同時一定要通過線上或者線下的管理模式,講所有溝通環節全盤把握,并納入進度管理。

      3規劃階段成本及其控制

      規劃階段成本是指在需求已經得到確認后,進入技術規劃階段的相關成本控制,該階段有些軟件開發公司常常出現的問題是對于規劃予以過度的期望和過于沉重的內涵,在實際項目操作過程中,這個規劃實際上包含著技術規劃和非技術規劃兩個部分,因為對這兩個部分的混淆,導致一些技術層面和市場層面的東西不必要的糾纏在一起,并且直接導致項目進度的拖欠,而且會導致由于非技術規劃的不清晰,直接影響技術規劃層面的實施。

      該階段的成本控制,必須清晰的區分非技術規劃和技術規劃,尤其在公司內部技術部門和市場經營部門之間的職責,需要設立一個在提出需求到技術規劃之間過渡的位置,即對于需求具體細節的整理,要對于交付物有著清晰的確定,尤其是在不同時期交付不同的關鍵文檔,如除了上面說的那六個文檔外,技術部項目組長在需求分析的時候,還應該明確提交功能模塊分析,開發代價,功能流程圖,功能關聯性圖,可維護性及可拓展性分析等六個文檔,此外在項目開發規劃階段,還要對于控制點的一些要素進行詳細的規劃用來提交給市場部門,如詳細頁面元素,頁面元素價值度分析,表現形式,頁面結構,頁面效果等。

      4開發階段的成本及其控制

      開發階段的成本指需求確定并且規劃清晰后的具體開發過程的成本管理問題,該階段相對其他階段來說比較清晰,但這里筆者認為需要關注的是,如何使得人力資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它是指公司第一線技術人員的能力最大程度發揮的狀態,包含幾個層次,(1)全部時間利用,(2)最大效率利用,(3)最大潛力激勵利用,這三步需要逐步遞進實現。這個需要一種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以及公平公正的價值認定模式和績效制度,從而一方面促進員工本身的發展,一方面增加對人才的吸引力。

      該階段的成本控制,可以引入最大可控制成本的概念,這里是指人力資源最大程度發揮后所能控制的成本,是公司在一定投入前提下,最大的可能的減少因管理導致人力發揮不足夠而造成的成本,該成本為人力資源的極致成本,無法再進一步降低,此成本狀態下的仍然出現效益不佳情況,則可說明在經營定位和經營方向上的問題,而非內部問題。促使人力資源得到最大利用度和發揮度,在此基礎上的成本,為最大可控制成本,以上可以通過內部的管理系統來很好的實現。5需求變更成本及其控制

      需求變更成本指在開發過程中,由于市場部門的需求改變導致的成本增加而實施的控制,對于項目開發的過程中,需求的頻繁變更就成本控制而言是致命的,很多項目由于需求的變更而導致破產。

      該階段的成本控制,最關鍵的是要對于需求變更過程進行嚴格的管理,要從需求變更的開始,對于整個變更的每個具體的步驟進行跟蹤,并且嚴格核算每次變更所需要的工作時,從而做好評估。同時,務必要明晰需求變更的必要性和風險性,以及所帶來的實際成本的增加,所以需求要盡量經過詳細的論證。

      6測試成本及其控制

      測試成本指項目開發完成階段,在交付驗收前進行的測試過程中導致的成本及其控制,測試階段對于一個項目的最終交付具有重大的意義,往往在測試階段要才是使得項目真正完善的階段,很多細節的修補都在測試階段完成,正是測試使得一個項目成為一個可以交付,可以應用,可以產生效益的產品。但對于一些中小型軟件開發公司而言,往往缺乏真正建制齊全的測試部門和專業測試人員,經常是技術人員進行兼任,這種方式相當普遍。但同時也導致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對于測試缺乏經驗積累管理,或者說是錯誤管理,經常上次測試完出現的問題,過段時間又會出現,或者是開發下個項目的過程中又再次出現,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該階段的成本控制,筆者認為最關鍵的是對測試進行錯誤管理模式,采取“有錯必改,凡錯必究,錯不再犯,預錯于先”的管理辦法,盡量在項目開發之前,就能整理出之前開發中出現過的所有問題,并用列表的方式進行技術會議,讓所有開發人員進行錯誤共享,盡量把測試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消滅再開發階段,另外需要把測試過程化、即時化,每周甚至每天都要求每個開發人員在交付自己的子模塊的之前就暗中預先準備的測試手冊進行測試,通過后再提交,同時定時抽查某些核心功能模塊,進行某個點的測試,這樣全過程的控制,會最大程度的減少測試成本,同時要加快反應速度,一發現開發中,或者測試過程中的相關問題,必須跟進徹底解決,并納入績效考核中,杜絕再犯。

      參考文獻

      篇(6)

      1.1 企業項目管理文化的特點與作用

      企業項目管理是采用項目管理方法及工具對企業的項目進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項目管理需要相應文化或價值觀的支撐。另外,有歐洲業界專家還公開,我們在走出經濟衰退時需要尋求生產力的逐步提升,而這只有靠真正接受項目管理文化才能實現(As we emerge from recession we need tobe  looking for step changes in productivity andthis will only be possible if we truly embrace aproject management culture)。

      企業項目管理文化是企業項目管理與企業文化結合的產物,只有項目管理在企業經過長期實踐和發展才能形成的文化,它具有以下特點:

      1.1.1 獨特性

      但凡成功的管理都山三個層次來支撐:技術、制度和文化。技術和制度也許因為行業的相同存在等同或相似性,技術具有專業性,制度具有職業性,二者從企業角度而言都不可違背。而文化的核心是人,企業文化對項目成員產生的影響,以及山此而構建的項目管理文化,使其具有和項目相同的獨特不可復制性。

      1.1.2 臨時性與持續性的統一

      除獨特性外,項目還以結果為導向,具有臨時性和漸漸明晰的特性。項目管理文化在企業中的建立時需要持續跟隨企業的戰略變化,并隨著需求層次的不同呈現出臨時調整的需求。

      企業文化對于企業管理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同理說企業項目管理文化是項目管理的中樞神經系統也不為過。華為作為中國新興的科技型公司,提出的“管理運作要從‘以功能為中心’向‘以項目為中心’轉變”,借鑒良好的項目管理文化的實踐,成功成為一家國際上算得上偉大的公司。

      1.2  H公司的項目管理及項目管理文化現狀

      1.2.1  H公司項目管理現狀

      H公司屬于集團運作式公司,其項目主要分為三類:產品研發、技術改造和改進型項目。H公司的項目組織形式介于職能式與弱矩陣式之間,以職能式為主,大型和重要項目執行矩陣式管理;機構上也設立了專門的PMO (Project ManagementOffice,簡稱PMO),來組織和引導集團中專職或兼職的項目管理人員進行項目管理運作,但其PMO本身的能力并不夠強大,不對集團中的項目管理進行推進,只強調在研發項目的管理上,各公司需要盡可能的按照項目管理的手法進行管理,具體如何實施,沒有明確的培訓和指導。

      從上述狀況可以看出,H公司的企業項目管理根基不扎實。

      1.2.2  H公司項目管理文化建設情況

      因為H公司的企業項目管理不夠扎實,折射出H公司的項目管理文化建設的情況:H公司的PMO只致力于基礎項目制度的建設、把項目群管理起來、向高層匯報、識別公司共性問題,但往往起不到好的效果;甚至項目制度建設不完善,沒有形成項目管理能力標準,專有的項目管理課程與培訓平臺、項目管理經理認證程序與平臺。

      2   H公司項目管理文化建設策略

      企業中應山PMO來造就項目管理文化。而要在H公司建立企業項目管理文化,可從三個方面培育:理念和認識層面提升、職能部門中項目管理的推行、以項目為中心的文化。實施辦法如下:

      2.1 項目管理理念和認識層面提升

      2.1.1 項目管理知識體系培訓

      培訓是讓員工學習最常用的方式。通過組織外部培訓參加PMP考試認證,擴展參與項目人員的知識。或著重結合企業技術項目開發流程,打造企業的項目管理課程,系統梳理項目管理知識;并根據授課對象不同,分為系列花2-5天的專業授課和僅為半天的方法論授課。

      2.1.2 項目管理沙龍

      每個季度舉辦1期項目管理沙龍,課題通過征集而來,根據關注度最高的主題來挑選參加沙龍的人員,包括項目管理、產品設計、職能經理、企劃調度等;學習結束后,在企業內部學習的過程、沙龍討論的新思路和學習效果。

      2.1.3 項目管理競技賽

      項目管理競技賽可分文斗和武斗兩部分。

      文斗為年度項目管理論文評選,除評出優秀等級的論文外,凡是參與評審的項目管理實戰論文,會山PMO裝訂成冊形為年度論文集,贈予企業中、高層和優秀的項目經理。注意類似研發、項目管理類的中層干部不參與優秀論文評選,但需應邀撰寫項目管理論文,這就是直接從高層促成對項目管理的重視,便于項目管理技能學習推廣。

      因H公司項目的管理主體還是以研發類項目為主,武斗的項目管理技能大賽的戰場,可設在研發部門間,活動是全年持續性的,年頭開局,年尾評選。這樣年度內獲得好評的單位會更加重視項目管理技能的傳承,會促使未獲得好名次的部門去學習項目管理技能來提高自己。

      2.1.4 統一述語

      統一的語言有助于達成共識,便于深入的交流和溝通。PMO應組織把晦澀難懂的PMBOK的術語,整理翻譯為自己的內部項目管理術語,并在相應的地方備注一兩句簡單的實戰總結方法,與術語相呼應,然后運用現代化的信息手段,在企業內部發放和傳播。

