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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中國大多數人創業是失敗的,因為人的能力往往有限的,會做銷售的人往往不擅長做管理,會做管理的人往往不擅長做銷售,然而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銷售和管理缺一不可。所以多數企業不是銷售中餓死,就是在管理中撐死,這是中國多數企業的通病。
中圖分類號:G7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17-0231-02
0 引言
創業教育已在世界范圍內引起普遍重視,成為國際教育界的潮流,同時也是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21世紀有50%的中專生和大學生要走自主創業之路。鼓勵大學生畢業后自謀出路,成為工作機會的創造者已成為全世界的共識。高校設置創業教育專業和課程,不僅有利于創業和就業,還會形成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直接驅動力”。
1 創業管理專業設置的必要性
1.1 創業是解決當前和未來大學生就業問題的一個重要渠道 大學生就業難將是困擾中國高校和整個國家的一個長期問題,這不是短期的金融危機問題,也不是大學擴招問題,這是長期以來的一個世界性問題,同時也是中國的經濟結構與大學生的人才培養不匹配的問題,是大學生和家長的就業觀念與當今中國經濟社會用人需要不匹配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十年內都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大學生創業一方面可以解決就業問題,另一方面還能促進中國經濟結構的調整,更重要的是學生能自主自發地調整自己和他人的就業觀念。就業是民生之本,創業是就業之源。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創業教育推動創業成功是辦好讓人民滿意的高等職業教育、服務地方經濟建設的需要。
1.2 創業教育是高職院校培養學生自我就業能力的重要途徑 創業教育是培養具有創業與創新精神和創業與創新能力的教育。它以提高學生自我就業能力為目的,尤其注重培養學生“白手起家”創辦小企業的精神和能力,使較多的畢業生成為職業崗位的創造者。通過創業教育,不僅能夠有效幫助大學生轉變就業觀念,增強創業意識,提高創業能力,自覺為自主就業打基礎、做準備,對培養未來的創業者十分必要而有益,而且可以引導、幫助他們發現商機,利用所學的知識進行機會型創業,這也是促進就業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需要。
1.3 創業管理專業是高職院校成功推行創業教育的必由之路 大部分高校不僅缺乏對創業教育的理性認識,更缺乏統一協調有效運作的組織機構,缺乏從事創業教育的高素質師資隊伍,缺乏有利于開展創業教育的大學文化,沒有形成高校創業型人才培養的有效模式。一些高校雖然已進行創業教育,但不少是以選修課的形式出現的。若專業教育以專業的形式開展,無論是人才培養的模式、課程的設置、實訓基地的建設、師資隊伍的配備都會從根本上得以解決,因而創業與管理專業的設置和建設是高職院校成功推行創業教育的必由之路。
2 高職大學生創業項目分析
高職院校創業管理專業設置能否成功關鍵在于學生有哪些適合的創業項目,它決定了學生畢業時能否走上創業之路,同時也決定了學校將培養學生哪些能力、開設哪些課程、引進何種師資、建設哪些實訓基地。另一方面若要提高高職學生的創業比例和創業成功率,關鍵在于是否存在資金和技術門檻較低的小型創業項目。當今大學生的創業也如同就業一樣要從基層做起、從小項目做起。筆者經過認真的調查研究和論證,認為以下幾個創業項目對剛開始創業的高職大學生比較可行。
2.1 連鎖加盟創業 “以創業促就業”是近年來連鎖加盟展覽會的主題,和以往相比,更多的便利連鎖業者開始招募80后的學生創業者成為加盟商。相對其他動輒需要幾十萬至幾百萬投入的產業而言,便利連鎖的投入非常小,一般一家幾十平方米的門店投入僅在10多萬左右,加盟金也就1萬~2萬,資金門檻很低,這對于還沒有太多財富積累的大學生而言是一個可以進入的行業。連鎖經營已經成為各行各業謀求快速長遠發展的經營模式,各地區已逐步形成龐大的連鎖經營企業群,連鎖經營從業人員及管理人才動態缺口非常大,據廣州連鎖經營協會估計,在廣州僅連鎖店“店長”一職缺口估計就高達5萬人。所以高職學生可以通過加盟小型的連鎖店進行創業。
2.2 網絡開店創業 網絡開店創業已成為當今經濟社會一個令人廣泛關注的現象。大學生對于網上開店創業有自己獨特的優勢,比如懂電腦操作、熟悉網絡知識等。網上開店無須畢業,在校期間即可創業,并能獲得豐富的知識與經驗。每一次進貨,都是商務談判的一種實踐;商品推介與描述,是市場營銷學的實踐;進出賬,是基本財務管理的實踐;發貨與售后服務,是人際交往與客戶管理的實踐。更重要的是,店主在經營網店的過程中,對所銷售的項目都要非常了解,無形中也增加了創業經驗。阿里巴巴集團啟動的中國大學生“網絡就業創業護航行動”新聞會上得到數據,全國2000多所院校中,已有100所學校依托電子商務平臺,為學生提供就業創業機會,網絡創業的集群效應正在慢慢形成。
2.3 依托家族創業 珠三角、長三角地區一直以來都有著濃厚的創業氛圍和創業傳統土壤,具有良好的創業制度和創業環境,同時也孕育了巨大的創業機會和創業需求。例如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創業管理專業方向第一次單獨招生40人就有900多人報考,從報名生源看,有不少同學是承繼家族企業的管理和持續創業的任務,也有不少同學是在父母的影響下想從事商貿行業、服務業、網絡和計算機行業等的創業活動。目前大量的民營企業,經過改革開放三十年的發展,普遍已經進入創業守成期,需要子繼父業。處于創業期的中小型民營企業需要高職畢業生的加盟。而處于成熟階段的企業也需要創業人才進行企業的持續創業,需要開設分公司、分廠或分店來擴大規模,謀求企業的快速長久的發展。
2.4 科技領域創業 身處高新科技前沿陣地的大學生,在這一領域創業有著近水樓臺先得月的優勢,“易得方舟”、“視美樂”等大學生創業企業的成功,就是得益于創業者的技術優勢。但并非所有的大學生都適合在科技領域創業。一般來說,技術功底深厚、學科成績優秀的大學生才有成功的把握。目前許多企業都有在科技領域為大學生提供創業成長的基地,如中國移動廣東分公司成立網絡創業大學,聚集以大學生、職業技能學校學生為主的年輕人群,通過中國移動提供的開發者社區平臺,通過產品開發、創意孵化、銷售等途徑,充分發揮所長,并通過產品銷售分成、銷售酬金等獲得收益,每個有志于創業的大學生可直接與企業簽約參加創業實現創業目標。
2.5 智力服務領域創業 智力是大學生創業的資本,在智力服務領域創業,大學生游刃有余。學校是人才聚集的搖籃,而培訓業的發展也是從教育機構挖掘各種人才。例如,家教領域就非常適合大學生創業,一方面,這是大學生勤工儉學的傳統渠道,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另一方面,大學生能夠充分利用高校教育資源,如家教、家教中介、培訓學校、設計工作室、翻譯事務所等更容易賺到“第一桶金”。此類智力服務創業項目成本較低,一張桌子、一部電話就可開業。
3 創業管理專業課程開設的思路
3.1 開設面向創新與創業的素質教育課程 構建“改變觀念,培養技能,掌握知識,付諸行動”的課程體系。培養學員樹立用創業精神開展工作的意識;認識創業活動的內在規律;掌握企業家和創業者所特有的技能和素質。突出創業教育的素質教育功能,培養和強化學員的創業技能,增強他們的自信心和創造力。
3.2 提供面向民營企業繼任子女特色教育 對于具有家族企業創業活動以及家長具備讓入學子女繼任需求背景的學生,本專業將可以考慮融入家族企業治理結構、股權控制與控制權分配、家族持續創業的機制等特色的課程,將家族企業管理作為一個專門課程強化準備接班的學生的商業意識,管理技能和運營視野。在課堂上重點探討家族企業的成功和失敗案例,通過實踐考察活動進入一些民營家族企業進行訪談調研和頂崗實習活動;融入具有繼任要求的家族企業的行業背景和特殊的管理要求到課程當中。
3.3 探索校企合作的課改課程 教師與實踐人士聯袂講授,學生與創業者共同上課。可以邀請一些杰出企業家、風險投資人、創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機構的高層主管講授部分內容。在高校教師向學生講授理論知識后,由這些實踐人士用他們的親身經歷進行解讀。他們大部分既有創業經驗,又是所屬領域的專家,有豐富的企業管理經驗及創新精神。該課程把課堂講到創業現場,實現創業者與同學共同上課。有助于推動管理教育改革。
4 推行校園化的項目驅動課程
創業教育的根本是教育,核心是創業,載體是項目。通過一系列具體的創業項目,引導學生參與創業項目,體驗創業過程,提升從事創業的基本素養、基本技藝、基本能力。目前學生在校期間可以利用的項目包括要求學生在校內通過互聯網進行開設網購店鋪進行電子商務創業;開發學生DIY手工創業產業產品的商業化操作;為其他理工科專業的學生的技術項目、發明創造制定創業方案和市場推廣方案;以大學生“挑戰杯”創業大賽和課外作品大賽作為激發學生參與商業調研活動和商業方案策劃活動的平臺,通過彼此競爭來提升學生的創業能力。
5 實施系統化的任務導向課程
