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基層派出所宣傳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一、我國派出所外國人管理工作概述
派出所外國人管理工作主要內容為:外國人的住宿登記管理、外國企業單位的管理、涉外案件的處理、有關外國人的宣傳和培訓等。派出所外國人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協助、配合上級公安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對外國人、港澳臺居民、華僑以及涉外企業進行管理。
二、現階段我國派出所外國人管理中的問題
(一)當前的管理機制與模式與新形勢下的外國人管理工作要求不適應
早在1997年,外國人管理工作就形成了兩級機構、三級管理的外國人管理模式。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經濟往來的頻繁,這種兩級機構、三級管理的外國人管理模式,已無法實現當前對外國人管理工作的要求。
(二)派出所管理外國人的民警自身知識文化水平的限制
一些基層民警存在語言、心理、觀念、業務水平的障礙,且沒有意識到新形勢下外國人管理工作的巨大變化,對來華人員的復雜性沒有充分的準備,也沒有對學習各項業務的重要性。這直接導致了當前我國外國人管理工作中基層民警對涉外糾紛、案件的調處缺乏自信、能力,許多民警生怕一不小心沒把工作干好,以致將來華的外國人視為上賓,放任不管。
(三)地方政府黨委行政干涉多
這在招商引資中的外國人、外企的管理中表現的十分突出。有的地方政府為了吸引外商外企來當地投資,在營造當地具有對外商外企十分優惠的政策的良好氛圍的過程中,對公安機關外國人管理工作強加干涉,致使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正常的執法檢查無法到位。甚至有的外企、外商掛著“未經黨委、政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入內檢查”牌子,使得公安機關很難開展工作。
(四)改進派出所外國人管理工作的主要思路
1. 建立健全領導體制機制,完善屬地管理原則。基層派出所可建立以相關職能部門科所隊為龍頭,以社區為基礎單位,相關派出所社區民警為主體,信息員、聯絡員、戶籍管理人員為外沿的基層外國人管理工作新體制。形成公安分局縣局管面,相關分局縣局派出所管片,信息員、聯絡員、戶籍管理人員管點的多層次、全方位、內外有序的基層派出所外國人管理網絡。從而實現外國人管理工作由靜態管理向動態管理的逐步轉變。做到對本地區、本轄區的相關外國人、外企的情況了如指掌。
2. 對轄區外國人實施“網格化”管理,加強外國人信息的共享和綜合利用。基層公安派出所外國人管理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社會管理工作,在實際管理工作中僅靠一個部門、一個單位很難開展相關工作。改變目前情報工作不順暢、外國人管理工作被動的無力、低效的局面,可以從以下基礎工作做起:第一,在基層派出所、警署與分(縣)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設置登陸口,通過軟件錄入,公安網內部共享信息,講境外人員的住宿登記信息、停留時間、停留理由、個人信息等情況“織”在網內;第二,對境外人員曾在涉外刑事治安案件中受過處罰的,要及時與其他相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交換信息,并將這些記錄作為對外審批證件、辦理簽證的重要參考;第三,省公安廳的出入境管理處、市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科要應及時更新境外人員的相關證件、簽證的變更情況,便于區縣公安局的基層公安派出所將自己轄區內的其外人員納入本轄區的現有人口管理之中。
加強外國人信息的共享和綜合利用有利于形成一張無形的信息網后。從而使得境外人員的各項信息的利用、分析管理更加方便,也有利于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從而調高各部門的工作效率。上級外管部門、各級領導也可據此掌握境外人員的動態,針對性的做出決策。
3. 加大涉外法律法規宣傳力度,發揮轄區內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相關酒店旅館的配合作用,注重情報收集,減輕相關部門的工作壓力。在派出所涉外警務工作的開展中,我們除了要嚴格依法辦事、嚴格依法管理外,還要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理念,在片區中通過嚴格管理體現積極服務,通過積極服務開展嚴格管理,積極營造和諧社區氛圍。具體要做到:一是要在外國人外企較多的轄區中設立外國人管理服務站,真正把執法為民理念貫徹到外國人管理工作中;二是積極營造良好和諧的社區環境,加強對外國人和外企的宣傳,積極開展各種便民為民活動,使得外國人和當地的居民能夠和諧共處;三是提供各種便民利民服務,比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和派出所可以利用電話網絡等開展預約申報,此外轄區內的民警還可以開展送證入戶,外國人大走訪活動。在社區文化建設方面,居民委員會和相關街道辦事處作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一方面他們可以發揮其親民便民的服務宗旨,從而促進社區和境外人員的文化交流,使得社區居民之間能夠更加了解;另一方面,充分發揮其服務和管理職能,在日常活動和工作中,配合好相關基層派出所努力塑造和諧社區。
4. 以人為本,積極建設警察隊伍。警察隊伍建設首先要培養政治方向堅定業務素質扎實的綜合性人才。第一是政治方向堅定,牢固樹立國家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的意識。第二是工作作風優良。外事警務工作直接關系到國家的形象、公安隊伍的形象,這需要我們的公安隊伍要據有優良的作風,具有極強的紀律作風意識,具有始終維護公安隊伍容易的意識。第三是業務素質過硬。我們的涉外警務人員除了本身需要具有相關的涉外警務知識以外,還必須具備較高的外語水平,能夠和外國人進行日常的聽說讀寫交流,特別需要我們的民警了解先關國家的文化風俗,尊重外國人的和生活習慣。第四是具有創新精神。在處理涉外案件事件的過程中在把國家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的前提下,我們的相關涉外警務管理人員需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靈活處置相關事件案件,及時請示報告,做好相關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消防監督工作量也隨之迅猛增長,由于消防監督執法警力不足,基層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已成為消防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起一部分消防監督執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消防機構警力不足,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和穩定火災形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還有不少基層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工作停留在表面,存在著消防監督執法工作不主動,監督執法水平不高,管理不到位等情況,導致消防安全存在失控漏管。
一、當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消防工作認識不足。部分派出所認為其主要工作是治安案件和普通的刑事案件,認為消防工作不是單位的主要工作,思想上不夠重視,個別公安派出所μ岣咼窬的理論素養、思想認識、職業道德和行為養成等基本素質能力的重視程度還不夠高,沒有將其作為提升民警隊伍整體素質和戰斗力的基礎性工程來對待,造成少數基層民警的職業道德根基不實,社會責任感不強。