      2.2 職能部門中項目管理的推行

      H公司是職能式組織,因此職能部門對于項目管理的認同和支持對項目管理有極大的推進作用,尤其是研發部門,沒有這些人對項目管理的支持,很難塑造形成相應的項目管理文化:

      2.2.1  PMO成員作為項目經理管理核心項目

      H公司在年度規劃過程中,有定義相關的核心項目,即為企業重要戰略方向的項目,且是老板關注、職能單位最關注的。而總部PMO成員,就可以直接擔任這些項目的項目經理,與項目共進退,把項目管理的思路和理念,借機滲透到項目和企業的職能部門中去。

      2.2.2 建立項目管理職業發展規劃

      PMO要和人力資源職能部門一起,做好項目管理專員從助理項目管理、項目專員、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高級項目經理、組織級項目經理等的職業發展。用這樣的利益驅動使他們認同項目管理,清楚知道自己崗位職責,掌握項目管理技能。

      2.2.3 感受外界的項目管理文化氛圍

      PMO應組織職能單位一起參加外部的項目管理交流和論壇,比如年度PM工項目管理大會。然后回來內部的沙龍討論交流項目管理的感受,讓諸如研發、工藝、質量的部門切實地感受外部管理管理動態,項目管理的發展程度,對研發效率提升的影響等。外部其他企業在項目管理實踐中取得的效果,會促使參加的人員主動走進項目管理,愿意接受項目管理文化。

      2.2.4 項目預算和項目激勵制度

      建立項目預算機制可幫助企業把項目融入企業的戰略和組織級管理中,這點符合職能部門的成本控制的要求;而項目激勵制度,類似創新激勵制度、項目獎金,更能得到職能部門員工的認可,參與項目的積極度更高。

      2.3 以項目為中心的文化

      企業的項目管理文化中,完善的制度+激勵+人,還需要高層的支持,項目管理才能趨于成熟,以項目為中心意味著:

      2.3.1 在公司內建立一個組織級的項目管理體系

      以項目為中心不能拘泥于形式,而是包括為項目提供全面支持的管理支撐系統,涉及人、流程、知識和戰略等很多方面,也就是業界所稱的組織級的項目管理體系。它意味著通過成熟的組織級項目管理方法、流程和最佳實踐,使項目活動標準化、流程化、數據化、信息化,從而間接符合戰略并提升運營效率和盈利能力。

      2.3.2 三個層次的項目管理

      以項目為中心是指應包含項目組合、項目集和項目三個層次的項目管理體系。在H公司中,如何更好地對這三個層次進行明晰的劃分,還沒有具體的定義。只有解決這三個層次的劃分,資源的調配性才能在H公司中發揮更大的效用。

      2.3.3 組織運作的目標是實現強矩陣式項目管理

      篇(7)

      二、企業管理特色

      近年來,圣境物業公司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在宏觀戰略的指引下,關注細節、注重服務,探索企業發展提升、轉型之路,并憑借人才梯隊戰略、服務標準化和項目節能管控等三大支撐,走出了一條獨具特色的發展之路。

      (一)人才決定服務的維度

      公司自成立以來,十分注重高素質人才隊伍建設,管理團隊成員專業化基礎和追求卓越的理念,使得企業始終關注行業發展的最新動態,力求通過服務標準化推行,持續創造和保持一流的工作業績;通過開展多樣性培訓、組織員工活動、基層調研、企業文化宣傳等多途徑,增強員工的企業歸屬感和向心力。積極探索與實踐“產學結合”,為企業不斷培養與鍛造一大批學習型專業化的物業經理人和中堅力量,繼續堅定不移的落實“全國注冊物業管理師“考試激勵政策,拓展物業高端人才的引進渠道,形成一支穩固的高素質人才梯隊,截止截止2014年10月底,共計引進18名管理培訓生,80名本科以上管理人員。圣境物業公司還確立了人性化管理思路,堅持“以人為本”,打造一支“快樂工作,快樂生活”的健康向上的員工隊伍。在團隊建設過程中,先后緊跟集團公司步伐,做好黨群建設,工會圍繞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這一中心任務,堅持黨課等活動,學習曲江的“塔山精神”,在廣大員工中樹立了“熱愛圣境”、服務是光榮的、“甘做一片綠葉”的崇高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保證了圣境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品質。

      (二)厲行節約,提升服務的精度

      曲江文化大廈是一座5A智能化甲級寫字樓,為了管好大廈,圣境物業在提供優質服務的基礎上,十分重視大廈的節能減排,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2012年公司嘗試性投入120萬現代化設備,如掃地機、清洗機、拋光機等,運用科學技術,提高工作質效,降低人力成本的投入的同時減少用工風險;

      2.完善機制,實現管理節能,針對設施設備運轉情況,先后為大廈量身定制了《公共區域照明控制管理規定》等,用制度保證了節能的持續性;

      篇(8)

      在動態的環境中,企業經營的宏觀環境時刻在發生變化,顧客的需求在不斷變化,競爭對手的競爭力在不斷提高以及不斷變化的技術同時在直接影響核心能力的領先性,那么企業就需要動態的核心能力及動態管理能力。所以對企業核心能力的有效管理應是對核心能力整個演變過程的循環和實時的動態管理,核心能力的動態管理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

      1、管理過程的連續性。一個完整的合理的核心能力管理過程應包括四個階段:核心能力的確定、培育、應用、評價與發展等階段。核心能力的確定是指根據企業的戰略展望等確定出為支撐企業發展戰略實施所應建立的核心能力;核心能力的培育是指積極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資源、能力,通過事先的統籌規劃在遵循一定的原則下以一定的方法有效地培育出核心能力;核心能力的應用是指如何尋找核心能力的應用機會,盡可能發揮核心能力的作用,為企業帶來優良的經營業績和競爭優勢,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核心能力的評價與發展是指企業定期或不定期地評價核心能力的適應性、領先性等,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企業核心能力保持與市場環境相適應的領先性,從而為企業帶來可持續競爭優勢。

      2、管理的循環性。對核心能力的動態管理絕不是在評價完成之后便告結束,而是根據評價的結果再返回培育、確定或應用階段,即或在原有核心能力基礎上的單純強化提高,或是確定應培育的新的核心能力,或是加強核心能力的應用,通過每一次循環,核心能力的內涵和價值都將得到提升,從而形成一個動態的循環的并不斷提高核心能力的管理過程。

      3、管理的實時性。對核心能力的四個階段的管理可能同時存在,由于管理的循環性和實時性存在于各管理階段中,對動態管理的管理手段就應該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管理,并進行實時、動態管理進行操作。

      二、對公司的核心能力進行保護

      關于公司核心能力的可持續,首先要做的就是對它進行充分有效的保護。所謂對公司的核心能力的有效保護,是指公司通過運用一定的管理方法或手段提高競爭對手的“模仿門檻”,使公司的核心能力保持對競爭對手的一定的領先距離,為公司的核心能力“制造”出一塊隔離帶或安全區。

      1、核心技術的保密與壟斷。擁有核心能力的公司對其核心技術都非常注重保密,因為他們深知核心技術一旦被競爭對手輕而易舉地掌握則意味著競爭優勢的喪失。因此,他們在核心技術的保密方面會堅持這樣的原則,即輸出產品不輸出技術;輸出非核心技術不輸出核心技術。如可口可樂公司在全世界有許多合資廠,也盡管其配方99%的成分都已被研究分析出來,就是剩余的1%(可稱為核心配方),可口可樂公司對外界從不公開。另外,許多擁有核心能力的公司,還通過注冊專利以使核心技術獲得壟斷地位來實現對其的有效保護。同時,制定大量的保密規則,對公司內部員工特別是掌握公司核心技術的人員的保密行為實行有效的約束,已成為這些公司的慣例。

      2、核心技術的謹慎推出。擁有核心能力的公司在制定市場戰略時注重在客戶需求和核心技術保護方面尋求平衡。對其核心技術的推出是謹慎的,并非一下子把核心技術都拿出來到市場上推廣。如IBM公司、微軟公司等都有一套完整的技術戰略。他們以雄厚的人力、財力、研發能力等,貯備幾個檔次的新技術,但只推出比其他公司先進半步的技術,以保持技術領先和對核心技術的壟斷地位。對于尚未利用的技術或一時很難轉化為商品的技術,則讓技術保持原有的狀態加以儲存,絕不拿出來推廣或出售。

      3、圍繞核心技術的經濟威懾。擁有核心能力的公司通常是搶在競爭對手之前對一項資產大規模投資。競爭對手盡管同樣可以使用這種資產,因為市場規模較小,以現在的盈利水平無法支持兩家廠商。顯然,通過圍繞核心技術的經濟威懾可能使潛在的競爭對手駐足不前,從而達到核心技術的可持續性。所以,我們經常可以觀察到核心能力與大公司,特別與跨國公司是緊密相聯的。這是因為,大公司的發展需要核心能力的支持,而圍繞核心能力進行大規模的投資又通常具有安全的收益。中小公司在某個時段上也不是沒有核心能力。但是,因其資源配置的規模較小,使其面臨競爭對手的“模仿式沖擊”所帶來的風險較大,因而中小公司的核心能力容易呈現出不穩定性。

      三、對公司的核心能力進行投資

      鑒于所有資源都會貶值,核心能力作為公司最具競爭力的資源也是如此。如果不保持對核心能力的持續投資,核心能力的喪失只是一個時間問題。因此,有效的公司戰略需要不斷地對其核心能力保持高強度的投資。對公司的核心能力進行投資大體有三個方向:

      1、對核心技術進行投資。公司核心能力在實體構成上,必須以作為無形資產的卓越品牌為主導,大力實施并推進第四代R&D戰略管理。實際上,品牌是以給企業帶來超額利潤的戰略性無形資產,它是企業核心技術的結晶,是消費者獲得高消費者剩余的產品的“身份證”。顧客可以從名牌獲得滿意,并同時避免了一系列消費風險。毫無疑問,實施品牌戰略、核心能力機制的打造及其整個新型戰略管理體系的構造,關乎整個現代社會生產價值鏈條,從產品設計開發、做成樣品、零部件生產、半成品組裝,到成品組裝、包裝、運輸、分銷,再到售后服務等所有環節。然而,這一整條價值鏈上的不同環節,不同部分對產品的價值增值功能是不同的。而最能增大價值的兩大環節之一就是上游的核心技術開發。

      2、對人力資源特別是核心員工進行投資。公司核心能力的人格載體必須以知識資本化為主導。另一方面,以知識資本化為基本線索而具體實施的人力資本化戰略管理,將使公司戰略的有效推進獲得更深厚的人力資源基礎和保障。隨著整個經濟社會由傳統經濟向知識經濟演進步伐的加快,人力資本的社會經濟地位日益提高。知識正在成為主要的生產要素,知識工作者的生產力正在成為主導生產力,知識工作者正在成為資本。因此,對人力資源進行投資較之傳統經濟更為必要。核心能力理念最偉大的貢獻在于它認識到在具有傳統部門結構的公司,對公司的核心能力進行投資是非常必要的。因此,核心能力確定了公司行政機構的關鍵角色應該是充當公司核心能力的保護人。有時,為做好保護工作,甚至可以指定一位管理人員,負責對核心能力的投資。公司對人力資源進行投資時,尤其要注重對核心員工的投資。因為,核心員工的喪失或其人力資本價值的下降,將意味著公司核心能力的喪失或下降。在這方面,必須關注的重點是:①從客戶層面考察,核心員工能為客戶、公司創造巨大價值。這種價值創造分別來源于核心員工的預見力與執行力。②相對競爭對手,專家可以出高薪聘請,但忠誠的核心員工無法用高薪招聘。擁有卓越預見力與執行力,又忠誠于企業的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是競爭對手難以模仿的。但問題在于要時刻愛護員工的忠誠。③核心員工能力是公司自學習積累的結果,教育與培訓導致人力資源的不斷豐厚。公司必須建立基于“能本管理”的員工預見力、執行力開發機制。④為了使公司的命運不掌握在個別員工手里,必須倡導并實現人力資本向組織資本的轉化。通過結構化的知識平臺,構筑合理有效的知識分享機制與公司制度安排。

      3、對核心營銷能力進行投資。核心能力的調整軌跡一般是以生產環節為起點向價值鏈兩端延伸,即向研發和營銷延伸。公司擁有核心技術不是目的所在,目的在于優化公司的利潤。而公司的營銷能力正是把“技術變為財富”的最后一站,因此,對公司的核心營銷能力進行投資也就成為必要。從為客戶創造新生活這一核心能力本質內涵的視角出發,公司核心能力亦即公司核心價值追求的最高目標就是獲得顧客的忠誠度,這是全部營銷管理的聚集點,也是公司核心能力的最本質內涵。營銷就是要使傳統的公司銷售經營化,在深刻認識和了解顧客的基礎上,使產品或服務完全適應客戶的需要,形成產品自我銷售。

      四、對公司的核心能力進行升級

      如果一家公司的核心能力正在被競爭對手所效仿,那么該如何保持維系公司的核心能力?一個有效的辦法就是對公司的核心能力進行升級。

      1、將核心能力升級到結構上更有吸引力的行業。夏普公司的做法為如何針對技術和產品的連續升級形成一個良性循環提供了很好的示范。20世紀50年代,夏普公司是電視機和收音機的組裝公司,表面上屬于日本二類消費電氣公司。為打破這種局面,公司創始人早川篤治(ToKujiHayakaova)建立起研發機構。當日本通產省禁止夏普公司設計計算機時,公司在1964年利用其有限的技術生產出全球第一臺數字計算器。為鞏固其在該領域的地位,夏普公司向后集成,生產自己的專業化半導體,并大力投資開發新的液晶顯示技術。夏普公司押在LCD技術上的賭注得到了回報,并使其開發出一系列新產品,如Wizard電子管理器。一段時間后,其卓越的顯示技術令夏普公司在以前拼搏的領域(如便攜式攝像機)擁有了競爭優勢。

      2、將核心能力移植到地域上更有吸引力的市場。如果說創新是發展核心能力的推動力,那么跨國經營則是催化核心能力的拉動力。在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許多擁有核心能力的公司無不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力求在國際競爭中放大自身的核心能力,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跨國公司。如沃爾瑪、通用電氣公司、索尼公司等著名跨國公司,均是將核心能力移到地域上更有吸引力的海外市場,以使自己的核心能力得到升級與放大,從而擺脫競爭對手的模仿威脅,有效地保持維系了公司的核心能力。

      3、以公司核心能力為主線實施資本運作。能力學派管理專家指出:業務流程再造的關鍵是把公司的內部組織和產品——市場戰略有效聯結起來,就是變業務流程為戰略性資產。所謂戰略性資產亦可認定為具有核心能力的資產,因而以核心能力為主線進行資本運作的主旨在于:透過各個層面將資本運作直接同市場結構聯系起來。所以重組必須貫徹以下原則:產權重組以產業重組為導向,不能為重組而重組,產權重組只有按照產業結構進行重組才能體現核心能力的需求;產業結構重組以產品結構重組為導向;產品結構重組以市場開發結構重組為導向;市場開發結構重組以居民消費結構為導向。

      4、將核心技術能力升級到核心管理能力。著名的通用電氣公司之所以成為世界百年的旗幟公司,過去靠的是技術,現在其核心能力則在于管理,尤其是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通用電氣式培訓。從中國海爾公司的成長轉變也可以明顯地看到這一點。可以說,世界著名的公司之所以長盛不衰的奧秘,也在于其完成了核心技術能力升級到核心管理能力的公司改造。在將公司的核心技術能力升級到核心管理能力的過程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提升重點是公司的組織能力。因此,必須關注的方面是:①從客戶層面考察,核心管理能力能為公司創造巨大價值,這種價值源于公司的經營理念。②公司良好的界面管理機制是公司效率的關鍵。③必須解決好管理責任制問題,構造能上能下、持續上下的變動機制。④基礎管理水平是核心管理能力的基本功,也是競爭對手很難一時就能模仿的。

      五、建立企業學習力的能力

      企業核心能力的可持續發展離不開知識的創新、積累、轉移和共享,這就要求企業應該成為一個學習型企業和知識型企業,在不斷修煉中增加企業的專用性資產和隱性的不可模仿性知識等。在新的競爭時代,光靠雄厚的資源和強大的規模并不能保證企業能夠在市場中獲得生存和發展的機會,學習的能力才是突破生存不利格局、實現永續發展的根本,只有重視學習、用心學習,企業才能適應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市場,才能獲得持續的競爭優勢。那么什么是學習力呢?

      篇(9)

      佛山大興工程有限公司(化名)原系某行政部門屬下的集體企業,1999年6月底轉制后,原職員鄧某和吳某等14人成為股東。《公司章程》第9條第(四)項規定股東有權對公司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鄧某為最大股東,持股從19%增至49%,并一直任執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原告吳某一直持8%的股權。

      根據《公司章程》第20條的規定,執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享有原《公司法》第46條、第50條規定的職權。但鄧某并未全面履行其職責,其既不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也不按公司章程定期召開股東大會,公司管理混亂,在鄧某的操控下,被告自1999年7月完成轉制以來,一直未對公司的財務會計賬簿、財務會計憑證委托獨立的具有法定資質的審計機構進行全面審計,以至部分股東無從知道公司真實的資產狀況,公司不管盈虧,到年終時隨意提一筆款作紅利分配了事,嚴重侵害了股東的知情權和公司盈余分配權。而鄧某等則利用職務之便,隨意用各種借口耗用公司的資產,報銷名目繁多的費用,成為最大的獲利者。

      2004年8月前后,鄧某等人提出對公司資產和股東進行二次重組并收購原告吳某和其他部分股東的股份。吳某對公司的內部經營管理提出疑問并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要求對公司自轉制以來至2004年8月的資產和賬目委托獨立審計機構進行全面審計后才能談股權轉讓的事,但遭到斷然拒絕。

      2004年10月,原告吳某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以股東知情權受侵害為由,狀告大興公司,請求法院委托獨立審計機構對被告自1999年7月1日起至2004年9月31日止的全部財務會計賬簿、憑證進行的審計。

      2005年5月,法院以原告吳某沒有證據證明其曾正當地提出查閱賬簿之要求且被公司無理拒絕,而是直接請求法院在訴訟過程中委托審計中介機構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該項請求違背了權利用盡原則,且不屬于待訴訟終了時裁決的實體權利主張,于法于理無據為由,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一、股東知情權的法理與法律依據

      什么是股東的知情權?簡言之就是股東享有知悉公司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公司法》對此問題沒有作正面的規定。這或許是常識問題,盡人皆知,用不著再作正面的規定,或許是涉及的問題太多太深太寬,難以從正面給出統一的規定。對股東知情權,原《公司法》第4條第一款只是就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及第32條、第110條、第175條、第176條就查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等兩方面作了規定。修訂后的《公司法》第4條、第34條、第97條、第98條、第165條、第166條和第171條也從這兩方面作了規定。