創業教育既要通過課堂教學和氛圍熏陶,更要通過實踐熟悉創業有關實務,在政策法規、財務運作、技術轉讓、社會服務等方面為學生成功進行創業打下比較堅實的基礎。實際上以上各個環節是彼此關聯的,要求每一項課程將學生能力的培養與課程布置的任務連接起來,然后把融資與團隊組建,技術管理與人力資源管理課程的相關模塊的任務進行連接,實現任務導向的系統化。仿照當前流行的創業教育模式如CCTV“贏在中國”商業實戰競賽的形式,要求學生完成一系列的課程任務,如短時間融資任務、分階段銷售業績公關任務、專業產品開發創新任務等,然后在這些分別屬于財務、銷售、技術創新等任務當中,要求學生同時完成團隊組建和領導、績效評估和反饋、領導溝通反饋、財務報表編制和報告等工作,以實現商業能力和素質的系統化的培養模式。
參考文獻:
1創業:經濟人的理性選擇
美國的經濟學家斯威格列茨在他撰寫的經濟學教科書中寫道,經濟學研究的是:我們社會中的個人、廠商、政府和其他組織是如何選擇的,這些選擇又怎樣決定社會資源如何被利用。就業還是創業是一個人一生中的重要選擇,創業選擇是一種重要的經濟行為,這種行為受到“看不見的手”的引導,表現為“經濟人”的理性選擇。亞當·斯密指出:“每個人都在力圖應用他的資本使其產品能得到最大的價值,一般來說,他并不企圖增進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所增進的公共福利為多少。他所追求的僅僅是他個人的安樂,僅僅是他個人的利益。在這樣做時,有一只看不見的手引導他去促進一種目標,而這種目標決不是他所追求的東西。”創業正是創業者利用機會整合資源為社會提品和服務時,不斷積累個人財富,滿足個人追求財產和實現自我的需求,客觀上奉獻社會的過程。中國經過“”,在改革開放初,中國人沒有多少財產,財產觀念也十分淡薄,中國人窮,窮則思變,窮則創業。所以中國的生存型創業者多,就是說中國多數創業者是為了掙錢吃飯,為了活得更滋潤而創業。但20多年來從農民到市民,從科研人員到公務員、海外留學生,一批批創業者無不在個人財富的創造過程中為中國經濟的增長、社會的穩定、體制的革新作出巨大的貢獻。國外,特別是發達國家的創業者多為機會型創業者,即瞧準了機會就開始創業。他們的家庭和社會更富有,他們不是因為解決吃飯問題而創業,他們創業是為了通過抓住商業機會創造商業價值,進而成就自己的人生,對社會作出貢獻。比爾·蓋茨是一個典型的機會型創業者。他舍棄在哈佛法學院的學業,這是因為他在商業實踐中發現了軟件產業存在巨大的商機。他及其團隊非凡的創造力及軟件產業的行業成長性,使他只經過20年的時間就創造了傳統經濟無法企及的巨大財富,進而蟬聯世界富豪榜冠軍,2003年個人資產407億美元,僅該年度的社會捐資達十幾億美元。
理性的創業者具有“經濟人”的本性,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冒險的同時盡力規避創業風險。理性的創業者在自由地選擇創業,享有創業成功的快樂時,同時必須承擔著創業失敗的責任,而且他個人財富、價值與他對社會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呈正相關。正如A·哈耶克所言,“如果允許個人自由地選擇,那么他必然要承擔選擇的風險,并且,他因此所得的報酬肯定也不取決于他們目的的好與壞,而僅僅取決于對其他人的價值”。
每個人都面臨著這樣的選擇:如何最有效地利用個人所擁有的知識技能,如何最大化利用自身的社會網絡資源。一般人們有二種選擇:就業或創業。經濟學家弗蘭克·奈特(FrankH·Kright)認為,不確定性是創建企業的主要原因。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必然對其選擇的經濟行為進行預測并承擔風險。但由于信息不對稱和有限理性的原因,人們的預測往往有錯誤。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能力和不同的承擔風險的能力,所以那些不愿意承擔風險者更傾向于做上班族,聽從老板的調遣,拿穩定的薪水,沒有心理上的壓力和經濟上的風險;而那些愿意承擔風險的人則選擇創辦自己的企業,以承擔風險去換取更大的收益和自由。到底是替人打工,還是自己當老板,創業的可能性應與收益預期相關,可用公式表現為:
Pr(e)=f(r-w)
其中,Pr(e)是指獨立創業的可能性;r表示獨自創辦企業可能獲得的收入;w表示從事現在工作獲得的報酬。
可見,個人創業的可能性與r和w之間的差額呈正相關。兩者差額越大,創業的可能性就越大,創業動機在很大程度上由創業者對收益的預期和現在獲得的利益決定成本。
理性的創業者具有“經濟人”的本性:趨利避害,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創業是有風險的,理性的創業者在享受成功的預期時,也必須承擔創業可能的失敗風險,創業失敗,不僅使對收入的預期化為泡影,而且原有的穩定收入也喪失殆盡。因此,客觀估計自己的創業能力、科學評價創業環境和創業機會,通過市場調查獲得準確數據,切實考慮現在的利益,對創業選擇作出盡可能科學的經濟分析是十分必要的,是經濟人應有的理性態度。
2創業選擇的成本分析
成本是人們從事某一經濟活動的總費用,一般包括會計成本、機會成本和邊際成本。創業者決定創業時,一定要選擇一個項目,并且圍繞這個項目要投入勞動、資本、智力成果,購買一定的設備,租賃辦公用房,支付工資。創業者在創辦企業,向社會提品或服務過程中必須支付的實際費用,構成了創業的會計成本。創業者創業就意味著放棄原有的職業,失去原有收入,同時時間是有限的,時間投入到創業項目就不可能從事其他職業。這種由于創業喪失從事其他固定職業可能掙得的收入值就是創業的機會成本。
成本是創業進入的壁壘,成本高創業的障礙就大。會計成本反映了創業項目需要的投資及運行費用,而機會成本則是創業者現有利益和創業者資源未來價值的反映。機會成本影響創業抉擇,機會成本與創業的可能性間呈逆向關系。機會成本越大,即在位者的利益越多,未來價值越小,創業的可能性越小;反之,在位者現有利益越小,未來價值越大,敢于創業的可能性越大。這一經濟學分析,正好闡述了迪克·克拉克(DickieClark)提出的“社會邊緣狀態”(SocialMarginalng)這一新的概念。克拉克認為,當個體的屬性——身體特征、智力特征、社會行為方式與其所處的社會環境中承擔的角色發生沖突時,個體就處于社會邊緣狀態。實際上處于社會邊緣狀態者所獲得的現實利益少,個體放棄現有利益進行創業的機會成本小,因而創辦自己企業的可能性增大,創業也成了“社會邊緣狀態”者擺脫孤獨感,尋求心理平衡的重要途徑。我國改革開放之初的創業者大多是難找到工作的回鄉知識青年、城市無業游民、政府中幾乎沒有提升機會的公務員、無法在經濟社會中找到適當位置的中年退伍軍人、預計無法晉升的大公司職員或極端個人自治主義者。這些處于“社會邊緣狀態”的人,在現實中沒有占據“有利地形”,沒有太大的現實利益,也談不上在社會正規渠道上有大的發展,因些,他們創業的機會成本小、顧慮少,他們通過創業,不僅能夠獲得收入,找到新的發展平臺,而且能夠找到一種控制命運、實現自我的感覺。正如同志在研習中華古典時所言:“貧人、、被看不起的人、地位低的人”,反而“生力旺盛、迷信較少、顧慮少、天不怕、地不怕、敢想敢說敢干”,富有創業精神。
創業項目的會計成本形成了對創業者選擇的項目的預算約束。“金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這些都形象地反映了會計成本對創業項目選擇的制約。任何大企業都是從小企業長大的,任何大富翁都始自小小的創業者,縱使是大企業內的創業,也是先成立研發小組從小做起,這說明,控制會計成本,對創業和企業的成長十分重要。
3創業選擇的收益分析
創業者面臨著較大的壓力,表現為八個方面:只能成功的壓力、獨立決策的壓力、長時間工作的壓力、家庭親情的壓力、一定時期內得不償失的壓力、非程序事務壓力、來自企業內部利益斗爭的壓力。據統計,新創企業能活過一年的僅占60%,從創業到成功上市僅占6%;一般而言,成功率不足10%。盡管這樣,在過去10年中,美國每年新創公司的數量每年翻一番,從每年30萬家左右增加到60萬余家。在中國,每100人中就有12.3人創業。創業是“經濟人”的理,創業收益大于創業成本是創業者熱心創業的主要原因。“創業的理由可以說上千萬條,但最終還是逃不出一個錢字”。新經濟的代表人物,網絡英雄張朝陽認為“商業可以作為人的最高理想。商業的目標是為了賺錢”。
創業的收益一般指創業者投入資源后的實際產出核減會計成本后的剩余部分。一般來說,創業者投入越大,產出越高;創業的會計成本越低,創業的實際收益越高。盡管創業成功率低,但創業一旦越過盈虧點,收益會大大超過工薪階層。邱君8年前是一家國有企業的省城辦事處主任,為解決夫妻分居問題,投資5萬元,開了一家湘味酒家。由于定位準確,有特色,每天的營業額都在1500元左右,半年就收回了投資。第一年純利潤有6萬元,第二年他索性辭了工作和愛人一起打理酒店。通過加強管理、改善環境、突出特色,他已有一批固定的“食客”。他已在3年前買了小車,最近又買了復式住房,個人資產逾百萬。如果他仍然留在廠家上班,現在可能已經下崗。
預期收入是創業者創業的主要動因。按照西方理性預期學派的觀點,創業者作為“經濟人”,設法規避風險,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本性。因此,在創業決策作出之前,必然會搜尋一切相關的信息,并進行合理的分析、測算,來形成對創業收入的理性預期。盡管這種預期是心理的、主觀的,但由于這種預測的客觀概率分布的期望值等于主觀概率的分布期望值,因此,這種主觀的預期仍是創業者進行創業抉擇的客觀基礎。預期收入與創業者選擇的項目和進入的行業相關,與其能控制的資源相關。不同的項目和行業、不同的資源收入,帶給創業者的預期收入是不同的;同時,創業者所在環境中其他創業者的示范效應也影響創業者的預期收入。其他創業者的成功概率、財富狀況,客觀上會左右著創業者對收入的預期。因此,好的創業環境是提高預期收入、促進創業活動的要素。不斷改善創業環境,有利于招資引資或自主創業。