(二)公安派出所經費不足、警力不足、人員流動性大制約了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落實。派出所沒有獨立的賬戶,開支全部通過公安局支付,辦案經費少,法律文書、消防宣傳材料無法印刷,沒有消防監督、火場勘查設備器材等等這一系列因素都造成了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停滯不前。隨著社會經濟的大力發展,社會的治安、刑事案件逐年攀升,公安派出所人員編制少、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劇,加上民警的頻繁流動使一些原先接受過消防知識培訓的消防監督員因工作變動調離原崗位,造成一些派出所無消防監督的行家能手。一些基層派出所常常為了應付日趨繁重的社會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擱在一邊,致使街道、鄉鎮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無法落到實處。
(三)監督執法程序和檔案建立不盡規范。有些基層民警在檢查時不知如何檢查、怎樣檢查、檢查什么,檢查記錄中屢屢出現漏填、空白等現象,不能很好地反映出檢查的內容和發現的問題;對于發現的火災隱患,有的只是口頭上提出整改意見,但未下發法律文書,造成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不能及時消除;整改到期后又不能按時進行復查,導致執法程序中斷。部分派出所不能形成監督檢查的延續性,沒有按現有的檢查規定,定期對轄區單位進行監督檢查。部分派出所沒有按照要求建立檔案,有些即使建立了檔案但沒有進行分類匯總,致使在查閱的過程中費時費力,同時也不利于管理。
(四)消防業務知識匱乏,職責不清。消防監督工作是一項涉及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和火災原因調查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盡管消防監督人員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強化培訓,但短時間內難以適應或勝任消防管理工作。目前大部分派出所基本建立了專兼職消防民警,負責轄區三級消防重點單位、場所、消防安全檢查等消防工作,片警負責轄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的消防監督管理模式,但是,部分基層派出所民警消防業務知識匱乏,對其本身依法履行哪些消防職責不太清楚,部分消防專兼職民警對消防監督檢查具體應該做什么、怎么做,還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多數民警在開展消防監督時,由于消防法律法規知識匱乏,消防監督工作的隨意性較大,甚至不知如何開展消防監督工作。
二、加強和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統一思想,強化認識,增強派出所消防民警在消防工作中的責任意識。公安派出所作為“消防基層管理組織”,必須轉變觀念,端正態度,統一認識,從法律賦予的義務角度出發,從責任職責角度出發,從人民賦予的權利角度出發,開展好消防工作。公安機關要進一步明確和細化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工作范圍、職責等,使派出所懂得既有執法的權力,也有監督的職責,從而提高工作能動性和工作效率。
(二)建章立制,加強領導,提高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力度。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共安全的重要部分,安全穩定已成為評價領導政績的一個重要砝碼。領導重視是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有效開展的關鍵。領導重視了,就會從人員、經費、制度上給予保障,各項工作就能蓬勃發展起來。因此,各派出所在明確一名派出所領導分管消防工作的同時,要建立所長總負責、分管所長具體負責、所內消防監督員總協調、警務區(社區)民警具體實施的一條線消防監督管理模式。
(三)定期培訓,加強指導,提高派出所消防監督的整體水平。消防監督是一項專業性與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再者,消防監督介于政府管理與公安管理之間,行政法制性很強,必須做到程序、文書等均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保障消防監督主體更權威、手段更有力、結果更有效。因此,我們必須將消防監督管理納入民警綜合的素質范疇,從增加消防機構指導培訓和提高派出所消防監督員學習積極性兩方面同時入手,建立固定聯系制度,即確定一名消防部門監督人員固定聯系一家派出所,定期對派出所民警進行業務指導與培訓,定期帶領民警一起參加消防監督檢查,通過面對面的講,手把手的教,不斷提高民警消防監督管理的實際工作能力,明確"管什么、如何管、如何管好",從而以公安派出所為依托,積極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
(四)建立聯動監控機制,確保各種火災隱患不失控和漏管。建立消防機構與基層派出所聯動機制,開展經常性的指導工作和信息通報制度,將消防監督工作與基層派出所的日常治安防范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統籌推進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常規化。同時,基層派出所將積極拓展消防監督的范圍,切實加強對農村、鄉鎮和社區的消防監督與防控,努力形成全警參與、上下聯動的消防監督工作新格局,切實把基層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
1 當前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現狀
消防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消防監督管理也是公安行政執法的重要環節。近幾年,通過對公安派出所系統消防監督培訓和指導,基層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已逐步走向軌道,但仍存在一些問題。
1.1 思想認識不足
派出所的警力相對緊張,民警工作量大,部分民警認為消防工作應當由消防部門負責,派出所的監督檢查工作只是表面工作,在實際工作中,對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只是一帶而過,工作不全面,甚至敷衍應付,每月消防檢查工作任務也不能落到實處。
1.2 制度激勵不足,民警消防監督業務不熟悉
雖然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已經列入民警等級考核標準,但是考核機制不夠完善,考核中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分值所占比例極小,因此有些民警對消防檢查工作不重視,認為干好干壞一個樣,存在被動應付的現象。還有很多民警沒有接受過系統的消防業務知識培訓,消防專業知識不夠,一時還不能適應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常遇到不知怎樣檢查、應檢查哪些部位、如何確認火災隱患、如何引用規范督促整改等技術性問題,阻礙了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進展。同時,民警在行使消防監督檢查職權時,由于業務不熟、工作繁雜等原因,往往只是簡單地對被監督單位實行“提醒式”的監督檢查,不能從源頭上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
2 推進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工作的幾點建議