      “商場如戰場”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競爭慘烈的生動寫照。中國有“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的古訓,如果股東對自己公司的真實情況不知、遲知或知而不全,在商場上必然慘敗。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對公司業務進行監督和糾正以及分取紅利等權利的行使都必須以知道公司的真實情況為基礎。如果股東不知道公司的真實狀況,則無法對公司的人、財、物等事項作出決定,難以行使表決權,難以實現其盈余分配權這一最終的權益。從這點上講,股東知情權是股東固有的基礎性權利。離開知情權,股東的其他權益都將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特別是近年來,公司內的職務犯罪愈演愈烈,董事、經理或實際控制人侵害公司或股東利益的行為五花八門,因此從立法上充分有效地保障股東的知情權顯得十分重要。保護股東的知情權,是全面保護股東權益的首要環節,從另一角度講也是有效遏制和及時發現和公司內的職務違法和犯罪行為不可或缺的手段。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中明確設置了“股東知情權”這樣一個二級案由。

      公司的真實情況不必也不可能事無巨細都告知股東,股東關心的是那些與其利益息息相關的公司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對公司業務進行監督和糾正以及分取紅利等信息,以財務信息為核心。換言之,股東知情權所指向的對象主要是公司的財務信息,股東知情權的核心是股東的財務信息知情權。這在新舊《公司法》的上述條文里有充分體現。

      二、以往真實案例對股東知情權的保護及由此引發的思考

      在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省高院二審的珠海真科感光材料制作有限公司與香港富光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股東權益糾紛一案中,富光公司作為真科公司的股東,因股東知情權問題真科公司,其一審的訴訟請求之一是“請求法院委派審計人員審計真科公司的財務報告、公司賬簿等經營狀況的信息資料,保護富光公司的股東知情權”,一審判決真科公司5日內向富光公司或者其指定的審計事務所提交財務報告、公司賬簿等反映公司經營狀況的資料。真科公司認為一審的此項判決超出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取得賬簿憑證之后拒不返還,或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會嚴重危害真科公司的利益,遂提出上訴,二審認為一審的此項判決沒有超出富光公司的訴訟請求,遂判決駁回真科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①。

      在某集團有限公司訴某工貿有限公司股東知情權糾紛一案中,集團公司是工貿公司的股東,但自工貿公司成立以來,工貿公司既未向原告提交財務會計報告,也不讓原告查閱被告的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嚴重侵害了原告作為股東的知情權,集團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提供自1999年5月至2002年7月的財務會計報告并要求查閱此期間的財務會計賬簿、財務會計憑證等。一審及二審法院均支持某集團公司的訴訟請求②。

      在該兩案例中,法院均判公司向股東提供財務會計報告、賬簿和憑證,具體表現為保護股東的賬簿查閱權,以實現股東的知情權。本人認為,此種判決充分保護了股東的知情權,但也似有考慮不周全之嫌。真科公司的上訴并非沒道理。如勝訴的股東取得公司賬簿及憑證之后,以需審計為由,長時間不返還給公司,甚至拒不返還,公司豈不是要提起返還賬簿憑證之訴?如此一拖就可能二、三年甚至更長時間,公司的經營必受影響。另外,如勝訴的股東懷有不當目的,將公司的商業秘密泄露或據為已有,公司更會遭至毀滅性的打擊。

      新《公司法》第34條第二款規定,“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這一規定將舉證責任劃給公司,有利于保障股東的賬簿查閱權,因為賬簿掌握在公司一方。但何為目的不當?我國公司法未作規定。日本《公司法》第433條規定,股東有下列情形為目的不正當:1、為損害公司的運營業務或其他股東的利益請求查閱;2、成為與公司進行競業的人,或與公司進行競業的公司的股東、董事或執行經理;3、通過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及資料,將所獲知的事實向他人通報獲利,或之前2年內,曾有該種行為;4、在不適當的時間提出將會計賬簿帶離公司指定的地點查閱③。公司要證明股東有第1至第3種情形之一,并非易事。

      所以,與其在出現不良后果之后再反過來追究股東的責任,不如從制度設計上堵塞漏洞。

      三、因股東知情權產生糾紛時,通過訴訟程序來委托具有審計資質的機構對公司的賬簿、憑證進行審計,即司法審計,是實現股東知情權同時又兼顧公司利益的最佳選擇。

      股東知情權指向的對象包括哪些內容?如何實現?受到侵害時如何進行救濟?《公司法》修訂前爭論頗多,修訂后仍然未能作出全面規定。劉俊海先生認為股東的知情權具體可分為財務會計報告查閱權、賬簿查閱權和檢查人選任請求權,這三者雖然內容各異,但都服務于股東采集信息的宗旨,且其重要程度依次序增強④。劉俊海先生對這三種權利的行使要件及程序作了論述。有學者提出股東的知情權還包括詢問權。

      新《公司法》第34條第一款和第166條規定的股東的財務會計報告查閱權較易理解和操作,本文不作累述。目前我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中未見任何有關檢查人選任請求權的規定,不具備可操作性,在司法實踐中尚未見先例,故本文暫不作討論。在此本人著重分析賬簿查閱權在實現股東知情權方面存在的問題。

      賬簿查閱權是指股東查閱公司制作財務會計報告所需的基礎資料的權利⑤,是檢驗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與合法性的保障,因為財務會計報告不是原始的賬簿憑證類,股東僅憑查閱財務會計報告很難判斷財務會計報告本身是否屬實,很難判斷董事、高管是否有不正當經營行為,因此新《公司法》第34條第二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的會計賬簿。劉俊海先生認為,凡是能夠反映公司財務與經營管理現狀的會計賬簿以及制作會計賬簿所依賴的各種會計資料即會計文件(含會計原始憑證、傳票、合同書、納稅申報書、電傳書信、電話記錄、電文等),股東均有權查閱⑥。新《公司法》第34條第二款雖然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查閱會計賬簿,并規定了相應的救濟途徑,但仍未明確是否包括會計憑證,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尤其是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是否可以要求查閱公司的會計賬簿和憑證,更是只字未提,為賬簿查閱權糾紛留下不少隱患。

      有論者認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查閱的范圍不包括原始憑證,因為會計賬簿并不包括原始憑證。我國《刑法》、《審計法》《會計法》等相關法律已對做假賬、明暗兩本賬的非法行為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進行了規范和救濟,不宜將會計賬簿查閱權擴大到原始憑證⑦。筆者不敢茍同此論。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如果只可以查閱會計賬簿,而不能查閱原始的會計憑證,那么他對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中的疑問無從核查析疑,無從判斷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是否有假,更難以發現做假賬等非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行政責任也就無從談起。2010年6月國家審計署公布的《關于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披露,56個中央部門已報銷的29363張可疑發票中,有5170張為虛假發票,列支金額為1.42億元。其中利用虛假發票套取資金9784.14萬元,另因審核把關不嚴,接受虛假發票報賬4456.66萬元。在人民心中擁有崇高地位的中央部門尚且如此,對于普通公民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經營管理者,更不可能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近年來,愈演愈烈的公司內職務犯罪行為也證明了這一點。如果不允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查閱原始憑證,則難以掌握公司的真實情況,對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經營管理者也難以形成有效的約束。單從保障股東行使知情權的角度考慮,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權應當包含查閱原始會計憑證。

      新《公司法》第34條第二款規定,股東行使賬簿查閱權被公司拒絕的,可以請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劉俊海先生認為,在遇有重大問題、緊急事由時,股東可申請法院對公司的賬簿采取訴訟保全措施,法院在權衡股東的賬簿查閱權與公司在訴訟保全中所蒙受的不利益之后,若認為有必要,則應認許股東之請求⑧。法院為何要權衡利弊?何為必要?何為無必要?劉俊海未作進一步探討。新《公司法》雖然規定股東可以查閱會計賬簿,但未明確是否包括原始會計憑證,因為不管包括還是不包括,均有利弊。新《公司法》在實現股東知情權的問題上陷入一個兩難境地,于是采取回避問題的保守做法:不作規定。如果包括查閱原始憑證,那么公司的利益就受到潛在的威脅。股東通過法院判決、裁定,取得公司賬簿及憑證之后,或拒不返還,或泄漏商業秘密等,是法院必須考慮的問題。如法院因此不同意訴訟保全,或不支持股東的請求,那么股東的賬簿查閱權就成了天方夜談,新《公司法》第34條第二款規定就成了一張空頭支票。如果不包括原始憑證,股東僅能查閱賬簿也難以掌握實情,不管是公司提供還是通過法院的判決查閱賬簿,這都與實質的知情權有天壤之別。

      查閱會計賬簿和會計憑證需要專業會計知識,這是眾所周知的常理。股東的知情權實現并不在于由股東本人查閱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賬簿憑證,而是在于知道公司全面真實的財務信息。因此,在股東本人不是專業會計師、審計師的情況下,股東自己查閱賬簿和憑證的作用不大,如果只能在公司內查閱,則公司在操作中可以設置許多障礙,把股東的知情權架空,如允許股東把賬簿和憑證帶出公司,則公司會面臨巨大風險。只有允許股東聘請專業的審計機構來對公司的賬簿和原始會計憑證進行審計,才能保障股東知道公司的真實情況。如果僅僅允許審計機構股東到公司查閱會計賬簿和原始憑證,也會面臨公司設置的許多障礙。因此,與其由法院責令公司將特定的公司賬簿憑證提供給股東委托會計師查閱,不如直接由法院委托審計機構對公司的賬簿和會計憑證進行審計。

      有觀點認為,在公司未作出股東會決議的情況下,單獨提出對公司的財務進行審計的主張已超越了股東行使知情權的范圍⑨。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04)東民初字第6204號案中,法院認為,原告股東張某要求聘請審計部門對被告昭明普瑞經貿有限公司2000年至2004年的財務賬目進行審計,由于庭審中被告不同意,而公司法和被告的《公司章程》均未規定股東享有上述權利,股東不能超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權利,故對原告要求審計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⑩。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2006)成民終字第2232號民事判決書二審更是認為,原告股東李某并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春北實業公司的會計賬簿不實,其要求查閱原始憑證的上訴主張超出公司法第34條規定的股東行使知情權的范圍,“可能損害公司合法權益,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故不支持其上訴主張⑾。會計賬簿和憑證都掌握在公司手中,要股東證明賬簿不實才能查閱原始憑證,這顯然不合理。“可能損害公司合法權益,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的推論有道理,但公司須有證據證明有此種可能,這樣的認定才能讓人信服。