社會收益是創業者在“看不見的手”引導下貢獻給社會的財富,也是創業家們回報給社會提供的創業環境的酬金。個人的創業成就取決于國家或地區的體制和環境的優劣。創業者個人收益和社會財富間呈現一種正相關的關系。一個國家或地區市場化程度越高,體制環境和商務環境越優,創業成功者越多,該國家和地區的財富就越多,社會收益越大。據統計,全世界有476人擁有10億美元以上個人財富。在美國,有222人,占總數的47%,總價值達7030億美元;歐洲134人,占總數38%,總價值3940億美元;亞洲61人,其中日本19人,香港11人,財富總價值1450億美元;中東和非洲財富價值690億美元。不難看出,創業者個人財富越多的國家和地區,社會財富越多,福利越好。同樣,那些個人創造財富最多的國家和地區,也是創業體制和環境最好、創業社會收入最高的地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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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3)05(c)-0014-01
自從上世紀80年代中國出現第一個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來,作為一種新型的社會經濟組織,在國內得以迅猛發展,創業中心是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主要形式類型之一,在全國各地蓬勃發展,并已形成一定的規模。南通高新技術創業中心自建成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來,也是快速擴張,孵化面積、孵化企業不斷增加,并形成了一中心多園區格局,在多個不同的物理位置通過盤活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擴建兩種形式建成多個園區,各園區物業服務各自為政,企業服務和園區管理由中心各職能部門統一調配。同時,創業中心要搞好信息服務,需要跟蹤把握入駐企業的信息需求,要建立企業信息服務體系,要通過整合各種資源提供有效的增殖服務。為此,為了適應創業中心管理與服務需求,我們開發一套創業中心管理服務系統,實現了企業孵化器管理信息化。
1 背景
南通創業中心立足本單位實際,根據各部門和各園區的工作需求,搭建項目框架,認真調研,不斷完善。系統包括中心辦公、物業管理、政策匯總、政策兌現、項目管理、企業發展狀況、企業數據統計等七大模塊,著重將中心管理人員自身管理、企業的跟蹤服務、企業進展狀況整合成統一的系統,按照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和孵化器規范運行的要求,使管理與服務進一步量化、規范化,將中心日常工作管理、園區企業管理、物業管理整合在一個管理系統中。
2 創業中心管理系統的主要功能
南通高新技術創業中心信息管理服務系統針對創業中心獨特的管理性質而研發的一套信息化管理系統,從企業入駐,租賃合同的簽訂,到園區企業的科技服務,園區的日常管理都做了嚴格的流程限制。其功能包含了園區管理的各個環節,分成財務管理、辦公室管理、園區管理、入駐企業管理、科技服務、物業管理功能。系統從園區管理、物業管理、日常辦公三條獨立的主線出發,通過多角度、多方位對園區企業的日常工作進行管理與服務。
(1)企業入駐時,啟動審批流程,層層審批,通過后臺可以入駐成功。由企業填寫入駐信息,經過園區管理人員初審,通過啟動審批流程,由園區領導級級審批,通過后臺可入駐成功。
(2)協助指導入駐企業的項目申報、政策獎勵申報、財政補貼申報。及時將政府的相關申報通知下發給企業,協助企業進行相應項目申報。由企業填寫申報內容,經過園區初審后,上報給上級部門,跟蹤申報情況,及時與企業溝通。
(3)對園區的入駐情況圖形化動態查詢。使用圖形動態展示園區當前入駐企業信息。
(4)根據園區的不同性質和租賃合同,自動計算入駐企業的房租費和物業費。根據各園區的公共電表性質,制定不同的分攤策略,抄表后結合租賃合同,系統自動的計算各個企業的房租物業費。
(5)日常辦公使用工作流審批。啟動審批流程后,由預先設定的領導依次審批并留言;可查看整個工作流的流向,前領導審批結果及留言。
3 管理系統的設計開發
(1)以win2003為服務器平臺,后臺為大型數據庫SQL Server2005版本,采用了先進可靠的B/S架構,穩定性及安全性好,運行速度快,維護簡單。系統采用先進的.NET C++開發語言,所有軟件部件全部為本地代碼,不采用任何其他外部構件,從而保證了穩定性和可靠性。
(2)系統由管理人員分配各子級用戶可使用的功能設置其密碼,各子級用戶可以更換自己的登陸密碼,系統對各級用戶的登錄、退出及重要操作均記錄在日志中,管理員可隨時查看,一些重要功能如數據恢復等被限制在服務器端執行。結合NTServer環境下的管理系統數據全自動按計劃備份服務可最大限度地保障數據安全,以此提高系統的安全性。
為了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我們將借助異地商會這個唯一平臺,進一步加強對異地創業人群的管理服務工作。
第二條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開辦的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業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以下簡稱小額擔保貸款),是指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的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或城鄉信用社(以下簡稱經辦銀行)發放的,用于支持創業的一定額度的貸款。
第四條經辦銀行應當與擔保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本辦法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小額擔保貸款機構和經辦銀行共同組織實施。
第二章擔保貸款借款人
第六條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借款人應當符合國家和自治區工商登記注冊的條件。
第七條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是指持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的各類下崗失業人員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
(二)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是指持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失業證》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三)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是指持有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中尚未就業人員;
(四)大中專畢業生,是指畢業*年內尚未就業并具有創業愿望,持有大中專(含研究生、技校和職業高中,下同)院校畢業有效證件的人員;
(五)就地就近創業的農民,是指在戶口所在地創辦二三產業企業并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農民;
(六)由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創辦的小企業,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
(七)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是指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在職職工總數的**%以上,并與其簽訂*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標準按照原國家經貿委、計委、財政部和統計局《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號)規定執行。
對取得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頒發的創業培訓結業證的符合貸款條件人員,可優先貸款并適當擴大貸款額度。
第三章申請與審批程序
第八條小額擔保貸款按照自愿申請、社區推薦、擔保機構審核并承諾擔保、評估小組進行評估咨詢、經辦銀行發放貸款的程序,辦理貸款手續。
第九條評估小組由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街道社區、擔保機構、經辦銀行和有關部門專家組成,對貸款項目的可行性、市場潛力、投資回報率、經營者能力以及信用度等進行評估咨詢。
第十條借款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信用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或《大中專畢業證》或復轉軍人自謀職業證明)等身份及優惠扶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