2.1 逐步完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明確公安派出所的監督職責、檢查范圍和工作目標。進一步加強基層派出所和消防部門之間在消防執法工作上的銜接,完善、簡化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審批程序,逐步完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規范基層派出所的消防監督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凸現基層派出所在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上的威信和地位。組織公安派出所專兼職消防民警消防培訓班,將消防監督工作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引導消防民警認真履行消防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并在監督執法中實踐“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為服務經濟建設和創建和諧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2.2 加強基層派出所業務培訓與指導。結合轄區面積和人口、重點單位數量、公安派出所警力的實力配置以及公安消防機構的實際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對癥下藥。本著先領導、后民警,先消防民警、后片區民警,先重點、后一般,先易后難的順序,使廣大民警在實踐中迅速熟悉消防監督檢查的內容、方法和相關安全技術標準,從而掌握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案件辦理的程序,學會規范制作各類消防法律文書。并結合基層派出所工作特點,建立健全基層派出所的消防監督檢查、消防工作例會、業務報告、業務培訓和績效考評等工作制度,將各項消防業務工作與民警入戶訪查、治安防范、行業場所管理和群防群治隊伍管理使用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真正將消防工作融入派出所日常警務之中。
2.3 建立聯動監控機制,確保各種火災隱患不失控和漏管。建立消防機構與派出所聯動機制,開展經常性的指導工作和信息通報制度,將消防監督工作與派出所的日常治安防范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統籌推進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常規化。同時,派出所將積極拓展消防監督的范圍,切實加強對農村、鄉鎮和社區的消防監督與防控,努力形成全警參與、上下聯動的消防監督工作新格局,切實把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2.4 共同監督執法,在具體實踐中進行傳幫帶。充分利用重大節日和熱點時期,相互配合,聯手行動,對重點單位、重點部位和一些重點戶進行聯合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或在進行日常監督工作、開展火災調查時,有針對性地邀請派出所民警共同參加,開展現場業務指導、進行工作交流,使派出所民警在實踐中掌握書本上不易理解的消防業務知識,切實增強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水平。同時將消防監督工作納入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評,并將消防執法納入公安執法質量考評的重要內容,建立完善獎懲機制,將對促進派出所消防工作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2.5 加強經費保障體系,明確工作職責。人員經費問題是好多派出所最棘手的問題之一,各級公安機關和消防機構應積極與政府協調,要切實把人員經費的問題解決好,做到保障有力。應與相關法制部門統一協調,從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發,簡化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程序,切實提高工作效率。
公安派出所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把消防工作作為惠及廣大群眾、維護人民利益的民生工程,作為優化發展環境、構建和諧社會的平安工程,作為公安“三基”工程建設的重點任務,按照“以公安派出所為依托,以消防工作社會化為目標,夯實消防工作基礎,全面提升基層火災防控能力”的整體思路,將消防工作納入農村、社區警務戰略同步實施,前移火災預防關口,創新基層消防警務模式,有力提升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災的能力,確保轄區火災形勢平穩,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今年以來,我辦不斷加強上下協同配合的力度,扎實開展涉眾型金融領域矛盾糾紛排查,主要針對金融詐騙、非法集資和
互聯網金融糾紛等矛。2019年1至12月,總共排查13次,配合區排查“扶貧基金101”、“團貸網”2個涉眾型金融領域風險,涉及人數約90人。為做好我鎮涉眾型金融領域矛盾糾紛工作,守住不發生涉眾金融群體維權事件出現的原則,先后制定了化解處置方案和穩控應急措施,成立綜治、南莊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應急專班落實人員穩控,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等。
二、工作情況
(一)強勢宣傳、大力推進,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為加強全民參與防范化解涉眾金融領域工作,我辦不斷加強宣傳教育警示活動,聯合南莊派出所、城南派出所先后在先后在紫南村員工村、南莊消防公園、南莊鎮文化中心、湖涌村委會市場、萬家樂廣場等人口密集的地方開展宣傳活動14多場。
(二)開展走訪排查工作,加強防控打擊力度
今年以來,我鎮不斷加大對涉眾金融領域參與人員的排查摸底的力度,努力健全基層防控網絡,努力做到“情況清、底數明”。我辦會同派出所、村(居)委會等相關單位對全鎮“扶貧基金101”、“團貸網”采取多次明查暗訪,邊查邊控的的摸底排查工作,深入到基層第一線,針對轄區范圍內的人員的職業、家庭、工作性質、思想動態,有無參與外地組織涉眾金融維權等情況進行深入了解,全面掌握人員活動動態。對企圖參與外地維權組織人員,我辦積極配合開展工作,聯同禪城分局國保大隊、南莊派出所等職能部門對該重點人員進行了約談工作,敲打穩控確保人員不出鎮。
(三)加強回訪的力度,鞏固教育轉化的成效
在脫離化解涉眾金融組織的人員,仍有可能會面對組織人員的攻擊、污蔑短信、電話,仍有可能會遇到組織人員的勸說、拉攏而再一次誤入非法集資行為。為此,我辦為鞏固教育轉化的成果,對已脫離化解涉眾金融組織的人員一直保持密切的聯系,并加其微信,與其成為微信好友。
(四)成立工作專班,做好應急處突工作。
中圖分類號:D6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7)04(a)-0140-03
公安部《消防監督檢查規定》賦予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職能,但從目前情況來看,絕大多數公安派出所因為日常工作繁雜,很多消防工作還是流于形式、停留在表面上。因此,認真分析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切實加強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職能,是當前公安消防部門急需解決的一項重要任務。
1 當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業務知識缺乏,專業水平低
消防工作涉及內容非常廣泛,防火工作專業性很強,要求從事防火工作的人員具有很高的業務知識水平和相關的經驗。但在基層派出所,絕大多數民警是初次接觸消防工作,沒有接受過正規系統的消防業務知識培訓,對消防監督業務不熟不精,實際工作經驗匱乏,一時還不能適應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導致在實際工作中常遇到諸如不知怎樣檢查、應檢查哪些重點、如何確認火災隱患、如何引用規范及規定督促隱患整改等大量技術性問題。
1.2 法律文書填寫不規范,檔案不健全
隨著《消防監督檢查規范》的實施,對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在實際執行中,法律文書制作不規范、檔案管理混亂的情況大量存在。一些派出所在消防監督執法中只停留在走一走、看一看,在檢查時沒有按照規定及時填寫《消防監督檢查記錄》,發現問題沒有及時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有些派出所雖然下發了法律文書,但法律文書填寫的不規范,也沒有按照檔案制作管理規定的要求裝訂成冊。
1.3 派出所消防工作考核機制不完善