      筆者認為,對公司的財務進行審計只是實現股東知情權的一種方式,并沒有超出股東知情權的范圍。況且由專業的具有審計資質的機構進行,更能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等利益。

      因此,因股東知情權產生糾紛時,最能兼顧兩方利益并減少累訟的方法是通過訴訟程序來委托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審計完畢,即應將賬簿憑證交還公司。經過法定程序得出的審計結果,各方應予接受。

      通過訴訟程序委托審計機構來審計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賬簿和憑證,是基于股東知情權而產生的權利,并為股東知情權服務,屬于股東知情權的范疇,筆者認為把這種權利叫做司法審計請求權較為貼切,它是實現股東知情權并同時限制股東濫用或惡意行使知情權的有效措施。

      四、司法審計的法律依據和舉證責任劃分

      《注冊會計師法》第14條第一項規定注冊會計師的職責之一是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現行《公司法》第165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第171條規定“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因此,審計必須以會計賬簿和憑證為基礎依據。這也是股東請求司法審計的法律依據。如公司己依據這兩條法律規定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審計,并將審計報告交股東查閱,股東對審計報告無異議的,自無進行司法審計之必要。如公司沒有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審計公司的財務,或公司提供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不真實、完整,或股東對審計報告有異議,且股東與公司之間不能協商解決知情權問題時,通過訴訟程序來委托審計機構依法審計是最為文明理性的解決方法。

      只要公司無證據證明其按現行《公司法》第165條、166條、171條規定的進行了財務審計并送交股東,那么即可視為侵害了股東的知情權。因此,在股東與公司的知情權糾紛中,舉證責任首先在公司一方。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須依現行《公司法》第34條第二款規定首先向公司提出查閱公司賬簿的書面申請,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證明自己享有真實合法的股東身份即可,而無需提出自己曾要求查閱或審計公司財務卻遭拒絕的證據。即使公司履行了制作財務會計報告、經審計、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股東等義務,但股東有證據證明原來審計的程序違法,賬簿或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不實的,仍可請求司法審計。

      新《公司法》在165條和171條對公司的財務審計作了規定,但未規定公司違反該兩條規定時的審計救濟程序,則是一大漏洞。

      五、司法審計請求權在民事訴訟中的具體處理

      司法審計請求權如何提出?在法院的裁判文書中如何進行處理?這是訴訟程序上的實務問題,是具體操作中必須解決的問題。在吳某訴佛山大興工程有限公司股東知情權糾紛一案中,即遇到這一問題。筆者對法院的觀點不敢茍同。我們不妨從訴的角度對這一問題略作分析。

      民事訴訟中的訴,是當事人的請求,既包括可以在實體判決中處理的請求,也包括可以在程序上進行處理的請求。

      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屬于純程序上的請求。當訴訟過程中某一方面的事實需要借助特定的專業技術來查明或確定時,也會產生程序上的請求,即請求法院允許或委托專門的機構來查明或確定,比如各種各樣的鑒定、評估和審計。還有程序與實體相結合的請求,如先予執行、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破產還債等請求。

      當一項程序性請求可以與實體性請求完全分離時,那么這項程序性請求就可以在訴訟請求之外用申請書的形式來單獨提出。當一項程序性請求無法與實體性請求完全分離時,就宜在訴狀中以訴訟請求的形式提出。兩種形式并無優劣之分,全由法律定之。在目前《民事訴訟法》對此未作規定的情況下,如果股東單就知情權受侵害而請求司法審計,就宜在訴狀中以訴訟請求的形式提出。如果股東同時就知情權與決議權、盈余分配權或其他股東權益受侵害而時,既可在訴狀中的訴訟請求里一并提出司法審計,也可以在訴狀之外另用申請書的形式提出。

      對司法審計請求權可以用三種方式進行處理:

      其一是設定一個類似民事訴訟中的督促程序的申請司法審計令程序。股東在申請書中申明司法審計的理由,法院經審查后向公司發出審計令,公司在異議期內未提出異議的,審計令生效。公司在異議期內提出異議的,審計令程序終止,股東可另行提起司法審計之訴。也有司法人士建議,設定一個申請調查令程序。公司在異議期內未提出異議的,調查令生效,股東即可查閱公司的會計賬簿⑿。申請調查令程序由股東自行查閱賬簿和憑證,其不足之處如上述,不如進一步設計為申請司法審計令程序。

      第二種是以裁定書的方式,裁定對被告公司某一期間的財務會計賬簿、財務會計憑證進行審計,并由法院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具體進行⒀。

      第三種方式是判決對被告某一期間的的會計憑證和賬簿進行審計。判決生效后,如股東與公司之間無就如何履行判決達成一致意見的,可由原告向法院申請執行,由法院委托審計機構進行審計。

      司法審計的大致操作步驟可如下設計:

      1、如雙方可商定審計機構的,由雙方商定。如不能商定的,由法院在數個有合法資質的審計機構中公開抽簽決定;

      2、將需要審計的會計賬簿和原始憑證全部交給審計機構,審計機構出具清單和保守商業秘密的保證函。會計賬簿和原始憑證等由審計機構保管,股東不可單方取走;

      3、審計地點在審計機構辦公室;

      4、公司和股東得接受審計機構的詢問。股東對可疑單據可提出質詢,公司必須予以解釋,公司不作解釋或不到場的,視為公司放棄解釋權。必要時可由法院主持質詢會;

      5、以雙方認可的單據作為審計的依據。對符合法律規定但股東不認可的單據,由審計機構單列,是否采信由法院決定。對不符合法律規定且股東不認可的單據,不予采納;

      6、審計的期限從1個月至6個月,根據審計工作量決定,因客觀原因可依法延長;

      7、審計中發現公司有人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中止審計;

      8、審計完畢,編制審計報告送達各方。賬簿憑證全部交還公司;

      9、對審計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查或補充鑒定,或者由另外的具有更高資質的審計機構重新審計。一案的審計以兩次為限。由法院認定最終的審計結果。

      結束語:

      修訂后的《公司法》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會計賬簿查閱權及救濟途徑,保護了股東一方的利益但對公司的利益卻造成潛在的威脅,失之偏頗。對不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會計賬簿查閱權卻未作規定。對這兩類公司的股東查閱原始會計憑證的請求,司法實踐中如不予支持,這對股東行使知情權非常不利。如支持,則“可能損害公司合法權益,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新《公司法》第34條第二款并不能有效地落實股東的知情權。相比之下,通過司法審計來解決股東與公司之間的知情權糾紛不失為一種更好的方法,可以兼顧股東與公司的利益。從這點來講,在落實股東知情權的問題上,司法審計制度比賬簿憑證查閱制度周全,比檢查人選任制度可行,更為適合中國目前的國情和社會現實。

      因《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對股東行使司法審計請求權未設置限制,為防止股東濫用此權,公司在制定《公司章程》時,可對股東行使司法審計請求權的具體程序作出規定并給予適當限制,以彌補立法上的不足。

      在今后修改《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的時候,或在制定有關的司法解釋時,應進一步確立公司的司法審計制度,對股東的司法審計請求權及其行使程序作出更具體明確的規定,使公司利益與股東知情權取得平衡。

      【參考文獻】

      ①呂伯濤主編:《涉外商事案例精選精析》,法律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第226-232頁。

      ②王信芳主編:《公司糾紛案例精選》,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第202-205頁。

      ③吳紅霞:《試論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計賬簿查閱權》,劉蘭芳主編《公司法前沿理論與實踐》,法律出版社2009年5月第1版,第349頁。

      ④劉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權的保護》,法律出版社2004年1月第2版,第362頁。

      ⑤同上,第365頁。

      篇(10)

      關鍵詞:資源觀;跨國公司;子公司;特定優勢

      一、引言

      近二十年來,跨國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在國際管理和戰略管理研究的領域中,引起了國外學者的廣泛注意和極大興趣,成為了一個新的研究熱點。大量研究結果表明:子公司逐漸成為跨國公司前沿思想的創造者、重要研究任務的承擔者以及戰略規劃實施的積極參與者。即海外子公司逐漸成為跨國公司知識網絡體系中重要的學習者和知識貢獻者,而跨國公司特定優勢的產生和維持正由原先的單一母公司導向轉向整個公司網絡的集體責任。于是,跨國公司內部一種新的優勢引起了學者們的關注——子公司特定優勢。本文介紹了子公司特定優勢的由來和概念,并利用資源觀分析了被國外學者譽為跨國公司第四層優勢的子公司特定優勢的形成和發展過程,并對跨國公司管理者和以后的研究提出了一些建議。

      二、競爭優勢的產生

      1.資源和能力。費達(Fahy,1996)指出,一個組織產生租金的資產可以被劃分為兩種基本類型。(1)組織的資源。他認為,資源一般都具有兩個基本的特征:所有權和價值。所有權是指被合法化了的資源,資源也可以包括本質上沒有被合法化的。對資源比較合適的一種衡量方法就是交換價值,因此,資源相對容易在公司間交易;(2)組織的能力,即運用資源的能力,通常是為了達到預期目的的一種資源的組合。能力關鍵的特征就是他們是公司特有的,并且可隨著時間發展。能力通常基于信息或知識資產,一般都是跨功能的,產生于個體操作能力的整合,一般很難通過市場購買或者模仿。