(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四)已參加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創業培訓機構組織的創業培訓的,應當提交創業培訓結業證(含復印件)及創業培訓機構審定合格的創業項目計劃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經辦銀行、擔保機構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一條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應當在收到個人申請材料后**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認其真實有效后,在《****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并將材料送交所在縣(市、區)擔保機構。
擔保機構應當召集評估小組在**個工作日內對貸款項目進行評估、審核,確認符合貸款條件后辦理擔保手續并將有關材料送經辦銀行,由經辦銀行在**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業務。對不符合條件的,由擔保機構在受理后**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第十二條借款人為小企業的,應當向注冊登記地區縣(市、區)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創辦人、合伙人或股東的《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或《大中專畢業證》或復轉軍人自謀職業證明)等身份及優惠扶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
(三)《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注冊驗資報告》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四)營業場所證明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五)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章程及合伙協議書復印件;
(六)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七)創辦人、合伙人或股東已參加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創業培訓機構組織的創業培訓,應提交創業培訓結業證(含復印件)及創業培訓機構審定合格的創業項目計劃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八)經申請由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
(九)擔保機構及經辦銀行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三條擔保機構應當在收到小企業申請材料后**個工作日內,召集評估小組對企業貸款項目進行評估咨詢并審核;經確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當在《****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后送經辦銀行,經辦銀行應當在**個工作日內辦結貸款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由擔保機構在受理**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四章額度、期限、利率與貼息
第十四條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根據經營項目和個人信用狀況、還貸能力等情況適當提高小額擔保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萬元。對已經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且誠信經營、按期還款的人,可再申請一次小額擔保貸款,具體貸款額度由擔保機構商經辦銀行確定。
第十五條對小企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根據其安置的就業人數,按人均*萬元—*萬元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萬元。
第十六條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根據其實際招用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失業*個月以上殘疾人、已辦理失業登記的農轉非人員和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等就業困難人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超過**人的企業,給予**萬元擔保貸款;超過***人的,給予最高不超過***萬元的擔保貸款。
第十七條小額擔保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不包括展期)。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貸款展期條件的,應當在貸款到期前*個月向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提出展期申請,并填寫《借款展期申請審批表》。擔保機構對貸款項目進行評估并同意繼續提供擔保的,經辦銀行可以按規定展期*次,展期期限不超過*年,展期內不貼息。
第十八條小額擔保貸款利率可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個百分點,其上浮利率的利息由財政部門給予貼息(自治區財政和市縣財政各負擔**%),其中微利項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財政負擔,展期內不貼息。
本辦法實施前核準的小額擔保貸款項目,仍按照原政策執行。貸款展期期間的利率,由經辦銀行與借款人商定。
第十九條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按照基準利率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展期內不貼息。
對大中專畢業生、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按照基準利率給予**%的貼息(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各承擔**%),展期內不貼息。
對農民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二三產業微利項目的,按照基準利率給予**%的貼息,展期內不貼息。
第二十條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發放的貸款,利率完全放開,在*年內給予貸款基準利率**%的貼息(中央和地方財政各承擔**%),展期內不貼息.經辦銀行開辦此項業務發生的貸款呆賬損失,由財政部門按相關規定核定后承擔**%的補償(中央和地方財政各承擔*%)。地方財政對開辦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的經辦銀行按季給予手續費補助,補助金額為貸款實際發放金額的*.*%。
第二十一條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按照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號)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調整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申請審核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號)規定執行,由擔保機構協助經辦銀行向財政部門申請。
第五章反擔保方式
第二十二條小額擔保貸款的反擔保方式:
(一)*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擔保;
(二)*名收入穩定的企業員工擔保;
(三)*名創業人員互相聯保;
(四)經營正常的企業擔保。
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時,應當選擇前款規定的一種反擔保方式并經街道、鄉鎮(信用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調查審核后報擔保機構審批。
第二十三條對小額擔保貸款提供反擔保的人,應當按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信用社區常住居民在本社區內創業并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擔保機構可憑其與信用社區簽訂的《借款承諾書》辦理擔保手續,免除反擔保,由經辦銀行直接發放小額貸款。