制約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職能充分發揮的一個比較重要因素就是缺乏比較完善的內部獎懲考核機制。雖然大多數公安機關已將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情況納入公安機關績效考核內容,但所占比重仍不能和治安、刑偵等業務工作相比,直接導致派出所對消防工作的重視不夠;其次,獎懲力度微乎其微,派出所民警精力有限,他們認為只用保全比較重大的工作不失分,消防工作就可有可無。
1.4 公安消防部門與派出所管理脫節
公安消防部門與派出所平時相互聯系不夠,工作中缺乏應有的溝通,沒有按要求定期組織消防業務培訓,導致派出所民警缺乏相關專業知識。同時,消防部門與基層派出所對待消防工作的認識也存在偏差,工作中未形成有效合力,存在相互抵觸、相互推委、互相戒備、互不配合的狀況,不利于基層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開展。
2 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2.1 各級公安機關重視程度不夠,思想認識存在誤區
大部分地區的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尚未十分有效的開展,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一些公安機關的領導和民警對消防監督工作認識不到位,對消防工作不夠重視,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消防工作的正常開展。主要體現在工作部署多,針對性措施少。很多地方公安機關對于消防安全的管理僅僅停留在會議上、口頭上,甚至有的思想認識還停留在“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門的事情”的層面上,沒有調動起基層派出所管理消防安全的積極性,使派出所的消防管理工作處于極其被動的局面,導致消防安全責任難以落實。雖然公安部《消防監督檢查規定》賦予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職能,但是僅限于消防監督檢查權,并沒有具體的消防行政處罰權,因此很多民警在開展監督檢查過程中缺乏認同感,對該項工作存在抵觸情緒。同時,火災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且大部分農村地區消防工作基礎差,火災防御能力弱,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要追究責任,得不償失,公安派出所把這項工作攬過來之后,工作量大了,壓力也大了,給派出所民警造成了一定的心理負擔。
2.2 派出所警力不足,經費不足,無暇顧及消防工作
一是基層公安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問題較為普遍。尤其是鄉鎮派出所民警人數不多、且人員不穩定,實際在所工作的人員往往只有3至5人,加上日常工作繁重,消防工作基本上是由民警兼職完成,沒有專職消防民警編制。還有些派出所負責消防業務工作的民警更換頻繁,導致部分派出所消防工作很長時間處于無人管理的狀態。二是由于派出所自身經費緊缺,在某種程度上也影響了消防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一些地方財政撥給派出所的經費,經市、縣公安局層層截流,真正到達派出所的寥寥無幾,而往往越是經濟困難的地區,派出所人員編制少、警力不足、消防基礎薄弱的矛盾愈加突出。在經費無法保障、警力緊缺的情況下,派出所民警為了應付日常繁重的治安任眨而把消防工作擱置一邊,嚴重影響了消防監督工作的正常開展。
2.3 缺乏有效的消防培訓,民警業務知識欠缺
目前,各基層派出所民警消防監督執法水平參差不齊,消防監督業務培訓開展得不夠深入,部分民警大多數民警只是簡單地了解如何檢查滅火器、查看消火栓數量,對消防監督管理知識特別是消防法律法規掌握甚少。而消防監督工作只是派出所民警的眾多工作之一,尤其面對各類繁雜的消防技術規范等專業知識,既無心也無力鉆研,缺乏對消防監督業務學習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直接導致派出所消防工作流于形式,降低了消防工作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
3 加強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的幾點建議
3.1 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增強派出所開展消防工作的責任感
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和民警必須明確認識到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是《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賦予公安機關的權力,也是法律法規賦予公安機關的一種責任。各級公安機關領導應高度重視消防監督工作,教育和引導廣大派出所民警深刻認識到消防工作是基層公安業務的一項重要內容,使每個民警懂得“失職必追責”的道理。通過把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納入公安日常工作范圍,與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考核、同總結,并在組織、制度、經費上給予充分保障,以此不斷調動廣大基層派出所民警做好消防工作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提高認識,切實自覺投身到消防監督工作中去。
3.2 增加經費,充實警力,全面配齊配強專兼職消防監督民警
為解決基層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問題,根源上是要解決消防經費落實問題,建議基層派出所通過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和基層政府經費補貼、或是企業贊助等多種方式,明確和落實派出所消防專項經費,從源頭上解決派出所消防工作經費無保障的問題,適當增加專兼職消防民警編制,確保每個轄區、每個社區、每個角落的消防工作都有人管、有人問。同時,在派出所消防民警的待遇上給予支持,幫助解決其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難,為其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提高其工作積極性。
3.3 健全工作機制,提高民警消防監督業務水平和能力
建立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機制,完善消防監督工作例會、內部審批、學習培訓、監督檢查、宣傳教育、考核獎懲等工作制度,健全消防監督檢查、行政處罰、專項整治等各類消防工作檔案,推動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一是完善消防民警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民警會議,通報火災情況,布置工作任務,開展業務輔導,進行工作交流。二是完善消防業務培訓制度。每年至少對派出所所長和專(兼)職消防民警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并要求各派出所全體民警每半年集中進行一次消防業務學習。三是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各基層派出所消防工作進行定期考評和隨機抽查,全面收集基層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的情況。對在年度執法質量考評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表彰,對工作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與年終各項先進評比工作和晉級晉職掛鉤。凡由于執法不嚴,措施不到位發生火災事故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通過強化監督,嚴格考核,獎優罰劣,不斷強化工作責任,著力推動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健康發展。
3.4 幫扶指導,加強與派出所的溝通聯絡和配合