      布萊克(Black)和波爾(Boal,1994)的研究表明,資源間的相互組合形成兩種關系類型:內聚資源和系統資源。內聚資源由資源簡單連接而形成,是線性組合;系統資源是通過資源間的復雜網絡創造的。企業能力就是一種系統資源,是競爭優勢的基礎,也是組織持續競爭優勢的來源。

      2.跨國公司的競爭優勢。跨國公司競爭優勢是跨國公司理論與實踐中的中心問題,英國里丁大學教授鄧寧(Dunning,l976,l981)綜合了內部化理論、壟斷優勢理論、要素稟賦論,以及區位理論,從而形成了跨國公司折衷理論,抽象提出跨國公司成功對外直接投資的“三優勢范式”(OILParadigm):所有權特定優勢(Ownership—specificAdvantage)或企業特定優勢(FirmSpecificAdvantage,FSA)、區位特定優勢(LocationSpecificAdvantage)和內部化優勢(InternalizationAdvantage)。按照資源觀,跨國公司的成功其實是國家特定資源和企業特定資源的組合。可以把內部化優勢也叫做企業特定優勢,因為內部化和協調可被看作一種管理能力,因此也來源于企業特定資源。故而“三優勢”實質上等同于企業特定優勢集合和區位特定優勢集合的結合。

      3.子公司特定優勢。1998年,邁瑞(Moore)和克勒(Heeler)對加拿大擁有治理權(mandate)和不擁有治理權的跨國公司進行研究,發現:同一國家、同一產業中不同的海外子公司獲取國際授權的能力是不同的;屬于同一跨國公司,但在不同國家市場中經營的子公司獲取國際授權的能力也是不同的。邁瑞和克勒認為,這兩點現象足以證明傳統的折衷范式(EclecticParadigm)中的所有權優勢和區位特定優勢都已經無法充分解釋子公司之間的現存差別,盡管它們同屬于一家跨國公司,或它們在相同國家、相同產業開展業務。因此,他們指出除了傳統的OIL優勢以外,跨國公司還存在第四種優勢,即基于子公司層面的子公司特定優勢(SubsidiarySpecificAdvantage,SSA)。這種優勢有些類似于區位優勢但又與區位優勢不同,因為它不是自然稟賦造就的,況且不像區位優勢那樣在一個國家內共享。總之,這種特定優勢根植于子公司層面,是某個子公司獨特的。瑞格曼(Rugman,2001)指出,子公司的特定優勢能穿越邊界進行價值創造,如通過世界性產品委任,但知識本身具有流動障礙,如隔離機制,它使知識很難在整個跨國公司內被充分吸收。換句話說,當子公司專有知識嵌入終端產品和服務中時,它會使整個公司獲取世界范圍內的租金,但當它以中間產品(如知識)的形式體現時,這樣的優勢不能在內部充分轉移。于是子公司特定優勢的可被定義為“位于子公司層面的,不易在跨國公司內部共享和轉移的優勢”。下面我們就看看子公司的特定優勢是如何形成和發展的。

      4.子公司形成特定優勢的動態特征。子公司的特定優勢就是通過跨國公司層面非區位限制的特定資源和東道國子公司層面的特定資源同東道國特定區位資源結合運用而產生。子公司在利用資源獲取特定優勢上,管理當局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在哪個產品市場上競爭,采用何種戰略參與競爭,如何運用資源和能力,管理者必須做出戰略選擇。特定優勢的獲得可以使子公司獲得卓越績效,而持續性的特定優勢又需要在績效的基礎上進行再投資。

      子公司特定優勢作為子公司獨有優勢,其產生過程也印證了子公司戰略角色的演變和發展。子公司注重將所有權優勢與區位特定優勢相結合,形成獨特的子公司特定優勢。同時子公司特定優勢會為子公司帶來比較競爭優勢,成為子公司與母公司進行談判的重要“籌碼”,這又會進一步激勵其向著更高的戰略地位發展。

      三、子公司特定優勢的發展

      1.驅動因素。布肯歇(Birkinshaw)根據能力和特許的變化組合,把子公司的演變模式歸納成為五種:母公司驅動型投資、子公司驅動的特許擴展、子公司驅動特許強化型、母公司驅動撤資型和子公司能力逐漸衰減型。前三種模式跟子公司特定優勢的發展是相一致的,布肯歇子公司角色演化的“能力—特許”也是基于資源觀,研究框架的基本出發點是子公司資源和能力的積累導致子公司委托自的擴大和縮小,能力和特許及其之間的相互作用構成了子公司的演進,但這個演化模式要受到外界驅動因素的影響。瑞格曼指出,這幾個驅動因素同樣適用于子公司特定優勢的發展:(1)母公司指派。在子公司剛進入海外市場時,跨國公司母公司決定子公司的資源分配以及責、權、利安排,子公司執行總部的計劃和任務,母公司的決策和行為是決定子公司特定優勢發展的基礎,在子公司的成長過程中,母公司的資源支持和特權的委任也會對子公司特定優勢的發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2)子公司選擇。以資源基礎論來研究企業的子公司層次時發現,子公司內所擁有的專業化資源的程度,與子公司對整體公司的貢獻程度有顯著關系(RothandMorrison,1992)。此外,國際化階段、產品依賴度、研發的獨立性、相對其他子公司的功能優勢、以及管理能力等子公司特征,與子公司是否能成為全球委托自的角色類型,有顯著的關聯性。由此可知,子公司自身擁有的能力、技術等都會影響子公司戰略地位及特定優勢的發展。(3)東道國環境。東道國環境包括區位重要性、資源、競爭情況、當地機構(如政府、產業組織、社會團體、供應商、消費者等)等因素。這些因素都影響子公司對當地需求的響應力及其創新的能力,進而影響其特定優勢的形成和發展。以資源基礎論為基礎,格歇爾和布特雷特(GhoshalandBartlett,1989)的實證研究中發現,跨國子公司的創新,需要當地豐富的資源作為引發創新的條件。

      2.權變因素。子公司特定優勢的特點表明跨國公司的知識基礎包括非區位FSA(容易在內部擴散,通過范圍經濟實現全球開發),區位FSA(不易在內部擴散,只能獲得國家響應的利益)和子公司特定優勢。子公司特定優勢可嵌入在終端產品和服務中,使整個公司獲取世界范圍內的租金,但卻不能在跨國公司內部充分轉移。因此,子公司特定優勢的形成和發展除了受上面三個驅動因素的共同影響外,還受到以下四個權變因素的影響:(1)有關子公司能力必須表現為隱含性的、跟特定情境相關(當地嵌入,且對于子公司早期的技術和組織軌跡有路徑依賴性)的知識。這些能力必須基于東道國的國家知識發展系統,因為移動壁壘的存在,很難在跨國公司內部轉移。(2)子公司特定優勢必須反映出其與其他兄弟子公司能力代溝的存在。布肯歇(1998)把這種現象描述為子公司的“專有資源”,這種專有資源是跨國公司內部其他子公司沒有的。在跨國公司內部市場中,為了獲得重要的戰略地位,各個子公司為獲取“專有資源”而競爭,而這種競爭態勢又能激發子公司管理層建立特定優勢的動力和努力。(3)子公司特定優勢不會產生負面的外部化。即子公司的特定優勢不會影響其它子公司的發展,不會受到其他子公司的反對和抑制,且受到母公司的同意和支持。(4)在跨國公司層面的非區位特定優勢與子公司特定優勢存在協同。也就是說,總公司層面的FSA和子公司層面的SSA,兩者的租金創造能力之間必須存在著協同,兩者有利益相互依賴性。協同度越高,激發創造新SSA的可能性越大。

      四、結論

      子公司特定優勢提高了子公司在跨國公司內部的地位和角色擴展能力,也增強了跨國公司的知識基礎并能為跨國公司創造價值,雖然子公司專有知識在內部較難擴散,但如果跨國公司通過有效的管理手段促進了該類知識在跨國網絡內的轉移,就可以充分發揮知識的杠桿作用,產生巨大的績效。管理者應該認識到子公司特定優勢的存在,這會引起他們對內部知識移動壁壘更多的關注。并且,由本文可知,子公司的特定優勢不僅表現在企業內部優勢資源的定位與評價,而且具有外部環境依賴性。企業要使核心能力產生預期效用,必須將其置于合適的地方網絡環境中,企業須認識到自身在這種價值網絡中的戰略地位,將資源投入到價值網絡的關鍵點,并與網絡成員共同營造整個價值系統。子公司特定優勢的重要性某種程度上也反映出了全球化的局限性。

      參考文獻:

      篇(11)

      [關鍵詞]管理會計會計信息系統公司治理

      一、會計信息系統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會計信息系統與公司治理有著天然的聯系,有效的會計和審計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中至關重要的手段。根據當代企業理論和證券市場理論,完善的會計信息系統在公司治理領域中的作用主要表現在:

      第一,有助于抑制"內部人控制"。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問題,是出資人如何激勵或約束經理人員,使其盡可能地努力經營以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完善的會計信息系統有利于減少信息不對稱現象,增加管理的透明度,從而達到控制成本、抑制"內部人控制"的目的。

      第二,有助于遏制管理腐敗。盡管有效的會計和審計制度對遏制管理腐敗的作用程度與公司治理的模式有關,但這種作用是其他治理手段無法替代的。

      第三,有助于完善CEO和執行董事的激勵機制。CEO和執行董事的報酬如何與公司的績效相匹配才能達到最好的激勵效果,是公司制度中倍受矚目的課題。一般認為,高級管理人員的短期激勵應以會計盈余為基礎,長期激勵則以市場價值為基礎。所以,會計盈余的計量也是激勵機制的核心基礎之一。