第二十五條對于已取得創業培訓結業證且其創業項目計劃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經評估小組評審通過并出具評審意見的,其小額擔保貸款申請經擔保機構簽署意見后,可免除反擔保。
第六章管理與服務
第二十六條經辦銀行應當在貸款責任余額不超過擔保基金銀行存款余額*倍的前提下發放貸款,并在資金、人員安排等方面優先保證小額擔保貸款的需要。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在收到貸款和歸還貸款后,經辦銀行應當將貸款契約和還款憑證復印件交擔保機構存檔。
第二十八條經辦銀行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貸款業務的各項規定,制定科學合理的風險管理措施。
相關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區別于其他商業性貸款考核制度的小額擔保貸款單獨考核制度。在操作規范、勤勉盡責的前提下,經辦銀行的小額擔保貸款質量考評情況可不納入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考核體系,不影響經辦銀行和信貸人員的年終評比、獎勵和晉級。
第二十九條建立貸后跟蹤、管理服務、風險預警和回收激勵機制,防范小額擔保貸款風險。
(一)貸后管理。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應當共同加強對借款人從貸款發放之日起到貸款本息收回之日止的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情況的管理;
(二)跟蹤服務。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對借款人獲得小額擔保貸款后的項目運行情況,要建立定期走訪和聯系制度,對項目的運行要給予關心和支持,對遇到或可能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應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以提高經營項目的成功率;
(三)風險預警。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要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通過貸后檢查,對所調查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項目的生產經營狀況和管理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盡早識別和確定項目的風險類別、程度、原因及其發展變化趨勢;
(四)回收激勵。對貸款回收率達到**%的擔保機構和信用社區,每年給予貸款回收總額*%的獎勵;貸款回收率每上升*個百分點,獎勵資金增加*.*%。獎勵資金只能作為工作經費,所需資金從就業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五)放貸獎勵。對放款額達到擔保基金*倍的經辦銀行,每年給予貸款總額*.*%的獎勵,放款額達到擔保基金*倍或*倍的經辦銀行,分別給予貸款總額*.**%和*%的獎勵,所需資金從就業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第三十條經辦銀行、擔保機構應當做好小額擔保貸款的統計、調查和總結工作,完善統計指標體系,統一統計口徑,落實責任人,確保統計數字的真實準確。
各市經辦銀行應當在每月*日前將《小額擔保貸款情況統計表》報送當地人民銀行并同時抄送擔保機構、同級財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各市人民銀行、擔保機構于每月*日前將核實匯總的報表分別報送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財政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第七章擔保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條建立小額貸款擔保基金。擔保基金的建立,由市縣財政先籌資并進入擔保基金專戶,自治區財政按進入專戶金額給予配資。首期配資對川區市縣按*︰*、南部山區九縣按*︰*配資。對已經建立小額擔保貸款基金的市縣,根據小額擔保貸款回收情況和實際需要,從****年起自治區財政連續*年給予配資扶持。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創業投資企業,系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設立的主要從事創業投資的企業組織。
前款所稱創業投資,系指向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期所投資創業企業發育成熟或相對成熟后主要通過股權轉讓獲得資本增值收益的投資方式。
前款所稱創業企業,系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設立的處于創建或重建過程中的成長性企業,但不含已經在公開市場上市的企業。
第三條國家對創業投資企業實行備案管理。凡遵照本辦法規定完成備案程序的創業投資企業,應當接受創業投資企業管理部門的監管,投資運作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享受政策扶持。未遵照本辦法規定完成備案程序的創業投資企業,不受創業投資企業管理部門的監管,不享受政策扶持。
第四條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管理部門分國務院管理部門和省級(含副省級城市)管理部門兩級。國務院管理部門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級(含副省級城市)管理部門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報國務院管理部門備案后履行相應的備案管理職責,并在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業務上接受國務院管理部門的指導。
第五條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適用《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依法設立的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運作符合相關條件,可以享受本辦法給予創業投資企業的相關政策扶持。
第二章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與備案
第六條創業投資企業可以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法律規定的其他企業組織形式設立。
以公司形式設立的創業投資企業,可以委托其他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顧問企業作為管理顧問機構,負責其投資管理業務。委托人和人的法律關系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第七條申請設立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顧問企業,依法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第八條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創業投資企業,向國務院管理部門申請備案。
在省級及省級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創業投資企業,向所在地省級(含副省級城市)管理部門申請備案。
第九條創業投資企業向管理部門備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二)經營范圍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三)實收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或者首期實收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且全體投資者承諾在注冊后的5年內補足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
(四)投資者不得超過200人。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單個投資者對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不得低于100萬元人民幣。所有投資者應當以貨幣形式出資。
(五)有至少3名具備2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承擔投資管理責任。委托其他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顧問企業作為管理顧問機構負責其投資管理業務的,管理顧問機構必須有至少3名具備2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其承擔投資管理責任。