消防部門應把對派出所的消防業務培訓納入工作日程,做到長計劃短安排。充分結合派出所民警晉升、集訓等時機,派員對民警進行系統授課輔導、組織現場觀摩、進行專業培訓。堅持以實際運用作為指導原則,針對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特點有效進行指導,突出消防基礎理論知識及消防法律法規等內容,重點掌握集貿市場、居民住宅、娛樂場所和農村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檢查業務技能,全面了解火場勘察等方面的知識,提高消防監督檢查整體水平。培訓方法除采取分批集中培訓外,還可實行“請進來,帶出去”的方式,例如消防監督員在進行社會單位檢查時,可以請派出所同志一起參加,在實踐中面對面、手把手地進行指導。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加強工作互通配合,在聯合執法中強化現場教學,實際上也是一種實地培訓和指導,這對于提高派出所民警消防監督水平,比集中培訓效果更為明顯。同時,消防部門在與派出所工作中如出現爭議,一定要發揚風格、坦誠相待、做好解釋,加強與派出所的感情聯絡,進一步改善關系,創造一個和諧互助的工作環境,才能共同把消防工作做好、做細。
3.5 加強執法規范化,完善消防執法檔案
工作檔案既是工作內容的重要部分,對消防監督這樣一項責任重大的工作而言,也是責任者工作情況的實際反應,它反映了民警消防監督工作的量、也反映了民警消防監督工作的質。實際工作中,要制定并完善消防工作的各類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類消防檔案和臺帳資料,做到分類要統一、樣式要統一、內容要統一、文書要統一,對轄區重點監管“十小場所”要全部建立防火檔案,實行“一家一檔”,并按照公安機關業務檔案的要求,落實專人,實行規范化管理;同時,要進一步加強消防基礎建設,設立消防辦公室,懸掛派出所消防職責、火災顯示圖、轄區消防概況圖、社會消防組織網絡圖,增配、維護消防器材裝備,使派出所消防工作真正達到“目標明確、責任落實”。
3.6 樹立典型,推廣經驗
依托各轄區實際,全面推進派出所消防工作開展的同時,結合實際深度思考,創造、發揮基層派出所消防工作的亮點和特色,樹立典型標桿。定期組織派出所消防工作學習推廣交流會,帶領派出所民警深入到典型地區進行現場觀摩,手把手地教方法,零距離地骶驗,在基層派出所中起到“傳、幫、帶”的作用。通過樹立典型,以點帶面推動基層派出所消防工作穩步、持續開展,切切實實提高基層派出所民警消防監督能力及執法水平。
公安派出所參與實施消防監督,對于提高消防工作社會化程度、擴大消防監督網絡、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切實發揮出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監督中的作用,需要各級黨委、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門共同努力,真正做到健全工作機制、做好各項保障、經常性開展指導培訓,才能充分發揮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職能作用,從而有效地避免失控漏管現象,減少火災隱患,為當地政治、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參考文獻
一、當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現狀及問題
(一)、領導不重視,認識不到位。一些地方特別是領導同志和派出所業務指導部門及派出所所長,片面認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門的事,強調任務重、警力少,對消防工作不愿管、不想管,未出臺相應的制度和措施推動派出所消防工作的開展。對消防工作只是停留在口頭上、文件上,從公安局分管領導、派出所所長、專兼職消防民警自上而下的存在思想認識上的誤區,導致派出所消防工作無法開展。
(二)、工作不落實,主動性不強。一些地方公安機關和派出所,工作缺乏主動性、積級性和創造性,對各級的文件精神、通知、規定沒有學深學透,理解不深,一知半解,似懂非懂,不知道結合派出所的日常工作開展消防工作。甚至有些基層派出所領導認為消防工作那是“課外”而且得罪人的“差事”,加上一個派出所轄區一年也發生不了幾次火災,所以就易對消防監督執法職能“消極怠工”,導致基層的專兼職消防民警要想開展工作都會有一種費力不討好的尷尬。而專兼職消防民警的日常警務繁雜,加上消防監督這塊沒有專項的經費來保障,管理獎勵機制還有待健全,因此,他們對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并不積極主動,認為那是出力不見好的苦差事,導致消防工作在派出所落實不下去。
(三)、派出所消防監督業務水平低。消防監督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而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和火災原因調查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盡管派出所消防監督人員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強化培訓,但短時間內難以適應或勝任消防管理工作。有些基層民警在監督檢查時不知如何檢查、怎樣檢查、檢查什么,檢查記錄中屢屢出現漏填、空白等現象,不能很好地反映出檢查的內容和發現的問題;對于發現的火災隱患,有的只是口頭上提出整改意見,但未下發法律文書,造成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不能及時消除。整改到期后又不能按時進行復查,導致執法程序中斷。
(四)、監督檢查程序、法律文書及檔案管理不規范。派出所在開展消防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具體業務工作中,普遍存在制度不完善、程序不規范、檔案建設不健全的問題。未能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填寫監督檢查記錄、下發法律文書、進行行政處罰,按照程序到公安消防大隊備案、法律文書及檔案的統一歸檔管理等。
(五)、監督檢查的力度不大。未能按《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所規定的工作量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從監督檢查記錄和基礎臺帳上可以看出,部分派出所全年檢查記錄很少,只是針對一些單位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其他列管單位檢查很少,有些根本沒有進行檢查。此外,派出所下發的法律文書數量上看很少,消防行政處罰更是少之又少,部分派出所全年的消防行政處罰幾乎為零,不能很好的按照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執法權限履行消防監督檢查職責。
二、加強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措施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明確職責。領導重視是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有效開展的關鍵,領導重視了,這個地區派出所的消防監督工作就能發展起來。因此,各派出所在明確一名派出所領導分管消防工作的同時,要建立所長總負責、分管所長具體負責、所內消防監督員總協調、警務區(社區)民警具體實施的一條線消防監督管理模式。同時為加強消防大隊對派出所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將消防大隊長吸納為公安局黨委班子成員,將消防大隊參謀掛職為片區派出所副所長,指導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開展。