      第四,有助于資本市場對公司的監控。盡管國際上自80年代之后,人們對資本市場監控公司的有效性存有懷疑,但充分有效的會計信息有助于增進這個有效性則仍是共識。尤其是如年代以來,通過資本市場重構公司的浪潮一直未見消退,如何提高會計信息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以降低資本重組的代價,廣受關注。

      第五,從根本上說,有助于投資者信心的提高。因為充分有效的管理和信息披露機制有助于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的形成,有效地保護作為"委托人"的外部投資者的利益,從而增強投資者的投資信心。

      筆者認為,除上述這些方面外,有效的會計信息系統還與公司治理的下述層面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

      第一,董事會有效性的提高和對股東責任的履行。在公司治理實務中,董事會的角色日益受到關注。為了真正對股東負責、確保公司目標的實現,董事會成員必須在推動公司的全面成功中成為積極的參與者和重大決策的制定者,而這種參與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有效的會計信息。

      第二,對其他利益相關者責任的履行。公司的目標不能只是股東利益最大化,還要考慮與其有長期利益關系的其他人員的利益。80年代以來,美國已有一半以上的州對公司法進行了修改,要求公司經理為公司的利益相關者服務,而不僅僅為股東服務。保障各方面利益相關者的應有權利、維持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的良好關系,同樣需要建立在可靠、豐富的會計信息基礎上。

      第三,CEO業績目標的確定。盡管CEO的業績目標取決于公司對CEO職位角色的認定,不同企業或同一企業在不同時期的目標價值取向會有所不同,但無論在什么情況下,CEO的業績目標總會包括一系列定性和定量的業績要素,這些業績要素往往需要用一定的會計指標予以反映,業績實現情況也需要通過會計信息系統加以披露。

      第四,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業績評估。與CEO業績評估不同的是,對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業績評估主要在于對它們自身活動有效性的評估,而不是判斷公司日常業務決策的有效性,因而這種評估往往不是以公司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作為出發點。盡管如此,這類業績評估仍會注意到公司財務的成敗,而且評估程序和披露途徑也仍要涉及到會計信息系統。

      第五,人力資本定價。人力資本定價是管理人員尤其是高層管理人員報酬的確定基礎。只有在對人力資本恰當定價的基礎上,對管理人員的各種激勵機制才能有效地運作。而人力資本定價是一種典型的市場化行為,它也必須依賴充分有效的會計信息。

      綜上所述,要達到公司治理目標,必須進一步認識會計信息系統的作用,切實維護會計和審計活動的權威性,提高會計和審計信息質量。

      二、管理會計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為什么財務會計信息不能完全滿足公司治理的要求

      要全面發揮會計信息在公司治理中的應有作用,單靠財務會計系統顯然是不夠的。由于財務會計信息的披露是一項公開性很強的行為,受到下述一系列因素的限制:

      第一,信息披露的范圍、數量和質量必須遵循一定的會計標準。財務會計信息更多地承擔對公眾的責任,因而必須嚴格遵從"透明性"的要求,強調信息的規范性,在性質上完全是強制性的。

      第二,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以財務信息為主。盡管現在財務報告也強調要提供某些非財務信息,但畢竟這些非財務信息只具有補充性質。

      第三,成本效益原則的遵循。盡管信息披露的成本與效益往往難以準確計量,但這并不妨礙信息提供者在披露信息時對與之相關的成本與效益做出自己的判斷。在規定的基本信息之外,只有那些被認為能給企業帶來一定經濟利益的信息種類,企業才有可能"額外地"予以披露。

      第四,商業秘密的限制。任何涉及商業秘密的信息,尤其是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信息,企業在披露問題上一定會持謹慎態度。

      第五,市場和文化背景。市場和文化背景,如對信息不足與信息過剩的不同理解、對"自愿披露"的不同接受程度等,對信息披露的數量也有直接的關系。

      正因為上述這些原因,財務報告所承載的信息量是有限的,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無法從現行財務報告中得到充分的信息滿足。實證研究結果也支持這一判斷。如據吳聯生博士調查,無論是機構投資者還是個人投資者,認為未來機會與風險、財務預測、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會計信息的分析等信息是有用的,都占60%以上。這些信息傳統上均屬于管理會計的范疇,顯然在現行財務報告中缺乏有效地披露。這樣,提供滿足公司治理目標的信息,很大程度上依靠管理會計系統,管理會計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維持治理結構的高效運轉中將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然而遺憾的是,由于傳統理論的局限性,現有的管理會計系統還很難承擔起這個責任。因此,拓展管理會計理論與方法體系的必要性,己顯得十分重要。

      三、圍繞公司治理的需要,拓展管理會計體系--目標構造與方法構造

      (一)目標構造

      1.管理會計目標所包含的兩大問題。會計目標實際上包含了會計信息向誰提供(服務對象)和提供什么(服務范圍)兩個問題。管理會計現行理論在這兩點上的定位都有缺陷。

      就服務對象而言,長期的誤區是將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區分為對外服務和對內服務,一般的描述是"財務會計主要滿足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管理會計主要滿足企業內部需要"。這個提法在理論上非常含糊,導致了許多歧義。最受非議的是,難道企業內部管理者不關心財務會計提供的財務報告?人們還注意到,現在公司外部對過去認為屬于管理會計范疇的許多信息也十分關注。因此,會計信息系統的內外區分法已越來越與現實相悖。實際上從滿足企業系統的最終目的看,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并沒有本質區別,都可以并且應該為公司的內外部服務,一切形式上的不同均源于信息披露強制性程度的差異。況且,財務會計信息的披露范圍和質量要求,與政府政策需要也有直接聯系,而并非一成不變。因此筆者認為,對外財務報告和對內管理報告的稱呼,不如用"強制性信息報告"與"非強制性信息報告"的名稱更為恰當。也就是說,凡按法定要求必須公開披露的信息,均屬于"強制性信息報告"的范疇;沒有強制性披露的要求但也與公司治理與公司管理有關的其他信息,則屬于"非強制性信息報告"的范疇,由企業自行決定向誰提供、提供多少和如何提供。

      就管理會計的服務范圍而言,西方的主流觀點是:第一,為制定決策和計劃提供信息,并作為管理隊伍的成員參與制定決策和計劃過程;第二,協助經理們指導和控制經營活動;第三,激勵經理和其他雇員完成組織目標;第四,計量和評價組織機構中業務活動、部門和其他雇員的績效;第五,評價組織機構的競爭位置,并與其他經理一同保證組織在產業中的長期競爭力。這樣的表述盡管己涉及到公司治理領域,比如激勵經理完成組織目標,但從整體上看,它還沒有全面反映公司治理的客觀需要。筆者認為,管理會計目標必須明確指出服務于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的雙重要求。服務于公司治理是管理會計創新的根本需要。借用"相關性消失了"這一名言,當代管理會計所失去的最大相關性恰恰是沒有充分關注公司治理的需要,以服務于公司管理層面為主的傳統管理會計理念在解決現實信息需求上已顯得極不適應。

      2.管理會計的總目標和具體目標。根據上述分析,會計兩個子系統的總目標可否作這樣的表述:財務會計是為企業利益相關者提供充分有效的強制性信息,管理會計是為實現公司治理與公司管理的多重目的提供非強制性的相關信息。圍繞其總目標,管理會計的具體目標是:

      第一,向公司利益相關者提供非強制性相關信息。在這個領域內,有三個方面特別值得關注:一是未來預測信息。相對于財務會計報告反映企業過去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等狀況,未來預測信息對利益相關者進行經濟決策的相關性更大。至于預測信息披露的范圍、程度和方式,在信息的供求雙方自會達到"均衡點"。二是非財務信息。非財務信息有助于對企業深層次的了解和評價,同時也有助于預測企業的未來。對信息使用者而言,非財務信息在某種程度上比財務信息具有更大的價值。三是社會責任信息。包括對債權人、職工、消費者、供應商、政府、社區和公眾等方方面面責任的履行情況,都需要適當披露。

      第二,輔助和審核管理決策。盡管這是管理會計的傳統職能,但要從體現企業戰略發展的需要和在長期經營中最佳使用經濟資源的要求重新認識。

      第三,服務于內部控制、快捷準確的信息傳遞和反饋機制。這里所言的內部控制包括兩個層次,一是適應公司治理的需要,對執行董事和CEO的控制;二是作為公司管理的重要形式,CEO對公司日常運作的控制。

      第四,建立激勵與補償系統,為業績考評和確定報酬方案提供依據。包括對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各責任中心及其各類員工不同層次的評價和激勵。

      第五,為企業經營創新和組織制度創新提供信息支持。

      上述具體目標沒有區分哪些是服務于公司治理,哪些又是服務于公司管理,因為在實務中它們往往交織在一起。但管理會計必須為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兩個層次服務的目標指向是明確的。

      (二)方法構造

      目標構造決定了方法構造的基本方向,而方法構造的質量又將制約目標構造。

      當前管理會計方法體系存在的兩個主要缺陷是:①直接針對"公司治理"層面的手段薄弱,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高層對管理會計的重視;②方法之間多半是簡單堆積,缺乏系統整合,與企業管理其他領域的界限也不清晰。

      從實現公司治理職能的角度,管理會計應創造新的方法或對傳統方法實施改造,以適應下列要求:①公司價值(或企業核心能力)的評估;②前景財務資料的編制;③內部會計和審計控制;④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保障信息披露;⑤CEO業績責任的制定;⑥各個管理層次的業績評價和激勵補償系統的設計(包括針對高層管理人員的獎勵與補償合同的制定);⑦人力資本定價,等等。