前款所稱高級管理人員,系指擔任副經理及以上職務或相當職務的管理人員。
第十條創業投資企業向管理部門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等規范創業投資企業組織程序和行為的法律文件。
(二)工商登記文件與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三)投資者名單、承諾出資額和已繳出資額的證明。
(四)高級管理人員名單、簡歷。
由管理顧問機構受托其投資管理業務的,還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管理顧問機構的公司章程等規范其組織程序和行為的法律文件。
(二)管理顧問機構的工商登記文件與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三)管理顧問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名單、簡歷。
(四)委托管理協議。
第十一條管理部門在收到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申請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審查備案申請文件是否齊全,并決定是否受理其備案申請。在受理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申請后,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備案條件,并向其發出已予備案或不予備案的書面通知。對不予備案的,應當在書面通知中說明理由。
第三章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運作
第十二條創業投資企業的經營范圍限于:
(一)創業投資業務。
(二)其他創業投資企業等機構或個人的創業投資業務。
(三)創業投資咨詢業務。
(四)為創業企業提供創業管理服務業務。
(五)參與設立創業投資企業與創業投資管理顧問機構。
第十三條創業投資企業不得從事擔保業務和房地產業務,但是購買自用房地產除外。
第十四條創業投資企業可以以全額資產對外投資。其中,對企業的投資,僅限于未上市企業。但是所投資的未上市企業上市后,創業投資企業所持股份的未轉讓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其他資金只能存放銀行、購買國債或其他固定收益類的證券。
第十五條經與被投資企業簽訂投資協議,創業投資企業可以以股權和優先股、可轉換優先股等準股權方式對未上市企業進行投資。
第十六條創業投資企業對單個企業的投資不得超過創業投資企業總資產的20%。
第十七條創業投資企業應當在章程、委托管理協議等法律文件中,明確管理運營費用或管理顧問機構的管理顧問費用的計提方式,建立管理成本約束機制。
第十八條創業投資企業可以從已實現投資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對管理人員或管理顧問機構的業績報酬,建立業績激勵機制。
第十九條創業投資企業可以事先確定有限的存續期限,但是最短不得短于7年。
第二十條創業投資企業可以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債權融資方式增強投資能力。
第二十一條創業投資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第四章對創業投資企業的政策扶持
第二十二條國家與地方政府可以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通過參股和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與發展。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條國家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發展并引導其增加對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稅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條創業投資企業可以通過股權上市轉讓、股權協議轉讓、被投資企業回購等途徑,實現投資退出。國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完善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退出機制。
第五章對創業投資企業的監管
第二十五條管理部門已予備案的創業投資企業及其管理顧問機構,應當遵循本辦法第二、第三章各條款的規定進行投資運作,并接受管理部門的監管。
第二十六條管理部門已予備案的創業投資企業及其管理顧問機構,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的4個月內向管理部門提交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與業務報告,并及時報告投資運作過程中的重大事件。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系指:
(一)修改公司章程等重要法律文件。
(二)增減資本。
(三)分立與合并。
(四)高級管理人員或管理顧問機構變更。
(五)清算與結業。
第二十七條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的5個月內,對創業投資企業及其管理顧問機構是否遵守第二、第三章各條款規定,進行年度檢查。在必要時,可在第二、第三章相關條款規定的范圍內,對其投資運作進行不定期檢查。
對未遵守第二、三章各條款規定進行投資運作的,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在30個工作日內改正;未改正的,應當取消備案,并在自取消備案之日起的3年內不予受理其重新備案申請。
1設置雙創課程體系,實現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高職物流管理專業要以培養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為導向,構建起創新創業型理論課程與實踐課程體系,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增強學生的創業意愿,使學生掌握創新創業所應具備的知識與實踐能力。
1.1理論課程體系
高職院校物流管理專業要在原有的課程體系基礎上,增加有關創新創業的理論課程,豐富學生對創新創業的理論知識。在具體的課程設置上,可包括:開設創業導論、商業模式概論、項目管理等課程,讓學生正確認識創業,了解物理專業學生在創業中應具備的素質和能力;開設創業指導、創業案例研究等課程,并邀請創業型企業家、相關專家來校講解創業知識,傳授創業經驗;開設物流企業經營管理類課程,培養學生對本專業創業項目的管理能力。
1.2實踐課程體系
高職物流管理專業要重視實踐課程體系建設,將實踐課程作為培養學生物流服務技能和運營能力的重要途徑。具體的實踐課程包括:在第一和第二學期,開設校內單項技能實訓、專業生產型實訓、專業綜合技能實訓等實踐課程,培養學生物流服務專業能力;在第二和第三學期,開設創新創業認知、創新項目實訓、創業項目實訓等實踐課程,培養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在第五和第六學期,開設專業認知實習、跟崗實習、頂崗實習等實踐課程,實施現代學徒制,培養學生物流服務實踐能力。
2校企共建實訓基地,提供實踐操作平臺
高職院校要與企業建立起深度合作關系,共建物流管理專業校內外實訓基地,為培養學生創新創業能力提供實踐操作平臺。
2.1校內實訓基地
高職物流管理專業可與物流公司共建校內實訓基地,打造真實的物流企業工作場景,讓學生在實訓基地中學習和體會物流企業運作流程。學校可與有實力的物流企業合作建設倉儲場景、快遞場景等實訓基地,開展實訓項目,培養學生創新能力。如,學校可利用倉儲場景實訓室設計“如何最大化使用托盤”的實訓項目,讓學生獨立設計方案,鼓勵學生提出不同的見解,并對設計方案進行可行性研究,進而激發學生的創新意識。
2.2校外實訓基地
高職院校要充分利用物流企業資源建設校外實訓基地,為學生提供更多的校外實訓學習機會,掌握物流企業先進的設施設備操作方法,不斷積累學生的實踐操作技能。同時,教師也要深入到企業實踐,掌握最新的物流產業技術,彌補自身在實踐經驗上的不足。如,在頂崗實習期間,學校可采用現代學徒制,讓學生以學徒的身份參與到企業真實工作流程中,邊學邊做,實現產教融合,為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奠定能力基礎。
3參加創新創業大賽,提升創新創業能力
高職物流管理專業要積極鼓勵學生參與校內外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讓學生在大賽中將所學知識與技能轉變為創新創業能力,給予學生更多發揮潛能的實踐機會。具體如下:
3.1參加校外創新創業大賽
物流專業學生可在教師的帶領下參加省市相關部門舉辦的物流職能技能大賽和創新創效創業競賽,從校內選拔出優秀的學生,代表學校參加比賽,達到以賽促學的效果。如,帶領學生參加“挑戰杯———彩虹人生”創新創效創業大賽,申報“S公司配送中心接貨流程與操作優化”參賽作品,在師生共同調研的基礎上,對流程與操作優化思路進行創新,并反復論證優化方案的可行性,培養了學生創新意識。