為避免派出所因消防監督檢查職責不清、責任不明,造成派出所消防監督任務多、責任大、工作扯皮,發生火災后,互相推卸責任,影響工作積極性。應明確派出所監督檢查的范圍、內容、形式和方法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具體為對居民、村民委員會及居民住宅區管理單位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13條規定以外的單位和縣級公安機關授權管理的單位進行監督抽查及對群眾舉報、投訴的消防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二)、建章立制,充分保障派出所的權力和合法權益。建立和完善有關推動派出所加強消防監督檢查的工作機制和制度。明確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執法權限,除具有責令改正、復查權等監督檢查權外,還亨有對單位及個人處罰款及對于責令停止使用、停產停業處罰后,經整改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單位申請恢復使用、生產、營業的消防安全檢查。
要建立獎勵機制,對在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成績突出的派出所和民警給予表彰和獎勵,積極幫助派出所解決開展消防監督工作經費不足及實際困難,形成有效工作機制,進一步激發工作積極性。
(三)、加強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業務培訓和指導,提高民警消防業務素質。民警的消防監督業務水平直接關系到工作的實效。主管公安消防機構每年對派出所民警消防監督業務集中培訓不得少于一次,經過考試合格后頒發消防監督合格證書方可持證上崗。消防監督檢查工作是一項專業與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公安消防機構在加強業務培訓的同時,要加強對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指導。可以采取每周定期到派出所進行業務指導,也可以采取派出所民警與消防監督員跟班作業,或者組織聯合檢查及電話咨詢等方式,進行手把手的指導。同時,公安消防大隊要充分利用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法律文書和執法檔案備案制度,加強有針對性的業務指導。
由于從事消防監督工作的公安民警缺乏系統性的消防安全培訓,其消防監督業務知識掌握情況普遍較差,其在日常防火檢查工作中很難發現火災隱患,業務不熟也直接導致其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的走馬觀花,影響了工作質量,也影響了公安機關在群眾中的威信。因此,只有每個派出所民警都掌握豐富的消防業務知識,才能切實把轄區消防工作開展起來。缺乏對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的有效考核機制,派出所消防工作水平難以提高。目前,派出所消防工作的布置往往是年初年尾以及在季節性防火或專項整治中下發大量文件及技術標準,在平時組織學習培訓的少,部署工作的多,考核機制不完善,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考核體制不能完全體現派出所消防工作,消防工作考核在派出所年終考核或等級評定中占有的比例也極少。因此,致使有的派出所錯誤地認為消防工作可有可無,干好干壞一個樣,以致工作中對其重視不夠。
發揮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職能的幾點對策
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的瓶頸問題,極大地影響了當前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開展。筆者通過對鄭州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深入調研,總結了以下有效地發揮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職能作用的幾點對策。提高認識,強化責任,正確認識基層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地位。《消防法》第53條明確規定,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的職能。基層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監督職能,體現的是消防、治安、法制公安工作“一盤棋”局面,因此,并不會因消防機構不愿放權或派出所不愿接受責任而有所對立。作為“消防基層管理組織”,公安派出所必須轉變思想觀念,統一認識,把自覺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作為分內之事,充分發揮其點多面廣、接觸群眾最廣泛、轄區情況最熟悉的優勢。明確消防機構與基層派出所消防監督的職責范圍、權限,規范基層派出所的消防監督檢查行為。鄭州市公安局下發的《鄭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公安派出所所長是本所消防監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消防監督工作全面負責,應當督促和保障社區(駐村)民警依法履行消防監督職責,明確了公安派出所應明確一名所領導具體分管消防監督工作,也明確了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的范圍和內容,解決了派出所做好消防監督工作認識上的誤區。
二、帶隊伍——以績效考評為著力點,盯緊抓實管理,全力調動民警的工作性。如何民警的工作性、性工作,我應該要抓好管理工作,要為各科所隊和民警設定工作,并把量化到日常工作中。從我當政委開始,就極其注重抓以績效考評為的管理工作,并對考評工作地規范和。的實踐,我局對派出所月績效考評已日趨,了每月網上考評,每季度實地檢查,每年度排名通報,并堅決與評先評優相掛鉤,對名列前茅的派出所年終評先評優比例,對名次落后的派出所年終評先評優比例,甚至取消評先評優的資格。對各個階段的行動,我都要求辦公室要制訂詳細的、科學的檢查評比標準,并每周網上通報,每月排名通報,結束后評比兌現獎懲,力爭對部署的所工作都有部署,有檢查,有量化,有評比,有督查,有,有反饋,有獎懲,使工作實實在在地落到實處。
對隊伍建設,我從嚴治警和從優待警雙管齊下。在從嚴治警,為地堵住民警中的違紀的苗頭動向,要求紀委監察室要對的違紀問題不姑息,不護短,并要求紀委監察要通報,警示全體民警。在從優待警,我注重民警合法權益,對因公負傷或得重病住院的民警,我都前往探望,并要求政工要對隊伍中的正面典型加大宣傳,弘揚隊伍的正氣。民警的政治待遇,年內向外輸送了科級干部19名,向市局黨委推薦任命了科級干部33名,并民主推薦、組織考核、黨委、任前公示等程序提拔選用股級干部223名。推薦和提拔的干部人數之多是近年所少。了公開、公平、公正和任人唯賢的原則,干部的推薦和提任工作,了的肯定和基層所隊的擁護。
三、促工作——以強化警情研判為導向,抓準抓緊工作,打防管控工作。分局局長,我既要具備在宏觀上駕馭社會治安局勢的能力,又要具備在微觀上解決治安問題的能力,我想不管是宏觀上駕馭局勢的能力,微觀上解決問題的能力,是要基于地掌控轄警情和把握全局情況的基礎上,,才能抓住工作,精確打擊、防范、規范管理的。我經常基層調研,隨時與基層所隊溝通情況,要求各要多層次、全方位搜集的警情和工作情況,并對警情分析研判,對工作情況匯總,分局黨委決策參考。在工作中,我緊緊地抓住:
(一)在刑事打擊,緊緊抓住刑偵隊伍專業化改革,規范刑偵隊伍管理,凡是命案、大要案的,我都到達現
自二十公以下,__縣公安局根據夯實基層基礎的工作要求,開展了警力的有規劃調度,將有限的警力盡最大可能向基層一線全心全意為人民傾斜,經過幾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工作措施
在警力配置方面:__縣公安局將基層一線作為當前民警的培養基地和主要戰場,堅持多措并舉。第一,確保將新招錄民警全部充實基層一線。該局規定凡新招錄的民警一律分配到基層一線單位,三年內原則上不充許調動到縣局機關上班,自20__年以來,__縣公安局新招錄的民警160人,全部分配到基層一線;第二,將基層一線的工作經歷作為干部任命、晉職的主要依據,規定中層干部競聘應有一定的基層工作經驗,中層干部晉職,應有基層工作經歷,極大地調動了廣大民警投身基層公安工作的積極性,也使許多機關民警更愿意下到基層一線并安心基層一線的工作。第三,進一步精簡機關民警,盡最大可能壓縮機關警力編制數,今年該局將精簡出來的28位民警全部下放到基層一線。至今,__縣公安局共有民警446人,其中機關民警51人,基層一線單位民警395人,占全局民警數的88以上