      至于實現公司管理職能的各種管理會計方法(如預測決策、預算編制、成本控制、責任會計等等),主要是滿足內部決策與控制、實現最佳資源配置的需要。這類方法(包括理念)也同樣要不斷地推陳出新,尤其是要在管理會計活動中貫徹戰略管理的指導思想。

      (三)對管理會計定義的再認識

      根據對管理會計目標和方法體系的討論,有必要量新認識管理會計的定義。

      美國會計學會(AAA)下屬的管理會計委員會(CMA)所下的管理會計定義是:管理會計是運用適當的技術和概念來處理某個主體的歷史的和預期的經濟數據,幫助管理當局制定具有適當經濟目標的計劃,并以實現這些目標做出合理的決策為目的。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的常設分會"財務和管理會計委員會"所下的定義是:管理會計是指在一個組織內部,對管理當局用于規劃、評價和控制的信息(財務的和經營的)進行確認、計量、積累、分析、編報、解釋和傳輸的過程,以確保其資源的利用并對它們承擔經管責任。這些定義的出發點都是為公司管理當局服務,顯然已不完全符合管理會計的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

      為了能夠同時反映公司治理方面的特征,管理會計的定義可以表述為:管理會計是企業會計信息系統的一個分支,提供各種強制性財務報告之外的財務和非財務信息,目的是滿足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中的特殊信息需求。

      從管理會計定義的討論,還可以引出以下一些思考:

      第一,對"財務報告"名稱的質疑。如上所述,當今會計系統所處理的信息實際上已不再局限于財務范疇。1994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財務報告特別委員會發表的《論改進企業報告》,概括了用戶所需信息的五種類型,即財務和非財務數據、管理部門對財務和非財務數據的分析、預測信息、關于股東和管理部門的信息、公司的背景。同顯然已經無法用"企業財務報告"的名稱來囊括所有這些內容。因此,本人認為將來可以用較有容納力的"企業經濟報告"來代替財務報告的稱謂。企業經濟報告包含由資產負債表、收益表、現金流量表和全面收益表四組成的"核心報表"(屬"強制性信息報告"范疇,主要提供基本財務信息),以及由企業基本概況、分部報告、社會責任報告、人力資源報告、財務預測報告和特殊管理會計報告等構成的"報告"(大體上屬"非強制性信息報告"范疇,提供擴充的企業經濟信息)。這樣既可滿足企業報告的多種目標,報告的提供也比較便利。盡管遵從習慣,可能在相當長時間內仍沿用"企業財務報告"的稱呼,但其內涵實際上已在發生變化,今后勢必會發生更多變化。

      第二,對財務報告提供機構的認識。單靠傳統意義上的企業財務部顯然己無法完成當今信息披露的所有需要,目前財務部的職能實際上已接近于一個綜合信息部。比較徹底的解決辦法是設立一個職能較門的機構,比如稱之為"信息部"(包容現行財會部門的職責)。也可考慮按不同的功能分設財務部和綜合信息部,將一部分提供信息的工作交由綜合信息部來執行,但這總不如單由一個部門來運作更有效率。若企業內仍沿用財務部的設置和名稱,則應明確其職能已不再局限于提供"純"財務信息,同時其他職能部門也必須有清晰的責職和程序來配合財務部的信息披露工作。否則,"財務部"這樣一個職能復雜、任務繁重的機構,與企業其他職能部門協調信息披露方面的任務,將會越來越困難。

      第三,對管理會計原則的認識。管理會計系統中引進公司治理這個理念后,對傳統的些管理會計原則需要有新的認識。這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管理會計活動不能按過去理解那樣通常可以不考慮會計標準,否則管理會計信息無法滿足公司治理層面的需要;二是不同層次對管理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有時是有矛盾的,比如同樣是運用在管理決策上的信息,董事會與CEO對穩健原則的要求就可能不一致。

      第四,對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融合論"的認識。對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的關系,一直存在"融合論"與"分立論"兩種觀點。作為會計信息系統中的兩個子系統,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的關系原本就甚為密切,從理論上說,在一個企業里完全沒有必要同時存在兩個不同的數據采集和處理系統。也許多年以后,信息技術(尤其是網絡技術)的發展將使企業只要采集和提供源數據,至于信息的篩選、加工和分析完全可由信息使用者通過專門的計算機軟件自行操作完成,到那時就不再需要學者煞費苦心地去區分哪些是財務會計信息、哪些是管理會計信息了。但是,至少目前還無從實現這樣的理想,信息的提供還只能以成品形式而不是原料形式。同時,正如前面所說,由于財務報告的局限性,目前財務會計不僅不可能包容管理會計,而且還需要更加充分地發揮管理會計在信息上的多樣性和靈活性。因此,會計信息系統中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兩個分支既不是完全分立的(如在原始數據的采集方面),也還無法完全獨合(如在信息報告方面)。"管理會計報告"或稱"非強制性信息報告"在未來較長的一個時期內仍會處于獨立存在的狀態。

      四、推進管理會計改革和發展的途徑

      要完成管理會計體系的拓展和改革,任務艱巨,有關理論也遠末成熟。關于推進我國管理會計的發展途徑,本文不再重復諸如管理會計職業化、創辦管理會計專業刊物、在企業管理者和會計人員中普及管理會計知識等在會計界已形成共識的意見,僅闡述以下三點想法:

      第一,應重視管理會計系統的環境因素。環境和組織的改變意味著應用于決策制定的信息類型和信息用途的改變。公司治理理論對管理會計的對象、任務和特征提供了一個新的認識思路,另一方面,也正因為管理會計系統必須直接為公司治理服務,因此,公司治理自身的特征和狀況也會直接影響管理會計系統的質量和效率。一旦決策層與管理層真正分離,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構成和功能更加完善(比如外部董事、非執行董事的監督權得到強化,董事會內的提名委員會、工薪委員會、投資委員會、預算委員會等機構比較俱全并且發揮作用),勢必會更有效地發揮管理會計的作用。此外,還要深入研究在現行社會經濟環境下管理會計的定位問題,既要創造良好的企業環境以進一步發展管理會計,又要使管理會計的技術、方法更加適應企業環境的要求。

      第二,管理制度創新與規范的結合問題。在管理活動中,創新與規范相輔相成。現在這兩個方面都存在嚴重不足,尤其是新創體制往往沒有及時地予以規范。例如:0財務總監制這幾年發展較快,但如何使其運作更為有效,還沒有與傳統會計系統(包括管理會計系統)的改造結合起來考慮。①企業改制中雖然成立了董事會和監事會,但其素質要能保證治理結構的有效性,離不開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財務和會計知識背景,否則就不能承擔起監控公司業績的職責。②現在許多公司內部審計制度的有效性取決于CEO的態度,從規范治理結構的角度看,內審機構更應直接對監事會或董事會負責。較大規模的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是否應設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的權限和職業如何清晰地界定,便其保持相當的獨立性;審計委員會的運作如何與管理會計系統相互配合,以降低監督成本、提高監督效率,這些都需要探討和實踐。

      第三,充分認識會計信息的"準公共物品"性質。公開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和管理會計信息,在一定程度上都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由于信息披露中外在性的存在,政府可以并且應該發揮作用。因此,不僅是財務會計信息,對管理會計信息的規范性,政府機構同樣應予關注。另一方面,從信息市場的角度來說,會計信息的數量和質量要求取決于信息需求者,所以會計信息的提供從根本上說會形成"買方市場"。現在會計信息的提供者卻或多或少是一種"賣方市場"的心態,"我提供什么,你得接受什么"。然而,無論是財務會計報告還是管理會計報告,任何改進若不聽取廣大信息需求者的意見,終將于事無補、勞民傷財。因此,建議設立專門機構便會計信息的需求調研經常化,除不斷改進財務會計報告("強制性信息報告")外,還要逐步對管理會計信息的搜集、加工、處理,以及需要公開的管理會計信息的披露("非強制性信息報告")提供各種指南,以利于提高管理會計基本概念范疇的規范性和管理會計實務運作的效率。

      主要參考文獻

      1、項兵·公司治理結構:中國的實踐與美國的經驗·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57-62

      2、吳淑琨、席酉民·公司治理與中國企業改革,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0:24

      3、崔之元·美國29州公司法變革的理論背景及對我國的啟示·經濟研究,1996;4

      主站蜘蛛池模板: 亚洲欧美日韩精品永久在线| 国产精品福利片免费看 | 久久Av无码精品人妻系列| 国产精品免费看久久久香蕉| japanese乱人伦精品| 亚洲精品午夜国产VA久久成人| 国产精品日韩深夜福利久久| 国产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经| 无码囯产精品一区二区免费| 日韩精品欧美国产在线| 国产精品福利区一区二区三区四区| 97在线精品视频| 精品国产一区二区三区久久久狼| 亚洲国产精品一区二区第四页| 欧美精品国产一区二区| 91视频国产精品| 国产精品无圣光一区二区| 无码国产精品一区二区免费模式| 亚洲国产精品成人久久蜜臀| 久热精品人妻视频| 国产亚洲精品影视在线产品| 自怕偷自怕亚洲精品| 久久99精品综合国产首页| AV无码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久久精品国产第一区二区三区 | 午夜天堂精品久久久久| 日韩精品成人亚洲专区| 久久精品国产国产精品四凭 | 中文字幕久精品免费视频| 亚洲欧洲精品成人久久曰影片| 亚洲国产午夜中文字幕精品黄网站| 亚洲国产一成久久精品国产成人综合| 欧美日韩专区麻豆精品在线| 巨大黑人极品VIDEOS精品| 欧美人与性动交α欧美精品 | 国产精品黄网站| 国产精品视频a播放| 久久99国产精品一区二区| 中文字幕一区二区精品区| 国产精品福利片免费看 | 99热热久久这里只有精品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