3.2參加校內創新創業大賽
高職院校物流管理專業要積極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工作,定期舉辦校內創新創業大賽,歷練學生的實踐創新能力。如,學校可舉辦“校園快遞經營策劃書”創業大賽,讓物流管理專業學生自主組建參賽團隊,共同完成創業項目。參賽團隊要強化成員分工協作,在集體的智慧和努力下,完成市場調研、數據采集、投資收益分析、風險防控等項目任務,培養學生團隊協作精神,幫助學生積累更多的創業經驗。
3.3鼓勵專利發明
高職院校應出臺在校生申請專利發明的文件,鼓勵物流管理專業學生申請專利發明,充分激活學生的創造性思維,鍛煉學生的想象能力、動手能力、研究能力和創新能力。如,物流管理專業可組織“物流輔裝置研發”創新項目,讓學生對物流設備中的托盤、叉車、物流籠車和貨車車廂等進行改良,設計輔裝置,以提升設備操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在學生完成創新項目后,教師可幫助學生申請發明專利,將創新項目轉化為研究成果。
4結論
總而言之,高職物流管理專業是實踐性較強的專業,在物流行業蓬勃發展的態勢下,高職院校要積極推進物流管理專業教學改革,優化人才培養方案,將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納入到教學改革范圍內,構建起完善的雙創課程體系、雙創實訓體系,不斷提高物流專業學生的職業素養,拓寬學生畢業后的就業路徑。
中圖分類號:C9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4-0-02
創業管理課程是針對當前大學畢業生就業形勢異常嚴峻,國家積極鼓勵通過自主創業以促進就業政策的情況下應運而生的。該課程能夠讓大學生們了解與掌握在實施自主創業前應當實施的各類準備,尤其是要培養大學生們運用正確的自我評價與創業環境評價所進行的準備,從而指導大學生們準確地分析當前的政策、分析市場行情、識別創業風險、實施科學決策,應用學到的知識去認真思考與分析如何才能做到更好。該課程的教學目的讓學生們能夠掌握創業管理的基本知識以及程序的基礎上,著重培養其實際操作能力,鍛煉其創業與創新能力。下面從幾個方面來討論如何培養和訓練創業人才。
一、設置創業管理課程體系
一是關于創業意識培養方面內容的構建。大學生的創業意識是知其在創業實踐當中對創業者發揮動力作用的個性化意識,主要包括了創業的動機、興趣、理想以及信念等各類要素。因此,在培養大學生創業意識上,不但要培養其自我創業意識,而且還應當注重于培養大學生的創業意識,讓大學生們能夠形成義務感、道德感以及責任感,主要內容有:大學生的擇業預測及指導、創業實踐等。設置《創業管理》課程的目的就在于讓大學生們全面了解創業過程以及與之有關的知識,從而讓其做好創業前的各種準備,了解到當前高校畢業生所處的創業環境,激發畢業生們的創業熱情,培養其創業的積極性。除此而外,還應當運用第二課堂以營設出更加濃厚的高等院校校園創業氛圍,傳遞給大學生們以創業文化方面的教育。
二是關于培養創業心理品質方面內容的構建。培養大學生創業者的創業心理品質,這不只是理論,還應當得到實踐層面上的磨煉,這樣才能實現較為理想的成效。主要內容有:逆商和創業、壓力管理技能、模擬創業實踐任務、團隊訓練以及拓展訓練等。通過以上內容,能夠啟發大學生們在學習與生活過程中,有意識地培養大學生們的創業心理素質。
三是關于創業知識結構與技能方面內容的構建。創業知識結構主要是指創業實踐中應當具備工具與手段意義的個體化知識系統和結構,包括了企業管理方面的知識、經濟法律方面的知識、心理學方面的知識以及科技人文知識等,比如,小微企業管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商務交談判、市場營銷、創業型企業財務管理、經濟法等。與此同時,還可借助于高等院校的團委或者社團組織開展企業家論壇、大學生創業知識競賽等方面的活動,從而全面調動起大學生們學習的主觀能動性,形成更為合理的創業知識技能。
四是關于提升創業能力方面內容的構建。創業能力可以說是創業者們實施創業的能力與條件,也是創業能力形成的重要基礎性要素。為了培養與提升大學生群體的創業能力,應當要著眼于創業實踐,采用各種形式的教育教學方式,努力豐富其創業知識,讓大學生們能夠了解與熟悉創辦與管理小微企業的知識與技能。在課堂教學中,可考慮運用創業案例以實施教學。為此,可以有針對性的設置成功和失敗創業案例研究、怎樣撰寫創業計劃書等內容。此外,還應當強化與企業之間的合作,實施校企聯合性辦學,從而讓大學生們有更多的機會直接接觸到社會上的實際崗位。
二、豐富創業管理課程教學內容
為了讓大學生們能夠切實掌握創業管理方面的工作能力以及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在創業管理課程的教學過程中,應當以創業的工作程序為其主線,深入分析創業中每個不同階段工作程序對于知識、技能以及素質等方面的要求,實施教學任務的分解,并且穿插設計各類較為真實的綜合性學習訓練任務。要努力打破創業管理教材中固定的章節結構,并且結合實際分解為:大學生創業形勢分析、大學生創業環境解讀、大學生創業能力分析、大學生常見創業風險控制、大學生創業目標選擇、大學生創業技巧分析、大學生創業計劃及其實踐、調研、大學生創業資金籌集、小微企業注冊、小微企業內部組織機構設置、小微企業管理制度建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小微企業客戶維護、小微企業創業規劃制訂等多個工作任務來開展組織教學工作,從而讓各項工作任務能夠具備相對真實性與可操作性,并且讓大學生們在完成每項工作任務的過程中,掌握創業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識與技能,從而培養起創業的理念,具備創業基本技能。
三、強化創業管理課程實踐環節
一是形成第二課堂分年級活動體系。要把創業教育活動結合到大學生第二課堂教學之中,依據不同的年級,分層、分類實施有關教學活動。大學一年級學生應當側重于開展專業調查與嘗試進行社會實踐類活動;大學二年級學生應當側重于實施企業調查、開展企業實踐、實施校內模擬企業活動、進行專業閱讀指導等方面的內容;大學三、四年級學生應當側重于提高在市場調查基礎上獨立撰寫商業計劃書的能力,積極鼓勵在校內進行小規模創業和參與各類社會化的商業活動等多方面內容,并且開展系統化的創業和就業指導實踐活動。
二是培養大學生們的創業意識以及創業精神。要積極邀請知名企業家和成功創業者前來為在校大學生們舉辦創業講座或者論壇活動,和大學生們共同分享創業中的實用經驗,與此同時為大學生們創業中出現的困惑進行指導,這樣一來就能更好地激發出大學生們的創業激情,培養其創業的理念。
三是創建創業學習中心以及創業人才培養的教師隊伍。中心的創建與人才隊伍的成立,能夠為創業人才的培養提供良好的教育保障,而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則是打造創業型人才的重要基礎。創業人才培養的教師隊伍主要是由三方面的人才所構成的:其一是高校一線的專業教師人才,其二是邀請國內外創業教育方面的專家任本校客座教授,其三是聘請國內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具備創業實踐經歷的成功企業家任本校兼職創業指導教師。
四、加強和建設創業管理課程保障體系
一是加強經費支持保障。高等院校要設立創業教育專項資金,讓創業教育能夠有充足的資金保障,讓各類活動能夠全面開展起來。在條件許可的狀況下,高校還可成立創業教育專項基金,對于富有發展潛力的創業計劃提供必要的資金幫助。比如,可以提供一定期限的無息貸款或者開展風險投資。
二是要加強考核評價機制保障。例如,學籍管理要更為靈活和方便,可實施彈性學分制,由大學生們依據自身的實際狀況,或者在完成學業之后再進行創業,或者先進行創業再回校完成學業,甚至還可一邊進行學業一邊開展創業,通過對不同情況的學生分別提供不同的方案,以確保大學生們能夠做到學業和創業兩不誤。考核的方式應當切實打破單一考核制度,對創業的內容進行替換,例如,考核學生所實施的創業項目計劃書的質量等。
三是形成良好的創業氛圍。對于創業教育來說,政府、高校以及社會均應當盡量為大學生們提供開展實踐與模擬訓練的良機。高等院校應當與當地的政府部門,如與大學生創業息息相關的工商、稅務等部門進行商談,希望這些部門能運用自身與企業進行聯系的便利性,引導企業更多地為大學生們提供創業實踐之機會。假如直接對于愿意提供創業實踐等機會的相關企業適當地減少一些稅收或者手續費,那就會有更加多的企業心甘情愿地支持,并對愿意接受這些鍛煉機會的大學生們所創造出來的財富收取合理的稅收,從而在一定的程度彌補對企業實施優惠政策而未上繳的部分費用,同時也能培養大學生創業者們的納稅意識。
五、結束語
總之,《創業管理》課程畢竟是近年來高等院校新開設的課程,而且缺少成功的經驗可言,需要在課程設置、教學內容、實踐環節和保障體系等方面加以完善。所以,高校創業教育應當運用教學目標框架之下的各種課堂教學手段,讓大學生們置身于創業的動態過程之中,真正培養出更多更好的創業型人才。
參考文獻:
[1]吳澤俊.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及其啟示[J].南昌工程學院學報,2007(05).
[2]祝虹,潘勇濤.大學生創業教育初探——以東南大學創業教育實踐為例[J].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06).
[3]彭迎春.試論高等職業院校創業教育的目標[J].高等職業教育——天津職業大學學報,2009(06).