在機構設置方面:該局積極精簡內設機構,將科技、通訊、網監等三個機構合并,并積極嘗試紀檢、督察等部門聯合辦公,從而節省警力,充實基層一線。同時,全面控制內設機構再分設下屬機構,如今在__縣公安局除交警大隊內設辦公室、宣教股,刑偵大隊分設信息中隊、情報中隊、重案中隊、刑大直屬中隊,治安大隊分設案件查處中隊、保衛警衛中隊、基礎管理中隊外,其他單位無內設機構。通過精簡內設機構,我局如今共有內設機構10個,分別為政工、紀檢、督察、審計、辦公室、指揮中心、后勤、計通、、全程辦事室。
2、工作成效
經過幾年來的努力,__縣公安局內設機構的設置和警力的配置達到并超過了上級公安機關的相關規定,實現了警力的下沉,為公安隊伍的科學化和正規化發展創造了條件。該局機關和基層一線的警力分配具體數據如下:
__縣公安局警種、警力配置配比情況表
填報單位:__縣公安局實有民警:446編制:469
機構名稱現警力數現占編制數的比例備注
綜合部門合計5111.43
局領導81.79
政工30.67
紀檢監察、督察、審計61.34
辦公室61.34
指揮中心61.34
后勤51.12
科技、信息通信、網監51.12
30.67
全程辦事室20.44
借用外單位20.44
退二線局領導51.12
業務部門合計39588.6
法制81.79
新警(待分配基層)449.86
國保81.79
經偵81.79
治安、戶政16136.09其中派出所146人
刑偵(含中隊)5011.21
監所管理(含看守所)357.84
出入境51.12
交通(含中隊)7015.69
禁毒61.34
二、警力下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1、基層警力不足問題得不到根治。經過長期的努力,基層警力比例雖高達88.6,但按照目前基層基礎工作的開展情況來看,警力總量仍然嚴重不足,按我縣人口總數63萬計算,業務部門395位民警人均管理人數達1518人。同時,上級公安機關對基層單位多表現為下指標、下任務,并以層層檢查考核施加壓力,使得基層單位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置于完成任務指標上,“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多頭緒的工作、不特定的任務、剛性的考核指標,使基層單位疲于應付,從實際情況來看,業務部門395位民警中參與基層基礎管理工作民警的比例也不高,警力不足導致民警長期處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被動局面,根本無暇顧及基礎工作,工作主動性和自普遍不能發揮,沒有更多的時間、警力、精力投入到基層基礎工作中去,也影響了基層基礎工作良性發展。
2、派出所民警的硬性輪崗機制也導致有限的警力效能得不到最大發揮。頻繁調動也是導致基層一線警力青黃不接、難以長期經營的一個重要原因。派出所基礎工作是由民警個體具體落實的,一名在本職崗位上經過長期經營并充分掌握地區基礎情況的民警,對本職本崗位工作熟悉,工作效能也因時而逐步提高,但轉至新崗位后不得不重新開始“經營”,而接替他的其他民警也需要經過一個同樣的過程。如此新老更替,造成派出所基礎工作在一定范圍內 脫節,同時嚴重浪費了警務資源,并在一定程度上會挫傷民警深入開展基礎工作的信心和動力,在很大程度上會影響派出所日常工作的順利開展。
3、受傳統勤務模式以及警力不足等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基層民警也難以真正沉下去。民警許多工作時間耗費在所內值班備勤,許多警力囤積在派出所內,警力沉不下社區,走不上街面,機關化傾向比較嚴重,致使警力的時空布局與治安防控的實際需要之間存在著不少打防真空,導致公安機關對轄區社會面治安控制職能的弱化。
4、警力下沉導致機關警力嚴重不足,許多業務科室工作疲于應付。基層公安機關綜合科室在公安業務工作中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可及時接收上級公安機關和當地黨委、政府的指令,落實下關政策措施,經事融合吸收后,再結合本單位實際同步向基層科所隊傳達,按__縣公安局政治處為例,正式在崗民警只有4位,2位科室領導,2位民警,承擔著市局干部處、宣傳處、教育警務處三個主管處室所交辦的任務,加上政治處工作千頭萬緒,每年僅組織各類專題學習活動就要化費大量時間,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工作的進一步拓展。
三、關于深化警力下沉工作的幾點思考
1、全力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盡可能擴充基層編制。現行公安編制是按照現有屬地的常住人口為基礎進行。但改革開放后,特別是近年來,外來務工人員大量涌入,造成治安緊張。由于這些外來人口普遍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觀念淡薄,收入較不穩定,其中一些人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__縣從近年抓獲的刑事作案人員群體中,外來人口平均占75以上。流動人口在對當地經濟發展做出貢獻的同時,也帶來了社會治安方面帶來沉重的壓力。因此,我們應認真地向黨委、政府匯報情況,改變當前不合理的編制標準,科學安排警力編制。
2、優化警務資源配置,做實做強基層所隊。建議圍繞“明責放權、盤活優化、固本強基、減負加壓”的方針把派出所建設成為體制順、功能全、制度嚴、裝備精、保障足的綜合性戰斗實體。“明責放權”就是進一步明確派出所是集防范、控制、打擊、服務于一體的戰斗實體,并充分賦予其執法權和管理權。“盤活優化”是指盤活現有的人力資源(包括警力、專兼職群防力量)和工作的運行機制,以變制變、以動制動,同時加強分工配合,科學組合,協同作戰達到1 1>2的效果。“固本強基”是指堅持以人為本,加強民警自身素質和派出所的基礎建設。“減負加壓”是指減少和限制分局各部門、各警種將應當由本部門、本警種直接開展的基礎工作和自身承擔的職責推給派出所,減輕多頭領導、多頭考核給派出所帶來的壓力,同時對派出所該考核注重結果和效率,在工作目標上、責任追究上、養成教育上、正規化建設上等給民警施壓。
8月份,全市的網格化管理和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試點推進會在我縣舉辦,其他縣(市)區也紛紛來試點進行參觀學習,省消防總隊的領導也對我縣的試點工作成果給予高度評價,充分證明試點工作取得了圓滿成功。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過程中,我縣消防安全環境得到較大改善,火災形勢相對穩定,這是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共同努力的結果,也是全縣各消防聯席單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結果。同時,我們也要應該清醒的看到,雖然我縣試點社區、行政和派出所的消防工作基礎扎實,發現火災隱患的能力較強,但從2013年對各鄉鎮開展的“四個能力”建設、“清剿火患”戰役及正在開展的“十”消防安全保衛戰專項督查中反饋的情況看,一些鄉鎮、派出所仍存在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社會消防安全意識不強等問題。
下面,我就進一步深入推進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和派出所消防工作提四點建議:
一、強化工作措施,進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是解決基層消防工作斷層而實施的一項管理創新,上個月在我縣召開的全市現場會,是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一個良好開端。下一步,要著重在以下三個方面下功夫。
一是強化組織建設抓龍頭。在鄉鎮層面,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設立消防管理辦公室,解決基層消防工作無人抓、無人管的問題;在行政村層面,明確專兼職管理人員,解決經常性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在村組層面,建立群眾性自治組織,解決日常防范沒人干的問題。
二是強化機制保障管長遠。在政策上,要制定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遠景規劃,并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基層消防工作的首要任務一抓到底;在經費上,要推動政府將鄉鎮、街道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在考核上,要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平安建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政府工作目標、文明創建等考核內容,定期組織考核驗收,推動工作落實。
二、加強監管力度,提升派出所對“九小”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是《消防法》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賦予公安派出所的權力,同時也是法律法規賦予公安派出所的一種責任。要認真貫徹《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規定》,切實改進和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
一是要更新觀念。公安派出所民警要認識到消防工作是公安工作的一部分,火災的預防和撲救是社會治安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要改變以往認為消防安全工作是由政府負責、公安消防機構具體實施,跟派出所無關的觀念。
二是要抓好整治。8月22日,省廳專門召開會議,全面部署開展“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公安派出所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廳會議精神,嚴格落實執法責任,依法對轄區“九小”場所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公安部“六個一律”的要求,堅決消除火災隱患。
三、全力以赴,認真扎實地做好“十”消防安全保衛戰工作
“十”消防安全保衛戰是當前各級黨委、政府、公安機關和消防機構的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
一要全面排查。鄉鎮、派出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按照“清剿火患”戰役的標準,對轄區內所有單位、場所和社區、村莊開展新一輪全覆蓋、無盲區的排查。要把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筑、建筑工地和“三合一”場所等作為重點,反復排查。
二要鐵腕整治。對排查發現和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要及時督促整改,整改不了的,及時報于消防大隊。十召開前必須徹底整改。
四、加強消防宣傳,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要以“人人參與消防、共創平安和諧”為主題,圍繞國家11部委下發的《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從細處著手,全方位、多角度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全力打造“十”消防安全保衛戰宣傳新格局。
農村火災在全年火災中占有相當的份量,火災形勢嚴峻。尤其對于一個農業大國來說(中國的農業人口占到全國的70%),如何控制農村火災的發生,減少農村火災造成的損失,是我們每一個消防工作者的義務。
農村消防工作滯后于經濟發展,最主要的原因是農村群眾消防意識淡薄。在許多老百姓心中,總認為火災與自己無關,因而忽略了學習消防知識。其次是由于鄉鎮領導對農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消防工作尚未真正延伸至農村的每個角落;在經費方面,地方政府沒有將農村消防工作納入政府財政預算,一些農村消防組織面臨經費短缺的困難,沒有充分發揮作用。
目前,農村火災的發生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也是農村經濟發展長期落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緩慢的必然產物,眾多的火災隱患直接威脅著人們生活和財產安全,也為農村消防工作的開展帶來了諸多的問題,這不僅僅是消防問題,更是沉重的農村社會問題,值得我們深思和探討。
改變農村火災多發嚴峻形勢的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把農村消防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去抓。
各級黨政領導應牢固樹立“預防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的大局意識,要把消防工作當作一件大事來抓,制定《農村消防規定》,層層簽訂消防工作責任狀,將消防工作責任狀簽訂到村、社、隊及村民委員會,并把責任狀的具體內容列入到各級黨委、政府對村、隊及村民委員會的考核驗收評比工作中。同時,要切實強化各級政府的消防管理職能,加大對消防工作的人力物力投入,建立健全各級組織和安全規章制度,明確消防責任人,任務分工到人,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各地區要以鄉鎮或村、社為單位,按照地域位置、村社布局、人口數量組建農村義務消防隊,指派專人負責組織管理,與治安聯防隊、民兵隊伍合二為一或形成聯動機制。公安消防大隊要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相應的防范應急措施,緊緊依靠鄉、鎮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等農村基層組織,監督和指導村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防火工作,加強對農村義務消防隊的業務培訓,制定農民防火公約等規章制度,每年對消防工作進行考核驗收,提出存在的問題,不斷總結工作經驗。
二、強化農村消防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工作,全力增強農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識。
政府要求要通過多種途徑大力開展農村消防宣傳工作,要以農村用火、用電、老居民區等為重點,向村民發放宣傳材料、進行消防安全知識講座等。深入農村組織村民在道路醒目位置和標志建筑上張貼懸掛消防宣傳標語,指導村民制作消防安全知識板報。???消防部門及鄉鎮派出所要針對農村特點,結合消防宣傳“四進”活動,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教育,要與新聞、文化、教育、婦聯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公益廣告、宣傳欄等載體,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生動直觀的形式廣泛開展消防宣傳。重點抓好“兩周一日”、重大節日、重點季節和夏秋收期間的防火宣傳。
三、合理進行村鎮建設消防規劃。
目前,農村消防工作的混亂局面從根本上講是當地經濟條件差,消防工作無人抓,消防建設無規劃,村鎮建房無審驗等因素綜合造成的。要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現象,必須以發展的思維和前瞻的眼光來開展農村消防工作。要嚴格按照《村鎮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搞好消防規劃和設計,從根本上改變農村建筑耐火等級低,消防水源缺乏,道路不暢通等狀況,以提高防火救災能力。
四、抓好基層民警培訓,發揮公安基層派出所的作用。
各鄉鎮派出所是公安隊伍的最基層單位,離農村近,對各轄區農村情況熟悉,應該讓他們的優勢得到發揮,達到“救早、救小、救及時”的效果。一是抓好基層公安民警的消防業務培訓。讓他們掌握初起火災和簡單的火災撲救技能,如液化氣瓶、電氣線路火災等,使一些火災被撲滅在初起階段,不致于小災釀成大禍;二是抓好公安派出所消防聯隊建設。公安派出所成立消防聯隊,配備輕便、靈活機動消防滅火裝具,如手抬消防泵,小型消防車。這些裝備既經濟,在農村又比較實用,它既不會給基層派出所帶來經濟負擔,同時能撲救小火、初起火災,還可以控制較大火災的發展。三是發揮地方政府和企事業單位建立的專兼職消防隊作用。管好、用好、協調好他們,充分發揮專兼職消防隊在社會消防中的作用。
五、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增強農村初期火災撲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