二、運作問題:科學管理運作制度不健全
我國目前農業科技企業創業投資風險管理運作機制不完善,隨意性強。首先,風險投資管理未按照風險資本的辦法管理,存在“首長貸“”人情貸”現象[3],未建立對投資對象系統的篩選和評估體系,資金利用率較低。其次,面對各種風險管理機制,創業投資家對農業科技企業創業投資風險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投資后不再關注企業經營管理,缺乏規范的運營機制和管理制度,使得農業科技企業不能建立健全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不能滿足農業科技企業發展的需求。再次,公司治理機制不合理。農業科技企業國有投資比例一般在70%以上[4],公司實行經理負責制,少數大股東掌握著實際權力,其他股東的權益得不到保護,這些系列問題嚴重挫傷投資者的積極性。公司還存在管理體制陳舊、監管機制缺失等問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創業投資作用的發揮。
三、中介機構問題:中介服務機構不完善
近幾年創業投資中介服務機構發展迅速,但是有實力特色并與農業科技創業投資相匹配的中介機構還未真正形成。中介機構不完善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大多數中介機構經營不規范,獨立公正性和科學權威性差,它們往往只是提供價值較小的參考信息,造成資源浪費。二是中介機構信用缺失。我國對創業投資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準則較少,雖然2005年出臺了《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暫行辦法》,但是關于創業投資中介機構的管理未做規定。中介機構缺少統一規范的執業標準,致使中介機構缺乏信用認知度,增加了交易成本[5]。三是中介機構中涉及創業投資業務的較少,對農業科技的創業投資業務更少,大概只占2%~3%[6]。再加上中介機構的服務質量和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缺少對創業投資的研究,阻礙創業投資在農業科技領域的發展。
四、我國農業科技企業創業投資風險管理的建議
(一)開辟多元化融資渠道
加大融資支持,建立農業科技企業多元化的融資渠道。一方面,要充分利用銀行資金。為鼓勵銀行資金進入農業科技領域的創業投資行業,我國政府可以借鑒美國SBA(小企業管理局)采用“杠桿融資”的模式來引導銀行富余資金參與創業投資[7]。另一方面,要大力發展民間投資,充分利用民間的閑置資金。培養我國居民的風險投資意識,減少對個人、企業、保險基金、養老基金等參與風險投資的限制,讓更多的民間資金融入到農業科技創業投資領域,擴大民間融資的渠道,豐富融資的多元化,實現了雙贏。再次,健全資本市場,減少中小企業板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OTC)與發達資本市場的差距,早日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軌。降低農業科技企業融資門檻,鼓勵農業科技企業在中小企業板、創業板、海外證券市場上市融資,同時充分利用國際金融市場,積極引進國外資本從事風險投資業務,拓寬投資領域。
(二)暢通資本退出渠道
風險項目退出渠道不暢通是制約我國創業投資發展的障礙之一。有效的資本退出是創業投資成功的基礎,成功退出意味著從一個項目退出后可以投入到下一個項目中去,循環推動高新科技成果不斷轉化,從而實現高額回報。根據先進發達國家經驗,公開上市是資本退出的主要形式,在美國約有30%的風險資本采取公開上市的方式退出[8],因此我國要加快創業板市場的建立,盡快開設創業板、國外二板市場或香港創業板上市,設立和發展柜臺交易和地區性股權轉讓市場,為規模較小的農業科技企業提供股權轉讓和交易市場,并充分利用海外證券市場上市。要進一步完善企業并購方式,積極培育投資銀行,充分發揮其在資本市場中的中介作用。要完善法律制度,對私募市場進行規范,并放松對股權回購、清算退出、買賣上市等場外交易的限制。
(三)培養復合型創業投資人才
創業投資跨越科技與金融兩大領域,涉及評估、投資、管理、審計和高科技專業知識等多學科,實踐性、綜合性強[9],需要具有相應科技知識、管理經驗、金融投資知識,善于捕捉市場信息,具有國際視野高層次專業化人才和復合型風險投資人才。當下培養一批高素質的復合型創業投資人才尤為重要。首先,建立人才激勵機制,加快人才的培養與引進。對其提供優厚的薪資待遇,加強人才的培訓,不斷更新知識,開拓視野,促進資源的有效配置。其次,推動教育改革,加強與國外農業科技創業投資企業的合作,學習先進的知識和管理經驗,培養在農業科技、管理、金融和法律等方面具有綜合素質的復合型人才。再次,高薪聘請國內外優秀的專家來企業指導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請國內外著名創業投資機構及專家到企業內部交流和座談。
(四)完善創業投資運作機制
一、創業型企業員工關系管理概述
所謂創業型企業就是創業者發現市場機會,收集各項優勢資源,組織特定團隊實施創業活動而組建的一個工作組織。創業型企業在戰略、思維方式上都有不同的特點,如須具有創新意識、在發展中成長性高與不確定性大、資源可控性弱、管理結構簡單、核心團隊的變動存在較大風險。而我國在創業型企業發展的過程中,也存在諸多問題,如企業規模較小,以小型微型企業為主;企業的發展起點偏低;企業在資金與技術方面薄弱明顯;企業信譽度不高;管理水平仍需進一步提高;人力資源管理能力不強等。特別是員工關系管理工作不能很好適應其企業自身發展特征,進一步阻礙創業型企業的成長。
創業型企業的發展對人才需求相比于一般企業顯得更加迫切,一方面是企業可持續經營性質的訴求,另一方面是因為創業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的特征所決定的。歸納企業與人的關系,可以用“企無人則止”來形象地概括,企業組織中的人是保持企業活力、動力與競爭力的源泉。在員工關系管理工作過程中,將員工與企業的關系納入管理內容,以此提高企業優勢,并達成既定目標。員工關系管理更加強調以員工為中心,將管理者與員工的地位盡量做到平等,處在同一水平進行對話,使溝通交流、勞動關系與情感關系等方面的建立與維護更為有效。
二、針對創業型企業員工關系管理
1.通過企業愿景加強創業型企業員工關系管理。創業型企業處于快速成長階段,愿景在企業中應該處于核心地位,為企業指明前進方向,并能很好地激起員工的認同感與工作激情,從而實現提高企業凝聚力的目的。創業型企業由于自身發展特點,更需要重視如何有效定位企業愿景,以達到與員工關系建立與維護,增進團隊合作與凝聚力。將員工關系管理的規劃納入企業愿景,實現企業愿景和個人愿景的相融合是創新型企業員工管理的有效措施。第一,愿景規劃中需重點體現營造良好和諧的企業創業文化氛圍。創業型企業的愿景中應該包含兼容并蓄鼓勵創業的企業文化,給員工開拓工作業務提供成長的土壤。第二,創業型企業愿景應制定合理的長期人力資源目標。我國創業型企業由于其自身先天不足,這就需要靠資源載體的人力資源,要在企業愿景中體現出來,就要依靠長久穩定的人力資源目標的制定而實現。第三,推銷測試企業愿景,達到企業愿景與員工關系管理相結合。推銷即向員工傳播企業愿景,使愿景達到員工的贊同;測試即通過問卷會議等形式測試員工對愿景的支持情況并收集改進意見,最終使企業愿景與員工愿景達到融合。
2.根據員工新特點制定相應的激勵措施。我國新生代員工更加需要獲得自我價值的認同,對精神層面要求較高,事業心、求勝心理較重,目標性強。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擴招等政策影響,新生代員工的知識水平明顯提高,并在就業中更加注重企業文化與發展平臺同自身的匹配程度。創業型企業在加強員工關系管理、實施激勵措施的過程中,需結合新生代員工的特點,這樣才能保障創業型企業良性發展。一是通過分配適合新生代員工特點的工作任務。在合適的職權范圍內,準許員工參與企業事務,樹立主人翁意識,進而將其內在的工作熱情激發出來,即工作性激勵。二是通過設定適當目標,在工作的過程中不斷學習與進步,即目標型激勵。三是強化企業與員工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在情感上建立更加牢固的員工關系,即情感型激勵。
3.通過職業生涯規劃提高員工關系管理。創業型企業由于其經濟基礎和組織構架的雙薄弱,使之成長發展瓶頸期較長。如何很好地捆綁住員工,使員工與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并忠誠于企業,就成為員工關系管理的重點。幫助員工進行個人潛能測評,合理準確的自我定位,并磨合員工個人利益與企業利益之間的沖突,才是創業型企業實現自身與員工雙贏的有效辦法。劉江波的研究發現,企業對新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指引和指導不足,并且注重企業效益忽視新員工職業生涯規劃。因此,創業型企業應該給予員工應有的職業規劃指導。首先,幫助員工了解該企業的特點與該行業特點。創新型企業在很多方面區別于一般企業,其所處的行業一般也表現出很大的特殊性。這就需要企業加強崗前培訓與教育。第二,協助員工測評個人潛能。企業可以用業績評估等各種方法,來測評員工的自身潛能與各項自身條件,并給員工提供合適的崗位和發展方向。第三,尋找員工個人職業生涯和企業發展的契合點。只有企業的發展與員工的個人職業生涯相契合,才能為企業留住人才,實現企業員工的長久忠誠。
參考文獻